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根据2002年豪利法案(18 U.S.C. § 1350)的第906节的证明(按照采纳的方式)。
我,Citi Trends, Inc.的首席执行官 Kenneth D. Seipel,
和
我,负责财务的Heather Plutino,作为Citi Trends, Inc.的首席财务官,证明:
1. 我们已经审阅了Citi Trends, Inc.截至2024年8月3日的本季度10-Q表格;
2. 根据我们的了解,该季度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改后的证券交易法案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
3. 根据我们的了解,本季度报告中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信息,以及本季度报告中呈现的时期,全面、公正地反映了注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 |
日期:2024年9月11日 | |
| |
| |
| /s/ 肯尼斯·D·赛普尔 |
| 肯尼斯·D·赛普尔 |
| 临时首席执行官 |
| 签名:/s/ Ian Lee |
| |
日期:2024年9月11日 | |
| |
| |
| /s/ Heather Plutino |
| Heather Plutino |
|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 |
| (财务总监) |
这份符合第906条要求的书面声明的原件已提供给Citi Trends, Inc.,并将由Citi Trends, Inc.保管,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提出要求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