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板 12.2
认证
我,莫尼·恩格尔布雷赫特,证明:
1. | 我已经审核了金属收购有限公司的20-F/A表格的年度报告; |
2. | 基于我的了解,结合在这种情况下以公允方式呈现的情况,本报告不包含任何虚假陈述或遗漏必要的实质性事实,使在本报告中作出的陈述是不误导的; |
3. | 根据我的知识,该报告中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以合理的方式全面呈现了该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
4. | 公司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负责制定和维护公司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据交易所法规第13a-15(e)和15d-15(e)定义)。我们已经: |
(a) | 设计此类披露控制和流程,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此类披露控制和流程的设计,以确保有关公司(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在此期间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向我们通报,特别是在准备此报告的期间; |
(b) | 评估了本公司的披露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并基于该等评估在本次报告期结束时呈现我们对披露控制程序的有效性的结论;以及 |
(c) |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生的任何变化,这种变化在年度报告期间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产生了实质性的负面影响或可能产生实质性的负面影响 |
5. | 公司的其他认证官和我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已向公司的审计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履行类似职能的人员)披露: |
(a) | 所有重大的缺陷和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的设计或操作,都有可能对公司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构成不利影响; |
(b) | 涉及公司内部控制重要角色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的任何欺诈行为,不论其是否重大。 |
日期:2024年9月9日
/s/ Morné Engelbrecht | |
Morné Engelbrecht | |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 | |
(财务总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