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vrnt-ex322_20240731xform10.htm EX-32.2 Document

附件32.2
 
18 U.S.C.第1350節要求的認證,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通過採用
 
在與維倫特系統公司(下稱「公司」)日報表的連結中,我,豪利高地(Grant Highlander),公司的致富金融(臨時代碼)官,特此依據美國刑法第1350節,並根據2002年砂波恩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所採用的第18億美元證實,我知道:
 
(1) 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訂版的證券交易所法第13(a)條或15(d)條的要求;
 
(2)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都準確展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日期:2024年9月4日/s/ Grant Highlander
 2025年財政年度展望
 致富金融(臨時代碼)
 信安金融官員
 
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本認證隨本10-Q表格報告一併提交,除非根據該法案的規定,否則不得被視爲公司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修訂法案(「交易所法案」)第18條之目的而提交。此認證不得被視爲在根據修訂後的1933年證券法或交易所法案的任何申報中通過引用而被納入,除非公司特別通過引用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