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 32.2
負責財務的主管根據證明書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款
(18 美國法典第1350條)
就美國黃金公司在2024年7月31日結束的財政季度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報告”)的表格10-Q的季度報告,內華達州的一家公司(“公司”),財務及會計負責人Eric Alexander謹據薩班斯-豪利法案2002年第906條(18 U.S.C.§ 1350)的規定,證實據其所知:
(1) 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並且
(2) 報告中所包含的資訊,就本質方面,相對完整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日期: | 2024年9月16日 |
/s/ Eric Alexander |
Eric Alexander | ||
首席財務官 (財務和會計負責人) |
[根據第906條的規定,此書面聲明的簽署原件已提供給美國黃金公司,並將由美國黃金公司保留,並根據要求交由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