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32.2
依據認證
根據採納的《美國法典第18章第1350條》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
我,Bryant J. Reeves III ,Streamline Health Solutions的臨時代碼財務官 (臨時代碼COO),根據2002年的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18 U.S.C.第1350條,我證明,在我所知:
(1) |
公司在結束的本季度的10-Q表格的季度報告2024年7月31日 根據1934年的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本次報告完全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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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報告中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平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業績。 |
Bryant J. Reeves 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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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yant J. Reeves 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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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富金融(臨時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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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2日 |
已向公司提供《第906條要求之書面陳述》的簽署原本,並由公司保留,並在證券交易所或其工作人員要求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