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 31.2
首席财务官认证
依据规定13a-14(a)或规定15d-14(a)
《证券交易所法案》1934年修订
我,Ken Tsang,证明:
1. | 我已经审阅了 科技控股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10-K/A年度报告。. |
2. |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充分、真实反映了本报告中所列举的期间内注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
3. | 本注册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会负责建立和维护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如证券交易法规则13a-15(e)和15d-15(e)所定义)并且已经: |
4. | 注册人的另一位认证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程序(如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所定义)和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如交易所法规13a-15(f)和15d-15(f)所定义),并且: |
(a) | 设计了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在我的监督下导致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注册公司和其一体化子公司的重要信息由这些实体内部的其他人员知晓,特别是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 | |
(b) | 已设计这样的内部控制制度以提供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并按照普遍会计准则为外部目的编制财务报表; | |
(c) | 根据此评估的有效性,本报告陈述了我的结论,即关于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在该报告所涵盖的期末基础上进行了评估; | |
(d) | 本报告中披露了在公司最近财政年度内(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公司第四财政季度)发生的对公司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产生实质性影响或可能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相关变化, |
5. | 根据我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近评估,我与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履行相应职责的人员)已披露以下事项: |
(a) |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中存在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这种缺陷和弱点有可能对本注册人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并且 | |
(b) | 有关本注册人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在试图影响本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有重要作用的欺诈问题已在本登记人的最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中揭示。 |
日期:2024年9月9日
/s/ 曾sir | |
曾建宏 | |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 (信安金融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