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ex322-fy24q2.htm EX-32.2 Document

附件32.2
證明
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案下的規則13a-14(b)
根據 AND 18 U.S.C. SECTION 1350 採納通過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說明與遊戲驛站公司的季度報告,即基於截至本日的10-Q表單(以下簡稱“報告”),我,丹尼爾·摩爾(Daniel Moore),公司的首席會計師兼臨時首席財務官,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14(b)條和《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所採用的《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8條,最好的知識,作證 2024年8月3日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14(b)條和《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所採用的《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8條,在本公司職責中,我,丹尼爾·摩爾,公司的首席會計師兼臨時首席財務官,在公司的報告中,我最優先的專業知識保證

(1)報表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款的要求;並且
(2)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
日期:2024年9月10日通過:/s/ Daniel Moore
Daniel Moore
致富金融(臨時代碼)官
(財務總監)
遊戲驛站公司
已向公司提供了根據第906條要求的此書面聲明的簽署原件,或其他驗證、承認或以其他方式採用電子版本中出現的印刷形式簽名的文件,並將由公司保存並根據要求提供給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