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2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做法,18 U.S.C.第1350节说明:
根据采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就Argan公司截至2024年7月31日的季度报告,并于今日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表格10-Q(以下简称报告),我,Richard H. Deily,该公司的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特此根据2002年《萨班尼斯-奥克斯利法》第906条所采用的18 U.S.C.第1350条进行证明,以我所知:
1.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和
2.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日期:2024年9月5日 | 签字人: | Richard H. Dei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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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ichard H. Deily |
| | 资深副总裁,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和公司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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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总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