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4 |
美國證券交易所(SEC) 華盛頓特區20549 有關受益所有權的變動聲明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6(a)條或1940年投資公司法第30(h)條申報 或1940年投資公司法第30(h)條款 |
|
|||||||||||||||
請參見指令1(b)。請參閱 1. 報告人的姓名和地址 | |||||||||||||||||
勾選該框表示交易是根據購買或銷售發行方權益證券的合同,指示或書面計劃進行的,旨在滿足10b5-1(c)規則的肯定防禦條件。參見指令10。 |
1. 報告人姓名和地址*
(街道)
|
2. 發行人名稱 和 逐筆明細或交易標的
worthington enterprises,inc。 [ wor ] |
5. 報告人與發行人之間的關係
(勾選所有適用項)
|
||||||||||||||||||||||||
3. 最早交易日期
(月/日/年) 09/06/2024 | ||||||||||||||||||||||||||
4. 如有修正,最初提交日期
(月/日/年) |
6. 個人或聯合/團體申報(選擇適用的行)
|
表格I-已獲取、已處置或有利益佔有的非衍生證券 | ||||||||||
---|---|---|---|---|---|---|---|---|---|---|
1. 證券名稱(說明書第3條) | 2. 交易日期(月/日/年) | 2A. 如有,則被視爲執行日期(月/日/年) | 3. 交易代碼(說明書第8條) | 4. 已獲取的證券(A)或已處置的證券(D)(說明書第3、4和5條) | 5. 報告交易後擁有的證券數量(說明書第3和4條) | 6. 擁有形式:直接(D)或間接(I)(說明書第4條) | 7. 間接利益所有權的性質(說明書第4條) | |||
代碼 | V | 數量 | (A)或(D) | 價格 | ||||||
普通股份。 | 219,903 | D | ||||||||
普通股份。 | 2,000 | I | 通過IRA(Merrill-Lynch) | |||||||
普通股份。 | 1,636(1) | I | Vanguard股票型基金的IRA (個人退休帳戶)收購 |
表格II - 獲得的衍生證券,出售或受益所有權 (例如,認沽權、認購權、權證、期權、可轉換證券) | |||||||||||||||
---|---|---|---|---|---|---|---|---|---|---|---|---|---|---|---|
1. 衍生證券的名稱(Instr. 3) | 2. 衍生證券的轉換或行權價格 | 3. 交易日期(月/日/年) (Instr. 8) | 3A. 假定執行日期(如果適用) (月/日/年) | 4. 交易代碼(Instr. 8) | 5. 獲取(A)或處置(D)的衍生證券數量(Instr. 3、4和5) | 6. 行權日期和到期日期(月/日/年) | 7. 衍生證券所基於的證券名稱和數量(Instr. 3和4) | 8. 衍生證券價格(Instr. 5) | 9. 報告交易後所擁有的衍生證券數量(Instr. 4) | 10. 持有形式:直接(D)或間接(I)(Instr. 4) | 11. 間接受益所有權的性質(Instr. 4) | ||||
代碼 | V | (A) | (D) | 可行使日期 | 到期日 | 標題 | 股份數量或股數 | ||||||||
根據延期薪酬計劃所獲得的虛擬股票 | (2) | 09/06/2024 | A | 4.83 | (3) | (3) | 普通股份。 | 4.83 | $42.97 | 4,161.62(4) | D |
響應的說明: |
1. 報告的金額包括根據2024年6月28日計劃報告的IRA分紅再投資功能而獲得的額外普通股。 |
2. 報告人在Worthington Industries,Inc.修訂後的2005年延遲薪酬計劃(已修改)(以下稱「計劃」)中的帳戶中所積累的理論WOR普通股(「虛擬股票」)與WOR普通股在一對一的基礎上相對應。 |
3. 自2014年10月1日之前,虛擬股票投資選項相關的帳戶餘額可以立即按照計劃條款轉移到其他被視爲投資選項。根據該計劃,自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任何指定參與者帳戶中所計入的虛擬股票基金的金額在計劃解除期限之前不得轉移到計劃中的另一種替代視爲投資選項。分配僅以WOR普通股形式進行,並通常在離開worthington enterprises, inc.及其附屬公司時開始。 |
4. 報告的金額包括根據2005年NQ計劃於2024年8月31日分紅再投資功能項下信譽投資期權的理論worthington enterprises公司股票補充資金。 |
/s帕特里克·J·肯尼迪,代表約瑟夫·B·海耶克作爲代理人 | 09/09/2024 | |
** 申報人簽字 | 日期 | |
提醒:每個被間接或直接持有的證券類別需單獨列報。 | ||
* 如果表格由一個以上的申報人提交,請參閱4(b)(v)條說明。 | ||
** 故意的虛假陳述或事實遺漏構成聯邦刑事違規行爲。請參閱18 U.S.C. 1001和15 U.S.C. 78ff(a)。 | ||
注意:請提交三份本表格的複印件,其中一份必須手動簽名。如果空間不足, 請參閱第6項說明以獲取程序。 | ||
填寫此表格的人只有在該表格顯示當前有效OMB號碼時才需要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