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基本报表32.1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采纳的18 U.S.C. 第1350节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ChargePoint Holdings, Inc.(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7月31日的本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根据国会通过的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所采用的18 U.S.C. 第1350条,我,公司首席执行官Rick Wilmer,在我所了解的范围内,特此证明:
a.该报告充分遵守了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和
我们将附件1“比较的特征”与附件A上显示在最终数据文件上的对应信息上的更新后的数据文件进行比较,发现该信息一致。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呈现了公司在报告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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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9日 | | /s/ Rick Wilmer |
| 通过: | Rick Wilmer |
| | 首席执行官 |
| | 签名:/s/ Ian Le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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