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NG & LEE GROUP, Inc.
永泰控股工厂大厦5-6/F
3 大业街,
观塘区,
九龙,香港
2024年9月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公司融资部门
100 F街,东北
回信: | 旺 & 李集团公司。 | |
F-3表格登记声明书 | ||
档案 编号 333-281859 |
路由 EDGAR
女士们、先生们:
参考 指的是王利集团于2024年8月30日提交的F-3表格(文件号码333-281859)(“注册声明”)。根据1933年证券法(“法案”)的473(c)条规定,根据该法案的473(a)条规定,以下延迟修订现已纳入注册声明的封面。
「申请人在必要时修订此注册声明,以延迟其生效日期,直至申请人提交进一步修订,明确声明此注册声明将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8(a)条成为有效,或根据该第8(a)条进一步确定的日期生效。」
如果关于此次延迟修正有任何问题或评论,请联系Loeb & Loeb LLP的Lawrence Venick,电话:+852.3923.1111。
此致 敬礼, | |
WANG & LEE GROUP, INC. | |
/s/ 何培龙 | |
何培龙 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