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3.1
第六份修訂證書
至
公司章程
的
ALLARITY THERAPEUTICS, INC。
Allarity Therapeutics, Inc.,一家依照特拉华州法律组成并存在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此证明:
第六份公司章程修正書(以下簡稱“第六次修正”)修改了董事會原始於2021年4月6日向特拉華州州書記登記的公司章程的某些條款,該公司章程已於2021年8月5日進行修正,並進一步經於2023年3月20日進行修正,該修正由2023年3月23日進行第二次修正,並進一步由2023年6月28日進行修正,並進一步由2024年4月4日進行修正(簡稱為“公司章程”)。
2. 本公司董事會根據特拉華州《一般公司法》(DGCL)第141(f) 和第242條的規定,通過決議書批准本第六次修訂案,宣布該修訂案是明智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最佳利益,並指示該修訂案應在2024年9月3日舉行的股東年度大會上提交給股東審批,該股東年度大會已按照DGCL第222條的規定發出通知並已召開。
3. 這第六修正案已經經過了公司普通股的多數股東所投票通過,依照DGCL的第242條和公司章程的第五和第十二條的規定,在公司的年度大會上,作為一個階級共同一致通過。
4. 董事會根據公司組織證書下列的規定,正式通過決議,自2024年9月9日上午9:30(紐約時間)起生效,或者盡快在那之後,公司將把授權股份數目從750,500,000減少到250,500,000,並且將在此之後的普通股數目從750,000,000減少到250,000,000。
5. 公司章程特此通過刪除其中的第一段第五條,並全文取而代之如下:
“第五點:公司授權發行的所有資本股類股票總數為250,500,000股,包括(i)每股面值為$0.0001的普通股250,000,000股(“普通股”),和(ii)每股面值為$0.0001的優先股500,000股(“優先股”)。除優先股持有人的權利外,普通股或優先股的授權股份數可經由公司資本股權投票權中少數派股東的肯定投票數增加或減少(但不得低於當時已發行的股份數),不受DGCL第242(b)(2)條規定的影響,並不需要普通股或優先股作為一類股票分開投票的股東投票。
6. 除本第六修正案另有規定外,公司章程仍然完全有效。
[本頁意図的に空白、署名ページが続く]
鑒證如下,該公司已經使這第六份修訂正式由該公司擁有的授權人在2024年9月9日代表其名義和代表性正式執行。日2024年9月9日。
作者: | /s/ Thomas H. Jensen | |
名稱: | Thomas H. Jensen | |
職稱: | 首席執行官 |
[第六次修訂證明書簽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