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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 31.2

 

章节 信安金融首席财务官的302认证

 

我, Greg Overholtzer,证明:

 

我已经审查了Trio Petroleum corp的第十Q季度报告。

 

根据我的了解,这份报告没有包含任何不真实陈述或遗漏陈述必要以使所作陈述,就所作陈述的情况不误导相对于报告所涵盖的期间。

 

根据我所了解,本报告中所包含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资讯,对于申报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所有重要方面均相当准确地呈现了所述期间的状况。

 

本登记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揭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第13a-15(e)和15d-15(e)条规定)和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如《交易所法》第13a-15(f)和15d-15(f)条规定)为登记人并且:

 

(a)我们设计了此类泄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管下导致此类泄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有关发行人,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向我们通报,特别是在编写本报告的期间;

 

(b)我们设计了每一个财务报表的内部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些内部控制的设计,以合乎普遍认可的会计准则为外部报表的可靠性和财务报表的准备提供合理保证;

 

(c)我们评估了发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评估的结果,对该报告所涵盖期间结束的时点,发表了我们对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

 

(d)在本报告中披露了登记人在最近的财务季度内(年度报告的情况下是登记人的第四个财务季度)发生的任何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产生实质影响或有合理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产生实质影响的变动。

 

受审计师或从事类似职能的董事会(或人员)以及本人已根据最近的内部财务控制评估,向登记者的审计师和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披露:

 

(a)所有板块中,任何对内部财务管控系统的设计或操作存在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有合理可能对登记公司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造成负面影响;且

 

(b)任何牵涉有登记公司内部财务管控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的,有或没有实质性损失之欺诈行为。

 

  /s/ Greg Overholtzer
日期: 2024年9月12日 Greg Overholtzer
  首席财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