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 31.1
認證
我, Jack Ross,證明:
1. | 我已經審閱了Synergy CHC公司的第10-Q表格季度報告。 | |
2. | 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不包含任何不真實陳述的重要事實,也不省略必要的重要事實來使這些陳述,在製作這些陳述的情況下,考慮到這些陳述製作的情況,對本報告所涵蓋的期間來說不存在誤導之處; | |
3. | 基本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包含在本報告中,根據我的了解,這些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反映了註冊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並分別爲在本報告中提供的期間。 | |
4. | 我和登記申報人的其他負責人負責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和程序(如《證券交易法》第13a-15(e)條和第15d-15(e)條中定義的)以及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如《證券交易法》第13a-15(f)條和第15d-15(f)條中定義的),並已經: | |
a. | 我們設計了這樣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這些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設計,以確保相關的材料信息通過實體內的其他人員向我們公開,特別是在編制本報告的時期內; | |
b. | 設計了這樣的基本報表內部控制,或者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這樣的基本報表內部控制的設計,以便根據通用會計準則爲外部目的提供對財務報告可靠性和財務報表編制的合理保證; | |
c. | 我們評估了註冊人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根據該評估,對於本報告所涵蓋的期末,呈現了我們對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的結論; | |
d. |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發生在登記申報人最近的財政季度(在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爲登記申報人的第四個財政季度)的影響重大,或者有可能影響重大的登記申報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任何變化;和 | |
5. | 登記者的其他核證職員和我,根據我們對基本報表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向登記者的核數師和登記者的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執行相同職能的人)披露: | |
a. | 關於內部控制的設計和運作存在重大缺陷和實質性弱點,這些缺陷和弱點合理地可能會對註冊人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負面影響; | |
b. | 任何涉及管理層或其他在申報人內部財務控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員工的欺詐行爲,無論是否重要。 |
日期:2020年6月29日 | 由: | /s/ 傑克·羅斯 |
傑克 羅斯 | ||
首席執行官 | ||
(首席 執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