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 5
规则 10B5-1交易计划
本《Rule 10b5-1交易计划》(以下简称“交易计划”401(k)计划的雇主贡献)于2024年9月6日由Abingworth Bioventures VII LP(以下简称“Abingworth”)律师事务所代表的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客户)与BTIG, LLC,一家特拉华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BTIG”代理”).
前言
鉴于,客户希望制定一项符合《证券交易法》修订后第10b5-1(c)(1)规定的积极防御措施的交易计划10b5-1规则。)根据1934年修订版《证券交易法》(使拥有公司注册证券类别10%以上股权的官员、董事或实际股东代表签署人递交表格3、4和5(包括修正版及有关联合递交协议),符合证券交易法案第16(a)条及其下属规则规定的要求;净有形资产完成条件
而, 客户特此授权经纪商根据本计划代表客户执行交易,以允许交易 在证券方面(”证券”) 如中所述 附录 A,随函附上。
在本文件中使用的大写字母表示的术语未经定义,则其含义与所赋予的含义相同。 附录 A.
协议
现在, 因此,客户和经纪人在此同意如下:
I. | 交易详情 |
A. 客户 指定经纪人根据以下普通最佳执行原则的条款和条件执行计划中指定的订单。 经纪人在此接受此任命。
b.经纪人应于计划开始日期,即如下所述,根据计划开始进行证券交易。 展览A.
经纪人将根据【订单】中所述的证券进行交易。 附录 A 以客户的【账户】进行操作。除非另有说明、规定,计划下的订单将根据“不持有”原则执行。不持有订单是市价或限价订单,交易者有权自行决定订单的价格和成交时间。经纪人有权(而非有义务)在开盘前或收盘后执行10b5-1的订单。 附录 A计划下的订单将根据“不持有”原则执行。不持有订单是市价或限价订单,交易者有权自行决定订单的价格和成交时间。经纪人有权(而非有义务)在开盘前或收盘后执行10b5-1的订单。
D. 提供的总股份数量将自动根据股票拆分、股票合并或股票分红和计划期间发生的证券发行人资本结构调整而成比例调整。 附录 A,如适用,将根据证券的股票拆分、股票合并或股票分红以及发行人证券资本结构变化而自动调整限价。现金分红对设定的限价不产生影响。处置分红派息没有对限价产生影响。 附录 A.
E. 客户 承认并同意,经纪人有权选择在以下任何时候不执行证券计划的交易:
1. 经纪人经过独立判断,确定了市场混乱、银行停业、战争暴发或升级或其他危机或灾难的发生,这可能会影响证券的报价、销售或交付,经纪人已经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此通知客户(前提是经纪人在判断可以合理实施计划并及时书面通知客户后,将恢复按照计划进行交易)。
2. 掌握者,根据其自行决定,已确定其被适用于它或其关联企业、客户或客户的关联企业的法律、监管、合同或其他限制所禁止进行此类操作,并已及时书面通知客户;或
3. 经纪商 已收到客户的通知,按照下面的第III(C)节终止计划。
如果经经纪人要求,客户同意在计划开始日期之前将所有要根据计划出售的证券(如果计划中指定了总金额,则为根据客户对即将出售的证券作出的善意估计)存入经纪人或经纪人的清算公司的客户账户中,并且/或者(ii)如适用,在计划开始日期之前,任何进行证券购买所需的现金必须存入。客户承认并同意未能作出此项存款将导致计划终止。 附录 A客户在经纪人要求下同意在计划开始日期之前将所有根据计划出售的证券存入客户的经纪人账户或经纪人的清算公司,并且/或者(ii)如适用,在计划开始日期之前存入进行证券购买所需的任何现金。客户承认并同意未能进行该存款将导致计划终止。
G. 客戶 特此授權經紀人根據計劃條款代表客戶並履行代理人的職責。
II. | 陈述,担保与契约 |
A. 截至本文件的日期,客户不持有任何关于发行人或证券的重要非公开信息。客户声明并保证,计划是以善意参与的,不属于逃避规则10b5-1禁令的计划或方案的一部分。1 客户声明并保证计划是以善意参与的,不属于逃避规则10b5-1禁令的计划或方案的一部分。
b. 在计划有效期间,客户将始终按诚信行事,不得采取任何旨在规避第10b5-1条例禁令的行动或不采取行动。
C. 客户同意在计划有效期间的任何时候,不直接或间接地向经纪商或其从事执行计划的附属公司的任何雇员传达与证券或发行人相关的任何重要非公开信息。客户承认经纪商及其附属公司可能不时拥有与证券或发行人相关的重要非公开信息,并无义务向客户披露该信息。
D. 客户对本计划或任何修正案的执行,如有的话,并且本计划所 contemplat 的购买并不会违反或与客户的公司章程或公司规则,或者如适用,任何类似的组成文件,或者客户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其资产的法律、规则、法规或协议相冲突。
E.客户 承认客户对根据交易所法案第13和第16条和144号规则(“条款”)以及1933年证券法(“法案”)的S-K规则和其他适用法律、规则和法规进行任何必要的披露和/或报告要求负有唯一责任的。客户承认,无论是券商还是其任何附属公司都未就计划或计划下的任何交易引发的任何法律、监管、税务、会计或经济后果向其提供咨询。如适用,券商同意根据144号规则的销售方式要求进行所有销售交易,并且券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进行超过当时适用的成交量限制的销售。规则144)和1933年证券法(“法案”)的S-K 的蘋Act of 1933 (the “”客户也承认其良心rf81; 今天天气不错 今天天气不错证券法和其他适用法律、规则和法规。客户承认,对于计划或计划下的任何交易引发的任何法律、监管、税务、会计或经济后果,券商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未向其提供咨询。如适用,券商同意根据144号规则的销售方式要求进行所有销售交易,并且券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进行超过当时适用的成交量限制的销售。
1对于这些目的,"重要"的信息是指任何投资者在决定购买、出售或持有发行人证券时都会合理重视的信息。
F. 在计划生效期间,客户同意不对计划所涵盖的证券进行任何相应或对冲的交易或头寸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与该证券可转换或可交换的任何证券相关的交易或头寸),并同意不变更(除非在下文第IV节中规定的情况下)或偏离计划条款,也不试图对计划的交易在何时、如何以及是否执行行使任何影响力。尽管计划中有不同的规定,但是计划中的任何规定都不应阻止客户与发行人进行业务组合交易,该交易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要约或交换报价、合并、收购、重组、资本重组、购买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或类似交易。
G. 在计划有效期内,客户不得与其他经纪人、交易商或金融机构(每个都称为“…”)订立有关证券买卖的约束性合同,也不得指示另一家金融机构购买或出售证券,亦不得采用除计划以外的任何涉及证券交易的计划。此外,客户声明当前没有任何此类合同、指示或计划在生效。金融机构客户同时声明,当前没有任何此类合同、指示或计划在生效。
H.经纪商应当采取适当的政策和程序,旨在确保计划下具有交易权限的每个人不持有关于发行者或其证券的重要非公开信息。经纪商应当在得知此类人员已获悉发行者或其证券的重要非公开信息时,立即终止或暂停该人员计划下的交易权限。
I. 客户已获得所有必要和要求的授权、同意和批准,以参与本计划和本计划所涉及的交易。
J.经纪人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客户执行本计划的每笔交易,并尽最大努力在执行日期当天下午6点(美东时间)之前提供此类通知;无论如何,最迟应在下一个工作日中午12:00(美东时间)前提供此类通知。
III. | 修正、终止和暂停 |
A. 计划只能通过由客户和经纪人签署的书面文件进行修改或修订,而客户所作的任何修改或修订则需要:
1. 修改或修订计划的生效日期需指明;并且
2. 客户签署的证书,证明本计划中的陈述和保证在该证书日期时是真实和正确的,就像在该日期时作出一样。
b. 对计划下证券的购买或销售的总股份数量、价格或时机的任何修改(或者关于任何算法、计算机程序或公式的变化,影响金额、价格或时机的任何更改)将被视为计划终止并采用新的交易计划,只有在客户执行新的交易计划,并且新的交易计划提供类似于此处包含的陈述、保证和契约时,新的交易计划才会生效。
C. 本计划将在计划终止日期终止。
D. 客户可以随时以书面形式通过挂号邮件、快递或电子邮件向经纪人发出提前书面通知,经电话确认,如5(D)条所规定的那样。客户同意,除非与客户自己的法律顾问磋商,客户不得终止本计划。尽管根据本段提供的计划终止,任何正在进行的交易,包括在终止通知日期当天执行但在经纪人接到该通知之前发生的交易以及在终止通知日期之前尚未完全结算的交易,将在本计划的条款下继续进行,直至完成。
E. 该计划可能在以下情况下终止:(i)对客户提起任何自愿或强制性的清算、重组或其他破产、无力偿付债务或类似法律的程序,或寻求指定受托人、接管人或其他类似官员,或客户采取任何公司行动授权或启动前述任何行动;或(ii)对证券进行投标或交换要约的公开公告,或合并、收购、资本重组或其他类似业务组合或交易的公开公告,导致证券被换取现金、证券或其他财产。
F. 如果券商受到适用于其或其关联方、客户或客户关联方的法律、监管、合同或其他限制,导致无法执行该计划的交易,则计划将被暂停或券商可以选择终止,并在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客户。
G. 客户理解,对计划的终止或修改或修订可能会影响客户依赖于10b5-1条款的能力。
H. 客户同意并理解,经纪人将根据计划的条款执行计划,并且除非经纪人收到客户根据本第三条提供的通知,否则不需要暂停、终止或修改该计划。
IV. | 赔偿;责任限制 |
A. 客户同意赔偿并使经纪人及其成员、高级职员、雇员和关联方(以下简称“代理人”)免受所有索赔、损失、损害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在抵御或调查此类行动或索赔时合理发生的任何法律费用或其他费用)(统称为“损害”),该损害与计划有关,包括但不限于: (i) 客户违反计划(包括客户在此书面声明中的陈述和保证); (ii) 客户违反适用法律或法规,包括客户违反《证券交易法》第10b5-1规则、第14e-3规则,或任何其他禁止在知晓重大非公开信息的情况下进行交易的联邦、州或外国证券法律或法规; 或 (iii) 与根据计划进行的交易相关的任何监管调查或询问; 分别排除欺诈、故意不当行为、重大疏忽或计划违约的任何代理人引起的损害。本赔偿将在计划终止后继续有效。受保护人从和Plan有关的所有索赔、损失、损害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发生的任何法律费用或其他费用,用于抵御或调查任何此类行动或索赔)中,客户同意为Broker及其成员、高级职员、雇员和关联方(统称为“Indemnified Person”)提供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但排除与欺诈、故意不当行为、重大疏忽或计划违约的任何Indemnified Person引起的损害。该赔偿应在计划终止后继续有效。损失扣除与诈骗、故意不当行为、重大疏忽或计划违约的任何受赔偿人引起的损失,客户同意赔偿并使经纪人及其成员、高级职员、雇员和关联方(以下简称“代理人”)免受所有索赔、损失、损害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在抵御或调查任何此类行动或索赔时合理发生的任何法律费用或其他费用)(统称为“Losses”),该Losses起因于或与计划有关,包括但不限于: (i) 客户违反计划(包括客户在此处作出的陈述和保证); (ii) 客户违反适用法律或法规,包括客户违反证券交易法规第10b5-1、14e-3条款或其他任何禁止在知道重大非公开信息的情况下交易的联邦、国家或国外证券法律或法规; 或 (iii) 与计划进行的交易相关的任何监管调查或调查; 分别排除欺诈、故意不当行为、重大疏忽或计划违约的任何Losses引起的损害。该赔偿将在计划终止后继续有效。
b. 不论其他条款如何规定,经纪人对客户不承担特殊、间接、惩罚、典型、间接损害赔偿或任何类型的附带损失或损害的责任,即使事先被告知可能发生此类损失或损害,或者即使可以合理预见此类损失或损害,也不能追究经纪人的责任,或(ii) 经纪人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情况导致无法履行或停止履行或延迟履行任何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或机械设备故障、罢工、共同运输工具或公共事业系统故障、严重天气、市场紊乱或其他俗称为“天灾”的原因。
V. | 其他 |
根据该计划下证券交易的每笔交易所得款项将支付给客户的账户,扣除佣金、佣金等效值、溢价或差价以及向经纪人或任何参与交易的其他执行经纪人或结算公司支付的其他销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执行、保证金、资金、行权和分派与证券交易所属的认股权证相关的费用,但本项约定中的任何佣金应根据退出 附录 A.
b. 客户和经纪人承认并同意计划是一个“证券合同”,如该术语在《美国法典》第741(7)节中定义,享有银行破产法律对此类合同提供的所有保护。破产法),在破产法下享有与此类合同相同的保护。
C. 客户承认并同意,如适用,计划将受到客户与经纪商或经纪商的清算公司的账户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约束(“账户协议”),如有任何不一致的情况,账户协议应优先生效。在前一句之下,该计划构成客户与经纪商关于该计划的全部协议,并取代了与该计划相关的任何之前的协议或理解。账户协议
D. 所有通知都应通过挂号信、快递或电子邮件发送给经纪人,并通过电话确认,具体方法如下:
BTIG,LLC
350 布什街, 9th楼层
旧金山,加州94104
注意: Brenna Cummings和Nick Nolan
电话: [REDACTED PII]
电子邮件: [已编辑的PII]
发给:
BTIG,LLC
600 蒙哥马利街,6th楼层
三藩市 加利福尼亚州94111
注意: 合规部负责人
电话: [REDACTED PII]
电子邮件: [已删除个人身份信息]
所有通知都应通过挂号信、快递或电子邮件发送给客户,并通过电话确认,如下所述。
艾宾沃思 有限责任合伙公司
38 杰米恩街
伦敦 SW1Y 6DN
英国
注意: 总法律顾问
电话: [REDACTED PII]
传真: [REDACTED PII]
电子邮件: [已删除个人身份信息]
E. 计划项下的客户权利和义务未经经纪人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委托。未经客户书面许可,经纪人的权利和义务不得转让或委托。该计划可以在任意份数中签署,每份均为原件,具有与签署者和此处签署的效力相同,即使法律要求签署者和此处签署者为同一份文件。如果计划的任何条款与当前或将来的任何适用法律、规定或法规不一致,该条款将被视为已经修改或必要时废止,以便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或法规。计划的所有其他条款将继续有效。
H。 本计划应遵守并依照纽约州内部法律解释,并且只能通过双方签署的书面文件进行修改或修正。特此证明,签署人已签署本计划。
Abingworth Bioventures VII LP | ||||
由其经理Abingworth LLP负责代理 | BTIG, LLC | |||
By: | /s/ 约翰 Heard | 通过: | ||
姓名: | 约翰 已收到 | 姓名: | ||
标题: | 总法律顾问 | 标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