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6 ef20030045_ex32-1.htm EXHIBIT 32.1
基本報表32.1

首席執行官聲明
根據2002年《薩班斯- 恩斯利法案》第906節的規定

格林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總裁兼首席執行官唐納德·E·吉布森以其作爲公司高管的身份,證明他已經審閱了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年度報告,即10-K表格,並且據他所知:
 

1.
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並且
 

2.
該報告中所含的信息在財務狀況和業務運營方面真實、完整地呈現了公司的整體情況,涵蓋了報告所涉及的日期和期間。
 
授權將此聲明作爲附件隨報告一起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以便在根據薩班斯-奧克斯利法(Sarbanes-Oxley Act)的18 USC 1350條款提交報告時附帶該聲明。該聲明並非意指將此聲明視爲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修訂版的目的而提交的。

日期:2024年9月6日
唐納德·E·吉布森

唐納德·E·吉布森

總裁兼首席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