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第32.2展览
根据美国《证券法》第18条1350节认证书
18 美国法典第1350节
根据致富金融(临时代码)第906条的规定通过采纳
SARBANES-OXLEY*法案的906部分
关于Mountain Crest Acquisition corp. V(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3月31日止一个季度的10-Q季度报告,已在交易委员会提档(以下简称"报告")。我,刘素英,公司首席财务官,根据18 U.S.C. §1350,并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906所采纳的规定,谨此郑重声明,以我所知:
1. | 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且 |
2. |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准确、全面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日期: 2024年9月13日
/s/ Suying Liu | |
苏英 刘 | |
首席财务官 | |
(首席财务及会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