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 13G 1 ormp13g.htm


證券交易委員會
華盛頓特區20549

13G表格日程安排*
(規則13d-102)

要包括的信息
根據提交的聲明文件
根據13d-1(b)、(c)和規則
(d) 及其修訂
根據13d-2法規提交
(修訂號碼 NO.     )*

Oramed Pharmaceuticals, Inc.
(發行者名稱)
 
 每股面值為$0.012的普通股
(證券類別的標題)
 
68403P203
(CUSIP號碼)
 
2024年9月10日
(需要報告此聲明的事件日期)
 
勾選適當的方框以指定檔案此日程表的規則:

☐規則13d-1(b)
☒ 13d-1(c)規則
☐規則13d-1(d)

*此封面其他部分應填寫報告人對特定證券類別首次提交此表格的初始申報,以及任何後續修訂包含可能改變先前封面提供的披露資訊的信息。

本封面頁面其餘所需之資訊,不應視為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法案」)第18條的目的而被 "歸檔",亦不應適用該法案的責任(但應遵守其他法案的所有其他規定,詳見備註)。
 

 

 
1
申報人姓名
 
 
BML Investment Partners, L.P.
 
 
 
 
2
若為集團成員,請勾選正確的方格
   
(a)
   
(b)☒
 
 
3
本局使用
 
 
 
 
 
 
 
4
公民身份或組織地點
 
 
 Delaware
 
 
 
 
每位申報人單獨擁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量
5
共同擁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量
 
 
 0
 
 
 
 
6
每位申報人持有之受益股份數量
 
 
 2,048,634
 
 
 
 
7
唯一的處分權力
 
 
 0
 
 
 
 
8
共同處分權力
 
 
 2,048,634
 
 
 
 
9
每家報告人擁有的受益股份總額
 
 
 2,048,634
 
 
 
 
10
檢查第9行中的受益股份總額是否不包括某些股份
 
 
 
 
 
 
11
所代表類別的百分比在第9行中
 
 
 5.0
 
 
 
 
12
報告人類別(請參閱說明)
 
 
PN
 
 
 
 
 

項目1(a)。 發行人名稱:

 Oramed Pharmaceuticals Inc.
 
項目1(b)。 發行人主要行政辦公室地址:

 美洲大道1185號,三樓,

紐約州紐約市

事項2(a)。 申報人姓名:

  BML投資夥伴有限合夥公司

事項2(b)。 主要辦公室地址,如果沒有,則為住宅地址:

65 E Cedar大街2號
Zionsville, IN 46077

事項2(c)。 國籍:

 Delaware

項目2(d)。 證券種類標題:

普通股票
 
項目2(e)。 CUSIP編號:

 68403P203


项目3。 如果此聲明是根據240.13d-1(b)或條例進行申報,請確認申報人是否為:
240.13d-2(b)或(c) 選擇此申報人是否為:


(a) ☐根據該法案第15條(15 U.S.C. 78o)註冊的經紀人或交易商;


(b) ☐根據該法案第3條(a)(6) 定義的銀行(15 U.S.C. 78c);


(c) ☐根據該法案第3條(a)(19) 定義的保險公司(15 U.S.C. 78c);


(d) ☐根據1940年投資公司法第8條(15 U.S.C. 80a-8)註冊的投資公司;


(e) ☐根據240.13d-1(b)(1)(ii)(E)條例的投資顧問;


(f) ☐ 員工福利計劃或基金,根據第240.13d-1(b)(1)(ii)(F)條款;


(g) ☐ 持股公司或控制人,根據第240.13d-1(b)(1)(ii)(G)條款;


(h) ☐ 儲蓄聯合會,根據《聯邦存款保險法》(12 U.S.C. 1813)第3(b)條款規定;


(i) ☐ 教會計劃,根據《1940年投資公司法》(15 U.S.C. 80a-3)第3(c)(14)條款規定,不包括投資公司的定義;


(j) ☐ 非美國機構,根據第240.13d-1(b)(1)(ii)(J)條款;


(k) ☐ 團體,根據第240.13d-1(b)(1)(ii)(K)條款。如果根據第240.13d-1(b)(1)(ii)(J)條款作為非美國機構進行申報,請具體說明機構類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4。 所有權。


(a) 基金所擁有的金額:
 2,048,634


(b) 佔類別的百分之五


(c) 該人持有的股份數量為:


(i) 獨立投票權或指導投票的權力:0


(ii) 共同投票權或指導投票的權力:
 2,048,634

  (iii) 獨立處置或指導處置的權力:0

  (iv) 共同處置或指導處置的權力:
 2,048,634
 


第五項。 一個類別的 5% 或以下的所有權。

如果本聲明正在提交,以報告人於本署日期起已停止擔任該類別的 5% 以上的實益擁有人 證券,請檢查以下內容 ☐。

第六項 代表另一個人擁有超過 5% 的所有權。

不適用
 
第七項 收購母控股公司報告之證券的附屬公司的識別及分類。

不適用

第八項。 集團成員的識別和分類。

不適用

第九項。 集團解散通知。

不適用
 
第10項。
證明。
 
在下面簽名之際,我在我最好的知識和信念下證明,上述證券是在業務的正常過程中獲得並持有的,並且不是為了改變或影響證券發行人的控制,也不是為了參與任何具有此目的或影響的交易而獲得和持有的。
 


簽名

經過合理調查,並據我所知和相信,本報告中所載資料屬實、完整且正確。

日期:2024年9月16日
 
 
BML Captial Management,LLC
 
 
作者:
/s/ Braden m Leonard
   
Name: Braden m Leonard
   
Title: Managing Member
 
 
BML投資合作夥伴有限合夥是一家特拉華有限合夥企業,其唯一的一般合夥人是BML Capital Management有限責任公司。BML Capital Management有限責任公司的管理成員是 Brader m. Leonard。因此,Braden m. Leonard 被視為是BML投資合夥伴有限合夥直接持有的股份的間接持有人。儘管具有共同的實質所有權,但報告人否認他們構成《交易所法》第13d-5(b)(1)條規定意義下的法定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