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20549
表格 SD
專業 披露報告
Teck 資源有限公司 |
(根據其章程規定的註冊人準確名稱) |
加拿大 | 001-13184 | |
(州或其他轄區) (所在 州或其他司法轄區,或 國家 (或其他註冊地)) |
(委員會檔案號) | (稅務機關 僱主 (主要 執行人員之地址) |
溫哥華,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加拿大, Burrard街3300-550號套房 |
V6C,0B3 |
(主要執行辦公室地址) |
郵編 |
Amanda Robinson,公司秘書 604-699-4000 |
(聯繫人姓名和電話號碼,包括區號) 檢查適當的框以表明根據哪個規則提交此表格: |
請選擇適當的選項以指示填寫此表格的規定,並提供此表格中信息適用的期間:
☐ | 根據證券交易法規定的規則13p-1(17 CFR 240.13p-1),報告期爲1月1日至12月31日。 |
☒ |
根據證券交易法規定的規定13q-1(17 CFR 240.13q-1),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財政年度。 |
報告中需包含的信息
第1部分-衝突礦物披露
項目1.01 衝突礦物披露和報告。
不適用。
項目1.02-陳述
不適用。
第2節——資源開採發行人披露。
第2.01項目資源提取發行人披露和報告
泰克資源有限公司(“泰克”)受加拿大《金屬礦業板塊透明度措施法案》(“ESTMA”)的約束。泰克依賴2.01條款的備選報告規定,並提供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ESTMA報告,以滿足2.01條款的要求。泰克的ESTMA報告可在泰克網站的財務報告-監管文件部分 www.teck.com 或加拿大政府網站的https://natural-resources.canada.ca/estma-data上找到。本表格SD所需的支付披露包括作爲本表格SD的附件2.01。
第3節 – 展示資料
項目3.01 陳列。
以下項目作爲本報告的一部分提交。
展示文件 數量 |
描述 | |
2.01 | 2013年12月31日終止的《開採部門透明度措施法》年度報告。 |
(1) | Teck的網站和加拿大政府的網站僅供參考,其內容不被納入本SD表格和ESTMA報告,也不被視爲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 |
簽名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案的要求,申報人已經授權其代表duly授權的簽署人簽署了本報告。
泰克資源有限公司 | ||||
日期:2024年9月11日 | 通過: | Charlene Ripley | ||
名稱: | 查琳·裏普利(Charlene Ripley) | |||
職稱: | 執行副總裁兼首席法務和可持續性官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