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13G表格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
(第9号修正案)
Atara生物制药公司。 |
(发行人名称) |
普通股,每股面值为$0.0001 |
(证券种类名称) |
046513107 |
(CUSIP编号) |
2024年9月3日 |
(需要提交本声明的事项的日期) |
请勾选适当的方框以指定根据哪条规则提交此安排表:
¨ | 13d-1(b)规则 |
x | 13d-1(c)规则 |
¨ | 13d-1(d)规则 |
*本申报表的余下部分应填写报告人首次以本表提交有关证券类别的申报及任何随后的含有可能改变先前披露内容的信息的修订申报。
此页面其余所需的信息不被视为根据1934年(“Act”)证券交易法第18条的目的而“提交”,亦不存在该部分规定的任何其他责任,但应受到该法案的所有其他规定的约束(但请参见注释)。
CUSIP编号046513107
1 |
报告人姓名
Redmile Group,LLC | ||
2 |
如果是一个团体的成员,请勾选适当的框(请参见说明)
(a) ¨ (b) ¨ | ||
3 |
仅供SEC使用
| ||
4 |
国籍或组织地点
特拉华州 | ||
数量 股数 受益人 所有者 每个 报告 持有338,340,623股的报告人 |
5 |
单独表决权
0 | |
6 |
共同表决权
579,541 (1) | ||
7 |
Sole 处置权
0 | ||
8 |
共同决策权
579,541 (1) | ||
9 |
每个报告人持有的总股份数
579,541 (1) | ||
10 |
检查行(9)中的总额是否排除了特定股份(见说明)
| ||
11 |
行(9)中的金额所代表的类别百分比
9.9%(2) | ||
12 |
报告人的报告类型(请参见说明)
禁止,放行 | ||
(1) 在2024年9月3日(" Offering ")的发行中,生效了(i)发行人普通股("普通股")和可预先发行认股权("认股权")的阳光注册直诉,以及(ii)2024年6月20日("逆向股票拆分")生效的1股换25股的普通股拆分。 Redmile Group,LLC对普通股的实际持有权由Redmile Group,LLC管理的某些私募投资工具和/或投资管理帐户("客户")拥有的452,270股普通股组成,其中包括RedCo I, L.P.,该普通股可能被视为Redmile Group,LLC("Redmile")作为这些客户的投资经理所拥有。 Jeremy C. Green作为Redmile负责人也可视为实际拥有这些股份。除其或他在此类股份中的权益(如有)外,Redmile和Green各自否认对这些股份的实际拥有权。根据Beneficial Ownership Blocker(以下定义),Redmile还可视为实际拥有2740681股可由特定认股权行权发行的普通股。根据认股权的条款,发行人不得行使任何认股权,而持有人在行使通知中列明的认股权的任何部分的权利,则无权行使其持有的该认股权的任何部分,以便在试图行使的通知生效后,根据1934年修订版《证券交易法》("Exchange Act")和SEC的适用规定,将把这些认股权处理为按照第13(d)段的“股票交易法”合并。而且,为使本人与此类持有人在股票的持有人的目的上合并其有益所有权与第13(d)段的意向各自持有人的任何人士及各自联属股权,以便对于SEC的相关监管机构,包括任何该持有人是其成员的“群体”,其共有的普通股的数目不超过法定持有门限("Beneficial Ownership Blocker")的普通股。"有益拥有限额"是当时已发行和流通的普通股的9.99%,该比例可以由持有人在通知发行人前61天的选择下更改。据13G表格中Redmile申报的拥有的579541股普通股代表已发行的普通股的9.99%(根据下面注释(2)的计算)。
(2) 基于以下的百分比计算:(i)根据发行者2024年6月30日季报中所报告的于2024年8月6日持有4915049股普通股,该季报在2024年8月12日提交给SEC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表中提供。此外,(ii) Offering中所发行的758900股普通股,以及(iii)一些Warrants行权后可给特定客户发行的127271股普通股。根据受益所有权限制,这是可行权的最大股份数。 基于以下百分比计算:(i) Offering中所发行的758900股普通股,以及(ii) 特定Warrants行权后可给特定客户发行的127271股普通股。根据受益所有权限制,这是可行权的最大股份数。 基于以下百分比计算:(i)根据发行者2024年6月30日季报中所报道的于2024年8月6日持有4915049股普通股,该季报在2024年8月12日提交给SEC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表中提供。(ii) Offering中所发行的758900股普通股,以及(iii)一些Warrants行权后可给特定客户发行的127271股普通股。根据受益所有权限制,这是可行权的最大股份数。
CUSIP编号046513107
1 |
报告人姓名
Jeremy C. Green | ||
2 |
如果是一个团体的成员,请勾选适当的框(请参见说明)
(a) ¨ (b) ¨ | ||
3 |
仅供SEC使用
| ||
4 |
国籍或组织地点
英国 | ||
数量 股份 受益人 所有者 每个 报告 持有338,340,623股的报告人 |
5 |
单独表决权
0 | |
6 |
共同表决权
579,541 (3) | ||
7 |
Sole 处置权
0 | ||
8 |
共同决策权
579,541 (3) | ||
9 |
每个报告人持有的总股份数
579,541 (3) | ||
10 |
检查行(9)中的总额是否排除了特定股份(见说明)
| ||
11 |
行(9)中的金额所代表的类别百分比
9.9%(4) | ||
12 |
报告人的报告类型(请参见说明)
禁止,持股 | ||
(3) 经本次发行和逆向股票拆分生效后,Jeremy C. Green对普通股的实质持股包括由某些客户拥有的452,270股普通股,其中包括RedCo I, L.P.作为上述私募投资车和/或子顾问账户的投资经理的Redmile可能被视为其拥有的普通股。这些被申报的证券还可能被视为Redmile的负责人Jeremy C. Green拥有。Redmile和Green先生均声明不对这些股份拥有权益,除非它们或他在这些股份上具有其利益。根据优先购股权的条款,如果受到利益所有权阻碍者的约束,Jeremy C. Green亦被视为对2,740,681股普通股行使结果而发行的股份拥有利益。依照优先购股权的条款,如果受到利益所有权阻碍者的约束,发行人将无法行使任何优先购股权,且优先购股权持有人无权行使其持有的优先购股权的任何部分。Redmile在本13G文件中申报的579,541股普通股代表了普通股的9.99%(按照以下的脚注(4)计算)。
(4) 基于以下情况的百分比:(i)根据发行人在其10-Q表格中报告的截至2024年8月6日所持有的4,915,049股普通股,加上(ii)发行的758,900股普通股,加上(iii)根据一些认购权行权而可分配给特定客户的127,271股普通股,由于受益所有权限制,这是可能行使认购权所能发行的最大股数。 基于以下情况的百分比:(i)根据发行人在其10-Q表格中报告的截至2024年8月6日所持有的4,915,049股普通股,加上(ii)发行的758,900股普通股,加上(iii)根据一些认购权行权而可分配给特定客户的127,271股普通股,由于受益所有权限制,这是可能行使认购权所能发行的最大股数。 基于以下情况的百分比:(i)根据发行人在其10-Q表格中报告的截至2024年8月6日所持有的4,915,049股普通股,加上(ii)发行的758,900股普通股,加上(iii)根据一些认购权行权而可分配给特定客户的127,271股普通股,由于受益所有权限制,这是可能行使认购权所能发行的最大股数。
CUSIP编号046513107
1 |
报告人姓名
RedCo I,有限合伙 | ||
2 |
如果是一个团体的成员,请勾选适当的框(请参见说明)
(a) ¨ (b) ¨ | ||
3 |
仅供SEC使用
| ||
4 |
国籍或组织地点
特拉华州 | ||
数量 股份 受益人 所有者 每个 报告 持有338,340,623股的报告人 |
5 |
单独表决权
0 | |
6 |
共同表决权
329,066 (5) | ||
7 |
Sole 处置权
0 | ||
8 |
共同决策权
329,066 (5) | ||
9 |
每个报告人持有的总股份数
329,066 (5) | ||
10 |
检查行(9)中的总额是否排除了特定股份(见说明)
| ||
11 |
行(9)中的金额所代表的类别百分比
5.7%(6) | ||
12 |
报告人的报告类型(请参见说明)
PN | ||
(5) 在进行发行和逆股权合并后,RedCo I, L.P.受益拥有201,795股普通股,以及164,850股普通股(受Beneficial Ownership Blocker限制)可由RedCo I, L.P.行使的权证。根据权证条款,如果适用Beneficial Ownership Blocker,则发行人不得行使任何权证,同时持有权证的持有人不得行使其持有的任何权证的任何部分。RedCo I, L.P.在此13G文件中报告的329,066股普通股,占普通股流通股份的9.99%(根据下方脚注(6)计算)。
(6) 基于以下内容的比例:(i)按照发行人在其10-Q表中报告的截至2024年8月6日为止的4,915,049股普通股,加上(ii) 758,900股普通股发售,再加上(iii) 127,271股普通股将在行使某些认股权证时由RedCo I, L.P.发行。基于受益所有权限制,这是能够行使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最大股份数。
项目1。
(a) | 发行人名称 |
Atara生物制药公司。
(b) | 公司总部地址 |
2380 Conejo Spectrum St, 200号套房
加利福尼亚州千橡市91320号。
事项二
(a) | 申报人姓名 |
Redmile Group,LLC
Jeremy C. Green
RedCo I,有限合伙
(b) | 主要业务办公地址或住宅地址,如果没有,则填写无。 |
Redmile Group,LLC
One Letterman Drive
D楼,D3-300套房
旧金山Presidio
加州旧金山94129
Jeremy C. Green
红枫基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纽约办公室)
27街45号,11楼
纽约州纽约市10001
RedCo I,有限合伙
Redmile Group, LLC 收
One Letterman Drive
Building D, Suite D3-300
San Francisco Presidio
San Francisco, California 94129
(c) | 公民身份 |
Redmile Group,LLC:特拉华州
Jeremy C. Green:英国
RedCo I, L.P.:特拉华
(d) | 证券种类 |
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
(e) | CUSIP编号 |
046513107
第3项。 | 如果根据240.13d-1(b)或240.13d-2(b)或(c)条款提交此声明,请勾选申报人是否为: |
(a) | ¨ | 根据《法案》第15条注册的券商或交易商 (15 U.S.C. 78o); | |
(b) | ¨ | 《法案》第3(a)(6)条定义的银行 (15 U.S.C. 78c); | |
(c) | ¨ | 根据法案第3(a)(19)条(15 U.S.C. 78c)定义的保险公司; | |
(d) | ¨ | 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8节(15 U.S.C 80a-8)注册的投资公司; | |
(e) | ¨ | 根据§ 240.13d-1(b)(1)(ii)(E),投资顾问; | |
(f) | ¨ | 根据§ 240.13d-1(b)(1)(ii)(F),雇员福利计划或基金; | |
(g) | ¨ | 根据§ 240.13d-1(b)(1)(ii)(G),作为控股公司或控制人的父公司; | |
(h) | ¨ | 根据联邦存款保险法第3(b)条定义的储蓄协会(12美国 Code 1813); | |
(i) | ¨ | 教堂计划,在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3(c)(14)条(15 U.S.C.80a-3)的定义下被排除在投资公司之外; | |
(j) | ¨ | 根据§ 240.13d-1(b)(1)(ii)(J),非美国机构; | |
(k) | ¨ | 根据§ 240.13d-1(b)(1)(ii)(K)的规定,如以非美国机构的身份进行申报,请指明机构类型:__________ |
事项4。 | 所有权。 |
(a) | 受益拥有的数量: |
Redmile集团,LLC – 579,541 *
Jeremy C. Green – 579,541 *
RedCo I, L.P. - 329,066 **
(b) | 类别百分比: |
Redmile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9.9%***
Jeremy C. Green – 9.9%***
RedCo I, L.P. - 5.7 ***
(c) | Redmile Group, LLC持有的股份数量为: |
(i) | 唯一投票或指示投票权的持有人: |
0
(ii) | 共享投票或指示投票权: |
579,541 *
(iii) | 拥有处置或指导处置唯一的权力: |
0
(iv) | 共同拥有处置或指导处置的权力: |
579,541 *
Jeremy C. Green持有股份数量:
(i) | 唯一投票或指示投票权的持有人: |
0
(ii) | 共享投票或指示投票权: |
579,541 *
(iii) | 拥有处置或指导处置唯一的权力: |
0
(iv) | 共同拥有处置或指导处置的权力: |
579,541 *
RedCo I, L.P.持有的股份数量为:
(i) | 唯一投票或指示投票权的持有人: |
0
(ii) | 共享投票或指示投票权: |
329,066 **
(iii) | 拥有处置或指导处置唯一的权力: |
0
(iv) | 共同拥有处置或指导处置的权力: |
329,066 **
* | 在给予( i )2024年9月3日关于Issuer普通股和Warrants的直接注册发行(“发行”)以及( ii ) 2024年6月20日关于Issuer普通股的1∶25股票拆分的生效之后,Redmile Group,LLC和Jeremy C. Green对Issuer普通股的有益所有权包括452,270股由Redmile Group,LLC管理的某些私人投资车辆和/或次级投资账户(“客户”)拥有的普通股,包括RedCo I,L.P.,该等普通股可能被视为由Redmile Group,LLC(“Redmile”)作为该等客户的投资经理而拥有有益所有权。报告的证券也可能被视为由Redmile的负责人Jeremy C. Green拥有有益所有权。Redmile和Mr. Green各自放弃对这些股票的有益所有权,除非其或他对该等股票的金钱利益有任何。受益所有权封锁器的限制,Redmile和Mr. Green也可能被视为有益拥有271,681股普通股,该等股票可在行使Warrants时发行。 |
** |
在进行发行和逆股拆分后,RedCo I, L.P.拥有201,795股普通股,并受到"Beneficial Ownership Blocker"的限制,还可行权获得164,850股普通股。
| |
*** |
按照以下比例计算:(i)截至2024年8月6日,按照发行人在其10-Q表中报告的4,915,049股普通股的份额,加上(ii)发行的758,900股普通股的份额,再加上(iii)特定客户(包括RedCo I, L.P.)可获得的127,271股普通股,这是因为受到"Beneficial Ownership Limitation"的限制,这是Redmile公司能够行权后向其发行的最大股数。 758,900股普通股发行于发行中,受到"Beneficial Ownership Limitation"的限制,最多可行权获得127,271股普通股,其中包括RedCo I, L.P.在内。 该证券发行最多可行权获得有限公司普通股127,271股给予各类客户,包括RedCo I, L.P.,最多可行权获得股份不超过被称为"Beneficial Ownership Limitation"的限制。
|
项目5。 | 持有不超过该类别五个百分点的所有权。 |
如果此声明是为了报告截至本日的日期,报告人已停止成为超过5%股份的受益人,请勾选以下内容。 ¨
项目6。 | 代表他人拥有超过五%的权益所有权。 |
无。
项目7。 | 收购被报告的证券的母公司或控制人所属的子公司的鉴定和分类。 |
请查看对第4项的回应。
项目8。 | 成员的身份和分类的标识。 |
无。
项目9。 | 解散群体的通知。 |
无。
项目10。 | 认证。 |
在下签署此文件,证明据我所知和相信,上述证券并非出于改变或影响证券发行人控制权的目的而获取和持有,并且并非以此目的或效果参与任何交易获取和持有,除了仅限于在§ 240.14a-11项下的提名活动中
签名
经过合理的调查并据我所知,本声明中列出的信息真实,完整且正确。
日期:2024年9月13日
Redmile Group, LLC | |||
通过: | /s/ Jeremy C. Green | ||
姓名: Jeremy C. Green 头衔:管理成员 |
/s/ Jeremy C. Green | |
Jeremy C. Green |
RedCo I,有限合伙 由RedCo I (GP), LLC及其普通合伙人提供 | |||
通过: | /s/ Jeremy C. Green | ||
姓名: Jeremy C. Green 职位:授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