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20549
表格
當前報告
根據第13條或第15(d)條
證券交易法1934年第
報告日期(最早事件日期):May 24, 2024
(公司章程中指定的準確公司名稱)
(註冊人的州或其他管轄區) 文件號碼) |
(委員會 文件編號 |
(美國國稅局僱主號碼) 108 Gateway Blvd |
(總部地址)
註冊人的電話號碼,包括區號:(585)768-2513
(如自上次報告以來地址或名稱有變化,填上舊稱或舊地址)
如果本表8-K的提交同時滿足申報人根據下列規定的任何一個申報義務,請在下面適當的方框中打「X」:
根據《證券法》第425條規定的書面通信(17 CFR 230.425) | |
根據《交易所法》第14a-12條規定的招股材料(17 CFR 240.14a-12) | |
交易所法規14d-2(b)條款(17 CFR 240.14d-2(b))項下的發起前通訊 | |
交易所法規13e-4(c)條款(17 CFR 240.13e-4(c))項下的發起前通訊 |
根據法案第12(b)節註冊的證券:
每一類別的名稱 | 交易標的 |
在每個交易所註冊的名稱 | ||
請勾選指示,標明註冊人是否符合1933年證券法規定的新興增長公司的定義(本章的§230.405節)或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規定的規則(本章的§2401.2節)120億.2億.2節。
新興成長型企業
如果是新興成長公司,請勾選,如果註冊人已選擇不使用根據交易所法案第13(a)條提供的任何新的或修改的財務會計準則的延長過渡期,請勾選。
2.03號項。創造財務直接債務或離平衡表安排或登記文件的義務登記者。
根據先前披露的消息,WinVest收購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4年6月12日發行了一張無擔保的180,000美元金額的票據(以下簡稱「票據」),這張票據是由德克薩斯州WinVest SPAC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贊助方」)向公司借款180,000美元有關公司的終止日期”(以下簡稱「終止日期」)的延遲。 必須實現初始的業務合併(以下簡稱「業務合併」)該票據不收取利息,並在以下兩種情況之一成熟:(a)進行業務合併的交割(b)公司清算。票據的本金可以每次以不超過6個等額的30,000美元提取,此金額約爲0.061美元/每股未贖回的公共股份。如果公司不完成業務合併,票據將僅從與公司的首次公開募股(以下簡稱「IPO」)相關的託管帳戶(以下簡稱「託管帳戶」)中剩餘的金額償還。
2024年9月16日,公司實施了承諾票據的第四筆提款,導致贊助方將這筆款項存入了信託帳戶,以延長終止日期,從2024年9月17日延長至2024年10月17日。這些款項將分發給以下任一方:(i)所有公司普通股份額持有人(每股面值0.0001美元)被髮行爲IPO中出售單位的一部分(「公共股份」)在公司清算時;或者(ii)在業務組合完成時選擇贖回股份的公共股份持有人。
簽名
根據《證券交易法》的要求,該登記人已授權其代表簽署此報告。
日期: 2024年9月16日
WINVEST 收購公司 | ||
通過: | /s/ Manish Jhunjhunwala | |
名稱: | Manish Jhunjhunwala | |
標題: | 首席執行官和致富金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