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4 lmnr73124exhibit311.htm EX-31.1 Document

附件31.1


首席执行官的认证
根据《证券交易法》规则13a-14(a)和15d-14(a)

我,Harold S. Edwards,证明:

我已审阅了Limoneira公司(以下简称“注册人”)的这份10-Q季度报告;

2. 基于我的知识,本报告不包含任何不真实的重大事实陈述,也未遗漏必要的事实以使这些表述在所述情况下具有误导性,涵盖本报告的期间;

3. 根据我的了解,基于此报告中包含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全面准确地反映了申报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针对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

4. 公司的其他认证人和我负责建立并保持披露控制与程序(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e)和15d-15(e)定义)以及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交易所法案规则13a-15(f)和15d-15(f)定义)。

(a)我们设计了这些披露控制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些披露控制程序的设计,以确保与注册人及其合并子公司有关的重要信息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员向我们披露,特别是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

(b)    设计了这些内部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些内部控制的设计,以依据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提供合规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保证;

(c)评估报告期内的注册人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根据评估结果在本报告中表达我们对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

(d) 披露在本报告中,在注册人的最近财政季度发生的任何已经对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控制产生了重大影响或有合理可能对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控制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和

5. 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注册人的其他财务主管和我已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和董事会董事会或具有相同职能的人员进行了披露:

(a) 所有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存在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的情况,这些情况有合理可能对登记公司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b)  任何涉及对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具有重要作用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的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要。
 
2024年9月9日
Harold S. Edwards
 
Harold S. Edwards,
董事、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签名:/s/ Ian L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