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31.1
认证
根据13a-14(a)和15d-14(a)规则,在《1934年证券交易法》下,按照采用的规则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案》,根据《2002年奥克斯利法案》第302条采纳
我,Kanishka Roy,证明:
1. | 我已经审阅了Plum Acquisition corp于2024年6月30日结束的第二季度10-Q季度报告。 |
2. |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包含任何虚假的重要事实陈述或者在有关情况下 省略的重要事实陈述,以使得在所述期间,所作的陈述不违反相关规定。 |
3. | 基于我的知识,本报告中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以所有重大方面如实体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运营结果和现金流; |
4. | 我和注册者的其他负责官员共同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程序和程序(如《交易所法案》第13a-15(e)和15d-15(e)规定)以及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如《交易所法案》第13a-15(f)和15d-15(f)规定),并已经: |
a. | 设计了这样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了设计这样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确保与注册人相关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子公司,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向我们披露,特别是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 |
b. | 设计这样的内部控制财务报告,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引起这样的内部控制财务报告的设计,以便根据一般公认的会计准则为外部目的提供有关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可靠保证; |
c. | 评估注册人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根据这样的评估在该报告所涵盖的期末,陈述了我们关于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结论; |
d. | 在该报告中披露了注册人最近财政季度(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注册人的第四财政季度)内出现的对注册人的内部控制财务报告有重大影响或有合理可能对注册人的内部控制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变化;和 |
5. | 根据我们对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登记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已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和注册人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相同职能的人)披露: |
a. | 有关内部控制财务报告的设计或操作的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这些缺陷或弱点合理地可能会对注册人记录、处理、概括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和 |
b. | 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登记者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有重大作用的雇员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大。 |
日期:2024年9月9日 | 通过: | /s/ Kanishka Roy |
Kanishka Roy | ||
总裁兼联席首席执行官。 | ||
签名:/s/ Ian Le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