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99.4 5 tm2424003d1_ex99-4.htm EXHIBIT 99.4
附件99.4

GRAPHIC

FF305 第1页 共9页 版本:1.3.0 次日披露申报表 (股本发放人 - 发行股份或库存股份变动、股份回购和/或市场上的库存股销售) 证券:股本发放人 状态:新提交 发行人名称:名创优品(临时代码) 提交日期:2024年9月13日 I部必须由股本发放人填写,如果该发放人的股份或库存股份发生变动,并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证交所主板规则”)第13.25A条或《香港联合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规则”)第17.27A条的规定属于必须披露的。 I部 1. 股份类别 普通股 股份类型 不适用 是否在证交所上市是 证券代码(如有) 09896 描述 A. 发行股份或库存股份变动 事件 发行股份的变动 (不包括库存股份) 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包括库存股份) 占现有发行股份数量(不包括库存股份)的% 更改库存股份 库存股数量 每股发行/销售价格(注4) 发行的总股份数量 开盘余额日期(注1) 2024年9月12日 12,592,825,77 0 1,259,282,577 1). 其他(请详细说明) 请参看B部分 变动日期 2024年9月12日 % 闭盘余额日期(注5和6) 2024年9月12日 12,592,825,77 0 1,259,282,577

GRAPHIC

FF305 第2页 共9页 v 1.3.0 b. 仍未注销的已赎回或回购的股份 1). 已回购的未注销股份 变动日期 2024年7月5日 38,816% HKD 35.0113 2). 已回购的未注销股份 变动日期 2024年7月8日 200,000% HKD 34.8152 3). 已回购的未注销股份 变动日期 2024年7月8日 86,400% HKD 34.9434 4). 已回购的未注销股份 变动日期 2024年7月9日 66,000% HKD 34.9939 5). 已回购的未注销股份 变动日期 2024年7月16日 1,000% HKD 35.1 6). 已回购的未注销股份 变动日期 2024年7月16日 284,000% HKD 34.844 7). 已回购的未注销股份 变动日期 2024年7月17日 200,000% HKD 34.6214 8). 已回购的未注销股份 变动日期 2024年7月17日 87,600% HKD 34.3696 9). 已回购的未注销股份 变动日期 2024年7月18日 240,000% HKD 34.8538 10). 已回购的未注销股份 变动日期 2024年7月18日 44,000% HKD 33.8899 11). 已回购的未注销股份 变动日期 2024年7月19日 290,000% HKD 33.7362

GRAPHIC

FF305 第3页 共9页 v 1.3.0 12)。已回购的股份尚未注销 更改日期 2024年7月19日 7,200% HKD 33.4453 13)。已回购的股份尚未注销 更改日期 2024年7月22日 282,000% HKD 34.596 14)。已回购的股份尚未注销 更改日期 2024年7月22日 124% HKD 35.0553 15)。已回购的股份尚未注销 更改日期 2024年7月23日 150,000% HKD 35.0865 16)。已回购的股份尚未注销 更改日期 2024年7月23日 134,000% HKD 34.6473 17)。已回购的股份尚未注销 更改日期 2024年7月24日 288,400% HKD 34.4031 18)。已回购的股份尚未注销 更改日期 2024年7月24日 2,000% HKD 33.7134 19)。已回购的股份尚未注销 更改日期 2024年7月25日 282,400% HKD 33.0737 20)。已回购的股份尚未注销 更改日期 2024年7月25日 17,600% HKD 32.6006 21)。已回购的股份尚未注销 更改日期 2024年7月26日 301,000% HKD 32.5735 22)。已回购的股份尚未注销 更改日期 2024年9月5日 244,000% HKD 31.6146 23)。已回购的股份尚未注销 更改日期 2024年9月6日 312,000% HKD 31.3889

GRAPHIC

FF305 第4页,共9页 v 1.3.0 24). 已回购但尚未注销的股份 变更日期2024年9月9日 83,400 % 港元31.6538 25). 已回购但尚未注销的股份 变更日期2024年9月11日 5,600 % 港元31.75 26). 已回购但尚未注销的股份 变更日期2024年9月11日 255,568 % 港元31.7031 27). 已回购但尚未注销的股份 变更日期2024年9月12日 310,000 % 港元31.3006 28). 已回购但尚未注销的股份 变更日期2024年9月12日 9,168 0.000728 % 港元30.8136

GRAPHIC

根据主板规则13.25C / 创业板规则17.27C,我们谨此确认,在关于栏目I中所列出的每个股票发行或销售或转让,已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得到充分授权,并符合所有适用的上市规则、法律和其他监管要求,并在适用的范围内: (注7) (i)在发行股票或出售或转让库存股票方面,上市公司应收到所有应收款项; (ii)上市要求中关于“上市资格”的所有前提条款均已满足; (iii)所有证券授予上市和交易许可的正式信函中包含的所有(如有)条款均已满足; (iv)每类证券在各方面均相同(注8); (v)根据《公司(清算及其他规定)条例》要求的所有文件均已提交给公司注册主管部门,且已遵守所有其他法律要求; (vi)所有确凿权利文件均已交付/准备好交付/正在准备并将按发行、销售或转让条款交付; (vii)发行人已完成对所列文件中显示的所有物业的购买,并已满足所有此类物业的购买考虑费;以及 (viii)关于债券、贷款票据或债券的信托文件/赠与文件已完成和签署,并已根据法律规定文件备案。 栏目I注释: 1. 请在根据主板规则13.25A / 创业板规则17.27A发布的上一份次日披露申报或根据主板规则13.25B / 创业板规则17.27B发布的月报中插入截止日期的余额。 2. 请说明根据主板规则13.25A / 创业板规则17.27A披露的发行股票或库存股票的所有变化以及相关的变化日期。 每个类别都需要单独披露,提供足够的信息以使用户能够识别上市公司月报中的相关类别。 3. 上市公司的发行股票(不包括库存股票)数量变化的百分比应根据此次次日披露申报中披露的发行股数(不包括库存股票)的期初余额计算。

GRAPHIC

就股票发行或出售或转让事项的每一部分,按照主板规则13.25C / 创业板规则17.27C,我们最好的知识、信息和信念得到适当授权的董事会并且符合所有适用的上市规则、法律和其他监管需求以及在适用的范围内,而且: (Note 7)(注7) (i)与发行股票、销售或转让库存股票有关的所有应收款项均已收到; (ii)主板规则/创业板规则中的“上市资格”下所规定的所有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iii)发行证券的所有类别中包含在证券授予上市和交易许可的官方信函中的所有(如有)条款均已满足; (iv)每个类别的证券在各个方面都是完全相同的(Note 8); (v)按公司(清盘及其他规定)条例所要求呈报给公司注册处的所有文件已经齐备; (vi)所有的权利转移确确实实地按照其条款交付给被认可在各种方面都相同的权利文档; (vii)所列出的所有财产购买和出售人都承认已经完成了原本列出的书面条件并且进行了所有的支付;(viii)关于可转债券、贷款股票、债券或者发行的股票赠与相关的信托契据或者赠与文书已经完成并签署,如果应该在根据法律所要求的文件处将相关细节呈报给公司注册处,则细节已经呈报。 I栏注释: 1. 请在最近一次已发布主板规则13.25A /创业板规则17.27A的次日披露申报或主板规则13.25B / 创业板规则17.27B的月报中插入截至日期的余额。

GRAPHIC

FF305 第7/9页 v 1.3.0 如果上市发行人按照主板规则10.06(4)(a) / 创业板规则13.13(1)进行应披露的股份回购,也必须填写第II部分。 回购报告 第II部分 1. 股类 普通股 股种 不适用 交易所上市是 股份代码(如已上市)09896 说明 A. 回购报告 交易日期 被回购的 股数 回购方法 (注1) 每股回购价格或最高回购价格 每股回购最低价格 聚合支付价格 $ 1). 2024年9月12日 9,168 在另一个证券交易所上 纽约证券交易所 HKD 31.5315 HKD 30.42 HKD 282,498.84 被回购的股数 总共支付的价格 $ HKD 282,498.84 回购用于注销的股数 9,168 回购用于持有为库存股的股数 b. 对在交易所上有主上市地位的发行人的额外信息 1). 授予回购授权的决议日期 2024年6月20日 2). 发行人根据回购授权有权回购的股数总量 125,928,257 3). 根据回购授权在交易所或另一个证券交易所回购的股数(a)4,222,276 4). 作为发行股数(不包括库存股)的百分比,根据授予回购授权决议日期时的发行股数 (a) x 100 /根据授予回购授权决议日期时的发行股数(不包括库存股) 0.335292 % 5) 在A部分所列出的股份回购后,对于任何新股的发行、或对库存股的出售或转让的禁售期 (注2) 2024年10月12日之前

GRAPHIC

FF305 第8页,共9页 版本1.3.0 我们特此确认,上述A部分在交易所进行的回购符合主板规则/创业板规则,并且在解释性声明中所包含的资料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解释性声明日期为..................................2024年4月16日.................................................,已提交给交易所。我们还确认,在A部分所列其他证券交易所进行的任何回购均符合该证券交易所适用的国内规则。 备注:于2024年9月12日美国时间回购2,292股美国存托股(代表9,168股普通股) II部分附注: 1. 请说明该回购是在交易所、在其他证券交易所(注明证券交易所名称)、通过私下安排还是通过一般要约进行的。 2. 在主板规则10.06(3)(a)/创业板规则13.12中确定的例外情况下,发行人在购买股份后的30天内,无论是在交易所还是其他地方,都不得(i)进行新股发行,或出售或转让任何库存股份;或者(ii)宣布拟议新股发行,或出售或转让任何库存股份,需事先经交易所批准。

GRAPHIC

FF305 第9/9页 v 1.3.0 凡发行人在交易所或其上市的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上进行可披露的库藏股出售,均需填写第III部分报告。 可披露的市场上出售库藏股报告 不适用 提交人:叶国富 (姓名) 职位:董事 (董事、秘书或其他被授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