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 4.3
HIMS & HERS HEALTH,INC.
及
[],作为受托人
抵押权契约
日期为[ ]
债务证券
交叉参考表*
之间
信托契约法的规定(如下所定)以及日期为[___________]的契约,由HIMS & HERS HEALTH,INC. 和[___________]担任受托人:
法案节 | 契约部分 |
310(a)(1)和(2) | 6.9 |
310(a)(3)和(4) | 不适用 |
310(b) | 6.8和6.10(a)、(b)和(d) |
310(c) | 不适用 |
311(a) | 6.14 |
311(b) | 6.14 |
311(c) | 不适用 |
312(a) | 4.1和4.2 |
312(b) | 4.2 |
312(c) | 4.2 |
313(a) | 4.3 |
313(b)(1) | 不适用 |
313(b)(2) | 4.3 |
313(c) | 4.3、5.11、6.10、6.11、8.2和12.2 |
313(d) | 4.3 |
314(a) | 3.5和4.2 |
314(b) | 不适用 |
314(c)(1)和(2) | 11.5 |
314(c)(3) | 不适用 |
314(d) | 不适用 |
314(e) | 11.5 |
314(f) | 不适用 |
315(a),(c)和(d) | 6.1 |
315(b) | 5.11 |
315(e) | 5.12 |
316(a)(1) | 5.9 和 5.10 |
316(a)(2) | 不需要 |
316(a)(最后一句话) | 7.4 |
316(b) | 5.7 |
317(a) | 5.2 |
317(b) | 3.4(a) 和 (b) |
318(a) | 11.7 |
*这份交叉参照表并不是合同的一部分。
目 录
页码 | |||
第一条 定义 | 1 | ||
第一节 一些词语的定义 | 1 | ||
第二条 证券 | 6 | ||
第二节 一般形式 | 6 | ||
第二节 签署人出具的认证证明书的形式 | 7 | ||
第二节 数量无限制;可分为系列发行 | 7 | ||
第二节 证券的认证和交付 | 10 | ||
第2.5节 有价证券的执行 | 12 | ||
第2.6节 鉴证证书 | 12 | ||
第2.7节 有价证券的面额和日期;支付利息 | 13 | ||
第2.8节 注册、转让和交易所 | 13 | ||
第2.9节 残破、污损、毁坏、遗失和被窃有价证券 | 16 | ||
第2.10节 有价证券的注销;处置 | 17 | ||
第2.11节 临时有价证券 | 17 | ||
第2.12节 CUSIP号码 | 18 | ||
第三条 发行人的契约 | 18 | ||
第3.1条 本金和利息的支付 | 18 | ||
第3.2条 付款等事宜的办事处 | 18 | ||
第3.3条 委任填补受托人职位的任命 | 19 | ||
第3.4条 付款代理人 | 19 | ||
第3.5条 遵守证明书 | 20 | ||
第3.6条 法人存续 | 20 | ||
第3.7条 原始发行折扣的计算 | 20 | ||
第四章 发行人和受托人须提供保安持有人名单和报告 | 21 | ||
第4.1节 发行人须向受托人提供保安持有人姓名和地址资料 | 21 | ||
第4.2节 发行人报告 | 21 | ||
第4.3节 受托人报告 | 21 | ||
第五章 受托人和保安持有人在违约情况下的救济措施 | 22 | ||
第5.1节 违约情况定义、债务到期加速;对违约的豁免 | 22 |
第5.2节,由受托人债务收回;受托人可以证明债务 | 24 | ||
第5.3节,款项的使用 | 26 | ||
第5.4节,执行诉讼 | 27 | ||
第5.5节,程序放弃时权利的恢复 | 27 | ||
第5.6节,安防持有人诉讼限制 | 27 | ||
第5.7节,安防持有人有权提起某些诉讼 | 28 | ||
第5.8节,权力和救济方法累积;延迟或遗漏不对违约放弃 | 28 | ||
第5.9节,受托人控制权 | 28 | ||
5.10节 对历史违约的豁免 | 29 | ||
5.11节 受托人将通知违约情况,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保留 | 29 | ||
5.12节 法院权力要求提交支付成本担保 | 29 | ||
第六条 有关受托人 | 30 | ||
6.1节 受托人的职责和责任;在违约期间;在违约之前 | 30 | ||
6.2节 受托人的某些权利 | 31 | ||
6.3节 受托人不负责记载、证券处置或处理其所取得的收益 | 32 | ||
6.4节 受托人和代理人可以持有证券;收款等 | 33 | ||
第6.5节 由受托人持有的资金 | 33 | ||
第6.6节 对受托人及其先前申索的补偿和赔偿 | 33 | ||
第6.7节 受托人依赖于官员证书等的权力 | 34 | ||
第6.8节 不构成对受托人产生潜在利益的债券 | 34 | ||
第6.9节 受托人的资格:冲突利益 | 34 | ||
第6.10节 可被任命为受托人的人员 | 34 | ||
第6.11节 辞职和罢免;任命继任受托人 | 35 | ||
第6.12节 继任受托人的任命接受 | 36 | ||
第6.13节 并购、转换、合并或受托业务继承 | 37 | ||
第6.14节 对发行人的优先收取索赔 | 37 | ||
第6.15节 指定验证代理人 | 37 |
第七条 关于持有人的安全保护 | 38 |
第7.1条 持有人所采取的行动证据 | 38 |
第7.2条 证明仪器的执行情况和证券持有情况 | 39 |
第7.3条 对持有人的对待 | 39 |
第7.4条 发行人持有的证券被视为未发行 | 39 |
第7.5条 采取行动的撤销权 | 40 |
第八条 补充契约 | 40 |
第8.1条 在未经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的补充契约 | 40 |
第8.2节凭证持有人同意的补充契约 | 42 |
第8.3节补充契约的生效 | 44 |
第8.4节应交与受托人的文件 | 44 |
第8.5节有关补充契约的有关证券注记 | 44 |
第IX条合并、收购、出售或转让 | 44 |
第9.1节发行人仅应按特定条件合并等 | 44 |
第9.2节改任之人的代替 | 45 |
第9.3节应向受托人提供律师意见 | 45 |
第十条 债券满足和解除;未领现金 | 45 |
第十条 债券满足和解除 | 45 |
第十条 TRUSTEE申请押付证券的资金 | 49 |
第十条 PAYING AGENT持有的资金退还 | 49 |
第十条 TRUSTEE和PAYING AGENT未领两年的资金退还 | 49 |
第十条 对于美国政府债务的赔偿 | 50 |
第十条 下位条款 | 50 |
第十一条 杂项条款 | 50 |
第11.1节 创办人、股东、管理人员和董事免除个人责任 | 50 |
第11.2节 债券契约条款仅供有关方和证券持有人受益 | 51 |
第11.3节 债券发行人的继受人和受让人受债券契约约束 | 51 |
第11.4节 通知和要求发送至发行人、受托人和证券持有人 | 51 |
第11.5节 官员证书和法律意见;包含的声明 | 52 |
第11.6节 工资在星期六,星期天和假日到期 | 53 |
第11.7节 证券信托法与契约的任何规定的冲突 | 53 |
第11.8节 纽约法律适用;放弃陪审团审判 | 54 |
第11.9节 对手文件 | 54 |
第11.10节 标题的影响 | 54 |
第11.11节 外币证券 | 54 |
第11.12节 文书币种 | 55 |
第11.13条 协议的次位权 | 55 |
第11.14条 不可抗力 | 55 |
第11.15条 美国爱国者法案 | 56 |
第XII条 证券赎回和沉淀基金 | 56 |
第12.1条 本条款的适用性 | 56 |
第12.2条 赎回通知;部分赎回 | 56 |
第12.3条 支付债券赎回款项 | 57 |
第12.4条 排除某些证券不得被选定赎回 | 58 |
第12.5节 强制和可选沉积基金 | 58 |
本契约日期为[ ],由特许书之间的HIMS & HERS HEALTH, INC.(下称「发行人」),一家德拉瓦州的公司,和受托人[ ]签订(下称「受托人」)
见证:
鉴于,发行人已经合法授权,不时发行其无担保债券,票据或其他债务证明,以一个或多个系列(「证券」)发行至不时根据本契约条款授权的本金金额或金额。
鉴于发行人已正式授权执行并提供本信托文件,以提供证券的认证、发行和管理,以及其他事项;
鉴于,已经完成了使本契约成为有效且根据其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切必要事项;
现在, 因此:
鉴于前述情况和证券持有人的购买行为,发行人和受托人相互契约并同意为证券持有人的平等与相应利益,不时按照以下方式:
第一条
定义
第1.1节 定义某些术语
除非另有明示规定或上下文明确要求,本契约及其任何附属契约中的以下术语应具有本节中指定的各自含义。此契约中定义的所有其他术语是指经修订的《信托契约法》(以下简称“信托契约法”)或《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所指定的定义,并在信托契约法中有所提及的,包括那些通过引用证券法而在证券法中定义的术语(除非本文另有明示规定或上下文要求),应具有《信托契约法》和《证券法》或任何时候生效的相关定义。未在此明确定义的会计术语将获得普遍公认会计原则所指定的含义,“普遍公认会计原则”指的是在任何计算时通常被公认的会计原则,除非在第2.3节中为该系列证券另有规定的不同时间。“本契约”,“本协议”和其他类似词语指的是整个契约,而不是任何特定的条款、章节或其他细分。在本文中定义的术语具有本文中所赋予的含义,并包括复数和单数。
“附属公司”表示根据《证券法》405条或任何后续条款所给予的该词的相同含义。
1
「适用程序」指的是在任何时候,如果有的话,存管银行对于此事项于该时间适用的政策和程序。
“验证代理人”在第6.15条中有所定义。
「董事会」指的是发行人的董事会或其授权代表其行事的任何委员会。
「董事会决议」指的是董事会通过或同意并生效,由发行人的秘书或助理秘书经核证的一份或多份决议书副本,并交付予受托人。
「业务日」指的是与任何证券相关的一天,该天不是金融机构所在的城市(如果有多个城市)中款项支付的日子,如该证券的形式所规定,根据任何适用的法律或法规,属于授权或要求关闭的日子。
对于任何公司,「资本股份」指的是全部股份、权益、购买权(不包括非本身资本股份的可转换或可交换债务)、认股权、期权、参与或其他由该公司发行的等同或利益(无论名称如何)的股票。
「委员会」指证券及交易委员会,随时构成,根据《交易所法》创建,或如果在本契据签订并交付后的任何时候,该委员会不存在并履行信托契据法下现在所赋予的职责,那么在该日期履行该职责的机构。
「公司委托办公室」是指受托人在任何特定时间企业信托业务的主要行政地点,截至本契约日期,该办公室位于[ ]。
“契约违约免除” 应如第10.1(C)条所述之意。
「托管人」指任何以一个或多个注册全球证券的形式发行或可发行的任何一系列证券,根据本契约2.3条规定由发行人指定的人,直到有一个后继的托管人根据本契约的相关规定成为托管人为止,此后「托管人」将指或包括根据本契约而存在的每个托管人,如果任何时候存在超过一个这样的人,那么对于该系列证券的注册全球证券,「托管人」将指该系列注册全球证券的托管人。
“Dollar” 或 “$” 指美利坚合众国的货币或货币,在支付时作为公共和私人债务的合法支付手段。
「股权」指的是股份或合伙、参股或会员权益以及所有权证、期权或其他权利来获得股份或合伙、参股或会员权益(但不包括可转换为股份或合伙、参股或会员权益的任何债务证券或可交换债务证券)。
2
“违约事件” 意指在第 5.1 条中指定的任何事件或条件。
「交易所法案」指根据1934年修订的证券交易所法案。
「公平价值」是指发行人的任何表决权股权,在诚信地由发行人的董事会确定的公平价值。
“外币”指的是任何由一个或多个国家政府(不包括美国)或由任何国际公认的联盟、联邦或组织发行的硬币、货币、货币单位或复合货币,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欧元。
「持有人」、「证券持有人」、「安防持有人」或任何其他类似词语指的是根据本条款在发行者维护的证券登记簿中以持有人名义登记的人。
「契约」指的是原始签署和交付的文件,或者根据本文件的修改或补充进行修改或补充的文件,或者两者兼有;并且应包括根据本文件所规定的建立的特定系列证券的形式和条款。 提供如果在任何时候有多于一个人担任本文件的受托人,“契约”应该指的是对于该人担任受托人的一个或多个系列证券,根据本文件的原始签署和交付的文件,或者根据本文件的修改或补充进行修改或补充的文件,或者两者兼有;并且应包括根据本文件所规定的建立的那些特定系列证券的形式和条款;但是,不包括仅与该人不担任受托人的其他系列证券相关的任何条款或条件,无论这些条款或条件在何时通过。
“IRS” 指的是美国财政部内部收入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the Treasury)或其任何后续实体。
「发行人」指(除非第九条另有规定)Hims & Hers Health, Inc.(以下简称Hims & Hers Health),一家德拉瓦州公司,并且(根据第九条的规定)包括其继受者和受让人。
「发行人订单」意指由发行人总裁、任何副总裁或财务主管代表发行人签署的以发行人名义的书面声明、要求或订单。
“判决货币”在第11.12节中有所规定。
“非美国人”是指根据证券法规则902中对“美国人”一词的定义不符合此定义的任何人。
“主管执行官证明书”指的是发行人的首席执行官和致富金融(临时代码)签署并交付给受托人的证明书。
「律师意见」指一封由受托人合理认可的法律顾问签署的书面意见,该法律顾问可能是发行人的雇员或顾问。
3
任何安防(或其部分)的「原始发行日期」指的是(a)该安防的日期或(b)该安防的日期(或其部分)直接或间接地根据转让、交易所或替换登记发行的安防。
「原始发行折价 安防」是指根据第 5.1 条对有关安防宣布加速到期时,其应偿付的金额低于其本金金额的安防。
"杰出"(除了第7.4条另有规定外),当与证券相关时,指的是根据本契约在特定时间内由受托人验证并交付的所有证券,但不限于:
(a) 有关证券 因此前被受托人取消或交付给受托人用于取消;
(b) 证券,或其一部分,用于支付或赎回其款项或美国政府债务(如第10.1条所规定)已经存入信托基金,由受托人或任何付款代理人(而非发行人)持有,或者已被发行人设定、划分并存入信托基金,专供该等证券的持有人使用(如果发行人自行担任付款代理人),前提是,如果该等证券,或其一部分,须在到期之前赎回,则应如本合同中所规定通知有关该等赎回的通知,或应对受托人做出合理满意的赎回通知的提供;并
(c) 证券经支付或代之出具并交付,依照第2.9条款(除对于根据受托人合理满意证据为持有人手中该证券为发行人法定、有效及具约束力债务的任何该等证券)的条款。
在确定是否有任何一个或所有系列的债券的拥有人已经提出任何请求、要求、授权、指示、通知、同意或放弃的情况下,对于这些目的来说,一个原始发行折价债券的本金金额将被视为已发行,该金额应作为在该确定日期上根据第5.1条对其到期日之后的成熟宣告应付的本金金额。
「定期发行」是指一系列证券不时发行的一种方式,其中证券的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其上的利率或利率,其所述到期或到期,以及其赎回条款(如果有的话)将由发行人或其代理决定在发行此类证券时。
「Person」指的是任何个人、公司、业务信托、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合资企业、协会、股份有限公司、信托、非法人组织或政府或其任何机构或政治划分。
在提及任何证券或证券的任何部分时,"principal"一词应被视为包括"以及适用的溢价,如有的话";但是,无论何种情况下,该溢价的纳入都绝不会导致在此所需计算中对该溢价进行重复计算。
4
「记录日期」应符合第2.7条的定义。
「全球货币安防」是指根据第2.4节的规定,由存管人或其提名人签发的全球货币所有或部分系列的安防,并带有第2.4节规定的标签和存管人对于该系列所需的任何其他标签。
「已登记的安防」指的是在登记处记载的任何安防。
「注册人」表示发行人根据本文件指定的用于注册证券和转让证券的人,最初应为受托人。此外,「注册人」还包括在此期间的每个注册人。如果有多于一个这样的人,则「注册人」在任何系列的证券上的用法将指的是与该系列证券有关的注册人。
「必要的货币」应按照第11.12条的规定进行解释。
「负责人」指受托人使用时,包括任何副总裁(无论是否在头衔“副总裁”之前或之后添加数字或词语),任何助理副总裁,任何信托主任,助理信托主任,或其他受托人的其他官员,通常执行与当时在任该等官员之职务相似的职能,或因他或她对该特定事项的知识和熟悉程度而被转介处理任何公司信托事项,而且,无论哪种情况,他或她都应对本契据之管理承担直接责任。
“安防”或“证券”(除非另有规定于第7.4条款),在本契约的首款中已明确定义,或者根据本契约经过验证并交付的证券。
“证券法”指的是1933年修订版的《证券法案》。
「优先债务」,当用于关于任何系列次顺位有价证券时,应参考2.3(9)段的内容当中有关该系列次顺位有价证券的定义。
“高级证券”指的是除了次级证券之外的证券。
「从属证券」是指根据第2.3(9)节所确立的条款,按权利而言在债务人的高阶债务的还款权之下的证券。
「隶属条款」, 在涉及任何系列的次顺位证券时,应根据第2.3(9) 条确定的意义对该系列的次顺位证券适用。
对于任何个人而言,“子公司”指的是(i)在当时,其过半表决权益直接或间接地由该个人拥有,或由该个人及其一个或多个子公司拥有,或由其一个或多个子公司拥有的一家公司,(ii)在确定日期,直接或间接地由该个人,该个人的一个或多个子公司,或该个人及一个或多个子公司至少拥有过半所有权利益的任何其他个人(非公司),或(iii)在当时,该个人或该个人的一个子公司是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5
「受托人」指本文首段所指定的「受托人」,并且在适用第六条的规定下,还应包括任何继任受托人。 "受托人" 亦指该时为受托人的每一人,在任何时候如有超过一人为受托人时,相对于任何系列有价证券的「受托人」将指代该系列有价证券的受托人。
「美国政府债务」应指《第10.1(A)条》所述之含义。
“表决股权” 指在该时间有权在选择董事、成员或合伙人方面投票的权益; 但本协议的目的是,只有在发生某事件的条件下有权表决的股权,无论是否发生该事件,都不被视为表决股权。
「到期收益率」是指一系列证券在发行时计算的到期收益率,或者如果适用的话,在最近的利益重新确定后计算的到期收益率,并根据公认的财务惯例进行计算。
第二条 证券
第二节 一般形式
每一系列的证券应以符合本契约的形式(但不得与本契约不一致)为主,并由一个或多个董事会决议(如一个董事会决议所述或根据但未在董事会决议中设立的一个管理人证明书详细说明其设立)或由一个或多个附属契约订定,每一种情况下均应有适当的插补、省略、替换和其他变化,这些插补、省略、替换和其他变化由本契约要求或允许,并可以在上面印刷或以其他方式复制上有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标语或标语,以符合任何法律或根据该法律的任何规则和规定,或符合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或符合一般用法,这一切均由执行这些证券的职员决定,由他们执行这些证券所证明的。
有关证券必须以确定的方式印刷或制作,所有事宜由执行该等证券的官员所决定,并由他们执行该等证券予以证明。
6
第2.2节 托管人验证证明书形式
所有证券的受托人证书应基本上采用以下形式: 鉴此翻译之内容有:
「这是内文所提及的一项证券。」
[],作为受托人 | ||
通过 | ||
授权签署人 | ||
日期:」 |
如果任何时候有关于任何系列证券的认证代理被任命,那么托管人的认证证书将随附于每个系列的证券,其主要内容如下:
「这是内文所提及的一项证券。」
作为 验证代理 | ||
由: | ||
授权 签署代表 | ||
日期: |
第2.3节 金额无限制; 可发行于系列
根据本契约,可透过验证和交付的证券总本金额是无限的。
证券可以以一个或多个系列发行。在一个或多个董事会决议中(以及在官证明细此类设立的情况下,但不是在一个董事会决议中设立的情况),在一个或多个此类补充债券中设立,在发行任何系列初始证券之前
(1)指定该系列证券的名称,包括CUSIP号码,该号码应该与所有其他系列的证券区别开来,并且可能是之前发行的一系列证券的一部分;
(2)本信托文件授权之斯尔斯的证券总本金金额上限(除根据第2.8、2.9、2.11、8.5或12.3节认证、转让、或交换、或代替本系列其他证券时除外);
7
(3)如果不是美元,该系列证券以哪种外币或外币计价;
(4) 该系列证券应付本金的日期或日期,或其确定方法;
(5)该系列证券的利率或利率,如果有的话,利息应开始计算的日期或日期,应支付利息的日期或日期,利息的任何推迟和附加的条件,如有的话,发行者延长付息期限的权利,延长的期限以及应记录以确定应支付利息的持有人和/或确定利率或日期的记录日期或日期的方法;
(6)本系列证券的本金和任何利息的支付地点和方式,如果不同于第3.2条所规定的。
(7)发行人有选择权,在整体或部分范围内赎回证券的权利,以及证券的系列可以根据沉船基金或其他方式赎回的期限、日期、价格和任何条款和条件。
(8) 发行人根据任何强制赎回、沉沦基金或类似条款,或持有人选择的情况下,对该系列证券偿还、购回或还款的义务,以及证券的偿还、购回或还款的价格、期间或日期,以及任何相关条件。
(9)如果此类证券为次级证券,则此类证券将被规定为在支付权利方面次于偿付债务,以及涉及此类系列的偿付债务之定义(在缺乏明确声明指出此类证券在支付权利方面次于所有该等偿付债务的情况下,此类证券将不次于偿付债务并且不构成次级证券);在此类证券为次级证券的情况下,有关此类系列条款的董事会决议、主管证明书或补充契约(视情况而定)将明确声明哪些条款、章节或其他规定构成有关此类证券的“次级细则”。
(十)若非$2,000的面额和超过此金额的任何整数倍数,则发行该系列证券的面额。
发行证券的本金金额的百分比以及当证券的本金金额不同时,加速到期时应支付的系列证券本金金额的部分,以及加速到期时的条件和条款
8
(12)如果不是硬币,这个系列的证券以何种货币或货币计价,证券的本金或利息以何种货币或货币计算支付(包括复合货币或货币单位);
(13)如果该系列证券的本金或利息可以由发行人或持有人选择以与证券面额不同的一种硬币或货币支付,则可以进行选择的期间或期间以及该选择可以进行的条件;
(14) 如果该系列证券的本金和利息支付金额可以根据以一种币值、货币、综合货币或货币单位为基础的指数或公式来确定,而该指数或公式所采用的币值、货币、综合货币或货币单位与该系列证券所计价的币值、货币不同,则应该规定这些金额的确定方式;
(15)发行人是否且在什么情况下将支付未向美国人支付的与任何扣缴或扣除的税款、评估或政府费用有关的有关该系列的证券的额外金额,如果是的话,发行人是否有选择赎回该系列的证券,而不是支付额外金额;
(16)如果该系列证券只能在收到特定证书或其他文件或满足其他条件时以定期形式(无论是在原始发行时还是在交换该系列暂时证券时)发行,则应该证书、文件或条件的形式和条款;
(17)任何对于该系列证券的信托人、存款人、验证或支付代理人、转让代理人或登记代理人等其他代理人;
(18)对于此系列证券的违约事件或契约条款的任何删除、修改或新增;
(19) 如果这个系列的证券可以兑换成或交换成发行人的其他证券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或其关联方持有的其他人的证券,且如果是的话,其条款是什么。
(20)任何其他系列的条款。
所有板块的证券应略同,除了面额以外,除非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或证券牌照或证券债实施的规定,或者在此基础上补充的任何契约中另有规定。发行人可以在未经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未来发行与该系列证券相等且在其他方面类似于该系列证券的附加证券,除了在发行价格、如适用的初始利息累计日和利息支付日期上的任何差异; 前提是如果附加的债券对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不与先前用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出售或销售的该系列债券相等,则附加的债券将具有单独的CUSIP或其他有别于相应系列证券的识别号码。
9
任何一个系列的所有证券不需要同时发行,并且可以随时发行,无需任何持有人的同意,只要符合本契约的条款,如果是由董事会决议,主管人员证明书或任何补充的契约所提供的。
根据契约,该系列的证券和发行人将来可能发行的任何其他该系列的证券,在契约的所有目的下将被视为同一系列,包括确定是否有著名记录的该系列证券的持有人百分比同意或同意修订或豁免,或共同指导受托人代表该系列证券所有持有人采取某些行动。
第2.4节 认证和交付 证券
发行人可能向受托人交付由发行人执行的任何系列证券以进行验证,并连同本Section 2.4所述的相关文件一起交付,而受托人应随即将该等证券验证并交付给发行人的书面命令(该书面命令将在本Section所述的发行人命令范围内)或根据受托人可以接受的程序交付给受托人每隔一段时间或由发行人命令不断指定的收件人。该等系列证券的到期日、原始发行日、利率和其他条款应由或根据发行人命令和Section 2.1、2.3和本Section 2.4确定。在验证该等证券并接受与该等证券相关的本契约下的其他责任时,受托人应提供以下列出的文件(仅在发行人首次要求受托人验证该等系列证券时的第2、第3和第4款情况下,并且(根据Section 6.1)在以下列出的文件未被取代或撤销之前)并((在第2、第3和第4款的情况下)在发行人要求受托人验证该等系列证券之前)可完全依赖该等文件而受到充分保护,除非和直到该等文件被取代或撤销为止:
(1) 发行人订单要求进行验证,并列明交付指示,如果证券不递交给发行人,须提供,但就进行定期发行的系列证券而言,(a) 发行人订单可以在证券交付予受托人进行验证和交付之前由发行人交付给受托人,(b) 受托人应依照发行人订单或受信赖的程序,按照相应的定期发行的证券的数目,以不超过所规定的总本金数额的名义金额,不时地对该系列证券进行验证和交付,(c) 这些系列证券的到期日或日期、原始发行日或日期、利率或利率以及其他条款应由发行人订单或按照该等程序确定;
(2)根据第2.1和2.3条款所提及或依据之董事会决议、管理人员证明和/或已执行的追加债券契约,用以确定证券的形式和条款;
(3)一份行政官证,载明证券的型式或形式和条款,声明已根据第2.1节和2.3节设立了证券的型式或形式和条款,并符合本契约的规定,并涵盖信托人合理要求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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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论是一个还是多个法律顾问意见,或者发行人可以选择,寄给受托人的一封信函,允许其依赖一个或多个法律顾问意见,内容大致如下:
证券的形式或形式已经按照本证券托管合同的规定正确授权和建立。
(b)就保荐发行的情况而言,证券的条款已依照本契约的规定获得适切授权并设立,而在非经保荐发行的情况下,证券的某些条款已根据董事会决议、主管人员证明书或补充契约设立,并且在根据本契约的规定应设立的其他条款已经确立之时,所有此类条款将经发行人妥善授权并设立,并符合本契约的规定;
(c) 如果根据附加契约设立了证券的条款,当按照本契约的规定由发行人和受托人签署并符合律师证明书所指定的任何豁免、假设和限制时,该附加契约将成为发行人的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除非由于以下原因限制了其可执行性:(i)影响债权人权利的破产、无力清偿、重组、清算、延期偿付或类似法律;(ii)若有任何加速权利;(iii) 具有普遍适用的公平原则可能限制了衡平救济的可行性,此外,该律师无需表明对于非美元计价的判决如何执行。
(d)根据本契约的规定,由发行人执行,并由受托人认证并交付给购买者购买,并且经由一事务律师意见中指定的任何豁免、假设和限制,将享有本契约的权益,并将成为发行人的有效和约束力义务,依照各自的条款进行执行,除非(i)破产、无力偿还、重组、清算、暂缓偿还、及涉及债权人权益的类似法律的, (ii)如果有的加速权利,以及(iii)可行性救济的可行性受适用于一般可适用的公正规则的平等原则的限制, 此类法律顾问对于第 6.6 条的可执行性或以货币其他货币命名的判决的可执行性表达不了意见。
(e)已经遵守了发行和授权证券的所有条件前提。
任何律师均可声明,该意见仅限于纽约州法律和特拉华州公司法所涉及的事项。该律师可以依赖其他律师的意见(其复印件将交付给受托人),在合理情况下受托人满意的意见,该意见应声明该律师相信自己和受托人有权依赖该意见。该律师还可以声明,在该意见涉及事实问题时,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执行官证书以及公职人员的证书,适度地依赖了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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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受托人在被咨询律师的情况下判断该行为可能无法被发行人合法地采取,或者如果受托人真诚地判断该行为可能使受益人承担法律责任,或者影响受托人在证券、本契约或其他方面的权利、义务或豁免权,则受托人有权拒绝验证和交付本节下的任何证券。
如发行人根据第2.3条确定某一系列的证券以一个或多个注册全球证券的形式发行,发行人应执行并信托人应根据本条款及发行人关于该系列的订单,证明并交付一个或多个注册全球证券,(i) 代表及以一个金额计价,等于该系列的所有证券的总本金数额尚未取消, (ii) 登记在注册全球证券或注册全球证券提名人的名字, (iii) 交付予信托人或根据注册全球证券指示或保留,及 (iv) 印有以下大致内容的附注:“除非全数或部分以确定注册的证劵交换之前, 本证券无法转让,全数或部分转让只能由存管机构交与存管机构的提名人,或由存管机构的提名人交与其他存管机构或其他存管机构的提名人,或由存管机构或任何此类提名人交与继任存管机构或继任存管机构的提名人。”
根据第2.3条所指定的每家存托人,必须在其被指定时以及在担任存托人期间始终成为依交易法和任何其他适用法令或规定注册的结算机构。
第2.5节 有价证券的执行
证券应由发行人之首席执行官或致富金融(临时代码)签署,并可不作证。此等签署得为现任或日后担任同等职务之主管之手签或传真签名。任何该等签署上之拼写或其他轻微错误或缺陷,均不影响得由受托人妥善核证及递交之任何证券之有效性或可强制执行性。
如果发行人任何一个已签署任何证券的职员在信托人鉴定并交付或由发行人处置证券之前已停止担任该职员,则该证券仍可按照已签署此类证券的人未停止担任发行人职员的方式进行鉴定和交付或处置;而一份任何证券可以由在依照该证券实际执行之日期,当为发行人适当的职员的人代表发行人签署,即使在本信托契约的签署和交付日期,任何此类人员不是这样的职员。
第2.6节 鉴证证书
只有那些上面载有按照上述形式由受托人以其授权签字人之手工签名实施的鉴证证书的证券,才享有本契约之利益或对任何目的具有有效或强制力。受托人对发行人所签发的任何证券进行此类证书的签署,应为该证书已在此根据下获得妥善鉴证并交付,并且持有人享有本契约的利益提供了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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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证券的面额和日期; 支付利息
每一系列的证券都可以根据第2.3条所预期的方式发行为注册证券,如果关于任何系列的注册证券没有确定,则其面额为$2,000和超过此额的每$1,000的整数倍。每一系列的证券都应被编号、列印或以其他方式区分,以专款人执行相同以及签署和认证的情况下由托管人核准所确定。
每一份证券应该在验证日进行日期注明。每个系列的证券应该从该日期开始计息,并且该利息应按照第2.3节的安排支付。
出现在任何记录日期的时候,在其任何利息支付日期有关的任何特定系列的任何注册证券的名字下有注册证券的人,在其记录日期之后而在其该利息支付日期之前,尽管该注册证券已转让或兑换,仍有权在该利息支付日期上享有利息,如有的话。 只要发行人不按时支付该系列的利息支付日期应支付的利息,并且已在纪录日期后不少于五个营业日的由或代表发行人向注册证券持有人发出的通知所确定的其后的记录日期上登记有未偿还注册证券的人,将支付该违约利息,该通知将在该后续记录日期前不少于15天发出。 任何利息支付日期(不包括违约利息支付日期)有关的记录日期一词,指的是根据第2.3节的规定所确定的该系列注册证券条款中指定的日期,或者如果没有确定这样的日期,如果该利息支付日期是一个月的第一天,则是前一个月的第十五天;如果该利息支付日期是一个月的第十五天,则该日期是该月的第一天,无论哪种情况,该记录日期是否为营业日。
第2.8节 注册、转让和交易所
发行人将在每个办事处或代理处(作为第3.2条规定的用途)保留每一个证券a基系列的登记簿,其中,除了发行人可以规定的合理规定外,它将提供该系列的已登记证券的登记和该系列已登记证券的转让登记。该登记簿应以书面形式编写,可以使用英文或在合理时间内能转换为该形式的任何其他形式。在任何合理时间内,受托人可以查阅该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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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适当呈递后于拟设置办事处或代办处的任何办事处或代办处登记任何系列的注册证券转让时,按照第3.2条的规定该发行人应该签发,并且信托受托人应该在转让人或转让人的名义下,以授权券面额产生新的同一系列、到期日、利率和原发行日期的注册证券或注册证券,该授权券应该具有类似的名义本金金额。
根据持有人的选择,除非另有规定,任何系列的注册证券(不包括注册全球证券,除非如下所述)均可按照授权面额和等面额的总本金金额,兑换为该系列的注册证券,须将所需兑换的注册证券交回发行人的机构中(根据第3.2条进行维护)并支付所需的费用,如果发行人要求的话。每当有证券被兑换,发行人应该执行,并且受托人应该证明并交付,持有人可以收到的证券。根据本契约提供的任何兑换或转让,所有兑换的证券应该立即按照受托人的例行程序被取消并处置,并且在发行人的任何官员的书面请求下,受托人应该交付一份取消和处置的证明文件给发行人。
所有板块注册的证券,如须转让、交易、赎回或支付,应当(如发行人或受托人要求)经持有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适当背书,或随附合乎发行人和受托人合理满意形式的书面转让文书,并由持有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适当执行。
发行人或登记机构 可能要求支付足够的款项以支付与任何证券交易或转让登记相关的任何税收或其他政府费用。对于任何此类交易,不得收取任何服务费。
在发出有关该系列证券的赎回通知之前的15天内,发行人和注册人均无需交换或登记任何一个系列的证券;该15天内指该赎回通知发出当日之工作日结束为止。除了未列入赎回范围的证券,以及已选择、召集或正在召集赎回的证券,不论全数或部分赎回(在这种情况下,所述证券的未赎回部分将不受此限制)。
尽管本节2.8的其他规定,除非全部或部分以真实注册形式交换的证券,代表某一系列证券全部或部分的有价证券全球形式无法转让,除非按照以下方式:由该系列之托管人整体转让给该托管人的提名人,或者由该托管人的提名人转让给该托管人或该托管人的另一个提名人,或者由该托管人或任何提名人转让给该系列的后继托管人或该后继托管人的提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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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任何时候,代表一个或多个注册全球证券的某个系列的注册证券的存管人通知发行人表示,它不愿意或无法继续担任该等注册证券的存管人,或者如果任何时候,该等注册证券的存管人在第 2.4 条下不再具有资格,发行人将指定在第 2.4 条下具有资格的继任存管人,就该等注册证券而言。如果在发行人收到该等通知或知晓该不符合资格后的 90 天内,发行人未指定第 2.4 条下的具有资格的继任存管人,则发行人根据第 2.3 条选择将该等注册证券由一个或多个注册全球证券代表对其不再生效,并且发行人将签发,受托人在收到有关该系列的证券的官员证书以进行确认和交付后,将以无息方式,以任何授权面额,以金额等于该注册全球证券或代表该注册证券的证券的首要金额的具体注册形式交付该系列的证券,以交换该注册全球证券或代表该注册证券的证券。
发行人可以随时且单独酌情判断,确定以一个或多个已登记的全球安全性的形式发行的任何序列的已登记安全性是否不再由已登记的全球安全性或安全性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发行人将执行,并且在收到任何可以证明该序列的具体安全性的官员证书以进行鉴证和交付之后,受托人将鉴证并交付该序列的具体已登记形式的安全性,不附利息票,以任何授权的面额,总面额等于表示该已登记安全性的已登记的全球安全性或安全性,以交换该已登记的全球安全性或安全性。
如果根据发行人相关经济讯息的第2.3条款要求,对于由一张注册全球安防所代表的安防,该注册全球安防的托管人可以交换整个或部分注册全球安防以获得相同系列的具体注册形式的安防,交换的条款必须受到发行人和该托管人接受。在此之后,发行人应执行,并且受托人应在不收取服务费的情况下进行鉴定和交付。
(i) 向由存管人指定的人士提供一个新的注册安全证券或同一系列的安全证券,据此人士的要求,以所要求的任何授权面额提供,以置换该人士在注册全球安全证券中的利益;并且
(ii)向存托人提供一张新的注册全球证券,面额等于已交还的注册全球证券的本金金额与根据上述第(i)条款认证并交付的所有注册证券的总本金金额之间的差额,如果有的话。
当将一张注册的全球安防交换成没有利息票面的特定注册形式的证券时,注册的全球安防将被信托人或发行人或信托人的代理人取消。根据本第2.8节,以这种方式交换注册的全球安防所发行的没有利息票面的特定注册形式的证券将以存管人的指示注册在这些注册的全球安防的持有人的名下,并按照其直接或间接参与者或其他方式向信托人或发行人或信托人的代理人发出的指引进行。信托人或这样的代理人将把这些证券交付给或按照被注册人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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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证券转让或交换时发行的所有证券,都将是发行人的有效债务证明,并享有与交换时投降的证券相同的债务和权益。根据本信托,享有相同的权利。
发行人和受托人均对托管人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不负任何责任。 在此所述的所有以明确注册形式发行的证券均为《1986年内部收入法典修订》第163(f)条的「注册形式」。
受托人对于此证券契约下或适用法律下对于证券之转让所设立之任何限制的遵循,以及对于对于证券之任一利益之转让(包括在注册全球证券之间或在其受益人中的存款参与者或利益所有人之间的转让)没有责任或义务进行监督、判断或询问,除非按照本证券契约的明文要求交付相应的证书和其他文件或证据,并根据本证券契约的条款明确要求交付,且对于形式上是否符合明确要求进行审查以判断是否实质遵守。
信托人或任何代理人对托管机构采取或不采取的任何行动概不负责。
第2.9节 残缺、毁损、毁坏、遗失和被盗证券
若任何临时或最终安防被损毁、污损、毁坏、遗失或被窃,发行人酌情可执行并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请求,受托人将确认并交付一张新的同一系列、到期日、利率和原发行日期的安防,该安防带有一个不同于当时未流通的编号或其他特征符号,用以交换和替换损毁或污损的安防,或代替损毁、遗失或被窃的安防。在每种情况下,申请替代安防的申请人应当向发行人、受托人和发行人或受托人的任何代理人提供所要求的安全保证或赔偿,以赔偿和保护并使他们免于损害,并且在每种毁坏、遗失或窃取的情况下,向他们提供其合理满意的证据,证明该安防的毁坏、遗失或窃取以及其拥有权,并且在毁损或污损的情况下,应当将安防交还给受托人或该代理人。
在发行任何替代安防时,发行人或登记机构可能要求支付足够的款项以支付相关的任何税金或其他政府费用,以及与此相关的任何其他费用(包括受托人的费用和支出)或其代理人的费用。 在任何到期或即将到期或已被全额召回以赎回的证券遭到毁损或玷污或遗失或被盗窃的情况下,若发行人不发行替代安防,而是支付或授权支付相同额度的款项(仅对经毁损或玷污的证券除外),则取得该款项的申请人必须向发行人、受托人和发行人或受托人的任何代理人提供 任何他们可能要求的保证或担保以保护他们的利益,并且在每一个毁损、遗失或盗窃的情况下,申请人还必须向发行人、受托人和发行人或受托人的任何代理人提供对他们合理满意且足够证明该安防的毁损、遗失或盗窃以及其所有权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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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条款发行的任何一系列可替代的安防,无论任何该等安防因被毁坏、遗失或失窃而而发行,都将构成发行人的额外合约义务,不论该被毁坏、遗失或失窃的安防是否随时可被任何人执行,并将拥有与该系列下其他经过正式确认和发放的安防同等和成比例的所有利益(但应受到所有权利所述的所有限制权利)。所有安防均应受有和拥有,但明确规定,尽管受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上述条款是关于换领或支付损坏、污损、毁坏、遗失或失窃安防的唯一条款,并且应排除任何和所有其他权利或救济,尽管可能存在或今后颁布相反的任何法律或法规,关于无需交出担保票据或其他证券即可换领或支付的情况。
第2.10节 取消证券;处置证券
所有证券板块交出以便付款、赎回、转让或交换,或用于充抵任何基金(如有),如其被交予发行人、发行人之代理人、受托人或受托人之代理人,应交给受托人或其代理人作废,或如其被交予受托人,受托人将作废该证券板块;除非根据本契约书的任何规定明确允许,不得发行任何替代的证券板块。受托人或其代理人应根据其常规程序处理其持有的已作废证券板块,并在发行人书面要求下交付采证书。如果发行人或其代理人收购任何证券板块,除非将其交付给受托人或其代理人作废,否则该收购将不被视为对该证券板块所代表的债务的赎回或满足。
第2.11节 临时有价证券
在准备任何一个系列的明确证券之前,发行人可能执行,并且受托人应该验证并交付该系列的临时证券(以印刷、石版印刷、打字或其他方式重制,每种情况都以对受托人合理满意的形式)。任何系列的临时证券可以作为无票据的注册证券发行,其授权面额为任何授权面额,并且基本上是该系列明确证券的形式,但在适用于临时证券的部分遗漏、插入和变化,所有这些都可以由发行人决定,并经受托人的一致,以其执行和验证证明。临时证券可以包含与本契约任何条款的相关引用。每一个临时证券都应由发行人执行,并由受托人按照相同的条件和基本相同的方式进行验证,并具有与正式证券相同的效果。在不合理的延迟下,发行人应执行并提供该系列的明确证券,然后可以免费在发行人根据第3.2节维护的每个办事处或机构上无愧地交换该系列的临时注册证券,并且受托人应该以该系列临时证券的相等总本金金额验证并交付该系列明确证券的授权面额。在这样交换之前,任何一个系列的临时注册证券应享有本契约下该系列明确证券的同等权益,除非另有根据第2.3节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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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节 CUSIP号码
在发行证券时,发行人可能使用“CUSIP”号码(如果当时普遍使用),如此担任者将在赎回通知中使用“CUSIP”号码作为持有人的便利;但是,任何此类通知都可以声明对印在证券上的号码的正确性或包含在任何赎回通知中的号码进行无保证的陈述,只能依赖印在证券上的其他识别号码,任何此类赎回不受该等号码错误或遗漏的影响。发行人将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受托人有关任何“CUSIP”号码的更改。
第三条款
发行人之契约
第3.1条 本金和利息的支付
发行人担保并同意,为了各个债券系列的利益,它将准时支付或者造成支付每一个这样系列的债券的本金和利息(连同根据这些债券条款应支付的任何额外金额),在这些债券和本契约所规定的地点或地点,时间或时间和方式上。如果有的话,登记债券的利息(连同根据这些债券条款应支付的任何额外金额)应该只支付给持有人或者依照他们的书面订单,发行人可以选择以电汇或邮寄支票的方式支付这些利息,支付给或依照这些持有人最后在发行人的债券登记簿上的地址的书面订单。
第3.2节 付款办公室等
只要根据本契约授权发行的注册证券任何一个系列仍然有效,发行人将在[ ]内维护一个办公室或机构,该办公室或机构可以用于提前支付每个系列的注册证券,可以按照本契约的规定进行每个系列的证券交换,如果适用,则根据第2.3条进行,也可以用于注册转让每个系列的注册证券,如本契约所规定的。
发行人将向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每个此类办事处或机构的位置以及其位置的任何变更。如果发行人未能保持根据本节所需位于[ ]的任何机构,或者未能提供关于上述任何机构位置或位置变更的通知,则可在受托人指定办事处进行提交和要求以及传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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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可能不时在美国洲内指定一个或多个额外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该系列的证券可以在其中提出付款,该系列的证券可以按照本契约和第2.3节规定进行交换,并且该系列的注册证券可以按照本契约规定进行过户登记,发行人可能不时撤销任何此类指定,如发行人认为合适或方便; 但是,任何此类指定或撤销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发行人免除根据本节所提供的维持代理机构义务,发行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任何此类指定或撤销。
第3.3节指定填补董事职位空缺
当发行人必要时为了避免或填补受托人职位上的空缺,将按照第6.10条的规定任命一位受托人,以便在此项证券的每一系列中,随时都有一位受托人。
第3.4条 付款代理人
当发行人指定与信托人不同的支付代理人负责任何一系列的证券时,发行人将要求该支付代理人签署并交付给信托人一份文件,其中该代理人将同意与信托人遵守本条款的规定。
(a) 作为代理人,它将持有所有以此形式收到的款项(无论这些款项是由发行人还是任何其他对该系列证券的负有义务的人支付给它的),并且以信托形式为该系列证券的持有人或受托人的利益支付该系列证券的本金或利息。
(b) 其将书面通知受托人,当发行人(或该系列证券的任何其他负有责任的方)未在证券的本金或利息到期支付时,其未履行付款义务。
本公司将根据前述第(b)条款所指的违约期间,根据受托人的书面要求,在违约期间内随时支付其持有的任何资金。
发行人将在该系列证券的本金或利息到期日之前或当天向付款代理存入足够支付该本金或利息的款项,并且(除非该付款代理为受托人)发行人将及时通知受托人未能采取此类行动。
如果发行人担任自己的支付代理人,管理任何系列的证券,则应于该系列证券应付本金或利息的每个到期日之前,将足够的款项划拨、隔离并信托,以支付即将到期的本金或利息,以利该系列证券持有人之利益。发行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如未能采取此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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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有关本部分的任何其他规定,但受第10.1条款限制,发行人可以随时,为了获得满足并解除针对本协议下一个或多个或所有系列证券的任务,或出于任何其他原因,支付或致使支付给受托人由发行人或本协议下的任何支付代理人代管的为此部分所要求的所有款项,该等款项将由受托人按照本信托中所载的信托内容持有。
尽管此部分中的任何相反规定,但按照本部分的规定持有款项的协议受到第10.3节和第10.4节的规定约束。
第3.5条 遵守证明书
发行人将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120天内(从[ ]结束的财政年度开始)向受托人提供一封主要执行、财务或会计主管的官员证书(不需要遵守第11.5条), 证明在其作为发行人官员职责执行过程中,签署人通常将对发行人在本契约中规定的任何契约或条件的履行中的任何违约或不符合通知。证明是否其是否知晓任何此类违约或不符合(不考虑通知要求或宽限期限)以及如有的话,描述签署人知晓的每一个此类违约或不符合及其性质。
发行人应尽快并在发行人知晓任何违约事件发生后的五天内,向受托人交付一份管理人证书,说明违约事件或违约的详细情况,以及发行人提议就此采取的行动。
第3.6条 法人存续
根据第九条,发行人将做一切必要的事情来维护和保持其公司的存在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权利(宪章和法定)、许可证和特许权力;但是,如果发行人认为保护这些权利、许可证或特许权力已不再符合发行人和其子公司整体业务运营的利益,并且损失对于证券持有人在任何重大程度上没有不利影响,则发行人无需保留任何此类权利、许可证或特许权力。
第3.7节 原始发行折扣的计算
发行人应于每个日历年度结束后立即向受托人提交书面通知,指明作为该年底时应付利息扣抵(包括日利率和应计期)在未偿还证券上应付的金额;以及(ii)根据时常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当时可能相关的初始发行折价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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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款
证券持有人名册和报告
发行人和受托人的文件
第4.1节 发行人提供托管人资讯 有关持有人的姓名和地址
只要信托人不同时兼任任何系列证券的注册机构,发行人和任何其他证券的发行人将根据信托契约法第 312 条的规定,向信托人提供或导致向信托人提供一份根据信托人合理要求的形式的名称和地址清单,列出该系列已注册证券的持有人。
(a) 每年两次,不得晚于各自记录日后的5天,支付如上所述的持票债券上之利息,至于该记录日期和根据第2.3条规定决定的非息票利率之持票债券的日期;及
(b)在其他合理情况下,当受托人以书面合理要求,在收到发行人的任何此类要求后30天内,截至距离提供该信息的时间不超过15天。
第4.2节 发行人报告
发行人承诺在发行人应提交该文件给护理人之日起15天内,提交年度报告的副本以及根据《交易所法》第13条或第15(d)条,或根据《信托契约法》第314条,发行人可能被要求向委员会提交的资讯、文件和其他报告的副本给护理人。
传送此类报告、资讯和文件给受托人仅供资讯目的,受托人收到该等文件并不构成对其中所含信息或可从其中确定的任何信息的建议通知,包括发行人在此项下的任何契约履行情况(对此,受托人仅有权依赖执行长证明书)。
第4.3节 受托人报告
(a)受托人应根据信托契约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向持有人传递有关受托人及其在本契约下的行动的报告,该报告的要求根据信托契约法进行。如果根据信托契约法的第313(a)条的要求,受托人应在每年5月15日后的60天内,向持有人发送一份短报告,该报告日期为该5月15日,且符合该313(a)条的规定。
(b)每份此类报告在发送给持有人时,应由受托人连同在证券上市的每家股票交易所(如有)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发行人进行备案。发行人将在证券被任何股票交易所上市和被任何一家股票交易所除牌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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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款
在违约情况下,受托人和担保人的救济措施
第5.1节定义了违约事件,成熟的加速; 违约的豁免
“违约事件” 指任何系列证券在本文中无论何处使用,指发生并持续中的以下任何一个事件(无论违约事件的原因为何,无论是自愿还是非自愿,或者是根据法律或根据任何法院的判决、裁定或命令或任何行政或政府机构的命令、规则或规定所产生的)。
(a)未按照其应付款项的截至日期支付该系列任何证券的利息分期款项,并持续逾期30天;提供,若发行人根据该证券条款合法延长利息支付期限,则不构成利息未付。
(b)对该系列证券的全部或部分本金或溢价(如有)在到期时、赎回时、宣布时或其他情况下,一经到期应付而未能支付。
(c) 发行人未能遵守或履行债券之此项系列或本契约中发行人的其他任何承诺或协议(但不包括本契约中仅为债券系列之利益而设的承诺或协议)之事项,在书面通知规定的失败指明之日起[ ]天内,而持有该系列债券总面额至少[ ]%的债券持有人已通过挂号或认证邮件回执要求信,对发行人或发行人和受托人提出此等失败,并声明该通知为根据本契约之「违约通知」,并要求发行人补救该失败。
(d) 在此种情形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应根据现行或以后实施的任何适用的破产、无力偿债或其他类似法律,对发行人在非自愿情况下进行的申请案作出判决或订单,以提供救济,或者指派发行人的收款人、清偿能、受让人、监护人、受托人、扣押人(或类似的官员)为其财产的任何重要部分,或者下令对其事务进行清算或破产, 且该判决或订单应在连续60天内未获保留并有效。
(e) 发行人应开始根据任何适用的破产、无力偿还或其他现行或今后生效的相似法律,自愿提起破产案,或同意在任何该等法律之无形势案件中申请救济,或同意指派或由发行人或其财产的任何重大部分进行接管的接管人、清算人、受让人、监护人、受托人、扣押人(或类似官员),或为债权人利益而进行任何大规模的资产让与;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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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任何其他违约事件 提供在附加债券、董事会决议或官员证明书下,建立该系列证券的情况。
倘任何已在第(a)、(b)、(c)或(f)条款内叙述之违约事项,发生于某一系列证券且尚继续存在,则在每一特定情形,除非任何已到期应付本金的系列证券,否则得透过发出书面通知以持有每一受影响系列数目总计不低于[ ]%本金金额之证券之受托人或持有人(每一此类系列作为独立类别投票)向发行人(及如果由证券持有人提出的话,向受托人)宣示该系列所有证券的全部本金(或如果该系列证券为最初发行折扣证券的话,根据该系列条款所规定之部分本金金额),以及如有的应付利息立即到期且应付,且经任何此等宣告后,即时应予到期付清。
如果发生并持续发生于(d)或(e)条所述的违约事件,那么所有当前未到期的证券的本金金额、以及其上所应计利息(如有)将立即到期并应予付清,无需由受托人或任何持有人作出任何声明或其他行为。
上述条款受以下条件控制:如果在证券的本金(或者如果证券是原始发行折价证券,则是根据其条款指定的本金的一部分)宣布到期支付的任何时间之后,并且在获得或进入支付相关款项的任何判决或判令之前
(A)发行人应支付或存入足够的款项给受托人支付
(i)该系列证券的所有到期利息(或证券的所有到期利息,视情况而定);
(ii)该系列证券(或所有证券,视情况而定)的全部本金(或以其他方式到期的全部本金)
(iii)在应用法律可以强制执行的范围内,按照该系列证券中所指定的利率或到期收益率(对于原始发行折价证券)支付所述本金的利息以及迟付的利息分期,至该付款或存入资金之日的利率相同(或根据所有证券的相应利率或到期收益率,如有何情况);
(iv)根据第6.6条条款应支付给受托人的所有款项;以及
(B)所有与债券委托状下的违约事件相关的情况,在未支付到期后加速到期的债券的本金的情况下,应当在此处提到,必须经过修复、放弃或以其他方式解决,那么在每一种情况下,对于此类系列全部占有原则金额的债券(或所有债券,根据情况,作为一个单一类别表决)的持有人,通过书面通知发行人和受托人,可以放弃有关此类系列(或有关所有债券,根据情况,作为一个单一类别)的所有违约,并撤销并取消此类宣布及其后果,但此类放弃或撤销和取消不应延续或影响任何后续违约或损害因此而发生的任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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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本契约的所有条款,如果任何原始发行折价证券的本金被加速并宣布到期支付,从该宣布之后,除非该宣布被撤销和无效,该原始发行折价证券的本金金额将被视为根据该加速支付的本金部分,并连同利息(如有)和该证券的其他所有款项的支付,将构成对该原始发行折价证券的全额支付。
第5.2节 债务的收集 由受托人进行;受托人可以证明债务
发行人承诺: (a) 若任何系列的有价证券的利息分期支付在其期满且应该支付的日期后,出现拖欠且持续超过30天的情况,或者 (b) 若任何系列的有价证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本金在其应该支付的日期后,不论是在该系列有价证券到期、赎回或通过宣布或其他方式后,出现拖欠的情况,那么在受托人的要求下,发行人将支付给该系列有价证券持有人全部已到期且应该支付的有价证券的本金和利息(对于逾期本金,根据适用法律可执行的范围,以本系列有价证券所规定的利率或殖利率来支付);另外,还需支付足够以支付债款收回成本和费用以及依照第6.6节应支付给受托人的其他款项。
在受托人要求之前,发行人可以向该系列的注册持有人支付任何一个系列的证券的本金和利息,无论该系列的证券是否逾期。
假如发行人在要求之后未能立即支付该等款项,受托人将有权并有能力以托管的名义采取法律行动或申诉以收回应支付但未支付的款项,并可能将任何此类行动或申诉提起至判决或最终裁定,并可能根据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发行人或其他在证券上的义务人执行该等判决或最终裁定并收取,无论该等款项在何处,被裁定或裁定应支付的所有款项。
如果对于发行人或其他有债务的证券根据美国法典第11条或其他适用的联邦或州破产、无力偿付债务或其他类似法律有未决诉讼,或者如果发行人或其他有债务的证券遭到指定破产或重整的受托人、遗嘱执行人或破产或清算银行监管人或类似官员指定或占有资产,或者如果对于发行人或其他有债务的证券,或者对于发行人或其他债务人的财产或债权人,存在任何其他类似的司法程序,无论证券的本金是否按照条款中的规定到期应付或者按照声明或其他方式,无论受托人是否根据本条所规定提出任何请求,受托人均有权介入此类诉讼或以其他方式行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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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申请并证明要求对整个本金和利息金额(或如果某系列证券属于原始票面折扣证券,则根据该系列条款指定的本金金额部分)尚欠尚未支付之任何系列证券的款项,并申请提交可能必要或明智的其他文件或文件以便使受托人(包括根据6.6条的应支付金额向受托人提出的任何索赔)和证券持有人的索赔在与发行人或其他担保方相关的司法诉讼中得到认可,或者在与发行人或该等其他担保方的债权人或财产有关的司法程序中得到认可;和
(b)除非适用法律和法规禁止,否则可以代表任何系列的证券持有人在接收人、受让人、受托人选举中投票,论及安排、重组、清算或其他破产或破产程序中的备用受托人、保管人或执行类似职能的其他人。
(c)收集和接收任何应支付或交付给任何此类索赔的款项或财产,并将收到的所有金额分配给安全持有人及代表他们的受托人和受托人的索赔;并且任何受托人、接收人、清算人、保管人或在任何此类程序中履行类似职能的其他类似官员,得到了每位安全持有人的授权,可以向受托人支付款项,在受托人同意直接支付给安全持有人的情况下,支付给受托人根据第 6.6 条的收集成本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
本文件中所载概不得视为授权受托人授权、同意、投票、接受或代表任何持有人就任何系列证券或其持有人的权利参与任何重整、安排、调整或组成计划,或授权受托人在该等诉讼中投票,除非前述第(b)款规定之外。
所有板块根据本信托合同或任何系列证券所提出的权利和主张均可由受托人在未持有该系列证券或在任何与该等事务有关的审判或其他诉讼中不出示该证券的情况下加以执行,受托人提起的任何此类诉讼或程序均应以其自身名义作为明示信托受托人提起,任何判决的裁定应授予受托人以就此类行动所采取的证券持有人按比例分配后的任何基于这种行动被采取的证券所欠付给受托人根据第6.6条所规定的所有款项之后。
在任何由受托人提起的诉讼中(以及任何涉及受托人为其中一方的本契约任何条款的解释的诉讼),受托人将被视为代表就该行动所采取的所有证券持有人,并无需使任何此类证券的持有人成为任何此类诉讼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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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款项的使用
根据本条款由受托人所收取的任何款项应按照如下顺序在受托人所定的日期或日期支付,并且在根据本条款分配该款项以偿还本金或利息时,需要提出相应的证券并在其上加盖(或以其他方式注记)付款情况,或者用该系列的证券换取部分支付的相同系列的证券的减记号(如果只有部分已支付),或者完全支付的证券的 可全面兑现"
首先:支付已收取款项适用于该系列证券的费用和支出,包括根据本契约向受托人和每位前任受托人支付的所有逾期款项。
第二:如果这类券是下级债券,则应根据所签发的有关该类券的下级赎回条款支付已到期但未付的债务金额给相应类券的高级债权人,余额按照第2.3(9) 条设立的下级债券规定执行。
第三条:如果已经收集了相应系列的证券的本金,而该本金尚未到期和应付款项,则按照利息到期的顺序支付这些利息的证券的利息款项,对于未支付的利息按照相同利率或到期收益率(对于原发折价证券)支付利息(在所需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该利息已经由受托人收集),这些支付比例相应地支付给有权享有该利息的人,不设任何区别或偏爱;
第四点:在情况下,如果有收集资金的相关系列的证券的本金已到期并且应付,则支付所有该系列证券的本金和利息的全部尚未支付金额,并支付该违约本金的利息和到期剩余利息(如果已被受托人征收并根据适用法律允许),以相同的利率支付该系列证券的利率或到期收益率(对于原始发行折价证券); 如果这些资金不足以全额支付该系列证券尚未到期且未支付的本金和利息或到期收益率,则优先按比例支付该本金和应计并未支付的利息或到期收益率,并且本金不优先于利息或到期收益率,利息或到期收益率不优先于本金,或者任何一期利息优先于其他任何一期利息,以及不优先于其他对应系列中的任何其他证券,按照相应本金和应计并未支付的净金额比例分配
第五条:如有剩余款项,则支付给发行人或受有权管辖法院指示的相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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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执行诉讼
如果发生了违约事件,并且未得到豁免并且持续存在,受托人可以自行决定采取适当的司法程序来保护并执行本契约所赋予的权利,无论是依据法律规定或在衡平或破产或其他情况下,受托人认为最有效地保护和执行任何此类权利,无论是为了具体强制执行本契约中包含的任何誓言或协议或协助行使本契约中授予的任何权力或执行本契约或法律所赋予的受托人的其他法律或衡平权利。
第5.5节 放弃诉讼后的权利恢复
倘若受托人出于此契约行使任何权利,并因任何原因而中止或放弃该程序,或者受托人的裁决不利,那么在每一种情况下,发行人和受托人将分别恢复其在此契约下的原来位置和权利,而发行人、受托人和证券持有人的所有权利、救济和权力将继续,就好像未进行任何此类程序一样。
安防持有人的诉讼限制在第5.6节中规定
任何系列的任何证券持有人,不得凭借或利用本契约的任何条款,对该契约或该证券提起任何法律、衡平法、破产或其他诉讼,或就本契约或该证券提出或要求任何裁定,包括指定受托人、接受人、清算人、保管人或其他类似人员,或根据此或根据其他提出任何救济,除非(a)发生并持续发生违约事件,且该持有人事先按照本契约规定给予受托人负责人书面通知该系列证券的违约事件及其持续情况,(b)受到影响的系列证券的总本金金额不低于【】%的持有人(作为一个单一类别)已经书面要求受托人根据本契约以受托人自身名义提起该诉讼或诉讼程序,并且已向受托人提供对该诉讼或程序产生或可能产生的成本、费用和责任合理满意的安全保证,(c)受托人在收到该通知、要求和安全保证后【】天未提起任何该等诉讼或诉讼程序,并且(d)根据第5.9条未向受托人给出与该书面要求相抵触的指示;特此了解并明示由每一任何一位证券持有人和受托人担保,对任何一位其他证券持有人或受托人或执证人,均无权凭借或利用本契约或任何证券的任何条款,影响、干扰或损害其权利,或获取或谋求优先权或优先权,或在本契约或任何证券下执行任何权利,除非按照本契约规定并且为适用系列的所有证券持有人的平等、按比例和共同利益保证。为保护和执行本条款的规定,每一位证券持有人和受托人均有权获得法律或衡平提供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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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节证券持有人无条件提起某些诉讼的权利
尽管本契约的其他任何条款和任何Security的规定,任何Security的持有人在该Security中所表达的到期日或Security中提供的适用赎回日后有权收到该Security的本金和利息的支付,或在该后的日期诉讼以执行任何该等付款,未经该等持有人的同意,不得受到损害或影响。
第5.8节 能力与救济累积;延迟或遗漏不免除不履行
除非第5.6条另有规定,本合同赋予受托人或证券持有人的任何权利或救济均不应排他于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并且每一项权利和救济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具有累积性并且除了现有的法律或衡平法上的其他权利和救济之外增加至更多的权利和救济。在此或否,声称或使用本合同所赋予的任何权利或救济,或其他权利或救济,均不得阻止同时声称或使用其他适当的权利或救济。
没有延迟或遗漏的行为,不会影响受托人或任何证券持有人行使任何在该等基本违约事件发生并继续存在的情况下产生的权利或能力,也不应被解释为对任何该等基本违约事件的放弃或默许。本授权书、任何证券或法律赋予的权力和救济均可由受托人或受托人拥有者从时间到时间地行使,并且视情况随时行使,但需符合5.6条的规定。
第5.9节,受托人控制权
在受影响的每一系列债券中(每一系列债券作为单独的类别进行表决),持有的债券份额的持有人(占总体票面金额的多数)有权决定进行任何适用于受托人的救济行动的时间、方式和地点,或行使受托人根据本托管合同对该系列债券所授予的任何信托或权力;但前提是,此类指示不得违反法律和本托管合同的规定;此外(受第6.1节的规定),如果受托人在法律顾问的建议下判断所指示的行动或诉讼可能不合法(a);如果受托人由于善意的判断认为所指示的行动或诉讼将使受托人承担个人责任(b);或者(c)如果受托人善意判断根据此类指示或根据此类指示规定的行动或放弃将对未参与发出此类指示的所有受影响系列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明显不当有不良影响,但要知道(受第6.1节的规定)受托人没有义务去查明此类行动或放弃是否对此类持有人明显不当有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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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契约中的任何条款都不得削弱受托人自行决定采取的任何被受托人认为合适的行动,且该行动不得与债券持有人的指示不一致。
第5.10节 放弃过去的违约
在根据第5.1节规定宣布加快到期的某一券种的证券之前,持有该券种证券在持有时达到当时未偿还总本金金额的过半数(作为单一群体投票)可以代表所有此类证券的持有人免除在第5.1节描述之任何过去拖欠或违约事件及其后果,但不包括未经受影响的每一证券持有人同意不能修改或修订的本权债款或其他条款。在任何此类豁免情况下,发行人、受托人和所有此类证券的持有人应重归到他们在本合同中的前一地位和权利,相应地该违约情节应予以消除,任何由此而产生的违约事件应被视为已经得到治愈,符合本契约的任何目的;但是,这样的豁免不应延长到后续或其他违约事件,也不应损害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权利。
第5.11节受托人应通知违约,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扣留通知
受托人应在任何一系列证券发生违约后九十(9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该系列证券的所有持有人发出所有已知的违约情况的通知,按照信托契约法第313(c)节的规定进行,除非在发出此类通知之前已经纠正了此类违约(本节目的“违约”一词的目的被定义为本节中所指的任何事件或条件,即一个违约事件,或者经过通知或时间或两者之间的间隔后将会成为违约事件);但条件是,除非出现对该系列证券的本金或利息支付出现违约的情况,如果受托人诚信认定隐瞒此类通知符合该系列证券持有人的利益,则受托人有权隐瞒此类通知。
第5.12节 法院要求提交支付费用保证书的权利
本契约的所有缔约各方一致同意,并且通过接受该证券的每一名持有人视为同意,在根据本契约执行任何权利或救济的诉讼中,任何法院均可以酌情要求诉讼的任何一方当事人提交支付该诉讼费用的担保,并且该法院可以酌情对该诉讼的任何一方当事人进行合理成本的评估,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和开支,并对该方当事人提出的主张或抗辩诚实并真诚地考虑;但是本条款的规定不适用于受托人提起的诉讼,不适用于持有任何一系列证券的证券持有人或证券持有人的群体提起的诉讼,其合计占全部同类证券的面额超过10%,不适用于与第5.1条(c)或(f)有关的诉讼(如果诉讼涉及多个但不涉及全部系列的证券),与当时未支付的所有证券的面额超过10%,不适用于与第5.1条(c)或(f)有关的诉讼(如果诉讼根据第5.1条(c)或(f)涉及全部未支付的证券)或(d)或(e)有关的诉讼,与所有当时未支付的证券的面额超过10%,也不适用于任何证券持有人提起的为要求支付所该证券的本金或利息的诉讼,该本金或利息在所该证券上的到期日或声明的赎回日期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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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关于受托人
第6.1节 受托人的职责和责任:在违约期间;在违约之前
在某个特定系列的债券发生违约事件之前,并在解决或放弃所有可能发生在该系列债券上的违约事件之后,受托人仅遵守并履行与该系列债券相关的本契约所明确规定的义务。如果某个系列债券发生了未能解决或放弃的违约事件,并已被一名负责任的官员知晓,受托人应根据本契约对该系列债券所赋予的权利和权限,以及在所处情况下行事的谨慎程度,对该系列债券行使相应的权力,并以同等程度的谨慎和技巧进行操作,这与一个审慎的人在处理自己事务时的做法相同。
本契约的任何条款均不得被解释为免除受托人对其自身的疏忽行为、自身的疏忽失职或自身的故意不当行为的责任,除非
(a) 在发生任何系列证券发生违约事件之前,负责人已知的事件,并且在解决或豁免所有可能发生的该系列证券的违约事件之后:
(i)对于任何一系列的证券,受托人的义务和责任仅由本契约的明文规定确定,除非在本契约中明确列明的义务和责任方面,受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契约不应对受托人引入任何默示契约或义务;
(ii)在受托人未有疏忽和故意失职的情况下,受托人可以完全依赖任何提供给受托人并符合本信托契约要求的陈述、证件或意见,而对其中所陈述的事实真实性和观点正确性产生定论;但在本信托契约特定规定必须提供给受托人的任何陈述、证件或意见的情况下,受托人有责任审查这些文件,以确定它们是否符合本信托契约的要求(但无需确认或调查数学计算或文件中陈述的其他事实的准确性);
(b)受托人对于托管人的负责官员在诚信下做出的判断错误不承担责任,除非证明受托人在确认相关事实时存在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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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受托人在本信托书项下按照持有人根据第5.9条的指示关于进行任何救济程序的时间、方式和地点,或者行使根据本信托书授予受托人的任何信托或权力时所采取或未采取的任何行动均不承担责任,只要该行动是根据善意地遵循持有人的指示进行的。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都不会要求受托人使用或冒险使用自己的资金,或以其他方式在履行其职责或行使其权利或权力时承担个人财务责任,如果有合理理由相信对其偿还这些资金或充分的保证不合理地受到保证。
本第6.1节的规定是为了并受到信托契约法第315条的规定。
第6.2节 受托人的某些权利
在进一步推动并受信托契约法的管辖,并受第6.1条款的约束下:
(a) 受托人得依循其所认定为真实并由适当方当事人签署或提交的任何决议、职员证明文件或任何其他证明、陈述、文件、意见、报告、通知、请求、同意书、订单、债券型、债券、票据、票息、证券或其他文件或文件,依其判断放行或免于放行。
(b)在此提到的发行人的任何请求、指示、订单或要求应由一份官方证明文件或发行人订单作为充分证据(除非这方面的其他证据在本规定或任何系列的条款中另有规定);董事会的任何决议可以由发行人秘书或助理秘书的副本加以证明,以此证明交与受托人。
(c)受托人可以咨询其选择的法律顾问,并且任何法律顾问的意见或建议均应视为在善意下以及依据此类意见或建议据信而在此项下采取、承受或未采取的任何行动提供充分和完全的授权和保护。
(d) 信托人概不负有执行本契约赋予其的信托或权力之义务,除非该等安信人已向信托人提供合理满意的保证或赔偿金,以防止可能因此而产生的成本、费用和负债;
受托人在认为自己有权或有自由裁量权利或权力的情况下按照本契约所授予的行动或不予行动而被执行的,恕不承担任何责任。
(f)在本协议下发生违约事件之前,且在所有违约事件得到纠正或放弃之后,受托人不会被强制进行任何对于任何决议、证明、声明、公文、意见、报告、通知、请求、同意、订单、批准、评估、债券型凭证、票据、票息、安防或其他文件或文件中所述事实或事项进行调查,除非(一) 蒙受违约证券总面额不低于所有受影响的证券的持有人的一半的人要求书面进行调查(视为一个类别),或者(ii) 根据第2.3条规定,其他的证券的条款中另有规定;但是,如果付给受托人的在合理时间内会遭受这样的调查而产生的费用、开支或负债的保障不在受托人的合理保障范围内,受托人可以要求相对合理的证据或赔偿金作为继续进行的条件;对于每一项这样的调查的合理费用应由发行人支付或者由受托人或任何前任受托人支付,发行人应在要求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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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受托人可以直接执行本条款下的任何信托或权力,或通过非定期雇用的代理人或律师代表执行本条款下的任何职责,受托人对该受托人担任受托人或律师所犯的任何无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不负责任,只要遵守其在此的谨慎任命。
(h)除非受托人负责人实际知悉该违约事件,或收到关于事实上为违约事件的书面通知并提及证券、发行人或本信托契约,否则受托人不应被视为对违约事件有所知悉。
(一) 对受托人赋予的权利、特权、保护、豁免和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其获得补偿的权利,适用于并由受托人在其各个资格下执行,并适用于在此基础上雇用的各个代理人、保管人和其他人。
(j)若受托人要求,发行人应交付一份证书,列明当时被授权执行根据本契据所规定的行动的个人姓名和/或职位。该证书可以由任何被授权签署职员证明书的人签署,包括任何在之前交付的并且未作废的证书中被指定为被授权人的人。
在任何情况下,受托人都不对特殊、间接、惩罚性或间接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无论其性质如何(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不论受托人是否已被告知可能发生此类损失或损害,以及行动形式为何。
(一)受托人无需就履行其在此项下的权力和职责提供任何债券或担保。
(m) 受托人不需要负有计算或验证任何计算的义务;
(n)受托人有权采取或不采取本契约中列举的任何行动,这些权利不应被解释为受托人的责任。
第6.3节 受托人无责任承担 陈述,证券处置或利用其所得款项
本文所述之引言及证券(非受托人验证证书除外)应被视为发行人的陈述,而受托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受托人对本契约或证券的有效性或充分性不作任何陈述。受托人不对发行人对任何证券或其所得利益的使用或适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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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受托人和代理可以持有证券;款项收回等。
受托人或任何代理人(包括担任受托人或代理人的扮演角色)可以以与不是受托人或代理人时相同的权利成为证券的持有人或抵押权人,并且可以与发行人进行其他交易,并接收、收取、持有并保留来自发行人的款项,这与不是受托人或代理人时的权利相同。
第6.5节 受托人持有的资金
根据本条款10.4的规定,受托方所收到的所有款项,在使用或按照本条款所提供的方式使用前,将为该款项的收入目的而托管,但不需要从其他资金中分离,除非法律的强制规定要求。无论受托方还是发行人或受托方的任何代理人,在根据本协议收到的任何款项上都不承担利息责任。
第6.6节 委托人及其前级请求的补偿和赔偿
发行人承诺并同意,不时向受托人支付,且只要发行人和受托人就赔偿事项达成协议(其金额不受限于法律中关于明示信托受托人薪酬的任何规定),受托人应有权领取,受托人应有权领取。发行人承诺并同意支付或偿还受托人及每位前任受托人因此信托契约的任何规定所产生或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支出和进款,包括其律师和所有不定期聘用的代理人和其他人的合理薪酬、支出和进款,但不包括因其自身疏忽或故意不当行为而发生的费用、支出或进款。发行人还应保证对受托人或任何前任受托人及其代理人的任何损失、损害、索赔、责任或费用(不包括基于受托人的收入所征收、计量或确定的税款),因接受或管理本信托或根据本信托产生或发生的所有损失、损害、索赔、责任或费用负责,包括自身因执行或履行其在本信托条款下的任何权力或职责或执行本条款规定的费用和支出,并与任何与执行本条款相关的索赔(无论是由发行人、任何持有人还是其他人所主张)或责任相互抵消的成本和费用。在受托人因根据第5.1(d)条或第5.1(e)条列明的违约事件而产生费用或提供服务时,这些费用(包括其律师的合理费用和费用)和对服务的酬金拟视为根据任何适用的破产、清偿或其他类似法律的行政费用。 发行人在本条款下对受托人和每位前任受托人进行偿还和补偿的义务,以支付或偿还受托人和每位前任受托人的费用、支出和进款,构成本信托的附加负债,并在本信托文件的兑现和解除以及受托人的辞职或罢黜后继续存在。这种附加负债应是对所有受托人持有或收取的所有财产和资金的最高偿付请求,除了为特定证券持有人持有的基金外,本证券在此被视为此类最高索赔的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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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 受托人依赖于主管人员的证明等权利。
在本契约之信托行政中,受制于第6.1和第6.2条,只要受托人认为在采取或承受或忽略本契约项下任何行动之前有必要或可取得使用任何行动之前有必要或可取得使用任何行动之前有必要或可行的一个问题,在没有受托人疏忽或故意不当行为的情况下,在没有受托人疏忽或故意不当行为的情况下,由发送给托管人的官方证书被视为最终证明和建立,并且在受托人没有疏忽或故意不当行为的情况下,此证书将对受托人在此契约的规定下所采取、承受或忽略的任何行动予以全面保证。
第6.8节 股份不创造可能 与受托人产生冲突的利益
为了信托契约法的第310条(b)(1)条的目的,特此具体描述以下契约:关于优先级相同的证券系列的本契约。
第6.9节 受托人的资格:相互冲突的利益
受托人应遵守信托契约法案第310(b)条。
第6.10节:有资格被任命为受托人的人
任何在此项证券下成立的序列的受托人应始终为根据美利坚合众国、该国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成立并从事业务的法人或银行协会,其注册资本和盈余至少为5,000万美元,且根据该等法律获得行使企业信托职权的授权并受联邦、州或哥伦比亚特区当局的监督或检查。如果该法人根据法律或前述监督或检查当局的要求至少每年公布一次状况报告,则在本条款的目的中,该法人的注册资本和盈余应被视为其最近公布的状况报告中所载的注册资本和盈余。如果任何时候受托人根据本条款的规定不再符合资格,受托人应立即按照第6.11条指定的方式辞职并产生相应效力。
这个第6.10节的条款是对受信托契约法第310(a)条的进一步推动和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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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1节 辞职和解职;继任受托人的任命
(a) 受托人或任何随后任命的受托人可以随时通过向发行人发出书面辞任通知并向受影响的每个系列的已登记证券持有人发送辞任通知,在适用程序规定的情况下,辞去一项或多项或全部证券的职务。一旦收到辞职通知,发行人应立即按照董事会的授权以书面方式为相关系列任命继任受托人,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给辞职的受托人,一份交给继任的受托人。如果在发送辞职通知后30天内没有为任何系列任命继任受托人并接受委任,辞职的受托人可以在发行人的费用下向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请求,以任命继任受托人,或者至少六个月以来一直是适用系列证券的善意持有人之一的任何安全证券持有人可以代表自己和所有其他类似情况的人,根据第5.12款的规定向任何上述法院提交请求,以任命继任受托人。法院可以在此后,根据其认为适当并规定的任何通知(如有)之后,任命继任受托人。
(b)如果在任何时候发生以下情况:
(i) 在发行人或任何持有者的书面请求之后,受托人未能遵守信托契据法第310(b)条的有关证券系列的规定。
(ii) 信托人应根据信托契约法第6.10条和第310(a)条的规定被视为不合格,并在经发行人或至少持有该系列证券六个月的任何证券持有人书面要求其辞职后未能辞职;或
(iii)信托人对任何一系列的证券失去执行能力,或被裁定破产或无力支付债务,或被指定为信托人或其财产的清算人或清算人,或任何政府官员为了恢复、保护或清算目的而接管或控制信托人或其财产或事务;在任何这种情况下,发行人可以以书面形式,由发行人的董事会出具的命令,移除与相关一系列证券有关的信托人,并指定一位后继信托人,该命令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给被解除信托人,一份交给后继信托人,或者根据信托契约法第315(e)条的规定,至少有六个月身为该系列证券的真正持有人之一的任何证券持有人可以代表自己和所有类似处境的其他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请愿,要求解除信托人并指定一位后继信托人与该系列证券有关。该法院在根据其认为适当并规定的情况下,经过适当的通知(如果有的话)之后,可以随即解除信托人并指定一位后继信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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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持有该系列证券以占该系列尚未偿还的证券所担保的本金金额的过半数的人有权随时解除信托人的职务,并通过向被解除的信托人、被指定的继任信托人以及发行人交付在第7.1节中提供的与此类行动相关的证据的书面通知,通知在解除生效日前不少于30天。
(d) 任何根据本条款6.11的任何辞职或解任信托人,以及根据该系列的任何接班人信托人的任命,将在接班人信托人根据6.12条进行任命后生效。
第6.12节 接受继任受托人的任命
根据第6.11条款所提供的,任何被任命的接任受托人应向发行人和其前任受托人交付并执行一份接受该任命的文件,此时前任受托人对所有适用的系列的辞职或解职将生效,该接任受托人且不再需要进一步的行为、契约或转让,将取得与前任受托人相同的权利、权力、义务和责任,对于其前任受托人所规定的该系列,具有其原始命名的效果;然而,根据发行人或接任受托人的书面请求,在支付其尚未支付的费用后,停止行动的受托人,根据第10.4条,应将当时根据本条款持有的所有款项支付给接任受托人,并执行并交付一份将所有这些权利、权力、义务和责任转让给接任受托人的文件。在任何接任受托人的要求下,发行人应执行任何和所有书面文件,以更充分、确定地向接任受托人确认和确认所有这些权利和权力。然而,任何停止行动的受托人对所持有或收集的所有财产或资金仍然保留先前的索赔权,以便根据第6.6条的规定确保履行此时应支付的任何金额。
如果关于某一个或多个(但不是所有)系列的证券被任命为继任受托人,发行人、前任受托人和每个继任受托人将就适用的每一个系列的证券执行并交付补充订立债券,其中应包含对于确认以前任受托人对于前任受托人未退任的任何系列的证券所拥有的所有权利、权力、信托和职责的必要或可取之规定,并应增加或更改本债券的任何规定,以便由不止一个受托人来进行本次信托的管理,谅解在此或在该补充债券中的任何内容均不构成该受托人的共同信托受托人,并且每个这样的受托人均为分别根据独立债券的一个信托受托人或受托人。
在任何证券系列中,没有继任受托人可以根据本条6.12的规定接受任命,除非在接受任命时,该继任受托人符合《信托契约法》的第310(b)条并符合第6.10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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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根据本第6.12条规定接受新受托人任命后,发行人应按照适用程序向持有人发送通知。如果接受任命与辞职几乎同时进行,则前述句子所要求的通知可以与第6.11条所要求的通知合并。如果发行人未能在继任受托人接受任命后的十天内发出该等通知,则继任受托人应负责发出该等通知,费用由发行人负担。辞职的受托人对任何继任受托人的行为或不作为均不承担责任或责任。
第6.13节合并、转换、合并或承继受托人业务
托管人可能合并或转换为的任何公司或银行协会,或任何托管人作为一方参与的任何合并、转换或整合结果的任何公司或银行协会,或任何继承托管人全部或实质上全部企业信托业务的公司或银行协会,在本证券信托法第310(b)条的资格要求下并且在第6.10条的规定下符合资格,无需任何各方当事人的进一步行为,不管本证券文书的任何相反内容。
在受托者的继任者接替本契约所设立的信托时,若任何系列的证券已经经过认证但尚未交付,则该受托者的继任者可以采用任何前任受托者的认证证书并交付经过认证的证券;而在那个时候,若任何系列的证券尚未经过认证,则该受托者的继任者可以在此前继承者的名义或继任受托者的名义下认证这些证券;在所有这些情况下,该认证证书将拥有本契约或该系列证券规定受托人认证证书应具备的全部效力;不过,仅当其按合并、转换或合并方式进行继任时,才有权采用任何前任受托者的认证证书或以任何前任受托者的名义认证任何系列的证券。
第6.14节 偏爱向发行人追索债权
受托人应符合《信托契约法》第311(a)条的规定,但不包括《信托契约法》第311(b)条列出的任何债权人关系。任何已辞职或被撤职的受托人应受《信托契约法》第311(a)条的规定限制,限度由具体情况而定。
第6.15节 指定鉴证代理人
只要这个系列的任何证券仍然未偿还,受托人可以在书面文件中,在发行人的批准下任命一个鉴证机构(“鉴证机构”),该鉴证机构有权代表受托人对证券进行鉴证,包括在交换、注册转让、部分赎回或根据第2.9节的规定发行的证券。经该鉴证机构鉴证的每一系列证券均享有本契约的权益,并且被认为是受托人鉴证的证券一样有效和具有约束力。在本契约中,无论何时提及受托人鉴证和交付某一系列证券,都应视为包括由该系列的鉴证机构代表受托人进行鉴证和交付,并由该鉴证机构代表受托人执行的一份鉴证证书。该鉴证机构应始终是根据美国或任何州的法律成立并经营业务,有权根据这些法律行使公司信托权限,拥有至少4500万美元的综合资本和盈余(根据第6.10节对受托人的规定确定),并受到联邦或州政府的监督或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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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与认证代理机构合并或转换的公司,或与其合并的公司,或与任何认证代理机构参与的合并、转换或合并产生的公司,或继承任何认证代理机构的公司业务的公司,对于其作为认证代理机构所服务的所有证券系列,无需主管或该认证代理执行或递交任何文件或进一步行动,仍将继续担任认证代理机构。任何认证代理机构可在任何时候且如不再具资格应该辞职,向受托人和发行人书面通知辞职。
在收到这样的辞职通知或在这样的终止事件发生时,或者如果任何一个验证代理人根据本第6.15条款在一个或多个证券系列上不再合格,受托人在接到发行人的指令后应任命一个继任的验证代理人,并且发行人应按照第11.4条款中所规定的方式和程度向该系列的所有持有人发出这一任命的通知。根据本任命,任何继任的验证代理人在接受其任命后,应依法取得其前任在此项下的所有权利,权力,义务和责任,效力与最初被命名为验证代理人无异。发行人同意定期向这些系列的验证代理人支付合理报酬。任何证券系列的验证代理人对其作为这样的行动负责任或承担责任概不负责。
第6.2、6.3、6.4、6.6和7.3节适用于任何验证代理人。
第七条
关于证券持有人
第7.1节证明股东行动的证据
本契约提供给任何或所有系列的债权人的任何要求、需求、授权、指示、通知、同意、放弃或其他行动,可以以一个或多个从名义金额的债权人人数中指定的百分比签署的、具有大致相似条款的仪器证明文件体现和证明,该百分比的债权人以人或由书面正式任命的代理人签署;除非本契约另有明示规定,否则当传递该仪器或仪器时,该行动将生效。任何仪器的执行证明或任何委任此类代理人的书面将对本契约的任何目的足够,且(受第6.1和6.2条款的约束)对于受托人和发行人具有决定性的力量,如果符合本条所提供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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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节 证明执行工具 和持有证券
根据第6.1和6.2条的规定,任何安防-半导体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或代理人签署的任何文件的执行可以按照受托人规定的合理规则和法规进行证明,或者以对受托人合理满意的方式进行证明。注册证券的持有可以通过安防-半导体注册或注册人的证书进行证明。
第7.3节将持有人视为所有者
发行人、受托人和发行人或受托人的任何代理人应该视及对待根据该系列证券登记簿和登记主管的记录,证券登记在任何人名下(无论证券是否逾期且尽管上面有所有权或其他书面记录),为该证券的绝对拥有人,以接收该证券本金的支付或账户,根据本契约书的规定,该证券利息以及其他一切目的;发行人、受托人或发行人或受托人的任何代理人对相反的通知不受影响。
第7.4节 发行者所拥有的证券 被视为未发行
当确定任何一系列的债券的拥有者是否达成了根据本契约要求的任何请求、要求、授权、指示、通知、同意、放弃或其他债券持有人行动时,由发行人或与该确定相关的债券的任何其他债务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被其直接或间接共同控制的任何人持有的债券将被忽略并视为不发行,不适用于任何此类决定目的,但为了确定受托人是否应该依赖此类行动而受到保护,只有受托人的负责人员实际上知道被所拥有的债券才会被忽略。 如果善意地质押了此类已经拥有的债券,只要质押人向受托人合理满意地证明质押人有权采取与此类债券有关的行动,并且质押人不是发行人或与发行人或任何其他债务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被其直接或间接共同控制的任何人,则可以视该持有的债券为未结清。 在权利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律师的建议将对受托人根据此类建议所作的任何决定提供全面的保护。根据受托人的要求,发行人应迅速向受托人提供一份官方证书,列明并确认所有已知的债券,(如有)为上述任一被描述的人拥有或持有的债券的帐户; 并且,受托人将有权接受此类官方证书,作为确切陈述的事实和未列明其中的所有债券,为任何此类决定的目的都是未结清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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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节 撤销采取的行动
除非在根据本合同第7.1条所规定的在任何或所有系列的证券占所有本金合计的百分比的持有人采取与此行动有关的任何行动之前(但不得在之后)在受托人的指定之前提供的证明前,证明有共同同意采取此行动的证券持有人之中的序列号证券(根据证据所示)可以通过在公司信托办公室递交书面通知并提交本条第三方所要求的证明来撤销关于该证券的此行动。除上述情况外,任何持有任何证券的持有人采取的行动都将对该持有人以及所有未来持有人和所有新发行或替换或注册转让该等证券的证券的所有者具有决定性和约束力,无论是否在任何证券上对此做任何注明。在与此行动有关的任何或所有系列的证券的本金合计百分比的持有人采取的任何行动都将对发行人,受托人以及受此行动影响的所有证券的持有人具有决定性和约束力。
Section 8.4
补充契约
第8.1节 未经证券持有人同意的补充债券
当经由董事会决议(该决议可能提供此举的一般条款或参数,并可能提供该行动的具体条款可以按照或根据发行者订单确定),发行人在受托人的许可下,可能随时随地与一个或多个目的签订或签署本合同的修订合同。
(a)将任何财产或资产作为一个或多个系列的证券的担保,传递、转让、指派、抵押或抵质押给受托人。
(b)证明另一公司对发行人的继任,或连续的继承,并由继任公司根据第九条款承担发行人的契约、协议和义务。
(c)增加发行人、受托人认为有利于证券持有人保护的进一步契约、限制、条件或条文,并将对任何此类额外控制项、限制、条件或条文的出现或出现及持续,视为一个事件发生缺省,从而允许依据本契约提供的全部或任何救济采取执行;惟对于任何此类额外的契约、限制、条件或条文,在缺省后,补充性契约可以规定特定宽限期(该期限可能短于或长于其他缺省的情况),或可以规定在此类事件发生缺省时立即执行,或可以限制受托人在此类事件发生缺省时可采取的救济措施,或可以限制该系列证券的总本金额组合中表决权超过半数的持有人放弃此类事件发生缺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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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增加任何额外的违约事件,以造福所有或任何一系列证券的持有人(如果这些额外的违约事件只对某些系列的证券造福,则明确声明这些额外的违约事件仅仅是为了造福该系列证券的持有人);
(e)为了证券持有人的利益,添加一个或多个担保措施。
(f)在根据第2.3节确定的任何限制下,提供对任何系列的额外证券的发行;
(g)遵守任何适用托管机构的规则;
(h)添加或更改本契约的任何条款,以便允许或促进以非证券形式发行证券。
(i) 对于一个或多个债券系列的任何条款进行补充、更改或删除; 前提是这样的补充、更改或删除应该既不适用于在签订该补充契约之前创建的、有权受益于该条款的任何债券系列,也不修改任何此类债券的持有人享有的与该条款有关的权利,且 (B) 只有在没有在(A)(i) 项所述的债券流通的情况下才生效。
(j)补充本契约的任何条款,以充分的程度允许或促使根据第10.1条进行任何一系列证券的抵押和解除担保;前提是任何此类行动不得在任何实质上对该系列证券或任何其他系列证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k)遵守任何证券交易所或自动报价系统的规则或条例,其中任何证券可能被上市或交易;
(l)根据信托契据法的任何修订,在不对任何一系列证券持有人的权利或利益产生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添加、更改或删除本契约的任何条款,因符合必要或合乎需要。
为了消除任何模棱两可、缺陷、遗漏或与此处或任何补充契约中的任何其他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或者为了纠正或补充任何此处或任何补充契约中存在的模棱两可、缺陷或不一致的规定,或根据发行人的意愿提供任何其他规定,前提是,此类行动在任何实质性方面不会对任何系列的证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n)根据2.1和2.3节的规定确定任何系列的证券的形式或条款;
(o)赢得并提供根据继任受托人就一个或多个系列证券的任命的接受,并增补或更改本契据的任何条款,以提供或促进根据第6.12节的要求由一个以上的受托人管理本契据下的信托。该受托人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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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新增、更改或删除本契约下的任何其他条款;但是根据此 (p) 条款进行的此类新增、更改或删除不会对任何系列的证券持有人的利益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受托人特此被授权 与发行人一同执行任何此类的附加压印文件,并订立任何进一步的适当协议和条款 其中可能包含并接受其下属财产的让与,转让,分配,抵押或抵押权,但 受托人不得被迫进入任何此类附加压印文件,该文件对受托人自身的权利, 义务或豁免权构成不利影响,且受托人不应受此压印文件或其他任何立约担保。
根据本条款授权的任何后续信托契约,可以在未经任何未弹性证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签署,即使违反了第8.2条的任何规定。
第8.2节 在证券持有人同意下的补充契约
(A)除了在下面的(C)款中另有规定外,在所有受此补充契约影响的优先证券的全部未偿金额中,持有人(作为一个类别进行投票)以不小于大多数的同意(按照第七条的规定产生证据)后,发行人在董事会决议的授权下(该决议可以提供有关此类操作的一般条款或参数,并可以提供该类操作的具体条款可根据或依照发行人命令确定)和受托人可以根据需要且在任何时间进入一个或多个对此补充契约附加的契约(该契约应与在其执行日期生效的信托契约法的规定相一致),目的是添加任何条款或以任何方式更改该契约的任何规定或者其任何附加契约的任何规定,或以任何方式修改该每一系列的证券持有人的权利。
(B)除非在下面的段落(C)中另有规定,否则经受到所有受影响的次顺位证券系列的债券持有人(视为一类)所持有的证券总本金金额不少于适用条款第VII条所规定的证明同意,发行人在董事会决议(该决议可以提供有关该行动的一般条款或参数,并可以规定该行动的具体条款可以按照或根据发行人指示来确定)的授权下,并且受托人可以随时随地,不时,订立或补充本信托契约的契约或契约补充(应符合在其签订日期时生效的信托契约法的规定),以增加本契约或任何补充契约的任何条款,以任何方式更改或删除本契约或任何补充契约的任何条款,或以任何方式修改每个这类系列证券持有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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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没有这样的补充契约,不得(i)延长任何安防的最终到期日,或减少其本金金额,或其溢价金(如有),或降低其利息支付方式或时间,或减少任何赎回金额,或使其本金(包括原发折价金额,或其溢价金(如有),或利息)以其他币值或货币支付,或以其他方式违反有关安防或根据其条款提供的支付方式,或减少根据第5.1条根据加速到期而应付并应付的原发折价金额或根据第5.2条在破产程序中所能证明的原发折价金额,或在任何一系列的次级安防中,修改任何次级安防的次级债务规定或有关该系列的“高级债务”定义以不利于该等次级安防持有人,或修改第11.11条或11.12条的规定或损害或影响任何安防持有人有权在到期时提起诉讼的权利,或者,如果安防提供的话,任何安防持有人按选择权偿还的权利,或者修改本第8.2(C)条的任何条款,除了规定本契约的某些条款不能修改或放弃外,每当受影响的每一种安防的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或(ii)减少任何系列安防所需的持有人同意,而不经受受影响的每一种安防的持有人的同意。
补充契约,修改或取消本契约中专为一个或多个特定债券系列受益而明确包含的任何契约或其他条款,或修改该系列债券持有人相对于该契约或条款的权利,均不影响其他债券系列持有人根据本契约享有的权利。
根据发行人的请求,伴随著董事会的决议副本(该决议可能提供进行此项行动的一般条款或参数,并可能规定该项行动的具体条款可根据发行人订单的要求或依据确定),由发行人的秘书或助理秘书认证的具有授权执行此项附加契约的文件,并在向受托人提交依据第8.4节所要求的按揭人同意及其他证明文件后,受托人应与发行人共同执行此项附加契约,除非此附加契约影响受托人在此契约下或其他方面的权利、义务或免责事项,在这种情况下,受托人依据其自由裁量权可以(但不是有义务)参与此项附加契约。
根据本条款,并不需要证券持有人的同意来核准任何提议的补充契约的具体形式,但如果该同意核准其实质即可。
在根据本条款的规定,发行人和受托人迅速执行任何附加公证债券,发行人或者在发行人书面要求且负担费用下,受托人将根据适用的程序将发行人的通知发送给当时正在流通的注册债务证券的持有人。然而,发行人未能发送此类通知或导致此类通知发送的任何缺陷,都不会以任何方式损害或影响任何此类附加公证债券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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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节 补充债券条款的效力
根据本协议条款执行任何其他补充债券时,本契约应被视为已经根据所修改和修订,并相应地更改和修订,此后在此下将确定、行使和强制执行受影响的各系列证券的受托人、发行人和持有人在本契约下的各自权利、权力限制、义务、职责和豁免权,完全受到这些更改和修订的约束,任何此额外补充契约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将被视为本契约的条款和条件的一部分,以包括任何和所有目的。
第8.4节 应提交给受托人的文件
根据第6.1和6.2节的规定,受托人应提供一份官员证书和一份法律意见书,作为根据本第VIII款所执行的任何补充契约符合本证券的适用规定,并且是发行人的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债务,根据其条款可以依法强制执行,但附带合理的例外。
第8.5节 关于补充信托契约中有关证券的标记
根据本条款的规定,根据任何补充提款书的执行进行认证和交付的任何系列证券可以以受受托人批准的形式带有有关该等补充提款书规定的事项的注记,或有关持证人采取的任何行动的注记。如果发行人这样判断,并遵守第2.4节的规定,经修改以符合任何这种补充提款书中包含的本提款书修改的任何规定的任何系列新证券可以由发行人编制,由受托人认证并交付,以换取当时未偿还的该等系列证券。未能进行适当的注记或发行此类新证券不影响此类补充提款书的有效性和效力。
第九条
合并、并购、出售或转让
乙太经典 9.1 节 发行人可能进行合并,仅在某些条件下
发行人不得与其他人合并或并入,也不得将其财产和资产实质性地全部转让或租赁予任何人,且发行人不得允许其他人与发行人合并或并入,除非:
(a)发行者可以是续续的公司,或者是由合并组成的后继公司或者人 (如果不是发行者的话) ,或者是发行者的财产和资产基本上全部被转让或者租赁的那个人,这个人是根据美国、美国的任何州或者特区的法律组织或者成立的。如果这个实体不是一个公司的话,那么证券的联保人就是根据这些法律组织或者存在的公司,而且后继公司或者人,包括这个联保人(如果有的话),应当通过对受托人签发的、合理令受托人满意的形式的补充契约来明确承担发行者根据证券和本契约的所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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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在实施此交易后,并将成为发行人或子公司负责任的任何债务视为发行人或该子公司在交易时间已经产生的债务,没有发生任何违约事件,也没有任何事件在通知或经过时间后或两者同时成为违约事件。
第9.2节 继任人代替
根据此次合并形成的继任人,或者被合并或转让或租赁给的继任人将成为,替代,并有权行使发行人在本契约项下的每项权利和权力,具有与继任人被在本合同中具名为发行人一样的效力,此后(租赁或转让给另一人的情况除外),前任将免除本契约和债券项下的所有义务和承诺,并且,在发生此类租赁或转让的情况下,任何此类前任可能被解散和清算。
第9.3章 顾问意见将提供给受托人
在第6.1和6.2条的规定下,受托人必须提供法律顾问的意见作为证据,以确定任何这样的合并、并购、租赁或转让以及任何这样的承担是否符合本第IX条的规定。
第十条
对契约的满足和解除;无人认领的款项
第10.1节 债券契约的履行和解除
(A)如果在任何时候(i)发行人已支付或致使支付了此处未偿付的任何系列证券的本金和利息(特此指出,此除外:已摧毁、遗失或失窃的该类系列证券,在2.9节规定的情况下得以更换或支付),已偿付或(ii)发行人已将此前的任何系列证券交付给受托人进行注销(特此指出,此除外:已摧毁、遗失或失窃的该类系列证券,在2.9节规定的情况下得以更换或支付),已注销或(iii)在任何如下情况下的证券系列,在该情况下可以确定该存款项目中本金和利息的确切金额(含支付货币):(a) 非经事先交付给受托人进行注销的所有该类系列证券已到期支付,或根据其条款的规定一年内到期支付,或经具有合理方式给予赎回通知的情况下的一年内将召回进行赎回,并(b)发行人已无可撤销地将或致使将整个金额以信托基金的形式交付给受托人,以信托为目的的(i)现金(交付后根据10.4条、受托人或任何支付代理人所偿还的款项除外),(ii)仅以美元支付的证券系列,以美国政府完全信用作保证的美国政府有担保债务,该债务按照在全国公认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投资银行或鉴证师所报告之观点或基于所陈述之书面认证的报告所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到期支付本金和利息,以确保在到期或赎回时有足够的现金可供支付,或(iii)两者结合支付,并根据书面认证的报告由全国公认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投资银行或鉴证师所规定支付金额足以支付以下(x)各系列证券的本金和利息支付日应支付的本金和利息以及(y)按照信托契约和该系列证券的条款规定在应支付的日期上进行可选择的均计支付;但是,尽管有上述情况,如以基于国库利率或类似利率计算的价格或额外费用的条件进行赎回,则与受托人存款相等的金额对于本契约的目的来说是足够的,赎回通知当天进行计算,并在赎回当天的严重亏空只需在赎回日之前最迟存入受托人账户;并且如果在此类情况下发行人还支付或致使支付根据本契约发行人应支付的其他状态下款项的金额,那么本契约将不再有效(不过,就该系列证券的托管权利而言,除外:因第2.8节的相关规定产生的证券的转注册和转让权利、(ii)取代残疾、毁坏、摧毁、丢失或被盗的证券的权利、(iii)证券持有人的权利以按照原先规定的到期日期获得有关本金和利息的支付权利(但不包括加速支付权)及证券持有人的持有人权利以按照信托契约和该系列证券的条款规定的日期支付具有强制的沉没基金支付的要求的权利(如有)、(iv)该系列证券选择性赎回的任何权利,该权利应在一年内行使以作出价高于市场利率或类似利率的赎回要求、(v)委托人在此的权利、义务、责任和免责特权,包括根据第6.6节的相关规定,(vi)此类系列证券的证券持有人以受益人身份,对交付给受托人的具备支付给他们全部或部分账户以供支付所需款项的财产的权益以及(vii)发行人根据第3.2节的义务),发行人要求受托人附随发行人的办公室证明文件及法律顾问的意见,并由发行人承担费用和成本,应予执行适当的文件以确认和解除本契约的效力。但是,该系列证券持有人的收到有关其持有证券的本金和利息的金额的权利不得超过证券交易所适用的强制性规则或政策所规定的时间。发行人同意以合理和适当情况下发生的费用偿还受托人,并以合理和适当情况下提供的服务补偿受托人,以办理与本契约或该系列证券相关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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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除非在董事会决议、官方证书或根据第2.3条规定发出的补充契约中另有明确规定,否则以下规定适用于每个系列的证券。除了根据前一段对债券进行清偿以外,在指定存入资金的存入日当天,如果可以确定该系列证券的本金和应付利息(包括支付货币)的确定金额,则发行人应被视为已经支付并偿还了该系列的所有证券的全部债务(但保留以下情况的适用:(i)向符合第2.8条规定的该系列证券的登记转让和交换权的持有人提供登记转让和交换权、(ii)替换残缺不全、损坏、遗失或被盗证券的权利、(iii)持有人有权按照其原始应付到期日获得其本金和利息的支付权(但不包括加速支付权),以及获得者有权接受强制沉积基金支付(如有)的权利、(iv)这种系列证券的任何可选赎回权、(v)受托人在此担任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豁免权、(vi)该系列证券的持有人作为本契约的受益人与向受托人存入的资产有关的权利以支付给他们中的所有人或任何人,以及(vii)发行人在第3.2条下的义务),并且在发行人的费用下,受托人应在发行人的请求下,执行恰当的文件以确认此事。
根据本条款,发行人已无可撤销地存入或使其无可撤销地存入托管银行信托基金,作为特定抵押物,专属于该系列债券的持有人的利益,用于抵押以及只用于该系列债券的偿债款项 (i) 现金金额,或 (ii) 对于只能以美元进行支付的任何系列债券,在到期时支付本金和利息的美国政府债务(无再投资),金额和日期由一家公认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投资银行或评估公司的报告的意见表或书面认证决定,以确保在每个本金或利息到期日上支付所有该系列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和任何根据提纲和该系列债券的规定应当支付的强制沉没基金自由支付日的款项; 提供输入Bank在此存款之前,发行人可以就未来日期根据第XII条款进行债券的赎回向托管银行达成令人满意的安排,在应用上述安排时将予以实施; 此外,对于索赔价格或基于国库利率或类似利率的高额赎回的情况,存到托管银行的金额应在本提纲将此退回通知的日期计算的价格或溢价等于存款人值, 确保在提兑日之前或当提兑日期之前存入托管银行的任何赤字存款只有存款人才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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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存入资金的日期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没有发生或者债券发生违约事件,或者发生违约事件需要通知或者经过一段时间或者两者的结合;
(c)这样的存入资金不会违反或构成发行人作为当事人或受其约束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违约或违反。
(d)发行人向受托人交付了一份基于以下事实的律师意见书,即(x)发行人已从美国国家税务局收到,或者(y)自本日期以来,适用的美国联邦所得税法发生了变化,无论哪种情况,该意见书应确认,该系列证券的受益人在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上不会因此存入资金、解除约束和解除而认可收入、获得或亏损,并将以相同的金额、方式和时间受到美国联邦所得税,并按照原始情况下的情况受到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约束。
(e)债务人已向受托人提交了官方证书和律师意见书,其中每一份陈述著有关通过本条款进行的解除负债开始预定的所有先决条件均已遵守。
发行人将被解除在第3.6节和9.1节下的义务,除非董事会决议、行政证明或对此类证券进行补充的契约另有规定,发行人将通过满足下文所述条件的方式,解除与出色的此类证券有关的第2.3(19)或2.3(21)节中提及的所有契约和其他义务(以下简称“契约违约”)。对于此目的,契约违约意味着,对于任何系列的出色证券,发行人可以不遵守并不对此节中规定的任何条款、条件或限制承担责任,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由于本协议的其他地方对此节的任何参照,抑或是由于此节对本文或任何其他文件中的任何其他条款的任何参照,并且这种不遵守不构成第5.1节下的违约事件,但不影响本协议的其余部分和此类证券。下列为适用本10.1节的第C小节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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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发行人已经或已经导致作为信托基金存入信托银行的基金,专用于支付以下款项的目的,仅对该系列证券持有人的利益设有抵押作为安全措施,(i)以现金的金额,或( ii)对于只能以美元支付款项的任何系列证券,美国政府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应在其到期日按照所需的时间和金额支付现金,或者(iii)二者的结合,根据国家公认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投资银行或评估公司的报告或意见,应根据所提供的书面证明交付给托管人,以支付(A)该系列证券的本金和利息以及(B)根据契约和该系列证券的条款应于应支付日支付的任何强制沉积基金款项 ; 前提是,在进行这样的存款之前,发行人可以与受托人达成合理满意的证券赎回安排,以依据本遣词第十二条进行,并在适用上产生效力;而且,对于按照根据国库利率或类似利率计算的价格或溢价进行赎回的情况,存入受托人账户的金额应符合本契约的目的,即该金额与赎回通知的日期计算的价格或溢价相等,然而在赎回日期之前或之日必须存入任何赤字。.
(b)未就证券发生或持续发生可能构成违约事件或经通知或时间或两者或以上均构成违约事件的事项存有当日的存入资金。
(c)此类契约失败将不会使受托人在6.9节中定义的具有相互利益的情况下发生冲突,并且对于信托契约法中的任何发行人债券而言。
(d)这种契约失效不会违反或违背发行人是当事人的任何协议或工具,并且也不会构成违约。
(e)此类契约不充分以及不可能导致交易所法案下的任何已在任何注册国家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被摘牌;
(f)发行人应向受托人交出一份干事证明文件和法律顾问意见,证明该系列证券的受益人不会因为此种公约撤销而对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确认所得、收益或损失,并且将依据相同金额、相同方式和相同时间纳税,就像若该公约撤销并未发生一样;以及
(g)发行人应向受托人交付一份行政主管证书和法律顾问意见书,各自声明已经遵守与本条款所述契约撤消相关的所有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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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节 信托人申请支付证券款项所存入的所有基金类型
根据10.4条的规定,所有存放在受托人(或其他受托人)根据10.1条规定存入的款项应被视为受信托并由其用于直接或通过任何支付代理(包括发行人充当自身的支付代理)向特定系列证券的持有人支付或赎回存放在受托人处的款项的本金和利息的所有到期和即将到期款项;但除法律要求外,这些资金无需与其他资金分开。
第10.3节 由付款代理拥有的款项的偿还
与履行相关连的担保契约,就任何一个系列的证券,按照担保文件的规定,由支付代理人持有的所有款项,应在发行人的要求下归还给发行人,或支付给受托人,于是该支付代理人将由于该款项不再承担任何进一步的责任。
第10.4节 由受托人和付款机构持有但未能找到领取者超过两年的款项的归还
任何存入或支付给受托人或任何支付代理商以支付任何一系列证券的本金或利息的款项,如在到期支付价或利息之日后已经到期两年但仍未被使用,则在发行人的书面请求下,除非受适用失窃或遗弃或无人取用财产法强制性规定的要求,由受托人或该支付代理商退还予该系列的发行人,并对于该系列的证券持有人,除非受适用失窃或遗弃或无人取用财产法强制性规定的要求,之后享有的有权收取的款项,只能向发行人索偿,受托人或支付代理商对于该款项的任何责任也将在此终止;前提是,在受要求就任何一系列登记证券的支付而需偿还当中的款项前,受托人或支付代理商应根据适用程序以发行人的成本和费用,按照适用程序向该等证券持有人发送通知,告知该款项仍然存在,并在该通知书指定的日期之后,但该日期不得早于邮件发送日期30天,任何该钱的未被索取余额将被退还给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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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节对美国政府债务的赔偿
发行人应支付并对受托人进行赔偿,以支付或对根据第 10.1 条存入的美国政府担保金的本金或利息所征收的任何税款、费用或其他费用。
第10.6节对从属条款的影响
除非根据第2.3节对任何系列的次级证券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本章第11.13条的规定,就其涉及该系列的次级证券的部分,以及根据第2.3(9)节对该系列设立的次级条款,均明确地受本章第10.1条关于满足与解除及契约解消的规定约束,并且,尽管本文件中有任何相反规定,在关于该系列的证券的满足与解除及契约解消根据第10.1条生效后,这些证券随即不再属于次级地位,不再受第11.13条或根据第2.3(9)节对该系列设立的次级条款的约束,且,但不限于此,存在任何时候,与此相关的所有金钱、美国政府债券及其他证券或在与此类满足与解除,解除契约有关的托管人(或其他合格托管人)信托中存放的财产,以及来源于此的全部收益,均可用于支付关于该系列证券的本金、如有的溢价、利息(如有)以及强制沉没基金支付(如有),不考虑第11.13条或此类次级条款的规定。
第XI条款
其他规定
第11.1节 创办人、股东、高级职员和发行人的个人责任豁免
对于本信托契约中包含的任何义务、契约或协议,或任何证券,或因此所证明的任何债务,概不得向发行人的任何初创人、或发行人的任何过去、现在或未来的股东、官员或董事,作为初创人、股东或官员或董事,或通过发行人或任何继承人,直接或间接地按照任何法律规则、法条或宪法条款,或透过任何征收的执行或通过任何法律或合理的诉讼程序或其他方式,所有此类责任,均被证券的持有人透过接受证券而明确放弃并释放,并作为发行证券的考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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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节 债券协议的条款 专为各方和证券持有人的唯一利益而设
此契约或证券中之任何规定,无论明示或暗示,均不得赋予或被解释为赋予任何除了当事方及其继受人,以及证券持有人以外的任何人、公司或机构,在此契约或本内含的任何契约或规定下,任何法律上或公平上的权利、救济或索赔,所有此等契约和规定仅为当事方及其继受人,以及证券持有人,以及属于任何系列次顺位债务的持有人,面对此一系列的次顺位债务持有人的单独利益而设。
第11.3节债券受让人与发行人的遗嘱绑定
本契约中由发行人或代为发行人所包含的所有契约、条款、承诺和协议均将约束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论是否明文约定。
第11.4条通知和要求对发行人、受托人和证券持有人
根据本债券契约或票据之规定,任何通知、要求、指示、同意或通讯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供并亲自交付、传真、以PDF格式电子邮件发送、商业快递或邮寄首类邮件(邮轮运费预付),寄至以下地址(除非发行人向受托人提交了发行人的其他地址):Hims & Hers Health, Inc., 2269 Chestnut Street,#523,San Francisco,CA 94123,Attention: Corporate Secretary,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 ]或传真到[ ],并发送给受托人到[ ]或发送给[ ]。
在本契约对注册证券持有人提供通知的情况下,该通知将被认为是已充分提供的(除非本契约另有明文规定),如果以书面方式邮寄,邮资已付全部费用,分发给每个应获得该通知的持有人,并以其在安防注册册上出现的最后地址为准。
信托人同意接受并根据本契据发送的电子邮件、pdf、传真传真或其他类似的电子方法的指示或指引进行操作;但前提是,托管人应收到一份官员证明书(其不需要符合信托契据法第314条或此处第11.5条的条件)列出了指定提供此类指示或指引的人的姓名和职称,并包含这些人的样本签名,该证书在有新人物加入或从清单中删除时应予以修订和更换。如果发行人选择向受托人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指示(或类似的电子方法的指示)并且受托人根据这些指示采取行动,则受托人对这些指示的理解将被视为具有控制性。除非因疏忽和恶意失职,否则托管人对于信托人在相信并符合此类指示的情况下,由于信托人认为这些指示是真实且是由上述最新证书中的其中一个人发送的,即使这些指示与随后的书面指示相冲突或不一致,也不承担任何损失、费用或开支的责任。发行人同意承担因使用此类电子方法提交指示和指引给受托人而产生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受托人根据未经授权的指示行事的风险,以及电子通信被第三方截取和误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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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本义务状或其他任何单独规定明确规定,本义务状或其他某一系列证券明确声明本款不适用于该系列证券时,当本义务状或其他一些证券规定向全球持证人通知任何事件(包括任何赎回通知)时,如果根据存管机构的常规程序向该证券的存管机构(或其被指定的人)发出通知,则该通知视为充分给予持有人通知。
在以邮寄方式通知持有人的情况下,未寄出该通知或邮寄通知中任何缺陷,对于其他持有人的通知有效性不受影响。当本债券契约规定以任何方式进行通知时,该通知可以由有权接收该通知的人在事件发生之前或之后以书面形式放弃,该放弃等同于该通知。持有人对通知的放弃应该向受托人提交,但该提交不是依赖该放弃行动的有效性的先决条件。
如果因常规邮件服务的暂停或不规则性而无法向发行人邮寄通知时,根据本契约的任何条款要求向其发送通知,则向受托人提供的任何方式给予该等通知,将视为该等通知足够合适。
第11.5节 公职人员的证书和法律顾问的意见; 应包含的声明
根据此契约的任何条款,发行人向受托人提出申请或要求采取任何行动时,发行人应向受托人提供一份官方证明,证明与所提议的行动相关的所有前提条件已经履行,并附上一份律师意见书,证明在律师的意见下,所有这些前提条件均已履行,但在需要根据此契约的特定申请或要求而明确要求提供这些文件的情况下,无需提供额外的证明或意见书。
本债券契约的每一项规定及交付给受托人以确认该规定或条件是否得以遵守的每一份证明书或意见都应包括:(a)证明书或意见的出具人声明已阅读该规定或条件;(b)简要说明形成该证明书或意见的审查或调查的性质和范围;(c)出具人声明认为自己已进行了必要的审查或调查,以便能够明确表达其作为该规定或条件是否得以遵守的有知情的意见;(d)出具人就该规定或条件是否得以遵守的意见作出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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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需要由特定人士进行认证或发表意见的情况下,并不需要所有这些事项都由同一个人士认证或发表意见,也不需要所有这些事项都由一份文件认证或发表意见,但可以有一个人士对某些事项进行认证或发表意见,另外由一个或多个其他人士对其他事项进行认证或发表意见,并且任何一位人士可以在一份或多份文件中对这些事项进行认证或发表意见。
发行人的任何证明、声明或主管的意见,就法律事项而言,可基于顾问的证书、意见书或陈述,除非该主管知道其证书、意见书或陈述关于依据其证书、声明或意见可能涉及的事项是错误的,或在合理的谨慎下应该知道同样是错误的。 就事实事项或发行人所拥有的相关信息而言,任何顾问的证书、声明或意见,可基于发行人的主管或主管的陈述或陈述,除非该顾问知道其证书、声明或意见关于依据其证书、声明或意见可能涉及的事项是错误的,或在适度的谨慎下应该知道同样是错误的。
发行人或其法律顾问的任何证书、声明或意见,均可基于会计师、会计事务所、投资银行或评估公司的证书、报告或意见或代表进行,除非该发行人或其法律顾问在特定情况下知道所述证书、报告或意见或代表关于其证书、声明或意见所基于的事项是错误的,或在合理谨慎下应该知道其为错误。
若根据本契约,任何人须要备办、提出或执行两份或两份以上的申请书、请求书、同意书、证书、陈述、意见或其他文件,他们可以但不必合并成一份文件。
向受托人提交并指示的任何独立会计师事务所的证书、报告或意见,应包含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声明。
第11.6节 周六、周日和节假日的付款
如果任何系列的安防产品到期日、利息支付日或者本金的偿还日期不是业务日,则可以不在该日期支付利息或者本金,而可以在下一个业务日支付,并且具有与到期日或固定的偿还日期上进行支付具有相同的效力,且在该日期之后的期间不得产生额外的利息。
第11.7节 TRUSt INDENTURE ACT与任何INDENTURE规定的冲突
若本契约的任何条款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修正或与根据《信托契约法》第310至318条的规定所加诸的职责或其他条款(即“内嵌条款”)相冲突,则该职责或内嵌条款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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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条 纽约法律管辖;放弃陪审团审判
本契约和每个安防设备应视为遵守纽约州的法律的合同,并且出于所有目的而受其管辖并按照该州的法律进行解释。
发行人和受托人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对于因本契约、债券或本契约所涉交易而引起的任何法律诉讼,放弃提出陪审团审判的任何和所有权利。
第11.9节 补充条款
此契约可由任何份数的对本件的正本无异的副本代替签署;但是这些副本共同构成这份契约的唯一同一文件。透过传真或PDF传输交换本契约的副本和签名页面,可视为有效签署和交付给本方当事人,可用以取代所有用途上的原契约。透过传真或PDF传输的当事人的签名,将被视为各当事人的原始签名,用于所有目的。
第11.10节 标题的影响
本文和章节标题 以及目录仅供方便,并不影响施工。
第11.11节 外币证券
除非在根据本债券协议第2.3条根据特定证券系列交付的监事证明书中另有规定,否则根据本债券协议的目的,任何行动都可以由所有系列证券或受特定行动影响的所有系列证券的全部未偿本金金额的持有人采取,并且在该时间,存在以外币计价的未偿本金证券,则在采取此类行动的目的上,应将该系列证券的未偿本金金额视为以市场汇率折合为美元的金额。“市场汇率”在本节第11.11节中的含义是指纽约市用于电汇该货币或货币的市场汇率,在可获得的最新日期上由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发布。如果对于该货币有任何原因未提供该市场汇率,则付款代理人应在其自由裁量权下且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下使用纽约联邦储备银行的报价或来自纽约市或发行货币所在国家的一家或多家主要银行的报价。对于欧元来说,对于评定某种货币的等值本金金额,本段的规定适用于根据本债券协议的条款由证券持有人采取的任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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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支付代理就市场汇率或前述段落提供的任何替代评定所作出的决定和确定均凭其自行决定,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任何目的上皆具有滥用的排他性,且对发行者和所有持有人有著不可撤销的约束力。
第11.12节判决货币
发行人同意,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a)为了在任何法院获得判决,有必要将任何系列证券的本金或利息应支付金额(“必要货币”)转换为将进行判决的货币(“判决货币”),所使用的汇率应为支付代理根据正常银行规程在纽约市购买必要货币所用的汇率,并且这个购买发生在最后不可上诉判决日当天,除非当天不是纽约银行工作日;否则,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所使用的汇率应为支付代理根据正常银行规程在纽约市购买必要货币所用的汇率,并且这个购买发生在最后不可上诉判决日前一个纽约银行工作日。(b)按照这份契约,其以必要货币进行支付的义务,(i)除非适用法律允许,任何全部或部分以非必要货币支付的支付方式或在任何根据(a)款获得的判决下追索的赔偿都不会解除或满足其支付义务,除非这种付款方式或赔偿使得支付对象实际收到与应支付金额相等的全部必要货币;(ii)可作为可选或额外的诉讼事由,以追索与实际收到的必要货币金额相比,发送对象未收到的必要货币金额的目的,从而以必要货币追索应支付金额的目的;(iii)并且不会受到为此契约下的任何其他到期支付所获得的判决的影响。前述所述,“纽约银行工作日”指的是纽约市的除了星期六、星期天或法定节假日或银行机构因遵守法律或行政命令而进行休业的任何日子。
第11.13节 同意下位
作为发行人,为了自己、继任者和受让人,保证并同意,对于任何系列的从属债券的持有人通过接受该债券,同样保证并同意,对于该系列的所有从属债券的本金(如有溢价),利息(如有),以及强制沉没基金支付(如有)的付款,在履行本条款第2.3(9)项所规定的相应系列从属债券的次级债券约定及全面支付相关系列的全部高级债务之前,应明确优先受让付款。
第11.14节 不可抗力
在任何情况下,受托人均不对其在此项义务履行中因超出其控制范围的力量所引起或导致的任何失败或延迟负责或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罢工、工作停摆、事故、战争或恐怖主义行为、内战或军事骚乱、核或自然灾害或天灾、以及公用事业、通信或计算机(软体和硬件)服务的中断、损失或故障;鉴于受托人将尽合理努力与银行业界公认的规范相一致,以便在情况许可下尽快恢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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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5节 美国爱国者法案
各方认知,根据美国《爱国者法案》第326条的规定,受托人必须与所有金融机构一样,为了打击资助恐怖主义和洗黑钱,需要获取、验证和记录对受托人建立关系或开立账户的每个个人或法律实体的身份信息。本契约书的各方同意,将根据受托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信息,以满足美国《爱国者法案》的要求。
第十二条款
赎回证券和沉淀基金
第12.1节的适用性
本条款的规定适用于任何可在到期前赎回的系列证券,或任何用于该系列证券的养老均衡基金,除非另有规定,如第2.3条所预见的该系列证券的证券。
第12.2节 通知赎回;部分赎回
已注册安防表列的持有人,其整体或部分由发行人自行选择赎回的任何系列,将通过发送赎回通知来通知。至少在赎回日期之前30天且不超过60天,根据适用程序,向该系列证券的持有人发送有关赎回的通知,但是,如果赎回通知与根据第10.1节对任何系列证券进行偿还、承诺偿还或解除有关的,则可以在赎回日期前60天以上投递。根据适用程序发送的任何通知将被认定为已经得到妥善通知,无论持有人是否收到通知。对于指定整体或部分赎回的任何一系列证券的持有人的通知上的任何瑕疵都不会影响有关该系列证券的赎回程序的有效性。
赎回通知应对每位持有人进行具体标识被赎回的证券(包括CUSIP号码),并指定被赎回的该系列证券的总本金金额,赎回日期,赎回价格,支付地点(或地点),该支付将在提交和交出该等证券时进行,该赎回是根据强制或自愿的沉没基金,或者两者都是,如果是这种情况,说明对于,在赎回设定日期之前累计未支付的利息将按照该通知规定支付,并且从该日期起,未支付利息或其所占的部分将停止累积。如果该系列中的任何证券仅部分赎回,应向该系列证券持有人发出赎回通知,说明其中的主要金额的部分将被赎回,并且应说明在规定的赎回日期之后,交付该证券时,将发行以未赎回部分同等面额的新证券或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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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或在发行人要求时,由发行人提前至少五(5)个工作日通知持有人的选择性赎回证券的通知(除非受托人同意缩短期限),由受托人以发行人的名义并由发行人负担费用邮寄予持有人。
在指定的赎回通知所指定的赎回日期之前,纽约市时间上午11:00或之前,发行人将存入足够的资金在受托人或一个或多个付款代理人(或者,如果发行人自行担任付款代理人,则根据第3.4节的规定设立、划分和保持信托),以赎回日的适当赎回价格赎回该系列的所有证券,并支付截至赎回日的应计利息。发行人将在赎回日之前至少70天向受托人递交一份官员证书,该证书陈述应赎回的证券的总本金金额。在发行人依选择于任何赎回限制期满之前赎回的情况下,发行人应在根据本条款向持有人发出任何赎回通知之前向受托人递交一份官员证书,证明已遵守该限制。
如果要赎回某一系列的证券不足所有证券的数量,受托人应当选择以其自行认为适当和公平的方式,并按照托管机构的程序,在其唯一判断范围内,整体或部分赎回该系列证券。证券可以按照该系列证券的最低授权面额或该面额的任何整数倍的多个部分进行赎回。受托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发行人选择用于赎回的该系列证券,并在选择部分赎回的情况下,通知须赎回的本金金额。在本托管协议的一切目的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与任何系列证券赎回相关的所有条款应当与任何部分赎回或已经或将要赎回的任何证券的本金金额相关联。
第12.3节 付清应召回的证券款项
如果按照上述规定通知赎回,该通知中指定的证券或证券部分应于通知所述的日期和地点按照适用的赎回价格偿还,同时支付应计至但不包括赎回日期的利息,并且自赎回日期起(除非发行人未按照赎回价格及截止到该日期应计的利息支付该证券),所通知赎回的证券或证券部分将停止应计利息,并且除非另有6.5和10.4款规定,该证券自赎回日期起将不再享有本债券契约项下的任何权益或担保,并且持有人除了有权收到该证券的赎回价格和截止到赎回日期的未支付利息外,无其他权利。在指定的支付地点出示和交付该证券或该指定部分证券后,发行人应按照适用的赎回价格连同截止到赎回日期应计的利息偿还和赎回;前提是,在或之前但不包括赎回日期产生的利息支付将支付给在相关登记日期上作为注册证券持有人登记的持有人,须符合2.3和2.7款的条款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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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任何要求赎回的安防未能在赎回时支付,则该本金应在支付或适当提供之前,按照设定的赎回日期起计利息率或到期收益率(对于原始发行折扣安防)支付利息。
当提交任何未全数赎回的安防文件时,发行人应执行,而受托人则应在发行人的费用下验证和交付一份新的安防文件,或者按照持有人的指令进行,新的安防文件或文件的面额应等于提交的未赎回部分。
第12.4节 排除某些证券 不适合选择赎回
如果在最后一天送出赎回通知的前40天内向受托人交付一份官方文件,其中注明交易所证券的注册和证书编号,以及该证券持有人是发行人的备案和实际受益人,且该证券既不是发行人本身的质押物也不是发行人在该书面声明中明确指出的与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受其直接或间接共同控制的实体抵押。则该证券不符合赎回的资格。
第12.5节 强制和选择性沉置基金
任何系列证券条款规定的任何沉没基金支付的最低金额在此处称为“强制性沉没基金支付”,而任何超过该最低金额的支付在此处被称为“可选沉没基金支付”。应支付沉没基金支付的日期在此处称为“沉没基金支付日期。”
代替以现金支付有关证券系列的任何强制沉吸基金付款的任何部分,发行人可以选择(a)交付发行人先前购买或其他方式取得(除了根据强制沉吸基金的赎回以外)该系列证券的信托证券,或者收到发行人先前购买或其他方式取得(除如上述)而交付给受托人根据第2.10条取消的该系列证券的信用(尚未先前如此记录),(b)收到根据本条款而进行的自愿沉吸基金付款的信用(尚未先前如此记录),或者(c)收到由发行人透过该系列条款中包含的任何自愿赎回条款赎回的该系列证券的信用(尚未先前如此记录)。这样交付或信用的证券应按照该证券中指定的沉吸基金赎回价格由受托人接收或记录。
在每一个偿还基金支付日的前60天或之前,发行人将向受托人提供一份董事证明书(无需包含第11.5节所要求的陈述):(a)指明债券支付现金部分和以该系列债券证券作为信用支付部分的比例及其依据,(b)声明该系列债券尚未以此方式受入信用,(c)声明就该系列债券的利息支付违约或事件违约尚未发生(如遭免除或被解除),(d)声明发行人是否打算行使其关于该系列的自选偿还基金支付权利,如打算行使,则指明发行人打算在下一个偿还基金支付日或之前支付多少额外偿还基金。为了让发行人有资格取得该信用,其将以这样一份董事证明书将须信用的该系列债券证券交付给受托人并依据第2.10节予以注销(如果受托人接受的话,则须合理迅速交付)。此董事证明书具有不可撤销性,并在受托人接收后,发行人将无条件承担在下一个偿还基金支付日前支付所有现金支付或所提到的支付。发行人在该60天之前未能交付该董事证明书和本段落所指定的债券证券(如有),不构成违约,但将构成发行人在该日期上的不可撤销选择:(i)将在下一个偿还基金支付日到期之强制偿还基金支付完全以现金支付,不选择交付或以该系列债券证券信用支付,(ii)不对该系列依本条款提供任何自选偿还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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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现金形式的下一次偿还基金支付款项(包括强制或选择性或两者)及任何未使用的之前以现金形式支付的基金支付余额超过50,000美元(或相等的外币金额),或资金不多于50,000美元(或相等的外币金额)(如果发行人就任何特定系列的证券如此要求),,该现金将于下一个基金支付日期用于按基金赎回价格赎回该等系列的证券,并加上应计利息到确定的赎回日期。若该金额为50,000美元(或相等的外币金额)或以下且发行人未有此类要求,则它将保留至少50,000美元(或相等的外币金额)以上。受托人将按照第12.2条约定的方式在该基金支付日期选择一定的主金额的该等系列证券以吸收该现金,尽可能地,并(如发行人书面要求)向发行人通知所选定的该等系列证券(或其部分)的序列号。如官方证书在基金支付日期至少60天之前透过一份交付给受托人的官方证书指出某些特定的系列证券为被记录和有益的并且未被抵押或设定抵押权以及(a)发行人或(b)在该官方证书中特定指定的直接或间接受发行人控制或被其控制或在直接或间接上与发行人控制下或与其共同控制的组织所拥有,这些证券将被排除在本节中的赎回资格之外。受托人将以发行人(或如发行人书面要求受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对该等系列的证券赎回通知进行在第12.2条款规定的方式(并以第12.3条款规定的效力)对该等系列的证券赎回部分按照发行人的选择。未为该等系列证券的赎回所使用或分配的基金支付金额将被添加到下一次的该等系列现金基金支付中,并将与该支付一起按照本节的规定来使用。在任何特定系列证券的到期日上(如果该等到期日被提前)持有的基金支付全部或部分不被保留为支付该等特定系列证券的本金和利息时,将按照需要,与其他资金一起,用于支付该等特定系列证券在到期日时的本金和利息。
在每次沉沦基金支付日期之前,发行人应当以现金支付给受托人,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支付至偿还证券到期日所应计的所有利息,以偿还下一个沉沦基金支付日期应当偿还的证券。
受托人在支付利息逾期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期间,不得根据沉淀基金资金赎回或促使赎回任何一系列证券,或为该系列证券发出赎回通知,除非之前已经发出有关证券的赎回通知,此时受托人应赎回或促使赎回该等证券,前提是发行人已支付足够金额。除上述情况外,任何在该系列沈箱基金内的资金,以及此后存入沈箱基金的任何资金,在任何这样的违约或违约事项持续发生期间,将被视为根据第五条而收集并用于支付所有此类证券。如果按照第5.10条所规定的条款豁免了这样的违约事项,或在任何一年的沉箱基金支付日期的前六十天内补救了违约,这些资金将在随后的沉箱基金支付日期上按照本条款进行应用,用于赎回该等证券。
59
证人遵信承诺在此文件上述日期引文之前适当执行此契约。
HIMS & HERS HEALTH,INC. | |
由: | |
名称: | |
职称: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s Trustee | |
由: | |
名称: | |
职称: |
[债券契约的签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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