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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 TEXT CORPORATION
员工股票购买计划
2024年9月12日修订
第一条 - 目的
此修订的员工股票购买计划(“该计划”)旨在鼓励所有合格的Open Text公司(下称“公司”)全体员工拥有公司的股份,增加他们对公司普通股的兴趣。该计划旨在鼓励合格员工继续在公司及其参股子公司就业。该计划旨在成为符合1986年修订后的国内税收法典第423(b)条款中所称的“雇员股票购买计划”。401(k)计划的雇主贡献旨在鼓励所有合格的Open Text公司(下称“公司”)全体员工拥有公司的股份,增加他们对公司普通股的兴趣。该计划旨在鼓励合格员工继续在公司及其参股子公司就业。该计划旨在成为符合1986年修订后的国内税收法典第423(b)条款中所称的“雇员股票购买计划”。公司旨在鼓励所有合格的Open Text公司(下称“公司”)全体员工拥有公司的股份,增加他们对公司普通股的兴趣。该计划旨在鼓励合格员工继续在公司及其参股子公司就业。该计划旨在成为符合1986年修订后的国内税收法典第423(b)条款中所称的“雇员股票购买计划”。员工股票购买计划1986年修订后的国内税收法典第423(b)条款代码”).
第二条 - 定义
术语“given”附属公司“公司”指除附属公司以外的任何实体,直接或间接地受公司控制,控制公司或与公司共同受控,或者公司对其具有重大股权利益的任何实体,均由委员会确定,无论现在还是将来存在。
术语“given”本段下承地和物业的控制;全公园施工“适用法律”指任何适用的法律,包括但不限于适用的证券立法,以及其下的所有法规、规则、政策声明、裁决、通知、命令或其他工具,以及公司证券在其上市并交易的每家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的规则。
术语“given”股价为董事会由董事会在有效日期确定的折扣率1%的情况下按平均市场价格无折扣购买新普通股。”在任何日期表示(i)普通股在该期间交易量最大的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上即将发生的日期的交易日前一天的加权平均交易价格,如果普通股当时在这种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上交易;或(ii)为非交易所上市普通股, 在该期间普通股的最后报价日交易日的收盘买卖价格的平均值,由一家建立的场外证券报价服务机构报价的;或(iii)如果普通股不公开交易,由委员会在考虑其认为适当的所有因素后确定的普通股的市场公允价值,在这些因素中包括无限制(但不限于),在以诚信交易方式协商的私人交易中普通股的最近买卖和要约价。
术语“given”工作日”意味着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有交易的一天纳斯达克”或证券交易所,包括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在各自期间内普通股交易量最大的一天;如果两者都不适用,则为省内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的一天。TSX在哪一天都没发生Common Shares的最大交易量;如果两者都不适用,则为安大略省内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以外的一天。
术语“given”加拿大参与者“加拿大参与者”指的是在加拿大定期受雇于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的参与者。
术语“given”代码“”即宾夕法尼亚国内税法1986年修订版。
术语“given”内部人“”表示根据tsx公司手册规定,为安防-半导体补偿安排的公司内部人员、关联公司或子公司。
术语“given”内幕交易政策”指的是公司的内幕交易政策,根据该政策,公司董事、某些高级职员和雇员以及参与子公司在定期和额外的被称为 “” 的时期内禁止交易公司证券。交易黑名单期间”.
术语“given”增发计划“”意味着根据计划,在购买期结束时可以行使的选择权,如第8条所述。除非委员会另有规定,计划下的每一次发售都将被视为独立的发售,即使每次发售的适用购买期的日期相同,计划的条款将分别适用于每次发售。
术语“given”母公司。
”表示一个“母公司”是指《法典》第424(e)节中对公司的定义。
术语“given”参与者“符合第4条规定的资格参与计划并遵守第9条规定的人”
术语“given”参与子公司“公司”是指董事会随时指定的任何现有或将来的子公司或附属公司,以参与该计划。董事会有权在计划获得股东批准之前或之后进行此类指定。
术语“given”证券交易所”表示纳斯达克或者tsx,如果普通股不在纳斯达克或者tsx上市和交易,则可以由委员会选定的其他普通股上市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代替。
术语“given”“财政部条例”是指根据《税收法典》颁布的所有拟议、临时和最终条例,这些条例可能会不时修订(包括后续条例的相应规定)。”表示一个“子公司对于公司而言,在法典第424(f)条款中有定义。
第三条 - 计划的管理
该计划将由董事会的薪酬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董事会”的薪酬委员会(以下简称“董事会”)。委员会大部分成员行事,或以书面形式被削减或获得委员会大部分成员批准的行为,应为委员会的有效行为。在没有此类委员会存在的任何期间,“委员会”应指董事会,计划下委员会获得的所有权限和责任,如有需要,应由董事会行使,并且术语“委员会“在本文件中使用的任何地方应被视为指董事会。
委员会有权在任何时候采取以下行动:(i)采纳、修改和废止有关计划管理以及自身行为和程序的规则、指导方针和做法,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采取适当的程序和分项计划,以允许加入该计划的非加拿大居民或在加拿大以外地区工作的雇员参与); (ii)解释计划的条款和规定; (iii)作出所有为计划管理而认为适当的决定; (iv)指定计划下的独立报价; (v)决定与该计划有关的所有争议; (vi)否则监督该计划的管理。该计划的所有解释和决定均由委员会负责。
除非董事会另有决定,否则委员会的决议对包括公司和参与人在内的所有人具有约束力。董事会成员、委员会成员或行使计划管理权限的个人在善意地对计划或根据本计划授予的任何期权进行行动或决定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4条 - 合格的员工
公司和每个参与子公司的工资记录中被分类为员工的所有个人都有资格参加计划下的一个或多个购买期,前提是在适用购买期的第一个工作日,他们在公司或参与子公司通常被雇佣超过二十(20)小时每周,或者根据委员会(如果根据适用的地方法律需要)为任何单独的期权项目确定的每周较少数量的小时。尽管本文中的任何其他规定,对于公司或参与子公司的工资系统的目的而言未被分类为公司或参与子公司的员工的个人不被视为公司或任何参与子公司的有资格员工,并且不得有资格参加计划。在任何购买期的第一个工作日是参与者的有资格雇员将在该日收到他们的期权。在计划下授予期权的任何日期之后成为参与者的个人将在下一个下一个授予有资格员工期权的购买期的第一天被授予期权。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员工在期权授予后,立即被视为拥有公司或任何母公司或子公司所有类股中五分之一或更多的总共投票权或价值,那么不得根据计划授予任何员工选项。为了根据本段规定确定所有权,将适用《税法》第424(d)条的规定,员工根据未行使期权而可以购买的公司或任何母公司或子公司的股票将被视为员工所拥有的股份。
第五条 - 计划的股数
根据该计划,期权所涉及的股份将来自公司的已授权但未发行的普通股(“普通股”),或者根据委员会的指示,由信托的受托人从公开市场上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购买的普通股,或者根据委员会指定的计划管理人指定的代理人或经纪人购买的普通股。根据该计划发行的普通股的总数为14,000,000股(自2024年9月12日起增加了6,000,000股普通股),并根据第14条的规定进行调整。如果根据该计划授予的期权因任何原因而在未完全行使之前到期或终止,或因任何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法行使,则未购买的普通股再次可供该计划使用。
公司向内部人发行的普通股份在任何一年期限内或随时根据所有安防-半导体基准补偿安排发行给内部人的普通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公司当时已发行和流通的普通股份的10%。
第6条 - 购买期
购买期为计划下的三个月期间,分别从每年的1月1日、4月1日、7月1日和10月1日起始,至每年的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结束。不过,委员会可以提前确定不同的购买期,其持续时间可以从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不等(每个称为“购买期”,总称为“购买期”)。根据第10条,计划下的捐款将通过工资扣除方式进行。
第七条 - 授予股份期权
根据委员会的规定,每个季度或其他时间,在每个购买期的第一个工作日,公司将授予计划的参与者(即合格的雇员)在该购买期的最后一天(“购买日”)行使期权的权利,按照后文规定的期权价格购买该计划下最多10万股的普通股,前提是该雇员在该购买期余下的时间内仍有资格参加该计划;或者,按照委员会在购买期之前设定的较小的最大普通股数,不过该期权将受到下文所列限制的约束。
每位参与者的选择权只能在购买日期积累的工资扣除额的范围内行使。选择权价格将为普通股在购买日期的平均市价(如第2条所定义)的85%,向最接近的一分钱四舍五入(“期权价格”)。如果参与者在购买期的最后一天积累的工资扣除额使其能够购买超出本第7条规定的股份限制的数量,公司应迅速无息地将超出的积累工资扣除额与根据计划规定可购买的普通股的累积选择权价格的金额退还给参与者。前述普通股选择权数目和选择权价格的限制应按照第14条的规定进行调整。
根据计划,任何计划参与者不得获得使其在计划下和公司及其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其他第423(b)条员工股票购买计划中购买普通股的权利以超过每个日历年度估算的公平市值超过$25,000(根据期权授予日期或日期确定),期权在任何时间处于有效状态的每个日历年度。上述句子中限制的目的是为了遵守《码》第423(b)(8)条的规定。如果在购买日期前,参与者的累计工资扣除金额使其能够购买的普通股超过本段所述的第423(b)(8)限制,则公司将及时退还超出累计工资扣除金额与实际购买的普通股的总体行权价格之间的金额给参与者,不含利息。
第八条 - 行使选择权
在购买日期继续成为计划参与者的每位符合条件的雇员应被视为在该日期行使了他或她的选择权,并被视为
根据计划,将从公司购买相应数量的普通股,以参与者在购买日期累积的工资扣除按照认购价格支付的金额,但不得超过该选择权的100,000普通股限制以及第423(b)(8)条所述的限制。如果个人在购买日期不是参与者,则不得行使其选择权。计划仅可购买整数普通股。由于不能购买零股而导致购买期间结束时,参与者账户中剩余的工资扣除将延续至下一个购买期。
第九条 - 计划注册
符合条件的员工可以根据委员会的自由裁量选择进入计划,方法有两种:(一)通过提供公司要求的必要注册信息进行电子注册;(二)填写、签署并交付给公司委员会指定的授权书。
A.规定从员工的报酬中定期扣除的百分比(或者根据委员会允许的情况下以其他方式缴纳);
B.根据计划条款,在每个购买期间授权购买员工的普通股;并
C.根据本条款第13款的规定,指定购买员工所购买的普通股应发行的确切名称或名称。
公司必须在下一个购买期第一天之前至少收到这样的注册或授权,并且只有在雇员在该购买期的第一个工作日是符合条件的雇员时,它才会生效,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要求。
除非参与者在第11条项下完成了新的选举或者退出该计划或者不再符合第4条的资格要求,否则在计划下,参与者档案中的扣款和购买将会自动从一个购买期延续到后续的购买期,只要计划有效。
公司将为每位参与者的账户累积并持有从其工资中扣除的金额。这些金额不会产生利息。
尽管如前所述,在代码或其他适用法律要求相反的情况下,参与计划既不允许也不会被拒绝。
第10条 - 工资扣除的最高金额
每位符合条件的员工可以授权进行工资扣除,扣除金额为不低于一百分之一且不高于百分之十五的工资(如下所定义)的整数百分比。在购买期内的每个工资发放周期,将从参与者的基本工资和所有佣金及奖金中扣除所选百分比的金额,扣除前不包括税收或其他费用(以下称为“工资”)。所有金额都将根据参与者的总工资进行计算,并以税后基础从参与者的净薪资中扣除。公司将
维护账簿,显示每个参与者在每个购买期间代表其进行的工资扣除金额。
第11条 - 工资扣款的变更
参与者可以选择通过提交选举(可以是电子形式)在购买期间的任何时间内,根据公司不时建立的程序,增加或减少他/她的工资扣除率;然而,,如果公司允许,可能包括减少到零百分比;但是,除非委员会另有规定,减少到零百分比将被视为计划的撤回。任何此类选举须遵守公司的内幕交易政策和适用的交易封闭期。
根据上述规定,任何购买期内停止薪酬扣除或退出计划的参与者,除非得到公司的书面同意,否则不得在下一购买期继续参与计划。
第12条 - 退出计划
参与者可以在任何时间从计划中全额撤资,但不可部分撤资。关于撤资购买期的事宜,参与者需在购买期的最后一天遵照委员会规定的程序向公司或被公司指定的人员提交撤资通知(可以以电子形式提交)。参与者的撤资将在下一个工作日生效。在参与者撤资后,公司将迅速退还该购买期内参与者的累计工资扣款金额给参与者(在撤资生效日期之前购买的任何普通股支付后),但不带利息。不允许部分撤资。任何此类撤资均需符合公司的内幕交易政策和适用的交易禁令期限。
计划参与者退出后,在购买期剩余时间内不得重新参与,但可以按照第9条规定在随后的购买期内注册。员工重新加入计划的有效时间为该购买期开始时,前提是他或她在购买期的第一个工作日仍然是符合条件的员工。
第13条 - 将普通股发行至托管账户
参与者购买的普通股将在每个购买日期后尽快以电子方式由公司的过户代理转让至参与者的托管账户。根据计划购买的普通股将仅以参与者或其提名人(或者根据其授权指定,以参与者和另一名合法年龄的人名义作为共同租户并具有生存权或提名人)的名义发行。参与者的托管账户将由同意为相应参与者的账户持有这些股票的银行、经纪商或类似保管人维护。参与者或其法定代表可以随时从参与者的托管账户中提取普通股。银行、经纪商或类似保管人的费用和开支将由公司支付或按照委员会所确定的方式在各个参与者之间分摊。
第14条 - 调整项
在发生以下所述事件之一时,计划授予的期权持有人的权利应按下文所规定的进行调整。
如果普通股被细分或合并成更多或更少的股份,或者在公司的重组、分拆、清算、资本重组或其他类似交易中,普通股被交换成公司的其他证券,每位参与者可以根据在此规定的条件下,购买与其应该购买的普通股的数量或其他证券的金额相等的普通股。对购买价格每股进行适当调整,以反映该细分、合并或交换。
在发生上述事件时,根据本章程第5条规定的普通股种类和数量,根据股票期权计划已经或可能授予的期权,以及根据第7条和第8条规定的限制,都应进行适当调整,以反映上述段落中指定的事件。 尽管如前所述,根据上述段落所做的任何调整,只有在委员会在公司法律顾问的建议基础上确定此类调整是否构成“ ”(如法典第424条所定义的那种情况)后,才可进行。修改如果委员会确定这类调整构成了一项修改,或者此类变更将构成需要股东批准的变更,它可以选择不进行此类调整。
如果公司与其他实体进行合并、合并、安排、出售全部或实质性全部公司资产或其他方式(“收购”),董事会或承担公司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任何实体的董事会(“),承担公司义务的任何实体的管理者(以下称为“接任董事会”)应对未行权的期权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在公平的基础上用交易能够和公司交易相关的未行权股票代替这些期权,或者交易要约作为任何继承人或买受方实体的有关证券;或者在书面通知参与者的情况下,规定在从该通知出具之日起的指定天数内行权(不论是部分还是全部行权,由管理者自行决定),在此期限结束后未行权的期权将终止;或者以支付金额终止这些期权,该金额等于在完成此交易时应支付给可行权者的股票数量(不论是部分还是全部行权,由管理者自行决定)减去这些期权的总行权价。为了确定根据上述第(iii)款支付的款项,在发生部分或全部以外的现金的公司交易时,除现金以外的交易应根据董事会认定的其公正价值进行评估,其公正价值应以董事会真诚决定的价值为准。”),对于计划下仍未行使的期权,则(i)要么适当安排继续保留此类期权,通过以公平的方式替代目前受此类期权约束的股份的方式安排所述支付其中之一:(a)与收购有关的未行使的普通股的对价,(b)继任者公司的股份或该公司的父公司或子公司的股份,或(c)继任者董事会认为适当的其他证券,其公允市场价值不得超过收购之前要约的普通股的公允市场价值;要么(ii)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解除每位参与者的期权,金额为(a)收购日的公允市场价值减去按仅参考适用购买期间首个工作日和根据法典第423(b)(8)和对参与者有权购买的股份金额有限制的拆分份额数量乘以该期权价格的结果。
委员会或继任董事会应根据本第14条的规定判断应作出的调整,其判断将是最终的。
第15条 - 员工权利不得转让或转让
根据计划授予的选择权或参与者在计划下的权利不得因任何原因抵押、转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让,除非经由遗嘱或继承和分配法律,并且只有在参与者的有生之年内由参与者行使。任何试图将选择权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抵押、转让、转让或转让的行为将被视为参与者根据第12条按照规定退出计划。
第16条 - 指定受益人
参与者可以在行权日后但在交付相关股票和现金之前的死亡事件发生时,提交书面指定受益人的申请,以便受益人可以获得从参与者账户中获得的所有普通股和现金。此外,在行权选择之前,参与者可以提交书面指定受益人的申请,以便受益人可以获得参与者账户中的现金。
参与者(如有配偶,配偶也一并)可以随时以书面通知公司更改受益人的指定。如果参与者死亡,并且在参与者死亡时没有根据计划有效指定的在世受益人,则公司应将普通股和/或现金交付给参与者的遗产执行人或管理人,或者如果公司不知晓是否已指定遗产执行人或管理人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自行酌情将普通股和/或现金交付给参与者的配偶或任何一名或多名依赖人或亲属,或者如果公司不知晓参与者是否有配偶、依赖人或亲属,则交付给公司指定的其他人。
第17条 - 员工权利的终止
当参与者因退休、自愿或非自愿终止、被动解雇、辞职、被解雇、死亡或其他任何原因而不再是符合条件的员工,在任何购买期间的购买日期之前,该选择权将自动终止,终止日期为参与者不再是公司或关联公司的符合条件的员工的日期,不考虑任何通知期支付(无论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工资继续支付)、福利继续支付、其他终止费用或离职费用或待遇,无论符合法定还是非法要求,以及在后续日期上(如果适用)满足适用的雇佣或劳工法规的最低要求,参与者对于该选择权的终止,无论与任何合同法定终止权或其他终止权益有关还是与其相关,都没有索赔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迅速无息退还参与者的全部工资扣除账户余额,退还给该参与者或(如果参与者死亡)退还给他或她的指定受益人,就好像该参与者按照第12条规定退出计划一样。尽管前述,当参与者因病假或其他真实的请假而离开工作时,符合条件的雇佣将被视为保持完好,最多可达90天,或者只要参与者的重新雇佣权利无论是由法规还是合同保证,如果超过90天,则以较长的时间为准。
本计划对任何员工或员工组别不直接或间接创造优先购买计划下的任何普通股权益,并不为任何员工或员工组别创造就继续雇佣与公司的权利,且不得视为干涉公司随时终止或以其他方式修改员工的雇佣关系的权利。
第18条 - 特别规定
尽管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相反,委员会在决定这些规定在参与子公司的员工中是必要或适当的以实施计划并且这些规定与《内部收入法典》第423(b)条的要求一致时,可以采用适用于特定参与子公司的特别规定。根据本第18条制定的任何特别规则,尽可能地,应导致受到此类规则约束的员工在计划中具有与其他参与者基本相同的权利。
第19条 - 利息
委员会允许参与者累积的薪酬扣除或其他贡献不会产生利息,除非公司确定适用的当地法律要求,如果某一特定司法管辖区的法律要求如此,应适用于计划项下相关现金套路的所有参与者,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规定。
第20条 - 终止和计划修订
董事会可随时终止计划,但终止不会影响计划下仍未行使的期权。当用于计划目的的所有或几乎所有未发行的普通股已被购买时,计划将终止。如果在任何时候,计划目的的普通股仍有余量但数量不足以满足所有未填充的购买权,可用的普通股应按照每位参与者积累的代表其而将被用于购买普通股的工资扣除金额的比例分配给参与者,并且计划将终止。在计划终止或任何其他终止时,未使用于购买普通股的工资扣除金额将以无息方式退还。
委员会或董事会可以不时采纳对计划的修订,前提是,在未经公司股东批准的情况下,修订不得:(i)增加计划可发行的普通股数量;(ii)为公司向参与计划的员工购买普通股提供或增加任何现金贡献的金额;(iii)增加参与者每个薪资周期内的基本薪资的最高百分比或在任何一个日历年内由参与者自愿通过工资扣除方式指定购买普通股的最高美金金额;(iv)增加如第7条所述的期权价格折扣;(v)增加根据计划公司取得的普通股总数的限制,包括任何公司的内部人员和内部人员的合伙人;(vi)以可能扩大或增加内部人员参与计划的方式进行有资格参与者更改;或(vii)增加计划下任何一位个人取得的普通股总数的限制。
公司内部人员可能收购的普通股,或在一年内被内部人员收购的普通股。
此外,对计划的任何修改或修正将须获得 TSX 的事先批准,前提是在所提议的终止、修改或修正时,普通股仍在TSX上市。
第21条 - 限制出售在计划下购买的股票
计划旨在为投资提供普通股,并非用于转售。然而,公司并不打算限制或影响任何员工在处理自己事务时的行为。员工因此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在符合任何适用的联邦、州和省份证券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在任何时候出售通过计划购买的普通股;在确保满足税款代扣义务的任何限制下;在遵守公司内幕交易政策条款的情况下;并在遵守委员会或董事会在计划下对计划参与者进行的任何后续购买的条件的情况下。 员工承担普通股价格任何市场波动的风险。
第22条 - 选项持有人非股东
将期权授予参与者或从其工资中扣除不构成参与者成为计划下期权所涵盖股票的股东,直到这些股票被购买并发给他。但是,公司应向本计划下的每个参与者交付(a)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以及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管理层讨论和分析,以及(b)公司向安防股东普遍发放的所有报告、代理声明和其他通信的副本。
第23条 - 资金运用
所有收到或持有的基金都可以与其他公司资金合并,并可用于一般公司用途。
第24条 - 通知公司有关取消资格的处置
选择参加该计划的每位美国居民同意,在参与计划后,如果参与者在购买期内将通过计划取得的普通股转让,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如果此类转让发生在购买期的首个营业日后的两年内。每位参与者进一步同意根据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要求提供有关此类转让的任何信息,以帮助其遵守税法。
第25条 - 额外税款的代扣
通过选择参与计划,每位参与者承认公司及其参与子公司有义务预扣从中扣除的金额的税金。
参与者同意,公司及其参与子公司有权从参与者工资中扣除额外金额,用于满足该等扣税义务。当在计划下购买普通股或退还款项时,公司及其参与子公司可能需要扣缴与购买的普通股市价与购买价格之间差额以及计划参与所得到的任何其他应税利益相关的税款。参与者同意,该税款可以从参与者应获得的工资中扣除。如以一种满足适用税款扣缴义务的方式履行税款扣缴义务旨在保证参与者在第9条下选择的全额工资扣款用于购买普通股。然而,如果没有从任何参与者应获得的工资中扣除足够的金额以满足适用税款的扣缴义务,则公司可以从参与者累积工资扣除中扣除该税款的金额,并将净额用于购买普通股,除非参与者在购买日期前向公司支付足以满足该等扣税义务的金额。参与者进一步确认,公司及其参与子公司可能需要在计划下所获得的普通股处置时扣缴税款,并同意公司或任意参与子公司将采取任何被视为适当的措施以满足该等扣税要求,包括从参与者应获得的工资中扣除足够的金额以满足该等扣税要求,或将参与者对普通股的任何处置取决于向公司或该等参与子公司支付足以满足该等扣税要求的金额。对于本第25条而言,“税款”包括任何政府机构要求的所有与薪酬相关的扣除、扣缴和缴纳。
第26条 -
公司根据计划卖出和交付普通股的义务需经相关政府机构批准,用于授权、发行或出售此类股份。普通股不得在计划下授予的期权行使后发行,除非行使这种期权、发行和交付相应的普通股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以及任何可能被列入的股票交易所的要求。
第27条 - 管辖法
计划的有效性和施工应受安大略法律管辖,不得引发有关法律冲突原则。
第28条 -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的批准
该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出席或委托代理的多数普通股持有人的批准后生效,该股东大会在计划被董事会通过并符合《法典》第423(b)(2)节和适用的加拿大法律的规定之后举行。
尽管上述所述,除非委员会另行决定,否则本计划的条款不适用于201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购买周期。
第29条 - 其他
所有对货币的引用均指美元资金,除非另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