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4.2
SINGULARITY FUTURE TECHNOLOGY LTD.
(發行人)
和
【受託人】
(「受託人」)
信託契約
截至[●]年[●]月[●]日
優先債務證券
目錄
頁面 | ||
第 1 條定義 | 1 | |
第 1.01 節 | 術語的定義 | 1 |
第2條證券的發行、描述、條款、執行、登記和交換 | 5 | |
第 2.01 節 | 證券的名稱和條款 | 5 |
第 2.02 節 | 證券表格和受託人證書 | 7 |
第 2.03 節 | 面值:付款條款 | 7 |
第 2.04 節 | 執行和身份驗證 | 9 |
第 2.05 節 | 轉讓和交換登記 | 10 |
第 2.06 節 | 臨時證券 | 11 |
第 2.07 節 | 證券被毀損、損壞、丟失或被盜 | 11 |
第 2.08 節 | 取消 | 12 |
第 2.09 節 | 契約的好處 | 12 |
第 2.10 節 | 身份驗證代理 | 12 |
第 2.11 節 | 環球證券 | 13 |
第三條贖回證券和償債基金條款 | 14 | |
第 3.01 節 | 兌換 | 14 |
第 3.02 節 | 贖回通知 | 14 |
第 3.03 節 | 兌換後付款 | 15 |
第 3.04 節 | 沉沒基金 | 16 |
第 3.05 節 | 償債基金支付對證券的滿意度 | 16 |
第 3.06 節 | 爲償債基金贖回證券 | 16 |
i
目錄
頁面 | ||
第4條契約 | 17 | |
第 4.01 節 | 支付本金、溢價和利息 | 17 |
第 4.02 節 | 辦公室或機構的維護 | 17 |
第 4.03 節 | 付款代理 | 17 |
第 4.04 節 | 任命填補受託人職位空缺 | 19 |
第 4.05 節 | 遵守合併條款 | 19 |
第5條證券持有人名單以及公司和受託人的報告 | 19 | |
第 5.01 節 | 公司將提供證券持有人的受託人姓名和地址 | 19 |
第 5.02 節 | 信息保存;與證券持有人的通信 | 19 |
第 5.03 節 | 該公司的報告 | 20 |
第 5.04 節 | 受託人的報告 | 20 |
第6條受託人和證券持有人在違約情況下的補救措施 | 20 | |
第 6.01 節 | 違約事件 | 20 |
第 6.02 節 | 受託人追討欠款及要求強制執行的訴訟 | 22 |
第 6.03 節 | 所收款項或財產的用途 | 24 |
第 6.04 節 | 對訴訟的限制 | 24 |
第 6.05 節 | 權利和補救措施累積;延遲或遺漏不是放棄 | 25 |
第 6.06 節 | 證券持有人的控制 | 25 |
第 6.07 節 | 承諾支付費用 | 26 |
ii
目錄
本份代理聲明和附附的代理表,是爲了與我們的董事會(「董事會」)請求代理投票相關而提供的 | ||
第七條關於受託人 | 26 | |
第7.01節 | 受託人的某些職責和責任 | 26 |
第7.02節 | 受託人的某些權利 | 27 |
第7.03節 | 受託人對陳述、證券發行或證券不負責任。 | 29 |
第7.04節 | 可以持有證券 | 29 |
第7.05條 | 託管的資金。 | 29 |
第7.06節 | 賠償和報銷。 | 29 |
第7.07節 | 依賴於管理人證明書 | 30 |
第7.08節 | 取消資格; 產生衝突的利益。 | 30 |
第7.09節 | 必須成爲公司託管人; 具有資格。 | 30 |
第7.10節 | 辭職和罷免; 任命接任者。 | 31 |
第7.11節 | 接任者的任命接受 | 32 |
第7.12節 | 企業必須進行合併、轉型、合併或繼任。 | 33 |
第7.13節 | 對公司進行債權的優先收取。 | 34 |
第7.14節 | 違約通知 | 34 |
第八條關於證券持有人 | 34 | |
第8.01節 | 證券持有人行動的證據。 | 34 |
第8.02節 | 證券持有人簽署證明的證據。 | 35 |
第8.03節 | 誰可以被視爲所有人。 | 35 |
第8.04節 | 公司擁有的某些證券不予考慮。 | 35 |
第8.05節 | 未來證券持有人必須遵守的行爲規定 | 36 |
第九條補充債券契約 | 36 | |
第9.01節 | 未經債券持有人同意的補充契約 | 36 |
第9.02節 | 在債券持有人同意下的補充契約 | 38 |
第9.03節 | 補充契約的效力 | 38 |
第9.04節 | 補充契約適用的證券 | 38 |
第9.05節 | 補充契約的執行 | 39 |
iii
目錄
頁面 | ||
第10條繼承實體 | 39 | |
第 10.01 節 | 公司可能合併等 | 39 |
第 10.02 節 | 替換了繼任實體 | 40 |
第 10.03 節 | 向受託人提供合併等證據 | 40 |
第11條抵償和解除責任 | 40 | |
第 11.01 節 | 契約的履行和解除 | 40 |
第 11.02 節 | 履行義務 | 41 |
第 11.03 節 | 存入的款項將存入信託帳戶 | 41 |
第 11.04 節 | 支付付款代理人持有的款項 | 41 |
第 11.05 節 | 向公司還款 | 42 |
第12條註冊人、股東、高級職員和董事的豁免 | 42 | |
第 12.01 節 | 沒有追索權 | 42 |
第13條雜項規定 | 43 | |
第 13.01 節 | 對繼任者和受讓人的影響 | 43 |
第 13.02 節 | 繼任者的行動 | 43 |
第 13.03 節 | 交出公司權力 | 43 |
第 13.04 節 | 通告 | 43 |
第 13.05 節 | 適用法律 | 43 |
第 13.06 節 | 將證券視爲債務 | 44 |
第 13.07 節 | 關於先決條件的證書和意見 | 44 |
第 13.08 節 | 工作日付款 | 44 |
第 13.09 節 | 《與信託契約衝突法》 | 44 |
第 13.10 節 | 契約和證券僅限公司債務 | 45 |
第 13.11 節 | 對應方 | 45 |
第 13.12 節 | 可分離性 | 45 |
第 13.13 節 | 合規證書 | 45 |
(1) | 目錄不構成債券契約的一部分,也不會對其任何條款或規定的解釋產生任何影響。 |
iv
信託契約
信託契約[●]年[●]月[●]日依照弘泰真名技術有限公司(簡稱「公司」,爲弗吉尼亞州的一家公司)和受託人(簡稱「受託人」)之間的協議(以下簡稱「協議」)。
鑑於爲了其合法的公司目的,公司已經正式授權執行和交付本契約,以提供發行債務證券(以下簡稱爲「證券」),在無限總面值的情況下,根據本契約的規定不時地以一個或多個系列發行註冊證券,無需券息,並由受託人的證書進行認證。
鑑於公司已經正式授權執行本契約,以提供證券的認證、發行和交付的條款和條件;
鑑於所有必要的事項,以使該抵押契約成爲公司的有效協議,根據其條款已經完成。
現在,因此鑑於前提和證券的購買,請持有人共同約定和同意以下內容,以平等和按比例受益於證券持有人:
第1條
定義
第1.01節 術語的定義。
本章節中定義的術語(除非在本契約或任何補充契約中另有明確規定或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在本契約及任何補充契約的所有目的中,將具有本章節指定的各自含義,幷包括複數和單數。在本契約中使用的其他在1939年修訂的信託契約法或通過直接或間接引用在1933年修訂的證券法中定義的(除非在本契約或任何補充契約中另有明確規定或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將具有在此工具執行日期時在信託契約法和證券法中所分配的含義。
“鑑證代理人”是根據2.10條款由受託人指定的與所有或任何一系列證券相關的認證代理商。
“破產法""代表美國法典第11節,或任何類似於此的聯邦或州法,用於解除債務者的負擔。
“董事會「董事會」指公司的董事會或該董事會任命的任何授權委員會。
1
“第八章 默認、代表和特權 第8.1節 默認 如果公司未在有關按金期限內付款或違反與任何債券相關的其他任何條款,在持有人組成表決權後代理人有權行使討薪的任何權利。「證明公司任何董事已經正式通過並在認證日期生效的決議複印件。」
“第十章 轉讓證券 第10.1節 交易 如果發行受託人證明,債券持有人可以交換並迅速交付發行受託人這樣的證明,無論是有欠款未償還,還是實質性週轉的時候,都可以在世界範圍範圍內經由源和債券市場交易。「表示在任何證券系列中,除了在聯邦或州銀行機構在曼哈頓區、紐約市,或在受託人所在城市的企業信託辦事處所規定的法律、行政命令或法規的關閉日之外的任何日子。」
“證明書「」代表由任何官員簽署的證書。 證書無需符合第13.07條的規定。
“公司「」代表着未來科技有限公司,一家弗吉尼亞州的公司,並且,在第十條的規定下,還應包括其繼任者和受讓人。
“公司託管辦公室是指在該託管證券相關的企業信託業務由此規定在任何時間核心管理的受託人的辦事處。「信託受託人辦事處」是信託受託人在任何特定時間主要進行公司信託業務的地方,本日期位於[ ]。
“保管人“"指的是根據任何破產法律的任何接收人、受託人、受讓人、清算員或類似官員。
“違約「」表示任何事件、行爲或條件,具備通知或經過一段時間或兩者結合,將構成違約事件。
“「託管人」是指對於任何系列證券發行的全部或部分採用一種或多種全局證券的證券,由公司指定爲該系列的託管人的人,該託管人應爲登記於交易所法案下的清算機構;如在任何時候有不止一個這樣的人,「託管人」用於該系列證券則應指該系列證券的託管人。意味着,就於公司決定發行的某一系列作爲全球安防-半導體的證券,The Depository Trust Company,紐約,紐約,另一家清算機構或者任何根據《證券交易所法案》(1934年)修訂版(「Exchange Act」)或其他適用法規註冊爲清算機構並在此情況下由公司根據第2.01或第2.11節指定的繼任者,應被稱爲該公司。
“違約事件「」表示,就某一系列證券而言,指第6.01節規定的任何事件,在其中指定的任何期間持續的情況,如果有的話。
“「全球證券」是指任何證券發行的全部或部分採用一種或多種全局證券的證券。「」,就任何一系列的安防-半導體而言,是指公司執行並交付給受託人,或根據受託人的指示,按照信託契約辦理的安全,該安全應該註冊在受託人或其提名人的名稱下。
“「政府責任」是指(a)美國政府的直接債務,對其支付完全信任和信用的抵押品,或(b)美國政府控制或管理的人來作爲美國政府的機構或機構行事,其支付的債務是由美國政府無條件擔保的完全信任和信用義務,其中,任何情況下,這些證券均不得在發行人在任何時間之前自行召回或贖回,並且還包括由銀行或信託公司作爲託管人發行的存託憑證,該存託憑證與任何此類政府責任或該證明存託憑證持有人帳戶中的特定本金或利息支付有關;但前提是,除非法律要求,否則此類託管人無權從其收到的任何金額中扣除應向此類存託憑證持有人支付的金額。「」表示的是證券,即(a)美利堅合衆國的直接債務,其完全信任和信用用於支付;或者(b)由受美利堅合衆國控制或監督並作爲代理機關或工具的人擔保的債務,債務的支付由美利堅合衆國無條件擔保和信任,不論哪種情況,這些債券在到期之前發行人均不得按照其選擇權贖回或購回,同時也包括由銀行或信託公司作爲保管人發行的存託憑證,以便關於任何此類政府債務或該類政府債務的特定本金或利息支付對保管人來說爲存儲憑證的持有人進行保管;但是,(除法律要求外)此保管人未被授權從保管人收到的任何金額中扣除支付給存儲憑證持有人的金額。
2
“在這方面”, “在本文件中”和 ”下面”,以及其他具有類似含義的詞語,指的是本契約的全部,而不是任何特定的內容 文章、章節或其他細分部門。
“契約「」指的是此工具最初簽署的樣本,或者可能會根據本條款不時通過一個或多個附加契約進行補充或修訂而未來達成的。
“「評級」是指穆迪(Moody’s)的Baa3及以上評級(或其後繼評級類別的等價物),以及標準普爾(S&P)的BBB-及以上評級(或其後繼評級類別的等價物),或者如適用,來自任何替代評級機構的等價投資級信用評級。「」在涉及某個特定系列的有價證券的任何利息分期付款時,指的是在該證券、董事會決議或附屬於該系列的信託契約補充協議中指定的日期,作爲該系列證券的利息分期付款的固定到期日。
“高管就公司而言,「主席」的意思是董事會主席、首席執行官、總裁、首席財務官、首席運營官、任何執行副總裁、任何高級副總裁、任何副總裁、財務主管或任何助理財務主管、電機控制器或任何助理電機控制器、秘書或任何助理秘書。
“官員證明「」表示一個由任何兩名官員簽署的證書。每份這樣的證書應包括第13.07節規定的聲明,如果並且在規定中所要求的範圍內。
“律師意見「意見」指書面意見,受法律顧問的習慣性例外情況的約束,法律顧問可能是公司的僱員或顧問,按照本協議的條款交付給受託人。每一份此類意見應包括第13.07條規定的聲明,如果且在其規定的情況下需要。
“未償還金額"證券"一詞,在涉及到任何系列的情況下,指的是在特定時間點之前,根據本契約由受託人進行驗證和交付的該系列證券,除了以下情況:(a) 受託人或任何支付代理人之前取消的證券,或者交付給受託人或任何支付代理人以作廢或之前已廢止的證券;(b) 金額或政府債務已向受託人或任何支付代理人(除公司外)託管,或已由公司(如果公司自己充當支付代理)設立並隔離的證券或其部分,用於支付或贖回其必要金額;但前提是,如果這些證券或部分證券在到期前將被贖回,應根據第三章所規定的通知或受託人認爲將會作出該通知的規定;(c) 根據第2.07條款的規定進行驗證和交付而取而代之的其他證券。
3
“持有”表示任何個人、法人、合夥企業、合資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協會、信託、非法人組織、其他實體或組織,包括政府或政治分支機構、及其代理或機構。
“「前任證券」指前一個證券,該證券證明所有或部分與特定證券相同的債務;對於本定義,根據第2.07條進行認證和交付的任何證券,用於代替丟失、損壞或被盜的證券,並認爲該證券證明了與已丟失、損壞或被盜證券相同的債務。對於任何特定證券,"同一債務"的意思是與該特定證券一樣證明全部或部分相同債務的以前的所有證券;對於本定義,根據第2.07節而未能找回的、已確認和交付的任何證券被視爲證明與已丟失、已毀壞或被盜證券相同的債務。
“責任主任當涉及到Trustee時,"主席"指董事會主席,"首席執行官"指首席執行官,"總裁"指總裁,"副總裁"指任何副總裁,"秘書"指秘書,"司庫"指司庫,"信託執行官"指信託執行官或執行信託相關職能的任何 職位或助理職務的人。他們在當時各自擔任此職位的人員中與信託所有相似工作的Person,或他/她因對特定所屬領域的知識和熟悉而 被提及的任何公司信託事宜相關的人員。
“證券「」表示根據本契約進行驗證和交付的債務證券。
“證券持有人”, “持有人 安防-半導體”, “註冊持有人”,或其他類似的術語,指的是根據本保證書條款在公司爲此目的而保留的賬簿上登記某種特定安全的個人或個人。
“債券登記簿”和“安防 註冊機「」應按第2.05節中所規定的含義進行理解。
“「財政部條例」是指根據《稅收法典》頒佈的所有擬議、臨時和最終條例,這些條例可能會不時修訂(包括後續條例的相應規定)。對於任何個人,「 (i) 任何至少半數以上的流通股票直接或間接歸屬於該個人,或者由該個人的一家或多家子公司直接或間接擁有,或者由該個人和一家或多家子公司直接或間接擁有的任何公司,(ii) 任何至少過半數以上的合夥企業、合資企業或類似實體,其流通合夥或類似權益直接或間接歸屬於該個人,或者歸屬於該個人和一家或多家子公司,(iii) 任何該個人或其一家或多家子公司爲普通合夥人的有限合夥企業都包含在內。」
“受託人『Trustee』表示【受託方】,並且根據第七條的規定,還包括其繼任者和受讓方。如果在任何時候有不止一人在此處擔任這種職務,「Trustee」將意味着每個這樣的人。在涉及某一系列的證券時,「Trustee」的術語將意味着與該系列有關的受託人。
“信託契約法「」指的是1939年修訂後的信託契約法案。
“”表示個人的所有優先股或其他權益(包括合夥權益),這些股票或權益屬於該人,通常有權(不考慮任何條件的發生)在其董事、經理或受託人選舉中投票。「個人」的股票,指的是個人股票、利益、參與或其他等值的股權(但不論如何命名)在這樣的「個人」中享有選舉大多數董事(或同等)普通投票權的股票、利益、參與或其他等值,而不包括僅因發生某種事件而擁有此類權力的股票、利益、參與或其他等值。
4
第2條 註冊辦事處; 註冊代理人
股票的發行、描述、條款、執行、註冊和交易所
第2.01節 證券的指定和條款。
業務所得財務報表本債券契約下可進行驗證和交付的證券的總本金金額是無限制的。這些證券可以以一種或多種系列的形式發行,其總本金金額不得超過董事會決議或根據其授權的時間內一種或多種額外契約規定的相應證券的總本金金額。在發行任何系列的證券之前,應在或依據董事會決議,或者在一份或多份額外契約中建立,並在一份行政人員證書中列明,或者在一份或多份額外契約中建立:
(1) 證券系列的標題(該標題應將該系列的證券與所有其他證券區別開來);
(2) 在此契約下,該系列證券的總本金金額無任何限制,可以鑑定和交付(除了通過註冊轉讓、交換或代替其他該系列證券的證券)。
(3) 該系列證券的本金支付日期或日期,發行時可能適用於該系列證券的原始發行折扣,到期時應付的本金金額以及付款地點;
(4) 證券的利率或利率的設定方式,如果有的話,以及利率的計算方法。
(5) 計息日期或日期,應計利息的日期,應支付利息的日期或確定應支付利息的方式,支付地點以及確定任何應支付利息的記錄日期或確定記錄日期的方式。
(6) 如有的話,有權延長利息支付期限和延長期限。
(7) 在公司選擇下,本系列證券可以在特定期限內以特定價格和條件整體或部分贖回;
(8) 公司是否有義務按照任何沉沒基金、強制贖回或類似條款(包括以現金支付未來沉沒基金義務)來贖回或購買該系列證券,或由持有人選擇按照期限、價格以及條款條件的全面或部分贖回或購買該系列證券。
5
(9) 證券形式 包括該系列的認證證書形式;
(10) 如果不是一千美元($1,000)或其整數倍的面額,則應發行該系列證券的面額;
(11) 有關該系列的任何和所有其他條款(包括與該系列證券的拍賣或再營銷相關的條款,以及關於公司對該證券相關義務的任何安全性),對於該系列的相關條款(這些條款不得與此作爲任何補充證券支持法案修改總則的不一致),包括可能根據美國法律或法規要求或建議,或在有關該系列證券營銷時建議的任何條款。
(12) 證券是否可以作爲全球貨幣發行,如果是這種情況,這些系列的條款和託管人的身份。
(13) 證券是否可轉換或交換爲公司或任何其他個人的普通股或其他證券,如果可以,轉換或交換的條款和條件,包括轉換或交換價格,適用時如何計算和可能調整的任何強制或選擇性(公司或持有人選擇)轉換或交換功能,以及適用的轉換或交換期限;
(14) 如果除了本金之外 根據6.01條款宣佈加速到期的債券系列的本金部分將支付的金額;
(15) 任何額外或不同的違約事件或限制契約(可能包括但不限於:限制公司或其子公司:增加債務;發行附加證券;設立留置權;分紅派息或進行資本股權分配;贖回股本;限制該子公司對其能夠分紅、分配或轉讓資產的限制;進行投資或其他受限制的支付;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資產;進行售後租賃交易;與股東和關聯企業進行交易;發行或出售子公司的股票;或進行合併或兼併等)或與該系列債券相關的財務契約(可能包括但不限於:要求該公司及其子公司維持特定的利息覆蓋率、固定費用、基於現金流或基於資產的比率等財務契約)。
(16) 如果證券系列以美元以外的其他貨幣計價,那麼系列證券的幣種(包括但不限於外幣);
6
(17) 任何情況下,公司支付證券系列的額外利息、溢價(如果有的話)和本金以外的金額給非「美國人」聯邦稅務目的的任何證券持有人的條款和條件,如果有的話。
(18) 對該系列證券的轉讓、出售或轉讓是否有任何限制。
任一系列的所有證券應基本相同,除了面額以外,在任何董事會決議或其相關的任何補充性債券中也可以另有規定。
如果系列條款中的任何條款是根據公司董事會的決議採取的行動確定的,則應由公司秘書或助理秘書證明適當的行動記錄副本,並在交付公司官員證書,詳細說明系列條款的交付前或交付時交付給受託人。
任何特定系列的證券可在不同時間發行,其本金或任何本金分期支付的日期可能不同,利率可能不同,利率確定的方法可能不同,支付利息的日期可能不同,贖回日期可能不同。
我們特此同意將此意見作爲註冊聲明的附件並將本公司列入《招股說明書》中的「法律事項」標題下。在發表此意見並給予此同意時,我們並不承認我們是《證券法》所指的「專家」。
任何系列的證券和受託人的認證證明,都應基本上與本合同的附屬抵押契據中所規定的十樣和內容相符,或者與董事會決議中規定的相符,並在一份官方證明書中載明,它們可能帶有公司認爲合適的字母、數字或其他標識或名稱,以及可有印製、石版或雕刻上面的標記或背書,只要這些不與本合同的規定相牴觸,並且可能需要符合任何法律,或遵守根據該法律制定的任何規定,或符合任何證券交易所的規定,該系列證券可能在其上市的證券交易所上被列出,並且符合相關的慣例。
Fleming PLLC
證券應當作爲註冊證券發行,面額爲一千美元($1,000)或其任何整數倍,但需符合第2.01(a)(10)條款。某一系列的證券應按規定支付的日期和利率支付利息。在符合第2.01(a)(16)條款的前提下,任何系列的證券的本金、利息以及未到期之前若贖回需支付的任何溢價,應當用美國法定的公共和私人債務貨幣支付,在公司設在紐約市曼哈頓區辦事處或代理處辦理,每張證券應註明其認證日期。證券上的利息應按以每年360天,十二個30天月份計算的基礎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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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任何應支付的安防利息分期,並且在該系列證券的利息支付日期按時支付或妥善提供的,應支付給該證券(或一個或多個前身證券)相應系列的證券登記日結束時在名義人名下的個人。如果某特定系列或其部分證券被要求贖回並且贖回日期在某個利息支付日期之後的正式登記日之前,並在此利息支付日期之前,應按照第3.03條規定出示並交還該證券上的利息。
對於同一系列證券的任何到期應付但未能及時支付或未得到妥善提供的利息,在有關的常規登記日的持有人即因爲其持有權利,而立即停止支付;該違約利息將由公司根據以下第(1)款或第(2)款的規定自行支付。
(1) 公司可以將任何未清償的債券利息支付給以這些債券(或其相應的前任債券)的註冊名下的人員。註冊截止到特定支付未清償債券利息的截止日期爲特定安全性利息日,該日期的確定方式如下:公司應向受託人書面告知擬支付每一此類債券的未清償債券利息數額及擬支付日期,同時公司應在擬支付日期前向受託人存入等額的款項或與受託人達成滿意的存款安排,存入資金作爲本款所述的受益人的信託資金。然後,受託人將確定支付未清償債券利息的特定安全性利息日,該日期將不早於擬支付日期前的10天,不遲於擬支付日期前的15天,並在受託人收到擬支付的通知後10天以上通知公司該特定安全性利息日期。受託人將立即通知公司該特定安全性利息日期,並以公司的名義及費用將有關擬支付的未清償債券利息及其特定安全性利息日的通知以掛號方式郵寄給每個證券持有人,郵費預付,郵寄日期不早於特定安全性利息日期前10天。上述通知支付的未清償債券利息將支付給以該特定安全性利息日期註冊名下的人員。
(2) 公司可按照本款所述的方式以除在上述所在的任何證券交易所的要求不相牴觸之其他合法方式支付任何證券的違約利息,並在該證券交易所所要求的通知期限內向受託人通知公司根據本條款擬議支付的方式是否被託管人確定爲可行。
8
除非根據第2.01節的公司決議或一份或多份作爲該項證券系列的條款的附加文件否定,否則在本節中使用的術語「常規記錄日期」指代與該系列證券相應的日期以及該系列證券的任何利息支付日,如果該利息支付日是一個月的第一天,則爲該利息支付日之前的那個月的第15天;否則爲該利息支付日所在月份的第一天,無論該日期是否爲工作日
根據本條款的前述規定,本協議下在轉讓、交換或代替該系列其他安防-半導體安全時交付的每一安防-半導體安全都將攜帶已累積和未支付的利息權利,並且將會累積與此前的其他安防-半導體安全相同的權益。
第2.04節 執行和認證。
公司證券應由其董事代表簽署。簽名可以是手動簽名或傳真簽名的形式。
公司可以使用任何曾經擔任過職務的人的傳真簽名,即使在證券被驗證、交付或處置之時,該人已不再擔任公司的職務。證券可以包含根據法律、證券交易所規則或慣例所要求的註釋、說明或背書。每一份證券應該由受託人進行驗證的日期進行標註。
一份安防半導體必須由受託人的授權簽署人手動進行驗證才能生效,或者由認證代理進行驗證。此類簽名將是證明該被驗證的安防半導體已經在此處得到妥善驗證和交付,並且持有人有權享受本契約的利益的確鑿證據。在此契約的簽署和交付後的任何時候,公司可以隨時向受託人交付由公司簽署的任何系列的安防半導體,同時附有由公司簽署的一份書面訂單,要求驗證和交付這些安防半導體的發行,受託人將按照該書面命令進行驗證並交付這些安防半導體。
在認證此類證券並接受與此類證券相關的額外責任時,受託人有權收到,並(根據第7.01節的規定)有權依靠律師意見書,其中規定了該證券的形式和條款符合本債券契約的規定,並且受到充分保護。
如果根據本契約發行此類證券將以影響受託人本身對於此類證券和本契約下的權益、職責或特權方式並且該方式對於受託人來說是不合理接受的情況下,受託人沒有義務對該類證券進行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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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5節 轉讓和交易所註冊。
業務所得財務報表任何系列的證券都可以在指定用於此目的的公司辦公室或代理處出示,並以紐約曼哈頓區的辦公室或中央的其他證券交換,以及授權面額的類似總本金金額支付足夠的金額以支付與之相關的任何稅費或其他政府收費,所有這些都如本節所規定的。對於任何出示進行交換的證券,公司將執行,受託人將認證並辦公室交付以換取該證券持有人應享受的同一系列的證券,其編號不得同時處於有效期內。
概括財務信息公司應在其位於紐約州紐約市曼哈頓區指定的辦事處或機構,或公司指定的其他地點,保管或要求保管一個註冊冊或多個註冊冊(以下簡稱「安防-半導體登記冊」),在其中,按照本條第所規定的以及公司可能規定的合理規定,公司應登記證券和證券的轉讓,並在合理的時間內可供受託人檢查。根據董事會決議指定的用於註冊證券和轉讓證券的註冊機構(以下簡稱「安防-半導體註冊機構」)。
在公司指定用於此目的的辦公室或代理處交出任何安防後,公司應當執行,受託人應當驗證,並且該辦公室或代理處應當以受讓人的名義交付同一系列的新安防或同等總本金的價值。
所有證券在交易或登記轉讓時(根據本節所提供),應由一份(如果公司或證券登記處要求的話)得到該公司或證券登記處滿意的書面轉讓文件附帶,由註冊持有人或其授權的書面代理人親自簽署。
(c) 除依據章程2.01條款或在董事會決議中規定的情況以及出現在官方證明中或與本債務證書附加的一個或多個附加證書中的情況外,在證券的交換或過戶登記時,不得收取任何服務費;在部分贖回任何系列證券的發行時,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但是公司可以要求支付足夠的金額來支付任何償付和政府收費,除了根據章程2.06條款、章程3.03(b)條款和章程9.04條款而非任何轉讓的交換。
(d) 公司不需要在發出針對同一系列部分未償還證券的補償通知之前的15天營業開始之日至該郵寄日結束,進行任何證券的發行、交換或轉讓登記;也不需要在郵寄當日營業結束前,就將任何受註銷通知要求的系列證券或其部分的轉讓登記或交換,但對於任何全球證券,本章節的規定須遵守此處的2.11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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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節 暫時證券。
在準備任何系列的終極安防-半導體之前,公司可以執行,並且受託人應當認證和交付任何授權面額的臨時安防-半導體(印刷、平版印刷或打字)。此類臨時安防-半導體應基本上採用終極安防-半導體的形式,以代替其發行的終極安防-半導體,但應根據公司確定的適用於臨時安防-半導體的遺漏、插入和變動進行,每個系列的臨時安防-半導體均應由公司執行,並且在基本上相同的條件下由受託人認證,用相同的方式進行,效力也相同,如同該系列的終極安防-半導體。公司將盡快執行並提供該系列的終極安防-半導體,並隨後該系列的任何或所有臨時安防-半導體可以在不收取持有人費用的情況下,在紐約州紐約市曼哈頓區指定的公司辦事處或代理處予以調換,受託人將認證,該辦事處或代理處將交付等額的該系列終極安防-半導體,除非公司通知受託人指示無需執行和提供終極安防-半導體,直至調換爲止,該系列的臨時安防-半導體應享有與本契約下經認證和交付的該系列終極安防-半導體相同的權益。
第2.07節 破損、毀壞、丟失或被盜證券。
如有任何臨時或永久的安防-半導體被損毀、丟失或被盜,公司(受下一句的限制)應執行並在公司請求下,受託人(受上述限制)應認證並交付,一份新的相同系列的安防-半導體,其編號不重複並用於替代被損毀的安防-半導體,或代替被銷燬、丟失或被盜的安防-半導體。每次申請替代安防-半導體時,申請人應向公司和受託人提供所需的安全保證或賠償,以使雙方免責,並在每次被銷燬、丟失或被盜的情況下,申請人還應向公司和受託人提供令其滿意的證據,證明安防-半導體被銷燬、丟失或被盜以及其所有權。受託人可以在公司任何官員的書面請求或授權下認證任何替代安防-半導體並交付給其。在發行任何替代安防-半導體時,公司可以要求支付足夠的金額以支付可能與其相關的任何稅收或其他政府收費以及與之有關的其他費用(包括受託人的費用和支出)。
如果任何即將到期或已到期的安防-半導體變得殘缺不全、被毀壞、丟失或被盜,公司可以不發行替代的證券,而是支付或授權支付同等金額(在殘缺的安防-半導體的情況下除外),如果申請支付的申請人向公司和受託人提供他們可能要求的保證或賠償以使他們免受損害,並且在發生破壞、丟失或盜竊的情況下,向公司和受託人提供有關該安防-半導體被毀壞、丟失或被盜以及所有權歸屬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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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本節規定發行的每份替換安防-半導體構成公司的另一項合同義務,無論被毀損、毀壞、丟失或被盜的安防-半導體是否在任何時候被找到,或被任何人強制執行,並應享有本契據的所有利益,與本契據下同一系列的所有其他安防-半導體享有同等比例的權利。所有安防-半導體均應根據明示條件持有和擁有,即上述規定對於替換或支付被毀損、毀壞、丟失或被盜的安防-半導體是排他性的,並應排除(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一切其他權利或救濟,儘管存在或今後頒佈的任何反對替換或支付可轉讓票據或其他證券的法律或法規。
第2.08節 取消。
所有證券交付用於付款、兌換或轉讓登記的目的,如果交付給公司或任何付款代理人,應交付予受託人取消,如果交付給受託人,則應由其取消,除非根據本契約的任何規定明確要求或允許,否則不得發行任何證券代替。如果沒有這樣的要求,則受託人可以按照其標準程序處理被取消的證券,並向公司交付處置證書。但是,如果公司以其他方式取得任何證券,則除非將其交付給受託人取消,否則此類收購不得視爲償還或清償所代表的債務。
第2.09節 債券契約的益處。
本契約或證券中的任何條款,無論是明示的還是暗示的,均不得給予或被解釋爲給予本契約之外的任何人,即本契約當事人和證券持有人以外的任何人,對本契約或本契約中的任何契約、條件或規定享有任何法律或權益的權利、救濟或索賠;所有此類契約、條件和規定僅爲本契約當事人和證券持有人的唯一利益而設。
第2.10節 認證代理。
只要任何債券系列的任何債券仍然未償還,信託受託人就有權任命一個或所有該等債券系列的認證代理人。該認證代理人將有權代表受託人對該系列債券進行交換、轉讓或部分贖回時進行認證,經該認證的債券將享受本契約規定的權益,並且與受託人的認證無異,可作爲有效的債權,並對所有目的具有約束力。本契約中對受託人認證債券的任何提及,聲明認證代理人對該系列債券的認證也應被視爲包括其中。每個認證代理人必須得到公司的認可,並且必須是根據其最近披露或確定的資本和盈餘,在其組織所在的任何管轄區域的法律下足夠進行信託業務運作,並且在此類法律下被授權進行此類業務,並受聯邦或州機構的監督或檢查。如果任何認證代理根據這些規定在任何時候不再符合資格,它必須立即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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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認證代理都可以隨時通過書面通知向受託人和公司辭職。受託人可以隨時(並在公司的要求下應當)通過書面通知終止任何認證代理的代理關係,並向該認證代理和公司發送終止通知。在任何認證代理辭職、終止或資格終止之時,受託人可以任命一個符合公司要求的符合資格的接替認證代理。任何接替的認證代理在接受其根據本文件原始命名爲認證代理的任命後,應當獲得其前任認證代理在本文件下作爲認證代理依據此的所有權利、權力和責任。
第2.11節 全球貨幣證券。
業務所得財務報表如果公司根據第2.01條規定確定某個系列的證券將作爲全球安防-半導體發行,那麼公司應執行,並且受託人應根據第2.04條的規定進行認證和交付,一份代表該系列的所有未償付證券的總面值的、以Depositary或其被任命人名字登記的全球安防-半導體,由受託人交付給Depositary或依照Depositary的指示交付,並且應註明以下內容的標籤:「除了在發行信託中第2.11條另有規定,本安防-半導體只可整體轉讓,但不能部分轉讓,只能轉讓給Depositary的另一個被任命人或者轉讓給繼承人Depositary或者繼承人Depositary的被任命人。」
概括財務信息儘管第2.05節的規定,某一系列的全球貨幣可以按照第2.05節規定的方式轉讓,但不能部分轉讓,只能轉讓給託管人選擇的該系列的另一提名人,或者由公司選擇或批准的該系列的繼任託管人,或者繼任託管人的提名人。
(c) 如果任何時候,證券的存託人通知公司表示不願意或無法繼續擔任該系列的存託人,或者在任何時候,該系列的存託人不再註冊或在交易所法案或其他適用法規下處於良好地位,而公司在收到該通知或知曉該情況後90天內未任命該系列的繼任存託人,或者如果出現違約事件並繼續發生,且公司收到存託人的請求,則本第2.11條將不再適用於該系列證券,公司將簽發,並在第2.04條的約束下,受託人將認證並交付該系列證券,以明細登記形式,不附息,授權面額,且總本金金額等於該系列全球證券的本金金額,並用該全球證券交換。此外,公司隨時可以決定不再以全球證券代表任何系列的證券,本第2.11條的規定也不再適用於該系列的證券。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將執行,並在第2.04條的約束下,受託人在收到公司確認該決定的官方證明後,將認證並交付該系列證券,以明細登記形式,不附息,授權面額,並總本金金額等於該系列全球證券的本金金額,以交換該全球證券。在全球證券以明細登記形式交換爲該系列證券後,受託人應取消該全球證券。根據本第2.11(c)條規定,以明細登記形式發行,以交換全球證券的這些證券應註冊爲存託人按照其直接或間接參與者或其他方式的指示指示受託人的人名和授權面額交付此類證券。受託人應將此類證券交付給存託人,以便交付給按照這些證券註冊的人名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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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證券贖回和沉澱基金規定
第3.01節 贖回。
公司可能按照本協議第2.01條的規定,在該系列的日期和條件下贖回所發行的證券。
第3.02章 通知贖回。
業務所得財務報表在公司根據本合同第2.01條保留的權利行使全部或部分贖回任何系列的債券的意願之情況下,公司應或應通知受託人向該系列債券持有人郵寄載有預付頭等郵資的贖回通知,該贖回通知應在贖回日前30天至90天內郵寄到該系列債券持有人的最後通訊地址,以登記在安全登記簿上的地址爲準,除非贖回的債券中另有規定較短的期限。不論登記持有人是否收到通知,按照此方式郵寄的通知將被視爲已經妥當地發出。在任何情況下,無法對任何系列或任何其他系列的其他債券的贖回程序進行適當發出對持有任何全部或部分指定贖回的債券持有人發送通知,或者通知的任何缺陷,應不影響贖回任何其他系列債券或任何其他系列債券的程序的有效性。如果在此契約或其他文件中規定的任何限制贖回的期限之前贖回債券,公司應向受託人提供官方證明標明遵守了這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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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份此類贖回通知應指明贖回日期和該系列證券的贖回價格,並聲明將在紐約市曼哈頓區公司辦公室或代理處支付待贖回證券的贖回價格,在提交和交還該等證券時支付截至贖回日期應計利息,自該日期起不再計息,並且若有需求,該贖回屬於沉沒基金。若不是整個系列的證券均被贖回,則對該系列證券持有人的通知應指明特定的待部分贖回的證券。
如果有任何安防-半導體只能部分贖回,與該安防有關的通知應說明應贖回的本金金額部分,並應聲明自贖回日期起,交還該安防後,將發行本金金額等於未贖回部分的該系列新安防。
概括財務信息如果只有部分安防-半導體 的發行額被贖回,公司應提前至少45天通知受託人(除非較短的通知對受託人是滿意的)關於要贖回的發行額的總本金 以及受託人在公司抉擇後,應當選擇除了$1,000美元或其整數倍的面值較大的安防-半導體的一部分或多部分,以抽籤或另行視爲適用和公平的方式在其自行決定的酌情和可以爲此選擇的安防-半導體的整個部分的承兌號碼,並隨後立即將要贖回的安防-半導體的編號書面通知公司,整體或部分。公司可以自行選擇,每次都如此 通過其代表簽名的指示書交付給受託人或任何支付代理人,以要求贖回特定系列的全部或部分安防-半導體,並以本條款所規定的方式發送贖回通知, 贖回通知以公司的名稱或其自身的名稱,受託人或該支付代理人認爲合適爲準。在受託人或任何支付代理人應當給出贖回通知的任何情況下,公司應交付或導致交付給受託人或該支付代理人,根據具體情況,相關安防-半導體登記冊,轉讓簿或其他記錄,或合適的該類記錄的複製品或摘錄,足以使受託人或該支付代理人按照本條款的規定,通過郵件給出任何可能要求的通知。
第3.03節:贖回後的付款。
業務所得財務報表如果按照上述規定完成了贖回通知的發出,則在通知中指定的贖回日和地點,該系列證券或該部分證券應當按照適用的贖回價格償付,連同截止到贖回日期的利息,對於該證券或該部分證券的利息應在贖回日期之後停止產生,除非公司未能支付該贖回價格和應計利息,涉及到任何此類證券或其部分的。在贖回日期之後,在通知中指定的支付地點呈現並放棄這些證券,應當按照該系列的適用贖回價格償付和贖回,連同截止到贖回日期的應計利息(但是,如果贖回日期是一個利息支付日期,則應該支付的利息分期款應支付給該日的持有人,根據2.03節的適用記錄日,在營業結束時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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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財務信息在提交任何即將部分贖回的安防-半導體系列的安防-半導體時,公司應執行並受託人應確認,安防-半導體提交的辦公室或機構應以公司的費用向持有人交付相同系列的新的安防-半導體,其授權面值等於所提交的安防-半導體的未減贖部分。
第3.04節 沉澱基金。
第3.04、3.05和3.06節的規定適用於任何基金,用於償還某系列證券的養老金,除非另有規定,如第2.01節所述適用於該系列證券。
任何系列證券條款規定的任何沉沒基金支付的最低金額在此被稱爲「強制性沉沒基金支付」,而超過此最低金額規定的任何系列證券條款規定的支付在此被稱爲「選擇性沉沒基金支付」。如果由任何系列證券條款規定,任何沉沒基金支付的現金金額可能根據第3.05節的規定而減少。每筆沉沒基金支付應按照該系列證券條款規定適用於任何系列證券的贖回。
第3.05節 通過證券支付沉降基金款項的滿足
公司(i)可以發行某一系列的未償債券 (ii)可以將在公司根據這些證券條款的選擇已贖回或通過這些證券條款規定的允許的自願沉沒基金支付的應用而已贖回的某一系列證券作爲信貸,用於支付根據這些證券條款要求支付的某一系列證券的沉沒基金支付的全部或部分,前提是這些證券尚未被以此方式計入。這些證券應按照這些證券爲沉沒基金套現規定的贖回價格由託管人接收和計入用於此目的,相應的沉沒基金支付金額應相應減少。
第3.06節 基金贖回證券。
距任何證券系列的每個沉沒基金付款日不得少於45天(除非較短的期限對受託人是可接受的),公司將向受託人交付一份官方證明書,指定該系列下一次即將到期的沉沒基金付款金額,根據該系列的條款,如有必要,交付和記入該系列證券的部分,在此基礎上爲該記入提供基礎,並將相關證券連同官方證明書一起交付給受託人。在每個這樣的沉沒基金付款日前不得少於30天,受託人應按照第3.02節規定的方式選擇將在該沉沒基金付款日上贖回的證券,並要求公司按照第3.02節規定的方式以公司名義並費用給予其贖回的通知。經過妥善通知後,對這些證券的贖回將根據第3.03節規定的條款和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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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條 股份
條款
第4.01節 本金、溢價和利息的支付。
公司將按照本文件規定和與該系列證券相關的時間、地點和方式準時支付或委託支付該系列證券的本金(如有溢價)和利息。
第4.02節 辦公室或代理的維護。
只要證券系列仍然未償,公司同意在紐約州紐約市曼哈頓區保留一個辦事處或代理處,以便針對每個系列的證券,並且在本條款4.02規定的其他地點或地點,(i)可出示該系列證券以供付款,(ii)可出示該系列證券作爲已授權進行的轉讓和交換登記,以及(iii)關於該系列證券和本契約的通知和要求可以交付給公司或向公司送達的地點,該指定持續至公司以書面形式指定任何有權簽署《管理人證書》的人簽署的通知,並交付給受託人指定作爲上述目的或任何目的的其他辦事處或代理處。如果公司在任何時候未能保留任何此類要求的辦事處或代理處,或未能向受託人提供其地址,則可以在受託人的公司託管辦事處進行此類展示、通知和要求,公司特此指定受託人爲其代理人,接收所有此類展示、通知和要求。公司最初指定紐約州紐約市曼哈頓區受託人公司託管辦事處爲其證券的付款代理。
第4.03節支付代理。
業務所得財務報表如果公司指定了一個或多個支付代理機構,用於管理所有或任何證券系列(除受託人外),公司將要求每個支付代理機構與受託人簽署一份協議,在該協議中支付代理機構應同意遵守本節的規定:
(1) 該公司將持有其作爲代理人的一切金額,作爲該系列證券的本金(以及任何溢價)或利息(無論這些金額是由公司還是由任何其他證券的付款人支付)的支付,爲有權享有該款項的人員的利益進行信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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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它將通知受託人,當該系列的證券的本金(以及溢價,如有)或利息應當到期支付時,公司(或任何其他擔保人)未能按時支付。
(3) 在上述第(a)(2)段所指的任何錯誤持續期間,一旦受託人書面要求,立即向受託人支付由該支付代理保留的所有款項。
(4) 它將履行此信託書中規定的支付代理的所有其他職責。
概括財務信息如果公司在任何一個系列的證券中充當自己的付款代理人,它將在每個該系列證券的本金(和溢價,如果有)或利息的到期日之前,設立、隔離並保管足夠的金額,爲有權享有該款項的人提供足夠支付該系列證券的本金(和溢價,如果有)或利息的款項,直到該款項支付給該等人或按照本文件所規定的方式處置,並將及時通知受託人此類行動或由其或任何其他此類證券的債務人未採取此類行動的情況。每當公司有一個或多個支付代理人爲任何一個系列的證券提供服務時,它將在該系列證券的本金(和溢價,如果有)或利息的每個到期日之前,向支付代理人存入足夠支付該本金(和溢價,如果有)或利息的金額,此款項將爲有權享有該本金、溢價或利息的人提供受託保管,並且(除非該支付代理人是受託人)公司將及時通知受託人此類行動或未能採取此類行動的情況。
(c) 儘管本節的任何條款相反,(i) 按照本節所規定的持有款項的信託協議受制於第11.05節的規定, 並且(ii) 公司可以在任何時候,爲了獲得本契據的履行和解除或者爲了任何其他目的,支付,或者指示任何支付代理人向受託人支付,由公司或者支付代理人持有的所有款項,這些款項將由受託人按照與公司或者支付代理人持有這些款項時的條款和條件一樣的方式託管;並且在公司或者任何支付代理人向受託人支付這些款項後,公司或者支付代理人應從此款項的一切進一步責任中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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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4節 填補受託人職務空缺。
爲了避免或填補董事會職位的空缺,公司將按照7.10節的規定任命一名董事會成員,以便在此期間始終有一名董事會成員。
第4.05節 遵守合併規定。
在任何證券仍然未償清的情況下,公司不會與其他實體進行合併,除非公司能夠成爲此類交易的存續方,或者出售或轉讓其所有或幾乎所有財產給其他實體,除非符合本章程第十條的規定。
第5條
公司和受託人提供的股東名冊和報告
第5.01節公司向受託人提供證券持有人的姓名和地址。
公司將在每個常規登記日期(如2.03節所定義)後的15天內,以受託人合理要求的形式提供清單,列出各個系列安防-半導體持有人的姓名和地址,前提是公司不必在任何時候提供或促使提供這樣的清單,而該清單與公司最近提供給受託人的清單在任何方面均無差異,並在受到公司的任何請求後的30天內書面要求的其他時間提供類似形式和內容的清單,截止至距離提供該清單不超過15天的日期;但是,無論哪種情況,對於受託人作爲安全註冊人的系列,都無需提供此類清單。
第5.02節 信息保留; 與股東的通信。
業務所得財務報表受託人應儘量保留最新的名義和持有者地址信息,如合理地實施,這些信息包括在第5.01節規定的最新提供給它的名義和持有者地址清單中的安防-半導體的持有者,以及作爲安防-半導體登記機構(如果以這種身份行事)收到的安防-半導體持有者的名義和地址。
概括財務信息受託人可以在收到新提供的名單後,銷燬根據5.01條款提供的任何名單。
(c) 持有人可根據信託契約法第312(b)條規定與其他持有人就信託契約或證券下的權利進行通信,在進行此類通信時,受託人應根據信託契約法第312(b)條的規定履行其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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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報告第5.03節。
公司立約並同意在公司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文件後,向受託人提供年度報告、信息、文件和其他報告的副本(或根據《交易法》第13或第15(d)條規定的任何部分的副本,只要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不時依法規定的規定和法規);但是,公司不需要向受託人交付公司已經尋求並獲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保密處理的材料。公司還應當遵守《信託契約法》第314條的要求,但僅適用於公司當時適用的範圍。
第5.04節 預管報告。
業務所得財務報表在任何一年的7月1日之前,如果證券中有任何一張仍未償還,受託人將通過郵寄,郵資預付,並按照證券持有人在證券登記簿上出現的名字和地址的先後順序,發送一份簡要報告,報告日期爲前一年的5月1日,如果並且在信託文件法第313(a)條的要求下需要的話。
概括財務信息受託人應遵守《信託契約法》第313(b)和313(c)條款。
(c) 每份此類報告在發送給證券持有人時,託管人應當將其副本提交給公司,提交給任何證券交易所(如有上市)以及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公司同意在證券上市於任何證券交易所時通知託管人。
第6條
一旦違約,受託人和有價證券持有人的救濟措施
第6.01節 違約事件。
業務所得財務報表每當在本文件中用於特定系列的證券時,「違約事件」指以下已發生且正在繼續的任何一個或多個事件:
(1) 公司違約支付該系列證券的任何利息分期,而該違約持續90天;但是,公司根據此處的任何補充債券條款有效延長付息期不構成本目的的付息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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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未按照規定時間支付該系列債券的本金(或溢價,如果有的話)時,不論是到期日、贖回時、宣告時還是對該系列設立的任何沉沒基金或類似基金的支付,均構成違約;但是,根據本附屬信託的條款,對該債券的到期日進行有效延期不構成違約。
(3) 該公司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債券承諾或協議中關於該系列債券的其他規定,或者未能根據本協議第2.01節的規定(而不是該系列債券專屬的承諾或協議)進行該系列證券的其他規定規定,持續90天,自信託受託人以掛號或認證信件形式向公司發送該未履行通知,要求解決該問題,並聲明該通知爲下文中的「違約通知」,或者該系列證券的證券持有人至少佔待償還本金金額的25%的證券的日期起發給公司和受託人。
(4) 根據任何破產法,公司:(i) 開始自願的案例,(ii) 同意進入一個非自願的案例的救濟命令,(iii) 同意爲其或其所有或幾乎全部財產指定保管人,或(iv) 進行一般性的債權人利益轉讓。
(5) 在任何破產法下,有管轄權的法院作出以下任何一項決定:(i)對公司進行不自願的救濟,(ii)任命公司全部或幾乎全部財產的監護人,(iii)對公司進行清算,並且該決定或法令在90天內保持無效和生效。
概括財務信息在每一種情況下 (除了在第(4)條或第(5)條中指定的違約事件之外),除非該系列債券的本金已經到期支付,否則受託人或該系列未償債券的有效本金額合計不低於25%的持有人,通過書面通知公司(如果由這些債券持有人給出的話還需通知受託人),可以宣告該系列所有債券的本金(和溢價,如有)以及已計息但未償付的利息立即到期支付,一經宣告,即使上述第(4)條或第(5)條中指定的違約事件發生,該系列所有債券的本金以及已計息但未償付的利息將自動立即到期支付,無需受託人或債券持有人進行任何宣告或其他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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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當某一系列有價證券的本金(和溢價)以及應計未付之利息宣佈到期支付後,在獲得或進入以下地方提供的支付資金的判決或命令之前,並且在根據下文規定向公司和受託人發送書面通知之前,該系列有價證券的所有持有人,按照面額總額的大多數,則可以撤銷和廢除此聲明及其後果。如果滿足以下條件:(i)公司已支付或向受託人存入足夠金額以支付該系列有價證券的所有到期利息分期款項以及已到期的本金(和溢價,如有)除加速以外到期的該系列的任何和所有有價證券(該付款的利息按照該系列有價證券表達的年利率計算至該付款或存入當天,並且在適用法律下,付款逾期的利息分期款項)和根據第7.06條應付給受託人的金額,以及(ii)與該系列有價證券有關的任何和所有違約事件,除非根據其條款,有價證券已到期,否則將已糾正或放棄,如第6.06條所提供的。
任何撤銷或廢止均不得延伸至或影響任何後續違約或損害因此產生的任何權利。
(d) 如果受託人已根據本合同對該系列證券採取任何權利執行措施,並且因此撤銷、廢止或因其他原因取消了這些訴訟程序或已被受託人部分或全部判定不利,則在每種情況下,受到這些訴訟程序的任何決定的影響,公司和受託人將分別恢復其在本項合同下的原始地位和權利,並且公司和受託人的所有權利、救濟措施和權力將繼續進行,就好像沒有進行任何這類訴訟程序一樣。
第6.02節 債務的收集和受託人的執行訴訟。
業務所得財務報表公司承諾,如果公司違約支付某一系列債券的任何利息分期或根據該系列設立的沉積或類似基金的任何支付要求,而此類違約已持續90個工作日,或者公司違約支付某一系列債券的本金(或溢價,如有)當該債券的本金應付時,無論是在債券的到期日、贖回日、宣佈日還是其他日期,當受託人要求時,公司將支付給受託人,以受益於該系列債券持有人的全部應付本金(和溢價,如有)或利息的款項,利息按照該系列債券上規定的年利率計算,逾期本金(和溢價,如有)以及(在適用法律下)逾期利息的逾期還款;此外,還要支付足以覆蓋收款的成本和費用以及根據第7.06款支付給受託人的額外款項。
概括財務信息如果公司未能在要求之後立即支付這些金額,則受託人有權擅自以受託人身份成立任何法律或公平法行動或訴訟,以收集到期未支付的款項,並可對該系列的證券進行任何此類訴訟或行動的判決或最終裁決,並可依法或依據公平從公司或其他債務人所自有的財產中收取判決支付的款項或裁決支付的款項,而不論該財產位於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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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如果發生任何接管、破產、清算、破產、重組、調整、安排、結構改革或司法程序影響公司、債權人或財產,受託人有權介入此類程序並採取法院允許的任何行動,並且(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有權提交必要或建議的索賠證明和其他文件以使受託人和該系列證券持有人的債權得以全額覈准,即在有關程序實施之日公司在信託契約項下的全部應付金額和此後可能產生的任何額外金額,並且在扣除根據第7.06條項下應付給受託人的金額後收取和領取任何應支付或交付的款項或其他財產,並在支付給受託人後分配該等款項,且特許任何接管人、受讓人或破產重組受託人向該系列證券持有人作出該等付款,並在受託人同意直接向該等證券持有人支付該等款項時,依據第7.06條向受託人支付其應付金額。
(d) 根據本契約或有關該系列證券的任何條款,所有的訴訟權和主張權均可由受託人在不擁有任何此類證券或在任何與此相關的審判或其他訴訟程序中出示此類證券的情況下執行,並由受託人以受託人的名義作爲明示信託的受託人提起此類訴訟或程序,且任何判決或裁決的賠償額,在根據第7.06條款支付給受託人應付金額後,將用於該系列證券的持有人的按比例受益。
在發生此項債券的違約事件時,受託人可以自行決定採取適當的司法程序來保護和執行其在本債券中享有的權利,以受託人認爲最有效的方式來保護和執行任何此類權利,無論是根據法律還是根據衡平法或破產法或其他方式,無論是爲了特定履行本債券中包含的任何契約或協議,或者爲了促進行使本債券授予的任何權力,或者爲了執行受託人在本債券或根據法律所享有的任何其他法律或衡平權利。
本條款不得被視爲授予受託人授權或同意或接受或代表任何持有人採納與該系列證券或任何持有人權利有關的任何重組、安排、調整或債務重組計劃的權利,也不得授權受託人就任何此類訴訟中的任何持有人的索賠進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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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3節(關於收集資金或物業的申請)的應用。
根據本條款由受託人收集的任何資金或財產將按照以下順序應用,在受託人確定的日期或日期,在分配該筆資金或財產的情況下,應向該系列證券的持有人提交相關證券,並在其上做出支付註記,如果僅部分支付,則應退回,如果完全支付,則應交還。
首先:支付合理的徵收費用和費用 並支付根據第7.06條向受託人應付的所有金額;
其次:支付相應系列證券的到期未付本金(和溢價(如有))和利息,支付所收集的資金的利益或爲其而支付的利息,按照相應證券的到期應付本金(和溢價(如有))和利息的金額,比例地、無偏好地或無優先地。
第三:將剩餘的款項支付給公司或任何其他合法有權要求的人,按照公司的要求進行。
第6.04節 訴訟的限制。
任何一系列的證券持有人都沒有權利,即不通過或不使用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就根據或在本合同下提請任何司法或法律訴訟或訴訟或申請委任接收人或受託人,或尋求任何其他補救措施,除非(i)該持有人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託人發生違約事件,並具體指明該違約事件,如本合同所述;(ii)該系列證券的未償還金額不少於該系列證券總額的25%的持有人已書面請求受託人以受託人的名義提請此類訴訟、訴訟或申請;(iii)該持有人或持有人已向受託人提供其可能需要的合理賠償以抵消在其中或由此產生的費用、支出和負債;(iv)在受到此類通知、請求和賠償提供的90天內,受託人未能提請任何此類訴訟、訴訟或申請,且(v)在此90天期間,該系列證券的未償還金額佔該系列證券總額的多數的持有人未向受託人發出與此請求相矛盾的指示。
儘管本約定中有關的任何條款或本債券書的其他任何條款,任何安防-半導體的持有人的權利,按照該安防-半導體所規定的,在其到期日(或贖回日在贖回的情況下)之後收取本金(和如有的溢價)和利息或者對該支付項進行起訴,不得以任何方式被削弱或影響,除非得到該持有人的同意;並且接受本債券書,每一份本債券書的接受人和持有人與其他的接受人、持有人以及受託人明確理解、意願和盟約,在任何情況下都沒有任何一名或多名安防-半導體持有人憑藉本約定的任何規定以任何方式影響、擾亂或損害任何其他安防-半導體持有人的權利,或者優先於其他持有人或尋求對其他持有人獲得優先權,或按照本約定主張任何權利,除非在本約定中明確規定的方式,並且爲所有該系列安防-半導體持有人的平等、按比例和共同利益保護;爲了保護和執行本章節的規定,每一名安防-半導體債券持有人和受託人均有權獲得根據法律或衡平法給予的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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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5節權利和救濟具有累積性;延遲或遺漏不構成放棄。
業務所得財務報表除非另有規定,在第2.07條中,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授予受託人或債券持有人的所有權力和救濟措施,將被視爲累積的,並非排他的,不排他地可用於受託人或債券持有人通過司法程序或其他方式對這項契約中包含的契約和協議的履行和遵守進行強制執行或以其他方式確立。
概括財務信息任何委託人或任何有證券的持有人未能行使任何權利或力量,以及發生並持續的任何違約事件時,不得剝奪任何該等權利或力量,也不得被視爲對任何違約之放棄或默許;並且,在第6.04條的規定下,本章程或法律賦予給任職人或有證券的持有人的每一個權力和救濟,均可隨時隨地、視爲必要時由任職人或有證券的持有人行使。
第6.06節 由證券持有人控制。
按照第8.04節的規定,任何系列證券的佔優權益金額的持有人在未償還時,有權決定委託人行使關於該系列證券的任何賠償、任何信託或權力的時間、方式和地點;但是,此類指示不得與任何法律規定或本契約衝突。根據第7.01節的規定,託管人有權拒絕遵循任何此類指示,如果在託管人或託管人的負責人的善意判斷下,所指示的程序根據信託契約法,會使託管人承擔個人責任或對未參與該程序的證券持有人產生過多的不利影響。按照第8.04節的規定,任何系列證券的佔優權益金額的持有人,可以代表此類系列證券的所有證券持有人,豁免關於該系列證券的任何過去違約行爲,不論該行爲是在本契約中規定的或根據第2.01節設定的(除非該違約已被糾正並存款一次足夠支付根據該證券約定時間到時的所有到期息票和本金和任何溢價的存款被存放給託管人(符合第6.01(c)節)。任何此類豁免都會被視爲對本契約所有目的的違約行爲已得到糾正,公司、託管人和該系列證券的持有人將恢復到其以前在此項下的職位和權利;但是,此類豁免不得延伸到任何隨後或其他的違約行爲,或損害任何因此而產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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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7節 承擔費用承諾。
本合同的各方同意,並且任何證券的持有人通過持有該證券即被視爲同意,在任何根據本合同執行任何權利或救濟的訴訟中,或者在任何針對受託人採取或忽略行爲的訴訟中,法院有權自行決定要求任何訴訟當事人提交保證付訴訟費用的書面承諾,也有權自行決定根據有關訴訟當事人主張或抗辯的事由的事實和善意,對任何訴訟當事人追加合理的費用,包括合理的律師費;但是,本條款的規定不適用於由受託人提起的訴訟,也不適用於任何持有的證券總額超過相應系列的尚未償還的證券總額的10%或任何持有證券的持有人提起的爲了執行有關該系列證券在或在根據本合同設定的各自到期日之後支付本金(如有溢價)或利息的訴訟。
第7條
關於受託人
第7.01節 受託人的某些職責與責任。
業務所得財務報表在發生與某一系列證券相關的違約事件之前,在所有可能發生的針對該系列證券的違約事件矯正之後,受託人應承擔對該系列證券執行的責任,只能執行本信託中明確規定的責任,不得對受託人在本信託中加以暗含的契約進行解釋。 如果發生了與某一系列證券相關的違約事件(尚未得到矯正或豁免),受託人應按照本信託賦予的權利和職責對該系列證券進行處理,並在處理過程中要具有那種謹慎人士在個人事務處理中會表現出的謹慎和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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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財務信息本契約的任何規定均不應被解釋爲可以免除受託人就其自身的過失行爲、其自身的過失不作爲或其自身的故意不當行爲承擔責任,但以下情況除外:
(i) 在系列證券發生違約事件之前,在糾正或寬恕該系列可能發生的所有此類違約事件之後:
(A) 針對該系列的證券,受託人的職責和義務僅僅由本契約的明文規定來確定,受託人對該系列的證券不承擔責任,除非在本契約中明確規定的職責和義務的執行,不得將隱含的契約或義務應用於對受託人進行解釋。
(B) 受託人沒有惡意的情況下,就該系列證券的真實性和其中表達的觀點的正確性,受託人可以完全依賴向其提供的符合本契約要求的任何證明或意見;但對於任何特別要求根據本契約提供給受託人的證明或意見的情況,受託人有責任檢查其內容,判斷其是否符合本契約的要求;
(ii)受託人將不對託管人的負責人或負責人的善意判斷錯誤承擔責任,除非證明託管人在確定相關事實時存在疏忽。
(iii)信託人不應就其根據任何系列的證券的發行有關的事宜,在具有不低於該系列證券本金金額的多數持有人在任何時間具有關於進行任何救濟程序的時間、方法和地點,以及行使根據信託協議授予信託人關於該系列證券的任何信託或權力時按照其指示按善意採取的或未採取的行動承擔責任。
(iv)本契約中的任何條款都不應要求受託人在履行其職責或行使其權利或權力時,花費或冒着其自有基金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個人財務責任,如果根據本契約的條款,對其償還此類款項或責任的合理保證不足或對其此類風險的合理賠償不足的話。
第7.02節 受託人的某些權利。
除非在第7.01節另有規定:
業務所得財務報表受託人可以確鑿地依賴並在執行或不執行任何決議、證明、聲明、文件、意見、報告、通知、請求、同意、訂單、批准、債券型、安防-半導體或其他文件或文件時受到保護,該文件被認爲是真實的並且已被正確的當事人或當事人簽署或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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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財務信息本合同中提及的公司任何請求、指示、訂單或要求應當由董事會決議或經授權人員簽署的文件所證明(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
(c) 受託人可以與法律顧問諮詢,其書面建議或任何法律意見均視爲許可和保護,以便對本文所述的任何行動或不作爲提供充分和完整的授權和保護,並且可以基於其作出誠信行爲和依賴。
(d) 董事會在沒有任何安全性人的請求、指示或命令的情況下,不會對此契約賦予的任何權利或權限負有義務行使。除非該安全性人對董事會提供了合理的安全性或賠償,以應對可能產生的費用、支出和責任;但是,此處所述不免除董事會的義務,在發生未被彌補或放棄的一系列證券的違約事件時,根據此契約對該系列證券的權利和權限予以行使,並在行使中使用與正常人在處理自己事務時相同程度的謹慎和技巧。
(e) 受託人在誠信且相信自己有權或有此信託書賦予的自由裁量權或權力時採取或不採取的任何行動,均不負任何責任。
(f) 受託人不必對任何決議、證明、聲明、文件、意見、報告、通知、申請、同意、命令、批准、債券、安防或其他文件或文檔中所述的事實或情況進行調查,除非該影響特定系列的未償債券的本金金額的持有人以書面方式要求這樣做(按照第8.04節的規定確定);但前提是,如果在合理時間內向受託人支付由受託人因進行這種調查而可能產生的成本、費用或責任,根據本契約的條款提供給受託人的安全性不能合理地使受託人確信,受託人可以要求合理的賠償作爲繼續進行的條件。每次這樣的檢查的合理費用將由公司支付,如果由受託人支付,則應由公司根據要求償還。
(g) 受託人可以直接或通過代理人或律師執行本協議下的任何信託或權力,履行本協議下的任何職責,而受託人對其在本協議下以謹慎選擇的代理人或律師的任何不當或疏忽行爲不負責任。
此外,託管人不應被視爲對任何違約或違約事件具有知識,除非(1)根據本債務債券,發生了第6.01(a)(1)、第6.01(a)(2)和第4.01節的任何違約事件,或者(2)託管人已收到以本債券所規定的方式向其書面通知的任何違約或違約事件,或者託管人的負責人已經實際獲悉。根據第5.03節向託管人提供的報告、信息和文件僅用於信息目的,託管人對上述事項的接收不構成對其中包含的任何信息或可以由其中包含的信息確定的構成構成的通知,包括公司根據其中任何約定的合規性(對此,託管人有權充分依賴於官員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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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3節 受託人不對陳述或證券發行負責。
業務所得財務報表本文件中和證券文件中包含的陳述應被視爲公司的聲明,受託人不對其正確性承擔責任。
概括財務信息受託人對於此信託或證券的有效性或充分性不作任何陳述。
(c) 受託人對公司對證券或該證券所得的資金的使用或應用,或對根據這份契約的任何條款或根據2.01部分設立的規定,由受託人支付的任何款項的使用或應用,或由受託人以外的任何付款代理接收的任何款項的使用或應用不負責任。
第7.04節可能持有證券。
託管人或任何支付代理人或安防-半導體登記處,在其個人或任何其他能力下,都可以成爲證券的所有者或質權人,具有與其不是託管人、支付代理人或安防-半導體登記處相同的權利。
第7.05節存放在信託中的資金。
根據第11.05條的規定,所收到的所有款項將由受託人保管,直到按照本文件的規定使用或應用爲止,這些款項將被視爲爲其收到的用途而受信託,但無需與其他資金分開,除非法律要求。受託人對所收到款項不承擔利息責任,除非受託人與公司約定支付利息。
第7.06節 薪酬和報銷。
業務所得財務報表公司承諾並同意向受託人支付合理報酬,並且受託人有權獲得此報酬,該報酬不受有關表達信託受託人報酬的法律條款的限制,公司和受託人可以隨時書面同意對此創建的信託的執行中所提供的所有服務和行使和執行受託人在此項下的任何權力和職責而支付合理報酬,並且除非本合同另有明文規定,公司將支付或補償受託人因根據本證券契約的任何規定而發生或支付的所有合理費用、支出和預付款(包括其律師和其職員以外的所有人的合理報酬及支出和預付款),除了由於受託人的過失或惡意行爲而產生的任何費用、支出或預付款,以及公司和受託人可以隨時書面同意的費用、支出或預付款。公司還承諾對受託人(及其官員、代理、董事和僱員)進行賠償,並保證其不會因信託的接受或管理而遭受任何沒有過失或惡意的損失、責任或費用,包括合理的捍衛自身免受任何責任指控的成本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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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財務信息公司在本節項下對受託人進行補償和賠償,並支付或償還受託人的合理費用、支出和墊款的義務構成本合同項下的額外債務。此類額外債務應受到優先於證券的抵押,該抵押權設於受託人作爲受託人所持有或收取的所有財產和資金,但不包括爲特定證券持有人受託的資金。
第7.07條 信賴官員證明書。
除7.01節規定的有別外,在執掌本債券契約的規定時,債權人視爲有必要或是合適,在下方接受行動或忍受或忽視採取行動前,此類問題(除非本債券契約中對此事項明確規定除外)也許在受託人沒有疏忽或惡意的情況下,可由一份由官員認證的證書交給受託人,此證書也許在受託人沒有疏忽或惡意的情況下,對受託人具有完全的保證,使之在本債券契約的規定下采取行動、忍受或忽視採取行動。
第7.08節 不合格; 有利益衝突。
如果受託人在《信託契約法》第310(b)條的定義範圍內擁有或將獲得任何「衝突利益」,則受託人和公司必須在所有方面遵守《信託契約法》第310(b)條的規定。
第7.09節 要求公司受託人; 合格性。
在此之下,應始終有一名託管人負責所發行的證券,該託管人應始終是根據美利堅合衆國或其任何州、領土或哥倫比亞特區的法律組織並開展業務的法人,或者是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允許擔任託管人的公司或其他個人,依據該等法律獲得授權行使公司託管權限,具有不低於五千萬美元($50,000,000)的綜合資本和盈餘,並受聯邦、州、領土或哥倫比亞特區管理部門監督或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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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該公司或其他個人根據法律規定或上述監督或檢查機構的要求至少每年公佈財務狀況報告,則對於本章節的目的而言,該公司或其他個人的綜合資本和剩餘資金將被視爲其最近公佈的財務狀況報告中所列示的綜合資本和剩餘資金。公司不得,也不得由任何直接或間接控制公司的個人,或由公司控制,或與公司共同控制的個人擔任受託人。如果受託人在任何時間按照本章節的規定不再具有資格,受託人應立即按照第7.10節所規定的方式辭職,併產生相應效力。
第7.10節 辭職和解除職務;任命繼任者。
業務所得財務報表受託人或其後續任命人可以隨時就某一或多個系列的證券辭職,向公司書面通知辭職,並通過郵寄已付一等郵資的辭職通知書向該系列的證券持有人發送,其姓名和地址按照證券登記簿上的記錄。
在收到辭職通知後,公司應立即任命一位繼任受託人,以書面文件的方式簽署,由董事會執行,其中一份文件副本交與辭職受託人,另一份交與繼任受託人。如果在寄出辭職通知後30天內未指定並接受繼任受託人,辭職受託人可以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指定一位繼任受託人,處理該系列證券事務,或者該系列的任何證券持有人,只要持有單張或者多張證券至少六個月,並代表其本人及其同類投資者,可以向該法院申請指定一位繼任受託人。法院可以在適當並自行規定的通知之後指定一位繼任受託人。
概括財務信息如果在任何時候發生以下任何一種情況:
(i) 如受託人未能在公司或任何安防持有人向其提出書面要求,並且該安防持有人已成爲安防或證券的合法持有人至少六個月後,未能遵守第7.08條的規定;或者
(ii)根據第7.09條的規定,受託人應當不再具有資格,並在公司或任何這樣的債券持有人書面請求之後未能辭職;或
(iii)如果受託人不能履職,或被判定破產或無力償付債務,或開始自願破產程序,或有人指定或同意任命受託人或其財產的接收人,或任何公職人員爲了復原、保全或清算而接管或控制受託人或其財產或事務;那麼,在任何這種情況下,公司可以通過書面文件(製作兩份),由董事會的命令執行,將受託人從所有證券上解職,並任命一位繼任的受託人。這份文件的一份副本將被交給被解職的受託人,另一份副本將被交給繼任的受託人,或者任何一個持有證券至少六個月的真實持有人可以代表該持有人和所有處於同樣情況的其他持有人,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解職受託人並任命繼任的受託人。在適當的情況下,法院可以根據其認爲適當並規定的通知,解職受託人並任命繼任的受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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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在任何時候,任何系列證券的持有人,其優先金額合計佔未償還金額的大部分,可隨時通過通知受託人和公司,撤換該系列的受託人,並經公司同意,任命新的受託人。
(d) 根據本條款的任何規定,關於一攬子證券的受託人的辭職、撤銷和任命繼任受託人,須在繼任受託人根據7.11條的規定接受任命後生效。
(e) 根據此部分指定的任何新受託人可以被指定爲一種或多種系列的證券的受託人,也可以被指定爲所有這些系列的受託人,且在任何特定系列的證券中只能有一個受託人。
第7.11節 接受繼任人的任命。
業務所得財務報表在完成任命下述全部證券的繼任受託人的情況下,每一位被任命的繼任受託人都應該執行、認可並交付給公司和卸任的受託人一份接受該任命的文件,隨後卸任的受託人的辭職或解僱將生效,而該繼任受託人在無需任何進一步行爲、契約或轉讓的情況下,將繼承卸任的受託人的所有權利、權限、信託和職責;但是,在公司或繼任受託人的要求下,該卸任的受託人應該在支付相關費用後,執行並交付一份文件將卸任的受託人的所有權利、權限和信託轉讓給繼任受託人,並且應當合理地轉讓和交付給繼任受託人根據本文件所持有的財產和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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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財務信息針對本約定項下的委任,對於一個或多個(但不是所有)系列的證券,公司、離任的受託人以及每一個相關係列的繼任受託人將會執行並交付此處的附加契約,其中,每一個繼任受託人將接受此項委任,該附加契約 (i) 將包含必要和理想的條款,以將離任受託人對於該項委任相關的那個或那些系列的證券的所有權利、權力、信託和職責轉讓並確認給每一個繼任受託人,(ii) 將包含被視爲必要和理想的條款,以確認離任受託人對於那個或那些系列的證券的所有權利、權力、信託和職責將繼續授予離任受託人,以及 (iii) 將添加或更改本契約任何條款,以便通過多個受託人對此處信託的管理,明確表示此處或該附加契約中的任何內容都不應視爲這些受託人共同受託的同一信託,每一個受託人都將作爲獨立的受託人對待此處或任何其他受此定義的受託人管理的信託分開處理,不承擔因其他受託人在此印花稅下的行爲或不作爲而導致的任何責任;並且在附加契約的執行和交付後,離任受託人的辭職或罷免將在其中規定的範圍內生效,對於繼任受託人的委任相關的那個或那些系列的證券而言,離任受託人將不再對於在本契約下受受託人負責的權利、權力和職責的行使或履行承擔任何責任,每一個繼任受託人將自動具有離任受託人對於繼任受託人委任相關的那個或那些系列的證券所具有的所有權利、權力、信託和職責;但是,根據公司或任何繼任受託人的請求,離任受託人將依據上述附加契約的內容向繼任受託人合法地分配、轉讓和交付由離任受託人根據上述委任擁有的關於繼任受託人委任相關的那個或那些系列的證券的財產和資金。
(c) 根據任何繼任受託人的要求,公司應執行任何和所有文件,以更充分和確實地向該繼任受託人確認和確保在本節的 (a) 或 (b) 款中所指的所有權利、權限和信託事項。
(d) 除非在接受任命時,接任受託人符合本條款的資格和條件,否則不得接受任命。
(e) 接受根據本部分提供的任命而提名的受託人後,公司應通過郵寄方式(郵資預付的普通郵件)向安防-半導體持有人傳達該受託人在此之下的繼任通知,如其姓名和地址列於安防登記簿上。如果公司在接受繼任受託人任命後十天內未能發送該通知,則繼任受託人應在公司費用下發送該通知。
第7.12節 合併、轉換、合併或繼承業務。
託管人可能合併或轉換爲任何公司,或與其合併,或者與託管人蔘與的任何合併,轉換或合併導致的任何公司,或者繼承託管人公司信託業務的公司,在本文件下應爲託管人的繼任者,前提是該公司應符合第7.08條的規定,並且在第7.09條的規定下具備資格,無論本文件中的任何情況如何。如果任何證券已由任職的託管人驗證但未交付,則這樣的驗證託管人可能通過合併,轉換或合併的繼任者採用該驗證並交付這樣驗證的證券,效果與如果該繼任託管人本人已經驗證了這樣的證券相同。
33
第7.13節公司對特殊收取權聲明。
信託受託人應遵守《信託契約法》第311(a)條的規定,但不包括《信託契約法》第311(b)條所描述的債權人關係。已辭職或被解除職務的受託人在《信託契約法》第311(a)條中受到約束,以其中所包括的範圍爲準。
第7.14節 違約通知
如果任何違約事件或違約情況發生且持續,如果受託人的一位負責人了解此類違約事件或違約情況,受託人應按照信託契約法第313(c)條款的規定,在違約事件或違約情況發生並被受託人了解後的45天內向每個證券持有人發送違約事件或違約情況的通知,除非此類違約事件或違約情況已得到糾正;然而在除非違約天數的支付(或溢價,如果有)或證券利息的情況下,董事會、執行委員會或信託委員會等可能存在的情況下,信託人可以不提供此類通知,只要董事會、執行委員會或信託委員會等任一相關人員長時間這樣決定
受託人員判斷善意地認定,對於未通知相關方的扣留符合證券持有人的利益。
第8條
關於證券持有人的事項
第8.01節 證券持有人的行動證明。
無論在本債券中規定持有某一特定系列證券的大多數或指定百分比的持有人可以採取任何行動(包括提出任何要求或請求、發出任何通知、同意或放棄或採取任何其他行動),在採取任何此類行動時,該系列的這些大多數或指定百分比的持有人已經參與其中的事實可以由該系列證券的持有人以書面委託人或代理人的方式或者以任何數量的類似文號的證券持有人簽署的任何文書或任何數量的類似文號的證券持有人親自簽署的證券證明。
如果公司徵詢任何系列的持有人提出請求、要求、授權、指示、通知、同意、放棄或其他行動,公司可以選擇提前確定該系列的記錄日期,以確定有資格給予此類請求、要求、授權、指示、通知、同意、放棄或其他行動的持有人,但公司沒有義務這樣做。如果確定了這樣的記錄日期,則此類請求、要求、授權、指示、通知、同意、放棄或其他行動可以在記錄日期之前或之後給予,但僅以記錄日期時的持有人被視爲用於確定是否有該系列的制約債券的持有人以及爲此目的計算該系列的持有債券的比例。 Outstanding Securities應計算爲記錄日期時的價值,但前提是,除非該記錄日期後的六個月內根據本契約的規定生效,否則該記錄日期上這些債券持有人的任何授權、協議或同意都不得視爲有效。
34
第8.02節 證券持有人執行證明。
根據第7.01條的規定,證明任何債權人(此證明不需要公證)或其代理人或代理人的任何文件的執行以及任何人持有任何證券的證明,如果以以下方式進行,將是足夠的:
業務所得財務報表可以通過任何被託管人接受的合理方式證明任何人執行任何文件的事實和日期。
概括財務信息證券的所有權應由該證券的證券登記簿或證券登記機構的證書來證明。
受託人可能要求有關本條款所述事項的任何進一步證明,視其必要性而定。
8.03節 誰可以被視爲所有者。
在轉讓任何安防-半導體之前的到期呈遞註冊,公司、受託人、任何付款代理人和任何安防-半導體登記處均可視爲並對待帳戶上所登記的安防-半導體的持有人爲該安防-半導體的絕對所有者(無論該安防-半導體是否過期,且儘管安防-半導體登記處以外的任何人對其所有權或書面寫明作出的任何通知),以便接受有關該安防-半導體本金、溢價(如有)和(受第2.03款限制)利息的支付以及其他任何目的;公司、受託人、任何付款代理人或任何安防-半導體登記處均不受任何相反通知的影響。
第8.04節 公司擁有的某些證券不予考慮。
在確定特定系列證券的持有人是否同意任何本信託書下的指示、同意或豁免時,應當不計入公司或者特定系列證券其他債務人所有,或者由公司或者特定系列證券其他債務人直接或間接控制或被控制的任何人所有的該系列證券,而對於決定受託人是否受到保護並依賴該等指示、同意或豁免時,只有受託人實際知道的該系列證券才能被不予考慮。已以善意抵押的證券可視爲本文第所述目的的有價證券,如果抵押人能夠讓受託人確信其有權就該等證券採取行動,並且抵押人不是直接或間接控制公司或者任何此類其他債務人的任何人,並且對此權利存在爭議時,受託人依律師建議所作的任何決定應對受託人構成充分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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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5節 行動約束未來的證券持有人。
在根據本契約第8.01條的規定提供給受託人的文件中標明持有該系列特定債券的金額佔總本金金額的大多數或某一百分比的持有人在採取與此相關的行動之前的任何時間(但不包括之後的任何時間),任何這類債券的持有人均可通過向受託人遞交書面通知並依據第8.02條提供的證明方式撤銷此類行動,就該債券而言。除上述情況外,任何債券持有人採取的此類行動都對該持有人、以及在登記轉讓該債券、換髮或替代該債券時的所有未來債券持有人和所有者具有最終而約束力,無論對此是否在該債券上做出任何相關注記。與此相關的特定債券系列的總本金金額的大多數或百分比的債券持有人採取的所有此類行動對公司、受託人以及該系列債券的所有持有人均具有最終而約束力。
第9條
附屬契約
第9.01節 無需證券持有人同意訂立補充協議。
除了本契約另外授權的任何補充契約外,公司和受託人可以隨時隨地,在不徵得證券持有人同意的情況下,訂立一份或多份本契約的補充契約(該補充契約應符合有效的信託契約法的規定),以便實現以下一項或多項目的:
業務所得財務報表爲了消除本文件或任何系列證券的模糊、缺陷或不一致
概括財務信息遵守第十條規定;
36
(c) 爲非認證證券提供便利,除了或替代認證證券,並作出所有適當的變更以實現此目的;
(d) 爲了使所有或任何系列的證券持有人受益,可以增加與公司相關的契約、限制、條件或規定(如果這些契約、限制、條件或規定是爲了少於所有系列的證券持有人的利益,則說明這些契約、限制、條件或規定僅爲該系列證券的利益),將任何這些額外的契約、限制、條件或規定的發生或發生和繼續作爲違約的事件,或放棄公司在此處授予的任何權利或權力。
(e) 增加、刪除或修改 所授權金額、條款或發行、驗證和交付證券的條件、限制和限制, 如本文件所述;
(f) 進行不會對任何證券持有人的權利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變更;
(g) 爲發行提供支持,並確定根據2.01條款提供的任何系列證券的形式和條款,確定根據本債券或任何一系列證券條款需要提供的任何認證的形式,或者增加任何一系列證券持有人的權利。
(h) 爲了證明和提供接受新的受託人任命的證據;
(i) 爲了符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或任何繼任者與信託的合規要求,以便使本合同符合信託契約法的資格。
託管人特此獲得授權與公司聯合履行任何此類補充託管契約,並進行任何進一步的適當協議和規定,但是託管人不需要簽署任何影響託管人在本契約下或其他方面的權利、責任或免責的補充託管契約。
根據本條款的規定,任何輔助協議都可以由公司和受託人在無需徵得任何證券持有人的同意的情況下執行,即使有關條款中的任何規定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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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2節 根據債券持有人同意的補充債券書。
在受影響的每個系列證券的本金總額中,持有人不得少於大多數,並在僅限於當時未償還的情況下,經證明同意(如第8.01節規定的)的情況下,經董事會決議授權的公司及受託人可以不時並在任何時候進入本債券或本債券的相關附錄的補充協議(該協議應符合當時生效的信託債券法的規定),其目的是爲了添加本契約或任何附加契約的任何規定或以任何方式更改或去除本契約或任何附加契約的任何規定,或以任何未由第9.01節涵蓋的方式修訂該系列的證券持有人的權利;但是,沒有經當時未償還的每個證券持有人以及受影響的情況下同意,(a)延長任何系列證券的固定到期日,或減少其本金金額,或減少其利息支付期限或 (b) 減少所要求同意任何此類補充文件的證券持有人的上述百分比。
根據本節,在受其影響的任何系列的證券持有人不必批准任何擬議的補充契約的具體形式,則僅當該同意批准其實質即可。
第9.03節 補充契約的效力。
根據本條款或第10.01條的規定,任何附加協議的執行,該契約都應視爲根據此進行修改和修訂,針對相應系列,則其規定的受託人、公司和受影響債券持有人在本契約下的權利、權利限制、義務、責任和豁免將隨之確定、行使和執行,且任何此類附加協議的所有條款和條件都應視爲本契約的條款和條件,無論任何目的。
第9.04節 受附錄協議影響的證券。
在根據本條款或第10.01節的規定執行此補充認購證券, 經過認購證券發行之後,可能會帶有公司批准的形式說明, 前提是該形式符合可能上市的任何證券交易所的要求,關於該補充認購證券規定的任何事項。如果公司決定這樣做,則公司可能會準備新的該系列證券,以符合董事會判斷的有關本契約的修改,並由受託人驗證並交付,以換取當時仍處於有效狀態的該系列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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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5節 補充協議的執行。
根據公司的要求,並附有授權我們執行任何此類補充契約的董事會決議,並在信託受託人收到安全持有人同意的證據後,信託受託人將與公司一同執行此類補充契約,除非此類補充契約影響到信託受託人在本契約下的權利、職責或免責事項,此情況下,信託受託人可以自行決定是否進入此類補充契約,但不承擔義務。信託受託人根據第7.01條的規定,有權收到並且完全受到對一個官方證明和一個律師意見書的依賴,該官方證明和律師意見書陳述根據本條款此類補充契約是授權或允許的,並符合本條款的條款,並且在本條款下對信託受託人加入執行此類補充契約是合適的;但是,對於執行根據第2.01條在此處建立證券系列條款的補充契約,此類官方證明或律師意見書無需提供。
公司和受託人根據本條款的規定簽署任何後續信託契約後,受託人應將該等信託契約的主要內容以通常方式郵寄給受影響的所有系列債券持有人,以及在安防-半導體登記冊上列明的其名稱和地址。但是,受託人未郵寄該等通知或存在其中的任何缺陷都不會以任何方式損害或影響任何該等後續信託契約的有效性。
第10條
繼任實體
第10.01節 公司可能合併,以太經典。
除根據第2.01條董事會決議中的規定,並在一份主管證明書中設定,或者在本契約的一份或多份補充契約中確定之外,本契約中的任何規定均不得阻止公司與其他任何人(無論是否與公司有關)發生合併或併購,或者公司或其繼任者參與的連續合併或併購事項,也不得阻止公司或其繼任者將公司的財產作爲整體或幾乎作爲整體出售、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給獲授權收購併運營相同財產的任何其他公司(無論是否與公司或其繼任者有關);然而,公司特此契約並同意,在任何此類合併或併購(在公司不是該交易的倖存方的情況下),出售、轉讓或其他處置或利益的全部證券確切承諾,以及依照各系列證券的條款,根據其要求的按時支付主要(溢價(如有))和利息,並明確承擔此契約的所有條款與條件的準確履行和遵守,與每個系列有關的,根據第2.01條規定或針對這些系列建立的必須由公司履行或完成的,應由此合併形成的實體(或該實體合併進入的實體),或者收購該財產的實體,通過符合信託契約法(當時生效)規定並對受託人滿意的補充契約明確承擔,並交由受託人執行和遞送給受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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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2節:後繼實體替代。
業務所得財務報表在任何此類合併、兼併、出售、轉讓或其他處理情況下,並且在承擔輔助契約下第10.01節規定的所有未到期債券的義務的繼承實體經補充契約向受託人執行並交付並對受託人形式令人滿意時,該繼承實體應以與其被命名爲公司在本文中相同的效果繼承並替代公司,此時前身公司將從本契約和債券中的所有義務和契約中解脫出來。
概括財務信息如果發生這樣的合併、 合併、銷售、轉讓或其他處置,可以在隨後發行的證券中進行短語和形式方面的變化(但不是實質性的變化),以使其適當。
(c) 本條款中的任何內容,不得要求公司在以下情況下采取任何行動:當公司成爲某個交易的倖存者時,在公司併購其他任何人的情況下,或者以購買或其他方式,收購其他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無論該財產是否與公司關聯)。
第10.03節 合併證據等提交給受託人。
受託人可以根據第7.01條的規定,接收管理人證明書或律師意見書,作爲任何此類合併、合併、出售、轉讓或其他處置以及任何此類承擔,符合本條款規定的確鑿證據。
第11條
履行和免除
第11.01節 債券契約的滿足和解除。
如果在任何時候:(a)公司已經交付給受託人以供註銷的一系列債券,並且尚未交付給受託人以供註銷的(除已被銷燬、遺失或被盜並已按2.07款規定替換或支付的債券、爲其支付貨幣或政府債務或由公司存入信託或設定爲保持並由公司償還或從該信託中清償,如11.05款規定的債券);或(b)尚未交付給受託人註銷的特定系列債券已經到期並應償付,或根據其條款將在一年內到期並應償付,或將在一年內通過受託人滿意的贖回安排被要求贖回,並且公司應將或導致被存入受託人作爲信託資金的全部金額以貨幣或政府債務或兩者結合的形式,經一家公認的獨立國家知名會計師事務所的意見表達,並交付給受託人關於支付該系列債券本金(如有溢價)及截至到期日或贖回日應付或將要到期的利息等一切債權的書面認證,則自該日期起,該系列債券尚未交付給受託人以供註銷的債券,如果公司還支付或導致支付其根據本協議應付的本系列債券爲止的其他一切款項,則本委託書應在該系列債券的到期日或贖回日終止,出表的文字,讓公司有權要求該系列的停止和釋放,並由公司承擔成本和費用以完全金額超過或等同於該系列債券所有欠款的完整支付到期或贖回日,包括主要(如有)和截至到期日或贖回日應付或將要到期的利息,必要時,本委託書還應包括2.03、2.05、2.07、4.01、4.02、4.03和7.10條款中的規定將生存直至到期或贖回日期,本效中,根據該日期的情況,隨後的計算機和經過公司的成本和費用支付週期:以承擔應與此係出的其他款項)。
40
第11.02節 債務的履行和解除。
如果在任何時候,特定系列的所有這類證券尚未交付給受託人以供註銷或未按照第11.01條所述的到期或應付款項的方式到期,公司將以不可撤銷地將其作爲託管資金的貨幣或足以支付該系列證券的到期款項或贖回款項的政府債券金額存入受託人名下,包括未交付給受託人以供註銷的該系列證券的本金(如果有溢價)以及到期或贖回日期之前到期或即將到期的利息。如果公司還支付或導致支付與該系列有關的本協議下公司應支付的其他金額,則在這些資金或政府債券存入受託人名下之後,公司對該系列的義務將不再具有進一步效力,但第2.03條、2.05條、2.07條、4.01條、4.02條、4.03條、7.05條、7.10條和11.05條的規定將在該證券到期並支付之前繼續有效。
此後,第7.06節和第11.05節仍然有效。
第11.03節 存入的資金將保持信託。
所有款項或依據第11.01或11.02節向受託人存入的政府債務,應當受託且可用於按期支付,直接或通過任何支付代理人(包括公司充當自己的支付代理人),支付給特定序列的有價證券的持有人,用於支付或贖回存入受託人的款項或政府債務。
第11.04節 付款代理所持有款項的支付。
在與本契約的滿足和履行有關的情況下,根據本契約的規定,由任何支付代理人所持有的所有款項或政府債務,應在公司的要求下支付給受託人,並因此付款代理人將被釋放,不再對此類款項或政府債務承擔進一步的責任。
41
第11.05節 退還公司款項。
任何存放在支付機構或受託人處的資金或政府債務,或由公司持有的用於支付某一特定系列的證券的本金或溢價(如有)或利息的信託,如果在應付該等證券的本金(及溢價如有)或利息到期並支付後,未經該等證券持有人要求並持續兩年(或適用的廢棄或無主財產法規定的其他較短期限)而未被使用但仍爲認領狀態的,應在每年5月31日或公司的要求時償還給公司,或者(如果由公司持有)應與該信託解除關係;此後,支付機構和受託人對於該等資金或政府債務不再承擔進一步責任,而有權接受此等支付的證券持有人將作爲普通債權人只向公司追索支付。
第12條
公司創辦人、股東、高管和董事的豁免權
第12.01節 無追索權。
本債券不得要求或進行任何義務、契約或協議,也不得基於此或其他方面就任何安全控件提出任何索賠,也不得就此向公司或任何前身或後繼公司的任何現任、前任或未來的公司組織者、股東、官員或董事個人追索,無論是直接追索或通過公司或任何前身或後繼公司追索,無論是憑藉憲法、法規或法律規定,還是通過強制執行任何評估或處罰,或以其他方式;特此明確理解,本債券和在此發行的債務券僅爲公司義務,公司組織者、股東、官員或董事作爲這類個人不承擔任何個人責任,也不會因此而產生個人責任,不論是公司或任何前身或後繼公司的現任、前任或未來的公司組織者、股東、官員或董事個人追索,或其中任何人,均不會因此授權債務的創建而承擔個人責任,也不會因此或根據本債券中包含的義務、契約或協議或由此引申而產生個人責任,也不會因此或根據本債券中包含的義務、契約或協議或由此引申而發生任何個人責任和性質的個人責任,無論是普通法或平等法或憲法或法規,對每一位公司組織者、股東、官員或董事作爲這類個人,因此授權債務的創建而產生個人責任,或根據本債券中包含的義務、契約或協議或由此引申而產生權利和索賠的一切這類權利和索賠,均特此明確放棄和解除,並作爲本債券的執行和發行的一項條件和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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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條
其他條款
第13.01節 對繼承人和受讓人的影響。
公司在本契約中作出或代表公司所作出的所有契約、規定、承諾和協議,無論是否明示,都將約束其繼承人和受讓人。
第13.02節 後繼者的行動。
根據本契約的任何規定,公司的任何董事會、委員會或官員授權或要求做出或執行的任何行爲或程序,都可以由任何在當時合法繼承公司的相應董事會、委員會或官員以同樣的力量和效果來完成。
第13.03節 公司權力的放棄。
公司通過經董事會授權的書面文件交付給受託人,可以放棄公司保留的任何權力,從而使放棄的權力對公司和任何繼任公司均終止。
第13.04節 通知。
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示規定,否則根據本債券契約的任何條款要求或允許由受託人、債券持有人或任何其他人按照本債券契約對公司發出的通知、請求或要求,可以通過寄以頭等郵件的方式進行,郵費預付,並寄至以下地址(直到公司以書面形式向受託人提交另一地址爲止):98 Cutter Mill Road, Suite 322, Great Neck, NY 11021,同時抄送Hunter Taubman Fischer & Li LLC, 950 Third Avenue, 19th 任何根據本債券契約由公司或任何債券持有人或任何其他人向受託人進行的通知、選擇、請求或要求,一經以書面形式在受託人的公司信託辦公室進行,即視爲已充分給予或完成,無論目的何在。
第13.05節 律管。
本契約和每一份債券應被視爲根據紐約州的內部法律訂立的合同,並且對所有目的,應根據該州的法律解釋,但信託契約法適用情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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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6節 證券作爲債務的處理。
證券擬視爲負債而非股本進行聯邦所得稅目的。本契約的規定將被解釋爲進一步實現這一目的。
第13.07節 證書和對先決條件的意見。
業務所得財務報表在公司根據本契約的任何規定要求託管人採取任何行動時,公司應向託管人提供一份公司官員證明書,證明已符合本契約規定的所有前提條件(除第13.13條規定交付的證明書外),並提供一份律師意見書,證明根據律師的意見,已符合所有這些前提條件;只有在任何規定了關於特定申請或要求的本契約的任何條款明確要求提供此類文件的申請或要求的情況下,才需要提供附加的證明書或意見不需要提供。
概括財務信息本證明書或意見書應當包含並提交給受託人的保證或合規性事項的證明應當包括(i) 表明出示此類證明書或意見書的人已閱讀該合同或條件;(ii) 關於基於哪項檢查或調查對所述證明書或意見書中所包含的陳述或意見的性質和範圍的簡短說明;(iii) 表明在這個人的意見中,他已進行了必要的檢查或調查,以對該合同或條件是否已遵守發表明智意見;(iv) 表明這個人的意見是否認爲該條件或合同已經得到遵守。
第13.08節 在工作日進行支付。
除非根據第2.01條根據董事會決議提供的規定,並在一份官員證書中規定,或者在本契約的一個或多個補充契約中建立的情況下,在任何安全證券的利息或本金到期日或任何安全證券的贖回日不是業務日的情況下,利息或本金(如有溢價)可以在下一個業務日支付,並具有與在名義到期日或贖回日支付的同等力量和效力,並且在該名義日期之後的期間不得計息。
第13.09節 與信託契約法的衝突。
如果根據本證券發行契約規定的性質、限制或與《信託契約法》第310至317條的責任相沖突,則該責任應予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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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0節 債券合同和證券純屬企業義務。
任何債券的本金、溢價或利息的支付以及基於此的任何索賠或與此有關的索賠,以及在本債務協議或任何附加債務協議或任何債券中公司的任何義務、契約或協議上或因此而產生的任何債務的設立均不得以任何創辦者、股東、僱員、代理人、官員、董事或子公司爲對象,不論是過去、現在還是未來的對象,無論是直接還是通過公司或任何繼任實體,無論是根據任何憲法、法規或法律規定,還是通過徵收任何評估費或罰款或其他方式;明確理解的是,所有此類責任均在此明確放棄並免除,作爲履行本債務協議和發行債券的條件和考慮。
第13.11節 多份文件。
本契約可以用任何數量的副本來執行,每一個副本都應該是原件,但這些副本共同構成同一個文件。
第13.12節 可分性
如果本契約或任何系列證券中包含的任何一項或多項條款因任何原因被認定爲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將不影響本契約或該等證券的任何其他條款,而本契約和該等證券應被解釋爲若該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條款未曾包含於此處或其中。
第13.13節合規證書。
公司應在任何系列證券有效期內結束的每個財政年度之後的120天內向受託人發送一份合規證書,聲明簽署人在該財政年度內是否了解到任何違約事件或違約事件。該證書應包含公司的首席執行官、首席財務官或首席會計官的證明,證明公司對公司的活動和根據本債券的執行經過了查覈,並且公司已按照本債券的所有條件和條款履行。對於第13.13條的目的,除了根據本債券中免責期或通知要求的任何期限外,該合規性將不考慮。如果簽署此類證明的公司官員了解此類違約事件或違約事件,則該證明將描述任何此類違約事件或違約事件以及其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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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此證明,雙方當事人已於上述所示日期全部簽署本契約。
SINGULARITY FUTURE TECHNOLOGY LTD. | ||
通過: | ||
姓名: | ||
標題: | ||
[受託人],作爲受託人 | ||
通過: | ||
姓名:Luisa Ingargiola | ||
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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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參考表(1)
經修訂的 1939 年《信託契約法》部分 | 契約部分 | |
310 (a) | 7.09 | |
310 (b) | 7.08 | |
7.10 | ||
310 (c) | 不適用 | |
311 (a) | 7.13 | |
311 (b) | 7.13 | |
311 (c) | 不適用 | |
312 (a) | 5.01 | |
5.02 (a) | ||
312 (b) | 5.02 (c) | |
312 (c) | 5.02 (c) | |
313 (a) | 5.04 (a) | |
313 (b) | 5.04 (b) | |
313 (c) | 5.04 (a) | |
5.04 (b) | ||
313 (d) | 5.04 (c) | |
314 (a) | 5.03 | |
13.12 | ||
314 (b) | 不適用 | |
314 (c) | 13.07 (a) | |
314 (d) | 不適用 | |
314 (e) | 13.07 (b) | |
314 (f) | 不適用 | |
315 (a) | 7.01 (a) | |
7.01 (b) | ||
315 (b) | 7.14 | |
315 (c) | 7.01 | |
315 (d) | 7.01 (b) | |
315 (e) | 6.07 | |
316 (a) | 6.06 | |
8.04 | ||
316 (b) | 6.04 | |
316 (c) | 8.01 | |
317 (a) | 6.02 | |
317 (b) | 4.03 | |
318 (a) | 13.09 |
(1) | 這個對照表不構成信託契約的一部分,不應對其任何條款或規定的解釋產生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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