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 31.1
认证
我,Andrew Gordon,证明:
1. | 我已经审阅了Coffee Holding Co., Inc. 截至2024年7月31日的第10-Q表格的季度报告; |
2. |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充分、真实反映了本报告中所列举的期间内注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
3. | 本注册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会负责建立和维护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如证券交易法规则13a-15(e)和15d-15(e)所定义)并且已经: |
4. | 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按照《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的定义)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按照《交易所法规》13a-15(f)和15d-15(f)的定义)并已: |
(a) | 设计了这样的信息披露管控程序,或者在我的监督下导致这样的信息披露管控程序的设计,以确保与公司,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相关的重要信息能够由其他人告知我,尤其是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 | |
(b) | 设计了这样的内部控制 over financial reporting, 或者根据我的监督下完成了这样的内部控制 over financial reporting,以在内部合理地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为符合公认会计原则的外部目的准备财务报表。 | |
(c) | 评估了发行人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这种评估阐述了我对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基于本报告所覆盖的期末;并 | |
(d) | 在本报告中公布了申报人在最近的财政季度(申报人的第四财政季度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内出现的任何对申报人的内部财务控制产生实质性影响或可能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财务控制变化;和 |
5. | 根据我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最近的评估,我已向注册公司的审计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履行相应职能的人员)披露: |
(a) | 所有设计或运营上存在的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的内部财务控制都可能会对公司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和 | |
(b) | 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申报人内部财务控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员工的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要。 |
日期: 2024年9月13日 | 通过: | /s/ Andrew Gordon |
安德鲁 戈登 | ||
总裁, 首席执行官,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和财务总监(首席执行官,信安金融官,首席会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