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20549
13G表格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
(第9號修正案)
Atara生物製藥公司。 |
(發行人名稱) |
普通股,每股面值爲$0.0001 |
(證券種類名稱) |
046513107 |
(CUSIP編號) |
2024年9月3日 |
(需要提交本聲明的事項的日期) |
請勾選適當的方框以指定根據哪條規則提交此安排表:
¨ | 13d-1(b)規則 |
x | 13d-1(c)規則 |
¨ | 13d-1(d)規則 |
*本申報表的餘下部分應填寫報告人首次以本表提交有關證券類別的申報及任何隨後的含有可能改變先前披露內容的信息的修訂申報。
此頁面其餘所需的信息不被視爲根據1934年(「Act」)證券交易法第18條的目的而「提交」,亦不存在該部分規定的任何其他責任,但應受到該法案的所有其他規定的約束(但請參見注釋)。
CUSIP編號046513107
1 |
報告人姓名
Redmile Group,LLC | ||
2 |
如果是一個團體的成員,請勾選適當的框(請參見說明)
(a) ¨ (b) ¨ | ||
3 |
僅供SEC使用
| ||
4 |
國籍或組織地點
特拉華州 | ||
數量 股數 受益人 所有者 每個 報告 持有338,340,623股的報告人 |
5 |
單獨表決權
0 | |
6 |
共同表決權
579,541 (1) | ||
7 |
Sole 處置權
0 | ||
8 |
共同決策權
579,541 (1) | ||
9 |
每個報告人持有的總股份數
579,541 (1) | ||
10 |
檢查行(9)中的總額是否排除了特定股份(見說明)
| ||
11 |
行(9)中的金額所代表的類別百分比
9.9%(2) | ||
12 |
報告人的報告類型(請參見說明)
禁止,放行 | ||
(1) 在2024年9月3日(" Offering ")的發行中,生效了(i)發行人普通股("普通股")和可預先發行認股權("認股權")的陽光註冊直訴,以及(ii)2024年6月20日("逆向股票拆分")生效的1股換25股的普通股拆分。 Redmile Group,LLC對普通股的實際持有權由Redmile Group,LLC管理的某些私募投資工具和/或投資管理帳戶("客戶")擁有的452,270股普通股組成,其中包括RedCo I, L.P.,該普通股可能被視爲Redmile Group,LLC("Redmile")作爲這些客戶的投資經理所擁有。 Jeremy C. Green作爲Redmile負責人也可視爲實際擁有這些股份。除其或他在此類股份中的權益(如有)外,Redmile和Green各自否認對這些股份的實際擁有權。根據Beneficial Ownership Blocker(以下定義),Redmile還可視爲實際擁有2740681股可由特定認股權行權發行的普通股。根據認股權的條款,發行人不得行使任何認股權,而持有人在行使通知中列明的認股權的任何部分的權利,則無權行使其持有的該認股權的任何部分,以便在試圖行使的通知生效後,根據1934年修訂版《證券交易法》("Exchange Act")和SEC的適用規定,將把這些認股權處理爲按照第13(d)段的「股票交易法」合併。而且,爲使本人與此類持有人在股票的持有人的目的上合併其有益所有權與第13(d)段的意向各自持有人的任何人士及各自聯屬股權,以便對於SEC的相關監管機構,包括任何該持有人是其成員的「群體」,其共有的普通股的數目不超過法定持有門限("Beneficial Ownership Blocker")的普通股。"有益擁有限額"是當時已發行和流通的普通股的9.99%,該比例可以由持有人在通知發行人前61天的選擇下更改。據13G表格中Redmile申報的擁有的579541股普通股代表已發行的普通股的9.99%(根據下面註釋(2)的計算)。
(2) 基於以下的百分比計算:(i)根據發行者2024年6月30日季報中所報告的於2024年8月6日持有4915049股普通股,該季報在2024年8月12日提交給SEC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10-Q表中提供。此外,(ii) Offering中所發行的758900股普通股,以及(iii)一些Warrants行權後可給特定客戶發行的127271股普通股。根據受益所有權限制,這是可行權的最大股份數。 基於以下百分比計算:(i) Offering中所發行的758900股普通股,以及(ii) 特定Warrants行權後可給特定客戶發行的127271股普通股。根據受益所有權限制,這是可行權的最大股份數。 基於以下百分比計算:(i)根據發行者2024年6月30日季報中所報道的於2024年8月6日持有4915049股普通股,該季報在2024年8月12日提交給SEC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10-Q表中提供。(ii) Offering中所發行的758900股普通股,以及(iii)一些Warrants行權後可給特定客戶發行的127271股普通股。根據受益所有權限制,這是可行權的最大股份數。
CUSIP編號046513107
1 |
報告人姓名
Jeremy C. Green | ||
2 |
如果是一個團體的成員,請勾選適當的框(請參見說明)
(a) ¨ (b) ¨ | ||
3 |
僅供SEC使用
| ||
4 |
國籍或組織地點
英國 | ||
數量 股份 受益人 所有者 每個 報告 持有338,340,623股的報告人 |
5 |
單獨表決權
0 | |
6 |
共同表決權
579,541 (3) | ||
7 |
Sole 處置權
0 | ||
8 |
共同決策權
579,541 (3) | ||
9 |
每個報告人持有的總股份數
579,541 (3) | ||
10 |
檢查行(9)中的總額是否排除了特定股份(見說明)
| ||
11 |
行(9)中的金額所代表的類別百分比
9.9%(4) | ||
12 |
報告人的報告類型(請參見說明)
禁止,持股 | ||
(3) 經本次發行和逆向股票拆分生效後,Jeremy C. Green對普通股的實質持股包括由某些客戶擁有的452,270股普通股,其中包括RedCo I, L.P.作爲上述私募投資車和/或子顧問帳戶的投資經理的Redmile可能被視爲其擁有的普通股。這些被申報的證券還可能被視爲Redmile的負責人Jeremy C. Green擁有。Redmile和Green先生均聲明不對這些股份擁有權益,除非它們或他在這些股份上具有其利益。根據優先購股權的條款,如果受到利益所有權阻礙者的約束,Jeremy C. Green亦被視爲對2,740,681股普通股行使結果而發行的股份擁有利益。依照優先購股權的條款,如果受到利益所有權阻礙者的約束,發行人將無法行使任何優先購股權,且優先購股權持有人無權行使其持有的優先購股權的任何部分。Redmile在本13G文件中申報的579,541股普通股代表了普通股的9.99%(按照以下的腳註(4)計算)。
(4) 基於以下情況的百分比:(i)根據發行人在其10-Q表格中報告的截至2024年8月6日所持有的4,915,049股普通股,加上(ii)發行的758,900股普通股,加上(iii)根據一些認購權行權而可分配給特定客戶的127,271股普通股,由於受益所有權限制,這是可能行使認購權所能發行的最大股數。 基於以下情況的百分比:(i)根據發行人在其10-Q表格中報告的截至2024年8月6日所持有的4,915,049股普通股,加上(ii)發行的758,900股普通股,加上(iii)根據一些認購權行權而可分配給特定客戶的127,271股普通股,由於受益所有權限制,這是可能行使認購權所能發行的最大股數。 基於以下情況的百分比:(i)根據發行人在其10-Q表格中報告的截至2024年8月6日所持有的4,915,049股普通股,加上(ii)發行的758,900股普通股,加上(iii)根據一些認購權行權而可分配給特定客戶的127,271股普通股,由於受益所有權限制,這是可能行使認購權所能發行的最大股數。
CUSIP編號046513107
1 |
報告人姓名
RedCo I,有限合夥 | ||
2 |
如果是一個團體的成員,請勾選適當的框(請參見說明)
(a) ¨ (b) ¨ | ||
3 |
僅供SEC使用
| ||
4 |
國籍或組織地點
特拉華州 | ||
數量 股份 受益人 所有者 每個 報告 持有338,340,623股的報告人 |
5 |
單獨表決權
0 | |
6 |
共同表決權
329,066 (5) | ||
7 |
Sole 處置權
0 | ||
8 |
共同決策權
329,066 (5) | ||
9 |
每個報告人持有的總股份數
329,066 (5) | ||
10 |
檢查行(9)中的總額是否排除了特定股份(見說明)
| ||
11 |
行(9)中的金額所代表的類別百分比
5.7%(6) | ||
12 |
報告人的報告類型(請參見說明)
PN | ||
(5) 在進行發行和逆股權合併後,RedCo I, L.P.受益擁有201,795股普通股,以及164,850股普通股(受Beneficial Ownership Blocker限制)可由RedCo I, L.P.行使的權證。根據權證條款,如果適用Beneficial Ownership Blocker,則發行人不得行使任何權證,同時持有權證的持有人不得行使其持有的任何權證的任何部分。RedCo I, L.P.在此13G文件中報告的329,066股普通股,佔普通股流通股份的9.99%(根據下方腳註(6)計算)。
(6) 基於以下內容的比例:(i)按照發行人在其10-Q表中報告的截至2024年8月6日爲止的4,915,049股普通股,加上(ii) 758,900股普通股發售,再加上(iii) 127,271股普通股將在行使某些認股權證時由RedCo I, L.P.發行。基於受益所有權限制,這是能夠行使認股權證時可發行的最大股份數。
項目1。
(a) | 發行人名稱 |
Atara生物製藥公司。
(b) | 公司總部地址 |
2380 Conejo Spectrum St, 200號套房
加利福尼亞州千橡市91320號。
事項二
(a) | 申報人姓名 |
Redmile Group,LLC
Jeremy C. Green
RedCo I,有限合夥
(b) | 主要業務辦公地址或住宅地址,如果沒有,則填寫無。 |
Redmile Group,LLC
One Letterman Drive
D樓,D3-300套房
舊金山Presidio
加州舊金山94129
Jeremy C. Green
紅楓基金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紐約辦公室)
27街45號,11樓
紐約州紐約市10001
RedCo I,有限合夥
Redmile Group, LLC 收
One Letterman Drive
Building D, Suite D3-300
San Francisco Presidio
San Francisco, California 94129
(c) | 公民身份 |
Redmile Group,LLC:特拉華州
Jeremy C. Green:英國
RedCo I, L.P.:特拉華
(d) | 證券種類 |
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
(e) | CUSIP編號 |
046513107
第3項。 | 如果根據240.13d-1(b)或240.13d-2(b)或(c)條款提交此聲明,請勾選申報人是否爲: |
(a) | ¨ | 根據《法案》第15條註冊的券商或交易商 (15 U.S.C. 78o); | |
(b) | ¨ | 《法案》第3(a)(6)條定義的銀行 (15 U.S.C. 78c); | |
(c) | ¨ | 根據法案第3(a)(19)條(15 U.S.C. 78c)定義的保險公司; | |
(d) | ¨ | 根據1940年投資公司法第8節(15 U.S.C 80a-8)註冊的投資公司; | |
(e) | ¨ | 根據§ 240.13d-1(b)(1)(ii)(E),投資顧問; | |
(f) | ¨ | 根據§ 240.13d-1(b)(1)(ii)(F),僱員福利計劃或基金; | |
(g) | ¨ | 根據§ 240.13d-1(b)(1)(ii)(G),作爲控股公司或控制人的父公司; | |
(h) | ¨ | 根據聯邦存款保險法第3(b)條定義的儲蓄協會(12美國 Code 1813); | |
(i) | ¨ | 教堂計劃,在1940年投資公司法第3(c)(14)條(15 U.S.C.80a-3)的定義下被排除在投資公司之外; | |
(j) | ¨ | 根據§ 240.13d-1(b)(1)(ii)(J),非美國機構; | |
(k) | ¨ | 根據§ 240.13d-1(b)(1)(ii)(K)的規定,如以非美國機構的身份進行申報,請指明機構類型:__________ |
事項4。 | 所有權。 |
(a) | 受益擁有的數量: |
Redmile集團,LLC – 579,541 *
Jeremy C. Green – 579,541 *
RedCo I, L.P. - 329,066 **
(b) | 類別百分比: |
Redmile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9.9%***
Jeremy C. Green – 9.9%***
RedCo I, L.P. - 5.7 ***
(c) | Redmile Group, LLC持有的股份數量爲: |
(i) | 唯一投票或指示投票權的持有人: |
0
(ii) | 共享投票或指示投票權: |
579,541 *
(iii) | 擁有處置或指導處置唯一的權力: |
0
(iv) | 共同擁有處置或指導處置的權力: |
579,541 *
Jeremy C. Green持有股份數量:
(i) | 唯一投票或指示投票權的持有人: |
0
(ii) | 共享投票或指示投票權: |
579,541 *
(iii) | 擁有處置或指導處置唯一的權力: |
0
(iv) | 共同擁有處置或指導處置的權力: |
579,541 *
RedCo I, L.P.持有的股份數量爲:
(i) | 唯一投票或指示投票權的持有人: |
0
(ii) | 共享投票或指示投票權: |
329,066 **
(iii) | 擁有處置或指導處置唯一的權力: |
0
(iv) | 共同擁有處置或指導處置的權力: |
329,066 **
* | 在給予( i )2024年9月3日關於Issuer普通股和Warrants的直接註冊發行(「發行」)以及( ii ) 2024年6月20日關於Issuer普通股的1∶25股票拆分的生效之後,Redmile Group,LLC和Jeremy C. Green對Issuer普通股的有益所有權包括452,270股由Redmile Group,LLC管理的某些私人投資車輛和/或次級投資帳戶(「客戶」)擁有的普通股,包括RedCo I,L.P.,該等普通股可能被視爲由Redmile Group,LLC(「Redmile」)作爲該等客戶的投資經理而擁有有益所有權。報告的證券也可能被視爲由Redmile的負責人Jeremy C. Green擁有有益所有權。Redmile和Mr. Green各自放棄對這些股票的有益所有權,除非其或他對該等股票的金錢利益有任何。受益所有權封鎖器的限制,Redmile和Mr. Green也可能被視爲有益擁有271,681股普通股,該等股票可在行使Warrants時發行。 |
** |
在進行發行和逆股拆分後,RedCo I, L.P.擁有201,795股普通股,並受到"Beneficial Ownership Blocker"的限制,還可行權獲得164,850股普通股。
| |
*** |
按照以下比例計算:(i)截至2024年8月6日,按照發行人在其10-Q表中報告的4,915,049股普通股的份額,加上(ii)發行的758,900股普通股的份額,再加上(iii)特定客戶(包括RedCo I, L.P.)可獲得的127,271股普通股,這是因爲受到"Beneficial Ownership Limitation"的限制,這是Redmile公司能夠行權後向其發行的最大股數。 758,900股普通股發行於發行中,受到"Beneficial Ownership Limitation"的限制,最多可行權獲得127,271股普通股,其中包括RedCo I, L.P.在內。 該證券發行最多可行權獲得有限公司普通股127,271股給予各類客戶,包括RedCo I, L.P.,最多可行權獲得股份不超過被稱爲"Beneficial Ownership Limitation"的限制。
|
項目5。 | 持有不超過該類別五個百分點的所有權。 |
如果此聲明是爲了報告截至本日的日期,報告人已停止成爲超過5%股份的受益人,請勾選以下內容。 ¨
項目6。 | 代表他人擁有超過五%的權益所有權。 |
無。
項目7。 | 收購被報告的證券的母公司或控制人所屬的子公司的鑑定和分類。 |
請查看對第4項的回應。
項目8。 | 成員的身份和分類的標識。 |
無。
項目9。 | 解散群體的通知。 |
無。
項目10。 | 認證。 |
在下籤署此文件,證明據我所知和相信,上述證券並非出於改變或影響證券發行人控制權的目的而獲取和持有,並且並非以此目的或效果參與任何交易獲取和持有,除了僅限於在§ 240.14a-11項下的提名活動中
簽名
經過合理的調查並據我所知,本聲明中列出的信息真實,完整且正確。
日期:2024年9月13日
Redmile Group, LLC | |||
通過: | /s/ Jeremy C. Green | ||
姓名: Jeremy C. Green 頭銜:管理成員 |
/s/ Jeremy C. Green | |
Jeremy C. Green |
RedCo I,有限合夥 由RedCo I (GP), LLC及其普通合夥人提供 | |||
通過: | /s/ Jeremy C. Green | ||
姓名: Jeremy C. Green 職位:授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