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5 fy25-q1906certificationxceo.htm EX-32.1 Document

根据《主要执行官认证文件》
18 U.S.C.第1350节
根据《2002年沙宾法案》第906条的采纳
根据《2002年沙宾法案》的决议采纳


我,C3.ai公司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Thomas M. Siebel,在我所知的范围内并根据《1934年修订的证券交易法》第13a-14(b)条的要求以及《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所采用的18 U.S.C.第1350条,谨此证明:

a.公司截至2024年7月31日的Form 10-Q季度报告,本证明书附件32.1所附的《报告》完全符合《交易所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并

a.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2024年9月4日作者:
/s/ Thomas m. Siebel
汤马斯·M·西贝尔
行政总裁兼董事会主席
(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