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 4.1
日期:2024年9月13日
8.5亿欧元 3.875% 到期日为2033年的有担保票据
契约
德意志银行
作为发行人的Digital Dutch Finco b.V.
Digital Realty 信托有限合伙
Digital Realty 信托有限合伙
作为公司和担保人
Digital Realty Trust, Inc.
作为普通合伙人和担保人
德意志信托有限公司
作为受托人
德意志银行 伦敦分行
作为付款代理和转让代理
及
德意志银行卢森堡公司
作为注册机构
怀特安律师事务所 LLP
5 Old Broad Street
伦敦 EC2N 1DW
目录
页面 | ||||||
第一条 | ||||||
定义和公司合并 | ||||||
参照 | ||||||
第1.01节 | 定义 |
1 | ||||
第1.02节 | 其他定义 |
10 | ||||
第1.03节 | [预留] |
10 | ||||
第1.04条款 | 施工规则 |
10 | ||||
第2条 | ||||||
问题、描述、执行、登记和债券交换 | ||||||
第2.01节 | 指定金额和发行债券 |
11 | ||||
第2.02节 | 附注形式 |
11 | ||||
第2.03节 | 债券的日期和面额;支付利息 |
12 | ||||
第2.04节 | 债券的执行 |
13 | ||||
第2.05节 | 登记处、付款代理和转移代理 |
14 | ||||
第2.06节 | 转让和交易 |
14 | ||||
第2.07节 | 损坏、销毁、遗失或被盗的票据 |
21 | ||||
第2.08节 | 临时票据 |
21 | ||||
第2.09节 | 取消票据 |
22 | ||||
第2.10节 | 共同代码和ISIN号码 |
22 | ||||
第2.11节 | 发行额外票据 |
22 | ||||
第三条 | ||||||
赎回票据 | ||||||
第3.01节 | 选择性赎回债券 |
23 | ||||
第3.02节 | 扣缴税额变动时的赎回 |
23 | ||||
条款3.03 | 选择性赎回通知,债券的选择 |
24 | ||||
第3.04节 | 发行人赎回债券的支付 |
25 | ||||
第3.05节 | 沉沦基金 |
26 | ||||
第4条 | ||||||
公司的特定承诺 | ||||||
第4.01条款 | 支付债券 |
26 | ||||
第4.02条款 | 办事处或代理处的维护 |
26 | ||||
第4.03条款 | 委员会办公室空缺的任命 |
26 | ||||
第4.04条款 | 关于代理人的规定 |
27 | ||||
第4.05条款 | 存在 |
28 | ||||
第4.06条款 | 报告 |
28 | ||||
第4.07条款 | 停留,延长和高利贷法 |
29 | ||||
第4.08条款 | 合规证明 |
29 | ||||
第4.09条款 | 税收 |
29 | ||||
第4.10条款 | 不得承担债务的限制 |
29 | ||||
第4.11条 | 物业保养 |
31 | ||||
第4.12条 | 保险 |
31 | ||||
第4.13条 | 上市维护 |
31 | ||||
第4.14条 | 额外金额的支付 |
31 | ||||
第4.15条 | 适用于额外金额的官方证明书 |
33 |
i
第5条 | ||||
[保留] | ||||
第6条 | ||||
管理人和持有人在违约事件发生时的救济措施 | ||||
第6.01条 | 违约事件 | 34 | ||
第6.02条 | 违约时付款;诉讼 | 36 | ||
第6.03条 | 受托人收集款项的运用 | 37 | ||
第6.04条 | 持有人的程序 | 37 | ||
第6.05条 | 受托人的程序 | 38 | ||
第6.06节 | 累积及连续的补救措施 | 38 | ||
第 6.07 节 | 由大多数持有人指示继续进行和放弃违约 | 38 | ||
第 6.08 节 | 拖欠通知 | 39 | ||
第 6.09 节 | 付款费用的承诺 | 39 | ||
第7条 | ||||
受托人 | ||||
第7.01条 | 受托人的职责和责任 | 39 | ||
第7.02条 | 对文件、意见等的依赖。 | 40 | ||
第7.03条 | 不承担陈述等责任。 | 42 | ||
第7.04条 | 受托人、付款代理人、转让代理人或登记簿管理人可能拥有票据。 | 42 | ||
第7.05节 | 由受托人和代理人持有的款项 | 42 | ||
第7.06节 | 受托人和代理人的酬劳和费用 | 42 | ||
第7.07节 | 管理人证明为有效证据 | 43 | ||
第7.08节 | 受托人之冲突利益 | 43 | ||
第7.09节 | 受托人的资格 | 43 | ||
第7.10节 | 受托人和代理人的辞职或革除 | 43 | ||
第7.11节 | 接受未来受托人 | 44 | ||
第7.12节 | 通过合并进行的继承 | 45 | ||
第8条款 | ||||
持有人 | ||||
第8.01节 | 持有人的行动 | 45 | ||
第8.02节 | 持有人的执行证明 | 45 | ||
第8.03条 | 绝对拥有者 | 45 | ||
第8.04条 | 发行人持有的票据被忽视 | 46 | ||
第8.05条款 | 撤销同意;未来持有人受约束 | 46 | ||
第九条款 | ||||
修订、补充和豁免 | ||||
第9.01节 | 未经票据持有人同意 | 46 | ||
第9.02节 | 经持有票据人同意 | 47 | ||
第9.03节 | 补充契约的效力 | 48 | ||
第9.04节 | 票据注记 | 48 | ||
第9.05节 | 应向受托人提供附加契约的合规证据 | 48 | ||
第十条 | ||||
合并、并购、销售转让和租赁 | ||||
第10.01节 | 发行人得按一定条件进行合并 | 49 | ||
第10.02条 | 发行人的继承人可被替代 | 49 | ||
第10.03条 | 担保人可按一定条件进行合并 | 49 | ||
第10.04条 | 保证人继承将被替换 | 50 |
ii
第11条款 |
||||||
信托契约的满意和解除 |
||||||
第11.01条 |
解除信托契约 | 50 | ||||
第11.02条 |
存入的款项将由受托人保管 | 51 | ||||
第11.03节 |
付款代理人将返还已收款项 | 51 | ||||
这部分的翻译在原文中找不到相应的文法或词汇。 |
未领取财产的归还 | 51 | ||||
11.05条款 |
复职 | 51 | ||||
第12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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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免除责任和契约免除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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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1条(通知), |
实行法律豁免或契约豁免的选择 | 52 | ||||
信贷协议第12.02节 |
法律废除和解除 | 52 | ||||
第12.03节 |
违约豁免 | 52 | ||||
第12.04节 |
符合法律或契约废除的条件 | 53 | ||||
第12.05节 |
押付的款项将被托管;其他杂项条款 | 54 | ||||
第12.06条(可分割性), |
归还给发行人 | 54 | ||||
第12.07条(管辖法律),, |
复职 | 54 | ||||
第13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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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人、股东、高级主管和董事的豁免权 |
||||||
第13.01节 |
契约和票据仅为公司债务。 | 55 | ||||
第1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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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持有人会议 |
||||||
第14.01条 |
可以召开会议的目的 | 55 | ||||
第14.02节 |
召开、通知和举行会议的地点 | 55 | ||||
第14.03节 |
有投票权的人员 | 55 | ||||
第14.04节 |
法定人数;采取行动 | 56 | ||||
第14.05节 |
投票权的确定;会议的进行和休会 | 56 | ||||
第14.06条 |
计算票数和记录会议的行动 | 57 | ||||
第15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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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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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1条 |
注意保证 | 57 | ||||
第15.02条 |
执行和交付保证债券 | 58 | ||||
第15.03条 |
保证人责任的限制;某些破产事件 | 59 | ||||
第15.04节 |
某些条款和规定适用于保证人 | 59 | ||||
第16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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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款 |
||||||
第16.01节 |
适用于发行人和保证人的继任者的规定 | 59 | ||||
第16.02节 |
继任公司的正式行为 | 60 | ||||
第16.03节 |
通知地址等 | 60 | ||||
第16.04节 |
管辖法 | 62 | ||||
第16.05节 |
合规前提条件的证明和向受托人提交的证书 | 62 | ||||
第16.06节 |
权利转移 | 62 | ||||
第16.07节 |
资料保护 | 62 | ||||
16.08条款 |
法定假期 | 63 | ||||
16.09条款 |
[预留] | 63 | ||||
16.10条款 |
未创立安防措施 | 63 | ||||
16.11条款 |
债券契约的好处 | 63 | ||||
第16.12节 |
目录,标题等 | 63 | ||||
第16.13节 |
确认代理人 | 63 | ||||
第16.14节 |
分开执行 | 64 | ||||
第16.15节 |
可分割性 | 64 | ||||
第16.16节 |
看涨银行自愿认可 | 64 |
iii
第16.17节 |
美国爱国者法案 | 66 | ||||
第16.18节 |
法律变更 | 66 | ||||
第16.19节 |
管辖权之提交 | 66 |
展览品
展示A1 | 永久全球货币注册证明文件的形式 | |
附件A2 | 临时全球货币注册证明文件的形式 | |
附录B | 过户证明文件的形式 | |
展品C | 交换证明文件的形式 | |
展品 D | 取得机构持有资格投资者证书的形式 | |
附件E | 担保的注记形式 | |
F展品 | 证书形式是关于 非美国居民或公民(根据美国联邦房地产和赠与税的特定定义)通常对拥有美国“所在地”的所有财产征收美国房地产税。非美国居民或公民(根据美国联邦房地产和赠与税的特定定义)通常对拥有美国所在地的有形个人财产或房地产的赠与进行美国联邦赠与税征收。此外,如果非美国公民或居民(根据美国联邦房地产和赠与税的特定定义)进行了拥有美国所在地的财产的转移,则美国联邦“代际跳传转移税”可能适用于某些情况。股份或股份后盾中的英镑不应被视为对美国联邦房地产税、赠与税和代际跳传转移税的目的具有美国所在地。 状态的形式 | |
附件G | 储存证明的形式 | |
附件H | 新的保管结构职责 |
iv
于2024年9月13日订立的契约,由数字荷兰Finco b.V.(一家根据荷兰法律组织的私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薪酬”)数码房地产信托有限合伙公司(简称“担保人” 或“公司”权益代理”)数码房地产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担保人” 或者作为公司的普通合伙人的“普通合伙人”), 德意志受托人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的“信托”), 德意志银行AG伦敦分行, 作为支付代理人和转让代理人的“付款代理人」与「Controlled」有相关的含义。股票转仓代理)和德意志银行卢森堡分行作为注册机构(「登记员。”).
对于彼此和受益人(如下所定义)以及持有人(如下所定义)平等、可按比例地受益,发行人、保证人、受托人、付款代理人、转让代理人和注册机构达成以下协议 8.5亿欧元3.875%担保到期日为2033年的票据(「注释”):
第一条
定义和 引入
参照
第1.01节 定义。
本第1.01节所定义的词语(除非本文另有明文规定或除非情境另有要求),在本契约以及任何此后的补充契约中,均应具有本第1.01节所指定的各自含义。词语“本文”、“本书”、“本契约”及类似的词语,指的是整个本契约,而非任何特定的章节或其他分部。本章所定义的词语,包括复数形式及单数形式。
“已收购的债务” 指个人在(a)该个人成为附属公司时已存在的债务;或(b)与该个人购买资产相关联时所承担的债务,但是不包括与该个人成为附属公司或该购买的债务有关的债务,或在该个人成为附属公司或该购买之前得到的债务。 已收购的债务应被视为在从任何个人收购资产的相关日期或该收购的个人成为附属公司的日期所负。
“额外票据” 指根据本契约第2.04条、第2.11条和第4.10条的规定,在同一系列作为最初票据发行的额外票据(除最初票据之外)。
“附属公司” 关于任何特定人,指任何其他直接或间接由该特定人控制或受该特定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个人。根据本定义,“控制”用于涉及任何特定人时,指直接或间接拥有指导或引起该特定人的管理和政策的权力,而此权力可能通过拥有表决权证券、合同或其他方式进行,并且“控制”和“被控制”之词具有与前述相关的含义。
“代理人” 意味著任何 登记处、 共同登记主管, 过户代理、付款代理或额外的付款代理和验证代理。
“适用流程” 意味著对于任何对全球货币的受益权进行的转让或兑换 ,适用于此等转让或兑换的托管机构、欧洲结算机构和Clearstream的规则和流程。
“破产法律” 意味著第11章,美国法典或任何类似的联邦、州或外国破产法律以救助债务人。
“董事会「董事会」指通用合伙人的董事会或经正式授权代表其行事的相关委员会。
1
“业务日” 意指除星期六和星期日外在纽约和伦敦开业的商业银行和外汇市场的任何工作日。
“计算代理意指由发行人、上市文件中列明的任何经理或其相关联公司所任命的独立金融机构同意担任该职务。
“资本化率意指7.25%。
“Clearstream”指的是Clearstream Banking, S.A。 意指Clearstream Banking, S.A。
“公共保管人” 意指Clearstream。
“公司 意指Digital Realty Trust, L.P.,为位于马里兰的有限合伙。受第10条规定管辖时,应包括其继受者与受让人。
“整体的 EBITDA意指在任意时间内,不重复计算的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的合并净收入(损失),再加上已扣除的金额与减去的金额,如(a)利息费用、(b)折旧和摊提等等 项目和某些变量收费项不随我们操作变化而变动的 在计算净收入(损失)时扣除或添加的项目,(c)基于收入或利润征收的税款的提拨。 (d) 非经常性或其他非寻常项目,由公司善意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预付款罚金以及在股权融资、债务融资或修订中增加的费用或手续费,在收购、处分、资本重组或类似交易中发生的费用或费用(无论该交易是否已完成))、(e) 特殊项目, 或其他非寻常项目,由公司善意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预付款罚款以及在股权融资、债务融资或修订中遭遇的成本或费用,在收购、处分、重组或相似交易中发生的费用(无论该交易是否完成)、(e) 特殊项目, (f)非控制 利益、(g) 属于不符合通用会计准则的避险会计部分的交易所带来的收入、费用、利益或损失,以及(h) 有形房地产投资处置所产生的收益或损失、财产估值损失和资产损耗; 然而,本协议不限制受限制方从招聘或聘用该公司或购买者在至少六个月前终止雇佣的任何此类员工;且在任何情况下,合并综合纯利(净亏损)(无论是根据权益法会计方法还是其他方法)不会包括合并公司的非合并子公司和其他部分拥有的实体或合并公司的地产建设或再开发物业产生的纯利润(净亏损);进一步提供在一定程度上,由公司合理按照通用会计准则按照合并EBITDA的规定认定。合并EBITDA将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以达到以下效果: (i) 如果资产于报告期开始之日在使用或停用,则根据需要包括或除外于置入使用之日所取得或抛弃的合并EBITDA,就像置入使用之日或停用资产发生在报告期开始之日一样;(ii) 如果于报告期开始之日至确定日受到买卖、并购或股票或资产买卖等交易的影响,根据需要包括或除外于收购或处份那些资产所取得或消除的合并EBITDA,就像收购或处份发生在报告期开始之日一样。
“合并财务报表” 在任何人的情况下,是指该人及其合并子公司依GAAP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和该财务报表的附注。
“合并子公司” 指公司的每个子公司,其在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被合并。
“公司信托办事处”或其他类似术语 指受托人的指定办事处,在特定时间,其作为本契约的公司信托业务将由该办事处管理,该办事处在本契约签订的日期,位于英国伦敦埃克塞特大厦21号,也可能有受托人根据需求随时通过通知指定的其他地址。
2
「预设」 指任何事件,或在通知后或随之过去的事件 通知时间或发出通知时间或两者将是违约事件。
“未偿还利息」具有在中指定的含义 第二零三节。
「确定笔记」 指以持有人名义注册并发出的认证票据 根据本文第 2.06 条,主要采用本文附件 A1 的形式,但该等票据不得载有全球票据说明,亦不得附上「环球票据兑换权益表」。 其中。
「托管机构」 指任何欧洲通讯科技、清流及其各自的提名和继承人。
「欧元」 或者 “€” 指欧洲第三阶段开始时引入的货币 经济和货币联盟根据《建立欧洲共同体条约》(经修订)。
「欧洲核通」 手段 欧洲清算银行 SA/NV。
“默认事件」指在第 6.01 节中指定为默认事件的任何事件。
「交易法」 指修订后的 1934 年证券交易所法,以及根据该法公布的规则和法规。
「高尔夫」 指美国不时生效的一般公认会计原则; 前提是,如果截至截至目前已确定本契约的遵守的特定日期,则在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与其中一般接受的会计原则有所改变 适用于本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所载于表格年报 10-K 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可自行决定 遵守本契约中包含的契约,使用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并于本公司选择的任何日历季度结束时生效,即属于 或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后,以及在确定本条约中的契约遵守的日期之前(」固定 GAAP」),并且仅用于计算截至该日期的契约, 「GAAP」是指固定的 GAAP。
“总合伙人」意味著马里兰州公司数字房地产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及, 除第 10 条的规定外,须包括其继承人和转让人。
“全球交易市场」意味著 交易所受监管市场 爱尔兰证券交易所。
“全域笔记图例」意味著在中列出的传说 本条 2.06 (f) (i) 条,该条必须放在根据本契约发行的所有环球债券上。
“全球 注意事项” 指每份永久环球票据及临时全球票据存放给或代表人存入并以其名义注册并以其名义注册的永久环球票据及临时全球票据,主要以下形式 本公司分别附件 A1 或附件 A2,并附有永久环球票据附例或临时全球票据附例,并附上「环球票据之股权交换附表」 其中,根据本契约签发。
3
“保证」集体意味著全面和无条件的保证 由每位担保人根据本文第 15.01 条的规定就适用于债券的债券提供,以及」保证」应具有相应的含义。
“担保人」 指总合伙人和公司以及其每个继承人和转让人。
「持有人」 指以其名义注册注册的人。
「承担」 就任何个人的任何债务或其他义务而言,意味著创造、承担、担保或以其他方式进行 就债务或其他义务承担责任,而「承担」和「发生」具有与上述相关的含义。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的负债或其他义务将 当该公司或该附属公司就该公司或该附属公司成立、承担、担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责任时,被视为由本公司或该附属公司承担。公司附属公司的债务或其他义务 在成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之前存在,将视为该附属公司成为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时已产生;以及在合并或合并前存在的个人的债务或其他义务 该人士在本公司或本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而该人士是该公司或该附属公司的继任者,将在该等合并或合并完成时被视为已承担。任何发行或转让 由本公司、一般合伙人或任何合并附属公司以外的人持有造成公司间债务的负债,或任何其他人所持有的任何形式出售或其他转让任何债务构成 在每种情况下,对非本公司、一般合伙人或任何合并附属公司之人的公司间负债,将被视为发行时并非公司间债务的产生债务, 视情况而定,转让或出售。
「债务」个人意味著该等人的任何债务不重复 人士,无论是否有任何条件,就以下方面:(a) 以债券、票据、债券或类似工具证明的借款,不论该等债务是否以该人所拥有的财产存在的任何抵押保证; (b) 其他人借贷款的债务,以该人所拥有的财产任何抵押担保,其债务金额较低于 (i) 如此保证的债务金额,以及 (ii) 公平市场 受该保留的物业价值;(c) 有关任何实际发行的信用证或代表购买价格延迟和未缴余余额的金额有关的退款义务,无论是有条件或以其他方式, 任何物业或服务,除任何构成应付累计费用或交易的余额外;或 (d) 该人作为租赁人的任何物业租赁,该人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在融资租赁 符合 GAAP; 但是,提供了,在本 (d) 条的情况下,债务不包括按照 GAAP 规定的个人资产负债表上的营运租赁负债。债务还包括(在没有其他情况下) 包括而不重复的任何责任,该人作为负债人、担保人或以其他方式(在普通业务中收取用途除外)负责或支付其他类型的其他人的债务 在此定义的 (a)-(d) 条款中描述。尽管上述规定,就本公司、一般合伙人或任何附属公司而言,「债务」一词不包括「允许」 非诉讼 一般合伙人、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提供的担保,直至成为一般合伙人的主要义务,并且付款已到期及必须由一般公司支付 合作伙伴、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
「签约」 指本契约,随时修订或补充 到时间。
「间接参与者」 指透过参与者在全球票据中持有利益权益的人。
「初步备注」 指根据本契约所发行的首批 850,000,000 欧元的债券总本金额 此处的日期。
4
“机构认证投资者” 意味著根据证券法第501(a)(1)、(2)、(3)或(7)条所定义的“认证投资者”资格,并且不是QIb的机构。
“公司内部债务” 意味著只包括公司、普通合伙人和任何合并子公司之间的债务。 然而,本协议不限制受限制方从招聘或聘用该公司或购买者在至少六个月前终止雇佣的任何此类员工;且对于发行人、公司或普通合伙人作为借款人的任何此类债务,该债务在支付权利上应优于债券。
“利息当涉及到债券时,指的是根据债券条款支付的任何利息。
“利息费用” 对于任何一段时间,公司和合并子公司的基本报表中所反映的所有合并利息费用(无论是已付、应计还是资本化),不扣除合并利息收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或重复内容,或在未包括在内的情况下,按照基本会计准则将租赁负债的任何租赁责任部分分摊到利息费用中,以及债务折价的摊销,但不包括预付罚款。 “利息费用”将按照并将成比例计算(x)包括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于适用期间首日之后所负担的任何债务和该等债务所获得的收益以及应用,以及(y)包括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于适用期间首日之后所偿还或养老的任何债务。
“计息期限“”表示从(包括)发行日或任何付息日期开始,到(但不包括)下一付息日期终止的每个期间。
“爱尔兰证券交易所指爱尔兰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以爱尔兰证券交易所交易所称为Euronext Dublin。 指爱尔兰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作为Euronext Dublin交易。
“上市指南“”指的是发行人和担保人的上市文件,日期为2024年9月9日,与无条件担保的票据相关。
“补偿金 溢价“”指的是在到期日前90天内赎回的任何票据,其金额超过(如果有的话):(a) 在赎回或支付时的票据本金的每1欧元的现值,以及(不包括截至赎回日应支付的利息)如果在到期日前90日 天内进行赎回,根据再投资利率(在赎回通知给出的日期之前的第三个业务日确定),按照半年期间基准,从如果在到期日前90日 天内进行赎回,则这些本金和利息应该支付的相应日期,以及从赎回日确定在这些日期上将支付的本金和利息从该日期开始以半年期基准计算的折现率。日 到期日之前的一天;除(b)该票应付本金之外。为避免疑虑,提前偿付责任金的计算不是受托人、支付代理人、转让代理人或登记代理人的职责或义务。
“到期日“”指的是2033年9月13日。
“无追索权 「Indebtedness」指的是贷款者仅对抵押财产提出可回收债务的要求的债务。“”指的是公司子公司(或公司为普通合伙人或经营成员的实体)的资产,其直接或间接抵押房地产资产或其他与房地产有关的资产(包括股权)的债务(借款人为公司子公司或公司为普通合伙人或经营成员的实体) 非追索 对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除非根据允许的方式 无追索权 本公司的担保以及公司附属公司(或本公司为一般合伙人或管理成员的实体)的借款方,若和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有部分追索权,则必须符合以下的允许条件: 无追索权 除了对公司附属公司(或本公司为一般合伙人或管理成员的实体)的担保之外,在不符合上述标准的情况下仅有达到该标准的部分其债务才视为 “非追索债务”在Senior Indenture日期之后的任何时间,指ONE Gas或受限制子公司为了收购由ONE Gas或受限制子公司拥有的资产或资产的负债或融资而发生的债务,在任何时候,根据这些债务及根据适用法律,债权人的追索权在当时和此后被限制于所收购的该资产或资产上,或该建造或改进,其中包括最初适用于这些债务或相关资产或资产的履行或完成保证或类似承诺的债务,如果此类保证或类似承诺已经得到满足并不再生效。 债务。
5
非美国股东 “人” 表示一个非美国人的个人。
“担保注释” 指保证人根据本契约和债券承担的保证,根据本契约的条款执行。
“债券” 具有本契约序文中所指定的含义。初始债券和额外债券应在本契约下一切目的上被视为同一类,且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所有对债券的引用均包括初始债券和任何额外债券。
“Officer” 意味著其持有人物系向发行人或大股东(根据情形而定)担任以下任何职位的人员: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总裁、任何副总裁(无论是否有号码或词语添加在“副总裁”之前或之后的职称上)、首席财务官、财务主管、助理财务主管、总法律顾问、秘书以及任何助理秘书。
“主管证书” 表示任何两位主管签署的证书。
“法律意见文” 表示律师以书面形式签署的意见,该律师可以是发行人的员工,亦可是发行人律师或其他理棒的律师。
“未履行合约在涉及票据并根据本契约第8.04条款的规定,该词语于特定时间表示所有在本信托契约下由受托人经过验证并交付的票据,除以下情况外:
(a)受托人当前已注销的票据,或已交付予受托人以注销的票据;
(b) 注解,或其部分,(i) 要求已将必要金额存入信托账户、与受托人存入任何支付代理人(发行人或担保人除外),或(ii) 根据第11条的规定已得到其他了偿;
(c) 符合第2.07条的条款铸模已经被确认并依法交付以替代、取代其他铸模的注解;
(d) 根据第3条支付或赎回的注解;
「参与者」是指符合第 II 节资格要求并在计划下建立账户的公司或参加雇主的任何职员,参加者还包括公司或参加雇主的任何前职员,在其离职时是计划的参与者,直到账户关闭为止。 表示与托管人账户有关的人,其已在托管人处设立账户。
“永久全球票据”表示一张长期的全球票据,该票据的形式基本上与附表A1相同,上面有全球票据传说,存入或代表普通保管人或其被提名人挂失,面值与临时全球票据未受限制期限到期时的未偿本金相等。 “永久全球票据”表示一张长期的全球票据,该票据的形式基本上与附表A1相同,上面有全球票据传说,存入或代表普通保管人或其被提名人挂失,面值与临时全球票据未受限制期限到期时的未偿本金相等。
“允许的 无追索权 担保“”表示按照习惯完成或预算保证或赔偿(包括通过独立的赔偿协议和 carve-out 保证)在业务过程中由公司或公司的任何子公司以直接或间接以房地产资产或其他与房地产相关的资产(包括股权)担保的融资交易中提供,该交易涉及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是其普通合伙人或管理成员)的资产 无追索权 。”
6
借款方在此种融资中,但不是公司或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之一,除非符合惯例的完成或预算担保或赔偿(包括通过独立赔偿协议或割让担保等)例如环境赔偿和根据违反转让限制的惯例例外罚则和其他非追索债务责任。 非追索 对公司或其任何其他子公司,除了符合惯例的完成或预算担保或赔偿(包括通过独立赔偿协议或割让担保等)例如环境赔偿和根据违反转让限制的惯例例外罚则和其他非追索债务责任。 排除 例外保证责任)与惯例行业实践一致(例如环境赔偿和基于违反转让限制的约惯例例外罚则和其他非追索债务责任)。
“Person”指的是任何自然人、公司、联营企业、合伙企业、法人、协会或其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或根据上下文需要的其中之一; 意指法人、连系体、合伙、有限责任公司、个人、合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托、非公司组织或政府或其任何机构或其政治分部。
“前任票据任何特定票据中的""意味著该特定票据前面所有或部分与该特定票据相同的债务的证明,在本定义中,根据第 2.07 条生成和发送的书面票据可视为证明被遗失、毁损或被盗的票据相同的债务。
“溢价""指的是按照票据条款应支付的任何溢价。
“QIB""指的是《144A条例》中定义的“合格的机构型买家”。
“记录日期""在2.03条款中有所指明。
“赎回日期对于根据本条款3.01或3.02进行赎回的任何票据或其中的部分,「」指相应按照本条款3.01或3.02的规定进行赎回的日期。
“赎回价按本条款3.01的规定提供的含义。
“重建物业「」指公司或合并子公司拥有的物业或其中的一个明确部分 (a) 其合约开始使用面积低于净可租面积和重建空间之和的60%,该可租面积以公司善意决定的带来合理调整为主,包括能源、所需的支援空间和公共区域的调整和 (b) 公司合理评估为完全或部分用于重建的物业。尽管有上述情况,只要该物业在年报或季报最近提交给持有人或根据此托管合同向SEC提交的最近的收益或季度报告所覆盖的季度中的合并净收益超过按照GAAP确定的帐面价值的4倍资本化率计算的、当年化后的(即乘以4),该物业将不再被视为「重建物业」。为避免疑问,根据公司善意决定,一个独立的物业可成为前一句中描述的一个或多个物业的场所,或被评估为重建物业。
“参考束」指到期日期为2033年8月15日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联邦政府债券,其ISIN为DE000BU2Z015。
「参考经销商」 表示发行人所选择的四家银行,它们是主要的欧洲政府债券经销商,以及它们各自的继任者或在定价公司债券发行时的市场做市商。
“S规定” 表示根据证券法制定的S规定。
“再投资利率」表示0.30%和由参考经销商所给出的四个相应报价的平均值作为Redemption日期前第四个工作日上午11:00(中欧时间(“CET”))参考Bund化的到期年收益率;如果参考Bund不再有效,则由计算机构条约人应在以前的伦敦时间第三个工作日上午11:00(CET)选择一个类似的证券,在ISSA机构条约人书面报价给ISSA机构条约人。 “中间价” 表示在Redemption日期前第四个工作日上午11:00(中欧时间(“CET”))以及参考Bund的到期收益率,如果参考Bund不再有效,则由计算机构条约人在前一天的伦敦时间第三个工作日上午11:00(CET)选择一个类似的证券,根据计算机构条约人的书面报价给ISSA机构条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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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员” 当与受托人搭配使用时,“负责人员”指的是受托人之信托与安防业务部门内具有直接责任管理本契约的任何主管;同时也指对于特定的企业信托事项,因为该人对特定主题的了解或熟悉,而将此事项转介给的其他主管。
“受限期间”指 40天 的发行合规期间,依照《S法规》的定义。
“903条例” 指根据证券法制定的903条例。
“规则 904” 指证券法下颁布的规则 904。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有抵押债务指房屋抵押贷款、信托契约、抵押契约、抵押贷款契约、质押、抵押权、作为押金安排的存入资金、或其他安全协议在任何日期时,截至该日期所拥有的总未偿还债务部分,但不包括任何抵销权,包括但不限于条件销售或其他保留所有权的协议,具有与前述任何协议实质上相同经济效应的任何融资租赁,以及任何赋予或传让安全权益的其他类似协议。
“证券法” 指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订版,以及随时生效的相关规则和法规。
“重要子公司“”在第6.01条中指定了其含义。
“相似的安防”指在关于债券型,指由德国联邦政府发行的参考债券,每一笔均具有实际或内插的到期日,与债券的剩余期限可比,并将在选择时根据惯例的金融做法,用于定价具有相当期限的公司债新发行。
“指示到期日”,对于任何凭证或其本金或利息分期支付,指在本信托契据或该凭证所确定的或根据该凭证确定的固定日期,该日期为凭证的本金或其本金分期支付或利息到期并应付的日期。
“子公司” 对于任何人而言,(a)任何股份总投票权中50%以上的公司、协会或其他企业实际或间接被该人或该人的一个或多个其他子公司(或两者合并)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在选出其董事、经理或受托人时享有的股份资本或其他所有权益的投票权,无需考虑任何条件发生;及(b)任何合伙关系(i)惟一的普通合伙人或管理普通合伙人是该人或该人的子公司,或(ii)全部的普通合伙人是该人或该人的一个或多个子公司(或两者的任何组合)。
““” 指的是一份临时全球债券附表A2形式的临时全球债券,附有临时全球债券标志,存入或代表并以共同保管人或其指定人的名义注册,发行面额等于根据S规则903销售的债券的未偿本金金额。” 指的是一份临时全球债券附表A2形式的临时全球债券,附有临时全球债券标志,存入或代表并以共同保管人或其指定人的名义注册,发行面额等于根据S规则903销售的债券的未偿本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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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全域票据图例」意味著在中列出的传说 本条 2.06 (f) (ii) 条,该条必须放在根据本契约发行的所有临时环球债券上。
“总计 资产」截至任何日期,指最近一次向持有人提交或向持有人提交或提交之本公司年度或季度报告所涵盖的 (a) 最近季度季度的综合 EBITDA 总额(不重复) SEC,视情况而定,并根据本文第 4.06 条的规定,在该时间之前,按年化(即乘以四 (4)),以资本化率、(b) 本公司和合并的未折旧成本基础 附属公司在建造中的房地产及重建物业截至季度结束时,用于上述 (a) 条目的,每个情况均由本公司诚实决定,以及 (c) 所有资产 除上文 (a) 及 (b) 所述资产以外的公司及合并附属公司,根据 GAAP 确定的未折旧帐面价值 (但不包括应收帐款、无形资产及 使用权 与租赁物业相关的资产必须在最近年度或季度报告的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为营运租赁 根据本契约,在此时间前提交给持有人或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情况)。为避免疑问,(x) 前一句第 (c) 条所载的资产将包括所有现金 及现金等价值的所有投资于股票证券的公平市值(但不包括用于消除或解除任何债务的所有现金和现金等值),以及 (y) 个人 一块物业可以是一个或多个物业的用地,同一块物业的单独部分可以 (i) 为上一句即第 (a) 条的综合 EBITDA 作出贡献,(ii) 为重建项目 财产或 (iii) 属于建造中的不动产或土地,在每种情况下,由本公司诚意决定。
“未偿还债务总额」指,截至任何日期,(a) 总本金额的总和(不重复) 截至该日期,本公司的所有未偿还债务,不包括公司间债务,以及 (b) 合并附属公司所有未偿还债务的总本金额,全部截至该日期,不包括 公司间债务。
“未受担保资产总额」指在任何时间内,(a) 未受担的总和 本公司年度或季度报告所涵盖的最近季度的综合 EBITDA,最近向持有人提交或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视情况而定,并按照本文第 4.06 条的规定之前 此时间,年化(即乘以四 (4)),以资本化率资本化,以及 (b) 在不受任何担保债务的范围内,总计定义第 (b) 及 (c) 条所述的资产价值 资产;但是,只要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对非合并合并合资企业、非合并有限合伙企业、非合并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非合并实体所作的所有投资均应不包括在内 从未受担保资产总额,以其他情况下将该等投资纳入的范围内(理解,投资于具有易于确定公平价值的股票证券,不得受此条文涵盖;以下规定, 然而,该等投资于具有可以即时确定公平价值的股票证券并未能确保,或不适用于在每个情况下,截至该日起,任何债务,包括抵押贷款和其他应付债券)。
“受托人」 指德意志信托有限公司及其继承人以及任何由任何产生或存在任何公司 合并或合并,该公司或其继承人可在当时担任本条款继任受托人的一方及任何继任何受托人。
“未受担保合并 EBITDA」指针对任何季度的最近季度所涵盖的合并 EBITDA 在公司的年度或季度报告中,最近向持有人提交或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视情况而定,并根据本文第 4.06 条的规定,减去其可归属的任何部分 根据本公司诚信决定的任何财产或资产。
「无抵押债务」 意味著未偿还债务总额的部分不是抵押债务。
9
「美国人」 表示根据证券法规定的规则902(k)中定义的美国人。
第1.02条 其他定义。
期限 |
已定义 在 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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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订单」 |
2.01 | |||
“受益人” |
15.01 | |||
“契约无效” |
12.03 | |||
“保证义务” |
15.01 | |||
“法律无效” |
12.02 | |||
“付款代理人” |
2.05 | |||
「出席」指对于任何人而言,该人在股东大会(或任何股份类别的持有人的会议)出席的情况,可以通过此人本人或者(如果是公司或其他人)其合法授权代表(或者对于任何股东则是该股东根据这些章程合法指定的代理人)来实现; (a)亲自出席会议;或者(b)就任何依照这些章程许可使用通讯设备的会议,包括任何虚拟会议,通过使用该通讯设备连接。 |
2.05 | |||
“登录机构” |
2.05 | |||
“相关税务辖区” |
3.02 |
第 1.03 [保留]
第1.04节 施工规则。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
(i)术语具有分配给它的含义;
(ii)未另有定义的会计术语依照GAAP分配的含义;
(iii)“或”并不是排他的;
(iv)单数词包括复数,复数包括单数;
(v) 「将」应被解释为表示一个命令;
(vi) 条款适用于连续的事件和交易;
(vii) 对于证券法下的条款或规则的引用,将被视为包括SEC不时采纳的替代条款、替换条款或后继条款或规则;且
(viii) 对于本契约应支付的本金、溢价、利息或任何其他金额的引用,也应被视为引用支付在本契约下可能应支付的任何其他金额,包括本契约附加条款或替代条款下对于本金、溢价、利息和任何其他金额的支付或在本契约下提供的其他承诺;在本契约的任何条款中明确提及支付额外金额的,不应被解释为在不明确提及该额外金额的条款中不包括额外金额。
10
第二条
订单、描述、执行、注册和交换票据的问题
第2.01节 标明金额和票据发行
票据将被指定为8.5亿欧元3.875%到期日为2033年的有担保票据。 在此契约的执行之后,票据可能由发行人执行并交付给受托人进行验证,受托人将根据发行人的书面指示进行验证并交付票据(一个“注册单”)。 验证指令”),两名负责人在此之后无需进一步行动即可签署该订单。
注册机构将向统一保管人的相关代理人交付验证的票据,统一保管人将根据发行人的授权指示进行票据作业。
根据本契约,不限制可验证并交付的票据的总面值 提供 在初始发行时,债券的总本金金额不得超过850,000,000欧元,除非根据第2.07条和2.08条的规定。发行人可以在未来的任何时间,无需通知或获得持有人的同意,在无限制的本金金额范围内发行额外的债券,但需符合本承债凭证的条款。
第2.02条 债券形式。
(a) 临时全球债券债券的发行将首先采用临时全球债券形式,该债券将代表债券购买人存放在Clearstream Nominees有限公司名下,并注册在Clearstream的共同保管人名下的名义人,此共同保管人代表欧洲结算银行或Clearstream的指定代理人名下持有,由发行人签署并由受托人或后文所提及的认证代理人确认。受限期限将在受托人收到以下文件后终止:
(i) 来自欧洲结算银行和Clearstream的书面证书,实质上符合G展览的形式,证明他们已收到临时全球债券总本金金额100%的F展览形式的受益人所有权认证;和 非美国人士。 展示认证赠予数量100%临时全球债券本金F展总表形式的从Euroclear和Clearstream获得确认的认证书;以及
(ii) 发行人证明书声明受限期已终止。
在受限期终止后,临时全球票据的受益权将依据适用程序交换为永久全球票据的受益权,包括第2.02(b)条所载的程序。在完成这种完全交换的同时,受托人将在认证永久全球票据的同时取消临时全球票据。
欧洲结算所和Clearstream适用程序。 欧洲结算所系统运行程序的规定和《欧洲结算所使用条款》以及Clearstream银行的《一般条款和条件》和《客户手册》将适用于通过欧洲结算所或Clearstream持有的临时全球票据和永久全球票据的受益权转让。
(c) 永久全球票据和 全球票据一般性。 永久全球票据将基本上采用附件A1的形式(包括其中的全球票据标签和附加的“全球票据受益权交换表”)。以定期形式发行的票据将根据适用的法律要求和爱尔兰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不时)打印,基本上采用附件A1的形式(包括其中的定期票据标签但不包括永久全球票据标签,除非在定期票据标签中包含了相应内容并且不包括附加的“全球票据受益权交换表”)。每张全球票据将代表其中所指定的未偿还票据的总本金金额,并且每张票据都将规定它代表随时在其上背书的未偿还票据的总本金金额。
11
可能从时间到时间减少或增加,以反映交换和赎回所代表的未偿记价证券金额。根据根据2.06 节所规定的,持有人须按照指示,由受托人或共同保管人作相应的贴记以反映首尾代表的未偿记价证券金额的增加或减少。所附A1展品的记价证券形式的条款和规定是此契约的一部分,以及发行人、担保人和受托人在执行和交付此契约时,明确同意遵守该条款和关联规定,并受其约束。但是,如果任何记价证券条款与本契约的明确规定相冲突,则本契约的规定将优先并具有约束力。
任何记价证券可能具有纹理、数字或其他标识符,以及执行同意其的官员可能批准的注释、符号、背书或更改(其执行即为此类批准的明确证据),并且其不与本契约的规定不一致,或者可能根据共同保管人的要求或根据任何适用法律、法规或规则或任何有关证券交易所、自动报价系统的规则或规定而要求,或者必须根据使用方式、或者必须指示任何特殊限制或制约。
2.03 节 记价证券的日期和面额; 利息支付。 (a) 所有记价证券均以无息付息的注册形式发行,最低面额为100,000欧元,并以该面额为基数的1000欧元为增量。每张记价证券的日期均为其确认的日期,并从附于A1展品上的记价证券形式的正面所指定的日期起计算利息。对于每一利息期间所应支付的利息金额将通过将利率适用于该记价证券的本金金额,并将结果四舍五入到最近的分(半分向上进位)来计算。如果有一个与利息时期相等或不超过利息时期的期间需要计算利息,则该利息的计算方式将根据相应的计算规定。
记价证券 vouchers can be as promised in future 计息天数 计息日要按照实际日数/实际日数(ICMA)的基础,并且应该是从(包括)利息开始累积的日期到(不包括)到期日之间该相关期间的天数,再除以该相关期间所属的利息周期内的天数(包括第一天,但不包括最后一天)
(b)任何票据(或其前身票据)被注册在记录日期任何利息支付日期的伦敦时间下午5点在注册记录上的持票人将有资格在该利息支付日期上收取应付的利息。利息将支付在发行人为此目的而保留的办公室内,最初将是由受托人的办公室或机构。发行人将通过以支票形式邮寄给持有人,支付任何以有证明形式发行的票据上的利息,邮寄地址将是持有人在注册上登记的地址; 然而,本协议不限制受限制方从招聘或聘用该公司或购买者在至少六个月前终止雇佣的任何此类员工;且如果以有证明形式发行的票据的持有人持有的票据总面额超过€3.0百万,可以通过书面通知发行人指定以电汇方式支付应即时可用资金,到持票人在通知中指定的账户,或者(ii)以电汇方式将应即时可用资金支付到共同保管人或其指定人的账户上。如果支付日不是工作日,则支付将在下一个工作日进行,不会产生额外的利息。"记录日期"与任何利息支付日期相关联,指的是该利息支付日期的前一个工作日。
12
任何应支付但未准时支付或适当提供的票据利息,即在任何利息支付日期(以下称“债券利息支付日期”),将立即停止支付给在相关记录日期注册的持有人,并且该违约利息将由发行人支付,每次根据下文的第(i)或(ii)款提供:违约利息(i)发行人可以选择向以下日期注册的人支付任何违约利息,该日期为伦敦时间下午5时特别记录日期,用于支付该违约利息的数额将按以下方式确定。发行人应书面通知受托人拟支付每张票据的违约利息金额和拟支付日期(除非受托人同意提早到期之前不少于25个日历天后收到受托人的通知),同时,发行人应存入与应支付的违约利息总额相等的金额或应安排受托人在拟支付日期之前或当天做出满意受托人的安排,存入的款项将由受托人代表受益人持有,如本款所规定。然后,受托人应确定支付该违约利息的特别记录日期,该日期不得早于拟支付日期之前不少于10个日历天,并且收到应支付通知后不得早于15个日历天,亦不得晚于10个日历天。受托人应及时通知发行人有关该特别记录日期,并且代表发行人的名义及费用,应通过电子传输或邮件方式将有关拟支付该违约利息和特别记录日期的通知寄给注册册上的每一个持有人的地址,前述通知必须在特别记录日期前不少于10个日历天寄出(除非受托人同意提早日期)。经发送拟支付该违约利息的通知和特别记录日期通知后,该违约利息将支付给在该特别记录日期注册的票据(或其相应的前身票据)持有人,并且不再按照本第2.03(b)条第(ii)款规定支付。
(i)发行人可以选择向以下日期注册的人支付任何违约利息,该日期为伦敦时间下午5时特别记录日期,用于支付该违约利息的数额将按以下方式确定。发行人应书面通知受托人拟支付每张票据的违约利息金额和拟支付日期(除非受托人同意提早到期之前不少于25个日历天后收到受托人的通知),同时,发行人应存入与应支付的违约利息总额相等的金额或应安排受托人在拟支付日期之前或当天做出满意受托人的安排,存入的款项将由受托人代表受益人持有,如本款所规定。然后,受托人应确定支付该违约利息的特别记录日期,该日期不得早于拟支付日期之前不少于10个日历天,并且收到应支付通知后不得早于15个日历天,亦不得晚于10个日历天。受托人应及时通知发行人有关该特别记录日期,并且代表发行人的名义及费用,应通过电子传输或邮件方式将有关拟支付该违约利息和特别记录日期的通知寄给注册册上的每一个持有人的地址,前述通知必须在特别记录日期前不少于10个日历天寄出(除非受托人同意提早日期)。经发送拟支付该违约利息的通知和特别记录日期通知后,该违约利息将支付给在该特别记录日期注册的票据(或其相应的前身票据)持有人,并且不再按照本第2.03(b)条第(ii)款规定支付。
(ii) 发行人可以按照此款的要求,以与在该票券可能上市或指定发行的任何证券交易所或自动报价系统的要求不矛盾的任何其他合法方式支付任何违约利息,并按照该交易所或自动报价系统的要求进行通知,在发行人对按照本条款预计的支付方式向受托人发出通知后,该方式的支付被受托人视为可行。
第 2.04 条 承销票的执行。
承销票的签署在发行人的名义和代表发行人的人的手工或传真签名上签署。,托管人在收到鉴证指令后,将为根据本契约和任何附加契约,可随时发行的票券进行鉴证,发行人根据一个或多个鉴证指令授权发行的票券合计本金金额,不得超过发行人根据本契约第2.07和第2.08条的规定授权发行的票券的合计本金金额
只有载有经托管人(或托管人根据第 16.11 条的规定委任的鉴证代理人)手工签署,并在附件 A1 上附有经托管人手工签署的票证格式的证明的票证,才享有本契约的利益,或者对任何目的具有有效性或契约义务。托管人(或此类鉴证代理人)对任何由发行人签署的票证的该证明,构成该受托人已生效地鉴证并在此颁布并且该持有人有资格享有本契约的利益的确凿证据。
即使在托管人鉴证和交付前,或由发行人处理之前,签署该票的任何负责人已经停止担任该负责人的职务,仍可鉴证和交付或处理该票,就好像签署该票的人没有停止担任该负责人一样,并且在该票的执行实际日期,任何在本契约签署日期时并非该负责人的人可以代表发行人签署该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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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5节注册处,支付代理和转让代理。
发行人将设有一个办公室或代理机构,可以提交债券进行转让或兑换(“ 登记员。”)和一个办公室或代理机构可以提交债券进行支付(“ 付款代理人”)。注册处将保管债券及其转让和兑换的登记簿(“ 注册”)。发行人可以指定一个或多个 联合注册机构 以及一个或多个其他付款代理人和转让代理人。“注册机构”一词包括任何 联合注册机构和转让代理人,“付款代理人”一词包括任何其他付款代理人和转让代理人。发行人可以在不通知任何持有人的情况下更改任何付款代理人或注册机构,但受本质4.02 节的限制。 发行人、保证人或其子公司可以充当付款代理人或注册机构。
发行人最初指定德意志银行 卢森堡公司,地址为康拉德·阿登勒大道2号, L-1115 作为注册机构,德意志银行股份公司伦敦分行则作为付款代理人和转让代理人处理全球票据事宜。
代理人只有履行本契据和票据的条款和条件中所规定的职责,并无明示职责。本契据指定的代理人的义务是分别的,而不是共同的。除法律要求外,根据本契据,除发行人、保证人或子公司之外的任何代理人持有的资金都不被托管或分开保管。只要发行人未能按照票据的本金、如有的话,应付的溢价或利息的支付等款项继续拖欠,受托人可以要求付款代理人支付其持有的所有款项给受托人。发行人随时可以要求 付款代理人将其持有的所有款项支付给受托人。转付给受托人后,付款代理人(如非发行人、保证人或子公司)对该款项概不负责。如果发行人、保证人或 子公司充当付款代理人,它将将所有作为付款代理人持有的款项分隔和存放在为持有人利益而设的单独信托基金中。任何涉及发行人的破产或重组程序,受托人都 将充当票据的付款代理人。由发行人在本契据下指定的代理人只作为发行人的代理人行事,不需考虑持有人的利益。
第2.06节 转让和交换。
(a) 全球债券的转让和交换除非由共同保管人一次性将全球票据转让给共同保管人的提名人,或由共同保管人的提名人将全球票据转让给共同保管人或其他共同保管人的提名人,或由共同保管人或任何此类提名人将全球票据转让给后继共同保管人或后继共同保管人的提名人,否则全球票据不得转让。如发行人符合以下条件,将兑换全球票据为明确票据:
(i)发行人向受托人提供存管或共同保管人不愿或无法继续担任存管或共同保管人并且发行人在收到存管的通知之日起90天内未指定后继存管或共同保管人;或
(ii)发行人自行决定(全部而非部分)应将全球票据兑换为明确票据并向受托人发出书面通知。 提供 不论何种情况,临时全球票据在受限期届满之前并且在注册处收到根据《证券法》第903(b)(3)(ii)(B)条所需的任何证明文件之前,发行人都不得将其兑换为明确票据。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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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持有全球货币利益的所有者在欧洲远离或Clearstream之一透过书面要求进行这种交换,或者如果欧洲远离或Clearstream要求在发生且持续发生与债券有关的违约事件后进行这种交换。
在(i)或(ii)中发生其中之一事件时,担保票据将以托管人指示的名称发行。全球货币也可以按照本条款2.07和2.08的规定全部或部分交换或更换。根据本第2.06条(而不是根据(i)、(ii)或(iii)中的任何前述事件或本第2.07或2.08条规定),为了交换全球货币或任何部分,验证并交付的每一张债券将以全球货币形式验证并交付。全球货币不得交换为另一张债券,除非按照本第2.06(a)条的规定,但是全球货币的利益可能根据本第2.06(b)、(c)或(f)条条款的规定转让和交换。
(b) 全球货币利益的转让和交换转让及交换全球货币利益将通过托管人按照本契约和适用程序的规定进行。全球货币利益将受制于此的转让限制,该限制与《证券法》所要求的程度相当。全球货币利益的转让还将需要遵守以下子段中的一项或两项下文有关规定,如适用:
(i) 同一全球货币利益的转让任何全球货币的有利利益可以按照永久性全球货币说明或临时全球货币说明中的转让限制规定转让给在同一全球货币中以有利利益形式交付的人。 提供, 但是在限制期满前,临时全球货币的有利权益转让不得交予美国人或为其账户或利益转移。不需要向注册处交付书面订单或说明以进行本第2.06(b)(i)条所述的转让。
(ii) 所有其他对全球货币的有利权益转让和交易。 关于不受上述第2.06(b)(i)条约束的所有有利权益转让和交换,转让其必须向注册处交付:
(A) 都包括:
(i) 按照适用程序要求,由参与者或间接参与者向存管人提供的书面订单,指示存管人将要转让或交换的有利权益记入其他一个全球货币的有利权益,数量等于要转让或交换的有利权益; 以及
(ii) 根据相应程序给出的指示,包含要将增加部分记入的参与者账户的相关信息;
(B) 都:
(i) 参与者或间接参与者根据相关程序向存管机构提出书面订单,指示存管机构发行一张等同于将转让或交换的有利权益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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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托管机构向注册处长发出的指示,其中包括 有关该确定票据的名义登记,以执行上文 (B) (i) 项所述的转让或兑换的人士的资料;
提供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在转让或交换有益权益时发行确定债券 在 (A) 限制期届满以及 (B) 登记处收到根据《证券法》第 903 条所需的任何证书之前的临时全球票据。
(c) 转让或交换利益以确定票据。
(i) 环球债券至确定票据中的利益权益。 环球票据的有利权不得兑换 在第 2.06 (a) 条所规定的有限情况下,用于确定备注。若环球债券有利益权益持有人建议将该等利益利息兑换为「确定票据」或转让该等利益 在注册处处长收到以下文件后,以确定通知形式交付的人士的利益:
(A) 如环球债券中有关利益权益的持有人建议将该有益利息兑换为「确定权益」 请注意,该等持有人以本文附件 C 形式发出的证明书,包括其 (a) 项所载的证明书;
(B) 如根据规则 144A 条转让有关利益权益予一间国际银行,则一份有效证明书 本附件 b 所列明,包括第 (1) 项中的证明书;
(C) 如果有关利益 转移到 a 非美国 根据第 903 条或第 904 条进行离岸交易的人士,具有本文附件 b 所载的证明书,包括项目中的证明 (2) 其;
(D) 如根据注册豁免而转让有关利益权益 根据《证券法》第 144 条的规定,就本文附件 b 所载的证明书,包括其第 (3) (a) 项所载的证明书;
(E) 如果该等利益权益在依赖豁免下的情况下转让给机构认可投资者 除上文第 (B) 至 (D) 款所列的证券法的注册规定外,以及本文附件 b 所载的证明书,包括律师的认证、证书及意见 其第 (3) 项规定(如适用);或
(F) 如果有关利益权益转让给本公司 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持有本文附件 b 所载的证明书,包括其第 (3) (b) 项所载的认证;
受托人 须根据本文第 2.06 (g) 条,导致适用环球债券的总本金额相应减少,并且本公司须执行并受托人须验证并交付给在该条文中指定的人 指示以适当本金额的确定票据。根据本第 2.06 (c) 条发行的任何为换取环球债券的利益权益而发行的确定票据,均须以该名称或以该名称及以该等名称注册 该等利益权益持有人的授权代表或面额,应透过托管机构和参与者或间接参与者的指示指示向注册处指示。受托人须将该等确定票据交付给 该等票据名义被登记的人士。根据本第 2.06 (c) (i) 条而换取环球债券的利益权益而发行的任何确定票据,均须附有「确定票据说明」,并须受所有条款约束 其中包含的转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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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B临时全球货币通行证(暂定)之受益权到确定证券的转换。 尽管本协议第2.06条(c)(i)(A)和(C)规定,暂定全球货币通行证的受益权在受限期限届满前(B)股票法第903(b)(3)(ii)(B)条的规定,除了Rule 903或Rule 904之外的股票法登记要求免除情况下,暂定全球货币通行证的受益权不能转换为确定证券,或者转让给以确定通行证形式接受其交割的人士。
(d) 确定证券到受益权的转让和交换。
(i) 确定证券到全球通行证的受益权。根据第2.06(a)条的规定,如果任何确定证券持有人提议将该证券转换为对全球通行证的受益权,或者将该确定证券转让给以全球通行证受益权形式接受交割的人士,则在收到登记处以下文件后:
(A)如果该确定证券持有人提议将该证券转换为对全球通行证的受益权,则需提供来自该持有人的证书,格式见附件C,包括(b)条中的认证;
(B)如果该确定证券正在根据144A条规定转让给QIb,则需提供如附件b所述的证书,包括(1)条中的认证;
(C)如果该确定证券正在转让给 非美国股东 依照903条或904条从事离岸交易的人,应提供“展观B”的相符证明书,包括其中第(2)项的证明;
如果根据144条从事免除证券法登记要求的转让,应提供“展观B”的相符证明书,包括其中第(3)(a)项的证明;
如果根据证券法其他免除登记要求的例外,将该确定票据转让给机构认可投资者,应提供“展观B”的相符证明书,包括其中第(3)项的证明、证书和法律顾问意见书(如适用);
如果将该确定票据转让给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应提供“展观B”的相符证明书,包括其中第(3)(b)项的证明;
证券代管人将取消该确定票据并增加或使全球票面金额增加。
(e) 确定票据的转让和交换需为确定票据之间的交换。 在确定票据持有人提出要求并遵守本2.06(e)条款的规定后,登记机构将登记确定票据的转让或交换。在进行转让或交换的登记前,请求的持有人必须出示或提交已背书的确定票据,或由其律师以书面授权的方式进行的转让指示。此外,请求的持有人必须按照本2.06(e)条款的相关规定提供所需的任何其他证明文件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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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最终性注释至最终性注释任何最终性注释均可转让并登记为收到最终性注释形式的人名下,若注册机构收到以下文件:
(A)如果转让将根据Rule 144A进行,则转让方必须提交一份包含附件B形式及其中的第(1)项认证的证书;
(B)如果转让将根据Rule 903或Rule 904进行,则转让方必须提交一份包含附件b形式及其中的第(2)项认证的证书;
(C)如果转让将根据证券法的任何其他豁免进行,则转让方必须提交一份包含附件b形式及其中的第(3)项适用时所需的认证、证书和律师意见的证书;
(f) 标记。 除非在本印花债券可适用条款明确声明否,所有全球货币及最终性注释将在本契约下发行时出现以下标签。
(i) 全球货币标签每张全球货币票据上将带有以下具体形式的说明:
「本全球货币票据由共同保管人(如票据所管理的契约中定义)。本票据由共同保管人或其指定代理以有利且无债权人为依据所持有,根据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转让,但(1)根据契约第2.06节,受托人可以在此做出所需的注记,(2)根据契约第2.06(a)节,本全球货币票据可以整张但不可部分交换,(3)根据契约第2.09节,本全球货币票据可以交付予受托人以进行注销,以及(4)需取得发行人事先书面同意,本全球货币票据可转移至继任的共同保管人。」
「除非全数或其中一部分以具体抵押无印的票据交换为止,本票据不得转让,但共同保管人可以将其整张递交予共同保管人的指定代理,或者共同保管人的指定代理可以将其递交予共同保管人或其他共同保管人的指定代理,或者共同保管人或此类代理可以将其递交予继任的共同保管人或其指定代理。」
「本票据及其任何利益在《美国证券法》(1933年修订版)(以下简称「美国证券法」)之下并未经过登记,以及在本票据提供之开始日期及本票据提供之结束日期(或《美国证券法》之下的《规则S》(或任何后续条文)所允许的较短时间内)之前(即「转售限制终止日期」)的40天,不得提供、出售、转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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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按照《S法规》的非美国人在离岸交易中、向保证人或其任何子公司出售,或根据其他适用法律的规定。 在转售限制终止日期之后,此票据及其任何利益仅可按照《美国证券法》及其他适用法律的规定转让。
本票据或其任何利益的各买方均同意向本票据或其有利害关系者交付实施效力的通知。
(ii) 临时全球票据注记。 除了第2.06(f)(i)条列出的全球票据注记之外,每个临时全球票据将带有下列注记:
“该临时全球票据的权利以及其换发至一张永久全球票据的条件和程序,将按照本债券契约(如此处所定义)中的规定进行。该临时全球票据的持有人和受益人不得享受本票据利息支付。”
(iii) 确定性票据注记。 每一张确定性票据都将换发全球票据中的一个有利害关系者,该票据将带有下列注记:
本票据及其任何利益未注册于美国1933年修订版《美国证券法》(以下简称“美国证券法”)。在本票据的报价开始日期及本票据报价的结算日期之后40日内的日期(转售限制终止日期),除非根据《S法规》或其他条例S下的法规,可以在遵照《美国证券法》的注册要求之外提供、出售、转让、抵押、设立质权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否则无法提供、出售、转让、抵押、设立质权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在转售限制终止日期之后,本票据及其任何利益仅可按照《美国证券法》及其他适用法律的规定转让。
每一位此票或其权益的购买人同意将通知尽速地传递给此票或其权益的每一位购买人,通知的内容如上所述。
(g) 全球货币的取消和/或调整。 在所有特定全球货币中的所有受益权益都已换发成具体票据,或者某个特定的全球货币已完全且非部分地赎回、收购或取消时,每一张此类的全球货币将按照本协议书第2.09节的规定交还给或保留和注销由受托人进行。在此类注销之前的任何时候,如果全球货币的任何受益权益被换发为或转让给将以其他全球货币的受益权益形式或具体票据形式交付的人,则此类全球货币所代表的票据本金金额将相应减少,并由受托人或其指示的存管机构在该全球货币上进行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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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时,托管人将减少有利权益份额;如果有利权益正在交换或转让给将以另一个全球债券的有利权益形式交割的人,则另一个全球债券将相应增加,并且托管人或受托人将根据托管人的指示对该全球债券进行背书以反映该增加。
(h) 与转让和兑换相关的一般条款
(i)为了允许转让和交换的登记,发行人将在根据本本债券契据第2.04条的规定接收认证订单时或在注册处的请求时对全球债券和实物债券进行认证。
(ii)对于全球债券的有利权人或实物债券的持有人进行任何转让或交换的登记不收取服务费,但发行人可能要求支付足够的金额以支付与之相关的任何转让税或类似政府收费(除本本债券契据第2.08、3.04和9.04条规定的转让或交换而需支付的任何此类转让税或类似政府收费)。
(iii)除了部分赎回的未赎回部分之外,注册处不需登记或交换任何选定整个或部分赎回的债券的转让。
(iv)在任何全球债券或实物债券的转让或交换登记后发行的全球债券或实物债券将是发行人的有效债务,证明了相同的债务,在本本债券契据下享有相同的权益。
(v)注册处或发行人均不需要:
(A)在债券赎回日之前十五(15)天(1)负责任何选择部分赎回的债券的日期,(2)部分赎回债券的日期,(3)与任何利息支付日期有关的登记转让或交换任何债券。
(B) 登记或交换全部或部分选定要赎回的债券,不包括部分赎回的未赎回部分债券;或
(C) 登记或在记录日期与下一个利息支付日期之间交换债券。
(vi) 在提出任何债券转让的登记之前,受托人、任何代理人和发行人可能视并对待以任何债券所登记之人为接受债券的完全拥有者,以接收有关债券的本金和利息的付款以及所有其他目的,且受托人、任何代理人或发行人不受相反通知的影响。
(vii) 受托人或根据本契约条款任命的一个真实性验证代理将按照本契约第2.04条的规定核证全球票据和塞定票据。
(viii) 根据本2.06条的规定提交给注册处的所有认证、证书和法律顾问意见,可以以传真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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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条 毁损、破坏、遗失或被盗的票据。
如果任何票据毁损或遗失被毁坏、遗失或被盗,发行人可以自行执行,并根据其书面请求,受托人或受信托人任命的证明机构,对一张不同号码的新票据进行验证并交付,以代替毁损的票据,或者代替被毁坏、丢失或被盗的票据。在所有情况下,申请更换票据的申请人应向发行人、受托人和(如适用)该证明机构提供必要的担保或保险债券,以保护他们免受因此担保的丢失、责任、成本或费用所引起或相关的损失,而且,在每一种毁损、遗失或盗窃的情况下,申请人还应向发行人、受托人和(如适用)该证明机构提供证据,以他们满意的方式证明该票据的毁损、遗失或盗窃以及其拥有权。
在受信托人或证明机构根据前一段所述的安全或保险债券和证据,接收到之后,受信托人或证明机构可以对任何这样的替代票据进行验证并交付。在发行任何替该票据发行后,发行人可以要求票据持有人支付足够的款项,以支付与此有关的任何税金、评估或其他政府费用,以及任何与此有关的其他费用。如果这样的票据已到期、即将到期或已被要求赎回,发行人可以在不发行替代票据的情况下支付或授权支付,或者交换或授权交换(在正常情况下不需要提交原票据,除非是毁损的票据),如果申请支付或交换的申请人应向发行人、受托人和(如适用)该证明机构提供必要的担保或保险债券,以保护他们免受因此担保引起或与之相关的条款所导致的损失、责任、成本或费用,而且,在每一种毁损、遗失或盗窃的情况下,申请人还应向发行人、受托人和(如适用)任何付款代理人提供证据,以他们满意的方式证明该票据的毁损、遗失或盗窃以及其拥有权。
根据本2.07条款,由于有任何票据遭到毁损、遗失或被窃,所发行的任何替代票据都将成为发行人的附加合约义务,无论该毁损、遗失或被窃的票据是否随时找到,并且将享有(但将受到本债券型协议所列明的所有限制的)与根据本协议合法发行的所有其他票据同等的权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所有票据都应根据明确条件持有和拥有,而上述条款仅限于就票据的替换、支付、交换或赎回时的破损、毁损、遗失或被窃案件,即使任何现存或今后颁布的法律或法令有相反规定,也不得提供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用于替换、支付、交换或赎回可转让的票据或其他证券而无需交出票据。
第2.08条暂时票据。
在执行证书形式的票据之前,发行人可以执行和受受托人或由受托人指定之证书认证代理人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请求认证和发放临时票据(印刷或石版印刷)。临时票据可发行在任何授权的面额和基本上与证书形式的票据相同,但可根据临时票据的需要进行省略、插入和变更,所有这些均由发行人决定。这样的每一张临时票据都应由发行人执行,并由受托人或该验证代理人依据相同条件和基本上相同的方式认证,具有与证书形式的票据相同的效力。发行人将尽快执行并交付给受托人或该认证代理人正式证书形式的票据,此后可以在发行人根据4.02条款所维护的每个办事处或代理机构上交出临时票据以换取其等值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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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应在其自己的费用且无需收取任何费用的情况下,将票据在纸质形式下交换,这种交换应由发行人执行。在此交换前,临时票据应享有与在本契约下经过确认并交付的纸质票据具有相同的利益和限制。
票据注销
所有为了支付、赎回或转让登记的票据,如果交给发行人或任何支付代理人或任何登记代理人,都应交给受托人并且由受托人迅速注销,或者如果交给受托人,应由受托人迅速注销,且除非在本契约的任何条款明确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发行新票据。受托人应按照其常规流程处理这些注销票据。如果发行人购买任何票据,该购买不得将该票据视为已赎回或偿清,除非将该票据交付予受托人注销。
通行代码和国际证券辨识号码
发行人在发行票据时可以使用“通行代码”号码或“国际证券辨识号码”,如果使用,则此类通行代码和/或国际证券辨识号码应包含在赎回或购买通知中,作为持有人的便利;但是,任何此类通知可能声明在通知或票据上印刷的通行代码和/或国际证券辨识号码的正确性或准确性不具代表性,且只能依靠印在票据上的其他识别号码,任何此类赎回不受此类号码的任何缺陷或遗漏的影响。发行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和每一位代理人通行代码和/或国际证券辨识号码的任何变更。
发行其他票据
发行人将有权在提交由主管人员证明书、法律顾问意见书和认证授权书的前提下,依据本契约的第4.10条款的规定,发行与本契约中的初始票据在发行日期和发行价格以外具有相同条款的其他票据。
关于任何附加说明,发行人将在其董事会及干事证书的决议中,列明以下信息:
(1)根据此契凭书,将进行鉴识并交付的该等附加注释的总本金额;及
(2)该等附加注释的发行价格、发行日期以及通用代码和ISIN编号。
第2.12节 新保管结构。
付款代理事先向发行人确认,在发行债券的过程中将根据H展览中所述的新保管结构职责执行相应职责。每一个代理(除付款代理外)同意,如果其知悉付款代理履行H展览中所述的职责所需的任何信息,将立即向付款代理提供该信息。
第2.13节 选择共同保管人。
发行人特此授权并指示付款代理选择Clearstream作为共同保管人(「共同保管人」)发行人承认,任何此类选择均受欧洲中央存证凭券结算机构(Euroclear)和Clearstream共同判断他方应作为常规保管人的权利,并同意支付代理商对其所做的任何此类选择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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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权限认证及执行
发行人委托注册机构(以下简称“登记机构”)认证全球票据(Global Note)和明细票据(如有),并通过电子形式将该全球票据传递给共同保管人,在签名行经登记机构任何一位负责人或其他正式授权代理人签名认证该全球票据后,依据发行人的授权和指示,登记机构以全球票据发行后的执行期间提供指示。发行人进一步授权并指示登记机构在共同保管人确认全球票据已经生效后,取消退还该全球票据给发行人。
第3章
赎回票据
3.01可选权赎回票据
在票据到期之前,发行人可在一次或多次上赎回部分或全部票据。赎回价格(以下简称“赎回价”)将等于(1)赎回票据本金的100%加上截至赎回日未支付的利息,但不包括赎回日本息,以及(2)弥补溢价;赎回价格尽管管理人可能指定在参与者死亡、残疾或退休(由管理人定义)或其他管理人指定的情况下,将奖励的全部或部分金额的支付取决于在管理人指定的期间内实现或部分实现一个或多个绩效目标,但管理人必须要求支付所有或任何部分的长期激励奖金受到长期激励奖金范围内金额部分实现的限制。 发行人若在任何日期兑付了注册债券的本金并且已经加速到期,而且此一加速未在该日期之前撤销或解决(但在发行人支付有关应偿还注册债券的赎回价时,若因发行人违约而导致加速则不在此限)。尽管前述,若注册债券在到期日前九十(90)天或之后赎回,则赎回价将不包括完全补偿溢价; 进一步提供: 若赎回日期跨越记录日,并且在对应的利息支付日期之前,发行人将于该利息支付日期向记录持有人支付应计且未支付的全部利息(如有),而且赎回价不应包括截至赎回日期前但不包括赎回日期的应计且未支付的利息。
第3.02条 源于扣缴税的变更的赎回。
发行人可以自行选择,在不少于十五(15)天且不多于四十五(45)天公布通知(如下述第3.03条的考虑)后全数赎回注册债券,并且赎回价等于其本金金额的100%,再加上应计且未支付的利息(如果有的话)至赎回日期(在有关记录日上的持有人有权在赎回日期之前获得有关负债到期的利息(如果有的话),此利息在该赎回日期由于赎回或其他原因而对持有人或即将对持有人到期);
(a)发行人决定由于美国或荷兰(或美国或荷兰的政治辖区或有权对其征税的税务机关的法律(或其任何法规或相关裁决)或相关条约的变更或修订(“相关的征税管辖区), 或(ii)对该等法律、条约、规例或裁决的适用、管理或解释的任何更改或修订,(包括因管辖权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或已发表的行政惯例变更而进行的修改或修订), 宣布在上市文件日期后正式提议的更改或修订,使其或其保证人成为或将成为支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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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 4.14 条的额外金额。就上一句而言,(A) 在上市日期或之后正式建议宣布的更改或修订 详细信息应视为包括对 2021 年荷兰预扣税法的任何更改或修改(2021 年湿气源负载) 以荷兰议会上议院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通过的形式及任何官员 解释,包括有权管辖权法院发出的任何裁决或命令,或已公布的行政实践或政策,从发行人偏离或对发行人承担行政义务,超过文字所得的内容 对本法的解释,如在上市资料发行日期或之后正式建议的任何更改、修改或解释公布,以及 (B) 向发行人或任何担保人征收或对发行人征收或对其征收的任何税款, 或根据《2021 年荷兰代扣税法》,发行人或任何担保人必须由相关税务管辖区支付(2021 年湿气源负载) 除非该等税款为以及范围内,否则视为额外金额 就持有人或受益人持有债券的付款而征收(预先配置) 发行人及担保人知道该持有人或受益人有关联之后(被推荐) 向发行人或任何担保人 适用于 2021 年荷兰预扣税法案(2021 年湿气源负载);或
(b) 有关税务处所采取的任何行为 在上市资料发出日期或之后的司法管辖权,无论是否对发行人或任何附属公司采取此类行为,这些行为均有很大的可能会导致该发行人或任何担保人将或可能被要求支付额外支付 根据第 4.14 条所订明的金额
在其中或有关担保人或担保人(视情况而定)决定, 他们的商业判断,根据第 4.14 条支付额外金额的义务无法透过采取合理措施(这不包括替代发行人或任何担保人根据条款的替代人) 本票据)及发行人或相关担保人或担保人(视情况而定)已收到律师意见(表示发行人会因此变更或修订而作出的行为,或有关税务局采取的行为 司法管辖区导致其或任何担保人将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第 4.14 条所述的额外金额或第 3.02 (a) (B) 条所述的税款和发行人或 担保人须向受托人交出一份人员证明书,指出发行人根据该等意见,发行人有权按其条款赎回债券。受托人将接受并有权依赖该等 官员证明书及律师意见,作为本条所述的先前条件存在和满足的足够证据,在这种情况下,该证书将对持有人具有决定性和约束力。
第 3.03 节选择性赎回、选择债券的通知。
如发行人希望根据以下情况行使债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赎回权利 第 3.01 或 3.02 条,须定义赎回日期。发行人,或根据受托人在不少于五 (5) 个工作日前(或受托人可接受的短时间)收到的书面要求,向发行人收到的书面要求 发送赎回通知书的日期,受托人以发行人的名义和支付其费用,须邮寄或原因邮寄,或以电子方式发送该等赎回通知不少于十五 (15) 个历日 每位债券持有人在兑换日期前四十五 (45) 个日历日不得超过,以便在登记册登记册上的最后一个地址全部或部分兑换; 提供 如果发行人作出这样的情况 受托人的要求,须与该要求一并向受托人发出有关赎回日期的书面通知, 进一步提供 该公告的文本须由发行人准备。此类邮寄方式须以头等方式进行 邮寄或通过电子传输发送。无论持有人是否收到该通知,该通知如以本文所规定的方式发送,则必须确定为已经合理发出。在任何情况下,未通过邮件发出该等通知或 任何指定用于全部或部分兑换的票据向持有人的通知中有任何瑕疵,均不影响赎回任何其他票据的程序的有效性。同时发送任何此类赎回通知书, 发行人须发出新闻稿,宣布该等赎回,新闻稿的形式及内容由发行人自行决定。未发出任何此类新闻稿或其中的任何缺陷,不得 影响赎回通知或任何要求赎回债券的程序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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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需要向参与者通信时,可以向欧洲清算或Clearstream发送全球债券的通知,只要债券仍在全球交易所上市,并且在任何赎回交易中,发行人将立即通知爱尔兰证券交易所债券未偿本金金额的任何变化。只要债券在爱尔兰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人应通知或要求通知该证券交易所根据本契约进行的每一次债券赎回。
每一次赎回通知应具体说明:(i) 要赎回的债券的总本金金额,(ii) 债券的通用编码和ISIN编号或代码和编号,(iii) 赎回日期(应为工作日)和记录日期,(iv) 债券赎回价格,(v) 付款地点以及指出贴现券凭证的呈献和交出后将支付款项,(vi) 未支付的利息将按照通知中指定的方式支付,且自该日期开始,对其或要赎回部分的利息将停止计息。如果只赎回部分债券,则赎回通知应识别要赎回的债券(包括通用编码和ISIN编号,如果有的话)。如果有任何债券仅部分赎回,则赎回通知应说明要赎回的本金金额部分,并说明在赎回日期后,交出该债券后,将发行一张新债券或本金金额等于其未赎回部分的债券。
在赎回日期之前,发行人将以立即可用资金存入支付代理人(或者如果发行人自行充当支付代理人,则按照第4.04条款提供的方式,设置、隔离并信托保管足够的金额,以赎回赎回日期时所要求所有债券(或其部分)的适当赎回价格。 提供 如果在赎回日期上对支付代理商支付此款项,请在伦敦时间上午10时之前到帐。发行人有权保留订金在此第3.03 条根据存入支付代理商的款项上超过需支付赎回价的利息、收益或利润。
如果不是全部未到期票据都要赎回,则由受托人、支付代理商或注册机构根据欧洲清算所或清算流程的规定,选择赎回全球票据或有证明形式的票据的票据或部分票据(金额要求为10万欧元及其倍数1,000的部分);如果欧洲清算所和清算流程不指定选择方法,则按照池比例进行选择。受托人、支付代理商和注册机构对根据本段落选择的票据不承担责任。 按比例分配 根据发行人的赎回通知在第3.03条的规定下,对于已发出买回通知的票据或部分票据,将在赎回日期和此通知中所述的地点或地点上成为应付款项,并按照赎回价支付;除非发行人在赎回价支付上违约,所买回的票据或部分票据的利息将于赎回日期后停止累计,并且在赎回日期后(除第7.05和第11.02条另有规定外),此类票据将不再享有本契约下的任何利益或担保,而且持有人除了有权收取此类票据的赎回价之外,对此类票据没有其他权利。在根据通知所指定的支付地点出示并交出此类票据,发行人将支付并赎回此类票据或其中指定的部分,并支付至该日前的利息,但不包括赎回日期。
发行人赎回的票据支付。
如果根据第3.03条提供赎回通知,则已发送此类通知的票据或票据部分将在赎回日期和此通知中指定的地点以赎回价支付;除非发行人在赎回价支付上违约,否则已赎回的票据或票据部分的利息将在赎回日期后停止累计,并且在赎回日期后(除非发行人违约未支付赎回价) ,除本契约第7.05条和第11.02条另有规定外,此类票据不再享有任何利益或担保,并且持有人对此类票据不享有任何权利,除权获取其赎回价之外。在根据通知所指定的支付地点出示并交出此类票据,发行人将支付并赎回此类票据或其中指定的部分,并支付至该日期前的利息,但不包括赎回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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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任何部分已赎回的票据提交时,发行人应执行,并且受托人应确认并提供新的票据或票据,以发行人的费用为贰其持有人提供授权面额等于提交的未赎回部分的票据。
第3.05节 沉没基金。
票据不提供任何沉没基金。
第4条
公司特定契约
第4.01节 票据的支付。
发行人承诺将按照本文件和票据中提供的地点、时间和方式【准确无误】地支付或令其支付票据的本金(包括根据第3条进行赎回时的赎回价),如果有的话,以及利息。 尽管管理人可能指定在参与者死亡、残疾或退休(由管理人定义)或其他管理人指定的情况下,将奖励的全部或部分金额的支付取决于在管理人指定的期间内实现或部分实现一个或多个绩效目标,但管理人必须要求支付所有或任何部分的长期激励奖金受到长期激励奖金范围内金额部分实现的限制。 发行人根据第3条、到期或其他情况,可能依法扣留支付利息及赎回款项的任何金额。
第4.02条 维持办公室或代理机构。
发行人将维持根据第2.05条所指定的办事处和代理机构。本契约生效之日,这些办事处将根据第2.05条设定,其他时间则由受托人、付款代理人或登记处随时以通知给发行人的方式指定其他地址。发行人将及时以书面通知受托人未由受托人指定或委任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的位置变更。如果发行人在任何时候未能维持任何此类要求的办事处或代理机构,或未能向受托人提供其地址,则这些提交、递交、通知和要求可以在企业托管处进行。
发行人可以以书面通知该登记处或付款代理人及受托人更换登记处或付款代理人,并无需事先通知持有人;然而,除非由发行人与该后续任命的登记处或付款代理人达成适当协议并将其交付给受托人,据此证明后续接受任命的情况,更换不起作用,或者通知受托人,受托人有权自行决定在依据上述第(a)款中任命后继者之前承担登记处或付款代理人职务,前提是在所有其他成员国中,登记处除非该付款代理人在其境内有义务扣缴或扣减与有关票据相关的任何付款相关税款,否则发行人无法任命付款代理人。登记处或付款代理人可以以书面通知发行人和受托人提前三十(30)天辞职。此外,只要票据被列入全球交易市场交易,发行人将根据爱尔兰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和法规,并在爱尔兰证券交易所的官方网站上公布更换登记处或付款代理人的通知。
第4.03条指派填补受托人办公室空缺。
发行人和保证人,在必要时为避免或填补受托人办公室的空缺,将根据第7.10条的条款和条件,指派一名受托人,以确保在此项协议下始终有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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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4条 代理的条款。
(a) 如果发行人任命除初始支付代理Deutsche Bank AG伦敦分行以外的支付代理,或者受托人任命支付代理,发行人将使该支付代理与受托人签署一份文件,在该文件中支付代理将与受托人同意,根据本第4.04条的规定,Deutsche Bank AG伦敦分行作为初始支付代理,谨此同意:
(i) 任何时候只要发行人(或者债券的任何其他付款人)未按照债券应付本金、赎回金(如有)或利息的规定支付款项,支付代理将向受托人发出通知。
(ii) 在任何违约事件持续期间内,如受托人要求,支付代理将立即支付所有款项。
发行人应在债券本金或赎回金(如有)或利息到期前的伦敦时间上午10时之前,向支付代理存入一笔金额(该笔金额应在到期日当天即时可取用)足以支付该本金、赎回金(如有)或利息(除非该支付代理是受托人),发行人将及时通知受托人和支付代理如未能采取此类行动。在支付代理根据本信托书的规定实际收到该笔款项之前,支付代理将根据本第4.04(a)条的规定对债券进行支付。发行人应确保在支付款项到期之前两个(2)个业务日,以受托人和发行人商定的形式书面确认应支付款项的时间。支付代理在收到款项并能够确认收到款项之前,不需要向持有人支付款项。
支付代理在收到款项并能够识别或确认收到款项之前,不需要向持有人支付款项。为了避免疑问,支付代理和受托人将不承担与支付代理和受托人的支付或汇款有关的责任和负有任何责任:(i) 如果未提供支付指示或没有在本第4.04条规定的相应时限内存入款项;(ii) 直到他们确认收到足以支付相关款项的款项。
(b) 如果发行人自行担任支付代理人,则应于债券本金或溢价(如有),或利息到期日前,将足够支付该本金、溢价(如有)和利息的款项予以划分保留并信托,以利债券持有人受益,并会立即通知受托人如有任何未能采取此举的情况,以及发行人(或债券下的任何其他借款人)未能于债券到期支付本金、溢价(如有)或利息的任何违约。
(c) 不管本第4.04条的任何内容如何,发行人可以在任何时候,为了取得本契约的满意解除,或基于任何其他原因,支付或安排由发行人或任何支付代理人根据本第4.04条的要求持有的所有款项予以支付受托人,此款项将由受托人持有,并在发行人或支付代理人向受托人支付此款项时,发行人或该支付代理人将从此款项的进一步责任中释放。
(d) 不管本第4.04条的任何内容如何,根据本第4.04条提供信托款项的协议受制于第11.02条和第11.03条。
(e) 根据本契约,每位代理人的权利、权力、职责、义务和行动均是各自独立,而非共同或共同并各别存在的。
(f) 发行人和代理人同意如有违约或违约事件发生,受托人可以书面通知发行人和代理人要求代理人担任受托人的代理人,并仅接受来自受托人的指示。在收到该书面通知之前,代理人应为发行人的代理人,不需考虑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除非本契约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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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代理人将按照本契据的条款作为银行家持有所有资金,因此这些资金不会按照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根据《金融行为监管局守则和指南》中的规定持有的客户资金的规则来进行持有。
(h) 代理人可能有发布全球货币持有人公告的义务,但该义务已在向欧洲清算及交收公司和/或清算银行交付公告后得到满足。
受托人对于任何其他支付代理人(包括发行人如为其自己的支付代理人的情况)的行为不负责任,并且对于这些其他支付代理人持有的任何资金没有控制权。
第4.05节 存在。
除本条款第10条规定外,发行人和保证人应该或将会尽一切必要的措施来保全和维持其存在和权利(章程和法定), 提供 而如发行人或保证人(如适用)判断保全该权利对于发行人或保证人业务的进行已不再必要,且其损失并不对持有人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话,则不需要保全该权利。
第4.06节 报告。
(a) 所有板块无论是否根据SEC的规定和法规要求,只要有任何债券未偿还,保证人将在SEC规定的期限内向债券持有人提供或要求受托人提供公司和普通合伙人的季度和年度报告,这些报告将按照适用于此类报告的所有规定和法规要求的所有方面及时准备。
(i) 所有基金类型在SEC上应存档的公司和普通合伙人的季度和年度报告,如果保证人被要求递交此类报告的话: 10-Q 和 10-K 公司和普通合伙人如果被要求递交此类报告,保证人将提供带所有基金类型的公司和普通合伙人所需的即时报告,以在SEC上存档。
(ii) 所有基金类型在SEC上应存档的公司和普通合伙人的即时报告,如果保证人被要求递交此类报告的话: 8-K 公司和普通合伙人如果被要求递交此类报告, 保证人将提供所有基金类型公司和普通合伙人所需的即时报告以在SEC上存档。
所有这些报告将按照适用于此类报告的所有规定和法规要求的所有方面准备。每一份年度报告在提交数字上将包含保证人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和普通合伙人的合并财务报表的报告。此外,保证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SEC提交上述子款(i)和(ii)中提及的每份报告的副本以便公共使用(除非SEC不接受此类申请),并在公司网站上公布这些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 10-K 尽管如前所述,保证人可以通过在SEC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告或向SEC提供报告以便公众使用来履行提供上述报告的义务。
如果在任何时候,担保方因任何原因不再受《交易所法》的定期报告要求约束,担保方将仍继续按照上述时间表向SEC提交前段指明的报告,除非SEC不接受此类提交。发行人和担保方将不会采取措施,目的是使SEC不接受任何此类提交。尽管前述情况,如果SEC因任何原因不接受任何担保方的提交,他们将会发布前段提到的报告,以在担保方如同与SEC提交那些报告时适用的时间内可在普通合伙人的网站上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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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条款向受托人交付的任何报告、信息和文件仅供信息目的,受托人的收到并不构成对其中含有或可从其中确定的任何信息的建设性通知,包括发行人根据本契据或相关文件遵守的任何条款。
(b) 只要票据在全球交易所市场上交易,本节所述的所有报告将可在支付代理处办公室获得。
第4.07节:停滞、延期和非法利息法。
发行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承诺不会在任何时候坚持、辩护或以任何方式要求或获取停滞、延期、非法利息法或其他可能禁止或免除发行人根据本契据中所述的支付全部或部分票据本金或溢价(如有)或利息的任何法律的利益或优惠,不论该法律何时颁布,现在或将来生效,或可能影响本契据的条款或履行。
第4.08节:合规证明。
在发行人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一百二十(120)个日历日内,发行人和保证人应向受托人提交由发行人和保证人的任何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或首席会计官签署的证明书,证明签署人是否知晓本契据下的任何违约情况,并在知晓的情况下,具体说明每个违约情况及其性质和状态。
当发行人得悉(i) 本契约所载之任何契约、协议或条款的履行或遵守出现任何违约情况,或(ii) 任何违约事件时,发行人应立即向受托人交付一份主管人员证明书,详细说明该违约或违约事件的具体情况并进一步陈述发行人已采取、正在采取或打算采取的相应行动。
根据本第4.08条要求发送的任何通知应交付至受托人的负责人办公室。
第4.09条 税务。
本公司将支付,并将促使其子公司在逾期前支付所有重大税项、评估和政府征税,除非该等税项在善意争辩且合适的程序中受到争议或未支付对notes持有人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第4.10条 自负负债限制。
本公司将不会,且不会允许其任何子公司负担负债,除了在遵守本契约方面他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负担的公司内部负债和负担的担保负债。如果在该负债的累计之后,总未清债务于最近提交给notes持有人或向SEC提交的公司年度或季度报告所涵盖的会计年度结束日的总资产的60%以上,则不会发生该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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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公司不得并且不得允许其任何子公司承担任何有担保债务,除非该债务是为了担保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根据本债券的要求承担的担保债务,如果在承担此类担保债务并使用其收益后,担保债务的累计本金金额将超过资产总额的40%,截至最近向持有人提交的公司年报或季报所覆盖的财政季度的结束日期或根据SEC进行的申报,视具体情况而定。
(c) 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始终维持至少150%非抵押债务未偿余额的非负资产总额。
(d) 公司不得并且不得允许其任何子公司承担任何非关联债务,除非该债务是为了担保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根据本债券的要求承担的互公司债务和担保债务且根据本合同第4.06节作出规定,如果根据公司最近向持有人提交的年报或季报或根据SEC申报的最近季度所覆盖的最近四个季度或根据该类情况和在承担此类额外债务之前,对于该期间的净利息前利益从业绩比可以扩充消化(即乘以4(4)),前其永久不得低于1.50:1.00(在获得追加债务之前),并假设:
(i) 自该季度首日起该公司及其子公司自该季度首日签订任何债务以及使用其收益,包括用于再融资其他债务的再融资已在该期初发生;
(ii) 自该季度首日起,该公司及其子公司偿还或养老的任何债务(除了用其他债务的收益偿还或养老的债务,这种偿还或养老将根据前一款式(1)的计算方法进行)已在该期初偿还或养老(唯一的例外是在进行此类计算时,循环信贷设施下的债务金额将以该期间的日平均余额计算)。
(iii) 在取得的债务或在该季度首日后取得的有关收购的债务的情况下,相关收购应在该季度首日之前已发生,并且应在该拟态计算中包括有关该收购的适当调整;和
(iv) 就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在该季度首日后至确定日期之间进行的任何资产或资产组合的收购或处置,或是资产投入使用或退出使用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合并、股份或资产的购买或出售等方式,该收购、处置、投入使用或退出使用应在该期间首日之前已发生,并且应在该拟态计算中对于该收购、处置、投入使用或退出使用进行适当的调整以纳入利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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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1条 物业维护。
发行人和公司应确保其业务或任何子公司业务中使用或有用的所有重要物业,保持良好状态、维修和正常运作,但需保险、征用除外(并且如果发行人和公司认为必要,可以暂时停用任何已被征用或遭遇任何损失的物业,以进行维修、改良和改进),所有这些都必须符合发行人和公司的判断,以确保随时适当地和有利地进行相关业务。 然而,本协议不限制受限制方从招聘或聘用该公司或购买者在至少六个月前终止雇佣的任何此类员工;且, 尽管本文件中的任何条款相反,(i)如果发行人和公司认为停止维护任何此类物业有利于其业务或任何合并子公司业务,且对持有人没有重大不利,则发行人和公司可以停止维护这些物业,(ii)发行人和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在业务的正常过程中以价值处分任何物业。
第4.12条 保险。
发行人和公司应确保其自身物业和其子公司的所有物业得到有认可责任的保险人保险,保额和类型为商业上合理,由发行人和公司决定。
第4.13条 上市维持。
发行人将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在爱尔兰证券交易所官方名册上获得票据的挂牌,并在全球交易市场上获得票据的交易许可后将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维持票据的挂牌和交易许可,直到任何票据全部清偿为止;前提是,如果发行人在任何时候确定无法获得该挂牌和交易许可,或者无法合理遵守该挂牌和交易许可的要求,或者发行人诚信认为维持该挂牌已变得极其繁重,且认为不维持该挂牌对持有人的利益不会构成实质损害,则发行人可以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获得(在票据从爱尔兰证券交易所官方名册上除牌和从全球交易市场交易撤销之前),并随后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维持,将该票据挂牌在发行人可能决定的其他证券交易所或市场。
发行人将始终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以确保在Notes上市或由任何股票交易所报价时,向任何股票交易所提供该股票交易所根据其正常要求或与任何股票交易所目前安排的任何安排相关的信息,关于发行人和/或保证人。
第4.14条 额外金额支付。
所有Notes的本金和利息支付将免除任何现行或未来的税收,评估或任何政府收费,无需扣除或扣除任何现有或未来税收,评估或任何政府收费(统称为“税收”),这些税收由任何相关税务管辖区征收,除非法律或官方解释或政府行政所要求扣缴。发行人将依据下面列出的例外和限制支付额外金额,以确保对持有人支付的Notes的本金和利息,在扣除任何相关税务管辖区的扣缴税收之后,不低于如果未扣缴或扣除该税收,持有人将收到的金额;但是,上述支付额外金额的义务不适用于:税收有关税收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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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就因持有人或债券受益人(或持有人如为信托、合伙企业或公司的受益人、成立人、受益人、成员或股东、或持有人如为依赖受托持有的财产或信托的持有人)被视为, 唯因如下项目而对该债券征税或扣缴的美国(或任何有权对其征税的政治辖区或征税机构)课征的税项,
(i) 在美国从事贸易或业务或在美国拥有或曾经拥有永久性机构;
(ii) 与美国存在或曾经存在过关系,包括作为公民或居民的关系;
(iii) 在美国属于或曾经属于外国或美国的个人持有公司、被动外国投资公司或受控外国公司,或者属于企业累积收益以逃避美国联邦所得税的公司;
(iv) 曾经是或是 “10% 股东”指1986年修订的美国内部税收法第871(h)(3)条所规定的发行人或公司的股东。编码,或任何后继条文;或
(v)属于或曾经属于收取《税法》第881(c)(3)(A)条所述利息的银行,或任何后继条文;
(b)基于持有人或有利益拥有人(或持有人若为遗产、信托、合伙企业或公司时的一位受托人、资产设定人、受益人、成员或股东,或持有人若为一以受托人持有之信托或遗产所从办的一位人或拥有权力之人)与相关税务管辖区之间的现在或已往联系而课征或扣缴的任何税项;这种联系非仅仅是持有或具有该票据的受益人或「
(c)对于并非该票据的唯一受益人、或部分受益人、或为受托人或合伙关系的任何持有人,但仅限于受益人、资产设定人、受益人或合伙关系的成员未直接收到其应得款项或分配份额时,受益人或设定人对于该份文件支付额外金额的请求;
(d)基于仅因未(i)遵守鉴定、识别或对于范围不在这些税项范围内的应对持有人或该票据的受益人的国籍、居住地、身份或与相关税务管辖区的联系的资讯申报要求,而课征或扣缴的任何税项,如果遵守要求被相关税务管辖区要求是为了不受该税项的范围限制(包括依据荷兰2021年扣缴税法之目的而为) 湿湿湿 2021年荷兰印花税,或者作为获得减免或免税的条件(包括提交适用的美国国内税务局("国税局)表格 W-8 (以及可能需要的附件)或(ii)遵守任何信息收集和报告要求或采取任何类似的行动(包括与美国国税局签订协议),在每种情况下,须遵从有关税务机构的最大可用留税豁免措施的要求,此措施适用于由持有人或者代表持有人收到的付款;
(e)对于不通过付款项目扣除的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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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因法律、法规或行政或司法解释的变化而征收或扣留的任何税项,此类更改在付款到期日后15天或正确提供之日后15天生效,以较晚者为准;
对于任何遗产、继承、赠与、销售、牌照、转让、财富或个人财产税或类似税项、评估或政府征收;
对于因其他付款代理人可在无需扣除该等代理人的情况下进行支付而无需代扣的任何票据本金或利息支付而应须代扣的税项;
对于因在距到期付款日后30天内的某一日期提交(提交以便接受支付)此等票据以支付所生效,而征收的税项,除非持有人或受益所有人在该30天内的任何日期提交票据以支付时应该获得额外金额的权益;
对于根据税法第1471至1474条、任何当前或未来的法规或官方解释、根据税法第1471(b)(1)条缔结的任何协议或根据与实施该税法部分的协议有关的任何财政或监管立法、规则或做法所征收的任何备份税或税项;
对于荷兰持有人或受益人而征收的荷兰源泉税根据2021年荷兰源泉税法(Wet bronbelasting 2021);受益人)用于2021年荷兰扣缴税法(Notes的目的Wet bronbelasting 2021)即为 实体 该 )为关联的gelieerd)用于本文件中的Dutch Withholding Tax Act 2021 (2021荷兰扣缴税法)的发行人一词。如果(i)该实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合格利益(如下所定义),(ii)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实体的合格利益,或(iii)第三方或合作组织(samenwerkende groep)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和该实体的合格利益,则该实体被视为与发行人相关联。合格利益一词指的是一种利益,该利益使得该利益的持有人能够个别地 - 或在合作组织情况下共同地 - 对发行人的决策产生如此决定性的影响,以至于该持有人或该合作组织能够确定发行人的活动(kwalificerend belang);或 用于本文件中的2021年荷兰扣缴税法(Wet Bronbelasting 2021)的含义下,与发行人有关的实体被视为与发行人相关联,如果(i)该实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合格利益(如下所定义),(ii)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实体的合格利益,或(iii)第三方或合作组织(samenwerkende groep)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和该实体的合格利益。合格利益一词指的是一种利益,该利益使得该利益的持有人能够个别地 - 或在合作组织情况下共同地 - 对发行人的决策产生如此决定性的影响,以至于该持有人或该合作组织能够确定发行人的活动(kwalificerend belang);或荷兰Withholding Tax Act 2021 (Wet Bronbelasting 2021)的意思。如果(i)该实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合格利益(如下所定义),(ii)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实体的合格利益,或(iii)第三方或合作组织(samenwerkende groep)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和该实体的合格利益,则该实体被视为与发行人相关联。合格利益一词指的是一种利益,该利益使得该利益的持有人能够个别地 - 或在合作组织情况下共同地 - 对发行人的决策产生如此决定性的影响,以至于该持有人或该合作组织能够确定发行人的活动(kwalificerend belang);或如果(i)该第三方或合作组织(samenwerkende groep)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和该实体的合格利益,(ii)该实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合格利益,或(iii)该实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合格利益,则该实体被视为与发行人相关联。合格利益一词指的是一种利益,该利益使得该利益的持有人能够个别地 - 或在合作组织情况下共同地 - 对发行人的决策产生如此决定性的影响,以至于该持有人或该合作组织能够确定发行人的活动(kwalificerend belang);或samenwerkende groepsamenwerkende groepqualifying belang或
(l) 就任何项目 (a) 到 (k) 的任何组合而言。
所有情况下,债券均受适用的税收、财政法律或其他法规、行政或司法解释的约束。除本第4.14条另有规定外,发行人和担保人无需支付任何由任何政府或其政治辖区或税务机关课征的税款、评估或政府收费。
第4.15条 用于额外款项的管理人证明书。
如果发行人或任何担保人知悉其将有义务就债券或保证的支付而支付额外款项,则发行人或该担保人将在该支付日期至少三十(30)天前向受托人递交一份管理人证明书(除非支付额外款项的义务于该支付日期前不足四十五(45)天而产生,届时发行人或担保人应尽快通知受托人),证明将需要支付额外款项并估计须支付的金额。管理人证明书还必须提供其他任何有理由由付款代理请求的信息,以使付款代理能够在相关支付日期向持有人支付此额外款项。发行人和担保人将向受托人提供合乎受托人合理认可的文件,证明已支付额外款项。受托人仅得单独依赖此等管理人证明书,作为这些支付必须的确切证据。
如果发行人或任何担保人知悉其将有义务就债券或保证的支付而支付额外款项,则发行人或该担保人将在该支付日期至少三十(30)天前向受托人递交一份管理人证明书(除非支付额外款项的义务于该支付日期前不足四十五(45)天而产生,届时发行人或担保人应尽快通知受托人),证明将需要支付额外款项并估计须支付的金额。管理人证明书还必须提供其他任何有理由由付款代理请求的信息,以使付款代理能够在相关支付日期向持有人支付此额外款项。发行人和担保人将向受托人提供合乎受托人合理认可的文件,证明已支付额外款项。受托人仅得单独依赖此等管理人证明书,作为这些支付必须的确切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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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条
[保留]
第6条
受托人和持有人在违约事件发生时的救济手段
第6.01节 违约事件。
如果以下一个或多个情况(Class1)发生且持续:违约事件(无论违约事件的原因为何,无论是自愿还是非自愿,无论是根据法律运作还是根据任何法院的判决、裁定或命令或任何行政机关的命令、规则或法规)
(a) 在票据利息的任何分期款项迟付三十(30)天;或
(b) 当票据的本金金额或到期时应支付的赎回价未能履约偿付;或
(c) 当发行人或任何保证人未能遵守票据或本信托文件中的任何其他协议,且发行人自受托人或持有人发出的通知后收到未少于尚未担保票据总本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五的持有人的违约通知,且发行人或相关保证人在发行人收到该通知后未能于九十(90)天内补救(或获得豁免)。或
(d) 未能支付任何债务(但不包括债务)即为: 无追索权 而该债务(a)为发行人、保证人或任何公司投资至少1,250,000,000美元股本的子公司的债务(为“输入数 子公司(a)公司为普通合伙人的“公司”)或任何公司,在最后到期日或在任何适用宽限期届满后加速时,未还清或未撤销的未偿还本金超过1亿2500万美元的债务(不包括“负债”);或 (b)在最后到期日或在任何适用宽限期届满后加速时,未还清或未撤销的超过1亿2500万美元的债务(不包括“负债”),在收到信托人给发行人的书面通知后60天内,该债务未还清或未撤销,或收到信托人和持有者中至少占债务本金剩余额25%以上的发行人的书面通知后60天内该债务未还清或未撤销; 无追索权 在最后到期日或在任何适用的宽限期届满后,未还清或未撤销的超过1亿2500万美元的债务(不包括“负债”),在收到信托人对发行人的书面通知后60天内该债务未还清或未撤销,或收到拥有最少占债券本金总额25%的发行人对发行人和信托人的书面通知后,该债务未还清或未撤销;
(e)发行人、担保方或任何重要子公司根据任何破产法:
(i)自愿开始涉及发行人、担保方或重要子公司或其债务的清算、重组或其他救济措施的案例或诉讼,寻求任命发行人、担保方或重要子公司的受托人、接收人、清算人、保管人或其他类似官员,或发行人、担保方或重要子公司财产的任何实质部分;或
(ii)同意接受该救济措施或同意由任何此类官员提名或接管在针对发行人、担保方或重要子公司发起的非自愿案例或其他诉讼中;或
(iii)同意委任其或其财产的全体或实质部分的保管人;或
(iv)为偿还债权人而作出普遍的划归债权人的安排;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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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若针对发行人、担保人或任何重要子公司提出强制性破产、重整或其他救済的申诉或诉讼,并请求任何破产、无力偿付债务或其他类似法律现行或今后生效的法律下,指定发行人、担保人或重要子公司的受托人、接收人、清算人、监护人或其他类似官员,或上述发行人、担保人或重要子公司的实质性资产的大部分资产,且该强制性破产案或其他诉讼未被解除和暂缓超过三十(30)个日历天;或:
(g) 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任何破产法下作出命令或裁定,
(i) 是针对发行人、担保人或任何重要子公司提出强制性破产案件或诉讼的救済;或
(ii) 指定发行人、担保人或重要子公司的受托人、接收人、清算人、监护人或其他类似官员,或上述发行人、担保人或重要子公司的实质性资产的大部分资产;或
(iii) 裁定发行人、担保人或重要子公司清算;而且,在本条款(g)的每一情况下,该命令或裁决持续且生效了三十(30)个日历天;
那么,在此类情况下(但除了针对发行人的6.01(e)、6.01(f)和6.01(g)条款中指定的违约事件之外),除非所有票据的本金已经到期并且应予偿付,否则受托人或票据总本金达未付款票据本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五(25%)以上的持有人,可以书面通知发行人(如果持有人发出的话,也通知受托人)宣布所有票据的本金金额和溢价(如有)以及所有票据未支付的利息应立即到期并应予偿付,并且经过任何此类宣布后,同样应立即到期并且应予偿付。
若根据6.01(e)、6.01(f)或6.01(g)条款指定的违约事件发生于发行商,则所有票据的本金、溢价(如有)和应付利息立即自动到期,无须进一步采取行动。
在票据的本金、溢价(如有)和利息被宣布已到期并应支付之后,以及在获得或进入支付该款项的判决或裁定之前,占所有尚未结清票据的总本金金额的过半数持票人可代表所有尚未结清票据持有人向发行商和受托人提交书面通知,放弃所有违约事件或债务不履行事件,并撤销该宣告及其后果,但应遵守6.07条款的所有规定,如果: (a) 除了因此加速而到期的本金金额及任何应付的未付利息外,所有违约事件都已经被消除或放弃; (b) 发行商或保证人已经向受托人存入应付票据本金和利息的全部款项,并根据7.06条款支付给受托人合理费用、支出和前期款项。此种撤销和废除不应延伸或影响随后的任何违约事件或债务不履行事件,亦不应损害随之产生的任何权利。发行商应在察觉到任何违约事件时立即书面通知受托人,依据4.08条款提供通知。 未偿还 如果受托人已经根据本契约行使权利,并因为该项放弃、撤销和废除或其他任何原因而中止或放弃了该程序,或者该程序对受托人的不利裁定已经作出,那么在每一种情况下,发行商、持票人和受托人应恢复各自在本契约下的地位和权利,并继续享有发行商、持票人和受托人的所有权利、救济措施和权力,好像没有进行该项程序一样。
如果受托人已经根据本契约行使权利,并因为该项放弃、撤销和废除或其他任何原因而中止或放弃了该程序,或者该程序对受托人的不利裁定已经作出,那么在每一种情况下,发行商、持票人和受托人应恢复各自在本契约下的地位和权利,并继续享有发行商、持票人和受托人的所有权利、救济措施和权力,好像没有进行该项程序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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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 6.02 节支付债券欠款; 由于此类事件引起的诉讼。
发行人承诺,在根据第 6.01(a) 或 6.01(b) 条的违约事件的情况下,根据受托人的要求,发行人将支付给受托人,以便于债券持有人受益,(i) 不论债券是否逾期,只要债券即时到期,支付所有债券的全部应付本金和溢价(如有)或利息;对于逾期的本金和溢价(如有)以及应付未偿还利息的分期额(只要该利息支付符合适用法律的强制执行规定),按照债券所产生的利率加 1%,从应付款项到期日起加计利息;以及 (ii) 此外,根据第 7.06 节应支付的任何金额。在受托人提出要求之前,发行人可以支付债券的本金和溢价(如有)以及利息给登记持有人,不论债券是否逾期。
如果发行人不立即根据受托人的要求支付这些金额,受托人将有权关于这些到期未付款项发起诉讼或在法律或衡平法上成立明示信托,并有权进行诉讼或程序直至判决或最终裁定,并且可以根据法律所提供的方式在发行人或债券的任何其他履约方不论其所在之处的财产上,向法院抵押或命令支付该判决或最终裁定所判定应支付的款项。
如果因任何破产法或其他适用法律对发行人或债券的任何其他履约方进行破产或重整申请的诉讼正在进行中,或者已经任命破产或重整、清算、扣押或相类似地位人士作为发行人或该等其他履约方的法定接收人、划标人或扣押人,发行人或该等其他履约方的财产,或者对发行人或该等其他履约方的债券、其债务人或其财产提起任何其他关于债券的司法诉讼,则受托人不论债券是否根据其中表述的条款到期应付,即使受托人未根据本第 6.02 节的规定提出任何请求,根据所述诉讼法或适用的规定,有权并被授权以直接参与此类诉讼或以其他方式提交索赔声明,有资产或有利可图的利息,以收取为债券的整体金额,此类索赔相对于发行人或债券的任何其他履约方、其或他们的债务人或其或他们的财产,并根据须向受托人支付根据第 7.06 节应得的合理报酬、费用、预付款项和支出(包括应在该分配日期之前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和费用)。对于任何原因拒付此类程序中的合理报酬、费用、预付款项和支出,以任何原由,此类费用须由在此类程序中债券持有人可能有权接收的任何和所有分配金、分红派息、金钱、证券和其他财产所抵押实现,无论该等程序是进行清算或依据任何重整或安排计划或其他方式进行。
本托管协议或任何债券项下的全部诉讼权和主张权,均可由受托人在没有任何债券的情况下加以执行,或在任何关于此事的审判或其他诉讼程序中无需出示该等债券,而由受托人提起的任何此类诉讼或程序应以其自己名义作为明示信托的受托人提起,并且在提供合理报酬、费用、支出和受托人、其代理人和律师的预付款后,任何收取的判决金额将用于持有人的均等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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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由受托人提起的任何诉讼中(以及在涉及受托人作为当事人的证券投资名目的解释的诉讼中),应视受托人代表所有持有人,无需使任何持有人成为任何该等诉讼的当事人。
第 6.03 条 由受托人收取的货款的运用。
根据本第 6 条,受托人根据受托人为分发该等货款所确定的日期或日期,向呈报各票据的人收取该等货款,并在其上盖章,如只是部分付款,则视为已支付的付款。全额付款,如已完全支付:
首先,支付全部到期未付款须支付给受托人及其代理人(包括代理人)的金额,根据第 7.06 条;
其次,如果未到期的票据本金未到期且未支付,则按照该利息分期付款的到期顺序,支付未付利息(如有)的已赚未付利息,并根据第 6.02 条提供的年利率高于当时适用利率的 1% 的利息付款,这些支付应等比例支付给应有权利的人;
第三,如果已到期的票据本金根据声明或其他方式到期且未支付,则支付全部相对于本金和溢价(如有)以及利息的未付的全部金额,并按照第 6.02 条提供的逾期本金、溢价(如有)和已累积未付利息的利息付款(受托人已收取的金额),如果该等货款不足以全额支付所到期且未支付的票据上欠款的全部金额,则按比例支付该本金和溢价(如有)和已计算的未付利息,并且本金和溢价(如有)与利息之间没有优先顺序或重要性,利息没有优先顺序或重要性,或任何利息分期没有优先顺序或重要性或任何票据没有优先顺序或重要性,而是以合计前述本金、溢价(如有)和应计未付利息的比例进行等比例支付;
第四条:支付其余款项,如有的话,支付给发行人或其他依法有权享有该款项的人。
第6.04节 持有人提起诉讼程序。
任何票据持有人都无权根据本信托契据的任何条款或参照该条款来提起任何民事程序或诉讼,或就本信托契据而在法律上或在衡平法上提出申索,或就此处之任何其他救济诉请任何接管人、受托人、清算人、监护人或其他类似官员,或就本信托契据下的任何其他救济,除非在票据的本金或适用的溢价(如有)或利息的支付发生违约的情况下,除非(a)该持有人事先已向受托人书面通知违约事件及其持续的事实,如前述,(b)当时正在流通的票据的本金总额达到了至少25%的持有人已书面要求受托人诉诸本契据在其自己名义下提起该等诉讼程序,并已向受托人提供了其所需的合理满意的赔偿和/或担保(包括预支付方式),以要求受托人确保在该等诉讼程序中或由此引起的成本、债务或开支获得赔偿,(c)就此等通知、要求和赔偿和/或担保(包括预支付方式)之后的六十(60)日内,受托人已疏忽或拒绝起诉任何此类诉讼程序,并且(d)根据第6.07条,未根据此书面要求向受托人作出与该书面要求不一致的指示;显然并且受每一位票据持有人和受托人明确地共有和持有票据,已对每一位票据持有人和受托人设立明确的契约,即根据或参照本信托契据的任何条款,没有任何一位或多位持有人有权以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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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否认其它任何持有人的权益,也不得试图获得优先权或优待过其他持有人,在本契约下执行任何权利,除非按照本文件的规定以及对于所有持有人均平等、共同的利益(除非本文件另有规定)的方式。为了保护和执行本第6.04节的规定,每一位持有人和受托人均有权享受在法律或衡平法下能够给予的救济。
尽管本契约的任何其他条款和任何票据条款,在该票据上指明的或在赎回之日指明的应付本金(含根据第3条根据条款的赎回价)和溢价(如果有的话),以及累积利息,以及得到持有人同意后,对于任何这样的支付,或在该等指定日期之后对发行人提起诉讼以进行强制执行,不会受损或影响。
第6.05节 受托人的诉讼程序。
在发生违约事件的情况下,受托人可以自行决定,采取措施来保护和执行本契约赋予其的权利,包括需要通过诉讼去保护和执行此类权利,可以通过衡平法诉讼、普通法诉讼、破产程序或其他方式进行,无论是为了强制执行本契约中包含的任何约定或协议还是为了支持本契约授予受托人或依法享有的任何其他法律或衡平权利。
第6.06节 积权和持续权。
本第6节赋予受托人或持有人的所有权力和救济,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应视为累加的,不排他地排斥任何潜在的权力和救济,不论这些权力和救济是受托人或持有人通过诉讼程序或其他方式来实现,以实现本契约中包含的义务和协议的履行或遵守,并且受托人或任何持有人搁置在该等违约或持续存在的情况下获得的任何权利或权力。而得到理解的是,根据第6.04节的规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本第6节或法律赋予受托人或持有人的每一项权力和救济可以随时以及被认为合适时由受托人或持有人行使。
所有板块的持有者在未偿还时间应有权指示受托人进行任何诉讼进程的时间、方法和地点,或行使受托人赋予的任何信托或权力。
在未偿还时间持有的票据的全部拥有者,凭代理票据拥有者的权利,有权指示受托人对任何违约提供的任何救济采取行动的时间、方法和地点,或行使信托人赋予的任何信托或权力。 提供 该指示不得与任何法律规则或本契约相冲突;受托人可以采取任何不与该指示相矛盾的其他行动;受托人可以拒绝采取任何对某些持有人有利但对其他持有人不利的行动;受托人可以拒绝采取任何涉及受托人个人责任的行动。
在未偿还时间持有的全部拥有者可以代表所有票据持有者,豁免根据本契约的任何过去违约或引发的违约事件及其后果,但不包括(i)票据本金(根据第3条进行赎回时的赎回价格)、溢价(如有)或利息的付款违约,(ii)根据第3条在赎回日支付的赎回价格的违约,或(iii)根据第9条,在未偿还的每一张票据上都不能修改或修订而不经过所有票据持有人同意的契约或条款的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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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此类豁免后,发行人、受托人和债券持有人将恢复其在本款下的原位和权益;但是,此类豁免不应延伸至任何随后的其他违约或违约事件,也不得损害随之而来的任何权益。每当根据本款第6.07条的规定可以豁免本款下的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时,该违约或违约事件应被视为已经得到解决并且未继续存在,但是此类豁免不应延伸至后续的其他违约或违约事件,也不得损害随之而来的任何权益。
第6.08条 违约通知。
在受托人的负责人实际知晓发生违约的九十(90)个日历日内,以挂号邮件的形式(或通过电子传输)寄给所有债券持有人通知所有已通知受托人的违约,除非在发送该通知之前已经解决或豁免了此类违约; 提供 除非债券的本金(包括根据第3条进行赎回的赎回价格)或利息未支付,否则在债券的本项和本担保契凭之下,只要受托人的负责人的信托委员会以善意决定,当且只有在该信托委员会确定不发出该通知符合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时,受托人可以保留不发出该通知的权利。
第6.09条 支付费用的承诺。
本担保契凭的所有当事人同意,并且每一个债券持有人通过接受本担保契凭将被视为已同意,在根据本担保契凭强制执行任何权利或救济的诉讼中,或者针对因受托人作为受托人所采取或未采取的任何行动而提起的诉讼中,任何法院都可以按照其自由裁量权要求该诉讼的任何当事人提交支付该诉讼费用的保证函,并且该法院可以自行酌情对该诉讼的任何当事人收取合理的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和开支,并兼顾该诉讼的当事人的主张或防御的真实性和善意。 提供 本条款6.09的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适用于由受托人提起的任何诉讼,不适用于任何持有人或持有人组成的诉讼,持有的票面金额合计占发行中票面金额超过百分之十,按照第8.04条规定确定,或不适用于任何持有人提起的为强制支付票据本金(包括根据第3条进行赎回的赎回价)或票据利息的诉讼,该诉讼在票据上表述的到期日后提起。
第7条
受托人
第7.01条 受托人的职责和责任。
受托人谨此接受本信托,依据前述条款和条件。
在发生违约事件之前,并在针对可能发生的所有违约事件进行矫正或豁免后,受托人担保执行本信托中明确指定的义务,并仅执行该等明确义务。如果已经发生违约事件(且未予矫正或豁免),且受托人的一名负责人员知晓该违约事件,受托人应行使本信托赋予的权利和权力,并在行使中采取与一名谨慎人士在自身事务处理中根据情况会采取的同等注意和技巧。
本信托的任何条款均不应被解释为使受托人免除因其自身的过失行为、自身的过失不作为或故意不当行为而产生的责任,但有一项例外:
(a) 在发生违约事件之前,并在解决或放弃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之后:
(i) 受托人的职责和义务仅由本契约的明文条款确定,受托人除非履行本契约中明确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否则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且不应将任何隐含的承诺或义务加入对受托人的契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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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在受托人没有疏忽和故意不当行为的情况下,受托人可以无疑地依赖于出具给受托人并符合本契约要求的任何证明书或意见,就其陈述的真实性和意见的正确性而言;但是,对于要求根据本契约具体提供给受托人的任何此类证明书或意见,在进行其判断是否符合本契约要求之前,受托人有义务检查其是否符合本契约要求;
(b) 除非受托人在确定相关事实时存在疏忽,否则受托人对受托人的负责人或负责人在善意下作出的判断错误不承担责任;
(c) 就受托人根据本契约的书面指示善意采取或遗漏的任何行动,以及根据Section 8.04所规定的时间,方法和地点进行任何救济程序或行使受托人根据本契约所赋予的任何信托或权力,受托人不承担责任,
(d) 无论是否提供该等条款,本契约的任何涉及受托人的行为或影响受托人责任或提供受保护的条款,均受本节条款的约束;
(e) 对于发行人或支付代理人(非受托人)或任何(非受托人)就款项的准确性,收款权利或与付款有关的任何其他事项,或者任何有关借款凭证的记录保留,受托人不承担责任;联合注册机构 (f)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发送与根据本契约需要向受托人发送通知的事件有关的通知,受托人可以无疑地依赖于未接收到该通知作为没有发生该事件的原因来行事,除非受托人另行收到书面通知;和
(g) 除非受托人已收到发行人或持有人以书面通知该违约事件,否则受托人不被视为已知晓此处之任何违约事件。
本契约中任何条款均不要求受托人在履行其职责或行使其权利或权力时负担或承担自有资金的风险或负有个人财务责任,除非受托人认为对其而言,对该等资金的偿还或对该等风险或责任的充分赔偿未能得到合理保证。
第7.02条 依赖文件、意见等
除非本契约第7.01条另有规定:
(a) 受托人可以确信无误并在此信任的基础上采取行动,并受到保护,其行动基于相信在其好信念中,该文件(无论在其原件或影印本形式)是真实的,并已由适当的一方或多方签署或提出,包括但不限于决议、证书、声明、工具、意见、报告、通知、要求、同意、命令、债券、资金票据、票据或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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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其他人应以法定证明(除非本文另有所规定)足够证明发行人(Rsquo;批准号吸)的任何请求、指示、订单或要求; 董事会的任何决议均可由该董事会的书记或董事会的助理书记证明证明发给受托人的副本。受托人在善意依赖这些证据进行的任何操作或遗漏不负责任;
(c) 受托人可以咨询其所选择的律师或其他专业顾问,而任何律师的意见应对其根据此处采取或遗漏的任何行动构成完整和完整的授权和保护,并且应根据此类意见或律师的意见或并根据此类意见或意见而行事。意见;
(d) 除非该持有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对其合理满意的安全和(或预付款方式的)赔偿,以免负担起因执行此定债契约而可能产生的费用、开支和负债的任何请求、订单或指示,否则受托人将不负有行使所赋予的任何权利或权力的义务;
(e) 受托人无义务对解释内容进行任何调查或调查,并非一切解释内容都必须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或调查. 受托人可以就此类事实或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查询或调查,如果受托人决定进一步查询或调查,则有权人可以亲自或通过代理人或律师检查发行人的帐簿、记录和场所;
(f) 受托人可以直接或通过代理人或律师执行本契约下的任何信托或权力或履行本契约下的任何职责,而受托人对其谨慎任命的任何代理人或律师的任何不当行为或疏忽不负责任;
(g) 信托人在诚信且合理相信受此信托文件赋予之权限、酌情权利或权力范围内采取、承受或遗漏采取的任何行动,均不应对其负有任何责任;
(h) 信托人所享有的权利、特权、保护、豁免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其获得补偿的权利,将延伸并可由信托人在本文件下的每一个身分(包括代理人、保管人和其他担任行动者的人)加以执行;
(i) 信托人得要求发行人提交一份官员证明书,列明当时被授权根据此信托文件采取指定行动的个人和/或官员的职称,该官员证明书可由被授权签署官员证明书的任何人签署,包括任何在先前提交并尚未被取代的官员证明书中指定为被授权者的人;
(j) 信托人获授之任何选择性权利或权限不得被解释为强制性义务;以及
(k) 信托人不应对因其在本处所履行的义务之任何失误或延误引起的损失负责,该失误或延误是由其合理控制范围外的事件引起或导致,包括任何机器或系统的故障、中断或错误,或通讯设备的中断、异常操作条件或不可抗力事件;即便信托人将在业界已接受的惯例治下采取合理的努力,以在情况下恢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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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3条 无需负责明文陈述等事项
本文件及附有的附记(仅在受托人的验证证明书中例外)应视为发行人的声明,受托人不对相同之内容的正确性承担责任。受托人对本契约或票据的有效性或足够性不作任何陈述。受托人对发行人对受托人根据本契约条款签发和交付的任何票据或票据收益之使用或应用不负责任。
第7.04条 受托人、代付人、转让代理人或注册代理人可能持有票据
受托人、任何代付人、转让代理人或注册代理人在其个别或任何其他身份下,可能成为持有该票据的拥有人或出质人,享有与非受托人、代付人、转让代理人或注册代理人相同的权利。
第7.05条 资金由受托人和代理人持有
除了根据第11.02条的规定外,受托人收到的所有资金,在使用或按照本文件规定使用之前,都应被信托用于其接收的目的。根据法律规定,受托人或代理人所持之资金无需与其他资金分开保管。除非另有规定,受托人和代理人不承担任何依据本文件在此收到的资金利息的责任,除非经由发行人和受托人书面同意。
第7.06条受托人和代理人的报酬和费用
发行人同意随时支付报酬给受托人和代理人,受托人和代理人有权,以发行人和受托人或代理人之间不时书面同意的方式,按照其在任何身份下提供的所有服务收取报酬(该报酬对于表达信托的受托人的报酬不受任何法律规定的限制),并根据本信托书的任何规定,根据受托人或代理人依照本信托书的任何规定适当地产生或支付的所有合理费用、支出和预付款项。这些费用、支出或预付款项,除非由于受托人或代理人的过失、故意失职或恶意行为产生,否则不得由其支付。受托人和代理人在诚信判断他们将承担将不获偿还的费用时,无义务执行。发行人还同意依法律inforce度保护并无偿承担对受托人和代理人、任何前任受托人和代理人(或受托人和代理人的任何高级主管、董事或员工)所承担的,与本信托和任何合成代理商相关的不负责任、不负责的任何和所有损失、责任、损害、索赔或费用,包括税款(非基于受托人或代理人的收入的税款),无须过失、故意疏忽或恶意行为一方的情况下承担的。发行人对受托人和代理人、任何前任受托人和代理人(或受托人和代理人的任何高级主管、董事或员工)在本信托或本身之外的任何其他能力下接受或行使信托的责任进行赔偿。
发行人根据本条款7.06的义务,对受益人和代理人进行赔偿或补偿,并对受益人和代理人的合理费用、支出和垫付进行支付或偿还,将由信托银行拥有的所有财产和基金优先当于票据和发行人,但不包括为特定票据持有人设立的信托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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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在本条款下的义务将在本契约满足并解除后继续存在,并继续为受托人或任何代理人提供利益,尽管其辞职或退休。任何代理人或受托人不承担任何间接或衍生的损失。
当受托人及其代理人以及任何验证代理人在发生发行人在第6.01(e)、6.01(f)或6.01(g)条款所规定的违约事件后产生费用或提供服务时,该费用和服务的报酬被视为适用于任何破产、无力清偿或类似法律下的合理管理费用。
第7.07条 董事证书作为证据。
除非本契约另有规定,每当受托人在执行本契约的条款时认为有必要或慎重,以事实先被证明或确定为条款采取或省略任何行动,除非受托人有过失、欺诈或恶意行为,否则此事实(除非本契约明确规定需提供其他证据)可由交给受托人的董事证书被视为已确定和证明。
第7.08条 受托人的利益冲突。
如果受托人实际知道其已获得冲突利益,受托人应在九十(90)天内消除该利益,或按照本契约的规定辞职。
第7.09条 受托人的资格。
根据本契约,在欧盟或英国境内设立并从事业务的公司将一直担任受托人,该公司被授权行使公司受托人的权力并受到国家、政府或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督或审查。
第7.10节 信托受托人和代理人的辞职或免职。
(a) 信托受托人和代理人可以随时通过书面通知发行人和持有人辞职。收到辞职通知后,发行人应立即通过董事会决议,书面订立一份副本,任命一名继任信托受托人或代理人,将其中一份副本交给辞职的信托受托人或代理人,另一份交给继任信托受托人或代理人。如果在辞职通知寄送给持有人后六十(60)个日历天内未任命接受任命的继任信托受托人或代理人,辞职的信托受托人或代理人可以在向发行人和持有人发出十(10)个业务日的通知后,指定该通知中确认的继任人,或者可以以发行人费用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请愿任命继任信托受托人;或者,如果有任何持有人持有票据至少六(6)个月,并且符合第6.09条款的规定,可代表自己和所有类似情况的其他人请愿任命继任信托受托人。该法院可以在适当情况下进行通知后,按其认为适当和指示,任命继任信托受托人或代理人。
(b) 如果随时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i) 信托受托人在发行人或持有票据至少六(6)个月的任何持有人的书面要求后,未能遵守第7.08条款;或
(ii) 信托受托人按照第7.09条款的规定不再具有资格,并在发行人或任何这样的持有人的书面要求后未能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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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徽托人变成无法行动,或被裁定为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或托人或其财产的接受人被委任,或任何公职人员以恢复,保存或清算的目的接管或控制托人或其财产或事务,
那么,在任何此类情况下,发行人可以通过书面命令,由董事会的订单,将托人罢免并指派一名接任的托人,两份副本分别交付给被撤职的托人和接任的托人,或者,根据第6.09条款的规定,任何至少持有票据六(6)个月的善意票据持有人可能代表自己和所有处于类似情况的其他人,向任何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请求罢免托人并指派接任的托人;提供 如果在发行人或持有人撤换托人或托人辞职后六十(60)个日历天后尚未指派接任托人并且接受任命,被撤职的托人可以并经由发行人支付费用向任何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请求以委任接任托人。该法院随即于正式通知,如有的话,视情决定并指定接任托人。
(c) 根据本第7.10条的任何规定,托人的辞职或撤换以及新任托人的指派应在接受任命后生效,如第7.11条的规定所提供的。
(d) 虽然根据本条例替换了托人,但发行人在第7.06条的义务仍将继续以退休托人的利益。
第7.11条 接任托人的接受。
按照第7.10条的规定指派的任何接任托人应该依据此项任命执行,承认并交付一份文件,以接受所述的任命,然后董事会或接任托人的书面请求,即可使托人辞职生效,而新任托人在任何进一步的行动,契约或转让下,应被视为依本契约名为托人;但是,如果发行人或接任托人书面要求,停止行动的托人应在根据第7.06条的规定支付任何当时应支付的金额后,执行并交付一份文件,将停止行动的托人的所有权利和权力转让给该接任托人。根据任何接任托人的请求,发行人应签署任何和所有书面文件,以更全面并确切地将这些权利和权力转让给该接任托人。无论如何停止行动的托人将保留所有已持有或收取的财产和资金的留置权,但不包括为特定票据持有人的利益而托管的资金,以确保根据第7.06条的规定应支付的任何金额。
在本7.11节所规定的情况下,后继信托人不得接受委任,除非在接受时,该后继信托人符合本7.08节的规定并且符合本7.09节的资格。
根据本7.11节的规定,如果后继信托人接受委任,发行人(或根据发行人的书面指示由后继信托人发送)应将前任信托人的接班资讯邮寄或通过电子传输寄给各持有人,发送地址应按照注册表上的地址为准。如果发行人在后继信托人接受委任后的十(10)个日历日内未能发送此类通知,则后继信托人应负担发送此类通知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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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2节 通过合并进行的承继。
托管人可能合并或交换的任何公司,或与其合并的公司或与其参与的任何合并,或承继托管人(包括本契据所创立的任何信托)的所有或实质上所有的公司信托业务的任何公司,无需任何相关方的进一步行动或提供任何文件或进行任何文件审查,即成为本契据之托管人的继任者。 提供 就托管人公司信托业务承继的所有或实质上所有的公司,该公司应符合第7.08节的规定并符合第7.09节的资格。
如果在继任托管人承担本契据所创设的信托之时,任何债券已经经过认证但尚未交付,则该继任托管人可以采用先前托管人指定的任何前任托管人或认证代理人所认证的证明书,并交付该等已经认证的债券;如果在该时候还有债券未经认证,则该继任托管人或该继任托管人指定的任何认证代理人可以以该继任托管人的名义认证该等债券;在所有这些情况下,该等证明书应符合债券或本契据所规定的所有力量。 提供 只有其通过合并、交换或合并才能继承其继任者或继任者的权利,即采用任何前任托管人的认证证明书或以任何前任托管人的名义认证债券的权利。
第8条款
持有人
第8.01条 由持有人进行的行动。
无论何时本契约中规定代表发票总额指定百分比的持票人可以采取任何行动(包括提出任何要求或请求,发出任何通知,同意或放弃或采取任何其他行动),在执行此类行动时,这些持票人已经共同参与其中,可以用以下方式加以证明(a)由持票人本人或书面上委任的代理人或代理人签署的任何一个或数个类似文本的文件,或(b)在任何持票人会议上赞成的记录,或者(c)由这些文件和这种持票人会议的任何记录的组合。无论何时发行人或受托人征求持票人采取任何行动,发行人或受托人可以事先确定为确定有权采取该行动的持票人所施行的日期。如果有的话,登记日期不得早于开始征求该行动的日期的15(15)个日历天。
第8.02条 持票人的执行证明。
除第7.01条和第7.02条的规定外,持票人、它的代理人或代理人按照受托人规定的合理规则和规定或以受托人认为满意的方式执行的任何文件的执行证明是足够的。持票的证明可以通过此类票据的注册或登记处的证明来证明。
第8.03条 绝对拥有者。
发行人、受托人、任何支付代理和任何登记处可以将注册簿上注册的人视为,并对待为该票据的绝对拥有者(无论该票据是否逾期并且不受任何人(包括发行人或任何登记处)所进行的所有权注记或其他写作影响),以便接收该票据的本金(包括根据第3条进行的赎回的赎回价格)或溢价(如有),以及该票据上的利息,并用于所有其他目的;且发行人、受托人、任何支付代理或任何登记处对相反的任何通知不受影响。所向任何持票人支付的所有这类款项,对当时的持票人或各自持票人的支付,应该是有效的,并且就所支付的款项或款项的份额而言,能够满足并解除任何该等票据所应支付的款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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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4节 忽略发行人拥有的票据。
在确定是否持票人就本契约下的任何方向、同意、豁免或其他行动达成共识时,发行人或任何其他担保票据的发行人或发行人的任何联营企业拥有的票据将被忽略,并被视为没有在此类确定中流通。 提供 为了确定受托人是否应该在依赖任何此类方向、同意、豁免或其他行动时受到保护,只有负责人知道拥有这些票据的票据将被忽略。善意质押的票据,如果质押人能够满足受托人确信的标准并表明有权投票该票据且不是发行人、其他担保票据的发行人或发行人的任何联营企业,则本节第8.04条所指的票据将被视为流通。对于该权利的争议,受托人根据律师的建议所做的任何决定都将对受托人构成完全保护。在受托人的要求下,发行人应立即向受托人提供一份官员证明书,列出并识别所有已知由发行人拥有或由上述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持有的票据(如果有),并且,根据第7.01条所述,受托人有权接受该官员证明书为其中所载事实和未列明的所有票据在此类确定的目的上均为流通的确凿证据。
第8.05节 撤销同意;将来持票人受约束。
在证明根据本契约第8.01条提供的票据,已被相应北政 Notes的持票人在与此类行动有关的票面金额占比方面采取行动之前的任何时间点之前(但不包括这之后的时间点),任何根据有证据显示已被列入 受到同意行动的票据的持有人可以通过向企业信托名义人办事处提交书面通知,在提供本契约第8.02条所规定的持有证明的情况下,撤销关于该票据涉及的该类行动。除上述情况外,由该票据持有人采取的任何此类行动将对该持有人以及向后持有该票据以及以该票据作为交换或替换而发行的任何票据的所有人均具有绝对性且具有约束力,无论是否对此事进行任何注记。
第九条
修订,补充和豁免
第9.01条:未经持有人同意。
发行人、保证人和受托人可能会不时且随时,与或不需要持有人的同意,进行有关本债券补充监管契约的一个或多个附加契约,用于以下一个或多个目的:
(a)解决本监管契约中任何的暧昧、缺陷或不一致,但该行动不得对持有人的利益造成实质不利影响;
(b)证明发行人的继任者作为付款人,或证明该公司或普通合伙人作为保证人,皆在本监管契约的下义务人;
(c)进行任何不会对目前所有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变更;
(d)根据本监管契约所规定的限制,发行额外的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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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提供接受继任受托人任命或通过多名受托人便于执行本契约下的信托;
(f) 根据本契约的规定释放公司或总合伙人作为担保方;
(g) 保障债券;
(h) 为债券添加担保方;
(i) 使本契约、任何债券担保或债券的文字符合详细说明部分中所规定的任何规定,而这些规定在详细说明部分中是作为本契约、债券担保或债券内容的逐字复述(由主管证明书证明)。
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请求,附上由总合伙人秘书或助理秘书证明的董事会决议副本,受托人特此被授权与发行人和担保方一同执行任何此类补充契约,并作出包含其中的任何进一步适当的约定,接受其下的财产转让和让与,但受托人并不承担义务,但在其自由裁量权下,可以进入任何影响受托人本契约下或其他方面的权利、责任或免责的补充契约。
本第9.01部分规定授权的任何补充契约可以由发行人、担保方和受托人在未经此时未偿还的任何债券持有人的同意之情况下执行,尽管本第9.02部分的任何规定。
第9.02部分 债券持有人同意后。
在持有的债券总本金不少于适用条款8所指示的证明下,发行人、保证人和受托人得随时进入或许可从事修正本契约或任何补充契约的目的之契约或补充契约。 提供 没有未经受影响的每张债券持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制订任何这样的补充契约:
(a)减少必须同意修正或豁免的债券金额;
(b)降低债券的利息支付金额或延长支付期限(包括违约利息);
(c)减少债券的本金或溢价,或更改债券的固定到期日;
(d)豁免债券的本金、溢价或利息支付违约(除非由当时未偿还债券总本金的不少于多数拥有人所撤销债券的加速支付及豁免由该加速支付导致的支付违约);
(e)以非债券上所述的货币支付债券的本金、溢价或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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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对于与Note持有人有关的付息、付本或偿付款项的权利,以及对诉讼或豁免或修订的其他规定进行任何更改;
(g)放弃对该Note的赎回付款;或
(h)除非根据此契约提供,否则不得释放公司或普通合伙作为Note的担保人,或以不利于Note持有人的方式修改Note担保或其他。
在发行人的书面要求下,附上由普通合伙的秘书或助理秘书证明的董事会的决议副本,授权签署任何此类补充契约,并在向受托人提交持有人同意的证据后,除非该补充契约影响受托人在此契约下的权利、义务或豁免,否则受托人应与发行人和担保人一起签署该补充契约,在这种情况下,受托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进入此类补充契约,但无义务这样做。
根据本节9.02,不需要持有人同意特定形式的任何补充契约,但如果同意其内容,则足够。
第9.03条补充契约的影响。
根据本第9条的规定签订任何补充契约后,本契约将被视为根据其所修改和修订,并且根据本契约的条款和条件,信托受托人、发行人和Note持有人的相应权利、权限、义务和豁免在此后将在此契约下确定、行使和执行,如有任何修改和修正,任何此类补充契约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将被视为本契约的条款和条件的一部分,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均如此。
第9.04条 注记在债券上。
在根据本第9条进行的任何附加债券契约的执行后,认证并交付的债券可能带有满足受托人要求的表格上的注释,涉及这些附加债券的任何条款。如果发行人或受托人这样决定,修改后的新债券,经发行人认为与任何这种附加债券中包含的此契约修改一致的,可以由发行人承担费用,由受托人(或根据第16.11条指派的证明代理人)签发,以兑换当时未兑换的债券,并向投降该时还未取消的该等债券。
第9.05条 提交证明遵守附加债券予受托人。
在根据本第9条进行任何附加债券前,应向受托人提供官员证明和法律意见书,作为证明任何根据本契约执行附加债券符合本第9条的要求以及本契约授权或允许的其他事项的确凿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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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合并、并购、出售转让和租赁
第10.01条 发行人可以在某些条件下进行合并
本契约或票据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阻止发行人与其他人或人(无论是否与发行人相关)进行的任何合并或并购,或连续的合并或并购,其中发行人将是持续实体或发行人或其继任者将是当事人或当事人,或不得阻止发行人的所有或实质上全部财产的任何出售、让与、转让或租赁给他人(无论是否与发行人相关); 然而,本协议不限制受限制方从招聘或聘用该公司或购买者在至少六个月前终止雇佣的任何此类员工;且前提是满足以下条件:
(a)发行人将是持续实体,或(其它情况时)经由合并或并购产生的后继实体,或接收资产转让的实体应明确承担所有票据的本金和利息支付,并履行和遵守本契约中的所有合约和条件;
(b)在该交易生效后立即,没有发生或继续存在任何违约或违约事件;且
(c) 发行人或继承人应向受托人提交一份主管证书和法律意见书,每一份证明该合并、合并、出售、转让、转移或租赁(如与此交易相关需要补充契约的)遵守本第10.01条款,并且已通过与此交易相关的一切先决条件。
除非担保人在符合第10.03条的情况下几乎同时合并、合并、出售、转让、转移或租赁其全部或几乎全部的财产,否则不得允许根据本第10.01条的规定进行此类合并、合并、出售、转让、转移或租赁。在此之前,担保人应向受托人提交一份担保人主管证书和法律意见书,每一份证明担保人在此之后的义务将继续有效。
第10.02条 替代发行人的继任者。
在发行人与其他人进行合并、合并或出售、转让或租赁遵守本条款第10.01的所有或几乎所有财产后,依照此担保人所形成的继任人或者合并的对象或转让或租赁给任何人的接受人将继承、替代原发行人并且可以行使本契约下发行人的一切权利和能力,效力与原发行人相同,此后,前身将被免除本契约中的所有义务和承诺,而发行人; 然而,本协议不限制受限制方从招聘或聘用该公司或购买者在至少六个月前终止雇佣的任何此类员工;且,除了在符合本第10.01条规定并遵守该规定的交易中,前身发行人应当不被解除支付债券本金和利息的义务。
如果出现任何这样的整合、合并、销售、转让或租赁,对于随后发行的债券,可以对措辞和形式进行(但不涉及实质)的更改,以适应情况。
第10.03条保证人根据特定条款可以进行合并。
本契约或债券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得阻止任何保证人与其他人(无论是否与该保证人相关联)合并或并购,或连续进行合并或并购,其中保证人将成为持续实体,或保证人或其继任者将成为当事方,也不得阻止任何保证人将资产的全部或基本全部出售、转让或租赁给任何其他人(无论是否与该保证人相关联)。 然而,本协议不限制受限制方从招聘或聘用该公司或购买者在至少六个月前终止雇佣的任何此类员工;且前提是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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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担保人应为持续实体,或经合并或合并所形成的继承实体(如非该担保人)或已收到资产转让的实体,应明确承担附表担保书下担保人的义务,并及时履行和遵守此契约中的所有盟约和条件;
(b) 在生效此等交易后,不得发生且持续任何违约事件或违约事件;并
(c) 相关担保人或继任人,在任一情况下,应向受托人提交担保人证明书及律师意见书,每一份均证明该合并、出售、合并、转让或租赁,如有必要连带契约,该连带契约符合本章程第10.03条的规定,并且所有在此提及的关于此类交易的先决条件已经得到遵守。
第10.04条 担保人的继任者应被取代。
根据第10.03条的规定,根据任何合并或合并或根据相同根据将任一担保人的全部或实质上所有财产和资产出售、转让或租赁给任何人,所形成的继任者或合并的实体或转让或租赁的实体应继任该担保人的一切权利和权力,并可依本契约行使,其效力与该继任者已被命名为此处相关担保人的效力相同,此后,前身实体应被释放并免除本契约下的一切义务和盟约; 然而,本协议不限制受限制方从招聘或聘用该公司或购买者在至少六个月前终止雇佣的任何此类员工;且,前身担保人除非在根据本章程第10.03条的条文,并遵守本条例的情况下出售全部或实质上所有该担保人的资产的交易中,否则不得免除保证付款债券的本金和利息的义务。
若有任何此类合并、合并、销售、转让或租赁,应相应地对此后发行的说明进行措辞和形式上的更改(但不影响实质内容)。
第11条
清偿与解除债券
第11.01节 债券的解除
本契约将不再生效(除非明确规定本契约中存续的债券转让或兑换权利以及下文另有规定),并且在发行人的要求和费用下,受托人应在执行恰当的文件确认本契约的满意和解除时予以履行,当:(一)已向受托人交付'所有此前认证和交付的债券(但不包括在第11.04节中规定的已被替换或支付的已被毁坏、丢失或被盗的债券和已被存入信托并被发行人按照第11.04节的规定返还的债券);或所有未交付给受托人给予注销的债券(i) 已到期和应支付,不论到期日还是其他情况,或(ii) 将根据受托人满意的赎回安排进行赎回,以由受托人以发行人名义并由发行人负担费用发出赎回通知,并且在使用中符合本契约条款的情况下,发行人在clause(1)或(2)上的情况下已经不可撤销地存入或导致受托人(或根据本契约条款指定的另一被受托人用于此目的的实体)作为信托资金以支付和偿还所有未交付给受托人注销的此类债券的整个债务所需现金的金额,直到此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的日期(对于已到期的债券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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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日或赎回日,具体情况而定; 然而,本协议不限制受限制方从招聘或聘用该公司或购买者在至少六个月前终止雇佣的任何此类员工;且,在存入时,不存在违约或违约事件; 进一步提供,存款不构成违反或违约,也不构成本债券或发行人另一协议或文件的违约,该协议或文件是发行人的一方或发行人受其约束的;(b)发行人已支付或使应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项;(c)发行人已向受托人交付不可撤销的指示,将存入的款项用于到期日或赎回日支付票据;以及(d)发行人已向受托人交付主管证明和律师意见书,每份证明皆声明已遵守有关本债券满足并解除的先决条件。
尽管已满足并解除本信托,发行人对受托人根据第7.06条的义务将继续存在,并且如果钱款已根据 子条款 (a) 第一段第(2)款的规定存入受托人,则第2.06、2.07、2.08条和本第11条的规定将在票据完全支付前继续存在。
根据第11.02条,存入的资金将由受托人以trust方式持有。
除第11.04条外,所有存入受托人(或受托人根据本合同条款指定的其他实体)根据第7.05条存入的资金应由受托人以trust方式全权为持有人的唯一利益处理,并且受托人应将此类资金通过支付代理人(包括发行人(如果作为自己的支付代理人))直接或间接支付给存入资金的特定注册证券的持有人,以支付或赎回存入资金的注册证券的本金、溢价(如有)和利息金额。受托人对任何存入资金的利息,除非书面约定,不对任何人负责。
根据第11.03条,支付代理人应返还持有的资金。
根据第11.04条的规定,受托人应以trust方式持有根据第11.01条存入受托人的所有资金,并根据本合同和注册证券的规定将存入资金用于支付注册证券的本金(包括根据第3章进行赎回所需的赎回价)和利息。
根据第11.04条,未领取的资金将被退还。
受托人和每个支付代理人应在请求后向发行人支付任何已经到期但仍未领取的本金或利息资金,该资金在成为成熟的权利后两(2)年仍未领取。 然而,本协议不限制受限制方从招聘或聘用该公司或购买者在至少六个月前终止雇佣的任何此类员工;且在被要求支付之前,受托人或支付代理人可以在发行人的费用下,要求在纽约市的一家大众报纸上发布,或者选择邮寄给每个有权领取该资金的持有人通知,该通知指明从邮寄或发布之日起至少三十(30)个日历日之后,任何仍未领取的余额将退还给发行人。支付给发行人后,权益人必须向发行人请求付款,作为普通债权人,除非适用的弃置财产法指定另一人,并且受托人和每个支付代理人对该资金的一切责任将被解除。
第11.05条 重新生效。
如果因任何法院或政府机构的任何命令或判决而使受托人或付款代理无法按照第11.02条的规定应用任何款项,则本质抵押契约和票据须恢覆和重新生效,就好像根据第11.01条未发生过存入资金一样,直到受托人或付款代理被允许按照第11.02条的规定应用全部资金为止; 提供 如果发行人在其责任恢复后支付任何票据的本金或利息,则发行人应享有取得这些款项权利的优先次序,以从受托人或付款代理持有的款项中获得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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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条
法律撤销和契约撤销
第 12.01 条 拥有进行法律撤保或契约撤保的选择权
在符合本第12条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可以随时在其董事会的选择下,在一份职员证明书中证明的决议中选择将本第12.02或12.03条应用于所有未偿还的票据。
第 12.02 条 法律撤保和解除
根据本第12.01条在本第12.02条上适用的选择权的行使,在满足本第12.04条中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保证人将被视为已于下述条件满足的日期(以下称“法律抛弃”)从所有未偿还的票据和票据担保承诺中解除其义务。为此,法定撤保意味著发行人和保证人将被视为已支付并解除了由未偿还的票据和票据担保承诺所代表的所有欠款,此后该等票据和票据担保承诺仅视为本第12.05条和本契约中第(a)和(b)款所涉及的其他契约之用,并且已履行了其在该等票据、票据担保承诺和本契约下的所有其他义务(并且受托人在发行人的要求下,由发行人支付费用并执行适当文件以确认同样),但下列条款在此终止或解除以前将继续有效:
(a) 持有人有权收到有关本所指的信托基金应于本条款第12.04条所述时处支付的本金或利息或溢价(如有)的款项;
(b) 发行人根据第2条和本章第4.02条应履行的有关本所债券的义务;
(c) 受托人在本凭据中的权利、权力、信托、职责和豁免以及发行人和担保人有关连的义务; 及
(d) 本第12条。
在遵守本第12条的情况下,发行人可以行使根据本条款第12.02条的选择权,尽管在此之前已行使了根据本条款第12.03条的选择权。
第12.03条盟约豁免。
在发行人根据本条款第12.01条行使适用于本条款第12.03条的选择权时,发行人和担保人将在满足本条款第12.04条列明的条件的情况下,从有关于尚未偿还的债券的第4.10、4.11、4.12和4.13条所包含的契约义务中释放,并自本条款第12.04条列明的条件满足日期起(下称为“违约豁免)”,此后该笔注解将不再被视为“未偿还”的,不适用于任何持有人的指示、放弃、同意或声明,或在此类契约方面的任何行为(及其后果),但在本合约下的其他所有目的仍视为“未偿还”(但不适用于会计目的)。为此,“契约无效”意味着,就未偿还票据和票据保证而言,发行人和担保方可不必遵守并对任何规定在任何中的条款、条件或限制负有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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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因为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直接或间接地有关联到该契约,或是因为该契约中有关联到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在未遵守的情况下不会构成本合同第6.01条的违约或重大违约事件,但除非上述已明确规定,否则本合同和该票据及担保票据的其余部分将不受影响。此外,在发行人根据本合同第12.01条行使适用本第12.03条的选择时,满足本合同第12.04条所规定的条件后,本合同第6.01(c)条和6.01(d)条将不构成重大违约事件。
对于法律或契约解除所需的第12.04条件。
为了在本合同第12.02或12.03条的适用下行使法律解除责任或契约解除责任:
(a)发行人必须永久性地向受托人(或根据本合同条款受托人指定的其他实体)信托款项,以供债券持有人受益之用,以足够的欧元现金金额支付应支付之债券本金和溢价(如有),以及应付摆至于该所述付款日或适用的赎回日的利息,并且发行人必须指明该票据是被解除至该作为支付日期或特定赎回日期;
(b)对于根据本合同第12.02条的选择,发行人必须向受托人提交一份律师意见书,确认以下事项:
(i)发行人已收到内部税务局的裁决;或
(ii)自本合同日起,相关联的联邦所得税法已经发生变化;
在任一情况下,根据这一事实,此律师意见书应确认,偿付上述法律解除所导致的对应票据的债券持有人对于联邦所得税应不计入收入、收益或损失,且将按照相同金额、相同方式和相同时间如同法律解除未发生的情况下应该受到联邦所得税的税收。
(c)根据本条款12.03的选择,发行人必须向受托人发送律师意见书,确认未持有未到期票据的持有人不会因此公约无效而导致联邦所得税目的上认定收入、获利或损失,并且将按照与公约无效未发生的情况相同的金额、方式和时间,纳税;
(d) 在该存款之日,未发生且正在续存的违约事件或违约事件(除了因借款用于支付该存款(及任何类似的同时支付有关其他被效解除、解除或替换的负债),并授予质权以为该借款提供担保之违约事件或违约事件);
(e)此税务解除或公约无效不会造成违反或违反任何具有重大性的协议或工具(除了本契据和控制被效解除、解除或替换的任何其他负债的协议)对发行人或保证人有约束力的协议或工具;
(f)发行人必须向受托人交付证明书,注明该存款不是由发行人以优先支付票据持有人而非其他债权人的意图而进行存款,也不是为了打败、阻碍、延迟或欺诈发行人或其他人的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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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发行人必须向受托人提交一份主管证书和一份法律意见书,每份都声明已经遵守了涉及法定豁免或契约豁免的各项前提条件。
第12.05条 存入资金将被托管;其他杂项规定。
根据本契约的条款,存入的所有资金与受托人(或受托人为此目的指定的其他实体)(或其他合格受托人,在本第12.05条的目的上统称为“受托人”)一并托管。信托在根据本契约条款存入受托人(或根据受托人指定的其他实体,按照本契约的条款)(或其他合格受托人,在本第12.05条的目的上统称为“受托人”)的资金将被托管,并根据债券及本契约的规定,由受托人支付给(包括作为支付代理行为的发行人)债券持有人的所有应付资金,不论是直接支付还是通过任何支付代理行。这些资金包括应偿还的本金、如有的溢价以及利息,但该等资金除法律要求另行设立之外,无需与其他资金分开保管。
发行人将支付费用并对受托人进行赔偿,以弥补根据本第12.04条存入现金或收到的本金及利息所产生的任何税款、费用或其他费用,但除了任何法定应由债券持有人负担的税款、费用或其他费用之外。
尽管本第12条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只要根据具有公认性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在此之下以书面形式表达的)认为超出了就等效法定豁免或契约豁免所需存入金额的资金,受托人将不时向发行人交付或支付根据本第12.04条持有的资金。该意见可以是根据本第12.04(a)条所获得的意见。
第12.06节 对发行人的还款。
任何存入信托人或支付代理人或由发行人持有并信托于此为偿还任何票据的本金、如有溢价,或利息的款项,在该本金、溢价,如有溢价,或利息到期并可支付后的两(2)年内仍未得到索取,将在发行人的要求下支付给发行人,或者(如果当时由发行人持有)将从该信托中解除;该票据持有人将从此以后只能向发行人寻求支付,信托人或该支付代理人对于该信托款项的所有责任以及发行人作为此信托的受托人的所有责任将于此时终止; 然而,本协议不限制受限制方从招聘或聘用该公司或购买者在至少六个月前终止雇佣的任何此类员工;且在被要求进行此种还款之前,信托人或该支付代理人可由发行人支付费用,经由《纽约时报》和《华尔街日报》(全国版)刊登一次通知,指出该款项尚未被索取,并在所示日期之后,该日期将不得早于该通知或刊登的日期后三十(30)天,将尚未索取的该款项余额归还给发行人;
第12.07节 恢复。
如果信托人或支付代理人由于任何法院或政府当局的命令或判决禁止或阻止其根据本合同第12.02条或12.03条的规定使用任何欧元,则发行人和保证人在本契据、票据和票据保证书的义务将被恢复并重新生效,正如根据本合同第12.02条或12.03条的要求进行存款前未曾发生的一样,直到信托人或支付代理人获准根据本合同第12.02条或12.03条的规定使用全部该款项; 然而,本协议不限制受限制方从招聘或聘用该公司或购买者在至少六个月前终止雇佣的任何此类员工;且如果在其义务恢复之后,发行人对任何票据的本金、溢价如有,或利息进行任何支付,则发行人将被次贷为该票据持有人的权利,以从信托人或支付代理人持有的款项中获取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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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条款
股份、董事及监事的豁免权
第13.01条:资格及标售仅为公司负担。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否则对于任何票据的本金支付(包括根据第3条款进行赎回时的赎回价),或者任何票据的溢价(如果有的话),或者利息,或者对于任何基于此类索赔或其他与此有关的索赔的任何义务、控制项或者合同或者金融工具的追索,以及因此所引起的债务的产生,不得对发起人、股东、合伙人、成员、经理、员工、代理人、董事或者子公司的过去、现在或者将来采取行动。不论是直接还是通过发起人、股东、合伙人、成员、经理、员工、代理人、董事、子公司或者任何继任者,不论是依靠任何宪法、法令或者法规,还是根据任何评估或者罚款的执行,或者其他方式;明确地理解到,所有此类责任在此明确地被判断并释放了,并作为这份资格及票据的发行的条件和考虑
第14条款
票据持有人会议
第14.01条:召开会议的目的
根据本第14条款,可以随时和不时召开票据持有人会议,以进行根据此资格及票据要求、要求、授权、指示、通知、同意、放弃或者其他必要的行为
第14.02 节 看涨、通知和会议地点。
(a) 董事可以随时召集持票人会议,目的为第14.01 节中指定之事项,在伦敦、英国或纽约市纽约市的某个地点,由董事判断。 对于每次持票人会议的通知,应在在第16.03 节中提供的方式下,不得少于二十一 (21) 天,不得超过一百八十 (180) 天,在会议确定日期前。 存入资金后的二十一 (21) 天内无法召开股东大会时,需由请愿人或代表他们的股东持有其全部投票权中超过一半的人自行召开股东大会,但这样召开的会议不能在前述二十一 (21) 天的期限届满三个月后举行。 由请愿人召开的股东大会的召集方式应尽可能与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的方式相同。 (21)万及不超过 一百八十 (180) 天前至会议日期。
(b) 如果发行人、担保人或拥有至少未偿还票面总金额10% 的持票人在任何时候要求董事召集持票人会议,目的为第14.01 节中指定之事项,以书面要求具体说明会议中拟采取的行动,而董事未能发出通知或首次公布该会议通知, 存入资金后的二十一 (21) 天内无法召开股东大会时,需由请愿人或代表他们的股东持有其全部投票权中超过一半的人自行召开股东大会,但这样召开的会议不能在前述二十一 (21) 天的期限届满三个月后举行。 由请愿人召开的股东大会的召集方式应尽可能与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的方式相同。 (21)天收到这样的要求之后或在之后不会以本合约规定的方式进行会议,那么发行人、保证人(如适用)或持有人(根据上述指定的金额)可以判断在纽约市、伦敦(英国)的时间和地点举行该会议,并可以通过按照本条款(a)中所规定的方式发出通知召开该会议。
第14.03节 有权在会议上投票的人。
要有资格在持有人会议上投票,应为(a)持有一个或多个未清偿该票据的持有人,或(b)由该持有人委任书面代理一个或多个未清偿该票据的持有人。仅有有权在该会议上投票的人及其辩护律师、受托人及其辩护律师、保证人及其辩护律师及发行人及其辩护律师的代表有权出席或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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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4节 法定人数;行动。
有权对债券中的未偿余额以主要金额拥有投票权的人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定人数。 然而,本协议不限制受限制方从招聘或聘用该公司或购买者在至少六个月前终止雇佣的任何此类员工;且若对未偿余额的债券给予不低于特定比例主要金额的持有人给予的同意或豁免拟进行行动,在会议上持有或代表不低于特定比例主要金额未偿余额的人将构成法定人数。在任何该等会议的指定召集时间之后的三十(30)分钟内,若未能达到法定人数,若该会议是应债券持有人的请求召开的,则该会议将被解散。在其他情况下,会议可由会议主席在该会议休会之前确定的不少于十(10)天的期间休会。在任何该等休会后的会议中未能达到法定人数,该等休会后的会议可以由会议主席在该休会后确定的不少于十(10)天的期间再次休会。对任何该等再次休会会议的重新召开应按照第14.02节提供的方式给予通知,但该等通知只需要提前不少于五(5)天给予一次即可。对重新休会的会议的重新召开通知应明确表明构成法定人数的未偿余额主要金额所占的百分比,如上所述。
除第9.02节的限制外,只有在达到前述法定人数的会议或休会重新召开的情况下,出席人数惯例上达到法定人数,方可通过。债券中的未偿余额的主要金额达到多数者的肯定投票。 然而,本协议不限制受限制方从招聘或聘用该公司或购买者在至少六个月前终止雇佣的任何此类员工;且除第9.02节的限制外,对于本契约明文提供的任何请求、要求、授权、指示、通知、同意、豁免或其他行动,以债券未偿余额的特定百分比(低于多数)做出的任何决议,均可在具备法定人数的会议或者会议正式休会重新召开的情况下,由所占该特定百分比未偿余额主要金额的债券持有人的肯定投票通过。
根据本条款14.04依法举行的任何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任何决议或所采取的任何决定,无论该等持有人是否在会议上出席或代表,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第14.05条 确定投票权;会议的管理和休会。
(a)尽管本契据的其他规定,受托人得对任何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定其认为适宜的合理规则,有关证明持有债券及指派代理人的事宜,以及任命和监督投票检查员、提交和检验代理书、证明书和其他证据以行使表决权的事宜及会议管理与其他事宜。除非受该等规则允许或要求,否则持有债券的证明应按照第8.03条规定的方式进行,任何代理人的指派应按照第8.01条规定的方式证明。
(b)受托人应以书面形式指定会议的临时主席,除非该会议已由发行人或根据第14.02(b)条规定由债券持有人召开,在这种情况下,发行人、保证人或召集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分别可同样方式指定临时主席。会议的永久主席和永久秘书应由在会议上代表该系列未偿还债券按票面金额计投票权过半数的人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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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在任何会议上,每个票据持有人或代理人都有权为其持有或代表的每1,000欧元票面金额的票据投票一(1)票。 然而,本协议不限制受限制方从招聘或聘用该公司或购买者在至少六个月前终止雇佣的任何此类员工;且并且在任何会议上,对于任何质疑为未发行的票据的投票,由会议主席裁定为未发行的票据,在任何会议上不得进行投票或计算。 会议主席除作为票据持有人或代理人外无投票权。
(d) 任何按照第14.02条正式召开的票据持有人会议,只要有法定的出席票据金额的过半数的人出席,该会议可以由有投票权的人从时间到时间进行休会;并且该会议可作为这样休会继续进行而不再发出通知。
第14.06条计票和会议决议措施。
对于在任何票据持有人会议上提交的任何决议的投票,必须使用书面选票,上面必须注明票据持有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名以及所持有或代表的未到期票据的票面金额和序号。会议的常任主席应委任两(2)名选举督察,他们应该计算在会议上对任何决议的赞成或反对的所有投票,并将他们对会议秘书的实名书面报告的副本提交文件。对资料中心投票的所有选票至少需要一份正本副本,每个持有人会议的程序应由会议秘书准备,并将该报告的原件和任何会议上使用的选票的一份副本,以及一名或多名了解事实的人的证明文件的附件附在该报告上,证明了会议通知的副本的内容,并显示该通知如第14.02条和如适用的第14.04条所规定般给出。每份副本都应由会议的常任主席和秘书签署并证实,并交付给发行人和保证人一份,交付给受托人以供保存,后者附有在会议上进行过投票的选票。签署和证实的任何纪录都应作为内容所述的事项的确凿证据。
第15条款
保证
第15.01条款备忘录 保证。
每一个保证人签署此文件后,都承认并同意它从发行人处获得了重大利益,并且该保证人将其备忘录保证提供给了有价值的对价,包括但不限于这些重大利益。 因此,根据本第15条的规定,每一个保证人在此给予每一位由登记代理人作为真实代理人签发并由受托人及其继受人负责交付的备忘录持有人无条件的全面保证:(i) 应在到期日,加速情况下,赎回情况下,回购情况下或其他情况下准时全额支付备忘录的本金(包括按照第3条款赎回时的赎回价),及如有的话,溢价和利息,并且应及时支付逾期本金和溢价(如有),以及(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备忘录利息的利息(如有),以及发行人就备忘录持有人或受托人根据本备忘录或备忘录下的所有其他义务(包括费用,开支或其他)的所有其他义务应及时全额支付或履行,所有这些都应符合本条款的条款;以及 (ii) 在付款期限的延长或备忘录或所有这些其他义务的续约的情况下,应根据展期或续约的条款及时全额支付或按照展期或续约的条款履行,无论是在到期日,加速情况下,呼吁赎回或其他情况下,然而,关于(i)以及(ii) 条款,应受本第15.03条款中的限制(总称之为“保证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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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第15条的规定,每个担保人均同意其在此提供的票据担保是无条件的,与票据或本契约的有效性、规律性或可执行性无关,对于未采取任何执行措施、票据持有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放弃或同意、对发行人的裁判入口,采取对这种担保进行执行或对这种担保进行法律或公平的解除和辩护的任何其他情况。每个担保人同意放弃和放弃:(a)要求受托人、持有人或发行人(每个都是“受益方”)在对此类担保进行执行之前,随时对发行人或任何其他人采取行动,或对由受益方持有的任何安全资产进行执行;(b)由于其他人的无能力、无权、死亡或残疾或由于未能对其他人的财产(在管理、破产或任何其他程序中)提出或执行要求而引起的任何辩护;(c)对任何性质的请求、抗议和通知(除非根据本契约明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对存在、创建或遭受任何新的或额外的债务或义务的通知,或对此类保证履行其业务的发行人、任何受益人、任何此类担保人的债权人或发行人或任何其他人的辩护;(d)基于受益方的选择权所引起的辩护,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对担保人进行退还的选择;(e)基于任何立法或法律规则所提供的保证人的义务不应比首要义务更大或在其他方面更加繁重的辩护;(f)基于受益方在根据破产法进行的任何诉讼中选择应用《破产法典》第1111条(b)(2)的选择而引起的任何辩护;(g)基于根据《破产法典》第364条所进行的借款或设立安全资产权的任何辩护。每个担保人在此承诺,除非本契约另有规定,否则其票据担保不得解除,直至付清所有担保责任,包括票据的本金和溢价(如有)以及利息,以及本契约所列的所有其他费用或根据第7条规定提供的费用。受益方 在我们清算、解散或清算时(无论是自愿还是非自愿的),每个存托凭证持有人将有权根据相关募集说明书中所述的优先股的清算优先权份额,享有与相关优先股股份的碎股一样的份额。 有关此类义务的执行之一方的进程
如任何持有人或受托人根据任何法院或其他要求向发行人或保证人,或者与发行人或保证人相关的任何受托人或类似官员返还由发行人或保证人支付给受托人或该持有人的金额,则补偿保证(已履行的部分)应完全恢复生效。每一个保证人同意在此之前,其对于持有人的担保义务不享有任何代位权。每一个保证人同意,在其一方面和票据持有人和受托人的另一方面之间,(x)无论本担保所负的义务在本条款6中是否得以加速,都可以根据本条款加速到期,不受阻止此类加速的暂停、禁令或其他禁止措施,以及(y)如果根据本条款6加速付款到期,则此类担保义务(无论是否到期应付)应立即由该保证人支付以履行票据担保义务。
第15.02条款票据担保的执行和交付。
为明证本第15.01条款所述的票据担保,每一个保证人同意在由受托人验证并交付的每张票据上签署形式与附件E中所含的保证注记一致的保证的注记,并且本契约书应由该保证人的一位官员代表签署。
每一个保证人同意,不论是否在每张票据上为票据担保进行注记,本第15条的票据担保都应始终有效并适用于所有票据。
如果在受托人确认票据担保背书的票据时,具有印鉴签名的官员不再担任该职位,则票据担保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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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stee在本证券承兑之后交付该证券构成各保证人代表每一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函的正式交付。
第15.03条 保证人责任的限制;特定的破产事项。
(a)每一担保人,以及其持有人的接受,借此确认所有相关方的目的是,根据其担保函保证书,该担保人的保证义务不构成根据任何破产法,统一欺诈汇款法,统一欺诈转让法或者其他类似的美国联邦或州法之任何欺诈移转或移交。为了实现前述目的,持有人和每一担保人谨此同意,每一担保人在第15条下的保证义务将根据其他所有相关和固定债务的最大金额限制,以使得该担保人的保证义务根据担保函保证书不构成欺诈移转或移交。
(b)每一担保人特此立约和同意,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如果发行人出现破产、清算、解散、清算或重组情况,该担保人将不提出(或参与提出)任何动议或要求,以停止或禁止(即使是暂时的)对担保函的执行,并特此放弃并同意不利用任何此类执行暂停的利益,无论是根据破产法第362或105条还是其他法律。
第15.04条 将某些条款和规定应用于保证人。
(a)为了本证券提供的任何担保人提供主管证明书和/或律师意见书的条款,这些词的定义在本证券的第1.01条,与Issuer或其他担保人相应的地方,被引用为对应于该担保人。
(b) 任何要求、指示、订单或要求,根据本契约应由担保人提出,只要根据本文第 16.05 节所述为证据,就足以证明,如同其中对发行人的引用是指向该担保人。
(c) 根据本契约的任何规定,由受托人或凭证持有人对担保人发出或服务的任何通知或要求均可按照本文第 16.03 节所述发出或服务,如同其中对发行人的引用是指向该担保人。
(d) 如担保人向受托人提出根据本契约采取任何行动的任何要求、请求或申请,该担保人应根据本文第 16.05 节的要求向受托人提供证明书和意见,如同其中对发行人的一切引用均指涉该担保人。
第 16 条
其他规定 第4.1节【受托人不负责记载】。此处的记载是由公司而非受托人所作,受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托人对本第三附属契约的有效性或充分性不作任何陈述。第4.2节【采纳、批准和确认】。信托契约在本第三附属契约的补充和修改下得到采纳、批准和确认。第4.3节【与信托契约冲突;信托契约法】。尽管信托契约有任何相反之处,如果本第三附属契约(包括票据的条款和条件)和信托契约之间存在任何冲突,则本第三附属契约(包括票据)的条款和条件应优先控制;但是,如果本第三附属契约或票据的任何条款限制、限定或与信托的条款相冲突,则受其影响的信托条款应在不违背信托契约法的前提下受到限制、变更或豁免。
第 16.01 条对发行人和担保人的继受人有约束力的规定。
本契约中由发行人或担保人承担的所有契约、承诺和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对其各自的继受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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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2节继任公司的正式行为。
根据本契约的任何条款授权或要求由发行人的董事会、委员会或官员执行的任何行为或程序,都可以由当时合法的发行人或担保人唯一的合法继任者的相应董事会、委员会或官员执行,具有相同的力量和效果。
第16.03节通知地址等。
根据本契约任何规定要求或允许受托人或票据持有人向发行人或担保人给予或发送的任何通知或要求必须以英文书面形式进行,如以注册或挂号邮寄方式在邮局信箱中寄件并预付邮资、以隔夜递送方式发送,或以如下地址发送电子邮件,则视为已完整给予或发送,并用于所有目的:
给发行人:
作为发行人的Digital Dutch Finco b.V.
经二进制经典数位房地产信托公司照
5707 Southwest Parkway
建筑物1号,套间275
德州奥斯汀78735
美国
电子邮件: legalnotices@digitalrealty.com
注意:总顾问
邮件地址: treasury@digitalrealty.com
注意:资深副总裁,财务部
致公司(作为担保方):
Digital Realty Trust有限合伙公司
5707 西南高速公路
1号楼,275套房
德克萨斯州奥斯汀,78735
美国
电话号码:+1(737) 281-0101
电子邮件: legalnotices@digitalrealty.com
注意:总顾问
电子邮件 地址: treasury@digitalrealty.com
著:财务副总裁
致有限合伙人(担保人):
5707 Southwest Parkway
大厦 1, 套房275
德州奥斯汀 78735
美国
电子邮件: legalnotices@digitalrealty.com
注意:总顾问
电子邮件地址: treasury@digitalrealty.com
注意:高级副总裁,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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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根据本通知、指示、要求或要求给予受托人和代理的通知,方向或要求,如果交付或通过以下方式之一交付,则被视为已充分给予或发出:以挂号或提前付邮资的邮件放入邮局的信箱中,或使用隔夜快递寄送,或以电子方式寄送,地址如下:
给受托人:
德意志信托有限公司
21 Moorfields
伦敦
EC2Y 9Db
英国
传真号码:+44 207 547 6149
注意:债务和代理服务
电子邮件: DAS-EMA@list.db.com
给支付代理和转移代理:
德意志银行英国分行
21 Moorfields
伦敦
EC2Y 9Db
英国
传真号码:+44 207 547 6149
注意:债务和代理服务
电子邮件: DAS-EMA@list.db.com
给登记机构:
德意志银行 卢森堡有限公司
康拉德·阿登纳大道2号
L-1115 卢森堡
卢森堡大公国
注意:卢森堡注册机构
电子邮件: Lux.Registrar@db.com
受托人和代理人可以通过通知发行人指定附加或不同的地址,以便发送后续通知或通信。
如果向持有人发布的公告符合爱尔兰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相关当局的规定和法规,并且该债券在当时上市的爱尔兰证券交易所的全球货币市场上交易以及爱尔兰证券交易所的指引要求进行申报,那么所有发给持有人的通知将被视为有效,并且应遵守其要求,向爱尔兰证券交易所的公司公告办公室提交。如果上述所述的公告不可行,则通知将以受托人批准的其他方式给予,并将被视为于所批准的日期给予。
发送给持有人的通知或通信应以优先邮件方式寄出,邮资预付,寄至该持有人于注册表上的地址,若在规定时间内寄出,即视为已向该持有人充分通知。
未能邮寄通知或通信给持有人或存在其中的任何缺陷,不应影响对其他持有人的足够性。如果通知或通信以上述方式寄出,则无论收件人是否收到,均视为已适当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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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4条 法律管辖。
本契约应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并依据该州法律解释,不受可能导致适用于纽约州法律以外法律的法律原则限制。
第16.05条 证明符合先决条件,传送给受托人的证书。
当发行人向受托人提出任何要求或要求采取本契约任何条款下的任何行动时,发行人应提供一份经主管官员签署的证书,证明本契约所规定的所有先决条件(如有)已符合,并在受托人要求时,应提供律师意见书,指出在该律师看来,所有这种先决条件已经符合。
在本契约中规定并交付给受托人,以证明符合先决条件或约定的每一证书或意见应包括:(1)证明该证书或意见者已阅读该约定或条件;(2)简要说明该证书或意见所包含的陈述或意见的来源及范围;(3)证明该人认为已进行了必要的审查或调查,使其能够对该约定或条件是否已经符合发表知情的意见;以及(4)该人认为该条件或约定是否已经符合的陈述;然而,本协议不限制受限制方从招聘或聘用该公司或购买者在至少六个月前终止雇佣的任何此类员工;且在事实方面,律师意见书可以依赖主管官员的证书或公职人员的证书。
第16.06条 代理人转让权利。
各Agent均有权将其在本契约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德意志银行集团的任何其他成员,无需其他契约方的书面同意。就第16.06条而言,「德意志银行集团」指的是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公司、分支机构和附属企业,不论是临时抑或长期。
第16.07条数据保护。
各方确定,在本契约的相应内容中,发行人和保证人可能向Agent披露并且Agent可能进一步处理与个人有关的信息(“”),例如与发行人和保证人有关的个人。各方确认,在这样做时,他们将遵守任何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律,并且各方都是以自主和独立的控制器身份行事,并且没有任何一方会使其他方违反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律。在本契约中,“数据保护法律”指的是任何有关数据保护或隐私的法律法规,随时都可以进行修改或取代,例如(i)《2018年数据保护法》和(ii)《一般数据保护规则》((EU)2016/679)(“”)或英国GDPR以及任何适用的实施法律、法规和次级法规,以及(iii)《2018年数据保护法》和GDPR的任何后继立法。术语“控制器”、“个人数据”和“处理”在数据保护法律中的定义适用,如果没有的话,则适用GDPR中与这些术语等效的任何相应概念的定义。个人数据发行人和保证人确认,Agent将根据发行人和保证人提供的任何相关隐私通知或隐私政策处理来自发行人和保证人的个人数据,并且用于设定的目的,该通知或政策随时可提供给发行人和保证人,例如位于https://corporates.db.com/company/privacy-notice-corporate-bank的通知或政策。发行人和保证人将采取合理措施将此类通知的内容带给披露给相关Agent的个人的注意。GDPR第16.07条数据保护。
发行人和保证人确认,Agent将根据发行人和保证人提供的任何相关隐私通知或隐私政策处理来自发行人和保证人的个人数据,并且用于设定的目的,该通知或政策随时可提供给发行人和保证人,例如位于https://corporates.db.com/company/privacy-notice-corporate-bank的通知或政策。发行人和保证人将采取合理措施将此类通知的内容带给披露给相关Agent的个人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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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8节 法定假日。
如果Notes的利息到期日或本金到期日或任何Note的赎回日不是业务日,则不需要在该日期支付该等利息或本金,而可以在下一个业务日支付,具有与在利息到期日或本金到期日支付相同的效力,且从该日期之后不会产生利息。
第16.09节 [保留]。
第16.10节 不创设资产负债。
本契据或Notes中明示或默示的任何内容都不应被解释为根据统一商业法典或类似立法(无论是现今还是将来在有效中的)在发行人、保证方或其子公司所在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创设资产负债。
第16.11节 契据的利益。
本契据或Notes中明示或默示的任何内容都不得授予本契据下的除了本契据当事方、支付代理人、确认代理人、登记机构及其在下文中的继承人和Notes持有人以外的任何人任何利益或任何法律上或衡平上的权利、救济或诉讼要求。
第16.12节 目录、标题等。
插入目录、文章和章节的标题和标题只是为了方便参考,不应被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也不以任何方式修改或限制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规定。
第16.13条 鉴证代理人。
受托人可以任命一个授权行事的鉴证代理人,并根据其指示,在与原始发行、转让和交换有关的票据的鉴证和交付方面,包括2.04、2.06、2.07、2.08和3.04条的,具有完全的意义和目的,就好像鉴证代理人受本契约和该等条款授权鉴证和交付票据一样。对于本契约的所有目的,鉴证代理人的鉴证和交付票据应被视为“受托人”的鉴证和交付,由于鉴证代理人代表受托人签署的鉴证证书应被视为符合根据本契约或票据的对受托人的鉴证证书的任何要求。此类鉴证代理人应始终是依据第7.09条有资格担任受托人的人。
任何鉴证代理人可能合并、交换或将其合并的任何公司,或任何参与鉴证代理人的合并、合并或交换的公司,或任何继承鉴证代理人的法人信托业务的公司,如果此类继任公司否则符合本第16.11条的资格,则为鉴证代理人的继任者,而无需任何文件的执行或提交,或者任何其他行为,由此等方当事人或鉴证代理人或此类继任公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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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认证代理人均可随时通过向书面辞职通知辞职 受托人和发行人。受托人可随时终止任何认证代理人的代理,通过向该认证代理人和发行人发出书面终止终止。在收到此类辞职通知时或 该等终止,或如任何认证代理人在任何时候不符合本条的资格,受托人应立即指定继任认证代理人,或自行承担前者的职责和义务 根据本契约的认证代理人,并在委任继任认证代理人(如有)时,应书面通知发行人,并将该等委任继任认证代理人书面通知发行人,并须邮寄该等通知 为所有债券持有人委任继任认证代理人,因为该等持有人的姓名和地址出现在登记册上。
发行人同意不时向认证代理人支付其服务所约定的合理赔偿 发行人与验证代理人之间的书面形式。
第 7.02 条、7.03、7.04 及 8.03 条及本条的规定 第 16.11 条适用于任何验证代理人。
受托人特此委任德意志银行卢森堡 S.A. 为 备注的验证代理程式。德意志银行卢森堡 S.A. 特此接受该委任,发行人特此确认该委任是可接受的。
第 16.14 节以对应方式执行。
此契约可以以任意数量签订,每份合约均为原件,但该等对应同款须同一起执行。 只构成一个相同的工具。通过传真、PDF 或其他电子传输交换本书及签名页面的副本,即表示对所有条款的有效执行和交付本契约。 本条款的各方,并可用于以下所有目的代替原始签约和签名页面。
这些词 在本签约内或与本签约有关的任何文件中的「执行」、「签署」、「签署」、「交付」及相关的文字,应视为包括电子文件 签名(包括但不限于任何 .pdf 文件、.jpeg 文件或任何其他电子或图像文件,或以下定义的任何其他「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 或 ESRA,包括欧比、Adobe 「填写及签署」、「Adobe Sign」、DocuSign 或任何其他由本公司识别的类似平台,并且合理地可用,而不会对受托人负担或支付任何其他类似平台)、以电子形式交付或保存记录,每个平台均须 具有与手动签署、实体交付或使用纸质记录保存系统相同的法律效力、有效性或可执行性,并且双方同意进行交易 以电子方式进行本文拟定。
每一方明白并同意其电子签名表明其同意 受本契约中所列的所有条款和条件约束。
第 16.15 节可分割性。
如果本契约或备注中的任何条文无效、非法或无法执行,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其余条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均不会受到任何影响或损害。
第 16.16 条合约 认可 自动扣除
通过接受一份票据,每位持有人并签署此契约,每个人 根据本契约下,与 BRRD 一方的对手被视为已承认、接受和同意根据本契约产生的 BRRD 责任可能受到行使 自动扣除 权力 由相关解决机构承担,并受以下条件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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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风险权力的行使效应 纾困 在本契约下,有关任何BRRD Party的任何BRRD负债的权限(非限定)可能包括且可能导致以下任何一种或其组合:
(1)减少BRRD负债的全部或部分或到期款项的金额;
(2)将BRRD负债的全部或部分转换为相关BRRD Party或其他人的股份、其他证券或其他义务(并将该股份、证券或义务交付或赋予给其);
(3)取消BRRD负债;
(4)修改或变更与BRRD负债相关的款项,包括(如适用)其中应付的利息、到期日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包括暂停支付一段时间;
(b)根据相关解决机构的判断,变更本契约条款以实现行使权限所必需的。 纾困 相关解决机构行使权力。
本节中使用的下列条款应具有以下含义:16.16。
“纾困 “法规” 指欧洲经济区成员国(已执行或将来执行BRRD,并时至时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或要求所述)根据欧盟的相关执行法律,法规,规则或要求所述 纾困“法规时间表”
“纾困 权力 指与相关立法中定义的减值和转换权力 纾困 立法。
“BRRD指2014/59/EU指令,旨在建立信用机构和投资公司的恢复和解散框架。 BRRD负债
“指进入处置程序前的负债 具有与实施BRRD适用的法律、法规、规则或要求相同的含义 纾困 立法中可以行使的权力。
“BRRD Party(Bail-in and Resolution Regime Directive,金融体系稳定机制指令)指德意志银行卢森堡分行作为本契约之登记机构,以及任何其他受欧盟 纾困 权力。
“欧盟 纾困 《立法时间表》 指的是由贷款市场协会(或任何后续机构)不时在网站上发布的所载文件 http://www.lma.eu.com/pages.aspx?p=499.
“《相关解决机构》 指有权行使任何权力以处理《银行解决与复原指令》相关事项的解决机构 纾困 《BRRD 方》相关事项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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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17 条美国爱国者法案。
当事人承认,根据美国爱国者法案(Pub 第 III 章)第 326 条。L. 107-56 (2001 年 10 月 26 日签署法律))(不时修订、修改或补充「美国爱国者法案」),受托人与所有金融机构一样,需要获得、验证、 并记录识别开设账户的每个人或法人实体的信息。本契约的每一方同意将向受托人提供受托人可能要求的资料,而且属该当事人所拥有的资料 为了让受托人满足美国爱国者法案的要求。
第 16.18 条法律变更。
如果:
(i) 引入或 在本契约之日期后对任何法律或规例进行的任何变更(或解释、管理或应用)的任何变更;或
(ii) 发行人在本契约之日期后发行人股东组成的身份有任何变更,
要求付款代理人或注册处长遵守与发行人或机构有关的「认识您的客户」或类似的身份证明程序 担保人在未有必要资料的情况下,发行人须应付款代理人或注册处长的要求,立即提供或采购该等文件及其他证据 由付款代理人或注册处处长合理要求,以便支付代理人或注册处处处执行并合理确定已遵守所有必要的「认识您的客户」或类似检查有关 根据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的发行人或担保人。本第 16.15 条不限制发行人根据第 2.05 条的权利。
第 16.19 条向管辖区提交
本条款各方均不可撤销同意任何因此而引起、与此有关或有关的任何诉讼、诉讼或诉讼 契约、债券或此拟议的交易,以及根据美国联邦或州证券法律引起的任何诉讼,均可在位于曼哈顿市纽约州和市的任何美国联邦或州法院提出; 不可撤销,在最大程度上可能有效的方式放弃其现在或以后对设定该等诉讼地点的任何反对;并在任何该等诉讼、诉讼中不可撤销地向该等法院的司法管辖权 或继续进行。发行人明确同意该等法院就任何该等行为的司法管辖权,并放弃任何其他有关个人司法管辖权的规定或反对,并放弃任何由陪审团审判的权利。 发行人已委任美国纽约州纽约州 10005 自由街 28 号的国家注册代理公司,作为其授权代理人,他们可以在任何该等诉讼、诉讼或程序中提出程序。 在纽约州曼哈顿自治区的任何联邦或州法院,由于或基于本契约、债券或以此计划的交易,以及根据美国联邦或州提出的任何诉讼而引起的 证券法例(「授权代理」)。除非被受托人合理接受的代理人取代,否则该等委任将不可撤销。发行人声明及认证授权代理已同意行为 该代理程序提交,以及发行人同意采取任何行动,包括提交任何及所有文件和文书,以继续上述任何有效和效力继续该等委任的行动,包括提交任何文件和文书。服务 向授权代理人处理程序及向发行人提供该等服务的书面通知,在各方面均视为对发行人有效的程序服务。
[下一页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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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们徽盟此凭证已经适当签署。
数位荷兰普利金融公司 b.V. | ||||
作为发行者 | ||||
作者: | /s/ Matthew Mercier | |||
名字: | Matthew Mercier | |||
职称: | 获授权人 | |||
数字房地产信托,有限合伙公司, | ||||
作为公司和担保人 | ||||
作者: | 迪吉多房地产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其唯一普通合伙人 | ||||
作者: | /s/ Matthew Mercier | |||
名字: | Matthew Mercier | |||
职称: |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 | |||
致富金融, INC., | ||||
作为普通合伙人和担保人 | ||||
作者: | /s/ Matthew Mercier | |||
名字: | Matthew Mercier | |||
职称: |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 |
[签名页面2024年3月 抵押权契约]
德意志银行AG,伦敦分行 | ||
作为付款代理和转移代理 | ||
作者: | /s/ Ed Bond | |
名字:Ed Bond | ||
职位:副总裁 | ||
作者: | /s/ Christopher English | |
姓名:Christopher English | ||
职称: 董事 |
[签名页面至契约]
德意志银行律盟堡分行。 | ||
作为注册代理人 | ||
作者: | /s/ Ed 债券型 | |
姓名: Ed 债券型 | ||
标题: 律师 | ||
作者: | /s/ Christopher English | |
姓名:Christopher English | ||
标题: 律师 |
[签名页面 契约债券]
德意志受托公司有限公司 | ||
作为受托人 | ||
作者: | /s/ 约翰·邦德 | |
姓名:约翰·邦德 | ||
职称:副董事 | ||
作者: | /s/ 克里斯多福·英格利希 | |
姓名:Christopher English | ||
职称:副董事 |
[签名页面到契约]
附件A1
本全球票据由共同保管人(如此票据所规定的信托契约中所定义)或其被提名人代为保管,供其受益人所有,不得在任何情况下向任何人转让,除非(1)根据信托契约第2.06条的规定,受托人可能需要在此上面进行注记;(2)本全球票据可以根据信托契约第2.06(a)条的规定进行整体交换,但不得部分交换;(3)本全球票据可以根据信托契约第2.09条的规定交还给受托人以取消;(4)只有在发行人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本全球票据才能转让给继任的共同保管人。
除非全部或部分以实体形式将该票据换成明示票据,否则该票据不得转让,除非共同保管人将整体交付给共同保管人的被提名人,或共同保管人的被提名人将票据交付给共同保管人或另一个共同保管人的被提名人,或共同保管人或任何此类被提名人以发行人事先书面同意的方式交付给继任的共同保管人或继任的共同保管人的被提名人。
此票据及其任何利益在美国《1933年证券法》(“美国证券法”)修订前后之日(“转售限制终止日”),即本票据发行申报开始的日和本票据发行申报的结束日期之后40天后(或根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美国证券法”)下《S规则》或任何后续规定允许的更短时间),不能以进行提供、销售、转让、质押、负担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除非(1)根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的规定,以符合《S规则》在离岸交易中对非美国人,向担保方或其子公司提供,或根据美国证券法的所有其他适用法律;(2)在转售限制终止日期之后,只能按照美国证券法和其他任何适用法律的规定转让此票据及其任何利益。
本票之每一买受人或任何有关利益的持有人同意将相应的通知交付给本票之每一买受人或有关利益的受益人。
A-1
DIGITAL DUTCH FINCO b.V.
8.5亿欧元 3.875% 到期日为2033年的有担保票据
证书编号1
通用代码:289829091
国际证券编号:XS2898290916
€850,000,000
Digital Dutch Finco b.V.是一家根据荷兰法律组织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此承诺支付给Clearstream Nominees Limited或其已注册的受让人,根据本债券反面所述的契约的任何后继公司,以所收到的价值,于2033年9月13日支付八亿五千万欧元(€850,000,000)的本金,或本通知书反面的全球票据利息交换表中设定的较小金额。薪酬 根据债券契约的条款,在欧洲经济及货币联盟第三阶段参与成员国的硬币或货币中,以支付用作支付公共和私人债务的法定货币,每年在每年9月13日之前支付利息,从2025年9月13日开始,以该办事处或机构的钞票或货币以每年3.875%的利率支付该本金,从该票券的发行日期前一天开始的利息已支付或适当提供,除非票券未支付或适当提供利息,在这种情况下,从2024年9月13日起至该本金支付或适当提供为止。发行人应在适用的利息支付日期前的工作日向记录持有人支付利息,根据债券契约的条款进行支付。发行人应以支票的形式向登记名称上的持有人支付任何票券的利息,支票将邮寄至该持有人所在地址; 然而,本协议不限制受限制方从招聘或聘用该公司或购买者在至少六个月前终止雇佣的任何此类员工;且,对于在证明文件形式的票券中具有合计超过3,000万欧元的持有人,该持有人可以通过书面通知发行人要求以即时可用资金的电汇支付利息,支付到持有人在通知中指定的账户,或者对于任何国际证券证明文件通过电汇即时可用资金到共同保管人或其指定人账户;
发行人承诺支付逾期本金、如有的情况下支付的溢价以及(根据适用法律可强制支付的利息)利息,利息率高于票券利息率1%的利率。
关于此票券反面的进一步条款,以及控制此票券的债券契约作进一步条述。此额外条款将与此处完整陈述的效力相同。
此备忘录在未签署注册人之账户证明书,手动或经传真者签署、生效之前,不具任何效力或义务,而该注册人乃依据债券契约,经欧洲结算公司和/或清算所核准为共同保管人生效。
特此证明,注册人名下登记的持有人为8亿5千万欧元。
A-2
兹证明,发行人已使本票拟定正式执行。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数字荷兰金融有限公司 b.V. |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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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 | ||
标题:授权人 |
A-3
验证证明书
这是在所述契约中描述的笔记之一。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德意志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 作为受托人委任的验证代理人,DEUTSCHE TRUSTEE COMPANY LIMITED | ||
作者: |
| |
授权代表 |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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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 |
常见的保管人 无需追索、保证或责任实现 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4年3月31日 公共保管人 |
作者: | ||
授权代表 |
A-4
[票面背面形式]
DIGITAL DUTCH FINCO b.V.
8.5亿欧元 3.875% 到期日为2033年的有担保票据
本票是发行人的一系列相关票据之一,被指定为其到期日为2033年的8.5亿欧元3.875%有保证票据 (以下简称“注释”),根据2024年9月13日的契约(以下简称“抵押权契约”),由其他发行人、担保人和信托人Deutsche Trustee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信托人”)均在此。请参阅镶嵌条款和所有附带条款的信托契约,以了解信托人、发行人和票据持有人的权利、权利限制、义务、责任和豁免权。在本票据中使用但未另有定义的大写词语应具有在信托契约中所指定的相应含义。信托如果发行人出现非属于第6.01(e)、6.01(f)和6.01(g)条规定的违约事件,并且该违约事件仍在持续中,则所有票据的本金、溢价(如有)以及应计未付利息可能被信托人或持有至少25%票据本金总额的持有人宣布为应偿付的,并在该宣布后立即应偿付。如果信托契约的第6.01(e)、6.01(f)或6.01(g)条规定的违约事件出现并涉及发行人,则所有票据的本金和溢价(如有)以及应计未付利息应即时且自动应偿付,无需进一步采取行动。
信托契约包含的条款允许发行人和信托人在当时未平均超过票据本金总额三分之二的持有人同意下执行补充契约,增加任何条款或以任何方式更改或消除信托契约或任何补充契约的条款,并以任何方式修改票据持有人的权利,但须遵守信托契约第9.02条的例外规定。除非违约契约另有规定,否则票据本金总额不小于当时已发行票据总额的三分之一的持有人可以代表所有票据持有人豁免任何过去的违约或违约事件,但须遵守信托契约第9.02条的例外规定。
在信托契约中,条款允许发行人和信托人在当时未平均超过票据本金总额的一半的持有人同意下执行补充契约,增加任何条款或以任何方式更改或消除信托契约或任何补充契约的条款,并以任何方式修改票据持有人的权利,但须遵守信托契约第9.02条的例外规定。除非违约契约另有规定,否则不小于当时已发行票据总额的一半的持有人可以代表所有票据持有人,豁免任何过去的违约或违约事件,但须遵守信托契约第9.02条的例外规定。
本票或本契约中未提及契约,也没有任何条款可能损害发行人与持票人之间的责任,发行人的付款义务是绝对和无条件的,包括支付本票的本金、溢价(如有)及利息,地点、时间、利率、以及币值或货币皆依照契约所规定。
根据利率对本票的本金进行计算,并将其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分(半分向上进位)。如果将利息计算在与利息期等于或短于利息期的期间,则利息支付金额将根据实际/实际(ICMA)基础计算,即:从开始计算利息的日期(包括该日)到利息到期日(不包括该日)之间的相关期间的天数,除以该相关期间所属的利息期的天数(包括首日但不包括最后一日)。 计息天数 该票可全面以无劵息的登记形式发行,最低票面金额为100,000欧元,并且超过该金额的每一增加部分必须是1,000欧元的整数倍。在本票所述的发行人办事处或代理处,并按照契约规定的方式和限制,无需支付任何服务费用,但需支付足够的金额以支付与任何票据的登记或兑换相关的税费、评估费用或其他政府收费,可以将票据兑换为任何其他授权面额的票据的等值本金总额。
票据以全面登记形式发行,无需附有利息表,最低面额为100,000欧元,并以1000欧元的整数倍进行增加。在票面上提及的发行人办事处或代理处,以契约规定的方式和限制,兑换票据时无需支付任何服务费用,但需要支付足够的款项以支付与票据的登记或兑换相关的税费、评估费用或其他政府费用,可以将票据兑换为任何其他授权面额的同等总本金票据。
A-5
发行人有权在信托合同的3.01、3.02和3.03条款中的某些情况下赎回票据。
票据不受任何沉积基金的操作而被赎回。
除信托合同第15条明文规定的情况外,对于本票的本金、溢价(如有)、利息(如有)或基于本票的任何索赔,或基于信托合同、任何补充信托合同、任何票据中的发行人的任何义务、盟约或协议或者基于由此产生的任何债务,均无法追索任何股东、股东、合伙人、成员、经理、员工、代理人、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或子公司,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无论是直接还是通过担保人、发行人或发行人的任何子公司或其任何后继者,也无法追索,无论是根据任何宪法、法规还是法律规定,或通过实施任何评估或罚款或其他方式;特此明确了解,作为信托合同签署和发行本票的条件以及成交的一部分,所有该等责任在此明确放弃和解除。
A-6
任务表单
要指派此备忘录,请填写下面的表格:
(我/我们)将此票据转让给: | ||
(插入受让人的法律名称) |
(填入受让人的社会安全号码或纳税识别号码)
(请打印或填写受让人姓名、地址和邮政编码)
并不可撤销地指定 在发行人名册上转让此票据,代理人可以指定其他人代为行事。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您的签名: |
| |
(请按照签名的正确格式在票面上签名) |
签名保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参与认可签名保证徽章计划的参与者(或其他受受托人接受的签名保证人)。 |
A-7
全球货币利息交换计划 *
以下已完成部分对其他全球货币或明确货币的交换,或对本全球货币换取其他全球货币或明确货币的部分,详情如下:
交易所的日期 |
金额 减少 本金金额 |
金额 增加 本金金额 |
本金金额 全球货币备注 在此之后 减少了 |
签署 授权人员 受托人或 Common 保管人 |
* | 只有当注释以全球形式发行时,才应包括该行程表。. |
A-8
附件 A2
临时全球债券之附挂权利,以及其换发为永久全球债券的条件和程序,如所订明之《契约书》(如本定义所述)。无论持有人或本临时全球债券之受益人概不得要求收取利息。
此临时全球债券由共同保管者(如管理本债券之契约所定)或其指定人以受益人利益保管,并不得根据任何情况转让予任何人,但(1)受托人得依照契约书第2.06条所需在此作出注记,(2)此临时全球债券根据契约书第2.06(a)条可整体而非部分交换,(3)此临时全球债券可根据契约书第2.09条递交予受托人以注销,(4)此临时全球债券可在发行者事先书面同意下转让予接替共同保管者。
除非全数或部分转换为具体形式债券,否则本债券不得转让,但可整体地由共同保管者转让予共同保管者指定人,或由共同保管者指定人转让予共同保管者或其他共同保管者指定人,或由共同保管者或任何此类指定人转让予接替共同保管者或接替共同保管者之指定人。
本债券及其上的任何利息均未过户,并且不会在美国1933年《证券法》(即“美国证券法”)下进行过户,且在本债券提供日期之前(即“再销售限制截止日期”)为首次提供本债券和本债券截止日期之后40天(或根据美国证券法“S条例”或任何后续条例允许的缩短时间)内,不可再提供、出售、转让、抵押、设定负担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除非(I)依照美国证券法的规定,在国外交易向非美国人提供,或向保证机构或其任何子公司提供,或依据美国证券法的全部适用法律进行,并且(II)在再销售限制截止日期之后,本债券及其上的任何利息仅可根据美国证券法及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所有适用法律转让。
每位购买人应将本票或本票拥有的任何利益交付给每位本票购买人或受益权人,并发出一份通知,内容与此相符。
A-9
DIGITAL DUTCH FINCO b.V.数位荷兰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8.5亿欧元 3.875% 到期日为2033年的有担保票据
证书编号 1
通用编码:289829091
ISIN:XS2898290916
€850,000,000
Digital Dutch Finco b.V.,荷兰法律下组织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 ”,该术语包括本页背面所述的契约书下的任何后续法人)特此承诺向Clearstream Nominees Limited或其注册让与人支付本票的本金八亿五千万欧元(€850,000,000),或在本票反面所述的临时全球票据交易所持有的利益转让表中注明的较少金额,并根据契约书的条款,在发行人专用办事处或机构(用于该目的)于2033年9月13日支付,在欧洲经济和货币联盟第三阶段参与成员国当时,该硬币或货币将是支付公共和私人债务的法定货币,并每年在9月13日付给HoldCo该票据的面额,从2015年9月13日至本票日期前的最后一个支付利息或已经规定支付利息的日期,除非本票没有支付或没有规定支付利息,在这种情况下,从2024年9月13日直到支付或已经规定支付了该本金为止。薪酬发行人应根据契约书的条款,在适用之利息支付日期前的营业日立即支付利息给记录持有人。发行人应以支票的形式支付有纸本票的任何票据,邮寄到记载有权收取支票者的地址。 然而,本协议不限制受限制方从招聘或聘用该公司或购买者在至少六个月前终止雇佣的任何此类员工;且根据发行人的要求,持有联合国抵押债券中,在证明形式下的票面金额超过3百万欧元的持有人可以通过书面通知发行人指定以即可用资金的电汇支付利息到持有人在该通知中指定的账户,或是通过即可用资金的电汇支付利息到共同保管人或其指定人的Global债券账户。
在此临时Global债券被兑换成一个或多个永久Global债券之前,持有人应不得享受此债券的利息支付;在尚未全部兑换之前,此临时Global债券在其他方面享受与信托契约下的其他债券相同的利益。根据信托契约,将根据信托契约发行的永久Global债券的形式基本上与信托契约的A1附件相同。本临时Global债券所代表的有益利益只能在符合信托契约的规定下进行兑换和转让。
发行人承诺支付迟付本金、如有的配息金额以及(在适用法律下,此利息的支付可强制执行的程度)比债券所带利率高1%。
请参阅此临时Global债券背面所述的更多规定以及管理此临时Global债券的信托契约。该等进一步条款在全部上具有与直接在此处完全列示一样的效果。
A-10
此临时全球货币备忘录在此载明的验证书经受信托人或依据债券契约正式授权之认证代理人以手工或传真签署,并经由欧洲清算所及/或Clearstream认可的通用保管人生效方始对任何目的有效。
特此证明,注册册上所载之人士为8亿5000万欧元的注册持有人。
A-11
特此证明,发行人已经使得此临时全球货币正式执行。
日期:______________
数位荷兰普利金融公司 b.V. | ||
作者: | ||
名字: | ||
职称: | 获授权人 |
A-12
验证证明书
这是在所述信托契约中描述的临时全球备注。
日期:__________
德意志银行卢森堡分行,作为受信托人德意志受托人有限公司指定的认证代理人 | ||
作者: | ||
授权代表 | ||
作者: | ||
授权代表 |
普通的保管人
不负担赔偿、保证或责任而生效
截至2024年6月30日和2024年3月31日 共同保管人」)
作者: |
授权代表 |
A-13
[注记的反面形式]
数字荷兰 FINCO B.V.
850,000,000 欧元 3.875% 保证债券 2033 年到期
本票据为发行人批准的发行债券之一,指定为其 2033 年到期的 850,000,000 欧元 3.875% 担保债券 (这里称为」注意事项」),根据及根据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的契约签发(本文称为」契约」),其中(在其他人之间) 发行人、担保人及德国受托人 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本文称为」受托人」),以描述权利、权利限制、义务、义务及义务及 受托人、发行人及债券持有人根据该项豁免权。本附注中所使用的但未另有定义的大写字词,应具有《契约》中所归属于其相应的含义。
若有违约事件(与发行人有关第 6.01 (e)、6.01 (f) 及 6.01 (g) 条所指明的违约事件除外) 发生并持续发生,所有债券的本金及保费(如有)以及累积及未付利息,可由受托人或持有人声明债券总本金额至少 25% 的总本金额为到期及应付 未偿还,并在上述声明后应立即到期和应付。如发行人发生契约第 6.01 (e)、6.01 (f) 或 6.01 (g) 条指明的违约事件,则本金及保费,如 所有债券的任何累积及未偿还利息,应立即自动到期及缴付,而无须采取进一步行动。
该契约包括在不少于多数的持有人同意下,允许发行人和受托人的条文。 债券在未偿还时的总本金额,以执行补充契约,以任何方式加入或以任何方式更改或删除该承诺或任何补充契约的任何条文,或 以任何方式修改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但有关契约第 9.02 条所载的例外情况。除合约条款的规定外,总本金额不少于大部分的持有人 未偿还时的债券可代表所有债券的持有人,豁免任何过去的违约或违约事件,但有关契约中列明的例外情况除外。
本文对签约的任何参考,以及本票据或契约的任何规定,均不会影响发行人和持有人之间 票据,发行人的绝对和无条件的义务,必须按本票据的本金、保费(如有)及利息,按本票币或货币及以本票据的汇率及利息支付本票据(如有)及利息 订定签约。
根据本票据在任何利息期内支付的利息金额,须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利率对该债券的本金额计算,并将所得的数字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百分 (半分则向上四舍五入)。若利息须根据相等于或短于利息的期间计算 时期, 日数 用于计算本票据的应付利息金额的分数应按实际/实际 (ICMA) 基准,并应为相关期间内的日数从 (及包括) 利息开始累积至到期日(但不包括)的日期,除以有关期间所指定的利息期内的天数(包括第一个该等日子,但不包括 最后)。
债券可以以完全注册形式发行,不含优惠券,最低面额为 100,000 欧元的本金额,以及 超过 1,000 欧元的任何积分倍数。在本文所述的发行人办事处或代理人,并按照签约中所规定的方式及限制下,不支付任何服务费,但须缴付任何服务费 支付足够支付任何与注册或交换债券有关可能会征收的任何税收、课税或其他政府费用的金额;债券可以兑换任何其他债券的相似总本金额 授权的面额。
A-14
此临时全球货币可在受限期(根据信托契约所定)终止之后,并在提交信托契约第2条所要求的证书(如适用)的情况下,进行全部或部分兑换为永久全球货币。在此临时全球货币兑换为永久全球货币时,受托人应取消此临时全球货币。
在信托契约的3.01、3.02和3.03条款所规定的特定情况下,发行人有权赎回票据。
此票据不受任何沉降基金运作的赎回约束。
除信托契约第15条另有明文规定外,对于本票本金或任何溢价(如果有)、利息(如果有)的付款或基于本票或与本票相关事项的任何索赔,以及对于发行人在信托契约、任何附加契约、任何票据中的任何义务、契约或协议,或因此创造的任何债务,不得追索任何入股人、股东、合伙人、成员、经理、雇员、代理人、高级职员、董事或其子公司及其继任者,无论是直接还是通过担保人、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及其继任者,无论是根据任何宪法、法令或法律规则,或根据任何评估或处罚的强制执行或其他方式;特此明确了解,所有此类责任在信托契约缔结和本票发行的条件和对价的情况下,明确放弃和释放。
A-15
任务表
要指派此备忘录,请填写下面的表格:
(我)或(我们)将此票据转让给: | ||
(插入受让人的法律名称) | ||
(输入受托人的社会安全号码或纳税人识别号码。) | ||
(请打印或输入受让人的姓名、地址和邮递区号) |
并且无可撤销地任命 | ||
在发行人的帐簿上转移此票据。代理人可以更换其他人代替他行事。 |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您的签名: | ||
(要按照你在本票面上的姓名精确签名) |
签名担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参与识别签名担保勋章计划(或其他被受托人接受的签名担保人)。 |
A-16
临时全球票据利益交换时间表
下面列举了将本临时全球票据的一部分交换成另一个全球票据的利益或确定票据,或将另一个全球票据的一部分或确定票据交换成本临时全球票据的利益:
交易所的日期 |
金额 减少 本金金额 在临时票据到期时 这张临时票据 全球货币备注 |
金额 增加 本金金额 at maturity of this Temporary 全球货币备注 |
本金金额 在这个到期日 临时 全球货币 以下注记 这样的减少 (或增加) |
签名 授权人员 由受托人或 Common 安全管理者 |
A-17
展示 b
证书转让的形式
数位荷兰 Finco b.V.
c/o Digital Realty Trust, Inc.
5707 Southwest Parkway
Building 1, Suite 275
Austin, Texas 78735
美国
电子邮件: legalnotices@digitalrealty.com
注意:总顾问
德意志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
康拉德·阿登纳大道2号
L-1115 卢森堡
卢森堡大公国
注意:卢森堡注册机构
电子邮件: Lux.Registrar@db.com
回复: €850,000,000 3.875%保证到期日为2033年的票据
特此参照2024年9月13日的契约(即“抵押权契约”),该契约是由Digital Dutch Finco b.V.作为联系人组织而成的一家荷兰有限责任公司薪酬,Digital Realty Trust, L.P.,一家马里兰有限合伙企业,Digital Realty Trust, Inc.,一家马里兰公司,德意志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和签署的代理商在内。此外,在本文中使用但未定义的大写字母,应按契约所给予的含义解释。
___________________,即“转让方持有人,并拟转让附件A所指明的票据或其权益,金额为€___________的票据或权益(「转移」,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让人」),如附件A所述。有关转让,转让方谨此证明:
[勾选所有适用项目]
1. ☐ 请检查转让人是否将根据144A条进行交付全球债券或明显债券的受益权。此次转让是根据1933年修订案(证券法)第144A条进行,因此,转让人在此进一步证明,该受益权或明显债券正在转让给转让人合理相信正在为自己或一个或多个行使独立投资裁量权的账户购买该受益权或明显债券的人,并且该人和每个此等账户都是144A条所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并且该交易符合144A条的要求,且该转让在美国任何州的适用蓝天证券法的规定下有效。根据债券契约条款符合条件的转让完成后,转让的受益权或明显债券将受到全球债券上印刷的全球债券标签或明显债券上印刷的明显债券标签以及债券契约和证券法的转让限制的约束。
B-1
2. ☐ 检查受让人是否根据S规定将在[临时全球货币] [一份永久的] 全球货币或明确注明交付合格的订单。。 按照美国证券法第903条或第904条的规定进行转让,因此,转让人在此进一步证明(i)该转让不是向美国人转让以及在订单发起时,受让人在美国以外,或者该转让人和任何代表其行事的人合理地相信并相信受让人在美国以外,或(y)交易是在指定的海外证券市场上的进行的,而该转让人和任何代表其行事的人均不知道该交易是与美国买家预先安排的,(ii)未违反S规定903(b)条或904(b)条对放销的要求,(iii)该交易不是为了逃避美国证券法的登记要求而进行的计划或方案,(iv)如果所提议的转让在期限届满前进行,则该转让不是向美国人转让,或为美国人的账户或利益(除了初始购买人)。根据资信契约的条款,按照资信契约及美国证券法的规定,完成所提议的转让后,转让的利益或明确的注明将受制于所印在全球货币或明确注明的全球货币标签中列举的转让限制。
3. ☐ 检查并填写,如果受让人根据证券法的任何条款除了144条或S规定进行交付[全球货币]或明确注明。S。 (i)该转让是按照适用于全球货币和明确注明中的合格利益的转让限制以及据美国证券法和美国任何州份的适用的蓝天证券法进行的,因此转让人在此进一步证明(选择一): S。(i)该转让是按照对全球货币和明确注明中的合格利益的转让限制以及据美国证券法和美国任何州份的适用的蓝天证券法的转让限制进行的,因此,转让人在此进一步证明(选择一):
(a) ☐ 该转让是根据并符合证券法144条规定进行的。
(b) ☐ 该转让是向公司或其子公司进行的;或
(c) ☐ 该转让是向机构合格投资者进行的,并根据证券法下除了144A条、144条、903条或904条以外的注册要求豁免条款进行的,转让人进一步证明其没有进行证券法下D条规定的一般征求意见,并且该转让符合对全球注释票据或明确票据中的受益权利转让所适用的转让限制和所宣称的豁免要求,该证明得到了以下支持:(1)受让人按照信托契约附件D表格的形式执行的证明书;和(2)转让人或受让人提供的律师意见书(转让人已将其附在该证明书中),表明该转让符合证券法的规定。根据信托契约条款完成拟议转让后,转让的受益权利或明确票据将受制于所印在全球注释票据或明确票据上的全球注释标签或明确票据标签以及信托契约和证券法中的转让限制。
本证明和所含的声明是为了你的利益和发行人的利益而作出的。
B-2
[插入转让人姓名] | ||
作者: | ||
名字: | ||
职称: | ||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B-3
转移证明书附录A
1. | 转让方拥有并计划转让以下内容: |
[选择以下(a)或(b)之一]
(a) | ☐ 全球货币的受益权(通用编码_______; 国际证券编号_______)或 |
(b) | ☐ 呈坚定的债券。 |
2. | 转让后,受让人将持有: |
[请选择一项]
(a) | ☐ 在: 的有益所有权。 |
(i) | ☐ 全球货币(通用代码_________; ISIN _________)或 |
(b) | ☐ 一张明确的票据, |
根据信托合同的条款。
B-4
展品 C
交易所证书形式
作为发行人的Digital Dutch Finco b.V.
经二进制经典数位房地产信托公司照
5707 Southwest Parkway
1号楼,275套房
德州奥斯汀78735
美国
电邮:legalnotices@digitalrealty.com
注意:总顾问
德意志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1
康拉德·阿登纳大道2号
L-1115 卢森堡
卢森堡大公国
注意:卢森堡注册机构
电邮: Lux.Registrar@db.com
回复: €850,000,000 3.875% 保证到期日为2033年的票据
特此提及2024年9月13日订立的债券契约(以下简称“契约”),参与者包括Digital Dutch Finco b.V.(下称“发行人”),一家根据荷兰法律组织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Digital Realty Trust, L.P.,一家马里兰有限合伙公司,Digital Realty Trust, Inc.,一家马里兰股份有限公司,德意志信托公司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以及签署变更的代理商。未在此定义的大写术语将具有契约中所给予的含义。抵押权契约德意志银行托管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本公司,作为发行人Digital Dutch Finco b.V.,一家根据荷兰法律组织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与Digital Realty Trust, L.P.,一家马里兰有限合伙公司和Digital Realty Trust, Inc.,一家马里兰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签署该份合同的代理商之间的2024年9月13日债券契约(以下简称“契约”)。未在此定义的大写术语将具有契约中所给予的含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信托”),拥有并打算交换总额为€____________的票据或所述票据利益(以下简称“交换”)Owner信托拥有并打算交换所述票据或票据利益,交换金额为€____________交易所)。就交易所一事,拥有人在此证明:
以交换全球票据的具体票据或有利权益、具体票据或有利权益
(a) ☐ 检查是否是从全球票据中的有利权益到具体票据的交换)。就拥有人将其在全球票据中的有利权益以等额本金换获具体票据一事,拥有人在此证明具体票据是为拥有人自行持有之账户而获得的,没有转让。在按照债券契约条款完成提议的交换后,发行的具体票据将继续受到具体票据上所印的具体票据注册的限制以及债券契约和证券法的限制。
(b) ☐ 检查是否是从具体票据到全球票据中的有利权益的交换在交易所交换业主的明确票据,换取对等本金金额的全球债券的受益权益之际,业主在此证明 (i)受益权益是为了取得
1 | 根据第2.06(c)(d) (转让和交换)部分转让和交换)部分 和 第2.05 (登记机构、付款代理和转让代理)登记机构、付款代理和转让代理))应将此表交付予登记机构。 |
C-1
在符合全球货币的转让限制并且依据证券法的条款进行交易的情况下,在所有者自有的账户进行(i)未转让和(ii)该交易已经符合了美国各州的适用蓝天证券法,按照及符合《证券法》,并且符合信托契约的条款进行的。根据信托契约条款完成建议的交易后,发行的受益权将受到全球货币上的转让限制和《证券法》以及信托契约上印刷的全球货币标签所列限制的约束。
此证明及其所包含的陈述是为了您的利益和发行人的利益而作出的。
[插入转让人姓名] | ||
作者: | ||
名字: | ||
职称: | ||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 |
C-2
展品D
证书形式
获得机构投资者资格
作为发行人的Digital Dutch Finco b.V.
德宝不动产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5707 Southwest Parkway
1号楼,275套房
德州奥斯汀 78735
美国
电子邮件: legalnotices@digitalrealty.com
注意:总顾问
德意志信托有限公司
21 Moorfields
伦敦
EC2Y 9Db
英国
电子邮件: DAS-EMA@list.db.com
注意:债务和代理服务
德意志银行卢森堡有限公司。
康拉德·阿登纳大道2号
L-1115 卢森堡
卢森堡大公国。
电子邮件: Lux.Registrar@db.com
注意:卢森堡注册机构
回复:€8.5亿美元3.875%2033年到期有担保票据
特此参照2024年9月13日的契约(以下简称“契约”)抵押权契约荷兰法律下设立的Digital Dutch Finco b.V.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德意志银行、一家马里兰有限合伙公司数位房地产信托权益代理或简称为担保人德意志银行、一家马里兰公司,即数位房地产信托担保人和签署代表德意志信托有限公司的受托人和代理的代理人。 在此未定义的大写术语将具有债券中赋予其含义。
关于我们提议购买____________欧元总面额的:
(a) ☐ 一份对全球债券的有益利益,或
(b) ☐ 一份明确的债券,
我们确认:
1. 我们了解根据契约和签署的人同意受到并遵守这些限制条件以及修订后的1933年证券法,不得转售、质押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债券或其中任何利益,除非符合相应的限制条件和条款。"证券 证券法案”).
D-1
我们明白,债券的发行和销售并未根据证券法登记,而且该债券和其中任何利息仅在下面所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发行和销售。我们同意,代表我们自己和代表我们在此列明的任何账户,如果我们应该出售该债券或其中的任何利息,我们只会在以下情况下出售:(A)向发行人、担保人或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B)根据证券法第144A条的规定,达到“合格机构买家”(在其中定义),(C)给机构“合格投资者”(如下所定义) 在此转让之前,给您和发行人提供(或由美国券商代表我们提供)一封签署的信函,其基本内容符合此信函的要求和律师意见书,该意见书要获得发行人合理接受,认为该转让符合证券法的规定, (D)根据证券法规第904条的规定,在美国以外的地方,(E)根据证券法第144条的条款进行,或(F)根据证券法的有效登记声明进行。我们还同意,向我们以符合本段第(A)至(E)款的要求进行的交易从我们处购买确定债券或全球债券中的利益的任何人提供通知,告知该购买者转售受到本书中所述限制的事项。
我们明白,在债券或其中利益的任何预期转售中,我们将需要向您和发行人提供这样的证明书,法律意见和其他信息,以确认所提议的销售符合前述限制。我们还明白,我们所购买的债券将注有相应的标记。
我们是机构“合格投资者”(根据证券法第501(a)(1), (2), (3),或(7)款的定义,在证券法规D的D条下),并且对财务和商业事务具有相应的知识和经验,能够评估我们对该债券投资的优缺点和风险,我们和我们代表的任何账户都能够承担我们或其投资的经济风险。
5. 我们正在收购我们自己的账户或一个或多个账户(每个账户均为机构的“合格投资者”)所购买的票据或有利益。对于每个账户,我们行使唯一的投资裁量权。
您和发行人有权依赖本信函,并且无可撤销地授权您将本信函或其副本提交给与此事宜有关的任何感兴趣的方,在任何管理或法律程序或官方调查中。
[请填入合格投资者的名称] | ||
作者: | ||
名字: | ||
职称: | ||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D-2
附件E
【担保形式】
下列每位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该术语包括本日日期的承债券契约(以下简称「抵押权契约」),保证人、发行人(以下定义)、德意志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以及签署当事人)已经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保证其保证义务(承债券契约第15.01条所定义之「保证义务」),其中包括(i)按时足额支付€850,000,000 3.875%到期于2033年之保证票面金额及溢价(如有),利息(以下简称「注释Digital Dutch Finco b.V.是荷兰法律下成立的私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薪酬不论到期日、加速清偿、要求赎回或其他情形,已过期的本金和溢价(如有)的利息,以及(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债券上的利息的利息,以及对发行人所有其他义务的应当的和准时的履行都将按照资产管理契据书第15条的规定,相关债券持有人或受托人履行;(二)如果延长付款期限或更新任何债券或任何这些其他义务,都应按照延长期限或更新的条款及时全额付清或按照条款履行,不论到期日、加速清偿、要求赎回或其他情形。
每个保证人根据本保证和资产管理契据书对债券持有人和受托人的责任明确规定在资产管理契据书第15条中,特此参照该资产管理契据书以确定此保证的确切条款。
没有任何过去、现在或将来的董事、经理、员工、创办人、股东(直接或间接的)、成员或合伙人(或任何这样的继任实体)作为保证人的,作为此保证的保证人或资产管理契据书或基于此保证的,与此保证或其建立相关的, 或由于此保证或其成立而引起的任何请求承担责任。
每个保证人借此放弃追索、要求支付、对发行人提起法律诉讼时向法院提出索偿、要求先对发行人提起诉讼的权利、豁免讨论权、抗议或通知债券事项以及所有索要事项。
这是一份持续不断的保证,直到履行完成所有债券和资产管理契据书下的发行人的义务或根据资产管理契据书合法解除为止,并且对受托人和债券持有人的继受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对于债券持有人或受托人的权利委托人或受托人的权利,权利和特权在此自动延伸和 vested在该转让人或受让人,均受本条款和条件的约束。本保证是对支付和履行的保证,而不是对催收的保证。
本保证书在备注上签发的证明书由信托人根据信托契约以其授权主管之一的手动或影印签名执行之前,对任何目的而言均无效或义务。
每位保证人根据本保证书的义务仅限于必要范围,以确保其不构成适用法律下的欺诈转让。
根据信托契约第15条款的条款,均已纳入本保证书。
本保证书中使用的大写字母词汇,除非另有指示,拥有信托契约中给予的相同含义。
E-1
为了确认,每一个保证人已经使这份文件正式执行。
日期:__________
大数据房地产信托有限合伙 | ||
由:Digital Realty Trust, Inc.其唯一股东。 | ||
作者: | ||
作者: | ||
名字: | ||
职称: | ||
大数据房地产信托投资信托, INC. | ||
作者: | ||
作者: | ||
名字: | ||
职称: |
E-2
展览 F
证书形式是关于 非美国居民或公民(根据美国联邦房地产和赠与税的特定定义)通常对拥有美国“所在地”的所有财产征收美国房地产税。非美国居民或公民(根据美国联邦房地产和赠与税的特定定义)通常对拥有美国所在地的有形个人财产或房地产的赠与进行美国联邦赠与税征收。此外,如果非美国公民或居民(根据美国联邦房地产和赠与税的特定定义)进行了拥有美国所在地的财产的转移,则美国联邦“代际跳传转移税”可能适用于某些情况。股份或股份后盾中的英镑不应被视为对美国联邦房地产税、赠与税和代际跳传转移税的目的具有美国所在地。 状态
Digital Dutch Finco b.V.的到期日为2033年(“票据”)的850000000欧元、3.875%担保票据。
证明, 自日期起, 上述票据的总本金的 ,欧元由{账户}享有益。 非美国人士。 此段中的“美国人”一词所指的是根据《1933年证券法》修订案第 S 规定赋予该词的含义。
我们承诺会及时通过已测试的电传在您打算提交有关您持有的债券的证明书的日期或之前,根据您的操作程序,如果任何适用的声明在该日期上不正确,并且在没有这样的通知的情况下,可以假定这个证明书适用于该日期。
我们了解这份证明书是与美国某些证券法律相关的。相应地,如果在与这份证明书相关的行政或法律程序开始或受到威胁,我们无可撤销地授权您将该证书呈交给任何利益相关的当事人。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作者: | ||
作为这份证明书所关联的债券的实益拥有人或代理人 |
F-1
展示 G
[存托人证明书表格]
德意志 受托人有限公司
21 莫尔菲尔德
伦敦
EC2Y 9 分贝
英国
荷兰数码 Finco B.V. 的 850,000,000 欧元 3.875% 2033 年到期债券(以下简称「债券」)
根据《契约》第 2.02 (a) (i) 条(下文定义),这是证明,就欧元 ___________ 的总本金额 我们已经以书面、通过测试的电话或电子传送方式收到的上述附注(占该等票据总本金额的 100%),由其姓名出现在本公司记录中以人身份出现的会员组织 有权获得上述债券(本会员组织)的部分本金额,有关该部分的认证,主要符合《契约附件 F》所载的效力,日期为: 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三日(「签约」),其中(在其他人之间) 荷兰数字 Finco B.v.,数字房地产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数字房地产信托有限公司和德意志信托有限公司。
我们进一步确认,截至本公司的日期,我们尚未收到任何会员组织的任何通知,这些声明 该等会员组织就本文提交的任何部分进行交换(或(如果有关,行使任何权利或收集任何利益)所作出的任何部分均不再是真实,且截至本文日期起,无法依赖。
我们明白,与美国某些证券法律有关的需要此认证。与此有关,如果 与本认证有关或将有关的行政或法律程序,我们授权您向任何有关程序中的任何有关人提交该证明。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诚挚地, | ||
清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由: |
G-1
展品 H
新的保管结构职责
发行人和每个代理人将遵守以下规定:
1. | 付款代理将通知欧洲结算所和清算所(“ICSDs”)通过ICSDs指定的共同服务提供商(“CSP”)来服务票据(“票据”)的初始发行未偿还金额(以及根据以下规定随后增加或减少的金额)ICSDs), 通过ICSDs指定的共同服务提供商(“CSP”), 关于初始发行未偿还金额(以及根据以下规定随后增加或减少的金额)CSP增加或下跌后的初始发行未偿还金额(以下称“公共收入备忘录(IOA)在结束日期之前可以为笔记进行笔记。 |
2. | 发行人授权并指示支付代理将临时全球笔记中的权益兑换为永久全球笔记中的权益,并根据本契约的条款将全球笔记中的权益兑换为确定性笔记,并且(ii)指示ICSD定期在其记录中进行适当的记录。 |
3. | 根据本契约的条款,如在结束日期前发行后续供款或任何其他系列的笔记,支付代理将代表发行人指示ICSD在其记录中进行适当的记录,以反映相关笔记或额外系列笔记的增加未付本金金额。 |
4. | 如果发生需要标记ICSD为其客户持有的记录的事件以反映此顾客对笔记的利益的事件,支付代理(在其所知范围内)将立即提供有关该标记的金额的详细信息,以及需要该标记的事件的描述给ICSD(通过CSP),以确保ICSD的记录始终准确反映笔记的IOA。 |
5. | 支付代理每个月至少一次与ICSD(通过CSP)进行对笔记IOA的对帐处理,并立即通知ICSD(通过CSP)任何差异。 |
6. | 支付代理将立即协助ICSD(通过CSP)解决记录中反映笔记IOA的任何差异。 |
7. | 支付代理将立即向ICSD(通过CSP)提供其根据笔记支付的所有金额的详细信息。 |
8. | 支付代理人(如其知悉)将及时向国际集中管库人(通过中央存储机构)通知关于债券变动,涉及债券支付金额或支付日变更的信息。 |
9. | 支付代理人(如其知悉)将及时向国际集中管库人(通过中央存储机构)提供给债券持有人的全部资讯的副本。 |
10. | 支付代理人将及时转达给发行人从国际集中管库人或通过中央存储机构直接收到的任何与债券相关的通信。 |
11. | 支付代理人(如其知悉)将及时通知国际集中管库人(通过中央存储机构),若发行人未按时履行债券支付义务的情况。 |
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