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10.1 2 ea021401501ex10-1_btcdigi.htm EQUITY TRANSFER AGREEMENT DATED SEPTEMBER 6, 2024

展览10.1

 

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受让人):BTC Digital Ltd.
 
法定代表人:彭思光
 
地址: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01111, 开曼群岛
     

甲方b(转让方)
 
甲方B1:朱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志军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方大城T1栋2303室
     

乙方2:Z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云宁
 
地址:广东珠海市香洲区青绿南路688号中天威刚1号楼1单元2205室。
     

乙方3:廖曼宁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卓越世纪中心4栋2610A室
 
乙方4:云丰资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岳丽
 
地址:KY1-1104土司曼大楼309号信箱,开曼群岛
     

Met Chain Co., Limited(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有限公司形式注册,业务范围包括研究、开发、制造和销售加密货币挖矿机和与加密货币行业相关的产品。B方持有公司75.7%的股权。B方打算将B方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接受该转让(“转让”)。因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董事会的批准,甲方和B方就公司股权的转让达成以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

 

一、甲方同意以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纳斯达克:BTCT)接受乙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的5.23%,并且乙方同意转让公司5.23%的股权。由甲方指定的受让人是Met Chain Investing Holding Company Ltd.,该公司是甲方的全资子公司。其中,乙方B1同意转让0.84%的公司股权,乙方B2同意转让0.15%的公司股权,乙方B3同意转让0.06%的公司股权,乙方B4同意转让4.18%的公司股权。所有各方对此安排没有异议。

 

 

 

 

2. Party A支付的考虑等值于1050400美元的股份。

 

3. 考虑价值是以过去9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股价乘以发行股数计算。

 

4. 转让前后各方的股权信息。

 

股东姓名  转让前的股权   待转让的股权
给甲方
   转让后的股权 
遇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4.30%   无可奉告    29.53%
朱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0.96%   0.84%   30.12%
中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46%   0.15%   5.31%
廖曼宁   2.28%   0.06%   2.22%
云峰资产股份有限公司   37.00%   4.18%   32.82%
总计   100%   5.23%   100%

 

II. 业务部门和转让前的盈亏分担(包括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

 

1. 在本协议生效之前,双方应根据股份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以及相应的风险和损失。

 

2.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转让后的股权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和相应的风险与损失。

 

3. 乙方承诺对甲方:公司没有任何对公司的资产或业务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实,乙方对甲方隐瞒的事实。

 

本公司不对任何人、业务或其他实体提供保证。本公司不签署任何偿还债务协议、和解协议或可能涉及本公司利益的债权人其他安排。

 

如果公司因转让前的任何行为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乙太经典)承担赔偿责任、支付的责任或同等责任,该责任应由乙方全额承担,并应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III. 违反本协议的责任:

 

一旦本协议生效,所有各方都必须自愿履行。 任何未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的一方,应根据法律和本协议负责由此产生的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股权转让义务或进行相关程序,应支付甲方相当于股权转让总价格20%的罚款,并继续履行本协议。

 

IV. 修改或终止合约:

 

甲方和乙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互相一致的协议来修改或终止本协议。如果本协议经过协商修改或终止,各方应分别签署修改或终止协议。

 

V. 相关费用:

 

股权转让过程中相关的费用(如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应由双方平分承担。

 

VI. 纠纷解决方法:

 

任何因或与本协议有关而引起的争议,应由双方透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进行仲裁,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和法规管辖。

 

七、有效条件:

 

本协议在双方签署并批准后生效,双方同意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股权变更手续。

 

八、本协议缔结五份,甲方持有一份,乙方持有四份。

 

[故意留白;签名页面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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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名:/s/彭思光

 

Party b 1(签名,盖章指纹):/s/ 刘志军

 

Party b 2(签名,盖印指纹):/s/ 李云宁

 

乙方三(签名、印记指纹)://廖曼宁

 

乙方4(签名、盖印指模):/s/ Yue Li

 

本协议于2024年9月6日在深圳南山区由双方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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