EX-99.1 2 ex99-1.htm PRESS RELEASE
第99.1展示文本

新聞發佈

2024年9月5日

Shell公司啓動所有交易所
提供高達12個系列的報價
Shell國際金融有限公司發行的美元債券的USD票面

Shell plc(「Shell」)(LSE:SHEL)(紐交所:SHEL)(EAX:殼牌)今天宣佈啓動交換提議(「交換提議」和每個提議稱爲「交換提議」),以交換(且未被有效撤回的)和被接受的、總額不超過100億美元的殼國際金融有限公司(「殼國際金融」)發行的12個系列債券(稱爲「舊債券」)的現金和相應的新債券系列,這些新債券由殼金融美國有限公司(「殼金融美國」)發行,並得到殼公司的充份和無條件擔保(稱爲「新債券」),具體內容如下表所述。每個系列的新債券的利率、到期日、可選擇贖回日和利息支付日,將與其所要交換的相應系列舊債券的利率等完全相同,並且其他條款也基本與舊債券一致,除了發行主體和以下所述的其他小的例外。就新債券的發行,已提交F-4表格的註冊聲明(「註冊聲明」),包括初步招股意向書(「招股意向書」),該內容可能會有所變更,以涉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今天提交,但尚未被宣佈生效。在SEC生效該註冊聲明前,新債券不得出售或用於交換舊債券,並且不得接受購買提議。

殼公司正在進行交換提議,將現有的舊債券從殼國際金融有限公司遷移到殼金融美國有限公司,以優化殼集團的資本結構,並使債務與其美國業務實現對齊。

如果有任何系列的舊債券被接受交換,所有有效投標且未被有效撤回的該系列舊債券將被接受交換。因此,不會按比例分配任何系列的舊債券以執行交換提議。

The aggregate principal amount of Old Notes that are accepted for exchange will be based on the order of acceptance priority for such series as set forth in the table below (the 「Acceptance Priority Levels」), with Acceptance Priority Level 1 being the highest and Acceptance Priority Level 12 being the lowest, subject to the Minimum Size Condition and the Maximum Amount Condition (each as described below).


Aggregate Principal Amount Outstanding ($MM)
BK票據系列名稱
of Notes Issued by
Shell International
Finance to be Exchanged
(collectively,
the 「Old Notes」)
CUSIP/ISIN
不。
認購水平
優先級級別
一系列債券的標題
由發行
Shell Finance US
(統稱爲Pool 2債券)
「新票據」
(1)
到期時間
新票據
規模 (2)
(百萬美元)
交易所
(1)(2)
(3)
早期
參與溢價
(3)
總費用
(1)(2)
(3)(4)
           
(本金金額)
(1)
現金
新票據 (本金金額)
新票據 (本金金額)
(1)
(主要
金額)
(1)
現金
$
3,000
4.375%的有保證的
2045年到期的票據
822582BF8/
US822582BF88
1
4.375% 保證收益
2045年到期的票據
$
500
$
970
$
1.00
$
30
$
1,000
$
1.00
$
1,750
2.750%保證
2030年到期的票據
822582CG5/
US822582CG52
2
2.750%保證
2030年到期的票據
$
500
$
970
$
1.00
$
30
$
1,000
$
1.00
$
1,500
4.125%保證
2035年到期票據
822582BE1/
美國822582BE14
3
4.125% Guaranteed
2035年到期票據
$
500
$
970
$
1.00
$
30
$
1,000
$
1.00
$
1,250
4.550%的保證
2043年到期的註釋
822582AY8/
US822582AY86
4
4.550%的利率保證
2043年到期的債券
$
500
$
970
$
1.00
$
30
$
1,000
$
1.00
$
2,250
4.000% 保證
到期日爲2046的債券
822582BQ4/
美國822582BQ44
5
4.000% 保證
到期日爲2046的債券
$
500
$
970
$
1.00
$
30
$
1,000
$
1.00
$
1,500
2.375%的利率保證
2029年到期的票據 (5)
822582CD2/
US822582CD22
6
2.375% Guaranteed
Notes due 2029
$
500
$
970
$
1.00
$
30
$
1,000
$
1.00
$
2,000
3.250%保證
到期日爲2050年的債券 (5)
822582CH3/
US822582CH36
7
3.250%保證
2050年到期的債券
$
500
$
970
$
1.00
$
30
$
1,000
$
1.00
$
1,250
3.750% 的保證
到期日期爲2046年的票據 (5)
822582BY7/
美國822582BY77
8
3.750% 的保證
到期日爲2046年的票據
$
500
$
970
$
1.00
$
30
$
1,000
$
1.00
$
1,250
3.125%保證
2049年到期的票據 (5)
822582CE0/
美國貨幣822582CE05
9
3.125%的保證
2049年到期的票據
$
500
$
970
$
1.00
$
30
$
1,000
$
1.00
$
1,000
3.000%保證
到期日爲2051年的票據 (5)
822582CL4/
US822582CL48
10
3.000%保證
到期日爲2051年的票據
$
500
$
970
$
1.00
$
30
$
1,000
$
1.00
$
1,750
2.875%的保證收益
截至2026年到期的票據(5)
822582BT8/
US822582BT82
11
2.875% 保證
到期日爲2026年
$
500
$
970
$
1.00
$
30
$
1,000
$
1.00
$
1,000
2.500% 保證
截至2026年到期的票據(5)
822582BX9/
美國822582BX94
12
2.500%的保證收益
到期日爲2026年
$
500
$
970
$
1.00
$
30
$
1,000
$
1.00


(1)
本欄中的「新票據」一詞分別指相應於舊票據系列的新票據系列,其十期票據和票息相同。

(2)
除非在結算日期(如下所定義)發行的新票據的總本金金額大於或等於適用的最低新票據規模(如下所定義),否則將不接受任何給定系列的舊票據以進行交換。

(3)
每1000美元的舊票據的確認 tendered(並且未 validly withdrawn)並被 accepted 交換的本金。

(4)
包括在以下(並未有效撤回)之前 validly tendered的舊票據的及 accepted 交換的早期參與獎金(如下所定義)。

(5)
可能不滿足最高金額 Condition(如下所定義)以滿足此係列的舊票據。如果不滿足最高金額 Condition,則不會接受任何給定系列的舊票據以進行 exchange。

除非在結算日期發行的新票據的總本金金額大於或等於上述表中規定的適用的最低新票據規模(「最低新票據規模」和這種 condition,稱爲「最小金額條件」)的總和,不會接受任何給定系列的舊票據以進行 exchange。此外,除非100億美元(「最高金額」)大於或等於(i)有效 tendered 並且未 validly withdrawn 的該系列舊票據的總本金金額和 (ii)已被 accepted 交換的較高 Acceptance Priority Level 的所有系列的舊票據的總本金金額 ,否則不會接受任何給定系列的舊票據以進行交換(「最高金額條件」)。如果任一最小金額 Condition 或最大金額 Condition 不滿足給定系列的舊票據,則(i)不接受該系列的任何舊票據進行交換(無論是否有效 tendered)和(ii)下個最低接受 priority level 所滿足最小金額 Condition 和最高金額 Condition 的舊票據系列將被接受以進行 exchange,直到沒有更低 Acceptance Priority Level 的舊票據系列進行 exchange。對每個 series 滿足最高金額 Condition 將在驗標時測試(如下所定義) 順序逐級 Acceptance Priority Level。如果接受任何舊票據系列,那麼所有有效 tendered 和未 validly withdrawn 的該系列的舊票據將被接受以進行 exchange。因此,不會用 Exchange Offers 進行種姓。

如果Acceptance Priority Level 6或更低的任何一系列舊票據不滿足最大金額條件,則將無法接受交換,即使低於其Acceptance Priority Level的一系列舊票據被接受交換。
2


兌換要約從2024年9月5日開始,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日當地時間下午5點,除非延長。(即延長的截止日期和時間稱爲「到期時間」)。爲了有資格獲得上方表格中描述的全部對價(「總對價」),持有人必須在2024年9月18日下午5點(紐約市時間),除非延長(即延長的截止日期和時間稱爲「提前參與截止日期」)之前有效地投標其舊票據。在到期時間之後不得撤回對舊票據的投標,除非延長。

根據註冊聲明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包括適用的最小金額條件和最大金額條件,在提前參與截止日期之前有效投標的每1000美元本金面額的舊票據,持有人將獲得總對價,其中包括1000美元本金面額的美元計價新票據和1美元的現金金額。

總對價包括上述表格中設定的提前參與獎金(「提前參與獎金」),它包括30美元的新票據本金金額。

根據註冊聲明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包括適用的最小金額條件和最大金額條件,在提前參與截止日期之後但到期時間之前有效投標的1000美元本金面額的舊票據,持有人將只獲得上述表格中設定的交換對價(「交換對價」),即總對價減去提前參與獎金,因此由970美元的新票據本金金額和1美元的現金金額組成。

根據適用法律,我們保留根據自己的判斷權增加或減少最大金額的權利,但並無義務。交換要約受制於在註冊聲明中描述的某些條件。根據適用法律,我們保留權利,在自己的判斷權下豁免任何交換要約的條件(除了註冊聲明及其附屬售後說明書已被美國證交會宣佈生效的條件之外),包括最低金額條件和最大金額條件,或根據在註冊聲明中描述的條件,在到期時間前未達到或未被豁免,則中止有關某個舊債券系列的交換要約。

如果在到期時間時,包括適用的最低金額條件和最大金額條件在內的所有條件已經或正在同時滿足,或者在允許的情況下被我們在給定交換要約中免除,在此情況下,我們將接受對應系列的舊債券的所有有效要約的交換,並且不會有效撤回,具體將根據優先受理級別進行(換髮日即「清算日」)。我們預計若該交換要約未延長,則清算日將於到期時間後的第三個營業日即2024年10月8日到來。

每個新債券系列的利率、到期日期、可選擇贖回日期和付息日期與其所要求的對應舊債券系列完全相同,且其他條款與註冊聲明中所描述的舊債券基本一致,除了發行實體和其他微小例外。在交換要約期間,與舊債券相關的應計但未支付的利息將不予支付。然而,適用新債券的利息將從幷包括所要求的舊債券的最近付息日期開始計算,包括於新債券發行前的任何舊債券系列的登記日。根據註冊聲明中所描述的最低額度要求,如果需要,每個新債券的本金金額將向下舍入至最接近的1,000美元的整倍數,並且我們將支付剩餘部分(加上相應應計利息),若有的話,作爲該舊債券的交換價格的現金。
3


兌換要約的經銷商經理爲:

德意志銀行證券公司
1哥倫布環
紐約,紐約10019
注意:責任管理小組
電話:(美國免費電話):+1(866)627-0391
電話(美國收費):+1(212)250-2955
電話(倫敦):+44 207 545 8011
高盛和公司有限責任公司
200 West Street
紐約紐約10282
注意:責任管理小組
電話(美國免費):+1(800)828-3182
電話(美國代付):+1(212)902-6351
電話(倫敦):+44 207 774 4836
電子郵件:gs-lm-nyc@ny.email.gs.com
Wells Fargo Securities, LLC
第五層南特賴恩街550號
北卡羅來納州夏洛特市28202號
注意:責任管理小組
美國(免費): +1 (866) 309-6316
美國(代收): +1 (704) 410-4235
歐洲: +33 1 85 14 06 62
電子郵件: liabilitymanagement@wellsfargo.com

Exchange Offers 的交換代理和信息代理是:

48 Wall Street, 22層
48 Wall Street, 22樓,紐約,NY10036nd樓層
紐約市,NY 10005
 
銀行和經紀人電話:+1 (212) 269-5550
免費電話(僅限美國):+1 (877) 783-5524
電子郵件: Shell@dfking.com
通過傳真(只限合格機構):
+1 (212) 709-3328
確認電話:+1 (212) 269-5552
注意:Michael Horthman
網站:www.dfking.com/shell

在到期日之前,可以隨時有效撤回提交的舊債券,並且根據適用法律的規定,我們可能會在到期時間之前解除與任何舊債券系列相關的交換要約,如果註冊聲明中描述的條件未在到期時間前滿足或豁免。

交換要約的完成取決於SEC對註冊聲明的有效宣佈。

本新聞稿不構成出售或要約購買所述證券的要約,也不構成相關同意的要約。交換要約僅可根據招股說明書的條款和條件進行,該招股說明書是在SEC宣佈其生效後成爲登記聲明的一部分,以及其他相關資料。關於新票據的登記聲明已向SEC提出,但尚未生效。在SEC宣佈登記聲明生效之前,不能出售或兌換新票據,也不能接受買入要約。 Shell集團、經銷商管理人、交換代理和信息代理提供有關是否應根據交換要約出售舊票據的任何建議。持有人必須自行決定是否要出售舊票據,以及要出售多少現有票據。

敦促安全貨幣持有人閱讀交換要約材料,包括向SEC提交的被修訂過的註冊聲明、相關招股說明書以及關於擬議的交換要約向SEC提交的其他材料,因爲它們包含重要信息。在它們向SEC提交之後,可以免費在SEC的網站www.sec.gov上獲得這些及其他與擬議的交換要約有關的文件,也可以通過書面或電話方式向發行人免費索取,電話+44 20 7934 1234。交換要約的招股說明書副本也將免費提供。
4


本新聞稿不構成出售或要約購買任何證券,也不在任何州或其他司法管轄區內以違反任何此類州或其他司法管轄區的證券法的登記或資格前進行這些證券的出售。

非美國境外分銷限制

歐洲經濟區

新票據並非擬向任何歐洲經濟區(「EEA」)的零售投資者提供、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或出售,並且不應向任何EEA的零售投資者提供、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或出售。 爲此,零售投資者是指以下情況之一或多項:(i)根據歐盟2014/65/第4(1)條第11點(修訂後的《MiFID II》)定義的零售客戶;或(ii)《2002/92/EC》(修訂後的《保險中介指令》)中定義的客戶,該客戶不符合《MiFID II》第4(1)條第10點定義的專業客戶;或(iii)未符合《2003/71/EC》(修訂後的《招股說明指令》)定義的合格投資者。因此,在EEA向零售投資者提供、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或出售新票據可能違反《PRIIPs Regulation》,因此未製備《PRIIPs Regulation》要求的任何新票據提供或銷售所需的關鍵信息文件,因此在EEA向任何零售投資者提供、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或出售新票據可能違反《PRIIPs Regulation》。招股說明書基於在EEA的任何成員國進行的新票據的任何要約將根據《招股說明指令》項下豁免要求製作招股說明書。招股說明書並非《招股說明指令》的招股說明書。

《MiFID II產品治理/專業投資者和ECPs(合格交易對手)》僅針對目標市場在EEA僅限成爲關於新票據的製造商的任何交易經理(「製造商」)進行的MiFID II產品治理規則(歐盟2017/593委派指令)所進行的產品批准程序的目的,針對新票據的製造商的目標市場評估結論爲:(i)新票據的目標市場僅爲符合MiFID II定義的合格交易對手和專業客戶;和(ii)向合格交易對手和專業客戶分銷新票據的所有渠道都是合適的。隨後任何提供、銷售或推薦新票據的人(「分銷商」)應考慮製造商的目標市場評估;然而,受《MiFID II》約束的分銷商負責進行關於新票據的目標市場評估(要麼採用要麼完善製造商的目標市場評估)並確定合適的分銷渠道。
5

比利時

Neither the Prospectus nor any other documents or materials relating to the Exchange Offers have been submitted to or will be submitted for approval or recognition to the Belgian Financial Services and Markets Authority (“Autorité des services et marchés financiers”/”Autoriteit voor Financiële Diensten en Markten”). The Exchange Offers are not being, and may not be, made in Belgium by way of a public offering, as defined in Articles 3, §1, 1° and 6, §1 of the Belgian Law of April 1, 2007 on public takeover bids (“loi relative aux offres publiques d’acquisition”/”wet op de openbare overnamebiedingen”) (the 「Belgian Takeover Law」) or as defined in Article 3, §1 of the Belgian Law of June 16, 2006 on the public offer of investment instruments and the admission to trading of investment instruments on a regulated market (“loi relative aux offres publiques d’instruments de placement et aux admissions d’instruments de placement à la négociation sur des marchés réglementés”/”wet op de openbare aanbieding van beleggingsinstrumenten en de toelating van beleggingsinstrumenten tot de verhandeling op een gereglementeerde markt”) (the 「Belgian Prospectus Law」), both as amended or replaced from time to time. Accordingly, the Exchange Offers may not be, and are not being, advertised and the Exchange Offers will not be extended, and neither the Prospectus nor any other documents or materials relating to the Exchange Offers (including any memorandum, information circular, brochure or any similar documents) has been or shall be distributed or made available, directly or indirectly, to any person in Belgium other than (i) to persons which are 「qualified investors」 (“「合格投資者」/“合格投資者根據比利時《募集法》第10條第1款中所定義的方式,自行行使職權,如比利時《收購法》第6條第3款所規定的;或(ii)根據比利時《收購法》第6條第4款和比利時《募集法》第3條第4款的其他情形。募集說明書僅供上述合格投資者個人使用,並純粹爲了交換報價的目的。因此,募集說明書或有關交換報價的任何其他文件或資料的信息不得用於任何其他目的,不得向比利時的任何其他人透露或分發。

法國

交換報價並未直接或間接面向法國公衆進行。募集說明書以及任何有關交換報價的其他文件或資料並未或不會在法國向公衆進行分發,且僅向 (i) 爲第三方進行投資組合管理提供投資服務的服務提供商( 第3款)以及(ii)( 第5款)合格投資者(其他生成企業等),根據法國《證券法》第L.411-1,L.411-2,D.321-1和D.411-1條款的定義,並根據這些條款進行操作。根據比利時《募集法》第10條第1款中所定義的方式,自行行使職權,如比利時《收購法》第6條第3款所規定的:(比利時《收購法》將交換報價和/或(者)合格投資者限制爲(法人)以及符合法國法律第L.411-1,L.411-2,D.321-1 和D.411-1條款的定義,以及根據這些條款操作。根據比利時《募集法》第10條第1款中所定義的方式,自行行使職權,如比利時《收購法》第6條第3款所規定:(比利時《收購法》限制交換報價和/或(者)合格投資者爲(法人)以及符合法國法律第L.411-1,L.411-2,D.321-1和D.411-1條款的定義,以及根據這些條款操作。(法人)以及根據這些條款操作的合格投資者(法人)以及根據這些條款操作的合格投資者(法人) 法定貨幣和金融法典符合條件的人可以參加交換提供。招股說明書和任何其他與交換提供相關的文件或材料尚未被提交,也不會得到法國金融市場管理局的批准。

意大利

交換提供、招股說明書或任何其他與交換提供或新債券有關的文件或材料均未經託它利亞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審查程序。 全國公司和證券交易所委員會 (CONSOB)。交換提供將作爲豁免提供根據第101-段,第3-款的意大利共和國法律進行。直至,第3-段直至 根據1998年2月24日第58號法令(《金融服務法》)和1999年5月14日第11971號意大利證券市場監管機構法規(《發行人法規》)的第35-段、第3款,因此僅用於並僅針對合格投資者(「意大利合格投資者」),根據金融服務法第100條第1款第(a)項和發行人法規第34-段第1款第(b)項的定義。因此,不能在意大利公開推廣交換要約,也不能將與此相關的任何文件或新票據的副本遞送、郵寄或以其他方式發送給意大利公衆,無論是通過郵件還是通過任何其他方式或工具(包括但不限於電話或電子方式),或通過意大利提供的國家證券交易所設施,除非是給意大利合格投資者。接收到招股說明書的人不得將其在意大利轉發、分發或發送。居住或位於意大利的舊票據持有人或受益人可以通過授權人(如投資公司、銀行或根據金融服務法、意大利證券市場監管機構法規第16190號及1993年9月1日第385號修正案等法律法規的許可金融中介機構)參與交換要約,並遵守適用的法律法規或意大利證監會或其他意大利機構要求。每個中介機構必須遵守與舊票據、新票據、交換要約或招股說明書相關的信息披露義務。直至根據《金融服務法》第35-第3款、《發行人法規》第11971號修正案第14款的規定,僅適用於、僅面向合格投資者(「意大利合格投資者」),根據金融服務法第100條第1款第(a)項和發行人法規第34-第1款第(b)項的定義。因此,不能在意大利向公衆推廣交換要約,也不能郵寄或以其他方式轉發與此相關的文件或新票據的副本,或者通過郵件或任何其他手段(包括但不限於電話或電子方式),或者通過意大利的任何國家證券交易所設施,除非僅向意大利合格投資者提供。接收《招股說明書》的人不得在意大利轉發、分發或發送。居住或位於意大利的舊票據持有人或受益人可以通過授權人(如投資公司、銀行或根據《金融服務法》、意大利證券市場監管機構法規第16190號的規定(由時間修正)和1993年9月1日第385號法令及修訂案)提供的授權人履行相應規定的義務,在遵守適用的法律法規或意大利證監會或其他意大利機構的要求下進行。 每個授權人在與舊票據、新票據、交換要約或《招股說明書》有關的信息披露義務方面必須遵守適用的法律法規。根據修訂版《金融服務法》第100條第1款第(a)項和《發行人法規》第34-第1款第(b)項第定,交換要約僅提供給和僅面向意大利合格投資者(「意大利合格投資者」)。因此,不得在意大利公開推廣,不得遞送與交換要約或新票據有關的文件副本,不得郵寄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轉發,或通過郵件或其他工具(包括但不限於電話或電子方式),或通過意大利提供的國家證券交易所設施發送給意大利公衆,只能發送給意大利合格投資者。接收到招股說明書的人不得在意大利轉發、分發或發送。居住或位於意大利的舊票據持有人或受益人可以通過授權人(如符合金融服務法、意大利證券市場監管機構法規第16190號(適時修訂)和1993年9月1日第385號法令修訂案的投資公司、銀行或金融中介機構)以及符合適用法律法規或符合CONSOB或其他意大利機構的要求的條件進行交換要約。 每個中介機構在與舊票據、新票據、交換要約或招股說明書相關的信息披露義務方面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根據《金融服務法》第100條第1款第(a)項和《發行人法規》第34-第1款第(b)項第定,交換要約僅向意大利合格投資者(「意大利合格投資者」)提供。因此,不能在意大利公開推廣交換要約,也不能郵寄或以其他方式轉發與此相關的文件或新票據的副本,也不能通過郵件或其他工具(包括但不限於電話或電子方式)或通過意大利證券交易所的任何設施將其發送給意大利公衆,只能發送給意大利合格投資者。接收到招股說明書的人不得在意大利轉發、分發或發送。居住或位於意大利的舊票據持有人或受益人可以通過授權人(如符合金融服務法、意大利證券市場監管機構法規第16190號的規定(由時間修正)和1993年9月1日第385號法令修訂案的投資公司、銀行或金融中介機構)發起交換要約,並遵守適用的法律法規或CONSOB或其他意大利機構的規定。 每個中介機構在與舊票據、新票據、交換要約或招股說明書相關的信息披露義務方面必須遵守與其客戶之間的相關法律法規。終止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交換要約僅供意大利合格投資者(「意大利合格投資者」)使用。 不能在意大利公開推廣交換要約,也不能郵寄或以其他方式轉發與交換要約或新票據相關的任何文檔的副本,也不能通過郵寄或任何其他方式(包括電話或電子方式等)或意大利提供的任何國家證券交易所設施向意大利公衆進行郵寄或轉發,除非是針對意大利合格投資者。接收到《招股說明書》的人不得在意大利轉發、分發或發送。在意大利居住或位於意大利的舊票據持有人或實益人可以通過符合法律法規或符合CONSOB或任何其他意大利機構規定的條件的授權人(如投資公司、銀行或在意大利具有從事此類活動的金融中介機構)進行交換要約,並遵守適用的法律法規。每個中介機構應遵守與其客戶在舊票據、新票據、交換要約或《招股說明書》方面的相關信息披露義務相關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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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

每個交易員經理都進一步聲明並同意,與在英國(「 英國 」)內、從英國內或以其他方式涉及新票據有關的所有事項,其已遵守並將遵守《金融服務和市場法2000年》(「FSMA」)的所有適用規定;並且其僅傳達或被傳達或僅傳達或被傳達對於不適用於Shell Finance US或Shell的《FSMA》第21(1)條的情況下關於發行或銷售任何新票據的投資活動邀請或誘因。

《招股說明書》僅分發給和僅針對於(i)在英國境外的人或(ii)符合《金融服務和市場法2000》(金融推廣)令2005條例(「條例」)第19(5)條中所規定的投資專業人士或(iii)高淨值實體及其他有資格接收此文件的人,均稱爲「相關人士」。新票據僅對相關人士開放,並且僅與相關人士進行邀請,報價或以其他方式購買或取得新票據的協議。任何非相關人士不應根據本文件或其任何內容採取行動或依賴。

香港

新票據可能不會以除以下情況之外的任何文件方式進行銷售:(i)不構成《公司條例》(香港法律第32章)規定的對公衆的要約的情況;或(ii)向根據《證券期貨條例》(香港法律第571章)及其下所有規則定義的「專業投資者」提供;或(iii)在不構成《公司條例》(香港法律第32章)規定的「招股說明書」的情況下,以及任何廣告,邀請函或與新票據有關的文件(無論在香港境內還是其他地方)都不得被髮行或在任何人的名下,以此爲目的發行(在香港或其他地方),但此文件的目標或內容可能被香港公衆訪問或閱讀(除非在香港法律允許的情況下),除非是針對只有在香港境外或只有對《證券期貨條例》(香港法律第571章)及其下所有規則所定義的「專業投資者」進行處置的新票據。

日本

新票據未經日本金融工具與交易法(金融工具與交易法)註冊,並且每個承銷商已同意不在日本直接或間接地向任何日本居民(本條款所指的是居住在日本的任何人,包括根據日本法律組建的任何公司或其他實體)提供或銷售任何新票據,或者向其他人提供或重新銷售新票據,直接或間接地在日本或向日本居民,除非符合金融工具與交易法的註冊要求,並且符合金融工具與交易法及日本其他適用法律、法規和部長指導方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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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招股書未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註冊作爲招股書。因此,如果發行人未通知經銷商有關新票據在新加坡證券與期貨法第309(B)(1)條下的分類,招股書和與新票據的發售或邀請認購或購買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或資料不得在新加坡傳播或分發,新票據或以直接或間接方式向新加坡以外的人士提供或銷售或用於邀請認購或購買,除非(i)根據新加坡證券與期貨法第274條向機構投資者提供,(ii)根據新加坡證券與期貨法第275(1A)條向相關人士或任何人提供,並符合新加坡證券與期貨法第275條所規定條件,或(iii)根據新加坡證券與期貨法的任何其他適用規定提供,並符合其條件。

根據新加坡證券與期貨法第275條,如果符合條件的相關人購買了新票據,而該人是:(a)一家公司(不是認可投資者),其唯一業務是持有投資,並且其全部股本由一個或多個個人所有,而每個個人都是認可投資者;或(b)一家信託(受託人不是認可投資者),其唯一目的是持有投資,並且每個受益人都是認可投資者,則該公司或該信託在根據新加坡證券與期貨法第275條購買了新票據之後,其股份、債券、股權和受益人在法律根據下的權益在六個月內不得轉讓,除非:(1)根據新加坡證券與期貨法第274條向機構投資者或相關人提供,或根據新加坡證券與期貨法第275(1A)條向任何人提供,並符合新加坡證券與期貨法第275條所規定的條件;(2)無償轉讓或(3)依法進行的轉讓。

新加坡證券和期貨法產品分類-爲了根據SFA第309B(1)(a)條和第309B(1)(c)條的義務,發行人已確定,並在此通知所有相關人(如SFA第309A條所定義)新債券是「預定的資本市場產品」(根據2018年證券和期貨(資本市場產品)規定),以及MA的(新加坡貨幣管理局公告SFA 04-N12:關於出售投資產品的通知和MAS公告FAA-N16:關於對投資產品的建議的通知)中定義的免除投資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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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人:

媒體:國際 +44 (0) 207 934 5550;美國 +1 832 337 4355

聲明

Shell plc直接和間接擁有投資的公司是獨立法律實體。在此新聞稿中,「Shell」指的是Shell plc;「Shell Group」指的是Shell及其子公司;「Shell Finance US」或「發行人」指的是Shell Finance US Inc.;「Shell International Finance」指的是Shell International Finance b.V.;術語「我們」、「我們的」指的是Shell或Shell Group,具體情況視上下文而定。

本新聞稿包含一些前瞻性聲明。前瞻性聲明是基於管理層當前的期望和假設的未來期望的陳述,涉及已知和未知的風險和不確定性,這些風險和不確定性可能導致實際結果、績效或事件與這些聲明中的所述有所不同。前瞻性聲明包括但不限於關於Shell Group面臨市場風險的潛在暴露的陳述,以及表達管理層期望、信念、估計、預測、展望和假設的陳述。這些前瞻性聲明通過使用「瞄準」、「目標」、「預計」、「相信」、「承諾」、「承諾」、「可能」、「估計」、「預期」、「目標」、「意圖」、「可能」、「里程碑」、「目標」、「展望」、「計劃」、「可能」、「項目」、「風險」、「計劃」、「尋求」、「應當」、「目標」、「將」、「會」、「可能」等術語和短語來標識。有許多因素可能影響Shell Group的未來運營,並可能導致這些結果與本新聞稿中所含的前瞻性聲明中所表達的結果有所不同(但不限於)。

原油和天然氣價格波動;

殼牌集團產品需求變化;

貨幣波動;

鑽井和生產成果;

儲備估計;

市場份額損失和行業競爭;

環境和物質風險;

與確定合適的潛在收購物業和目標,併成功進行談判和完成此類交易相關的風險;

在發展中國家和受國際制裁國家開展業務的風險;

立法、司法、財政和監管發展,包括應對氣候變化的監管措施;

各國和地區的經濟和金融市場狀況;

政治風險,包括被徵用的風險、與政府實體重新協商合同條款的風險、項目批准的延遲或提前和共同費用報銷的延遲;

與流行病的影響相關的風險,例如COVID-19(冠狀病毒)爆發,地區衝突,如俄烏戰爭,以及重大的網絡安全概念;和

交易條件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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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新聞稿中包含的所有前瞻性聲明均被完全地受到本部分中包含或提及的警示性聲明的限制。讀者不應過度依賴前瞻性聲明。可能影響未來結果的其他風險因素包含在Shell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20-F表格中(可在www.shell.com/investors/news-and-filings/sec-filings.html和www.sec.gov上獲得)。

這些風險因素還明確約束了本新聞稿中包含的所有前瞻性聲明,並應由讀者考慮。每一項前瞻性聲明僅於本新聞稿的日期,即2024年9月5日發表。Shell及其任何子公司均不承諾根據新信息、未來事件或其他信息公開更新或修訂任何前瞻性聲明。鑑於這些風險,結果可能與本新聞稿中包含的前瞻性聲明所述、暗示或推斷的結果大不相同。 並應由讀者考慮。每一項前瞻性聲明僅於本新聞稿的日期,即2024年9月5日發表。Shell及其任何子公司均不承諾根據新信息、未來事件或其他信息公開更新或修訂任何前瞻性聲明。鑑於這些風險,結果可能與本新聞稿中包含的前瞻性聲明所述、暗示或推斷的結果大不相同。

本新聞稿所提及的網站內容不構成本內容的一部分。

請密切關注我們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網站上提供的20-F表格披露,文件編號1-32575。 www.sec.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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