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13.1 8 manu-20240630xex13d1.htm EXHIBIT 13.1

展示 13.1

根据2002年通过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根据美国刑法第1350条的认证

我,乔尔·格雷泽,作为公司的执行联席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在此确认,就于本年度报告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的曼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20-F表格(以下简称“报告”)而言,根据2002年通过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根据美国刑法第1350条,据我所知:

(i)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订版的《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并且

(ii)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日期:2024年9月13日

通过:

Joel Glazer

乔尔·格莱泽

执行联席主席

签名:/s/ Ian L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