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根据《萨班斯-奥克利法案》第302条和证券交易所1934年法案13A-14和15D-14规定,特此证明由首席执行官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的规定
根据《2002年美国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规定的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节》,Mission Produce, Inc.(以下简称“公司”)的签署官员在其所知范围内,特此证明:
(i)公司截至2024年7月31日的季度报告(“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如有修改,适用。
(ii)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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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Stephen J. Barnard |
Stephen J. Barnard |
首席执行官和董事 |
日期: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