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10.3
限售及压力位协议
本《锁定和压力位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Xdata Group(一家开曼群岛免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PubCo”)、Alpha Star Acquisition Corporation(一家开曼群岛免税公司,以下简称“SPAC”)和附表A中列出的人员(每个人士均称为“公司股东”,合称“公司股东”)于[*]签订和订立。
鉴于本协议中使用的首字母大写的术语,若未另有规定,则应按《业务合并协议》中所附的定义进行解释。《业务合并协议》是由以下各方订立的:(i) SPAC,(ii) XDATA集团,一家爱沙尼亚公司(“XDATA”),(iii) Roman Eloshvili。根据该协议,SPAC将尽快于本协议日期后组建一家全资的开曼群岛子公司(即PubCo);PubCo、SPAC和XDATA将执行一个附属合约,PubCo将遵守业务合并协议;SPAC将与PubCo进行合并,以PubCo作为合并的存续方;在合并后,PubCo将其股份与XDATA的股份进行交换,将XDATA作为其全资子公司,所有公司股东将拥有PubCo的普通股。
鉴于,根据本协议签署日,每位公司股东是XDATA股份(“XDATA股份”)的唯一法律和实际所有者,包括在本协议签署日和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日程表A中列出的与该公司股东姓名相对应的XDATA股份以及该公司股东在本协议签署日后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期权行权所获得的任何XDATA股份(该XDATA股份与与该公司股东在交易完成与交付过程中交换与收购XDATA股份相关的任何PubCo普通股一起,统称为“主体股份”)。
合并生效后,PubCo将继任SPAC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包括本协议下SPAC的权利和义务。
鉴于,作为进入业务组合协议的控件,公司和SPAC已要求每位公司股东签署本协议;
现在,因此,在考虑到上文所述的前提条件的情况下,该前提条件已被纳入本协议中,就像下文完整地描述一样,并且双方均意图通过本协议在法律上约束自己,各方同意如下:
文章 一、定义
1.1 定义。本协议第1.1节中定义的术语,在本协议的所有目的中,具有以下各自的含义:
“PubCo普通股份”指的是PubCo的普通股份。
“被封锁股份”是指每个公司股东在交易结束后持有的任何PubCo普通股,以及在交易结束后由该公司股东行使期权或认购PubCo普通股的认股权证而可发行的任何PubCo普通股(连同该期权或认股权证本身),以及在交易结束后由该公司股东持有的任何可转换成PubCo普通股的或可以行使或交换成PubCo普通股的证券(连同该证券本身)。
“PubCo每股交易价格”指的是在任何时间点,由彭博社报道的PubCo普通股每股交易价格,如果在彭博社上不可用,则由晨星报道。
“交易日”指的是PubCo普通股实际在其主要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市场上交易的任何一天,此时PubCo普通股正在交易。
“转让”是指任何证券的(a)销售、出售要约、销售合同或协议、质押、抵押、授予购买选择权、权利或认购权证或其他转让或处分、直接或间接的协议,或合同或减少涵义之一,或建立或增加看跌等效头寸,或在交易所法案第16条内实质或减少看涨等效头寸,在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和规定下,委托任何此类证券,(b)进入向他人转让任何此类证券所有权经济后果的任何掉期或其他安排,无论是以此类证券交付,以现金或其他方式结算的交易还是以现金或其他方式结算,(c)公开宣布进行触及(a)或(b)的交易的任何意向。
文章 第二条 公司股东的陈述和保证
每一个公司股东各自而非共同地在此承诺并保证向公司和SPAC提供以下所述的独家期间截至(1)议题结束和(2)根据业务组合协议的条款终止的截止日期之前的期间期(“独家期”):
2.1 组织和地位。该公司股东已经合法组织,并在其注册地的法律下合法存续且处于良好状态,具有拥有、租赁和运营其财产以及进行其目前进行的业务所需的一切权力和权威。该公司股东已经具备合法资格或许可并保持良好地位,以在其所在注册地的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在其所拥有、租赁或经营的财产的性质或其所经营业务的性质使得该资格或许可成为必要的每个管辖区均具有开展业务的资格或持牌和良好地位(在该公司股东的设立管辖区中适用此概念的情况下)。
2.2 授权;绑定协议。该公司股东具有所有必需的权力和授权,以执行和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以实现本协议所规定的交易。该股东已经正当授权并且无需进行其他程序,即可完成本协议的执行和交付,以及与本协议所规定的交易。该股东已正当地执行和交付了本协议,并在其他方正确授权、执行和交付本协议的情况下,构成了该股东的有效绑定责任,并按照其条款可以强制执行,但受限于可执行的例外情况。
2.3 政府批准。此公司股东在执行、交付或履行本协议,以及完成所涉及的交易时,不需要获得或作出任何政府机构的同意,除非(a)适用的证券法、交易所法和/或任何州的“蓝天”证券法的规定和条规要求,以及此法规的要求和(b)未获得或作出上述同意,不会阻止、妨碍或在任何重大方面延迟或对此公司股东履行协议下的义务产生不利影响。
2.4 非违反。该股东签订并交付本协议,完成本协议所规定的交易,并且遵守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会(a)与该股东的组织文件的任何条款发生冲突或违反,(b)与该股东适用的任何法律、许可证、政府命令或同意冲突或违反,也不会与其财产或资产冲突或违反,或(c)(i)违反、冲突或导致违约、(ii)构成违约(或是一个需要通知或时间或两者同时才构成违约的事件)(iii)导致该公司股东根据其合同所要求的履行终止、撤回、暂停、取消或修改;(iv)加速该公司股东履行所要求的表现;(v)导致终止或加速权利;(vi)产生任何支付义务或提供补偿;(vii)导致任何Lien(除允许的Lien外)设立在该股东的任何财产或资产上;(viii)产生第三方同意中的任何义务;(ix)赋予任何人宣布违约、行使任何补救措施、加速到期或履行、取消、终止或修改任何权利、利益、义务或其他条款的权利,根据该公司股东的任何主要合同的任何条款、条件或规定,不过,从上述任何条款(b)或(c)的偏离不会阻止、妨碍或在任何实质性方面延迟或对该公司股东根据本协议的义务产生不利影响。
2.5 主体股份。该公司股东是该主体股份的唯一的合法和有益的所有人,并且所有这些主体股份都是由该公司股东自由和清楚地拥有的,除了根据本协议、公司组织文件、业务组合协议或适用的联邦或州证券法规定的留置权或负担外。该公司股东除了拥有主体股份外,没有合法或有益地拥有公司的任何其他股份。该公司股东有唯一的投票权,主体股份没有受到任何投票信托或其他协议、安排或限制的约束,与本协议、公司组织文件或业务组合协议中所预示的除外。
2.6 业务合并协议。此公司股东理解并承认公司和 SPAC 正在根据公司股东对本协议的执行和交付而进入业务合并协议。此公司股东已收到业务合并协议的副本,并熟悉业务合并协议的规定。
第三条 SPAC的陈述和保证
SPAC在独家期间向每位公司股东和公司作以下陈述和保证:
3.1 组织和地位。SPAC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合法成立、有效存在且处于良好状态的免税公司。SPAC拥有所有必要的公司权力和权威,以拥有、租赁和运营其财产,并进行目前正在进行的业务。SPAC已在其拥有、租赁或运营财产的性质或其所进行业务的性质在各个管辖区合法地资格或获得了许可,并且处于良好状态。
3.2 授权;约束协议。SPAC具有所有必要的公司权力与权限以执行并交付本协议,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并完成本协议所规定的交易。本协议的执行与交付,并完成本协议所规定的交易,已经获得充分而有效的授权,并无需SPAC进行其他公司程序来授权执行和交付本协议或完成本协议所规定的交易。本协议已经得到SPAC的充分而有效的执行和交付,并在其他各方履行正当的进行本协议的授权、执行和交付的前提下,构成SPAC具有约束力的有效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得到强制执行,仅受到可执行性例外的限制。
3.3 不违反。 SPAC签署和交付本协议,完成本协议所规定的交易,并遵守本协议的任何规定,不会(a)与或违反SPAC的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b)与或违反适用于SPAC或其任何财产或资产的任何法律、许可证、政府命令或同意,或(c)(i)违反,与或导致违反,(ii)构成(需要通知或时间或两者都需要)违约(让渡或实效)的情况,(iii)导致终止、撤回、暂停、取消或修改,(iv)加速SPAC根据,(v)导致终止权利或加速权利,(vi)产生支付义务或提供补偿义务,(vii)导致在SPAC的任何财产或资产上产生任何留置权(除了允许的留置权),(viii)产生任何义务,需要从任何人获得任何第三方同意,或(ix)赋予任何人宣布违约,行使任何救济,加速到期日或履约,取消、终止或修改任何权利、利益、义务或其他条款的权利,任何SPAC的实质合同的约定,除了与上述第(b)或第(c)条款有任何偏离,并且不会阻止、妨碍或在任何重大方面延迟或不利地影响SPAC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文章 第四章 公司的陈述和保证
在独家期间,公司特此向每位公司股东和特殊目的收购公司保证如下:
4.1 组织和地位。公司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合法成立、有效存在并且处于良好状态的豁免公司。公司具有拥有、租赁和运营其财产以及进行现行业务所需的一切法人权力和权限。公司已合法合规地在其所持有、租赁或进行运营的每个司法辖区进行业务,并且持证有效。
4.2 授权; 结束协议。公司具备一切必要的公司权力和授权来执行并交付此协议,履行其在此项下的义务以及完成拟议的交易。此协议的执行和交付以及完成拟议的交易的必要法定授权已获得并且公司无需进行其他法定程序来授权执行和交付此协议或完成拟议的交易。本协议已由公司合法、有效地执行和交付,并且在其他方当事人对本协议的合法授权、执行和交付的情况下,构成对公司的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义务,按照其条款可予实施,受限于可实施例外情况。
4.3 不违反。公司执行并交付本协议,完成本协议所 contemplat的交易并遵守此处的任何条款,将不会与以下任何内容冲突或违反:(a) 有关公司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b) 与适用于公司或其任何财产或资产的任何法律,许可证,政府命令或同意发生冲突或违反;或者 (c) (i) 违反,与之冲突或导致违背,(ii) 构成 default(或带有通知或时间或两者的时间间隔将构成 default)在;(iii) 导致终止、撤回、暂停、取消或修改;(iv) 加快公司根据要求的履行;(v) 导致终止或加快根据的权利;(vi) 引起任何根据...'}
文章 V关于投票的协议;公司股东的其他承诺
在排他期内,每一股东都承诺并同意:
5.1 投票协议。
(a) 针对其他交易。在XDATA股东大会上的任何会议上,或在任何其间的休会期间,或在寻求该股东的投票,同意或其他批准的XDATA股东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其他任何情况下,该公司股东应当(i)参加该等股东大会(亲自或通过代理人)或以其他方式使被到会的股份计入到会,以便确定是否有法定数量,和(ii)投票(或导致被投票)该等股份(包括通过书面同意的方式,如适用)反对(w)除与交易相关的以外,任何与业务组合协议或合并有关的交易(除业务组合协议和交易外),安排方案,业务组合,合并,实质性资产出售,重组,资本重组,解散,清算或XDATA或其实质性子公司之一进行的或由其进行的清算或终结,仅限于公开发行,XDATA或该实质性子公司的新组建控股公司(x)任何替代交易提案以及(y)除XDATA商业组合协议第2.01节的进一步落实外,XDATA组织文件的任何修改引起的与XDATA或其任何子公司有关的XDATA的组织文件的修改或其他提案或交易,以及(z)任何有意撤销(全部或部分)由XDATA该等股东作出的任何书面同意中所规定的批准的提案或努力,本句中的情况(w)和(y)都有可能在实质性方面妨碍,干扰,延迟或试图阻止,挫败业务组合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协议的目的,使XDATA发生违背,阻止或废止业务组合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或以任何方式变更XDATA任何类别的股本表决权的任何规定。
(b) 撤销其他的委托书。该公司股东声明并保证,以前对所述股份给予的、目前可能仍有效的任何委托书或授权书均非不可撤销的,并且该委托书或授权书已经或者现在立即被撤销。
(c) 不可撤销的委托代理和授权书。此股东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授予,任命SPAC和SPAC以书面方式指定的任何个人,以及他们中的每一个个人,作为此股东的代理人和律师(具有完全代理权),代表和代表此股东以公司股东的名义、位置和立场投票受让股份或授予以与第5.1(a)条一致的方式发表书面同意或批准。此股东理解并确认SPAC是依赖于此股东签署和交付本协议而进入业务组合协议的。此股东在此肯定,本第5.1(c)条中所述的不可撤销的委托代理和授权书是与本业务组合协议的执行有关的,并且此不可撤销的委托代理和授权书是为了确保此股东履行本协议下的职责而授予的。此股东在此进一步确认,此不可撤销的委托代理和授权书是为了确保一种所有权利益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撤销的。此股东在此批准并确认所有此不可撤销的委托代理和授权书根据其所授权事项的法律所作或引起的一切。此处订立和拟定的不可撤销的委托代理和授权书根据开曼群岛(修订)的授权法的规定,只有在本第5.1条的终止时才终止。
5.2 无转让。在独家期限内,除非经公司和SPAC双方同意,或者本协议允许,或者转让给该股东的关联方(前提是,在上述(x)和(y)各项情况下,该受让方应与公司和SPAC签订书面协议,形式和内容合理令人满意,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并在相同的程度上享有本协议下的相同权利和利益),该公司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地(i)转让任何主体股份,除非根据交易;(ii)授予任何代理或授权委托或进入任何投票安排,无论是通过代理、投票协议、投票信托、投票契约还是其他方式(包括根据任何股份的借贷),关于任何主体股份,除了根据本协议、业务合并协议、交易协议或公司组织文件下的投票和其他安排的规定外;(iii)采取任何有合理理由预期会使该公司股东所作陈述不真实或不正确,或者合理预期会导致该公司股东无法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者(iv)承诺或同意执行上述任何行动。违反前述句子所试图采取的任何行动将是无效的。该公司股东与公司和SPAC一致同意,并承诺,该公司股东不会要求公司和/或XDATA登记任何代表主体股份的有证或无证利益的转让(通过簿记或其他方式)。
5.3 放弃异议权。每位公司股东在交易和业务组合协议中,无可撤销地放弃,并同意不行使或主张在开曼公司法第238条和其他类似法规下的异议权。
5.4 新股份。 在封盘之前,如果:(i)任何XDATA股份或其他证券根据任何股票股息或分配或根据任何股票拆分,重组,合并,股票交换或类似行为发行或分配给公司股东,或者公司XDATA股或其他股本发生任何变化,(ii)公司股东于本协议日期后取得任何XDATA股份的法定或受益所有权(包括行权期权或解决受限股份单位),或者(iii)公司股东取得在本协议日期之后有权投票或参与投票的任何XDATA股份的权利(统称“新证券”),则“对象股份”将被视为指代并包括此类新证券(包括所有此类股票股息和分配以及任何将任何或所有对象股份变为或交换为的证券)。
5.5 排他性;保密性。每个公司股东应当受制于并遵守《业务组合协议》第8.03(a)条(排他性)和第8.05(b)条(保密性;宣发)(以及任何这些条款中包含的相关定义),就像(a)该公司股东是与这些规定有关的《业务组合协议》的原始签署方一样,并且(b)《业务组合协议》第8.03(a)条中对“公司”的任何提及(除了第8.03(a)(i)条或为了“替代交易建议”的定义而提及)和《业务组合协议》第8.05(b)条中对“关联企业”的任何提及也适用于该公司股东。
5.6 同意披露。每位公司股东同意并授权公司或SPAC(视情况而定),在与交易或业务组合协议或本协议所涉及的任何其他交易有关时,在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任何其他政府实体或适用的证券交易所的所有文件和时间表,以及公司或SPAC(视情况而定)合理确定在与交易或业务组合协议或本协议所涉及的任何其他交易有关时需要或建议披露的任何新闻稿或其他披露文件中,披露该公司股东的身份和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东的标的股份的所有权,本协议的存在以及该公司股东根据本协议的承诺和义务的性质,并且该公司股东承认公司或SPAC(视情况而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任何其他政府实体或证券交易所提交本协议或本协议的形式。该公司股东同意及时向公司或SPAC(视情况而定)提供其掌握的任何公司可能合理要求用于准备任何此类披露文件的信息,并且该公司股东同意及时通知公司和SPAC其在任何为在任何此类披露文件中使用而由其提供的任何书面信息方面存在的任何必要更正情况,如果并且在该公司股东知晓任何此类信息在任何重大方面变得虚假或误导的范围内。
5.7 限制性活动。每位公司股东不得撤销(全部或部分),或试图撤销(全部或部分),或通过任何决议、同意或投票来撤销(全部或部分)已经获得 SPAC 书面同意的任何批准。未征得 SPAC 事先书面同意,该公司股东不得采取或进入完全或部分清算、解散、合并、重组、股份重置或其他重组计划。
5.8 其他事项。各公司股东应不时地(i)执行和交付或使其执行和交付, 公司或SPAC可能合理要求的补充或进一步同意,文件和其他文件,以有效地履行本协议、业务组合协议和其他交易 协议所规定的交易,并(ii)避免行使任何否决权、同意权或类似权利(无论是在公司的组织文件下 还是在开曼公司法下)以阻止、妨碍或以任何实质性方式延迟或对交易的完成产生负面影响或不利影响。
5.9 放弃特定公司股东的权利。每位公司股东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并同意不行使其可能拥有的根据公司修改和重订的备忘录和公司章程项下的权利,即关于交易以及业务合并协议和其他交易协议拟议的其他交易。
第六条 其他协议
6.1 锁定期限约定。
(a) 除非另有规定,在适用的锁定期内(如下所定义),每个公司股东同意不转让由其持有的任何已锁定股份。前述限制条款将保持完全有效,(i) 关于公司股东持有的锁定股份的50%,直到以下日期早于:(A) 自交割日期后六(6)个月起,或 (B) 公司每股交易价格等于或超过每股$12.50(根据股票分割、股本稀释、权益发行、细分、重组、资本重组等调整)于任何从交割日开始的三十(30)个交易日周期内连续二十(20)个交易日,(ii) 关于公司股东持有的剩余50%的锁定股份(按最接近整数股份四舍五入计算),直至交割日期后六(6)个月起或另有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公司初始业务组合后,公司完成了清算、合并、股票交换、重组或其他类似交易,导致公司的股东都有权将其普通股以现金、证券或其他财产进行交换(在前述文章(i)和(ii)中指定的期间,适用的“锁定期”),此句中的百分比适用于构成该公司股东的所有实体持有的已锁定股份的总持有量(如果两个(2)个或两个以上实体构成该公司股东),并以综合基础计算。为避免疑问,已锁定股份应根据已行使或已转换的基础进行测量,具体取决于情况。
(b) 第6.1(a)节中规定的限制(“锁定限制”)不适用于:
(i) 将公司股东的股份转让给公司的高管或董事、任何关联公司(如下定义)、或者公司高管或董事的家庭成员、公司股东的任何成员,或者公司股东的任何关联公司;
(ii) 对于个人而言,可以将财产赠与个人直系亲属、信托基金(其受益人为个人的直系亲属或该人的关联机构)或慈善组织。
(iii) 对个人而言,在个人死亡时依法继承和分配的转移;
(iv)对于个人,根据符合资格的国内关系订单进行的转移;
(v) 以不高于最初购买证券价格的价格进行私下销售或与业务组合完成相关的转让;
(vi)在初期业务组合完成前,公司清算时的划转;
(vii)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或该公司股东组织文件的规定,在该公司股东解散时进行的转移;
(viii) 在公司清算、合并、股份交易所、重组或其他类似交易的情况下,导致所有公司股东在公司初始业务组合完成后有权将其普通股交换为现金、证券或其他财产;以及
(ix) 在获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与公司的初始业务组合有关的转让,但是,在(i)至(v)、(viii)和(ix)款的情况下,这些被允许的受让方必须签订一项与本协议实质相同的书面协议,同意受限制锁定,并应享有本协议下的相同权利和利益。对于本段的目的,“直系亲属”应指配偶、同居伴侣、子女、孙子女或其他直系后代(包括养子女),父母,兄弟姐妹; “关联方”应具有《1933年证券法》第405条中规定的含义。
(c) 为避免疑义,每位公司股东在封锁期间应保留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所有权利,包括投票任何被封锁的股份。
(d) 为了上述,公司以及任何依法任命的股票转让代理人,有权拒绝进行任何股票转让,如果该转让会构成违反或违背封闭限制。
(e) 公司应当移除,并应当使得被移除(包括通过使得其过户代理和中央结算公司(如适用)移除)任何关于此处锁定安排的标记、标志、禁止转让指令或其他类似注释,自其任何此类股份不再受限于锁定限制的时候(任何此前受限制的股份,即“自由股份”),并应当采取所有此类行动(并应当使得所有此类行动被采取)必要或适当的,以使得自由股份根据适用于无限制PubCo普通股的CUSIP(s)和/或ISIN(s)进行合并,或者以使得自由股份处于相同的地位。任何锁定股份持有人是本第6.1(e)条的明确第三方受益人,并有权针对本第6.1(e)条中公司规定的义务直接对公司提起具体执行。
第七条 一般规定
7.1 终止日期。本协议自即日起生效,并在以下两个情况中的较早者立即终止:(x)根据业务组合协议的条款终止业务组合协议,(y)公司、SPAC或任何被限制买卖的股票持有人在此之后没有任何权益或义务;但若业务组合协议在完成交割前未根据条款终止,则本协议的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除了第5.3款、第5.5款、第5.6款(仅对业务组合协议的第8.05(b)款(保密性;宣发))和第5.8款将永久生效)将在交割后终止。本协议的终止不免除任何一方因在此终止前故意和重大违反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责任。本协议(或其任何部分)终止后,本第七章将永久有效。
作为公司股东的股东。 每位公司股东仅代表公司股东签署本协议,并不代表公司董事或高管签署本协议,如适用。
7.3 通知。所有通知和其他通信必须以书面形式,并且如经亲自交付或通过隔夜快递(提供交付证明)发送给公司和SPAC,按照《业务组合协议》第11.02节的规定要同时发送给各股东,其地址在附表A中列明(或当事方指定的其他地址,会通过类似的通知予以确认)。
7.4 整个协议;修改。本协议构成了各方与此有关的主题和拟议交易的完整协议和理解,并取代了各方之间可能就此事项或拟议交易所订立的其他书面或口头协议。除非经由各方全体签署的书面文件(仅用于更正打字错误),否则不得更改、修正、修改或免除本协议的任何特定条款。
7.5 分配。除非经其他各方事先书面同意,否则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或其任何部分,但为避免疑义,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转让任何主体股份或封闭股份(如适用)时,接受转让的受让方将从此享有本协议下的所有权利并承担所有义务;但是,此类转让不得免除转让方在本协议下的义务。除此以外,本协议对各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被许可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对其有益。任何试图违反本第7.5条规定进行转让的行为均为无效并自始不存在。避免疑义,PubCo普通股、封闭股份或自由股份的转让不构成(或被视为)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权利或义务的转让。
7.6 法律管辖。本协议应受美国纽约州内部实体法律的管辖,并按照该州内部实体法律解释,而不考虑到冲突法或规则的原则或规则可能要求或允许适用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任何关于本协议的争议,分歧或主张均应提交给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根据提交仲裁通知时有效的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最终解决。仲裁地点应为新加坡。应有三名仲裁员。仲裁程序应用英文进行。本仲裁条款法律应为新加坡法律。为避免疑义,一方请求有管辖权法院为了保护该方权利所必需的临时措施,包括仲裁前的扣押、禁令或其他衡平救济,不应被视为与本第7.6条仲裁协议不相容或放弃仲裁协议。
7.7 执行条款。各方承认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是独特的,并承认并确认,如果其违反本协议,金钱赔偿不足以弥补损害,另一方将无法获得充分救济。 并同意,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未按其特定条款履行或违反,则会导致无法挽回的损害。因此,非违约方有权申请禁令或限制令,以防止其他一方违反本协议,并具体执行本协议的条款和规定。 无需提供任何债券或其他安全措施,也无需证明金钱赔偿不足以弥补损害,除此之外,非违约方可能依据本协议或法律或公平原则享有的其他权利或救济。
7.8 对方。本协议可以以两份或两份以上(其中任意一份可以通过电子传输方式交付)执行,每份都构成原件,所有这些原件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文件。
[签名页随后]
为证明双方的同意,各方特此在上述首次载明的日期正式签署本协议。
XDATA GROUP | ||
通过: | ||
姓名: | ||
标题: |
为证明双方的同意,各方特此在上述首次载明的日期正式签署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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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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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证明双方的同意,各方特此在上述首次载明的日期正式签署本协议。
公司 股东: | ||
Roman Eloshvili | ||
通过: |
附表A
1. 罗曼·埃洛斯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