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5 dds-20240803xex32d1.htm EX-32.1

展示32.1

依據認證

18 U.S.C. 第 1350 條,

根據採用的方式採納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的第906節

根據豪利公司截至2024年8月3日提交的10-Q表,我,威廉·迪拉德二世,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在此證明,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採納的18 U.S.C.第1350條,本報告符合要求:

(1)本報告完整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和第15(d)的要求;
(2)報告中所包含的資訊,在所有重要領域都公正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營運成果。

日期:

2024年9月6日

/s/ William Dillard,II

威廉·迪拉德二世

董事會主席
首席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