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ex31_1.htm EXHIBIT 31.1

 

展品31.1

认证

 

 

我,Stephan Jackman,证明:

 

1. 我已经审阅了Alzamend Neuro, Inc.的第10-Q表季度报告;

 

2. 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中没有包含任何虚假陈述或者遗漏了必要的重要事实,使得根据这些陈述,在其提出时的情况下,不会误导对于该报告所涵盖的时期。

 

3. 根据我所了解的,本报告中包含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全面而准确地反映了登记人截至本报告期间以及本报告期间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4. 其他核名人员和我负责制定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据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定义)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交易所法规13a-15(f)和15d-15(f)定义)

 

(a) 设计了这样的信息披露控制程序,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样的披露控制程序的设计,以确保与注册公司有关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信息,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员在编制本报告期间,尤其是在编制本报告期间向我们披露。

 

(b) 设计或监督设计了此类财务报表的内部控制,以便根据通用会计准则,提供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财务报表的编制外部用途的合理保证。

 

(c)评估了注册申请人的信息披露控制与程序的有效性,并根据此评估,在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结束时,对信息披露控制与程序的有效性给出了我们的结论;

 

(d) 揭示在本报告中, 公司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制度发生的变化,在最近一财季中对公司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制度产生了重大影响或有重大影响的情况(对于年度报告,是指公司第四财季);

 

5. 其他证明官员和我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已向注册会计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履行相等职能的人员)披露:

 

(a)所有重大缺陷和内部控制设计或操作中的重大弱点,这些缺陷或弱点有可能对公司能够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产生不利影响;以及

 

(b) 任何涉及参与公司内部财务控制的注册人员或其他员工的欺诈行为,无论是否属于实质性,都应受到管理层的严肃处理。

 

日期:2024年9月11日

 

/s/ 斯蒂芬·杰克曼  
姓名:Stephan Jackman  
职务:首席执行官  
签名:/s/ Ian L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