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 99.4
此安防或此安防的证券并未根据1933年修订的《证券法》登记,且相应地,可能不得以豁免登记的方式在州政府的证券委员会或其他州的证券委员会依据有效的登记声明或根据可用的豁免方式或免于适用证券法的交易方式下发行或出售。此证券和行使此证券的证券可能被用于与以此证券为抵押的真正保证金账户或其他贷款有关。
系列 一种购买普通股份的普通股票权证
SMX (安防问题) 公共有限公司
认股权证 股票:[●] | 初始 运动日期:2024年9月11日 |
发行 日期:2024年9月12日 |
这个 购买普通股权证 (」认股证」) 证明,对于收到的价值,[●] 或其 指派(」持有人」) 有权按照条款及行使限制及条件 以下所述,在首次执行日期或之后,以及 3 月 12 日下午 5 时(纽约时间)或之前的任何时间, 二零零年 (第一届)终止日期」) 但之后不能从 SMX 订阅和购买(安全事项) 上市有限公司,爱尔兰公司(」公司」),最多 [●] 普通股(以下条件为准) 以下的调整,」认股证股份」)。根据本认股权证之一(1)股普通股的购买价 须等于第 2.2 节所定义的行使价。
1. | 定义除了本认股权证中或2024年9月11日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证券购买协议中已定义的条款外,下列条款在本第1节中的含义为:购买人」)间签订的证券购买协议中另有定义的词语,以下词语除非有特别声明或上下文另有含义,否则在本第 1 节中拥有以下含义:证券购买协议在这个第1节中,以下词语具有以下所示的含义: |
1.1. “「附属公司」应当按照本协议签署当日生效的《交易所法规》120亿2条所赋予的含义进行解释。” 表示直接或间接通过一个或多个中介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某一个人,该人与一个人或多个人通过共同控制或被控制的关系,其各词汇解释和引用受到《证券法》第405条下的规则的约束。
1.2. “买盘 价格”表示,对于任何日期,根据适用的以下第一款条款确定的价格:(a)如果普通股当时已在交易市场上挂牌或报价,根据当时或最近前一日期在该普通股所在交易市场上报导的Bloomberg L.P.所报告的普通股的买盘价(基于纽约时间上午9:30至下午4:02的交易日),(b)如果OTCQb或OTCQX不是交易市场,则根据当时或最近前一日期在OTCQb或OTCQX上的普通股的加权移动平均价(如果适用),(b)如果普通股当时未在OTCQb或OTCQX上上市或报价进行交易,但普通股的价格当时在Pink Open Market(或类似机构或机构继任其报价功能的机构)上有报导,则报导的每普通股最近买盘价,或(c)对于所有其他情况,由持有者拥有的超过已发行普通股利益的多数单位以及对公司合理接受的独立估价师确定的普通股公允市场价值,其费用和相关费用应由公司支付。
1.3. “董事会 」代表公司的董事会。
1.4. “业务 日「其他」指除了星期六、星期日或者纽约市商业银行根据法律被授权或必须保持关闭的日子。 提供, 但是澄清一下,只要纽约市商业银行的电子资金转移系统(包括电汇)一般都对顾客开放使用,在任何「居家隔离」、「庇护居所」、「非必要员工」或其他类似的命令、限制或任何政府当局指示的关闭实体分行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是不被视为根据法律被授权或必须保持关闭的。
1.5. “」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代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1.6. “交易所法“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 代表1934年修订版的证券交易法案和其下的法规。
1.7. “底价"”"表示价格为0.49美元,相当于Nasdaq证券购买协议(定义于Nasdaq上市规则5635(d)(1)(A))之前的Nasdaq最低价格的百分之二十(20%)。这个价格将根据证券购买协议之后的任何股票股利、股票拆分、股票结合、股份重新分类或类似交易进行相应的调整。
1.8. “一般 股份”指公司的一般股份,每股面值为$0.165,以及其他此后可能被重新分类或更改为的证券类别。
1.9. “普通股等价物「」表示公司或附属公司的任何证券,该证券使持有人随时可以取得普通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债务、优先股、权利、选择权、认股权证或其他工具,该工具可在任何时候转换、行使或交换,或者以其他方式使持有人有权收到普通股。
1.10. “Person「」指的是个人或公司、合伙、信托、已注册或未注册的协会、合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政府(或其机构或部门)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实体。
1.11. “可登记的证券“”在登记权益协议中有所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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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何以Corcept Therapeutics股票今日大涨?「"」表示某个特定注册权协议,日期为订阅日期,在公司及购买者之间。
1.13. “注册声明「」表示符合《登记权协议》要求并涵盖由买方对可登记证券进行转售的登记声明。
1.14. “重置 日期” 意味著,在以下的交易结束之后的最早日期(i)拥有连续十(10)个交易日的注册证券已根据有效的登记声明注册并可以供所有注册证券转售,但如果在登记声明宣告生效的日期上并非全部注册证券均已注册供转售,则持有人仅对其自身有权自行及全权决定以视该条件已经满足,并仅就已注册的注册证券,(ii)持有人可在连续十(10)个交易日内按照144条例无限制或限制地出售所有注册证券,而且公司尚未出现公共信息失败,或(iii)距离发行日期之后的十二(12)个月和十(10)个交易日立即结束。
1.15. “重设 期间“Reset”代表在重设日期之前第十(10)个交易日开始并在重设日期交易结束后结束。
1.16. “重设 价格”表示在重设期间内,普通股最低单日成交价值无条件取90%,以及(ii)底价(在证券购买协议签署后考虑前后的前向和后向股票拆分、资本重组、股利等因素进行调整)中较高的一方。
1.17. “重置 分享数量”代表普通股份的数量等于以下数字(如果为正数):(I)减去持有人于收盘日期购买的普通股份总数(经过证券购买协议签署后进行顺向和逆向股份拆分、资本重组、股息等调整)和全额行使任何预资助认股权(不考虑其中的行使限制)而可发行的普通股份总数(经过证券购买协议签署后进行顺向和逆向股份拆分、资本重组、股息等调整),除数(II)由以下算出的商数:将持有人于收盘日期支付的总购买价格和全部行使预资助认股权时支付或应支付的行使价格总和,除以按重置日期确定的适用重置价格。
1.18. “《证券法》”表示1933年修正案的《证券法》及根据该法制定的规则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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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子公司“子公司” 表示 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并且,在适用的情况下,也包括本协议日期之后成立或收购的公司的任何直接或间接附属公司。
1.20. “交易日 「日」表示普通股在交易市场上交易的日子。
1.21. “交易 市场“”指在问题日期上列举或报价的这些市场或交易所之一:纽交所美国、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纳斯达克全球选择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OTCQb或OTCQX(或其任何前述交易所的继任者)。
1.22. “交易 文件「」指的是2024年9月10日签订的证券购买协议、这些认股权证、证券购买协议中预料的其他认股权证、登记权协议、认购代理协议、锁仓协议及所有附表和附件,以及在此协议所寓意的交易中签署的任何其他文件或协议。
1.23. “转移 代理人「1 State Street, 30th Floor, New York, NY 10004-1561」指的是道富银行股票转仓信托公司,目前是公司的转仓代理人,其邮寄地址为1 State Street,30楼,纽约,纽约10004-1561,并且是公司的任何后继转仓代理人。
1.24. “VWAP对于任何日期,"”的价格将按照以下适用的条款中的第一项确定:(a) 如果普通股当时在交易市场上列出或报价,则普通股的该日期(或最接近的前一个日期)在交易市场上的每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根据Bloomberg L.P.报导(基于纽约时间上午9:30至下午4:02的交易日),(b) 如果OTCQb或OTCQX不是交易市场,则普通股的该日期(或最接近的前一个日期)在OTCQb或OTCQX上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c) 如果普通股当时未在OTCQb或OTCQX上列出或报价并且如果普通股的价格当时在Pink Open Market(或类似机构或机构继续履行报价职能的)报导,则最近报导的每股普通股的买盘价格,或(d)在所有其他情况下,普通股的公平市场价值由持有的过半数的认股权证选出的单独评估师确定(该评估师应合理接受公司支付的费用和开支)。
1.25. “认股证”代表著本公司根据证券购买协议发行的这些认股权证和其他普通股认股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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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使数量:. |
2.1. 行使认股权行使这项认股权可以在初始行使日期(Initial Exercise Date)之后及终止日期(Termination Date)之前的任何时间进行,全数或部分行使,提交已经完全履行的PDF复本(通过电子邮件或电子邮件附件)以及与此处所附展示表相同或相似的行使通知书。 2.1 (下称“行使本认股权证所代表的购买权利可在初始行使日期之后、在任何时间内或在终止日期之前,全部或部分进行,持有人应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附件中附有的行使通知表的正式执行(或以PDF格式提交)的副本。在前述行使日期之后,持有人应在(i)两(2)个交易日,或(ii)构成标准结算期的交易日数(如此处第2(d)(i)条所定义)内,以美国银行的电汇或出纳支票支付相应行使通知中指定的股份的行使价格。除非适用的行使通知中指定了无现金行使程序(见第2(c)条),否则不需要递交墨水原件行使通知,也不需要递交任何印章担保(或其他类型的担保或公证)的行使通知。不论本条款其他规定的内容,持有人在购买本认股权证可购买的全部认股权证股份并且认股权证已全部行使之前,不需要实体交还本认股权证给公司,其情况下,持有人应在最后行使通知交付给公司后的三(3)个交易日内将本认股权证交还给公司作废。对本认股权证部分行使,导致本认股权证可购买的全部认股权证股份的未行使数量减少相应已购买的认股权证股份数量。公司和持有人应保存显示巳购买的认股权证股份数量和购买日期记录。公司应在收到行使通知后的一(1)个业务日内对任何行使通知提出异议。在行使日之后(根据2.4.1节定义)的几个交易日内,股东应当通过电汇或出票的方式支付通知书指定的认股权价格,除非通知书指定适用于通知书的无现金行使程序。不需要亲笔签署认股权行使通知书,也不需要提供勋章保证(或其他类型的保证或公证)。尽管本文件中可能有相反的规定,股东直到购买了在此之下可用的全部认股权股份并且全数行使了认股权,才需要将此认股权实物提交给公司进行注销,在最终认股权行使通知书交付给公司后的三个交易日内提交。此认股权的部分行使将导致可用的全部认股权股份数量减少一个相应的数量。公司和股东应当保留显示购买的认股权股份数量和购买日期的记录。公司应在收到相应通知书的一个交易日内对任何认股权行使通知书提出异议。 持有人和任何受让人,接受本权证后,应承认并同意,基于本段的规定,根据本权证,购买部分权证股份后,可在任何给定时间内购买的权证股份数量可能少于本权证页面上所述的数量。
2.2. 行使价格.每一份认购权的行使价格应为1.00美元,根据此处的调整(以下简称“行使价格”).
2.3. 无现金股票行使如果在行使本凭证之时并无有效的注册声明书,或其所包含的招股说明书不提供凭证持有人发行或凭证持有人转售凭证股份的资格,则本凭证亦可以全数或部分通过“无现金行使”方式行使,凭证持有人将有权获得的凭证股份数为[(A-B) (X)]除以(A)所得的商数。其中:
(A) = | 依照适用情况:(i) 若该行使通知书的日期是在交易日当日,且该行使通知书 (1) 非于非交易日执行并交付,或 (2) 在当天「美股盘中」(根据美国证券法下制定的NMS规则600(b)的定义)开盘之前执行并交付,则以该交易日开盘前一交易日的VWAP为准;(ii) 选择权在行使通知书执行当日履行「美股盘中」内两小时内交付(包括交易日「美股盘中」收盘后两小时内)依本协议第2.1条款执行适当通知书时,持有人可以选择使用 (y) 该行使通知书日期的前一交易日的VWAP 或 (z) Bloomberg L.P.报告的主要交易市场上的普通股买盘价;(iii) 若该行使通知书日期是交易日,且该行使通知书在当天「美股盘中」收盘后执行并交付,则以该行使通知书日期的VWAP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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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盘) = | 本认股权证的行使价,经过本协议书以下的调整;以及 |
(卖盘) = | 按照此认股权证条款,在现金行使而非免现金行使的情况下行使该认股权证,所发行的认股股数。 |
若以无现金行使方式发行认股证股份,双方认知并同意,根据144条(d)(3)的规定,将对发行的认股证股份的持有期限与本认股证的持有期限相连。在不限制交易文件中的任何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假设(i)持有人不是公司的关联人,(ii)在无现金行使情况下,满足证券法规下的144条对持有人和认股证股份的相应条件,公司同意将使该认股证股份上的注记予以移除(包括自费向公司的过户代理提交公司律师的意见书以确保前述),并且公司同意在未移除注记之前,持有人无义务出售在行使认股证时可获得的股份。公司同意不得对本第2.3条达成相反的立场。
尽管此协议内容与之前相反,在终止日时,本认股权证将自动透过无现金运作方式,依据第2.3条进行行使。
2.4. 运动的力学.
2.4.1. 行使之后交割认股权股份公司应通过将所购买的认股权股份通过证券转移代理人以信贷形式增入持有人或其指定人的The Depository Trust Company 通过其存入或退出保管人系统的资金账户(如其是该系统的参与者)将认股权股份剖发予被剖发人的情况,且(A)对于允许向持有人发行或转售认股权股份的生效注册声明书(或B)在不受交易量和销售方式限制条款的限制下,认股权股份符合Rule 144的条件(以无现金形式行使认股权);否则,以实物交剖发方式发送公司在持有人或其指定人的名义注册在公司股份注册册上的证书,其数量等于持有人根据该行使行使的认股权股份根据持有人在行使通知书中指定的地址中要求的日期之前的(i)在将行使通知书交付给公司后的两个(2)个交易日内、(ii)将期权价值划入公司的一个(1)个交易日之后或(iii)在将行使通知书交付给公司后的标准结算时段(所谓“行使日期”)的交易日总数。DWAC若公司是该体系的参与者,并且(A)存在有效的登记声明允许将认股权股份发行或持有人转售认股权股份,或(B)认股权股份符合144条款所述的无成交量或销售方式限制,(假设无现金行使认股权) ,并且否则通过证券或电子交付(持有人选择),依据通知行使之日起,早于(i)交付通知行使予公司后的一(1)交易日,以及(ii)交付通知行使后标准结算期间包含的交易日数目之早者,收到股东于通知行使中指明的地址,行使应得的认股权股份。这一日称为“认股权份额交割日期” 。交付通知行使后,股东应被视为在所有公司目的下已成为认股权股份的记录持有人,不论认股权股份的交付日期为何,前提是在交付通知行使后收到总行使价(现金行使除外)的早于(i)交易日一(1)交易日或(ii)交付通知行使后标准结算期间包含的交易日数目之早者。尽管本文任何内容与此相反,交付通知行使后,股东应被视为根据证券交易所法规(Regulation SHO)已成为认股权股份的持有人,不论认股权股份的交付日期为何。若公司基于任何原因未在认股权股份交付日期前交付认股权股份予持有人,则公司应依照普通股交易平均价(VWAP)每$1,000认股权股份支付给持有人现金作为赔偿金,而非惩罚金,每交易日$10(在认股权股份交付日期后第三(3)个交易日增加至$20)直至认股权股份交付或持有人撤销此次行使。公司同意保留一个FASt计划的参与传输代理人,只要认股权仍未行使并有效。 在此,「标准结算期“”代表著在公司的首要交易市场上,关于普通股的标准结算期,以交易日数表示,即在行使通知书交付日生效的情况下。尽管如前所述,对于任何在初始行使日期或之前交付的行使通知书,在证券购买协议签署后任何时间均可交付,公司同意在初始行使日期当天纽约时间下午12:00(纽约市时间)或之前交付相关的认股权股份,并且初始行使日期将作为本协议下的认股权股份交付日期,前提是在该认股权股份交付日期前收到合计行使价款(除了无现金行使的情况)。
2.4.2. 行使时发行新认股权证如果本认股权部分行使,公司应根据持有人的要求,在交付认股权股份时,向持有人交付新认股权证明持有人购买本认股权尚未购买的认股权股份的权利的新认股权,该新认股权在其他方面与本认股权完全相同。
2.4.3. 撤销权 权利如果公司未能促使过户代理按照第2.4.1节将认股权证转让给持有人 在认股权证股份交付日期之前,持有人将有权撤回此次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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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在未能及时交付认股权股份的场合补偿买入另外,如果公司未能使过户代理人按照2.4.1节的规定在认股权股票交付日期前根据行使情况将认股权股票传送给持有人,且在该日期后,持有人被其券商要求购买(透过市场交易或其他方式)或券商以其他方式购买普通股来满足持有人预期在该行使中应收到的认股权股票的买卖(一「买入」),那么公司应(A)以现金支付给持有人金额,如果有的话,即(x)持有人购买普通股的总价(包括券商佣金,如果有的话)超过(y)以令状执行引起该购买义务的卖出订单执行的价格乘以产生与行使有关的公司应交付持有人的认股权股份数乘以该价格的数额,以及(B)按照持有人的选择,要求恢复因未履行该行使而未受尊重的认股权部分及相应数量的认股权股份并退还公司收到的那些认股权股份的行使价款(在这种情况下,此类行使将被视为撤销),或交付给持有人若公司及时遵守其在此协议下的行使和交付义务时将发行的普通股数量。例如,如果持有人购买总价值11000美元的普通股来支付有关对总销售价值10000美元的普通股的 Buy-In 的尝试行使,根据前述句子的(A)项,公司应支付持有人1000美元。持有人应向公司提供书面通知,指示应支付给持有人有关 Buy-In 的金额,并根据公司的要求提供损失金额的证据。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限制持有人根据此处可用的任何其他救济方法,法律或诉讼引起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就公司未能按照此处的条款在认股权行使时及时交付普通股而要求具体履行和/或禁制令。
2.4.5. 不得发行碎股或凭证在行使本认股权时,不得发行碎股或代表碎股的无记名股票。就持有人本应在行使认股权时有资格购买的任何一股股票的一部分,公司可选择支付现金调整金额,该金额等于该部分乘以行使价,或将其四舍五入为下一整数股份。
2.4.6. 费用、税款和费用发行认股权证不收持有人任何发行或转让税或其他相关费用,所有这些税费都将由公司支付,并且这些认股权证股票将以持有人的名义或持有人指示的名称发行; 提供, 但是在Warrant Shares以非持有人的名义发行时,当此Warrant被交出以行使时,应附带本文件附上的Assignment Form,并由持有人适时履行。 展示2.4.6 在此情况下,作为条件,公司可能要求持有人支付足够金额以弥补任何与此有关的过户税。对于任何行使通知的即日处理,公司将支付所有的转让代理人费用以及支付所有即日电子交付Warrant Shares所需的存管机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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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 结束 会计年度公司不会以任何方式封闭股东的簿册或记录,以阻止按照本凭证的条款及时行使权利。
2.5. 持有人 行使限制公司不得进行本认股权的任何行使,持有人也没有权利根据第2条或其他规定行使本认股权的任何部分,就是指根据相关行使通知进行行使后的发行后,持有人(连同持有人的关联人以及任何其他与持有人或其关联人共同行动的人一起行动的人,此类人士“归属方”)将有权合共持有的受益拥有额限制(如下所定义)以上,为上述句子的目的,其关联人和归属方持有的普通股的股份数包括可根据本认股权行使而将进行评估的普通股比数,但不包括任何未行使部份的剩余部份和公司的其他证券的未行使或未转换部份(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其他普通股等价物),其受到类似于本文所载限制的限制,而这些证券在持有人或其关联人或归属方合共持有下将受到有益的拥有。除了上述句子中所列的情况外,对于本第2(e)款的目的,有益拥有将按照《交易法》第13(d)条及其制定的规则和法规计算,持有人承认公司并不表示公司将符合《交易法》第13(d)条的计算,持有人单独为遵守所需提交的任何时间表负责。在本第2(e)款所适用的范围内,本认股权的可行性(关于持有人与任何关联人和归属方共同持有的其他证券)以及本认股权的哪部份可以行使将由持有人自行决定,并且行使通知的提交将被视为持有人决定本认股权是否可行(关于持有人与任何关联人和归属方共同持有的其他证券)以及哪部份的本认股权可以行使,但需遵守受益拥有额限制,而公司不必验证或确认其判断的准确性。此外,上述任何组织地位的决定均应根据《交易法》第13(d)条及其制定的规则和法规确定。对于本第2(e)款的目的,在确定普通股的发行数时,持有人可以依赖以下资料:(A)该公司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最近的定期或年度报告,如适用,(B)该公司的最新公开发布或(C)该公司或过户代理人发出的更近期书面通知,列明截至指定日期为止已发行的普通股数。在任何情况下,普通股的已发行数将在考虑到自该普通股已报告以来持有人或其关联人或归属方自行进行的转换或行使,包括本认股权之后。所述“受益拥有额限制”应为该认股权行使后即刻发行的普通股数量的4.99%,持有人在通知公司后可以提高或降低本第2(e)款的受益拥有额限制,但前提是受益拥有额限制在本认股权行使后不超过持有人持有的发行普通股的数量的9.99%,而本第2(e)款的规定将继续适用。任何提高受益拥有额限制的改变将在提交给公司后61天生效。对本段的限制应该按著本第2(e)款的限制的原意,解释和履行,以纠正本段(或其任何部分)的缺陷或不一致之处,以符合实际意图限制或进行必要或适当的更改或补充。本段中所列的限制应适用于此认股权的继任持有人。归属者对于下文所定义的持仓限制来说,如果持有人及其联属人及归因方所拥有的普通股超过持有限制,则本认股权证的行使数目应包括持有人及其联属人及归因方因行使本认股权证而可拥有的普通股数,但不应包括持有人或任何联属人及归因方已拥有但尚未行使的本认股权证中的普通股数,以及任何受到类似于此处限制的公司其他证券(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其他普通股等价证券)尚未行使或换股的部分对持有人或其联属人及归因方而言可发行的普通股数。在本第2.5条的其他规定所述之外,拥有的利益应按照《交易所法》第13(d)条及根据该法促使颁布的法规计算,持有人承认公司并未向持有人保证该计算符合《交易所法》第13(d)条的规定,持有人须全权负责根据相应规定要求提交的日程表。若本第2.5条所规定的限制适用,本认股权证是否可行使(与持有人及其联属人及归因方合并所拥有的其他证券相关)及本认股权证的哪一部分可行使应由持有人全权酌情决定,行使通知书的提交应被视为持有人对于本认股权证是否可行使(与持有人及其联属人及归因方合并所拥有的其他证券相关)及本认股权证的哪一部分可行使的决定,前提是适用于持仓限制,且公司无义务验证或确认该决定的准确性。此外,上述所述有关任何集团地位的确定应根据《交易所法》第13(d)条和根据该法促使颁布的法规进行确定。对于本第2.5条来说,在确定普通股的未结算数量时,持有人可以依赖(A)公司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最新定期或年度报告所反映的普通股数量,(B)公司最近的公开公告或(C)公司或股票过户代理发出的最新书面通知中所列举的普通股数量。在持有人以书面或口头方式要求的情况下,公司应于交易日内以口头和书面方式向持有人确认当时的普通股数量。在任何情况下,普通股的未结算数量应在报告所反映的未结算普通股数量之后,考虑到公司股票或本认股权证自报告所述日以来,被持有人或其联属人及归因方换股或行使的证券数。《有益所有权限制》“应为已发行股票的4.99%(或在发行任何认股权证之前由持有人选择时,为9.99%),即在行使本认股权证后立即给予效力的普通股债务的数量。持有人可以通知公司,增加或减少本第2.5条有关拥有权限制的规定,但在任何情况下,该拥有权限制都不得超过行使本认股权证后持有人持有的普通股数的9.99% ,并且本第2.5条的规定将继续适用。增加拥有权限制将在通知递交给公司后的第61天生效。st 本段的规定应依非严格符合本第2.5条的条款的方式进行解释和实施,以更正本段(或其任何部分)可能存在的缺陷或不一致之处,以使其符合所述拥有权限制的确切意图或进行必要或理想的更改或补充以适当地实施该限制。本段中包含的限制将适用于本认股权证的继任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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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某些 调整. |
3.1. 分享 分红派息和股票分割如果公司在本权证有效期间作出以下任何情况:(i) 发放股息或其他以普通股或任何其他权益或权益相等证券支付以普通股 (不包括通过行使本权证而发行的任何普通股);(ii) 把尚未行使的普通股细分为更多普通股;(iii) 通过合并 (包括逆向股份合并方式) 把尚未行使的普通股合并为更少普通股;或(iv) 通过重新分类普通股发行公司的任何股份,则每一情况下行使价格均乘以一个比例,其分子为该事件之前立即发行普通股 (如有的话,不包括库藏股) 的数量,分母为该事件之后立即发行普通股的数量,并相应调整行使本权证所产生的普通股数量,使本权证的行使价格总计保持不变。根据本3.1条所做的任何调整,在确定有权接收该股息或分派的股东之记录日后立即生效,以及在细分、合并或重新分类的情况下,在生效日期后立即生效。
3.2. 后续股权销售如果,在本权证有效期内的任何时间(该期间为“调整期”),公司以每股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的代价(“新发行价格”)低于此权证发行前即时生效的行使价格(该时的行使价格称为“适用价格”),发行、销售、签订销售协议、授予购买选择权或销售、签订销售协议或授予重新定价权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或发行(或公告任何提供、销售、授予或任何购买权利或其他处置)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前文称为“稀释发行”),则当同时完成(或如果早于此,公布)此稀释发行时,行使价格将同时降低到新发行价格或五(5)个连续交易日结束(或公布,视具体情况而定)之后的最低成交量加权平均价(该较低价格为“基本股价”),本权证下可发行的认股权单位将相应增加,以使发行日期对于当时待发行的认股权单位的行使价格总额在此事件后保持不变;但是,基本股价不得低于底限价格(根据承销协议日期后的股票拆分和合并;资本重组或类似交易进行调整)。尽管如前所述,如果在获得股东批准之前发生了一个或多个稀释发行,而行使价格的降低受限于底限价格定义条款的第(i)款,那么一旦获得股东批准,行使价格将自动降低到与在获得股东批准之前发生的任何稀释发行相关的最低基本股价之一(x)相等的价格。对于在股东批准之前发生的任何稀释发行或(y)根据底限价格的第(ii)款规定确定的价格。如果公司进入变数利率交易,则公司应被视为发行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的最低可能价格,换股价格或行使价格。为了避免疑虑,如果根据本节3.2进行了行使价格的调整,而触发此调整的稀释发行未发生,未完成,被取消或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则在任何情况下,行使价格不得重新调整为如果未发生或未完成稀释发行而将会的行使价格。对于上述所有,以下适用:调整期根据本第3.2节,公司发行、出售、达成出售协议、或授予任何购买选项、销售、达成销售协议、或授予重新定价权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或发行(或宣布任何报价、销售、授予或购买选项或其他处置),或按照本第3.2节的规定被视为发行或出售任何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每股价格低于其发行或销售前的行使价(该行使价称为“适用价格”)(上述为“稀释发行”),销售后立即或最早在公告时,行使价格将降低为与稀释发行价格或稀释发行后的五(5)个连续交易日内最低成交价的90%相等(较低价格即为“基本股价)并且可发行的认股权股份应相应增加,以使本认股权在发行日期对应的认股权股份的行使价的总和保持不变; 但行使价不得低于底价。 如果公司进行可变利率交易,则认为该公司已在最低可能价格,换股价格或行使价格发行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 尽管前述的规定,根据本第3.2条的规定,对于获得豁免的发行不进行调整、支付或发行。 为了避免怀疑,如果根据本第3.2条进行了行使价的调整且触发该调整的稀释发行未发生、未实现、被撤销或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则无论如何,行使价都不得再次调整为如果该稀释发行未发生或未实现其行使价将生效的价格。 就上述事项而言,应适用以下规定:
3.2.1. 认股权证的发行如果在调整期间,公司以任何方式授予或出售认股权证,且每股普通股的最低价格等于认股权证行使、换股、行使或交换所产生的一股普通股的价格或可换证券("")的价格低于应支付价格,则该普通股应被视为已发行并由公司以每股该价格的价格在授予或出售该认股权证时发行和销售。对于第3.2.1条的目的,""每股普通股的最低价格等于(A)与设置于该认股权证中一股普通股行使或换股、行使或交换所产生的任何可换证券等每股价格等于(1)与授予或出售该认股权证时公司就任何一股可换证券所收到或可收到的最低代价(如有)以及对应于该认股权证行使或换股、行使或交换所产生的任何可换证券等付出或应支付给该认股权证持有人(或任何其他人员),减去(B)所有支付或应支付给该认股权证持有人(或任何其他人员)具有关于任何一股可换证券的凭证发放或出售、行使该认股权证、行使或换股、行使或换股所产生的任何可换证券等的应支付金额以及凭证(或任何其他人员)所收到或可收到的任何其他代价或对该凭证(或任何其他人员)所产生或可产生的任何收益。除非下面的情况已经预见,否则在实际出售该可换证券股份或由于行使该认股权证或在可换证券股份实际发行时,行使价格的进一步调整不应进行。可转换证券可换证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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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可转换证券的发行在调整期间,如果公司以任何方式发行或出售任何可转换证券,并且每股可转换证券的最低价格小于适用价格,则该可转换证券股份将被视为已发行并由公司于发行或出售该等可转换证券之时出售,每股价钱如下。为本章3.2.2节之目的,“每股可转换证券的最低价格”应等于(A) 可转换证券股份发行或出售以及转换,行使或交换该等可转换证券时收到或可收取的最低代价(如有)与可转换证券所设定的最低转换价格之总和,减去(B) 与可转换证券发行或出售时支付或应支付给该可转换证券持有人(或任何其他人)的所有金额与据此可转换证券持有人(或任何其他人)就每股可转换证券发行或出售所收到或可收取的任何其他代价价值。除如下所述外,对于这种转换,行使或交换,行使或交换的实际发行,不应对行使价作出进一步调整,如果对于本章3.2的其他规定根据任何期权的实际发行或出售已做出或将要做出的行使价的调整,则除如下所述外,出于此类可转换证券的出售对行使价再次进行调整。
3.2.3. 期权价格或换股比变动如果在调整期间,任何期权中规定的购买或行使价格、任何可换股证券的发行、转换、行使或交换时应支付的额外考虑(如果有),或任何可换股证券可转换成或行使或交换为普通股的比率,在任何时候增加或减少(与第3.1条中提到的事件相关的换股或行使价格的等比变化除外),则在此等增加或减少发生时有效的行使价格应被调整为若该等期权或可换股证券在最初授予、发行或出售时规定了此等增加或减少的购买价格、额外考虑或增加或减少的换股比率时应当在此等时候有效的行使价格。对于本第3.2.3条的目的,如果任何期权或可换股证券的条款在此认股权凭证发行的日期前曾经有效,如前述句子中描述的方式增加或减少,则应当视此等期权或可换股证券及认股权凭证换股、行使或交换后觉得可发行的可换股证券作为在此等增加或减少的日期已发行。如果此等调整导致有效的行使价格增加,则不应根据本第3.2条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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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计算 收到的考虑。如果与发行或出售有关的发行或认为有关的任何期权或可换股证券 发行或出售本公司的任何其他证券(」主要安全性」,以及此类期权或可转换 安全性,」次要证券」并与主要安全一起,每一个」单位」), 合并包括一笔综合交易,每股对该主要证券的总代价须为 被视为 (x) 该单位的购买价格中最低,(y) 如该主要证券为期权和/或可换股证券, 当行使或转换主要证券时,可发行一股普通股的每股最低价格 根据上述第 3.2.1 或 3.2.2 条及 (z) 第五 (5) 期间任何交易日的普通股最低 VWAP 公开公布此类稀释发行后即连续交易日(如有任何情况,以避免任何疑问 公开公告在交易日主要市场开放前发布,该交易日将为首次交易 此等五 (5) 个交易日期间的天数)。如发行或出售或认为有任何普通股、期权或可换股证券 已发行或出售以现金而获得的代价将被视为本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因此。若以现金以外的代价发行或出售任何普通股、期权或可换股证券,则金额 公司所收到的该等代价将为该等代价的公平价值,除非该等代价包括 公开交易证券,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就该等证券收到的代价金额将为算术 在收款日期之前的五 (5) 个交易日内,该等证券的 VWAP 平均值。如果有普通 股份、期权或可换股证券是根据合并而发行给非存在实体的所有者。 本公司为存在的实体,其代价金额将被视为该部分的公平市值 该非存在实体的净资产和业务,该等普通股、期权或可换股证券应占的净资产和业务 (视情况而定)。除现金或上市证券以外的任何代价之公平市场价值将共同确定 由本公司及持有人作出。如果该等方在发生需要的事件发生后十(10)天内无法达成协议 估值(」估值事件」),该等代价的公平市值将于五期内确定 (5) 由一名独立、信誉良好评估师共同选择的估值事件后第十(第十)天后的交易日 公司和持有人。该等评估人的裁定为最终决定,并对所有人士没有明显错误而具约束力。 该等评估师的费用和开支由本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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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登记日期在调整期间,如果公司为了让股东有资格(A)收取普通股、期权或可转换证券的红利或其他分派,或者(B)认购或购买普通股、期权或可转换证券而进行股东名册记录,则该记录日期将被视为在宣布该红利或进行其他分派或者授予认购或购买权利(视情况而定)时发行或销售的普通股的发行或销售日期。
3.3. 运动价格和认股权股份重新调整.
3.3.1. 认股权 股份重设过程在重设日期,行使价格将调整为 (i) 当时生效的行使价格和 (ii) 重设价格中较低的一者。根据本条款3.3.1规定对行使价格进行重设后,认股权可行使的股份数将增加,以使根据本合约执行价格支付的金额,在考虑到行使价格下降后,等于发行日期时的总执行价格(根据重设日期之前持有人行使或卖出的任何认股权予以调整),但可能根据本条款3.3.2规定之先前行使或根据本条款3.3.3规定之部分重设进行调整。
3.3.2. 在重置日期之前进行运动尽管前述所述,如果持有人要求在重置日期之前(全数或部分)行使本认股权,在任何一个(i) 本认股权股份依据有效的登记张贴声明而在可供重新贩售的开放市场上出售,(ii) 持有人可以根据144规则自由出售认股权股份,且公司未出现公共资讯失效,或(iii) 以发行日期为起算的十二(12)个月内的日期(任何一个这样的日期,称为” ”),则仅就在这样的相关行使日期行使这份认股权的部分(a)这样的相关重置日期将被视为行使日期,(b) 这样的相关重置期间将被视为从所述子款(i),(ii) 或(iii) 中指定的日期开始,且在行使日期前一个交易日的交易结束后结束,以及(c) 针对这样被行使认股权的价格和股票数量将根据第3.3条计算。为了避免怀疑,根据本第3.3.2条对重置价格和重置股票数量的计算之后,公司对于这样被行使的认股权的义务将被视为履行,且不再适用于这样被行使的认股权的任何额外的重置价格和重置股票数量。行使日期
3.3.3. 局部 重新设定如果没有所有可登记证券根据Reset日期的定义子条款(i)已登记,并且持有人认为就该登记证券已满足条件,那么Reset日期仅适用于该等可登记证券的部分,并且对Reset日期的定义依然未被满足的可登记证券,公司的义务将继续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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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后续 权益发行除了根据上述3.1条款进行的任何调整外,如果公司随时向持股人授予、发行或出售任何普通股等价物或购买股票、认股权、证券或其他财产比例分配给(或几乎全部)任何一类普通股股东(“购买权”), 那么持有人将有权按照该购买权条款取得可购得的总购买权,如果持有人在记录日之前完全行使本认股权所能取得的普通股数量(不考虑任何行使本认股权的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权限制),并且允许的记录日确定普通股的股东(但如果持有人参与任何该购买权会使持有人超过股权限制,则持有人不得参与该购买权至该程度(或因该购买权而成为该普通股股份的股权至该程度) ,并且该等购买权至该程度将暂时保留给持有人,直到其享有该等权利不会使持有人超过股权限制的时间为止)。
3.5. 按比例分配在本期权有效期间内,如果公司宣布或进行任何股息或其他资产(或取得其资产权益的权利)的分派予所有普通股(或实质上所有)持有人,无论以资本回馈或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股息、股票或其他证券、财产或期权的方式进行的分派、拆股、重分类、企业重组、安排方案或其他类似交易)(一“分配”,在发行本期权之后的任何时间,则在每种情况下,持有人均有资格就该分派参与其中,就好像持有人在该分派的记录如下的日期之前完全行使本期权的普通股数目(不考虑对本期权的任何行使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有利拥有限制),或者如果没有进行该等记录,则在应确定普通股记录持有人参与该分派的日期(但是,若持有人参与任何该等分派的权利将导致持有人超过有利拥有限制,则持有人不得参与该等分派至该程度(或作为该等分派的结果而对普通股的有利拥有至该程度),并且该等分派部分将暂时保留,以利持有人,直至进行其行使权的时间,如果有的话,该时机使其对此享有权利不会导致持有人超过有利拥有限制)。在该分派至发生时,如果本期权尚未部分或完全行使,则该等分派部分将暂时保留,以利持有人,直至持有人行使本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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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基础 交易. 如果此认股权证在有效期内的任何时间内,(i) 公司直接或间接通过一个或多个相关交易,与另一个个人合并或合并,(ii) 公司或其子公司直接或间接地在一个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中出售、租赁、许可、转让、转让或处置全部或实质上全部的资产,(iii) 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购买要约、要约收购或交换要约(不论是由公司或其他人)已经完成,根据该要约,普通股股东被允许出售、投标或交换其股票以换取其他证券、现金或财产,并且已经获得50%或以上持有该普通股或50%或以上持有公司普通股的表决权(iv) 公司直接或间接通过一个或多个相关交易进行普通股的重新分类、重组或增资,或根据该重新分类、重组或增资进行股份强制交换,从而将普通股有效地转换为其他证券、现金或财产,或(v) 公司直接或间接地在一个或多个相关交易中完成向另一个个人或人组合(包括但不限于重组、增资、分拆、合并或安排方案)的股票或股份购买协议或其他业务组合,从而使该其他个人或人组合收购50%或以上的普通股或公司普通股的表决权(每个为一个“」,则在此认股权证任何后续行使中,持有人有权选择,对于在此基本交易发生之前按即时行使的认股权证份额应发行的每个认股权证股份,无论本认股权证在第2.5条对认股权证的行使有任何限制,在后继的交易中,持有人有权选择,接受继承人或收购公司的普通股,或者如果它是生存公司,则为公司的普通股份,以及任何其他考虑(“」基本交易” ),那么,在任何此认股权证后续行使时,持有人有权按照持有人的选择(不考虑对此认股权证的行使在第2.5条的任何限制),在此基本交易发生之前即将发生的每一个认股权证股份,以继承人或购买公司的普通股数量,或者如果它是生存公司,则为公司的普通股份,以及任何其他考虑(“其他考虑根据这项基本交易,持有发行者普通股票数量的持有人将有应收款项,这是在进行该基本交易之前就这项认股权应行行使的普通股票数量而言(不考虑在本认股权行使的2.5条款中的任何限制)。为了进行此类行使,行权价格的确定将根据该基本交易中应发行的替代报酬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并且公司应以反映替代报酬的任何不同元素的相对价值的合理方式来分配行权价格。如果普通股持有人在基本交易中有权选择要接收的证券、现金或财产,那么持有人在此类基本交易后行使本认股权时应被给予同样的选择权以选择要接收的替代报酬。不论其他情况如何,如果发生基本交易,公司或任何继承实体(如下定义)应该在持有人的选择权下,在基本交易完成的同时或之后的30天内(或者如果后者,则在适用基本交易的公开公告之日),按照黑·磺价值(如下定义)支付金额,购买此认股权的持有人未行使部分在基本交易完成时的现金等值金额;但是,如果基本交易不在公司的控制范围内,包括不获得公司董事会的批准,持有人只有在基本交易中与公司或任何继承实体一同并在基本交易完成之日起30天内,有权根据未行使的本认股权此项未行使部分的黑·磺价值来收取与公司普通股股东在基本交易中相关所提供的报酬类型或形式(而且比例相同),无论该报酬是以现金、股票或任何结合形式提供的,或者普通股股东是否有权选择在基本交易中从多种报酬形式中选择;此外,如果公司的普通股股东在这样的基本交易中未被提供或支付任何报酬,则将假定该公司普通股股东在该基本交易中已收到继承实体的普通股(该实体可能是在该基本交易之后的公司)。Black Scholes价值此「权证」的价值是基于从Bloomberg LP的「OV」功能获得的Black-Scholes选择权定价模型而确定的,该模型是根据交易日期及反映有利息、财务业务可能 交易的期间内的无风险利率 (A) 、与期间相等于该交易公众公告日期及终止日期(B) 在 HVt 功能上取得的100日波动率 (以分365天年化计),(C) 进行该计算时个股价格应该大于(i)现金提供的股票价格加上提供的任何非现金相关因素之价值或(ii)自交易日前一日的交易日起始日 (或权益发生的日期) 至在根据本第3.6节的持有人要求及终结日期的交易日均价范围中的最高价( D ), (E) 选择权剩余期间等于交易公告日期与终结日期之间的时间如为零不考虑借贷成本。 支付Black Scholes价值将以银行汇款或其他方式支付(或其他)在 (i) 持有人选择权利通知后的五(5)个工作日之后或 (ii) 基本交易的完成日期中较晚的那一天将被给予。如当前公司不是交易中唯一幸存主体则负责在基本交易中的任何接替实体给予Black Scholes价值的支付。Bloomberg交易完成当天股价用该公司价值(VWAP)在持有人依照3.6节要求中指出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开始的时间(或当前实施基本交易两者任选者)到持有人提出的交易日 (A) 、天数间的时间总和作为计算时基础价格,如现金收购为现金价格加上非现金交易项目价值(ii) 的价格或 (iii) 在Bloomberg HVt 函数中系利用分365天年化计算公布交易时间后的交易日期。继任实体以书面形式在有限合伙人合不理解持方同意且合并交易之前不合理延误的情形下,承担公司在本存根和其他相关文件项下的所有义务,并按照本第3.6节的规定进行。如果持方选择如此做,则应交予持方与此存根交换的保安,以书面形式发行,其形式和实质与此存根基本相似,可以行使相等数量的后续实体的普通股股份(或其母公司实体),这等数量股份的价格可按本存根的行使价计算(但应考虑到基本交易之前之普通股股份的相对价值以及该等股份和行使价之价值,这一系列目的是为保护在基本交易完成前,本存根的经济价值即刻之保护),此等保安的形式和实质对持方而言合理满意。在任何此类基本交易发生时,后继实体应被添加到本标的公司的名称(因此,从基本交易发生或完成之时起,本标的公司的一切条款及其他相关文件所提到“公司”的部份应改为指“公司”和后继实体或后继实体,共同及个别),并且后继实体或后继实体与公司共同且个别地有权行使公司之前的每一个权利和权力,并且后继实体或后继实体应如同公司和该等后继实体或后继实体共同且个别地被命名为本存根之公司,应担当起此存根和其他相关文件中公司在此之前的一切义务。为明确起见,持方无论是在公司具有足够已批准的普通股股份以发行担保股份的情况,或是在基本交易在初始行使日期之前发生的情况下,都有权享受本条款3.6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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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计算。 在本第3条中,所有计算都应按最接近一分钱或最接近1/100股份的数值进行。对于本第3条,某一给定日期被视为已发行和流通的普通股数量应该是已发行和流通的普通股的数量之和(不包括如果有的话的库藏股)。
3.8. 通知 给持有人.
3.8.1. 调整 行使价格当任何本第3条所述的规定导致行使价格调整时,公司应立即通过电子邮件向持有人发送通知,该通知列明调整后的行使价格以及可能导致的调整数量和简要说明需要进行调整的事实。
3.8.2. 通知允许持有人行使权利如果A,公司将宣布派息或者再进行其他形式的分配;如果B,公司将宣布派发特别非经常性现金股息或者对普通股进行赎回;如果C,公司将授权向所有普通股持有人发放权利或认股权,以订阅或购买任何一类股本或任何权益;如果D,在公司普通股重新分类、与其他公司(或其子公司)进行合并或重组、出售或转让其全部或实质全部资产或者进行强制股份换股,导致普通股转换为其他证券、现金或财产时,需要经公司股东批准;如果E,公司将授权自愿或非自愿解散、清算或结束公司事务,则公司应在此类情况的记录或生效日期之前最少20个日历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通知给持有人,即时地址应按照公司的认股权证登记簿上显示的地址,该通知应说明(x)欲用于派息、分配、赎回、权利或认股权的记录日期,或者如果不需要记录日期,则普通股持有人的记录日期,以确定是否有资格享受派息、分配、赎回、权利或认股权,(y)重新分类、合并、重组、出售、转让或股份换股预计将生效或结束的日期,以及普通股持有人的记录日期,普通股持有人据此记录日期将有权将其普通股兑换为证券、现金或其他财产;但是,未能发送此类通知或通知存在任何缺陷或传递缺陷,不会影响在此类通知触发事件的生效日期之前,持有人行使本认股权证的权利,除非本认股权证另有明确规定。只要这份认股权证中提供的任何通知构成或包含涉及公司或其子公司的重要非公开信息,公司应在适用的外国私募发行人报告Form 6-k中同时提交该通知给证券交易委员会。在此通知日期至触发该通知的事件生效日期之间,持有人仍有权行使此认股权证,除非本认股权证另有明示规定。
3.9. 分享 组合事件调整除了以上第3.1节中提到的调整外,如果发行日期后的任何时间或不时发生任何股票分割,股票合并,股票股息,股票组合重组或其他类似交易,涉及普通股股份(每一次为「分享组合事件」,并且该日期为「股票组合事件日期」,以及股票合并事件日期前五(5)个连续交易日开始和股票合并事件日期之后五(5)个连续交易日结束之间的最低成交价(「分享组合调整期间」,以及该价格为「事件市场价格若授权价(经 clause 3.1 的调整后)低于现行执行价,则于整合期结束之日,即于主要交易市场收市前,授权价将调降至事件市场价格的90%,而根据此授权,可供发行股票的数量也将增加,以至于初次发行授权股票的价格总额在此事件之后保持不变;然而,如果整合事件在主要交易市场收市后受有效,则整合事件将被视为发生于下一个交易日,并且整合期将相应调整;另外,此句中对授权价的调整不得使授权价低于底价。为避免疑义,(a)若前一句中的调整可能导致授权价在此之下增加,则不进行调整,并且若在整合期内行使此授权,则仅对在该适用行使日期内行使的此授权的相应部分而言,此适用的整合期将被视为于该行使日期的前一个交易日结束,并且该适用行使日期上的事件市场价格将是该整合期内结束于该行使日期之前的普通股的最低成交价总体加权平均价(VWAP),并且(b)此第3.9小节的所有调整也将受到上述第3.1小节的约束,包括任何事件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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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调整后的行使价格若因基础股价或事件市场价格的限制低于价格底线价格,则于调整后五(5)个交易日内,公司应支付持有人现金差额(「True-Up Payment」)。True-Up Payment应按以下方式计算:无限制价格底线的情况下,若行使价格下调至基础股价或事件市场价格,则发行的认股权股份数减去使用底线价格交付的认股权股份数,乘以交易日前一天的普通股每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A-B)*C)。所有True-Up Payment总和应不超过1,070,000美元(「True-Up Maximum Payment」),相对于持有认股权的持有人按照认股权的比例(根据证券购买协议签署后股份拆合、股份拆分、重组、股息等所调整)按比例分配。举例来说,如果发行了1千万认股权而其中有3百万被行使,则最大支付金额将为True-Up Maximum Payment的70%。公司只要行使价格低于基础股价或事件市场价格,无论如何都不支付True-Up Payment。根据执行证券购买协议后两(2)个交易日内确定的基础股价或事件市场价格,True-Up Maximum Payment金额将在交割时支付并由第三方保管。
3.11. 公司自愿进行调整条件是符合交易市场的规则和法规并经持有人同意,公司可能在本认股权期限内的任何时间将当前的行使价格降低为董事会认为适当的任何金额和任何时间。
3.12. 变量利率交易公司在持有权证的大多数持有人仍未到期之时:将不得进行或达成任何与变量利率交易有关的发行协议。变量 率交易“变量利率交易”是指公司发行或出售任何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务或股本证券,其中包括权利以(A) 在债务或股本证券初次发行后,根据或变动于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或报价,可以转换为更多公司股票,以及/或 (B) 在某一未来日期,根据指定的或与公司业务或公司股票市场有关的事件,重新设定转换、行使或交换价格。另外,公司也可透过合约进行交易,例如股权信用额度,以在未来某一确定价格发行证券。持有人有权就阻止公司进行此类发行而获得禁制令,此法律救济除了有权收取损害赔偿金及此合同中的任何调整外。为明确起见,本第3.12条项不适用于证券持有人所描述于证券购买协议第1.23条项(iii)款中的转换或行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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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转让 权证. |
4.1. 可转让性在遵守任何适用的证券法和本4.4节所规定的条件的前提下,本认股权证及其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登记权利)可完全或部分转让,持有人将本认股权证交还给公司或其指定代理人,并提交一份写有相当程度的转让文件,并提供足够支付转让税款的资金。根据上述交还和(如有需要)支付,公司应根据指定的分配受让人的名义以及指定的面额,签署并发行新的认股权证,并向转让人发行一份新的认股权证以证明未转让的认股权证部分,并立即注销本认股权证。尽管本文中的任何规定相反,除非持有人已将本认股权证完全转让,否则持有人不需要将本认股权证物理交还给公司;如果持有人已将本认股权证全部分配,则该持有人应在交付给公司的分配表单的日期后三(3)个交易日内将本认股权证交还给公司。如果按照本文规定进行了正确的分配,认股权书可以由新持有人行使,以购买认股权证股票,而无需签发新的认股权证。
4.2. 新的认股权证书本认股权证可以在公司上述办公室递交并检附以书面通知,说明新认股权证的名称和面额,经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或律师签署后,可以分割或合并其他认股权证。在涉及该分割或结合的任何转让方面,公司应根据该通知执行并交付一张新的认股权证或多张新的认股权证。所有转让或交换所发行的认股权凭证均应以该认股权证的初始发行日期为日期,并且除了可以根据该认股权凭证可发行的认股股份数量,与该认股权凭证完全相同。
4.3. 认股证 登记簿公司应在其为此设立的记录上登记本认股权证,而其登记持有人从时而时的发生变更。对此认股权证的登记持有人,公司可以视其为其事实上的持有人,以便行使本认股权证或向其分配股利,在所有其他目的上,未经实际知会则一律如此。认股证 登记簿公司可以视本认股权证的登记持有人为其事实上的绝对拥有人,以便行使本认股权证或向其分配股利,在所有其他目的上,未经实际知会则一律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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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转让 限制如果在转让本授权书时,本授权书的转让无法 (i) 根据证券法及适用州证券法或蓝天法下的有效登记声明书登记,或 (ii) 符合144条的成交量或卖出方式限制或当前公共资讯要求而无需限售或限制销售,在该转让,作为允许该等转让的控制项,本公司可能要求 (x) 转让人(与转让人的联属机构转让之除外)向本公司提供律师意见书,证明该等转让不要求根据证券法登记该转让的授权书,以及 (y) 受让人书面同意受到证券购买协议和登记权协议的条款约束,具有在该等协议下购买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4.5. 持有人声明书 持有人接受本文件代表并保证,其取得本认股权证,并且在任何行使时,将取得凭借该行使而发行的认股权证股份,仅供其自身账户使用,并非为了违反证券法或任何适用州证券法的分销或转售该认股权证股份或任何部分,除非在证券法下注册或免注册的销售。
5. | 杂项费用. |
5.1. 在行使之前,此权证不赋予持有人作为公司股东的任何表决权、分红派息或其他权利;除非在第2.4.1条所规定之外,在第3条中明确规定。在不限制持有人根据第2.3条进行“无现金行使”,或根据本条款第2.4.1条和第2.4.4条获得现金支付的权利的情况下,公司绝不会被要求通过现金结算来行使此权证。此权证不赋予持有人在行使以前作为公司股东的任何表决权、分红派息或其他权利,除非在第2.4.1条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没有限制持有人根据第2.3条以“无现金行使”的方式获得权利股份,或根据本章第2.4.1节和第2.4.4节获得现金支付的权利;在任何情况下,公司不需要通过净现金结算来行使本权证。
5.2. 凭证的遗失、失窃、毁坏或毁损公司承诺,在合理条件下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本权证或任何与本权证相关的股票证书的遗失、失窃、毁坏或损坏,并在遗失、失窃或毁坏的情况下提供合理的赔偿或证券(对于权证而言,不包括任何债券型的邮寄),并在归还和注销该权证或股票证书(如果损坏)时,提供一份新的、日期与注销相同且与之相似的权证或股票证书。
5.3. 周六、周日、假日等如果对于执行任何行动或是到期的任何权利而言,最后或指定的日期不是业务日,那么该行动可以在下一个业务日进行,或者该权利可以在下一个业务日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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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授权股份.
5.4.1. 授权和未发行股份的保留公司承诺,在本认股权证有效期内,将从已授权但未发行的普通股中预留足够数量的普通股予以配售,以便在行使本认股权证下的任何购买权时,能够发行相应的认股权证股份,并且假设最大符合资格数量是基于底价条款(ii)而确定的。公司进一步承诺,发行本认股权证将对其负责发行相应认股权证股份的负责人构成充分授权。公司将采取一切合理行动,以确保按照本证明书提供的方式发行此类认股权证股份,不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法规,或者挂牌的普通股在其可交易市场上的任何要求。公司承诺,可以在行使本认股权证所代表的购买权并根据本证明书按照其规定支付购买此类认股权证股份时,该等认股权证股份将经过正式授权、合法发行、完全支付且无需进一步支付金额(这意味著其持有人无需支付任何与其发行相关的金额)并且不受公司就其发行方面创建的任何税、留置权和费用的限制(其他与该发行同时发生的转让所涉及的税除外)。
5.4.2. 非回避除非得到持有人的豁免或同意,否则公司不得通过任何行动(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其章程或进行任何资产转移、合并、并购、解散、发行或销售证券或任何其他自愿行动)避免或寻求避免遵守或履行本权证条款的任何条款,但公司将始终以诚实信用的态度协助实施所有这些条款并采取所有必要或适当的行动以保护持有人在本授权书中的权利免受损害。不限制上述的泛指,公司将(i)不得提高任何权证股票的票面价值,超过在此等增加之前对此等行使的支付金额,(ii)采取一切必要或适当的措施,以便公司在行使本权证时发行已纳足款且免予课征的权证股票,假设根据重置价格等于楼层价格条款(ii)且(iii)商业上合理努力取得所有公共监管机构的授权、豁免或同意,以使公司能够履行本权证下的义务。
5.4.3. 授权、豁免和同意在采取任何导致调整认股权股份数量或行使价的行动之前,公司应从具有相关管辖权的任何公共监管机构获得所有此类授权、豁免或同意,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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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管辖法 . 所有关于本认股权证之施工、有效性、执行和财报解读的问题,应受纽约州法律的管辖,按其所规定的方式予以解释和实施,而不考虑法律原则之冲突。双方同意,所有关于本认股权证所预期的交易的解释、执行和军工股之法律程序(无论是对本协议方或其分支机构、董事、高级职员、股东、合伙人、成员、雇员或代理人提起的诉讼),应由纽约市的州和联邦法院独家提出。双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提交纽约市曼哈顿区的州和联邦法院专属的司法管辖权,以裁决有关本协议下或与本协议所预期的任何交易或在此讨论的事宜上的任何争议,并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并同意不提起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中的任何要求,该要求不受任何这样的法院的管辖权限制,认为此类诉讼、诉讼或程序不正确或是不方便的所在地。双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个人服务程序的方式,并同意通过以注册或认证邮件或隔夜递送(附证明递交的证据)向其地址注意下生效的方式,在任何此类诉讼、诉讼或程序中传递副本,同意该服务构成完好和充分的服务程序和有关通知。本文所载内容不应被视为以任何方式限制以法律允许的任何其他方式提供服务程序的权利。如果任何一方开始对本认股权证的任何条款进行诉讼、诉讼或程序,则该诉讼、诉讼或程序中的成功方应由对方对其合理律师费用和其他调查、准备和起诉此类诉讼或程序所需的费用和支出进行补偿。尽管前述,本段中的内容不应限制或限制持有人在根据联邦证券法提起索赔的联邦地方法院。
5.6. 限制 持有人承认,如果未注册这张认股权证所获得的认股股份且持有人不利用无现金行使选择权,依州和联邦证券法律,将对转售股份加以限制。
5.7. 非豁免和费用没有关于持有人的任何交易方式或任何延迟或未能行使此证券下的任何权利,都不得视为对该权利的放弃或损害持有人的权利、权力或救济,尽管行使本认购权利的权利于终止日期终止。 此证券的任何条款都不得被视为持有人对应的联邦证券法和委员会规则下的任何权利的放弃。 在不限制本证券或证券购买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如果公司故意且知情地未能遵守本证券的任何条款,且此行为导致持有人遭受任何实质损害,则公司应支付足够的金额以支付任何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用,包括上诉程序中的费用,由持有人根据本证券所欠的金额进行讨回,或以其他方式执行本证券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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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通知所有拥有人按照本协议应当提供的任何和所有通知或其他通讯或交付,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行使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供并亲自递交、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或者通过知名的隔夜快递服务发送,寄到位于爱尔兰都柏林4区苏塞克斯路Mespil Business Centre Mespil House的公司,收件人:首席执行官Haggai Alon,电子邮件地址:haggai@securitymattersltd.com,或公司可能就该用途向拥有人通知的其他电子邮件地址或地址。任何公司按照本协议应当提供的任何和所有通知或其他通信或投递,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供并亲自递交、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或者通过知名的隔夜快递服务寄送,寄到公司名册上拥有人的电子邮件地址或地址。根据以下规定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的通知或通讯在以下情况下将视为提供并生效:(i) 如果该通知或通讯是在任何日期的纽约市时间下午5:30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本第5.8条所述的电子邮件地址,则在发送时刻;(ii) 如果该通知或通讯是在非交易日或者在纽约市时间下午5:30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本第5.8条所述的电子邮件地址,则在发送时刻后的下一个交易日;(iii) 如果通过美国知名隔夜快递服务寄出,则寄出日期的后第二个交易日;或(iv) 当被要求提供该通知的一方实际收到时。在本文提供的通知中包含或涉及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物质、非公开信息的程度,公司应同时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相应通知,根据第6-k表提交外国私募发行人报告。
5.9. 责任限制在没有任何股票持有人积极行动来行使这份购买认股权书以购买认股股份的情况下,没有在此的任何条款,也没有对持有人的权利或特权在此的列举,会使持有人对公司的普通股的购买价格或作为股东的任何责任产生是否是由公司或公司的债权人主张的。
5.10. 补救措施除了享有法律赋予的所有权利,包括取得赔偿,持有人还有权根据这项认股权证行使其权利。公司同意,金钱赔偿对于因其违反本认股权证条款而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足以作出足够的补偿,并在此同意放弃并不在任何要求具体履行的诉讼中主张法律手段是足够的抗辩。
5.11. 继承人及受让人依据适用的证券法律,本认股权证及其所证明的权利与义务将对公司的继承人和被允许的受让人具有利益并具约束力。本认股权证的条款旨在为本认股权证的任何持有者提供利益,并可由持有人或认股权证股份的持有人执行。
5.12. 修订。 本认股权证可能会在经公司书面同意及认股权证持有人中的过半权益一方修改或修正,或者豁免其条款。
5.13. 可分割性。 在可能的情况下,本认股权证的每一条款均应以使其在适用法律下有效和有效的方式解释,但如果本认股权证的任何条款受到适用法律禁止或无效,则该条款无效到该禁止或无效范围,而不会使其余条款或本认股权证的其余条款无效。
5.14. 标题此认股权证中使用的标题仅供参考方便,不构成本认股权证的一部分。
********************
[SMX Investor Series A PIPE Common Warrant Signature Page Follows]
21 |
[SMX 投资者A轮PIPE普通认股权签署页]
为证明以上所述,公司特此授权其有关官员,于上述日期首次指明之日执行此A系列PIPE普通权证。
SMX (安防事务)公开有限公司 | ||
作者: | ||
名字: | Haggai Alon | |
其: | 首席执行官 |
22 |
展示 2.1
通知 运动通知
给:SMX (安防问题) 公共有限公司
(1) 签署人特此选择根据附带的权证条款购买________ 公司的权证股份(只有在全部行使的情况下),并随附全额行使价款,以及适用的所有转让税,如有。
(2) 付款 应以以下形式进行(请选取适用的选项):
☐ | 以美国合法货币支付。 |
☐ | 如果允许取消所需的认股权股份数量, 根据第2.3项的公式,进行行使此认股权以购买最大数量的认股权股 根据第2.3项中规定的无现金行使程序. |
(3) 请将该认股权证股份发行至下面所指定的签署人的名称或其他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股份将交付至以下DWAC账户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签署人符合1933年证券法修订条例D下制定的“合格投资人”定义。
[持有人签名]
投资实体名称: | |
投资实体授权签署人签名:: | |
授权签署人名称: | |
授权签署人职称: | |
日期: |
展览 2.4.6
作业 表格
(要将上述凭证指派给他人,请填写此表格并提供所需的信息。请勿使用此表格行使购买普通股的选择权。)
根据价值而交付,将上述认股权及其所证明的所有权利转让给
名字: | |
地址: | |
电话号码 : | |
电子邮件 地址: | |
日期: | |
持卡人签名: | |
持卡人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