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7 exhibit311to10-k2024.htm EX-31.1 Document

展品31.1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302条,首席执行官证明书。

我,Timothy Danker,证明:

1. 我已经审查了SelectQuote,Inc.的10-K表格的年度报告;

2.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不包含任何关于重大事实的不实陈述或遗漏未能在制订陈述时必需的重大事实,并且在所涉及期间,根据当时的情况,所作的陈述没有误导性;

3.基于我的知识,本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完整、真实地反映了登记者在本报告中呈现的时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4.申报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申报人的信息披露控制程序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程序(如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中所定义的)(如交易所法规13a-15(f)和15d-15(f)中所定义的);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导致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被设计,以确保与注册人以及其合并子公司有关的重要信息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员向我们知晓,尤其是在编制本报告的期间;

(b) 在我方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导致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以便根据普遍接受的会计准则,为使用者外部目的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财务报表的编制。

( c )评估了注册申报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效力,并在本报告中根据此评估,对报告期末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效果作出了结论;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在报告期内(对于年度报告,是注册人的第四个财务季度)发生的对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有合理可能重大影响的内部财务控制的任何变化;且

5. 其他认证主管和我已经披露,根据我们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和注册人的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相同职能的人员)披露了以下内容:

所有重大缺陷和设计或操作方面的重大弱点都有可能对注册公司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b)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公司内部控制财务报告方面扮演重要角色的员工的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大。






日期:2024年9月13日

蒂莫西·丹克
姓名:蒂莫西·丹克
职务:首席执行官
签名:/s/ Ian L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