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附件32.2
首席財務官根據《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第906條的規定進行認證
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案下的規則13a-14(b)
AND 18 U.S.C. SECTION 1350,
根據採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Barnes & Noble Education, Inc.(下稱「公司」)截至2024年7月27日的第10-Q表格季度報告,已於本日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下稱「報告」)。我,Kevin Watson,公司的首席財務官,據我所知,依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14(b)條和18 U.S.C.第1350條,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第906條的規定,特此證明:
(1)報表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款的要求;並且
(2)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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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凱文·沃森 | |
| 凱文·沃森 | |
| 致富金融(臨時代碼)官 | |
| Barnes&Noble Education,In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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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9月10日 | |
根據第906條規定,簽署此書面聲明的原件,或在此書面聲明的電子版中出現的打印形式中進行認證、確認或其他採用簽名的文件,已由公司提供,並將由公司保存並應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要求時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