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第424(B)(4)條提交
註冊說明書第333-279859號
1,426,750A類普通股
鮑威爾·麥克斯有限公司
這是鮑威爾·馬克斯有限公司的A類普通股(“A類普通股”)的首次公開發售,每股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鮑威爾·馬克斯有限公司是一家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主要營業地點在香港(“鮑威爾·馬克斯”)。我們是在堅定的承諾基礎上報價的1,426,750 A類鮑威爾·麥克斯普通股,代表約 本次發行完成後9.8%的普通股,假設承銷商不超額行使- 分配選擇權及在將本行發行的可轉換承付票(“本票”)自動轉換為全資公司Bliss on Limited後- 擁有於緊接本公司A類普通股於納斯達克資本市場上市前,本公司控股股東梁寶文女士(“Ms.Leung”)將本公司A類普通股轉為A類普通股。
在此次發行之前,我們的A類普通股還沒有公開市場。本次發行我們A類普通股的發行價為1美元。4.00 每股。我們已收到納斯達克股票市場有限責任公司(“納斯達克”)的批准信,將我們的A類普通股在納斯達克資本市場上市,代碼為“PMAX”。
鮑威爾·馬克斯的股權資本結構是雙重的- 類由A類普通股和B類普通股組成的結構。A類普通股及B類普通股的持有人應作為一個類別就股東的所有決議案一起投票,並享有相同的權利,但每股A類普通股的持有人有權投一(1)票,而每股B類普通股的持有人有權投二十(20)票。根據持有人的選擇,每股B類普通股可隨時轉換為一(1)股A類普通股,但A類普通股不可轉換為B類普通股。
投資者請注意,您正在購買一家BVI控股公司的股票,該公司的運營子公司在香港開展業務。
鮑威爾·麥克斯不是一家中國或香港的運營公司,而是一家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成立的控股公司,本身沒有任何實質性業務,我們通過我們在香港的唯一運營子公司Jan Financial Press Limited(“Jan Financial”)在香港開展業務。招股說明書中提到的“公司”、“我們”、“我們”和“我們”是指鮑威爾·馬克斯,這是一家英屬維爾京群島的商業公司實體,將發行所發行的A類普通股。這是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控股公司Powell Max的A類普通股,而不是Jan Financial的股票。此次發行的投資者可能永遠不會直接持有Jan Financial的任何股權。此結構涉及投資者的獨特風險,中國監管當局可能不允許這種結構,這可能會導致我們的業務發生重大變化和/或我們正在登記出售的證券的價值發生重大變化,包括此類事件可能導致此類證券的價值大幅縮水或變得一文不值。請參閱“風險因素-與在香港營商有關的風險-我們所有的業務都在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香港。長-ARM根據中國現行法律和法規的規定,中國政府可以對我們的業務行為行使重大監督和自由裁量權,並可以隨時幹預或影響我們的業務,這可能導致我們的業務和/或我們A類普通股的價值。中國政府對在海外進行的股票發行施加更多監督和控制的任何行動/或外國在香港的投資或中國- 基於發行人可能會大大限制或完全阻礙我們向投資者提供或繼續提供證券的能力,並導致此類證券的價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中國政府可能會幹預或限制我們將資金轉移到香港以外的地方,以分配收益和支付股息,或者再投資於我們在香港以外的業務。中國政府的政策、法規、規則和執法的變化也可能很快,幾乎沒有事先通知,我們對中國法律和監管制度施加的風險的斷言和信念也不能確定。“在本招股說明書的第29頁,以更詳細地討論這一風險因素。
投資我們的A類普通股具有很高的投機性和高度的風險。在購買任何股票之前,您應該仔細閱讀《關於投資我們A類普通股的實質性風險的討論》。危險因素從本招股說明書第18頁開始。
我們的業務位於香港,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Republic of China(“中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有自己的獨立於大陸中國的政府和法律制度,包括有自己獨特的法律法規。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我們不受中國政府對我們在中國境外開展業務活動的方式的直接影響或酌情決定權。-ARM根據現行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中國在法律實施和解釋方面仍存在監管不確定性。此外,所有與在中國經營有關的法律和運營風險也適用於我們在香港的業務,我們面臨與解釋和應用複雜和不斷變化的中國法律和法規相關的風險和不確定因素,以及最近中國政府的聲明和監管發展(例如與數據和網路空間安全有關的聲明和監管發展)是否以及如何- 壟斷考慮到我們在香港唯一運營的子公司的大量業務,以及中國政府可能對在香港的商業行為進行重大監督,人們的擔憂將適用於Powell Max或Jan Financial。我們還面臨著中國政府或香港當局未來在這方面的任何行動的不確定性風險。
如果中國政府選擇對我們的業務行為行使重大監督和自由裁量權,他們可能會幹預或影響我們的運營。這樣的政府行為:
• 可能導致我們的業務和/或我們證券的價值發生實質性變化;
• 可能會嚴重限制或完全阻礙我們繼續運營的能力;
• 可能會大大限制或完全阻礙我們向投資者發售或繼續發售我們的證券的能力;以及
• 可能會導致我們證券的價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
我們瞭解到,最近,中國政府在中國的一些地區發起了一系列監管行動和新政策,包括打擊證券市場非法活動,加強對中國的監管- 基於海外上市公司採用可變利益實體(VIE)結構,採取新措施擴大網路安全審查範圍,並擴大打擊力度- 壟斷執法部門。由於這些聲明和監管行動是新的,立法或行政法規制定機構將在多長時間內做出回應,以及如果有的話,將修改或頒佈哪些現有或新的法律或法規或詳細的實施和解釋,這是非常不確定的。此外,這種修改或新的法律法規將對Jan Financial的日常業務運營、其接受外國投資的能力以及我們的A類普通股在美國或其他外國交易所上市的潛在影響也非常不確定。中國政府可能隨時幹預或影響我們的運營,並可能對在海外進行的發行和在香港進行的外國投資施加更多控制。- 基於發行人。中國政府也可能幹預或限制我們搬離香港以分配收益和支付股息或再投資於我們在香港以外的業務的能力。此外,中國監管機構未來可能頒佈法律、法規或實施細則,要求我們的公司或我們的子公司在此次發行之前獲得中國當局的監管批准。這些行動可能導致我們的業務發生實質性變化,並可能顯著限制或完全阻礙我們完成此次發行的能力,或導致我們A類普通股的價值大幅縮水或變得一文不值。請參閱“招股說明書摘要-中國近期的監管發展從第9頁開始。
我們的總部設在香港,不是內地的中國。我們在公司結構中不使用VIE。我們,通過我們的全部- 擁有子公司Jan Financial從事為香港的企業客戶及其顧問提供金融通信服務,以支持資本市場合規和交易需求。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發佈之日,本公司在香港的業務及在美國的註冊公開招股均不受中國網信辦(“網信辦”)或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的審查或事先批准,因為(I)中國證監會目前尚未就本招股說明書下的類似我們的發行是否受本規定約束髮布任何最終規則或解釋;及(Ii)Jan Financial於香港成立及營運,並不包括在其境外證券發行須接受中國證監會或中國證監會審核的行業及公司類別。然而,由於中國的法律、法規或政策未來可能會迅速改變,因此仍存在不明朗因素。如果(I)中國政府擴大了其境外證券發行須經中國證監會或中國證監會審查的行業和公司類別,而我們需要獲得此類許可或批准,或(Ii)我們無意中得出結論認為我們不需要相關許可或批准,或者我們沒有獲得或維持所需的相關許可或批准,中國政府採取的任何行動都可能顯著限制或完全阻礙我們在香港的業務,以及我們提供或繼續提供A類普通股的能力
如果我們的A類普通股是A類普通股,可能會導致此類證券的價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甚至退市。我們的A類普通股退市,或其退市的威脅,可能會對您未來投資的價值產生重大和不利的影響。
2021年12月24日,證監會發布了《管理規定(草案)》和《備案辦法(草案)》,意見期均於2022年1月23日到期。《管理規定草案》和《備案辦法草案》規範了行政管理制度、備案- 歸檔“境內企業”直接或間接在境外發行上市交易證券的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管理規定(草案)》明確,中國證監會對“境內企業境外證券發行上市”擁有監管權,並要求“境內企業”赴境外上市須向證監會辦理備案手續.2023年2月17日,證監會發布了《境內公司境外證券發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及五份解釋指引(統稱為《證監會備案規則》)。根據中國證監會的備案規則,境內公司尋求直接或間接在海外發行或上市的,應履行備案程式,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告相關資訊;違反填報程式的,可能會受到責令改正、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2022年4月2日,中國證監會公佈了《檔案規則》徵求意見稿。這些規定規定,境內公司在境外上市活動中,境內公司以及為其提供相關證券服務的證券公司和證券服務機構應當建立健全保密和備案制度,不得洩露國家祕密,不得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
根據中國證監會備案規則,中國境內公司以直接或間接方式進行境外證券發行和上市活動,應在提交首次公開募股或上市申請後三個工作日內,按照中國證監會備案規則的要求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備案手續。
管理層理解,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建恩金融在中國沒有任何業務,也不需要根據證監會備案規則的要求向證監會辦理備案手續。雖然Jan Financial目前在中國沒有業務,但如果我們未來在中國有任何業務,並且如果我們(I)未能收到或保持該等許可或批准,(Ii)無意中得出不需要該等許可或批准的結論,或(Iii)適用的法律、法規或解釋發生變化,並要求我們在未來獲得該等許可或批准,我們可能面臨中國證監會、CAC或其他中國監管機構的制裁。這些監管機構也可能對我們在中國的業務施加罰款和處罰,以及限制我們在中國以外的派息能力、限制我們在中國的業務、推遲或限制將本次發行所得款項匯回中國,或採取可能對我們的業務以及我們的A類普通股的交易價格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其他行動。我們可能被要求重組我們的業務以符合此類法規,或者可能完全停止在中國的業務。中國證監會、中國證監會或其他中國監管機構也可能採取行動,要求我們或使我們明智地在結算和交付我們的A類普通股之前停止此次發行。此外,如果中國證監會、CAC或其他中國監管機構後來頒佈新規則,要求我們必須獲得他們的批准才能進行此次發行,如果建立了獲得此類豁免的程式,我們可能無法獲得此類批准要求的豁免。中國政府採取的任何行動可能會大大限制或完全阻礙我們在中國的業務以及我們向投資者提供或繼續提供證券的能力,並可能導致該等證券的價值大幅縮水或一文不值。
此外,2021年7月10日,中國民航總局發佈了《網路安全審查辦法》修訂草案,徵求公眾意見,其中要求,除任何“關鍵資訊基礎設施經營者”外,任何控制不少於100萬用戶個人資訊的“數據處理者”尋求在外國證券交易所上市也應接受網路安全審查,並進一步闡述了評估相關活動的國家安全風險時應考慮的因素。2021年12月28日,CAC、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多個部門聯合發佈了修訂後的《網路安全審查辦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取代了現行的《網路安全審查辦法》。根據修訂後的《審查辦法》,擁有百萬以上用戶個人數據的《網路平臺經營者》擬在境外上市的,必須申請網路安全審查。根據國家密碼管理局官方網站發佈的關於發佈修訂後的審查辦法的一套問答,國家密碼管理局官員表示,網路平臺經營者應在向非政府組織提交上市申請前申請網路安全審查- 中國證券監管機構。此外,CAC於2021年11月發佈了《網路數據安全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其中規定,境外上市的數據處理商必須自行或委託數據安全服務提供商進行年度數據安全審查,並於次年1月31日前向市網路安全部門提交給定年度的數據安全審查報告。鑑於《經修訂的審查措施》的印發時間及其待定效力,
普遍缺乏指導,在解釋和執行方面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目前尚不清楚向中國個人收集個人資訊的香港公司是否應受修訂後的審查措施的約束。我們目前預計修訂後的審核辦法不會對我們的業務、我們的運營或此次發行產生影響,因為我們不認為Jan Financial將被視為需要在美國上市前提交網路安全審查的“關鍵資訊基礎設施運營商”或控制不少於100萬用戶的個人資訊的“數據處理器”,因為(I)Jan Financial是在香港組織和運營的,修訂後的審核辦法仍不清楚其是否適用於香港公司;(Ii)Jan Financial在中國沒有任何子公司或VIE結構;(Iii)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Jan Financial尚未收集或存儲任何中國個人客戶的個人資訊,遠遠少於100萬名用戶;及(Iv)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Jan Financial尚未收到任何中國政府當局關於其提交網路安全審查的任何要求的通知。然而,在解釋和執行相關的中國網路安全法律和法規方面仍然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如果Jan Financial被視為控制不少於100萬用戶的個人資訊的“關鍵資訊基礎設施運營商”或“數據處理器”,我們子公司的運營和我們的A類普通股在美國的上市可能會受到CAC的網路安全審查。
我們的香港律師萬m Lai&Li建議我們,根據他們對香港現行法律的理解,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本公司和Jan Financial在美國上市並向外國投資者發行我們的A類普通股之前,不需要獲得香港當局的任何許可或批准。本公司及/或其附屬公司並無申請任何該等許可或批准,亦未被任何有關當局拒絕。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Jan Financial已獲得香港當局的所有必要許可或批准,以在香港經營其業務,包括但不限於其商業登記證。然而,我們的香港律師告訴我們,由於香港的法律、法規或政策可能在未來迅速變化,不確定性仍然存在。
此外,基於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在中國有效的法律法規,正如我行中國法律顧問中國商業律師事務所確認並建議的那樣,根據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生效的中國法律法規,我們無需獲得中國證監會的監管批准或根據《試行管理辦法》辦理備案程式,我們的A類普通股就可以在美國上市或發售。儘管我們現有和潛在的客戶是內地中國個人,或者我們的公司的股東或董事是內地中國個人,但由於我們和我們的子公司,是受《試行管理辦法》約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司》,因為(I)我們的總部設在香港,我們的高級管理人員和董事會所有成員都在香港或其他地方,都不是內地中國公民;(Ii)吾等並無直接或間接擁有或控制在內地的任何實體或附屬公司中國,亦非由任何內地公司或個人直接或間接控制;。(Iii)倘吾等只在香港經營,吾等所有收入及利潤均由吾等在香港的附屬公司產生,吾等所有業務活動均非在內地進行,且吾等最近一個會計年度並未於內地產生收入或利潤佔同期經審計綜合財務報表中相應數位的50%以上;。(V)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基本法》的規定,除《基本法》附件三所列的法律和法規(僅限於與國防、外交和其他不屬於自治範圍的事項有關的法律)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法規不在香港實施。
此外,我們的A類普通股可能被禁止在全國交易所或更高級別的交易所交易-- 櫃檯如果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美國)(“PCAOB”)連續兩年不能檢查我們的審計師,市場將根據“要求外國公司負責任法案”(“HFCA法案”)進行審計。根據HFCA法案,PCAOB於2021年12月16日發佈了一份認定報告,認定PCAOB無法檢查或調查總部位於:(I)中國內地中國和(Ii)香港的完全註冊會計師事務所;該報告確定了受該等認定約束的特定註冊會計師事務所。2022年8月26日,PCAOB與中國證監會和中國所在的財政部(以下簡稱財政部)簽署了關於PCAOB監管合作的議定書聲明- 已註冊總部設在內地和香港的會計師事務所中國。根據議定書聲明,PCAOB於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期間在香港對部分符合確定報告的註冊會計師事務所進行了檢查。2022年12月15日,PCAOB董事會宣佈已完成檢查,確定完全有權檢查或調查完全註冊的公共會計
公司總部設在內地中國和香港,並投票決定退出確定報告。我們的審計師WWC,P.C.是發佈本招股說明書中包含的審計報告的獨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作為在美國上市公司的審計師和在PCAOB註冊的事務所,必須遵守美國法律,根據這些法律,PCAOB將進行定期檢查,以評估WWC,P.C.‘S是否符合適用的專業標準。WWC,P.C.總部設在加利福尼亞州聖馬特奧,可由PCAOB進行檢查。WWC,P.C.在確定報告中未被確定為受PCAOB決定的公司。儘管如上所述,如果未來PCAOB確定它不能連續三年全面檢查我們的審計師,或PCAOB Re- 評估它的確定是由於今後對《議定書聲明》的執行的任何阻礙,我國證券在國家證券交易所或在其他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根據HFCA法案,櫃檯市場可能被禁止,我們進入美國資本市場的機會可能會受到限制或限制。此外,2021年6月22日,美國參議院通過了加速讓外國公司承擔責任的法案(AHFCAA),如果該法案在美國眾議院獲得通過並簽署成為法律,將把外國公司遵守PCAOB審計的時間段從連續三年縮短到兩年,從而縮短觸發交易禁令的時間段。2022年12月29日,總裁·拜登簽署了《2023年綜合撥款法案》(以下簡稱《CAA》),使之成為法律。除其他事項外,CAA包含與AHFCAA相同的條款,該條款減少了連續不- 檢查根據《HFCA法案》觸發禁令所需的年限從三年增加到兩年。
我們的A類普通股退市,或其退市的威脅,可能會對您的投資價值產生重大和不利的影響。看見“風險因素--與我們A類普通股相關的風險--儘管本招股說明書中包括的審計報告是由目前可由PCAOB檢查的美國審計師編寫的,但不能保證未來的審計報告將由PCAOB可檢查的審計師準備,因此,未來投資者可能會被剝奪PCAOB檢查計劃的好處。此外,如果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最終認定我們的審計工作是由PCAOB無法全面檢查或調查的審計師執行的,那麼根據HFCA法案,我們的證券交易可能被禁止,因此,納斯達克等美國全國性證券交易所可能決定將我們的證券退市。此外,2022年12月29日,頒佈了《加速追究外國公司責任法案》,該法案修訂了《高頻交易法案》,要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禁止發行人的證券在任何美國證券交易所交易,前提是其審計師連續兩年而不是三年沒有接受PCAOB檢查,從而縮短了我們的A類普通股可能被禁止交易或退市的時間。
我們在競爭激烈的行業和競爭激烈的市場中運營。在香港,我們可能須遵守多項有關競爭法的法律和其他義務,任何未能遵守適用法律和義務的行為,都可能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造成重大的不利影響。由於大量商品和服務提供商的存在,我們在市場上面臨著激烈的競爭。我們可能會受《競爭條例》(香港法例第619章)(下稱《競爭條例》)所規限,該條例已於12月生效 2015年14日,制定三種行為形式,實施三項規則,旨在預防和阻止反腐敗-具有競爭力(I)第一項行為守則禁止經營者之間訂立協定,而該等協定的目的或效果是妨礙、限制和扭曲香港的競爭;(Ii)第二項行為守則禁止在市場上擁有相當程度市場力量的經營者濫用這項權力,從事具有妨礙、限制和扭曲香港競爭的目的或效果的行為;及(Iii)合併規則禁止具有或相當可能會大幅削弱香港競爭的合併。目前,合併規則只適用於直接或間接持有《電訊條例》(香港法例第106章)所指的“傳送者牌照”的業務,因此不適用於我們的業務。
競爭事務監察委員會是香港成立的法定機構,負責調查任何違反《競爭條例》的情況,並執行《競爭條例》的規定。競爭審裁處是根據《競爭條例》成立的審裁處,是香港司法機構的一部分,負責聆訊和裁決與香港競爭法有關的案件。根據競爭事務委員會公佈的指引和政策,調查違反《競爭條例》的行為,可能的結果包括接受侵權者所作的承諾、發出警告通知書或侵權通知書、在競爭事務審裁處展開法律程序、申請同意令、將投訴轉介政府機構,以及進行市場研究。競爭審裁處可根據《競爭條例》下令作出補救措施,包括罰款、取消資格令或其他命令。香港競爭事務委員會發布的指導方針和政策沒有提到任何可能會影響實體接受外國投資或在美國/外匯交易所上市的能力的補救措施- 合規《競爭條例》。請參閱“風險因素-與在香港營商有關的風險-不遵守香港競爭法可能會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造成重大和不利的影響“從第36頁開始。
在香港經營業務時,我們須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或“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該條例規定任何資料使用者如單獨或與其他人士共同控制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任何與在世個人直接或間接有關並可用以識別該個人身分的個人資料,即有責任控制該等個人資料的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資料使用者須採取一切切實可行的步驟,以保障其持有的個人資料免受任何未經授權或意外的查閱、處理、刪除、遺失或使用。收集後,此類個人資訊的保存時間不應超過實現其正在或將要使用的目的所需的時間,如果不再需要,則應予以刪除,除非法律禁止刪除或刪除不符合公共利益。“私隱條例”亦授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私隱專員”)進行調查和提出檢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附表1所載的保障資料原則(統稱為《保障資料原則》或《保障資料原則》)概述了資料使用者應如何收集、處理和使用個人資料,並輔以其他條文施加進一步的遵從規定。個人資料保護計劃的集體目標是確保在充分知情的基礎上以公平的方式收集個人資料,並適當考慮將收集的個人資料數量降至最低。個人資料一經收集,應以安全的方式處理,並只應為達到使用該等資料的目的而保存至所需的時間。數據的使用應限於原始收集目的或與之相關。資料當事人被賦予若干權利,其中包括:(A)有權獲資料使用者告知其是否持有個人資料,而該個人是資料當事人;(B)如資料使用者持有該等資料,可獲提供該等資料的副本;及(C)有權要求更正他們認為不準確的任何資料。隱私專員可以對某些罪行進行刑事調查和起訴。私隱專員會視乎個案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檢控或轉介涉嫌犯罪的個案予香港律政司。受害人亦可因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而蒙受損失,向資料使用者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如專員認為適當,可向受屈的資料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請參閱“風險因素-與在香港營商有關的風險-遵守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和任何其他與資料私隱有關的現有或未來法律、法規和政府命令,可能涉及巨額開支,並可能對我們的業務造成重大影響“從第35頁開始。
Powell Max向其子公司轉移現金或其他資產不需要監管部門的批准:根據我們的組織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並遵守英屬維爾京群島法,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法律及其組織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不時修訂),沒有禁止Powell Max通過股東貸款或股權出資向其直接子公司提供資金。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法律,Power Max不被禁止向其香港運營子公司Jan Financial提供資金,但須符合英屬維爾京群島法案及其組織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的某些規定。作為一家控股公司,Powell Max可能會依賴其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權分配來滿足其現金和融資需求。根據香港《公司條例》,香港公司可從可供分配的利潤中進行分配。如果Jan Financial未來代表自己產生債務,管理此類債務的工具可能會限制其向鮑威爾·馬克斯支付股息的能力。此外,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香港法律並無進一步限制本公司可派發股息的資金數額。然而,由於中國政府對我們的能力或我們的子公司轉移現金或其他資產的能力進行幹預或施加限制和限制,未來資金可能無法用於香港以外的業務或其他用途。對我們子公司向我們付款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對我們開展業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並可能大幅降低我們A類普通股的價值或導致它們一文不值。有關現金在我們組織內如何轉移的更詳細討論,請參閱第4頁的“與我們子公司之間的現金和資產轉移”和“風險因素--與我們的A類普通股相關的風險”。我們依靠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權益分配,為我們可能有的任何現金和融資需求提供資金。未來,由於中國政府對我們或我們的子公司轉移現金或其他資產的能力進行幹預或施加限制和限制,資金可能無法用於香港以外的業務或其他用途。對子公司向我們付款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對我們開展業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並可能大幅降低我們A類普通股的價值或導致它們一文不值“於本招股說明書第44頁。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發佈之日,Jan Financial並未採用、也未維持任何現金管理政策和程式。
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三個年度以及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鮑威爾·麥克斯和Jan Financial尚未派發任何現金股息或進行任何其他現金分配。此外,在截至12月的年度內,鮑威爾·麥克斯、Jan Financial或我們的任何股東之間沒有任何現金轉移 2022年和2023年,以及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的日期。我們目前沒有任何進一步分配收益的打算。如果我們決定在未來支付我們的任何A類普通股的股息,作為控股
作為一家公司,我們將依賴於從我們的香港運營子公司Jan Financial以股息支付的方式收到資金。請參閱“股利政策、」和」獨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報告中的合併權益變動表“瞭解更多細節。
根據聯盟證券法的定義,我們是一家“新興成長型公司”和“外國私人發行人”,因此,上市公司的報告要求將會降低。請參閱“招股說明書摘要-成為新興成長型公司和外國私人發行人的含義」以獲取更多信息。
於本次發售完成後,並在實施將票據自動轉換為A類普通股後,假設承銷商不行使其超額認購權,Powell Max的流通股將由12,524,606股A類普通股組成- 分配購買額外A類普通股和2,000,000股B類普通股的選擇權,或12,738,618股A類普通股和2,000,000股B類普通股,假設- 分配完全行使選擇權。寶盛將為納斯達克證券市場規則所界定的“受控公司”,因為緊接是次發售完成後及於票據自動轉換為A類普通股生效後,假設承銷商不行使其總投票權,吾等的控股股東梁愛詩女士將擁有總已發行及已發行A類及B類普通股約79.9%,相當於總投票權約94.4%。- 分配 期權,或約占已發行和發行A類和b類普通股總數的78.7%,約占總投票權的94.0%,假設超過- 分配 期權已全部行使。因此,梁女士將有能力控制或重大影響需要股東批准的事項的結果。
每股 |
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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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開發行價(1) |
$ |
4.00 |
$ |
5,70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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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折扣(7.0%)(2) |
$ |
0.28 |
$ |
399,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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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不計費用)歸我們所有(3) |
$ |
3.72 |
$ |
5,307,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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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股A類普通股首次公開發行價格為每股4.00美金。上表假設承銷商不行使其權力- 分配 選項.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承銷“在這份招股說明書中。
(2) 我們已同意向承銷商支付相當於此次發行總收益的7%(7.0%)的折扣。我們還同意向承銷商代表WallachBeth Capital LLC或非承銷商代表WallachBeth Capital LLC支付- 負責任費用津貼相當於募集總收益的1%(1.0%),並補償承銷商與此次發行相關的某些費用。這些付款將進一步減少我們在扣除費用前的可用收益。請參閱“承銷“關於賠償和其他應付給保險人的價值專案的說明。
(3) 我們預計,不包括承銷折扣,我們為此次發行應支付的現金費用總額約為$1,269,906.
此次發行是在堅定的承諾基礎上進行的。如果購買了任何此類A類普通股,承銷商有義務購買並支付所有A類普通股。我們已授予承銷商在本次發行結束後45天內購買本次發行中我們提供的A類普通股總數的15%的選擇權(不包括受此選擇權約束的A類普通股),僅用於覆蓋- 分配,以公開發行價減去承銷折扣。如果承銷商以每股4.00美元的發行價全面行使期權,我們在扣除承銷折扣和費用之前的總收益將為6,563,048美元。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任何州證券委員會或任何其他監管機構都沒有批准或不批准這些證券,也沒有確定本招股說明書是否真實或完整。任何相反的陳述都是刑事犯罪。
承銷商預計將於9月左右交付A類普通股 6, 2024.
WallachBeth Capital,LLC
本招股說明書的日期為9月5日,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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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對本招股說明書中包含的資訊以及我們準備或授權的任何免費編寫的招股說明書負責。我們沒有授權任何人向您提供不同的資訊,承銷商也沒有授權任何人向您提供不同的資訊,我們和承銷商對其他人可能向您提供的任何其他資訊不承擔任何責任。我們不會,承銷商也不會在任何不允許要約或出售的司法管轄區出售我們的A類普通股。閣下不應假設本招股章程所載資料於本招股章程封面日期以外的任何日期均屬準確,不論本招股章程的交付時間或出售任何A類普通股的時間。
對於美國以外的投資者:我們和承銷商都沒有做過任何事情,允許在美國以外的任何司法管轄區進行此次發行或擁有或分發本招股說明書,因為在美國,需要為此採取行動。獲得本招股說明書的美國境外人士必須告知自己,並遵守與發行A類普通股和在美國境外分發本招股說明書有關的任何限制。
鮑威爾·麥克斯是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註冊成立的英屬維爾京群島商業有限責任公司,我們所有的未償還證券均由非-U.S.所有居民。根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規則,我們目前有資格獲得“外國私人發行人”的待遇。作為外國私人發行人,我們將不會被要求像國內註冊商那樣頻繁或及時地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定期報告和財務報表,這些註冊商的證券是根據交易法註冊的。
直到並且包括 2024年9月30日(本招股說明書日期後25天),所有買賣或交易我們A類普通股的交易商,無論是否參與本次發行,都可能被要求提交招股說明書。這一交付要求是對交易商作為承銷商及其未售出的配售或認購時交付招股說明書的義務的補充。
我
適用於本招股說明書的公約
除另有說明或文意另有所指外,本招股說明書中所有提及:
• 《章程》或《公司章程》是指5月2日通過的第二次修改和重述的公司章程(不時修改) 2024年8月31日起施行 27、2024以及經不時修訂、補充和/或以其他方式修改的;
• Bliss on Limited是一家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成立的公司,並完全- 擁有由我們的控股股東;
• “英屬維爾京群島”是指英屬維爾京群島;
• “英屬維爾京群島法”是指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的英屬維爾京群島商業公司法;
• “A類普通股”是指對我們A類普通股,每股票面價值0.0001美元;
• “B類普通股”是指對我們B類普通股,每股票面價值0.0001美元;
• “公司”、“我們”、“我們”和“鮑威爾·馬克斯”是鮑威爾·馬克斯有限公司的名稱,鮑威爾·馬克斯有限公司是一家英屬維爾京群島商業公司,於1月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為有限責任公司。 2019年8日,將發行所發行的A類普通股;
• “控股股東”和“Ms.Leung”是指梁寶文女士,她實益擁有合共11,597,856股普通股,包括9,597,856股A類普通股和2,000,000股B類普通股,假設承銷商不行使其總投票權,這將佔緊接本次發行完成後已發行和已發行普通股總數的約79.9%,約佔總投票權的94.4%。- 分配購股權,幷包括於票據自動轉換後向Ms.Leung全資擁有的公司福安有限公司發行的A類普通股。請參閱“管理「和」主要股東“瞭解更多資訊;
• “COVID-19《2019年冠狀病毒病》;
• 《證券交易法》是指經修訂的美國1934年頒佈的《證券交易法》;
• “Jan Financial”是指Jan Financial Press Limited(前身為怡安金融出版有限公司),該公司是根據香港法律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是Powell Max的直接全資子公司,也是我們唯一的運營子公司;
• “HKD”或“HK$”是指香港的合法貨幣港幣(S);
• “香港”是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人民代表Republic of China;
• “獨立第三方”是指獨立於或不是5%實益擁有人、不受任何5%實益擁有人控制、不受任何5%實益擁有人控制或不受任何5%實益擁有人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個人或公司,也不是本公司任何5%實益擁有人的配偶或後代(出生或領養);
• “IPO”是指首次公開發行證券;
• 《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是指本公司於5月2日通過的第二份經修訂和重述的公司組織章程(經不時修訂) 2024年8月31日,自8月1日起生效 27、2024以及經不時修訂、補充和/或以其他方式修改的;
• “納斯達克”是對納斯達克股票市場的有限責任公司;
• “普通股”或“股份”是指我們的A類普通股和B類普通股;
II
• “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是指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國”是指人民Republic of China,除本章程另有規定外,“內地中國”指人民Republic of China,僅就本招股說明書而言,不包括臺灣、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
• 僅就本招股說明書而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局”或該等詞語或類似用語的變體適用於內地的中央、省級和地方各級政府,包括監管和行政機關、機關和委員會,或內地的任何法院、審裁處或任何其他司法或仲裁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是指在內地適用的一切法律、法規、規章、條例和其他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公告中國;
•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或“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指的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 “證券法”適用於經修訂的美國19頒佈的證券法;以及
• “美元”或“美元”是指美國的合法貨幣--美元(S)。
我們對本招股說明書中包含的部分數字進行了四捨五入調整。因此,某些表格中顯示為總數的數字可能不是之前數字的算術匯總。
除非上下文另有說明,本招股說明書中的所有資訊均假定承銷商不行使其承銷權。- 分配 選項.
鮑威爾·麥克斯是一家控股公司,通過我們唯一的運營子公司Jan Financial在香港開展業務。Jan Financial的報告貨幣為港幣。本招股說明書載有港幣兌換成美元的譯文,僅為方便讀者。
除特別註明外,所有港元兌美元及美元兌港元的折算均按美元兌7.8015美元及美元兌7.8109港元的中午中間價計算,一如美國聯盟儲備委員會12月公佈的H.10統計數字。 30、2022和12月 29,2023年。並無表示該港元金額代表或本可或可分別按該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換、變現或結算為美元。
III
以下摘要重點介紹了本招股說明書中其他地方包含的資訊,並不包含您在投資我們的A類普通股之前應考慮的所有資訊。你應該仔細閱讀整個招股說明書,包括“風險因素”、“管理層對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的討論和分析”,以及我們的合併財務報表及其相關說明,每一種情況都包括在本招股說明書中。在作出投資決定前,除其他事項外,你應仔細考慮本招股說明書“業務”一節所討論的事項。除文意另有所指外,凡提及“Powell Max”、“We”、“Us”、“Our”、“The Company”及類似稱謂,均指鮑威爾Max Limited、英屬維爾京群島的一家商業公司及其全資附屬公司。
業務概覽
我們是一家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成立的控股公司,業務由我們的香港子公司Jan Financial進行。
我們成立於2019年,致力於為香港的企業客戶及其顧問提供金融通信服務,以支持資本市場合規和交易需求。我們的金融通訊服務涵蓋從開始到完成的全方位金融印刷、企業報告、通訊和語言支持服務,包括排版、校對、翻譯、設計、印刷、電子報告、報紙投放和分發。我們提供全面的服務,幫助我們的客戶履行他們的披露和報告義務,創建、管理和提供準確和及時的金融通信,並管理交易流程。
我們的客戶包括受《香港聯合交易所證券上市規則》、《香港聯交所創業板上市規則》(統稱為《香港上市規則》)及《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稱“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所規定須遵守《香港證券交易所證券上市規則》、《香港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規則》(統稱《香港上市規則》)及《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規定須予備案及申報規定的本地及國際公司,以及有意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及其在香港的顧問。此外,我們還為客戶提供配套的財務支持服務,如會議室設施租賃,以滿足他們的合規需求。
截至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的收入分別為港幣37,772,821元及港幣49,121,839元(約6,288,883美元)。
該公司的獨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此前曾對該公司作為持續經營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表示極大的懷疑。截至12月 於2023年3月31日,我們的權益赤字為15,312,968港元(約1,960,461美元),淨負債為15,312,968港元(約1,960,461美元),流動負債淨額為19,859,607港元(約2,542,550美元)。截至十二月底止年度內 於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稅後純利為7,079,243港元(約906,329美元) 本公司於2022年發生淨虧損98,603港元。在本公司截至十二月底止年度的經審計財務報表 2022年和2023年,本公司的獨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對本公司作為持續經營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表示嚴重懷疑。
公司預期截至12月其現金及銀行結餘為3,660,213港元(約468,603美元) 2023年31日,加上大約4.8美元 本次發售所得款項淨額,以及已完成或擬進行的額外資本融資,將足以支付自本公司截至十二月底止年度經審核簡明財務報表發出日期起計至少一年的營運開支及資本開支要求 2023年3月31日。我們必須籌集更多資金,以繼續我們的業務並執行我們的業務計劃。我們未能在需要時籌集資金,將影響我們的持續經營狀況,並將對我們的財務狀況和我們實施我們的業務戰略並繼續作為持續經營企業的能力產生負面影響。
行業概覽
本招股說明書包括我們從行業出版物和研究、調查和第三方進行的研究中獲得的統計數據和其他行業和市場數據,以及我們管理層基於這些數據做出的估計。這些第三方均未與我們有關聯,且本招股說明書中包含的資訊未經任何第三方審核或認可。本招股說明書中使用的市場數據和估計涉及許多假設和限制,請您不要過度重視此類數據和估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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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出版物、研究、調查、研究和預測一般聲明,它們所包含的資訊是從被認為可靠的來源獲得的,但不能保證此類資訊的準確性和完整性。預測和其他前瞻- 看從這些來源獲得的資訊受到與其他遠期交易相同的限制和不確定性。- 看本招股說明書中的聲明。
雖然我們相信來自這些行業出版物、調查和研究的資訊是可靠的,但由於各種重要因素,包括標題為“風險因素”一節中描述的那些因素,我們經營的行業面臨高度的不確定性和風險。這些因素和其他因素可能導致結果與獨立各方和我們所作估計中的結果大相徑庭。
競爭優勢
我們相信以下競爭優勢使我們有別於我們的競爭對手:
• 我們擁有強大的客戶關係和客戶服務;
• 我們擁有深厚的領域專業知識;以及
• 我們有一支經驗豐富的管理團隊。
我們的策略
我們打算採取以下戰略來進一步擴大我們的業務:
• 專注於增長和向新市場擴張;
• 尋求有選擇的戰略投資、關係和收購機會;
• 採取有紀律的資本分配方法;以及
• 有效管理高度可變的成本結構。
我們面臨的挑戰
我們在實現業務目標和執行戰略方面面臨風險和不確定性,包括與以下方面相關的風險和不確定性:
• 香港經濟及股票市場惡化;
• 我們作為一個持續經營的企業繼續存在的能力;
• 我們有能力成為有利可圖的企業;
• 我們獲得未來融資的能力。
見「危險因素「和」關於遠期的特別說明- 看陳述詳細討論與我們的業務和投資A類普通股有關的這些和其他風險和不確定因素。
公司歷史和結構
我們於2019年2月成立Jan Financial,這是一家於2019年2月27日根據香港法律註冊成立的公司,全資- 擁有鮑威爾·馬克斯著。
2019年1月8日,我們的最終控股公司Powell Max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法律註冊為英屬維爾京群島有限責任商業公司,授權股本50,000美元,分為5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美元,其中50,000股普通股發行並分配給我們的控股股東。
2024年1月19日,作為考慮此次發行而進行的重組的一部分,我們完成了一項換股交易,根據該交易,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成立的公司Bliss on Limited和全資- 擁有由我們的控股股東向我們的控股股東收購Powell Max的全部已發行股份,代價是Bliss on Limited向我們的控股股東額外發行一股普通股。在這種換股之後,Bliss on成為Powell Max的唯一股東,而Powell Max又完全-擁有Jan Financ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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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5日,作為考慮此次發行的重組的一部分,鮑威爾·馬克斯·舒默-分割其授權股份使每股面值由每股1.00美元變為每股0.0001美元,而授權股份的數目則改為50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其中500,000,000股普通股由Bliss on Limited持有,當中487,500,000股普通股被免費交予Powell Max註銷。其餘12,500,000股普通股-指定並重新- 分類分為10,500,000股A類普通股和2,000,000股B類普通股。
2024年2月20日,Bliss on Limited向三名個人出售了總計1500,000股A類普通股,這三名個人均與我們沒有關聯。
截至 2023年3月31日,我們欠我們的控股股東2391,425美元。在7月 於2024年10月19日,本公司與吾等的控股股東之間訂立一項貸款結算協定,據此,吾等的控股股東於收到發給Bliss on Limited的本金2,391,425美元的承付票(“票據”)後,將豁免上述款項2,391,425美元,而本金2,391,425美元將於吾等A類普通股於納斯達克買賣前自動按每股A類普通股的招股價自動轉換為A類普通股。在7月 2024年19日,我們向Bliss on Limited發出了通知。該票據不附帶任何利息。按每股A類普通股4.00美元的招股價計算,合共向Bliss on Limited發行了597,856股A類普通股。下面的圖表說明了我們截至本次招股說明書發佈之日和本次發行完成時的公司結構(假設承銷商沒有行使其承銷權- 分配購股權,幷包括根據票據於納斯達克買賣A類普通股之前向Bliss on Limited發行597,856股A類普通股,招股價為每股A類普通股4.00美元):
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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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後服務
我們提供的是1,426,750 BVI控股公司Powell Max的A類普通股,代表約 9.8於本次發售完成後,本公司已發行及已發行普通股的百分比,其中包括於票據自動轉換時向Bliss on Limited發行的A類普通股,並假設承銷商不行使其認購權- 分配 選項.
我們將成為納斯達克證券市場規則所定義的“受控公司”,因為在本次發行完成後,我們的控股股東將立即擁有大約79.9佔我們已發行和已發行普通股總數的%,約佔94.4%的總投票權,計入票據自動轉換時向Bliss on Limited發行的A類普通股,並假設承銷商不行使其認購權- 分配 選項.
控股公司結構
Powell Max是一家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成立的控股公司,本身沒有實質性業務,我們主要通過Jan Financial在香港開展業務,Jan Financial是我們截至招股說明書日期的唯一運營子公司。這是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控股公司Powell Max的A類普通股,而不是Jan Financial的股票。此次發行的投資者不會直接持有Jan Financial的任何股權。
由於我們的公司結構,鮑威爾·馬克斯支付股息的能力可能取決於Jan Financial支付的股息。如果我們現有的運營子公司Jan Financial或任何新成立的子公司未來代表自己產生債務,管理其債務的工具可能會限制他們向我們支付股息的能力。
向子公司或從子公司轉移現金或其他資產
我們的管理層定期監測Jan Financial的現金狀況,並按月編制預算,以確保其有必要的資金來履行其在可預見的未來的義務,並確保充足的流動性。如果需要現金或潛在的流動資金問題,將報告給我們的首席財務官,並經我們的董事會批准。
Powell Max向其子公司轉移現金或其他資產的能力受以下條件限制:根據我們的組織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以及遵守英屬維爾京群島法,經適當的公司授權,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及其組織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不時修訂)的法律,並無禁止Powell Max通過股東貸款或股權出資向Jan Financial提供資金。
Jan Financial向Powell Max轉移現金或其他資產的能力受以下條件限制:根據香港《公司條例》,Jan Financial只能從可供分配的利潤中進行分配。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發佈之日,Jan Financial並未採用、也未維持任何現金管理政策和程式。
4
目前,我們的所有業務都在香港。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反映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這一安排為香港提供了高度自治以及行政、立法和獨立的司法權,包括在一國兩制原則下的終審權和一套獨特的法律法規。大陸中國的法律法規目前對鮑威爾·麥克斯向Jan Financial或Jan Financial向鮑威爾·麥克斯和美國投資者的現金轉移沒有任何實質性影響。
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三個年度以及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鮑威爾·麥克斯和Jan Financial未派發任何現金股息或進行任何其他現金分配。此外,在截至12月的年度內,鮑威爾·麥克斯、Jan Financial或我們的任何股東之間沒有任何現金轉移 31、2022年和2023年。
我們目前打算保留所有可用資金和未來收益(如果有的話),用於我們業務的運營和擴展,在可預見的未來不會宣佈或支付任何股息。未來任何與我們的股息政策相關的決定將由我們的董事會在考慮我們的財務狀況、經營結果、資本要求、合同要求、業務前景和董事會認為相關的其他因素後酌情作出,並受任何未來融資工具所包含的限制的限制。
如果我們決定未來對我們的任何A類普通股支付股息,作為一家控股公司,我們將依賴於以股息支付的方式從我們的子公司收到資金。根據香港法律,Jan Financial可通過股息分配向Powell Max提供資金,但須符合擁有足夠利潤的某些法定要求。
在香港法律、英屬維爾京群島法令及本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的規限下,如董事會基於合理理由信納緊接分派後本公司的資產價值超過其負債,而本公司有能力在到期時償還其債務,則本公司董事可宣佈派發董事會認為適當數額的股息。只要股東不是英屬維爾京群島的居民,英屬維爾京群島就不會對向股東支付股息徵收預扣稅。
根據香港法律,股息只能從香港法律允許的可分配利潤(即累計已實現利潤減去累計已實現虧損)或其他可分配準備金中支付。股息不能從股本中支付。香港法律對港元兌換成外幣和將貨幣匯出香港沒有任何限制或限制,也沒有對鮑威爾·馬克斯及其子公司之間跨境向美國投資者轉移現金或其他資產的外匯施加任何限制,也沒有任何限制和限制將我們業務和子公司的收益分配給鮑威爾·馬克斯和美國投資者。根據香港稅務局目前的做法,我們派發的股息在香港無須繳稅。此外,香港法律對港元兌換成外幣和將貨幣匯出香港或跨境及向美國投資者匯款並無任何限制或限制。中國法律和法規目前對從Powell Max向Jan Financial或從Jan Financial向Powell Max、我們的股東或美國投資者轉移現金沒有任何實質性影響。然而,由於中國政府對我們的能力或我們的子公司轉移現金或其他資產的能力進行幹預或施加限制和限制,未來資金可能無法用於香港以外的業務或其他用途。對我們子公司向我們付款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對我們開展業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並可能大幅降低我們A類普通股的價值或導致它們一文不值。目前,我們的所有業務都通過Jan Financial在香港開展。我們沒有或打算在內地設立任何附屬公司或訂立任何合約安排,以與內地任何實體中國建立合資企業架構。由於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反映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Republic of China中,賦予香港高度自治權、行政權、立法權和獨立的司法權,包括在一國兩制原則下的終審權。中國法律和法規目前對鮑威爾·麥克斯向Jan Financial的現金轉移以及Jan Financial向Powell Max和美國投資者的轉移沒有任何實質性影響。然而,中國政府未來可能會對我們將資金轉移到香港以外、向我們組織內的其他實體分配收益和支付股息,或對我們在香港以外的業務進行再投資的能力施加限制或限制。這種限制和限制,如果在未來強加,可能會推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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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阻礙我們將業務擴展至香港以外的地區,並可能影響我們從在香港的運營子公司獲得資金的能力。在每一種情況下,新法律或法規的頒佈或現有法律和法規的新解釋限制或以其他方式不利地影響我們開展業務的能力或方式,都可能要求我們改變業務的某些方面,以確保合規,這可能會減少對我們服務的需求,減少收入,增加成本,要求我們獲得更多許可證、許可證、批准或證書,或使我們承擔額外的責任。只要需要實施任何新的或更嚴格的措施,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這種衡量可能會大幅降低我們A類普通股的價值,有可能使其一文不值。
見「股利政策「和」風險因素-與我們的A類普通股相關的風險-我們依靠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權分配來為我們可能有的任何現金和融資需求提供資金。未來,由於中國政府對我們或我們的子公司轉移現金或其他資產的能力進行幹預或施加限制和限制,資金可能無法用於香港以外的業務或其他用途。對子公司向我們付款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對我們開展業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並可能大幅降低A類普通股的價值或導致它們一文不值以及本招股說明書所載經審計財務報表中的綜合權益變動表,以獲取更多資訊。
論民事責任的可執行性
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法律,我們是一家有限責任商業公司。我們幾乎所有的資產都位於美國以外。此外,我們所有的董事和高管都是美國以外司法管轄區的國民或居民,他們的全部或相當大一部分資產位於美國以外。因此,投資者可能很難在美國境內向我們或這些人送達訴訟程式,或執行在美國聯盟法院獲得的針對我們或他們的判決,包括基於美國或美國任何州證券法民事責任條款的判決。您可能也很難執行根據美國聯盟證券法中針對我們及其高級管理人員和董事的民事責任條款在美國聯盟法院獲得的判決。
我們已任命Cogency Global Inc.作為我們的代理人,在根據美國證券法針對我們提起的任何訴訟中,可以向他送達訴訟程式。
我們的英屬維京群島法律顧問Conyers Dill & Pearman告訴我們,英屬維京群島法院是否會(i)承認或執行美國法院針對我們或我們的董事或高級職員做出的判決,以根據美國或美國任何州證券法的民事責任條款承擔責任;或(ii)受理根據美國聯邦證券法或美國任何州的證券法在BVI針對我們或我們的董事或高管提起的原始訴訟。
Conyers Dill&Pearman告訴我們,儘管英屬維爾京群島沒有法定執行從美國聯盟或州法院獲得的判決(英屬維爾京群島也不是任何相互執行或承認此類判決的條約的締約方),但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法院將承認最終和決定性的判決為有效判決。就個人而言,在美國聯盟或州法院取得一筆款項(就多項損害賠償、稅項或類似性質的其他指控或就罰款或其他罰金而須支付的款項除外),並將根據該等款項作出判決,但條件是:(A)該等法院對受該判決影響的各方具有適當管轄權,(B)該等法院不違反英屬維爾京群島的自然司法規則,(C)該判決並非以欺詐方式取得,(D)執行判決不會違反英屬維爾京群島的公共政策,(E)如果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法院作出判決之前沒有提交與訴訟有關的新的可接受證據,以及(F)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規定的正確程式得到應有的遵守。然而,英屬維爾京群島法院不太可能執行美國法院根據美國聯盟證券法的民事責任條款作出的懲罰性判決,而不對案情進行重審,如果英屬維爾京群島法院裁定該判決產生支付義務,可能被視為罰款、懲罰或懲罰性的。
6
我們幾乎所有的資產都位於美國以外。此外,我們所有的董事和高管都是美國以外司法管轄區的國民或居民,他們的全部或相當一部分資產位於美國以外。因此,投資者可能很難在美國境內向我們或這些人送達法律程序檔案。
名稱 |
位置 |
國籍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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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健Wong先生 |
董事會主席、董事執行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
中國人 |
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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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振豪先生 |
財務長 |
中國人 |
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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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錦帆先生陸兆禧 |
獨立董事 |
澳籍 |
澳大利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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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堅先生許諾文 |
獨立董事 |
澳籍 |
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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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Lee陳高義 |
獨立董事 |
馬來西亞人 |
澳大利亞 |
我們的香港法律顧問黎錦明和Li曾建議我們,香港法院是否會(I)承認或執行美國法院根據美國或美國任何州證券法的民事責任條款對我們或我們的董事或高級職員作出的判決,或(Ii)受理根據美國或美國任何州的證券法對我們或我們的董事或高級職員提出的原創訴訟,仍存在不確定性。
美國法院以美國聯盟或州證券法為依據的判決可在香港按普通法強制執行,方法是就根據該判決到期的金額在香港法院提起訴訟,然後就外國判決的效力尋求簡易判決,條件包括:(1)針對債務或確定的金額(不是對外國政府徵稅當局的稅款或類似費用或罰款或其他處罰);以及(2)對索賠的是非曲直,但不是其他方面。在任何情況下,如(A)判決是以欺詐手段取得,(B)取得判決的法律程序違反自然公正,(C)判決的執行或承認會違反香港的公共政策,(D)美國法院沒有司法管轄權,或判決與香港先前的判決有衝突,則該判決不得在香港如此強制執行。
香港與美國沒有相互執行判決的安排。因此,完全基於美國聯盟證券法或美國境內任何州或地區的證券法的美國聯盟法院民事責任判決在香港的可執行性存在不確定性,無論是在原始訴訟中還是在強制執行訴訟中。
關鍵風險摘要
我們的業務面臨許多風險,包括可能阻礙我們實現業務目標或可能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業績、現金流和前景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風險,您在決定投資我們的A類普通股之前應該考慮這些風險。中對這些風險進行了更全面的討論「風險因素。」以下是我們認為最重要的風險因素的摘要:
與我們的商業和工業有關的風險(有關更詳細的討論,請參閱本招股說明書第18頁開始的“風險因素--與本公司業務和行業相關的風險”)
• 我們的業務有很大一部分來自使用與香港股票市場的金融和商業交易相關的服務。影響這些交易量的經濟趨勢可能會對我們的服務需求產生負面影響。有關這一風險因素的更詳細討論,請參閱本招股說明書第18頁。
• 我們提供的客戶支持和服務的質量對我們的客戶很重要,如果我們不能提供高質量的客戶支持和服務,客戶可能無法使用我們的服務,我們的淨銷售額可能會下降。有關這一風險因素的更詳細討論,請參閱本招股說明書第18頁。
• 我們業務的很大一部分依賴於客戶繼續使用我們的服務。客戶保留率的任何下降都會損害我們未來的經營業績。有關這一風險因素的更詳細討論,請參閱本招股說明書第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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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依賴我們的業務合作夥伴,包括印刷和翻譯服務提供商為我們的客戶提供某些服務。有關這一風險因素的詳細討論,請參閱本招股說明書第19頁。
• 我們的業務可能會受到使客戶能夠自己製作和歸檔檔案的新技術的不利影響。有關這一風險因素的詳細討論,請參閱本招股說明書第19頁。
• 我們的業績和增長取決於我們產生客戶推薦和發展可參考的客戶關係的能力,這將加強我們的銷售和營銷努力。有關這一風險因素的詳細討論,請參閱本招股說明書第19頁。
• 我們的服務市場競爭激烈,行業分化,可能會繼續造成不利的價格壓力。有關這一風險因素的更詳細討論,請參閱本招股說明書第20頁。
• 在我們的服務中發現的未檢測到的錯誤或故障可能會導致失去或延遲市場對我們的服務的接受,這可能會嚴重損害我們的業務。有關這一風險因素的更詳細討論,請參閱本招股說明書第20頁。
• 客戶或潛在客戶所受規章制度的改變可能會影響對我們服務的需求。有關這一風險因素的更詳細討論,請參閱本招股說明書第20頁。
• 我們未能維護系統、軟體和解決方案的機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可能會嚴重損害我們的聲譽,並影響我們留住客戶和吸引新業務的能力。有關這一風險因素的更詳細討論,請參閱本招股說明書第21頁。
與在香港經商有關的風險(有關更詳細的討論,請參閱本招股說明書第29頁開始的“風險因素--在香港營商的風險”
• 我們的所有業務都在香港,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ARM根據中國現行法律和法規的規定,中國政府可能對我們的業務行為行使重大監督和酌情決定權,並可能隨時幹預或影響我們的業務,這可能導致我們的業務和/或我們A類普通股的價值發生重大變化。中國政府對境外和/或外國在香港投資的股票發行施加更多監督和控制的任何行動或中國- 基於發行人可能會大大限制或完全阻礙我們向投資者提供或繼續提供證券的能力,並導致此類證券的價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中國政府可能會幹預或限制我們將資金轉移到香港以外的地方,以分配收益和支付股息,或者再投資於我們在香港以外的業務。中國政府的政策、法規、規則和執法的變化也可能很快,幾乎沒有事先通知,我們對中國法律和監管體系施加的風險的斷言和信念也不確定。有關這一風險因素的更詳細討論,請參閱本招股說明書第29頁。
• 香港的法律制度包含不確定性,這些不確定性可能會限制您和我們可以獲得的法律保護。有關這一風險因素的更詳細討論,請參閱本招股說明書第30頁。
• 有關中國法律、規則和法規的解釋和執行的不確定性可能會限制我們可用的法律保護,這些法律、規則和法規隨時可能發生變化。有關這一風險因素的更詳細討論,請參閱本招股說明書第31頁。
• 海外監管機構可能難以在包括香港在內的中國境內進行調查或取證。有關這一風險因素的更詳細討論,請參閱本招股說明書第32頁。
• 中國的不利監管事態發展可能會讓我們接受額外的監管審查,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將採取的額外披露要求和監管審查,以應對與中國最近監管事態發展相關的風險,可能會對像我們這樣的公司提出額外的合規要求。- 基於運營,所有這些都可能增加我們的合規成本,並使我們受到額外的披露要求。有關這一風險因素的更詳細討論,請參閱本招股說明書第3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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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中國政府選擇擴大對境外和/或外資在內地進行的發行的監督和控制中國- 基於赴港發行人- 基於該等行動可能會大大限制或完全妨礙我們向投資者發售或繼續發售A類普通股的能力,並導致我們A類普通股的價值大幅下跌或一文不值。有關此風險因素的更詳細討論,請參閱本招股說明書第37頁.
• 關於我們未來是否需要獲得中國當局的批准才能在美國交易所上市和發行證券,仍存在一些不確定性,如果需要,我們不能向您保證我們將能夠獲得此類批准。吾等可能須遵守多項與在海外進行的發售有關的數據安全方面的中國法律及其他義務,任何未能遵守適用法律及義務的行為均可能對吾等的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並可能妨礙吾等向投資者發售或繼續發售A類普通股的能力,並導致吾等A類普通股的價值大幅下跌或一文不值。有關此風險因素的更詳細討論,請參閱本招股說明書第33頁.
• 對於在海外進行的數據安全產品和/或在中國的外國投資,我們可能會受到各種中國法律和其他義務的約束- 基於發行人。有關這一風險因素的更詳細討論,請參閱本招股說明書第33頁。
與我們A類普通股相關的風險(有關更詳細的討論,請參閱本招股說明書第42頁開始的“風險因素--與我們A類普通股相關的風險”)
• 在本次發行之前,我們的A類普通股沒有公開市場;如果交易市場不活躍,您可能無法以任何合理的價格轉售我們的A類普通股。有關這一風險因素的詳細討論,請參閱本招股說明書第42頁。
• 我們A類普通股的交易價格可能會受到快速而大幅的波動。有關這一風險因素的詳細討論,請參閱本招股說明書第42頁。
• 我們的管理團隊缺乏管理美國上市公司的經驗,也缺乏遵守適用於此類公司的法律的經驗。有關這一風險因素的詳細討論,請參閱本招股說明書第43頁。
• 作為一家上市公司,我們將招致成本的增加。有關這一風險因素的詳細討論,請參閱本招股說明書第43頁。
中國監管的最新發展
我們知道,最近,中國政府在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發起了一系列監管行動和聲明,以規範中國某些地區的商業經營活動,包括打擊證券市場的非法活動,加強對中國的監管- 基於境外上市公司採用VIE結構,採取新措施擴大網路安全審查範圍,擴大反腐敗力度- 壟斷執法部門。例如,2021年7月6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檔案,嚴厲打擊證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推動高質量發展。- 質量資本市場的發展,除其他外,需要有關政府當局加強交叉- 邊境加強執法監督和司法協作,加強對中國的監督- 基於建立和完善我國證券法的域外適用制度。2021年7月10日,國資委發佈了《網路安全審查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修訂草案》),要求除關鍵資訊基礎設施運營商外,任何試圖在外國證券交易所上市、控制不少於100萬用戶個人資訊的數據處理者也應接受網路安全審查,並進一步闡述了評估相關活動的國家安全風險時應考慮的因素。
2021年12月24日,證監會發布《國務院關於境內企業境外發行上市證券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管理規定草案》)和《證券境外發行上市備案管理辦法》。-備案檔案境內企業(徵求意見稿)(連同《管理規定》草案、《境外上市規則草案》)。《境外上市規則(草案)》規定了境外直接上市和間接上市的備案管理安排,明確了境外間接上市的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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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除其他事項外,如果國內企業打算在海外市場間接發行和上市證券,備案- 歸檔該等申報義務與在中國註冊成立的主要經營實體有關,該等申報義務須於遞交海外上市申請後三個工作日內完成。IPO上市所需的備案材料包括但不限於:監管意見書、備案、批覆等相關行業監管部門出具的檔案(如適用)、相關監管機構出具的安全評估意見(如適用)。2021年12月2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聯合發佈了《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1年版)》(《負面清單》),正式生效,取代了原版本。根據負面清單,從事負面清單禁止外商投資的業務的中國公司,或被禁止的業務尋求在海外上市或上市,必須獲得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准。根據發改委官網發佈的一組問答,發改委官員表示,中國企業向證監會提交境外上市申請後,如涉及負面清單下被禁止業務的事項,證監會將徵求相關行業和領域的監管機構的意見。
2022年1月4日,CAC、發改委等多個部門聯合通過併發布了修訂後的《網路安全審查辦法》,於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取代了2021年7月10日發佈的修訂草案。根據修訂後的客戶關係管理,如果網路平臺運營商持有超過100萬用戶的個人資訊,尋求“外國”上市,必須申請網路安全審查。此外,購買網路產品和服務的關鍵資訊基礎設施運營商也有義務為此類購買活動申請網路安全審查。雖然客戶關係管理並無就“網路平臺營運商”及“外國”上市的範圍作出進一步解釋,但考慮到(I)我們並未擁有或以其他方式持有超過一百萬名用戶的個人資料,而我們亦極不可能在不久的將來達到該等門檻;及(Ii)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吾等並未收到適用的中國政府當局認定其為關鍵資訊基礎設施營運商的任何通知或決定,吾等並不認為吾等有責任根據經修訂的CRM申請進行網路安全審查。
2023年2月17日,經國務院批准的中國證監會發布了《境內公司境外證券發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及五個暫行指引(統稱為《中國證監會備案規則》),並於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根據中國證監會備案規則,備案- 基於中國境內公司境外間接發行上市適用監管制度,是指以境外主體名義,以境內公司在境內經營的股權、資產、收益或者其他類似權利為基礎,在境外市場進行的證券發行和上市。中國證監會備案規則規定,任何崗位- 上市跟隨- 在發行人在同一境外市場進行發行,包括髮行股票、可轉換票據和其他類似證券,應當在發行完成後三個工作日內提出備案要求。我們相信,我們不受中國證監會備案規則的約束,因為我們是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成立的,我們在香港註冊成立的運營子公司在香港運營,在內地沒有任何子公司或VIE架構,我們在內地沒有任何業務運營或維持任何辦公室或人員。然而,由於中國證監會備案規則和配套指引是新發布的,在實施和解釋“實質重於形式”原則方面存在不確定性。如果我們的發行和上市後來被證監會備案規則認定為“中國在內地的公司境外間接發行和上市”,我們可能需要完成我們的發行和上市的備案程式。如果我們受到備案要求的約束,我們不能向您保證我們將能夠及時完成此類備案,甚至根本不能。由於這些聲明和監管行動是新的,立法或行政法規制定機構將在多長時間內做出回應,或者如果有的話,將修改或頒佈哪些現有或新的法律或法規或詳細的實施和解釋,這是非常不確定的。此外,這種修改或新的法律法規將對Powell Max的日常業務運營、其接受外國投資的能力以及我們的A類普通股在美國證券交易所或其他外匯交易所上市的潛在影響也非常不確定。中國相關網路安全法律法規的解釋和執行仍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如果中國證監會備案規則適用於1月金融,或者如果《網路安全審查辦法(2021)》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適用於1月金融,則1月金融的業務運營和我們A類普通股在美國的上市未來可能受到CAC的網路安全審查或中國證監會海外發行和上市審查。如果適用的法律、法規或解釋發生變化,Jan Financial將接受CAC或中國證監會的審查,我們不能向您保證Jan Financial將能夠全面遵守監管要求,我們目前收集和處理個人資訊的做法可能會被監管部門責令糾正或終止。如果Jan Financial未能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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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維持此類許可,或如果所需批准被拒絕,Jan Financial可能會受到罰款和其他處罰,這可能會對我們的業務、運營和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並可能阻礙我們向投資者提供或繼續提供A類普通股的能力,並導致我們A類普通股的價值大幅縮水或一文不值。
需要香港和中國當局的許可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I)Jan Financial已獲得在香港經營業務所需的所有許可和批准,即於2019年2月首次發出並於本招股說明書日期仍然有效的由香港商業登記處發出的商業登記證,且該等許可和批准並未被拒絕,(Ii)Jan Financial向外國投資者發行我們的A類普通股無需獲得香港當局的任何許可或批准,以及(Iii)我們也不需要在美國上市之前獲得任何中國當局的許可或批准,也不需要向外國投資者發行我們的A類普通股或按照目前進行的方式經營我們的業務,包括中國證監會、CAC或任何其他需要批准我們的業務的政府機構,因為(I)中國證監會目前沒有就本招股說明書下的類似我們的發行是否受本規定約束髮布任何最終規則或解釋;以及(Ii)Jan Financial是在香港成立並經營的,不包括在中國證監會或CAC審查其境外證券發行的行業和公司類別。
此外,基於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在中國有效的法律法規,正如我行中國法律顧問中國商業律師事務所確認並建議的那樣,根據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生效的中國法律法規,我們無需獲得中國證監會的監管批准或根據《試行管理辦法》辦理備案程式,我們的A類普通股就可以在美國上市或發售。儘管我們現有和潛在的客戶是內地中國個人,或者我們的股東或董事是內地中國個人的公司,但由於我們及其子公司,“試行管理辦法”適用的“中國境內公司”,因為(I)我們的總部設在香港,我們的高級管理人員和董事會成員都在香港或其他地方,他們都不是內地中國公民;(Ii)吾等並無直接或間接擁有或控制任何於內地的實體或附屬公司中國,亦非由任何內地公司或個人直接或間接控制;(Iii)吾等僅在香港經營,吾等所有收入及利潤均來自於我們在香港的附屬公司,吾等所有業務活動均非在內地進行,且吾等於最近一個會計年度並未於內地產生收入或利潤佔同期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中相應數位的50%以上;(V)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基本法”的規定,除“基本法”附件三所列的法律和法規外,中國的法律和法規不適用於香港(僅限於與國防、外交和其他不屬於自治範圍的事項有關的法律)。
此外,儘管Jan Financial可能會從我們的客戶(其中一些可能是中國內地的公司中國)收集和存儲某些數據(包括某些個人資訊),但根據我們的中國法律顧問中國商業律師事務所的建議,就我們的業務和運營而言,我們和Jan Financial不會被視為“關鍵資訊基礎設施運營商”或進行數據處理活動的任何“數據處理器”,我們和Jan Financial不會因此次發行而受到CAC的網路安全審查,也不需要我們和我們的子公司在香港的運營獲得CAC或任何其他中國當局的監管批准。由於Jan Financial在香港註冊成立,只在香港經營,在內地沒有任何附屬公司或可變利益實體架構,中國。
但是,如果適用的法律、法規或解釋發生變化,Jan Financial將接受CAC或中國證監會的審查,我們不能向您保證Jan Financial將能夠全面遵守監管要求,我們目前收集和處理個人資訊的做法可能會被監管部門責令糾正或終止。倘若吾等日後須就吾等證券在中國境外的證券交易所上市或繼續上市而取得該等許可或批准,吾等將不確定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取得該等批准,即使吾等取得該等批准,批准亦可被撤銷。任何未能獲得或延遲從中國當局獲得在中國境外進行上市或上市所需的許可,可能會使我們受到中國監管當局施加的制裁,其中可能包括罰款和處罰、對我們的訴訟和其他形式的制裁,以及我們開展業務、作為外國投資投資內地中國或接受外國投資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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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投資者提供或繼續提供A類普通股或在美國或其他海外交易所上市可能受到限制,我們A類普通股的價值可能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我們的業務、聲譽、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可能會受到重大不利影響。
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反映在作為香港憲法的基本法中。《基本法》賦予香港高度自治權、行政權、立法權和獨立的司法權,包括一國兩制方針下的終審權和一套獨特的法律法規。中國法律法規目前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或經營結果沒有任何實質性影響。不過,不能保證未來香港的經濟、政治和法律環境不會有任何變化。如果(I)中國政府擴大了其境外證券發行需要接受中國證監會或中國證監會審查的行業和公司的類別,並且我們需要獲得該等許可或批准,(Ii)如果我們無意中得出結論認為我們不需要相關許可或批准,或者我們沒有獲得或保持所需的相關許可或批准,或(Iii)適用的法律、法規或解釋發生變化,要求我們未來必須獲得該等許可或批准,我們可能面臨與中國在內地運營的行業和公司一樣的監管風險,包括向投資者發行證券的能力。在美國證券交易所或其他外國交易所上市,開展業務,接受中國證監會、CAC或其他中國監管機構的外國投資或制裁。
PCAOB的最新發展
2020年5月20日,美國參議院通過了HFCA法案,其中要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識別其審計工作由審計師執行的發行人,而PCAOB由於非審計師的限制而無法完全檢查或調查這些發行人-U核數師所在地方司法管轄區的授權。美國眾議院於2020年12月2日通過了《HFCA法案》,該法案於2020年12月18日簽署成為法律。根據HFCA法案,如果我們的審計師連續三年不能接受PCAOB的檢查,我們的證券可能被禁止在納斯達克或其他美國證券交易所交易,這最終可能導致我們的A類普通股被摘牌。
2021年3月24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通過了關於實施《高頻交易法案》某些披露和文件要求的暫行最終規則。如果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認為某家公司擁有“非專利產品”,該公司將被要求遵守這些規則- 檢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正在評估如何實施《高頻交易法案》的其他要求,包括上述禁止上市和交易的要求。
2021年6月22日,美國參議院通過了一項法案,如果該法案在美國眾議院獲得通過並簽署成為法律,將減少連續不- 檢查根據《HFCA法案》觸發禁令所需的年限從三年增加到兩年。
2021年12月2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發布修正案,最終確定實施2022年1月10日生效的《高頻交易法案》中提交和披露要求的規則。這些規則適用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認定為已提交年度報告和位於外國司法管轄區的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並且PCAOB由於外國司法管轄區當局的立場而無法進行全面檢查或調查的註冊人。
2021年12月16日,PCAOB發佈了一份確定報告,發現PCAOB由於中國或香港一個或多個當局的立場,無法檢查或調查總部位於中國內地中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及附屬的香港的完全註冊會計師事務所。PCAOB根據PCAOB規則第6100條作出決定,該規則為PCAOB如何履行《HFCA法案》下的責任提供了一個框架。
我們的審計師WWC,P.C.是發佈本招股說明書中其他地方所包含的審計報告的獨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作為在美國上市公司的審計師和在PCAOB註冊的公司,我們的審計師受美國法律的約束,根據這些法律,PCAOB將進行定期檢查,以評估我們的審計師是否符合適用的專業標準。WWC,P.C.總部位於加利福尼亞州聖馬特奧,可接受PCAOB的檢查。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我們的審計師不受PCAOB於2021年12月16日在中國內地或香港中國或香港宣佈的決定的約束,因為一個或多個中國或香港當局所持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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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6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發表聲明,宣佈審計署與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財政部簽署了一份禮賓聲明,規範了對內地中國和香港審計公司的檢查和調查。根據議定書聲明,PCAOB有權獨立決定選擇任何發行人審計進行檢查或調查,並擁有不受限制的能力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轉移資訊。根據PCAOB的說法,其根據《HFCA法案》做出的2021年12月至2021年的裁決仍然有效。PCAOB需要在2022年底之前重新評估這些決定。根據PCAOB的規則,對《HFCA法案》下的決定進行重新評估可能會導致PCAOB重申、修改或撤銷該決定。然而,如果PCAOB繼續被禁止對PCAOB進行全面檢查和調查- 已註冊就內地中國及香港註冊會計師事務所而言,審計署審計署很可能於2022年底前確定中國當局的立場妨礙其全面檢查及調查內地及香港的註冊會計師事務所中國,則該等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將受《高頻交易法案》禁止在美國市場交易。
2022年12月15日,PCAOB董事會裁定,PCAOB能夠完全進入總部位於內地和香港的註冊會計師事務所中國進行檢查和調查,並投票撤銷先前的相反決定。然而,如果中國當局未來阻撓或未能便利PCAOB進入,PCAOB董事會將考慮是否有必要發佈新的裁決。
2022年12月29日,《民協》由總裁·拜登簽署成為法律。除其他事項外,CAA包含與AHFCAA相同的條款,該條款減少了連續不- 檢查根據《HFCA法案》觸發禁令所需的年限從三年增加到兩年。
成為一家受控制公司的含義
於本次發售完成後,以及於債券自動轉換後向Bliss on Limited發行A類普通股生效後,假設承銷商不行使其認購權,我們的控股股東將擁有全部已發行及已發行普通股的約79.9%,約佔總投票權的94.4%- 分配選擇。因此,我們將被視為納斯達克股票市場規則所指的“受控公司”,因此,我們可能依賴於某些為其他公司的股東提供保護的公司治理要求的豁免。
只要我們是該定義下的受控公司,我們就被允許選擇依賴並可能依賴於公司治理規則的某些豁免,包括:
• 免除大多數董事會成員必須是獨立董事的規定;
• 豁免行政總裁的薪酬必須完全由獨立董事決定或推薦的規定;以及
• 豁免董事提名的人必須完全由獨立董事挑選或推薦的規定。
因此,你將不會得到與受這些公司治理要求約束的公司的股東相同的保護。雖然我們不打算依賴納斯達克上市規則下的“受控公司”豁免,但我們可以在完成本次發行後選擇依賴這一豁免。如果我們選擇依靠“受控公司”豁免,我們董事會的大多數成員可能不是獨立董事,我們的提名、公司治理和薪酬委員會可能在我們完成此次發行後不完全由獨立董事組成。請參閱“風險因素--排除與我們的A類普通股和本次發行相關的風險--作為納斯達克資本市場規則下的“受控公司”,我們可能會選擇豁免本公司遵守某些可能對公眾股東產生不利影響的公司治理要求。”
成為新興成長型公司和外國私人發行人的影響
作為一家上一財年營收不到1.235億美元的公司,我們符合2012年4月頒佈的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以下簡稱JOBS法案)所定義的“新興成長型公司”的資格,並可能利用降低的報告要求,這些要求原本適用於上市公司。這些規定包括但不限於:
• 在我們提交給SEC的文件中,僅允許提供兩年的經審計財務報表以及兩年的相關管理層對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的討論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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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評估我們對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時不需要遵守審計師認證要求;
• 減少定期報告、委託書和登記聲明中關於高管薪酬的披露義務;以及
• 豁免就高管薪酬進行非約束性諮詢投票以及股東批准之前未批准的任何金降落傘付款的要求。
我們可以利用這些規定,直到本財年的最後一天,即根據本次發行首次出售我們的A類普通股之日起五週年之後。然而,如果某些事件在這五個事件結束之前發生- 年這一時期,包括如果我們成為一家大型加速申報機構,我們的年總收入超過1.235億美元,或者我們發行超過10億美元的非- 可兌換 任何三項債務- 年 在此期間,在這五年結束之前,我們將不再是一家新興成長型公司- 年 期
此外,JOBS法案第107節規定,“新興成長型公司”可以利用證券法第7(A)(2)(B)節規定的延長過渡期,以遵守新的或修訂後的會計準則。我們選擇利用延長的過渡期來遵守新的或修訂的會計準則,並承認根據《就業法案》第107節的規定,這種選擇是不可撤銷的。
我們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定義的境外私人發行人。因此,根據納斯達克的規章制度,我們可能會遵守母國治理要求和其中的某些豁免,而不是遵守納斯達克的公司治理標準。我們可以選擇利用向外國私人發行人提供的以下豁免:
• 豁免提交表格10季度報告-Q 或提供表格8的當前報告-K在重大事件發生後四天內披露重大事件。
• 豁免遵守關於內部人士出售A類普通股的第16條規則,這方面提供的數據將少於受《交易法》約束的美國上市公司的股東。
• 豁免遵守適用於國內發行人的納斯達克規則,該規則要求在四個工作日內披露任何豁免董事和高管商業行為準則和道德準則的決定。儘管我們需要董事會批准任何此類豁免,但我們可以選擇不按照納斯達克規則規定的方式披露豁免,這是外國私人發行人豁免所允許的。
此外,納斯達克第5615(A)(3)條規定,像我們這樣的外國私人發行人可以依賴我們所在國家的公司治理做法,而不是納斯達克第56600系列規則和第5550(D)條中的某些規則,前提是我們仍然遵守納斯達克的不合規通知要求(第5625條)、投票權要求(第50條),以及我們擁有一個滿足第5605(C)(C)(3)條的審計委員會,該委員會由符合第5605(C)(2)(A)(Ii)條獨立性要求的委員會成員組成。如果我們依賴我們本國的公司治理實踐,而不是納斯達克的某些規則,我們的股東可能得不到與受納斯達克所有公司治理要求約束的公司股東相同的保護。如果我們選擇這樣做,只要我們繼續有資格成為外國私人發行人,我們就可以利用這些豁免。
企業信息
我們的主要行政辦公室位於歐洲貿易中心22樓,郵編:13年-14香港幹諾道中。我們的電話號碼是(+852)21582888。我們在英屬維爾京群島的註冊辦事處位於威卡姆斯島商業大廈。 郵編:VG1110,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索爾托拉路鎮3140信箱1號
我們在美國的流程服務代理是Cogency Global Inc.,位於東42號122號nd 街,18日紐約州紐約市樓層:10168。我們的網站位於Http://www.janfp.com/.我們的網站所包含或可通過我們的網站訪問的信息並非本招股說明書的一部分,也不得以引用的方式納入本招股說明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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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的影響
自2020年初以來,正在進行的COVID-19大流行已導致全球各國政府採取一系列旨在遏制疫情蔓延的措施,包括關閉邊境、禁止旅行、隔離措施、社會距離、限制商業運營和大型集會,並對全球經濟活動造成重大幹擾,包括香港(我們的業務所在地)、東南亞和內地中國(我們大部分客戶和潛在客戶都在這裡)的經濟活動。
新型冠狀病毒-19香港在2020年初和2022年初爆發疫情,導致暫時的大流行- 相關封鎖。這些疫情導致像我們這樣的香港公司,以及我們的專業合作夥伴和客戶,對工作時間表和旅行計劃進行臨時調整,並為我們或他們的一些員工實施替代工作安排,以便在家辦公和遠端協作。因此,我們在內部和外部的效率和生產率都較低,這可能會對我們的服務質量產生不利影響。自2022年4月以來,鑑於冠狀病毒感染的嚴重性有所減輕-19在香港疫情爆發後,我們的替代工作安排基本上被取消了。儘管如此,由於我們的業務依賴於我們的員工,如果我們的任何員工感染了或被懷疑感染了CoVID-19,這些員工將被要求隔離,他們可能會將其傳遞給我們的其他員工,這可能會導致我們的業務嚴重中斷。
在本招股說明書發佈之日,全球大多數國家已經廢除了遏制新冠肺炎的措施-19大流行。香港政府已逐步取消入境-限制和COVID-19自2022年11月以來的控制措施。此外,中國政府還大幅放寬了旅行限制,並從1月份起取消了對抵達大陸的國際人士中國的檢疫要求 8,2023年。然而,在取消之前,上述香港及內地的旅行限制、檢疫及社會管制措施嚴重阻礙了我們在內地發展中國客戶的努力,而我們的業務及客戶亦受到限制內地居民來港旅遊的不利影響。
此外,我們的行動結果也受到了COVID的影響-19大流行。2020年以來,全球資本和金融市場出現了巨大的市場波動。由於全球金融市場不穩定以及CoVID帶來的其他經濟和金融挑戰-19,由於持續的新冠肺炎,內地中國的經濟狀況惡化-19管制措施、香港及全球市場大幅波動及整體經濟活動減少,嚴重打擊了我們客戶對全球及香港金融市場的信心,以及他們在香港聯交所進行集資活動的意願,尤其是透過首次公開招股。因此,我們對金融通訊服務的需求減少,原因是我們的客戶辦事處暫時關閉,以及旅行限制,從而導致我們金融通訊服務的專案時間跨度較長,這反過來又影響了我們截至12月底止年度的經營業績。 分別為31、2022和2023年。特別是,由於CoVID,我們的收入以及收入的增長都受到了阻礙-19沖擊力。
疫情、政府應對疫情的措施,以及全球經濟惡化,都可能導致香港以及我們的客戶和潛在客戶所在國家的經濟在可預見的未來出現下滑。全球和香港經濟的不景氣可能會導致我們的客戶採取保守的商業策略,而不是尋求擴張,最終導致我們客戶的融資和交易需求下降,從而導致我們的金融通訊服務下降。所有這些都可能對我們的業務產生不利影響,進而對我們的業務和運營結果產生負面影響。
鑑於全球經濟狀況普遍放緩,資本市場的波動以及CoVID的總體負面影響-19在資本市場大流行的情況下,我們不能向您保證,我們將能夠保持我們所經歷或預測的增長率。未來對我們業務結果的任何影響在很大程度上將取決於未來的事態發展和可能出現的關於COVID持續時間和嚴重程度的新資訊-19大流行病以及政府當局和其他實體為控制其傳播或治療其影響而採取的行動,幾乎所有這些都不是我們所能控制的。我們將在2024年及以後繼續密切監測局勢。有關與COVID相關的風險的詳細資訊-19,請參閱“風險因素--與我們的工商業相關的風險-新冠肺炎的持續爆發-19疫情可能會對我們的業務、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產生實質性的不利影響“於本招股說明書第2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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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發行
提供的證券: |
1,426,750 A類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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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價格: |
IPO價格為美金4.00 每股A類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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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發行前已發行普通股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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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發行後發行在外的普通股數量: |
14,738,618 普通股,包括 12,738,618 A類普通股及 2,000,000 b類普通股,假設承銷商完全行使其認購權- 分配選擇權(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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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權 |
A類普通股每股有權投一(1)票。 b類普通股每股有權獲得二十(20)票。 A類普通股和b類普通股的持有人將作為單一類別一起投票,除非法律或我們的組織大綱和章程另有要求。我們的b類普通股持有人,即梁女士,將持有約 94.4占我們已發行和發行股份總票數的%,包括 大約18歲。3A類普通股的總投票權的百分比和約 76.2本次發行完成後,她的B類普通股總投票權的百分比,假設承銷商沒有行使- 分配本公司擁有認購權,幷包括於票據自動轉換時向Bliss On Limited發行的A類普通股,並將有能力控制呈交股東審批的事項的結果,包括選舉董事及批准任何控制權變更交易。請參閱標題為“大股東” 和 “普通股說明” 了解更多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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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額配售選擇權: |
我們已經給了承保人45%的賠償。- 天向我們購買在發售中以任何組合形式出售的額外15%的A類普通股的選擇權,僅用於覆蓋- 分配如果有的話,以首次公開募股(IPO)價格減去承銷折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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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用途: |
此次發行的主要目的是為我們的A類普通股創造一個公開市場,使所有股東受益,並通過償還現有貸款來減少我們的債務狀況。基於IPO價格為1美元4.00每股,我們估計我們將從這次發行中獲得淨收益,扣除估計的承銷折扣後,非- 負責任 我們應付的費用津貼和其他估計發行費用約為美金3,980,534 如果承銷商不行使職權- 分配 選項,大約美金4,768,100 如果承銷商行使其權力- 分配 完整的選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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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包括根據我們以IPO價格4.00美金向Bliss On Limited發行的票據自動轉換本金2,391,425美金後向Bliss On Limited發行的597,856股A類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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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計劃將此次發行的淨收益使用如下: • 約2,252,745美金或約57%(超過2,804,041美金或約59%- 分配 充分行使選擇權)以補充我們的經營現金流和一般企業用途; • 約533,629美金或約13%(超過約11%- 分配 全額行使選擇權)償還銀行貸款; • 約597,080美金(超過715,215美金- 分配 完全行使選擇權)或約15%用於我們在美國的海外商業實體、分支機構和辦事處的註冊和運營;以及 • 約597,080美金(超過715,215美金- 分配就未來潛在的合併及收購而言,全部行使購股權)或約15%。目前,我們沒有確定任何目標來進行這類收購,我們的目標是有選擇地尋找合適的目標,例如e- 交貨公司、傳統財務印表機、電子檔案服務提供商、翻譯和語言解決方案公司、媒體和互動通信提供商尋求收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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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收益用途的更多資訊,請參見“收益的使用”見57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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鎖定: |
吾等及吾等全體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百分之五或以上股東已與承銷商達成協定,除若干例外情況外,自本次發售生效日期起計六個月內,不得提供、發行、出售、轉讓、訂立出售合約、保留、授出任何出售A類普通股的選擇權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任何A類普通股或可轉換為A類普通股或可行使或交換的證券。請參閱“有資格未來出售的股份「和」承銷」以獲取更多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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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建議納斯達克符號: |
我們已收到納斯達克的批准函,允許我們的A類普通股在納斯達克資本市場上市,代碼為PMA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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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代理和登記員: |
TranShare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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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因素: |
投資我們的A類普通股具有很高的投機性和高度的風險。作為投資者,你應該能夠承擔你的投資的全部損失。您應仔細考慮「風險因素」第18頁開始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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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我們的A類普通股,風險很高。在決定投資我們的A類普通股之前,您應該仔細考慮以下有關這些風險的資訊以及本招股說明書中其他地方出現的其他資訊。以下任何風險的發生都可能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未來增長前景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在這種情況下,我們A類普通股的市場價格可能會下降,您可能會損失全部或部分投資。
與我們的業務和行業相關的風險
我們的很大一部分業務來自於使用與股票市場的金融和商業交易相關的服務。影響這些交易量的經濟趨勢可能會對我們的服務需求產生負面影響。
我們的淨銷售額有很大一部分取決於香港股票市場相關各方對我們服務的使用、合規和交易。因此,我們的業務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香港股票市場進行首次公開募股(IPO)、二次發行、並購、公開和私人債券發行、槓桿收購、分拆、破產和索賠處理以及其他交易。這些交易往往與經濟狀況掛鉤,並取決於整體經濟的表現,而這些類型的交易所產生的交易量推動了對我們服務的需求。金融市場、全球經濟或我們開展業務的地區經濟的低迷以及股票估值的下降都會產生風險,可能會對我們的業務產生負面影響。例如,過去,經濟波動曾導致我們一些客戶的財務狀況下降,並導致他們的資本市場交易推遲。在持續波動的情況下,我們可能面臨越來越大的成交量壓力。因此,我們無法預測宏觀經濟狀況的任何潛在惡化可能對我們的運營結果產生的影響。金融通信服務行業的活動水準,包括我們的服務用於支持的金融交易和相關合規需求,對許多我們無法控制的因素非常敏感,包括利率、監管政策、總體經濟狀況、我們客戶的競爭環境、商業趨勢、恐怖主義和政治變化。此外,疲軟的經濟可能會阻礙我們收回客戶欠款的能力。如果我們的客戶未能支付欠我們的款項,或未能及時支付這些款項,可能會增加我們面臨的信用風險,並導致壞賬- off。這些因素中的任何一個的不利條件或變化都可能對我們的經營結果、財務狀況和現金流產生負面影響。
我們提供的客戶支持和服務的質量對我們的客戶很重要,如果我們不能提供高質量的客戶支持和服務,客戶可能無法使用我們的服務,我們的淨銷售額可能會下降。
高水平的客戶支持對於我們解決方案的成功營銷和銷售至關重要。如果我們無法提供達到或超過客戶期望的客戶支持和服務水準,我們可能會失去客戶和市場份額,無法吸引新客戶,包括在新的地理區域,服務和支持成本增加,資源被轉移。這些結果中的任何一個都可能對我們的運營結果、財務狀況和現金流產生負面影響。
我們業務的很大一部分依賴於客戶繼續使用我們的服務。客戶保留率的任何下降都會損害我們未來的經營業績。
我們與我們的大多數客戶沒有長期合同,因此依賴他們繼續使用我們的服務。因此,留住客戶,特別是在交易量下降的時期,是我們戰略業務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不能保證我們的客戶將繼續使用我們的服務來滿足他們的持續需求,特別是在面對競爭對手的產品和服務時。我們的客戶保留率可能會因多種因素而下降,包括:
• 我們無法向客戶展示我們服務的價值;
• 我們服務的價格、性能和功能;
• 競爭產品和服務的可用性、價格、性能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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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的客戶在他們的業務中停止使用或預期對我們的服務的需求下降;
• 鞏固我們的客戶基礎;
• 經濟衰退和全球經濟狀況的影響;或
• 減少我們客戶的消費水平。
如果我們的留存率低於預期或因任何原因而下降,我們的淨銷售額可能會下降,我們的盈利能力可能會受到損害,這可能會對我們的運營結果、財務狀況和現金流產生負面影響。
我們依賴我們的業務合作夥伴,包括印刷和翻譯服務提供商為我們的客戶提供某些服務。
我們與包括印刷和翻譯服務提供商在內的業務合作夥伴保持業務關係,為客戶提供服務。這些服務提供商參與了AS-需要基礎上,視客戶需求而定,因為成本較高- 有效並在成本管理方面提供靈活性。不能保證我們的服務提供商在任何時候都會有令人滿意的表現。財務溝通材料的印刷可能會出現未被髮現的錯誤,或者公司報告材料的翻譯可能會出現錯誤。我們的服務提供商在滿足我們的要求時也可能會出現延誤。同樣,如果由於各種原因造成任何錯誤或延誤,包括但不限於列印設備機械故障、運輸延誤和人為疏忽,我們客戶的金融列印材料可能無法在預期的條件和時間範圍內送達指定的目的地。
為了遵守監管要求,我們的客戶通常要求我們在較短的時間內交付金融通信服務。我們不能向您保證我們的服務提供商,特別是印刷和翻譯服務提供商的服務質量將始終滿足我們或我們客戶的標準或要求。在某些情況下,由於各種原因,我們的服務提供商可能無法完成所需的任務或無法按時交付金融通信材料,或者這些材料可能在傳輸過程中損壞。如果我們的服務供應商無法滿足客戶的標準和要求,而我們又不能及時找到合適的替代方案,我們在行業內的聲譽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
此外,我們在一定程度上依賴第三方向我們報告某些事件,例如金融通信材料的翻譯或排版錯誤。這種對第三方的部分依賴可能會導致報告某些事件的延遲,影響我們及時交付和完成所需服務的能力。此外,我們不能向您保證我們將能夠訪問首選的第三方- 派對或者這些服務提供商將有足夠的容量來滿足我們客戶的需求。
我們的業務可能會受到使客戶能夠自己製作和歸檔檔案的新技術的不利影響。
公司的業務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因為客戶會尋找機會自己製作和歸檔監管檔案,並開始實施在這一過程中幫助他們的技術。例如,客戶和他們的財務顧問可能會聯繫到網路- 基於客戶可自行提交及分發根據《香港上市規則》、《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招股章程及其他資料所需的報告及公告,以取代我們的ESS備案服務。如果技術得到進一步發展,使我們的客戶能夠自主地製作和歸檔檔案以履行他們的監管義務,而我們不開發產品或提供服務來與這些新技術競爭,那麼我們的業務可能會受到那些選擇替代解決方案的客戶的不利影響,包括SELF-上菜或者提交自己的申請。
我們的業績和增長取決於我們產生客戶推薦和發展可參考的客戶關係的能力,這將加強我們的銷售和營銷努力。
我們依賴我們服務的用戶為我們的服務生成客戶推薦。我們在一定程度上依賴於使用我們服務的財務顧問、金融機構、律師事務所和其他第三方將我們的服務推薦給他們的客戶群,這使我們能夠接觸到比我們通過直銷和內部營銷努力所能觸及的更大的客戶群。例如,我們淨銷售額的一部分來自投資銀行、財務顧問和律師事務所的推薦,這些公司利用了我們與以前交易相關的服務。這些推薦是我們服務的新客戶的重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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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收到的推薦數量的下降可能需要我們投入大量資源來銷售和營銷我們的服務,這將增加我們的成本,可能導致我們的淨銷售額下降,減緩我們的增長,並對我們的運營結果、財務狀況和現金流產生負面影響。
我們的服務市場競爭激烈,行業分化,可能會繼續造成不利的價格壓力。
金融通訊服務行業競爭激烈,進入門檻相對較低,在香港和國際上,該行業仍然高度分散。管理層預計,來自現有競爭對手以及新進入者和新興進入者的競爭將會加劇。此外,隨著我們擴展我們的服務產品,我們可能會面臨來自新的和現有競爭對手的競爭。因此,競爭可能會給我們的服務帶來額外的定價壓力,這可能會對我們的運營業績、財務狀況和現金流產生負面影響。
未能適應技術變化以滿足客戶不斷變化的需求可能會對我們的業務產生不利影響,如果我們未能成功開發、推出或集成新服務或增強我們的服務平臺、系統或應用程式,我們的聲譽、淨銷售額和運營收入可能會受到影響。
我們吸引新客戶和增加對現有客戶的銷售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將取決於我們通過收購或內部開發來增強和改進現有服務、提高效率或引入新功能的能力。如果我們的資訊技術基礎設施沒有對客戶的需求作出反應、沒有恰當地把握市場機會或沒有有效地推向市場,我們的經營業績將受到影響。此外,我們對我們認為將推動潛在客戶的購買決策或現有客戶的續訂決策的功能的假設可能是不正確的。在探索新服務或服務升級時,不能保證此類新服務或我們服務的升級將如期發佈,或在發佈時不會因產品開發生命週期中規劃、執行不力或其他因素而包含缺陷。如果出現這些情況,我們可能遭受負面宣傳、聲譽受損、淨銷售額損失、市場接受度延遲或客戶對我們提出索賠。此外,我們平臺的升級和增強可能需要大量投資,並且不能保證我們的投資將幫助我們在服務產品中實現或保持持久的競爭優勢。如果客戶不廣泛採用我們的服務或對我們的服務進行新的創新,我們可能無法證明我們所做的投資是合理的。如果我們無法及時以成本方式開發、許可或獲取新的解決方案或對現有服務的增強- 有效如果我們的新的或增強的解決方案或服務不能獲得市場認可,我們的業務、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將受到重大負面影響。
在我們的服務中發現的未檢測到的錯誤或故障可能會導致失去或延遲市場對我們的服務的接受,這可能會嚴重損害我們的業務。
我們的服務和交付內容,特別是在使用排版和翻譯服務時,在其過程中的任何時候都可能包含未被髮現的錯誤。我們經常執行品質保證程式,以確保交付的產品符合客戶的需求和要求。儘管有這樣的品質保證程式,但我們的服務在交付給客戶之前可能不會發現錯誤,從而導致市場接受度的損失或延遲、我們聲譽的損害、客戶的不滿以及淨銷售額和利潤率的下降,任何這些都可能對我們的業務產生負面影響。
客戶或潛在客戶所受規章制度的改變可能會影響對我們服務的需求。
我們的大多數客戶(如果不是全部的話)都要遵守規則和條例,這些規則和條例要求某些印刷或電子通信管理此類通信的形式、內容和交付方法。這些法規的變化可能會影響客戶的商業實踐,並可能減少對我們服務的需求。改變這類條例可以完全消除對某些類型通信的需要,或者這種變化可能會影響通信的數量或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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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未能維護系統、軟體和解決方案的機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可能會嚴重損害我們的聲譽,並影響我們留住客戶和吸引新業務的能力。
維護我們的系統、軟體和工作流程的機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對我們以及依賴我們的服務準備金融通信服務、監管檔案以及存儲和交換大量資訊的客戶和用戶來說至關重要,其中許多資訊是專有的、機密的,可能構成我們客戶的重要非公開資訊。維護工作-到目前為止而有效的安全措施需要大量的資本支出。雖然我們已經回來了- 向上如果我們所有關鍵系統和設施的產能不足,可能會發生某些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例如電腦病毒攻擊、自然災害、覆蓋多個城市的重大停電或恐怖襲擊,這可能會暫時關閉我們的設施和電腦系統。由於人為錯誤、通過黑客或網路犯罪破壞我們的系統或由於員工不當行為導致機密資訊洩露而無意中披露我們系統上的資訊,可能會嚴重損害我們的聲譽,並可能對我們的客戶造成重大聲譽損害。用於未經授權訪問或破壞系統的技術經常變化,通常在針對目標啟動之前不會被識別。像所有軟體解決方案一樣,我們的軟體可能容易受到這些類型的攻擊。此類攻擊可能擾亂我們資訊技術基礎設施的正常運作,導致我們客戶的工作輸出出現錯誤,允許未經授權訪問我們或我們客戶的敏感、專有或機密資訊,以及其他不良或破壞性後果。此外,在我們的生產過程中,第三方服務提供商將可以訪問我們客戶的機密資訊,這將使我們面臨資訊洩露或違反保密義務的額外風險。如果發生實際或感知的資訊洩露或對我們安全的破壞,我們的聲譽可能會受到損害,客戶可能會停止使用我們的服務,我們可能面臨訴訟和潛在的責任,其中任何一項都可能導致我們的財務業績受到負面影響。
許多核心流程,如銷售和營銷、客戶服務、金融通信服務、金融交易,都依賴於我們的資訊技術、基礎設施和應用程式。
我們的資訊技術基礎設施和應用程式中的缺陷或故障可能會導致我們的服務產品不能像我們的客戶預期的那樣運行,這可能會損害我們的聲譽和業務。此外,上述類型的惡意軟體、破壞和其他網路安全漏洞可能導致我們的基礎設施中斷,這可能導致嚴重的拒絕服務,最終導致停機、恢復成本和客戶索賠,其中任何一項都可能對我們的運營結果、財務狀況和現金流產生負面影響。
我們的一些系統和服務是由第三方開發或由第三方硬體和軟體支持的,如果這些第三方系統和服務無法正常運行或不再可用,我們的業務和聲譽可能會受到影響。
我們的一些系統和服務是由第三方開發的,或者依賴於購買或租賃的硬體和從第三方獲得許可的軟體。這些系統和服務,或運行我們現有系統和服務所需的硬體和軟體,可能無法繼續以商業合理的條款提供,甚至根本不能繼續提供。任何此類硬體或軟體使用權的喪失都可能導致我們服務供應的延遲,這可能會對我們的業務產生負面影響,直到我們開發出同等的技術,或者識別、獲得並集成相應的技術(如果可用)。此外,我們的硬體供應商或第三方的許可方也可能- 派對軟體可能會提高他們收取的價格,這可能會對我們的業務、運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產生不利影響。此外,更換硬體供應商或軟體許可方可能會削弱管理層專注於我們業務持續運營的能力,或者可能導致我們業務運營的延遲。
此外,作為我們服務基礎的第三方軟體可能包含未檢測到的錯誤或錯誤。我們可能被迫推遲我們的服務的商業發佈,直到任何發現的問題得到糾正,在某些情況下,我們可能需要實施增強或修改來糾正我們在部署我們的服務之後才能檢測到的錯誤。
我們的獨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在其報告中對我們繼續作為一家持續經營的公司的能力表示了極大的懷疑。
公司的財務報表是在“持續經營”的基礎上編制的。所附經審計財務報表中描述的某些事項表明,公司作為一家持續經營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可能存在很大疑問。截至12月 於2023年3月31日,我們的權益赤字為15,312,968港元(約1,960,461美元),淨負債為15,312,968港元(約1,960,461美元),流動負債淨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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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9,607港元(約2,542,550美元)。截至十二月底止年度內 於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除稅後純利為7,079,243港元(約906,329美元) 於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淨虧損98,603港元。我們將尋求通過出售我們的服務和股權融資安排來為我們的運營提供資金。我們可能無法以可接受的條款獲得足夠的額外融資,或者根本不能。我們必須籌集更多資金,以繼續我們的業務並執行我們的業務計劃。我們未能在需要時籌集資金,將影響我們的持續經營狀況,並將對我們的財務狀況和我們實施我們的業務戰略並繼續作為持續經營企業的能力產生負面影響。管理層計劃通過此次發行和私募發行來滿足這一資本需求,本招股說明書中的其他部分對此進行了討論。我們不能向您保證我們籌集足夠資本的計劃會成功。除其他因素外,這些因素使人對我們作為一家持續經營的公司繼續經營的能力產生很大懷疑。本招股說明書中其他地方包含的財務報表不包括任何可能因我們無法完成此次發行或我們無法繼續作為一家持續經營的公司而導致的調整。
該公司可能需要籌集額外的資本來支持其運營。
隨著時間的推移,公司可能需要獲得更多的融資,融資的金額和時間將取決於許多因素,包括公司機會和客戶基礎擴大的速度、公司將進行的產品開發範圍、對客戶需求做出反應以改進產品供應的需要、提供的服務和開發努力、其業務產生的現金流、與本文中確定的風險因素有關的損失程度,以及其他未預料到的領域或支出金額的程度。該公司無法完全預測它將需要額外融資的程度。不能保證隨著時間的推移,該公司可能獲得的額外融資的可用性或條款。任何新投資者可要求本公司未來的任何債務融資或發行優先股可能優先於股東的權利,而任何未來的股權發行可能導致我們的股票價值被稀釋。
該公司可能會蒙受重大損失,而且不能保證該公司會成為一家盈利的企業。
截至十二月底止年度內 2022年,我們的淨虧損為98,603港元。儘管在截至去年12月底止年度的除稅後純利為7,079,243港元(約906,329美元) 2023年31日,無法保證公司可以繼續保持其運營利潤。其實現和/或保持盈利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公司產品和服務的成功增長和擴展。無法保證這種情況會發生。在提供新的和獨特的產品或服務時經常遇到的意想不到的問題和費用可能會影響公司的成功。此外,公司可能會遇到與開發、技術變革、營銷、保險、法律或監管要求以及此類要求的變化或其他不可預見的困難相關的重大延誤和意外費用。無法保證該公司將保持盈利。如果公司在一段時間內持續虧損,可能無法繼續營運。
公司未來收入和經營運績不可預測,可能會出現大幅波動。
很難準確預測公司的收入和經營業績,而且由於幾個因素,它們在未來可能會出現波動。這些因素可能包括對公司產品和服務的接受程度;運營成本和資本支出的數額和時間;來自其他市場場所或服務的競爭,這些競爭可能會減少市場份額並造成定價壓力;以及總體經濟、行業和監管條件和要求的不利變化。
儘管我們努力通過列印財務檔案為上市發行人的年度和中期監管合規創造收入,並不將我們的融資列印業務限於IPO,但我們的業務仍然容易受到監管發展變化的市場實踐的影響。這些新出現的趨勢包括在互聯網網頁上張貼檔案、取消強制性的季度報告規則、“無紙化上市”的趨勢以及以電子方式交付發售檔案,包括“網上路演”,這可能對印刷財務檔案和報告的總體需求產生不利影響。
由於上述因素和其他未列出的因素,公司的經營業績可能每年都會波動。有時,這些波動可能會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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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的信貸市場狀況可能會限制我們獲得未來融資的能力。
我們可能會時不時地依賴於信貸市場的準入。全球金融市場的不確定性和波動性可能會導致金融市場機構倒閉,或者可能導致貸款人囤積資本和減少放貸。因此,我們可能無法以對我們有利的條款和條件獲得融資,或者根本得不到融資。
紙張、油墨、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成本和可獲得性的波動可能會對我們產生不利影響。我們還有大量的固定成本,如果收入低於預期,這些成本就不容易降低。
這些投入成本的增加可能會增加我們的成本,我們可能無法通過更高的價格將這些成本轉嫁給客戶。此外,原材料成本的上升,以及由此對我們定價的任何影響,都可能導致對我們產品和服務的需求減少。此外,儘管我們有能力有效地管理高度可變的成本結構,但我們的部分運營費用,如租賃費、工資和相關成本,不可避免地保持相對固定。我們可能無法在短期內減少固定支出,以彌補收入的任何不利波動。因此,收入的任何不足都可能對我們的經營業績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我們的保險範圍可能不足以保護我們免受潛在損失。
我們已經為某些潛在的風險和責任投保了保險。我們提供工作- 相關為我們的員工投保傷害險,為我們的辦公設施投保財產綜合險。然而,我們不維持專業責任保險,包括對金融通信服務材料準備過程中的任何疏忽、翻譯、資訊洩露、違反保密義務和網路安全事件的保險。雖然我們過去沒有經歷過這樣的事件,但如果發生這些事件,我們不能保證保險範圍將是可用的、反應迅速的,或者可用保險範圍是否足以彌補我們可能遇到的與此類事件有關的損失和索賠。
也有某些類型的損失,如戰爭、恐怖主義行為和某些自然災害,我們無法以合理的費用或根本不能獲得保險。我們不能保證我們的保險範圍足以防止我們遭受任何損失,也不能保證我們能夠根據目前的保單及時或完全成功地索賠我們的損失。如果我們遭受的任何損失不在我們的保單承保範圍之內,或者賠償金額明顯低於我們的實際損失,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可能會受到實質性的不利影響。
我們的業務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我們與主要服務供應商的關係。我們與服務供應商關係的變化或困難可能會損害我們的業務和財務業績。
我們的業務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我們與主要服務供應商的關係。我們的供應商主要包括印刷服務提供商、翻譯服務提供商和設計服務提供商。我們認為每個時期的主要服務供應商都是佔該時期總購買量10%以上的供應商。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一年中,四大供應商分別佔我們總採購量的21.1%、15.5%、8.2%和3.6%。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一年中,四大供應商分別佔我們總採購量的25.4%、13.3%、8.2%和7.2%。
我們一般不會進入任何長時間- 學期與我們的服務供應商簽訂協定。因此,不能保證Jan Financial能夠保持穩定和長期- 學期與任何服務供應商建立業務關係。如果不能保持與服務供應商的現有關係或在未來建立新的關係,可能會對Jan Financial以價格優勢和及時獲得他們的服務的能力造成負面影響。如果Jan Financial無法從現有供應商或其他供應來源獲得充足的服務供應,Jan Financial可能無法滿足客戶的訂單,或者只能以更高的費率提供我們的金融通信服務。
我們的業務依賴於資訊技術,存在網路安全風險。網路攻擊可能會擾亂我們的運營,並危及我們客戶的個人數據。
在我們的業務運作過程中,我們依靠資訊技術來維護我們的電子系統和資料庫。我們的系統以電子方式記錄了我們的供應商和客戶的資訊,我們客戶的財務通訊。我們在採取措施確保我們的資訊技術系統安全的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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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系統容易受到火災、洪水、斷電、電信故障、數據洩露、人為錯誤、黑客攻擊和中斷等因素的影響-ins、網路- 攻擊以及類似的事件。任何此類事件的發生都可能擾亂或損壞我們的資訊技術系統,阻礙我們的內部運營,使我們無法有效或根本無法處理客戶訂單,並對我們的客戶服務、業務量和收入造成不利影響,並導致成本增加。
此外,對資訊技術系統的威脅,包括網路攻擊和網路事件造成的威脅,繼續增加。網路安全風險可能包括但不限於惡意軟體、試圖未經授權訪問我們的數據、未經授權發佈、損壞或丟失我們的數據和個人資訊、通信中斷、我們的知識產權丟失或我們的敏感或專有技術被盜、我們的數據交付系統或其他電子安全(包括我們的財產和設備)的損失或損壞。
這些網路安全風險可能:
• 擾亂我們的運營,破壞我們的資訊技術系統;
• 使我們受到第三方的各種處罰和費用;
• 對我們的競爭能力產生負面影響;
• 允許竊盜或挪用資金;
• 導致專有或機密資訊的丟失、損壞或挪用;
• 使我們面臨訴訟;以及
• 導致我們的聲譽受損、停機、收入損失,並增加了預防、回應或緩解網路安全事件的成本。
如果發生網路安全事件,可能會損害我們的業務和聲譽,並可能導致客戶流失。同樣,員工和其他訪問我們系統的人違反數據隱私可能會帶來敏感客戶數據可能暴露給未經授權的人或公眾的風險,從而對我們的客戶服務、員工關係和我們的聲譽產生不利影響。
雖然我們繼續努力評估和改進我們的系統,特別是我們的安全程式、程式和系統的有效性,但我們的業務、財務和其他系統可能會受到損害,這可能會在很長一段時間內被忽視,也不能保證我們實施的或我們導致的第三方的行動和控制- 派對服務提供商實施,將足以保護我們的系統、資訊或其他財產。此外,我們所依賴的客戶或第三方也面臨類似的威脅,可能會直接或間接影響我們的業務和運營。網路事件或攻擊的發生可能會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產生實質性的不利影響。
我們也不能保證我們能夠成功地跟上技術進步,以滿足客戶的需求,也不能保證競爭對手開發的技術不會對我們服務的競爭力或吸引力造成不利影響。此外,與資訊技術系統相關的硬體或軟體故障可能會嚴重擾亂客戶工作流程,並導致我們可能要承擔責任的經濟損失,這可能會損害我們的聲譽。我們的資訊技術系統也會受到黑客攻擊或其他攻擊。
我們可能無法滿足客戶的交貨計劃,可能會損失收入。
一旦我們接受客戶的訂單,我們將致力於在商定的時間表內交付客戶的金融溝通材料。如果由於我們的業務流程中斷、額外的品質保證時間、我們供應商的運營中斷(如設備故障、電力故障或傳染病)、人力短缺造成的中斷、運輸延誤和/或其他我們無法控制的因素,預計交貨計劃可能會延遲,我們將採取主動行動,例如與客戶及時談判,調整日程,並以加速的方式交貨。由於這些補救措施,我們可能會產生額外的費用或不得不向我們的客戶提供額外的折扣。當這種延誤發生時,我們還可能經歷收入損失,在最糟糕的情況下- 案例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客戶可能會取消訂單。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發佈之日,我們尚未遇到任何導致客戶申請被實質性取消的延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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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擁有相當大的客戶集中度,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財年中,有限數量的客戶佔我們收入的很大一部分。
雖然我們在截至去年12月底止年度並未錄得相當大的客戶集中度 2022年12月31日,我們在截至12月31日的一年中,收入的很大一部分來自一個主要客戶 2023年3月31日。截至十二月底止的年度 2023年31日,客戶約佔我們總收入的12.5%。每當很大比例的總收入集中在有限數量的客戶手中時,就存在固有的風險。我們無法預測未來客戶對我們服務的需求水準。如果我們的任何客戶由於市場、經濟或競爭條件而遭遇銷售下降或延遲,他們對我們金融通信服務的需求可能會減少,從而迫使我們降低價格,這可能會對我們的利潤率和財務狀況產生不利影響,並可能對我們的收入和運營結果產生負面影響。
鑑於我們財務列印業務的性質,我們通常沒有長期服務協定,這使得收入預測變得困難。
我們的交易性財務列印和財務通信業務的大部分收入來自單個專案,而不是長期專案- 學期服務協定。根據行業慣例,我們不會長時間進入- 學期與我們的客戶簽訂合同。因此,我們不能向您保證,一旦專案完成,客戶將聘用我們提供未來的服務,或者客戶不會單方面縮小或終止現有專案的範圍。您不應根據我們擁有的客戶數量或現有專案的規模來預測或預期我們未來的收入。龍的缺席- 學期服務協定使我們很難預測未來的收入。雖然我們為上市發行人客戶提供服務,以滿足他們的監管合規要求,但我們吸引IPO客戶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香港股票市場的IPO活動,由於全球經濟狀況普遍放緩,香港股票市場的交易量相對較低。
我們可能無法為我們的運營吸引和留住我們的核心管理團隊和其他關鍵人員。
我們的成功和增長依賴於我們管理團隊的知識、經驗和專業知識,他們負責監督財務狀況和業績、銷售和營銷、運營流程和業務戰略制定,以及識別、招聘、培訓和留住合適、熟練和合格員工的能力。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我們的首席執行官、董事執行總裁兼董事會主席Wong先生分別在金融通信行業積累了20多年的經驗。請參閱“管理“特別是,Wong先生為我們的成功做出了重大貢獻,對指導我們未來的發展具有不可或缺的價值。不能保證我們將能夠繼續保留我們的任何或所有管理團隊和關鍵人員的服務,特別是我們的客戶服務、技術和銷售人員。如果這些人員中的任何一人不能或不願意繼續在他或她目前的職位上服務,並且我們無法及時、以可接受的成本或根本無法找到合適的替代者,失去他們的服務可能會導致我們的業務中斷,並可能對我們有效管理或運營業務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因此,我們的運營結果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我們的業務操作一般是人工操作的,任何勞動關係的惡化都可能對我們的運營穩定性和效率產生不利影響。我們不能保證良好的勞動關係能夠保持下去。任何超出我們控制範圍的勞工行動或罷工也可能對我們的業務運營造成暫時或長期的幹擾。
我們可能無法成功實施我們未來的業務計劃和目標。
我們未來的業務計劃可能會受到我們無法控制的因素的阻礙,例如我們經營的行業內的競爭;我們應對隨著業務和客戶基礎的擴大而面臨的財務風險、操作風險、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的能力;以及我們提供、維護和提高為客戶服務的人力和其他資源水準的能力。因此,我們不能保證我們未來的業務計劃將會實現,我們的目標將完全或部分實現,或者我們的業務戰略將為我們帶來最初設想的預期利益。如果我們不能成功地實施我們的業務發展戰略,我們的業務表現可能會受到實質性的不利影響。由於我們所有的收入和利潤都來自我們的金融列印服務,如果任何補充我們金融列印業務的新領域的多元化努力被證明是不成功的,我們的業務表現可能會受到資本市場活動的波動的重大不利影響,這些波動直接影響對我們服務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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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未來可能會尋求收購和合資,作為我們增長戰略的一部分。任何未來的收購或合資企業可能導致被收購公司的潛在負債和巨額交易成本,也可能帶來與進入更多市場或提供新產品或服務以及整合被收購公司或新成立的合資企業相關的新風險。此外,我們可能沒有足夠的管理、財務和其他資源來整合我們收購的公司或成功運營合資企業,我們可能無法盈利地運營我們擴大的公司結構。此外,我們可能收購的任何新業務或我們可能成立的合資企業,一旦與我們現有的業務整合,可能不會產生預期或預期的結果。
當我們為我們的業務運營租賃物業時,我們面臨著與不可預測的和不斷增加的租金和搬遷成本相關的風險。
我們的辦公設施目前位於租用的辦公場所內。在每個租期結束時,我們可能無法談判延長租約,因此可能會被迫搬到不同的地點,或者我們支付的租金可能會大幅增加。如果我們位於香港中環的辦公室租金增加,我們的運營費用將會增加,也會影響我們的運營現金流,進而對我們的業務、運營結果和前景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此外,我們使用的辦公設施的租賃可能會受到第三方或政府當局的挑戰,這可能會導致我們的業務運營中斷。我們不能向您保證,我們對此類租賃物業的使用不會受到挑戰。如果我們對租賃物業的使用受到成功質疑,我們可能會被罰款,並被迫搬遷受影響的業務。我們不能保證我們將能夠在合適的地點找到合適的替代地點,條款可以接受,以適應我們未來的及時增長,或根本不能保證我們不會因為第三方對我們使用該等物業的挑戰而承擔重大責任。
我們與客戶之間存在信用風險。
我們與客戶之間存在信用風險。我們無法獲得形成對信譽的全面看法所需的所有資訊。我們並不總是可以獲得客戶的完整財務和運營狀況,我們可能無法獲得此類資訊。因此,如果我們的任何主要客戶遇到任何財務困難,未能按照商定的信貸條款清償應付給我們的未償還款項,我們的營運資金狀況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
第三方聲稱我們侵犯、挪用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了他們的知識產權,這可能會使我們面臨代價高昂且耗時的訴訟,並對我們的業務產生不利影響。
2019年7月,第三方向建恩金融主張侵犯知識產權債權,導致建恩金融變更公司名稱。請參閱“業務 -知識產權“雖然我們採取措施確保我們的業務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但第三方已經並可能在未來斷言,我們侵犯、挪用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了他們的專利或其他知識產權。可能有其他人持有的知識產權,包括已發佈或未決的商標或專利,涵蓋了我們業務的重要方面,我們不能向您保證,我們沒有侵權、挪用或違反,也沒有侵犯、挪用或違反任何第三方- 派對知識產權,或者我們不會被認為已經這樣做了,或者將來不會被指責這樣做。此外,隨著我們面臨日益激烈的競爭,並日益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 交易公司,或者如果我們變得更成功,新的第三方的可能性- 派對申領人數可能會增加。
此外,由於我們從事金融通訊服務,涉及印刷材料的製作以及印刷或電子形式的材料的出版。這類服務受知識產權保護。
如果在我們的服務中使用任何知識產權發生糾紛,我們可能會因知識產權侵權而被索賠。任何關於我們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或其他所有權的指控,無論有沒有正當理由,都可能是時候了。- 消費而且解決和解決成本高昂,可能會將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時間和注意力從我們的業務中轉移出來,可能會限制我們在所需時間框架內向客戶提供服務的能力。此外,如果我們被髮現故意侵權,我們可能被要求支付巨額金錢損害賠償金,包括三倍損害賠償金和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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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的知識產權。我們還可能被要求籤訂版稅或許可協定,其中可能包括巨額預付和未來的許可費用,這些努力可能不及時或被證明完全成功,並要求我們賠償客戶或其他第三方。特許權使用費或許可協定可能無法以我們可接受的條款獲得,或者根本無法獲得。這些事件中的任何一個都可能對我們的業務和我們的運營結果產生實質性的不利影響。
我們可能面臨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風險。
在我們的正常業務過程中,我們可能會受到仲裁請求和訴訟的影響。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的日期,本公司和Jan Financial並不參與任何法律程序,也不知道有任何法律程序的威脅,而我們的管理層認為這些法律程序可能會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或運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對我們提起的訴訟可能會導致和解、裁決、禁令、罰款、處罰和其他對我們不利的結果。重大判決、和解、罰款或處罰可能對我們特定時期的經營業績或現金流產生重大影響,這取決於我們在該時期的業績,或者可能給我們造成重大聲譽損害,從而損害我們的業務前景。
此外,即使我們在任何針對我們的訴訟或執法程式中獲勝,我們也可能會招致針對這些索賠的巨額法律費用,即使是那些沒有法律依據的索賠。此外,由於即使是沒有法律依據的索賠也會損害我們的聲譽或引起客戶的擔憂,我們可能會被迫以高昂的代價了結索賠。
我們行業不斷增加的勞動力成本和勞動力短缺可能會影響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們有55名員工。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發佈之日,我們共有52名員工。我們打算在香港和美國招聘更多員工,以促進我們的擴張計劃。
近年來,香港和全球的經濟都經歷了通脹和勞動力成本的普遍上升。因此,香港和某些其他地區(如美國)的平均工資預計將繼續增長。此外,香港的法律和法規要求我們為員工的利益向指定的政府機構支付各種法定的員工福利,包括強制性公積金。有關政府機構可審查僱主是否已支付足夠的法定僱員福利,沒有支付足夠款項的僱主可能會受到罰款和其他處罰。
儘管到目前為止,我們沒有遇到任何勞動力短缺的情況,但我們觀察到了勞動力市場的整體收緊和競爭日益激烈。由於工資、社會福利和員工人數的增加,我們已經並預計將繼續經歷勞動力成本的增加。我們和我們的服務提供商與我們行業中的其他公司和其他勞動力競爭-密集型對於勞動力的產業,我們可能無法提供與它們相比具有競爭力的工資和福利。
因為我們是在勞改營裡工作-密集型對於行業來說,我們未來可能面臨勞動力短缺或經歷勞動力成本上升。如果我們不能以可接受的成本招聘足夠的員工或留住現有員工,我們可能無法將額外的成本轉嫁給我們的客戶,因為他們有討價還價的能力,或者我們的競爭對手採用了具有競爭力的定價模式。因此,勞動力成本的增加和勞動力短缺可能會對我們的業務、擴張計劃、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為了緩解通脹壓力和勞動力成本上升的風險,我們採取了以下措施:(I)儘量減少不必要的和不必要的- 價值- 添加通過向員工提供更具競爭力的工資和福利,以及通過提高收費將額外成本轉嫁給客戶,增強了我們的價格議價能力。我們還將繼續加強我們的資訊技術基礎設施,以減少勞動力投入,從而降低勞動力成本。
自然災害、戰爭行為和其他災難性事件可能會對我們的行動產生不利影響。
自然災害、天災、戰爭、流行病、物質服務中斷或運輸中斷,以及其他我們無法控制的事件,都可能對當地經濟、基礎設施、機場、港口設施和國際貿易產生不利影響。此類事件還可能導致港口或機場關閉和原材料流動中斷。重大地震、天氣事件、網路攻擊、加強安全措施(實際或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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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襲擊、罷工、內亂、大流行或其他災難性事件也可能導致我們的系統或業務中斷或失敗,從而導致提供服務或履行其他關鍵職能的延誤。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
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續爆發可能會對我們的業務、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產生實質性的不利影響。
自2020年初以來,正在進行的COVID-19大流行導致全球各國政府採取一系列旨在遏制疫情蔓延的措施,包括關閉邊境、禁止旅行、隔離措施、社會距離、限制商業運營和大型集會,並對全球經濟活動造成重大幹擾,包括香港(我們的業務所在地)、東南亞和內地中國(我們大部分客戶和潛在客戶都在這裡)的經濟活動。
新型冠狀病毒-19香港在2020年初和2022年初爆發疫情,導致暫時的大流行- 相關封鎖。這些疫情導致像我們這樣的香港公司,以及我們的專業合作夥伴和客戶,對工作時間表和旅行計劃進行臨時調整,並為一些員工實施替代工作安排,以便在家辦公和遠端協作。因此,我們在內部和外部的效率和生產率都較低,這可能會對我們的服務質量產生不利影響。自2022年4月以來,鑑於冠狀病毒感染的嚴重性有所減輕-19在香港疫情爆發後,我們的替代工作安排基本上被取消了。儘管如此,由於我們的業務依賴於我們的員工,如果我們的任何員工感染了或被懷疑感染了CoVID-19,這些員工將被要求隔離,他們可能會將其傳遞給我們的其他員工,這可能會導致我們的業務嚴重中斷。
在本招股說明書發佈之日,全球大多數國家已經廢除了遏制新冠肺炎的措施-19。香港政府已逐步取消入境-限制和COVID-19自2022年11月以來的控制措施。此外,中國政府還大幅放寬了旅行限制,並從1月份起取消了對抵達大陸的國際人士中國的檢疫要求 8,2023年。然而,在取消之前,上述香港及內地的旅行限制、檢疫及社會管制措施嚴重阻礙了我們在內地發展中國客戶的努力,而我們的業務及客戶亦受到限制內地居民來港旅遊的不利影響。
此外,我們的行動結果也受到了COVID的影響-19大流行。2020年以來,全球資本和金融市場出現了巨大的市場波動。由於全球金融市場不穩定以及CoVID帶來的其他經濟和金融挑戰-19,由於持續的新冠肺炎,內地中國的經濟狀況惡化-19管制措施、香港及全球市場大幅波動及整體經濟活動減少,嚴重打擊了我們客戶對全球及香港金融市場的信心,以及他們在香港聯交所進行集資活動的意願,尤其是透過首次公開招股。因此,我們對金融通訊服務的需求減少,原因是我們的客戶辦事處暫時關閉,以及旅行限制,從而導致我們的金融通訊服務的專案時間跨度較長,這反過來又影響了我們截至12月底止年度的經營業績。 分別為31、2022和2023年。特別是,由於CoVID,我們的收入以及收入的增長都受到了阻礙-19沖擊力。
疫情、政府應對疫情的措施,以及全球經濟惡化,都可能導致香港以及我們的客戶和潛在客戶所在國家的經濟在可預見的未來出現下滑。全球和香港經濟的不景氣可能會導致我們的客戶採取保守的商業策略,而不是尋求擴張,最終導致我們客戶的融資和交易需求下降,從而導致我們的金融通訊服務下降。所有這些都可能對我們的業務產生不利影響,進而對我們的業務和運營結果產生負面影響。
鑑於全球經濟狀況普遍放緩,資本市場的波動以及CoVID的總體負面影響-19在資本市場大流行的情況下,我們不能向您保證,我們將能夠保持我們所經歷或預測的增長率。未來對我們運營結果的任何影響都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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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關於冠狀病毒感染持續時間和嚴重程度的未來發展和可能出現的新資訊-19大流行病以及政府當局和其他實體為控制其傳播或治療其影響而採取的行動,幾乎所有這些都不是我們所能控制的。我們將在2024年及以後繼續密切監測局勢。
與在香港經商有關的風險
我們所有的業務都在香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長臂根據中國現行法律和法規的規定,中國政府可以對我們的業務行為行使重大監督和自由裁量權,並可以隨時幹預或影響我們的業務,這可能導致我們的業務和/或我們A類普通股的價值。中國政府對在海外進行的股票發行施加更多監督和控制的任何行動/或外國在香港的投資或以中國為基礎發行人可能會大大限制或完全阻礙我們向投資者提供或繼續提供證券的能力,並導致此類證券的價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中國政府可能會幹預或限制我們將資金轉移到香港以外的地方,以分配收益和支付股息,或者再投資於我們在香港以外的業務。中國政府的政策、法規、規則和執法的變化也可能很快,幾乎沒有事先通知,我們對中國法律和監管體系施加的風險的斷言和信念也不確定。
Powell Max是一家控股公司,我們在香港的所有業務都是通過我們的運營子公司Jan Financial進行的。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雖然我們的一些客戶是內地中國的公司或股東和董事為內地中國的個人的公司,但建恩金融在內地沒有業務,也不受內地中國監管機構的監管。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Republic of China(《基本法》“),內地中國的全國性法律除非列於《基本法》附件三,並以公佈或本地立法方式在香港實施,否則不適用於香港。根據《基本法》,列於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目前只限於國防、外交和其他不屬香港自治範圍的法律。與數據保護、網路安全和反腐敗有關的國家法律法規- 壟斷並未列於附件III,因此不直接適用於香港。
然而,由於某些長期的原因-ARM根據現行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中國的法律實施和解釋仍存在監管不確定性,因為它們可能會影響香港。中國政府可選擇對香港行使額外的監督和酌情決定權,而我們所受的中國政府的政策、法規、規則和法律的執行可能會迅速變化,並且幾乎不會事先通知我們或我們的股東。因此,新的和現有的法律法規在中國的應用、解釋和執行,以及我們對中國法律和監管體系帶來的風險的斷言和信念,從本質上講是不確定的。
此外,這些中國法律和法規可能會被不同的機構或當局解釋和應用不一致,這可能導致與我們當前的政策和做法不一致。中國的新法律、法規和其他政府指令的遵守成本也可能很高,任何相關的查詢或調查或任何其他政府行動都可能:
• 拖延、阻礙我國發展的;
• 造成負面宣傳或增加我們的運營成本;
• 需要大量的管理時間和精力;以及
• 讓我們接受補救措施、行政處罰,甚至可能損害我們業務的刑事責任,包括為我們當前或歷史業務評估的罰款,或者要求或命令我們修改甚至停止我們的業務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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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中國政府最近在幾乎沒有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在中國的某些地區發起了一系列監管行動和聲明,包括打擊證券市場的非法活動,加強對中國的監管- 基於境外上市公司採用VIE結構,採取新措施擴大網路安全審查範圍,擴大反腐敗力度- 壟斷執法部門。由於這些聲明和監管行動是新的,很難確定中國的立法或行政法規將於何時出臺- 製作機構將作出回應,或現有或新的法律或法規或詳細的實施和解釋將被修改或頒佈(如果有的話),或者任何此類修改或新的法律和法規將對我們的日常業務運營以及接受外國投資和在美國或其他外匯上市的能力產生什麼潛在影響。
與在中國經營有關的所有法律和經營風險也適用於我們在香港的經營。中國政府可能隨時幹預或影響我們的運營,並可能對在海外進行的發行和在香港進行的外國投資施加更多控制。- 基於這可能會導致我們的業務和/或我們A類普通股的價值發生重大變化。中國政府對境外和/或外國在香港投資的股票發行施加更多監督和控制的任何行動或中國- 基於發行人可能會大大限制或完全阻礙我們向投資者提供或繼續提供證券的能力,並導致此類證券的價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
舉例來說,目前香港法律對港元兌換外幣及將貨幣調離香港並無任何限制或限制,而中國有關貨幣兌換管制的法律及法規目前對最終控股公司與我們在香港的營運附屬公司之間的現金轉移並無任何重大影響。然而,中國政府未來可能會對我們將資金轉移到香港以外,以便向我們組織內的其他實體分配收益和支付股息,或將資金再投資於我們在香港以外的業務的能力施加限制或限制。這些限制和限制,如果將來實施,可能會延誤或阻礙我們將業務擴展到香港以外的地區,並可能影響我們從在香港的運營子公司獲得資金的能力。在每一種情況下,新法律或法規的頒佈或現有法律和法規的新解釋限制或以其他方式不利地影響我們開展業務的能力,都可能要求我們改變業務的某些方面,以確保合規;減少對我們服務的需求;減少收入;增加成本;要求我們獲得更多許可證、許可證、批准或證書;或使我們承擔額外的責任。如果實施任何新的或更嚴格的措施,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我們A類普通股的價值可能會縮水或變得一文不值。
香港的法律制度包含不確定性,這些不確定性可能會限制您和我們可以獲得的法律保護。
我們所有的業務都在香港進行。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1997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一國兩制方針下對香港行使主權,確保香港有自己的獨立於內地的政府和法律制度中國,因此有自己獨特的規章制度。香港的憲制檔案《基本法》規定,香港享有自由行使職能,高度自治其事務,包括貨幣、出入境和海關運作,以及獨立的司法制度和議會制度。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條例、附屬立法和習慣法予以保留。香港繼續使用英國普通法制度。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自己的內部事務,包括但不限於司法和最高法院、移民和海關、公共財政、貨幣和引渡。
相比之下,中國法律制度是以成文法規為基礎的大陸法制度,不同於適用於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可以援引先前的法院判決作為參考,但先例價值有限。自1979年以來,中國政府頒佈了管理外商投資、公司組織和治理、商業、稅收和貿易等一般經濟事務的法律和法規。然而,中國並沒有制定出一套完全完整的法律體系。因此,最近頒佈的法律法規可能不足以涵蓋中國經濟活動的方方面面。特別是因為這些法律法規相對較新,而且公佈的案例數量有限,而且沒有- 綁定這些較新的法律和法規的性質、解釋和執行比您可以使用的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和法規具有更大的不確定性。此外,中國的法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是以政府政策和行政規則為基礎的,許多法律制度具有追溯力。作為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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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們無法預測中國法律體系未來發展的影響,包括新法律的頒佈、對現行法律的修改或對其的解釋或執行,或國家法律搶佔地方性法規。
中國的任何行政和法院訴訟都可能曠日持久,導致巨額成本以及資源和管理層注意力的轉移。由於中國行政和法院當局在解釋和實施法定和合同條款方面擁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因此評估行政和法院訴訟的結果以及我們享有的法律保護水平可能比更發達的法律體系更困難。
我們不能向你們保證,香港會繼續享有往年一樣的高度自治和相對的政治自由。香港的許多人都提出了批評,他們認為中共領導層違背了其承諾,即遵守允許在北京統治下建立民主、自治的香港的“一國兩制”政策。例如,在6月 2014年10月10日,北京發佈了一份新的報告,維護了它對香港的權威。2020年7月14日,美國簽署行政命令,終止香港郵政享有的特殊地位-1997。如果香港目前享有的自治權受到損害,可能會影響香港的普通法法律制度,進而帶來不確定性,例如在執行我們的合同權利方面。這反過來可能對我們的業務和運營產生實質性的不利影響。在三月 2024年2月23日,香港政府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制定了《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禁止分裂國家、顛覆、恐怖活動和與外國或與外部因素勾結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類罪行,以及其他與危害國家安全有關的罪行,被認為進一步嚴重削弱了香港的自治。我們很難預測《證券及期貨條例》的立法對香港或我們在香港的業務有多大的負面影響。然而,無論如何,由於我們所有的業務都以香港為基地,香港和中國之間的政治安排的任何變化都可能對香港的經濟穩定構成不利影響,從而直接和不利地影響我們的業務業績和財務狀況。此外,香港的知識產權和保密保護措施可能不如美國或其他國家有效。因此,我們無法預測香港法律制度未來發展的影響,包括新法律的頒佈、對現有法律的修改或對現有法律的解釋或執行,或者- 吸引力由國家法律制定的地方性法規。這些不確定性可能會限制我們可以獲得的法律保護,包括我們執行與客戶協定的能力。
事實上,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違背其允許香港自治運作的協定,可能會影響香港的普通法法律制度,進而可能在執行合同權利等方面帶來不明朗因素。因此,我們無法預測香港法律制度未來發展的影響,包括新法律的頒佈、對現行法律的修改或對其的解釋或執行,或全國性法律搶佔地方法規的影響。這些不確定性可能會限制您可以獲得的法律保護。
有關中國法律、規則和法規的解釋和執行的不確定性可能會限制我們可用的法律保護,這些法律、規則和法規隨時可能發生變化。
中國的法律體系是以成文法規為基礎的,以前的法院判決作為先例的價值有限。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體系繼續快速發展,許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解釋並不總是統一的,這些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執行存在不確定性。
我們可能不得不不時訴諸行政和法院程式來行使我們的合法權利。然而,由於中國的行政和法院當局在解釋和實施法定和合同條款方面擁有重大的酌情決定權,評估行政和法院訴訟的結果以及我們享有的法律保護水準可能比在更發達的法律制度中更難。此外,中國的法律制度部分基於可能具有追溯力的政府政策和內部規則(其中一些沒有及時公佈,甚至根本沒有公佈)。因此,我們可能直到違反這些政策和規則後才意識到我們違反了這些政策和規則。這些不確定性,包括我們合同、財產(包括知識產權)和程式權利的範圍和效果的不確定性,可能會對我們的業務產生實質性的不利影響,並阻礙我們繼續運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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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監管機構可能難以在包括香港在內的中國境內進行調查或取證。
在美國常見的股東索賠或監管調查,在中國一般很難從法律或實用性方面進行追查。例如,在中國,提供監管調查或在中國以外提起的訴訟所需的資訊存在重大法律和其他障礙。雖然中國有關部門可以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的證券監管機構建立監管合作機制,以實施交叉- 邊境在監管和管理方面,如果沒有相互可行的合作機制,與美國證券監管機構的這種合作可能不會有效率。此外,根據2020年3月生效的《中國證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條或第一百七十七條,境外證券監管機構不得在內地中國境內直接進行調查或取證活動。雖然《基本法》第177條的詳細解釋或實施規則尚未公佈,但海外證券監管機構無法在內地中國境內直接進行調查或取證活動,可能會進一步增加您在保護自己利益方面面臨的困難。
如果美國監管機構對我們進行調查,並且有必要在中國大陸進行此類調查,或收集中國的證據,根據中國法律,美國監管機構可能無法直接在中國大陸進行此類調查或取證。美國金融監管機構未來可能會考慮交叉- 邊境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機構通過司法協助、外交途徑或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建立的監管合作機制進行合作。
我們的主要業務是在香港進行的。香港有一個獨立於內地的法律制度中國。我們的香港法律顧問表示,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是國際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組織(“證監會”)多邊諒解備忘錄(“備忘錄”)的簽署國,該備忘錄規定全球證券監管機構(包括“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之間的相互調查及其他協助和資料交換。這點亦反映在《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86條,該條賦權證監會行使調查權力,以獲取非政府組織要求的資料及檔案。--香港香港監管機構,以及《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78條,該條款允許證監會與這些監管機構共享其擁有的機密資訊和文件。然而,不能保證這種合作會實現,或者如果實現了,也不能保證它是否會充分解決調查或收集證據的任何努力,達到美國監管機構可能尋求的程度。
中國的不利監管事態發展可能會讓我們接受額外的監管審查,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為應對與中國最近監管事態發展相關的風險而採取的額外披露要求和監管審查可能會對我們這樣的公司施加額外的合規要求。以香港為基地運營,所有這些都可能增加我們的合規成本,並使我們受到額外的披露要求。
目前,香港與內地中國有獨立的法律制度,有獨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立法框架和司法機構。儘管如此,最近中國的監管事態發展,特別是對中國的限制- 基於公司在海外融資,可能會導致中國對我們的融資和資本進行額外的監管審查- 提高在美國的活動。此外,我們可能會受制於工業- 寬中國有關當局可能採用的法規,可能會限制我們提供的服務、限制我們在香港的業務範圍,或導致我們在香港的業務完全暫停或終止。我們可能不得不調整、修改或完全改變我們的業務運營,以應對不利的法規變化或政策發展,我們不能向您保證,我們採取的任何補救行動都能及時、經濟高效地完成,或承擔責任。- 免費的舉止,或者根本不是。
2021年7月30日,針對中國最近的監管事態發展和中國政府採取的行動,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董事長發表聲明,要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員工尋求與中國有關聯的離岸發行人提供更多資訊- 基於運營公司(包括香港)在其註冊說明書之前將被宣佈生效。2021年8月1日,中國證監會發表聲明稱,注意到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宣佈的關於此類公司上市的新披露要求以及近期中國的監管動態,兩國應就監管中國加強溝通- 相關發行人。由於我們主要在香港運營,我們不能保證我們不會受到更嚴格的監管審查,我們可能會受到中國的政府幹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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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們未來是否需要獲得中國當局的批准才能在美國交易所上市和發行證券,仍存在一些不確定性,如果需要,我們不能向您保證我們將能夠獲得此類批准。吾等可能須遵守多項與在海外進行的發售有關的數據安全方面的中國法律及其他義務,任何未能遵守適用法律及義務的行為均可能對吾等的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並可能妨礙吾等向投資者發售或繼續發售A類普通股的能力,並導致吾等A類普通股的價值大幅下跌或一文不值。
2021年6月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法律要求數據收集以合法和適當的方式進行,並規定為了數據保護的目的,數據處理活動必須基於數據分類和數據安全的分級保護制度。
2021年7月6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檔案,嚴厲打擊證券市場違法違規活動,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發展。- 質量資本市場的發展,除其他外,需要有關政府當局加強交叉- 邊境法律監督-執法和司法合作,加強對中國的監督- 基於建立和完善我國證券法的域外適用制度。
2021年8月20日,30日 十三國常務委員會會議日全國人大表決通過了《人民Republic of China個人資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適用於在中國境外進行的對中國境內自然人個人資訊的處理,(1)該處理是為了向中國境內的自然人提供產品或者服務,(2)是為了分析、評估中國境內的自然人的行為,或者(3)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021年12月24日,證監會會同中國等政府有關部門發佈了《境外上市條例草案》。《境外上市條例(草案)》要求,尋求在境外發行上市的中國境內企業(以下簡稱境外發行上市),應當履行備案手續,並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相關資料。境外發行上市包括直接發行上市和間接發行上市。在中國境內開展主要經營活動的企業,以境外企業的名義,以有關境內企業的股權、資產、收入或其他類似權益為基礎,尋求以境外企業的名義發行股票並上市的,應視為境外上市條例草案規定的間接境外發行上市活動。
2021年12月28日,民航委會同有關部門正式發佈《網路安全審查辦法(2021年)》,並於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取代原2021年7月10日發佈的《網路安全審查辦法(2020)》。《網路安全審查辦法(2021)》規定,購買網路產品和服務的關鍵資訊基礎設施運營者、開展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數據處理活動的網路平臺運營者(連同關鍵資訊基礎設施運營者,簡稱運營者),應當進行網路安全審查,凡控制100萬以上用戶個人資訊的網路平臺經營者,尋求在境外上市的,必須經過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的網路安全審查。
2023年2月17日,經國務院批准,中國證監會發布了《境內公司境外證券發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及5份暫行指引(統稱為《證監會備案規則》),並於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根據中國證監會備案規則,備案- 基於中國境內公司境外間接發行上市適用監管制度,是指以境外主體名義,以境內公司在境內經營的股權、資產、收益或者其他類似權利為基礎,在境外市場進行的證券發行和上市。中國證監會備案規則規定,任何崗位- 上市跟隨- 在發行人在同一境外市場進行發行,包括髮行股票、可轉換票據和其他類似證券,應當在發行完成後三個工作日內備案。
儘管Jan Financial可能會從我們的客戶(其中一些可能是內地的公司中國)收集和存儲某些數據(包括某些個人資訊),但根據我們的中國法律顧問中國商事律師事務所的建議,就我們的業務和運營而言,我們和Jan Financial將不被視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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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資訊基礎設施運營者”、任何進行數據處理活動的“數據處理者”,我們不受本次發行的CAC的網路安全審查,也不要求我們和我們的子公司在香港的運營獲得CAC或任何其他中國當局的監管批准,因為Jan Financial僅在香港註冊和運營,在內地沒有任何子公司或可變利益實體結構中國,目前尚不清楚《網路安全審查辦法(2021年)》是否適用於香港公司;(Ii)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建恩金融僅在內地收集及儲存了不足千名個人中國的個人資料,而吾等已就收集及儲存其個人資料及資料取得客戶的單獨同意;。(Iii)吾等不倚賴收集及處理任何個人資料以維持業務運作;。(Iv)在本公司業務中處理的資料不應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V)建恩金融收集的所有資料均儲存於位於香港的伺服器內;。及(Vi)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吾等及Jan Financial均未獲任何中國政府當局通知被歸類為“關鍵資訊基礎設施營運商”或“數據處理商”,須接受CAC網路安全審查或中國證監會審查。
此外,基於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在中國有效的法律法規,如我行中國法律顧問中國商業律師事務所確認並建議的,根據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有效的中國法律法規,我們不受中國證監會備案規則的約束,也不根據試行管理辦法辦理備案程式,我們的A類普通股可以在美國上市或發售,儘管我們現有和潛在的客戶是內地中國個人,或者我們的股東或董事是內地中國個人的公司,因為我們和我們的子公司,是受《試行管理辦法》約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司》,因為(I)我們的總部設在香港,我們的高級管理人員和董事會所有成員都在香港或其他地方,他們都不是內地中國公民;(Ii)吾等並無直接或間接擁有或控制在內地的任何實體或附屬公司中國,亦非由任何內地公司或個人直接或間接控制;。(Iii)倘吾等只在香港經營,吾等所有收入及利潤均由吾等在香港的附屬公司產生,吾等所有業務活動均非在內地進行,且吾等最近一個會計年度並未於內地產生收入或利潤佔同期經審計綜合財務報表中相應數位的50%以上;。(V)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基本法》的規定,除《基本法》附件三所列的法律和法規(僅限於與國防、外交和其他不屬於自治範圍的事項有關的法律)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法規不在香港實施。
然而,正如我們的中國法律顧問中國商業律師事務所進一步建議的那樣,鑑於內地中國和香港的法律制度帶來的不確定性,包括中國法律法規的解釋和執行方面的不確定性,以及中國政府有重大權力幹預或影響總部設在香港的離岸控股公司,試行管理辦法、PIPL、內地中國相關數據隱私、網路安全法律和其他法規的解釋和執行仍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立法或行政法規多久才能出臺還不確定- 製作各機構將作出回應,如果有的話,將修改或頒佈哪些現有或新的法律或條例或詳細的實施和解釋。此外,這種修改或新的法律法規將對Jan Financial的日常業務運營以及我們的A類普通股在美國或其他外國交易所上市的潛在影響也非常不確定。由於《試行管理辦法》是新發布的,如何解釋或實施仍存在不確定性。因此,我們不能向您保證,我們何時以及是否會受到此類備案要求的約束,或能否及時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批准,即使我們認為任何明確禁止海外上市和發行的情況都不適用於我們。
雖然我們目前不需要獲得中國當局的批准來經營我們的業務或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並提供證券;具體地說,我們目前不需要獲得中國證監會、CAC或任何其他中國政府機構的任何許可或批准來經營我們的業務或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或向外國投資者發行證券。我們不能向您保證,包括CAC在內的中國監管機構會持與我們相同的觀點,也不能保證我們能夠完全或及時地遵守此類法律。然而,對於如何解釋或實施《網路安全審查辦法(2021年)》仍存在不確定性,相關中國政府當局可能不會採取與我們的中國法律顧問一致的觀點。此外,在解釋和執行相關的中國網路安全法律和法規方面也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如果我們被認為是“關鍵資訊基礎設施的運營者”或“數據處理器”,控制著不少於一百萬用戶的個人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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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這些措施,或者如果與這些措施相關的其他法規被認為適用於我們,我們的業務運營和我們的A類普通股在美國上市,未來可能會受到CAC的網路安全審查。如果我們受到CAC要求的任何強制性網路安全審查和其他具體行動的影響,我們將面臨不確定性,即任何許可或其他必要行動是否能夠及時完成或根本不能完成。鑑於這種不確定性,我們可能進一步被要求暫停相關業務,關閉我們的網站,或面臨可能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其他處罰。
此外,如果試行管理辦法《網路安全審查辦法(2021年)》在香港適用於我們或Jan Financial,我們的運營和我們的A類普通股在美國的上市可能需要接受CAC的網路安全審查或中國證監會未來的海外發行和上市審查。如果適用的法律、法規或解釋發生變化,Jan Financial將接受CAC或中國證監會的審查,我們不能向您保證Jan Financial將能夠全面遵守監管要求,我們目前收集和處理個人資訊的做法可能會被監管部門責令糾正或終止。遵守這些法律和法規可能會大幅增加我們提供服務的成本,要求我們對業務進行重大改變,甚至阻止我們在我們目前或未來可能開展業務的司法管轄區提供某些服務。倘若內地中國與香港之間的現行政治安排發生重大改變,或適用的法律、法規或釋義有所改變,及/或倘吾等日後因吾等的證券在中國境外的證券交易所上市或繼續上市而被要求取得該等許可或批准,則吾等並不確定需要多長時間才能取得該等批准,即使吾等獲得該等批准,有關批准亦可被撤銷。如未能取得或延遲取得中國當局在中國境外進行上市或上市所需的許可,我們可能會受到中國證監會、CAC或其他中國監管機構的制裁。這可能包括罰款和處罰、對我們的訴訟和其他形式的制裁,以及我們開展業務的能力、我們作為外國投資投資內地中國或接受外國投資的能力、向投資者提供或繼續提供A類普通股或在美國或其他海外交易所上市的能力可能受到限制,我們A類普通股的價值可能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我們的業務、聲譽、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響。中國證監會、CAC或其他中國監管機構也可能採取行動,要求我們或使我們明智地在結算和交付我們的A類普通股之前停止此次發行。此外,如果中國證監會、CAC或其他中國監管機構後來頒佈新規則,要求我們必須獲得他們的批准才能進行此次發行,如果建立了獲得此類豁免的程式,我們可能無法獲得此類批准要求的豁免。關於此類審批要求的任何不確定性和/或負面宣傳都可能對我們證券的交易價格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遵守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任何其他現有或未來與資料私隱有關的法律、法規及政府命令,可能涉及巨額開支,並可能對我們的業務造成重大影響。
雖然吾等不會因是次發行而接受CAC或任何其他中國當局的網路安全審查,亦不需要獲得CAC或任何其他中國當局對吾等及其附屬公司在香港的業務的資料私隱及個人資料要求的監管批准,但由於吾等的所有業務均在香港進行,吾等在香港須遵守有關資料私隱及保護的各項法律及其他義務。
具體而言,《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下稱《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定,任何資料使用者如單獨或聯同他人控制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任何與在世個人直接或間接有關並可用以識別該人身分的個人資料,即有責任。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資料使用者須採取一切切實可行的步驟,以保障其持有的個人資料免受任何未經授權或意外的查閱、處理、刪除、遺失或使用。收集後,此類個人資訊的保存時間不應超過實現其正在或將要使用的目的所需的時間,如果不再需要,則應予以刪除,除非法律禁止刪除或刪除不符合公共利益。“私隱條例”亦授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私隱專員”)進行調查和提出檢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附表1所載的保障資料原則(統稱為《保護資料原則》或《保障資料原則》)概述了資料使用者應如何收集、處理和使用個人資料,並輔以其他條文施加進一步的遵從規定。個人資料計劃的集體目標是確保在充分知情的基礎上,以公平的方式收集個人資料,並適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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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將收集的個人數據量降至最低。個人資料一經收集,應以安全的方式處理,並只應為達到使用該等資料的目的而保存至所需的時間。數據的使用應限於原始收集目的或與之相關。資料當事人被賦予若干權利,其中包括:(A)有權獲資料使用者告知他是否持有個人資料,而該個人是資料當事人;(B)如資料使用者持有該等資料,可獲提供該等資料的副本;及(C)有權要求更正他們認為不準確的任何資料。隱私專員可以對某些罪行進行刑事調查和起訴。私隱專員會視乎個案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檢控或轉介涉嫌犯罪的個案至香港律政司。受害人亦可就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所造成的損害,透過民事訴訟向資料使用者索償。專員如認為適當,可向受屈的資料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我們相信,我們一直遵守《私隱條例》的資料私隱及個人資料規定,並無遇到任何涉及違反《私隱條例》的調查。此外,我們預計不會因是次發行而受到香港及中國政府當局的任何網路安全審查。然而,如果我們或我們在香港進行業務運營的運營子公司違反了《私隱條例》的某些條款,我們可能面臨重大的民事處罰和/或刑事起訴,這可能會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和運營業績造成不利影響。
不遵守香港競爭法可能會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造成重大和不利的影響。
我們在競爭激烈的行業和競爭激烈的市場中運營。我們可能在香港須遵守有關競爭法的各種法律和其他義務,任何未能遵守適用法律和義務的行為,都可能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和不利的影響。由於大量的商品和服務提供商,我們在市場上面臨著激烈的競爭。我們可能須遵守於2015年12月14日生效的《競爭條例》(香港法例第619章)(下稱《競爭條例》),該條例列出了三種形式的行為,並施加了三項旨在防止和阻止反競爭的規則-具有競爭力行為:(I)第一行為守則禁止經營者之間訂立協定,而協定的目的或效力是妨礙、限制和扭曲香港的競爭;(Ii)第二行為守則禁止在市場上具有相當程度市場力量的經營者濫用這項權力,從事具有妨礙、限制和扭曲香港競爭的目的或效果的行為;及(Iii)合併規則禁止已經或相當可能會大幅削弱香港競爭的合併。現時,合併規則只適用於直接或間接持有《電訊條例》(香港法例第106章)所指的“傳送者牌照”的業務,因此不適用於我們的業務。
競爭事務監察委員會是香港成立的法定機構,負責調查任何違反《競爭條例》的情況,並執行《競爭條例》的規定;而競爭審裁處則是根據《競爭條例》成立的審裁處,作為香港司法機構的一部分,負責聆訊和裁決與香港競爭法有關的案件。根據競爭事務委員會公佈的指引和政策,調查違反《競爭條例》的行為,可能的結果包括接受侵權者所作的承諾、發出警告通知書或侵權通知書、在競爭審裁處展開法律程序、申請同意令、將投訴轉介政府機構,以及進行市場研究。競爭審裁處可根據《競爭條例》下令作出補救措施,包括罰款、取消資格或其他命令。香港競爭事務委員會發布的指導方針和政策沒有提到任何可能會影響公司接受外國投資或在美國/外匯交易所上市的能力的補救措施- 合規《競爭條例》。
本公司確認,我們沒有采取任何反-具有競爭力競爭條例所述的行為,並會繼續遵守競爭條例的規定行事。然而,這些規則在合規、侵權及其對我們業務的影響方面的全面效果可能存在不確定性,特別是在涉及招標以獲得合同的情況下。我們可能會面臨困難,並可能需要承擔法律費用,以確保我們遵守規則。如果我們面臨任何違反《競爭條例》的投訴,我們可能會招致巨額法律費用,並可能導致業務中斷和/或媒體的負面報道,這可能會對我們的業務、運營結果和聲譽造成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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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中國政府選擇擴大對在海外進行的發行的監督和控制,/或外商在內地的投資以中國為基礎赴港發行人:以香港為基地對於發行人而言,此類行動可能會顯著限制或完全阻礙我們向投資者發售或繼續發售A類普通股的能力,並導致我們A類普通股的價值大幅縮水或一文不值。
中國政府最近的聲明和法律法規,包括2021年《網路安全審查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資訊保護法》和2023年2月17日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試行管理辦法》,也表明了對境外和/或外商在內地投資的股票發行實施更多監督和控制的意圖。中國- 基於發行人。有關海外證券發行及其他資本市場活動的監管規定的頒佈、詮釋及實施,以及中國的法律、法規或政策未來可能迅速改變的可能性,仍不確定。
目前尚不確定中國政府是否會採取額外的要求或擴大現有的要求,以適用於我們位於香港的運營子公司Jan Financial。此外,也不確定香港政府是否會受到中國政府的授權,儘管受到基本法的憲法限制,但香港政府仍將控制包括Jan Financial在內的實體在海外進行的發行和/或在香港進行的外國投資。中國政府對在海外和/或在香港進行的外國投資進行的發行(包括主要業務在香港的企業)施加更多監督和控制的任何行動。- 基於發行人可能會顯著限制或完全阻礙我們向投資者提供或繼續提供證券的能力。倘若內地與香港現行的中國政治安排發生重大改變,或適用的法律、法規或釋義發生重大改變,而在此情況下,倘若吾等日後須取得該等批准,而吾等未能收到或維持該等批准,或被拒絕獲得中國或香港當局的批准,本公司將無法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或繼續向投資者發售證券,這將會對投資者的利益造成重大影響,並導致本公司A類普通股的價值大幅下跌或一文不值。
儘管本招股說明書中包括的審計報告是由目前可由PCAOB檢查的美國審計師編寫的,但不能保證未來的審計報告將由PCAOB可檢查的審計師出具,因此,未來投資者可能會被剝奪PCAOB檢查計劃的好處。此外,如果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最終認定我們的審計工作是由PCAOB無法全面檢查或調查的審計師執行的,那麼根據HFCA法案,我們的證券交易可能被禁止,因此,納斯達克等美國全國性證券交易所可能決定將我們的證券退市。此外,2022年12月29日,美國頒佈了《加速追究外國公司責任法案》,該法案修訂了HFCA法案,要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禁止發行人的證券在任何美國證券交易所交易,前提是其審計師連續兩年而不是三年沒有接受PCAOB檢查,從而縮短了我們的A類普通股被禁止交易或摘牌之前的時間。
作為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註冊並在美國上市的公司的審計師,以及在PCAOB註冊的事務所,WWC,根據美國法律,P.C.必須接受PCAOB的定期檢查,以評估它們是否符合美國法律和專業標準。WWC,P.C.目前正在接受PCAOB的檢查,我們在大陸沒有業務,中國。然而,如果內地中國與香港之間目前的政治安排發生重大變化,像我們這樣在香港運營的公司可能面臨與在內地運營的中國類似的監管風險,我們不能向您保證,我們目前的審計師的工作將繼續能夠接受PCAOB的檢查。
作為美國對獲取審計和其他目前受國內法律保護的資訊的持續監管重點的一部分,2019年6月,一個由兩黨議員組成的小組在美國參眾兩院提出了法案,如果獲得通過,將要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保留一份上市公司名單,對於這些發行人,PCAOB無法完全檢查或調查外國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工作。關於確保境外資訊質量和透明度的建議-基於我們的交易所上市(公平)法案規定了對這些發行人更高的披露要求,並從2025年開始,連續三年從納斯達克等美國國家證券交易所退市,從而縮短觸發交易禁令的時間段。目前尚不清楚這項擬議的立法是否會獲得通過。此外,美國政府內部最近一直在審議是否可能限制或限制中國- 基於禁止公司進入美國資本市場。2020年5月20日,美國參議院通過了HFCA法案,其中要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識別其審計工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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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審計師執行,PCAOB無法完全檢查或調查,因為非-U核數師所在地方司法管轄區的授權。美國眾議院於2020年12月2日通過了《HFCA法案》,該法案於2020年12月18日簽署成為法律。此外,2020年7月,美國總統總裁的金融市場工作組發佈了建議,建議行政部門、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上市公司會計準則委員會或其他聯盟機構和部門對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國公司及其審計事務所採取行動,以努力保護在美國的投資者。對此,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於2020年11月23日發佈指導意見,強調了與中國投資相關的某些風險(及其對美國投資者的影響)- 基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建議發行人和總結強化披露中國- 基於 發行人就此類風險做出的決定。2021年3月24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通過了有關實施《HFCA法案》某些披露和文件要求的臨時最終規則。如果SEC認定我們存在「不」,我們將被要求遵守這些規則- 檢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正在評估如何實施《高頻交易法案》的其他要求,包括上述禁止上市和交易的要求。根據HFCA法案,如果我們的審計師連續三年沒有接受PCAOB的檢查,我們的證券可能被禁止在納斯達克或其他美國證券交易所交易,這最終可能導致我們的A類普通股被摘牌。此外,2021年6月22日,美國參議院通過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法案,該法案如果獲得通過,將修改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法案,要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審計師連續兩年而不是三年沒有接受PCAOB檢查的情況下,禁止發行人的證券在美國任何證券交易所交易,從而縮短觸發交易禁令的時間段。2021年9月22日,PCAOB通過了實施AHFCAA的最終規則,該規則為PCAOB提供了一個框架,供PCAOB根據AHFCAA的設想,確定PCAOB是否因為位於外國司法管轄區的一個或多個當局的立場而無法檢查或調查位於該司法管轄區的完全註冊的會計師事務所。2021年11月5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批准了PCAOB規則第6100條,根據《追究外國公司責任法案》確定董事會。第6100條規則提供了一個框架,供PCAOB根據AHFCAA的設想,確定它是否因為位於外國司法管轄區的一個或多個當局採取的立場而無法檢查或調查位於該司法管轄區的完全註冊的公共會計師事務所。2021年12月2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發布修正案,最終確定實施AHFCAA提交和披露要求的規則。這些規則適用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認定已向位於外國司法管轄區的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提交年度報告,以及PCAOB因外國司法管轄區當局的立場而無法完全檢查或調查的註冊人。2021年12月16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宣佈,PCAOB指定內地中國和香港為PCAOB不得根據《HFCA法案》進行全面、完整審計檢查的司法管轄區。2022年8月26日,PCAOB與中國證監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簽署了關於PCAOB監管合作的議定書聲明- 已註冊總部設在內地和香港的會計師事務所中國。根據議定書聲明,PCAOB於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期間在香港對部分符合確定報告的註冊會計師事務所進行了檢查。2022年12月15日,PCAOB董事會宣佈已完成檢查,確定完全有權檢查或調查總部位於內地中國和香港的完全註冊會計師事務所,並投票決定騰出確定報告。由於這一公告,總部設在內地和香港的註冊會計師事務所中國審計的任何公司目前都不會面臨立即禁止交易的威脅。然而,如果中國監管機構未來採取的任何監管變化或步驟阻止PCAOB查閱內地和香港註冊會計師事務所中國的審計檔案,或PCAOB Re- 評估如果未來協定聲明的執行受到任何阻礙,那麼這些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可能會根據HFCA法案在美國市場受到交易禁令的約束。2022年12月29日,總裁·拜登簽署了《2023年綜合撥款法案》(以下簡稱《CAA》),使之成為法律。除其他事項外,CAA包含與AHFCAA相同的條款,該條款減少了連續不- 檢查根據《HFCA法案》觸發禁令所需的年限從三年增加到兩年。
我們目前的審計師設在美國,並定期接受PCAOB的檢查。然而,如果後來確定PCAOB由於外國司法管轄區當局的立場而無法全面檢查或調查我們目前的審計師,那麼這種缺乏檢查可能會導致根據HFCA法案禁止我們的證券交易,並最終導致證券交易所決定將我們的證券退市。我們A類普通股的退市將迫使我們A類普通股的持有者出售他們的A類普通股。我們A類普通股的市場價格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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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這些行政或立法行動的預期負面影響而受到影響,無論這些行政或立法行動是否得到實施,也無論我們的實際運營業績如何。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正在評估如何落實AHFCAA的其他要求,包括上述禁止上市和交易的要求。在增加美國監管機構獲取審計資訊方面的未來發展是不確定的,因為立法發展取決於立法程序,監管發展取決於規則- 製作流程和其他行政程式。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最近的聯合聲明,納斯達克提交的修改規則的提議,以及美國參眾兩院通過的一項法案,都呼籲對新興市場公司應用更多、更嚴格的標準。這些發展可能會增加我們的產品供應、業務運營、股價和聲譽的不確定性。
幾乎所有業務都在中國(包括香港)的美國上市公司一直是投資者、金融評論員和監管機構(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嚴格審查、批評和負面宣傳的對象。許多審查、批評和負面宣傳集中在財務和會計違規和錯誤、對財務會計缺乏有效的內部控制、公司治理政策不健全或缺乏遵守,在許多情況下還包括欺詐指控。
2018年12月7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PCAOB發表聯合聲明,強調美國監管機構在監督美國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審計方面繼續面臨挑戰。- 列出在中國有重要業務的公司。2020年4月21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董事長克萊頓和上市公司會計準則委員會主席威廉·D·杜克三世以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其他高級員工發佈了一份聯合聲明,強調了與投資總部位於新興市場或在新興市場擁有大量業務的公司(包括中國)相關的風險,重申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上市公司會計委員會過去就一些問題發表的聲明,這些事項包括與檢查中國的會計師事務所和審計工作底稿相關的困難,新興市場欺詐風險較高,以及在新興市場起訴和執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司法部和其他美國監管行動的難度,包括一般新興市場的欺詐情況。
2020年5月20日,美國參議院通過了HFCA法案,要求外國公司在PCAOB因使用不接受PCAOB檢查的外國審計師而無法審計特定報告的情況下,證明其不由外國政府擁有或控制。如果PCAOB連續三年無法檢查該公司的審計師,發行人的證券將被禁止在全國交易所交易。2020年12月2日,美國眾議院批准了HFCA法案。
2021年5月21日,納斯達克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了三份提案,旨在(I)對主要在“限制性市場”運營的公司實施最低發行規模要求;(Ii)禁止限制性市場公司直接在納斯達克資本市場上市,僅允許其在與直接上市相關的納斯達克全球精選或納斯達克全球市場上市;以及(Iii)根據申請人或上市公司審計師的資格,對申請人或上市公司實施額外且更嚴格的標準。
由於這種審查、批評和負面宣傳,許多美國股市的交易股票。- 列出中國公司的價值大幅縮水,在某些情況下,幾乎一文不值。其中許多公司現在面臨股東訴訟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執法行動,並正在對這些指控進行內部和外部調查。目前還不清楚這一部門會產生什麼影響- 寬審查、批評和負面宣傳將對我們、我們的產品、業務和我們的股價產生影響。如果我們成為任何不利指控的對象,無論這些指控被證明是真是假,我們將不得不花費大量資源來調查此類指控和/或為我們的公司辯護。這種情況將耗費大量資金和時間。- 消費並分散我們的管理層對發展我們增長的注意力。如果這些指控沒有被證明是毫無根據的,我們和我們的業務運營將受到嚴重影響,您可能會使我們的股票價值大幅下降。
《中華人民共和國維護香港國家安全法》的制定可能會影響Jan Financial。
2020年6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了《香港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家安全法》)。這部法律明確了香港《國家安全法》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政府機構,以及分裂國家罪、顛覆罪、恐怖活動罪和串通外國或外部分子危害國家安全罪四類罪行及其相應的處罰。2020年7月14日,美國前總統總裁唐納德·特朗普簽署《香港自治法》(HKAA)使之成為法律,授權美國政府實施封鎖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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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那些被認定對侵蝕香港自治有實質性貢獻的個人和實體。2020年8月7日,美國政府強制香港機場管理局-授權對11名個人的制裁,包括當時-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和李家超,後者後來於2022年7月1日接替林鄭月娥擔任行政長官。2020年10月14日,美國國務院向國會相關委員會提交了香港機場管理局要求的報告,其中指出了對“中國政府未能履行《聯合聲明》或《基本法》規定的義務有實質性貢獻的人。”香港金融管理局進一步授權對明知而與根據這項授權受制裁的外國人士進行重大交易的外國金融機構實施二級制裁,包括施加阻止制裁。實施制裁可能會直接影響外國金融機構以及與任何目標外國金融機構打交道的任何第三方或客戶。很難預測香港《國家安全法》和香港機管局對香港和位於香港的公司的全面影響。
中國政府可能隨時幹預或影響我們的業務,或可能對在中國進行的海外發行和外國投資施加更多控制。- 基於這可能會導致我們的業務和/或我們A類普通股的價值發生重大變化。此外,政府和監管機構的幹預可能會顯著限制或完全阻礙我們向投資者提供或繼續提供證券的能力,並導致此類證券的價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
如果我們成為最近涉及美國上市公司的審查、批評和負面宣傳的對象以中國為基礎公司,我們可能不得不花費大量資源來調查和/或為此事辯護,這可能會損害我們的業務運營、此次發行和我們的聲譽,並可能導致您對我們A類普通股的投資損失,特別是如果此類問題不能得到有利的解決和解決的話。
在過去幾年中,美國- 列出幾乎所有業務都在中國的公司一直是投資者、財經評論員和監管機構密切關注的對象。大部分審查都集中在財務和會計違規和錯誤、對財務報告缺乏有效的內部控制,以及在許多情況下對欺詐的指控。經過審查,許多美國公司的股票。- 列出一直是這種審查對象的中國公司的價值大幅縮水。其中許多公司現在面臨股東訴訟和/或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執法行動,正在對這些指控進行內部和/或外部調查。
如果我們成為任何此類審查的對象,無論任何指控是否屬實,我們可能不得不花費大量資源調查此類指控和/或為公司辯護。這樣的調查或指控將是昂貴和時間的- 消費而且很可能會分散我們管理層對正常業務的注意力,並可能導致我們的聲譽受到損害。我們的股價可能會因為這樣的指控而下跌,即使這些指控是虛假的。
香港、內地中國或全球經濟的不景氣,或中國的經濟和政治政策的改變,都可能對我們的商業和財務狀況產生實質性的不利影響。
我們的業務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香港和內地政治、經濟和社會狀況的影響,中國說。中國經濟在許多方面與大多數已開發國家的經濟不同,包括政府參與的數量、發展水準、增長速度、外匯管制和資源配置。儘管中國經濟在過去幾十年裡經歷了顯著的增長,但無論是在地理上還是在經濟的各個部門之間,增長都是不平衡的。中國政府實施了鼓勵經濟增長和引導資源配置的各種措施。其中一些措施可能會對中國整體經濟有利,但可能會對我們產生負面影響。
香港和內地的經濟狀況中國對全球經濟狀況非常敏感。雖然我們主要在香港經營業務,但我們的客戶主要包括股票市場的企業客戶及其在香港的顧問。因此,對金融通信服務的需求可能取決於全球經濟。如果全球經濟出現任何重大下滑,我們的盈利能力和業務前景都將受到重大影響。美國和中國之間的緊張局勢加劇,可能會對全球經濟狀況產生不利影響。2023年8月9日,總裁·拜登發佈行政命令,指示財政部發布規定,限制美國官員對中國在關鍵技術領域的對外投資,以加強美國國家安全,並限制對可能推進中國對外投資的行業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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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情報、監視或網路-已啟用能力。重大的市場混亂和市場狀況的不利變化以及全球監管環境的不確定性可能會對我們的業務和行業產生不利影響,或損害我們的借款能力或作出任何未來的財務安排。由於目前烏克蘭和俄羅斯之間的衝突,信貸和金融市場經歷了極端的波動和中斷,這場衝突的不確定解決可能會對全球經濟造成長期和/或嚴重的損害。預計這場衝突將進一步影響全球經濟,包括但不限於流動性和信貸供應可能嚴重減少、消費者信心下降、經濟增長下滑、通貨膨脹率上升以及經濟和政治穩定的不確定性。軍事行動、制裁和由此造成的市場混亂的程度和持續時間無法預測,但可能是巨大的,儘管我們對俄羅斯或鄰近地理地區沒有任何直接敞口。影響該地區的長期動亂、加強的軍事活動或更廣泛的制裁可能會對全球經濟產生實質性的不利影響,而這些影響又可能對我們業務的商業前景產生實質性的不利影響。
匯率波動可能對我們的經營業績和我們的A類普通股價格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我們的業務是通過我們的運營子公司建恩金融在香港進行的;我們的賬簿和記錄以港元報告,這是香港的貨幣;我們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並提供給股東的財務報表以美元呈現。
自1983年以來,港元與美元掛鉤的匯率約為7.80港元兌1美元。港元與美元之間的匯率變化影響我們的資產價值和我們以美元計算的業務結果。港元兌美元和其他貨幣的價值可能會波動,並會受到香港政治和經濟狀況的變化以及香港和美國經濟的變化等因素的影響。港元的任何重大升值都可能對我們的現金流、收入和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和不利的影響。
我們無法向您保證目前港元與美金掛鈎的政策未來不會改變。如果掛鈎制度崩潰,港元貶值,我們以外幣計價的支出的港元成本可能會增加。這反過來又會對我們業務的運營和盈利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國際貿易政策的變化、貿易爭端、貿易壁壘或貿易戰的出現,可能會抑制我們大多數客戶居住的香港的增長。
政治事件、國際貿易爭端和其他業務中斷可能會損害或擾亂國際商業和全球經濟,並可能對我們和我們的客戶、我們的服務提供商、我們的原材料供應商和我們的其他合作夥伴產生實質性的不利影響。國際貿易爭端可能導致關稅和其他保護主義措施,可能對我們的業務產生實質性和不利的影響。
關稅可能會增加服務和產品的成本,這可能會影響客戶的投資決策。此外,圍繞國際貿易爭端的政治不確定性及其升級為貿易戰和全球經濟衰退的可能性可能會對客戶信心產生負面影響,這可能會對我們的業務造成實質性的不利影響。我們也可能獲得更少的商業機會,我們的運營可能會因此受到負面影響。此外,美國或中國目前和未來影響貿易關係的行動或升級可能會導致全球經濟動盪,並可能對我們的市場、我們的業務或我們的經營結果以及我們客戶的財務狀況產生負面影響,我們不能對此類行動是否會發生或可能採取的形式提供任何保證。
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前途未卜。
我們的業務僅位於香港,為香港股票市場的企業客戶及其顧問提供服務。香港被視為亞洲的國際金融中心,擁有活躍的股票市場,這是我們業務的重要元素。然而,不能保證香港未來會繼續保持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香港面臨來自上海、深圳、新加坡和日本等其他競爭對手股市的強勁競爭。世界銀行聯合會的統計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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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亦顯示,香港股票市場市值正在減少。一旦香港失去亞洲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對金融通訊服務的需求將會減少,我們的業務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
與我們A類普通股相關的風險
在本次發行之前,我們的A類普通股沒有公開市場;如果交易市場不活躍,您可能無法以任何合理的價格轉售我們的A類普通股。
本招股說明書下的發行是我們A類普通股的首次公開募股。在本次發行結束前,我們的A類普通股沒有公開市場。雖然我們計劃將我們的A類普通股在納斯達克資本市場上市,但我們的上市申請可能不會獲得批准。如果我們向納斯達克資本市場的申請未獲批准,或者我們以其他方式確定無法確保A類普通股在納斯達克資本市場上市,我們將不會完成本次發行。此外,活躍的交易市場可能不會在收盤後發展,或者,如果發展起來,可能無法持續。缺乏活躍的市場可能會削弱你在你希望出售的時候或以你認為合理的價格出售你的A類普通股的能力。不活躍的市場也可能削弱我們通過出售A類普通股籌集資金的能力,並可能削弱我們以我們的A類普通股作為對價收購其他公司的能力。
我們A類普通股的交易價格可能會受到快速而大幅的波動。
已經有過極端的股價暴漲的例子-UPS隨後,隨著最近的首次公開募股(IPO),尤其是那些上市規模相對較小的公司,股價迅速下跌,股價大幅波動。作為一個相對較小的-大寫公眾流通股相對較少的公司,我們可能會經歷更大的股價波動,極端的價格運行-UPS,交易量較低,流動性較大-大寫公司。特別是,我們的A類普通股可能會受到快速而大幅的價格波動、交易量較低以及買賣價差較大的影響。這種波動,包括任何股票上漲- 向上,可能與我們的實際或預期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或前景無關,使潛在投資者難以評估我們A類普通股的快速變化價值。
交易價格的波動和大幅波動可能是由於我們無法控制的因素造成的。這可能是由於廣泛的市場和行業因素造成的,例如市場價格的表現和波動,或者其他總部設在香港和中國的上市公司業績不佳或財務業績惡化。例如,如果我們A類普通股的交易量較低,買入或賣出數量相對較少的人可能很容易影響我們A類普通股的價格。如此低的成交量也可能導致我們A類普通股的價格大幅波動,在任何一個交易日都會出現較大的價格百分比變化。我們A類普通股的持有者可能也不能隨時變現他們的投資,或者可能因為價格低而被迫以低價出售-音量交易。其他香港和中國內地公司的證券在發行後的交易表現可能會影響投資者對香港的態度。- 基於、美國- 列出這可能會影響我們A類普通股的交易表現,無論我們的實際經營業績如何。此外,任何有關公司管治做法不足或會計舞弊、公司結構或其他香港和中國內地公司事宜的負面消息或看法,也可能對投資者對香港和中國公司(包括我們)的態度產生負面影響,無論我們是否進行了任何不適當的活動。此外,證券市場可能不時經歷與我們的經營業績無關的重大價格和成交量波動,這可能對我們的A類普通股的交易價格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除上述因素外,我們A類普通股的價格和交易量可能會因多種因素而高度波動,包括以下因素:
• 影響我們或我們的行業的監管發展;
• 我們的收入、利潤和現金流的變化;
• 其他金融服務公司的經濟業績或市場估值的變化;
• 本公司季度經營業績的實際或預期波動以及預期業績的變化或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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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券研究分析師財務估計的變動;
• 對我們、我們的服務、我們的管理人員、我們的董事、我們的控股股東、我們的商業夥伴或我們的行業的有害負面宣傳;
• 我們或我們的競爭對手宣佈新的服務提供、收購、戰略關係、合資企業、融資或資本承諾;
• 高級管理層的增任或離職;
• 涉及我們、我們的高管、我們的董事或我們的控股股東的訴訟或監管程式;
• 鎖的解除或失效- 向上或對我們已發行的A類普通股的其他轉讓限制;
• 額外A類普通股的銷售或預期潛在銷售。
這些因素中的任何一個都可能導致我們A類普通股的交易量和價格發生巨大而突然的變化。由於這種波動,投資者在投資我們的A類普通股時可能會遭受損失。我們A類普通股的市價下跌也可能對我們增發A類普通股的能力以及我們未來獲得額外融資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不能保證我們A類普通股的活躍市場將會發展或持續。如果市場不活躍,我們A類普通股的持有者可能無法隨時出售他們持有的股票,或者可能根本無法出售他們的股票。在過去,上市公司的股東經常在證券市場價格出現不穩定時期後,對這些公司提起證券集體訴訟。如果我們捲入集體訴訟,可能會將我們管理層的大量注意力和其他資源從我們的業務和運營中轉移出來,並要求我們產生巨額費用來為訴訟辯護,這可能會損害我們的運營結果。任何此類集體訴訟,無論勝訴與否,都可能損害我們的聲譽,並限制我們未來籌集資金的能力。此外,如果針對我們的索賠成功,我們可能需要支付巨額損害賠償金,這可能會對我們的財務狀況產生實質性的不利影響。
我們的管理團隊缺乏管理美國上市公司的經驗,也缺乏遵守適用於此類公司的法律的經驗。
我們目前的管理團隊在管理美國上市公司、與上市公司投資者互動以及遵守與美國上市公司相關的日益複雜的法律方面缺乏經驗。在本次發行完成之前,我們是一家主要在香港經營業務的私人公司。作為此次發行的結果,根據聯盟證券法以及證券分析師和投資者的審查,我們的公司將受到重大的監管監督和報告義務,而我們的管理層目前沒有遵守此類法律、法規和義務的經驗。我們的管理團隊可能無法成功或有效地管理我們向美國上市公司的過渡。這些新的義務和組成將需要我們的高級管理層給予極大的關注,並可能轉移他們對第一天的注意力- 到- 天管理我們的業務。
作為一家上市公司,我們將招致成本的增加。
一旦我們成為一家上市公司,我們將產生巨額的法律、會計和其他費用,這些費用是我們在首次公開募股之前作為一傢俬人公司沒有發生的。此外,薩班斯夫婦- 奧克斯利2002年生效的法案,以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納斯達克隨後實施的新規則,要求改變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做法。我們預計這些新的規章制度將增加我們的法律、會計和財務合規成本,並使某些公司活動有更多的時間- 消費而且價格不菲。此外,我們還產生了與上市公司報告要求相關的持續額外成本。我們目前正在評估和監測與這些新規則有關的事態發展,我們無法預測或估計我們可能產生的額外成本金額或此類成本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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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依靠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權益分配,為我們可能有的任何現金和融資需求提供資金。未來,由於中國政府對我們或我們的子公司轉移現金或其他資產的能力進行幹預或施加限制和限制,資金可能無法用於香港以外的業務或其他用途。對我們子公司向我們付款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對我們開展業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並可能大幅降低A類普通股的價值或導致它們一文不值。
鮑威爾·麥克斯是一家控股公司,我們依靠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權分配來滿足我們的現金和融資需求,包括向我們的股東支付股息和其他現金分配以及償還我們可能產生的任何債務所需的資金。我們預計在可預見的未來不會派發現金股息。我們預計,我們將保留所有收益,以支持運營並為我們業務的增長和發展提供資金。如果我們的任何子公司未來代表自己產生債務,管理債務的工具可能會限制其向我們支付股息或進行其他分配的能力。
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法》(經修訂),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可以進行股息分配,條件是在分配之後,公司的資產價值立即超過其負債,並且該公司有能力在債務到期時償還債務。根據香港《公司條例》,香港公司只能從可供分配的利潤中進行分配。根據香港稅務局目前的做法,我們派發的股息在香港無須繳稅。中國法律法規目前對我們的股東和美國投資者將現金從Powell Max轉移到Jan Financial或從Jan Financial轉移到Powell Max沒有任何實質性影響。然而,中國政府未來可能會對我們將資金轉移到香港以外、向我們組織內的其他實體分配收益和支付股息,或對我們在香港以外的業務進行再投資的能力施加限制或限制。這些限制和限制,如果將來實施,可能會延誤或阻礙我們將業務擴展到香港以外的地區,並可能影響我們從在香港的運營子公司獲得資金的能力。在每一種情況下,新法律或法規的頒佈或現有法律和法規的新解釋限制或以其他方式不利地影響我們開展業務的能力或方式,都可能要求我們改變業務的某些方面,以確保合規,這可能會減少對我們服務的需求;減少收入;增加成本;要求我們獲得更多許可證、許可、批准或證書;或使我們承擔額外的責任。如果需要實施任何新的或更嚴格的措施,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這些措施可能會大幅降低我們A類普通股的價值,有可能使它們一文不值。此外,對我們子公司向我們支付股息或進行其他分配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對我們的增長、進行有利於我們業務的投資或收購、支付股息或以其他方式為我們的業務提供資金和開展業務的能力造成實質性和不利的限制。
任何對財務報告缺乏有效的內部控制都可能影響我們準確報告財務業績或防止欺詐的能力,這可能會影響我們A類普通股的市場和價格。
在此次發行之前,我們一直是一傢俬人公司,會計人員和其他資源有限,無法解決我們的內部控制和程序問題。我們的管理層沒有完成對我們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評估,我們的獨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也沒有對我們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進行審計。截至12月 2022年3月31日,我們發現我們對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存在重大弱點。根據PCAOB制定的標準,“重大缺陷”是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缺陷或缺陷的組合,使得我們的年度或中期財務報表的重大錯報有合理的可能性不能得到及時防止或發現。
發現的重大弱點涉及缺乏足夠的稱職財務報告和會計人員,他們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規則和法規有適當的瞭解,無法解決複雜的技術會計問題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報告要求。為了彌補已發現的重大缺陷,我們已經並將繼續實施幾項措施來改善我們對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其中包括:(I)在我們的財務和會計部門招聘更多瞭解國際財務準則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財務報告要求的員工和外部顧問;(Ii)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財務報告要求建立一套全面的會計政策、核對清單和程式手冊;(Iii)實施新的結賬和報告程式,以確保編制財務報表所需的財務數據的準確性和充分性;(Iv)為我們的財務報告和會計人員舉辦定期和持續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培訓方案和網路研討會;(五)持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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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監督職能,以處理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下的複雜會計問題;以及(Vi)繼續發展和加強我們對財務報告事項的內部審計職能。然而,我們不能向您保證,這些措施可以完全解決我們對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的重大弱點,或者我們可能不會在未來發現更多的重大弱點或重大缺陷。
本次發行完成後,我們將成為美國的一家上市公司,符合交易所法案--薩班斯法案的報告要求- 奧克斯利2002年7月1日起施行,以及納斯達克資本市場的規則和規定。《薩班斯法案》第404節- 奧克斯利法案,或第404條,將要求我們在Form 20的年度報告中包括管理層關於我們對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有效性的報告-F從我們截至12月的財政年度的年度報告開始 2024年3月31日。此外,一旦我們不再是JOBS法案中定義的“新興成長型公司”,我們的獨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必須證明並報告我們對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我們的管理層可能會得出結論,我們對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是無效的。此外,即使我們的管理層得出結論認為我們對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是有效的,如果我們的獨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在進行自己的獨立測試後,如果對我們的內部控制或我們的控制被記錄、設計、操作或審查的水準不滿意,或者如果它對相關要求的解釋與我們不同,可能會出具不利報告。
此外,我們對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不會防止或檢測所有錯誤和所有欺詐。一個控制系統,無論設計和操作得多麼好,都只能提供合理的保證,而不是絕對的保證,保證控制系統的目標將會實現。由於所有控制系統的固有侷限性,任何控制評價都不能絕對保證不會發生因錯誤或舞弊而造成的錯誤陳述,也不能絕對保證所有控制問題和舞弊情況都會被髮現。
如果我們未能達到適用的上市要求,納斯達克可能會將我們的A類普通股摘牌,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A類普通股的流動性和市場價格可能會下降。
雖然我們的A類普通股在納斯達克上市,但我們不能向您保證,我們未來一定能夠達到納斯達克持續上市的標準。如果我們未能遵守適用的上市標準,納斯達克將我們的A類普通股摘牌,我們和我們的股東可能面臨重大的不利後果,包括:
• 我們A類普通股的市場報價有限;
• 我們A類普通股的流動性減少;
• 確定我們的A類普通股是“細價股”,這將要求在我們A類普通股交易的經紀商遵守更嚴格的規則,並可能導致我們A類普通股在二級市場的交易活動減少;
• 關於我們的有限數量的新聞和分析師對我們的報道;以及
• 我們未來發行更多股權證券或獲得更多股權或債務融資的能力下降。
1996年頒佈的《美國國家證券市場改善法案》禁止或先發制人地對某些證券的銷售進行監管,這些證券被稱為“擔保證券”。因為我們預計我們的A類普通股將在納斯達克上市,所以這類證券將是擔保證券。儘管各州被先發制人地監管我們的證券銷售,但這項法規確實允許各州在存在欺詐嫌疑的情況下調查公司,如果發現欺詐活動,則各州可以在特定情況下監管或禁止銷售擔保證券。此外,如果我們不再在納斯達克上市,我們的證券將不屬於擔保證券,我們將受到我們提供證券的每個州的監管。
鮑威爾·馬克斯有一個雙層班級股權結構和Ms.Leung將有能力控制或對需要股東批准的事項的結果產生重大影響。
我們授權發行的普通股分為A類普通股和B類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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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書日期,目前已發行和流通的A類普通股為11,097,856股,B類普通股為2,000,000股。A類普通股和B類普通股的持有人在任何時候都應作為一個類別對股東提交表決的所有事項進行投票。每股A類普通股有一(1)票,每股B類普通股有二十(20)票。每股B類普通股可由其持有人隨時選擇轉換為一(1)股A類普通股。A類普通股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轉換為B類普通股。
已發行B類普通股由Ms.Leung實益擁有,佔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的現有已發行普通股的總投票權約78.3%。本次發行完成後,假設承銷商不行使其超額投票權,Ms.Leung將持有約94.4%的總投票權- 分配認購權,幷包括於票據自動轉換時向Bliss on Limited發行的A類普通股。因為這二十年- 到- 一個根據我們B類普通股和A類普通股之間的投票權比例,Ms.Leung將繼續控制我們普通股合併投票權的多數,因此能夠控制提交給我們股東批准的所有事項。這種集中控制將限制A類普通股持有者在可預見的未來影響公司事務的能力。此外,如果公司決定在未來增發B類普通股,- 到- 一個我們兩類普通股之間的投票權比例將對A類普通股的持有人造成進一步的攤薄效應。
因此,只要Ms.Leung在我們的普通股中擁有控股權或重大投票權,她通常可能能夠直接或間接地控制或顯著影響影響我們的所有事項,包括:
• 董事的選舉;
• 與公司交易有關的決定,如處置價值超過50%的資產;
• 批准清算計劃;以及
• 修改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大綱和章程。
即使Ms.Leung出售其持有我們B類普通股的若干股份,以致她將控制我們已發行普通股的投票權不足多數,但只要她保留B類普通股,她或許能夠影響某些公司行動的結果。在Ms.Leung控制或重大擁有本公司普通股期間,本次發行的投資者可能無法影響該等公司行為的結果。
Ms.Leung可能有與你不同的利益,可能會以你不同意的方式投票,可能會對你的利益不利。即使其他股東,包括那些在此次發行中購買股票的股東反對,公司也可能採取行動。這種所有權集中可能會延遲、防止或阻止我們公司的控制權變更或其他流動性事件,可能會剝奪我們的股東在出售或其他流動性事件中獲得A類普通股溢價的機會,並可能最終影響我們普通股的市場價格。
此外,我們無法預測我們的雙重身分- 類結構將導致我們的A類普通股的市場價格更低或更具波動性,或造成不利宣傳或其他不利後果。例如,某些指數提供商已宣佈限制納入擁有多個- 類在他們的某些指數中的股票結構。2017年7月,富時羅素和S道瓊恩斯宣佈,將停止允許大多數新上市公司使用DUAL- 類資本結構將被納入其指數。受影響的指數包括羅素2000指數和S指數、S中型股400指數和S小盤600指數,它們共同組成了S綜合指數1500。從2017年開始,領先的股指提供商摩根士丹利資本國際(MSCI)就他們對雙重身分的待遇展開了公開諮詢- 類結構和臨時禁止的新雙重結構- 類從其某些指數上市;然而,2018年10月,摩根士丹利資本國際(MSCI)宣佈決定將“具有不平等投票權結構”的股權證券納入其指數,並推出一個新指數,專門將投票權納入其資格標準。在宣佈的政策下,我們的雙重- 類資本結構使我們沒有資格被納入某些指數,因此,共同基金、交易所- 交易試圖被動跟蹤這些指數的基金和其他投資工具預計不會投資於我們的股票。這些政策仍然是相當新的,目前還不清楚它們將對被排除在指數之外的上市公司的估值產生什麼影響,但它們可能會壓低這些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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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被納入的其他類似公司的公司相比。因為我們的多個- 類結構,我們可能會被排除在這些指數的某些之外,我們不能向您保證其他股票指數不會採取類似的行動。鑑於投資資金持續流入尋求跟蹤某些指數的被動策略,被排除在股指之外可能會排除其中許多基金的投資,並可能降低我們的A類普通股對其他投資者的吸引力。因此,我們的A類普通股的市場價格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
如果您在此次發行中購買我們的A類普通股,您的股票賬面價值將立即大幅稀釋。
如果您在此次發行中購買我們的A類普通股,您將支付遠遠高於我們每股有形賬面淨值的價格。因此,您將立即經歷每股約3.72美元的大幅攤薄,相當於截至去年12月,我們的預計調整後每股有形賬面淨值之間的差額約為-0.16美元 於2023年3月31日生效後,假設本招股說明書封面所載吾等發售的股份數目不變,而IPO價格為每股4.00美元,則本次發售所得款項淨額為每股4.00美元。請參閱“稀釋以更完整地描述您在我們A類普通股的投資價值將如何在本次發行完成後攤薄。
如果有限數量的參與者購買了此次發行的相當大比例的股票,那麼有效的公眾流通股可能會少於預期,我們A類普通股的價格可能會比其他情況下更不穩定。
作為一家進行相對溫和的公開發行的公司,我們面臨少數投資者可能持有本次發行中出售的高比例A類普通股的風險,即使承銷商的初始銷售旨在符合納斯達克的上市要求。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投資者可能會發現我們的股價比他們原本預期的更不穩定。股價出現如此波動的公司可能更有可能成為證券訴訟的對象。此外,如果我們的公開募股的很大一部分由幾個投資者持有,規模較小的投資者可能會發現更難出售他們的股份,我們可能會停止滿足納斯達克公眾股東的要求。
由於股息的數額、時間以及我們是否派發股息完全由我們的董事會決定,您必須依靠我們A類普通股的價格升值來獲得您的投資回報。
我們的董事會完全有權根據我們的備忘錄和章程細則來決定是否派發股息。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宣佈及支付所有股息須受若干限制,即本公司董事會應在合理理由下,信納本公司的資產價值在分派後立即超過其負債,並且本公司有能力在債務到期時償還其債務。即使我們的董事會決定宣佈和支付股息,未來股息的時間、金額和形式(如果有的話)將取決於我們未來的經營業績和現金流;我們的資本要求和盈餘;我們從子公司獲得的分派金額(如果有的話);以及我們的財務狀況、合同限制和董事會認為相關的其他因素。因此,您對我們A類普通股的投資回報可能完全取決於我們A類普通股未來的任何價格增值。我們不能向您保證,我們的A類普通股在此次發行後會增值,甚至不能維持您購買A類普通股的價格。您在我們A類普通股的投資可能無法實現回報,甚至可能會失去對我們A類普通股的全部投資。
我們的管理層擁有廣泛的酌情權來決定如何使用此次發行所籌集的資金,並可能將其用於可能不會提高我們的運營業績或我們的A類普通股價格的方式。
在(I)我們籌集的資金超過標題部分所述目的所需的範圍內“使用收益,“或(Ii)如果我們確定該條款所載的建議用途不再符合本公司的最佳利益,我們不能確定地說明我們將從此次發行中獲得的該等淨收益的特定用途。我們的管理層將在運用此類淨收益方面擁有廣泛的自由裁量權,包括營運資金、可能的收購和其他一般公司目的,我們可能會以股東不同意的方式使用或投資這些收益。如果我們的管理層未能有效地使用這些資金,可能會損害我們的業務和財務狀況。在使用之前,我們可能會將此次發行的淨收益以不產生收入或貶值的方式進行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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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披露控制和程式可能無法防止或檢測所有錯誤或欺詐行為。
本次發行結束後,我們將遵守《交易所法案》的定期報告要求。我們將設計我們的披露控制和程式,以提供合理的保證,即我們必須在根據交易法提交或提交的報告中披露的資訊被積累並傳達給管理層,並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規則和表格中指定的時間段內進行記錄、處理、匯總和報告。我們相信,無論我們做得多好,任何披露控制和程式-構思和運行,只能提供合理的,而不是絕對的保證,以確保控制系統的目標得到滿足。
這些固有的限制包括在決策中做出判斷的現實- 製作可能是錯誤的,故障可能因為簡單的錯誤或錯誤而發生。此外,可以通過一個人的個人行為、兩個或更多人的串通或通過未經授權覆蓋控制來規避控制。因此,由於我們的控制系統的固有限制,由於錯誤或欺詐而導致的錯誤陳述可能會發生,並且不會被髮現。
證券分析師可能不會發布對我們業務有利的研究或報告,也可能根本不會發布任何資訊,這可能會導致我們的普通股價或交易量下降。
如果我們的股票交易市場發展起來,交易市場將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行業或金融分析師發佈的關於我們和我們業務的研究和報告的影響。我們不能控制這些分析師。作為一家新的上市公司,我們吸引研究報道的速度可能會很慢,發佈我們A類普通股資訊的分析師對我們或我們所在行業的經驗相對較少,這可能會影響他們準確預測我們業績的能力,並可能使我們更有可能無法達到他們的估計。如果我們獲得證券或行業分析師的報道,如果任何追蹤我們的分析師提供不準確或不利的研究或對我們的股價發表不利意見,我們的股價可能會下跌。如果這些分析師中的一位或多位停止對我們的報道,或未能定期發佈有關我們的報告,我們可能會在市場上失去可見性,進而可能導致我們的股價或交易量下降,並導致您對我們的全部或部分投資損失。
您在完成法律程序的送達、執行外國判決或根據美國法律或其他外國法律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或香港提起原創訴訟時可能會遇到困難,美國當局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或香港提起訴訟的能力也可能有限。
我們是一家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註冊的公司。我們在香港進行所有業務,我們幾乎所有的資產都位於香港。此外,本招股說明書中點名的所有董事和高管均居住在美國境外,他們的大部分資產位於美國境外。因此,如果您認為您的權利受到美國聯盟證券法或其他方面的侵犯,您可能很難或不可能在美國境內向我們或這些個人送達法律程序檔案,或在美國對我們或這些個人提起訴訟。即使您成功提起此類訴訟,英屬維爾京群島、香港或其他相關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可能會使您無法執行針對我們的資產或我們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資產的判決。
我們的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顧問Conyers Dill&Pearman告訴我們,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法院是否會(I)承認或執行美國法院針對我們或我們的董事或高管的判決,以施加基於美國或美國任何州證券法的民事責任條款的責任;或(Ii)受理在英屬維爾京群島針對我們或我們的董事或高管提起的原始訴訟,這些訴訟基於美國聯盟證券法或美國任何州的證券法。
Conyers Dill&Pearman律師事務所通知我們,儘管英屬維爾京群島沒有法定執行從美國聯盟或州法院獲得的判決(英屬維爾京群島也不是任何相互執行或承認此類判決的條約的締約方),但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法院將承認最終和決定性的判決為有效判決。就個人而言,在美國聯盟或州法院取得一筆款項(就多項損害賠償、稅項或類似性質的其他指控或就罰款或其他罰金而須支付的款項除外),並將根據該等款項作出判決,但條件是:(A)該等法院對受該判決影響的各方具有適當管轄權,(B)該等法院不違反英屬維爾京群島的自然司法規則,(C)該判決並非以欺詐方式取得,(D)執行判決不會違反英屬維爾京群島的公共政策,(E)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法院作出判決之前,沒有提交與訴訟有關的新的可接受證據,以及(F)是否適當遵守了正確的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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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法律,英屬維爾京群島法院不太可能在不對是非曲直進行重審的情況下,執行以美國聯盟證券法的民事責任條款為基礎的美國法院的懲罰性判決,如果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法院裁定該判決產生了支付可能被視為罰款、懲罰或懲罰性款項的義務。
我們的香港法律顧問黎錦明和Li曾建議我們,香港法院是否會(I)承認或執行美國法院根據美國或美國任何州證券法的民事責任條款對我們或我們的董事或高級職員作出的判決,或(Ii)受理根據美國或美國任何州的證券法對我們或我們的董事或高級職員提出的原創訴訟,仍存在不確定性。美國法院以美國聯盟或州證券法為依據的判決可在香港按普通法執行,方法是就根據該判決到期的金額在香港法院提起訴訟,然後就外國判決的效力尋求簡易判決,條件包括:(1)針對債務或確定的金額(不是對外國政府稅務當局的稅收或類似費用或罰款或其他處罰);(2)對索賠的是非曲直進行最終和決定性的判決,但不是其他情況。在任何情況下,如(A)判決是以欺詐手段取得,(B)取得判決的法律程序違反自然公正,(C)判決的執行或承認會違反香港的公共政策,(D)美國法院不具司法管轄權,以及(E)判決與香港先前的判決有衝突,則該判決不得在香港如此強制執行。香港與美國沒有相互執行判決的安排。因此,完全基於美國聯盟證券法或美國境內任何州或地區的證券法的美國聯盟法院民事責任判決在香港的可執行性存在不確定性,無論是在原始訴訟中還是在強制執行訴訟中。請參閱“論民事責任的可執行性.”
由於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規定的股東權利與美國法律規定的不同,您獲得的保護可能比作為美國公司股東的保護要少。
我們的公司事務由我們的組織備忘錄和章程、英屬維爾京群島法(修訂)和英屬維爾京群島普通法管理。股東對我們的董事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小股東的訴訟以及我們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的受託責任受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和英屬維爾京群島普通法的管轄。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普通法部分源於英屬維爾京群島相對有限的司法判例,以及英國普通法和更廣泛的不列顛國協,這些判例具有說服力,但不具約束力,英屬維爾京群島法院的權力。我們股東的權利和我們董事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下的受託責任在很大程度上寫入了英屬維爾京群島法案,但可能不像美國某些司法管轄區的法規或司法先例那樣明確確立。特別是,與美國相比,英屬維爾京群島的證券法體系不太發達,一些州(如特拉華州)的公司法體系更完善,並得到了司法解釋。
因此,與作為在美國註冊的公司的股東相比,您可能更難在與我們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或我們的主要股東採取的行動相關的情況下保護您的利益。
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可能無法發起股東派生訴訟,從而剝奪了股東保護其利益的能力。
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的股東可能沒有資格在美國聯盟法院提起股東派生訴訟。然而,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的股東可以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法院提起衍生品訴訟,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法第184C節,有明確的法定權利啟動此類衍生品索賠。可以提起任何此類訴訟的情況,以及針對任何此類訴訟可能採取的程式和抗辯措施,可能會導致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股東的權利比在美國組織的公司股東的權利受到更多限制。因此,如果股東認為公司發生了不當行為,他們可以選擇的選擇可能會更少。英屬維爾京群島法院也不太可能承認或執行美國法院基於美國證券法某些責任條款做出的針對我們的判決;並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提起的原始訴訟中,根據美國證券法的某些刑事責任條款對我們施加責任。英屬維爾京群島對在美國獲得的判決沒有法定承認,儘管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法院一般會承認在英屬維爾京群島作出的最終和決定性判決為有效判決。人物角色在美國聯盟或州法院獲得的一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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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款項(就多項損害賠償、稅款或類似性質的其他指控或就罰款或其他罰金支付的款項除外),並將據此作出判決,但條件是:(A)如果此類法院對受判決制約的各方具有適當管轄權,(B)此類法院不違反英屬維爾京群島的自然正義規則,(C)此類判決不是通過欺詐獲得的,(D)執行判決不會違反英屬維爾京群島的公共政策,(E)如果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法院作出判決之前沒有提交與訴訟有關的新的可接受證據,以及(F)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規定的正確程式得到適當遵守。這意味著即使股東成功起訴我們,他們也可能無法追回任何東西來彌補所遭受的損失。
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為少數股東提供的保護可能比美國法律下的保護要少,因此,與美國公司的股東相比,對我們的事務處理不滿意的少數股東可能沒有相同的追索權選擇。
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法律,小股東的權利受到英屬維爾京群島法中涉及股東救濟和普通法(侵權或合同救濟)下的其他救濟的條款的保護。
英屬維爾京群島法“載有各種保護少數股東的機制,其中包括:(1)限制令或符合令:如果一家公司或一家公司的董事從事、打算從事或已經從事或從事的行為違反了英屬維爾京群島法或公司的組織章程大綱和章程,法院可應該公司的一名成員或其董事的申請,發佈命令,指示該公司或其董事遵守或禁止該公司或董事從事違反該法或公司的組織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的行為;(2)衍生訴訟:法院可應公司成員的申請,給予該成員許可:(A)以該公司的名義和代表該公司提起訴訟;或(B)幹預該公司是當事一方的訴訟,以便代表該公司繼續、抗辯或中止訴訟;(Iii)不公平的偏見補救:公司成員如認為公司的事務曾經、正在或相當可能會以一種方式處理,或公司的任何作為曾經或相當可能會對他造成壓迫、不公平歧視或不公平的損害,可向法院申請命令,如法院認為這樣做是公正和公平的,則可作出其認為適當的命令,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一項或多項命令:要求公司或者其他人收購股東的股份;(B)要求該公司或任何其他人向該成員支付補償;。(C)規管該公司日後的事務處理;。(D)修訂該公司的組織章程大綱或章程細則;。(E)委任該公司的接管人;。(F)根據《破產法》第159(1)條委任該公司的清盤人;。(G)指示改正該公司的紀錄;。和(H)撤銷公司或其董事違反英屬維爾京群島法或公司的組織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所作的任何決定或採取的任何行動;(4)個人和代表訴訟:成員能夠就違反公司作為成員對成員的義務對公司提起訴訟。凡一名成員提出訴訟,而其他成員對公司提出相同(或實質上相同)的訴訟,法院可指定第一名成員代表所有或部分擁有相同權益的成員,並可作出以下命令:(A)關於法律程序的控制和進行;(B)關於法律程序的費用;以及(C)指示在法律程序中被命令由被告支付的任何款項在被代表的成員之間分配。
英屬維爾京群島法“規定,公司的任何成員如對下列任何事項持不同意見,均有權獲得支付其股份的公允價值:(1)合併,如果該公司是組成公司,除非該公司是尚存的公司,且該成員繼續持有相同或類似的股份;(2)合併,如果該公司是組成公司;(Iii)對公司超過50%的資產或業務的任何出售、轉讓、租賃、交換或其他處置,如果不是在公司經營的業務的通常或常規過程中作出的,但不包括:(A)依據對該事項具有司法管轄權的法院命令進行的處置;(B)按要求在處置日期後一(1)年內按照成員各自的利益將全部或基本上所有淨收益分配給成員的條款進行的金錢處置;或(C)根據董事為保護資產而轉讓資產的權力進行轉讓;(Iv)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法的條款,贖回持有公司90%或以上股份的持有人所要求的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0%或更少;及(V)在法院允許的情況下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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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股東對公司的任何其他索賠必須以英屬維爾京群島適用的一般合同法或侵權行為法為基礎,或以公司的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確立的股東個人權利為依據。
由於所有上述情況,我們的公眾股東在面對我們的管理層、董事會成員或控股股東採取的行動時,可能比他們作為在美國註冊的公司的公眾股東更難保護自己的利益。有關英屬維爾京群島法案條款與適用於在美國註冊成立的公司及其股東的法律之間的重大差異的討論,請參見普通股說明--公司法不同之處。”
我們是交易所法案下規則所指的外國私人發行人,因此,我們不受適用於美國和國內上市公司的某些條款的約束。
由於我們根據《證券交易法》有資格成為外國私人發行人,因此我們不受美國證券規則和法規中適用於美國國內發行人的某些條款的限制,包括:
• 根據交易法的規則,要求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表格10的季度報告-Q或表格8上的最新報告-K;
• 《交易法》中規範就根據《交易法》登記的證券徵求委託書、同意書或授權的章節;
• 《交易所法案》中要求內部人士提交有關其股票所有權和交易活動的公開報告的條款,以及從短期內進行的交易中獲利的內部人士的責任;以及
• 重大非上市公司發行人的選擇性披露規則- 公開的《FD條例》下的資訊。
我們將被要求提交一份20號表格的年度報告-F在每個財政年度結束後的四個月內。有關財務業績和重大事件的新聞稿也將以表格6的形式提供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K然而,與美國和國內發行人要求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備案的資訊相比,我們被要求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備案或提供的資訊將沒有那麼廣泛和不那麼及時。因此,您可能無法獲得與您投資美國國內發行人時相同的保護或資訊。
作為一家外國私人發行人,我們被允許在公司治理事務方面採用某些與納斯達克公司治理上市標準有很大不同的母國做法。與我們完全遵守納斯達克公司治理上市標準的情況相比,這些做法對股東的保護可能會更少。
作為一家外國私人發行人,我們被允許利用納斯達克規則中的某些條款,這些條款允許我們在某些治理事項上遵循我們所在國家的法律。我們的母國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某些公司治理做法可能與公司治理上市標準有很大不同。目前,我們不打算在完成此次發行後,在公司治理方面依賴於本國的做法。然而,如果我們未來選擇效仿本國的做法,我們的股東獲得的保護可能會少於適用於美國和國內發行人的納斯達克公司治理上市標準。
我們未來可能會失去外國私人發行人身份,這可能會導致大量額外成本和費用。
我們是一家外國私人發行人,因此,我們不需要遵守交易所法案的所有定期披露和當前報告要求。外國私人發行人地位的確定每年在發行人最近完成的第二財季的最後一個營業日做出。例如,如果我們超過50%的A類普通股由美國居民直接或間接持有,而我們未能滿足維持我們的外國私人發行人地位所需的額外要求,我們將失去外國私人發行人地位。如果我們在這一天失去外國私人發行人身分,我們將被要求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美國國內發行人表格的定期報告和註冊聲明,這些表格比外國私人發行人可用的表格更詳細、更廣泛。我們還必須強制遵守美國聯盟委託書的要求,我們的高級管理人員、董事和主要股東將受到空頭的約束- 搖擺《交易所法案》第16節的利潤披露和追回條款。此外,我們將失去依賴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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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納斯達克規則的某些公司治理要求的豁免。作為美國- 列出對於不是外國私人發行人的上市公司,我們將產生大量額外的法律、會計和其他費用,作為外國私人發行人,我們不會為了維持在美國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而招致這些費用。
不能保證我們在任何納稅年度都不會成為美國聯盟所得稅的PFIC,這可能會給我們A類普通股的美國股東帶來不利的美國聯盟所得稅後果。
非-U.S.在任何應課稅年度,如(I)至少75%的公司在該年度的總收入中包括某些類型的“被動”收入,或(Ii)在該年度內至少50%的資產價值(根據資產的季度價值的平均值)可歸因於產生被動收入的資產或為產生被動收入而持有的資產(“資產測試”),則該公司將成為PFIC。根據我們目前和預期的收入和資產(考慮到本次發行後的預期現金收益和預期市值),我們目前預計本納稅年度或可預見的未來不會成為PFIC。然而,在這方面不能給予保證,因為我們是否或將成為PFIC是一個事實-密集型在一定程度上取決於我們的收入和資產構成的年度詢價。此外,不能保證國稅局(“IRS”)會同意我們的結論,或國稅局不會成功挑戰我們的地位。我們的A類普通股市場價格的波動可能會導致我們在本納稅年度或隨後的納稅年度成為PFIC,因為我們在資產測試中的資產價值可能會參考我們A類普通股的市場價格來確定。我們的收入和資產的構成也可能受到我們如何以及多快地使用我們的流動資產和通過此次發行籌集的現金的影響。如果我們在任何應稅年度成為或成為PFIC,在任何應稅年度,美國股東持有我們的A類普通股,美國聯盟所得稅的某些不利後果可能適用於這種美國股東。請參閱“物質稅收入考慮-美國聯盟所得稅考慮因素-美國持有者對PFIC後果的考慮。”
我們是《證券法》含義內的新興成長型公司,可能會利用某些降低的報告要求。
作為一家上一財年收入不到1.235美元的公司,根據《就業法案》,我們有資格成為一家“新興成長型公司”。因此,我們可以利用特定的減少報告和其他要求,否則這些要求通常適用於上市公司。這些規定包括豁免薩班斯法案第404節規定的審計師認證要求。- 奧克斯利2002年10月的法案,或第404節,在評估新興成長型公司對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時,並允許推遲採用新的或修訂的會計準則,直到這些準則適用於私營公司。因此,如果我們選擇不遵守此類報告和其他要求,特別是審計師認證要求,我們的投資者可能無法獲得他們認為重要的某些資訊。《就業法案》還規定,新興成長型公司不需要遵守任何新的或修訂的財務會計準則,直到私營公司被要求遵守這種新的或修訂的會計準則的日期。我們不打算放棄給予新興成長型公司的此類豁免。由於這次選舉,我們的財務報表可能無法與符合上市公司有效數據的公司進行比較。
除了我們作為新興成長型公司的地位外,我們還根據交易所法案作為非-U一傢俱有外國私人發行人地位的公司。即使我們不再有資格成為一家新興成長型公司,但只要我們有資格成為交易所法案下的外國私人發行人,我們就可以免於遵守交易所法案中適用於美國和國內上市公司的某些條款,包括(I)交易所法案中規範就根據交易所法案註冊的證券徵求委託書、同意或授權的條款;(Ii)交易所法案中要求內部人士提交其股份所有權和交易活動的公開報告以及從短時間內進行的交易中獲利的內部人的責任的條款;以及(Iii)遵守《交易法》規定的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表格10季度報告的規則-Q包含未經審計的財務和其他特定資訊,或表格8中的當前報告-K,在發生指定的重大事件時。
外國私人發行人和新興成長型公司也不受某些更嚴格的高管薪酬披露規則的約束。因此,即使我們不再有資格成為新興成長型公司,只要我們仍然是外國私人發行人,我們就將繼續免於對既不是新興成長型公司也不是外國私人發行人的公司進行更嚴格的薪酬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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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家上市公司,我們將招致更高的成本,特別是在我們不再具有“新興成長型公司”的資格之後。
完成此次發行後,作為上市公司,我們將產生大量的法律、會計和其他費用,而我們作為私人公司並未產生這些費用。薩班斯夫婦- 奧克斯利2002年11月法令(《薩班斯法案》)- 奧克斯利“),以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隨後實施的規則,對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做法提出了各種要求。根據《就業法案》的定義,我們是一家新興成長型公司,並將一直是一家新興成長型公司,直到(1)本財年最後一天(A)本次發行完成五週年後,(B)我們的年總收入至少為1.235美元,或(C)我們被視為大型加速申請者,這意味著我們持有的A類普通股的市值- 附屬機構在此之前的任何第二個財政季度結束時超過7億美元;和(2)在我們發行超過10億美元的非- 可兌換前三年的債務- 年句號。新興成長型公司可以利用特定的減少報告和其他一般適用於上市公司的要求。這些規定包括在評估新興成長型公司對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時,豁免遵守第404節下的審計師認證要求,並允許推遲採用新的或修訂的會計準則,直到該等準則適用於私營公司。
遵守這些規章制度增加了我們的法律和財務合規成本,並使一些公司活動的時間更長- 消費而且價格不菲。當我們不再是一家“新興成長型公司”後,或在IPO完成後五年內(以較早者為準),我們預計將產生巨額開支,並投入大量管理努力以確保遵守薩班斯第404節的要求- 奧克斯利以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其他規章制度。例如,作為一家上市公司,我們將被要求增加獨立董事的數量,並採取關於內部控制和披露控制程式的政策。我們將在購買董事和高級船員責任保險時產生額外費用。此外,我們還將產生與上市公司報告要求相關的額外成本。我們也可能更難找到合格的人來擔任我們的董事會成員或執行董事。我們目前正在評估和監測與這些規則和條例有關的事態發展,我們無法預測或估計我們可能產生的額外成本金額或此類成本的時間。
作為納斯達克資本市場規則下的“受控公司”,我們可能會選擇豁免公司遵守某些公司治理要求,因為這些要求可能會對我們的公眾股東產生不利影響。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我們的控股股東持有我們全部已發行和已發行普通股的約88.6%,約佔總投票權的97.1%。我們將成為納斯達克證券市場規則所界定的“受控公司”,因為緊接是次發售完成後,我們的控股股東將擁有我們全部已發行及已發行普通股總數的約79.9%,相當於總投票權約94.4%,包括假設承銷商不行使其於票據自動轉換後向Bliss on Limited發行的A類普通股- 分配 選項.
根據納斯達克資本市場規則第4350(C)條,個人、集團或其他公司持有超過50%投票權的公司是“受控公司”,可以選擇不遵守某些公司治理要求,包括“納斯達克資本市場規則”中定義的大多數董事是獨立董事的要求,以及薪酬和提名委員會以及公司治理委員會完全由獨立董事組成的要求。雖然我們不打算依賴納斯達克上市規則下的“受控公司”豁免,但我們可以選擇在未來依賴這一豁免。如果我們選擇依賴“受控公司”豁免,我們董事會的大部分成員可能不是獨立董事,我們的提名、公司治理和薪酬委員會可能不完全由獨立董事組成。因此,在我們仍然是依賴豁免的受控公司期間的任何時間,以及在我們不再是受控公司之後的任何過渡期內,您將不會獲得向受納斯達克資本市場公司治理要求約束的公司的股東提供的同等保護。我們作為受控公司的地位可能會導致我們的A類普通股對某些投資者的吸引力降低,或者以其他方式損害我們的交易價格。
此外,這些股東的利益可能與你的利益不同,甚至可能與你的利益衝突。例如,這些股東可能試圖推遲或阻止我們控制權的變更,即使控制權的變更將使我們的其他股東受益,這可能會剝奪我們的股東在出售我們或我們的資產時獲得A類普通股溢價的機會,並可能由於投資者認為可能存在或出現利益衝突而影響我們A類普通股的現行市場價格。因此,這種所有權集中可能不符合我們其他股東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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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股說明書包含遠期內容- 看 涉及重大風險和不確定性的陳述。在某些情況下,您可以識別向前- 看“可能”、“可能”、“將會”、“可能”、“將會”、“應該”、“預期”、“打算”、“計劃”、“目標”、“目標”、“預期”、“相信”、“估計”、“預測”、“潛在”、“繼續”和“正在進行”等詞語或這些術語的否定或其他類似術語,旨在識別關於未來的陳述。這些表述涉及已知和未知的風險、不確定性和其他重要因素,可能導致我們的實際結果、活動水準、業績或成就與這些前瞻性表述或暗示的資訊大不相同。- 看 報表前向- 看 本招股說明書中包含的陳述和意見基於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我們可獲得的信息,雖然我們相信此類信息構成了此類陳述的合理基礎,但此類信息可能是有限的或不完整的,並且我們的陳述不應被解讀為表明我們已對所有潛在可用的相關信息進行了詳盡的調查或審查。向前- 看 聲明包括有關以下內容的聲明:
• 新型冠狀病毒(COVID)的預期或潛在影響-19)疫情,以及政府、消費者、公司和我們的運營子公司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的相關反應;
• 未來業務發展的時機;
• 我們的業務運營能力;
• 預期未來經濟表現;
• 我們市場的競爭;
• 市場持續接受我們分發的服務和產品;
• 影響我們運營的法律變更;
• 通貨膨脹和外幣價位波動;
• 我們獲得和維護開展業務所需的所有政府認證、批准和/或許可證的能力;
• 持續發展我們的證券公開交易市場;
• 遵守當前和未來政府法規的成本以及法規的任何變化對我們運營的影響;
• 有效管理我們的增長;
• 收入、盈利、資本結構和其他財務項目的預測;
• 經營運績的波動;
• 對我們的高級管理層和關鍵員工的依賴;以及
• 以下列出的其他因素 「風險因素。」
您應該參閱標題為「 「風險因素」 討論可能導致我們的實際結果與我們的前瞻性表達或暗示的結果存在重大差異的重要因素- 看 報表由於這些因素,我們無法向您保證前鋒- 看 本招股說明書中的陳述將被證明是準確的。此外,如果我們的前鋒- 看 陳述被證明是不準確的,不準確可能是重大的。鑑於這些未來存在重大不確定性- 看 聲明,您不應將這些聲明視為我們或任何其他人的陳述或保證,表明我們將在任何指定時間內實現我們的目標和計劃,甚至根本實現我們的目標和計劃。我們沒有義務公開更新任何轉發- 看聲明,無論是由於新資訊、未來事件或其他原因,除非法律另有要求。
您應完整閱讀本招股說明書以及我們在本招股說明書中引用並已作為註冊聲明附件提交的文件(本招股說明書構成註冊聲明書的一部分),並了解我們的實際未來業績可能與我們的預期存在重大差異。我們所有前鋒都有資格- 看 這些警告性聲明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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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股說明書包括我們從行業出版物和研究、調查和第三方進行的研究中獲得的統計數據和其他行業和市場數據,以及我們管理層基於這些數據做出的估計。這些第三方均未與我們有關聯,且本招股說明書中包含的資訊未經任何第三方審核或認可。本招股說明書中使用的市場數據和估計涉及許多假設和限制,請您不要過度重視此類數據和估計。行業出版物、研究、調查、研究和預測一般聲明,它們所包含的資訊是從被認為可靠的來源獲得的,但不能保證此類資訊的準確性和完整性。預測和其他前瞻- 看從這些來源獲得的資訊受到與其他遠期交易相同的限制和不確定性。- 看本招股說明書中的聲明。
雖然我們相信來自這些行業出版物、調查和研究的資訊是可靠的,但由於各種重要因素,包括標題為「風險因素。」 這些和其他因素可能會導致結果與獨立各方和我們所做的估計中所表達的結果存在重大差異。
全球股市的市場規模
根據世界交易所聯合會的數據,2023年全球股市市值為111萬億美金,同比增長10.25%- 在- 年 (y-o-y)(2022年:101萬億美金)。下圖顯示了2018年至2023年全球股市市值(百萬美金和% y-o-y 改變)。
(資料來源:世界交易所聯合會)
上市公司數量從2022年的58,927家減少到2023年的54,590家,同比下降6.7%-o-y.上市公司數量的減少主要是由於全球經濟放緩即將到來。下圖顯示了全球上市公司的數量。
55
(資料來源:世界交易所聯合會)
香港股票市場的市場規模
2023年,香港股市市值錄得3.9萬億美元,約佔全球股市市值的3.51%。2023年,納斯達克和紐約證券交易所的市值分別為23.4萬億美元和25.6萬億美元。下圖顯示了全球精選交易所的市值(萬億美元)。
(資料來源:世界交易所聯合會)
56
基於IPO價格為1美元4.00 每A類普通股,我們估計我們將從這次發行中獲得淨收益,扣除估計的承銷折扣,非- 負責任費用津貼,以及我們應支付的其他估計發售費用,約為$3,980,534 如果承銷商不行使他們的權利- 分配選項,或$4,768,100 如果承銷商行使他們的權力- 分配完整的選項。
本次發行的主要目的是為我們的A類普通股創造一個公開市場,使所有股東受益,並通過償還現有貸款來減少我們的債務狀況。截至12月 2023年3月31日,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我們的銀行借款總額為610,407美元和533,629,詳情如下:
貸款人 |
類型 |
到期日 |
利率 |
截至 |
截至 |
|||||
美金 |
美金 |
|||||||||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 |
定期貸款(1) |
2028年5月19日 |
2.75% – 3.625% |
368,918 |
317,733 |
|||||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 |
定期貸款(1) |
2029年3月14日 |
2.75% – 3.625% |
113,463 |
100,472 |
|||||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 |
定期貸款(1) |
2029年12月27日 |
2.75% – 3.625% |
128,026 |
115,423 |
|||||
總 |
610,407 |
533,629 |
____________
(1) 上述債務都不是在過去一年內發生的。
我們計劃將此次發行的淨收益使用如下:
• 約2,252,745美元或約57%(2,804,041美元或約597%,如果超過- 分配完全行使選擇權),以補充我們的營運現金流和一般公司用途;
• 約533,629美元或約13%(如果超過- 分配全部行使選擇權)償還銀行貸款;
• 大約597,080美元(如果超過715,215美元- 分配對於我們在美國的海外業務實體、分支機構和辦事處的註冊和運營,完全行使選擇權)或大約15%;以及
• 大約597,080美元(如果超過715,215美元- 分配就未來潛在的合併及收購而言,全部行使購股權)或約15%。目前,我們沒有確定任何目標來進行這類收購,我們的目標是有選擇地尋找合適的目標,例如e- 交貨公司、傳統財務印表機、電子檔案服務提供商、翻譯和語言解決方案公司、媒體和互動通信提供商尋求收購。
根據我們目前的計劃和業務狀況,上述內容代表了我們目前的意圖,即使用和分配本次發行的淨收益。然而,我們的管理層將擁有相當大的靈活性和酌處權來運用此次發行的淨收益。如果發生不可預見的事件或業務狀況發生變化,我們可能會以不同於本註冊聲明中所述的方式使用此次發行所得資金。我們保留改變本招股說明書中目前預期和描述的收益用途的權利。
如果我們從此次發行中獲得的淨收益不會立即用於上述目的,我們打算將我們的淨收益簡而言之- 學期,利息-軸承銀行存款或債務工具。
57
我們目前打算保留所有可用資金和未來收益(如果有的話)用於我們業務的運營和擴展,我們預計在可預見的未來不會宣佈或支付任何股息。未來任何與我們的股息政策相關的決定將由我們的董事會在考慮我們的財務狀況、經營結果、資本要求、合同要求、業務前景以及董事會認為相關的其他因素後酌情作出,並受任何未來融資工具所包含的限制的限制。
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三個年度以及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鮑威爾·麥克斯和Jan Financial尚未派發任何現金股息或進行任何其他現金分配。
未來任何股息的宣佈、金額和支付將由我們的董事會全權決定,取決於是否符合適用的英屬維爾京群島有關償付能力的法律。我們的董事會將考慮總體經濟和業務狀況;我們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我們的可用現金以及當前和預期的現金需求;資本要求;合同、法律、稅收和監管限制;以及對我們向股東或我們的子公司向我們支付股息的其他影響,以及我們的董事會可能認為相關的其他因素。
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法案及本公司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本公司普通股持有人有權獲得本公司董事會可能宣佈的股息,但須遵守有關償付能力的適用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
我們是一家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成立的控股公司,沒有自己的運營收入或利潤。我們依賴子公司支付給我們的股息來滿足我們的現金需求,包括向股東支付任何股息和其他現金分配的資金,償還我們可能產生的任何債務,以及支付我們的運營費用。我們向股東支付股息的能力將取決於我們子公司的股息可用性等。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法》(經修訂),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可以進行股息分配,條件是在分配之後,公司的資產價值立即超過其負債,並且該公司有能力在債務到期時償還債務。根據香港《公司條例》,香港公司只能從可供分配的利潤中進行分配。根據香港稅務局目前的做法,我們派發的股息在香港無須繳稅。
我們A類普通股的現金股息(如果有的話)將以美元支付。
58
下表列出了我們截至12月的資本總額。 2023年3月31日,時間:
• 實際的基礎;以及
• 在扣除承銷折扣後,以每股A類普通股4.00美元的IPO價格出售本次發行的1,426,750股A類普通股的備考調整基準,非- 負責任費用津貼,以及我們應支付的預計發售費用,假設承銷商不行使超額- 分配認購權及包括因票據自動轉換而發行予Bliss on Limited的597,856股A類普通股,發行價為每股A類普通股4.00美元。
您應與本招股說明書其他地方出現的經審計綜合財務報表以及標題章節中列出的信息一起閱讀此信息 「價位信息」、「U的se 收益」 和 「管理層對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的討論和分析。」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
|||||||||
實際(1) |
做過調整(2) |
||||||||
$ |
$ |
$ |
|||||||
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金:100,00,000股授權股份,包括(i)98,000,000股A類普通股和(ii)2,000,000股b類普通股;已發行的12,500,000股股份,包括10,500,000股A類普通股和2,000,000股b類普通股和已發行的; 14,524,606 已發行和發行的暫定股份包括 12,524,606 A類普通股和2,000,000股b類普通股,未行使超額配股權,形式上; 14,738,618 已發行和發行的暫定股份包括 12,738,618 A類普通股和2,000,000股b類普通股,全面行使超額配股權,形式(3) |
49,930 |
|
1,452 |
|
1,474 |
|
|||
資本儲備(4) |
— |
|
48,680 |
|
48,680 |
|
|||
借記資本公積 |
— |
|
6,371,757 |
|
7,159,301 |
|
|||
累計虧損 |
(2,007,544 |
) |
(2,007,544 |
) |
(2,007,544 |
) |
|||
外幣匯兌儲備 |
(2,847 |
) |
(2,847 |
) |
(2,847 |
) |
|||
股東權益總額 |
(1,960,461 |
) |
4,411,498 |
|
5,199,064 |
|
|||
|
|
|
|||||||
負債 |
|
|
|
||||||
銀行借貸 |
610,407 |
|
610,407 |
|
610,407 |
|
|||
應付最終受益股東款項(5) |
2,391,425 |
|
— |
|
— |
|
|||
總債務 |
3,001,832 |
|
610,407 |
|
610,407 |
|
|||
總資本 |
1,041,371 |
|
5,021,905 |
|
5,809,471 |
|
____________
(1) 代表分包之前的實際基礎- 部門 我們的普通股和重新- 分類 將我們的普通股分為A類普通股和b類普通股,請參閱「公司歷史和結構”.
(2) 反映本次發行中A類普通股在扣除承銷折扣後,以每股A類普通股4.00美元的IPO價格出售,非- 負責任費用津貼,以及我們應支付的估計要約費用。額外支付- 在資本反映我們預計在扣除承銷折扣(承銷折扣相當於每股A類普通股7.00%)後預計獲得的淨收益,非- 負責任費用津貼(本次發行總收益的1%),預計由我們支付的發售費用(1,269,906美元),以及最高合計報銷金額為250,000美元的承銷商的實報實銷費用。我們估計,如果承銷商不行使任何溢價,淨收益將約為3980,534美元- 分配選擇權或約4,768,100美元,如果超過- 分配完全行使選擇權。有關我們應支付的總髮售費用的估計細目,請參閱“E與此產品相關的體驗.”
59
(3) 包括根據票據於納斯達克買賣A類普通股之前發行的597,856股A類普通股,發行價為每股A類普通股4.00美元。
(4) 反映於2024年2月5日交出487,500,000股普通股所產生的資本公積金,見“公司歷史和結構.”
(5) 於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九日,本公司與吾等控股股東訂立一項貸款結算協定,據此,吾等控股股東於收到向Bliss on Limited發行的本金2,391,425美元后,將放棄上述金額2,391,425美元,該筆本金已於本公司A類普通股於納斯達克買賣前自動按每股A類普通股招股價自動轉換為本公司A類普通股。該票據不附帶任何利息。
60
如果您在本次發行中投資我們的A類普通股,您的權益將立即稀釋至本次發行中每股A類普通股的IPO價格與本次發行後每股A類普通股的有形賬面淨值之間的差額。稀釋的原因是每股A類普通股的IPO價格大幅高於每股普通股的有形賬面淨值。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們的歷史有形賬面淨值為負1,960,461美元,或每股普通股約-0.16美元。我們每股普通股的有形賬面淨值是指總有形資產減去無形資產,全部除以本次發行前已發行的普通股數量。
在本次發行中以每股A類普通股4.00美元的IPO價格出售A類普通股生效後,我們將有14,524,606股普通股流通股,扣除承銷折扣後,將不- 負責任費用津貼,估計我們應支付的發售費用,以及承銷商應支付費用的最高總償還額,假設承銷商在2023年12月31日的預計調整有形賬面淨值為4,411,498美元,或每股普通股約0.28美元。- 分配本公司尚未行使購股權,並於生效後將票據轉換為597,856股A類普通股。這意味著現有投資者的調整後有形賬面淨值約為6,371,959美元,或每股普通股約為0.44美元,預計預計立即增加,對新投資者的每股普通股立即攤薄約為3.72美元。下表說明瞭對在此次發行中購買普通股的新投資者的稀釋:
售後服務(1) |
充分行使 |
|||||||
A類普通股每股IPO價格 |
$ |
4.00 |
|
$ |
4.00 |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每股普通股有形賬面淨值 |
$ |
(0.16 |
) |
$ |
(0.16 |
) |
||
預計增加,調整後每股普通股有形賬面淨值,可歸因於新投資者在此次發行中購買普通股 |
$ |
0.44 |
|
$ |
0.49 |
|
||
預計為本次發行後調整後每股普通股的有形賬面淨值 |
$ |
0.28 |
|
$ |
0.33 |
|
||
在本次發行中向新投資者稀釋每股A類普通股 |
$ |
3.72 |
|
$ |
3.51 |
|
____________
(1) 假設發行1,426,750股A類普通股的淨收益,並假設承銷商的- 分配本公司尚未行使購股權,並於生效後將票據轉換為597,856股A類普通股。
(2) 假設發行1,0,762股A類普通股的淨收益,並假設承銷商的- 分配於票據轉換為597,856股A類普通股生效後,購股權已全面行使。
如果承銷商行使他們的權力- 分配於將票據轉換為597,856股A類普通股生效後,預計本次發售後經調整的有形賬面淨值將為5,199,0美元,或每股普通股約0.33美元,對現有股東的每股普通股有形賬面淨值將增加約0.49美元,而對本次發售的新投資者每股普通股有形賬面淨值的即時攤薄將約為3.51美元。
上表及討論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12,500,000股已發行普通股為基準,包括10,500,000股A類普通股及2,000,000股B類普通股。
在未來我們增發A類普通股的程度上,對參與此次發行的新投資者將進一步稀釋。
61
下表匯總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現有股東與新投資者在本次發行中向我們購買的A類普通股數量、支付的總代價,以及按每股A類普通股4.00美元的IPO價格支付的每股A類普通股平均價格(扣除估計承銷折扣前)的差異。- 負責任 費用津貼、估計發行費用和承保人應核算費用的最高報銷總額。A類普通股總數不包括行使超額後可發行的A類普通股- 分配 授予承銷商的期權,並在以每股A類普通股4.00美金的IPO價格將票據轉換為597,856股A類普通股生效後。
普通股 |
總代價 |
平均 |
||||||||||||
Number |
百分 |
量 |
百分 |
|||||||||||
現有股東 |
13,097,856 |
90.18 |
% |
$ |
2,392,675 |
29.54 |
% |
$ |
0.18 |
|||||
新投資者 |
1,426,750 |
9.82 |
% |
$ |
5,707,000 |
70.46 |
% |
$ |
4.00 |
|||||
總 |
14,524,606 |
100.00 |
% |
$ |
8,099,675 |
100.00 |
% |
$ |
0.56 |
62
Powell Max是一家控股公司,在香港的業務通過Jan Financial進行,Jan Financial是我們截至招股說明書日期的唯一運營子公司,使用港幣。Jan Financial的報告貨幣為港幣。港元與美元掛鉤的幅度為7.75至7.85港元兌1美元。除另有註明外,本招股說明書內所有港元兌美元及美元兌港元的折算均按中午中間價1至7.8015美元及1至7.8109港元計算,詳情載於美國聯盟儲備委員會於12月發佈的H.10統計數字。 30、2022和12月 29,2023年。並無表示該港元金額代表或本可或可按該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換、變現或結算為美元。
63
公司歷史和結構
我們於2019年2月成立Jan Financial,這是一家於2019年2月27日根據香港法律註冊成立的公司,全資- 擁有我們的終極公司,鮑威爾·麥克斯。
2019年1月8日,我們的最終控股公司Powell Max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法律註冊為英屬維爾京群島有限責任商業公司,授權股本50,000美元,分為5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美元,其中50,000股普通股發行並分配給我們的控股股東。
於2024年1月19日,作為考慮本次發行而進行的重組的一部分,我們完成了一項換股交易,根據該交易,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註冊成立的公司Bliss on Limited(“Bliss on”)- 擁有由我們的控股股東向我們的控股股東收購Powell Max的全部已發行股份,代價是Bliss向我們的控股股東額外發行一股普通股。在這種換股之後,Bliss on成為Powell Max的唯一股東,而Powell Max又完全-擁有Jan Financial。
2024年2月5日,作為考慮此次發行的重組的一部分,鮑威爾·馬克斯·舒默-分割其授權股份使每股面值由1美元變為0.0001美元,而授權股份的數目變為50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其中500,000,000股普通股由Bliss On持有,其中487,500,000股普通股被免費交予Powell Max註銷。其餘12,500,000股普通股-指定並重新- 分類分為10,500,000股A類普通股和2,000,000股B類普通股。
2024年2月20日,Bliss on向三名個人出售了總計1500,000股A類普通股,這三名個人均與我們沒有關聯。
截至 2023年3月31日,我們欠我們的控股股東2391,425美元。在7月 於2024年10月19日,本公司與吾等的控股股東之間訂立一項貸款結算協定,據此,吾等的控股股東於收到發給Bliss on Limited的本金2,391,425美元的承付票(“票據”)後,將豁免上述款項2,391,425美元,而本金2,391,425美元將於吾等A類普通股於納斯達克買賣前自動按每股A類普通股的招股價自動轉換為A類普通股。在7月 2024年19日,我們向Bliss on Limited發出了通知。該票據不附帶任何利息。按每股A類普通股4.00美元的招股價計算,合共向Bliss on Limited發行了597,856股A類普通股。
我們的主要行政辦公室位於歐洲貿易中心22樓,郵編:13年-14香港幹諾道中。我們的電話號碼是(+852)21582888。我們在英屬維爾京群島的註冊辦事處位於威卡姆斯島商務大廈。 郵編:VG1110,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索爾托拉路鎮3140信箱1號
我們在美國的流程服務代理是Cogency Global Inc.,位於東42號122號nd 街,18日紐約州紐約市樓層:10168。我們的網站位於http://www.janfp.com/.我們的網站所包含或可通過我們的網站訪問的信息並非本招股說明書的一部分,也不得以引用的方式納入本招股說明書中。
64
下圖說明了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和本次發行完成時我們的公司結構並確定了我們的子公司(假設承銷商不行使其職責- 分配 期權,包括在我們的A類普通股根據注釋在納斯達克交易之前發行的597,856股A類普通股,IPO價格為每股A類普通股4.00美金):
預售
發售後
名稱 |
背景 |
所有權 |
||
JAN Financial |
- 一家香港公司 - 成立於2019年2月27日 - 已發行股本1,000,000港元 - 提供金融傳播服務的資格 |
Powell Max 100%擁有 |
假設承銷商不行使其股權,我們將發行1,426,750股BVI控股公司Powell Max的A類普通股,在Powell Max的發行完成後,占我們普通股的9.8%- 分配 選項.
65
我們將會是納斯達克證券市場規則所界定的“受控公司”,因為緊接是次發售完成後,我們的控股股東將擁有我們全部已發行及已發行股份總數的約79.9%,相當於總投票權約94.4%,當中已計入於票據自動轉換時向Bliss on Limited發行的A類普通股,並假設承銷商不行使其認購權。- 分配選擇。因此,我們可能會選擇不遵守納斯達克的某些公司治理要求。目前,我們不打算在完成此次發行後,在我們的公司治理實踐方面利用“受控公司”豁免。請參閱“風險因素--與我們的A類普通股相關的風險--作為納斯達克資本市場規則下的“受控公司”,我們可能會選擇豁免本公司遵守某些可能對公眾股東產生不利影響的公司治理要求“於本招股說明書第53頁。
於每次股東大會上,持有A類普通股並親身或由受委代表(或如股東為公司,則由其正式授權代表)出席的每名股東將就其持有的每1股A類普通股投一票。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法律,沒有禁止累積投票,但我們的組織備忘錄和章程細則沒有規定累積投票。
66
以下對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的管理討論和分析包括向前- 看涉及風險和不確定因素的陳述。我們的實際結果可能與這些預期的結果大不相同向前- 看由於某些因素,包括在“風險因素”項下和本招股說明書其他部分所列的因素,可能會導致財務報表中的陳述。我們不承擔任何更新的義務向前- 看陳述或風險因素。你應該結合我們的綜合財務報表和本招股說明書中其他地方的相關附註閱讀以下討論。
概述
我們成立於2019年,通過我們的運營子公司Jan Financial開始運營。我們致力於為香港的企業客戶及其顧問提供金融通信服務,以支持資本市場合規和交易需求。我們的金融通訊服務涵蓋從開始到完成的全方位金融印刷、企業報告、通訊和語言支持服務,包括排版、校對、翻譯、設計、印刷、電子報告、報紙投放和分發。我們提供全面的服務,幫助我們的客戶履行他們的披露和報告義務,創建、管理和提供準確和及時的金融通信,並管理交易流程。
我們的客戶包括在香港聯交所上市、須遵守《香港上市規則》及《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的備案及申報規定的本地及國際公司,以及尋求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及其在香港的顧問。此外,我們還為客戶提供配套的財務支持服務,如會議室設施租賃,以滿足他們的合規需求。
截至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的收入分別為港幣37,772,821元及港幣49,121,839元(約6,288,884美元)。
影響我們經營業績的主要因素
董事們認為,以下主要因素可能會影響我們的收入和經營業績:
香港的經濟狀況:
我們的總部設在香港。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三個年度內,我們所有的收入都來自香港。因此,如果香港因非我們所能控制的事件而出現任何不利的經濟、政治或監管情況,例如本地經濟低迷、自然災害、傳染病爆發、恐怖襲擊,或如果政府採取對我們或整個行業施加限制或負擔的法規,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前景可能會受到重大和不利的影響。
我們有能力滿足監管要求,在香港提供金融通訊服務
我們的客戶、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或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申請人,在聯交所和香港證監會的監督下,須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特別是香港上市規則和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通過我們的營運附屬公司,我們提供財務印刷服務,以協助我們的客戶履行他們的監管合規要求,包括但不限於翻譯服務,因為任何公司通訊都必須以中英文進行,印刷紙質副本和在香港聯交所新聞網站上發佈任何檔案。
相關的合規要求可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演變,或者會受到相關當局的不同解釋,所有這些都不是我們所能控制的。對我們客戶的相關合規要求的任何放鬆都可能對我們的業務活動產生不利影響。另一方面,法規和/或要求的任何此類變化或收緊可能(I)需要我們為客戶提供相同服務而產生額外成本,以及(Ii)可能會影響我們繼續現有業務的能力。
67
香港金融通訊服務業的競爭
我們經營的香港金融通訊服務行業競爭激烈、高度分散,並受快速變化的影響,我們預計這一行業將繼續如此。香港現有相當數量的金融通訊服務業市場參與者,提供與我們類似的服務。我們規模較大的競爭對手可能比我們更有優勢,例如擁有更多的財力、更好的品牌認知度和市場聲譽、更廣泛的價值- 添加服務、更長的運營歷史以及在更多地理位置的運營存在。我們面對來自眾多金融通訊服務供應商、金融印刷商和語言解決方案營辦商的激烈競爭,這些機構在香港都有不同規模的業務,他們在這方面成立的時間比我們長得多。鑑於進入門檻相對較低,新的參與者也可能進入這個市場。我們不能向您保證,我們將能夠有效地與我們的行業競爭對手競爭。此外,競爭在我們經營的市場中創造了一個不利的定價環境。競爭加劇可能導致我們降低服務費以與其他市場參與者競爭,這可能會對我們維持盈利的能力構成重大壓力,在市場放緩時尤為嚴重,反過來將對我們的市場份額、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新冠肺炎的影響
自2020年初以來,正在進行的COVID-19大流行導致全球各國政府採取一系列旨在遏制疫情蔓延的措施,包括關閉邊境、禁止旅行、隔離措施、社會距離、限制商業運營和大型集會,並對全球經濟活動造成重大幹擾,包括香港(我們的業務所在地)、東南亞和內地中國(我們大部分客戶和潛在客戶都在這裡)的經濟活動。
新型冠狀病毒-192020年初和2022年初香港爆發疫情導致暫時性大流行- 相關封鎖。這些疫情導致像我們這樣的香港公司,以及我們的專業合作夥伴和客戶,對工作時間表和旅行計劃進行臨時調整,並為一些員工實施替代工作安排,以便在家辦公和遠端協作。因此,我們在內部和外部的效率和生產率都較低,這可能會對我們的服務質量產生不利影響。自2022年4月以來,鑑於冠狀病毒感染的嚴重性有所減輕-19在香港疫情爆發後,我們的替代工作安排基本上被取消了。儘管如此,由於我們的業務依賴於我們的員工,如果我們的任何員工感染了或被懷疑感染了CoVID-19,這些員工將被要求隔離,他們可能會將其傳遞給我們的其他員工,這可能會導致我們的業務嚴重中斷。
在本招股說明書發佈之日,全球大多數國家已經廢除了遏制新冠肺炎的措施-19大流行。香港政府已逐步取消入境-限制和COVID-19自2022年11月以來的控制措施。此外,中國政府還大幅放寬了旅行限制,並從1月份起取消了對抵達大陸的國際人士中國的檢疫要求 8,2023年。然而,在取消之前,上述香港及內地的旅行限制、檢疫及社會管制措施嚴重阻礙了我們在內地發展中國客戶的努力,而我們的業務及客戶亦受到限制內地居民來港旅遊的不利影響。
此外,我們的行動結果也受到了COVID的影響-19大流行。2020年以來,全球資本和金融市場出現了巨大的市場波動。由於全球金融市場不穩定以及CoVID帶來的其他經濟和金融挑戰-19,由於持續的新冠肺炎,內地中國的經濟狀況惡化-19管制措施、香港及全球市場大幅波動及整體經濟活動減少,嚴重打擊了我們客戶對全球及香港金融市場的信心,以及他們在香港聯交所進行集資活動的意願,尤其是透過首次公開招股。因此,由於我們客戶的辦公室暫時關閉和旅行限制,導致我們的金融通信服務的專案時間跨度較長,進而影響了我們截至12月底止年度的經營業績,因此對我們的財務通信的需求減少。 分別為31、2022和2023年。特別是,由於CoVID,我們的收入以及收入的增長都受到了阻礙-19沖擊力。
疫情、政府應對疫情的措施,以及全球經濟惡化,都可能導致香港以及我們的客戶和潛在客戶所在國家的經濟在可預見的未來出現下滑。全球和香港經濟的不景氣可能會導致我們的客戶採取保守的商業策略,而不是尋求擴張,最終導致我們客戶的融資和交易需求下降,從而導致我們的金融通訊服務下降。所有這些都可能對我們的業務產生不利影響,進而對我們的業務和運營結果產生負面影響。
68
鑑於全球經濟狀況普遍放緩,資本市場的波動以及CoVID的總體負面影響-19 儘管資本市場上的大流行,我們無法向您保證我們能夠保持我們經歷或預測的增長率。未來對我們運營運績的任何影響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未來的發展以及可能出現的有關新冠病毒持續時間和嚴重程度的新信息-19 大流行以及政府當局和其他實體為遏制傳播或治療其影響而採取的行動,幾乎所有這些都超出了我們的控制範圍。我們將繼續密切關注2024年及以後的情況。
經營運績
下表概述了我們所示期間的綜合經營報表。該信息應與本招股說明書其他地方包含的合併財務報表和相關注釋一起閱讀。任何時期的經營運績不一定表明任何未來時期可能預期的業績。
截至12月31日的年份, |
|||||||||
2022 |
2023 |
||||||||
港元 |
港元 |
美金 |
|||||||
收入 |
37,772,821 |
|
49,121,839 |
|
6,288,884 |
|
|||
銷售成本 |
(22,217,680 |
) |
(25,238,821 |
) |
(3,231,231 |
) |
|||
毛利 |
15,555,141 |
|
23,883,018 |
|
3,057,653 |
|
|||
其他收入 |
1,851,815 |
|
54,116 |
|
6,928 |
|
|||
一般及行政開支 |
(11,564,662 |
) |
(11,777,043 |
) |
(1,507,770 |
) |
|||
銷售及分銷開支 |
(5,250,421 |
) |
(4,530,134 |
) |
(579,976 |
) |
|||
經營溢利 |
591,873 |
|
7,629,957 |
|
976,835 |
|
|||
融資成本 |
(690,476 |
) |
(550,714 |
) |
(70,506 |
) |
|||
(損失)/除所得稅前溢利 |
(98,603 |
) |
7,079,243 |
|
906,329 |
|
|||
所得稅開支 |
— |
|
— |
|
— |
|
|||
(損失)/年內溢利 |
(98,603 |
) |
7,079,243 |
|
906,329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年度與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年度相比
收入
收入來自於在香港提供金融傳播服務。
下表列出了所示期間我們的收入類型:
截至12月31日的年份, |
||||||||||
2022 |
2023 |
|||||||||
港元 |
% |
港元 |
美金 |
% |
||||||
提供企業財務傳播服務 |
34,325,809 |
90.9 |
39,133,279 |
5,010,086 |
79.7 |
|||||
IPO財務印刷服務 |
3,447,012 |
9.1 |
9,988,560 |
1,278,798 |
20.3 |
|||||
總收入 |
37,772,821 |
100.0 |
49,121,839 |
6,288,884 |
100.0 |
截至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企業金融傳播服務的收入分別占我們總收入的90.9%和79.7%;而截至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IPO金融印刷服務的收入分別占我們總收入的9.1%和20.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們的總收入為49,121,839港元(6,288,884美金),而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為37,772,821港元,增長30.0%。總收入的增長主要歸因於企業金融傳播服務和IPO金融印刷服務收入的增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錄得來自企業金融通訊服務的收入為港幣39,133,279元(5,010,086美元),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港幣34,235,809元增加14.3%。來自企業金融通訊服務的收入增長,主要是由於我們的客戶參與的交易數量增加,因此我們處理的金融通訊材料增加。
6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錄得首次公開招股財務印刷服務收入9,988,560港元(1,278,798美元),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3,447,012港元錄得1.9倍增長。IPO客戶金融列印服務收入的增長主要是由於2023年下半年成功上市的一個IPO專案的完成。
銷售成本
我們的銷售成本主要包括(I)印刷成本,(Ii)翻譯成本,(Iii)員工成本,以及(Iv)其他成本。下表顯示了所示期間的銷售成本。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年度, |
||||||||||
2022 |
2023 |
|||||||||
港幣$ |
% |
港幣$ |
美金 |
% |
||||||
印刷費用 |
4,920,419 |
22.1 |
5,414,965 |
693,257 |
21.5 |
|||||
翻譯成本 |
8,575,869 |
38.6 |
9,484,376 |
1,214,249 |
37.5 |
|||||
員工福利支出 |
8,566,366 |
38.6 |
9,843,977 |
1,260,287 |
39.0 |
|||||
其他生產成本 |
155,026 |
0.7 |
495,503 |
63,438 |
2.0 |
|||||
總銷售成本 |
22,217,680 |
100.0 |
25,238,821 |
3,231,231 |
100.0 |
截至2022年、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銷售總成本分別由約22,217,680港元增至25,238,821港元(3,231,231美元),增幅為13.6%。增加的原因是印刷費用和翻譯費用增加,以及工作人員人數和相關費用增加。
截至去年十二月底止年度 在2008年、2022年和2023年,(I)翻譯成本分別佔總銷售成本的38.6%和37.5%;(Ii)印刷成本分別佔總銷售成本的22.1%和21.5%;(Iii)員工福利支出分別佔總銷售成本的38.6%和39.0%;及(Iv)其他生產成本分別佔總銷售成本的0.7%和2.0%。
截至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的翻譯成本分別約為港幣8,575,869元及港幣9,484,376元(1,214,249美元),增幅為10.6%。翻譯成本的增加與收入增長一致,特別是2023年下半年成功上市的IPO專案的完成。
截至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印刷成本分別約為4,920,419港元及5,414,965港元(693,257美元),增幅為10.1%。印刷成本的增加與收入增長一致,特別是2023年下半年成功上市的IPO專案的完成。
截至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僱員福利開支分別約為8,566,366港元及9,843,977港元(1,260,287美元),增幅為14.9%。員工福利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為了應對收入增長而增加了生產團隊的員工人數。
其他製作費用包括免費休息室的免費食品和飲料、排版費用、設計費和廣告費等。截至2022年、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其他生產成本分別約為155,026港元及495,503港元(63,438美元),增幅為2.2倍。其他製作費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排版費用增加,某些排版服務由第三方處理。
毛利
於截至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我們的毛利分別為約15,555,141港元及23,883,018港元(3,057,653美元),增長53.5%。我們的毛利率從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年度的41.2%增加到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年度的48.6%,這主要歸因於(I)2023年收入的增長,主要是由於IPO專案的完成導致我們的IPO財務印刷服務的收入增加;以及(Ii)我們的生產團隊在成本控制方面所做的努力。
70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主要包括政府補貼、契約修改和銀行利息收入。截至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其他收入分別為約1,851,815港元及54,116港元(6,928美元),跌幅達97.1%。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沒有修改租約,以及2022年因COVID而獲得的政府補貼。
一般及行政開支
下表列出了所述期間的一般費用和行政費用細目: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年度, |
||||||
2022 |
2023 |
2023 |
||||
港幣$ |
港幣$ |
美金 |
||||
財產、廠房和設備折舊 |
5,046,942 |
5,015,875 |
642,163 |
|||
員工福利支出 |
3,275,596 |
3,821,063 |
489,196 |
|||
辦公費 |
943,461 |
618,568 |
79,193 |
|||
辦公設備費用 |
765,882 |
908,354 |
116,293 |
|||
與財產有關的費用 |
238,246 |
247,646 |
31,705 |
|||
專業服務費 |
106,000 |
173,500 |
22,213 |
|||
應收貿易賬款的預期信貸損失準備 |
841,051 |
914,788 |
117,117 |
|||
壞賬核銷 |
347,484 |
77,249 |
9,890 |
|||
11,564,662 |
11,777,043 |
1,507,770 |
一般及行政費用主要包括物業折舊、廠房及設備折舊、員工福利費用、辦公室費用、辦公設備費用、物業相關費用、專業服務費、預期信貸損失準備及壞賬。截至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一般及行政開支分別約為11,5,662港元及11,777,043港元(1,507,770美元),增幅為1.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預期信貸損失準備金增加;(2)工作人員人數增加;並因辦公費用減少而部分抵消。
截至去年12月底止年度,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約為5,046,942港元及5,015,875港元(2,163美元),減幅為0.6% 分別為31、2022和2023年。
截至去年12月底止年度,僱員福利開支分別約為3,275,596港元及3,821,063港元(4,196美元),增幅為16.7% 分別為31、2022和2023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員人數增加。
截至去年12月底止年度,辦公室開支分別約為943,461港元及618,568港元(79,193美元),減幅為34.4% 分別為31、2022和2023年。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收緊了辦公費用的成本控制措施。
截至去年12月底止年度,辦公設備開支分別約為765,882港元及908,354港元(116,293美元),增幅為18.6% 分別為31、2022和2023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維修和保養費用增加。
截至去年12月底止年度,物業相關開支分別約為238,246港元及247,6港元(31,705美元),增幅為3.9% 分別為31年、2022年和2023年,相對穩定。
截至去年12月底止年度的專業服務費分別約為港幣106,000元及173,500元(22,213美元),增幅達63.7% 分別為31、2022和2023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應收賬款的律師費增加。
截至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的預期信貸虧損撥備分別約為841,051港元及914,788港元(117,117美元),增幅為8.8%。這主要是由於(I)應收賬款增加,這與收入的增長一致;以及(Ii)我們的幾個客戶的財務狀況惡化,他們的應收賬款在2023年逾期,導致對預期的信貸損失做出了更大的撥備。
壞賬減記- 關截至去年12月底止年度,分別為港幣347,484元及港幣77,249元(9,0美元),減幅為77.8% 分別為31、2022和2023年。減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逾期365天的天數減少。
71
銷售和分銷費用
下表列出了所列期間的銷售和分銷費用細目: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年度, |
||||||
2022 |
2023 |
2023 |
||||
港幣$ |
港幣$ |
美金 |
||||
廣告和營銷 |
3,011,032 |
2,176,131 |
278,602 |
|||
員工福利支出 |
2,239,389 |
2,354,003 |
301,374 |
|||
5,250,421 |
4,530,134 |
579,976 |
銷售和分銷費用主要包括廣告、營銷和業務發展費用以及銷售和營銷人員的工資和福利。截至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銷售及分銷開支分別約為5,250,421港元及4,530,134港元(579,976美元),跌幅為13.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收緊了廣告和營銷費用的成本控制措施。
融資成本
融資成本指租賃負債產生的利息支出和銀行借款的利息支出。
截至2022年、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的財務成本分別約為690,476港元及550,714港元(70,506美元),跌幅為20.2%。減少的主要原因是臨近到期時租賃負債的計入利息減少。
所得稅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無所得稅費用。經過稅收調整後,該公司在當地稅收制度下在該財年沒有產生應課徵收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錄得利潤7,079,243港元(906,329美金)。由於截至12月,本集團未確認稅務虧損約為24,286,000港元 2022年31日,結轉並用於抵消本集團截至12月止年度的應稅收入 2023年31日,該財年沒有所得稅費用。
淨虧損/利潤
由於上述原因,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淨虧損為98,603港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淨利潤為7,079,243港元(906,329美金)。
流動資金及資本資源
下表列出了截至所示日期我們的易變現資產和流動負債:
截至12月31日, |
|||||||||
2022 |
2023 |
2023 |
|||||||
港元 |
港元 |
美金 |
|||||||
易變現資產 |
|
|
|
||||||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 |
7,888,040 |
|
13,510,032 |
|
1,729,639 |
|
|||
現金及銀行結餘 |
1,396,003 |
|
3,660,213 |
|
468,603 |
|
|||
易變現資產總額 |
9,284,043 |
|
17,170,245 |
|
2,198,242 |
|
|||
|
|
|
|||||||
流動負債 |
|
|
|
||||||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
25,424,656 |
|
27,376,032 |
|
3,504,850 |
|
|||
合約負債 |
3,307,618 |
|
1,524,761 |
|
195,209 |
|
|||
銀行借貸 |
5,474,700 |
|
4,767,829 |
|
610,407 |
|
|||
租賃負債 |
3,335,879 |
|
3,361,230 |
|
430,326 |
|
|||
應付所得稅 |
|
|
|
|
|
|
|||
流動負債總額 |
37,542,853 |
|
37,029,852 |
|
4,740,792 |
|
|||
流動負債淨額 |
(28,258,810 |
) |
(19,859,607 |
) |
(2,542,550 |
) |
72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
下表列出了截至所示日期我們的貿易及其他應收帳款淨額細目:
截至12月31日, |
|||||||||
2022 |
2023 |
||||||||
港元 |
港元 |
美金 |
|||||||
貿易應收款項 |
7,121,626 |
|
12,675,669 |
|
1,622,818 |
|
|||
減:預期信用損失撥備-貿易應收帳款 |
(899,827 |
) |
(1,814,615 |
) |
(232,318 |
) |
|||
6,221,799 |
|
10,861,054 |
|
1,390,500 |
|
||||
|
|
|
|||||||
其他應收款項 |
290,971 |
|
128,887 |
|
16,501 |
|
|||
應收一名董事款項 |
4,020 |
|
— |
|
— |
|
|||
預付款項 |
253,430 |
|
414,449 |
|
53,060 |
|
|||
存款 |
1,117,820 |
|
1,142,820 |
|
146,311 |
|
|||
延期首次公開募股(「IPO」)費用 |
— |
|
962,822 |
|
123,267 |
|
|||
7,888,040 |
|
13,510,032 |
|
1,729,639 |
|
貿易及其他應收帳款主要包括貿易應收帳款、其他應收帳款、應收董事款項、預付款、按金及遞延首次公開募股費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貿易及其他應收帳款分別為7,888,040港元和13,510,032港元(1,729,639美金),增長71.3%。
貿易應收款項
截至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應收貿易賬款淨額分別為6,221,799港元及10,861,054港元(1,390,500美元),增幅為74.6%,但被預期信貸損失撥備部分抵銷。截至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預期信貸損失撥備分別為9,827港元和1,814,615港元(232,318美元),增長1.0倍。這一增加是由於應收貿易賬款增加,並被預期信貸損失準備的增加部分抵消。
其他應收款項
其他應收賬款主要包括為客戶支付的餐飲費用。截至12月,其他應收賬款分別為290,971港元和128,887港元(16,501美元) 31年、2022年和2023年分別下降55.7%,這是由於我們客戶的雜項費用預付款訂單減少所致。
董事到期金額
董事到期的金額,李先生說。 Wong,本質上是非貿易的,沒有擔保,沒有- 興趣承兌並按需付款。餘額在2023年完全結清。
預付款項
預付款主要包括向供應商支付定金。於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預付款項分別為253,430港元及414,449港元(53,060美元),增幅達63.5%,主要是由於支付予翻譯服務供應商的首次公開招股財務印刷服務按金增加所致。
存款
押金主要包括租賃、租金和水電費的押金。截至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存款分別為1,117,820港元及1,142,820港元(146,311美元),增幅為2.2%,相對穩定。
遞延IPO費用
截至12月,遞延IPO費用分別為零港元和962,822港元(123,267美元) 分別為31、2022和2023年。該等成本包括與籌備本集團擬於納斯達克上市直接相關的專業費用。
73
貿易和其他應付款
下表列出了截至指定日期我們的貿易和其他應付款淨額的細目:
截至12月31日, |
||||||
2022 |
2023 |
|||||
港幣$ |
港幣$ |
美金 |
||||
應付款貿易-第三方 |
6,162,361 |
7,223,067 |
924,742 |
|||
其他應付款項 |
— |
29,500 |
3,777 |
|||
應付給最終實益股東的金額 |
17,684,920 |
18,679,181 |
2,391,425 |
|||
權責發生 |
1,577,375 |
1,444,284 |
184,906 |
|||
25,424,656 |
27,376,032 |
3,504,850 |
貿易及其他應付賬款主要包括貿易應付賬款、其他應付賬款、應付給最終受益股東的金額和應計專案。截至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分別為港幣25,424,656元及港幣27,376,032元(美元3,504,850元),增長7.7%,相對穩定。
貿易應付款項
截至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應付貿易款項分別為港幣6,162,361元及港幣7,223,067元(924,742美元),升幅為17.2%,與印刷及翻譯成本的升幅一致。
其他應付款項
其他應付款包括活動贊助的應付款項,截至12月為零港元和29,500港元(3,777美元) 31、2022年和2023年。
應付給最終實益股東的金額
於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應付最終實益股東的金額分別為17,684,920港元及18,679,181港元(2,391,425美元),增幅為5.6%,主要由於支付遞延首次公開招股開支所致。
日 於2024年10月19日,本公司與吾等的控股股東之間訂立一項貸款結算協定,據此,吾等的控股股東於收到發給Bliss on Limited的本金2,391,425美元的承付票(“票據”)後,將豁免上述款項2,391,425美元,而本金2,391,425美元將於吾等A類普通股於納斯達克買賣前自動按每股A類普通股的招股價自動轉換為A類普通股。在7月 2024年19日,我們向Bliss on Limited發出了通知。該票據不附帶任何利息。按每股A類普通股4.00美元的招股價計算,合共向Bliss on Limited發行了597,856股A類普通股。
權責發生
應計專案主要包括應計工作人員成本和福利、專業費用、利息支出和其他。於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的應計專案分別為1,577,375港元及1,444,284港元(184,906美元),跌幅為8.4%,主要是由於2023年租金支付的應計專案減少所致。
合約負債
合同責任主要與本集團因提供首次公開招股財務印刷服務而從客戶那裡獲得墊款的客戶轉讓服務的義務有關。截至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合約負債分別為3,307,618港元及1,524,761港元(195,209美元),減少53.9%,主要是由於客戶存款確認的收入增加所致。
銀行借貸
於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銀行借款分別為5,474,700港元及4,767,829港元(610,407美元),減少12.9%,主要是由於償還銀行借款所致。
74
租賃負債
租賃負債是指租賃我們的辦公場所和辦公設備。經營租賃項下的經營租賃資產和負債在綜合財務狀況表中作為財產、廠房和設備、淨額、租賃負債、流動部分和租賃負債- 當前一份。
現金流
我們使用的現金主要用於經營活動和資本支出。我們歷來主要通過運營產生的現金流為我們的運營提供資金。下表列出了我們所示年份的現金流資訊摘要: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年度, |
|||||||||
2022 |
2023 |
2023 |
|||||||
港幣$ |
港幣$ |
美金 |
|||||||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淨額 |
5,473,251 |
|
7,112,687 |
|
910,610 |
|
|||
(用於)投資活動的淨現金 |
(465,347 |
) |
(239,074 |
) |
(30,608 |
) |
|||
(用於)融資活動的現金淨額 |
(4,213,393 |
) |
(4,609,403 |
) |
(590,124 |
) |
|||
現金淨增加 |
794,511 |
|
2,264,210 |
|
289,878 |
|
|||
年初現金 |
601,492 |
|
1,396,003 |
|
178,725 |
|
|||
年終現金 |
1,396,003 |
|
3,660,213 |
|
468,603 |
|
經營活動
我們來自經營活動的現金流入主要來自銷售收入。我們用於經營活動的現金流出主要用於支付印刷成本、翻譯成本、員工成本和其他運營費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們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淨額為5,473,251港元,其中主要包括我們的淨虧損98,603港元,加上非- 現金折舊支出5,046,942港元,預計信貸損失準備841,051港元,壞賬- 關應收賬款增加港幣377,484元,租賃負債利息部分港幣536,169元,利息開支港幣154,307元;由修訂租約921,702港元及利息收入港幣1,487元部分抵銷;貿易及其他應收賬款增加港幣478,193元,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增加港幣267,665元及合約負債減少港幣220,382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們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淨額為7,112,687港元(910,610美元),其中主要包括我們的淨利潤7,079,243港元(906,329美元),加上非- 現金折舊費用5,015,875港元(2,163美元),預計信貸損失準備914,788港元(117,117美元),壞賬減記- 關應收賬款增加77,249港元(9,0美元),租賃負債利息部分370,848港元(47,478美元)和利息支出179,866港元(23,028美元);被利息收入48,233港元(6,175美元)部分抵銷;貿易及其他應收賬款增加5,651,207港元(723,503美元),貿易及其他應付賬款增加957,115港元(122,536美元),以及合同負債減少1,782,857港元(228,253美元)。
投資活動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用於投資活動的現金淨額為港幣465,347元,用於購買物業、廠房及設備的現金淨額為港幣466,834元,部分由利息收入港幣1,487元抵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們用於投資活動的現金淨額為239,074港元(30,608美元),用於購買物業、廠房及設備的現金淨額為287,307港元(36,783美元),部分由48,233港元(6,175美元)的利息收入抵銷。
融資活動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於融資活動中使用的現金淨額為4,213,393港元,用於償還銀行借款49,002港元、償還租賃負債4,010,084港元及支付利息154,307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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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吾等於融資活動中使用的現金淨額為4,609,403港元(590,124美元),用於償還銀行借款706,871港元(90,497美元)、償還租賃負債3,706,727港元(474,558美元),並由最終實益股東墊付的15,939港元(2,041美元)及支付利息179,866港元(23,028美元)部分抵銷。
有關流動資金風險的詳情,請參閱下文“流動資金風險”一段。
資本支出
本集團於截至2022年、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的資本開支分別為466,834港元及287,307港元(36,783美元)。
失衡板材佈置
我們沒有起飛的時間- 平衡資產負債表安排,包括會影響其流動性、資本資源、市場風險支持、信用風險支持或其他利益的安排。
關於財務風險的定量和定性披露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是指交易對手違約導致本集團虧損的風險。本集團的信貸風險主要來自貿易及其他應收賬款。至於其他金融資產(包括現金),本集團只與信用評級較高的交易對手交易,以儘量減低信貸風險。
本集團採取了只與信譽良好的交易對手打交道的政策。本集團對交易對手的財務狀況進行持續的信用評估,一般不需要抵押品。
本集團考慮初步確認資產時出現違約的可能性,以及在每個報告期內信用風險是否持續大幅增加。
本集團已將一項金融資產的違約事件確定為內部及/或外部資料顯示該金融資產不大可能收到,可能包括拖欠超過60天的合約付款或交易對手出現重大困難。
風險過度集中
當若干交易對手從事類似的商業活動,或在同一地理區域從事活動,或具有可能導致其履行合同義務的能力因經濟、政治或其他條件的變化而受到類似影響的經濟特徵時,就會出現集中。集中度表明集團業績對影響特定行業的事態發展的相對敏感性。
信用風險敞口
除下文所披露的重要客戶外,本集團並無重大信貸風險集中。本集團已制定信貸政策及程式,以儘量減少及減低其信貸風險。
下表匯總了佔集團收入10%或以上的單一客戶:
截至12月31日, |
||||||
2022 |
2023 |
|||||
港幣$ |
港幣$ |
美金 |
||||
客戶A |
— |
6,136,560 |
785,641 |
|||
— |
6,136,560 |
785,641 |
流動性風險
流動資金風險是指本集團在清償資金短缺方面遇到困難的風險- 學期因資金短缺而產生的債務。本集團面臨流動資金風險的主要原因是金融資產和負債的到期日錯配。它是通過匹配支付和接收週期來管理的。本集團透過營運資金、股東貸款及銀行借款,為營運資金需求提供資金。
76
基於上述考慮,管理層認為,至少在未來12年,集團有足夠的資金滿足營運資金需求和債務要求。 月份。可能出現的幾個因素可能會破壞本集團的計劃,例如對其服務的需求變化、經濟狀況、其經營業績繼續惡化以及其股東無法提供持續的財務支持。
本集團維持充足的現金及銀行結餘,以及內部產生的現金流,為其活動提供資金,管理層對本集團的營運資金感到滿意。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和未來現金流量因市場價格波動而發生變化的風險,包括匯率波動風險(外幣風險)和市場利率風險(利率風險)。
外幣風險
本集團的外匯風險主要來自以外幣計價交易的現金流。目前,本集團並無正式的外幣風險對沖政策。本集團確保淨風險保持在可接受的水準,在必要時以即期匯率買入或賣出外幣,以解決空頭- 學期不平衡。
本集團因出售或購買以實體功能貨幣以外的貨幣(主要為美元)而產生的交易貨幣風險。
本集團的金融資產及負債主要以港元及美元計值。由於港元與美元掛鉤,本集團認為美元金融資產及負債對本集團的匯兌風險並不大。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是指本集團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或未來現金流因市場利率變動而波動的風險。本集團的利率風險主要來自銀行借貸。
以下敏感度分析是基於對非- 衍生品本報告所述期間結束時的文書。在向主要管理人員內部報告利率風險時使用50個基點的上調或下調,代表管理層對合理可能的利率變化的評估。
截至2022年、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若銀行借貸利率高於/低於50個基點,而所有其他變數保持不變,本集團本年度的盈利/虧損將分別減少約27,000港元及23,000港元(2,948美元)。
財務風險及資金風險管理詳情,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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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使命
我們是一家老牌的金融通信服務提供商。我們的使命是結合我們在金融印刷市場的行業知識和經驗,為世界提供- 類為我們的客戶提供服務。
概述
我們是一家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成立的控股公司,業務由我們的香港子公司Jan Financial進行。
我們成立於2019年,致力於為香港的企業客戶及其顧問提供金融通信服務,以支持資本市場合規和交易需求。我們的金融通訊服務涵蓋從開始到完成的全方位金融印刷、企業報告、通訊和語言支持服務,包括排版、校對、翻譯、設計、印刷、電子報告、報紙投放和分發。我們提供全面的服務,幫助我們的客戶履行他們的披露和報告義務,創建、管理和提供準確和及時的金融通信,並管理交易流程。
我們的客戶包括受《香港聯合交易所證券上市規則》、《香港聯交所創業板上市規則》(統稱為《香港上市規則》)及《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第571章)規定須予備案及申報的本地及國際公司,以及有意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及其在香港的顧問。
我們的客戶是聯交所規定鬚根據《香港上市規則》提交報告的公司,-提交由香港聯合交易所管理的系統(ESS)。我們的客戶也被要求通過ESS系統及時披露資訊。ESS系統要求申請者準備和提交檔案,並使用香港聯合交易所指定的檔案格式進行披露。我們的金融通信服務幫助我們的客戶準備與ESS系統相容的此類申報和披露,其員工擁有與公司及其顧問一起駕馭這一過程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經驗。具體地說,我們的金融印刷服務允許我們的客戶根據他們獨特的企業文化,以適當的風格和格式定製他們的披露。我們相信,我們當地的團隊為可靠、高效的服務和便利設定了標準。
此外,我們還為客戶提供配套的財務支持服務,如會議室設施租賃,以滿足他們的合規需求。
我們的競爭優勢
我們相信以下競爭優勢使我們有別於我們的競爭對手:
我們擁有強大的客戶關係和客戶服務
我們相信我們有很強的品牌認知度,我們的客戶將我們的品牌與質量和客戶聯繫在一起- 專注和可靠的客戶服務。我們的監管專業知識、承諾、謹慎和反應能力,特別是對涉及高度敏感資訊的專案,使我們能夠發展強大、長期的-站立與我們的客戶的關係,通常是在他們組織的高層。此外,我們相信,我們是領先公司中的一家有價值的服務提供商,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四個年度為168家和166家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國內和國際公司提供服務,並在截至十二月底的年度為10家和7家尋求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上市申請人提供服務。 分別為31、2022和2023年。我們為金融通信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經常用於客戶的整個生命週期,包括用於他們的首次公開募股、並購和其他戰略交易、資本市場交易,以及履行他們的合規和披露義務。我們相信,我們保持現有客戶基礎和吸引新客戶的能力與我們的銷售隊伍和客戶服務人員直接相關,我們投入大量資源招聘、發展和留住經驗豐富的銷售和服務專業人員。
78
我們擁有深度領域的專業知識
我們的團隊對財務印刷、財務報告流程以及快速變化的監管要求的相關方面有著深刻的瞭解,並在創建和分發關鍵財務溝通檔案方面擁有專業知識。多年來,我們一直是香港金融印刷業的關鍵參與者,涵蓋首次公開募股、戰略交易、合規披露、監管申報和並購。我們相信,我們在使用和應用專門為金融印刷設計的獨特排版軟體方面擁有廣泛的專業知識。因此,我們相信我們很好-定位管理和處理香港聯合交易所要求的披露輸出類型。
我們有一支經驗豐富的管理團隊
我們的管理團隊擁有豐富的管理經驗和長期的-站立行業關係和對我們業務的深刻理解。它擁有良好的經營業績記錄,識別並利用有吸引力的機會,提高運營效率。我們的高級管理團隊成員在金融通信行業擁有20多年的經驗,他們在- 深度與我們的業務相關的運營知識和戰略。我們得到了一大批經驗豐富的員工的支持,他們擁有豐富的運營經驗,以及強大的客戶關係。
我們相信,我們在過去幾年的成功是我們經驗豐富的專業團隊的直接結果,包括我們的管理層和員工,他們一直致力於提供- 質量為我們的客戶提供貨運服務。
我們的策略
我們打算採取以下戰略來進一步擴大我們的業務:
專注於增長和向新市場擴張
根據世界交易所聯合會的數據,儘管香港股市的市值繼續下降,從2020年的6.1萬億美元下降到2023年的3.9萬億美元,降幅為12.02%。-o-y,美國股票市場市值繼續上升,從2020年的41.57萬億上升到2023年的48.97萬億,同比增長5.93%。-o-y。因此,我們預計美國對金融通信服務的需求將呈趨勢。我們計劃通過將業務擴展到美國來利用美國股市的增長,例如提供服務,幫助客戶準備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EDGAR系統相容的交易所法案備案檔案,以及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中準備標記檔案- 強制XBRL格式。我們預計在截至12月底的一年內實現這一戰略。 2024年3月31日。我們將定製我們的產品和服務,以適應美國的股票市場,並符合其監管要求和電子文檔。鑑於我們既定的運營歷史,在- 深度行業知識和強大的客戶基礎,我們相信我們做得很好-定位以應對這種擴張,並滿足行業和客戶的需求。目前,我們在美國沒有任何業務。為此,我們計劃在美國設立新的分支機構和辦事處,並招聘合適的員工來支持我們的擴張。我們也將繼續以開放的心態與業界參與者和我們的服務提供商合作,充分利用他們的資源和運營專業知識,實現協同效應。
尋求有選擇性的戰略投資、關係和收購機會
我們的目標是有選擇地與其他行業參與者建立更多的戰略聯盟,包括e- 交貨公司、傳統財務印表機、電子檔案服務提供商、翻譯和語言解決方案公司、媒體和互動通信提供商,以擴大我們的服務產品和市場覆蓋範圍。我們還計劃有選擇地進行收購、投資、合資企業和合作夥伴關係,以補充我們的業務和運營。目前,我們沒有確定任何進行此類收購的目標。我們的目標是有選擇地識別合適的目標,例如e- 交貨公司、傳統財務印表機、電子檔案服務提供商、翻譯和語言解決方案公司、媒體和互動通信提供商尋求收購。我們還將繼續與國內和國際業務合作夥伴或服務提供商合作,擴大我們的全球覆蓋範圍,擴大我們在國際市場的服務範圍。
79
採取有紀律的方式進行資本配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們從控股股東那裡獲得了2,391,425美元的貸款,我們的銀行借款總額為610,407美元。我們記錄的債務比率約為1.02倍。我們預計將利用此次發行的收益來減少此類債務,並採取有紀律的資本分配方法,這將使我們能夠推動增長,同時通過減少債務來加強我們的資產負債表。
有效管理高度可變的成本結構
我們相信,我們管理我們的成本結構本質上是高度可變的,以增加財務靈活性,並通過外包和管理努力提供更穩定的盈利能力。例如,外包購買撰寫服務、印刷和語言支持服務、某些直接材料(如紙張、墨水和包裝材料)以及某些部分的運輸成本等成本組成部分是完全可變的,而我們的銷售薪酬和勞動力成本的結構允許它們主要是可變的。我們打算繼續將管理層的努力集中在管理這些可變成本上,並在可行的情況下實施更多的可變成本結構。此外,我們計劃繼續確定技術和流程改進,使我們能夠變得更有效率。
我們面臨的挑戰
我們在實現業務目標和執行戰略方面面臨風險和不確定性,包括與以下方面相關的風險和不確定性:
• 香港經濟及股票市場惡化;
• 我們作為一個持續經營的企業繼續存在的能力;
• 我們有能力成為有利可圖的企業;
• 我們獲得未來融資的能力。
見「危險因素「和」關於遠期的特別說明- 看陳述詳細討論與我們的業務和投資A類普通股有關的這些和其他風險和不確定因素。
我們的服務和業務模式
我們的金融通信服務包括企業金融通信服務和IPO金融列印服務。
公司財務通信服務是財務列印服務、財務通信材料的出版和分發以及公司報告服務的組合。這些服務通常提供給已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客戶。金融印刷服務包括排版金融通信材料,設計檔案的封面、版面和插圖,翻譯、上傳、列印、出版和分發。財務溝通材料通常包括公告、季度/年度報告、通告和上市公司客戶的委託書。這些金融通信材料可以以印刷或電子形式交付。電子金融通訊材料將按照香港聯合交易所規定的規格編制,並將通過香港聯合交易所管理的ESS系統發佈。此外,我們還提供企業報告服務,包括通過ESS系統提交和提交各種企業報告表格給香港聯合交易所,這些企業報告表格沒有發佈或與公眾傳閱。
我們為尋求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國內和國際公司提供IPO財務列印服務。我們的IPO金融印刷服務包括排版、設計IPO招股說明書的封面、版面和插圖,並根據客戶的指示翻譯、上傳、印刷、出版和分發招股說明書。
80
業務運營流程
我們金融通信服務的通常工作流程包括(I)報價和推銷、(Ii)生產和(Iii)交付。以下是概述我們金融通信服務業務的通常工作流程的流程圖。
報價和推銷
因為我們不會進入很長時間- 學期根據與客戶的協定,我們在提供服務前應客戶的要求向他們發出標準報價。在收到客戶的報價請求後,我們將根據客戶的需求、要求和要求與客戶討論我們的金融通信服務範圍。然後,我們將根據下面的定價策略來制定報價。一份完整的報價單,包括我們的價格和付款條件,將寄給客戶以徵求他們的同意。在客戶確認並驗收後,我們將開始生產過程。
生產
製作階段通常從客戶提供的財務溝通材料草稿開始。在收到客戶的草稿後,我們將開始排版過程。我們的內部- 房子工作人員將使用第三方排版所要求的材料- 派對獲得許可的軟體。與此同時,如果需要翻譯,我們的工作人員將聘請我們的外部語言支持服務提供商進行翻譯工作。此外,如果需要任何設計或藝術品,我們的- 房子設計團隊將同時執行這些任務。
在完成排版、翻譯和設計過程後,我們的- 房子工作人員將進行質量控制檢查,包括校對排版材料和檢查原始材料和翻譯材料之間的不一致之處。一旦完成質量控制檢查,將向客戶發送金融溝通材料草稿的排版版本(連同設計,如果有),以供審批和/或進一步評論。如果客戶對材料沒有任何進一步的意見和簽字,我們將向我們的外部列印服務提供商下訂單,以便批量-列印如果要求提供印刷版,則應提供此類金融通信材料。一旦大宗商品-印刷進程已完成,或者,如果沒有批量-印刷如有要求,我們將進入交貨階段。
81
遞送
在完成散裝後-印刷在印刷過程中,我們的對外運輸服務提供商將從我們的印刷服務提供商經營的印刷廠取走印刷材料,並按照客戶的指示將材料運送到所要求的目的地。在此期間,或者如果沒有大量-印刷是要求的,我們的- 房子工作人員將按照ESS系統下的規格編制財務通信材料的最後版本。一旦最終版本生成,我們的輸入- 房子工作人員將代表客戶通過ESS系統提交和發佈此類材料。
客戶
我們的客戶包括在香港聯交所上市並受《香港上市規則》及《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規定須予備案及申報的本地及國際公司,以及尋求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及其在香港的顧問。
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財年,我們的五大客戶分別佔我們總收入的2.7%、2.2%、2.0%、2.0%和2.0%。截至十二月底止的年度 2023年3月31日,我們的五大客戶分別約佔我們總收入的12.5%、2.0%、1.9%、1.7%和1.3%。
我們不會進入很長時間- 學期與我們的客戶達成協定,這符合行業慣例。我們將在提供任何金融通信服務之前向客戶提供報價。
供應商
我們的供應商包括(I)印刷服務提供商,(Ii)翻譯服務提供商,以及(Iii)其他企業通信相關服務提供商。
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年度內,四大供應商分別約佔總採購量的21.1%、15.5%、8.2%和3.6%。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四大供應商分別佔總採購量約25.4%、13.3%、8.2%及7.2%。
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五年中,我們與12家印刷服務提供商以及8多家翻譯服務供應商進行了交易。
銷售和營銷
我們一直能夠與現有客戶保持穩定和諧的業務關係,這些客戶主要是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國內和國際公司,以及他們在香港的顧問。我們的管理層相信,我們提供高效金融通信解決方案的過往記錄幫助我們建立了忠誠的客戶基礎。我們的客戶關懷服務也幫助我們與客戶建立了密切的聯繫。我們相信,客戶的忠誠是我們成功的關鍵,我們努力為客戶提供更高的- 質量維護客戶忠誠度的服務。通過我們的高中- 質量憑藉高效率的服務和對客戶的承諾,我們能夠與客戶保持密切的關係,而客戶反過來又為我們的金融通信服務提供推薦。
除了為我們現有的客戶服務外,我們還向以前與我們沒有業務關係的潛在客戶進行拓展,以尋求多樣化和擴大我們的客戶基礎。通過我們的銷售和營銷努力,我們的目標是多樣化和擴大我們的客戶基礎,從而提高銷售業績和培育更多元化的客戶網路。我們與現有客戶以及其他潛在的企業客戶和他們的專業顧問一起組織營銷活動,以建立關係。我們相信,我們現有的經驗,再加上我們對客戶滿意的承諾,將使我們長期處於有利地位- 學期在金融通信行業取得成功。
82
定價策略
我們的董事負責確定我們金融通信服務的價格。我們採用成本價-加號關於我們在這類業務中的定價方法。我們在決定向客戶收取的費用時,會考慮以下因素:
(i) 金融通信服務的類型和性質;
(ii) 我們的競爭對手收取的費率;
(iii) 服務成本,包括原材料成本、勞動力成本,以及我們供應商的費用,包括語言解決方案供應商、設計師等;
(iv) 未來的商機;
(五) 客戶的聲譽;以及
(六) 對類似服務的當前市場費率的接受程度。
競爭
總體而言,金融通信服務行業競爭激烈,技術創新降低了進入門檻。儘管近年來進行了一些整合,但該行業在香港仍然高度分散,許多公司在-國家/地區替代供應商。我們面對來自香港眾多不同規模的金融通訊服務供應商、金融印刷商和語言解決方案營辦商的激烈競爭。
該公司預計,來自現有競爭對手以及新的和新興市場進入者的競爭將會加劇。此外,隨著公司擴大其產品和服務,它可能會面臨來自新的和現有的競爭對手的競爭。該公司主要在產品質量和功能、服務水準、主題監管專業知識、安全和合規特徵、價格和聲譽方面進行競爭。然而,我們相信,通過我們的競爭優勢,例如強大的客戶關係和客戶服務、我們深厚的領域專業知識和經驗管理團隊,我們可以與我們的競爭對手進行有利的競爭。
季節性
由於對金融通訊服務的需求主要依賴於香港資本市場的首次公開招股、第二次發售、合併及收購、公開及非公開發行債券、槓桿收購、分拆及其他交易,因此本公司受香港及世界經濟的市場波動影響。由於我們的客戶包括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受香港上市規則和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的備案及報告規定約束的本地和國際公司,以及他們在香港的顧問,我們通常會在3/4月或6/7月觀察到我們的服務需求較高,因為我們的客戶須在該等月份履行其季度/年度報告及披露責任。這一年中的這種高峰期有業務影響,其中包括需要在高峰期通過僱用更多全職人員的綜合戰略增加工作人員。- 時間和臨時人員,增加現有工作人員的額外時間,並將生產外包給一些服務。為了將季節性影響降至最低,我們保持了高度可變的成本結構,使我們能夠有效地分配資源,以回應客戶的需求。
保險
鑑於我們業務的規模和性質,我們相信我們的保險範圍足以為與我們的業務相關的風險提供保險。除其他外,我們的保險覆蓋範圍包括工作- 相關為我們的員工投保傷害險,為我們的辦公設施投保財產綜合險。我們會不時檢討保單的承保範圍是否足夠。
我們不維持專業責任保險,包括對金融通信服務材料準備過程中的任何疏忽、翻譯、資訊洩露、違反保密義務和網路安全事件的保險。然而,我們的業務很容易受到我們在此過程中遭受的損失所產生的風險的影響。
83
對於我們的業務經營,我們不能向您保證我們投保的保險單總是能夠賠償我們遭受的所有損失。如果發生未投保的損失或超過投保限額的損失,包括由自然災害和其他我們無法控制的事件造成的損失,我們可能被要求從我們自己的資金中支付損失、損壞和債務。有關該等風險的詳情,請參閱“風險因素-與我們的商業和工業保險相關的風險-我們的保險覆蓋範圍可能不足以保護我們免受潛在損失” 於本招股說明書第23頁。
員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JAN Financial員工總數為55人- 時間 香港的員工。JAN Financial共有44份滿盤- 時間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員工,均在香港。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我們已完成52家- 時間 員工,全部居住在香港。下表按職能列出了我們的員工詳細信息:
截至 |
截至 |
截至 |
||||
管理 |
2 |
2 |
2 |
|||
行政和人力資源 |
5 |
6 |
6 |
|||
會計和金融 |
2 |
3 |
2 |
|||
銷售和營銷 |
4 |
7 |
7 |
|||
生產 |
31 |
37 |
35 |
|||
總 |
44 |
55 |
52 |
____________
(1) 此表中顯示的員工人數不包括三分之一- 派對我們聘請的顧問,總部設在香港,主要提供資訊技術一般操作和維護。
我們相信Jan Financial與其員工保持著良好的工作關係,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三個年度內,我們沒有遇到與員工的任何重大問題或我們的運營因勞資糾紛而中斷,我們在招聘和留住有經驗的核心員工或技能人員方面也沒有遇到任何實質性的困難。
設施
我們沒有任何不動產。
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三個年度內,我們租用了以下物業來支持我們的業務活動和運營:
號 |
位置 |
總樓面 |
租金 |
|||
1. |
歐洲貿易中心22樓,2013年10月-14香港幹諾道中(1) |
4(大約) |
每月港幣284,094元(相等於每月約36,422美元) |
____________
(1) Jan Financial與獨立第三方訂立租賃協定,據此Jan Financial租賃該物業,租期由2019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19日,並以另一份租期由2022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19日的租賃協定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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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我們已在香港註冊了四個商標,我們認為這些商標對我們的業務至關重要:
商標 |
代替 |
商標 |
所有者 |
類 |
失效日期 |
|||||
Hong Kong |
305122926 |
JAN Financial |
16, 35, 36 |
2029年11月25日 |
||||||
Hong Kong |
305122935 |
JAN Financial |
16, 35, 36 |
2029年11月25日 |
||||||
Hong Kong |
305122944 |
JAN Financial |
16, 35, 36 |
2029年11月25日 |
||||||
Hong Kong |
305122953 |
JAN Financial |
16, 35, 36 |
2029年11月25日 |
2019年7月,第三方對Jan Financial提起侵犯知識產權訴訟,稱Jan Financial的原名侵犯了該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因此,Jan Financial將原來的公司名稱改為現在的名稱。
許可證和監管審批
適用於我們工商業的法律和法規的摘要載於“監管”在這份招股說明書中。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的三個年度以及截至本招股說明書之日,我們已獲得對我們的業務至關重要的所有必要許可證、許可證和批准。
法律訴訟
我們目前不是任何實質性法律或行政訴訟的一方。我們可能會不時地受到在正常業務過程中產生的各種法律或行政索賠和訴訟的影響。訴訟或任何其他法律或行政程式,無論結果如何,都可能導致巨額成本和我們資源的轉移,包括我們管理層的時間和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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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我們在香港的業務經營有關的規定
與商業登記有關的規例
《商業登記條例》(香港法例第310章)
《商業登記條例》規定,每名經營任何業務的人士,均須按訂明的方式向稅務局局長申請將該業務登記。稅務局局長必須為每項已提出商業登記申請的業務進行登記,並在訂明的商業登記費及徵費繳付後,在切實可行範圍內儘快就有關業務或有關分行(視屬何情況而定)發出商業登記證或分行登記證。截至十二月底止的年度 於本招股說明書日期,作為本公司營運附屬公司的Jan Financial已取得該等商業登記證。
關於就業和勞動保護的規定
《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
“僱傭條例”是為保障僱員工資,以及規管僱傭和職業介紹所的一般條件而制定的條例。根據《僱傭條例》,僱員一般有權享有終止僱傭合約的通知、代通知金、懷孕僱員的產假保障、每七個工作日不少於一天的休息日、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疾病津貼、國定假日或另定假日,以及視乎受僱期間而定的最多14天有薪年假。
《僱員補償條例》(香港法例第282章)
《僱員補償條例》(香港法例第282章),或稱《僱員補償條例》,是一項旨在就向在受僱期間受傷的僱員支付補償作出規定的條例。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的規定,任何僱主不得僱用任何僱員從事任何工作,除非有一份由保險人就該僱員發出的有效保險單,而保險單的款額不得低於《僱員補償條例》附表4就僱主的法律責任而指明的適用款額。根據《僱員補償條例》附表4,如公司僱員不超過200人,則每宗事件的保險金額不得少於港幣1億元。任何僱主如違反這項規定,即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可被罰款及監禁。已根據《僱員補償條例》投購保險的僱主,須在其僱用僱員的每個處所的當眼處,展示訂明的保險公告。
《最低工資條例》(香港法例第608章)
《最低工資條例》規定每名根據《僱傭條例》訂立僱傭合約的僱員在工資期內的最低時薪水平(目前為每小時港幣40元)。
僱傭合約的任何條文,如看來是終止或減少《最低工資條例》賦予僱員的權利、利益或保障,即屬無效。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香港法例第485章)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是為設立非強制性公積金計劃而制定的條例。-政府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每項計劃均為“強積金計劃”)。《強積金條例》規定,凡僱用18歲或以上但65歲以下僱員的僱主,必須採取一切實際步驟,確保該僱員成為註冊強積金計劃的成員。在符合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準的情況下,僱主及僱員均須供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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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員在強積金計劃中的有關入息。任何僱主如違反這項規定,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和監禁。於本招股說明書日期,本公司相信已作出強積金條例所規定的所有供款。
《佔用人法律責任條例》(香港法例第314章)
《佔用人法律責任條例》(香港法例第314章)規管佔用或控制處所的人在有關土地上合法地對他人造成傷害或對貨品或其他財產造成損害時的責任。《佔用人法律責任條例》規定,處所的佔用人有共同的注意義務,須在有關個案的所有情況下,採取合理的注意措施,以確保訪客使用該處所作他獲該佔用人邀請或準許的用途時,是合理安全的。
《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香港法例第509章)
《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就僱員在工作地點的安全及健康提供保障。它不僅適用於工業工作場所,也適用於非-工業.
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每名僱主必須在合理的切實可行範圍內,確保所有僱員的工作安全和健康:(A)提供和保養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工業裝置和工作系統;(B)作出安排,確保與使用、處理、儲存或運輸工業裝置或物質有關的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C)提供所需的資料、指導、訓練和監督,以確保僱員在工作時的安全和健康;(D)就僱主控制的任何工作地點而言,(I)維持該工作地點處於安全及不會對健康構成風險的狀況;及(Ii)提供或維持進出該工作地點的安全及不存在任何此類危險的途徑;及(E)為僱員提供及維持安全及不會對健康構成危險的工作環境。僱主如不遵守上述規定,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式定罪,可處罰款港幣3,000,000元,一經循公訴程式定罪,可處罰款港幣10,000,000元。此外,僱主如故意、明知或罔顧後果地不遵守這些規定,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式定罪,可處罰款港幣300萬元及監禁6個月,而一經循公訴程式定罪,可處罰款港幣1,000萬元及監禁兩年。
勞工處處長可就違反本條例或《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香港法例第59章)的情況,向工作地點的僱主或佔用人送達敦促改善通知書,或在有迫切性的死亡或嚴重身體傷害危險的情況下,向工作地點的活動、條件或用途送達暫時停工通知書。僱主或佔用人如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該等敦促改善通知書,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罰款港幣40萬元及監禁最多12個月。僱主或佔用人如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暫時停工通知書,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港幣1,000,000元、監禁12個月,並可就該僱主或佔用人明知而故意繼續違例的每一天另處罰款港幣100,000元,不足1天亦作1天計。
《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香港法例第59章)
“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條例”)對工業經營(包括但不限於貨物及貨櫃搬運經營、工廠及其他工業工作場所)的東主及受僱人士施加一般責任,以確保在該等經營中工作的健康及安全。東主包括任何人、法人團體、商號、佔用人及該佔用人的代理人,而該等佔用人在當其時管理或控制在工業經營中經營的業務。
《工業及工業及工業經營條例》第6A(1)條規定,「工業經營的每名東主都有責任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確保其在該工業經營中雇用的所有人員的工作健康和安全。」違反該職責即屬犯罪,一經簡易程式定罪,可處罰款3,000,000港元,一經起訴定罪,可處罰款10,000,000港元。東主無合理辯解而故意違反第6A(1)條所規定的責任,即屬犯罪,一經簡易程式定罪,可處罰款3,000,000港元及監禁六個月,一經公訴程式定罪,可處罰款10,000,000港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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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下共有30套附屬規例,涵蓋不同工作地點的危險工作活動的各方面,載有有關工作環境、廠房及機器、工序及物質的詳細健康及安全標準。
工廠及工業經營(起重機械及起重裝置)規例(香港法例第59J章)
《工廠及工業經營(起重機械及起重裝置)規例》就安全使用、建造、測試及檢驗任何工業經營內用作降下或升起或用作暫停起重設備的起重設備及起重機械(“起重設備”),訂下法律規定。每名提供起重設備以供工作使用的僱主,以及每一名控制該等使用的人,均應遵守及確保遵守該規例。特別是,起重設備必須足夠堅固、得到適當維護,並由合格檢驗員至少每12個月進行一次徹底檢查,並由合格檢驗員以認可的形式證明處於安全操作狀態;起重設備的負荷不應超過最大安全操作負荷;除非在吊裝期間有合資格的人負責起重機械,否則不得將任何負荷從起重機械懸吊下來。
當局會視乎罪行而定,對違反這些規例的人士施加不同程度的懲罰。觸犯《工廠及工業經營(起重機械及起重裝置)規例》的罰則由罰款10萬元至40萬元不等,以及監禁最多12個月。
工廠及工業經營(負荷物移動機械)規例(香港法例第59AG章)
本條例對負荷物移位機的使用和操作作出規定。本條例規定的工業企業使用的移載機包括叉子-提升卡車。
規例第3及4條規定,負責人有責任(I)確保該負荷物移動機器由一名18歲或以上並持有適用於該人被指示操作的負荷物移動機器類型的有效證書的人操作;(Ii)為每名獲指示操作負荷物移動機器的僱員提供為有關類型的負載物移動機器而舉辦的訓練課程;及(Iii)如僱員在完成訓練課程後未能取得證書,僱主有責任提供額外的訓練課程。在本規例和工業經營的情況下,負責人的涵義是指管理或掌管機器的人,但不包括操作機器的人。
負責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規例第3或4條所施加的責任,可處罰款10萬港元。
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法規
《版權條例》(香港法例第528章)
《版權條例》保護認可類別的文學作品、戲劇作品、音樂作品和藝術作品,以及聲音紀錄、電影、廣播和有線電視節目,以及出版版本的排版安排。某些行為,例如未經版權擁有人授權而複製和/或向公眾發放或提供版權作品的複製品,會構成對版權的“主要侵犯”,而不需要知道侵犯版權的情況。
此外,任何人如未經版權擁有人同意而管有、出售、出租、分發或處理任何作品的複製品,而該複製品是該作品的侵犯版權複製品,而該複製品是為任何貿易或業務的目的或在任何交易或業務的過程中使用的,則任何人如未經版權擁有人同意而管有、出售、出租、分發或處理該作品的複製品,則可根據《版權條例》招致“二次侵犯版權”的民事法律責任。然而,只有在他實施該行為時,他知道或有理由相信他正在處理侵權複製品,該人才會承擔責任。
根據《版權條例》第118條,任何人如未經版權作品的版權擁有人同意而製作或出租該作品的侵犯版權複製品,或管有該作品的侵犯版權複製品,目的是將該作品出售或出租,以供任何人為該交易或業務的目的或在該交易或業務的過程中出售或出租,即屬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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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版權條例》第119A條,有一項禁止複製服務業務的條文,規定任何人為複製服務業務的目的或在複製服務業務的過程中,管有在書籍、雜誌或期刊上發表的版權作品的複製品,而該複製品是該版權作品的侵犯版權複製品,即須負上刑事責任。被控人如證明他不知道亦無理由相信有關版權作品的複製品是侵犯版權法的複製品,即為免責辯護。
《商標條例》(香港法例第559章)
《商標條例》就商標的註冊、使用和保護作出規定。根據《商標條例》第18條,任何人如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過程中使用符合以下條件的標誌,即屬侵犯註冊商標:
(a) 與商標相同的商品或者服務與其註冊的商品或者服務相同的;
(b) 就與其註冊的商品或服務相似的商品或服務而言,與該商標相同;並且在該等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該標誌可能會引起公眾的混淆;
(c) 就與其註冊的貨品或服務相同或相似的貨品或服務而言,與該商標相似;而就該等貨品或服務使用該標誌相當可能會引起公眾的混淆;或
(d) 與商標注冊的商品或服務不同或不相似的相同或相似的商標;該商標有權受到《巴黎公約》的保護- 已知商標;以及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使用該標誌,不公平地利用或損害商標的顯著特徵或聲譽。
任何人在下列情況下,應被視為侵犯註冊商標的材料使用的當事人:
(a) 將註冊商標或類似註冊商標的標誌應用於或促使將註冊商標或類似註冊商標的標誌應用於擬用於貼標籤或包裝商品、用作商業檔案或用於宣傳商品或服務的材料;以及
(b) 在該商標或標誌應用於該材料時,他知道或有理由相信該商標或標誌對該材料的應用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或被許可人授權。
在其他國家或地區註冊的商標,除非亦根據《商標條例》註冊,否則不會自動在香港獲得保護。不過,並非根據《商標條例》註冊的商標,仍可透過普通法的假冒訴訟獲得保護,因為假冒訴訟須證明商標擁有人在未註冊商標上的聲譽,以及第三者使用該商標會對擁有人造成損害。
與香港稅務有關的法規和通知
《稅務條例》(香港法例第112章)
根據《稅務條例》,凡僱主開始在香港僱用應課稅或相當可能應課稅的個人或已婚人士,僱主須在開始僱用日期後三個月內向稅務局局長發出書面通知。凡僱主停止或即將停止在香港僱用一名應課稅或相當可能應課稅的個人或任何已婚人士,僱主須在該名個人停止在香港受僱前一個月或之前,向稅務局局長發出書面通知。
股息稅
根據香港稅務局的現行做法,本公司派發的股息在香港無須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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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利得稅及利得稅
香港對出售股份所得的資本收益不徵收任何稅。然而,在香港經營某行業、專業或業務的人士出售股份所得的交易收益,如得自香港或在香港產生,將須繳納香港利得稅,稅率為8.25%,適用於自2018年4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課稅年度起,對不超過港幣2,000,000元的應評稅利潤徵收8.25%的稅率,以及對公司超過2,000,000元的應評稅利潤的任何部分徵收16.5%的稅率。某些類別的納稅人(例如金融機構、保險公司和證券交易商)可能被視為獲得交易收益而不是資本收益,除非這些納稅人能夠證明這些投資證券是長期持有的。- 學期投資目的。
《印花稅條例》(香港法例第117章)
根據《印花稅條例》,現時按股份代價或市值中較高者的從價稅率0.13%徵收的香港印花稅,將由買方在每次購買時繳付,而賣方則在每次出售香港股份時繳付(換言之,就一宗典型的港股買賣交易而言,目前總共須繳付0.26%的印花稅)。此外,目前任何轉讓港股的票據均須繳付港幣5元的定額稅款。如果其中一方是香港以外的居民,而沒有繳付其應繳的從價稅,則未繳付的稅款將在轉讓文書(如有的話)上評估,並由受讓人繳付。如果在到期日或之前沒有繳納印花稅,可被處以高達應繳稅款十倍的罰款。
與競爭有關的法規
競爭條例(香港法例第619章)
《競爭條例》禁止和阻止所有行業的企業採取反壟斷措施-具有競爭力具有妨礙、限制或扭曲香港競爭的目的或效果的行為。主要的禁止措施包括:(I)禁止商業機構之間訂立協定,而這些協定的目的或效果是防止、限制或扭曲香港的競爭;及(Ii)禁止具有相當程度市場力量的公司濫用權力,作出目的或效果是阻止、限制或扭曲香港競爭的行為。違反《競爭條例》的罰則包括但不限於每一年的罰款,最高罰款額為在香港取得的總收入的10%,發生違例事件的最長罰款額為三年。
中國《企業所得稅法》有關規定
2007年3月16日,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境內公司將統一按2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法》於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企業所得稅法亦規定,根據外國或地區法律設立但其“實際管理機構”位於中國境內的企業,就中國稅務而言應被視為居民企業,因此須按其全球收入的25%稅率繳納中國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僅將事實上的管理機構的所在地界定為:對非企業的生產經營、人員、會計、財產等行使實質上的全面管理和控制的場所- 中國公司所在的位置。根據對周圍事實及情況的回顧,吾等認為,就中國稅務而言,本公司在中國境外的業務不太可能被視為居民企業。
企業所得稅法還對外商投資企業向其在中國以外的直接控股公司發放的股息徵收10%的預提所得稅,如果該直接控股公司被視為非- 居民在中國境內無設立地點的企業,或者收到的股息與該直接控股公司在中國境內的設立或地點無關的,除非該直接控股公司的註冊管轄權與中國簽訂了稅收條約,規定了不同的扣繳安排。本公司註冊成立的英屬維爾京群島與中國並無該等稅務協定。根據2006年8月內地中國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逃稅的安排,外商投資企業向其在香港的直接控股公司支付的股息,將按不超過5%的稅率徵收預扣稅(如果外國投資者直接擁有外商投資企業至少25%的股份)。由於該公司在呈報的任何期間都沒有留存收益,因此沒有記錄任何股息預扣稅。
90
與個人資料有關的規例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例第486章)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定資料使用者有法定責任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附表1所載的6項保障資料原則(“保障資料原則”)的規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定,資料使用者不得作出或從事違反保障資料原則的作為或行為,除非該作為或做法(視屬何情況而定)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所規定或準許的:
• 原則1--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和方式;
• 原則2--個人數據的準確性和保留期;
• 原則3--個人資料的使用;
• 原則4--個人數據的安全;
• 原則5--普遍提供資訊;以及
• 原則6--確保獲取個人資料。
非- 合規違反資料保護原則的人士可能會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私隱專員”)投訴。私隱專員可向資料使用者送達執行通知,指示他就有關的違例事項作出補救及/或提出檢控。資料使用者如違反執行通知,即屬犯罪,可被判處罰款及監禁。
PDPO還給予數據對象某些權利,除其他:
• 資料使用者有權獲知該資料使用者是否持有該個人是其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
• 如該資料使用者持有該等資料,則須獲提供該等資料的副本;及
• 有權要求更正個人認為不準確的任何數據。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把在直銷活動中濫用或不當使用個人資料的行為定為罪行,包括但不限於- 合規查閱資料要求,以及未經有關資料使用者同意而未經授權披露取得的個人資料。個人如因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而蒙受損害,包括感情上的損害,可向有關資料使用者索償。
《英屬維爾京群島2021年數據保護法》
英屬維爾京群島數據保護法
根據2021年生效的英屬維爾京群島數據保護法(DPA),我們有一定的數據保護責任。
隱私聲明
本隱私聲明提醒我們的股東,通過您的投資,您將被要求向我們提供某些個人資訊,這些資訊構成了DPA意義上的個人數據。
投資者數據
吾等將收集、處理、使用、披露、保留及保障個人資料,並僅在進行吾等活動所需及合法目的範圍內收集、處理、使用、披露、保留及保護個人資料,以保障股東作為資料當事人的切身利益,以執行司法或履行吾等須遵守的法律及監管義務。我們只會根據DPA的要求轉移個人資料,並將應用適當的技術和組織資訊安全措施,以防止未經授權或非法處理個人資料,以及防止個人資料意外丟失、銷毀或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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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使用這些個人數據時,就DPA而言,我們將被描述為「數據控制者」,而在我們開展活動時可能從我們那裡接收這些個人數據的我們的附屬公司和服務提供商可能充當我們的「數據處理者」,以DPA的目的,或者可能出於與向我們提供的服務相關的合法目的處理個人信息。
我們也可能從其他公共來源獲取個人數據。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有關股東及/或與股東作為投資者有關的任何個人的資料:姓名、住址、電郵地址、聯絡資料、公司聯絡資料、簽名、國籍、出生地點、出生日期、稅務證明、信用記錄、通訊記錄、護照號碼、銀行賬戶詳情、資金來源詳情及有關股東投資活動的詳情。
這會影響誰
如果你是一個自然人,這將直接影響你。如果您是公司股東(包括信託或豁免有限合夥等法律安排),並且出於任何原因向我們提供與您有關的個人個人資訊,而這些個人資訊與您在我們的投資有關,則這將與這些個人相關,您應該將本隱私聲明的內容傳輸給這些個人或以其他方式告知他們其內容。
我們如何使用股東的個人數據
作為數據控制人,我們可以為合法目的收集、存儲和使用個人數據,尤其包括:(I)為履行我們在任何協定下的權利和義務所必需的;(Ii)為遵守我們正在或可能受其約束的法律和監管義務所必需的(例如遵守反- 錢洗錢和FATCA/CRS要求);和/或(Iii)出於我們的合法利益的目的是必要的,並且這些利益不會被您的利益、基本權利或自由所取代。
如果我們希望將個人數據用於其他特定目的(包括(如果適用)需要您同意的任何目的),我們將與您聯繫。
為什麼我們可以轉移您的個人數據
在某些情況下,我們可能有法律義務與相關監管、稅務和政府當局分享您所持股份的個人數據和其他資訊。反過來,他們可能會與包括稅務當局在內的外國當局交換這些資訊。
我們預計會向我們及其各自附屬公司提供服務的人員(可能包括位於美國、英屬維京群島或歐洲經濟區以外的某些實體)披露個人數據,這些人員將代表我們處理您的個人數據。
我們採取的數據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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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和執行官 |
年齡 |
位置 |
||
黃健先生 |
43 |
董事會主席、執行董事兼執行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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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振浩先生 |
42 |
財務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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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錦帆先生陸兆禧 |
64 |
獨立董事 |
||
陳俊堅先生許諾文 |
46 |
獨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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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陳高怡女士 |
55 |
獨立董事 |
葉子健Wong先生(《Wong先生》),董事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
Wong先生自2024年2月起擔任本公司董事執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他於2019年7月加入公司擔任首席運營官,並於2024年1月被任命為首席執行官。Wong先生擁有超過20年的金融印刷和金融通信行業經驗。在加入本公司之前,Wong先生於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在金融印務公司IPRO Financial Press Limited任職,最近的職位是為董事提供賬戶服務。他還分別於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和2000年7月至2012年12月擔任REF Financial Press Limited和Ione Financial Press Limited,這兩家公司都是一家金融印刷公司,其最新職位是客戶服務經理。先生。 1998年,Wong在香港香港仔工業學校完成中學學業。
林俊浩先生(“林俊浩先生”),首席財務官
林健林先生自2019年7月起擔任我們的首席財務官。在11月起的期間 2021年1月至12月 2023年3月31日,他還擔任了我們的首席執行官。他自2017年10月起為香港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在財務、審計及會計等相關領域擁有超過15年的經驗。林先生於二零零五年六月至二零一零年十月期間,先後於同為審計事務所的Philip Poon&Partners CPA Limited及Moore CPA Limited(前身為Moore Stephens Hong Kong)擔任審計助理及審計監事。在2012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間,林志強先生曾在香港兩家企業服務公司任職,其最後職位為高級經理。林先生還擔任過獨立的非- 高管董事和非- 高管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中國新經濟基金有限公司董事,分別於2014年10月至2018年4月及2018年4月至2019年6月,以獨立非- 高管董事於2014年10月至2021年4月期間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軟銀醫療保健有限公司(前身為中國仁濟醫療集團有限公司)任職。先生。 林也是宋金融有限公司的董事,宋金融有限公司自2021年9月以來一直是一家放貸公司。林先生於2005年在香港浸會大學取得工商管理學士學位,主修會計學。
陸錦帆先生(“陸炳泉先生”),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主席
陸炳泉先生自九月起出任董事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主席、薪酬委員會委員及提名及企業管治委員會委員。 4, 2024.
陸先生自2000年起在香港擔任註冊會計師,並自年10月起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準會員,在提供會計、審計、商業諮詢、企業服務及稅務服務方面擁有超過25年的經驗。在1999年12月至2020年5月退休期間,陸炳泉先生曾任職會計師事務所德勤會計師事務所,其最後職務為審計合夥人。陸炳泉先生目前是一名獨立非- 高管自2022年10月起收購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高力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
陸炳泉先生於1982年7月在英國曼徹斯特大學取得經濟學及社會研究文學學士學位。基於陸兆禧先生豐富的會計和審計經驗,我們相信他有資格擔任我們的董事。
93
許春健先生(“許仕仁先生”),獨立董事,薪酬委員會主席,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員會主席
陳輝先生自九月起出任董事獨立董事、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及公司管治委員會主席,並擔任審計委員會成員。 4, 2024.
徐輝先生是香港高等法院律師,在企業融資、並購和其他企業交易方面擁有超過20年的經驗。他目前是國際律師事務所Dentons Hong Kong LLP的合夥人兼股權資本市場部主管。2004年在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取得律師和大律師資格,2005年在香港取得律師資格,2006年在英格蘭和威爾士取得律師資格。自2022年以來,他也是一名國際認可的專業調解員。他還專注於金融服務,就監管問題向基金和資產管理客戶提供建議,並在一般商業工作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
許輝先生自2024年3月起獲委任為連結者實業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先生。 自2000年5月以來,許志永一直在Soning Pty Ltd.擔任董事管理員。他分別於2001年5月和2002年5月在新南威爾士大學獲得會計學商業學士學位和法學學士學位。基於郭輝先生在公司法和實踐方面的豐富經驗以及他的法律背景,我們相信他有資格擔任我們的董事。
李·陳·科伊女士(“李·科伊女士”),獨立董事
科伊女士 一直是我們獨立的董事,自9月以來一直擔任薪酬委員會、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員會和審計委員會的成員 4, 2024.
自1997年9月及2002年9月起,Koay女士分別為特許註冊會計師公會會員及會員。她在審計和會計方面有20多年的經驗。Koay女士目前是Land Real Pty Limited的財務會計,該公司自2021年4月以來一直是澳大利亞的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九年八月期間,彼曾擔任馬來西亞電線/電纜線束及電源線組裝產品製造商Tem Electronics(M)Sdn Bhd的財務總監,並於二零一六年四月至二零一九年九月期間擔任Tem Holdings Limited及其控股公司及香港聯交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股份代號:8346)的執行董事,其後被指定為非- 高管董事2019年10月至2021年1月。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期間,Koey女士曾擔任Pensonic Holdings Berhad的集團財務總監,該公司於馬來西亞證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號:9997),從事製造、組裝及分銷電器及電子產品。在2006年1月至2006年10月期間,Koay女士一直擔任馬來西亞審計公司SH Yeoh&Co.的審計經理。在2000年1月至2004年6月期間,Koay女士在馬來西亞的Uptown Alliance(M)Sdn Bhd擔任財務經理,這是一家- 擁有蒂芙尼公司(紐約證券交易所代碼:TIF)的子公司從事HIGH- 結束零售業。在1995年1月至1999年10月期間,Koay女士一直擔任普華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的助理經理。馬來西亞一家審計公司Bhd.在1993年2月至1994年6月期間,Koay女士在馬來西亞的一家審計公司BDO Binder擔任審計助理。
Koay女士於1994年獲得英國特許註冊會計師協會頒發的研究生證書。基於她在審計和會計方面的豐富經驗,我們相信科伊女士有資格擔任我們的董事。
家庭關係
我們的董事和高管都沒有S條例第401項規定的親屬關係。-K.
僱傭協議和賠償協議
我們已經與我們指定的高管簽署了以下僱傭協定。每項安排的具體條款摘要如下。摘要並不是對僱傭安排的所有條款的完整描述,而是通過參考書面僱傭安排而有所保留,每一項都是作為本招股說明書一部分的註冊說明書的證物。
94
根據我們1月的僱傭協定 與我們的首席執行官Wong先生於2024年1月1日生效 1,2024年,我們同意,在最初的三年任期內,除非按照其條款提前終止,否則我們將每年向Wong先生支付1美元的現金補償,但須進行年度審查和調整。如果我們維持股份激勵計劃,Wong先生就有資格參與這樣的計劃。此外,Wong先生還有資格參加我們的標準員工福利計劃,包括但不限於退休計劃、人壽保險計劃、健康保險計劃和旅行/度假計劃。Wong先生還將有權在本公司年報提交後三十(30)日內獲得董事會決定的年度獎勵獎金。
我們可以無故或無故終止Wong先生的僱傭協定。如果我們無故終止Wong先生的僱傭協定,我們將給Wong先生三分。-月份事先書面通知或支付三個月薪金代通知金。如果發生僱傭協定中所列的某些事件,我們可以終止Wong先生的僱傭協定,而不需要通知或賠償。
Wong先生也受到一定的保密和非- 競爭規定。
根據我們1月的僱傭協定 1,2024與我們的首席財務官林光宇先生,於1月1日生效 2024年,我們同意,在最初的三屆任期內 除按其條款提早終止外,吾等將每年向林先生支付現金補償1.00美元,惟須經年度審核及調整。如果我們維持股份激勵計劃,林先生將有資格參與該計劃。此外,林先生還有資格參加我們的標準員工福利計劃,包括但不限於退休計劃、人壽保險計劃、健康保險計劃和旅行/度假計劃。林先生亦有權在提交本公司年報後三十(30)日內獲董事會釐定的年度獎勵獎金。
林先生的僱傭協定可由我們無故或無故終止。如果我們無故終止林先生的僱傭協定,我們將給林先生三分。-月份事先書面通知或支付三個月代通知金。如果發生僱傭協定中所列的某些事件,我們可以終止林先生的僱傭協定,而不需要通知或賠償。
林書豪先生也受到一定的保密和非- 競爭規定。
此外,我們已與所有其他董事訂立協定,這些董事的服務已於註冊說明書生效時開始,本招股說明書是註冊說明書的一部分。根據該等協定,每名董事已同意出席及參與其可定期或特別召集為成員的董事會及委員會的會議,並將同意擔任董事一年並可繼續擔任- 選舉每年我們的年度股東大會上。根據協定,董事服務將以現金補償,補償金額由董事會決定。
我們打算與每一位董事和高管簽訂賠償協定。根據這些協定,我們同意賠償他們因身為董事或本公司高管而提出的索賠所招致的某些法律責任和開支。鑑於根據證券法產生的責任的賠償可能允許我們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根據上述條款控制我們的人員,我們已被告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認為,此類賠償違反了證券法中表達的公共政策,因此不可執行。
參與某些法律程序
據我們所知,在過去十年中,我們的董事或高管均未參與S條例第401條第(F)款所述的任何法律程序。-K.
董事會
我們的董事會將由四名董事組成,其中包括我們唯一的執行董事董事Wong先生和三名獨立董事,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宣佈我們的註冊聲明在表格F的有效性-1,本招股說明書是其中的一部分。董事並不需要持有我們公司的任何股份才有資格成為董事。根據我們的職位向董事會做出適當的披露- 提供經修訂和重述的組織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董事可就其有利害關係的任何合同、擬議合同或安排進行表決;在就任何此類事項進行表決時,董事應考慮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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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他或她的董事的職責。董事可以行使公司的所有權力借入資金,將公司的業務、財產和未催繳資本抵押,並在借入資金時發行債券或其他證券,或作為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義務的抵押品。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
在選擇董事會候選人時,我們尋求通過考慮一系列因素來實現董事會多元化,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性別、技能、年齡、專業經驗、知識、文化、教育背景、種族和服務年限。任命的最終決定將基於被選中的候選人將為我們董事會帶來的貢獻和功績。
我們的董事擁有知識和技能的平衡組合。我們將有三名具有不同行業背景的獨立董事,代表我們董事會的大多數成員。我們的董事會與我們的業務發展和戰略保持良好的平衡和多元化。
董事會委員會
自9月以來,我們在董事會下成立了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和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員會。 4、2024年。在三個委員會成立後,我們通過了每個委員會的章程。各委員會的成員和職能如下所述。
審核委員會
在我們A類普通股在納斯達克上市的同時,我們的審計委員會由陸兆禧先生、陸輝先生和陸可依女士組成,由陸兆禧先生擔任主席。我們已確定,這三名董事被提名人均符合納斯達克上市規則的“獨立性”要求,並符合規則10A項下的獨立性標準-3根據《交易所法案》。我們已確定陸兆禧先生有資格成為“審計委員會財務專家”。審計委員會將監督我們的會計和財務報告流程以及對我們財務報表的審計。除其他事項外,審計委員會將負責:
• 選擇獨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和Pre- 批准 所有審計和非審計- 審計允許由獨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從事的業務;
• 與獨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審查任何審計問題或困難以及管理層的回應;
• 審查和批准S法規第404項定義的所有擬議關聯方交易-K 根據《證券法》;
• 與管理層和獨立特許會計師事務所討論年度審計財務報表;
• 審查我們的會計和內部控制政策和程式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以及為監測和控制重大財務風險而採取的任何特殊步驟;
• 每年審查和重新評估我們審計委員會章程的充分性;
• 分別定期與管理層和獨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舉行會議;
• 監察我們遵守商業行為和道德守則的情況,包括檢討我們的程式是否足夠和有效,以確保適當地遵守;以及
• 定期向董事會匯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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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委員會
在我們A類普通股在納斯達克上市的同時,我們的薪酬委員會由徐輝先生、陸兆禧先生和鄭柯伊女士組成,主席是徐輝先生。經我們認定,該等董事均符合納斯達克上市規則的“獨立性”要求。薪酬委員會協助董事會審查和批准與我們的董事和高管有關的薪酬結構,包括所有形式的薪酬。我們的首席執行官不能出席任何委員會會議,在會議期間審議他們的薪酬。除其他事項外,薪酬委員會負責:
• 審查批准或建議董事會批准我們的首席執行官和其他高管的薪酬;
• 審查並建議董事會確定關於我們的非- 員工 董事;
• 定期審查和批准任何激勵性薪酬或股權計劃、計劃或其他類似安排;以及
• 只有在考慮到與薪酬顧問、法律顧問或其他顧問的獨立性有關的所有因素後,才能選擇薪酬顧問、法律顧問或其他顧問。
提名及公司治理委員會
在我們A類普通股在納斯達克上市的同時,我們的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員會由陳輝先生、陸兆禧先生和陳可依女士組成,主席為陳輝先生。經我們認定,該等董事均符合納斯達克上市規則的“獨立性”要求。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員會協助董事會挑選有資格成為我們董事的個人,並確定董事會及其委員會的組成。除其他事項外,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員會負責:
• 向董事會推薦提名人進行選舉或重新選舉- 選舉進入董事會或接受任命以填補董事會的任何空缺;
• 每年與董事會一起就獨立性、知識、技能、經驗、專業知識、多樣性和向我們提供服務等特點審查董事會的現有組成;
• 遴選並向董事會推薦擔任審計委員會和薪酬委員會成員以及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員會成員的董事名單;
• 發展和檢討董事會採納的企業管治原則,並就法律、企業管治實務的重大發展,以及我們對該等法律和慣例的遵守,向董事會提供意見;以及
• 評估董事會整體的績效和有效性。
外國私人發行人豁免
我們是規則第3b條所界定的“外國私人發行人”-4(C)《交易所法令》的規定。因此,我們可以豁免《交易所法案》下適用於國內發行人的一些要求,根據納斯達克的規章制度,我們可能會選擇遵守母國治理要求及其下的某些豁免,而不是遵守納斯達克的公司治理標準。我們可以選擇利用向外國私人發行人提供的以下豁免:
• 豁免提交表格10季度報告-Q、在附表14 A或14 C中提交與年度或特別股東會議相關的委託書徵集材料、在表格8中提供當前報告-K在重大事件發生後四個月內披露,並遵守《FD條例》的披露要求。
• 豁免遵守關於內部人士出售A類普通股的第16條規則,這方面提供的數據將少於受《交易法》約束的美國上市公司的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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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豁免遵守適用於國內發行人的納斯達克規則,該規則要求在四個工作日內披露任何豁免董事和高管商業行為準則和道德準則的決定。儘管我們需要董事會批准任何此類豁免,但我們可以選擇不按照納斯達克規則規定的方式披露豁免,這是外國私人發行人豁免所允許的。
此外,納斯達克第5615(A)(3)條規定,像我們這樣的外國私人發行人可以依賴我們所在國家的公司治理做法,來替代納斯達克第56600系列規則和第5550(D)條中的某些規則,但我們必須遵守納斯達克的不合規通知要求(第5625條)、投票權要求(第50條),以及我們有一個滿足第5605(C)(C)(3)條的審計委員會,該委員會由符合第5605(C)(2)(A)(Ii)條獨立性要求的委員會成員組成。如果我們依賴我們本國的公司治理實踐,而不是納斯達克的某些規則,我們的股東可能得不到與受納斯達克所有公司治理要求約束的公司股東相同的保護。如果我們選擇這樣做,只要我們繼續有資格成為外國私人發行人,我們就可以利用這些豁免。
董事職責
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董事在普通法和法規下都負有受託責任,包括誠實、真誠和著眼於我們的最佳利益行事的法定義務。作為董事行使權力或履行職責時,董事應以一個合理的董事在有關情況下會採取的謹慎、勤勉和技巧行事,但不限於考慮但不限於公司的性質、董事的決定和地位以及他所承擔的責任的性質。在行使董事的權力時,董事必須出於正當目的行使他們的權力,並且不得以違反我們的組織章程大綱和章程或英屬維爾京群島法案的方式行事或同意公司的行為。您應該參考“普通股說明--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的某些考慮事項 --《公司法》不同之處有關我們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下的公司治理標準的更多資訊。
董事和執行人員的薪酬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們向董事支付的現金總額為87,799美元(包括薪金、花紅及強制性公積金)。根據法律規定,我們的香港子公司必須為每位僱員的強制性公積金供款,供款金額相當於每位僱員工資的某個百分比。我們沒有與我們的董事或高管達成任何協定,在終止僱傭關係時提供福利。
股權補償計劃信息
我們沒有采用任何股權補償計劃。
財政年度傑出股票獎年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們沒有未償還的股權獎勵。
98
在本次發行完成之前,我們打算通過審計委員會章程,該章程將要求委員會審查所有相關的- 派對持續進行的交易和所有此類交易均須經審計委員會批准。
以下列出的是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的過去三個會計年度內發生的我公司關聯方交易。
與關聯方的餘額
|
截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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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2022 |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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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金 |
美金 |
美金 |
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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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一名董事款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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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 |
515 |
515 |
— |
— |
|
截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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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2022 |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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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金 |
美金 |
美金 |
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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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付最終受益股東的款項(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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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女士 |
2,270,629 |
2,266,862 |
2,391,425 |
846,121 |
____________
註:-
(1) 2024年7月19日,公司與控股股東簽訂了貸款結算協議,根據該協議,控股股東在收到商業本票後放棄了上述2,391,425美金(「票據」)發行給Bliss On Limited,本金額為2,391,425美金,其將自動轉換為我們的A類普通股,其價格與我們的A類普通股在納斯達克交易之前每股A類普通股的IPO價格相同。2024年7月19日,我們發出了致Bliss On Limited的票據。該票據不附帶任何利息。的說明 已經 轉換 在此之前增加到597,856股A類普通股 的 交易 的 我們在納斯達克的A類普通股.
關聯方名稱及關係
現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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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女士 |
控股股東 |
|
黃先生 |
執行長、執行董事兼董事長 |
政策和程式 關聯方 交易
我們的董事會打算建立一個與此次發行相關的審計委員會,負責審查和批准所有相關的- 派對交易記錄。
99
下表列出了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我們的高級管理人員、董事以及普通股的5%或更多實益擁有人對我們普通股的實益所有權的資訊。據吾等所知,並無其他人士或聯屬人士實益持有本公司A類普通股超過5%。下表假設我們的高級管理人員、董事或我們A類普通股的5%或更多實益所有者都不會在此次發行中購買股票。此外,下表假定Over- 分配尚未行使選擇權。我們A類普通股的持有人有權每股一(1)次投票,並就提交我們股東投票的所有事項投票,除非法律另有要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我們B類普通股的持有者有權享有每股二十(20)票的投票權,並對提交我們股東投票的所有事項進行投票。
我們是根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規則來確定實益所有權的。這些規則一般將證券的實益所有權歸於對這些證券擁有單獨或共享投票權或投資權的人。該人也被視為該人有權在60天內取得實益所有權的任何擔保的實益所有人。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在適用的社區財產法的約束下,本表所列個人對其實益擁有的所有股份擁有獨家投票權和投資權。
受益於普通股 |
受益於普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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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股東姓名或名稱 |
數量 |
數量 |
近似 |
近似 |
數量 |
數量 |
近似 |
近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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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董事提名人和執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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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健先生(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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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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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振浩先生(1)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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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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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帆先生陸智英(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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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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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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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俊健先生(1)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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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李女士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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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或以上股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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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女士(2)(4) |
9,000,000 |
2,000,000 |
88.0 |
% |
97.0% |
9,597,856 |
2,000,000 |
79.9 |
% |
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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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樂有限公司(3)(4) |
9,000,000 |
2,000,000 |
88.0 |
% |
97.0% |
9,597,856 |
2,000,000 |
79.9 |
% |
94.4% |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我們的已發行普通股沒有一股由美國的記錄持有人持有。
____________
(1) 除以下另有說明外,本公司所有董事及行政人員的營業地址均為歐元貿易中心22樓,郵編:2013年3月-14香港幹諾道中。
(2) Ms.Leung擁有福安有限公司100%的股權。
(3) 福佑有限公司由Ms.Leung控股。根據交易所法令第13(D)節及據此公佈的規則,Ms.Leung可被視為對Bliss on Limited持有的9,000,000股A類普通股及2,000,000股B類普通股擁有投票權及投資權。Bliss on Limited的註冊地址是VG1110,不列顛哥倫比亞省託托拉路鎮3140號郵政信箱,威克漢姆斯礁1號商務大廈。
(4) 按緊接本次發售完成後已發行的1,426,750股A類普通股計算,幷包括於票據自動轉換時向Bliss on Limited發行的A類普通股,假設承銷商不行使- 分配 選項.
100
我們是英屬維爾京群島的一家商業公司,我們的事務受我們不時修訂的公司章程大綱和章程以及英屬維爾京群島法案的管轄。
於本招股說明書日期,本公司獲授權發行最多100,000,000股單一類別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包括(I)發行98,000,000股A類普通股;及(B)發行2,000,000股B類普通股。截至本招股說明書日期,已發行並已發行流通的A類普通股11,097,856股,B類普通股2,000,000股。
緊接本次發行完成前,我們將發行和發行11,097,856股A類普通股和2,000,000股B類普通股。我們所有在發售完成前已發行及已發行的股份均已繳足,並將悉數繳足,而我們將於發售中發行的所有股份將作為繳足股款發行。
我們的上市後備忘錄和公司章程
本公司已通過經修訂及重述的第二份組織章程大綱及組織章程細則,並已生效,並於本次發售完成前全面取代我們現行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以下是在本次發售及英屬維爾京群島法案完成前已生效的我們的備忘錄及細則的主要條款摘要,只要它們與我們普通股的重大條款有關。
以下有關本公司普通股的說明及本公司章程大綱及細則的條文為摘要,並參考本章程大綱及將於本次發售完成前生效的細則而有所保留。這些檔案的副本已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備案,作為我們註冊說明書的證物,本招股說明書是其中的一部分。
普通股
一般
我們所有已發行的普通股都已繳足股款- 可評估。證明普通股的證書以登記形式發行。我們的股東不是- 居民英屬維爾京群島的股東可以自由持有和投票其普通股。本次發行完成後,我們將立即發行和發行12,524,606股A類普通股和2,000,000股B類普通股,假設其未行使完畢- 分配包括根據票據於納斯達克買賣A類普通股之前發行的597,856股A類普通股,發行價為每股A類普通股4.00美元。
我們A類普通股和B類普通股的持有人將擁有相同的權利,但投票權和轉換權除外。A類普通股和B類普通股享有同等權利,並享有同等地位,包括分紅和其他資本分配權。
轉換
每股B類普通股可由其持有人隨時轉換為一股A類普通股。A類普通股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轉換為B類普通股。B類普通股的任何出售、轉讓、轉讓或處置,或B類普通股持有人通過投票委託書或其他方式將該數量的B類普通股附帶的投票權轉讓或轉讓給最終不受Ms.Leung控制的任何個人或實體(“創始人“)或其他B類普通股持有人或該另一持有人的聯營公司(定義見章程細則),其持有人持有的所有B類普通股應自動及即時轉換為同等數目的A類普通股。在將大多數已發行和未償還的有表決權證券出售、轉讓、轉讓或處置,或通過投票代表或其他方式轉讓或轉讓附於該等有表決權證券的投票權時,或將作為實體的B類普通股持有人的全部或幾乎所有資產出售、轉讓、轉讓或處置給任何最終不受B類普通股創始人或另一名持有人或該另一持有人的關聯公司(定義見章程細則)控制的個人或實體時,其持有人持有的所有B類普通股應自動立即轉換為同等數量的A類普通股。
101
上市
我們已收到批准信,將我們的A類普通股在納斯達克資本市場上市,代碼為“PMAX”。
轉會代理和註冊處
普通股的轉讓代理和登記人是貝賽德中心的TRANSHARE公司 1,17755美國駭維金屬加工19 N,140套房,佛羅裡達州克利爾沃特,郵編337,美利堅合眾國。
分布
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法案,我們普通股的持有者有權獲得我們董事會可能宣佈的股息。
投票權
要求或準許股東採取的任何行動必須在正式召開的有權就該行動進行表決的股東大會上進行,或可以書面決議進行。於每次股東大會上,親身或受委代表(或如股東為公司,則由其正式授權代表)出席的每名股東將就其持有的每股A類普通股投一票,而就該股東持有的每股B類普通股則有20票的投票權。A類普通股持有人和B類普通股持有人應作為一個類別一起投票,就所有需要股東批准的事項進行投票。
資格
目前沒有董事的持股資格。
會議
吾等必須向於發出通知日期名列股東名冊並有權於大會上投票的人士,提供不少於七天的所有股東大會通知。持有表決權30%以上的股東書面要求,我公司董事會召開股東會。此外,我們的董事會可以主動召開股東大會。在違反通知要求的情況下召開的股東大會,如果對將在會議上審議的所有事項擁有至少90%的總投票權的股東放棄了會議通知,則該股東會議有效,因此,股東出席會議應構成其放棄通知。
在任何股東大會上,如有股東親自出席或受委代表出席,代表有權就將於會議上審議的決議案投票的普通股不少於50%的投票權,則法定人數將達到法定人數。該法定人數只能由一名股東或代表代表。如果在會議開始時間後兩個小時內出席人數不足法定人數,如股東要求,會議應解散。在其他情況下,會議應當延期到下一個營業日,時間、地點或者董事會決定的其他時間、地點,如果股東代表不少於一人- 第三如有權就擬於大會上審議的事項投票的普通股在續會開始時間起計一小時內出席,則將達到法定人數。除非在事務開始時有足夠法定人數出席,否則不得在任何股東大會上處理任何事務。如有出席,本公司董事會主席將主持任何股東大會。如果本公司董事會主席不出席,則由出席的股東推選一名股東主持股東會。如果股東因任何原因無法選擇董事長,則代表出席會議的有表決權股份最多的人將主持會議。
就我們的備忘錄和章程細則而言,作為股東的公司如果由其正式授權的代表代表,應被視為親自出席。這位正式授權的代表有權代表公司行使他所代表的公司的權力,與該公司如果是我們的個人股東時可以行使的權力相同。
102
小股東的保障
公司章程中沒有關於少數股東在欺詐或壓迫方面的權利的規定。然而,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公司股東可獲得以下概述的某些補救措施。
英屬維爾京群島法案包含保護少數股東的各種機制,包括:
(i) 限制令或遵從令:如果一家公司或一家公司的董事從事、提議從事或已經從事違反英屬維爾京群島法或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的行為,法院可以應該公司的一名成員或董事的申請,發佈命令,指示該公司或其董事遵守或禁止該公司或董事從事違反英屬維爾京群島法或公司的組織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的行為;
(ii) 派生訴訟法院可應公司成員的申請,給予該成員許可:
(aa) 以該公司的名義和代表該公司提起法律程序;或
(Bb)為代表該公司繼續、抗辯或中止該法律程序而介入該公司是其中一方的法律程序;及
(iii) 不公平偏見的補救措施*任何公司的成員如認為公司的事務曾經、正在或相當可能會以一種方式處理,或公司的任何作為曾經或相當可能會對他造成壓迫、不公平的歧視或不公平的損害,可向法院申請命令,如法院認為這樣做是公正和公平的,則可作出其認為適當的命令,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一項或多項命令:
(aa) 股東的,要求公司或者其他人收購股東股份;
(Bb)要求該公司或任何其他人向該成員支付賠償;
(cc) 規範公司未來事務的行為;
(Dd)修改公司的組織章程大綱或章程;
(ee) 指定公司的接管人;
(ff) 根據《破產法》第159條第(1)款指定公司的清算人;
(Gg)負責指導更正公司的記錄;以及
(Hh)擱置公司或其董事違反英屬維爾京群島法或公司的組織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所作的任何決定或採取的任何行動。
(iv) 個人訴訟和代表訴訟:**成員可以對公司提起訴訟,因為公司違反了公司以成員身分對成員承擔的義務。凡一名成員提起訴訟,而其他成員對公司提起相同(或實質上相同)的訴訟,法院可指定第一名成員代表具有相同權益的全部或部分成員,並可作出命令:
(aa) 關於訴訟程式的控制和進行;
(Bb)就訴訟程式的費用作出解釋;及
(cc) 指示將在法律程序中被命令由被告人支付的任何款項分配給被代表的成員。
103
英屬維爾京群島法規定,公司的任何成員在對下列任何一項持不同意見時,都有權獲得支付其股份的公允價值:
(i) 合併,如果該公司是一家組成公司,除非該公司是尚存的公司,並且該成員繼續持有相同或類似的股份;
(ii) 合併,如果該公司是一家組成公司;
(iii) 出售、轉讓、租賃、交換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超過50%的公司資產或業務,如果不是在公司經營的業務的通常或常規過程中進行的,但不包括:
(aa) 依據對該事項有管轄權的法院的命令作出的處置;
(Bb)按要求在處分之日後一年內按照各成員各自的利益將全部或基本上所有淨收益分配給各成員的條款進行金錢處分;或
(cc) 根據董事為保護資產而轉讓資產的權力進行的轉讓;
(iv) 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法的條款,贖回持有公司90%或以上股份的人所要求的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0%或更少;以及
(五) 一種安排,如果法院允許的話。
一般而言,股東對公司的任何其他索賠必須以英屬維爾京群島適用的一般合同法或侵權行為法為基礎,或以公司的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確立的股東個人權利為依據。
先發制人 權利
沒有Pre-先發制人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或我們的章程大綱及細則,適用於吾等發行新普通股的權利。
普通股的轉讓
根據我們的備忘錄和條款中的限制,鎖- 向上中所述與承銷商代表的協定《有資格未來出售的股票》--消息鎖- 起來協定“根據適用的證券法,本公司任何股東均可透過由轉讓人簽署並載有受讓人名稱及地址的書面轉讓文書,轉讓其全部或任何普通股。我們的董事會可以決議拒絕或推遲任何普通股的轉讓登記。
清算
根據破產法,英屬維爾京群島法院有權在一些特定情況下命令清盤,包括法院認為這樣做是公正和公平的。
如果一家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沒有負債或有能力在到期時償還債務,並且其資產價值等於或超過其負債,則該公司可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法進入自動清算程式。
普通股催繳及普通股沒收
本公司董事會可不時在指定付款時間前至少14個月向股東發出通知,要求股東支付其普通股未支付的任何款項。已被催繳但仍未支付的普通股將被沒收。為免生疑問,如已發行股份已按照其發行及認購條款繳足股款,則董事會無權催繳該等繳足股款股份,而該等繳足股款股份不得被沒收。
104
購買或贖回普通股
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法條款的規限下,董事會可按我們的章程大綱及細則所釐定的條款及方式,以及受英屬維爾京群島法、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納斯達克資本市場或我們證券上市的任何認可證券交易所不時施加的任何適用要求的規限,購買、贖回或以其他方式收購及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權利修改
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條文的規限下,任何類別股份所附帶的所有或任何特別權利,只有在獲得該類別已發行股份的所有持有人的書面同意或在該類別股份持有人的另一次會議上以過半數票數通過的決議下,方可予以修訂。
章程細則中有關股東大會的所有規定,在加以必要的變通後,適用於每一次該等單獨的股東大會,但:
(a) 某一類別或系列股票的持有人單獨召開股東大會,只能由(一)董事會主席或者(二)全體董事會過半數成員召開(除非該類別或系列股票的發行條款另有規定);
(b) 必要的法定人數(無論是在單獨的股東大會上或在其續會上)應為一人或多人(如股東為法團,則為其妥為授權的代表),共同持有或由受委代表代表不少於一名- 第三按該類別已發行股份的面值或面值計算(但如在上述持有人的任何延會上,出席人數不足法定人數,則出席的股東即構成法定人數);
(c) 該類別股份的每名持有人均有權(不論以舉手或投票方式)就其所持有的每一股股份投一票;及
(d) 任何親身出席或由受委代表或授權代表出席的該類別股票的持有人均可要求投票表決。
我們被授權發行的股票數量和已發行股票數量的變化
我們可以不時通過股東決議或董事會決議:
• 修改我們的備忘錄和章程,以增加或減少我們被授權發行的最大股票數量;
• 受我們的備忘錄和章程細則的限制,-劃分我們的授權和發行的股份數量多於我們現有的股份數量;以及
• 在本公司章程大綱及細則的規限下,將本公司的授權及已發行股份合併為少於本公司現有股份數目的股份。
無法追蹤的股東
我們的備忘錄和章程細則沒有規定我們有權出售無法追查的股東的股份。
查閱簿冊及紀錄
公眾人士只須繳交像徵式費用,便可在英屬維爾京群島企業事務註冊處查閱公司的公共紀錄。書記官長“),除其他外,將包括公司的註冊證書、公司的組織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經任何修訂)以及迄今已支付的許可費的記錄。
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的董事在發出合理通知後,可在董事規定的合理時間免費查閱(並複印)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的檔案和記錄。
105
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的成員在向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發出書面通知後,可查閱公司的組織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成員登記冊、董事登記冊以及成員及其所屬類別成員的會議和決議紀要。
除公司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另有相反規定外,董事如信納容許成員查閱任何檔案或檔案的部分會違反公司利益,可拒絕準許該成員查閱該檔案或限制查閱該檔案,包括限制複製副本或從紀錄中摘錄。董事應在合理的切實可行範圍內儘快通知成員行使該等權力。如果一家公司不允許或拒絕允許一名成員檢查一份檔案,或允許一名成員檢查一份受限制的檔案,該成員可向英屬維爾京群島法院申請命令,允許他無限制地檢查該檔案或檢查該檔案。
公司應當保存所有董事、成員、董事委員會和成員委員會會議的紀要以及經董事、成員、董事委員會和成員委員會同意的所有決議的副本。英屬維爾京群島法案要求的賬簿、記錄和會議記錄應保存在公司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代理人的辦公室或董事決定的其他地點。看見“在那裡您可以找到更多資訊。”
的權利非居民或外國股東
我們的備忘錄和條款對非公民的權利沒有任何限制- 居民或外國股東對我們的股票持有或行使投票權。此外,我們的備忘錄和章程細則並無條文規定持股量的門檻,超過該門檻後,必須披露股東的持股量。
增發普通股
本公司的章程大綱及細則授權本公司董事會在董事會不時決定的範圍內,從經授權但未發行的普通股中增發普通股。
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的某些考慮事項
公司法中的差異
影響像我們這樣的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及其股東的英屬維爾京群島法案和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不同於適用於美國公司及其股東的法律。以下是適用於我們的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條款與適用於我們和在特拉華州註冊成立的公司及其股東的特拉華州一般公司法(“DGCL”)之間的重大差異的摘要。
合併及類似安排
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兩家或更多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可以根據法定條款合併或合併。合併意味著將兩個或更多的組成公司合併為其中一個組成公司,合併意味著將兩個或更多的組成公司合併為一家新公司。為了合併或合併,組成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每個公司的董事必須批准一份書面合併或合併計劃,該計劃必須得到股東決議的授權。一家或多家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也可與一家或多家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以外司法管轄區的法律註冊的公司合併或合併,前提是合併或合併得到在英屬維爾京群島以外註冊的公司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允許。關於這種合併或合併,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必須遵守英屬維爾京群島法的規定,在英屬維爾京群島以外註冊的公司必須遵守其註冊管轄區的法律。
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的股東無權就合併或合併進行表決,但如果合併或合併計劃包含任何條款,而如果該條款被提議作為對組織章程大綱或章程細則的修正案,他們將有權作為一個類別或系列就擬議修正案投票。在任何情況下,所有股東必須獲得一份合併或合併計劃的副本,無論他們是否有權在會議上投票或同意批准合併或合併計劃的書面決議。
106
根據特拉華州的法律,每家公司的董事會必須批准合併協定。除其他條款外,合併協定必須載明合併的條款和進行合併的方法。然後,該協定必須由有權在每個公司的年度會議或特別會議上投票的已發行股票的多數票批准,除非公司註冊證書中有規定,否則不需要進行集體投票。
特拉華州允許合併協定包含一項條款,允許任何一家公司的董事會終止協定,儘管協定得到了所有或任何公司的股東的批准:(1)在向國務卿提交協定之前的任何時間,或(2)在協定包含職位的情況下,在提交檔案之後- 歸檔並在生效時間之前向國務祕書提出終止協定的適當申請。除提交合並協定外,尚存的法團亦可提交根據《香港政府合同法》第103節簽署的合併證書。此外,尚存的法團亦可修改及重述其全部公司註冊證書。合併協定還可以規定,在提交給國務大臣的協定生效之前,任何一家公司的董事會都可以修改該協定,即使在股東批准之後也是如此,只要在這種批准之後所作的任何修改不會對任何一家公司的股東權利造成不利影響,也不會改變倖存公司的公司註冊證書上的任何條款。如果協定在提交之後但在生效之前被修改,則必須向國務卿提交適當的修改。如果倖存的公司不是特拉華州的公司,它必須同意送達程式,以履行公司因合併而產生的任何義務;此類義務包括正在消失的特拉華州公司的股東根據特拉華州法律提起的任何強制執行評估權的訴訟。
如擬合併或合併設有評價權,須提交股東大會批准,標的公司必須在大會召開前至少20天向其股東發出提供評價權的通知。
持不同意見的股東如希望行使評價權,必須(A)不得投票贊成合併或合併;及(B)自提出要求之日起至適用合併或合併的生效日期止,持續持有登記在冊的股份。此外,持不同意見的股東必須在投票前向公司提交一份書面評估要求。特拉華州衡平法院將確定股票的公允價值,不包括完成或預期合併所產生的任何價值元素,以及根據被確定為公允價值的金額支付的利息(如果有的話)。在確定這種公允價值時,法院將考慮“所有相關因素”。除非特拉華州衡平法院酌情另有決定,否則從合併生效之日起至判決支付之日止的利息將按季度複利計算,並按美聯儲貼現率的5%遞增。
股東訴訟
英屬維爾京群島法規定了股東可以獲得的補救措施。如果一家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法成立的公司或其任何董事從事或提議從事違反英屬維爾京群島法或該公司的組織章程大綱和章程的行為,英屬維爾京群島法院可以發佈限制令或遵從令。在某些情況下,股東也不能提起衍生品、個人和代表人訴訟。英屬維爾京群島法也納入了成員救濟的傳統英式基礎:如果公司的股東認為公司的事務過去、正在或可能以一種可能對他造成壓迫、不公平歧視或不公平損害的方式進行,他可以根據這種行為向法院申請命令。
公司的任何股東均可向法院申請委任公司的清盤人,而法院如認為委任公司的清盤人是公正和公平的,則可如此行事。
英屬維爾京群島法“規定,公司的任何股東如對下列任何事項持不同意見,均有權獲得支付其股份的公允價值:(A)合併,如果公司是組成公司,除非公司是尚存的公司,且成員繼續持有相同或類似的股份;(B)合併,如果公司是組成公司;(C)公司資產或業務價值超過50%的任何出售、轉讓、租賃、交換或其他處置,如果不是在公司經營的業務的慣常或常規過程中作出的,但不包括(I)依據對該問題具有司法管轄權的法院命令進行的處置,(Ii)按要求在處置日期後一年內按照股東各自的利益將全部或基本上所有淨收益分配給股東的條款進行的金錢處置,或(Iii)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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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為保護資產而轉讓資產的權力;(D)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法的條款,贖回持有公司90%或以上股份的人所要求的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0%或更少;及(E)在法院允許的情況下作出安排。
董事及行政人員的彌償及責任限制
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沒有限制公司章程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任何其他人的賠償,除非法院認為任何此類規定與公共政策相違背(例如,聲稱要為犯罪後果提供賠償)。但獲彌償保障的人須誠實和真誠地行事,並以他相信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而在刑事法律程式中,該人並無合理因由相信其行為是違法的。
這一行為標準通常與DGCL允許的特拉華州公司的行為標準相同。
鑑於根據證券法產生的責任的賠償可能允許吾等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根據上述條款控制吾等的人士,我們已獲告知,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看來,此類賠償違反證券法所表達的公共政策,因此不可強制執行。
董事的受託責任
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規定,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的每個董事在行使其權力或履行其職責時,應誠實信用地行事,並本著董事認為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原則行事。此外,董事應在考慮到公司的性質、決策的性質、董事的地位和責任的情況下,謹慎、勤勉和熟練地行使在相同情況下合理的董事所應行使的謹慎、勤奮和技能。此外,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規定,董事應出於正當目的行使董事的權力,不得以違反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或公司章程大綱或章程細則的方式行事,也不得同意公司這樣做。
根據特拉華州公司法,特拉華州公司的董事對公司及其股東負有受託責任。這一義務有兩個構成要件:注意義務和忠實義務。注意義務要求董事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行事,謹慎程度與通常謹慎的人在類似情況下的謹慎程度相同。根據這一義務,董事必須告知自己並向股東披露與重大交易有關的所有合理可用的重要資訊。忠實義務要求董事以他合理地認為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他不得利用自己的公司職位謀取私利或利益。這一義務禁止自我-交易由董事承擔,並要求公司及其股東的最佳利益優先於董事、高管或控股股東擁有的、未由股東普遍分享的任何權益。一般來說,董事的行為被推定為在知情的基礎上本著善意並真誠地相信所採取的行動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然而,這一推定可能會因違反其中一項受託責任的證據而被推翻。如果董事就交易提交此類證據,董事必須證明交易在程式上是公平的,並且交易對公司來說是公平的。
股東書面同意訴訟
我們的備忘錄及細則規定,股東可在正式組成的股東大會上,以有權投票及就該決議案投票的股東的簡單多數票贊成的方式,或經所有有權就該決議案投票的股東書面同意的決議,批准公司事項。
根據《公司條例》,法團可借修訂其公司註冊證書而取消股東以書面同意行事的權利。
股東提案
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及我們的備忘錄和細則規定,如股東有權就所要求的事項行使至少30%的投票權,我們的董事應以書面要求召開股東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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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DGCL,股東有權在年度股東大會上提交任何提案,前提是該提案符合管理檔案中的通知條款。董事會或管理檔案中授權召開特別會議的任何其他人可召開特別會議,但股東不得召開特別會議。
累積投票權
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法律,沒有禁止累積投票,但我們的備忘錄和條款沒有規定累積投票。
累積投票制潛在地促進了小股東在董事會中的代表性,因為它允許小股東在單個董事上投下股東有權投的所有票,從而增加了股東在選舉董事方面的投票權。
根據DGCL的規定,除非公司的公司註冊證書明確規定,否則不允許對董事選舉進行累積投票。因此,我們的股東在這個問題上得到的保護或權利並不位元拉華州公司的股東少。
罷免董事
我們的條款規定,董事可以通過股東決議或董事決議被免職。移除董事的決議只能在為移除董事或包括移除董事的目的而召開的會議上通過。
根據《公司章程》,設立分類董事會的公司的董事,除非公司註冊證書另有規定,否則只能在獲得有權投票的過半數流通股批准的情況下才能因此而被除名。
與有利害關係的股東的交易
DGCL包含一項適用於特拉華州公共公司的企業合併法規,根據該法規,除非公司通過修改其公司註冊證書明確選擇不受該法規管轄,否則在該人成為利益股東之日起三年內,禁止該公司與該“利益股東”進行某些商業合併。感興趣的股東通常是指在過去三年內擁有或擁有目標公司15%或以上已發行有表決權股票的個人或團體。這樣做的效果是限制了潛在收購者製造2美元的能力-分層對所有股東都不會一視同仁的目標的競標。除其他事項外,如果在該股東成為有利害關係的股東之日之前,董事會批准了導致該人成為有利害關係的股東的企業合併或交易,則該章程不適用。這鼓勵特拉華州上市公司的任何潛在收購者與目標公司的董事會談判任何收購交易的條款。
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沒有類似的規定。因此,我們不能利用特拉華州商業合併法規提供的保護類型。儘管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不規範公司與其大股東之間的交易,但它確實規定,公司的交易必須是出於公司的最佳利益,而不是對少數股東造成壓迫或欺詐的效果。
解散;清盤
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及吾等的章程大綱及細則所允許的情況下,如吾等並無負債或本公司的債務到期而本公司的資產價值等於或超過其負債,則吾等可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第XII部的董事決議及股東決議自願清盤。
根據特拉華州公司法,除非董事會批准解散的提議,否則解散必須得到持有公司總投票權100%的股東的批准。只有由董事會發起解散,才能獲得公司流通股的簡單多數批准。特拉華州的法律允許特拉華州的公司在其公司註冊證書中包括與董事會發起的解散有關的絕對多數投票要求。
109
股份權利的更改
根據《特拉華州一般公司法》,除非公司註冊證書另有規定,否則公司可在獲得該類別流通股的多數批准的情況下更改該類別股票的權利。
根據吾等的章程大綱及細則,如吾等的股份於任何時間被分成不同類別的股份,則任何類別的權利須經該類別已發行股份的所有持有人書面同意或在該類別股份持有人的另一次會議上以過半數票通過的決議案批准下,方可更改。
章程細則中有關股東大會的所有規定,在加以必要的變通後,適用於每一次該等單獨的股東大會,但:
(a) 某一類別或系列股票的持有人單獨召開股東大會,只能由(一)董事會主席或者(二)全體董事會過半數成員召開(除非該類別或系列股票的發行條款另有規定);
(b) 必要的法定人數(無論是在單獨的股東大會上或在其續會上)應為一人或多人(如股東為法團,則為其妥為授權的代表),共同持有或由受委代表代表不少於一名- 第三按該類別已發行股份的面值或面值計算(但如在上述持有人的任何延會上,出席人數不足法定人數,則出席的股東即構成法定人數);
(c) 該類別股份的每名持有人均有權(不論以舉手或投票方式)就其所持有的每一股股份投一票;及
(d) 任何親身出席或由受委代表或授權代表出席的該類別股票的持有人均可要求投票表決。
管治檔案的修訂
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允許的情況下,我們的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可由股東決議修訂,除某些例外情況外,可由董事決議修訂。任何修訂自在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事務登記處登記之日起生效。根據特拉華州公司法,公司的管理檔案可在有權投票的流通股的多數批准下進行修訂,除非公司註冊證書另有規定。
110
在此次發行之前,我們的A類普通股還沒有建立起公開市場,雖然我們已經收到了讓我們的A類普通股在納斯達克資本市場上市的批准信,但我們不能向您保證此次發行後A類普通股將發展或持續一個流動性強的交易市場。在本次發行後,未來在公開市場上出售大量我們的A類普通股,或認為可能發生此類出售,可能會不時對當時的市場價格產生不利影響。由於合同和法律對轉售的限制,我們目前已發行的A類普通股將不會在本次發行後立即出售。然而,在這些限制失效後,未來在美國公開市場出售大量我們的A類普通股,包括因行使已發行期權而發行的A類普通股,或此類出售的可能性,可能會對我們A類普通股在美國的市場價格和我們未來籌集股本的能力產生負面影響。
本次發行完成後,假設承銷商不行使承銷權,我們將擁有12,524,606股已發行的A類普通股- 分配認購權,幷包括根據票據於納斯達克買賣A類普通股之前發行的597,856股A類普通股,招股價為每股A類普通股4.00美元。其中,1,426,750股A類普通股將由參與此次發行的投資者公開持有,A類普通股將由我們的現有股東持有,其中一些股東可能是我們的聯屬公司,該術語在證券法下的第144條規則中定義。根據規則第144條的定義,發行人的關聯公司是直接或通過一個或多個中介機構控制發行人、由發行人控制或與發行人共同控制的人。
本次發售中出售的所有A類普通股將可由我們在美國的關聯公司以外的其他人自由轉讓,不受限制,也不受證券法規定的進一步登記。我們的一家聯屬公司購買的A類普通股不得轉售,除非有有效的註冊聲明或註冊豁免,包括下文所述證券法規則第2144條下的豁免。
在此次發行之前發行和發行的A類普通股是受限證券,該術語在證券法下的第144條規則中定義。這些受限制的證券只有在註冊或有資格根據證券法第2144條或第701條獲得豁免註冊的情況下,才能在美國出售。這些規則如下所述。
第144條
一般而言,實益擁有受限A類普通股至少六個月的人士,以及擁有受限或非受限證券的本公司任何聯屬公司,均有權根據證券法第2144條規定的豁免登記而出售其證券,而無須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登記。
散修
任何人在前三個月或之前三個月內的任何時間不被視為我們的關聯公司,賣家可以根據規則第144條出售無限數量的受限證券,條件是:
• 受限證券已持有至少六個月,包括除我們的關聯公司以外的任何先前所有人的持有期;
• 我們在出售前至少90天內必須遵守《交易所法案》的定期報告要求;以及
• 我們在銷售時遵守《交易法》報告。
任何人在出售時或之前三個月內的任何時間不被視為我們的聯屬公司,並已持有受限證券至少一年,包括除我們的聯屬公司以外的任何先前所有人的持有期,將有權出售無限數量的受限證券,而無論我們接受《交易所法》定期報告的時間長短,或我們是否符合我們的《交易所法》報告的最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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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聯公司
尋求出售受限證券的人在出售時或出售前三個月內的任何時間都是我們的關聯公司,將受到上述限制。它們還受到額外的限制,根據這些限制,該人將被要求遵守規則第144條的出售方式和通知條款,並有權在任何三個月內出售數量不超過以下兩項中較大者的證券:
• 當時已發行的A類普通股數量的1%,約等於125,246 緊接本次發行結束後的A類普通股,以截至12月已發行的A類普通股數量計算 2023年3月31日;或
• 在提交表格F144關於出售的通知之前的四個日曆星期內,我們的A類普通股在納斯達克資本市場以A類普通股形式的每週平均交易量。
此外,在出售時或之前三個月內的任何時間身為我們聯屬公司的人士,可根據上述規則第144條的要求出售不受限制的證券,而無須考慮規則第144條的六個月持有期,該規定不適用於無限制證券的銷售。
第701條
證券法規則第701條,在本招股說明書發佈之日生效,允許在依賴規則第144條的情況下轉售股票,但不遵守規則第144條的某些限制,包括持有期要求。如果我們的任何員工、高管或董事根據書面補償計劃或合同購買股票,他們可能有權依賴規則第701條的轉售條款,但規則第701條的所有持有人 股票將被要求等到本招股說明書日期後90天后才能出售任何此類股票。然而,規則是701 股票將繼續受到鎖定- 向上如下所述的安排,並且只有在鎖定時才有資格出售- 向上期限到了。
S規例
根據證券法,S的法規規定,發生在美國境外的證券的要約和銷售可以免除美國的註冊要求。S規則第903條規定了發行人、分銷商、其各自的關聯公司或代表其行事的任何人銷售的豁免條件。S條例第904條規定了對第903條所涵蓋以外的人轉售的豁免條件。在任何情況下,任何銷售都必須在離岸交易中完成,該術語在S法規中定義,並且不得在美國進行S法規中定義的定向銷售努力。
我們是美國法規所界定的外國發行人。作為外國發行人,我們根據S法規在美國境外出售的證券不被視為證券法下的受限證券,並且在遵守規則第903條施加的發售限制的情況下,可以自由交易,而不需要註冊或證券法下的限制,除非證券由我們的關聯公司持有。我們並不主張S法規就在美國境外發行新發行股票提供的潛在豁免,並將根據證券法登記所有新發行股票。
在某些限制的規限下,非吾等聯營公司或因吾等高級職員或董事身分而成為吾等聯營公司的吾等限售股份持有人,可在下列情況下根據《S規則》在“離岸交易”中轉售其限售股份:
• 股東、其附屬公司或代表其行事的任何人均不在美國從事定向銷售活動,以及
• 倘若吾等的高級職員或董事純粹憑藉持有有關職位而出售吾等的限售股份,則除以代理人身分執行該交易的人士將收取的慣常經紀佣金外,並無支付與要約或出售有關的出售佣金、手續費或其他酬金。
額外限制適用於將成為吾等聯屬公司的受限股份持有人,但他或她並非憑藉吾等高級職員或董事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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鎖止 協定
我們已同意,自本招股說明書構成其一部分的註冊說明書生效之日起六個月內,不再- 起來期間“),(I)要約、質押、出售、合約以購買、購買任何期權或合約以出售、授出任何期權或合約以直接或間接購買、借出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或處置本公司任何股本股份或任何可轉換為或可行使或可交換為本公司股本股份的證券;(Ii)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或安排提交有關發售本公司任何股本股份或可轉換為或可行使或交換為本公司股本股份的任何證券的任何登記聲明;(Iii)完成本公司任何債務證券的發售,但與傳統銀行訂立信貸額度或(Iv)訂立將本公司股本所有權的任何經濟後果全部或部分轉移至另一家銀行的任何掉期或其他安排,不論上文第(I)、(Ii)、(Iii)或(Iv)項所述的任何交易將以現金或其他方式交付本公司股本股份或該等其他證券而結算。
此外,我們的每一位董事、高級職員和百分之五或以上的股東已同意進入常規鎖定。- 向上以WallachBeth Capital LLC為受益人的協定,自本招股說明書組成的登記說明書生效日期起六個月內,他們不得提供、質押、出售、合同出售、購買任何期權或合同、購買、授予購買、借出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或處置本公司任何A類普通股或可轉換為或可行使或可交換的公司A類普通股的任何證券,但習慣性例外情況除外。
我們不知道任何重要股東有任何計劃出售大量我們的A類普通股。然而,可轉換或可交換為我們A類普通股或可為我們的A類普通股行使的證券的一個或多個現有股東或所有者可能在未來處置大量我們的A類普通股。我們無法預測未來出售我們的A類普通股,或未來可供出售的A類普通股對我們A類普通股的交易價格會產生什麼影響(如果有的話)。在公開市場上大量出售我們的A類普通股,或認為這些出售可能發生,可能會對我們A類普通股的交易價格產生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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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敦促每一位潛在投資者根據投資者自身的情況,就投資本公司普通股對其造成的稅務後果諮詢其自己的稅務顧問。
潛在投資者應諮詢他們的專業顧問,瞭解根據其公民身分、居住地或住所國的法律購買、持有或出售任何A類普通股可能產生的稅收後果。
以下是關於投資A類普通股的英屬維爾京群島和香港所得稅後果的討論。討論內容分別是我們對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的法律顧問Conyers Dill&Pearman和我們對香港法律的法律顧問黎錦明和Li的意見,這些法律可能會有前瞻性和追溯性的變化。本報告並非作為稅務建議,不會考慮任何投資者的特殊情況,亦不會考慮英屬維爾京群島及香港法律所規定以外的稅務後果。
英屬維爾京群島稅收
我們沒有義務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支付任何形式的稅收,我們向非英屬維爾京群島居民支付的所有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賠償金和其他金額均免於繳納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所有形式的稅收,非英屬維爾京群島居民就我們的任何股份、債務義務或其他證券實現的任何資本利得,也無需繳納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所有形式的稅收。
非英屬維爾京群島居民的人士不會就本公司的任何股份、債務或其他證券支付遺產稅、繼承稅或贈與稅、稅率、稅項、徵費或其他費用。
在吾等就收購英屬維爾京群島的財產支付印花稅的情況下(以及就擁有英屬維爾京群島土地的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公司的股份、債務或其他證券的某些交易而言),所有與吾等轉讓或由吾等轉讓財產有關的文書,以及與吾等的股份、債務或其他證券的交易有關的所有文書,以及與吾等業務有關的其他交易的所有文書,均獲豁免繳付英屬維爾京群島的印花稅。
英屬維爾京群島目前沒有適用於我們或我們股東的預扣稅或外匯管制法規。
香港利得稅
出售物業所得的資本收益,例如我們的A類普通股,在香港不徵收任何稅。一般而言,出售持有超過兩年的A類普通股所產生的收益被視為資本性質。然而,在香港經營某一行業、專業或業務的人出售財產所得的交易收益,如得自或產生於香港,則須向香港徵收利得稅。因此,如任何人士在香港經營證券交易或交易業務過程中變現A類普通股的交易收益,而該等買賣合約是在香港訂立(談判、訂立及/或簽立)的,則須就出售A類普通股的交易收益產生香港利得稅責任。自2018年4月1日起,利得稅從-分層根據利得稅基準,首200萬港元利潤的稅率為8.25%,非法團業務為7.5%,超過首200萬港元的利潤,公司為16.5%,非法團業務為15%。
此外,香港不對出售香港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徵收預扣稅,也不對香港公司在香港境外支付的股息徵收預扣稅。因此,投資者將不會就出售其A類普通股或就其A類普通股的股息(如有)收取股息而繳付香港預扣稅。香港和美國之間並不存在與收購、扣繳或交易A類普通股有關的所得稅條約。
美國聯盟所得稅對美國持有者的重期考慮
以下討論描述了與美國股東(定義如下)擁有和處置我們的A類普通股相關的重大美國聯盟所得稅後果。本討論適用於根據此次發行購買我們的A類普通股並持有此類A類普通股的美國債券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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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作為資本資產。本討論以1986年修訂後的《美國國稅法》、據此頒佈的《美國國稅法》及其行政和司法解釋為基礎,所有這些規定均在本協定生效之日生效,可能會發生更改,可能具有追溯力。本討論不涉及美國聯盟所得稅的所有後果,這些後果可能與特定的美國債券持有人根據他們的特定情況有關,或者與根據美國聯盟所得稅法受到特殊待遇的美國債券持有人有關(例如某些金融機構;保險公司;證券交易商或交易員或其他通常為美國聯盟所得稅目的而將其證券按市場計價的人;稅收- 豁免實體或政府組織;退休計劃;受監管的投資公司;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授予人信託基金;證券、商品、貨幣或名義主要合同的經紀人、交易商或交易商;某些前公民或長期- 學期美國居民;持有我們A類普通股作為“跨境”、“對沖”、“轉換交易”、“合成證券”或綜合投資一部分的人;擁有美元以外的“功能貨幣”的人;直接、間接或通過歸屬擁有我們A類普通股10%或以上投票權的人;積累收益以逃避美國聯盟所得稅的公司;合夥企業和其他通行證- 通過實體;以及此類通行證的投資者- 通過實體)。本討論不涉及美國任何州、地方或非-US.S.免稅後果或任何美國聯盟財產、贈與或替代最低稅負後果。
在本討論中使用的術語“美國持有者”是指我們A類普通股的實益所有人,就美國聯盟所得稅而言,他(I)是美國公民或美國居民的個人;(Ii)在美國、其任何州或哥倫比亞特區或根據其法律創建或組織的公司(或在美國聯盟所得稅方面被視為公司的實體);(Iii)其收入無論其來源如何均須繳納美國聯盟所得稅的遺產;或(Iv)信託(X),即美國境內的法院能夠對其管理行使主要監督,並且一名或多名美國公民有權控制其所有重大決定的信託,或(Y)根據適用的美國財政部法規選擇被視為美國聯盟所得稅目的國內信託的信託。
如果為美國聯盟所得稅目的而被視為合夥企業的實體持有我們的A類普通股,則投資於此類A類普通股的美國聯盟所得稅後果將部分取決於該實體和特定合作夥伴的地位和活動。任何此類實體都應就適用於其及其合作夥伴購買、擁有和處置我們的A類普通股的美國聯盟所得稅後果諮詢其自己的稅務顧問。
考慮投資我們的A類普通股的人應該諮詢他們自己的稅務顧問,瞭解適用於他們的與購買、擁有和處置我們的A類普通股有關的特殊稅收後果,包括美國聯盟、州和地方稅法以及非-U。S稅法。
被動型外國投資公司(“PFIC”)後果
一般而言,在美國境外成立的公司,在任何課稅年度,如(I)至少75%的總收入是“被動收入”(“PFIC收入測試”),或(Ii)平均至少有50%的資產是產生被動收入或為產生被動收入而持有的資產(“PFIC資產測試”),則會被視為PFIC。為此目的,被動收入一般包括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租金和產生被動收入的出售或交換財產的收益。產生或為產生被動收入而持有的資產通常包括現金(即使作為營運資本持有或通過公開發行籌集)、有價證券和其他可能產生被動收入的資產。通常,在確定非-U.S.公司是PFIC,它直接或間接擁有至少25%的權益(按價值計算)的每個公司的收入和資產的比例份額被考慮在內。
儘管PFIC的地位是以年度為基礎確定的,通常要到納稅年度結束時才能確定,但基於我們當前和預期收入的性質以及我們資產的當前和預期價值和構成,我們目前預計不會在本納稅年度或可預見的未來成為PFIC。然而,在這方面不能給予保證,因為確定我們是否是或將成為PFIC是事實-密集型在一定程度上取決於我們的收入和資產構成的年度詢價。此外,不能保證國稅局會同意我們的結論,也不能保證國稅局不會成功挑戰我們的立場。
如果我們是任何課稅年度的PFIC,而在任何課稅年度內,美國股東擁有我們的A類普通股,則美國股東可能鬚根據“PFIC超額分派制度”就以下事項負責額外的稅項及利息費用:(I)在課稅年度內支付的分派,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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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的三個納稅年度,或(如果較短的話)美國股東對我們A類普通股的持有期;以及(Ii)在我們A類普通股的出售、交換或其他處置(包括質押)中確認的任何收益,無論我們是否繼續作為PFIC。根據PFIC超額分配製度,此類分配或收益的稅收將通過按比例分配我們A類普通股的美國股東持有期來確定。分配給本課稅年度(即發生分配或確認收益的年度)以及我們是PFIC的第一個課稅年度之前的任何年度的金額,將作為本課稅年度的普通收入納稅。分配給其他應課稅年度的款額將按適用於個人或公司的最高邊際稅率在每個該等課稅年度的普通收入中徵稅,並將在該稅項中增加一項通常適用於少繳稅款的利息收費。
如果我們是美國股東持有我們A類普通股的任何一年的PFIC,我們通常必須在美國股東持有此類A類普通股的後續所有年份繼續被該持有人視為PFIC,除非我們不再符合PFIC地位的要求,並且美國股東對我們的A類普通股做出了“視為出售”的選擇。如果做出選擇,美國股票持有人將被視為在我們有資格成為PFIC的最後一個納稅年度的最後一天以公平市值出售其持有的A類普通股,並且從這種被視為出售中確認的任何收益將根據PFIC超額分配製度徵稅。在被視為出售的選舉後,美國股東的A類普通股不會被視為PFIC的股票,除非我們隨後成為PFIC。
如果我們是任何課稅年度的PFIC,在此期間,美國股東持有我們的A類普通股和我們的非-US.S.子公司也是PFIC(即較低的- 層(PFIC),這樣的美國持有者將被視為擁有(按價值計算)較低者的比例股份- 層並將根據PFIC超額分配製度對較低的- 層PFIC和出售較低者的股份的收益- 層PFIC,即使這樣的美國資產持有人不會收到這些分配或處置的收益。我們的任何非-U根據美國聯盟所得稅法,選擇作為獨立於我們的實體或作為美國聯盟所得稅合夥企業而被忽略的子公司將不是公司,因此不能被歸類為較低- 層PFICs。但是,無-U尚未入選的子公司可被歸類為較低級別的- 層如果我們在您的持股期內是一家PFIC,並且子公司符合PFIC收入測試或PFIC資產測試。建議每個美國稅務持有人就PFIC規則適用於我們的任何非-U.S.所有子公司。
如果我們是一家PFIC,根據PFIC超額分配製度,如果我們的A類普通股確認為有效標記,美國投資者持有人將不需要就我們A類普通股上確認的分配或收益徵稅- 到- 市場美國證券持有人為我們的A類普通股作出選擇。當選的美國股票持有人通常會將我們在該納稅年度結束時持有的A類普通股的公平市值超過此類A類普通股的調整後納稅基礎的部分作為每年的普通收入。美國股票持有人還將每年將此類A類普通股的調整稅基超過其公平市場價值的部分作為普通虧損考慮,但僅限於先前包括在收入中的金額超過因標記而扣除的普通虧損的部分- 到- 市場選舉。我們A類普通股的美國持有者的納稅基礎將進行調整,以反映由於標記而確認的任何收入或損失- 到- 市場選舉。在我們是PFIC的任何納稅年度,出售、交換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我們的A類普通股的任何收益將被視為普通收入,而來自該出售、交換或其他處置的任何損失將首先被視為普通損失(以任何淨值為限- 到- 市場以前包括在收入中的收益),此後作為資本損失。如果在成為PFIC納稅年度後,我們不再被歸類為PFIC,因為我們不再符合PFIC收入測試或PFIC資產測試,則美國資產持有人將不需要以上述方式考慮任何潛在收益或損失,而出售或交換A類普通股所確認的任何收益或損失將被歸類為資本收益或損失。
一個印記- 到- 市場美國證券持有者只有在購買“有市場的股票”時才能進行選舉。一般來說,如果股票在適用的美國財政部法規所指的“合格交易所”進行“定期交易”,將被視為可銷售的股票。某一類別的股票在該類別股票交易的任何日曆年度內定期交易,但不包括在低額 數量,在每個日曆季度至少15天。
我們的A類普通股只要繼續在納斯達克資本市場上市並正常交易,就是流通股。一個印記- 到- 市場在我們不是PFIC的任何課稅年度內,選舉將不適用於A類普通股,但它將在以下任何課稅年度繼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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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選舉將不適用於我們的任何非-U.S.所有子公司。因此,根據PFIC超額分配製度,美國債券持有人可能會繼續就任何較低的- 層儘管美國政府持有者的標誌,但PFIC- 到- 市場選舉A類普通股。
如果我們是PFIC,那麼適用的稅收後果也將不同於上述如果美國基金持有人能夠進行有效的合格選舉基金(QEF)選舉的稅收後果。由於我們預計不會向美國債券持有人提供美國債券持有人進行QEF選舉所需的資訊,潛在投資者應該假設QEF選舉將不可用。
美國聯邦政府與PFIC相關的所得稅規定非常複雜。強烈敦促潛在的美國投資者就PFIC地位對我們A類普通股的購買、所有權和處置的影響、投資PFIC對他們的後果、關於A類普通股的任何選擇以及與PFIC的A類普通股的購買、所有權和處置有關的美國國稅局資訊報告義務諮詢他們自己的稅務顧問。
分布
根據上述在“PFIC後果”項下的討論,獲得與我們A類普通股相關的分配的美國股東一般將被要求在實際或建設性地收到美國股東在我們當前和/或累計收益和利潤(根據美國聯盟所得稅原則確定的)中的比例份額時,將此類分配的毛額作為股息包括在內。如果美國股東收到的分配不是股息,因為它超過了美國股東在我們當前和累計收益和利潤中的比例,它將首先被視為稅收- 免費的資本返還,並降低(但不低於零)美國股東A類普通股的調整後稅基。如果分配超過美國股東A類普通股的調整後稅基,其餘部分將作為資本利得徵稅。由於我們可能不會按照美國聯盟所得稅原則對我們的收入和利潤進行會計處理,因此美國持有者應該期待所有分配都將作為股息報告給他們。
被視為股息的我們A類普通股的分配通常將構成來自美國以外來源的收入,用於外國稅收抵免,通常將構成被動類別收入。此類股息將沒有資格享受通常允許公司股東就從美國公司獲得的股息進行的“收到的股息”扣減。“合資格外國公司”向某些非“外國公司”支付的股息- 企業美國債券持有人可能有資格按降低的資本利得稅稅率徵稅,而不是通常適用於普通收入的邊際稅率,前提是持有期要求(超過60天的所有權,在沒有損失風險保護的情況下,在121年內- 天從交貨前60天開始的期間-分紅日期),並且滿足某些其他要求。建議每個美國股票持有人諮詢其稅務顧問,瞭解針對其特定情況是否可以降低股息稅率。然而,如果我們是支付股息的課稅年度或上一個課稅年度的PFIC(見上文“PFIC後果”一節中的討論),我們將不被視為合格的外國公司,因此,上述降低的資本利得稅稅率將不適用。
股息將計入美國銀行持有人收到股息之日的收入中。以英屬維爾京群島支付的任何股息收入的金額將是參考收到之日生效的匯率計算的美元金額,無論支付是否實際上轉換為美元。如果股息在收到之日兌換成美元,美國債券持有人不應被要求確認股息收入的外幣收益或損失。如果股息在收到之日後兌換成美元,美國債券持有人可能會有外幣收益或損失。
非-U.S.股份有限公司(在支付股息的課稅年度或上一課稅年度被歸類為PFIC的公司除外)就其就可在美國成熟證券市場隨時交易的A類普通股支付的任何股息而言,一般將被視為符合資格的外國公司。
出售、交換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我們的A類普通股
根據上面在“PFIC後果”項下的討論,美國證券持有人一般將在出售、交換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我們的A類普通股時確認美國聯盟所得稅的資本收益或損失,金額等於已實現金額(即現金金額加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如果有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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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的任何財產的市值)出售、交換或其他處置,以及該等美國持有者在A類普通股中的調整後稅基。這樣的資本收益或損失一般都是長期的- 學期資本利得應按較低稅率課稅- 企業美國國債持有者或多頭- 學期資本損失如果在出售、交換或其他處置之日,A類普通股由美國股東持有一年以上。非上市公司的任何資本收益- 企業美國股市持有者不會太長- 學期資本利得稅按普通所得稅率徵稅。資本損失的扣除是有限制的。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我們的A類普通股所確認的任何收益或損失通常將是來自美國國內來源的收益或損失,用於美國和外國稅收抵免目的。
醫療保險稅
某些作為個人、遺產或信託的美國債券持有人,其收入超過某些門檻,通常要對其全部或部分淨投資收入徵收3.8%的稅,其中可能包括他們的總股息收入和出售我們的A類普通股的淨收益。如果您是個人、遺產或信託基金的美國公民,我們鼓勵您諮詢您的稅務顧問,瞭解此聯盟醫療保險稅對您在A類普通股投資中的收入和收益的適用性。
信息報告和備份預扣稅
美國債券持有人可能被要求就投資我們的A類普通股向美國國稅局提交某些美國資訊報告報表,其中包括IRS表38(指定外國金融資產報表)。如上所述,作為PFIC股東的每個美國股東都必須提交一份包含某些資訊的年度報告。為我們的A類普通股支付超過100,000美元的美國債券持有人可能需要提交IRS表格926(美國公司財產轉讓人向外國公司返還)來報告這筆付款。如果美國證券持有人未能遵守所需的資訊報告,可能會受到實質性處罰。
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我們的A類普通股的股息和收益可能會向美國國稅局報告,除非美國證券持有人建立了豁免的基礎。如果持有者(I)未能提供準確的美國納稅人識別號或以其他方式建立豁免基礎,或(Ii)在某些其他類別的人中描述了備份預扣,則備份預扣可能適用於需要報告的金額。然而,通常是公司的美國債券持有人被排除在這些資訊報告和備用預扣稅規則之外。
備用預扣不是附加稅。根據備用預扣規則扣繳的任何金額,如果美國聯盟持有人及時向美國國稅局提供所需資訊,通常將被允許作為美國聯盟所得稅義務的退款或抵免。
美國債券持有人應就備用預扣稅和資訊報告規則諮詢自己的稅務顧問。
118
關於此次發行,我們已經與WallachBeth Capital LLC簽訂了承銷協定,作為此次發行的承銷商或代表。代表可以聘請其他經紀人或交易商擔任代理- 特工或代表他們選擇與此次發行相關的交易商。承銷商已同意在堅定承諾的基礎上,以發行價減去本招股說明書封面上列出的承銷折扣,從我們手中購買以下名稱對面列出的A類普通股數量:
承銷商姓名或名稱 |
數量 |
|
WallachBeth Capital LLC |
1,426,750 |
|
總 |
1,426,750 |
如果承銷商購買任何A類普通股,則承銷商承諾購買本招股說明書提供的所有A類普通股。承銷商沒有義務購買承銷商所承保的A類普通股- 分配購買A類普通股的選擇權如下所述。承銷商發售A類普通股,但須事先出售,如向承銷商發行A類普通股並獲其接受,則須經承銷商的律師批准法律事宜及承銷協定所載的其他條件,例如承銷商收到高級職員證書及法律意見。承銷商保留撤回、取消或修改對公眾的報價以及拒絕全部或部分訂單的權利。
超額配售 選項
我們已經給了承保人45%的賠償。- 天按每股A類普通股IPO價格減去承銷折扣購買合計最多214,012股額外A類普通股(相當於發行中出售的A類普通股數量的15%)的選擇權。承銷商可以在本次發行結束後45天內行使這一選擇權,僅用於承銷商出售超過上表所列A類普通股總數的A類普通股。如果增發A類普通股中的任何一股被購買,承銷商將按每股普通股的IPO價格發售增發A類普通股。
承保折扣
承銷商向公眾出售的A類普通股最初將按本招股說明書封面上列出的初始發行價進行發售。承銷商可以通過其一家或多家關聯公司或銷售代理髮行A類普通股。
承銷折扣等於每股A類普通股的公開發行價減去承銷商向我們支付的每股金額。承保折扣是通過我們與承銷商之間的公平協商確定的。我們已同意以本招股說明書封面所載發行價減去7.0%的承銷折扣,向承銷商出售A類普通股。
下表顯示了向承銷商支付的每股A類普通股和總承銷折扣。這些金額是在沒有行使和完全行使承銷商的情況下顯示的。- 分配 購買額外A類普通股的選擇權。
總 |
|||||||||
每股普通 |
總計不含 |
總計 |
|||||||
首次公開發行價(1) |
$ |
4.00 |
$ |
5,707,000 |
$ |
6,563,048 |
|||
承保折扣(7.0%)(2) |
$ |
0.28 |
$ |
399,490 |
$ |
459,413 |
|||
非實銷費用津貼(1.0%) |
$ |
0.04 |
$ |
57,070 |
$ |
65,630 |
|||
收入(不計費用)歸我們所有 |
$ |
3.68 |
$ |
5,250,440 |
$ |
6,038,005 |
____________
(1) 每股A類普通股首次公開發行價格為4.00美金。
(2) 不包括代表某些支出報銷的金額- 的- 口袋 費用,如下所述。
119
我們已同意向代表支付非- 負責任 費用津貼等於本次發行籌集的總收益的百分之一(1.0%)。
我們還同意支付WallachBeth Capital LLC的費用- 的- 口袋實報實銷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差旅、盡職調查費用、合理費用和法律顧問費用、路演和對公司負責人的背景調查,所有這些費用的最高限額為250,000美元。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發佈之日,公司已向承銷商支付了8萬美元作為預付款- 的- 口袋可交代的費用。根據FINRA規則第5110(G)(4)(A)條,預付款的任何部分應退還給我們,但實際未發生的部分。
我們估計,除承銷折扣和非承銷折扣外,我們與此次發行相關的應付費用- 負責任上述費用津貼約為1,269,906美元,最高報銷總額為保險人實報實銷費用的250,000美元。
優先購買權
我們已授予WallachBeth Capital LLC自本次發售結束起十二(12)個月的優先購買權,以獨家基礎及與其他承銷商/配售代理向本公司提供的條款相同或更有利的條款(“優先購買權”)為本公司提供投資銀行服務,該權利可由代表全權酌情行使。就這項優先購買權而言,投資銀行服務應包括但不限於:(A)擔任任何承銷公開發售的牽頭經理;及(B)擔任與本公司任何非公開發售證券有關的配售代理或首次購買者。
尾巴
吾等亦已同意,如在吾等與代表之間的聘書終止或期滿前,公司完成與由代表介紹給公司的投資者有關發售的要約,則在本聘書終止後的十二(12)個月內,代表有權獲得與代表在本次發售中收取的補償相稱的補償。
鎖止 協定
本公司將代表其本身及任何後續實體在承銷協定中同意,在未經WallachBeth Capital LLC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本招股說明書所包含的註冊聲明生效日期起六個月內,本公司將不會- 起來期間“),(I)要約、質押、出售、合約以購買、購買任何期權或合約以出售、授出任何期權或合約以直接或間接購買、借出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或處置本公司任何股本股份或任何可轉換為或可行使或可交換為本公司股本股份的證券;(Ii)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或安排提交有關發售本公司任何股本股份或可轉換為或可行使或交換為本公司股本股份的任何證券的任何登記聲明;(Iii)完成本公司任何債務證券的發售,但與傳統銀行訂立信貸額度或(Iv)訂立將本公司股本所有權的任何經濟後果全部或部分轉移至另一家銀行的任何掉期或其他安排,不論上文第(I)、(Ii)、(Iii)或(Iv)項所述的任何交易將以現金或其他方式交付本公司股本股份或該等其他證券而結算。
此外,我們的每一位董事、高級職員和百分之五或以上的股東已同意進入常規鎖定。- 向上以WallachBeth Capital LLC為受益人的協定,自注冊說明書生效日期起六個月內,他們不得提供、質押、出售、合同出售、購買任何期權或合同、購買任何期權或合同、直接或間接購買、授予購買、借出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或處置公司任何A類普通股或任何可轉換為或可行使或可交換的公司A類普通股的證券,但習慣性例外情況除外。
120
賠償
我們已同意賠償幾家承銷商的某些責任,包括證券法下的某些責任。如果我們無法提供這一賠償,我們已同意為保險人可能被要求就這些責任支付的款項作出貢獻。
其他關係
一些承銷商及其聯營公司在與我們或我們的聯營公司的正常業務過程中已經並可能在未來從事投資銀行業務和其他商業交易。他們已經收到或將來可能收到這些交易的慣常費用和佣金。
證券交易所
我們已經收到了我們的A類普通股在納斯達克資本市場上市的批准函,代碼是“PMAX”。
價格穩定、空頭頭寸
與此次發行相關,承銷商可能在此次發行期間和之後從事穩定、維持或以其他方式影響我們證券價格的活動,包括:
• 穩定交易;
• 賣空;
• 購買以彌補賣空造成的頭寸;
• 實施罰款投標;以及
• 涵蓋交易的辛迪加。
穩定交易是指在本次發行過程中,為了防止或延緩我們證券市場價格的下跌而進行的出價或買入。穩定交易允許出價購買標的證券,只要穩定出價不超過指定的最大值。這些交易還可能包括賣空我們的A類普通股,這涉及承銷商出售比他們在此次發行中所需購買的數量更多的A類普通股,以及在公開市場上購買A類普通股以彌補因賣空而建立的空頭頭寸。賣空可能是“回補賣空”,即不超過承銷商購買上述額外股票的選擇權的空頭頭寸,也可能是“裸賣空”,即超過該數額的空頭頭寸。
承銷商可以通過全部或部分行使期權或在公開市場購買我們的證券來平倉任何有擔保的空頭頭寸。在作出這項決定時,承銷商除考慮其他事項外,亦會考慮公開市場上可供購買的證券的價格與他們可透過期貨市場購買我們證券的價格的比較。- 分配 選項.
裸賣空是指超額賣空- 分配選擇。承銷商必須通過在公開市場上購買我們的證券來平倉任何裸空頭頭寸。如果承銷商擔心我們的證券在公開市場上的價格可能存在下行壓力,從而可能對購買此次發行的投資者產生不利影響,則更有可能建立裸空頭頭寸。
承銷商也可以施加懲罰性報價。當特定承銷商向承銷商償還其收到的承銷折扣的一部分時,就會發生這種情況,因為WallachBeth Capital LLC在穩定或空頭回補交易中回購了由該承銷商出售或代表該承銷商出售的股票。
這些穩定交易、賣空、買入以回補賣空建立的頭寸、施加懲罰性出價和辛迪加回補交易,可能會提高或維持我們證券的市場價格,或防止或延緩我們證券的市場價格下跌。作為這些活動的結果,我們證券的價格可能會高於公開市場上的價格。承銷商可以在納斯達克資本市場上進行這些交易-- 櫃檯不管是不是市場。不是我們也不是
121
承銷商對上述交易可能對股票價格產生的影響作出任何陳述或預測。吾等或任何承銷商均不表示承銷商將從事這些穩定交易,或任何交易一旦開始,將不會在沒有通知的情況下終止。
發行價格的確定
釐定公開招股價時須考慮的主要因素包括:
• 本招股說明書中列出的資訊以及WallachBeth Capital LLC以其他方式獲得的資訊;
• 我們的歷史和前景以及我們競爭的行業的歷史和前景;
• 我們過去和現在的財務表現;
• 我們對未來收益的展望和我們公司的現狀;
• 本次發行時證券市場的總體狀況;
• 一般可比較公司上市股份的最新市價及需求;及
• 承銷商和我們認為相關的其他因素。
本初步招股說明書封面所載的假設公開招股價格可能會因市場情況及其他因素而有所變動。我們和承銷商都不能向投資者保證,我們的A類普通股將發展一個活躍的交易市場,或者A類普通股將以或高於公開發行價在公開市場交易。
從屬關係
承銷商及其關聯公司是從事各種活動的全方位服務金融機構,這些活動可能包括證券交易、商業和投資銀行業務、金融諮詢、投資管理、投資研究、本金投資、對沖、融資和經紀活動。承銷商及其關聯公司未來可能會不時與我們接觸並為我們提供服務,或在他們的正常業務過程中為我們提供服務,他們將獲得慣例的費用和開支。在其各項業務活動的正常過程中,承銷商及其各自的聯營公司可能會進行或持有一系列投資,並為自己的賬戶和客戶的賬戶積極交易債務和股權證券(或相關衍生證券)和金融工具(包括銀行貸款),而該等投資和證券活動可能涉及吾等的證券和/或工具。承銷商及其附屬公司亦可就該等證券或工具提出投資建議及/或發表或發表獨立研究意見,並可隨時持有或建議客戶持有該等證券及工具的多頭及/或空頭頭寸。
電子分發
電子格式的招股說明書可能會在互聯網網站上提供,或通過參與此次發行的一家或多家承銷商或其關聯公司維護的其他在線服務提供。在這種情況下,潛在投資者可能會在網上查看發行條款,而且根據特定承銷商的不同,潛在投資者可能會被允許在網上下單。承銷商可能會同意我們將特定數量的證券分配給在線經紀賬戶持有人出售。對於在線分配的任何此類分配,承銷商將按照與其他分配相同的基礎進行。除電子形式的招股說明書外,任何承銷商網站上的資訊以及承銷商維護的任何其他網站上的任何資訊都不是招股說明書或本招股說明書的一部分,未經吾等或任何承銷商以承銷商身分批准和/或背書,投資者不應依賴。
122
銷售限制
加拿大
我們的證券只能出售給購買或被視為購買本金的購買者,這些購買者是國家票據45號中定義的認可投資者-106 招股章程的豁免或根據本條例第73.3(1)款證券法 (安大略省),並且是允許的客戶,如National Instrument第31條所定義-103 登記要求、豁免和持續的登記義務。我們證券的任何轉售必須符合適用證券法律的招股說明書要求的豁免或不受招股說明書要求的交易。
如果本招股說明書(包括其任何修訂)包含虛假陳述,加拿大某些省份或地區的證券立法可以為購買者提供撤銷或損害賠償的補救措施,前提是購買者在購買者所在省份或地區的證券立法規定的期限內行使了撤銷或損害賠償的補救措施。購買者應參閱購買者所在省份或地區證券立法的任何適用條款了解這些權利的詳情,或諮詢法律顧問。
依據第3A.3條(或如證券由非政府機構發行或擔保-加拿大司法管轄權,《國家文書》第33章第3A.4節-105 承保衝突(倪蔚華33)-105),承銷商無須遵守NI/33的披露要求。-105關於承銷商與此次發行相關的利益衝突.
歐洲經濟區
對於已實施招股說明書規則的每個歐洲經濟區成員國,或每個相關成員國,不得在該相關成員國向公眾要約我們的證券,除非根據招股說明書規則下的下列豁免,可隨時向該相關成員國公開要約我們的證券,前提是這些要約已在該相關成員國實施:
(i) 招股說明書規定的合格投資者的法人單位;
(ii) 向少於150名自然人或法人(招股章程規例所界定的合資格投資者除外)出售,但須事先徵得代表對任何此類要約的同意;或
(iii) 在招股章程規例第1(4)條所指的任何其他情況下,惟該等證券要約不會導致吾等或任何承銷商鬚根據招股章程規例第3條刊登招股章程。
就本條款而言,“向公眾要約”一詞與我們在任何相關成員國的證券有關,是指以任何形式和手段就要約條款和任何擬要約證券進行的溝通,以使投資者能夠決定購買任何證券,而“招股說明書規則”一詞是指(EU)2017/1129號條例。
聯合王國
各承銷商已陳述並同意:
(a) 它只是傳達或促使傳達,並且只會傳達或促使傳達它在《金融服務和市場法》第21(1)節不適用於我們的情況下收到的與我們的證券的發行或銷售有關的從事投資活動的邀請或誘因(符合2000年《金融服務和市場法》(以下簡稱FSMA)第21條的含義);以及
(b) 它已經遵守並將遵守FSMA關於其在英國境內、來自聯合王國或以其他方式涉及聯合王國的證券所做的任何事情的所有適用條款。
123
香港
除(I)在不構成《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32章)所指的向公眾作出的要約的情況下,(Ii)向《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所指的“專業投資者”及根據該條例訂立的任何規則所指的“專業投資者”發售或出售外,或(Iii)在不會導致該檔案成為《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32章)所指的“招股章程”及沒有廣告的其他情況下,我們的證券不得以其他方式發售或出售,與該等證券有關的邀請或檔案可為發行的目的(不論是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而發出或由任何人管有,而該等邀請或檔案是針對香港公眾人士的(或其內容相當可能會被香港公眾人士查閱或閱讀的),但就只出售予或擬出售予香港以外的人士或僅出售予《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及根據該條例訂立的任何規則所指的“專業投資者”的證券而言,則屬例外。
日本
根據日本《金融工具及交易法》(1948年第25號法律,經修訂)(“FIEL”)第4條第1款的規定,本公司尚未或將不會就收購吾等證券的申請進行登記。
因此,這些證券沒有被直接或間接地提供或出售,也不會直接或間接地在日本境內或為任何日本居民(這裡使用的術語是指任何居住在日本的人,包括根據日本法律組織的任何公司或其他實體)或其他人提供或出售。- 提供 或重新- 出售直接或間接地在日本或向任何日本居民或為任何日本居民的利益,除非豁免註冊要求,並以其他方式遵守FIEL和其他適用的日本法律和法規。
“合格機構投資者”(“QII”)
請注意,新的徵集- 已發布或次級證券(每種證券均在第 FIEL第(2)條第(4)條)與A類普通股有關,構成“僅限QII的私募”或“僅限QII的二次分配”(每一種均如第 第一條,第二十三條-13FIEL)。關於第(1)款另有規定的任何此類招標的披露 FIEL第1條第4條並未就A類普通股作出規定。這些證券只能轉移到合格投資者手中。
為 非QII投資者
請注意,新的徵集- 已發布或次級證券(每種證券均在第 FIEL第(2)、(4)條)與證券有關,構成“少量私募配售”或“少量私募二級分銷”(每一種均如第 第四條,第二十三條-13FIEL)。關於第(1)款另有規定的任何此類招標的披露 1,FIEL第4條,尚未與證券有關。證券只能在不細分的情況下整體轉讓給單一投資者。
新加坡
本招股說明書尚未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註冊為招股說明書。因此,本招股說明書及與本公司證券的要約或出售、或認購或購買邀請有關的任何其他檔案或材料不得直接或間接向新加坡境內人士分發或分發,亦不得直接或間接向新加坡人士提供或出售證券或邀請認購或購買,但下列情況除外:(I)根據SFA第274節向機構投資者(定義見SFA第4A節);(Ii)根據SFA第275(2)節向相關人士(定義見SFA第275(2)節);或依照《SFA》第275(1A)節和《SFA》第275節規定的條件,或(Iii)以其他方式根據《SFA》的任何其他適用條款並按照《SFA》規定的條件,在每一種情況下均受《SFA》規定的條件的約束。
124
如果我們的證券是由相關人士根據第(275)款認購或購買的,而該有關人士是一個唯一業務是持有投資且其全部股本由一名或多於一名個人(每名個人均為認可投資者)擁有的法團(該法團並非SFA第4A節所界定的認可投資者),則該等證券或該等證券- 基於在該公司根據第275條收購我們的證券後的6個月內,該公司的衍生品合約(每一種都在SFA第2(1)節中定義)不得轉讓,但以下情況除外:(A)根據SFA第274條向機構投資者或相關人士轉讓;(B)根據SFA第275(1A)條和根據SFA第275條規定的條件進行轉讓的情況下;(C)沒有或將不考慮轉讓的情況;(D)此類轉讓是通過法律實施的;或(E)《特別行政區行政法規》第276(7)節規定的轉讓。
如果證券是由有關人士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第275條認購或購買的,而該信託的唯一目的是持有投資,而該信託的每個受益人又是一名認可投資者,則在該信託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第275條取得股份後6個月內,受益人在該信託中的權利和權益(不論如何描述)不得轉讓,但下列情況除外:(1)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第274條向機構投資者或有關人士轉讓:(2)如該項轉讓是根據一項要約,而該項權利或權益是以每宗交易不少於S$200,000(或其等值外幣)的代價(不論該款額是以現金或證券交換或其他資產支付)而取得的,則(3)不會或不會就該項轉讓作出代價,(4)該項轉讓是因法律的實施而進行,或(5)如國家外匯管理局第276(7)條所述。
澳大利亞
本文檔:
• 不構成2001年《公司法》(Cth)(《公司法》)第6D.2章規定的披露檔案或招股說明書;
• 沒有,也不會提交給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作為公司法目的的披露檔案,並且不聲稱包括公司法目的披露檔案所要求的資訊;以及
• 只能在澳大利亞提供給能夠證明自己屬於公司法第708條規定的一個或多個投資者類別(“豁免投資者”)的選定投資者。
該等證券不得直接或間接要約認購或買賣,亦不得發出認購或買入該等證券的邀請,亦不得在澳洲分發任何與任何證券有關的草案或最終發售備忘錄、廣告或其他發售資料,除非公司法第6D章並無要求向投資者披露資料,或符合所有適用的澳洲法律及法規。通過提交證券申請,您代表並向我們保證您是豁免投資者。
由於本文件下的任何證券要約將在不根據公司法第6D.2章在澳大利亞進行披露的情況下提出,根據公司法第707條,如果第708條中的任何豁免均不適用於該轉售,則在12個月內在澳大利亞轉售該等證券的要約可能要求根據第6D.2章向投資者披露。通過申請購買證券,您向我們承諾,自證券發行之日起12個月內,您不會向澳大利亞的投資者提供、轉讓、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轉讓該等證券,除非公司法第6D.2章不要求向投資者披露,或已編制合規披露檔案並提交給A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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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
特此發售的普通股尚未在紐西蘭直接或間接發售,也不會在紐西蘭直接或間接發售,也沒有或將不會就紐西蘭的任何股份發售分發任何發售材料或廣告,但以下情況除外:
(a) 其主要業務是投資金錢的人,或在其業務過程中並為其業務目的而習慣性地投資金錢的人;或
(b) 發給在所有情況下均可被恰當地視為並非被選為公眾成員的人;或
(c) 在配發股份前,每人須為股份支付最少500,000紐西蘭元的最低認購價的人士(不包括由發行人或發行人的任何相聯人士借出的款項而應付或支付的任何款額);或
(d) 在不違反紐西蘭1978年證券法(或任何法定修改或修訂)的其他情況下-制定條例《證券法》(1978年紐西蘭《證券法》)的法律效力)。
英屬維爾京群島
本公司並未獲英屬維爾京群島金融服務委員會批准於英屬維爾京群島進行投資業務,本招股說明書並不構成向英屬維爾京群島公眾出售或認購本公司A類普通股的要約。我們的A類普通股尚未發售、不會發售或出售,亦不會直接或間接向英屬維爾京群島公眾發出認購本公司A類普通股的邀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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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總費用的細目,不包括承保折扣和非承保折扣- 負責任費用津貼,預計與本次發行中出售A類普通股相關的費用。除應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支付的註冊費、納斯達克資本市場上市費和應向FINRA支付的備案費外,所有金額均為估計數。
SEC註冊費 |
1,680 |
|
《納斯達克》資本市場上市費 |
5,000 |
|
FINRA備案費 |
3,087 |
|
印刷和雕刻費用 |
24,000 |
|
法律費用和開支 |
499,338 |
|
會計費用和費用 |
432,000 |
|
轉讓代理和登記處費用和開支 |
4,800 |
|
雜項費用 |
300,000 |
|
總 |
1,269,906 |
這些費用將由我們承擔。承保折扣和非承保折扣- 負責任費用津貼將由我們根據本次發行的股份數量按比例承擔。
127
我們A類普通股的有效性和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的某些其他事項將由Conyers Dill&Pearman為我們傳遞。我們由K&L蓋茨有限責任公司代表美國聯盟證券的某些法律事務。在香港法律管轄的事務上,我們可以依靠黎智英和Li。有關中國法律的某些法律問題將由中國商事律師事務所轉交給我們。承銷商的代表WallachBeth Capital LLC由Hunter Taubman Fisher&Li LLC代表此次發行。
本招股說明書中包括的截至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年度的綜合財務報表是根據獨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WWC,P.C.的報告(其中包含一個解釋性段落,描述了對我們作為財務報表附註2.2所述的持續經營企業的能力提出重大懷疑的條件)的權威而如此列入的。WWC,P.C.的註冊業務地址是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聖馬特奧市先鋒法院2010年,郵編:94403。
128
我們是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我們被納入英屬維爾京群島是因為作為一家英屬維爾京群島商業公司的某些好處,例如政治和經濟穩定、有效的司法系統、有利的稅收制度、沒有外匯管制或貨幣限制以及可獲得專業和支持服務。然而,與美國相比,英屬維爾京群島的證券法體系不那麼發達,為投資者提供的保護也較少。此外,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可能沒有資格在美國聯盟法院提起訴訟。
我們幾乎所有的資產都位於美國以外。此外,我們的大多數董事和高管都是美國以外司法管轄區的國民或居民,他們幾乎所有的資產都位於美國以外。因此,您可能很難或不可能在美國境內向我們或這些人送達訴訟程式,或執行在美國聯盟法院獲得的對我們或他們不利的判決,包括根據美國證券法或美國任何州的民事責任條款作出的判決。您可能也很難執行根據美國聯盟證券法中針對我們及其高管和董事的民事責任條款在美國聯盟法院獲得的判決。
我們已指定Cogency Global Inc.作為我們的代理,以接受根據美國或美國任何州的聯盟證券法在美國對我們提起的與此次發行相關的任何訴訟的訴訟程式送達。
我們的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顧問Conyers Dill&Pearman告訴我們,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法院是否會(I)承認或執行美國法院針對我們或我們的董事或高管的判決,以施加基於美國或美國任何州證券法的民事責任條款的責任;或(Ii)受理在英屬維爾京群島針對我們或我們的董事或高管提起的原始訴訟,這些訴訟基於美國聯盟證券法或美國任何州的證券法。
Conyers Dill&Pearman告訴我們,儘管英屬維爾京群島沒有法定執行從美國聯盟或州法院獲得的判決(英屬維爾京群島也不是任何相互執行或承認此類判決的條約的締約方),但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法院將承認最終和決定性的判決為有效判決。就個人而言,在美國聯盟或州法院取得一筆款項(就多項損害賠償、稅項或類似性質的其他指控或就罰款或其他罰金而須支付的款項除外),並將根據該等款項作出判決,但條件是:(A)該等法院對受該判決影響的各方具有適當管轄權,(B)該等法院不違反英屬維爾京群島的自然司法規則,(C)該判決並非以欺詐方式取得,(D)執行判決不會違反英屬維爾京群島的公共政策,(E)如果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法院作出判決之前沒有提交與訴訟有關的新的可接受證據,以及(F)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規定的正確程式得到應有的遵守。然而,英屬維爾京群島法院不太可能執行美國法院根據美國聯盟證券法的民事責任條款作出的懲罰性判決,而不對案情進行重審,如果英屬維爾京群島法院裁定該判決產生支付義務,可能被視為罰款、懲罰或懲罰性的。
我們幾乎所有的資產都位於美國以外。此外,我們所有的董事和高管都是美國以外司法管轄區的國民或居民,他們的全部或相當一部分資產位於美國以外。因此,投資者可能很難在美國境內向我們或這些人送達法律程序檔案。
名稱 |
位置 |
國籍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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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健Wong先生 |
董事會主席、首席執行官兼首席執行官 |
中國人 |
Hong K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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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振豪先生 |
財務長 |
中國人 |
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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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錦帆先生陸兆禧 |
獨立董事 |
澳籍 |
澳大利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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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堅先生許諾文 |
獨立董事 |
澳籍 |
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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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陳高怡女士 |
獨立董事 |
馬來西亞人 |
澳大利亞 |
129
香港
我們的香港法律顧問黎錦明和Li曾建議我們,香港法院是否會(I)承認或執行美國法院根據美國或美國任何州證券法的民事責任條款對我們或我們的董事或高級職員作出的判決,或(Ii)受理根據美國或美國任何州的證券法對我們或我們的董事或高級職員提出的原創訴訟,仍存在不確定性。
美國法院以美國聯盟或州證券法為依據的判決可在香港按普通法執行,方法是就根據該判決到期的金額在香港法院提起訴訟,然後就外國判決的效力尋求簡易判決,條件包括:(1)針對債務或確定的金額(不是對外國政府稅務當局的稅收或類似費用或罰款或其他處罰);(2)對索賠的是非曲直進行最終和決定性的判決,但不是其他情況。在任何情況下,如(A)判決是以欺詐手段取得,(B)取得判決的法律程序違反自然公正,(C)判決的執行或承認會違反香港的公共政策,(D)美國法院不具司法管轄權,或(E)判決與香港先前的判決有衝突,則該判決不得在香港如此強制執行。
香港與美國沒有相互執行判決的安排。因此,完全基於美國聯盟證券法或美國境內任何州或地區的證券法的美國聯盟法院民事責任判決在香港的可執行性存在不確定性,無論是在原始訴訟中還是在強制執行訴訟中。
130
我們已向SEC提交了表格F的註冊聲明(包括註冊聲明的修正案和附件)-1根據證券法。本招股說明書是註冊說明書的一部分,並不包含註冊說明書中所包含的所有資訊以及註冊說明書的證物和附表。某些資訊被省略,您應該參考註冊聲明及其展品和時間表來了解這些資訊。如果一份檔案已經作為登記聲明的證物提交,我們請您參考已經提交的檔案的副本。本招股說明書中與作為證物提交的檔案有關的每一項陳述在各方面均受提交的證物的限制。
本次發行完成後,我們將遵守適用於外國私人發行人的交易所法案的資訊報告要求。因此,我們將被要求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報告和其他資訊,包括表格20中的年度報告-F 和六年級報告-K可在上述地點免費檢查這些報告。作為一家外國私人發行人,我們將免於遵守《交易法》中有關委託書提供和內容的規則,我們的高管、董事和主要股東將免於報告和做空- 搖擺 《交易法》第16條所載的利潤回收條款。此外,根據《交易法》,我們不需要像根據《交易法》註冊證券的美國公司一樣頻繁或迅速地向SEC提交定期報告和財務報表。
所提交的登記聲明、報告和其他資訊可通過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網站以電子方式獲得,網址為http://www.sec.gov。這些聲明、報告和資訊也將在我們的網站上獲得,網址為Http://www.janfp.com/。這些網站上的資訊不是本招股說明書的一部分。
任何交易商、銷售人員或其他人員均無權提供任何資訊或代表本招股說明書中未包含的任何內容。您不得依賴任何未經授權的資訊或陳述。本招股說明書是一項僅出售在此提供的證券的要約,但僅限於在合法的情況下和在司法管轄區內。本招股說明書中包含的資訊僅為截止日期的最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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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財務報表索引
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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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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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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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 |
F-1
致: |
董事會和股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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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威爾馬克斯有限公司 |
對財務報表發表的審計意見
我們審計了隨附的Powell Max Limited(「公司」)及其子公司(「集團」)於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的綜合財務狀況表,以及年內每年的相關綜合損益計算書和其他全面收益表、權益變動表和現金流量表。 兩- 年 截至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期間以及相關附註(統稱為財務報表)。我們認為,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集團的財務狀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經營結果和現金流量,以及年內每年的經營結果和現金流量 兩- 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期間,符合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對集團作為持續經營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存有極大懷疑
所附財務報表的編制假設集團將繼續作為一家持續經營的企業。如財務報表附註2所述,本集團為流動負債淨額,並累積虧損,令人對其作為持續經營企業的能力產生重大懷疑。附註2也說明瞭管理層在這些事項上的計劃。財務報表不包括可能因這種不確定性的結果而產生的任何調整。
意見基準
該等財務報表由本集團管理層負責。我們的責任是對集團發表意見根據我們的審計編制的財務報表。我們是一家在美國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註冊的公共會計師事務所,根據美國聯盟證券法以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PCAOB的適用規則和法規,我們必須與本集團保持獨立。
我們是根據PCAOB的標準進行審計的。這些標準要求我們計劃和執行審計,以獲得對財務報表是否沒有重大錯報的合理保證,無論是由於錯誤還是欺詐。本集團並無被要求對其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進行審計,我們亦無受聘進行審計。作為我們審計的一部分,我們需要了解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但不是為了對本集團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意見。因此,我們不表達這樣的意見。
我們的審計包括執行程式以評估財務報表重大錯誤陳述的風險(無論是由於錯誤還是欺詐),以及執行應對這些風險的程式。此類程式包括在測試的基礎上審查有關財務報表中金額和披露的證據。我們的審計還包括評估管理層使用的會計原則和做出的重大估計,以及評估財務報表的整體列報方式。我們相信我們的審計為我們的意見提供了合理的基礎。
WWC、PC
公證
PCAOb ID No. 1171
自2023年以來,我們一直擔任公司的審計師。
加州聖馬特奧
三月 2024年19月19日,但備註除外 24日,至於日期是7月 19, 2024
F-2
截至12月31日, |
|||||||||||
注意 |
2022 |
2023 |
|||||||||
港元 |
港元 |
美金 |
|||||||||
資產 |
|
|
|
||||||||
非易變現資產 |
|
|
|
||||||||
房及設備 |
4 |
10,547,798 |
|
5,819,230 |
|
745,014 |
|
||||
非易變現資產總額 |
10,547,798 |
|
5,819,230 |
|
745,014 |
|
|||||
|
|
|
|||||||||
易變現資產 |
|
|
|
||||||||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 |
5 |
7,888,040 |
|
13,510,032 |
|
1,729,639 |
|
||||
現金及銀行結餘 |
6 |
1,396,003 |
|
3,660,213 |
|
468,603 |
|
||||
易變現資產總額 |
9,284,043 |
|
17,170,245 |
|
2,198,242 |
|
|||||
|
|
|
|||||||||
總資產 |
19,831,841 |
|
22,989,475 |
|
2,943,256 |
|
|||||
|
|
|
|||||||||
負債及股本 |
|
|
|
||||||||
流動負債 |
|
|
|
||||||||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
7 |
25,424,656 |
|
27,376,032 |
|
3,504,850 |
|
||||
合約負債 |
8 |
3,307,618 |
|
1,524,761 |
|
195,209 |
|
||||
銀行借貸 |
9 |
5,474,700 |
|
4,767,829 |
|
610,407 |
|
||||
租賃負債 |
10 |
3,335,879 |
|
3,361,230 |
|
430,326 |
|
||||
流動負債總額 |
37,542,853 |
|
37,029,852 |
|
4,740,792 |
|
|||||
|
|
|
|||||||||
非流動負債 |
|
|
|
||||||||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
7 |
150,000 |
|
150,000 |
|
19,204 |
|
||||
租賃負債 |
10 |
4,483,821 |
|
1,122,591 |
|
143,721 |
|
||||
非流動負債總額 |
4,633,821 |
|
1,272,591 |
|
162,925 |
|
|||||
|
|
|
|||||||||
總負債 |
42,176,674 |
|
38,302,443 |
|
4,903,717 |
|
|||||
|
|
|
|||||||||
公司所有者應占權益 |
|
|
|
||||||||
股本 |
11 |
390,000 |
|
390,000 |
|
49,930 |
|
||||
累計虧損 |
(22,759,971 |
) |
(15,680,728 |
) |
(2,007,544 |
) |
|||||
外幣匯兌儲備 |
12 |
25,138 |
|
(22,240 |
) |
(2,847) |
|
||||
權益總額 |
(22,344,833 |
) |
(15,312,968 |
) |
(1,960,461 |
) |
|||||
|
|
|
|||||||||
負債和權益總額 |
19,831,841 |
|
22,989,475 |
|
2,943,256 |
|
隨附的附註是該等綜合財務報表的組成部分。
F-3
Powell Max Limited及其子公司
綜合損益計算書
及其他全面收益
截至12月31日的一年, |
|||||||||||
注意 |
2022 |
2023 |
|||||||||
港元 |
港元 |
美金 |
|||||||||
收入 |
13 |
37,772,821 |
|
49,121,839 |
|
6,288,884 |
|
||||
銷售成本 |
(22,217,680 |
) |
(25,238,821 |
) |
(3,231,231 |
) |
|||||
毛利 |
15,555,141 |
|
23,883,018 |
|
3,057,653 |
|
|||||
|
|
|
|||||||||
其他收入 |
14 |
1,851,815 |
|
54,116 |
|
6,928 |
|
||||
一般及行政開支 |
(11,564,662 |
) |
(11,777,043 |
) |
(1,507,770 |
) |
|||||
銷售及分銷開支 |
(5,250,421 |
) |
(4,530,134 |
) |
(579,976 |
) |
|||||
|
|
|
|||||||||
經營溢利 |
591,873 |
|
7,629,957 |
|
976,835 |
|
|||||
融資成本 |
15 |
(690,476 |
) |
(550,714 |
) |
(70,506 |
) |
||||
|
|
|
|||||||||
(損失)/除所得稅前溢利 |
(98,603 |
) |
7,079,243 |
|
906,329 |
|
|||||
所得稅開支 |
16 |
— |
|
— |
|
— |
|
||||
(損失)/年內溢利 |
(98,603 |
) |
7,079,243 |
|
906,329 |
|
|||||
|
|
|
|||||||||
其他綜合收益: |
|
|
|
||||||||
翻譯海外業務的價位差異 |
25,138 |
|
(47,378 |
) |
(6,066 |
) |
|||||
本年度全面收益總額 |
(73,465 |
) |
7,031,865 |
|
900,263 |
|
|||||
|
|
|
|||||||||
(損失)/公司所有者應占每股盈利 |
|
|
|
||||||||
基本及攤薄 |
(0.01 |
) |
0.56 |
|
0.07 |
|
|||||
|
|
|
|||||||||
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
|
|
|
||||||||
基本和稀釋 * |
12,500,000 |
|
12,500,000 |
|
12,500,000 |
|
____________
* 對普通股的發行具有追溯效力,詳情見注1。
隨附的附註是該等綜合財務報表的組成部分。
F-4
Powell Max Limited及其子公司
綜合權益變動表
分享 |
積累 |
外國 |
總 |
||||||||
港元 |
港元 |
港元 |
港元 |
||||||||
2022年1月1日餘額 * |
390,000 |
(22,661,368 |
) |
— |
|
(22,271,368 |
) |
||||
年度虧損,代表年度綜合收益總額 |
— |
(98,603 |
) |
— |
|
(98,603 |
) |
||||
外國翻譯的交流差異 操作 |
|
|
|
25,138 |
|
25,138 |
|
||||
2022年12月31日餘額 |
390,000 |
(22,759,971 |
) |
25,138 |
|
(22,344,833 |
) |
||||
年度利潤,代表年度綜合收益總額 |
— |
7,079,243 |
|
— |
|
7,079,243 |
|
||||
外國翻譯的交流差異 操作 |
|
|
|
(47,378 |
) |
(47,378 |
) |
||||
2023年12月31日餘額 |
390,000 |
(15,680,728 |
) |
(22,240 |
) |
(15,312,968 |
) |
||||
2023年12月31日餘額(美金) |
49,930 |
(2,007,544 |
) |
(2,847 |
) |
(1,960,461 |
) |
____________
* 對普通股的發行具有追溯效力,詳情見注1。
隨附的附註是該等綜合財務報表的組成部分。
F-5
Powell Max Limited及其子公司
綜合現金流量表
截至12月31日的一年, |
|||||||||||
注意 |
2022 |
2023 |
|||||||||
港元 |
港元 |
美金 |
|||||||||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
|
|
|
||||||||
(虧損)/所得稅前利潤 |
(98,603 |
) |
7,079,243 |
|
906,329 |
|
|||||
|
|
|
|||||||||
調整: |
|
|
|
||||||||
不動產、廠房和設備折舊 |
4 |
5,046,942 |
|
5,015,875 |
|
642,163 |
|
||||
預期信用損失撥備-貿易應收帳款 |
5 |
841,051 |
|
914,788 |
|
117,117 |
|
||||
壞帳核銷 |
347,484 |
|
77,249 |
|
9,890 |
|
|||||
租賃修訂 |
14 |
(921,702 |
) |
— |
|
— |
|
||||
利息費用-租賃負債 |
15 |
536,169 |
|
370,848 |
|
47,478 |
|
||||
利息費用-銀行借款 |
15 |
154,307 |
|
179,866 |
|
23,028 |
|
||||
利息收入 |
14 |
(1,487 |
) |
(48,233 |
) |
(6,175 |
) |
||||
流動資金變化前的運營現金流 |
5,904,161 |
|
13,589,636 |
|
1,739,830 |
|
|||||
|
|
|
|||||||||
流動資金變化: |
|
|
|
||||||||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 |
(478,193 |
) |
(5,651,207 |
) |
(723,503 |
) |
|||||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
267,665 |
|
957,115 |
|
122,536 |
|
|||||
合約負債 |
(220,382 |
) |
(1,782,857 |
) |
(228,253 |
) |
|||||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淨額 |
5,473,251 |
|
7,112,687 |
|
910,610 |
|
|||||
|
|
|
|||||||||
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
|
|
|
||||||||
利息收入 |
1,487 |
|
48,233 |
|
6,175 |
|
|||||
購買不動產、廠房和設備 |
4 |
(466,834 |
) |
(287,307 |
) |
(36,783 |
) |
||||
投資活動所用現金淨額 |
(465,347 |
) |
(239,074 |
) |
(30,608 |
) |
|||||
|
|
|
|||||||||
融資活動現金流量 |
|
|
|
||||||||
最終受益股東預付款 |
— |
|
(15,939 |
) |
(2,041 |
) |
|||||
支付的利息 |
(154,307 |
) |
(179,866 |
) |
(23,028 |
) |
|||||
償還銀行借款 |
(49,002 |
) |
(706,871 |
) |
(90,497 |
) |
|||||
償還租賃負債 |
(4,010,084 |
) |
(3,706,727 |
) |
(474,558 |
) |
|||||
融資活動所用現金淨額 |
(4,213,393 |
) |
(4,609,403 |
) |
(590,124 |
) |
|||||
|
|
|
|||||||||
現金和銀行餘額淨變化 |
794,511 |
|
2,264,210 |
|
289,878 |
|
|||||
年初現金和銀行餘額 |
601,492 |
|
1,396,003 |
|
178,725 |
|
|||||
年終現金和銀行餘額 |
1,396,003 |
|
3,660,213 |
|
468,603 |
|
隨附的附註是該等綜合財務報表的組成部分。
F-6
融資活動產生的負債對帳如下:
非現金變動 |
||||||||||||||
1月1 |
添加 |
現金流量 |
租賃 |
興趣 |
十二月31 |
|||||||||
港元 |
港元 |
港元 |
港元 |
港元 |
港元 |
|||||||||
2023 |
|
|
||||||||||||
銀行借貸 |
5,474,700 |
— |
(886,737 |
) |
— |
|
179,866 |
4,767,829 |
||||||
租賃負債 |
7,819,700 |
— |
(3,706,727 |
) |
— |
|
370,848 |
4,483,821 |
||||||
13,294,400 |
— |
(4,593,464 |
) |
— |
|
550,714 |
9,251,650 |
|||||||
|
|
|||||||||||||
2022 |
|
|
||||||||||||
銀行借貸 |
5,523,702 |
— |
(203,309 |
) |
— |
|
154,307 |
5,474,700 |
||||||
租賃負債 |
9,801,740 |
2,413,577 |
(4,010,084 |
) |
(921,702 |
) |
536,169 |
7,819,700 |
||||||
15,325,442 |
2,413,577 |
(4,213,393 |
) |
(921,702 |
) |
690,476 |
13,294,400 |
F-7
Powell Max Limited及其子公司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 概述
Powell Max Limited(「公司」或「Powell Max」)於2019年1月8日在英屬維京群島註冊成立,註冊辦事處位於Wickhams Cay Commerce House 1、PO Box 3140,Road Town,Tortola,英屬維京群島,VG 1110。公司的主要營運地點為歐洲貿易中心13號22樓-14 香港中環干諾道中。
該等綜合財務報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
本公司的主要業務為投資控股。該附屬公司的主要業務披露如下。
其子公司詳情如下:
子公司名稱 |
|
有效所有權百分比 |
||||||
2022 |
2023 |
|||||||
JAN Financial Press Limited(「JAN Financial」) |
提供金融印刷服務 |
100% |
100% |
截至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該等活動的性質沒有重大變化。
組織重組
控股公司Powell Max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的法律註冊成立,向我們的最終實益股東Ms.Leung寶文·斯特拉(“Ms.Leung”或“控股股東”)發行並配發50,000股普通股。
為使本公司普通股首次上市,本集團進行了一系列重組交易(“重組”),詳情如下:
一月 2024年10月19日,本公司完成了由Ms.Leung共同控制的實體的集團重組,後者共同擁有鮑威爾·馬克斯的全部股權。鮑威爾·麥克斯的現有股東Ms.Leung與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法律註冊成立的公司Bliss on Limited(“Bliss on”)訂立換股安排,並全資- 擁有由Ms.Leung轉讓其持有的50,000股Powell Max普通股予Bliss on,作為Bliss向Ms.Leung增發一股普通股的代價。換股安排後,Bliss on成為Powell Max的股東,Powell Max又擁有Jan Financial的全部股權。重組前後,Ms.Leung的經濟利益沒有變化。
由於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由Ms.Leung同一人控制,而彼等的全部股權最終亦於緊接重組前由Ms.Leung持有,故綜合財務報表乃按重組於隨附的本公司綜合財務報表所載的第一期期初生效的基準編制。
二月 2024年5月5日,鮑威爾·麥克斯進行股份拆分工作,將每股面值1美元的授權和發行的普通股細分為1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拆分完成後,Powell Max將其法定股本增加至5億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其中5億股普通股已發行並配發給Bliss on。
股份分拆後,Bliss On立即向Powell Max免費交出487,500,000股普通股以供註銷。因此,鮑威爾·麥克斯發行和發行了12,500,000股普通股。
12,500,000股普通股重新發行-指定並重新- 分類轉換為10,500,000股A類普通股和2,000,000股B類普通股。普通股以追溯方式列示,以反映於二月完成的重組及其後的股份分拆及註銷。 5, 2024.
F-8
鮑威爾·麥克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2. 材料核算政策資訊
2.1 編制基準
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根據歷史成本慣例頒佈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編制,但以下會計政策所披露者除外。
歷史成本一般以交換商品和服務的對價的公允價值為基礎。
按照“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編制財務報表需要管理層在應用集團會計政策的過程中作出判斷。它還要求使用某些關鍵的會計估計和假設。涉及較高判斷或複雜程度的領域,或假設及估計對綜合財務報表有重大影響的領域,於附註3披露。
於本年度,本集團已採納所有與其營運相關並於2023年1月1日或之後開始生效的新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及經修訂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根據有關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過渡性條文,本集團的會計政策已按需要作出改變。採納該等新的或經修訂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並不會導致本集團的會計政策發生重大改變,亦不會對本財政年度或之前財政年度的報告金額產生重大影響。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和《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解釋》發佈但尚未生效
在批准這些財務報表之日,某些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已經發布,但尚未生效。由於這些新的/修訂的標準,對各種標準也進行了相應的修訂。
本集團不打算提早採納上述任何新的/修訂的準則、對現有準則的解釋和修訂。管理層預期,採用上述經修訂/新準則不會對本集團最初採用期間的綜合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
2.2 持續經營
在評估本集團的流動資金及對其持續經營能力的重大懷疑時,管理層監察及分析現金及銀行結餘及營運開支承擔。本集團的流動資金需求是為了滿足營運資金要求和運營費用義務。迄今為止,本集團的營運資金主要來自營運現金流及最終實益股東的墊款。
管理層已考慮是否存在對其持續經營能力的重大懷疑,原因是:(1)截至12月底止年度的流動負債淨額為19,859,607港元(2,542,550美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2)截至12月的累計赤字15,312,968港元(1,960,461美元) 31, 2023.
九十五年度 於2023年3月31日,公司除所得稅後純利為港幣7,079,243元(合906,329美元),營運現金流淨額為港幣7,112,687元(合910,610美元)。控股股東已承諾繼續提供額外資金,以確保集團至少在未來12年內有足夠的營運資金和履行其財務義務 自批准這些合併財務報表之日起數月。
此外,管理層還將考慮以下事項:
• 從香港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獲得其他可用的融資來源;
• 發行可轉換/本票;以及
• 通過首次公開發行(IPO)獲得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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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上述考慮,管理層相信本集團有足夠資金應付未來12年的營運及資本開支需求及債務 月份。然而,不能保證該公司將成功地實施這些戰略。若干潛在因素可能會破壞本公司的計劃,例如(I)香港的首次公開招股市場前景、(Ii)對本集團服務的需求變化及(Iii)香港及全球的資本市場狀況。
2.3 收入
於正常業務過程中提供獨特服務的收入於本集團通過將獨特服務的“控制權”轉移至客戶以履行履約責任時確認。確認的收入金額是分配給已履行義務的交易價格的金額。
交易價格是根據合同中每個履約義務的相對地位來分配的-單獨承諾的獨特服務的銷售價格。以前未在攤位上銷售的服務的單個獨立售價-單獨基礎,或具有高度可變的銷售價格,基於將交易價格分配給具有可觀察到的展位的服務後的交易價格的剩餘部分來確定-單獨銷售價格。貼現或可變對價分配給一個或多個但不是所有的履約義務,如果它具體涉及這些履約義務。
交易價格為本集團預期有權在合約中獲得的對價金額,以換取轉讓承諾的獨特服務。交易價格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可變的,如果合同包括重要的融資部分,交易價格將根據貨幣的時間價值進行調整。如本集團未從客戶收取單獨的可識別利益,則應付予客戶的代價將從交易價格中扣除。如代價是可變的,如適用,估計金額將計入交易價格,但前提是當與可變代價相關的不確定性消除時,累積收入極有可能不會發生重大逆轉。
具體地說,該集團使用了五個- 步驟確認收入的方法:
• 第一步:客戶與客戶確認合同(S)
• 第二步:專案經理確定合同中的履約義務
• 第三步:交易商自行確定交易價格
• 第四步:買方將交易價格分配給合同中的履約義務
• 第五步:當公司履行業績義務時,財務人員應確認收入
本集團於履行履行義務時確認收入,即當客戶取得對獨特服務的控制權時。
來自企業金融通信服務的收入
來自公司財務通訊的收入包括印刷、出版及分發季度及年度財務報告、公司公告、通函及委託書。這些服務需要公司在排版、設計、版面、插圖、翻譯、上傳、印刷、出版和發行方面的專業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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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務溝通服務包括印刷、出版和分發季度和年度財務報告、公司公告、通函和委託書。這些服務需要公司在排版、設計、版面、插圖、翻譯、上傳、印刷、出版和發行方面的專業知識。
就上市公司而言,從編制季度報告、年報、通告及委託書所得的收入,會在個別產品上載至e-提交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合交易所”)的系統。在提交時,客戶已基本上獲得了服務的所有剩餘好處,本集團沒有未履行的義務。
對於非- 列出公司為客戶,本公司提供翻譯服務。此項服務的收入在以電子方式將翻譯後的文檔交付給客戶後的某個時間點確認。
沒有任何融資因素被視為存在,因為典型的付款期限從發票開具之日起30天至45天不等。
首次公開招股金融印刷服務的收入
首次公開招股財務印刷服務的收入與尋求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客戶有關。提供IPO金融印刷服務的收入可能包括以下印刷和裝訂、翻譯、排版、校對、藝術品設計和出版。
合同資產代表本集團有權以代價換取本集團已轉讓給客戶但尚未無條件的服務。應收賬款乃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評估減值。相反,應收賬款代表本集團無條件的對價權利,即只需經過一段時間即可支付該對價。合同責任指本集團向客戶轉讓服務的責任,而本集團已收到該客戶的對價(或應付對價金額)。
本集團將與IPO客戶訂立一份合同,該合同將規定IPO財務列印服務的條款和條件,包括賬單里程碑。首次公開招股財務印刷服務費為非-可退款,而本集團有權收取首期付款(1St里程碑付款)在簽署合同時。預付頭期款款被記錄為合同負債,並將在公司履行其第一次履約義務時確認為收入。
提供IPO財務印務服務合約包括兩項不同的履約義務,因為每項履約義務對客戶構成不同的利益。第一個St當客戶的上市檔案(即招股說明書)首次提交給香港聯交所時,履行履行義務,這對應於公司對2nd里程碑付款,和2nd 當客戶的上市檔案獲得批准,客戶成功在香港聯交所上市時,履行履約義務,這對應於公司有權獲得3路里程碑付款。
就提供首次公開招股財務印製服務而言,收入於每項履約責任完成後的某個時間點確認。第一期工程的完成St履行義務以e的日期為證據。-提交客戶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提交的檔案及完成2nd客戶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成功上市證明履行責任。
在某些情況下,客戶可在提交客戶上市檔案(即招股說明書)前決定終止首次公開招股程式。在此情況下,本集團收到的預付按金為非-可退款,並將立即確認為收入。終止上市程式的證據是通過客戶的書面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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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任何融資因素被視為存在,因為典型的付款期限從發票開具之日起30天至45天不等。
2.4 政府撥款和補貼
如有合理保證將收到政府提供的贈款,且本集團將遵守所有附帶條件,則按其公允價值確認來自政府的贈款為應收賬款。
應收政府贈款在必要時期內確認為收入,以便在系統的基礎上將其與旨在補償的相關費用相匹配。與開支有關的政府補助金單獨列為“其他收入”。
與資產有關的政府贈款從資產的賬面價值中扣除。
2.5 綜合基準
鞏固
子公司是指本集團控制的所有實體(包括結構化實體)。當本集團因參與某實體而面臨或有權獲得可變回報時,本集團控制該實體,並有能力透過其對該實體的權力影響該等回報。子公司自控制權移交給本集團之日起全面合併。它們從該控制終止之日起解除合併。
在編制合併財務報表時,集團實體之間的交易、餘額和未實現收益被沖銷。除非交易提供轉讓資產的減值指標的證據,否則未實現損失也將被註銷。附屬公司的會計政策已於有需要時作出更改,以確保與本集團採納的政策保持一致。
非- 控制權益包括附屬公司營運淨收益及其淨資產的部分,該等淨資產可歸因於並非由本公司權益持有人直接或間接擁有的權益。它們在綜合損益表和其他全面收益表、權益變動表和財務狀況表中分別列示。全面收入總額歸因於非- 控制基於其在子公司的各自權益的權益,即使這導致不- 控制有赤字平衡的利益。
共同控制
根據內部重組計劃收購實體不會導致經濟實質上的任何變化。因此,本集團的綜合財務報表是被收購實體的延續,會計處理如下:
• 各實體的結果列報時,好像內部重組是從合併財務報表中列報的最早期間開始進行的;
• 本集團將於收購前合併被收購實體的資產及負債- 組合賬面金額。在內部重組之日,沒有進行任何調整以反映公允價值或確認任何新的資產或負債,否則這些資產或負債將根據收購方法進行;以及
• 沒有新的商譽被確認為內部重組的結果。唯一被確認的商譽是與合併實體有關的現有商譽。支付/轉讓的代價與取得的權益之間的任何差額均反映在權益中,作為合併準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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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集
對於本集團錄入的業務合併,採用會計收購法進行核算。
為收購附屬公司或業務而轉讓的代價包括轉讓資產的公允價值、產生的負債及本集團發行的股權。轉移的對價還包括任何或有對價安排和任何預付- 現有的子公司的股權以收購日的公允價值計量。
採集- 相關成本在發生時計入費用。
在企業合併中收購的可確認資產以及承擔的負債和或有負債,除有限的例外情況外,最初按其在收購日的公允價值計量。所取得的可確認淨資產的公允價值超過(A)轉出的對價的部分,如有商譽,則記為商譽。
出售
當本集團於附屬公司所有權權益的變動導致失去對該附屬公司的控制權時,該附屬公司的資產及負債(包括任何商譽)將不再確認。以前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確認的與該實體有關的金額也重新分類為損益,或如果特定標準要求,直接轉移到留存收益。
該實體的任何留存股權均按公允價值重新計量。在失去控制權之日留存權益的賬面價值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在損益中確認。
與以下專案的交易非控股 利益
本集團於附屬公司的所有權權益如發生變動而不會導致失去對該附屬公司的控制權,則計入與本公司權益擁有人的交易。非現金流通股賬面價值的變化與- 控制利息及已支付或收到代價的公允價值於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佔權益內確認。
2.6 外幣折算和餘額
本位幣和列報貨幣
本集團內每一實體的財務報表所載專案均以該實體經營所處的主要經濟環境的貨幣(“功能貨幣”)計量。本公司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成立的功能貨幣為美元,在香港註冊成立的營運附屬公司為港幣。綜合財務報表以港元列報,港元為本公司的報告貨幣。
交易記錄和餘額
以非本位幣(“外幣”)的貨幣進行的交易使用交易日期的匯率折算為本位幣。結算該等交易所產生的貨幣匯兌差額,以及以資產負債表日的結算匯率換算以外幣計價的貨幣資產和負債所產生的貨幣匯兌差額,在損益中確認。貨幣專案主要包括金融資產(股權投資除外)、合同資產和金融負債。
非- 貨幣按公允價值計量的外幣專案按確定公允價值之日的匯率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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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實體財務報表的折算
具有與列報貨幣不同的本位幣的所有集團實體(沒有一個實體的貨幣屬於惡性通貨膨脹經濟體)的結果和財務狀況折算成列報貨幣如下:
(i) 資產和負債按報告日的收盤匯率換算;
(ii) 收入和支出按平均匯率換算(除非平均匯率不是交易日現行匯率累積影響的合理近似值,在這種情況下,收入和支出按交易日的匯率換算);以及
(iii) 所有由此產生的貨幣換算差額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確認,並累計在貨幣換算準備金中。這些貨幣折算差額被重新分類為處置損益或失去對外國業務的控制的部分處置。
2.7 方便翻譯
於截至2022年、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狀況表、綜合損益表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以及由港元(“港元”或“港元”)至美元(“美元”)的綜合現金流量表內的金額折算為美元(“美元”或“美元”),僅為方便讀者,並分別按美國聯盟儲備委員會於2022年12月30日及2023年12月29日發佈的H.10統計新聞稿所載的中午中間價1至7.8015港元及1至7.8109港元計算。並無表示該等港元金額可或可按該匯率或任何其他匯率兌換、變現或結算為美元。
2.8 細分市場報告
業務部門的報告方式與向執行委員會提交的內部報告一致,執行委員會的成員負責分配資源和評估業務部門的業績。
出於內部報告和管理層經營審查的目的,首席運營決策者和管理人員不會將集團的業務按產品或服務分類。因此,本集團只有一個可報告的經營部門。此外,就內部報告而言,本集團並無區分市場或分部。由於本集團的資產及負債主要位於香港,實質上所有利息收入及開支均於香港產生,因此並無列報地理分部。
2.9 房及設備
所有財產、廠房和設備專案最初都按成本入賬。確認後,物業、廠房及設備按成本減去累計折舊及任何累計減值虧損計量。物業、廠房和設備的成本包括其購買價格以及將資產運至使其能夠以管理層預期的方式運營所需的地點和條件的任何直接可歸因性成本。如因取得或使用物業、廠房及設備而產生拆除、搬遷或修復責任,則拆卸、搬遷或修復成本計入物業、廠房及設備成本。
如果拆除、搬遷或修復的債務是由於收購資產或將資產用於生產庫存以外的目的而產生的,則預計的拆除、搬遷或修復費用也被確認為財產、廠房和設備成本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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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舊是用直線法計算的。- 線在估計的使用年限內分配折舊金額的方法。預計的使用壽命如下:
辦公設備 |
5年 |
|||
租賃物業裝修 |
5年 |
|||
租賃房舍 |
超過租賃期 |
完全折舊的財產、廠房和設備將保留在財務報表中,直到它們不再使用。
剩餘價值、使用年限和折舊方法於每個報告期結束時進行審核,並在適當情況下進行預期調整。
財產、廠房和設備在處置時或在其使用或處置不會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情況下被取消確認。資產終止確認的任何損益計入資產終止確認當年的損益。
2.1億美元借款
借款最初按公允價值確認,扣除已發生的交易成本。借款隨後按攤銷成本計量;收益(扣除交易成本)和贖回價值之間的任何差額採用實際利息法在借款期間的綜合損益表和其他全面收益表中確認。
所有借貸成本均於產生期間在損益中確認。
借款按流動負債列報,除非本集團有權無條件延遲清償至少12年 在報告日期之後的幾個月。當一個實體違反了一項長期承諾- 學期在報告日或該日之前簽訂的貸款協定,其效果是應按要求支付債務,即使貸款人已同意在報告日之後和財務報表發佈授權之前不因違約而要求付款,該負債仍被歸類為現行債務。該負債被歸類為當期負債,因為在報告之日,該實體沒有無條件權利將其清償推遲到該日之後至少12個月。
實體期望並有自由裁量權重新-金融或將債務展期至少12年 在報告期後的幾個月內,根據與同一貸款人的現有貸款安排,該負債被歸類為無負債- 當前.
2.11%減值非- 財務 資產
本集團於每個報告日期評估是否有資產可能減值的跡象。如有任何跡象(或(如適用)需要對某項資產進行年度減值測試),本集團估計該資產的可收回金額。資產的可收回金額是資產或現金中較高的一個-正在生成單位公允價值減去處置成本及其使用價值,並按個別資產確定,除非該資產不產生基本上獨立於其他資產或資產組的現金流入。資產或現金的賬面價值-正在生成單位超過其可收回金額時,該資產被視為減值並減記至其可收回金額。減值損失在損益中確認。
資產的可收回金額是資產或現金中較高的一個-正在生成單位公允價值減去處置成本及其使用價值,並按個別資產確定,除非該資產不產生基本上獨立於其他資產或資產組的現金流入。資產或現金的賬面價值-正在生成單位超過其可收回金額時,該資產被視為減值並減記至其可收回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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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值損失在損益中確認。
先前確認的減值損失只有在自上次確認減值損失以來用於確定資產可收回金額的估計發生變化時才會被沖銷。如果是這種情況,資產的賬面金額將增加到其可收回的金額。這一增長不能超過扣除折舊後本應確定的賬面金額,如果之前沒有確認減值損失的話。這種逆轉在利潤或虧損中確認。
2.12億美元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
當且僅當實體成為票據合同規定的當事方時,才確認金融資產。
於初步確認時,本集團按其公允價值計量金融資產,如屬非按公允價值計提損益(“FVPL”)的金融資產,則按可直接歸屬於收購該金融資產的交易成本計量。在FVPL列賬的金融資產的交易成本在損益中列支。
後續計量
債務工具
債務工具的後續計量取決於本集團管理資產的業務模式和資產的合同現金流特徵。債務工具分類的三個計量類別是攤餘成本、通過其他全面收益的公允價值(“FVOCI”)和FVPL。本集團只擁有已攤銷成本的債務工具。
為收集合同現金流而持有的金融資產,如果這些現金流僅代表本金和利息的支付,則按攤餘成本計量。金融資產按實際利息法減去減值後的攤餘成本計量。當資產被取消確認或減值時,通過攤銷過程在損益中確認損益。
減值
本集團確認未於FVPL持有的所有債務工具的預期信貸損失撥備(“ECL”)。ECL基於根據合同到期的合同現金流與本集團預期收到的所有現金流之間的差額,按原始有效利率的近似值貼現。預期現金流將包括出售所持抵押品或作為合同條款組成部分的其他信用增強所產生的現金流。
ECL的認識分為兩個階段。對於自最初確認以來信用風險沒有顯著增加的信用風險敞口,為未來12年內可能發生的違約事件導致的信用損失撥備ECL-幾個月(A 12- 月ECL)。對於那些自最初確認以來信用風險大幅增加的信用敞口,無論違約的時間如何(終身ECL),都會就敞口剩餘壽命內預期的信貸損失確認損失準備金。
至於應收貿易賬款,本集團採用簡化方法計算ECL。因此,本集團並不追蹤信貸風險的變化,而是在每個報告日期根據終身ECL確認損失撥備。本集團已根據其過往的信貸損失經驗建立撥備矩陣,並按遠期調整- 看債務人特有的因素和可能影響債務人償付能力的經濟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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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材料核算政策資訊 (注。)
當合同付款逾期365天時,本集團視為違約的金融資產。然而,在某些情況下,當內部或外部資訊顯示本集團不太可能在考慮本集團持有的任何信貸提升之前全數收到未償還的合同金額時,本集團也可能將金融資產視為違約。當不存在收回合同現金流的合理預期時,金融資產被註銷。
終止確認
如果從金融資產獲得現金流的合同權利已經到期,則取消確認該金融資產。當一項金融資產全部終止確認時,賬面金額與收到的對價之和與已在債務工具的其他全面收益中確認的任何累計損益之間的差額在損益中確認。
金融工具的抵銷
在下列情況下,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應予以抵銷並在合併財務狀況表中列報淨額:(A)實體目前具有法律上可強制執行的抵銷已確認金額的權利;(B)打算以淨額結算,或同時變現資產和清償負債。
金融負債
初始識別和測量
當且僅當本集團成為金融工具合同條款的一方時,才確認金融負債。本集團於初步確認時釐定其財務負債的分類。
所有金融負債初步按公允價值確認,如金融負債並非按FVPL確認,則按直接應佔交易成本淨額確認。
後續計量
在初步確認後,未計入FVPL的金融負債隨後採用實際利息法按攤銷成本計量。當負債不再確認時,損益在損益中確認,並通過攤銷過程確認。
終止確認
當債務項下的債務被解除、取消或期滿時,金融負債即被取消確認。終止確認時,賬面價值與支付的對價之間的差額在損益中確認。
2.13億份租約
當集團為承租人時
在合同開始時,專家組評估合同是否包含租賃。如果合同轉讓了在一段時間內控制已確定資產的使用權以換取對價,則合同包含租賃。只有當合同的條款和條件發生變化時,才需要重新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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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手邊-使用資產
該集團承認一項權利- 的- 使用在標的資產可供使用之日的資產和租賃負債。正確的- 的- 使用資產按成本計量,包括對租賃負債的初始計量,對在生效日期或之前支付的任何租賃付款和收到的租賃獎勵進行了調整。在沒有獲得租約的情況下不會發生的任何初始直接成本都會加到權利的賬面價值中。- 的- 使用 資產
這些權利- 的- 使用 資產隨後使用直線折舊- 線 方法從權利開始之日起至使用壽命結束(以較早者為準)- 的- 使用 資產或租期結束。
正確的- 的- 使用 資產在「不動產、廠房和設備」中呈列。
租賃負債
租賃負債的初始計量按使用租賃隱含利率貼現的租賃付款現值計量(如果利率可以輕易確定)。如果該利率無法輕易確定,本集團應使用其增量借款利率。
租賃付款包括以下內容:
• 固定付款(包括- 物質固定付款),減去任何應收租賃獎勵;
• 以指數或費率為基礎的可變租賃付款,最初使用的是截至開始日期的指數或費率;
• 根據剩餘價值擔保預計應支付的金額;
• 如本集團合理地確定將行使一項購股權,則該購股權的行使價;及
• 支付終止租約的罰款(如租期反映集團行使該選擇權)。
對於同時包含租賃和非租賃的合同- 租賃就租賃組成部分而言,本集團根據相對立場將對價分配給每個租賃組成部分-單獨租賃價格和非租賃價格- 租賃元件。集團已選擇不將租賃和非租賃分開- 租賃物業租賃的組成部分,並將這些作為一個單獨的租賃組成部分進行會計處理。
租賃負債按實際利息法按攤餘成本計量。在下列情況下,應重新計量租賃負債:
• 未來租賃付款因指數或費率的變化而發生變化;
• 集團對是否會行使延期選擇權的評估有所改變;或
• 租約的範圍或對價有修改,而這不是原始條款的一部分。
租賃負債重新計量,並對權利進行相應的調整。- 的- 使用 資產,如果權利的公允價值,則計入損益- 的- 使用 資產已降至零。
短- 學期 和低- 價值 租賃
該集團已選擇不承認權利- 使用 簡稱資產和租賃負債- 學期 租期為12的租約 數月或更短且租賃較低- 價值 租賃,但分包安排除外。與這些租賃相關的租賃付款直接計入損益- 線以租賃期為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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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變租賃付款
不以指數或費率為基礎的可變租賃付款不作為租賃負債計量和初步確認的一部分。本集團應在觸發該等租賃付款的期間內於損益中確認該等租賃付款。
2.14%個人所得稅
當期稅費包括當期稅金和遞延稅金。稅項在綜合全面收益表中確認,但與在其他全面收益中確認或直接在權益中確認的專案有關的除外。
目前的所得稅費用是根據本集團經營及產生應課稅收入的國家於報告期末頒佈或實質頒佈的稅法計算。管理層會就適用稅務法規須予解釋的情況,定期評估報稅表內的立場。它根據預計應向稅務機關支付的金額酌情規定了撥備。
遞延所得稅採用負債法,根據合併財務報表中資產和負債的計稅基準與其賬面金額之間產生的暫時性差異確認。然而,如果遞延稅項負債產生於商譽的初始確認,則遞延所得稅不會被計入;如果遞延所得稅產生於交易時不影響會計或應課稅損益的交易以外的業務合併中的資產或負債的初始確認,則不會計入遞延所得稅。遞延所得稅乃根據報告期末已頒佈或實質頒佈的稅率(及法律)釐定,並預期於相關遞延所得稅資產變現或清償遞延所得稅負債時適用。
遞延所得稅資產在未來可能有應課稅利潤的範圍內予以確認,以抵銷暫時性差額。
除遞延所得稅負債外,於附屬公司的投資產生的暫時性差額撥備遞延所得稅,而暫時性差額撥回的時間由本集團控制,而暫時性差額很可能在可預見的將來不會撥回。
遞延所得稅資產於附屬公司的投資所產生的可扣除暫時性差額,只有在該暫時性差額很可能於未來撥回,且有足夠的應課稅溢利可用來抵銷該暫時性差額的情況下,方可確認。
當有法律上可強制執行的權利將當期稅項資產與當期稅項負債抵銷時,以及當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與同一稅務機關向該應課稅實體或不同應課稅實體徵收的所得稅有關而有意按淨額結算餘額時,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即予抵銷。
2.15%貿易應收賬款
當集團擁有無條件接受對價的權利時,確認應收賬款。如果只要求在支付對價之前經過一段時間,則接受對價的權利是無條件的。如果收入在本集團擁有無條件收取對價的權利之前已確認,則該金額將作為合同資產列報。不包含重大融資組成部分的應收貿易賬款最初按其交易價格計量。包含重大融資部分和其他應收賬款的應收賬款最初按公允價值加交易成本計量。所有應收賬款隨後均按攤銷成本列報,採用實際利息法,並計入預期信貸損失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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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材料核算政策資訊 (注。)
2.16%貿易應付款
貿易應付款項及應計專案是指在財政年度結束前向本集團提供的貨品及服務的負債,而該等負債並未支付。如果在一年或更短的時間內到期(或如果在企業的正常運營週期內),則將其歸類為流動負債。否則,它們將顯示為非- 當前 負債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最初按公允價值確認,其後按實際利息法按攤銷成本入賬。
實際利息法是一種計算金融負債攤餘成本和在相關期間分配利息支出的方法。實際利率是指通過金融負債的預期年限或(如適用)較短期間,將估計的未來現金付款(包括構成有效利率組成部分的所有費用和點數、交易成本和其他溢價或折扣)準確貼現到金融負債的攤銷成本的利率。
2.17以下條款:
確認撥備當公司因過去事件而承擔當前債務(法律或推定)時,很可能需要流出體現經濟利益的資源來清償債務,並可以可靠地估計債務金額。
在每個報告期結束時審查撥備,並對其進行調整,以反映當前最佳估計數。如果不再可能需要經濟資源外流來清償債務,則該條款將被撤銷。如果貨幣時間價值的影響是實質性的,則使用當期預付款來貼現撥備。- 稅在適當的情況下,反映負債特有的風險的比率。在使用貼現時,因時間推移而增加的撥備被確認為財務成本。
當本集團因過往事件而承擔目前的法律或推定責任時,更有可能需要流出資源以清償該責任,並已可靠地估計有關金額,則確認資產拆卸、轉移或恢復撥備。
本集團確認因收購或使用資產而產生的拆除、移走或修復財產、廠房和設備的估計費用。這筆經費是根據清償債務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計數估計的,同時考慮到貨幣的時間價值。
2.18%員工福利
界定供款計劃
本集團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為全港僱員設立固定供款強制性公積金退休福利計劃(“強積金計劃”)。供款按僱員基本工資的一個百分比計算,並在根據強積金計劃的規則須予支付時計入綜合全面收益表。強積金計劃的資產與本集團的資產分開存放於獨立管理的基金內。當僱員向強積金計劃供款時,本集團的僱主供款將全數歸屬僱員,但本集團的僱主自願性供款除外,該等供款將根據強積金計劃的規則於僱員離職時退還予本集團。
一旦繳款支付,本集團就沒有進一步的付款義務。這些供款在到期時被確認為僱員福利支出,並在完全歸屬於供款之前被那些離開計劃的僱員沒收的供款減去。預付繳款在有現金退款或未來付款減少的情況下被確認為資產。
F-20
鮑威爾·麥克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2. 材料核算政策資訊 (注。)
短期雇員福利
短- 學期員工福利義務按未貼現基礎計量,並在提供相關服務時計入費用。如果公司因僱員過去提供的服務而目前負有支付這筆款項的法律或推定義務,則就預期支付的金額確認債務,並且可以可靠地估計該義務。
2.19%現金和銀行餘額
綜合財務狀況表內的現金及銀行結餘包括手頭現金及銀行結餘,可隨時兌換為已知數額的現金,並受價值變動的輕微風險影響。
2.20%的股本
普通股被歸類為股權。發行新普通股的直接應佔增量成本從股本賬戶中扣除。
2.21億歐元每股收益
本集團提供普通股的基本每股收益數據和稀釋後每股收益數據。基本每股收益是通過將公司所有者應佔利潤或虧損除以加權每股收益計算得出的- 平均水平本年度內已發行普通股的數目,經持有的自有股份調整後(如有)。稀釋後每股收益是通過調整公司所有者應佔利潤或虧損和加權- 平均水平 已發行普通股數量,根據所持有的自有股份(如果有)進行調整,以應對所有潛在稀釋普通股的影響。
2.22關聯方
關聯方的定義如下:
(a) 如果一個人或該人的近親與本集團有關聯,如果該人:
(i) 對集團擁有控制權或共同控制權;
(ii) 對集團有重大影響力;或
(iii) 是本集團或公司母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員。
(b) 如果符合以下任何條件,則實體與本集團有關聯:
(i) 該實體和本集團是同一集團的成員公司(這意味著每個母公司、子公司和同系子公司相互關聯)。
(ii) 一個實體是另一個實體的聯營公司或合資企業(或另一個實體所屬集團的成員的聯營公司或合資企業)。
(iii) 這兩個實體都是同一第三方的合資企業。
(iv) 一個實體是第三實體的合資企業,另一個實體是第三實體的關聯企業。
(五) 實體是一個帖子-就業為本集團或與本集團有關的實體的員工提供福利的福利計劃。如果該集團本身就是這樣一個計劃,那麼發起僱主也與該集團有關。
(六) 該實體由(A)項所列人員控制或共同控制。
(7)(A)至(I)項所指的人對該實體有重大影響,或是該實體(或該實體的母公司)關鍵管理人員的成員。
F-21
鮑威爾·麥克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3. 重大會計判斷和估計
按照“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編制合併財務報表需要管理層在應用集團會計政策的過程中作出判斷。它還要求使用影響資產負債表日報告的資產和負債額以及報告期收入和費用的會計估計數和假設。
管理層認為,並無作出有重大風險導致在下一個財政年度內對資產及負債的賬面金額作出重大調整的重大判斷。
評估不確定度的主要來源
下文討論了關於未來的主要假設和本報告所述期間結束時估計不確定的其他主要來源。專家組根據編制財務報表時的現有參數作出假設和估計。然而,現有情況和對未來發展的假設可能會因市場變化或本集團無法控制的情況而發生變化。當這些變化發生時,這些變化就會反映在假設中。
應收貿易賬款ECL準備
本集團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的簡化方法,並使用撥備矩陣來計量應收貿易賬款的ECL。ECL利率是根據本集團過往的客戶虧損經驗、地理位置、產品類別及內部評級而釐定,並按遠期調整- 看 債務人特定的因素和可能影響債務人結算貿易應收帳款的能力的經濟環境。在考慮經濟環境對預期信用損失率的影響時,本集團評估國家違約風險等。本集團於每個報告日期調整撥備矩陣。對預期信用損失率的此類估計可能並不代表未來的實際違約。
4. 房及設備
辦公室 |
租賃 |
租賃 |
總 |
總 |
|||||||||||
港元 |
港元 |
港元 |
港元 |
美金 |
|||||||||||
費用: |
|
|
|
||||||||||||
2022年1月1日餘額 |
4,424,536 |
4,253,116 |
17,604,255 |
|
26,281,907 |
|
3,364,773 |
|
|||||||
添加 |
466,834 |
— |
2,413,577 |
|
2,880,411 |
|
368,768 |
|
|||||||
核銷 |
— |
— |
(10,472,553 |
) |
(10,472,553 |
) |
(1,340,761 |
) |
|||||||
2022年12月31日餘額 |
4,891,370 |
4,253,116 |
9,545,279 |
|
18,689,765 |
|
2,392,780 |
|
|||||||
添加 |
248,760 |
38,547 |
— |
|
287,307 |
|
36,783 |
|
|||||||
2023年12月31日餘額 |
5,140,130 |
4,291,663 |
9,545,279 |
|
18,977,072 |
|
2,429,563 |
|
|||||||
|
|
|
|||||||||||||
累計折舊 |
|
|
|
||||||||||||
2022年1月1日餘額 |
2,052,084 |
2,126,558 |
9,388,936 |
|
13,567,578 |
|
1,737,006 |
|
|||||||
折舊 |
914,862 |
850,623 |
3,281,457 |
|
5,046,942 |
|
646,141 |
|
|||||||
核銷 |
— |
— |
(10,472,553 |
) |
(10,472,553 |
) |
(1,340,761 |
) |
|||||||
2022年12月31日餘額 |
2,966,946 |
2,977,181 |
2,197,840 |
|
8,141,967 |
|
1,042,386 |
|
|||||||
折舊 |
997,067 |
857,048 |
3,161,760 |
|
5,015,875 |
|
642,163 |
|
|||||||
2023年12月31日餘額 |
3,964,013 |
3,834,229 |
5,359,600 |
|
13,157,842 |
|
1,684,549 |
|
|||||||
|
|
|
|||||||||||||
帳面值 |
|
|
|
||||||||||||
2022年12月31日餘額 |
1,924,424 |
1,275,935 |
7,347,439 |
|
10,547,798 |
|
1,350,394 |
|
|||||||
|
|
|
|||||||||||||
2023年12月31日餘額 |
1,176,117 |
457,434 |
4,185,679 |
|
5,819,230 |
|
745,014 |
|
正確的- 的- 使用 根據租賃安排收購的資產與同類自有資產一起呈列。該租賃資產的詳情於綜合財務報表附註10披露。
F-22
Powell Max Limited及其子公司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5.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
截至12月31日, |
|||||||||||
2022 |
2023 |
||||||||||
港元 |
港元 |
美金 |
|||||||||
貿易應收帳款-第三方 |
7,121,626 |
|
12,675,669 |
|
1,622,818 |
|
|||||
減:預期信用損失撥備-貿易應收帳款 |
(899,827 |
) |
(1,814,615 |
) |
(232,318 |
) |
|||||
6,221,799 |
|
10,861,054 |
|
1,390,500 |
|
||||||
|
|
|
|||||||||
其他應收款項 |
290,971 |
|
128,887 |
|
16,501 |
|
|||||
應收一名董事款項 |
4,020 |
|
— |
|
— |
|
|||||
預付款項 |
253,430 |
|
414,449 |
|
53,060 |
|
|||||
存款 |
1,117,820 |
|
1,142,820 |
|
146,311 |
|
|||||
遞延(首次公開募股「IPO」)費用 |
— |
|
962,822 |
|
123,267 |
|
|||||
7,888,040 |
|
13,510,032 |
|
1,729,639 |
|
貿易應收帳款無擔保、非- 興趣 信用期一般為30至45天(2022年:30至45天)。
應收董事款項不屬於- 貿易 本質上,無擔保,非- 興趣 隨需隨付。餘額已於2023年全部結算。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貿易及其他應收帳款中包括遞延IPO費用962,822港元(123,267美金)(2022年:無)。這些成本包括直接歸因於集團擬在納斯達克上市的準備工作的專業費用。
根據全期預期信貸虧損計算的預期信貸損失撥備-貿易應收帳款的變動如下:
截至12月31日, |
|||||||||||
2022 |
2023 |
||||||||||
港元 |
港元 |
美金 |
|||||||||
財政年度開始時 |
(58,776 |
) |
(899,827 |
) |
(115,201 |
) |
|||||
津貼: |
|
|
|
||||||||
- 信用受損應收帳款 |
(833,267 |
) |
(815,007 |
) |
(104,342 |
) |
|||||
- 非信用損失應收帳款 |
(7,784 |
) |
(99,781 |
) |
(12,775 |
) |
|||||
財政年度結束時 |
(899,827 |
) |
(1,814,615 |
) |
(232,318 |
) |
截至各報告期末,本集團貿易及其他應收帳款的貨幣概況如下:
截至12月31日, |
||||||||
2022 |
2023 |
|||||||
港元 |
港元 |
美金 |
||||||
港元 |
7,888,040 |
12,947,723 |
1,657,648 |
|||||
美金 |
— |
562,309 |
71,991 |
|||||
7,888,040 |
13,510,032 |
1,729,639 |
F-23
Powell Max Limited及其子公司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6. 現金及銀行結餘
截至12月31日, |
||||||||
2022 |
2023 |
|||||||
港元 |
港元 |
美金 |
||||||
現金及銀行結餘 |
1,396,003 |
3,660,213 |
468,603 |
截至各報告期末,本集團現金及銀行餘額的貨幣概況如下:
截至12月31日, |
||||||||
2022 |
2023 |
|||||||
港元 |
港元 |
美金 |
||||||
港元 |
1,178,914 |
3,660,213 |
468,603 |
|||||
美金 |
217,089 |
— |
— |
|||||
1,396,003 |
3,660,213 |
468,603 |
7.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截至12月31日, |
||||||||
2022 |
2023 |
|||||||
港元 |
港元 |
美金 |
||||||
非流動 |
||||||||
提供 |
150,000 |
150,000 |
19,204 |
|||||
電流 |
||||||||
貿易應付帳款-第三方 |
6,162,361 |
7,223,067 |
924,742 |
|||||
其他應付款項 |
— |
29,500 |
3,777 |
|||||
應付最終受益股東款項 |
17,684,920 |
18,679,181 |
2,391,425 |
|||||
權責發生 |
1,577,375 |
1,444,284 |
184,906 |
|||||
25,424,656 |
27,376,032 |
3,504,850 |
貿易應付帳款為非- 興趣 具有並通常按30至90天(2022年:30至90天)的信用期結算。
應付最終受益股東的金額不為- 貿易 本質上,無擔保,非- 興趣 隨需隨付。
應計費用主要包括應計翻譯服務、應計固定繳款計劃、應付員工的報銷、租金、水電費、法律和專業服務。
恢復成本撥備與租賃合同條款及條件規定的租賃物業拆除、拆除或恢復至原始狀況的估計成本有關。
本集團的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均以港元計值。
F-24
鮑威爾·麥克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8. 合約負債
合同負債變動情況如下:
截至12月31日, |
|||||||||||
2022 |
2023 |
||||||||||
港幣$ |
港幣$ |
美金 |
|||||||||
在財政年度開始時 |
3,528,000 |
|
3,307,618 |
|
423,462 |
|
|||||
來自客戶的收據 |
2,107,039 |
|
2,642,000 |
|
338,245 |
|
|||||
年內確認的收入 |
(2,327,421 |
) |
(4,424,857 |
) |
(566,498 |
) |
|||||
在財政年度結束時 |
3,307,618 |
|
1,524,761 |
|
195,209 |
|
合同負債主要與本集團就首次公開招股財務印刷服務收取客戶墊款的服務轉移給客戶的義務有關。合同負債在履行履約義務後確認為收入,為此已收到墊款對價。
未履行的履約義務
截至12月31日, |
||||||||
2022 |
2023 |
|||||||
港幣$ |
港幣$ |
美金 |
||||||
分配給在財政年度結束時部分或全部未得到滿足的合同的交易價格總額 |
7,318,926 |
2,252,000 |
288,315 |
管理層預期,於2023年12月31日分配給未履行履約責任的交易價格總額將確認為收入,因為本集團將繼續完成IPO財務列印服務的提供,預計將在未來12年內完成 月(2022:12 幾個月)。上述披露的金額不包括存在重大逆轉風險的可變對價。
根據IFRS的允許 15,分配給期限為一年或一年以下的未履行合同的總交易價格,或根據發生時間計費的總交易價格不予披露。
9. 銀行借貸
類型 |
主要 |
興趣 |
成熟 |
截至12月31日, |
||||||||||
2022 |
2023 |
|||||||||||||
HK |
(per每年) |
港元 |
港元 |
美金 |
||||||||||
定期貸款I |
4,000,000 |
2.75%至3.625% |
2028年5月19日 |
3,474,700 |
2,881,581 |
368,918 |
||||||||
定期貸款II |
1,000,000 |
2.75%至3.625% |
2029年3月14日 |
1,000,000 |
886,248 |
113,463 |
||||||||
定期貸款III |
1,000,000 |
2.75%至3.625% |
2029年12月27日 |
1,000,000 |
1,000,000 |
128,026 |
||||||||
5,474,700 |
4,767,829 |
610,407 |
本集團與香港一家銀行簽訂了多項銀行融資(如有需要則更新或補充)。一年後到期償還的定期貸款部分受按需償還條款約束,並已分類為流動負債。
定期貸款由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發出的擔保以及最終受益股東的個人擔保作為抵押。
本集團的銀行借款均以港元計價。
F-25
Powell Max Limited及其子公司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0. 租賃負債
集團作為承租人
本集團擁有租賃物業及辦公設備的租賃合同。本集團在該等租賃下的義務由出租人對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擔保。本集團不得轉讓和轉售租賃資產。
帳面值 權- 使用不動產、廠房和設備中呈列的資產
租賃 |
辦公室 |
總 |
總 |
|||||||||||
港元 |
港元 |
港元 |
美金 |
|||||||||||
2022年1月1日 |
8,215,319 |
|
619,886 |
|
8,835,205 |
|
1,131,138 |
|
||||||
此外 |
2,413,577 |
|
— |
|
2,413,577 |
|
309,001 |
|
||||||
折舊 |
(3,281,457 |
) |
(256,505 |
) |
(3,537,962 |
) |
(452,952 |
) |
||||||
2022年12月31日 |
7,347,439 |
|
363,381 |
|
7,710,820 |
|
987,187 |
|
||||||
折舊 |
(3,161,760 |
) |
(256,505 |
) |
(3,418,265 |
) |
(437,627 |
) |
||||||
2023年12月31日 |
4,185,679 |
|
106,876 |
|
4,292,555 |
|
549,560 |
|
租賃負債
租賃負債的帳面值和財政年度內的變動在綜合財務報表的其他地方披露,租賃負債的到期日分析在附註19中披露。
截至12月31日, |
||||||||
2022 |
2023 |
|||||||
港元 |
港元 |
美金 |
||||||
電流 |
3,335,879 |
3,361,230 |
430,326 |
|||||
非流動 |
4,483,821 |
1,122,591 |
143,721 |
|||||
7,819,700 |
4,483,821 |
574,047 |
在損益中確認的金額
截至12月31日的一年, |
||||||||
2022 |
2023 |
|||||||
港元 |
港元 |
美金 |
||||||
使用權資產折舊 |
3,537,962 |
3,418,265 |
437,627 |
|||||
租賃負債的利息費用(注15) |
536,169 |
370,848 |
47,478 |
|||||
4,074,131 |
3,789,113 |
485,105 |
現金流出總額
截至2022年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團的租賃現金流出總額分別為4,010,084港元和3,706,727港元(474,558美金)。
F-26
Powell Max Limited及其子公司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1. 股本
普通 |
普通 |
總 |
||||||||||
數量 |
數量 |
數量 |
港元 |
美金 |
||||||||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餘額 |
10,500,000 |
2,000,000 |
12,500,000 |
390,000 |
49,930 |
該公司於一月在英屬維京群島註冊成立 2019年8日,法定股本為50,000美金,分為50,000股每股1.00美金的普通股。
二月 2024年5日,公司股東批准將法定股本從50,000美金(分為50,000股每股面值1.00美金的普通股)修改為50,000美金(分為5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金的普通股)。普通股拆細後,公司股東無償向公司返還487,5000,000股普通股,使公司股東持有12,500,000股普通股。
股份拆細和退回後,公司股東減少了擬發行的普通股數量從500,00,000股普通股減少至1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金的普通股,並重新發行- 指定 和re- 分類 分成98,000,000股A類普通股和2,000,000股b類普通股。
12,500,000股普通股已重新發行- 指定 和re- 分類 分成10,500,000股A類普通股和2,000,000股b類普通股。A類普通股和b類普通股的持有人作為一個類別一起就股東在公司任何股東大會上提交投票的所有事項進行投票,並擁有相同的股息權利和資格,但每股A類普通股有權獲得一(1)票,每股b類普通股有權獲得二十(20)票。
12. 外幣匯兌儲備
外幣兌換儲備來自本集團內實體的功能貨幣,與財務報表的呈列貨幣不同。
13. 收入
收入分拆
截至12月31日的一年, |
||||||||
2022 |
2023 |
|||||||
港元 |
港元 |
美金 |
||||||
於某一時間點 |
||||||||
提供企業財務傳播服務 |
34,325,809 |
39,133,279 |
5,010,086 |
|||||
IPO財務印刷服務 |
3,447,012 |
9,988,560 |
1,278,798 |
|||||
37,772,821 |
49,121,839 |
6,288,884 |
F-27
Powell Max Limited及其子公司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4. 其他收入
截至12月31日的一年, |
||||||||
2022 |
2023 |
|||||||
港元 |
港元 |
美金 |
||||||
租賃修改收益 |
921,702 |
— |
— |
|||||
政府補貼 |
908,000 |
— |
— |
|||||
雜項收入 |
18,236 |
5,883 |
753 |
|||||
外匯收益 |
2,390 |
— |
— |
|||||
利息收入 |
1,487 |
48,233 |
6,175 |
|||||
1,851,815 |
54,116 |
6,928 |
反政府就業支持計劃相關政府補貼- 流行病 該基金由香港政府推出,為僱主提供三個月的薪津補貼,以留住現有員工,甚至在疫情允許的情況下儘快雇用更多員工。
15. 融資成本
截至12月31日的一年, |
||||||||
2022 |
2023 |
|||||||
港元 |
港元 |
美金 |
||||||
的銀行貸款利息開支 |
154,307 |
179,866 |
23,028 |
|||||
租賃負債的利息費用(注10) |
536,169 |
370,848 |
47,478 |
|||||
690,476 |
550,714 |
70,506 |
16. 所得稅開支
截至12月31日的一年, |
||||||||
2022 |
2023 |
|||||||
港元 |
港元 |
美金 |
||||||
本年度 |
— |
— |
— |
下表列出了根據適用稅率計算的所得稅和合併財務報表中呈列的稅前利潤與所得稅費用的對帳:
截至12月31日的一年, |
|||||||||||
2022 |
2023 |
||||||||||
港元 |
港元 |
美金 |
|||||||||
(損失)/除所得稅前溢利 |
(98,603 |
) |
7,079,243 |
|
906,329 |
|
|||||
所得稅按香港法定稅率16.5%計算 |
(16,269 |
) |
1,168,075 |
|
149,544 |
|
|||||
首張200港元的稅款減免8.25% |
— |
|
(165,000 |
) |
(21,124 |
) |
|||||
稅收影響: |
|
|
|
||||||||
不可用於稅務目的扣除的費用和損失 |
106,955 |
|
119,541 |
|
15,304 |
|
|||||
無須繳稅的收入 |
(227,093 |
) |
(41,543 |
) |
(5,318 |
) |
|||||
利用以前未確認的遞延稅項資產 |
— |
|
(1,081,073 |
) |
(138,406 |
) |
|||||
未確認的遞延稅項資產 |
136,407 |
|
— |
|
— |
|
|||||
所得稅開支 |
— |
|
— |
|
— |
|
遞延所得稅資產確認為稅項損失及資本免稅額,但以可能透過未來應課稅溢利實現相關稅項利益為限。本集團於2022年、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分別有約24,286,000港元及約14,098,000港元(1,804,000美元)的未確認稅項虧損,可在符合若干法定要求的情況下結轉以抵銷未來的應課稅收入。稅損沒有到期日。
F-28
鮑威爾·麥克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6. 所得稅開支 (注。)
香港個人所得稅
根據現行《香港稅務條例》,本公司在香港註冊成立的附屬公司於2018年4月1日之前在香港經營所產生的應納稅所得額須繳納16.5%的所得稅。從2018年4月1日開始的財政年度開始,兩者-分層利得稅制度生效,首200萬港元的應評稅利潤稅率為8.25%,任何超過200萬港元的應評稅利潤稅率為16.5%。
英屬維京群島
根據英屬維爾京群島法案成立的公司免徵英屬維爾京群島所得稅。
17. 細分市場報告
營運分部乃根據行政總裁(“行政總裁”)為資源分配及業績評估而定期審閱的有關集團組成部分的內部報告而釐定。分部業績、資產及負債包括直接歸屬於分部的專案以及可按合理基準分配的專案。
本集團經營單一業務類別,即提供企業財務通訊及財務印刷服務。
本集團的非流動資產位於香港。
本集團的收入來自香港。
18. 重大關聯方交易和餘額
關鍵管理人員
主要管理人員為本集團的行政總裁及財務總監,以及直接或間接負責規劃、領導及控制本集團活動的人士。
本集團主要管理人員的薪酬如下:
截至12月31日的一年, |
||||||||
2022 |
2023 |
|||||||
港幣$ |
港幣$ |
美金 |
||||||
薪金和相關費用 |
1,350,000 |
1,490,000 |
190,759 |
|||||
固定繳款計劃 |
36,000 |
36,000 |
4,609 |
|||||
1,386,000 |
1,526,000 |
195,368 |
19. 金融風險管理
該集團的活動使其面臨運營中的各種財務風險。重點金融風險包括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和市場風險(包括外幣風險和利率風險)。
董事審查並同意這些風險的管理政策和程式,並由管理團隊執行。本集團在本財政年度及前幾個財政年度的政策是,不得進行任何以投機為目的的衍生工具交易。
以下各節提供有關本集團面對上述財務風險的詳情,以及管理該等風險的目標、政策和程式。
F-29
鮑威爾·麥克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9. 金融風險管理(注。)
本集團對該等財務風險的風險敞口或其管理及衡量風險的方式並無改變。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是指交易對手違約導致本集團虧損的風險。本集團的信貸風險主要來自貿易及其他應收賬款。至於其他金融資產(包括現金),本集團只與信用評級較高的交易對手交易,以儘量減低信貸風險。
本集團採取了只與信譽良好的交易對手打交道的政策。本集團對交易對手的財務狀況進行持續的信用評估,一般不需要抵押品。
本集團考慮初步確認資產時出現違約的可能性,以及在每個報告期內信用風險是否持續大幅增加。
本集團已確定一項金融資產的違約事件為內部及/或外部資料顯示該金融資產不大可能收到,可能包括拖欠超過60天的合約付款或交易對手出現重大困難。
為將信貸風險降至最低,本集團已制定及維持本集團的信貸風險評級,以根據違約風險程度對風險敞口進行分類。信貸評級資料由公開可得的財務資料及本集團本身的交易記錄提供,以評級其主要客戶及其他債務人。本集團認為可行、合理和支持性的遠期- 看包括以下指標的資訊:
• 內部信貸評級
• 外部信用評級
• 企業、金融或經濟狀況的實際或預期的重大不利變化,預計將導致債務人履行其義務的能力發生重大變化
• 債務人經營業績的實際或預期重大變化
• 同一債務人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風險顯著增加
• 債務人的預期業績和行為發生重大變化,包括債務人在公司的償付狀況發生變化,債務人的經營業績發生變化
無論上述分析如何,如果債務人逾期支付合同付款超過30天,則可以推定信用風險顯著增加。
專家組認定其金融資產為信貸資產。-受損 何時:
• 債務人存在重大困難
• 違反合同,例如違約或逾期事件
• 債務人很可能進入破產或其他財務重組
• 由於財務困難,該金融資產的活躍市場消失
集團對應收帳款進行分類以備潛在寫入- 關 當債務人未能支付合同付款逾期超過365天時。當有證據表明債務人陷入嚴重財務困難且債務人沒有現實的收回前景時,金融資產就會被核銷。
F-30
Powell Max Limited及其子公司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9. 財務風險管理 (注。)
集團的內部信用風險評級框架包括以下類別:
類別 |
類別的定義 |
貿易應收款項 |
||||
我 |
交易對手違約風險低,沒有任何過去- 到期 金額。 |
12 月預期信貸虧損 |
||||
II |
金額逾期超過30天或自初始確認以來信用風險顯著增加。 |
終身預期信貸損失-無信用受損 |
||||
III |
金額逾期超過60天或有證據表明資產屬於信貸- 受損 (in默認)。 |
終身ESL-信用- 受損 |
||||
IV |
有證據表明債務人陷入嚴重財務困難,債務人沒有現實的復甦前景。 |
金額已註銷 |
下表詳細居間了集團金融資產的信用質量,以及按信用風險評級類別劃分的最大信用風險敞口:
2023年12月31日 |
類別 |
12-月或 |
毛 |
損失 |
帳面淨值 |
||||||||||
港元 |
港元 |
港元 |
美金 |
||||||||||||
貿易應收款項 |
II |
終身ESL(簡化) |
11,027,395 |
(166,341 |
) |
10,861,054 |
1,390,500 |
||||||||
貿易應收款項 |
III |
終身ESL(簡化) |
1,648,274 |
(1,648,274 |
) |
— |
— |
||||||||
其他應收款項 |
我 |
12個月預期信貸虧損 |
1,271,707 |
— |
|
1,271,707 |
162,812 |
||||||||
現金及銀行結餘 |
我 |
12個月預期信貸虧損 |
3,660,213 |
— |
|
3,660,213 |
468,603 |
||||||||
17,607,589 |
(1,814,615 |
) |
15,792,974 |
2,021,915 |
2022年12月31日 |
類別 |
12個月 或 |
毛 |
損失 |
淨 帳面 |
||||||||||
港元 |
港元 |
港元 |
美金 |
||||||||||||
貿易應收款項 |
II |
終身ESL(簡化) |
6,288,359 |
(66,560 |
) |
6,221,799 |
796,553 |
||||||||
貿易應收款項 |
III |
終身ESL(簡化) |
833,267 |
(833,267 |
) |
— |
— |
||||||||
其他應收款項 |
我 |
12個月預期信貸虧損 |
1,412,811 |
— |
|
1,412,811 |
180,877 |
||||||||
現金及銀行結餘 |
我 |
12個月ECL |
1,396,003 |
— |
|
1,396,003 |
178,725 |
||||||||
9,930,440 |
(899,827 |
) |
9,030,613 |
1,156,155 |
應收貿易賬款(附註1)
於應收貿易賬款方面,本集團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的簡化方法,並使用撥備矩陣來計量終身ECL的損失撥備。在集體釐定ECL時,應收貿易賬款按類似的信用風險及賬齡分組。本集團根據債務人的逾期欠款狀況、過往客戶的付款情況及作出適當調整,以反映影響客戶清償能力的當前狀況及對未來經濟狀況的估計,考慮過往的信貸損失情況。
F-31
鮑威爾·麥克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9. 金融風險管理 (注。)
那些債務。專家組已確定該國提供服務的風險是最相關的因素,歷史損失率根據這一因素的預期變化進行了相應調整。因此,應收貿易賬款的信用風險概況是根據其在撥備矩陣中的逾期狀況提出的。
2023年12月31日 |
貿易 |
ECL |
貿易 |
貿易 |
|||||||
港元 |
港元 |
港元 |
美金 |
||||||||
並無逾期 |
1,950,799 |
(28,887 |
) |
1,921,912 |
246,055 |
||||||
< 30天 |
1,304,672 |
(18,920 |
) |
1,285,752 |
164,610 |
||||||
31天至60天 |
619,358 |
(8,835 |
) |
610,523 |
78,163 |
||||||
61天至90天 |
1,213,265 |
(17,223 |
) |
1,196,042 |
153,125 |
||||||
91天至120天 |
1,995,673 |
(24,323 |
) |
1,971,350 |
252,385 |
||||||
>120天 |
5,591,902 |
(1,716,427 |
) |
3,875,475 |
496,162 |
||||||
12,675,669 |
(1,814,615 |
) |
10,861,054 |
1,390,500 |
2022年12月31日 |
貿易 |
ECL |
貿易 |
貿易 |
|||||||
港元 |
港元 |
港元 |
美金 |
||||||||
並無逾期 |
1,612,307 |
(7,648 |
) |
1,604,659 |
205,438 |
||||||
< 30天 |
1,069,788 |
(19,401 |
) |
1,050,387 |
134,477 |
||||||
31天至60天 |
576,625 |
(7,065 |
) |
569,560 |
72,918 |
||||||
61天至90天 |
780,347 |
(8,226 |
) |
772,121 |
98,852 |
||||||
91天至120天 |
280,159 |
(2,201 |
) |
277,958 |
35,586 |
||||||
>120天 |
2,802,400 |
(855,286 |
) |
1,947,114 |
249,282 |
||||||
7,121,626 |
(899,827 |
) |
6,221,799 |
796,553 |
其他應收帳款(注2)
其他應收帳款被認為信用風險較低,並可能存在輕微的信用損失。自初始確認以來,這些資產的信用損失並未顯著增加。因此,它們的測量值為12- 月 ESL。
現金和銀行餘額(注3)
現金及銀行餘額主要是存放在具有高國際信用評級的信譽良好銀行的存款。自初始確認以來,資產的信用損失並未大幅增加。因此,它們的測量值為12- 月 ESL。
風險過度集中
當若干交易對手從事類似的商業活動,或在同一地理區域從事活動,或具有可能導致其履行合同義務的能力因經濟、政治或其他條件的變化而受到類似影響的經濟特徵時,就會出現集中。集中度表明集團業績對影響特定行業的事態發展的相對敏感性。
F-32
鮑威爾·麥克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9. 金融風險管理 (注。)
信用風險敞口
除下文所披露的重要客戶外,本集團並無重大信貸風險集中。本集團已制定信貸政策及程式,以儘量減少及減低其信貸風險。
下表匯總了佔集團收入10%或以上的單一客戶:
截至12月31日, |
||||||||
2022 |
2023 |
|||||||
港幣$ |
港幣$ |
美金 |
||||||
客戶A |
— |
6,136,560 |
785,641 |
流動性風險
流動資金風險是指本集團在清償資金短缺方面遇到困難的風險- 學期因資金短缺而產生的債務。本集團面臨流動資金風險的主要原因是金融資產和負債的到期日錯配。它是通過匹配支付和接收週期來管理的。本集團透過營運資金、股東貸款及銀行借款,為營運資金需求提供資金。
基於上述考慮,管理層認為,至少在未來12年,集團有足夠的資金滿足營運資金需求和債務要求。 個月可能出現的幾個因素可能會破壞集團的計劃,例如對其服務需求的變化、經濟狀況、經營運績持續惡化以及股東無法提供持續的財務支持。
本集團維持充足的現金及銀行餘額以及內部產生的現金流為其活動提供資金,管理層確信有資金為本集團的運營提供資金。
下表根據報告期末至合同到期日的剩餘期間將本集團的金融負債分析為相關到期分組。表中披露的金額為合同未貼現現金流量。
截至12月31日, |
||||||||
2022 |
2023 |
|||||||
港元 |
港元 |
美金 |
||||||
於一年內或按要求 |
||||||||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
25,424,656 |
27,376,032 |
3,504,850 |
|||||
銀行借貸 |
5,945,197 |
5,211,740 |
667,239 |
|||||
租賃負債 |
3,706,728 |
3,533,128 |
452,333 |
|||||
35,076,581 |
36,120,900 |
4,624,422 |
||||||
一年多 |
||||||||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
150,000 |
150,000 |
19,204 |
|||||
租賃負債 |
4,669,504 |
1,136,376 |
145,486 |
|||||
4,819,504 |
1,286,376 |
164,690 |
F-33
Powell Max Limited及其子公司
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19. 財務風險管理 (注。)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和未來現金流量因市場價格波動而發生變化的風險,包括匯率波動風險(外幣風險)和市場利率風險(利率風險)。
外幣風險
本集團的外匯風險主要來自以外幣計價交易的現金流。目前,本集團並無正式的外幣風險對沖政策。本集團確保淨風險保持在可接受的水準,在必要時以即期匯率買入或賣出外幣,以解決空頭- 學期不平衡。
本集團因出售或購買以實體功能貨幣以外的貨幣(主要是美元)計價而產生的交易貨幣風險。
在每個報告期結束時,本集團的外幣風險敞口如下:
截至12月31日, |
||||||
2022 |
2023 |
|||||
USD |
USD |
|||||
港幣$ |
港幣$ |
|||||
金融資產 |
||||||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 |
— |
562,309 |
||||
現金和銀行餘額 |
217,089 |
— |
||||
淨曝光量 |
217,089 |
562,309 |
本集團的金融資產及負債主要以港元及美元計值。由於港元與美元掛鉤,本集團認為美元金融資產及負債對本集團的匯兌風險並不大。
利率風險
利率風險是指本集團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或未來現金流因市場利率變動而波動的風險。本集團的利率風險主要來自銀行借貸。
以下敏感度分析是基於對非- 衍生品本報告所述期間結束時的文書。在向主要管理人員內部報告利率風險時使用50個基點的上調或下調,代表管理層對合理可能的利率變化的評估。
截至2022年、2022年及2023年12月31日,若銀行借貸利率高於/低於50個基點,而所有其他變數保持不變,本集團本年度的盈利/虧損將分別減少約27,000港元及23,000港元(2,948美元)。
F-34
鮑威爾·麥克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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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資產和負債的公允價值
公允價值計量
有關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及相關公允價值計量的會計準則界定了金融工具,並要求披露本集團持有的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
會計準則對公允價值進行了界定,確立了三個- 水平公允價值計量披露的估值等級,並加強公允價值計量的披露要求。這三個級別的定義如下:
• 第1級-公司在計量日期可獲得的相同資產或負債在活躍市場的報價(未調整)
• 第2級-第1級中包括的可直接或間接觀察到的資產或負債的報價以外的投入,以及
• 級別3-資產或負債的不可觀察的輸入。
未按公允價值計量的資產和負債
現金和銀行餘額、其他應收款和其他應付款
由於資金短缺,這些餘額的賬面價值接近其公允價值。- 學期 這些平衡的性質。
應收貿易帳款及應付貿易帳款
由於該等應收帳款和應付帳款受正常貿易信貸條款的約束,因此其公允價值接近其公允價值。
租賃負債及銀行借貸
該等餘額的公允價值接近其公允價值,因為其利率接近與金融機構類似安排的市場利率。
21. 按類別分類的金融工具
於報告日期,按攤銷成本計算的金融資產和應收帳款以及金融負債的總帳面值如下:
截至12月31日, |
||||||||
2022 |
2023 |
|||||||
港元 |
港元 |
美金 |
||||||
按攤銷成本計量之金融資產 |
||||||||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 |
7,634,610 |
12,132,761 |
1,553,312 |
|||||
現金及銀行結餘 |
1,396,003 |
3,660,213 |
468,603 |
|||||
9,030,613 |
15,792,974 |
2,021,915 |
||||||
以攤銷成本計量的金融負債 |
||||||||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
25,574,656 |
27,526,032 |
3,524,054 |
|||||
銀行借貸 |
5,474,700 |
4,767,829 |
610,407 |
|||||
租賃負債 |
7,819,700 |
4,483,821 |
574,047 |
|||||
38,869,056 |
36,777,682 |
4,708,508 |
F-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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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22. 資本管理
本集團管理其資本,以確保本集團能夠持續經營,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最大化股東價值。本集團的資本結構由本公司所有者應佔權益組成,包括已發行股本、儲備金及權益變動表所列的累計虧損。
本集團管理其資本結構,並根據經濟狀況的變化進行調整。為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集團可調整向股東派發股息、向股東返還資本或發行新股。本集團不受任何外部施加的資本金要求的約束。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兩年中,目標、政策或進程沒有任何變化。
23. 承諾和意外情況
本公司目前並未參與任何重大法律程序、調查或索賠。然而,本公司可能不時涉及在其正常業務過程中產生的法律問題。雖然管理層相信該等事項目前並不重大,但不能保證本公司正或可能捲入訴訟的正常業務過程中出現的事項不會對其業務、財務狀況或經營業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24. 報告期後的事件
公司對2023年12月31日至7月期間的所有活動進行了評估 於該等合併財務報表可供發佈的日期,除下列事項外,並無任何重大後續事項需要在該等合併財務報表中披露。
為承接本公司普通股公開發行事宜,本公司進行了一系列重組交易,於2月1日完成重組 5,2024(注1)。
2024年2月20日,Bliss on向三名個人出售了1,500,000股A類普通股,他們均與本公司和最終實益股東沒有任何聯繫。
日 於二零二四年十九日,本公司與控股股東訂立貸款結算協定,據此,控股股東於收到向Bliss on發行本金為18,679,181港元(2,391,425美元)的承付票(“票據”)後,將放棄未償還餘額18,679,181港元(2,391,425美元),該票據將於納斯達克A類普通股於聯交所買賣前自動按每股A類普通股招股價自動轉換為A類普通股。該票據不附帶任何利息。票據如非自動轉換,將於票據發行日期後12個月到期及支付。
F-36
鮑威爾·麥克斯有限公司
1,426,750A類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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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 招股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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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lachBeth Capital,LLC
九月 5, 2024
直到並且包括 九月30、2024年(本招股說明書日期後25天),所有購買、出售或交易我們A類普通股的交易商,無論是否參與本次發行,都可能被要求提交招股說明書。除了此之外,交易商在擔任承銷商時以及就其未售出的分配或認購提交招股說明書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