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ea021348301ex31-1_aquaron.htm CERTIFICATION

展品31.1

 

認證

根據規則13a-14(a)和15d-14(a)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案的規定,採納

《薩班斯-豪利法案》第302節

 

我,周逸,證明:

 

1. 我已經審閱了Aquaron Acquisition Corp.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第10-Q季度報告。

 

2. 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不包含任何關於實質性事實的虛假陳述,也未省略任何必要的重要事實,使得事實陳述帶有誤導性,特定於本報告所涉及的時期。

 

3. 根據我的了解,此報告中所包含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對申報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按所有重要方面進行了公平呈現,對報告期間呈現的全部情況進行了全面反映。

 

4. 本公司的登記人員以及其他負責認證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公司的信息披露控制與程序(根據證券交易所法案第13a-15(e)條和第15d-15(e)條定義)

 

  a. 設計了此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此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設計,以確保由申報公司以及其各個子公司形成的有關申報公司的實質性信息能夠通過他人在這些實體內進行的交流,特別是在本報告準備期間。

 

  b. [根據SEC發佈的33-8238/34-47986和33-8392/34-49313號規定,本段省略]

 

  c. 我們評估了申報公司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根據這一評估結果,對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得出了我們的結論,在結束時基於該評估。

 

  d. 在本報告中公佈了申報人在最近的財政季度(申報人的第四財政季度在年度報告的情況下)內出現的任何對申報人的內部財務控制產生實質性影響或可能產生實質性影響的內部財務控制變化;和

 

5. 根據我們對內部控制進行的最新評估,註冊人的其他證明官員和我已向註冊人的核數師和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或履行相同職責的人)披露:

 

  a. 所有重大缺陷 和內部財務報告控制設計或操作上的重大缺陷,這些缺陷有可能對註冊人的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b. 無論與否,任何牽涉到管理層或其他在報告公司財務報表的內部控制中起重要作用的員工的欺詐行爲,無論其是否具有重大意義。

 

日期: 2024年9月12日 通過: /s/ 週一
    週一 週一
    首席執行官兼董事
    (首席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