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mountaincrest5_ex32-2.htm EXHIBIT 32.2

 

展示第32.2展览

 

根据美国《证券法》第18条1350节认证书

18 美国法典第1350节

根据致富金融(临时代码)第906条的规定通过采纳

SARBANES-OXLEY*法案的906部分

 

关于Mountain Crest Acquisition corp. V(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3月31日止一个季度的10-Q季度报告,已在交易委员会提档(以下简称"报告")。我,刘素英,公司首席财务官,根据18 U.S.C. §1350,并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906所采纳的规定,谨此郑重声明,以我所知:

 

1.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且

 

2.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准确、全面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 2024年9月13日

 

  /s/ Suying Liu
  苏英 刘
  首席财务官
  (首席财务及会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