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4 ex31220242q10q.htm EX-31.2 Document

展览31.2

我,Zachary Coughlin,证明:

1.我已经查阅了PVH Corp.的季度报告表10-Q。
2.根据我的知识,这份季度报告中没有包含任何不实陈述重大事实或者遗漏必要的重大事实,以使得在发表这些陈述时的情况下,对于这份季度报告所涵盖的期间并不具有误导性。
3.根据我的了解,基于本季报告中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呈现了登记人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和现金流量,以及本季报告期间的相应情况;
4.负责人与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规第13a-15(e)和15d-15(e)定义的那样),以及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 ( 如交易所法规第13a-15(f)和15d-15(f)规定的那样)。我们已经:
a.根据我们的监督,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导致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以确保相关的材料信息被位于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知悉,尤其是在编写本季度报告的期间内;
b.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导致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以便根据广泛接受的会计原则提供关于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为外部用途准备财务报表的合理保证;
c。评估了申报人的披露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在本报告中根据该评估向读者呈现了关于披露控制程序的有效性的结论,根据该评估,该结论基于报告期末;
d。在本报告中披露了申报人最近一个财季(对于年度报告,为申报人的第四个财季)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发生的任何变化,该变化对申报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造成了实质性影响或有可能对其内部财务报告控制造成实质影响;
5.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注册商的另一名认证官员和我已向注册商的审计师和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具有相等职能的人)进行了披露:
a.所有重大缺陷和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上的实质弱点,这些缺陷和弱点可能对登记商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和
b.任何与管理层或其他在登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具有重要角色的员工有关的欺诈行为,不论其重要程度为何。
日期:二零二四年九月九日/s/ 扎卡里·考夫林
扎卡里·科夫林
执行副总裁及
首席财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