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2
證明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做法,18 U.S.C.第1350節說明:
根據Sarbanes-Oxley Act 2002的第906條
首席執行官的認證
關於此修訂版本第1號 關於量子計算機公司的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公司」)2023年12月31日結算的10-K/A表格,依照本日向美國證券交易所提交的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我,公司的首席財務官Christopher Boehmler,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規定採納的18美國法典第1350條》就我所知作證:
(1) | 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和 |
(2) | 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準確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
日期:2024年9月10日 | 通過: | /s/ Christopher Boehmler。 |
Christopher Boehmler。 | ||
信安金融官員 量子計算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