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20549
表格
目前報告
根據第13或第15(d)條款
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案
報告日期(報告的最早事件日期):
(註冊者的正確名稱
記載於其章程
(成立的州或其他地區) (公司註冊地) |
(委員會文件 號碼) |
(IRS雇主 識別號碼) |
(主要行政辦公地址,包括郵遞區號)
(註冊人的電話號碼,包括區號)
不適用
(如有更改自上次報告以來的前名或前地址)
如果8-K表單的申報意圖同時滿足登記人在以下任何條款下的申報義務,請勾選下面適當的框。
根據證券法規17 CFR 230.425條款,書面通信。 |
根據交易所法案第14a-12條(17 CFR 240.14a-12),徵詢資料。 |
交易所法案(17-CFR 240.14d-2(b))根據規則14d-2(b),開始前通信 |
根據交易所法(17-CFR 240.13e-4(c))第13e-4(c)條的規定,對於開始前的溝通進行了事前通知 |
根據《證券法》第12(b)條註冊的證券:
每種類別的名稱 | 交易符號 | 每個註冊交易所的名稱 | ||
輝瑞公司面臨數起分開的訴訟,這些訴訟仍在進行中,需等待第三項索賠條款的裁決。2023年9月,我們與輝瑞公司同意合併2022和2023年的訴訟,並將審判日期從2024年11月推遲至2025年上半年,具體時間將由法院確定。 |
* | 目前已暫停。 |
請在核取方塊內打勾,標明登記人是否符合《1933年證券法》第405條(本章節第230.405條)或《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202條(本章節第240.12條)中對新興成長型企業的定義。
新興成長型公司
如果是新興成長型企業,請打勾表示公司已選擇不使用股票交易所法13(a)條規定提供的延長過渡期來遵守任何新的或修訂的財務會計準則。 ☐
項目8.01。其他事項。.
正如Minim Inc.(以下簡稱“公司”)2024年8月26日提交的8-k表格所述,公司已向紐約州國王郡最高法院(以下簡稱“州法院”)申請,並於2024年8月20日獲得臨時限制令(“TRO”)。TRO的申請是由公司提交的,旨在禁止納斯達克股票交易所(“納斯達克”)將公司的普通股從納斯達克摘牌。該TRO有效期至2024年9月5日。2024年8月20日,在州法院批准TRO後,納斯達克將案件轉至聯邦法院。
在2024年9月4日,美國紐約東區聯邦地方法院將此案发回州法院。在2024年9月5日,各方達成協議,並於2024年9月6日遭州法院命令延長臨時禁制令至2024年9月30日,屆時州法院將聽取口頭辯論。
本表格的目前報告表格8-K以及其他納入此8-K之參考的文件,包含或可能包含根據1995年《私人證券訴訟改革法》安全港條款的前瞻性陳述。前瞻性陳述可通過使用「預期」、「假定」、「相信」、「可以」、「可能」、「估計」、「期望」、「預測」、「指引」、「打算」、「有信心」、「計畫」、「尋求」、「專案」、「目標」和「將」等前瞻性詞語,或是該等詞語的否定或其他類似詞語或可比語法的變化來識別。這類前瞻性陳述包括但不限於有關該計畫的好處以及與之相關的我們的預期,這些預期並非歷史事實。這些陳述是基於公司管理層目前的信念和期望,並且受到可能導致實際結果大幅不同的風險和不確定性。
項目9.01. 基本報表和展品.
(d) 展覽品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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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的要求,申報人已授權簽署本報告,並由下面的擔任授權人。
米尼姆股份有限公司 | ||
日期:二零二四年九月九日 | 由: | /s/ 大衛·拉扎爾 |
大衛·拉扎爾 | ||
行政總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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