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 97.1
LSI Industries Inc.
激励性薪酬收回政策( “政策”)
1.追偿。 如果LSI Industries Inc.(以下简称“公司”)需要准备重述,公司的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应在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判断为可行的情况下,迅速采取行动,从任何受约束人员那里追回所有可追索薪酬。除适用法律外,董事会可以要求受约束人员向公司偿还该金额,通过为激励薪酬添加“保留”或延期政策;通过为股权奖励添加发放后的“保留”或“不得转让”政策;通过抵消受约束人员的其他薪酬;通过削减未来薪酬;或通过董事会便其自行决定认为适当的其他手段或手段组合来追索可追索薪酬。此政策是为了补充(而非替代)根据适用法律或其他可能适用的权利对受约束人员的偿还、充公或抵消权(无论是在本政策采纳前还是采纳后实施)。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并行使其业务判断权,确定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采取额外行动来处理围绕任何重述的情况,以减少任何再次发生的可能性,并施加其认为适当的其他纪律。公司董事会应在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判断为可行的情况下,迅速采取行动,从任何受约束人员那里追回所有可追索薪酬。董事会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并行使其业务判断权,确定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采取额外行动来处理围绕任何重述的情况,以减少任何再次发生的可能性,并施加其认为适当的其他纪律。
2.政策管理董事会应对本政策具有完全的管理、修订或终止权。董事会在本政策的规定范围内应根据自身认为必要、适当或明智的情况作出决定和解释,并采取与此政策相关的行动。董事会作出的所有决定和解释均为最终、具有约束力和决定性的。董事会可将本政策下的任何权力委托给董事会的薪酬委员会或任何子委员会或代表。
3.高管的承认董事会应向每位高管提供通知,并寻求书面承认该政策;但未能提供该通知或获得承认对该政策的适用性或可执行性不产生影响。
4.不提供赔偿尽管公司的任何组织文件、任何企业政策或任何合同的条款,对任何受保护人不得对可收回的任何补偿损失进行赔偿。
5.披露事项公司应当进行所有与本政策相关的披露和申报,并保留所有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适用规则和表格以及任何适用的交易所上市标准要求的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根据1934年修正后的证券交易法(“交易法”)颁布的10D-1规则)。
6.定义此政策中除另有定义外,以下术语使用时应有以下含义:
“适用期间” 表示在前三个财政年度结束之前的早期日期之前:(i)董事会、董事会委员会或公司授权采取此类行动的官员或官员得出结论或合理地应该得出结论,公司需要准备一份重述报表;或(ii)法院、监管机构或其他合法授权机构指示公司准备一份重述报表。
“被保险人” 表示任何接受可收回补偿的人。
“执行官” 包括公司总裁、首席财务官、首席会计官(或如无此会计官,人形机器人-电机控制器)、负责主要业务部门、部门或职能(如销售、行政或金融)的公司副总裁、履行决策职能的任何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公司类似决策职能的任何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关联公司的执行官)。
“财务报告指标” 指按照编制公司基本报表所使用的会计准则确定和呈现的度量标准(包括“非依照通用会计准则(非GAAP)”的财务衡量标准,例如出现在盈利公告中的那些),以及完全或部分来源于这种度量标准的任何度量标准。财务报告度量标准的示例包括基于:营业收入、净利润、营业利润、财务比率、EBITDA、流动性度量标准、回报度量标准(例如资产回报率)、一个或多个部门的盈利能力、每平方英尺销售额、同店销售额、每用户营收、每员工成本。股价和总股东回报率也是财务报告度量标准。· 新入职PSU的50%将根据Docusign在2025年1月31日结束的财政年度的订阅收入增长和自由现金流的实现情况而获得,任何已获得的股票可通过由授予日起到第三个周年每个季度确认来确认股价和总股东回报率也是财务报告度量标准。
“难以实施” 在进行了对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正常审查,并执行了《交易法》第10D-1规则和任何适用的交易所上市标准要求的所有步骤后,薪酬委员会确定因以下原因而难以追回激励性报酬:“(i) 判定公司支付给第三方协助追回激励性报酬的直接费用将超过所需追回金额;(ii) 得出结论,追回激励性报酬将违反2022年11月28日之前颁布的本国法律;或(iii) 判定追回激励性报酬将导致一项税格合格的养老计划,根据该计划向公司员工广泛提供福利,不符合《26美国法典》第401(a)(13)或26美国法典411(a)及其规定的要求。
“基于激励的报酬” 包括完全或部分基于财务报告指标实现而获得、获得或获得的任何补偿;但不包括:(i) 基本工资;(ii) 自由裁量权现金奖金;(iii) 根据主观、战略或运营标准授予的奖项(无论是现金还是股权);和 (iv) 仅基于经过的时间而获得归属的股权奖励。
“Received”表示对于任何激励性薪酬,实际或“被视作”收到。 对于这些目的,激励性薪酬应被视为在公司财政期间内收到,在激励性薪酬奖励所规定的财务报告指标达到之时,即使执行官的激励性薪酬的支付或授予发生在该期结束之后。 激励性报酬被视为“收到”,即使在该期间结束后进行激励性报酬的支付或授予,只要激励性报酬奖励中指定的财务报告指标得到实现。
“可恢复补偿” 指2023年10月1日后由某人在成为执行官后接受的所有基于激励的补偿(按税前计算),条件是:(i)在执行官任职后;(ii)在产生该基于激励的补偿的绩效期间内曾担任执行官的人;(iii)在公司股票类别被列入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协会时;及(iv)在适用期间内,其补偿超过了根据财务绩效指标以及在重申中所反映的情况下本应获得的基于激励的补偿金额。关于基于股价或TSR的激励补偿,当错误授予的补偿金额无法通过会计重述信息直接进行数学重新计算时,则该金额必须基于对基于激励的补偿所依赖的股价或TSR受重申影响的合理估计。
“Restatement” means an accounting restatement of any of the Company’s financial statements due to the Company’s material noncompliance with any financial reporting requirement under U.S. securities laws, including any required accounting restatement to correct an error in previously issued financial statements that is material to the previously issued financial statements (often referred to as a “Big R” restatement), or that would result in a material misstatement if the error were corrected in the current period or left uncorrected in the current period (often referred to as a “little r” restatement). A Restatement does not include situations in which financial statement changes did not result from material non-compliance with financial reporting requirements, such as, but not limited to retrospective: (i) application of a change in accounting principles; (ii) revision to reportable segment information due to a change in the structure of the Company’s internal organization; (iii) reclassification due to a discontinued operation; (iv) application of a change in reporting entity, such as from a reorganization of entities under common control; (v) adjustment to provision amounts in connection with a prior business combination; and (vi) revision for stock splits, stock dividends, reverse stock splits or other changes in capital structure.
Adopted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on August 16,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