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99.1 2 ny20034857x1_ex99-1.htm EXHIBIT 99.1

目錄

附件99.1

置業大師集團有限公司
Paya Lebar季度
1 Paya Lebar鏈接
#12-01/04
新加坡408533
+65 6238 5971
2024年9月16日
尊敬的PropertyGuru股東:
誠邀閣下出席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責任公司PropertyGuru Group Limited(「PropertyGuru」、「Company」、「We」、「Our」或「Us」)於2024年10月9日上午9時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特別股東大會」)。(紐約市時間)在https://www.cstproxy.com/propertyguru/2024,或在會議可能休會的其他日期和地點的其他時間(包括虛擬)進行虛擬網絡直播。我們很高興利用虛擬股東大會技術,爲來自世界任何地方的PropertyGuru股東提供便捷的訪問途徑。就經修訂及重述的本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而言,會議地點應視爲Paya Lebar Quarter,1 Paya Lebar Link,#12-01/04,Singapore 408533,但PropertyGuru股東將不能親臨該地點出席股東特別大會。如所附的委託書中進一步說明,您將能夠在線參加特別股東大會,在特別股東大會期間投票並提交您的問題。
於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PropertyGuru與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責任公司Hedychium Group Limited(「母公司」)及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責任公司及母公司全資附屬公司Hedychium Limited(「合併附屬公司」)訂立合併協議及計劃。可不時修改和重述的此類協議和合並計劃在本協議中稱爲「合併協議」。根據合併協議,合併附屬公司將與本公司合併(「合併」),而本公司將繼續作爲尚存公司(「尚存公司」),並因合併而成爲母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舉行特別大會的目的是審議和表決下列決議,並視情況通過和批准下列決議:
1.
建議1-合併建議-作爲一項特別決議,批准和授權(A)PropertyGuru簽署、交付和履行合併協議,該協議的副本包括附件A根據所附的委託書及合併協議所預期的其他協議或文件或根據合併協議交付的任何文件或文書(「交易文件」)(「交易文件」),以及完成合並協議(包括合併)(統稱爲「交易」)所擬進行的交易(包括合併)(統稱爲「交易」),以及(B)財產專家籤立、交付及履行按照開曼群島公司法(「公司法」)(「公司法」)第16部(經修訂)訂立的合併計劃,其副本包括附件B根據隨附的委託書(「合併計劃」),合併附屬公司將與本公司合併及併入本公司,而本公司爲尚存的公司,合併附屬公司的所有業務、財產及法律責任因合併而歸屬本公司,(C)合併計劃由本公司董事會任何成員籤立,合併計劃連同任何證明文件須提交開曼群島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及(D)於生效日期(定義見下文):(I)經修訂及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

目錄

(Ii)本公司的法定股本由50,000美元改爲5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普通股,而本公司的法定股本將由50,000美元分爲5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普通股改爲50,000美元的5,000,000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股份。
2.
建議2--休會建議--作爲普通決議案,股東特別大會將延期至較後日期舉行,或於必要時由股東特別大會主席決定日期,(A)如根據股東特別大會時的表列表決,沒有足夠票數批准合併建議,或(B)在必要情況下,以確保向PropertyGuru股東提供對所附委託書的任何所需補充或修訂,則可容許進一步徵集及投票委託書。
如果合併完成,PropertyGuru將繼續作爲一傢俬人持股公司運營,並將成爲母公司的全資子公司,PropertyGuru普通股將不再在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上市。
如果合併完成,則在符合合併協議條款和條件的情況下,於合併生效日期(「生效時間」),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發行和發行的每股公司普通股(不包括:(I)持有人已有效行使且未有效撤回或未按照公司法適用條款撤回或以其他方式持有的公司普通股除外);及(Ii)公司、母公司、合併子公司或本公司或母公司的任何直接或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將被註銷,並自動轉換爲有權收取相當於每股6.70美元的現金,而不包括利息(「每股合併代價」及總代價,「合併代價」),減去任何適用的預扣稅。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的特別委員會(「特別委員會」)僅由獨立及公正的董事組成,並根據董事會授予的全面權力及授權行事,已審閱及審議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及交易(包括合併)的條款及條件。2024年8月16日,特別委員會一致(A)確定並建議董事會確定對公司及其股東公平和符合其最佳利益,並建議董事會宣佈,簽訂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和交易文件是可取的;(B)建議董事會批准公司按其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簽署、交付和履行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和完成交易;(C)建議董事會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建議批准及授權本公司簽署、交付及履行合併協議、合併計劃、交易文件及完成交易(包括合併);(D)建議董事會指示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及交易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呈交本公司股東批准;及(E)建議董事會批准及宣佈簽署及交付交易文件及擬進行的交易。
2024年8月16日,董事會在認真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根據特別委員會的一致建議,一致(A)確定對本公司及其股東公平和符合其最佳利益,並宣佈簽訂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和交易文件是可取的;(B)批准本公司簽署、交付和履行合併協議、合併計劃,並按照其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完成交易;(C)決定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向本公司股東建議批准及授權本公司簽署、交付及履行合併協議、合併計劃、交易文件及完成交易(包括合併);(D)指示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及交易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呈交本公司股東批准;及(E)批准及宣佈簽署及交付交易文件及據此擬進行的交易爲宜。

目錄

在仔細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董事會根據特別委員會的一致建議,一致批准了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和包括合併在內的交易的完成,並建議您投票或指示投票支持(1)「合併建議」和(2)「休會建議」(如果提出)。
隨附的委託書提供有關股東特別大會、合併協議及交易(包括合併)的詳細資料。
委託書還介紹了特別委員會和董事會在各自評估合併協議、合併計劃、PropertyGuru參與的其他交易文件以及交易(包括合併)方面的行動和決定。閣下應仔細閱讀及考慮隨附的整份委託書及其附件,包括合併協議及合併計劃,因爲其中包含有關合並及其對閣下的影響的重要資料。您還可以從PropertyGuru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或提供的文件中獲取更多有關PropertyGuru的信息,這些文件可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網站www.sec.gov上免費獲得。
無論你擁有多少公司普通股,你的投票都是非常重要的。在特別大會上對所有決議的表決將以投票方式進行,而不是舉手表決。在投票中,投票是根據登記在每個股東名下的被投票的公司普通股的數量來計算的,每一股公司普通股有一票。除非合併建議獲本公司經修訂及重述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項下的特別決議案批准及授權,否則合併及其他交易將不能完成,該特別決議案爲本公司普通股持有人的贊成票,代表有權親身(包括虛擬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有法定人數的股東特別大會並投票表決。
無論您是否計劃出席股東特別大會,請儘快提交您的委託書,我們鼓勵您以電子方式提交。在閱讀本委託書後,請儘快使用隨附的代理卡上的互聯網地址以電子方式提交您的委託書。以電子方式提交委託書的截止時間爲晚上11:59。(紐約時間)2024年10月8日。如果您無法訪問互聯網,您也可以按照代理卡上的說明退還代理卡,以提交您的委託書。遞交委託書的截止日期是上午9點。(紐約市時間)2024年10月9日(或如股東特別大會延期,則爲本公司可能通知的較晚時間)。透過互聯網遞交委託書或按照委託卡上的指示填寫及交回委託書,並不會剝奪閣下實際出席股東特別大會及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投票表決貴公司普通股的權利。然而,請注意,如果您的公司普通股由經紀商、銀行或其他代名人登記持有,而您希望在特別股東大會上投票,您必須從記錄持有人那裏獲得以您的名義發出的委託書。如閣下遞交已簽署的委託書,但沒有說明閣下希望如何投票,則閣下的委託書所代表的公司普通股將獲(1)「贊成」合併建議及(2)「贊成」休會建議(如有提出)。
只有截至下午5點登記在冊的公司股東於2024年9月9日(「股份登記日期」)(開曼群島時間),股東有權獲得股東特別大會通知,並有權於股東特別大會或其任何延會、延期或其他延遲上投票。
有效行使且並未有效撤回或喪失對合並持不同意見的權利的公司普通股登記持有人,如完成合並,將有權獲得根據《公司法》第(238)節(包括開曼群島大法院(「法院」)所適用並受《公司法》第(239)節規限)厘定的公司普通股公允價值的付款,但前提是他們須在特別股東大會就批准及批准合併建議進行表決前向本公司交付。反對合並並隨後遵守公司法第238節的所有程序和要求的書面反對意見(該文件的副本附於附件E附隨附的委託書)以行使持不同政見者的權利。法院根據《公司法》(視情況而定)確定的其公司普通股的公允價值,可能高於、等於或低於他們在不行使合併協議的情況下根據合併協議將收到的合併對價

目錄

持不同政見者對其公司普通股的權利。母公司、合併子公司及本公司分別同意,就公司法第238(8)條而言,每股合併代價等於或大於本公司普通股的公允價值。
請不要在此時發送貴公司的普通股股票。如果合併完成,您將收到關於交出您的公司普通股證書的指示。
如果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幫助投票貴公司普通股,請聯繫:
InnisFree併購公司
麥迪遜大道501號,20號這是 地板
紐約,紐約10022
來自美國和加拿大的免費電話:+1(877)750-8307
其他國家/地區電話:+1(412)232-3651
銀行和經紀人電話:+1(212)750-5833
感謝您的支持,並感謝您對此事的考慮。
真誠地
 
 
 
/S/雷蒙德·約翰·弗格森
 
雷蒙德·約翰·弗格森
 
 
 
董事會主席和
 
特別委員會主席
 
委託書的日期爲2024年9月16日,並於2024年9月16日左右首次郵寄給公司股東。

目錄


置業大師集團有限公司
Paya Lebar季度
1 Paya Lebar鏈接
#12-01/04
新加坡408533
關於股東特別大會的通知
將於2024年10月9日舉行
謹此通知,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責任公司PropertyGuru Group Limited(「PropertyGuru」、「公司」、「我們」、「我們」或「我們」)的股東特別大會(包括其任何續會或延期,即「特別股東大會」)將於2024年10月9日上午9時正舉行。(紐約時間)。會議將是一次通過網絡直播的虛擬會議。誠摯邀請您訪問https://www.cstproxy.com/propertyguru/2024並在代理卡上輸入12位控制號碼,參加在線特別股東大會。就經修訂及重述的本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而言,會議地點應視爲Paya Lebar Quarter,1 Paya Lebar Link,#12-01/04,Singapore 408533,但PropertyGuru股東將不能親臨該地點出席股東特別大會。是次會議的目的如下:
1.
建議1-合併建議-審議並表決作爲特別決議案的建議,批准和授權(A)由PropertyGuru籤立、交付和履行於2024年8月16日由Hedychium Group Limited(根據開曼群島的法律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責任公司(「母公司」)、Hedychium Limited(根據開曼群島的法律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責任公司及母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及本公司之間於2024年8月16日訂立的協議和合並計劃,以及本公司的副本附件A根據隨附的委託書(「合併協議」),以及合併協議所預期的其他協議或文件或根據合併協議交付的任何文件或文書(「交易文件」)(「交易文件」),以及完成合並協議所擬進行的交易(包括合併(定義見下文))(統稱爲「交易」),以及(B)財產專家籤立、交付及履行按照開曼群島公司法(經修訂)第16部(「公司法」)第XVI部訂立的合併計劃,該文件的副本包括在附件B根據隨附的委託書(「合併計劃」),合併附屬公司將與本公司合併及併入本公司,而本公司爲尚存的公司,以及根據公司法及根據合併協議(「合併協議」)合併附屬公司的所有業務、財產及法律責任,(C)合併計劃由本公司任何董事會成員(「董事會」)籤立,而合併計劃連同任何證明文件須提交開曼群島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及(D)於生效時間(定義見下文):(I)於隨附的委託書日期有效的經修訂及重述的本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須予修訂及重述,將其全部刪除,並以合併計劃所附經修訂及重述的第二份經修訂及重述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取代及採納;及(Ii)本公司的法定股本由50,000美元改爲50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改爲每股面值0.01美元的5,000,000股普通股。
2.
建議2--休會建議--審議和表決任何將特別大會延期至一個或多個日期的普通決議的建議,如有必要,該日期由特別大會主席決定,(A)允許進一步徵求和表決

目錄

如根據股東特別大會時的表決票,沒有足夠票數批准合併建議,或(B)在必要的範圍內,以確保向PropertyGuru股東提供對隨附的委託書所需的任何補充或修訂,則可委任代表委任代表。
截至下午5點,只有PropertyGuru登記在冊的股東。(開曼群島時間)於2024年9月9日,股東有權獲得特別股東大會通知,並有權在特別股東大會或其任何延期、延期或其他延遲上投票。
在仔細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董事會根據董事會特別委員會(「特別委員會」)的一致建議,(A)確定對公司及其股東公平和符合其最佳利益,並宣佈簽訂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和交易文件是可取的;(B)批准公司簽署、交付和履行合併協議、合併計劃,並按照其中所述的條款和條件完成交易;(C)決定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向本公司股東建議批准及授權本公司簽署、交付及履行合併協議、合併計劃、交易文件及完成交易(包括合併);(D)指示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及交易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呈交本公司股東批准;及(E)批准及宣佈簽署及交付交易文件及據此擬進行的交易爲宜。
董事會一致建議您投票或指示投票(1)支持合併提案,以及(2)投票支持休會提案(如果提出)。
無論你擁有多少公司普通股,你的投票都是非常重要的。在特別大會上對所有決議的表決將以投票方式進行,而不是舉手表決。在投票中,投票是根據登記在每個股東名下的被投票的公司普通股的數量來計算的,每一股公司普通股有一票。除非合併建議獲本公司經修訂及重述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項下的特別決議案批准及授權,否則合併及其他交易將不能完成,該特別決議案爲本公司普通股持有人的贊成票,代表有權親身(包括虛擬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有法定人數的股東特別大會並投票的PropertyGuru股東所投投票數的至少三分之二。
 
根據董事會的命令
 
 
 
/S/雷蒙德·約翰·弗格森
 
雷蒙德·約翰·弗格森
 
 
 
董事會主席和
特別委員會主席
日期:2024年9月16日

目錄

你的投票很重要
無論您是否計劃虛擬出席股東特別大會,請提交您的委託書或聯繫您的經紀人、銀行或其他代名人,以確保您的PropertyGuru普通股可以在特別股東大會上投票表決。
如果您的PropertyGuru普通股是以經紀商、銀行或其他被提名人的名義登記的:查看您的經紀人、銀行或其他被提名人轉發的投票指導卡,以了解哪些投票選項可用,或聯繫您的經紀人、銀行或其他被提名人,以獲得關於如何確保您的PropertyGuru普通股在特別股東大會上獲得投票的指示。爲客戶持有PropertyGuru普通股的經紀商、銀行及其他被提名人並無酌情決定權就如何就合併建議及延會建議投票PropertyGuru普通股向PropertyGuru提供投票指示。因此,如果銀行、經紀商或其他被提名人沒有收到PropertyGuru普通股實益擁有人的具體投票指示,他們可能不會向PropertyGuru提供關於如何就合併建議和休會建議投票PropertyGuru普通股的投票指示。
如果您的PropertyGuru普通股登記在您名下:請使用隨附的代理卡上的互聯網地址儘快以電子方式提交您的委託書。以電子方式提交委託書的截止時間爲晚上11:59。(紐約時間)2024年10月8日。如果您無法訪問互聯網,您也可以通過簽署、註明日期並儘快將已付郵資的信封中的代理卡退回來提交您的委託書,以便PropertyGuru在上午9點之前收到它。(紐約時間)2024年10月9日。如閣下遞交已簽署的委託書而沒有表明您希望如何投票,則閣下的委託書所代表的PropertyGuru普通股將被投票表決(1)「贊成」合併建議及(2)「贊成」休會建議,除非閣下委任會議主席以外的人士作爲代表,在此情況下,閣下委託書所代表的PropertyGuru普通股將由閣下的委託書決定投票(或不提交表決)。
閣下應仔細閱讀及考慮隨附的整個委託書及其附件,包括合併協議,以及以引用方式併入隨附的委託書的所有文件,因爲它們包含有關合並及其對閣下的影響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如果您對合並協議、合併、特別股東大會或隨附的委託書有任何疑問,或想要隨附的委託書的其他副本,請聯繫:
InnisFree併購公司
麥迪遜大道501號,20號這是 地板
紐約,紐約10022
來自美國和加拿大的免費電話:+1(877)750-8307
其他國家/地區電話:+1(412)232-3651
銀行和經紀人電話:+1(212)750-5833

目錄

目錄
 
 
 
 
 
 
 
 
 
 
 
 
 
 
 
 
 
 
 
 
 
 
 
 
 
 
 
 
 
 
 
 
 
 
 
 
 
 
 
 
 
 
 
 
 
 
i

目錄

 
 
 
 
 
 
 
 
 
 
 
 
 
 
 
 
 
 
 
 
 
 
 
 
 
 
 
 
 
 
 
 
 
 
 
 
 
 
 
 
 
 
 
 
 
 
 
ii


目錄

摘要
本摘要重點介紹本委託書中與Hedychium Limited與PropertyGuru Group Limited合併(「合併」)相關的部分信息,可能不包含對您重要的所有信息。爲了更全面地了解合併和其他交易(定義如下)並更完整地描述合併和其他交易的法律條款,您應該仔細閱讀和考慮整個委託書和本委託書的附件,包括本委託書(定義如下)以及我們在本委託書中提到的所有文件,因爲它們包含有關合並和其他交易及其對您的影響等方面的重要信息。您可以按照標題「您可以找到更多信息」下的說明免費獲取本委託書中引用的信息。合併協議附件如下附件A這份委託書。你應該仔細閱讀和考慮整個合併協議,這是管理合併的法律文件。
除本委託書特別註明外,「PropertyGuru」、「We」、「Our」、「Us」、「Company」及類似字眼均指PropertyGuru Group Limited。在本委託書中,我們將Hedychium Group Limited稱爲「母公司」,將Hedychium Limited稱爲「合併子公司」。此外,在本委託書中,我們將本公司、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之間於2024年8月16日簽署的合併協議和計劃稱爲「合併協議」,我們的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稱爲「PropertyGuru普通股」或「公司普通股」,公司普通股持有人稱爲「PropertyGuru股東」或「公司股東」,合併協議預期的交易稱爲「交易」。本委託書中提及的「美元」和「$」均爲美元,本委託書中提及的「S$」均爲新加坡元。除非另有說明,此處使用但未另有定義的任何其他大寫術語具有合併協議中賦予該術語的含義。
參與合併的各方
置業大師集團有限公司
PropertyGuru是東南亞領先的Proptech公司。PropertyGuru的使命是通過相關內容、可操作的見解和世界級的服務,幫助人們做出自信的物業決策。PropertyGuru的平台提供:(1)匹配買家、賣家、租戶和房東的在線房地產清單;(2)爲開發商提供的數字和營銷服務;(3)數字抵押貸款市場和經紀;(4)爲包括房地產中介機構、開發商、估價師和銀行在內的企業客戶提供數據和軟件解決方案業務;以及(5)將房主和租戶與經過認證的家庭服務提供商連接起來的在線市場。PropertyGuru普通股在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上市,代碼爲「PGRU」。
海德奇姆集團有限公司
母公司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五日由BPEA Private Equity Fund VIII(「EQT Asia」)的聯屬公司提供意見的投資基金成立爲一間獲豁免的有限責任公司,根據開曼群島的法律註冊成立,僅爲從事該等交易而成立,且並無從事任何業務活動,惟與合併有關的若干股權融資的交易及安排除外。完成合並後,本公司將成爲母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
Hedychium Limited
合併附屬公司爲母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五日由母公司根據開曼群島法律成立爲獲豁免有限責任公司,僅爲從事該等交易而成立,並無從事任何業務活動,但與合併有關的若干股權融資的交易及安排除外。合併完成後,合併子公司將不復存在。
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是由EQT亞洲關聯公司提供諮詢的投資基金的關聯公司。母公司的附屬公司EQT AB(以下簡稱EQT)是一家以目標爲導向的全球領先投資組織,截至2024年6月30日,其管理的總資產爲2460億歐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管理的收費資產爲1330億歐元),分爲兩個業務部門-私人資本和實物資產。EQT在歐洲、亞太地區和美洲擁有投資組合公司和資產,並支持它們實現可持續增長、卓越運營和市場領先地位。於生效時,本公司作爲尚存的公司,將由EQT亞洲的聯屬公司所建議的投資基金間接持有多數股權。
1

目錄

合併
根據合併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該協議的副本包括在附件A根據本委託書,於生效時間(定義見下文),合併附屬公司將與本公司合併並併入本公司,合併附屬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將終止,而本公司將繼續作爲尚存公司及母公司(「尚存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作爲合併的結果,公司普通股將不再公開交易,並將從紐約證券交易所退市。此外,公司普通股將根據經修訂的1934年《證券交易法》(以下簡稱《交易法》)取消註冊,公司將不再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簡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定期報告。如果合併完成,您將不再擁有尚存公司的任何股本。合併將於合併計劃以本委託書所附格式如下的日期生效附件B(「合併計劃」)由開曼群島公司註冊處處長(「公司註冊處」)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經修訂)第233節或在提交合並計劃前各方同意並根據公司法在合併計劃中指明的較後日期(該日期在此稱爲「生效時間」)登記。
合併注意事項
公司普通人的待遇, 股份
於生效時間,緊接生效時間前已發行及已發行之每股公司普通股(除(I)持有人已有效行使且未有效撤回或以其他方式喪失其根據公司法適用條文反對合並之權利之公司普通股(統稱爲「異議股份」)外)及(Ii)由本公司作爲庫存股或由本公司或母公司、合併附屬公司或任何直接或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合稱)持有之公司普通股。不包括的股份))將被取消,並自動轉換爲有權獲得相當於每股6.70美元的現金,不計利息(「每股合併對價」),減去任何適用的預扣稅。
於生效時間,緊接生效時間前已發行及尚未發行之合併附屬公司唯一普通股將轉換爲合併計劃及合併協議所載尚存公司的一股有效發行、繳足及免評稅普通股。該等尚存公司的普通股將於生效日期構成尚存公司的唯一已發行及已發行股本。
公司認股權證的處理
如果合併完成,每一份購買公司普通股的認股權證(「公司認股權證」),如果當時未行使且已發行,將自動停止代表購買公司普通股的認股權證,而無需該公司認股權證持有人採取任何行動,取而代之的是,持有人在隨後的任何行使中有權收取每股合併對價(扣除行使價)。倘若公司認股權證持有人在公開披露合併完成後30天內適當行使認股權證,則將有權根據由Bridgetown Holdings Limited與Bridgetown 2 LLC(「認股權證協議」)於2021年1月25日訂立的認股權證協議第4.4節(「認股權證協議」),收取相等於該等公司認股權證以Black-Scholes爲基礎的價值的現金付款。
公司期權和公司RSU的處理
根據合併協議,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
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根據公司維持的股權計劃授予的購買公司普通股的每一項期權(每個,「公司期權」),無論是既得或非歸屬的,將被視爲完全歸屬和取消,並轉換爲有權獲得一筆不計利息的現金支付,其數額等於緊接生效時間之前受該公司期權約束的公司普通股數量,乘以每股合併對價相對於該公司期權每股行使價的超額(如果有);條件是,任何每股行使價格等於或大於每股合併對價的公司期權將被免費取消;
2

目錄

根據本公司維持的股權計劃授予的每個受限股票單位(每個,一個公司RSU):(I)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是未償還和歸屬(但尚未結算爲股票),(Ii)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是未償還的,否則將根據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的基於時間的歸屬條件失效而成爲歸屬,(Iii)在2024年1月1日之前發行的,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是未償還的,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的績效期間內,或(Iv)在2024年1月至2024年1月被授予本公司非員工董事(如前述第(I)、(Ii)、(Iii)和(Iv)條所述,每一個均爲既得公司RSU)時,將被視爲完全歸屬並被取消,並轉換爲在適用的扣繳稅款的情況下獲得一次性現金付款的權利,等於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受該既有公司RSU約束的公司普通股數量乘以每股合併對價。爲了確定受制於該等既有公司RSU的公司普通股的數量,任何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尚未歸屬並受績效歸屬條件約束的歸屬公司RSU(即,只有那些在2024年1月1日之前發行的、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尚未發行、且受履約期間在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結束的公司RSU)的歸屬公司RSU,將在該履約期間滿足該等績效歸屬條件後,根據該履約期內的實際業績將歸屬的公司普通股數量視爲歸屬;
在2024年1月1日之前發行的每股公司RSU(已歸屬公司RSU除外(在應用緊接上文項所述的處理方法後確定))或其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未償還並受基於時間的歸屬條件約束的部分(每個,「未歸屬公司RSU」),將被註銷並轉換爲現金獎勵,爲其持有人提供機會支付現金獎勵,現金金額等於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受該等未歸屬公司RSU約束的公司普通股數量,乘以每股合併對價(每個,「現金獎」)。每個現金獎勵將繼續遵守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適用於基礎未歸屬公司RSU的相同時間歸屬條款和條件,包括要求繼續服務到適用的歸屬日期(如果持有人簽署索賠解除,則在無故終止僱傭時加速歸屬),並且每個現金獎勵將在適用歸屬日期後的下一個工資單日期支付,不包括利息和任何適用的扣繳稅款;以及
每個其他公司RSU(除已授權公司RSU(在應用本節第二段所述的處理後確定)或未授權公司RSU)或其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未完成的部分(每個「終止RSU」)將被免費取消。
在生效時間之後,但不遲於生效時間超過五個工作日的第一個工資單日期,倖存公司將通過其工資單系統支付或促使支付因本節所述處理而應支付給公司期權和既有公司RSU的所有持有人的金額,但須適用預扣稅款。
支持協議
2024年8月16日,關於合併協議的簽署,TPG Asia VI SF Pte。有限公司,TPG亞洲六號挖一L.P.和Epsilon亞洲控股二私人。本公司(統稱爲「支持股東」)與母公司及本公司訂立投票及支持協議(「支持協議」),其表格副本載於附件D這份委託書。根據支持協議的條款,支持股東已同意(其中包括)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投票贊成批准及授權合併協議及完成合並及其他交易,以及除若干例外情況外,不會轉讓其任何公司普通股。
截至下午5點(開曼群島時間)於2024年9月9日(「股份登記日期」),支持股東實益擁有合共約56%的已發行公司普通股。支持協議將根據其條款和某些其他指定事件在合併協議終止時終止。
3

目錄

合併帶來的重大美國聯邦所得稅後果
美國持有者收到現金(定義見本委託書標題爲“合併對美國聯邦所得稅的實質性影響)在合併中換取PropertyGuru普通股將是美國聯邦所得稅目的的應稅交易。非美國持有者收到現金(如本委託書標題爲“合併的實質性美國聯邦所得稅後果-非美國持有者作爲對PropertyGuru的交換,合併中的普通股一般不需要繳納美國聯邦所得稅,除非這些非美國持有者與美國有一定的聯繫。
PropertyGuru股東應閱讀本委託書標題部分「合併的實質--合併的美國聯邦所得稅後果。」PropertyGuru股東還應根據他們的特殊情況,以及根據美國聯邦遺產法、贈與法和其他非所得稅法或任何州、地方或非美國稅收管轄區的法律產生的任何後果,就與合併有關的美國聯邦所得稅後果諮詢他們自己的稅務顧問。
開曼群島稅務後果
開曼群島目前沒有所得稅、公司稅或資本利得稅,也沒有遺產稅、遺產稅或贈與稅。根據開曼群島法律,將不會就合併或根據合併協議條款收取公司普通股現金而向開曼群島政府或其他稅務機關支付(直接評估或扣繳)任何稅項、費用或收費。此情況須受以下限制所規限:(A)如任何交易文件正本被帶進開曼群島法院或於開曼群島法院籤立或出示(例如爲強制執行),則可能須繳付開曼群島印花稅;(B)須向開曼群島公司註冊處繳付註冊費以登記合併計劃;及(C)須向開曼群島政府憲報辦事處支付費用以在開曼群島政府憲報刊登合併公告。
PropertyGuru股東應閱讀本委託書標題部分「合併--開曼群島的稅收後果。」
新加坡重大稅務後果
就新加坡稅務而言,合併及其後自動註銷PropertyGuru普通股及收取每股合併代價的權利應被視爲由PropertyGuru股東出售PropertyGuru普通股。
任何被認爲屬於出售PropertyGuru普通股的資本性質的收益,只要不受於2024年1月1日生效的《1947年所得稅法》(ITA)第10L節的約束,就不應在新加坡納稅。沒有專門的法律或條例規定收益是收入還是資本的性質。收益是收入還是資本的問題最終仍是一個事實問題,這取決於每個PropertyGuru股東的個人情況。出售PropertyGuru普通股產生的收益可被解釋爲收入性質,並須繳納新加坡所得稅,特別是如果該等收益來自新加坡稅務局視爲在新加坡經營貿易或業務的活動。一般來說,在確定一項買賣交易是否被視爲交易交易時,會參考某些相關的行業標誌。這類行業標誌包括所有權期限、類似交易的頻率、處置的情況和收購動機。這種收益即使不是產生於正常貿易或業務過程中的一項活動,也可被視爲具有收入性質的收益或利潤。
就新加坡所得稅而言,適用或被要求應用新加坡財務報告準則(「FRS」)109或「新加坡財務報告準則(國際)9」(「SFRS(I)9」)的PropertyGuru股東可能被要求根據FRS 109或SFRS(I)9的規定確認損益(非資本性質的損益),即使沒有出售或出售其PropertyGuru普通股。
PropertyGuru股東應閱讀本委託書標題部分「合併--新加坡的稅收後果。」
4

目錄

不同政見者的權利
如果合併完成,行使異議權利的PropertyGuru股東將有權獲得其公司普通股的公允價值的付款,但前提是他們必須在投票前向PropertyGuru提交反對合並的書面反對,並隨後遵守公司法第238節關於行使異議權利的所有程序和要求,其副本以附件E這份委託書。若彼等不就其公司普通股行使持不同政見者權利,則根據該法規厘定的彼等公司普通股的公允價值可能高於、等於或低於根據合併協議彼等將收取的合併代價。這些程序很複雜,您應該諮詢開曼群島的法律顧問。如果你沒有完全和準確地滿足《公司法》的程序要求,你可能會失去持不同政見者的權利。母公司、合併子公司及本公司分別同意,就公司法第238(8)條而言,每股合併代價等於或大於本公司普通股的公允價值。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此代理聲明的標題部分“合併--持不同政見者的權利.”
合併所需的監管批准
PropertyGuru和Parent已同意盡各自合理的最大努力採取一切必要行動,以遵守所有監管通知要求,並獲得完成合並所需的所有監管批准,但須受某些限制。
在根據越南反壟斷法(及該相關司法管轄區的政府當局所要求的範圍內的另一特定司法管轄區)適用於完成合並的等待期或同意、批准或批准屆滿、終止、豁免或取得(視何者適用而定)之前,合併不得完成。
於本委託書日期,根據越南反壟斷法適用於完成合並的等待期或同意、批准或批准尚未屆滿、終止、豁免或取得(視何者適用而定)。
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此代理的標題部分「合併--合併所需的監管審批。」
合併條件
每一方實施合併的義務取決於在合併結束日或之前滿足某些條件(或母公司和公司書面放棄,如果適用法律允許),包括:
任何具有管轄權的政府當局(統稱爲「限制」)頒佈、公佈、發佈、輸入、修訂或執行的任何判決,實際上都不是禁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完成合並;
根據越南反壟斷法(以及該相關司法管轄區的政府當局所要求的範圍內的另一特定司法管轄區)適用於完成合並的任何等待期或同意、批准或批准將到期、終止、豁免或獲得適用;以及
公司股東批准的收據。
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實施合併的義務須在合併結束日或之前滿足以下附加條件(或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母公司書面放棄):
在合併協議規定的範圍內,公司的陳述和擔保的真實性和正確性,但須符合某些重大條件,以及母公司已收到公司高管代表公司簽署的表明這一點的證書;
本公司已在所有重要方面遵守或履行本公司在合併協議生效日期或之前須遵守或履行的義務,而母公司已收到本公司一名執行人員代表本公司簽署的表明此意的證明書;及
5

目錄

沒有任何實質性的不利影響(如本委託書標題爲“《合併協議》申述及保證“),自合併協議日期起生效,且母公司已收到由本公司執行人員代表本公司簽署的表明該意思的證書。
公司實施合併的義務取決於在合併結束日或之前滿足(或公司書面放棄,如果適用法律允許)以下附加條件:
在合併協議規定的範圍內,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的陳述和擔保的真實性和正確性,但須受某些重大限制,以及公司已收到母公司高管代表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簽署的表明這一點的證書;以及
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或履行根據合併協議於合併協議生效日期或之前須遵守或履行的責任,且本公司已收到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高管代表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簽署的表明此意的證書。
合併的完成不以母公司是否獲得融資爲條件。如果適用法律允許,每一方均可書面免除其完成合並義務的任何條件。
完成合並所需資金
我們目前預計,完成合並及相關交易所需的總資金約爲1,140,743,169美元,將通過下文所述的股權融資提供資金。
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完成交易的義務不受任何融資條件的約束。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已向本公司表示,根據股權承諾書所提供的款項將足以清償合併協議項下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的所有責任,包括支付合並代價及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與合併協議有關的任何費用及開支。
關於合併協議,BPEA Private Equity Fund VIII,L.P.及BPEA Private Equity Fund VIII,SCSP(合稱「擔保人」)已於2024年8月16日訂立以母公司爲受益人的股權承諾書(「股權承諾函件」),承諾向母公司出資或以其他方式向母公司提供合共高達1,140,743,169美元的資金及/或貸款基金,目的僅爲讓母公司及/或合併附屬公司爲合併代價提供資金,並支付母公司及附屬公司的相關費用及開支(包括與合併有關的費用及開支)(「股權融資」)。本公司是股權承諾書的明確第三方受益人,僅就執行母公司促使擔保人爲股權承諾書項下的各自義務提供資金的權利而言,但須受(A)股權承諾書所載的限制及條件及(B)合併協議的條款及條件所規限。
擔保人亦已於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向本公司提供日期爲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的有限擔保(「有限擔保」),以按比例擔保母公司或合併附屬公司履行及支付合並協議項下的若干債務及義務,總上限爲127,074,317美元。
批准合併協議和合並計劃需要股東投票
根據公司法及合併協議,爲使合併得以完成,合併建議(定義見下文)必須根據本公司經修訂及重述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及公司法獲PropertyGuru股東特別決議案批准,該等特別決議案要求公司普通股持有人投贊成票,代表有權親身(包括虛擬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有法定人數的股東特別大會(「公司股東批准」)投下至少三分之二的贊成票。如果沒有獲得公司股東的批准,合併將不會完成。
於股份登記日期,支持股東實益擁有合共91,972,852股公司普通股,約佔已發行公司普通股的56%。
6

目錄

特別股東大會
日期、時間和地點
PropertyGuru股東特別大會將於2024年10月9日上午9點舉行,以審議和投票批准和授權合併協議的提案。(紐約時間)幾乎通過https://www.cstproxy.com/propertyguru/2024(「特別股東大會」)的網絡直播。
記錄投票日期和程序
如閣下於下午五時在閣下名下登記本公司普通股,閣下有權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大會上投票。(開曼群島時間)。如果您希望在特別股東大會上投票,請在特別股東大會舉行時訪問https://www.cstproxy.com/propertyguru/2024,並輸入您的代理卡上包含的12位控制號碼。如果你希望委託代表投票,你可以使用隨附的代理卡上的互聯網地址以電子方式提交你的代理。以電子方式提交委託書的截止時間爲晚上11:59。(紐約時間)2024年10月8日。如果您無法訪問互聯網,您也可以在代理卡上註明您希望如何投票,在代理卡上簽名並註明日期,然後儘快將代理卡郵寄到返回信封中,以便PropertyGuru在上午9點之前收到它。(紐約市時間)2024年10月9日,遞交代理卡的最後期限,以便貴公司普通股可以在特別股東大會上代表並投票。如閣下遞交已簽署的委託書而沒有表明閣下希望如何投票,則閣下的委託書所代表的本公司普通股將被表決(1)「贊成」合併建議及(2)表決贊成休會建議(定義見下文),除非閣下委任會議主席以外的人士爲代表,在此情況下,閣下委託書所代表的公司普通股將由閣下的委託書決定表決(或不提交表決)。
如果貴公司普通股是以經紀商、銀行或其他代名人的名義登記的,請查看您的經紀人、銀行或其他代名人轉發的投票指示卡,以了解哪些投票選項可用,或聯繫您的經紀人、銀行或其他代名人,以獲得關於如何確保貴公司普通股在特別股東大會上投票的指示。爲客戶持有本公司普通股的經紀、銀行及其他代名人並無酌情決定權向本公司提供有關如何就合併建議及延會建議投票表決本公司普通股的投票指示。因此,如果銀行、經紀商或其他被提名人沒有收到本公司普通股實益擁有人的具體投票指示,則他們可能不會向本公司提供關於如何就合併建議和延會建議投票表決本公司普通股的投票指示。
棄權或中間人未投的票將計入法定人數要求,但不算在特別大會上投的票。
法定人數
召開有效的股東大會必須達到公司股東的法定人數。一名或以上股東(如爲親身(包括虛擬出席)或受委代表出席,或如爲公司或由其正式授權代表或受委代表出席之其他非自然人)有權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投票,併合共持有至少大多數附於有權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投票之已發行及已發行公司普通股,將構成股東特別大會法定人數。倘若出席特別股東大會的人數不足法定人數,吾等目前預期將會延期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以徵集額外的委託書,以支持授權及批准合併建議。
待表決事項
在特別大會上,你將被要求對以下提議進行表決:
建議1-合併建議-作爲一項特別決議案,批准及授權(A)PropertyGuru籤立、交付及履行合併協議及合併協議所預期的其他協議或文件,或根據合併協議交付的任何文件或文書(「交易文件」)(「交易文件」),以及根據合併協議擬進行的交易(包括合併)(統稱爲「交易」)按合併協議所載條款及受其中所載條件規限而完成;(B)PropertyGuru籤立、交付及履行合併計劃,據此合併附屬公司將根據合併計劃進行合併
7

目錄

(C)合併計劃由本公司董事會任何成員(「董事會」)籤立,合併計劃連同任何證明文件一併提交開曼群島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及(D)於生效時間:(I)修訂及重述於所附委託書日期有效的本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將其全部刪除,並以合併計劃所附經修訂及重述的第二份經修訂及重述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取代及採納;及(Ii)將本公司的法定股本由50,000美元改爲50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至50,000美元,分爲5,000,000股每股面值1美元及
建議2--休會建議--作爲普通決議案,批准股東特別大會延期至較後日期,或於必要時由股東特別大會主席決定日期,(A)如根據股東特別大會時的表列投票,沒有足夠票數批准合併建議,或(B)在必要的範圍內,以確保向PropertyGuru股東提供對本委託書的任何所需補充或修訂,則准許進一步徵集及投票委託書。
特別委員會和董事會的建議
完全由獨立和無利害關係的董事組成的董事會特別委員會(「特別委員會」)在與其財務顧問和法律顧問協商後,一致(A)確定並建議董事會確定對公司及其股東公平和符合其最佳利益,並建議董事會宣佈訂立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和交易文件是可取的;(B)建議董事會批准本公司簽署、交付和履行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和完成交易,符合合併協議所載條款和條件;(C)建議董事會決定在特別股東大會上向公司股東建議批准和授權本公司簽署、交付和履行合併協議、合併計劃、交易文件和完成交易(包括合併);(D)建議董事會指示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及交易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提交本公司股東批准;及(E)建議董事會批准及宣佈簽署及交付交易文件及擬進行的交易。
在仔細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董事會根據特別委員會的一致建議,(A)確定對本公司及其股東是公平和最符合其利益的,並宣佈簽訂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和交易文件是可取的;(B)批准本公司簽署、交付和履行合併協議、合併計劃,並根據其中所述的條款和條件完成交易;(C)決定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向本公司股東建議批准及授權本公司簽署、交付及履行合併協議、合併計劃、交易文件及完成交易(包括合併);(D)指示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及交易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呈交本公司股東批准;及(E)批准及宣佈簽署及交付交易文件及據此擬進行的交易爲宜。
在認真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董事會根據特別委員會的一致建議,一致建議你投票或指示你投票(1)「For」合併建議及(2)「For」休會建議,如果提出的話。
在PropertyGuru股東批准及授權合併建議之前,在某些有限的情況下,董事會如真誠地(在諮詢其財務顧問及外部法律顧問後)認爲如不這樣做,合理地預期會構成違反適用法律下董事會的受信責任,董事會可撤回或更改合併建議建議。然而,董事會不能撤回或更改合併建議,除非它遵守合併協議中規定的某些程序,包括善意地與母公司談判
8

目錄

五個日曆日,因此未能做出不利的建議更改(如本委託書標題部分所定義「合併協議--不徵求意見;更改推薦」)將不再合理地被預期構成違反適用法律規定的董事會的受託責任。在董事會授權PropertyGuru就上級提案(如本委託書標題部分所述)達成最終協議後,PropertyGuru終止合併協議「合併協議--不徵求意見;更改推薦」)將導致PropertyGuru向母公司支付約3360萬美元的終止付款。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此代理聲明的標題部分「合併協議--不徵求意見;更改推薦。」
Moelis & Company LLC的意見
關於合併,特別委員會於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收到Moelis&Company LLC(「Moelis」)於同日發出的口頭意見,並於同日提交書面意見,確認從財務角度而言,合併協議所載每股合併代價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支持股東或將會加入支持協議的公司普通股持有人(統稱「除外持有人」)是否公平。Moelis於2024年8月16日發表的書面意見全文,闡述了與該意見相關的審查的假設、遵循的程序、考慮的事項和其他限制,作爲本委託書的附件C附於本委託書,並通過引用併入本文。提供Moelis的意見是爲了讓特別委員會(僅以其身份)在其對合並的評價中使用和受益。Moelis的意見僅限於從財務角度看每股合併對價的公平性,並不涉及公司實施合併的基本業務決定或與公司可能可用的任何替代業務策略或交易相比合並的相對優點。Moelis的意見並不構成關於任何證券持有人應如何投票或就合併或任何其他事項採取行動的建議。
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此代理聲明的標題部分《Moelis&Company LLC的合併意見》.”
Property Guru董事和高管在合併中的利益
在考慮特別委員會向董事會提出的建議和董事會建議你投票批准和批准合併建議時,你應該意識到我們的董事和高管在合併中的利益可能不同於股東的一般利益,或者除了股東的利益之外,如下更全面地描述。於(A)評估及磋商合併協議、(B)批准本公司簽署、交付及履行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及本公司作爲訂約方的其他交易文件,以及按合併協議所載條款及條件完成合並及其他交易及(C)建議合併建議獲本公司股東批准及授權時,特別委員會及董事會知悉及考慮該等利益(其中包括當時存在的該等利益)。這些利益包括:
在生效時,每個公司期權和公司RSU將得到本委託書標題爲“合併--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合併中的利益--公司期權和公司RSU的處理;”
有資格獲得2024年年度現金獎金的高管仍有資格獲得此類獎金,如果在付款前有資格終止僱用,則仍有資格獲得按比例發放的獎金,詳情請參閱本委託書標題爲“合併--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合併中的利益--2024年年度現金紅利的處理「和」合併-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合併中的利益-在控制權變更時或之後終止時的付款、”分別;
交易獎金將支付給與合併完成有關的某些高管,詳情請參閱本委託書標題爲“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合併公司交易獎金中的合併權益;”
9

目錄

在生效時間之後,某些高管可能有資格參加基礎廣泛的激勵計劃,如本委託書標題爲兼併--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兼併後激勵計劃中的利益;”
在生效時間之後,根據公司的集團離職指導方針,某些高管可能有資格在某些符合資格的終止僱傭時獲得遣散費福利,詳情請參閱本委託書標題爲“合併-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合併中的利益-在控制權變更時或之後終止時的付款;“和
尚存公司將繼續提供賠償和董事及高級職員責任保險,詳情請參閱本委託書標題“合併--公司董事、高管合併中的利益--董事、高管的保險與賠償.”
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本委託書標題爲“合併--公司董事及行政人員在合併中的利益。“
無徵集;建議變更
合併協議一般限制本公司直接或間接徵集收購建議的能力(定義見下文標題“合併協議--不徵求意見;更改建議“)從第三方(包括通過提供非公開信息),參與與第三方關於任何收購建議的討論或談判,或徵求建議或簽訂協議,規定任何收購建議,但合併協議所載者除外。然而,在某些情況下,爲了遵守合併協議中包含的某些義務,本公司被允許與提出主動收購建議的第三方進行談判,並向其提供信息,以了解董事會或特別委員會在諮詢其財務顧問和外部法律顧問後真誠地確定,該收購建議構成或將合理地預期產生更好的建議(定義見本委託書標題部分)「合併協議--不徵求意見;更改推薦」).
終止合併協議
經本公司及母公司雙方書面同意,合併協議可於生效日期前任何時間終止及放棄交易,不論是在收到本公司股東批准之前或之後。
公司或母公司終止合同
此外,在下列情況下,公司或母公司可以在生效時間之前的任何時間終止合併協議並放棄交易,無論是在收到公司股東批准之前還是之後:
生效時間不是在2025年2月28日或之前(因爲該日期可以根據緊隨其後的但書延長,即「外部日期」);如果在外部日期,在本委託書標題部分中描述的第一個項目符號所述的完成合並的條件下,合併協議-合併的條件「(如該判決是根據或因越南反壟斷法(或該有關司法管轄區的政府當局所要求的另一特定司法管轄區)而產生的))或本委託書標題部分所述的第二個項目符號」合併協議-合併的條件“尚未滿足但已滿足或放棄了合併協議中規定的所有其他條件(根據其性質應在合併結束時滿足的條件除外),則外部日期將自動延長至2025年5月16日;此外,如果一方當事人違反合併協議中規定的其陳述和保證或未能履行合併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是未能在外部日期或之前發生有效時間的主要原因或原因,則終止合併協議的權利將不可用;
10

目錄

任何具有本委託書標題「」部分所述第一個項目符號所列效力的限制“合併協議-合併的條件“是有效的,並且已經成爲最終的和不可上訴的;但如果一方當事人違反了合併協議中規定的其陳述和保證,或該一方當事人未能履行其在合併協議下的任何義務,是發出或訂立這種限制的主要原因或導致的,則終止的權利將不適用於該當事一方;或
股東特別大會(包括其任何延會或延期)已結束,未獲本公司股東批准。
由父母終止
在下列情況下,母公司也可以在生效時間之前的任何時間,無論是在收到公司股東批准之前或之後,以書面通知公司終止合併協議並放棄交易:
本公司已違反其任何陳述或保證,或未能履行合併協議中所載的任何契諾或協議,違反或不履行(1)將導致本委託書標題中描述的第四和第五項目下所述的任何條件失敗。合併協議-合併的條件“和(2)不能在外部日期之前治癒,或者(如果可以在該日期之前治癒)在(A)母公司向公司發出書面通知後30個日曆天內未能治癒,說明母公司打算根據這一終止權利終止合併協議和(B)外部日期,說明母公司打算終止合併協議;但如果母公司或合併子公司違反其在合併協議下的任何陳述、保證、契諾或協議,從而導致本委託書標題中描述的第七和第八項中所述條件的失敗,該母公司將無權根據此終止權利終止合併協議。合併協議-合併的條件;“或
在收到公司股東批准之前,委員會董事會或其委員會作出了不利的推薦變更。
由公司終止
在下列情況下,公司也可以在生效時間之前的任何時間,無論是在收到公司股東批准之前或之後,以書面通知母公司的方式終止合併協議並放棄交易:
母公司或合併子公司違反其任何陳述或擔保,或未能履行合併協議中規定的任何契諾或協議,違反或未能履行(1)將導致本委託書標題部分所述第七和第八項中所述任何條件的失敗《合併協議》合併的條件“以及(2)無法在外部日期之前治癒,或(如果可以在該日期之前治癒)在公司向母公司和(B)外部日期發出書面通知後30個歷日內未能治癒,其中較早者爲:(A)公司向母公司發出書面通知,說明公司打算根據這一終止權利終止合併協議,以及(B)外部日期;但如果本公司違反其在合併協議下的任何陳述、保證、契諾或協議,導致本委託書標題部分第四和第五項中所述條件的失敗,則本公司將無權根據此終止權利終止合併協議。《合併協議》合併條件;”或者
在收到公司股東批准之前,根據合併協議的適用條款就收購提案簽訂與公司收購協議有關的公司收購協議;前提是,公司已根據合併協議的適用條款履行其所有義務(除任何非重要方面外)就該公司收購協議以及在終止之前或同時公司支付或導致支付公司終止費33美元,622,295(「公司終止費」)。
11

目錄

終止費
在下列情況下,公司將被要求向母公司支付33,622,295美元的終止費(如果適用,還需支付任何執行費用,上限不超過15,000,000美元):
合併協議由母公司根據本委託書標題爲「」部分的第二個項目符號所述的規定終止。《合併協議》終止合併協議--母公司終止「或(2)本公司根據本委託書標題爲」的部分所述的第二個項目符號所述的規定《合併協議》終止合併協議--由公司終止;“而如屬第(1)款的情況,該款額將在終止後兩個營業日內支付,或如屬第(2)款的情況,則須在終止的同時支付;或
(1)本公司或母公司根據本委託書標題爲「」的第一個項目符號所述的規定終止合併協議。《合併協議》終止合併協議-由公司或母公司終止(條件是,在外部日期,公司股東在外部日期或之前尚未獲得批准)或本委託書標題部分所述的第三個項目符號《合併協議》終止合併協議-由公司或母公司終止「或由父母按照本委託書標題部分所述的第一個項目符號」《合併協議》終止合併協議--母公司終止及(2)(A)第三方已提出、提出或傳達真誠的收購建議(如根據本委託書標題部分所述的第三個項目符號終止,則爲公開終止)《合併協議》終止合併協議-由公司或母公司終止「)在合併協議的日期之後,如根據本委託書標題部分所述的第三個項目符號而終止,」《合併協議》終止合併協議-由公司或母公司終止,「未於特別股東大會前至少三個工作日撤回(或如根據本委託書標題部分所述的第一個項目符號終止)」《合併協議》終止合併協議-由公司或母公司終止,「在合併協議終止前至少三個工作日)(或如根據本委託書標題部分所述的第一個項目符號終止」《合併協議》終止合併協議由父母終止(B)在合併協議終止之日起12個月內,本公司完成收購建議或訂立有關收購建議的最終協議,而有關款項將於訂立有關收購建議或完成該收購建議的最終協議後兩個工作日內支付;但就第(1)及(2)款而言,收購建議定義中提及的「20%」將被視爲提及「50%」。
終止合併協議不會免除任何一方因任何故意違約(如本委託書標題中所述)而對另一方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上限爲112,074,317美元。《合併協議》終止費「)合併協議或欺詐(定義見本委託書標題爲」《合併協議》終止費”).
合併未完成對Property Guru的影響
如果合併提案未經公司股東批准和授權,或者如果合併因任何其他原因未完成:
根據合併協議,公司股東無權也不會收到其各自公司普通股的任何付款;
公司期權和公司受限制股份單位將繼續未行使並根據其條款歸屬;
根據其條款,公司認購證將繼續未執行;
公司將繼續是一家獨立的上市公司;
公司普通股將繼續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和交易,並根據《交易所法》註冊;
12

目錄

公司將繼續向SEC提交定期報告;
公司普通股的價格可能會大幅下跌,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尚不確定公司普通股的價格何時(如果有的話)將恢復到截至本委託聲明日期的交易價格;和
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合併協議終止後,公司將被要求向母公司支付33,622,295美元的公司終止費(以及(如果適用)最高15,000,000美元的任何執行費用)。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本委託聲明標題部分 「合併承諾-終止付款。」
13

目錄

問答
以下問答回答了有關合並、合併協議和特別股東大會的一些常見問題。這些問題和答案可能無法解決對您很重要的所有問題。您應仔細閱讀和考慮本委託書中其他地方包含的更詳細的信息和本委託書的附件,包括合併協議,以及我們在本委託書中提到的所有文件,因爲它們包含有關合並及其對您的影響等方面的重要信息。您可以按照標題下的說明免費獲取通過引用併入本委託書的信息,「在那裏您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Q:
爲什麼我會收到這些材料?
A:
於2024年8月16日,本公司與母公司及合併子公司訂立合併協議。閣下現收到本委託書,內容與董事會爲授權及批准合併建議及(如有需要)在股東特別大會或股東特別大會任何續會上提出休會建議而徵集委託書有關。
Q:
特別股東大會在何時何地舉行?
A:
特別股東大會將於2024年10月9日上午9點舉行。(紐約時間)幾乎是在互聯網上。公司股東將能夠遠程參加特別股東大會,在特別股東大會期間通過訪問https://www.cstproxy.com/propertyguru/2024並輸入他們的12位控制號碼來投票和提交問題。虛擬會議形式允許世界上任何地點的與會者。我們鼓勵您在開始時間之前訪問虛擬會議,以便有充足的時間進行登記程序。就經修訂及重述的本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而言,會議地點應視爲Paya Lebar Quarter,1 Paya Lebar Link,#12-01/04,Singapore 408533,但PropertyGuru股東將不能親臨該地點出席股東特別大會。
Q:
我被要求在特別股東大會上對什麼進行表決?
A:
請您對以下提案進行投票:
建議1-合併建議-作爲一項特別決議案,批准及授權(A)本公司籤立、交付及履行本公司爲立約一方的其他交易文件,並根據其中所載條款及條件完成交易(包括合併);(B)本公司籤立、交付及履行合併計劃,根據該計劃,合併附屬公司將與本公司合併及併入本公司,而本公司爲尚存公司,合併附屬公司的所有業務、財產及法律責任均因合併而歸屬本公司,(C)由董事會任何成員籤立合併計劃,並將合併計劃連同任何證明文件提交開曼群島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及。(D)在生效時間:。(I)修訂及重述於隨附的委託書日期有效的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將其全部刪除,並以合併計劃所附的第二份經修訂及重述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取代及通過。及(Ii)本公司的法定股本由50,000美元分爲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500,000,000股普通股改爲5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5,000,000股普通股;和
建議2--休會建議--作爲普通決議案,批准將特別股東大會延期至較後日期或由特別股東大會主席於必要時決定的日期,(A)如根據特別股東大會時的表列投票,沒有足夠票數批准合併建議,或(B)在必要的範圍內,以確保向本公司股東提供對本委託書的任何所需補充或修訂,則准許進一步徵集及投票委託書。
14

目錄

Q:
合併的內容是什麼?
A:
根據合併協議,一旦合併協議、合併及其他交易獲本公司股東批准及授權,而合併協議項下的其他結束條件獲得滿足或豁免,合併附屬公司將與本公司合併及併入本公司並終止存在,而本公司於合併後繼續作爲尚存公司,並因合併而成爲母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
Q:
誰有權在特別股東大會上投票?
A:
只有截至下午5點公司普通股的記錄持有人。(開曼群島時間)2024年9月9日或其委託書持有人有權在特別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上投票。
Q:
如果合併完成,我的公司普通股將獲得什麼?
A:
如果閣下在緊接生效日期前持有本公司普通股(除被剔除股份及持不同意見股份外),並完成合並,閣下將有權就所持有的每股本公司普通股收取每股6.70美元現金代價,不計利息,減去任何適用的預扣稅項。例如,如果您擁有100股公司普通股,您將獲得670美元的現金,減去任何適用的預扣稅,以換取您的公司普通股。
異議股份將自動註銷並於生效時間停止存在,而該等異議股份的持有人將無權收取異議股份的每股合併代價,而只有權收取根據公司法第238節的條文厘定的異議股份的公平價值及公司法第238(12)及238(16)條所指的權利。
請參閱本委託書標題爲“合併對美國聯邦所得稅的實質性影響,” “合併-實質性的新加坡稅收後果「和」合併-開曼群島的稅收後果有關合並的稅務後果,請參閱更詳細的說明。您應該諮詢您自己的稅務顧問,以全面了解合併將如何影響您的美國聯邦、州、地方、非美國和其他稅收。
Q:
如果合併完成,我的公司認股權證將獲得什麼?
A:
倘若閣下於緊接生效時間前擁有公司認股權證,且合併完成,則貴公司當時未行使及尚未行使的認股權證將自動停止代表購買公司普通股的認股權證,而代之以在任何隨後行使時有權收取每股合併代價(扣除行使價),惟倘若閣下於合併完成公開披露後30天內適當行使貴公司認股權證,閣下將有權根據認股權證協議第4.4節以Black-Scholes爲基礎收取相當於該公司認股權證以Black-Scholes爲基礎的價值的現金付款。
Q:
如果合併完成,我將從我的公司期權和公司RSU中獲得什麼?
A:
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尚未完成的每一項公司購股權,無論是既得或未歸屬,將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被視爲完全歸屬,並將在生效時間取消並轉換爲其持有人有權在完全滿足該持有人關於該期權的權利的情況下,在適用的預扣稅款的情況下,僅獲得一筆不計利息的現金付款,其數額等於(I)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受該公司購股權約束的公司普通股數量乘以(Ii)超出的部分,如果有,每股合併對價相對於該公司購股權的每股行權價;條件是,任何每股行權價等於或大於每股合併對價的公司認購權,將於生效時間起被取消,無需對價。
每個公司RSU或其部分(I)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是未償還和歸屬(但尚未結算爲股票),(Ii)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是未償還的,否則將根據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的基於時間的歸屬條件過去而成爲歸屬,(Iii)在2024年1月1日之前發行,在緊接有效時間之前是未償還的,並且將根據業績基礎歸屬條件的實現而成爲歸屬
15

目錄

於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結束或(Iv)於2024年1月被授予本公司非僱員董事(如前述第(I)、(Ii)、(Iii)及(Iv)條所述,每一項均爲「既得公司RSU」)的期間,將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被視爲完全歸屬,並將於生效時間起取消並轉換爲其持有人在完全滿足該持有人對此所享有的權利並受適用的扣繳稅款的規限下,唯一收取的權利,一筆不含利息的現金付款,相當於(I)於緊接生效時間前受該既有公司RSU規限的公司普通股數目乘以(Ii)每股合併代價。爲了確定受制於該等既有公司RSU的公司普通股的數量,任何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尚未歸屬並受績效歸屬條件約束的歸屬公司RSU(即,只有那些在2024年1月1日之前發行的、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尚未發行、且受履約期間在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結束的公司RSU)的歸屬公司RSU,將在該履約期間滿足該等績效歸屬條件後,根據該履約期內的實際業績本應歸屬的公司普通股數量被視爲歸屬。
在2024年1月1日前簽發的每個公司RSU(已歸屬公司RSU除外(在應用上文段緊接所述的處理方法後確定)或其在生效時間之前未完成並受基於時間的歸屬條件約束的部分(每個,「未歸屬公司RSU」)將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被取消,其持有人不採取任何行動,並且在完全滿足這種取消的情況下,將被轉換爲現金獎勵,爲其持有人提供支付機會,但受適用的扣繳稅款的限制)。現金數額等於(I)於緊接生效時間前受該未歸屬公司RSU規限的公司普通股數目乘以(Ii)每股合併代價。每項現金獎勵將繼續遵守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以及在本段所述交易生效之前)適用於基礎未歸屬公司RSU的相同時間歸屬條款和條件,包括在適用的歸屬日期之前繼續爲尚存公司或其附屬公司服務的要求(受制於尚存公司在無故終止僱傭時加速歸屬,每種情況由母公司或尚存公司善意決定,前提是相關持有人簽署一份債權解除書),並且將支付每筆現金獎勵(或其部分),不計利息,也不扣除任何適用的扣繳稅款。在適用的歸屬日期之後的下一個工資單日期。
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尚未完成的其他公司RSU(除已獲授權的公司RSU(在本節第二段所述的處理後確定)或未獲授權的公司RSU)或其部分,將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被取消,無需支付任何代價,持有者不採取任何行動。
在生效時間之後,但不遲於生效時間超過五個工作日的第一個工資單日期,倖存公司將通過其工資單系統支付或促使支付因本節所述處理而應支付給公司期權持有人和既有公司RSU的金額,但須適用預扣稅款。
Q:
公司是否有任何高管或董事在合併中擁有可能與其他股東不同的利益?
A:
是。公司的一些高管和董事在合併中擁有可能與公司其他股東不同的利益。請參閱本委託書標題爲“合併--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合併中的利益更詳細地討論公司的一些高管和董事如何在合併中擁有有別於公司股東的利益,或除了公司股東的利益之外的利益。
Q:
需要什麼投票才能批准在特別大會上提出的建議?
A:
在特別股東大會上,每項提案都需要下列表決:
合併建議必須由公司股東根據公司修訂和重述的組織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以及公司法授權並經特別決議批准,公司法要求至少代表公司普通股的股東投贊成票
16

目錄

有權親自(包括虛擬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有法定人數的股東特別大會並投票的股東的三分之二投票權。
截至下午5點(開曼群島時間)2024年9月9日,特別股東大會的股份記錄日期,發行和發行了164,367,867股公司普通股,並有權在特別股東大會上投票。
根據支持協議,除其他事項外,支持股東已同意投票贊成授權和批准合併提議。於股份登記日期,支持股東實益擁有合共約56%的已發行公司普通股。
續會建議必須由開曼群島法律及經修訂及重述的本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下的普通決議案授權及批准,該等普通決議案要求本公司普通股持有人投贊成票,代表有權親身(包括虛擬出席)或受委代表出席特別大會並投票的股東(包括虛擬出席者)或受委代表,或如屬公司或其他非自然人,則由其正式授權的代表作爲單一類別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投票。
棄權或中間人未投的票將計入法定人數要求,但不算在特別大會上投的票。
Q:
如果合併沒有完成,會發生什麼?
A:
如果合併提議沒有得到公司股東的授權和批准,或者如果合併因任何其他原因而沒有完成,公司股東將不會收到他們的公司普通股的任何付款。相反,公司仍將是一家獨立的上市公司,公司普通股將繼續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和交易,並根據交易法登記,我們將繼續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定期報告。此外,公司期權和公司RSU的持有者將不會收到任何付款,該等公司期權和公司RSU將繼續未償還,並根據其條款授予。根據公司認股權證的條款,公司認股權證將繼續未償還。
在特定情況下,本公司須於合併協議終止時向母公司支付公司終止費33,622,295美元(如適用,連同上限不超過15,000,000美元的任何執行費用),如本委託書標題部分所述「合併承諾-終止付款。」
終止合併協議不會免除任何一方因任何故意違約(如本委託書標題中所述)而對另一方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上限爲112,074,317美元。《合併協議》終止費「)合併協議或欺詐(定義見本委託書標題爲」《合併協議》終止費”).
Q:
如果我在特別股東大會之前出售我的公司普通股,會發生什麼?
A:
於股東特別大會上表決的股份記錄日期早於股東特別大會日期及預期完成合並的日期。如閣下於股份登記日期後但在股東特別大會前轉讓貴公司普通股,閣下將保留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投票的權利,除非閣下已向受讓人委派代表而非撤銷委託書,但會將收取每股合併代價的權利轉讓予該人士,只要該人士於合併完成時已登記爲該等公司普通股的擁有人。
Q:
如果我的公司普通股登記在我名下,我如何投票?
A:
如貴公司的普通股於股份登記日期以閣下的名義登記(即閣下並非透過銀行、經紀或其他代名人持有),閣下可使用隨附的委託卡上註明的互聯網地址,以電子方式遞交委託書,以投票方式投票。以電子方式提交委託書的截止時間爲晚上11:59。(紐約時間)2024年10月8日。如果您無法訪問互聯網,您也可以在代理卡上註明您希望如何投票,然後簽署並郵寄您的代理卡
17

目錄

儘快收到隨附的回郵信封,以便公司不遲於上午9點收到。(紐約市時間)2024年10月9日,提交您的委託卡的最後期限,以便貴公司普通股可以在特別股東大會上代表並投票。
此外,你亦可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透過互聯網參加網上直播投票,以及於股東特別大會期間透過入門網站遞交選票,以電子方式投票。您可以在特別股東大會召開時訪問訪問https://www.cstproxy.com/propertyguru/2024的門戶網站,並在代理卡上輸入12位控制號碼,即可參加特別股東大會網絡直播。
如果您決定簽署併發送您的委託書,並且沒有表明您希望如何投票,則您的委託書所代表的公司普通股將被投票(1)「贊成」合併提議,(2)「贊成」休會提議。
如果您的公司普通股由您的經紀人、銀行或其他代名人持有,請參閱下文了解更多信息。
棄權或中間人未投的票將計入法定人數要求,但不算在特別大會上投的票。
Q:
如果我的經紀人、銀行或代理人以「街頭名義」持有我公司的普通股,我的經紀人、銀行或代理人是否會投票支持我的公司普通股?
A:
如果您指示如何投票,您的經紀人、銀行或其他被指定人只會代表您投票給您的公司普通股。因此,重要的是,您應立即遵循您的經紀人、銀行或其他被指定人就如何指示其投票您的公司普通股提供的指示。如果您沒有指示您的經紀人、銀行或其他代名人如何投票您所持有的公司普通股,則這些公司普通股可能不會被投票。您應與該經紀人、銀行或被指定人聯繫,以確定您必須指示他們採取行動的日期,以便及時完成必要的處理。棄權或中間人未投的票將計入法定人數要求,但不算在特別大會上投的票。
Q:
在我以電子或郵寄方式提交委託書後,我可以更改我的投票嗎?
A:
是。如果你是公司普通股的記錄持有人,並且你委託了代理人,你可以在行使委託書之前的任何時間,通過執行下列任何一項操作來撤銷委託書:
如果您以電子方式提交了委託書,您可以按照隨附的代理卡上的說明在隨後的時間通過互聯網重新提交,直至晚上11:59。(紐約市時間)2024年10月8日;
如果您通過郵件提交了委託書,您可以將另一張簽名的代理卡發送到大陸證券轉讓信託公司,地址爲1 State Street Floor 30,NY 10275,以便不遲於上午9點收到。(紐約市時間)2024年10月9日,遞交代理卡的最後期限(如屬延期,則爲本公司可能通知的較後時間);或
閣下可於股東特別大會期間透過互聯網參加網上直播及投票,以及於股東特別大會期間透過入門網站遞交選票以電子方式投票,但閣下出席並不會撤銷閣下先前提供的任何委託書。只有當你在特別股東大會上投票時,你的委託書才會被撤銷。
如果您通過經紀、銀行或其他代名人持有公司普通股,並已指示經紀人、銀行或其他代名人投票表決您的公司普通股,則您必須遵循從經紀人、銀行或其他代名人收到的指示來更改您的指示。
Q:
合併完成後,我將如何獲得我公司普通股的每股合併對價?
A:
如你是本公司股東名冊(除外股份除外)所代表的公司普通股的登記持有人(以下記賬股份持有人除外)
18

目錄

於生效時間過後,由母公司委任並獲本公司合理接納的付款代理人將於生效時間後即時向閣下寄發(A)一份函件表格,說明將如何向閣下交付合並代價,以及只有在向付款代理人交回代表該等公司普通股的股票(「該等股票」)時,損失及公司普通股的所有權風險才會轉移,及(B)指示退回任何股票(或誓章及代替股票的損失彌償),以換取每股該等公司普通股的每股合併代價,但須受任何適用的預扣稅項規限。
如果你是賬簿記賬形式持有的公司普通股(「賬簿記賬股份」)的登記持有人(排除在外的股份和持不同意見的股份除外),在生效時間過後,由母公司指定併爲公司合理接受的付款代理人將立即向您郵寄(在付款代理人要求的範圍內)(A)一份格式的傳送函,說明如何向您交付合並代價,而損失及所有權風險僅於交出簿記股份及(B)實施簿記股份交換指示以換取每股該等公司普通股的每股合併代價後才會轉移,但須受任何適用的預扣稅規限。
如果您的公司普通股是通過您的經紀、銀行或其他代名人持有的,您將收到您的經紀人、銀行或其他代名人關於如何交出您的公司普通股的指示,並收取每股該等公司普通股的合併對價,但須繳納任何適用的預扣稅。
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本委託書標題爲“合併協議-交換和支付程序.”
Q:
如果我收到超過一套投票材料,我應該怎麼做?
A:
您可能會收到一套以上的投票材料,包括本委託書的多份副本或多份委託書或投票指導卡。例如,如果您在一個以上的經紀公司、銀行或其他代名人帳戶中持有您的公司普通股,您將收到您持有公司普通股的每個經紀公司、銀行或其他代名人帳戶的單獨投票指導卡。如果您是記錄持有人,並且您的公司普通股登記在一個以上的名稱下,您將收到不止一個委託書或投票指示卡。請按照代理卡上的說明,通過互聯網提交您收到的每張代理卡的委託書(或填寫、日期、簽名和回執)。
Q:
我在哪裏可以找到特別股東大會的投票結果?
A:
PropertyGuru打算在特別股東大會之後以表格6-k的形式在當前報告中公佈最終投票結果,並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所有關於PropertyGuru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文件的報告在提交時都是公開的。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此代理聲明的標題部分「在那裏您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Q:
您預計合併何時完成?
A:
我們正在努力盡快完成合並,目前預計在滿足或放棄合併的所有條件後,於2024年第四個日曆季度或2025年第一個日曆季度完成合並。爲完成合並,吾等必須在股東特別大會上取得股東對合並建議的批准,而合併協議項下的其他成交條件必須符合或根據合併協議獲豁免。
Q:
我有權享有不同政見者的權利嗎?
A:
有效行使且並未有效撤回或喪失對合並持不同意見的權利的公司普通股登記持有人,如完成合並,將有權獲得根據《公司法》第(238)節(包括開曼群島大法院(「法院」)所適用並受《公司法》第(239)節規限)厘定的公司普通股公允價值的付款,但前提是他們須在特別股東大會就批准及批准合併進行表決前向本公司交付。反對合並並隨後遵守公司法第238節的所有程序和要求的書面反對意見(該文件的副本附於附件 E本委託書)行使持不同政見者權利。每一家公司的公允價值
19

目錄

法院根據公司法(視何者適用而定)裁定的公司普通股,可能多於、等於或少於彼等根據合併協議所收取的每股合併代價(如彼等不就其公司普通股行使持不同政見者權利)。母公司、合併子公司及本公司分別同意,就公司法第238(8)條而言,每股合併代價等於或大於公司普通股的公允價值。有關更多信息,我們鼓勵您參閱本委託書標題爲「合併--持不同政見者的權利」如果您希望行使持不同政見者的權利,請諮詢您自己的開曼群島法律顧問。
Q:
誰爲代理徵集支付費用,PropertyGuru將如何徵集選票?
A:
我們將承擔打印、郵寄和分發這些代理材料和徵集選票的費用。除了通過郵件徵集委託書外,我們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還可以通過親自面談、電話、電子通信或其他方式徵集委託書。他們將不會因爲這樣的徵集而獲得任何額外的補償。我們將要求以其名義持有我們證券股票的經紀人和被提名人向證券的實益擁有人提供代理材料。我們會向該等經紀及被提名人發還因向該等實益擁有人轉送徵集材料而引致的費用。我們的代理律師,InnisFree併購公司,也可以通過個人面談、電話、電子通信或其他方式徵求代理。InnisFree併購公司將獲得約2萬美元的慣常費用,外加其委託書徵集服務的自付費用。
Q:
我現在需要做什麼?
A:
吾等促請閣下仔細閱讀本委託書,包括其附件、證物、附件及以參考方式提及或納入本委託書的其他文件,並考慮合併對閣下作爲股東的影響。在你這樣做之後,請儘快投票。
Q:
誰能幫我回答我的問題?
A:
如果您對合並、特別股東大會或委託書有任何疑問,或希望獲得委託書的其他副本,請聯繫:
InnisFree併購公司
麥迪遜大道501號,20號這是 地板
紐約,紐約10022
來自美國和加拿大的免費電話:+1(877)750-8307
其他國家/地區電話:+1(412)232-3651
銀行和經紀人電話:+1(212)750-5833
20

目錄

前瞻性陳述
本委託書以及PropertyGuru在本委託書中提及的任何文件不僅包含歷史信息,還包含根據1995年私人證券訴訟改革法的安全港條款作出的前瞻性陳述。這些前瞻性陳述代表PropertyGuru對未來事件的當前預期或信念,包括擬議交易的預期完成和時機、擬議交易的預期收益和成本、PropertyGuru、母公司和合並後的公司的計劃、期望和意圖、PropertyGuru對未來業務的戰略和目標以及與擬議交易有關的其他信息。在不限制前述內容的情況下,「相信」、「預期」、「計劃」、「預期」、「打算」、「預測」、「應該」、「估計」、「考慮」、「未來」、「目標」、「潛在」、「預測」、「計劃」、「計劃」、「目標」、「尋求」、「可能」、「將會」、「可能」、“應該,「將」、「假設」、「依賴」和類似的表達方式旨在識別前瞻性陳述。請股東注意,任何前瞻性陳述都不是對未來業績的保證,可能涉及重大風險和不確定因素,實際結果可能與前瞻性陳述中的結果大不相同。這些風險和不確定性包括但不限於在我們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文件中詳細描述的風險,包括在我們最近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文件中詳細描述的風險,在本委託書中通過引用描述或併入的因素和事項,以及以下因素:
因未能獲得股東批准或未能滿足完成合並的其他條件,包括適用於某些特定監管法律的等待期屆滿或終止,或者根據某些特定的監管法律獲得批准或批准而無法完成合並;
合併協議在某些情況下可能被終止的風險,需要我們向母公司支付約3360萬美元的終止付款;
可能對吾等及其他與合併協議有關的人士提起的任何法律程序、監管程序或執行事宜的結果;
不能及時、成功地實現合併的預期效益;
擬議中的合併可能擾亂我們目前的運營,或影響我們留住或招聘關鍵員工的能力;
在美國聯邦所得稅方面,收到每股合併對價將對被視爲美國持有者的PropertyGuru股東征稅;
由於合併,作爲美國持有者的PropertyGuru股東實現的收益通常將向股東繳納美國聯邦所得稅;
事實是,如果合併完成,PropertyGuru的股東將放棄實現PropertyGuru作爲一家獨立上市公司成功執行當前戰略的潛在長期價值的機會;
根據合併協議的條款,PropertyGuru不能徵集其他收購提議;
宣佈或懸而未決的合併對我們的業務關係、經營業績和總體業務的影響;
合併中斷將損害我們的業務的風險,包括當前的計劃和運營;
與合併協議或合併有關的成本、費用、費用和收費的金額;
與合併相關的風險,轉移管理層或員工對正在進行的業務運營的注意力;
合併未完成,公司普通股價格可能大幅下跌的風險;
影響公司業務的立法、法規和經濟發展;
國內外商業、市場、金融、政治、法律條件的變化;
我們運作所依據的不斷演變的法律、法規和稅收制度;
21

目錄

合併懸而未決期間可能影響公司追求某些商機或戰略交易能力的限制;
災難性事件的不可預測性和嚴重性,包括但不限於恐怖主義行爲或戰爭或敵對行動的爆發;
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在行業的競爭壓力和任何干擾;以及
我們對上述任何因素的反應。
因此,我們在本委託書中所作的所有前瞻性陳述均受本文所含信息或通過引用合併的信息的限制,包括:(A)本標題下包含的信息;以及(B)標題下包含的信息。「風險因素,」和我們的合併財務報表中的信息以及包括在我們最近提交的20-F表格中的附註。不能保證這些都是可能導致實際結果與前瞻性陳述大不相同的所有因素。
除非適用法律要求,我們不承擔公開更新前瞻性陳述的義務,無論是由於新信息、未來事件還是其他原因。建議股東參考我們未來就相關主題所做的任何披露,這可能會在我們不時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其他文件中詳細說明。
22

目錄

特別股東大會
隨函附上的委託書是代表董事會徵集的,以便在特別股東大會上使用。
日期、時間和地點
我們將於2024年10月9日上午9點召開特別股東大會。(紐約時間)通過現場音頻網絡直播,幾乎通過互聯網。就經修訂及重述的本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而言,會議地點應視爲Paya Lebar Quarter,1 Paya Lebar Link,#12-01/04,Singapore 408533,但PropertyGuru股東將不能親臨該地點出席股東特別大會。您可以通過訪問位於https://www.cstproxy.com/propertyguru/2024的Web門戶並按照代理卡上的說明參加會議網絡直播。
特別股東大會的目的
在特別股東大會上,我們將請股東投票表決以下提案:
建議1-合併建議-作爲一項特別決議案,批准及授權(A)本公司籤立、交付及履行本公司爲立約一方的其他交易文件,並根據其中所載條款及條件完成交易(包括合併);(B)本公司籤立、交付及履行合併計劃,根據該計劃,合併附屬公司將與本公司合併及併入本公司,而本公司爲尚存公司,合併附屬公司的所有業務、財產及法律責任均因合併而歸屬本公司,(C)合併計劃須由董事會任何成員簽署,合併計劃連同任何證明文件須提交開曼群島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及。(D)生效時:(I)修訂及重述於所附委託書日期有效的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將其全部刪除,並以合併計劃所附的第二份經修訂及重述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取代及通過,及(Ii)本公司的法定股本由50,000美元分爲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500,000,000股普通股改爲5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5,000,000股普通股;和
建議2--休會建議--作爲普通決議案,批准將特別股東大會延期至較後日期或由特別股東大會主席於必要時決定的日期,(A)如根據特別股東大會時的表列投票,沒有足夠票數批准合併建議,或(B)在必要的範圍內,以確保向本公司股東提供對本委託書的任何所需補充或修訂,則准許進一步徵集及投票委託書。
記錄日期;有投票權的股份;法定人數
如閣下於股份登記日期(即2024年9月9日開曼群島的營業時間結束)爲公司普通股的股東,則有權出席特別股東大會並於大會上投票。
要召開有效的股東大會,PropertyGuru的股東人數必須達到法定人數。一名或以上股東(如爲親身(包括虛擬出席)或受委代表出席,或如爲公司或由其正式授權代表或受委代表出席之其他非自然人)有權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投票,併合共持有至少大多數附於有權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投票之已發行及已發行公司普通股,將構成股東特別大會法定人數。倘若出席特別股東大會的人數不足法定人數,吾等目前預期將會延期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以徵集額外的委託書,以支持授權及批准合併建議。
於股份登記日期,82,183,934股公司普通股須達到法定人數,相當於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的大多數,並於股份登記日期有權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投票。
23

目錄

需要投票
合併建議必須由公司股東根據本公司經修訂及重述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及公司法的特別決議案批准,該等公司法規定公司普通股持有人須代表有權親自(包括虛擬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股東特別大會(如有法定人數)並投票的股東投贊成票,該等股東至少佔該等股東所投投票數的三分之二。如果沒有獲得這一投票,合併將不會完成。
如通過續會建議,將需要根據開曼群島法律及經修訂及重述的本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通過普通決議案,該決議案爲有權親身(包括虛擬出席)或委派代表(如屬公司)或其正式授權代表(如屬公司)作爲單一類別出席特別股東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股東所投簡單多數票的贊成票。
截至股份登記日期,已發行及已發行的公司普通股共有164,367,867股,所有普通股均有權在特別股東大會上就建議投票,但須遵守下述程序「特別股東大會--表決程序。」
於股份登記日期,支持股東實益擁有合共91,972,852股公司普通股,約佔股份登記日已發行公司普通股的56%。
公司董事和執行人員受益擁有的公司普通股
於股份登記日期,本公司董事及行政人員實益擁有合共3,549,639股公司普通股,約佔股份登記日期已發行公司普通股的2.2%(包括根據行使公司購股權或公司RSU交收而可發行的公司普通股,兩者均爲目前歸屬或將於股份登記日期起計60天內歸屬的公司普通股)。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此代理聲明的標題部分「某些受益所有者和管理層的擔保所有權。」
我們的董事和高管已經通知我們,他們目前打算投票表決他們各自公司的所有普通股(1)「For」合併建議及(2)「For」休會建議,如果提出的話。
投票程序
只有在股份登記日期登記在本公司股東名冊上的登記股東才能直接從本公司收到委託書和委託卡。於股份記錄日期列入本公司股東名冊的公司股東或其委任代表持有人有權於股東特別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上投票,並可參與其任何續會。在股份登記日期後購入公司普通股的公司股東不得出席股東特別大會,除非他們收到轉讓該等公司普通股的個人或實體的委託書。
如果您希望在特別股東大會上投票,請在特別股東大會舉行時訪問https://www.cstproxy.com/propertyguru/2024,並輸入您的代理卡上包含的12位控制號碼。如果您希望通過代理投票,您可以使用隨附的代理卡上註明的互聯網地址以電子方式提交您的代理。以電子方式提交委託書的截止時間爲晚上11:59。(紐約時間)2024年10月8日。爲方便起見,我們鼓勵所有公司股東在可能的情況下進行電子投票。然而,對於無法上網的公司股東,他們也可以在代理卡上表明他們希望如何投票,在代理卡上簽名和註明日期,並儘快將代理卡郵寄到回執信封中,以便公司在上午9點之前收到委託卡。(紐約時間)2024年10月9日,提交代理卡的最後期限。如閣下遞交已簽署的委託書而沒有表明閣下希望如何投票,則閣下的委託書所代表的公司普通股將被表決(1)「贊成」合併建議及(2)「贊成」休會建議,除非閣下委任會議主席以外的人士爲代表,在此情況下,閣下委任卡所代表的公司普通股將由閣下的委託書決定表決(或不提交表決)。
如果您的公司普通股是以經紀人、銀行或其他代名人的名義登記的,請查看您的經紀人、銀行或其他代名人轉發的投票指導卡,以了解哪些投票選項可用或聯繫
24

目錄

爲確保貴公司普通股在特別股東大會上獲表決,閣下須向閣下的經紀、銀行或其他代名人索取指示。爲客戶持有公司普通股的經紀、銀行及其他代名人並無酌情決定權向本公司提供有關如何就合併建議及延會建議投票表決該等公司普通股的投票指示。因此,如果銀行、經紀商或其他被提名人沒有收到公司普通股實益擁有人的具體投票指示,他們可能不會向本公司提供關於如何就合併建議和延會建議投票的公司普通股的投票指示。
棄權或中間人未投的票將計入法定人數要求,但不算在特別大會上投的票。
公司股東如有疑問或需要本委託書的其他副本,請聯繫:
InnisFree併購公司
麥迪遜大道501號,20號這是 地板
紐約,紐約10022
來自美國和加拿大的免費電話:+1(877)750-8307
其他國家/地區電話:+1(412)232-3651
銀行和經紀人電話:+1(212)750-5833
登記股東的委託書持有人
於股份登記日期登記於本公司股東名冊內而未能出席股東特別大會的公司股東,可委任另一名股東、第三方或股東特別大會主席爲代表,按照表格上印載的指示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爲代表。對於議程所列事項,在沒有任何明確指示的情況下,本公司作爲委託書持有人將根據董事會的建議對臨時股東大會上提出的決議投贊成票。如在股東特別大會前提出新的建議(議程上的建議除外),本公司作爲代表持有人將根據董事會的立場投票。
委託書的投票及沒有投票
所有由有效委託書代表的公司普通股將按持有人指定的方式在特別股東大會上表決。
如果您希望通過代理投票,您可以使用隨附的代理卡上顯示的互聯網地址以電子方式提交他們的代理。以電子方式提交委託書的截止時間爲晚上11:59。(紐約時間)2024年10月8日。爲方便起見,如果可能,我們鼓勵所有公司股東以電子方式提交他們的委託書。然而,對於無法上網的公司股東,他們也可以在代理卡上表明他們希望如何投票,在代理卡上簽名和註明日期,並儘快將代理卡郵寄到回執信封中,以便公司在上午9點之前收到委託卡。(紐約時間)2024年10月9日,提交代理卡的最後期限。如閣下遞交已簽署的委託書而沒有表明閣下希望如何投票,則閣下的委託書所代表的公司普通股將被表決(1)「贊成」合併建議及(2)「贊成」休會建議,除非閣下委任會議主席以外的人士爲代表,在此情況下,閣下委任卡所代表的公司普通股將由閣下的委託書決定表決(或不提交表決)。
如果貴公司普通股是以經紀商、銀行或其他代名人的名義登記的,請查看您的經紀人、銀行或其他代名人轉發的投票指示卡,以了解哪些投票選項可用,或聯繫您的經紀人、銀行或其他代名人,以獲得關於如何確保貴公司普通股在特別股東大會上投票的指示。爲客戶持有公司普通股的經紀、銀行及其他代名人並無酌情決定權向本公司提供有關如何就合併建議及延會建議投票表決該等公司普通股的投票指示。因此,如果銀行、經紀商或其他被提名人沒有收到公司普通股實益擁有人的具體投票指示,他們可能不會向本公司提供關於如何就合併建議和延會建議投票的公司普通股的投票指示。
棄權或中間人未投的票將計入法定人數要求,但不算在特別大會上投的票。
25

目錄

委託書的可撤銷
如果你是公司普通股的記錄持有人,並且你委託了代理人,你可以在行使委託書之前的任何時間,通過執行下列任何一項操作來撤銷委託書:
如果您以電子方式提交了委託書,您可以在隨後的時間通過互聯網按照隨附的說明重新提交,直至晚上11:59。(紐約市時間)2024年10月8日;
如果您通過郵件提交了委託書,您可以將另一張簽名的代理卡發送到大陸證券轉讓信託公司,地址爲1 State Street Floor 30,NY 10275,以便不遲於上午9點收到。(紐約市時間)2024年10月9日,遞交代理卡的最後期限(如屬延期,則爲本公司可能通知的較後時間);或
閣下可於股東特別大會期間透過互聯網參加網上直播及投票,以及於股東特別大會期間透過入門網站遞交選票以電子方式投票,但閣下出席並不會撤銷閣下先前提供的任何委託書。只有當你在特別股東大會上投票時,你的委託書才會被撤銷。
特別委員會的建議
特別委員會由獨立和公正的董事組成,在與其財務顧問和法律顧問協商後,一致(A)確定並建議董事會確定對公司及其股東公平和符合其最佳利益,並建議董事會宣佈簽訂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和交易文件是可取的;(B)建議董事會批准公司按其中所載條款和條件簽署、交付和履行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和完成交易;(C)建議董事會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建議批准及授權本公司簽署、交付及履行合併協議、合併計劃、交易文件及完成交易(包括合併);。(D)建議董事會指示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及交易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呈交本公司股東批准;及(E)建議董事會批准及宣佈簽署及交付交易文件及擬進行的交易。
董事會的建議
在仔細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後,董事會根據特別委員會的一致建議,(A)確定對本公司及其股東是公平和最符合其利益的,並宣佈簽訂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和交易文件是可取的;(B)批准本公司簽署、交付和履行合併協議、合併計劃,並根據其中所述的條款和條件完成交易;(C)決定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向本公司股東建議批准及授權本公司簽署、交付及履行合併協議、合併計劃、交易文件及完成交易(包括合併);(D)指示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及交易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呈交本公司股東批准;及(E)批准及宣佈簽署及交付交易文件及據此擬進行的交易爲宜。
董事會一致建議您投票或指示投票(1)支持合併提案,以及(2)投票支持休會提案(如果提出)。
當你考慮董事會對合並建議的建議時,你應該記住,公司的董事和高管在合併中擁有可能與你作爲公司股東的利益相沖突或不同的利益。
徵求委託書
該公司代表其董事會徵集委託書。這次徵集是通過郵寄進行的,也可以通過電話或親自進行。公司及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員工也可以通過電話或其他電子方式親自徵集委託書。本公司將承擔徵集活動的費用。
26

目錄

本公司將要求銀行、經紀商及其他機構、代名人及受託人將委託書材料轉交其委託人,並取得委託書及投票指示的授權,並將報銷此等人士向本公司普通股實益擁有人轉發募集材料及向該等擁有人取得投票指示的費用。
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也可以通過電話、傳真、郵寄、互聯網或親自徵集委託書。他們將不會因爲招攬代理人而獲得任何額外的報酬。
公司的代理律師InnisFree併購公司也可以通過個人面談、電話、電子通信或其他方式徵集代理。InnisFree併購公司將獲得約2萬美元的慣常費用,外加其委託書徵集服務的自付費用。
預計完成合並的日期
假設及時滿足必要的完成條件,包括股東批准合併建議,我們預計合併將於2024年第四季度或2025年第一季度完成。
公司普通股退市和註銷登記
如果合併完成,公司普通股將從紐約證券交易所退市,並根據《交易法》取消註冊,公司普通股將不再公開交易。
其他事項
目前,我們知道沒有其他事項需要在特別股東大會上表決。如有任何其他事項提交股東特別大會,貴公司普通股將根據委任代表持有人的酌情決定權投票表決。
問題和其他信息
如果您對合並、特別股東大會或本委託書有任何疑問,或希望獲得本委託書的其他副本,請聯繫:
InnisFree併購公司
麥迪遜大道501號,20號這是 地板
紐約,紐約10022
來自美國和加拿大的免費電話:+1(877)750-8307
其他國家/地區電話:+1(412)232-3651
銀行和經紀人電話:+1(212)750-5833
27

目錄

合併
有關合並的討論完全參照本委託書所附的《合併協議》進行。附件A並通過引用併入本委託書。您應該仔細閱讀和考慮整個合併協議,這是管理合併的法律文件,因爲該文件包含有關合並及其對您的影響的重要信息。
參與合併的各方
置業大師集團有限公司
Paya Lebar季度
1 Paya Lebar鏈接
#12-01/04
新加坡408533
PropertyGuru是東南亞領先的Proptech公司。PropertyGuru的使命是通過相關內容、可操作的見解和世界級的服務,幫助人們做出自信的物業決策。PropertyGuru的平台提供:(1)匹配買家、賣家、租戶和房東的在線房地產清單;(2)爲開發商提供的數字和營銷服務;(3)數字抵押貸款市場和經紀;(4)爲包括房地產中介機構、開發商、估價師和銀行在內的企業客戶提供數據和軟件解決方案業務;以及(5)將房主和租戶與經過認證的家庭服務提供商連接起來的在線市場。PropertyGuru普通股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代碼爲「PGRU」。
喜地集團有限公司
海德奇姆集團有限公司
烏蘭德大廈郵政信箱309號
大開曼群島,KY1-1104
開曼群島
母公司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五日由EQT Asia聯屬公司提供意見的投資基金組成,純爲從事交易的目的,除與股權融資的交易及安排有關外,並無從事任何業務活動(如下所述)。完成合並後,本公司將成爲母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
Hedychium Limited
烏蘭德大廈郵政信箱309號
大開曼群島,KY1-1104
開曼群島
合併附屬公司爲母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於二零二四年八月五日由母公司純粹爲從事該等交易而成立,除與股權融資的交易及安排(如下所述)有關的業務外,並無從事任何業務活動。合併完成後,合併子公司將不復存在。
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是由EQT亞洲關聯公司提供諮詢的投資基金的關聯公司。EQT是一家以目標爲導向的全球領先投資組織,截至2024年6月30日,EQT管理的總資產爲2460億歐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管理的收費資產爲1330億歐元),分爲兩個業務部門-私人資本和實物資產。EQT在歐洲、亞太地區和美洲擁有投資組合公司和資產,並支持它們實現可持續增長、卓越運營和市場領先地位。於生效時,本公司作爲尚存的公司,將由EQT亞洲的聯屬公司所建議的投資基金間接持有多數股權。
擔保人向母公司提供了股權承諾。股權承諾函件所承諾的款項將僅用於讓母公司及/或合併附屬公司爲每股合併代價提供資金,以及支付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的相關費用及開支(包括與合併有關的費用及開支)。此外,各擔保人已同意按比例擔保母公司或合併附屬公司履行及支付合並協議項下的若干債務及義務,上限總額爲127,074,317美元。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本委託書標題爲“合併-完成合並所需的資金.”
28

目錄

合併的效果
根據合併協議的條款及條件,合併附屬公司將與本公司合併及併入本公司,合併附屬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將終止,而本公司將繼續作爲尚存公司及母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作爲合併的結果,公司普通股將不再公開交易,並將從紐約證券交易所退市。此外,公司普通股將根據交易法註銷登記,公司將不再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定期報告。如果合併完成,您將不再擁有尚存公司的任何股本。合併自生效之日起生效。
合併未完成對公司的影響
合併方案未經公司股東批准授權,或者因其他原因未完成合並的:
根據合併協議,公司股東無權也不會收到其各自公司普通股的任何付款;
公司期權和公司RSU將繼續未償還,並根據其條款授予;
根據公司認股權證的條款,公司認股權證將繼續未償還;
(A)公司將繼續是一家獨立的上市公司;(B)公司普通股將繼續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和交易,並根據交易所法案進行登記;(C)公司將繼續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定期報告;
我們預計:(A)管理層將以與目前經營方式類似的方式經營業務,(B)公司股東將面臨與他們目前面臨的類似類型的風險和不確定因素,包括與公司業務、經營前景和經營結果有關的風險和不確定因素,因爲這些風險和不確定因素可能會受到公司經營所處的高度競爭的行業和經濟狀況等因素的影響;
公司普通股的價格可能會大幅下跌,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公司普通股的價格將何時恢復到本委託書發表之日的交易價格尚不確定;
董事會將繼續評估和審查公司的業務運營、戰略選擇和資本化等,並將做出認爲適當的改變;無論如何,可能不會提出董事會可以接受的其他交易,或者公司的業務、前景和經營業績將受到不利影響;以及
在特定情況下,於合併協議終止時,本公司將須向母公司支付約3,360萬美元的終止付款,如本委託書標題部分所述「合併承諾-終止付款。」
合併注意事項
公司普通股的處理
於生效時間,緊接生效時間前已發行及已發行的每股公司普通股(除外股份及持不同意見股份除外)將被註銷,並自動轉換爲收取每股合併代價的權利,減去任何適用的預扣稅。
於生效時間,緊接生效時間前已發行及尚未發行的合併附屬公司唯一普通股將轉換爲合併計劃所載尚存公司的一股已有效發行、繳足股款及不可評稅普通股。該等尚存公司的普通股將於生效日期構成尚存公司的唯一已發行及已發行股本。
公司認股權證的處理
如果合併完成,每個當時未行使和未完成的公司權證將自動停止代表購買權證,而不需要該公司權證持有人採取任何行動
29

目錄

根據認股權證協議第4.4節,公司認股權證持有人如在公開披露合併完成後30天內適當行使認股權證,將有權收取相當於該認股權證以Black-Scholes爲基礎的價值的現金付款。
公司期權和公司RSU的處理
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尚未完成的每一項公司購股權,無論是既得或未歸屬,將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被視爲完全歸屬,並將在生效時間取消並轉換爲其持有人有權在完全滿足該持有人關於該期權的權利的情況下,在適用的預扣稅款的情況下,僅獲得一筆不計利息的現金付款,其數額等於(I)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受該公司購股權約束的公司普通股數量乘以(Ii)超出的部分,如果有,每股合併對價相對於該公司購股權的每股行權價;條件是,任何每股行權價等於或大於每股合併對價的公司認購權,將於生效時間起被取消,無需對價。
每個公司RSU或其部分(I)於緊接生效時間前仍未償還及歸屬(但尚未入股),(Ii)於緊接生效時間前仍未償還,以及(Ii)於緊接生效時間前仍未償還,並會因時間歸屬條件於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失效而成爲歸屬,(Iii)於2024年1月1日或之前發行,於緊接生效時間前仍未償還,並將根據截至12月31日或之前的履約期達到績效歸屬條件而成爲歸屬,或(Iv)於2024年1月至2024年1月被授予本公司非僱員董事(「董事RSU」)(如前述第(I)、(Ii)、(Iii)及(Iv)條所述,各爲「既有公司RSU」),將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被視爲完全歸屬,並將於生效時間起註銷並轉換爲其持有人在完全滿足該持有人對其所享有的權利並受適用的預扣稅項規限的情況下,唯一收取的權利,不含利息的一次性現金支付,等於(X)截至生效時間前受該等既得公司RSU約束的公司普通股數量乘以(Y)每股合併對價;在所有情況下,在本段規定的加速歸屬後確定的,並規定,爲了確定受上文(X)所述歸屬公司RSU約束的公司普通股數量,任何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未歸屬並受績效歸屬條件約束的歸屬公司RSU(即,只有那些在2024年1月1日之前發行的、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發行的公司RSU是未償還的,並受履約期間在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結束的基於業績的歸屬條件的約束),將:在該履約期間該業績歸屬條件獲得滿足後,根據該履約期間的實際業績本應歸屬的公司普通股數量被視爲歸屬。
在2024年1月1日前簽發的每個公司RSU(已歸屬公司RSU除外(在應用上文段緊接所述的處理方法後確定)或其在生效時間之前未完成並受基於時間的歸屬條件約束的部分(每個,爲「未歸屬公司RSU」),將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被註銷,其持有人不採取任何行動,並且在完全滿足這種註銷的情況下,將被轉換爲現金獎勵,爲其持有人提供支付機會,但受適用的預扣稅款的限制。現金數額等於(I)於緊接生效時間前受該未歸屬公司RSU規限的公司普通股數目乘以(Ii)每股合併代價。每項此類現金獎勵將繼續遵守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以及在本段所述交易生效之前)適用於基礎的未歸屬公司RSU的相同時間歸屬條款和條件,包括要求在適用的歸屬日期之前繼續爲尚存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服務(受制於尚存公司在無故終止僱傭時加速歸屬,每種情況由母公司或尚存公司善意決定,前提是相關持有人簽署了一份債權解除書),並且將支付每筆現金獎勵(或其部分),不計利息,也不扣除任何適用的扣繳稅款。在適用的歸屬日期之後的下一個工資單日期。
30

目錄

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尚未完成的其他公司RSU(除已獲授權的公司RSU(在本節第二段所述的處理後確定)或未獲授權的公司RSU)或其中的一部分(每個「終止的RSU」)將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被無償取消,持有者不採取任何行動。
爲清楚起見,終止的RSU將包括但不限於:(A)在2024年1月1日之前發行的、在緊接有效時間之前尚未到期的、將基於達到2024年12月31日或之後結束的履約期間的業績歸屬條件而歸屬的、或(B)在緊接有效時間之前未到期的、將基於2024年12月31日之後的時間歸屬條件失效或基於達到業績歸屬條件而歸屬的任何公司RSU或其部分(董事RSU除外)。
在生效時間之後,但不遲於生效時間超過五個工作日的第一個工資單日期,倖存公司將通過其工資單系統支付或促使支付因本節所述處理而應支付給公司期權持有人和既有公司RSU的金額,但須適用預扣稅款。
支持協議
於2024年8月16日,與簽署合併協議有關,支持股東(即TPG Asia VI SF Pte.有限公司,TPG亞洲六號挖一L.P.和Epsilon亞洲控股二私人。有限公司)與母公司和公司簽訂支持協議。根據支持協議的條款,支持股東已同意(其中包括)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投票贊成批准及授權合併協議及完成合並及其他交易,以及除若干例外情況外,不會轉讓其任何公司普通股。支持協議訂約方的責任於(I)生效時間,(Ii)合併協議根據其條款終止,(Iii)於任何支持股東經修訂或修訂(以2024年8月16日存在的形式)後選出任何支持股東時終止,而該等修訂或修訂未經支持股東同意而減少每股合併代價的款額或改變每股合併代價的形式,及(Iv)就任何支持股東而言,該支持股東、本公司及母公司就終止適用支持協議所達成的相互書面協議。
截至下午5點(開曼群島時間)於股份記錄日,支持股東實益擁有合共約56%的已發行公司普通股。
合併的背景
以下時間順序概述了導致簽署合併協議的主要會議和事件。本年表並不旨在編目董事會、特別委員會、公司管理層、特別委員會財務顧問或法律顧問、母公司、合併附屬公司、EQT、KKR、TPG或彼等各自的財務顧問、法律顧問或代表或任何其他人士的每次對話。本合併背景中提及的所有日期和時間均指新加坡時間。
關於完成本公司的De-SPAC合併,本公司於2022年3月17日與TPG Asia VI SF Pte訂立股東協議(「股東協議」)。TPG Asia VI SPV GP LLC,作爲TPG Asia VI Digs 1 L.P.的普通合夥人(連同TPG Asia VI SF Pte.Ltd.,TPG),Epsilon Asia Holdings II Pte.REA集團有限公司(「KKR」)、REA Asia Holding Co.Pty Ltd(「REA」)和REA Group Limited(「REA」),其中包括給予REA第一要約權(「RoFo」)。公司於2024年3月22日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20-F表格中的第70億項闡述了萊茵集團的RoFo摘要,股東協議全文作爲附件3.1附在後面。此外,在De-SPAC合併完成後,公司的普通股開始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交易。
自成爲上市公司以來,董事會與公司管理層定期評估公司的歷史業績、未來增長前景和戰略計劃,考慮公司現有的各種戰略機會,並考慮各種因素,包括商業、競爭、監管、融資和經濟環境以及公司行業的發展,以及如何提高股東價值和公司的業績和前景。這些審查包括討論該公司是否應該繼續執行其作爲獨立公司的戰略,優化其資本結構,或尋求合併和收購機會,包括可能出售整個公司。
31

目錄

在2023年末和2024年初,EQT的代表接洽了TPG和KKR的代表,並就EQT對涉及公司的戰略交易的初步興趣進行了多次對話。TPG和KKR的代表向董事會主席Raymond John Ferguson通報了這些談話,2024年1月16日,公司管理層成員與EQT代表舉行了會議,公司管理層成員向EQT代表提供了公司概況。在這些對話和會議期間,沒有討論價格或其他條款,這些對話和會議也沒有就下文所述事件之前和以外的任何戰略交易提出任何具體建議。
根據股東協議項下的責任,TPG及KKR於2024年2月2日向REA發出RoFo通告(「交易RoFo通告」)。TPG和KKR的代表還與Ferguson先生分享了交易RoFo通知的副本,並在下文所述的會議之前與董事會共享了交易RoFo通知的副本。交易RoFo公告指出,TPG和KKR正在探索有關其公司普通股的各種選擇,其中可能包括私有化交易、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公司普通股或購買額外的公司普通股。
2024年2月6日,董事會會見了公司管理層成員和Freshfield Bruckhaus Deringer LLP(簡稱Freshfield)的代表。在會議上,REA附屬董事會成員歐文·威爾遜證實REA已收到交易RoFo通知,並指出REA正在審查交易RoFo通知,並將在晚些時候做出回應。在討論了交易RoFo通知的現狀後,董事會注意到,由一個獨立於TPG、KKR和REA各自的董事委員會對公司的任何潛在出售(任何此類交易,「潛在交易」)進行評估和談判是可取的。富而德的代表回顧了確保董事董事會審查潛在交易的董事的獨立性和公正性的初步考慮,包括適用於成立董事會特別委員會的考慮。經討論及商議後,倘Ferguson先生、rachna Bhasin先生、Jennifer Macdonald及Melanie Wilson各自申報及披露於本公司或其聯營公司或TPG、KKR、REA或彼等任何聯營公司之任何已知權益或關係(且Ferguson先生、Bhasin女士、Macdonald女士及Wilson女士各自申報及披露彼等與該等實體並無任何重大沖突),董事會決定成立特別委員會以評估是否適宜進行潛在交易及以其他方式採取委員會認爲適宜之步驟,以進行任何潛在交易。董事會隨後一致通過決議,成立了評估和審查任何潛在交易的特別委員會,特別委員會由弗格森先生(作爲特別委員會主席)、巴辛女士、麥克唐納女士和威爾遜女士組成。根據這些決議,董事會授權特別委員會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除其他外(I)與潛在交易有關的任何程序,包括是否開始任何此類程序,(Ii)任何此類程序可能產生的任何潛在交易的談判和安排,以及(Iii)任何潛在交易的拒絕或建議。決議還規定,在沒有特別委員會事先提出有利建議的情況下,董事會不能批准潛在的交易。
在2024年2月6日董事會會議之後,特別委員會立即會見了出席會議的富而德公司的代表。在會議上,特別委員會討論了聘請獨立財務顧問的必要性,以及財務顧問將需要審查公司管理層編制的長期財務預測,然後向特別委員會提供建議,以便特別委員會能夠在其獨立財務顧問的協助下評估這些預測,並確定一套適當的內部預測,以便財務顧問在財務分析中使用,涉及公司的獨立前景和潛在交易。Freshfield隨後披露了其與本公司、TPG、KKR和REA的任何關係,經討論和商議後,特別委員會沒有發現特別委員會認爲會限制Freshfield履行其作爲特別委員會法律顧問的能力的任何事實或情況,以審議潛在的交易。特別委員會還指示Ferguson先生聯繫Moelis&Company LLC(「Moelis」)的代表,除其他事項外,根據特別委員會成員對Moelis的資歷、專業知識和對公司業務和行業的熟悉程度,並邀請Moelis出席特別委員會的下一次會議,以便特別委員會可以考慮聘請Moelis擔任其財務顧問的可能性。
32

目錄

在2024年2月6日的董事會會議之後,特別委員會向Freshfield遞交了一份簽署的聘書,正式聘用Freshfield擔任特別委員會的法律顧問。弗格森先生在特別委員會的指示下,聯繫了莫里斯的代表,邀請莫里斯出席特別委員會的下一次會議。
2024年2月13日,在特別委員會的指導下,Macdonald女士、董事首席執行官兼董事總經理Hari Krishnan、公司首席財務官Joe·迪什和公司內部法律團隊的一些成員會見了Moelis的代表,討論(I)Moelis評估管理層編制的一套長期財務預測的工作計劃;(Ii)與Moelis分析公司獨立前景和潛在交易的能力有關的其他信息。第二天,在特別委員會的指示下,公司管理層向Moelis發送了一套關於公司的信息和文件,包括管理層爲進行內部預算編制和減值測試而在2023年12月編制的預測(「2023年12月預測」,在本委託書標題爲“--某些財務預測”).
2024年2月15日,在特別委員會的指導下,Moelis的代表會見了公司管理層成員,公司管理層向Moelis提供了公司業務概述以及公司的業務計劃。在接下來的幾周裏,公司管理層在特別委員會的指導下,繼續與Moelis的代表會面,討論公司的業務,並向Moelis提供有關公司的進一步信息和文件。
2024年2月28日,特別委員會分別會見了出席會議的莫利斯和弗雷斯菲爾德的代表。應特別委員會的邀請,Moelis的代表注意到Moelis與TPG、KKR、REA和公司關係的性質,然後討論了Moelis使用2023年12月的預測對公司進行的初步財務分析,討論結束後,Moelis的代表離開了會議。經討論及商議後,特別委員會批准保留Moelis擔任其財務顧問,惟須簽署特別委員會可接受的Moelis與特別委員會之間的聘書,以及特別委員會已確定從Moelis收到的有關其與KKR、TPG、REA的關係及於其中的權益的任何進一步披露,以及本公司並未發現任何事實或情況會限制Moelis履行其作爲特別委員會財務顧問在考慮潛在交易方面的責任。在會議上,Freshfield的代表還與特別委員會一起審查了其對股東價值最大化的關注,以及作爲首要事項,特別委員會將如何從股東價值最大化的角度確定現在是否進行潛在交易的合適時機,以及在涉及公司的潛在戰略交易的討論公開泄露的情況下公司的義務。
2024年3月6日,莫里斯與特別委員會分享了訂婚信函草稿。Freshfield按照特別委員會的指示並代表特別委員會與莫里斯談判了一份聘書草案的條款,該草案將由特別委員會在接下來的幾周內簽署。根據Moelis的聘書,應付給Moelis的款項在本委託書標題爲“-Moelis & Company LLC的意見”.
2024年3月20日,REA向TPG和KKR發出了對交易RoFo通知的回應,提出購買TPG和KKR持有的股份(此類回應,即交易RoFo申請)。在TPG和KKR對交易RoFo申請進行審查後不久,摩根大通證券亞太有限公司(「J.P.摩根」)(TPG和KKR的財務顧問)的代表在TPG和KKR的指導下通知弗格森先生,TPG和KKR打算拒絕交易RoFo申請中提出的價格。在執行合併協議之前,摩根大通、TPG或KKR的代表均未與特別委員會分享交易RoFo申請書中所載的價格。
2024年3月22日,摩根大通的代表聯繫了Moelis的代表,表示TPG和KKR將強烈傾向於以賣家的身份參與特別委員會尋求潛在交易的任何努力。莫里斯的代表向特別委員會傳達了這一信息。
2024年3月25日,TPG和KKR的代表通過電子郵件向EQT介紹了摩根大通的代表。摩根大通的代表隨後於2024年3月26日與EQT的代表進行了電話會議,EQT的代表表達了他們對涉及
33

目錄

結伴。摩根大通告知EQT代表,公司沒有正在進行的出售程序,但如果出售程序啓動,摩根大通將再次與EQT代表聯繫。雙方沒有討論任何潛在交易的條款。此後不久,摩根大通的代表將這種接觸通知了莫里斯的代表。
2024年3月26日,特別委員會分別會見了出席會議的莫利斯和弗雷斯菲爾德的代表。在會議上,特別委員會討論了TPG和KKR拒絕交易RoFo申請中的價格的意圖。特別委員會還討論了是否應允許TPG和KKR參與特別委員會進行潛在交易的任何努力。特別委員會討論到,這樣做可能是有價值的,因爲在實際問題上,尋求需要股東批准的潛在交易(如出售公司)將是徒勞的,但TPG和KKR作爲本公司大部分尚未行使投票權的集體持有人不會支持。特別委員會指示Freshfield與TPG和KKR的法律顧問Latham&Watkins LLP(「Latham」)的代表接觸,以準備一套承諾,如果由TPG和KKR提供,將證明TPG和KKR在潛在交易中的利益與公司的少數股東一致(「承諾」)。特別委員會還討論了,如果TPG和KKR能夠作出令特別委員會滿意的承諾,則可將它們納入特別委員會的某些討論和審議。在會議上,特別委員會還討論了是否需要代表特別委員會對公司未來業績的最佳估計的長期財務預測,以便莫里斯公司能夠準備一份關於是否進行潛在交易的財務分析。特別委員會討論了公司管理層應嘗試通過更新2023年12月的預測來編制這樣一套預測。會後,特別委員會指示公司管理層更新2023年12月的預測,以便更新後的預測將代表管理層對公司未來業績的最佳獨立估計。
2024年3月29日,甲方的一名代表與摩根大通的一名代表接觸,表達了對涉及該公司的戰略交易的初步興趣。摩根大通通知甲方代表,公司並無正在進行的出售程序,但如果出售程序啓動,摩根大通將再次與甲方代表聯繫。雙方沒有討論任何潛在交易的條款。此後不久,摩根大通的代表將這種接觸通知了莫里斯的代表。
在接下來的幾天裏,Freshfield和Latham的代表準備了承諾書,其中規定TPG和KKR不打算作爲競標人蔘與任何出售過程,他們只打算在潛在的出售本公司所有普通股時作爲賣方,他們不打算尋求或支持TPG和KKR與公司其他股東(包括TPG、KKR或其關聯公司的任何展期、投資參與或融資)相比每股待遇不同的交易,如果他們的意圖改變,他們將通知特別委員會,以便特別委員會可以重新評估TPG和KKR的參與。這些承諾還規定,TPG和KKR同意以合作和透明的方式與特別委員會合作。
2024年4月1日,特別委員會分別會見了出席會議的莫利斯和弗雷斯菲爾德的代表。Freshfield的代表審閱了與特別委員會的承諾,經討論及商議後,特別委員會認爲該等承諾足以令TPG及KKR證明其在潛在交易中的利益與本公司少數股東的利益一致,因此,鑑於他們持有多數投票權,以及有必要支持任何需要股東批准的潛在交易,特別委員會應規定TPG及KKR連同其顧問參與任何進行潛在交易的程序。特別委員會隨後決定邀請Dominic Picone(德州太平洋集團董事合夥人兼董事總經理及本公司董事董事總經理)及Prashant Kumar(KKR合夥人兼董事總經理董事及本公司董事董事總經理)出席隨後的會議,以便他們可分別代表德州太平洋集團及KKR確認向特別委員會作出的承諾。
2024年4月3日,特別委員會分別會見了出席會議的莫利斯和弗雷斯菲爾德的代表以及皮康先生和庫馬爾先生。在會上,皮康先生和庫馬爾先生分別代表TPG和KKR向特別委員會作了口頭承諾。
34

目錄

2024年4月4日,TPG和KKR的代表向REA發出書面通知,拒絕交易RoFo申請中包含的價格,理由是TPG和KKR認爲它低估了公司的價值。TPG和KKR在這一事態發展發生後不久向特別委員會通報了這一情況。
同樣在2024年4月4日,乙方的一名代表與摩根大通的一名代表進行了接觸,表達了對涉及該公司的戰略交易的初步興趣。摩根大通的代表通知乙方代表,公司沒有正在進行的銷售過程,但如果銷售過程啓動,摩根大通將再次聯繫乙方代表。雙方沒有討論任何潛在交易的條款。此後不久,摩根大通的代表將這種接觸通知了莫里斯的代表。
2024年4月5日,丙方的一名代表聯繫了摩根大通的一名代表,表達了對涉及該公司的戰略交易的初步興趣。摩根大通通知丙方代表,公司沒有正在進行的出售過程,但如果出售過程啓動,摩根大通將再次聯繫丙方代表。雙方沒有討論任何潛在交易的條款。此後不久,摩根大通的代表將這種接觸通知了莫里斯的代表。
2024年4月15日,EQT、Moelis和J.P.Morgan的代表舉行了電話會議,討論時間表和流程事項的最新情況。當天晚些時候,即2024年4月15日,特別委員會會見了出席會議的Freshfield代表。在會議上,特別委員會討論了編制最新管理層長期財務預測的情況,並討論了是否可能聘請一名管理顧問:(1)完成市場規模分析(這將是公司管理層和特別委員會在更新2023年12月預測時考慮的投入);(2)進行基準分析,爲預測中的假設提供信息;以及(3)編寫可與潛在競標者分享的供應商商業盡職調查報告。特別委員會指示弗格森先生與信譽良好的管理諮詢公司進行接觸,討論上述問題。會後,弗格森先生聯繫了四家聲譽良好的管理諮詢公司,隨後在特別委員會的指導下(除其他外,根據這些公司提供的建議並經特別委員會審查)聘請了一家管理諮詢公司(「諮詢公司」)提供上述服務(特別委員會隨後與該諮詢公司簽署了聘書,於2024年5月23日正式聘請該諮詢公司履行這項任務)。
在接下來的幾周裏,公司管理層定期與特別委員會、Moelis和諮詢公司的代表會面,審查公司管理層正在考慮對2023年12月的預測進行的更新,以編制一套新的公司長期財務預測。此外,特別委員會定期與Moelis和Freshfield各自的代表會面,討論其對是否尋求潛在交易的評估情況,包括討論如果公司參與出售程序,可能的外聯各方,以及財務預測的狀況。特別委員會與Moelis和Freshfield各自的代表繼續就出售程序的可能性進行討論,結合這些討論,Moelis建議特別委員會考慮收購本公司的16家潛在競購者,根據Moelis的判斷,這些潛在競購者最有可能提出最高每股價格,並擁有執行和完成對本公司的收購的資源和戰略重點。2024年5月23日,特別委員會與莫利斯審查和討論了這份名單,認爲這份名單是適當的。
2024年4月25日,D方代表聯繫了Moelis的代表,表達了對涉及該公司的戰略交易的初步興趣。Moelis的一名代表隨後會見了D方的代表,在會上,Moelis的代表告知D方代表,公司沒有正在進行的出售過程,但如果開始出售過程,Moelis將再次與D方代表聯繫。雙方沒有討論任何潛在交易的條款。
2024年4月26日,E方的一名代表與摩根大通的一名代表接觸,表達了對涉及該公司的戰略交易的初步興趣。摩根大通的代表通知E方代表,公司沒有正在進行的出售程序,但如果開始出售程序,摩根大通將再次聯繫E方的代表。雙方沒有討論任何潛在交易的條款。此後不久,摩根大通的代表將這種接觸通知了莫里斯的代表。
2024年5月9日,摩根士丹利亞洲(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代表。(「摩根士丹利」)聯繫莫里斯和摩根大通的代表,詢問公司是否會尋求潛在的
35

目錄

交易並表示EQT已聘請摩根士丹利爲其財務顧問。摩根大通和莫里斯的代表通知摩根士丹利的代表,公司沒有正在進行的出售過程。雙方沒有討論任何潛在交易的條款。
2024年5月13日,F方的一名代表與摩根大通的一名代表接觸,表達了對涉及該公司的戰略交易的初步興趣。摩根大通告知F方代表,公司沒有正在進行的出售程序,但如果啓動出售程序,摩根大通將再次聯繫F方的代表。雙方沒有討論任何潛在交易的條款。此後不久,摩根大通的代表將這種接觸通知了莫里斯的代表。
2024年5月17日,E方代表聯繫了Moelis的代表,重新表達了對涉及該公司的戰略交易的初步興趣。Moelis的一名代表隨後會見了E方的代表,Moelis的代表通知E方的代表,公司仍然沒有正在進行的銷售過程,但如果啓動了銷售過程,Moelis將再次與E方的代表聯繫。雙方沒有討論任何潛在交易的條款。
2024年5月22日,彭博社發表了一篇文章,猜測存在與該公司有關的出售程序(「彭博社文章」)。
同樣在2024年5月22日,摩根大通的代表與F方的一名代表進行了電話交談,F方的代表重申了F方對涉及該公司的戰略交易的初步興趣。摩根大通再次通知F方代表,公司沒有正在進行的出售程序,但如果啓動出售程序,摩根大通將再次聯繫F方代表。雙方沒有討論任何潛在交易的條款。此後不久,摩根大通的代表將這種接觸通知了莫里斯的代表。
2024年5月24日,公司管理層與特別委員會和Moelis的代表分享了長期財務預測的最新草稿(「5月份預測」,在本委託書標題爲“-某些財務預測“)。Moelis的代表告知特別委員會,5月份的預測已接近最後定稿,並納入了特別委員會、Moelis和諮詢公司的反饋意見,但根據特別委員會的指導,公司的供應商財務盡職調查顧問正在進行的工作即將進行進一步的更新(但納入這些更新後對5月份預測的更改可能很小(如本委託書標題部分進一步描述的那樣)-某些財務預測“))。特別委員會與Moelis的代表一起審查了5月份的預測(包括對5月份預測所依據的主要假設和其他因素的審查),並於2024年5月25日授權Moelis的代表使用5月份預測進行初步財務分析。
2024年5月28日,特別委員會分別會見了出席會議的莫利斯和弗雷斯菲爾德的代表。在會議期間,Moelis的代表與特別委員會討論了Moelis基於5月份預測對公司的初步財務分析,以及目前出售公司的前景。在討論之後,特別委員會權衡了與潛在對手方進行接觸的潛在好處和這一過程的潛在風險,包括對公司管理層造成分心的風險,以及可能沒有有吸引力的報價。經過討論和審議,特別委員會一致批准着手探索出售該公司的可能性,並開始與潛在的交易對手進行接觸。
在2024年5月28日的會議之後,Moelis向特別委員會提供了關於Moelis與公司、KKR、TPG和REA的關係的慣例關係披露。特別委員會審查了這些披露,沒有查明特別委員會認爲會限制Moelis履行其作爲特別委員會財務顧問的責任的任何事實或情況。隨後,特別委員會於2024年6月8日簽署了與莫利斯的聘書,並正式確定了特別委員會聘用莫利斯的事宜。
2024年5月29日,摩根大通的一名代表與G方的一名代表接觸,詢問G方對涉及該公司的潛在交易的潛在興趣。在那次討論中,G方代表確認他們有興趣探討涉及該公司的潛在交易。雙方沒有討論任何潛在交易的條款。此後不久,摩根大通的代表將這種接觸通知了莫里斯的代表。
36

目錄

從2024年5月30日開始,在特別委員會的指導下,Moelis和J.P.Morgan根據特別委員會於2024年5月23日批准的外聯清單,就潛在的公司出售事宜與潛在的交易對手進行了外聯。在特別委員會的指示下,Moelis和J.P.Morgan的代表與16個對手方(包括11個財務贊助方和5個戰略對手方)進行了接觸,提供了一份關於對手方執行情況的「預告」幻燈片和保密協議草案(每個對手方都有一份「保密協議」)。本公司簽署了12個新開發項目,其中9個是財務贊助方(EQT、A方、B方、D方、E方、F方、G方、H方和I方),3個是戰略方(C方、J方和K方)。每份保密協議均載有慣常的「停頓」承諾,但須受習慣條款的規限,該等條款規定,如果本公司與另一方訂立交易協議,停頓即告終止,並限制交易對手方在該時間之前要求放棄停頓的權利。在每個交易對手簽署保密協議後,從2024年6月12日開始,Moelis的代表向該交易對手分享了一份機密信息備忘錄、一份供應商模式(包含6月預測)和一份第一輪流程信函(指示交易對手在2024年7月5日之前提出初步建議,包括關於價格的建議)。除這些材料外,摩根大通的代表還分享了一份由TPG、KKR和J.P.Morgan(以TPG和KKR顧問的身份)編寫的財務增編,其中包括額外的行業基準,以幫助交易對手在盡職調查過程中就進一步優化財務的潛力形成自己的觀點,而諮詢公司的一名代表在特別委員會的指示下,分別向這些交易對手發送了供應商商業盡職調查報告。與此次外展有關的所有交易對手都得到了與公司管理層的一次會議。
2024年6月1日,公司管理層向特別委員會提供了一套最新的長期預測(「6月份預測」,在本委託書標題爲「-某些財務預測」的部分進一步描述)。特別委員會與Moelis的代表一起審查了6月份的預測,並注意到,與2024年5月24日關於5月份預測的討論一致,6月份的預測只包含對5月份預測的微小更新,其中主要包括根據公司供應商財務盡職調查顧問的反饋對某些項目進行重新分類(如本委託書標題爲「-某些財務預測」的部分進一步描述的那樣)。特別委員會隨後批准將6月預測納入供應商模式,分發給潛在競標者,以便他們對公司進行盡職調查。
2024年6月4日,L黨代表會見了德州太平洋集團的代表,表達了對涉及該公司的戰略交易的初步興趣。雙方沒有討論任何潛在交易的條款。
2024年6月和7月初,EQT、乙方、丙方、E方、F方、G方、I方、J方和K方的代表分別與公司的管理團隊以及Moelis和J.P.Morgan的代表會面,討論公司和出售過程。甲方、丁方和H方均拒絕舉行此類會議,或在預定會議之前退出銷售進程(如下所述)。在此期間,Moelis和J.P.Morgan的代表還定期會見已簽署保密協議的潛在交易對手的代表,討論潛在交易的一般時間表和程序、供應商模式和財務增編等問題。一些對手方在這些討論中指出,要在第一輪進程信函中規定的2024年7月5日的最後期限前完成,對他們來說將是一項挑戰。在此期間,特別委員會還定期會晤莫利斯和弗雷斯菲爾德的代表,聽取有關出售進程的最新情況,並請特別委員會就此提供指導。
2024年6月15日,D方通知Moelis和J.P.Morgan的代表,出於對市場動態的擔憂,它不再有興趣收購該公司。
2024年6月19日,EQT和EQT的法律顧問ROPES&GRAY LLP(「ROPES&GRAY」)的代表通過視頻會議與Freshfield、Latham、Moelis和J.P.Morgan的代表會面,討論可能收購該公司的結構。
2024年6月20日,TPG代表向摩根大通代表介紹了L代表。此後不久,摩根大通的代表將L的外聯活動通知了莫里斯黨的代表。
2024年6月21日,在特別委員會的指示下,莫里斯和摩根大通的代表與L黨分享了保密協議草案。
2024年6月25日,H方通知Moelis和J.P.Morgan的代表,它看不到爲公司提出競爭性報價的途徑,因此選擇退出出售過程。
37

目錄

同樣在2024年6月25日,在與公司管理團隊的一次會議上,丙方向公司管理層以及莫里斯和摩根大通各自的代表傳達,它對收購公司不再感興趣,因爲與公司的戰略交易將稀釋丙方的股份。
2024年6月28日,本公司與L方簽署了保密協議,後者隨後收到了向簽署保密協議的其他潛在競購人提供的相同材料(即機密信息備忘錄、供應商模式、財務附錄、諮詢公司的供應商商業盡職調查報告和第一輪程序信函)。由於時間限制,L方沒有安排與公司管理層的會議,因爲L方簽署保密協議的時間比其他交易對手晚得多。
2024年7月2日,甲方通知Moelis和J.P.Morgan的代表,由於對公司地理區域的投資和任何最終退出的擔憂,甲方不再有興趣收購該公司。
同樣在2024年7月2日,第一方通知Moelis和J.P.Morgan的代表,由於對公司增長前景和現金流狀況的擔憂,它不再有興趣收購該公司。
2024年7月3日或前後,m方財務顧問的代表在發給TPG和Moelis代表的電子郵件中提到了m方,涉及該公司的潛在戰略交易。此後不久,TPG的一名代表將M方財務顧問的代表與摩根大通的代表聯繫起來進行進一步討論。此後不久,摩根大通的代表向Moelis的代表提供了此類討論的最新情況。
2024年7月4日和2024年7月9日,在特別委員會的指示下,莫里斯和摩根大通的代表與M方代表舉行了電話會議,討論M方在公司的利益。同樣在2024年7月4日,在特別委員會的指示下,莫里斯的代表向m黨的代表發送了《預告片》幻燈片。
2024年7月5日,G方提交了一份書面的、初步的、不具約束力的要約,提出了一項潛在交易,以收購公司100%的完全稀釋後股份,價格範圍爲每股5.75美元至6.00美元現金。在這封信中,G方表示,其報價有待完成盡職調查。
同樣在2024年7月5日,F方提交了一份書面的初步非約束性要約,提出以每股5.75美元的現金價格收購公司100%的完全稀釋後股份的潛在交易。在信中,F方表示,其報價有待完成盡職調查。
2024年7月6日,J方提交了一份書面的初步不具約束力的要約,提出了一項潛在交易,以收購公司100%的完全稀釋後的股份,價格範圍爲每股6.50美元至8.00美元的現金。在信中,J方表示,其要約有待盡職調查完成,J方可以用手頭的現金爲公司的整個潛在收購提供資金。J方還要求一份費用償還協議,根據該協議,如果公司最終被TPG、KKR或REA之一收購,公司將償還J方與銷售過程有關的某些費用。
2024年7月7日,E方通知Moelis的代表,它看不到爲公司提出競爭性提案的途徑,也不會提交提案。
2024年7月8日,EQT提交了一份書面的初步非約束性要約,提出了一項潛在交易,以收購公司100%的完全稀釋後股份,價格範圍爲每股5.55美元至6.05美元現金。在信中,EQT表示,其報價有待完成盡職調查。
同樣在2024年7月8日,k方提交了一份書面的初步非約束性要約,提出以每股5.30美元的現金價格收購公司100%的完全稀釋後股份的潛在交易。在信中,k方表示,其報價有待盡職調查完成,k方打算以手頭現金和債務相結合的方式爲可能收購該公司提供資金。
2024年7月8日,特別委員會舉行了一次會議,弗雷斯菲爾德和莫利斯的代表出席了會議。在會議上,Moelis的代表與特別委員會一起審查了銷售進程的現狀,包括已退出銷售進程的各方以及從EQT、F方、G方、J方和K方收到的初步提案。特別委員會注意到J方提出了最高價,並要求作出費用償還安排。特別委員會隨後討論了EQT的要約,Moelis的代表表示,他們認爲,鑑於EQT早在2023年末就對本公司感興趣,以及EQT迄今已進行了最多的盡職調查,以及其他原因,EQT可能能夠提高其要約價格。莫里斯的代表還與特別委員會討論了他們的判決。
38

目錄

根據他們與F方(初始報價爲5.75美元)、G方(初始報價在5.75美元至6.00美元之間)和K方(初始報價爲5.30美元)各自代表的談話,他們認爲F方、G方或K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能提高其報價。在這些討論和審議之後,特別委員會指示Moelis與摩根大通協調,鼓勵EQT以更高的報價重新提交其提案,以便繼續進行出售。Moelis的代表還告知特別委員會,它仍希望b方提交一份提案。在會議上,特別委員會還指示Freshfield的代表起草一份費用償還協議,可在以後與J方分享。
2024年7月9日,摩根大通的代表根據特別委員會的指示,與EQT的一名代表就其不具約束力的初步報價進行了討論,並敦促EQT提高報價,以便繼續留在出售過程中。
2024年7月10日,特別委員會分別與出席會議的Moelis、Freshfield、TPG、KKR、J.P.Morgan和Latham的代表舉行會議,討論迄今收到的提案以及L和m方感興趣的來訪詢價。關於這些提案,特別委員會審議了若干因素,包括:(1)k方提出的報價是最低的,不太可能提高報價,(Ii)F方的建議不如G方的建議具有說服力,因爲G方的建議包括一個範圍(其低端爲F方的報價),而且F方不太可能提高其報價:(Iii)預計乙方將在未來幾天內提交其報價;(Iv)特別委員會認爲EQT可以提高其價格,而摩根大通的代表曾鼓勵EQT這樣做;(V)J方的報價最高,但J方要求作出費用償還安排。在這些討論和審議之後,特別委員會指示Moelis和J.P.Morgan的代表終止與F方和k方的討論,並分別與EQT和B方接觸,以檢查其重新投標和最初提案的情況。特別委員會決定在收到並審查乙方的建議書後就G方的建議書作出決定。關於L方,Moelis的代表通知特別委員會,L方只有興趣與另一潛在競標人建立潛在合作伙伴關係,因此,特別委員會確定L方不太可能提出收購整個公司的提議。特別委員會還指示Moelis向m方代表發送提供給其他對手方的保密協議草案,以便m方能夠開始對公司進行盡職調查。
同樣在2024年7月10日,Moelis和J.P.Morgan的代表在特別委員會的指導下,與EQT的一名代表就EQT提高其報價的潛力進行了討論。
同樣在2024年7月10日,乙方代表與莫里斯和摩根大通的代表舉行了電話會議,乙方代表表示乙方打算在未來幾天內提交一份建議書。
同樣在2024年7月10日,Moelis和J.P.Morgan的代表聯繫了k方的財務顧問,通知他們特別委員會將終止與k方關於出售過程的討論。在出售過程中的任何時候,k方都沒有提交修改後的報價或以其他方式尋求就潛在的公司收購重新接洽。
2024年7月11日,莫里斯的代表向m黨的代表發送了保密協議草案。
同樣在2024年7月11日,Moelis的代表聯繫了F方,通知F方,特別委員會將終止與F方關於銷售進程的討論。在出售過程中,F方從未提交修改後的報價或以其他方式尋求就可能收購本公司一事重新接洽。
2024年7月12日,乙方提交了一份不具約束力的書面初步要約,提議以每股6.00美元至6.25美元現金的價格收購公司100%的完全稀釋後股份。
2024年7月13日,EQT提交了一份修訂後的不具約束力的要約,提出了一項潛在交易,以收購公司100%的完全稀釋後股份,價格範圍爲每股6.40美元至6.90美元現金。
2024年7月15日,特別委員會舉行了一次會議,莫利斯和弗雷斯菲爾德的代表都出席了會議。Freshfield的代表與特別委員會一起審查了Freshfield準備的兩份合併協議草案的摘要(一份針對財務贊助商投標人,一份針對戰略投標人)和投票協議(將由TPG和KKR承諾,除其他事項外,投票批准和授權合併協議),其中規定,在合併協議終止的情況下,公司終止費相當於公司應支付的交易權益價值的2.0%。
39

目錄

在某些情況下,慣常的「無店」條款以及買方爲獲得必要的監管批准才能完成交易所作的「地獄或高水位」監管承諾。在審查之後,特別委員會指示Freshfield敲定合併協議和表決協議草案,並指示Moelis向參與第二輪出售進程的潛在競標者提供適用的合併協議和表決協議草案。在會上,Moelis的代表還討論了銷售進程的現狀以及迄今收到的各種提案(包括EQT的訂正提案和乙方的初步提案)。
同樣在2024年7月15日,特別委員會與出席會議的Moelis、Freshfield、TPG、KKR、J.P.Morgan和Latham的代表舉行了會議,討論EQT、乙方、G方和J方的提議。Moelis的代表與特別委員會討論了他們的判斷,即根據他們與乙方代表的談話,他們不相信乙方能夠提高其報價。特別委員會考慮了多項因素,包括(I)乙方或G方均不太可能提高其要約價;(Ii)EQT及J方提出的要約價最高,且雙方均對收購本公司表現出相當大的興趣(因此,他們的要約是最具說服力的);及(Iii)M方仍在繼續評估本公司並可能提交建議書。在這些討論和審議之後,特別委員會指示Moelis和J.P.Morgan終止與B方和G方的討論。特別委員會還指示Moelis和J.P.Morgan將EQT和J方推進到第二輪出售進程。
2024年7月16日,Moelis的一名代表在特別委員會的指導下,允許EQT和J方各自的代表訪問虛擬數據室(VDR),其中包含與公司有關的機密盡職調查信息、供應商財務和稅務盡職調查報告、合併協議草案和投票協議草案,並分享了第二輪程序信函,強調了最終提案提交的截止日期爲2024年8月23日下午5點在特別委員會的指示下,Moelis的代表還向J方發送了由Freshfield編寫的費用償還協議草案。同樣在那一天,Moelis和J.P.Morgan的代表在特別委員會的指示下,分別與B方和G方聯繫,通知他們特別委員會將終止與他們就出售進程進行的討論。在出售過程中,乙方或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沒有提交修改後的報價或以其他方式尋求就潛在的收購本公司重新接洽。
在202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期間,公司管理層、莫里斯公司代表和公司財務稅務顧問與EQT代表、摩根士丹利代表和EQT財務稅務顧問代表舉行了各種盡職調查會議。
2024年7月24日,特別委員會舉行會議,出席會議的有Freshfield、Moelis、TPG、KKR、J.P.Morgan和Latham的代表。Moelis的代表提供了與EQT和J方討論的最新情況,並表示m方沒有簽署保密協議,他們也沒有收到m方的任何進一步通信。Moelis的代表還表示,他們預計m方不會爲整個公司提出建議,如果m方有興趣與公司進行戰略交易,它更有可能嘗試與另一個潛在競標者合作。特別委員會還回顧了先前的討論,即L方只對可能與另一位潛在投標人合作感興趣。經過討論和審議,特別委員會指示Moelis,除非EQT或J方表示有興趣與另一個潛在投標人合作(而EQT和J方迄今都沒有提出這樣的請求),否則沒有必要進一步與L方和M方進行接觸。
2024年7月24日,公司管理層及摩力士和富而德各自的代表與J方代表、J方財務顧問代表和J方法律顧問代表舉行了法律盡職調查會議。
2024年7月26日,公司管理層和莫里斯和富而德各自的代表舉行了法律和僱傭盡職調查會議,摩根大通、EQT和摩根士丹利的代表以及EQT的法律顧問出席了會議。
2024年7月27日,J方財務顧問的代表通知Moelis和J.P.Morgan的代表,J方不再有興趣收購該公司。在出售過程中,J方從未提交修訂後的報價或以其他方式尋求就潛在收購本公司作爲與本公司的戰略交易重新接洽,這不再符合其戰略優先事項。
2024年7月29日,在特別委員會的指導下,公司首席技術官與Moelis和EQT各自的代表及其顧問舉行了技術盡職調查會議。
40

目錄

第二天,也就是2024年7月30日,在特別委員會的指導下,公司高級管理層舉行了管理層說明會,莫里斯、摩根大通和EQT的代表及其顧問出席了會議。
在管理層介紹後,在特別委員會的指導下,公司管理層和Moelis的代表於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2日和2024年8月12日爲EQT代表舉行了額外的盡職調查會議。此外,在此期間和隨後的一週內,在特別委員會的指導下,莫里斯和公司管理層對EQT的盡職調查要求作出了回應。
2024年8月1日,克里希南和迪什分別與EQT的代表舉行了勤勉會議。Krishnan先生、Dische先生和EQT的代表在這些會議上只討論了盡職調查問題,沒有討論潛在交易的條款或交易結束後的僱傭安排。
同樣在2024年8月1日,N方的代表與Moelis的一名代表接觸,表達了對涉及該公司的戰略交易的初步興趣。在特別委員會的指示下,2024年8月2日,莫里斯代表向N方代表發送了保密協議草案,並於2024年8月6日簽署了保密協議。在簽署保密協議後,N方收到了機密信息備忘錄、供應商模式、諮詢公司的供應商商業盡職調查報告以及第一輪程序信函的摘錄,其中說明了提交建議書的要求。Moelis的代表還通知N方的代表,已向其他潛在投標人分發了第二輪程序信函,其中包含在2024年8月23日下午5點之前提交提案的最後期限
2024年8月3日,EQT和ROPES&Gray的代表通過視頻會議與Freshfield、Latham、Moelis和J.P.Morgan的代表會面,討論與股東協議有關的盡職調查事項。
2024年8月4日,EQT和摩根大通的代表致電討論流程事宜,包括EQT可能提出收購要約的時間。此後不久,摩根大通的代表將這一電話通知了莫里斯的代表。2024年8月5日,ROPES&Gray的一名代表和Freshfield的代表致電討論這一問題。
2024年8月8日,將與合併協議相關的公司披露時間表初稿通過VDR提供給EQT。
當晚,也就是2024年8月8日晚些時候,EQT向特別委員會提出了先發制人的要約--一份潛在交易的書面建議,以每股6.70美元的現金價格收購公司100%的完全稀釋後的股份(「EQT建議」)。EQT提案的條件是特別委員會在2024年8月10日晚上9點之前接受其條款,並在不遲於2024年8月12日晚上9點之前簽署最終協議EQT的提案不包括獨家經營的請求。關於EQT提議,EQT包括對合並協議和投票協議的加價,以及股權承諾書和有限擔保的擬議草案。合併協議草案的加價除其他事項外,提出了一個結束條件,即不超過一定比例的公司股東就交易行使其持不同政見者權利(「持不同政見者條件」)、最低現金條件(「最低現金條件」)、對公司在過渡期間使用其銀行帳戶中的某些現金的限制(「現金契約」)、公司就股東協議作出某些陳述(就結束條件而言,該等陳述被視爲基本陳述)(「股東協議基本陳述」),以及在合併協議在某些情況下終止時,公司應支付的相當於公司交易權益價值4%的公司終止費。
在接下來的一週裏,直到2024年8月16日,在特別委員會的指導下,富而德的代表和ROPES&Gray的代表就合併協議、披露時間表、投票協議、股權承諾書和有限擔保的條款進行了談判,並繼續交換了草案。
2024年8月9日,特別委員會分別會見了出席會議的莫利斯和弗雷斯菲爾德的代表。在會議上,Freshfield的代表與特別委員會審查並討論了EQT對合並協議的加價提出的關鍵問題。特別委員會討論了這些問題以及在EQT提案中最初提議的緊迫期限內完成任務所面臨的挑戰。
同樣在2024年8月10日,弗格森先生通知EQT的一名代表,特別委員會需要額外的時間來審查和回應EQT的提議,並表示特別委員會可能在2024年8月11日之前提供反饋。EQT代表接受了修訂後的時間表,並要求
41

目錄

特別委員會(代表公司)和EQT達成排他性協議。當時沒有達成選擇EQT作爲獨家競標者的協議。作爲初步反饋,弗格森強調,EQT對合並協議草案的加價中的一個問題是持不同政見者的條件。會後,ROPES&Gray律師事務所的代表向富而德律師事務所的代表發送了一份排他性協議草案(在特別委員會的指示下,富而德律師事務所的代表在接下來的幾天裏與ROPE&Gray律師事務所的代表進行了談判)。
2024年8月11日上午,在特別委員會的指示下,富而德和萊瑟姆的代表與ROPES&GRAY的代表舉行了電話會議,討論EQT對合並協議加價提出的某些關鍵問題。在電話會議上,ROPES&Gray的代表表示,EQT還在合併協議中提議了與收到越南和新加坡監管批准有關的交易的結束條件(「監管條件」)。Freshfield的代表在電話會議後向特別委員會提供了最新情況。
當天上午晚些時候,即2024年8月11日,特別委員會分別會見了出席會議的莫利斯和弗雷斯菲爾德的代表。在會議上,Moelis的代表與特別委員會一起審查了Moelis對EQT提案的初步財務分析,使用了6月份的預測(特別委員會已批准Moelis在其對公司和EQT提案的財務分析中使用)。Freshfield的代表還向特別委員會敘述了已確定的與合併協議有關的關鍵問題,特別委員會爲Freshfield對合並協議的標記提供了指導。特別委員會還討論了在什麼條件下接受與EQT簽訂排他性協議,並指示Ferguson先生與EQT接觸,轉達特別委員會對合並協議的反饋意見以及一項關於排他性的提案。
當天上午晚些時候,也就是2024年8月11日,弗格森與EQT的一名代表舉行了電話會議,討論對EQT提案的反饋。Ferguson先生與EQT代表討論了合併協議草案中的主要懸而未決的問題是持不同政見者條件、最低現金條件、現金契約、股東協議基本陳述和監管條件。弗格森先生還告知EQT代表,如果EQT將報價提高到每股7.08美元,並同意從合併協議中刪除持不同政見者條件、最低現金條件、現金契約、股東協議基本陳述和監管條件,特別委員會將考慮與EQT達成排他性協議。EQT代表拒絕了這一提議,並通知弗格森,EQT無法提高每股6.70美元的出價。當時沒有達成選擇EQT作爲獨家競標者的協議。
在這一呼籲之後,當天上午,特別委員會分別會見了出席會議的莫利斯和弗雷斯菲爾德的代表。在會上,Freshfield的一名代表與特別委員會一起審查了與評估監管條件有關的監管制度。特別委員會還敘述了它爲Freshfield的合併協議加價提供的指導。
2024年8月11日下午,富而德的代表向ROPES&Gray的代表提供了一份反映特別委員會方向的修訂後的合併協議草案。修訂草案不包括持不同政見者條件、最低現金條件、現金契約、股東協議基本陳述或監管條件。它還提出了相當於公司交易股權價值3.0%的公司終止費。
2024年8月12日上午,ROPES&Gray的代表向富而德的代表提供了一份修訂後的合併協議草案。修訂草案包括監管條件、最低現金條件及現金契約,以及股東協議基本陳述的精簡版本,並接納合並協議Freshfield草稿所載相當於本公司交易權益價值3.0%的公司終止費。它還包括持不同政見者的條件,但指出EQT仍在考慮其在這個問題上的立場。
2024年8月12日下午,特別委員會分別會見了出席會議的莫利斯和弗雷斯菲爾德的代表。Freshfield的代表與特別委員會討論了合併協議中的其餘關鍵問題,即持不同政見者條件、監管條件、最低現金條件和現金契約。在聽取富而德關於相關監管性質的簡報後
42

目錄

關於監管條件的批准,特別委員會決定,接受EQT關於列入監管條件的請求將是適當的。特別委員會還決定,接受股東協議的基本陳述將是適當的,這在ROPES&Gray最新的合併協議草案中有所減少。
當天下午晚些時候,也就是2024年8月12日,Moelis、Freshfield、J.P.Morgan、Latham、EQT、摩根士丹利和ROPES&GRAY各自的代表舉行了電話會議,討論合併協議中某些剩餘的關鍵問題。
同樣在2024年8月12日,弗格森先生與EQT、KKR和TPG的代表就合併協議中上述剩餘的關鍵問題進行了溝通和討論。EQT的代表還告知Ferguson先生,EQT願意在EQT提案規定的最初期限(即2024年8月12日晚上9點)之後的短時間內進行談判。
當天晚上晚些時候,也就是2024年8月12日,ROPES&Gray的代表向富而德提議,在合併協議中保留現金契約,作爲最低現金條件的替代方案。
從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5日,在特別委員會的指示下,富而德代表和ROPES&GRAY代表繼續交換合併協議草案。
2024年8月13日,特別委員會、TPG、KKR、Freshfield、Latham、EQT和Rpe&Gray的代表致電討論合併協議中剩餘的關鍵問題,即持不同政見者條件和現金契約。
在2024年8月13日期間,莫利斯和弗雷斯菲爾德各自的代表與特別委員會一起審查了《現金公約》。在聽取了Moelis和Freshfield的代表以及公司管理層的簡報(包括關於公司在過渡期間的預期現金流的情況)後,特別委員會決定接受EQT關於在合併協議中保留現金契約作爲最低現金條件的替代方案的建議,並指示Freshfield與ROPES&Gray就現金契約的條款進行談判。
在這次討論之後,2024年8月13日晚,弗格森先生與TPG、KKR和EQT的代表通了電話,討論合併協議中的關鍵公開問題和下一步行動。雙方同意在第二天上午重新召開會議。
2024年8月14日上午,弗格森先生與TPG、KKR和EQT的代表通了電話。在電話會議上,EQT的代表向Ferguson先生、TPG和KKR傳達了EQT的6.70美元的報價是最好的和最終的價格,同意從合併協議中刪除異議條件,並要求公司簽訂排他性協議,否則EQT的提議將很快到期。同樣在2024年8月14日,摩根大通的一名代表與EQT的一名代表舉行了電話會議,EQT證實其6.70美元的出價是最好的,也是最終的價格。此後不久,摩根大通的代表向莫里斯的代表傳達了這一信息。
當天上午晚些時候,特別委員會會見了出席會議的莫利斯和弗雷斯菲爾德的代表。特別委員會決定,如果N方不能在不久的將來爲公司提出令人信服的建議,它應該推進EQT建議。因此,特別委員會指示莫里斯與N方接觸,以了解最新情況,並在事後作出報告。
會後,特別委員會通知公司管理團隊,特別委員會打算推進EQT提案(視N方的答覆而定)。在特別委員會的指導下,弗格森先生也與TPG和KKR的代表分享了這一信息。
此外,在會議結束後,在特別委員會的指導下,Moelis的代表與N方的代表舉行了電話會議,N方的代表告知Moelis的代表,他們對公司的審查仍處於早期階段,並表示N方可能只有興趣與另一個潛在的投標人合作(而不是提出收購整個公司的提議)。莫利斯的代表向特別委員會轉達了這一信息。
同樣在2024年8月14日,Moelis向特別委員會提供了關於Moelis與EQT關係的慣例關係披露。Freshfield還爲特別委員會提供了習慣關係
43

目錄

披露富而德與EQT的關係。特別委員會審查了這些披露,並確定,這些披露中確定的事實和情況不會限制Moelis或Freshfield分別履行其作爲特別委員會財務顧問或法律顧問與這一接觸有關的責任的能力。
當天晚些時候,即2024年8月14日,特別委員會通知TPG和KKR的代表,特別委員會打算繼續推進EQT提案。此後不久,TPG和KKR的代表也證實,如果能夠就最終合併協議達成協議,TPG和KKR打算支持EQT的提議。
在這些討論之後,2024年8月14日,弗格森先生和TPG和KKR各自的代表通知EQT的代表,特別委員會、TPG和KKR打算推進EQT的提議,並在交易文件敲定後不久達成排他性協議。
2024年8月15日,富而德的代表和ROPES&GRAY的代表交換了合併協議草案和其他交易文件,其中反映了特別委員會和EQT就關鍵問題達成的立場。緊接着,特別委員會(代表公司)、TPG和KKR與EQT簽訂了排他性協議。
此外,2024年8月15日,在特別委員會的指導下,公司管理層成員與EQT的代表舉行了電話會議,討論與交易有關的溝通戰略。
2024年8月16日上午,富而德的代表與ROPES&Gray和Latham的代表分享了合併協議的執行版本和其他交易文件。
當天上午晚些時候,即2024年8月16日,特別委員會分別會見了出席會議的莫利斯和弗雷斯菲爾德的代表。Freshfield的代表向特別委員會提供了關於合併協議和表決協議最後條款的最新情況,並與特別委員會一起審查了評估這些協議的框架和促成這些協議的進程。Moelis代表與特別委員會審閱了Moelis對EQT建議的財務分析,並向特別委員會提出Moelis的口頭意見(其後由Moelis於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提交的書面意見以書面確認),大意是,於該意見發表日期,根據及受制於書面意見所載的各種限制、資格、假設及其他事項,本公司普通股持有人將收到的合併協議所載每股6.70美元的合併代價,從財務角度而言,對該等持有人(排除持有人除外)而言是公平的。經進一步討論後,特別委員會除其他事項外,一致決定(A)決定並建議董事會決定,訂立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及交易文件對本公司及其股東是公平及最符合其利益的;(B)建議董事會決定在特別股東大會上建議批准及授權本公司簽署、交付及履行合併協議、合併計劃、交易文件及完成交易(包括合併);及(C)建議董事會指示將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及交易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呈交本公司股東批准。
在特別委員會會議後不久,董事會會見了公司管理層成員以及出席會議的莫里斯和弗雷斯菲爾德的代表。弗格森先生向董事會介紹了特別委員會的建議。Freshfield的代表向董事會提供了合併協議最終條款的最新情況。Moelis的代表與董事會一起審閱其對EQT建議的財務分析,並詳述他們已向特別委員會提供Moelis的口頭意見(其後於2024年8月16日以書面形式提交Moelis的書面意見予以確認),大意爲於該意見發表日期,並基於及受制於書面意見所載的各種限制、資格、假設及其他事宜,本公司普通股持有人將收到的合併協議所載每股6.70美元的合併代價,從財務角度而言對該等持有人(排除持有人除外)是公平的。經討論後,董事會根據特別委員會的建議一致,除其他事項外,(A)確定對本公司及其股東是公平和最符合其利益的,並宣佈訂立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和交易文件是可取的;(B)批准本公司簽署、交付和履行合併協議、合併計劃,並根據其中所載的條款和條件完成交易;
44

目錄

(C)決定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建議本公司股東批准合併協議、合併計劃、交易文件及完成交易(包括合併);及(D)指示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及交易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提交本公司股東批准。
同日晚些時候,公司、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簽署了合併協議,支持股東和母公司簽署了投票協議,EQT的母公司和聯屬公司簽署了股權承諾書,EQT的聯屬公司簽署了有限擔保。當日下午3時36分,本公司與EQT發佈新聞稿,宣佈合併並簽署合併協議。
合併原因;特別委員會和董事會的建議
就本節而言,「收購建議」、「高級建議」和「可接受的保密協議」中的每一個都在本委託書標題爲“合併協議--不徵求意見;更改建議.”
特別委員會的建議
在評估合併協議和交易,包括合併時,特別委員會諮詢了其財務顧問Moelis和法律顧問Freshfield,並酌情諮詢了公司管理層成員。在審查結束時,特別委員會一致認爲:
決定並建議董事會確定,訂立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和交易文件對公司及其股東是公平的,並符合其最佳利益;
建議董事會在臨時股東大會上決定向公司股東建議批准和授權公司簽署、交付和履行合併協議、合併計劃、交易文件和完成交易(包括合併);以及
建議董事會指示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及交易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提交本公司股東批准。
在作出決定和提出建議的過程中,特別委員會審議了下列非詳盡的重要因素清單,這些因素沒有按任何相對重要性順序列出,特別委員會認爲每一個因素都大體上支持其向董事會作出的決定和提出的建議:
合併協議前的徵集程序。特別委員會徵詢和回應潛在競購者的建議,以努力獲得本公司股東合理可用的最佳價值的程序,包括在此過程中接觸了19家交易對手(包括EQT),以徵求對與本公司的潛在交易的興趣,其中14家與本公司訂立了保密協議,並有機會進行盡職調查,包括審查6月份的預測。此外,9家交易對手(包括EQT)召開了管理層會議,2家交易對手(包括EQT)與公司管理層舉行了盡職調查會議。特別委員會還考慮到,每股6.70美元的每股合併對價高於出售過程中任何其他交易對手(退出該過程的J方除外)提交的提案中所載的報價。特別委員會還考慮到彭博社文章的發表,該條款爲特別委員會、公司或其代表希望與公司進行討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了提出具有說服力的建議的機會。特別委員會還認爲,N方在2024年8月14日表示,它對公司的審查仍處於早期階段,可能只有興趣與另一個潛在投標人合作(而不是提出收購整個公司的提議)。
潛在的戰略選擇。特別委員會的評估認爲,沒有一種可能的合併替代方案(包括繼續將公司作爲一家獨立公司運營或尋求不同的
45

目錄

考慮到執行風險以及業務、財務、行業、競爭和監管風險,考慮到執行風險以及業務、財務、行業、競爭和監管風險,考慮到執行風險以及業務、財務、行業、競爭和監管風險,該等替代方案對本公司股東的潛在好處和風險,以及實施該等替代方案的時機和可能性,合理地可能爲本公司提供爲本公司股東創造更大價值的優越機會。特別委員會亦考慮到,在本公司股東批准合併協議前,合併協議允許本公司與任何提出收購建議的人士進行討論和談判,併爲提出收購建議的任何人士提供盡職調查途徑,但須遵守合併協議所施加的若干限制和程序,並允許本公司在遵守母公司的匹配權和向母公司支付33,622,295美元終止費的情況下終止合併協議,以訂立一項代表優於合併協議的建議的協議(如本委託書標題所述“合併協議--不徵求意見;更改建議”).
價值的確定性。公司股東在合併中將收到的代價全部爲現金,這爲公司股東提供了價值確定性和即時流動資金,相對於公司業務計劃及其作爲獨立上市公司繼續運營的持續業務和財務執行風險,這爲公司股東提供了具有吸引力的價格,並使公司股東能夠在合併完成後立即實現該價值,同時消除長期業務和執行風險。在這方面,特別委員會注意到,公司普通股每股流通股收到的現金數額是固定的,如果公司普通股的股價在生效時間之前下跌,則不會減少。
合理獲得的最佳價值。特別委員會認爲,每股6.70美元的合併代價代表EQT的最佳及最終要約,以及本公司可合理地從EQT取得的公司普通股股份的最佳價值,並已考慮到(I)EQT的聲明及作爲財務發起人的聲譽;(Ii)EQT熟悉本公司的業務、營運、財務狀況、目前的業務策略及未來前景,因爲EQT早於2023年底已表示有興趣收購本公司,並對本公司進行廣泛的盡職調查;(Iii)特別委員會的評估,其中包括諮詢其財務顧問莫里斯,認爲其他各方在以更高價格收購本公司方面沒有足夠的權益或能力,包括基於適用於每一方的監管、融資和其他執行風險以及向莫利斯提交的聲明;及(Iv)特別委員會對本公司的業務、運營、前景、業務戰略、資產、負債和總體財務狀況的歷史和預期的熟悉程度及其對相關風險的評估,包括與本公司業務計劃有關的執行風險。特別委員會認爲,在特別委員會的指導下,在經驗豐富的獨立法律和財務顧問的協助下,特別委員會根據徹底的程序,獲得了EQT或特別委員會徵求興趣的任何其他交易對手願意爲與本公司的交易支付的最佳條款和最高價格,進一步談判不太可能產生高於每股6.70美元的每股合併對價。特別委員會亦認爲,每股合併代價每股6.70美元對公司普通股的近期每股交易價格構成重大溢價,包括(I)較2024年5月21日,即彭博細則刊發前最後一個交易日(「未受影響股價日期」)的公司普通股收市價溢價約51.9%;及(Ii)較本公司於未受影響股價日期的30日成交量加權平均交易價溢價約75.4%。
失去機會。如果特別委員會拒絕建議董事會批准合併協議,本公司股東可能不會再有機會收到價格相當、成交確定性相當的要約。特別委員會還審議了EQT的立場,即EQT的提議是其最好的和最後的報價(如本委託書標題爲“--合併的背景“),在整個特別委員會的過程中,EQT是參與程度最高的潛在投標人,也是唯一應邀參加該過程中剩餘銷售過程第二輪的潛在投標人。本公司普通股於未受影響股價日期前的52周最高收市價及最低收市價分別爲4.65美元及3.15美元,低於每股合併代價每股6.70美元。
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結果和前景;執行風險。特別委員會審議了當前、歷史和預計的財務狀況、業務成果和
46

目錄

本公司的業務,以及公司的前景和風險,如果它仍然是一家獨立的上市公司。特別委員會審議了公司當時的業務計劃,包括管理層當時對公司財務前景的估計預測,這反映在6月份的預測中(如本委託書標題爲“-某些財務預測“)。特別委員會還審議了公司當時的當前業務計劃以及實現業務計劃的潛在機會和風險,其中包括6月份預測所依據的假設。
莫里斯的觀點。Moelis於2024年8月16日向特別委員會提交的口頭意見(隨後通過Moelis於2024年8月16日提交的書面意見予以確認)認爲,從財務角度來看,根據合併協議每股6.70美元的合併對價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排除持有人除外)是公平的,這是基於並受制於同日Moelis的書面意見中所作的假設、遵循的程序、考慮的事項和提出的其他限制,以及Moelis向特別委員會提交的相關財務分析。如下文標題爲「」的代理聲明「」部分更完整地描述的-Moelis&Company LLC的意見.”
與EQT的談判和合並協議的條款。合併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是公平談判的產物,包括:
0
在某些情況下,本公司有能力與提交收購建議的第三方進行討論、提供信息和進行談判,但須遵守合併協議施加的某些限制和程序(如本委託書標題部分所述)。合併協議--不徵求意見;更改建議”);
0
董事會根據特別委員會的建議採取行動的能力,以及特別委員會在每種情況下在特定情況下拒絕或撤回關於公司股東投票贊成批准和授權合併協議的建議的能力(如本委託書標題爲合併協議--不徵求意見;更改建議”);
0
公司有能力根據特別委員會的建議和董事會的批准,在某些情況下終止合併協議,以就更高的提議達成最終協議(如本委託書標題爲“合併協議--合併協議的終止”);
0
在合併未完成的情況下,公司根據合併協議可獲得的補救措施,包括金錢損害和公司尋求具體履行合併協議項下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義務的能力,以及公司尋求具體履行義務的權利不以是否獲得任何融資爲條件;
0
股權承諾函的條款,根據該條款,擔保人承諾根據合併協議和股權承諾函的設想爲股權融資提供資金(包括公司的第三方受益權,以促使母公司執行擔保人根據股權承諾函的條款和合並協議的條款爲股權融資提供資金的承諾);
0
有限擔保的條款,根據該條款,擔保人爲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在合併協議下的全部損害賠償付款義務提供擔保;
0
合併協議的條款爲公司提供了足夠的運營靈活性,以在正常過程中開展業務,直至合併完成或合併協議終止(以較早者爲準);和
0
公司做出的陳述、保證和契約的範圍。
47

目錄

完成的可能性。除其他事項外,對及時完成結案的高度肯定:
0
合併協議規定的EQT完成合並的義務的有限條件,在與公司陳述和擔保的準確性有關的情況下,這些條件通常受重大不利影響限制;
0
不具備融資條件;
0
預期不會出現與所需的監管批准相關的預期實質性問題,以及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有義務在面臨任何監管挑戰的情況下,盡最大努力採取一切必要行動完成交易,包括同意剝離公司的資產或業務;
0
支持股東(於股份登記日期合共持有已發行公司普通股約56.0%的投票權)已正式簽署並訂立支持協議,據此,除其他事項外,他們同意在符合協議所載條款及條件的情況下,投票贊成批准及授權合併協議;
0
合併協議中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的陳述、擔保和契諾的一般習慣性質;
0
本公司有能力根據合併協議的條款具體履行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在合併協議下的義務,並按照合併協議和股權承諾書的預期爲股權融資提供資金;以及
0
EQT的商業聲譽和財政資源(包括其股權融資來源)使特別委員會感到欣慰的是,EQT將能夠完成交易。
不同政見者權利。根據《公司法》第238條和第239條,持不同政見者可根據公司股東對合並提出有效異議時享有權利。
當前和歷史市場價格。公司普通股的當前和歷史市場價格,包括本委託書標題爲-Moelis&Company LLC的意見考慮到公司普通股相對於其他行業參與者的交易價格和一般市場指數以及當前的行業、監管、經濟和市場狀況、趨勢和週期。
獨立。特別委員會由獨立(就在特別委員會任職的目的而言)、公正和與EQT、TPG、KKR和REA或潛在交易的任何潛在參與者無關的董事組成,他們在其他方面對潛在交易是公正和獨立的,但本委託書標題爲“-公司董事及行政人員在合併中的利益.”
談判權。根據組成特別委員會的董事會的決議,董事會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授權特別委員會,除其他外(I)與潛在交易有關的任何程序,包括是否開始任何此類程序,(Ii)任何此類程序可能產生的任何潛在交易的談判和安排,以及(Iii)任何潛在交易的拒絕或建議。
需要特別委員會事先提出的建議。在沒有特別委員會事先提出的有利建議的情況下,董事會不得批准潛在的交易。
積極參與和監督。特別委員會在六個月期間(其法律和財務顧問出席)舉行定期會議,討論和評估潛在交易的探索進程、出售進程中各參與方的提案和EQT提案,以及特別委員會對談判進程的積極監督。特別委員會定期積極參與這一進程,並獲得與評價進程有關的與公司管理層的充分接觸。
48

目錄

獨立建議。特別委員會挑選並聘請了自己的法律顧問(Freshfield)和財務顧問(Moelis),並在審查、評價和談判潛在交易的整個過程中聽取了這些顧問的意見。
沒有義務推薦。特別委員會承認它沒有義務向董事會建議批准合併或任何其他交易,並有權拒絕提出的任何建議。
在作出決定和提出建議的過程中,特別委員會還審議了關於合併協議和交易,包括合併的反補貼因素和風險的下列非詳盡清單,這些因素和風險沒有按任何相對重要性順序列出:
股東不參與未來的增長或收益。合併作爲現金交易的性質意味着本公司將不再作爲一家獨立的公衆公司存在,本公司的股東將不會參與本公司未來的收益或增長,也不會從本公司的任何增值中受益。特別委員會審議了本公司作爲一家獨立上市公司可採用的其他潛在替代戰略,儘管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但這些戰略有可能導致公司更成功和更有價值。
禁止購物限制。合併協議對本公司招攬競爭交易能力的限制(在某些例外情況下,允許本公司與提交主動收購建議並終止合併協議的各方進行談判,以接受更高的提議,然後僅在本公司向EQT支付終止費的情況下)。
與未能完成合並相關的風險。合併可能無法完成,如果合併未完成,則可能:(I)公司董事、管理團隊和其他員工將在合併懸而未決期間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並將嚴重分散代表公司的工作;(Ii)公司將產生重大交易和其他成本;(Iii)公司與客戶、供應商、業務夥伴和員工的持續業務關係可能受到不利影響,包括關鍵人員的損失;(Iv)公司普通股的交易價格可能受到不利影響;(V)在違反或終止合併協議的情況下,本公司可採取的合同及法律補救措施可能不足或成本高昂,或兩者兼而有之;及(Vi)未能完成合並可能會導致我們的客戶、潛在客戶、供應商、僱員及投資者對本公司及其前景產生負面看法。
監管風險。監管機構可能推遲、反對、挑戰或尋求禁止合併,或可能尋求對其批准施加EQT不能接受的條款和條件,儘管EQT根據合併協議承擔了義務。
合併完成前臨時限制對公司業務的影響。在合併完成前對本公司業務進行的限制,包括本公司在正常業務過程中使用商業上合理的努力經營以及在未經母公司同意的情況下不採取某些行動的契諾,該等行動可能會延誤或阻止本公司在合併完成前採取本公司可能會採取的戰略舉措。
外部日期。事實上,合併的潛在外部日期遲至合併協議簽署日期起計九個月,而每股合併代價每股6.70美元並無應付利息,經通脹調整或任何其他收購價格調整,而不論本公司於交易懸而未決期間的表現如何,收購價格均爲固定價格。
成交條件和終止權。在某些情況下,母公司完成交易的義務以及母公司終止合併協議的權利的條件。
合併公告的效果.合併公告可能產生的影響,包括:(i)對公司員工、客戶、經營業績和股價的影響;(ii)對公司吸引和留住關鍵管理層、銷售和營銷以及技術人員的能力的影響;(iii)與合併相關的訴訟的可能性。
49

目錄

公司應支付的終止費。在合併協議終止後的某些情況下,要求公司向母公司支付33,622,295美元的終止費(相當於合併所隱含的股權價值的約3.0%),包括如果公司終止合併協議以接受上級提議,或者如果母公司因爲董事會或其委員會改變其建議而終止合併協議(如本委託書標題下的本委託書中進一步描述的那樣)合併協議--終止費”).
EQT責任上限。合併協議規定母公司及合併子公司在合併協議或股權承諾書項下的違規行爲的最高合計責任不得超過112,074,317美元。
應稅對價。在合併中以現金換取公司普通股將是美國聯邦所得稅的一項應稅交易,並可能對根據其他司法管轄區適用法律須納稅的公司股東征稅。
公司董事及行政人員的利益。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合併中可能擁有的權益,這些權益可能不同於其他公司股東的權益,或除了其他股東的權益外,在本委託書中標題爲“-公司董事及行政人員在合併中的利益.”
支持股東的表決權義務。支持股東是支持協議的訂約方,根據支持協議,他們同意(其中包括)在符合支持協議所載條款和條件的情況下投票贊成授權和批准合併協議,並且在董事會或其委員會修改、變更或撤回其關於交易(包括合併)的建議時,該等義務不會自動終止。
交易成本。即使該等交易未能完成,本公司已招致並將會招致與該等交易(包括合併)相關的巨額成本。
特別委員會的結論是,與合併協議和交易(包括合併)有關的不確定因素、風險和潛在的負面因素,被合併協議和交易(包括合併)的潛在好處所蓋過。
董事會的建議
根據特別委員會的一致建議,並根據上述其他因素,董事會一致:
確定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和交易文件對公司及其股東是公平和最符合其利益的;
批准公司簽署、交付和履行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和交易;
決定建議公司股東批准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和交易文件,並根據合併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完成交易(包括合併);以及
指示將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及交易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呈交本公司股東批准。
在作出決定和提出建議的過程中,董事會審議了下列重要因素和反補貼因素的非詳盡清單,這些因素和反補貼因素沒有按任何相對重要性順序列出:
特別委員會的決定。根據特別委員會的分析、結論及一致決定,訂立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及交易文件對本公司及其股東公平及符合其最佳利益。
特別委員會審議的其他因素。特別委員會審議並列於上文的其他實質性因素和反補貼因素。
50

目錄

董事會的結論是,有關合並協議及交易(包括合併)的不明朗因素、風險及潛在負面因素,已被合併協議及交易(包括合併)的潛在利益所抵銷。
上述關於特別委員會和董事會審議的資料和因素的討論並不打算詳盡無遺,僅包括所審議的實質性因素。鑑於特別委員會和董事會審議的各種因素以及這些因素的複雜性,特別委員會和董事會都認爲,在作出各自的決定和建議時,對上述因素進行量化或賦予其相對權重、級別或價值是可行的,也沒有量化或賦予這些因素相對的權重、級別或價值。此外,特別委員會和董事會的每名成員對這一過程運用其個人的商業判斷,並可能爲不同的因素賦予不同的相對權重、級別或價值,特別委員會和董事會的建議、決定和批准(在適用情況下)分別基於分別提交特別委員會和董事會審議的所有資料。應當指出的是,對特別委員會和董事會的理由以及本節中某些信息的解釋是前瞻性的,應根據標題中所述因素閱讀。前瞻性陳述.”
Moelis & Company LLC的意見
在特別委員會於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爲評估及批准合併而舉行的會議上,莫里斯發表口頭意見,並於二零二四年八月十六日向特別委員會提交書面意見,表明於該日期,根據及受制於該書面意見所載假設、程序、考慮事項及其他限制,合併協議所載每股合併代價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除外持有人除外)而言,從財務角度而言屬公平。
Moelis於2024年8月16日發表的書面意見全文,闡述了與該意見相關的審查的假設、遵循的程序、考慮的事項和其他限制,作爲本委託書的附件C附於本委託書,並通過引用併入本文。提供Moelis的意見是爲了讓特別委員會(僅以其身份)在其對合並的評價中使用和受益。Moelis的意見僅限於從財務角度看每股合併對價的公平性,並不涉及公司實施合併的基本業務決定或與公司可能可用的任何替代業務策略或交易相比合並的相對優點。Moelis的意見並不構成關於任何證券持有人應如何投票或就合併或任何其他事項採取行動的建議。莫里斯的意見得到了莫里斯公平意見委員會的批准。
在得出自己的觀點時,莫里斯的觀點包括:
審查與公司相關的某些公開的商業和財務信息;
審查由公司或特別委員會或代表公司或特別委員會向莫里斯提供的與公司的業務、收益、現金流、資產、負債和前景有關的某些內部信息,包括公司管理層提供給莫里斯或與莫里斯討論的財務預測;
審查了公司向莫利斯提供的有關公司資本化的信息;
與公司高級管理層成員、公司和特別委員會的代表就上述信息以及公司的總體業務和前景進行討論;
審查公司普通股的報告價格和交易活動;
審查了公開可獲得的某些其他公司的財務和股票市場數據,這些公司屬於莫里斯認爲相關的行業;
審查了Moelis認爲相關的某些其他交易的財務條款;
審議了本公司或代表本公司的努力的結果,包括在特別委員會的指導下,莫里斯爲徵求第三方對可能收購本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的意向所作的努力的結果;
51

目錄

審查(1)標有「執行版本」的合併協議草案和(2)標有「最後形式」的支助協議形式草案;
參與公司和母公司代表及其顧問之間的某些討論和談判;以及
進行其他財務研究和分析,並考慮到Moelis認爲適當的其他信息。
關於其分析和意見,Moelis依賴於提供給Moelis、與Moelis討論或由Moelis審查的信息在所有實質性方面都是完整和準確的。Moelis沒有獨立核實任何此類信息(或對任何此類信息的獨立覈查承擔任何責任)。Moelis還依賴於公司管理層的陳述,即他們不知道有任何事實或情況會使任何此類信息不準確或具有誤導性。Moelis在法律、稅務、監管和會計事務方面依賴於公司及其法律、稅務、監管和會計顧問的評估,而沒有進行獨立核實。關於上文提及的財務預測,莫里斯假設這些預測是在合理編制的基礎上編制的,該等預測反映了公司管理層目前對公司未來業績的最佳估計和判斷。莫里斯沒有對任何財務預測的合理性或這些預測所基於的假設發表任何看法。此外,Moelis並無對本公司的任何資產或負債(或有、衍生、表外或其他)作出任何獨立評估或評估,亦未獲提供任何此類評估或評估。
Moelis的意見沒有涉及公司實施合併的基本業務決定,也沒有涉及與公司可能可用的任何替代業務戰略或交易相比,合併的相對優點。莫里斯的意見沒有涉及任何法律、監管、稅務或會計問題。除從財務角度而言每股合併代價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除外持有人除外)的公平性外,Moelis並無被要求就合併協議或支持協議的任何條款或合併的任何方面或影響提供任何意見。在發表意見時,Moelis假設合併協議及支持協議的最終籤立表格與Moelis審閱的草案在任何重大方面並無不同,合併將根據其條款完成而不會有任何對Moelis的分析有重大影響的豁免或修改,合併協議及支持協議所載各方的陳述及保證均屬準確及正確,而合併協議或支持協議的各方將遵守合併協議或支持協議的所有重大條款(視何者適用而定)。Moelis假設,完成合並所需的所有政府、監管或其他同意或批准都將獲得,除非這對Moelis的分析不是實質性的。
Moelis的意見必須基於其發表意見之日起有效的經濟、貨幣、市場和其他條件以及提供給Moelis的信息,Moelis不承擔更新其對其發表意見之日後事態發展的意見的責任。信貸、金融和股票市場一直在經歷不尋常的波動,對於這種波動對公司、母公司或合併的任何潛在影響,莫里斯沒有發表任何意見或觀點。
Moelis的意見並未涉及合併的公平性或其任何方面或影響,或任何類別證券持有人、債權人或本公司其他股東的任何其他代價或與之有關的任何其他代價,但從財務角度而言,每股合併代價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除外持有人除外)的公平性除外。此外,Moelis並未就合併任何一方的任何高級人員、董事或僱員或任何類別的該等人士所收取的任何補償的金額或性質相對於每股合併代價或其他方面的公平性發表任何意見。
財務分析
以下是Moelis在2024年8月16日舉行的會議上就其意見向特別委員會提交的重要財務分析摘要。
下文的一些財務分析摘要包括以表格形式提供的信息。爲了充分理解莫里斯的分析,表格必須與每個摘要的正文一起閱讀。這些表格本身並不構成對分析的完整描述。考慮下文描述的數據而不考慮財務分析的完整敘述性描述,包括分析所依據的方法和假設,可能會對莫里斯的分析產生誤導性或不完整的看法。
52

目錄

爲了進行分析,Moelis審查了一些財務和運營指標,包括:
「企業總價值」被稱爲「TEV」,其計算方法爲:(A)權益價值(除非上下文另有說明)(根據相關公司在指定日期的收盤價計算(使用庫存股方法)作爲相關公司稀釋後普通股的市值),加上(B)(I)淨債務(計算爲債務,包括融資租賃,在適用時減去現金和現金等價物,在適用時經限制性現金調整)和(Ii)優先股和非控股權益的賬面價值,在適用的情況下(在相關公司最近一次報告的季度末或半年度報告中的上述每一種情況下,如適用)。
「調整後的EBITDA」,也稱爲「調整後的EBITDA」,除非上下文另有說明,一般是按照相關公司扣除利息、稅項、折舊和攤銷前的收益計算的,並根據(X)公司定義的非經常性和非現金項目、(Y)基於股票的薪酬和(Z)公司的上市公司支出進行調整。
「LTM」,指截至相關日期公開歷史財務信息的最近12個月期間,就本公司而言,指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12個月期間。
「NTM」指緊接適用的LTM期間之後的12個月期間,就本公司而言,該12個月期間是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12個月期間。
「無槓桿自由現金流」具有本委託書標題爲“-某些財務預測.”
除非上下文另有說明,否則Moelis使用庫存股方法計算(A)公司的TEV是基於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估計淨債務(不包括租賃負債),以及(B)公司普通股的每股金額是基於截至2024年8月2日的已發行稀釋股份,並進行調整以反映合併協議中規定的限制性股票單位的加速歸屬。
所有有關本公司的資料均由本公司管理層提供。除非上下文另有指示,否則Moelis根據截至2024年8月12日的公開信息,使用選定上市公司的收盤價以及歷史、財務和運營數據進行以下分析。除非上下文另有說明,本公司的財務信息已按0.75521x的匯率從新加坡元轉換爲美元,這是2024年8月12日的收盤價。
下文概述了Moelis根據其意見進行的重要財務分析。
精選上市公司分析
Moelis回顧了11家從事鉛發電市場領域的上市公司(「精選上市公司」)的財務和股票市場信息,在每個案例中,Moelis認爲,根據Moelis的經驗和專業判斷,這些公司的運營在某些方面與Moelis的分析目的大致相關,並可獲得華爾街分析師的共識估計(此類共識估計,即「華爾街研究」)。在選擇上市公司時,莫里斯指出,由於幾個因素,選定上市公司與公司的可比性有限,包括公司的(I)地理重點、(Ii)終端市場用戶、(Iii)收入增長和(Iv)調整EBITDA利潤率。因此,Moelis(I)專注於具有類似終端市場參考的業務,例如房地產、B20億和B2C活動以及借貸市場;(Ii)專注於具有類似商業模式參考的業務以及相關的潛在客戶和廣告業務模式;(Iii)考慮具有可比收入規模、增長特徵和調整EBITDA利潤率的業務;以及(Iv)專注於在全球不同地區擁有強大領導地位的業務。
根據截至2024年8月12日的華爾街研究,Moelis審查了每一家選定上市公司的TEV,將其作爲2024年日曆年預計收入的倍數(CY2024E)和2025年日曆年估計EBITDA的倍數(CY2025E)。莫里斯還根據公司管理層提供的預測,使用每股合併對價、公司當時的當前股價(「當前股價」)以及公司普通股在2024年5月21日,即彭博文章刊發前最後一個交易日(「未受影響的股價日期」)的收盤價,審查了公司的相應信息和相應倍數。所選上市公司的財務數據基於相關公司最近報告的季度末或半年度報告(如適用)的公開申報文件。
53

目錄

下表總結了該數據:
 
TEV /CY 24 E
收入
TEV /CY 25 E
。EBITDA
精選公司
 
 
REA集團有限公司
17.2x
26.0x
Zillow Group,Inc
5.1x
17.7x
Auto Trader Group plc
12.0x
20.1x
汽車集團有限公司
12.4x
16.6x
SEEk Limited
8.1x
14.7x
Scout24 SE
9.2x
12.9x
Rightmove plc
10.8x
13.6x
CarGurus,Inc.
3.0x
10.2x
Yelp Inc.
1.3x
5.2x
域控股澳大利亞有限公司
5.1x
11.4x
書呆子錢包公司
1.2x
6.0x
平均
7.8x
14.0x
中位數
8.1x
13.6x
本公司(按每股合併代價計算)
6.8x
25.3x
公司(當前股價)
5.1x
19.1x
公司(未受影響的股價日期)
3.9x
14.4x
在審查選定的上市公司數據以確定公司的收入和調整EBITDA多重範圍時,莫里斯指出:(I)公司目前的交易水平反映了調整EBITDA按金狀況的分項,以及鑑於其所有權基礎的有限的交易流動性,以及(Ii)也表現出調整EBITDA按金表現並有擴大空間的選定上市公司的子組包括NerdWallet,Inc.,CarGurus,Inc.,Yelp Inc.和Zillow Group,Inc.關於收入倍數,Moelis(I)選擇了收入倍數範圍的低端,重點是NerdWallet,Inc.,Inc.。Yelp Inc.和CarGurus,Inc.以及本公司,但根據公司的預期增長和調整EBITDA利潤率改善,反映了對當前市盈率的溢價,以及(Ii)鑑於規模、盈利能力和交易流動性的好處,選擇了收入倍數範圍的高端,反映了相對於Zillow Group,Inc.、Seek Limited和Domain Holdings Australia Limited的折扣。關於EBITDA倍數,Moelis(I)選擇了EBITDA倍數區間的低端,反映了由於公司擴大利潤率並轉向正常化交易區間而相對於選定的上市公司中值的折讓,(Ii)選擇了EBITDA倍數區間的高端,反映了相對於REA Group Ltd.、Zillow Group,Inc.和CAR Group Limited的折讓,考慮到規模、盈利能力和交易流動性的好處。
基於以上所述並運用其專業判斷,莫里斯爲2024E選擇了3.0倍至5.0倍TEV/收入的倍數範圍,爲2025E選擇了10.0x至16.0x TEV/Adj.EBITDA的倍數範圍(Moelis沒有選擇基於CY2024E Adj.EBITDA的倍數範圍,因爲它認爲公司的CY2024E Adj.EBITDA預期是小規模的,因此不會產生有意義的參考範圍)。然後,Moelis將這些倍數範圍應用於公司的相應財務數據,得出公司的隱含TEV範圍。然後,Moelis使用上述淨債務和稀釋後的股票信息,從產生的隱含TEV參考範圍推導出隱含每股參考範圍。這一分析表明,與每股合併對價相比,公司普通股的隱含每股參考範圍如下,四捨五入爲最接近的0.05美元:
隱含的每股參考範圍基於:
2024E財年收入
CY2025E調整EBITDA
每股合併
考慮事項
$3.75 - $5.30
$3.50 - $4.75
$6.70
選定的先例交易分析
Moelis審查了自2013年以來宣佈的某些選定交易的財務信息,這些交易涉及從事在線市場部門的目標企業(「選定的先例交易」),Moelis認爲,根據其經驗和專業判斷,其運營在某些方面總體上與
54

目錄

爲了Moelis的分析目的,公司。在選擇先例交易時,Moelis指出,由於公司的(I)地理重點、(Ii)終端市場用戶、(Iii)收入增長和(Iv)調整EBITDA利潤率概況等幾個因素,選定的先例交易與合併的可比性有限。因此,Moelis(I)專注於具有類似終端市場參考的業務,例如房地產、B20億和B2C活動以及借貸市場,(Ii)專注於具有類似商業模式參考的業務以及相關的潛在客戶和廣告業務模式,以及(Iii)考慮具有可比收入規模、增長特徵和調整EBITDA利潤率的業務。
Moelis審查了每個目標業務的隱含TEV,作爲LTM收入、NTM收入和NTM Adj.EBITDA的倍數,在每種情況下,都是在緊接相關交易宣佈之前。隱含TEV是基於爲目標企業支付的宣佈收購價格,以及這些目標企業的公開可用LTM收入、NTM收入和/或NTM Adj.EBITDA。
55

目錄

下表總結了該數據(1)(2):
公佈日期
目標
收購心理
TEV /收入
TEV /SEARCH。
EBITDA
 
 
 
LTM
新臺幣
NTM
2023年11月
阿德文塔ASA
黑石集團
國際合作夥伴有限責任公司/
珀米拉顧問有限責任公司/
大西洋通用服務
公司,LP
7.7x
6.8x
17.6x
2020年6月
58.com Inc.
大西洋通用服務
公司,LP/ Warburg
Pincus LLC
3.6x
3.4x
16.6x
2019年12月
Care.com,Inc.
IAC公司
2.4x
2.3x
NM
2019年12月
AutoScout 24 GmbH
赫爾曼和弗裏德曼有限責任公司
15.2x
北美
北美
2018年11月
貿易集團有限公司
Apax Partners LLP
10.3x
9.7x
14.7x
2018年9月
XO集團公司
佩米拉控股有限公司
5.0x
4.6x
21.4x
五月2018
ZPG plc
銀湖科技
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9.0x
8.1x
20.6x
2018年3月
SEEk亞洲投資私人
有限公司
SEEk Limited
北美
北美
北美
2017年11月
Sk的50.01%
Encarsales.com Ltd
汽車集團有限公司(f/k/a
carsales.com Limited)
北美
北美
22.8x
2017年7
WebMD健康公司
互聯網品牌公司
3.9x
3.8x
11.3x
2017年7
銀行利率公司
Red Ventures,LLC
3.0x
2.8x
11.1x
十月2016
每日健康公司
j2 Global,Inc. /齊夫·戴維斯,
Inc.
1.8x
1.8x
8.8x
四月2016
Ancestry.com LLC
銀湖科技
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GIC
私人有限
3.6x
北美
北美
2015年6月
Dealertrack Technology,
Inc.
考克斯汽車公司
4.8x
4.0x
19.3x
九月2014
Move公司
新聞集團
3.8x
3.4x
NM
八月2014
分類風險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甘尼特公司,Inc.
北美
北美
11.6x(3)
三月2014
Apartments.com業務
分類風險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Costar Group,Inc.
6.8x
北美
16.6x
2014年1
Auto Trader Group plc
Apax Partners LLP
北美
北美
北美
2013年11月
Scout 24控股公司70%
GmbH
赫爾曼和弗裏德曼有限責任公司
北美
北美
16.3x
平均
 
 
5.8x
4.6x
16.1x
中位數
 
 
4.4x
3.8x
16.6x
「公司」(The Company)
 
 
7.8x
6.5x
42.2x
(at每股合併考慮)
 
 
 
 
 
(1)
「NM」表示數據沒有意義,因爲交易的倍數大於80.0x TEV /。EBITDA。
(2)
「NA」表示數據不可用。
(3)
基於公告時2014年的預期收入和E. EBITDA。
在審查選定的先例交易以確定公司的收入和SEARCH. EBITDA多個範圍時,Moelis重點關注了(i)58.com Inc.的隱含LTm收入倍數,Care.com,Inc.,XO集團公司,WebMD Health Corp.銀行利率公司,Ancestry.com LLC,Dealertrack Technology,Inc.和Move,Inc.,(ii)58.com Inc.的隱含NTm收入倍數,Care.com,Inc.,XO集團公司,WebMD Health Corp.銀行利率公司,Dealertrack技術公司和Move,Inc.和(iii)Adevinta ASA,58.com Inc.的隱含NTm. EBITDA倍數,XO集團公司,ZPG plc和Sk Encarsales.com Ltd.
56

目錄

基於前述並運用其專業判斷,Moelis選擇了3.0x-5.0x TEV/LTM收入、2.5x-4.5x TEV/NTM收入和16.0x-23.0x TEV/NTM Adj.EBITDA的倍數範圍(Moelis沒有選擇基於LTM Adj.EBITDA的倍數範圍,因爲它認爲公司的LTM Adj.EBITDA是次要範圍,因此不會產生有意義的參考範圍)。然後,Moelis將這些倍數範圍應用於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LTM期間和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NTM期間的適用指標,以得出TEV範圍。然後,Moelis使用上述淨債務和稀釋後的股票信息,從產生的隱含TEV參考範圍推導出隱含的每股參考範圍。這一分析表明,與每股合併對價相比,公司普通股的隱含每股參考範圍如下,四捨五入爲最接近的0.05美元:
隱含的每股參考範圍基於:
LTm收入
新臺幣收入
NTM調整EBITDA
每股合併
考慮事項
$3.45 - $4.80
$3.45 - $5.05
$3.40 - $4.30
$6.70
貼現現金流分析
Moelis使用6月預測對公司進行了貼現現金流分析,以計算公司預計從2024年9月至2029年12月31日結束的日曆年末預計產生的未來無槓桿自由現金流的現值(Moelis假設公司從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預計產生的估計無槓桿自由現金流等於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估計的無槓桿自由現金流的25%),將基於股票的補償視爲現金支出,並對公司在該預測期結束時的終端價值的現值進行估計。在進行貼現現金流分析時,Moelis基於對公司加權平均資本成本的估計,使用了10.5%至16.0%的貼現率範圍。估計的加權平均資本成本範圍是使用資本資產定價模型以及規模溢價和國家風險溢價得出的。
Moelis將此貼現率範圍應用於(I)從2024年9月30日至截至2029年12月31日的日曆年末的估計稅後無槓桿自由現金流(使用年中貼現慣例,貼現至2024年9月30日)和(Ii)通過將3.00%-4.50%的永久增長率範圍應用於公司截至2029年12月31日的日曆年度的估計稅後無槓桿自由現金流(「CY2029E」)並進行調整以(I)將終端資本支出設置爲等於CY2029E資本支出而得出的估計終端價值範圍。(Ii)年終折舊及攤銷相當於年終資本支出,及(Iii)將年終淨營運資金變動定爲2029E年度淨營運資金變動。莫里斯指出,選定的永久增長率範圍是根據(I)公司經營所在地區(穩定水平)的預期市場增長率,(Ii)選定的上市公司在成熟市場的當前增長率,(Iii)成熟地區目前的總體長期經濟特徵,以及(Iv)公司管理層對長期穩定增長率的看法。
然後,Moelis使用上述淨債務和稀釋後的股票信息,從產生的隱含TEV參考範圍推導出隱含的每股參考範圍。這一分析表明,與每股合併對價相比,公司普通股的隱含每股參考範圍如下,四捨五入爲最接近的0.05美元:
隱含每股參考區間
每股合併對價
$4.50 - $8.75
$6.70
在2024年8月16日特別委員會會議之後,Moelis重新計算了公司的估計終端價值範圍,以使用Moelis認爲最合適的貼現期,這導致公司普通股的隱含每股參考範圍增加了0.35美元至0.65美元。Moelis確定,貼現期的這一變化對其分析並不重要,因此重新計算不會導致Moelis的最終公平意見發生任何變化。然而,Moelis確實向特別委員會提供了重新計算的數字,這些數字表明,與每股合併對價相比,公司普通股的隱含每股參考範圍(四捨五入爲最接近的0.05美元)爲4.85美元至9.40美元。
57

目錄

其他信息
Moelis還爲特別委員會注意到以下資料,這些資料未被視爲Moelis關於其意見的財務分析的一部分,但僅供參考:
分析師價格目標
Moelis在最近發佈的五份公開發布的華爾街研究分析師報告中審查了公司普通股的遠期股價目標,這些報告顯示了每股5.00美元到7.00美元的低目標和高目標,共識中值爲每股6.00美元。
歷史股價表現
除其他事項外,Moelis審查了公司普通股在截至不受影響的股價日期的52週期間的歷史收盤價,反映了每股4.65美元的高收盤價和3.15美元的低收盤價,以及截至2024年8月12日的52週期間,反映了每股6.63美元的高收盤價和3.15美元的低收盤價,而(I)未受影響的股價日期爲4.41美元,和(Ii)2024年8月12日的5.41美元,每股合併對價爲6.70美元。Moelis還審查了某些歷史時期的公司普通股成交量加權平均價格,包括截至未受影響股價日期的5天期、10天期、30天期和60天期,分別爲4.30美元、4.16美元、3.82美元和3.66美元。
精選上市公司分析
如上所述,Moelis沒有爲其基於CY2024E Adj.EBITDA的財務分析選擇倍數範圍,因爲它認爲公司的CY2024E Adj.EBITDA預計是小規模的,因此不會產生有意義的參考範圍。然而,Moelis確實使用如上所述的選定的上市公司進行了選定的上市公司分析,以供特別委員會參考,但應用了TEV/CY2024E Adj EBITDA的倍數。選定的上市公司TEV/CY2024E Adj.EBITDA倍數在5.6倍至30.2倍之間,中位數爲14.9倍。出於信息目的,Moelis應用了5.6倍至30.2倍的TEV/CY2024E Adj.EBITDA倍數範圍,導致公司普通股的隱含每股參考範圍爲2.00美元至4.60美元,而每股合併對價爲每股6.70美元。
徵集程序述評
Moelis審查了就出售公司向其他各方徵求興趣的範圍和結果,本委託書標題爲“-合併的背景.”
雜類
這一分析摘要並不是對莫里斯觀點背後的分析和考慮的因素的完整描述。公平意見的編寫是一個複雜的分析過程,不一定要進行部分分析或概要說明。選擇上述分析或總結的一部分,而不將分析作爲一個整體來考慮,可能會造成對莫里斯觀點所依據的過程的不完整看法。在確定其公平性時,Moelis考慮了其所有分析的結果,沒有對任何因素或分析賦予任何特別的權重。相反,Moelis在考慮了所有分析的結果後,根據其經驗和專業判斷做出了公平判斷。
上述分析中使用的任何公司或交易均不與本公司或合併完全相同或直接可比。此外,這種分析並不聲稱是評估,也不一定反映企業或證券實際可能出售的價格。基於對未來結果的預測的分析不一定表明實際的未來結果,這可能比此類分析所建議的要有利得多或少得多。由於上述分析本身存在不確定性,基於雙方或其各自顧問無法控制的衆多因素或事件,如果未來結果與這些預測大不相同,本公司、Moelis或任何其他人都不承擔責任。
每股合併考慮事項乃透過合併協議訂約方之間的公平磋商厘定,並獲特別委員會及董事會批准。Moelis沒有向公司、特別委員會或董事會建議任何具體的對價,或者任何具體金額或類型的對價是與合併有關的唯一適當的對價。
58

目錄

Moelis擔任與合併有關的特別委員會的財務顧問,有權獲得目前估計約爲1,890萬美元的費用,其中400萬美元在Moelis提出意見之前應支付給Moelis,其中1,490萬美元取決於合併的完成。此外,該公司還同意賠償Moelis因其合同而產生的某些責任,包括聯邦證券法下的責任。Moelis經常從事與合併和收購、戰略交易、公司重組以及用於公司和其他目的的估值相關的業務及其證券的估值。
Moelis的關聯公司、員工、高級管理人員和合夥人可以隨時擁有公司、母公司及其各自關聯公司的證券(多頭或空頭)。在其意見發表之日之前的三年內,Moelis擔任EQT和/或其附屬公司(統稱「EQT實體」)的財務顧問,涉及以下已完成的轉讓:(A)EQT實體持有少數股權的公司的首次公開募股,(B)賣方交易和(C)買方交易。在其意見日期之前的三年內,關於這些交易,Moelis(I)從EQT實體或代表EQT實體收取了約840萬美元的費用總額,以及(Ii)從EQT實體賺取(但尚未支付)的費用總額約270萬美元。在其意見發表日期前兩年,Moelis擔任TPG Inc.和/或其關聯公司(統稱「TPG實體」)的財務顧問,涉及以下已完成的任務:(A)與公司或合併無關的財務分析,以及(B)三筆買方交易。Moelis目前在(I)一筆懸而未決的賣方交易和(Ii)三筆懸而未決的買方交易中代表TPG實體,所有這些交易都與合併無關。在發表意見之前的兩年裏,莫里斯從tpg實體獲得的總費用約爲2,090美元萬。在其意見發表日期前兩年,Moelis擔任KKR&Co.Inc.和/或其聯屬公司(統稱「KKR實體」)的財務顧問,涉及以下已完成的轉讓:(A)投資交易,(B)與公司或合併無關的一般戰略建議,(C)兩筆賣方交易,(D)重組,(E)資本籌集(Moelis擔任聯合簿記管理人),以及(F)買方交易。Moelis目前在以下方面代表KKR實體:(I)與公司或合併無關的一般戰略諮詢能力;(Ii)即將進行的重組(這是KKR是其成員的債權人集團的諮詢任務);(Iii)四筆未決的賣方交易;以及(Iv)三筆未決的買方交易,所有這些交易都與合併無關。在發表意見之前的兩年裏,Moelis從KKR實體那裏獲得了總計約1380萬美元的費用。如果上述懸而未決的轉讓完成,Moelis將有權獲得總計約5310萬美元的費用。未來,Moelis可能會向母公司、本公司及其各自的附屬公司提供投資銀行服務,並預計將因此而獲得補償。
某些財務預測
當然,由於基本假設和估計本身的不可預測性,公司不會公開披露長期財務預測。
然而,關於特別委員會對戰略備選方案的審查,2024年2月,公司管理層應特別委員會的要求,向特別委員會和莫里斯提供了一些由公司高級管理層於2023年12月至2028年編制的非公開、未經審計的前瞻性財務信息(「2023年12月至2028年預測」)。如上文標題「」一節所述。-合併的背景特別委員會審查了2023年12月的預測,並指示Moelis在2024年2月與特別委員會討論的公司初步財務分析中使用2023年12月的預測。2023年12月至2023年12月的預測由公司高級管理層在特別委員會成立之前編制,目的是進行內部預算編制和減值測試。
2024年5月,公司高級管理層應特別委員會的要求,向特別委員會和莫里斯提供了公司管理層爲截至2024年至2029年的財政年度編制的最新非公開、未經審計的預期財務信息(「5月預測」)。5月份的預測反映了公司高級管理層認爲是當時對公司在適用期間的未來財務業績的最佳估計和判斷,其中包括將預測期延長至2029財年。5月份預測中的最新假設還包括公司高級管理層對(I)收入增長、(Ii)新業務模式的影響、(Iii)宏觀經濟趨勢、(Iv)公司成本、(V)成本削減和效率、(Vi)資本支出、(Vii)經營槓桿和(Viii)營運資本的最新預期。如上文標題「」一節所述。-合併的背景公司管理層於5月24日向特別委員會和Moelis提供了5月份的預測,
59

目錄

2024年,特別委員會審查了5月預測,並指示莫里斯在2024年5月與特別委員會討論的初步財務分析中使用5月預測。
2024年6月,公司高級管理層應特別委員會的要求,向特別委員會和莫里斯提供了5月份預測的更新版(「6月份預測」,並共同提供了2023年12月的預測和2023年5月的預測,「預測」),其中主要包括根據公司供應商財務盡職調查顧問的反饋對某些細目項目進行重新分類。6月份的預測反映了公司高級管理層認爲是當時對公司2024至2029財年未來財務業績的最佳估計和判斷。如上文標題所述部分所述-合併的背景,特別委員會審查了《6月預測》,並指示莫里斯利用《6月預測》向特別委員會提出公平意見,並進行2024年8月提交給特別委員會的相關財務分析。此外,向母公司和某些其他方提供了6月份的預測,以供他們對與本公司的潛在交易進行盡職調查審查。
這些預測反映了公司高級管理層對一般業務、經濟、競爭、監管和其他市場和財務狀況以及其他未來事件的估計和假設,所有這些都是難以預測的,其中許多都不是公司所能控制的。特別是,這些預測雖然有數字上的特殊性,但必然是基於許多內在不確定的變量和假設。由於這些預測涵蓋多個年度,從本質上講,它們每一年都會受到更大不確定性的影響,不太可能預測到可能對本公司的業務及其經營業績產生影響的每一種情況。這些預測完全是利用公司高級管理層在制定時可獲得的信息制定的,反映了對某些可能發生變化的商業決策的假設。可能影響實際結果或可能導致預測無法實現的重要因素包括本委託書標題下所述的因素。前瞻性陳述以及本公司在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財政年度Form 20-F年度報告中描述的其他風險因素,以及本公司在隨後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文件中對潛在風險、不確定性和其他重要因素的任何討論,包括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Form 6-k報告。預測還反映了對某些可能發生變化的商業決策的假設。
本公司、特別委員會、董事會、母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聯屬公司、顧問或其他代表均無就預測的有效性、合理性、準確性或完整性或本公司相對於預測的最終表現向任何股東作出任何陳述。該等預測的編制並非着眼於公開披露或遵守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或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有關預測的已公佈指引或美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就編制及呈報預期財務信息而制定的指引。本公司的獨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或任何其他獨立會計師均未有審核、審閱、編制或執行任何有關預測的程序或發表任何意見或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證。在本委託書中包含預測並不代表本公司承認或表示預測或其中包含的信息是重要的。本公司或其任何聯屬公司均無意,若任何或全部預測已更改或更改或以其他方式變得不適當(即使在短期內),則彼等各自概不承擔任何更新、更正或以其他方式修訂預測的責任。
對預測的評估應結合公司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公開文件中的歷史財務報表和其他信息進行。該等預測由本公司高級管理層以獨立基準編制,並無使合併或合併協議擬進行的其他交易生效,因此該等預測不會使建議合併或合併完成後可能實施的本公司營運或策略的任何改變生效,包括與建議合併有關的任何成本。此外,這些預測沒有考慮到擬議合併未能完成的任何影響,在這種情況下不應被視爲準確或持續。
預測在許多方面進一步反映主觀判斷,因此容易受到基於實際經驗和業務發展的多重解讀和定期修訂的影響。列入預測不應被視爲表明公司或當時收到預測的任何人
60

目錄

過去認爲,或現在認爲,預測必然是對未來實際事件的預測,因此不應依賴這些信息。該公司的高級管理層認爲,這些預測會受到與這種長期預測相關的固有風險和不確定性的影響。
ADJ.EBITDA和Unlevered Free Cash Flow(如下所述)是「非IFRS財務指標」,是不按照IFRS計算的財務業績指標。這些非《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財務計量不是孤立地考慮的,也不是作爲可比《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計量的替代品,它們可能不同於其他公司使用的非《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財務計量。儘管公司認爲這些非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財務指標提供了有意義的信息,幫助投資者了解經營結果並分析公司的財務和業務趨勢,但這些非國際財務準則財務指標的使用存在固有的侷限性,因爲除其他原因外,這些非國際財務準則財務指標排除了必須包括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陳述中的費用和貸項。該等非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財務指標並非根據公認會計原則或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編制,並非由本公司所有競爭對手呈報,且由於準確計算方法的潛在差異,可能無法直接與本公司競爭對手的同名財務指標作比較。
鑑於上述因素及預測所固有的不確定因素,本公司普通股持有人謹此忠告,切勿過度依賴下述預測摘要(如有)。以下列出的信息和表格僅供公司股東獲取提供給特別委員會、董事會、Moelis、母公司和某些其他第三方的預測摘要,這些信息和表格不包括在本委託書中,目的是影響任何股東或其他人士關於如何就合併投票或以其他方式就交易採取行動的決定,包括是否尋求對其公司普通股的評估權:
下表列出了2023年12月至12月的預測摘要:
 
截至12月31日的財年,
(S百萬美元)(未經審計)
2024E
2025E
2026E
2027E
2028E
收入
179.5
216.7
257.9
295.9
335.1
調整EBITDA(由Moelis調整)(1)
23.5
48.1
74.2
95.6
116.9
(1)
ADJ.EBITDA是一個非IFRS術語,計算爲扣除利息、稅項、折舊、攤銷和基於股份的薪酬前的收益,由Moelis進行調整,以扣除公司管理層提供的上市公司費用。
下表爲5月預測摘要:
 
截至12月31日的財年,
(S百萬美元)(未經審計)
2024E
2025E
2026E
2027E
2028E
2029E
收入
175.3
206.6
243.5
286.0
333.8
387.4
調整EBITDA(由Moelis調整)(1)
24.3
47.2
76.4
109.3
148.3
191.3
(1)
ADJ.EBITDA是一個非IFRS術語,計算爲扣除利息、稅項、折舊、攤銷和基於股份的薪酬前的收益,由Moelis進行調整,以扣除公司管理層提供的上市公司費用。
下表列出了6月份預測的摘要:
 
截至12月31日的財年,
(S百萬美元)(未經審計)
2024E
2025E
2026E
2027E
2028E
2029E
收入
175.3
206.6
243.5
286.0
333.8
387.4
. EBITDA(經Moelis調整)(1)
23.9
47.0
76.5
109.4
148.4
191.6
. EBITDA(如供應商模型中規定)(2)
30.7
53.9
83.4
116.2
155.3
198.4
(1)
。EBITDA是一個非IFRS術語,計算爲扣除利息、稅款、折舊、攤銷和股份報酬前的利潤,並由Moelis進行調整以扣除上市公司費用,如公司管理層提供的。
(2)
。母公司和某些其他方在對與公司的潛在交易進行盡職調查審查時提供的供應商模型中規定的EBITDA不包括上市公司費用。
61

目錄

此外,在公司管理層的指導下,Moelis根據特別委員會的指示,使用6月預測的財務數據,計算了公司的無槓桿自由現金流量,用於Moelis於2024年8月16日向特別委員會提交的財務分析,如本委託書標題爲“-Moelis&Company LLC的意見。
 
截至12月31日的財年,
(S百萬美元)(未經審計)
2024E
2025E
2026E
2027E
2028E
2029E
無槓桿自由現金流(1)
(6.9)
11.6
42.8
70.3
104.4
141.5
(1)
無槓桿自由現金流量是一個非國際財務報告準則術語,其計算方法爲ADJ.EBITDA加上或減去(視情況而定)上市公司費用、基於共享的薪酬費用、經營租賃負債的當前部分、稅費、資本支出和營運資本淨額變化。
本公司董事及行政人員在合併中的權益
在考慮特別委員會向董事會提出的建議和董事會建議你投票批准和批准合併建議時,你應該意識到我們的董事和高管在合併中的利益可能不同於股東的一般利益,或者除了股東的利益之外,如下更全面地描述。於(A)評估及磋商合併協議、(B)批准本公司簽署、交付及履行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及本公司作爲訂約方的其他交易文件,以及按合併協議所載條款及條件完成合並及其他交易及(C)建議合併建議獲本公司股東批准及授權時,特別委員會及董事會知悉及考慮該等利益(其中包括當時存在的該等利益)。下文對這些利益進行了更詳細的描述,並在適用的情況下量化了這些利益。
本公司的董事和高管與本公司最近一份於2024年3月22日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年度報告Form 20-F第6.A項所列「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所披露的個人相同。
公司交易獎金
本公司若干高管是截至2024年4月30日與本公司的交易紅利函件(每人爲「交易紅利函件」)的當事人,根據該函件,如果出售於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完成,他們有資格在公司成功出售(包括合併)後獲得現金交易紅利。根據他的交易獎金函,Krishnan先生(以首席執行官的身份)有資格獲得750 000美元的現金付款。其餘作爲交易紅利函件當事人的高管有資格獲得總計2,250,000美元的現金付款。
交易獎金的結構是一次性支付,以確認確保成功完成合並所需的額外工作量和貢獻。交易獎金的條件是有效時間不遲於2024年12月31日,且每位合資格員工在有效時間仍保持良好狀態,但如果有效時間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權延長截止日期。就交易紅利函件而言,「良好信譽」一般指該等僱員:(I)爲本公司積極聘用;(Ii)並未提出辭職或退休通知;(Iii)其行爲並未根據適用法律或根據與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協議的條款而被解僱;(Iv)遵守與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訂立的所有適用書面協議所載的條款、規定及限制;及(V)在任何時候及無例外地積極、迅速及勤奮地參與任何及所有與準備、組織、談判及執行合併協議及完成合並有關的會議、活動及程序,並勤勉盡責,以確保工作因過程的緊迫性及時間敏感性而高標準及及時地進行。
公司期權和公司RSU的處理
截至2024年8月12日,公司董事和高管共持有2,078,152份公司期權(全部已完全授予)和1,862,231份未授予公司RSU,包括
62

目錄

246,775個未授權的公司RSU,由董事會主席和特別委員會主席約翰·弗格森先生持有,於2024年1月至12月授予(將受到下文所述的待遇)。
如果我們的董事和高管在生效前擁有公司期權和公司RSU未償還,則該等公司期權和公司RSU將按如下方式處理:
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尚未完成的每一項公司購股權,無論是既得或未歸屬,將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被視爲完全歸屬,並將在生效時間取消並轉換爲其持有人有權在完全滿足該持有人關於該期權的權利的情況下,在適用的預扣稅款的情況下,僅獲得一筆不計利息的現金付款,其數額等於(I)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受該公司購股權約束的公司普通股數量乘以(Ii)超出的部分,如果有,每股合併對價相對於該公司購股權的每股行權價;條件是,任何每股行權價等於或大於每股合併對價的公司認購權,將於生效時間起被取消,無需對價。
每個公司RSU或其部分(I)於緊接生效時間前仍未償還及歸屬(但尚未入股),(Ii)於緊接生效時間前仍未償還,以及(Ii)於緊接生效時間前仍未償還,並會因時間歸屬條件於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失效而成爲歸屬,(Iii)於2024年1月1日或之前發行,於緊接生效時間前仍未償還,並將根據截至12月31日或之前的履約期達到績效歸屬條件而成爲歸屬,或(Iv)於2024年1月至2024年1月被授予本公司非僱員董事(「董事RSU」)(如前述第(I)、(Ii)、(Iii)及(Iv)條所述,各爲「既有公司RSU」),將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被視爲完全歸屬,並將於生效時間起註銷並轉換爲其持有人在完全滿足該持有人對其所享有的權利並受適用的預扣稅項規限的情況下,唯一收取的權利,不含利息的一次性現金支付,等於(X)截至生效日期前受該既有公司RSU約束的公司普通股數量乘以(Y)每股合併對價;在所有情況下,在本段規定的加速歸屬之後確定的,並且規定,爲了確定受上文(X)所述的歸屬公司RSU約束的公司普通股的數量,任何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未歸屬並受基於業績的歸屬條件約束的歸屬公司RSU(即,只有在2024年1月1日之前發行的、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發行的、且受履約期間在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結束的基於業績的歸屬條件約束的公司RSU)將:在該履約期間該業績歸屬條件獲得滿足後,根據該履約期間的實際業績本應歸屬的公司普通股數量被視爲歸屬。
在2024年1月1日前簽發的每一份公司RSU(已授予公司RSU除外(在應用上文段緊接所述處理後確定)或其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尚未支付並受基於時間的歸屬條件約束的部分(每一項,「未授予公司RSU」)將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被註銷,持有者不採取任何行動,並在完全滿足這種註銷的情況下,將被轉換爲現金獎勵,爲其持有人提供支付機會,在適用稅項的限制下,預扣的現金金額等於受該未歸屬公司RSU約束的公司普通股數量乘以每股合併對價。每項現金獎勵將繼續遵守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以及在本段所述交易生效之前)適用於基礎未歸屬公司RSU的相同時間歸屬條款和條件,包括在適用的歸屬日期之前繼續爲尚存公司或其附屬公司服務的要求(受制於尚存公司在無故終止僱傭時加速歸屬,每種情況由母公司或尚存公司善意決定,前提是相關持有人簽署一份債權解除書),並且將支付每筆現金獎勵(或其部分),不計利息,也不扣除任何適用的扣繳稅款。在適用的歸屬日期之後的下一個工資單日期。
63

目錄

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尚未完成的每個公司RSU(除已獲授權的公司RSU(在適用本節第二段所述的處理之後確定)或未獲授權的公司RSU)或其部分(每個「終止的RSU」)將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被取消,無需對其持有人採取任何行動。
在生效時間之後,但不遲於生效時間超過五個工作日的第一個工資單日期,倖存公司將通過其工資單系統支付或促使支付因本節所述處理而應支付給公司期權持有人和既有公司RSU的金額,但須適用預扣稅款。
與家長的安排
截至本委託書日期,本公司並無任何行政人員與母公司或其任何聯屬公司就合併完成後與尚存公司或其一間或多間聯屬公司的個別僱傭安排或購買或參與其股權事宜訂立任何協議。然而,在交易結束之前及之後,母公司可與本公司若干高管就受僱於尚存公司或其一家或多家聯營公司或購買或參與其股權事宜進行討論,而本公司若干高管可與母公司或合併附屬公司、其附屬公司或其各自聯營公司就受僱於尚存公司或其一家或多家聯營公司或購買或參與其股權事宜訂立協議。
已發行公司普通股應付代價
擁有公司普通股的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將在合併中獲得與公司其他股東相同的每股合併對價,條款和條件與本公司其他股東相同,如本委託書標題爲“-合併考慮事項.”
2024年年度現金獎金的處理
有資格獲得2024年年度現金獎金的高管(以及任何其他員工)將繼續有資格在該時間並受緊接生效時間之前生效的適用公司福利計劃的條款和條件的限制,獲得此類獎金,但如果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關閉,公司將根據生效時間內的實際業績,以及在支付之前發生某些終止僱傭的情況下,真誠地決定是否達到適用的績效指標。執行幹事(和其他僱員)仍有資格根據2024日曆年的受僱天數按比例獲得獎金。
結業後激勵計劃
合併協議規定,在生效時間之後,母公司將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儘快或將促使尚存公司盡合理努力建立和實施廣泛的激勵計劃,並根據該激勵計劃向某些連續員工分配獎勵(如本委託書標題部分所定義)。合併協議-重要的僱員福利“)(可包括行政人員)由母公司與尚存公司的行政領導層協商後酌情決定。截至本文發佈之日,尚未就誰將或預計將在該激勵計劃下獲得獎勵做出最終決定。
在控制權變更時或之後終止時的付款
我們的管理人員有資格根據《公司離職指引》獲得遣散費和福利,該指引一般適用於本公司的所有員工,如果他們因角色被取消、辦公室關閉或相互離職而被解僱。除下文所述外,於生效日期起,本公司任何行政人員均無權獲得任何與控制權變更時或之後終止僱用有關的任何款項。我們根據慣例披露來總結這些潛在的付款,本摘要並不意味着考慮終止任何此類合同。
根據《離職指引》,在某些符合資格的離職情況下,我們的行政人員有資格享有以下福利:
64

目錄

遣散費
根據適用法律,遣散費相當於每服務一年一個月的工資,最多12個月,或符合下表中列出的國家遣散費指南,以較大者爲準。
國家
遣散費
印度
- 每服務一年1個月工資
- 服務5年或以上的員工,每服務一年可額外支付1個月的酬金
馬來西亞
- 每年服務1個月,上限爲12個月
新加坡
- 每年服務1個月,上限爲12個月
泰國
根據服務年限:

- 120天至1年以下:30天工資

- 1年至3年以下:90天工資

- 3年至6年以下:180天工資

- 6至10年以下:240天工資

- 10至20年以下:300天工資

- 20年或以上:400天工資
越南
-每年1個月的服務,以12個月爲上限
特惠款項
0
除遣散費外,合資格僱員亦可酌情領取相等於1至3個月薪金的特惠款項。
0
特惠津貼是分階段支付的,數量是根據資歷、任期和PropertyGuru首席執行官和首席人事官批准的影響而定的。
獎金支付
0
如果員工被解僱的時間超過全年的50%,PropertyGuru將補償員工失去的獎金機會。計算將按比例進行,並根據終止時適用的獎金計劃相對於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計算/支付。
其他好處
0
此外,被解僱的僱員有權獲得爲期三個月的持續醫療保險(或以一次性付款代替)、爲期三個月的再就業支助和遣返支助。
特別委員會賠償
考慮到特別委員會成員在評估潛在交易和評估合併方面預計需要花費的時間和精力,包括談判合併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董事會決定,特別委員會每位成員(特別委員會主席除外)將獲得每月15 000美元的補償,特別委員會主席將從特別委員會於2024年2月6日成立之日起每月獲得30 000美元的補償。補償不是,也不是取決於合併或任何其他交易的批准或完成。
65

目錄

賠償和保險
根據合併協議的條款,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及高級管理人員將有權在合併後根據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責任保險獲得若干持續的賠償及承保範圍。有關合並協議中有關董事及高級職員賠償的條款的更詳細說明,請參閱本委託書標題爲“《合併協議》--賠償和保險.”
完成合並所需資金
我們目前預計,完成合並及相關交易所需的總資金約爲1,140,743,169美元,將通過下文所述的股權融資提供資金。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已在合併協議中向本公司表示,如根據股權承諾函件提供資金,股權融資將於合併完成日向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提供現金收益,足以清償合併協議及股權承諾書項下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的所有責任,包括支付合並代價及合併協議或股權承諾書所述交易或與該等交易相關而預期或須支付的任何費用及開支(「融資額」)。
母公司已獲得擔保人的承諾,將根據股權承諾書的條款提供股權融資。在簽署合併協議的同時,母公司向本公司交付了一份股權承諾書副本。除股權承諾書明文規定外,並無任何先決條件或其他與股權融資所得全額資金有關的或有事項。在任何情況下,母公司或合併附屬公司或其任何聯營公司收到或獲得任何資金(包括股權融資)或獲得任何融資(包括股權融資)的能力,均不會成爲母公司或合併附屬公司根據合併協議承擔任何義務的條件。
股權承諾書
根據股權承諾函件,各擔保人承諾於合併完成時向母公司提供或安排向母公司提供股權融資,以便讓母公司及/或合併附屬公司全數支付(A)母公司及/或合併附屬公司應付的合併代價總額,及(B)支付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的相關費用及開支(包括與交易有關的費用及開支)。
根據股權承諾函件,擔保人提供股權融資的責任須受多項條件規限,包括但不限於:(A)符合合併協議第6.01及6.02節所載的所有條件(合併協議第6.01及6.02節所載的條件除外,該等條件按其性質須於合併完成時滿足,但須視乎該等條件的滿足或豁免而定)及(B)合併完成時同時完成。這種融資預計將在向每個擔保人發行證券的同時進行。
每名擔保人爲股權承諾提供資金的義務將在下列情況中最早發生時自動和立即終止:(A)完成合並(但只有在與合併有關的義務已解除的情況下),(B)根據合併協議有效終止合併協議,(C)開始某些被禁止的索賠,包括根據有限擔保的條款終止擔保人的義務或法律責任的任何訴訟、訴訟或法律程序,及(D)在合併協議終止後,母公司根據合併協議的條款就任何成交前的損害賠償訴訟(定義見合併協議)支付款項,或根據合併協議的條款支付若干金額以清償擔保人在有限擔保下的責任。
本公司是股權承諾書的明確第三方受益人,僅就執行母公司根據股權承諾書由擔保人向母公司提供股權承諾書下的承諾的權利,以及促使母公司執行其針對擔保人履行股權承諾書下的籌資義務的權利而言,在每種情況下,均受(A)股權承諾書所載的限制和條件以及(B)合併協議的條款和條件的限制和條件的約束。
有限擔保
在簽署合併協議的同時,擔保人已簽署並交付了以本公司爲受益人的有限擔保。根據有限擔保的規定,擔保人同意擔保
66

目錄

(A)母公司就與合併協議相關的任何成交前損害賠償程序(定義見合併協議)而應付的任何款項,或與合併協議相關的債務融資或母公司根據任何適用法規支付申請費的責任,或就本公司根據合併協議產生的若干開支而應付的任何款項,(B)母公司就其與合併協議有關的債務融資的賠償責任而應付的任何金額,及(C)本公司爲成功執行其在有限擔保項下的權利而記錄的所有合理及有記錄的成本及開支的金額。有限擔保下擔保人的債務總額上限爲127,074,317美元。
有限擔保將終止,不再具有進一步的效力和效力,在下列最早發生的情況下,擔保人將不再承擔有限擔保下的義務:(A)完成合並(僅在完成合並後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完成合並的義務和母公司支付融資金額的義務已經解除和履行),(B)受總額上限127,074,317美元的限制,公司或其聯屬公司收到有限擔保項下的義務的全額現金,(C)合併協議根據其條款有效終止後30天(或,如本公司或其聯屬公司於該日期前根據有限擔保或股權承諾書向任何擔保人或根據合併協議向母公司或合併附屬公司提出申索,聲稱任何擔保人或母公司或合併附屬公司(視何者適用而定)須對有限擔保項下任何部分的義務負責,則以下列較早者爲準:(I)訂立最終的不可上訴命令,解除擔保人或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視何者適用)的任何該等義務;及(Ii)經擔保人與本公司雙方書面協議終止有限擔保,且在上述兩種情況下,擔保人或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視何者適用而定)根據該等命令或協議向本公司支付所有應付款項)。
關閉和生效時間
合併將在根據合併協議滿足或豁免所有條件後的第五個工作日完成合並(如標題所述,「合併協議--完成合並的條件」),除根據其條款須於成交時滿足但須在該等條件或本公司與母公司書面同意的其他時間得到滿足或豁免的條件外。
不同政見者的權利
持不同意見股份持有人(「持不同意見股東」)在根據公司法第238條有效反對合並時,有權獲支付由法院(視乎適用而定)厘定的其公司普通股的公平價值。
貴公司持不同政見者權利的有效行使將排除因持有公司普通股而與合併相關的任何其他權利的行使,但完全參與確定該等人士所持公司普通股的公允價值的訴訟程序以及以合併無效或非法爲由尋求救濟的權利除外。要行使持不同政見者的權利,必須遵循以下程序:
您必須在投票批准和批准合併之前向公司發出書面反對通知(「反對通知」)。反對通知必須包括一份聲明,表明如果合併在特別股東大會上以投票方式獲得批准,您建議要求支付貴公司普通股的款項。
本公司必須在緊接授權合併投票作出之日起20天內,向所有已送達反對通知書的本公司股東發出有關授權的書面通知(「授權通知」)。
在緊接授權通知發出之日起20天內(「異議期限」),任何選擇持不同意見的公司股東必須向本公司發出書面通知,說明其持不同意見的決定(「異議通知」),說明其、其姓名和地址及其所持異議所涉及的公司普通股的數量和類別,並要求支付其及其公司普通股的公允價值。持不同意見的公司股東必須對其持有的所有公司普通股持不同意見。在發出異議通知後,與異議通知有關的公司股東將停職
67

目錄

擁有公司股東的任何權利,但獲得其公司普通股公允價值支付的權利、全面參與確定該等公司普通股公允價值的程序的權利以及因合併無效或非法而尋求救濟的權利除外。
在緊接(A)持不同意見期限屆滿日期或(B)向公司註冊處處長提交合並計劃日期(以較遲者爲準)後七天內,本公司作爲尚存公司,必須向持不同意見的每名股東提出書面要約(「公允價值要約」),以按本公司厘定爲該等公司普通股的公允價值的價格購買其或其本人的公司普通股。母公司、合併子公司及本公司分別同意,就公司法第238(8)條而言,每股合併代價等於或大於本公司普通股的公允價值。
如本公司與持不同意見股東於緊接公允價值要約發出日期後30天內就本公司購買持不同意見股東的公司普通股的價格達成協議,則本公司應立即以現金向持不同意見股東支付該金額。
如在緊接公允價值要約的日期後30天內,公司與持不同意見的股東未能就公司購買持不同意見股東的公司普通股的價格達成協議,則公司必須在緊接該30天期限屆滿後的20天內向法院提交呈請書,要求厘定所有已送達異議通知書的持不同意見股東所持有的公司普通股的公平價值,而持不同意見的股東可向法院提交呈請,以厘定該等股份的公平價值。本公司提交的請願書必須附有一份經核實的名單,載有所有已提交異議通知及未與本公司就該等公司普通股的公允價值達成協議的本公司股東的姓名及地址(如持不同意見的股東提出請願書,則本公司必須在向本公司送達該請願書後10天內提交經核實的名單)。
如果呈請書及時提交併送達,法院將在異議股東有權參與的聽證會上裁定:(A)法院認定該等股東持有的該等公司普通股的公允價值,以及(B)訴訟費用及將該等費用分配給各方的公允利率(如有),該等股份須由本公司按厘定的公允價值支付。
所有通知和請願書必須由或代表本公司登記在冊的股東或代表該公司股東正式授權的人完整和正確地簽署,因爲該公司股東的名稱出現在本公司股東名冊上。如果公司普通股是以受託人、監護人或託管人的身份登記擁有的,則這些通知必須由受託人或代表受託人簽署。如果公司普通股由一人以上擁有或爲多人擁有,則該等通知和請願書必須由所有共同所有人或爲所有共同所有人籤立。授權代理人,包括兩個或兩個以上共同所有人的代理人,可以爲公司登記在冊的股東執行通知或請願書。然而,代理人必須確定記錄所有人的身份,並明確披露在行使通知時,他或她是記錄擁有人的代理人。在以另一人的名義持有的公司普通股中擁有實益權益的人,如經紀人或其他代名人,必須迅速採取行動,促使記錄持有人遵循上述總結的步驟,並及時完善該等公司普通股附帶的持不同政見者的任何權利。
如果您不滿足所有這些要求並嚴格遵守《公司法》在行使異議人士權利方面所要求的所有先例,則您不能行使異議人士的權利,並將受合併協議和合並計劃條款的約束。提交一張委託卡,而該委託卡並未指示該委託書所代表的公司普通股將如何投票,則委託書持有人將有權在其確定適當的時候酌情投票。此外,未能投票表決貴公司普通股,或投票反對授權和批准合併建議的建議,僅憑投票並不能滿足上述通知要求。您必須將所有通知發送到Paya Lebar Quarter,1 Paya Lebar Link,#12-01/04,新加坡408533,收件人:Joe Dische。
如果您正在考慮提出異議,您應該知道,法院根據《公司法》第238節(視情況而定)確定的貴公司普通股的公允價值可能超過、等於、
68

目錄

或低於閣下根據合併協議將收到的合併代價(如閣下不就貴公司普通股行使持不同政見者權利)。根據《公司法》第238節的任何請願的結果,法院可能命令您支付該請願的公司可追回的法律費用。
《公司法》第238節的規定既技術性又複雜。如果您未能嚴格遵守第238節規定的程序,您將失去持不同政見者的權利。如果您希望行使持不同政見者的權利,應諮詢您的開曼群島法律顧問。
合併帶來的重大美國聯邦所得稅後果
以下是對根據合併將公司普通股轉換爲現金的美國持有者或非美國持有者(定義如下)的美國聯邦所得稅後果的一般性討論。本討論基於1986年修訂後的《美國國稅法》(以下簡稱《法典》)、在此基礎上頒佈的美國財政部法規、行政聲明和司法裁決,所有這些內容都可能會發生更改,可能會追溯,也可能會有不同的解釋,這可能會導致與下文所述不同的稅收後果。這一討論對美國國稅局(「國稅局」)沒有約束力,如果國稅局發生糾紛,國稅局或法院可能會對以下任何結論提出質疑。
本討論是摘要,僅供一般參考。本討論僅限於將其持有的公司普通股作爲《守則》第(1221)節所指的「資本資產」的公司股東(通常是爲投資而持有的財產),而不考慮根據其個人情況可能與特定股東或受特殊稅收規則約束的特定類型的股東相關的美國聯邦所得稅的所有方面,包括以下持有者:(I)銀行、金融機構或保險公司、受監管的投資公司、共同基金或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證券或貨幣的經紀商或交易商或選擇應用按市值計價的證券交易商,免稅組織、政府機構、機構或其他政府組織、退休計劃、個人退休帳戶或其他遞延納稅帳戶、S公司、合夥企業(或美國聯邦所得稅中歸類爲合夥企業的其他實體)或其他傳遞實體及其股權所有者(Ii)擁有公司普通股,作爲跨境、對沖、推定出售、轉換交易或其他綜合金融交易的一部分,(Iii)因行使員工股票期權或以其他方式作爲服務補償而收購公司普通股,(Iv)擁有美元以外的「功能貨幣」,(V)須遵守守則的替代最低稅額條款;(Vi)直接、間接或以建設性方式擁有本公司10%或以上的股份(以投票或價值方式);(Vii)出於美國聯邦所得稅目的而屬「受管制外國公司」或「被動外國投資公司」;(V)爲逃避美國聯邦所得稅而累積盈利的公司;受美國反稅收倒置規則約束的實體;或(Vii)來自美國的外籍人士及前美國公民或長期居民;或(Viii)不同意合併。此外,本討論不涉及任何美國聯邦遺產稅、贈與稅或其他非所得稅或聯邦醫療保險繳費稅,也不涉及合併的任何州、地方或非美國稅收後果。
如本文所用,(I)「美國持有者」是公司普通股的實益所有人,就美國聯邦所得稅而言,是(A)美國的個人公民或居民,(B)根據美國、其任何州或哥倫比亞特區的法律創建或組織的公司(或爲此目的被視爲公司的其他實體),(C)其收入須繳納美國聯邦所得稅的遺產,而不論其來源爲何;或。(D)(X)受美國境內法院的主要司法管轄權管轄,且一名或多名美國人有權控制所有重大決定的信託,或(Y)根據適用的美國財政部條例有效地選擇被視爲美國人的信託;和(Ii)「非美國持有者」是公司普通股的實益所有者,就美國聯邦所得稅而言,該公司普通股不是(A)合夥企業(或就此目的被視爲合夥企業的其他實體或安排)或(B)美國持有者。
如果合夥企業(包括爲美國聯邦所得稅目的被歸類爲合夥企業的任何實體)是公司普通股的實益所有者,合夥企業中合夥人的美國聯邦所得稅待遇一般將取決於合夥人的地位和合夥企業的活動。作爲合夥企業或合夥企業控股公司普通股合夥人的美國持股人應諮詢其自己的稅務顧問。
公司普通股的所有持有者應根據他們的具體情況,包括美國聯邦、州、地方、非美國和其他法律的適用性和效力,就合併的具體稅收後果諮詢他們的稅務顧問。
69

目錄

美國持有者
參與合併的後果
根據合併獲得的現金,將是美國聯邦所得稅目的的應稅交易。但下列各項所述除外-被動型外商投資公司應注意的問題根據合併出售或交換公司普通股的美國持有者一般將確認美國聯邦所得稅的資本收益或虧損,其金額等於(I)該美國持有者收到的每股合併對價總額與(Ii)美國持有者出售或交換的公司普通股的調整稅基之間的差額。如果美國持有者對此類普通股的持有期超過一年,則確認的任何資本收益或損失都將是長期資本收益或損失。資本損失的扣除是有限制的。一般情況下,根據合併交換的每一塊公司普通股(即在一次交易中以相同成本收購的公司普通股)的損益將分別計算。就外國稅收抵免而言,美國持有者一般確認的任何此類收益或損失將被視爲來自美國來源。由於美國持有者出售公司普通股的應稅收益將被視爲美國來源的收入,而且外國稅收抵免只能用於歸因於同一類別的外國來源收入的美國聯邦所得稅責任部分,因此美國持有者就出售公司普通股徵收的新加坡稅申請外國稅收抵免的能力可能會受到極大的限制。每個美國持有者應諮詢其自己的稅務顧問,根據其特定情況,新加坡所得稅(如果有的話)是否可以抵扣或抵扣。
被動型外商投資公司應注意的問題
一家非美國公司,如PropertyGuru,在任何納稅年度將被歸類爲被動外國投資公司或「PFIC」,條件是:(I)該年度75%或以上的總收入由某些類型的「被動」收入組成,或(Ii)該年度資產價值的50%或以上(根據季度平均值確定)可歸因於產生或爲產生被動收入而持有的資產。爲此,現金和可隨時轉換爲現金的資產被歸類爲被動資產,在確定PropertyGuru的資產價值時,公司的商譽和其他未登記的無形資產通常被考慮在內。被動收入一般包括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和處置被動資產的收益等。PropertyGuru將被視爲擁有比例的資產份額,並在其直接或間接擁有25%或更多(按價值計算)的股票或股份的任何其他公司的收入中賺取比例份額。
根據我們的收入構成和資產估值、我們開展業務的方式、包括我們的市值在內的相關市場數據、我們的資產(包括我們的知識產權)的價值和性質以及我們收入的來源和性質,我們認爲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或之前的任何納稅年度內,我們不是PFIC。雖然我們不能就本課稅年度我們的PFIC地位表達明確的看法,但根據我們目前對我們收入構成和資產估值的估計、我們開展業務的方式以及我們目前對我們資產的價值和性質以及收入來源和性質的預期,我們不相信我們將在本課稅年度成爲PFIC。然而,我們不能保證我們當前納稅年度的PFIC地位,因爲確定PropertyGuru是否是PFIC是每年做出的事實確定,部分取決於PropertyGuru在每個季度末的收入和資產構成,而美國國稅局或法院可能不同意我們確定PFIC的方法。
如果我們是任何納稅年度的PFIC,在此期間,美國持有人持有公司普通股,而美國持有人沒有進行有效的按市值計價選擇(如下所述),則美國持有人一般將對出售公司普通股所實現的任何收益遵守特別稅收規則。根據PFIC規則,(A)收益將在公司普通股的美國持有人持有期內按比例分配,(B)分配給本年度的金額以及我們作爲PFIC之前的第一個應納稅年度(每個,一個PFIC前年度)之前的美國持有人持有期內的任何應納稅年度,將作爲普通收入納稅,(C)分配給前一個納稅年度的金額,除PFIC前年度外,將按適用於個人或公司的適用於該年度的最高稅率徵稅,就每一課稅年度而言,增加一項相等於由此產生的被視爲遞延的稅項利息的附加稅。
就本公司普通股作出按市值計價選擇的美國持股人一般會:(I)在我們是PFIC的每個課稅年度,將本公司持有的普通股在該課稅年度結束時所持本公司普通股的公平市值超過該公司經調整的課稅基礎的超額部分(如有的話)列爲普通收入
70

目錄

本公司普通股及(Ii)本公司普通股的經調整課稅基準超出該等公司普通股於該課稅年度結束時的公平市值的超額(如有)作爲普通虧損扣除,但僅限於先前因按市值計價而計入收入內的金額。美國證券持有人在公司普通股中調整後的納稅基礎將進行調整,以反映按市值計價選舉產生的任何收入或損失。如果美國持有者做出按市值計價的選擇,在我們是PFIC的一年內,該美國持有者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公司普通股時確認的任何收益將被視爲普通收入,任何損失將被視爲普通損失,但此類損失將僅被視爲普通損失,範圍僅限於之前因按市值計價選擇而包括在收入中的淨額。按市值計價的選舉只適用於「可銷售股票」,即根據適用的美國財政部法規的定義,在每個日曆季度內至少15天在合格交易所或其他市場以最低數量以外的股票或股票進行交易的股票。公司普通股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紐約證券交易所是美國一個成熟的證券市場。因此,我們預計,如果我們成爲或成爲PFIC,持有公司普通股的美國持有者將可以進行按市值計價的選舉。
如果一家非美國公司是PFIC,持有其股票的美國人可能能夠在該美國人持股的第一年進行「合格選舉基金」選舉(「QEF選舉」)。如果這樣的選擇是及時和有效的,持有者將被要求在公司仍然是PFIC的每一年的總收入中,無論是否實際進行任何分配,作爲資本收益,該美國人在該非美國公司淨資本收益中的比例份額,以及作爲普通收入,該美國人在該非美國公司收益中的比例份額超過其淨資本收益。對這類美國人的股票將進行調整,以增加基數,增加任何已納稅但未分配的收益和淨資本利得的金額,並減少根據之前已納稅的收益和收益的分配基數。如果PropertyGuru被確定爲或曾經是PFIC,爲了進行有效的QEF選舉,美國持有者需要收到關於我們的淨資本收益以及在我們是PFIC的一年中,美國持有者持有公司普通股的每一年的淨資本利得和超過淨資本利得的收益的信息。然而,由於PropertyGuru從未向其股東提供過與PropertyGuru有關的「PFIC年度信息聲明」,美國持有者不可能合法地選擇參加QEF選舉。
如果PropertyGuru是美國持有者持有公司普通股的任何納稅年度的PFIC,美國持有者通常將被要求提交關於公司普通股處置的IRS表格8621。PFIC的規則很複雜,如果PropertyGuru是PFIC或在美國持有人持有公司普通股的前一年一直是PFIC,則每個美國持有人應就合併對該美國持有人的適用後果諮詢其自己的稅務顧問。
非美國持有者
參與合併的後果
非美國持有人在根據合併收到現金後實現的任何收益一般不需繳納美國聯邦所得稅,除非(I)收益與該非美國持有人在美國的貿易或業務有效相關(如果適用的條約有此規定,也可歸因於該非美國持有人在美國經營的常設機構),在這種情況下,非美國持有人通常將按照與美國持有人相同的方式徵稅(如上文“美國持有者-參與合併的後果“),但如果非美國持有人是外國公司,可按30%(或更低的適用條約稅率)徵收額外的分支機構利得稅,或(Ii)非美國持有人是非美國居民,在納稅年度內在美國停留183天或更長時間,包括有效時間和某些其他條件得到滿足,在這種情況下,非美國持有者可能需要爲此類收益(扣除某些美國來源損失)繳納30%的美國聯邦所得稅(或根據適用的所得稅條約降低稅率)。
非美國持有者應諮詢他們的稅務顧問,根據他們的特定情況確定可能與他們相關的美國聯邦、州、地方和非美國稅收後果。
信息報告和備份扣繳
根據合併向公司普通股持有人支付的現金可能需要向美國國稅局報告信息,並可能以適用的法定利率(目前爲24%)在美國預扣。然而,如果公司普通股的持有人是一家公司,是提供了正確的納稅人識別碼並進行了任何其他所需證明的美國持有人,或者在其他方面免於備用預扣,則備用預扣將不適用。
71

目錄

備用預扣不是附加稅。作爲備用預扣的扣繳金額可以從持有人的美國聯邦所得稅債務中扣除,該持有人可以通過向美國國稅局提交適當的退款申請並及時提供任何所需信息來獲得根據備用預扣規則扣繳的任何超額金額的退款。每個美國持有者應就美國稅務信息報告和備份預扣規則的應用諮詢其稅務顧問。
此外,某些持有某些外國金融資產(可能包括本公司普通股)的個人美國持有者必須報告與此類資產有關的信息,但某些例外情況除外。敦促美國持有者就這一要求對他們擁有和處置公司普通股的影響諮詢他們的稅務顧問。
公司普通股的所有持有者應根據他們的具體情況,包括美國聯邦、州、地方或非美國所得稅法和其他稅法的適用性,就合併的具體稅收後果諮詢他們自己的稅務顧問。
新加坡重大稅務後果
就新加坡稅務而言,合併及其後自動註銷本公司普通股及收取每股合併代價的權利應視爲公司股東出售本公司普通股。
出售本公司普通股所產生的收益可被解釋爲收入性質並須繳納新加坡所得稅,特別是如該等收益來自新加坡稅務局視爲在新加坡經營貿易或業務的活動。一般來說,在確定一項買賣交易是否被視爲交易交易時,會參考某些相關的行業標誌。這類行業標誌包括所有權期限、類似交易的頻率、處置的情況和收購動機。這種收益即使不是產生於正常貿易或業務過程中的一項活動,也可被視爲具有收入性質的收益或利潤。
任何被認爲屬於出售本公司普通股所得資本性質的收益,只要不受於2024年1月1日生效的《1947年所得稅法》(以下簡稱《1947年所得稅法》)第10L節的約束,就不應在新加坡納稅。
沒有專門的法律或條例規定收益是收入還是資本的性質。收益最終是收入還是資本的問題仍然是基於每個公司股東的個人情況的事實問題。
除特定的例外情況和SITA第10L條另有規定外,SITA第13W條一般規定了公司納稅人在2012年6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首尾兩日包括在內)期間出售普通股所得收益的免稅確定性:
(a)
剝離公司已合法和實益地持有被出售股份的公司普通股的最低20%的股份;以及
(b)
剝離公司在緊接出售前已連續至少24個月維持最低20%的持股比例。
此外,根據國際房地產協會第10L條,有關集團的實體在新加坡境外出售或出售任何動產或不動產(可能包括本公司普通股)而收到或被視爲收到的收益,在某些情況下被視爲根據國際房地產協會第10(1)(G)條應徵收新加坡所得稅的收入。在這方面,公司發行的任何股份或證券,或該等股份或證券的任何權利或權益,通常位於該公司註冊成立的地方。然而,如果登記冊或主要登記冊(如有多於一個登記冊)位於新加坡境外,則任何登記股份、股本證券或證券將被視爲位於新加坡境外,而不論該公司是在何處註冊成立。如本公司普通股就ITA第10L條而言被視爲境外資產,而有關集團的實體(被排除實體除外)於2024年1月1日或之後出售本公司普通股,而該等收益是在新加坡收取或被視爲收到的,則出售該等收益將須繳稅。如果一個實體的資產、負債、收入、費用和現金流量(A)包括在該集團母實體的合併財務報表中;或(B)僅不包括在該集團母實體的合併財務報表中,則該實體是該實體集團的成員
72

目錄

以大小或重要性爲由,或以持有該實體以待出售爲理由。如果(I)集團的實體並非全部在新加坡註冊、註冊或設立;或(Ii)集團的任何實體在新加坡以外設有營業地點,則該集團爲相關集團。考慮到《國際貿易協定》第10L節所列舉的因素,被排除實體在《國際貿易協定》第10L節中被定義爲包括純股權控股公司或在新加坡具有足夠經濟實質的任何其他實體。
根據ITA第10L條可能須接受稅務處理的公司股東,應就其出售或出售其公司普通股及因合併而收取每股合併代價所產生的新加坡所得稅後果,諮詢其本身的專業稅務顧問。
就新加坡所得稅而言,適用或須應用新加坡財務報告準則(「FRS」)109或「新加坡財務報告準則(國際)9」(「SFRS(I)9」)(視乎情況而定)的公司股東可被要求根據FRS 109或SFRS(I)9(經新加坡所得稅法適用條文修訂)的規定確認其公司普通股的損益(非資本性質的損益),即使並無出售或出售其公司普通股。可能受到這種稅務處理的公司股東應就合併在新加坡的所得稅後果諮詢他們的會計和稅務顧問。
開曼群島稅務後果
開曼群島目前沒有所得稅、公司稅或資本利得稅,也沒有遺產稅、遺產稅或贈與稅。根據開曼群島法律,將不會就合併或根據合併條款收取公司普通股現金而向開曼群島政府或其他稅務機關支付(直接評估或扣繳)任何稅項、費用或收費。此情況受以下限制所規限:(I)如任何交易文件正本被帶進開曼群島法院或於開曼群島法院籤立或出示(例如爲強制執行),則可能須繳付開曼群島印花稅;(Ii)須向開曼群島公司註冊處支付註冊費以登記合併計劃;及(Iii)須向開曼群島政府憲報辦事處支付在開曼群島政府憲報刊登合併公告的費用。
合併所需的監管批准
一般信息
本公司及母公司已同意盡各自合理的最大努力採取一切必要行動,以遵守所有監管通知規定,並取得完成合並所需的所有監管同意,但須受若干限制。這包括:(I)根據所需的監管法律,在實際可行的情況下,並在任何情況下不遲於合併協議日期後20個工作日內,儘快提交適當的備案文件(或文件草案);(Ii)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儘快提供根據該等所需的監管法律可能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和文件材料;及(Iii)盡其合理的最大努力與合併協議的其他各方合作,並盡合理的最大努力避免或消除每個障礙,並根據所需的監管法律取得所有同意,以使本協議各方能夠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儘快完成合並。
在不限制上述規定的情況下,母公司必須盡其合理的最大努力獲得相關司法管轄區某些特定反托拉斯法所要求的任何同意、批准或批准。母公司還必須盡其合理的最大努力解決任何政府當局根據相關司法管轄區的任何適用反壟斷法提出的任何反對意見,以防止該政府當局施加的任何限制進入或騰出、取消、撤銷或推翻,這些限制將阻止、禁止、限制或推遲合併的完成,包括(1)與任何政府當局或與任何其他人執行和解、承諾、同意法令、規定或其他協議,(2)出售、剝離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或持有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單獨特定資產或資產或業務類別,(3)終止本公司或母公司或其各自子公司的現有關係、合同權利或義務,(4)終止本公司與其子公司的任何合資企業或其他安排,(5)建立本公司或母公司或其各自子公司的任何關係、合同權利或義務,或(6)對本公司或母公司或其各自子公司進行任何其他變更或重組(在每一種情況下,訂立協議或規定由任何政府當局作出任何判決,或向任何政府當局提出與上述任何事項有關的適當申請),以及
73

目錄

在由本公司或與本公司有關的行動的情況下,同意本公司的該等行動(包括根據合併協議就該等行動所規定的任何同意);惟本公司不會在未經母公司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采取任何前述行動(該等行動不會被無理拒絕、延遲或附加條件)。
在若干條件的規限下,如合併未能於2025年2月28日或之前完成(可根據合併協議延長),本公司或母公司可終止合併協議。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此代理聲明的標題部分「合併協議--終止合併協議。」
政府審批
在根據越南反壟斷法(及該相關司法管轄區的政府當局所要求的範圍內的另一特定司法管轄區)適用於完成合並的等待期或同意、批准或批准屆滿、終止、豁免或取得(視何者適用而定)之前,合併不得完成。
於本委託書日期,根據越南反壟斷法適用於完成合並的等待期或同意、批准或批准尚未屆滿、終止、豁免或取得(視何者適用而定)。
時機;政府和其他實體面臨的挑戰
儘管我們預期將獲得所有所需的監管許可和批准,但不能保證這些監管許可和批准將及時獲得、完全獲得,也不能保證授予這些監管許可和批准不會對完成合並施加額外的條件、限制、要求或限制。此外,相關監管當局可根據其認爲符合公衆利益的其他適用監管法律採取行動,包括但不限於,尋求禁止或以其他方式阻止完成合並,或在符合監管條件的情況下允許完成合並。在某些情況下,私人當事人也可以根據管理法律尋求採取法律行動。不能保證不會以監管爲由對合並提出挑戰,或者即使提出這樣的挑戰,也不能保證不會成功。
74

目錄

合併協議
關於合併協議的說明
以下概述了合併協議的重要條款。我們建議您仔細閱讀合併協議的全文,因爲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受合併協議的明示條款管轄,而不受本摘要或本委託書聲明中包含的任何其他信息的管轄。
本委託書所包括的合併協議只爲向閣下提供有關合並協議條款的資料,而非向閣下提供有關本公司、母公司、合併附屬公司或其各自的附屬公司、聯屬公司或業務的任何其他事實資料。合併協議包含合併協議各方的陳述和保證。這些陳述和保證完全是爲了合併協議的其他各方的利益而作出的,並且:
在2022年12月31日之後由本公司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供的某些文件具有資格,並在2024年8月15日之前公開可用;
已符合公司在披露函件中作出的保密披露,並已交付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與合併協議相關的信息;
受合併協議中包含的重大條件的約束,這些條件可能不同於投資者可能認爲的重大條件;
僅在合併協議的日期或合併協議中指明的其他日期作出;以及
已納入合併協議,目的是一方面在本公司與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之間分擔風險,而不是將有關事項確立爲事實。
您不應依賴陳述和擔保或其任何描述作爲對公司、母公司、合併子公司或其各自子公司、關聯公司或業務的事實或條件的實際狀態的表徵。此外,有關陳述及保證標的事項的資料在合併協議日期後可能已更改(並可能繼續更改),而該等後續資料可能會或可能不會完全反映在本公司的公開披露中。
因此,合併協議的陳述和擔保及其他條款不應單獨閱讀,而應與本委託書中其他地方以及通過引用併入本委託書的文件中提供的信息一起閱讀。本公司將在其公開報告中額外披露任何必要的重大資料,以使本公司股東對與合併協議有關的披露有實質上的全面了解。請參閱此代理聲明的標題部分“在那裏您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以下和本委託書中其他地方的合併協議重要條款摘要並不聲稱是完整的,可能不包含對您重要的關於合併協議的所有信息,並且其全部內容受完整的合併協議的限制,該協議的副本附在本委託書中附件A我們通過引用將其併入本委託書中。
合併的影響;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
根據合併協議所載條款及條件,以及根據合併計劃及公司法的適用條文,於生效時,合併附屬公司將與本公司合併並併入本公司,合併附屬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隨即終止,而本公司將成爲合併中尚存的公司(定義見公司法)及母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合併後,開曼群島公司註冊處處長將把合併附屬公司從公司登記冊上除名。
於生效日期,根據公司法,本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各自的所有財產、權利、特權、權力及專營權將立即歸屬尚存公司,而各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的所有債務、負債及責任將成爲尚存公司的債務、負債及責任。在生效時:(I)公司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
75

目錄

(Ii)本公司的法定股本將由50,000美元分爲5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普通股,改爲50,000美元分爲5,000,000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5,000,000股普通股。
合併的結束和生效時間
除非母公司與本公司另有書面協議,合併將於上午8:00以電子方式進行交割交割。(紐約市時間)在符合或豁免(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合併協議所載條件(根據其性質須在合併完成時滿足的條件除外,但須在合併完成時滿足或放棄(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該等條件)後的第五個營業日。
於合併完成日期及在合併協議條款的規限下,母公司、本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將盡快根據公司法促使完成合並,方式爲(I)按公司法第233條的規定向公司註冊處處長籤立及提交合並計劃及(Ii)籤立及提交公司法第233(9)條所規定的文件,以及公司註冊處處長爲合併及交易而可能要求或規定的其他文件、聲明或文件。合併將於合併計劃由公司註冊處登記的日期生效,或在各方在提交合並計劃之前商定並根據《公司法》在合併計劃中規定的較晚日期生效。
尚存公司的董事及高級人員
緊接生效時間前的合併附屬公司的董事將爲緊接生效時間後尚存公司的董事(每名現有董事會成員於生效時間辭職),直至其各自的繼任人根據當時尚存公司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組織章程細則及適用法律妥爲推選或委任並符合資格或較早去世、辭職或被免職爲止。
緊接生效時間前的本公司高級人員將爲緊隨生效時間後尚存公司的高級人員,直至其各自的繼任人根據當時尚存公司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及適用法律獲正式委任及符合資格或提前去世、辭職或被免職爲止。
在合併中須收取的代價
合併協議規定,於生效時,每股已發行及已發行的公司普通股(持不同意見股份及除外股份除外)將註銷並自動轉換爲每股合併代價6.70美元,其後只有權收取每股合併代價6.70美元,不計利息及減去任何適用的預扣稅項。自生效日期起,公司普通股的每名持有人將不再擁有任何權利,但收取每股合併代價的權利除外。
若於2024年8月16日至生效日期期間,因任何股票拆分、反向股票拆分、股票股息(包括任何可轉換爲公司普通股的任何股息或其他分派)、重組、資本重組、重新分類、合併、換股或其他類似變化的發生或記錄日期,已發行公司普通股的數目變爲不同數目的股份或不同類別的股份,則每股合併代價及根據合併協議應付的任何其他金額將按需要作出適當調整,以反映該事件。
排除股份
在生效時間之前由本公司作爲庫存股擁有或由母公司持有的所有公司普通股將自動註銷,並將不復存在,將不會交付任何代價作爲交換。在緊接生效日期前,本公司任何直接或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或母公司(包括合併附屬公司)擁有的所有公司普通股,將在母公司的選擇下轉換爲尚存公司的普通股或註銷。
76

目錄

公司認股權證的處理
如合併完成,則當時未行使及尚未行使的每份公司認股權證持有人將自動停止代表購買公司普通股的認股權證,代之以代表持有人於其後任何行使權證時收取每股合併代價(扣除行使價格)的權利,惟公司認股權證持有人如於公開披露合併完成後30天內適當行使認股權證,將有權根據認股權證協議第4.4節收取相等於該公司認股權證以Black-Scholes爲基礎的價值的現金付款。
公司期權和公司RSU的處理
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尚未完成的每一項公司購股權,無論是既得或未歸屬,將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被視爲完全歸屬,並將在生效時間取消並轉換爲其持有人有權在完全滿足該持有人關於該期權的權利的情況下,在適用的預扣稅款的情況下,僅獲得一筆不計利息的現金付款,其數額等於(I)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受該公司購股權約束的公司普通股數量乘以(Ii)超出的部分,如果有,每股合併對價相對於該公司購股權的每股行權價;條件是,任何每股行權價等於或大於每股合併對價的公司認購權,將於生效時間起被取消,無需對價。
每個公司RSU或其部分(I)於緊接生效時間前仍未償還及歸屬(但尚未入股),(Ii)於緊接生效時間前仍未償還,以及(Ii)於緊接生效時間前仍未償還,並會因時間歸屬條件於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失效而成爲歸屬,(Iii)於2024年1月1日或之前發行,於緊接生效時間前仍未償還,並將根據截至12月31日或之前的履約期達到績效歸屬條件而成爲歸屬,或(Iv)於2024年1月至2024年1月被授予本公司非僱員董事(「董事RSU」)(如前述第(I)、(Ii)、(Iii)及(Iv)條所述,各爲「既有公司RSU」),將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被視爲完全歸屬,並將於生效時間起註銷並轉換爲其持有人在完全滿足該持有人對其所享有的權利並受適用的預扣稅項規限的情況下,唯一收取的權利,不含利息的一次性現金支付,等於(X)截至生效時間前受該等既得公司RSU約束的公司普通股數量乘以(Y)每股合併對價;在所有情況下,在本段規定的加速歸屬之後確定的,並且規定,爲了確定受上文(X)所述的歸屬公司RSU約束的公司普通股的數量,任何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未歸屬並受基於業績的歸屬條件約束的歸屬公司RSU(即,只有在2024年1月1日之前發行的、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發行的、且受履約期間在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結束的基於業績的歸屬條件約束的公司RSU)將:在該履約期間該業績歸屬條件獲得滿足後,根據該履約期間的實際業績本應歸屬的公司普通股數量被視爲歸屬。
在2024年1月1日前簽發的每個公司RSU(已歸屬公司RSU除外(在應用上文段緊接所述的處理方法後確定)或其在生效時間之前未完成並受基於時間的歸屬條件約束的部分(每個,爲「未歸屬公司RSU」),將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被註銷,其持有人不採取任何行動,並且在完全滿足這種註銷的情況下,將被轉換爲現金獎勵,爲其持有人提供支付機會,但受適用的預扣稅款的限制。現金金額等於(I)於緊接生效時間前受該未歸屬公司RSU規限的公司普通股數目乘以(Ii)每股合併代價。每個此類現金獎勵將繼續遵守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以及在本段預期的交易生效之前)適用於基礎未歸屬公司RSU的相同時間歸屬條款和條件,包括要求在適用的歸屬日期之前繼續爲尚存的公司或其附屬公司服務(受加速
77

目錄

在母公司或尚存公司善意決定的每種情況下,尚存公司在無故終止僱傭時作出歸屬(只要有關持有人簽署一份豁免索償書),而每筆現金獎勵(或其部分)將於適用歸屬日期後的下一個薪資日支付,不計利息及減去任何適用的扣繳稅款。
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尚未完成的其他公司RSU(除已獲授權的公司RSU(在本節第二段所述的處理後確定)或未獲授權的公司RSU)或其中的一部分(每個「終止的RSU」)將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被無償取消,持有者不採取任何行動。
爲清楚起見,終止的RSU將包括但不限於:(A)在2024年1月1日之前發行的、在緊接有效時間之前尚未到期的、將基於達到2024年12月31日或之後結束的履約期間的業績歸屬條件而歸屬的、或(B)在緊接有效時間之前未到期的、將基於2024年12月31日之後的時間歸屬條件失效或基於達到業績歸屬條件而歸屬的任何公司RSU或其部分(董事RSU除外)。
在生效時間之後,但不遲於生效時間超過五個工作日的第一個工資單日期,倖存公司將通過其工資單系統支付或促使支付因本節所述處理而應支付給公司期權持有人和既有公司RSU的金額,但須適用預扣稅款。
支付公司普通股的費用
在生效時間後立即(但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超過兩個工作日),母公司和倖存公司將促使付款代理人向在生效時間,公司普通股(將包括支付代理人所要求的入賬股份記錄持有人)(根據合併協議註銷或轉換的公司普通股及持不同意見股份除外)的記錄持有人(1)一份用於達成該等公司股東向支付代理人交出其股票或入賬股份以換取按合併協議規定的每股合併代價(減去任何適用預扣稅項)的指示的通函及指示。
於向付款代理人交回股票或(如適用)簿記股份以供註銷時,連同一份(按其指示妥爲填寫及有效籤立)的遞送函件,有關股票或簿記股份的持有人將有權就該股票或簿記股份先前代表的每股公司普通股收取每股合併代價(減去任何適用的預扣稅項)作爲交換,而如此交回的股票或簿記股份將隨即註銷。
於合併完成日,母公司將向付款代理存入或安排存入一筆足以支付每股合併代價總額的現金(「支付基金」)。在根據合併協議支付款項之前,付款基金將由付款代理在母公司的指示下進行投資。母公司將或將促使尚存公司迅速向付款代理提供所需的額外資金,以確保付款基金始終維持在足以付款代理根據合併協議支付每股合併代價的所有款項的水平,而該等額外資金將被視爲付款基金的一部分。存放於付款代理的資金投資所引致的投資虧損,將不會減損任何公司普通股持有人按合併協議的規定收取每股合併代價的權利。
轉讓圖書;沒有進一步的所有權
於生效時間,本公司的股東名冊、股份過戶簿及認股權證過戶簿將予註銷,其後本公司尚存公司的股份過戶簿上將不再有於生效時間前已發行的普通股的轉讓登記(根據合併協議記錄母公司爲尚存公司的唯一股東除外)。除若干例外情況外,如在生效日期後的任何時間,因任何原因向尚存公司出示股票或記賬股份,該等股票或記賬股份將被註銷,並按合併協議的規定予以交換。
證書遺失、被盜或銷燬
已遺失、被盜或銷燬的證書持有人必須就該事實作出宣誓書,並在尚存的公司或付款代理人的要求下,按母公司合理的金額提交按金
78

目錄

作爲對可能就該等證書向其提出的任何申索的彌償,付款代理人將根據該等證書支付適用的每股合併代價,以換取該等遺失、被盜或銷燬的證書。
終止付款基金
在合併完成日期一週年後的任何時間,尚存公司將有權要求付款代理向其交付尚未支付給股票或簿記股份持有人的支付基金的任何部分(包括與此相關的任何利息),此後該等持有人將有權僅向母公司及尚存公司(視何者適用而定)尋求支付,而母公司及尚存公司仍有責任支付其就每股合併代價提出的申索。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任何未被這些持有人認領的數額,如果這些數額本來會轉移到任何政府當局或成爲任何政府當局的財產,將成爲父母或其指定人的財產,不受任何先前有權享有該財產的人的所有索賠或利益的影響。
無責
即使合併協議有任何相反的條文,本公司、母公司或合併附屬公司、尚存公司或付款代理均不會就根據任何適用的州、聯邦或其他遺棄財產、欺詐或類似法律向公職人員提交的每股合併代價向任何人士負責。
不同政見者的權利
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已發行的公司普通股,由任何已有效行使(根據公司法第238(2)節)且沒有根據公司法第238節有效撤回或以其他方式喪失對合並持不同意見的權利的任何人士持有的,將不會轉換爲根據合併協議的規定接受每股合併對價的權利,而是將於生效時間自動註銷,而每名持不同意見的股東將不再是本公司的股東(且不會成爲尚存公司的股東),以及,於持不同意見的股東根據公司法第238(5)條發出異議通知後,除根據公司法第238(12)及238(16)條的條文厘定的只收取該等持不同意見的股份的公平價值的付款的權利外,將不再擁有股東的任何權利。有關更多信息,請參閱本代理的標題爲“兼併--不同意見者的權利“在生效時間前,本公司將不會在未經母公司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就任何公司普通股合併協議所載的任何要求支付任何款項,或就任何要求進行和解或提出和解。
申述及保證
合併協議包含本公司與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相互作出的陳述及保證,該等陳述及保證在許多情況下受以下因素規限:(1)合併協議所載若干例外及資格;(2)本公司向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作出的保密披露;及(3)本公司於2022年12月31日之後提交或提交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並於2024年8月15日之前公開提供的若干文件。
合併協議中的陳述和保證在合併協議結束或終止後失效。
就本委託書及合併協議而言,對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而言,「重大不利影響」是指任何影響、改變、發展、事實、狀況、事件或事件,而該等影響、改變、發展、事實、狀況、事件或事件個別地或與所有其他影響合計(I)對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業務、資產、物業、負債、營運結果或財務狀況有重大不利影響,或(Ii)作爲整體會阻止、對本公司完成包括合併在內的交易造成重大延誤或重大損害(但在確定本委託書標題部分所述的第四、第五和第六項下的條件時,不考慮第(Ii)款)-合併的條件已滿足);但僅就第(I)款而言,下列各項且不產生任何效果、變化、發展、事實、條件、事件
79

目錄

在確定重大不利影響是否已經發生、正在繼續或將合理預期發生時,將構成或考慮以下任何原因引起或導致的事件:(A)普遍影響(1)公司及其子公司所在行業,或一般法律、法規、政治或社會條件的任何變化或預期變化;或(2)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從事重大業務的任何國家或地區的經濟、信貸或金融或資本市場,包括利率或匯率的變化;任何數字資產或加密貨幣的價格或相對價值,或任何該等數字資產或加密貨幣、貨幣政策或通貨膨脹的市場,或(B)因(1)任何適用法律或IFRS或會計準則的變化,或前述任何解釋的任何變化或預期變化,(2)合併協議的談判、執行或宣佈或履行,包括其對與客戶、供應商、合作伙伴、員工或監管機構的合同關係或其他關係的影響,或與交易有關的某些訴訟(有一項理解是,本條第(2)款不適用於在陳述或保證中提及的「重大不利影響」,而該陳述或保證具體旨在解決簽署和交付合並協議、公開宣佈合併協議或完成交易的後果)、(3)戰爭行爲(不論是否宣佈)、軍事活動、破壞、****或恐怖主義,或任何此類戰爭行爲的升級或惡化(不論是否宣佈)、軍事活動、破壞、****或恐怖主義,(4)海嘯、地震、洪水、颶風,龍捲風或其他自然災害、與天氣有關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類似事件;(5)流行病、流行病或其他疾病爆發或政府當局針對任何流行病、大流行或其他疾病爆發發佈的法律或指令;(6)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根據合併協議或母公司明確書面要求或在母公司同意下采取的任何行動(但本款(X)不適用於公司根據本委託書標題爲“-有關公司業務開展的公約尚未生效“並經母公司同意)或(Y)母公司或其任何聯屬公司;(7)與母公司、合併子公司或其任何聯屬公司的身份有關或與其有關的任何事實或情況;(8)公司信用評級的任何變化或預期變化;(9)公司股本的任何市價下降或交易量變化;或(10)未能滿足任何內部或公開的預測、預測、指引、估計、里程碑、預算或內部或已公佈的收入、收益、現金流量或現金狀況(不言而喻,第(8)、(9)和(10)款中的例外情況將不妨礙或以其他方式影響在確定重大不利影響是否已經發生或將合理預期發生時,可以考慮其中所指的任何此類變化、下降或失敗的根本原因(如果不屬於第(A)款和第(B)(1)至(10)款規定的任何例外情況);此外,如第(A)款或第(B)(1)、(3)、(4)或(5)款所述的任何影響、改變、事件或事件,在決定是否已有或會合理地預期會有重大不利影響時,可予考慮,只要該等影響、改變、發展、事實、狀況、事件或事件對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整體產生不成比例的不利影響,與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所處行業的類似參與者相比(在這種情況下,在確定是否已經或將合理地預期存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可能只考慮遞增的不成比例影響)。
該公司所作的陳述和保證涉及以下內容:
與公司及其子公司開展業務有關的組織機構、良好信譽、權限和資格;
資本化;
訂立合併的權力及合併協議的約束力;
股東投票要求;
本公司於2021年7月23日通過並於2022年3月16日生效的經修訂及重述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公司章程」)、現有重大合同或適用法律因履行合併協議及交易而沒有任何衝突或違反;
政府批准;
80

目錄

遵守SEC備案要求;
向SEC提交的財務報表符合IFRS和SEC要求;
沒有未披露的負債;
是否存在內部控制以及披露控制和程序;
公司在新加坡的銀行帳戶中存在一定金額的不受限制現金(「現金金額」);
提供包含在本委託聲明中的信息的準確性;
自2024年3月31日以來沒有采取某些行動或情況,並且自2023年12月31日以來沒有任何重大不利影響;
沒有某些法律程序;
遵守適用法律並持有所需許可證;
某些稅務事項;
某些員工福利很重要;
某些勞工問題;
某些環境問題;
某些知識產權、數據隱私和網絡安全事宜;
缺乏權利協議且反收購法不適用;
與租賃不動產和無自有不動產有關的事項;
材料合同;
遵守某些反腐敗、賄賂和制裁法律;
保險承保範圍;
收到特別委員會財務顧問就公司普通股持有人(已經或將成爲支持協議當事方的公司普通股持有人)將收到的每股合併對價從財務角度來看是否公平的意見;
經紀人和其他顧問;
關聯方交易;
材料供應商;以及
沒有任何其他陳述或保證。
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作出的陳述和擔保涉及以下主題:
經營業務的有效存在、良好信譽、權限和資格;
訂立合併的權力及合併協議的約束力;
沒有因履行合併協議和交易而導致任何組織文件、現有重大合同或適用法律的衝突或違反;
政府批准;
合併子公司的所有權和經營;
母公司向公司提供的股權承諾書(包括其可執行性)以及根據該承諾書擬進行的相應融資;
母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擔保,保證擔保人履行合併協議項下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的義務;
81

目錄

截至生效時間尚存公司的償付能力;
經紀人和其他顧問;
提供包含在本委託聲明中的信息的準確性;
沒有某些法律程序;
非公司證券所有權;
不依賴公司估計、預測、預測、前瞻性陳述和業務計劃;以及
沒有任何其他陳述或保證。
有關公司在生效日期前經營業務的契諾
本公司已根據合併協議同意,但須遵守某些例外情況(包括適用法律、判決或政府當局所要求的、合併協議明確預期或明確准許的以及合併協議的保密披露附表所載的例外情況),且除非母公司以書面形式同意(此類同意不得被無理扣留、延遲或附加條件,且母公司已同意盡其合理的最大努力在本公司發出書面同意請求後五個工作日內提供書面回應),並已同意促使其每一家子公司:使用ITS及其商業上合理的努力,以(1)在正常業務過程中及在實質上遵守所有適用法律的情況下,在各重大方面開展業務,及(2)在符合前述規定的範圍內,維持其及其附屬公司的業務組織基本不變,並維持與主要客戶、主要供應商、主要僱員及與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有重大業務關係的其他人士的現有關係基本不變。本公司亦已同意於2024年8月16日至合併協議生效時間或較早終止期間內對其活動作出若干限制。對本公司活動的這些限制概述如下。一般而言,除某些例外情況外,本公司不會、也不會允許其任何子公司在沒有母公司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此類同意不得被無理扣留、延遲或附加條件,且母公司已同意在公司提出書面同意請求後五個工作日內盡其合理的最大努力提供書面答覆):
(1)除本公司與其全資附屬公司或本公司的附屬公司之間的交易外,在每宗個案中,在通常業務運作中,發行、出售、授予其任何股本股份或其他股本或有表決權的權益,或發行、出售、授予任何可轉換、可交換或可行使的證券或權利,或證明有權認購其股本或其他股本或有表決權的權益,或購買其股本的任何股份或其他股本或有表決權的權益的任何權利、認股權證或期權,或根據公司所維持的股本計劃作出的任何獎勵,但若干指明的例外情況除外,(2)除本公司與其全資附屬公司之間或本公司全資附屬公司之間的交易外,在每宗個案中,在通常業務運作中,贖回、購買或以其他方式獲取公司的任何流通股或其他股本或有表決權的權益,或任何權利、認股權證或期權以獲取任何股份或其他股本或有表決權的權益,但若干指明的例外情況除外;。(3)爲任何股本或其他股本或有表決權的權益的股份設立紀錄日期、宣佈、撥備支付股息、或就其作出任何其他分發,但付款除外,本公司任何直接或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向本公司或其其他全資附屬公司之一作出的股息或分派;(4)拆分、合併、細分、合併或重新分類其股本或其他股權或有表決權權益的任何股份,但由本公司附屬公司進行的任何此類交易除外,該等交易完成後仍爲全資附屬公司;(5)就本公司而言,修改其股本或其他股權或有投票權權益的任何股份的條款;或(6)質押或保留其股本或其他股權或有投票權權益的任何股份;
(1)產生任何新的債務,但以下情況除外:(A)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在合併結束前爲經營各自業務而進行的公司間貸款;(B)信用證、銀行擔保、擔保或履約按金或類似的信用支持工具、透支貸款或現金管理計劃,在每一種情況下,這些貸款都是在正常業務過程中發出、作出或訂立的;(C)因對2024年8月16日存在的債務進行再融資而產生的債務,或在2024年8月16日之後12個月內到期或允許的債務
82

目錄

(D)所有資本和融資租賃項下的資本化負債;(E)在每一種情況下,與再融資債務的相應預付款或贖回罰款或溢價相比,再融資債務應支付的預付款或贖回罰款或溢價,如該合約在合併完成時終止,或(F)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在任何時間產生的本金總額不超過250萬美元的其他債務,則就(A)至(F)項中的每一項而言,只要該等行動不違反或導致違反合併協議的某些指明條文,(2)訂立任何掉期或對沖交易或其他衍生協議,而非在正常業務過程中及非爲投機目的,(3)假設,擔保或背書任何人的義務,或訂立任何「保持良好」或其他協議,以維持另一人(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除外)的任何財務狀況,或(4)在本公司及其全資附屬公司之間的正常業務過程或交易以外,清償、免除或免除欠本公司或其任何全資附屬公司的任何重大金額;
對其任何物質資產授予任何留置權(某些允許的留置權除外),但(1)爲確保2024年8月16日存在的債務和其他債務提供擔保,或(2)向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授予與任何債務或貸款相關的留置權,但不受合併協議的限制;
在一次交易或一系列關聯交易中向任何人出售、轉讓、租賃、再租賃、許可或轉讓,或放棄其任何重大財產或資產,但以下情況除外:(1)根據2024年8月16日生效並向母公司披露的合同進行的銷售;(2)公司與其全資子公司之間的轉移(現金轉移除外,其程度受合併協議某些特定條款的限制);(3)按公允價值計算的單獨或總計對價,不超過250萬美元;或(4)關於知識產權,在正常業務過程中發放的許可證;
向任何人士(在不受合併協議若干指明條文限制的範圍內,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在合併結束前經營其各自業務,以及(Ii)在通常業務過程中墊付業務開支)作出任何貸款、出資或墊款,總額不超過250萬美元,但(1)在通常業務過程中向客戶提供商業信貸及墊款,或(2)與本委託書本條第六項所容許的交易有關而作出貸款、出資或墊款,其總額不超過$250萬-有關公司業務開展的公約尚未生效;”
爲物業、廠房或設備進行或授權、招致或承諾產生資本支出:(1)在2025年2月28日之前的期間,總計超過200萬美元,但與合併協議相關的先前向母公司提供的公司資本支出預算中指定的資本支出除外;(2)從2025年3月1日起及之後的期間,其方式與過去的做法重大不一致;
除本委託書標題爲“-有關公司在生效日期前經營業務的契諾E.“對任何其他人的股本或資產的重要部分進行任何收購(包括通過合併),但在正常業務過程中或根據2024年8月16日生效的合同購買庫存和用品除外;
除根據任何於2024年8月16日生效的公司計劃,或在2024年8月16日後在未違反合併協議的情況下通過、建立、訂立或修訂的任何計劃所規定的情況外,(1)不向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經理、員工或獨立承包商授予任何薪酬或福利增加,但在正常業務過程中採用的基本薪酬增加(以及與適用的基本薪酬增加相同比例的目標獎金機會的相應增加)除外(包括此類增加的時間和向員工發出的通知)
83

目錄

在公司定期年度審查週期中,百分比不大於公司25財年預算增加的百分比,如在2024年8月16日之前向母公司提供的25財年財務模型所示,(2)向公司或其子公司的任何員工、董事官員、經理或獨立承包商(自然人或由自然人全資擁有的實體)授予任何遣散費、留任、解僱工資或類似付款或任何股權或基於股權的獎勵,(3)在任何重要方面建立、採用、訂立或修訂任何公司計劃(或任何計劃、計劃、政策或協議,如果在2024年8月16日生效,將成爲公司計劃),(除了簽訂規定年度基本工資不超過150,000美元的僱傭協議,並且(A)沒有規定任何權利,以獲得遣散費或解僱工資或解僱提前通知,期限超過適用法律所要求的,(B)是根據向母公司提供的僱傭協議的形式,和(C)在所有實質性方面與公司在適用司法管轄區的做法一致),(4)授予任何現任或前任員工,董事,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或個人服務提供商有權獲得報銷、賠償或支付根據修訂後的1986年《美國國稅法》第409a節或第4999節產生的任何稅款,或(5)採取任何行動加速任何公司計劃下的任何權利或福利;
僱用、聘用或終止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經理、僱員或獨立承包人(自然人或自然人全資擁有的實體)的僱用或僱用(適用法律規定的「即決解僱」或類似術語除外),年基本薪酬超過250,000美元;
與任何工會訂立、採納、訂立、談判、修訂或延長任何集體談判協議;
實施或宣佈任何員工裁員、工廠關閉、有效裁員、休假、臨時裁員、減薪、工作時間表更改或其他類似行動,這些行動將觸發任何適用於大規模員工裁員或工廠關閉的法律規定的通知要求或責任;
對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綜合資產、負債或經營結果產生重大影響的財務會計方法、原則或慣例作出任何重大改變,除非(1)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其任何解釋)、(2)任何適用法律,包括證券法下的S-X條例,或(3)任何政府當局或準政府當局(包括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或公司所屬的任何類似組織);
(1)採用(正常業務過程除外)、變更(或提出變更請求)或撤銷任何重要的稅務會計方法或任何年度或其他重要稅務會計期間;(2)(除在正常業務過程中或美國財政部301.7701-3(C)節或美國州或地方法律的類似規定所述的任何選擇外)、更改或撤銷任何重大稅務選擇;(3)同意延長或免除任何有關重大稅額或重大稅項報稅表的任何時效期限(自動延長提交在正常業務過程中取得的報稅表的時間除外),(4)提交任何重大修訂的報稅表,(5)放棄就稅款要求重大退稅或抵免的任何權利,或(6)要求或與政府當局就重大稅額或重大稅項報稅表達成任何裁決、合同或和解(但如未能訂立任何該等裁決、合約或和解,則屬例外),在與其專業顧問及母公司進行合理磋商後,本公司合理判斷該等事項對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有重大不利影響);
(1)修改公司章程或(2)修改公司任何子公司的可比組織文件,但第(2)款中不會對母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變更除外;
和解或妥協針對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任何未決或威脅的訴訟,但任何未決或威脅的訴訟的和解除外:(1)如果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在任何此類和解中支付的總金額不超過150萬美元(在每一種情況下,不包括根據保險單可能支付或報銷的任何金額,或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有權獲得賠償或分擔的任何金額)和(2)不包括對不當行爲或犯罪行爲的任何承認,並規定普遍免除對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所有索賠;條件是,任何懸而未決或威脅的行動的和解不得涉及
84

目錄

對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整體業務活動給予任何實質性的強制令或衡平法救濟或施加實質性限制;此外,只要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訴訟或針對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訴訟涉及(A)與交易有關的訴訟,(B)本委託書標題爲“-合理的最大努力「及(C)持不同政見者的權利不受本委託書標題爲」-有關公司業務開展的公約尚未生效“並將改爲受合併協議的其他條款管轄;
就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而言,對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採取全部或部分清算、解散、重組、資本重組、合併、合併或其他重組的計劃或安排,或進入新的業務領域;
(1)修改、修改或放棄任何重大合同下的任何實質性權利,但在正常業務過程中除外,以對公司及其子公司整體而言是實質性和不利的方式,或以對公司及其子公司整體而言是實質性和不利的方式,全部或部分取消或終止任何重大合同(按照其條款到期的除外),或(2)簽訂任何合同,如果該合同在2024年8月16日存在,則該合同在正常業務過程之外是實質性合同;但此項目符號不會限制在本委託書標題中的任何其他項目符號下具體涉及和允許的任何行動-有關公司業務開展的公約尚未生效;”
根據證券法訂立S-k條例第404項所涵蓋的任何協議(但根據在2024年8月16日前向母公司提供的合約或公司計劃而作出的任何付款、交易或利益,或本委託書標題爲“-有關公司業務開展的公約尚未生效”);
採用權利計劃、「毒丸」或類似協議,即或在生效時適用於本合併協議或交易,包括合併;
(一)購買不動產的;(2)就截至2024年8月16日尚未由本公司或其一家附屬公司租賃的房地產訂立任何新的租賃協議,該協議規定本公司或其一家子公司每年支付的租金超過50萬美元,或總計超過100萬美元,或(3)就截至2024年8月16日有效的任何公司租約,(A)在任何重大方面修訂或修改條款,或(B)延長截至2024年8月16日有效的租期,但按市場條款延期除外,如未能續期,將導致該公司租約的期限屆滿;
取消、大幅減少或終止承保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及其各自財產、資產和業務的任何重大保單;
(1)在其他方面對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任何現金管理或其他賬單慣例或政策進行重大改變或重大修改,或(2)對本公司就合併協議向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進行的保密披露中所述的任何重大改變;
採取任何自願和肯定的行動(1)以任何方式將現金金額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從公司轉移給任何其他人(包括公司的任何直接或間接子公司),包括通過公司的支出、分配、出資、墊款、公司間貸款或公司認購(包括交換髮布股權或其他可轉換爲另一人的股權的權利,包括公司的任何直接或間接子公司)或(2)對現金金額施加任何留置權(截至2024年8月16日存在的允許留置權和留置權除外)或任何限制、限制或稅收,在每種情況下,不適用於截至2024年8月16日的現金金額的轉移,而適用於現金金額的轉移(包括以匯回、分配、股息、贖回付款、其他付款或匯回的形式進行的轉移),但第(1)和(2)項除外:(A)(I)如果在2025年2月28日之前完成合並,則爲經營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合併結束時或之前各自的業務而進行的轉移和支出,其總額不得超過1,000萬美元,另加從和
85

目錄

在2024年8月1日之後或(Ii)如果在2025年2月28日之前沒有完成合並,則在合併完成時或之前爲運營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各自業務而進行的轉移和支出,(B)與公司向母公司提供的估計預算基本一致的總額不超過410萬美元的付款,涉及(I)在合併完成時或之前與交易有關的公司成本、費用和支出(公司外部法律顧問的費用和支出除外),(Ii)截至2024年8月16日與交易有關的公司外部法律顧問的費用和開支,及(Iii)在合併完成時或之前與交易有關的公司財務、法律和其他顧問的基於成功的、非按小時或酌情收取的費用;及(C)支付本公司外部法律顧問於2024年8月16日及合併完成後與交易有關的費用(按每小時收費)及開支;及
以書面或其他方式授權、承諾或同意採取任何上述行動。
僅就該等公約而言,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被視爲包括本公司就合併協議向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作出的保密披露中指明的若干非全資附屬公司。根據合併協議的條款,該等附屬公司獲准採取全資附屬公司可採取的任何行動,並將受到與全資附屬公司相同的限制,而本條委託書標題爲“-有關公司業務開展的公約尚未生效,“在每一種情況下,以符合繼續滿足適用的外國投資限制或適用法律下的類似要求的方式。
合併協議並無賦予母公司於生效日期前直接或間接控制或指揮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運作的權利,而合併協議亦無意賦予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或指揮母公司或其附屬公司的經營的權利。於生效日期前,母公司及本公司將根據合併協議的條款及條件,對其及其附屬公司各自的業務行使全面控制及監督。
不徵集;更改推薦
根據合併協議的條款,本公司將,並將促使其每一家子公司及其高級管理人員和董事,並將指示並盡其合理的最大努力促使其其他代表(在每種情況下,以公司和/或其任何子公司的身份行事),從合併協議之日起至生效時間(或如果合併協議根據其條款終止,則在生效時間之前),(1)(A)立即停止就構成任何詢價、建議或要約的任何正在進行的任何徵求、討論或與任何人進行談判,或可合理預期會導致收購建議,迅速要求歸還或銷燬公司或代表公司於合併協議日期或之前就收購建議向任何人士及其代表提供的所有機密資料,並立即禁止任何人士進入公司就可能的收購建議而維持的任何電子資料室(在每種情況下,母公司及其代表除外),及(B)不直接或間接(I)發起、徵求、知情地便利或明知地鼓勵提交有關任何查詢或作出任何查詢,構成或可合理預期導致收購建議的建議或要約,或(Ii)參與、繼續或以其他方式參與有關(除通知任何人本委託書本節所概述的規定外)的任何討論或談判,或向任何其他人提供任何非公開資料,或允許他人接觸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業務、物業、資產、簿冊、記錄或人員,與構成或可合理預期導致的任何查詢、建議或要約有關,或爲鼓勵該等查詢、建議或要約的目的,收購建議及(2)不訂立任何意向書、諒解備忘錄、原則協議、合併協議、收購協議或其他與收購建議有關的協議,但根據合併協議可接受的保密協議除外。自合併協議日期起至合併協議終止及生效時間較早者爲止,本公司不會放棄、終止或修改任何停頓或類似條文中禁止或看來禁止向董事會提出建議的任何條文,除非董事會或特別委員會真誠地認爲未能放棄、終止或修改該等條文將合理地預期構成違反適用法律下董事的受信責任;惟本公司須在其後迅速(無論如何在24小時內)將該放棄、終止或修改通知母公司。
86

目錄

儘管本委託書中的合併協議摘要中包含任何相反的規定,但在合併協議日期之後並在收到本公司股東批准之前,如果本公司或其任何代表收到的收購提議並不是由於實質性違反上述上文所述的非徵集義務而產生的,(1)本公司及其代表可與提出收購建議的人士或其代表及融資來源聯絡及進行討論,只爲澄清(但不參與談判或提供非公開資料)收購建議的條款及條件,以確定收購建議是否構成或可合理預期會導致較高的收購建議,或要求以書面形式提出任何收購建議,或向該等人士或集團或其代表及融資來源通報本委託書本節所述本公司的義務及(2)如果董事會或特別委員會真誠地作出決定,(A)在諮詢其財務顧問和外部法律顧問後,該收購提議構成或將合理地預期會導致更高的提議,以及(B)在諮詢其外部法律顧問後,合理地預期不這樣做將構成違反適用法律下董事的受託責任,則本公司及其任何代表可:
與提出收購建議的個人或群體簽訂可接受的保密協議,並根據可接受的保密協議向提出收購建議的個人或群體及其各自的代表和融資來源提供關於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信息(包括非公開信息);前提是,公司將迅速(無論如何在24小時內)向母公司提供有關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任何重大非公開信息,而這些信息是提供給任何獲得這種訪問權限的人的,而這些信息以前沒有提供給母公司或其代表;以及
參與或以其他方式參與與提出這種收購提議的個人或團體及其代表和融資來源的討論或談判。
如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或其或其代表收到收購建議,本公司應立即(無論如何在知悉特別委員會或公司高管收到後24小時內)通知母公司,並將向母公司披露任何該等收購建議的重要條款和條件(無論是書面或口頭的)、提出該收購建議的個人或團體的身份以及任何證明或交付與該收購建議有關的文件的副本。公司將及時合理地向母公司通報與任何此類收購提議有關的任何重大進展(包括任何重大變更,包括提供與該收購提議相關的任何修訂或新的重大文件的副本)。
董事會及其任何委員會均不會(1)扣留或撤回(或以對母公司不利的方式修改或修改),或公開提議扣留或撤回(或以對母公司不利的方式修改或修改)董事會的建議,(2)在董事會的情況下,如果開始提出任何以要約或交換要約爲結構的收購建議,則未能根據《交易法》第14D-2條的規定,在開始後十個工作日內建議公司股東反對接受此類要約或交換要約(如果,如特別股東大會擬於上述公開披露日期起計三個營業日以上但不到十個營業日舉行,(三)建議或認可批准或採納,或批准或採納,或公開建議推薦、認可、覈准或採納任何收購建議,(4)未在本委託書中包含董事會的建議或(5)未在與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公開披露收購建議(第(3)款所述類型除外)後十個工作日內公開重申董事會的建議(前提是,如果臨時股東大會計劃在公開披露之日起三個工作日以上但不到十個工作日舉行,(第(1)至(5)款所述的任何行動,但慣常的「停、看、聽」溝通除外,稱爲「不利建議變更」);不言而喻,特別委員會重申董事會的建議將足以履行本條款第(5)款下的公司義務,就好像它是董事會一樣。
在獲得公司股東批准之前,公司將被允許(1)對董事會(根據特別委員會的建議)或特別委員會(根據特別委員會的建議)提出的書面收購建議作出回應,該書面收購建議並未違反本節委託書中概述的非徵求意見義務
87

目錄

在第(1)款和第(2)款中的任何一種情況下,如果特別委員會真誠地決定(A)在諮詢其財務顧問和外部法律顧問後,該收購建議構成一項上級建議,或(2)根據特別委員會的建議並經董事會批准,公司同時就該收購建議訂立公司收購協議並根據其條款終止合併協議,不這樣做將被合理地預期構成違反適用法律規定的董事的受託責任;但第(1)款和第(2)款所述的每項行動將不被允許,除非(A)公司已提前至少五個日曆天向母公司發出書面通知,說明其打算採取與該收購建議有關的行動(該通知將具體說明提出收購建議的一方的身份及其實質性條款以及所有重大相關協議(包括任何公司收購協議)的副本),(B)公司已進行談判,並已促使其代表在該通知期內真誠地與母公司談判,只要母公司希望談判,爲使母公司能夠以書面形式提出對合並協議條款的修訂,從而導致該高級提議不再構成高級提議,以及(C)在該通知期結束後,董事會或特別委員會將真誠地考慮此類修訂,並將確定該高級提議構成高級提議,並且在與其財務顧問和外部法律顧問協商後,如果不這樣做,將繼續合理地預期構成違反適用法律下董事的受託責任。如果建議的修訂生效(不言而喻,如果該上級提案的財務條款或任何其他實質性條款發生任何變化,上述條款將再次適用(但五個日曆日的期限將改爲三個日曆日))。
在獲得公司股東批准之前,董事會(根據特別委員會的建議)或特別委員會可針對仍在繼續的中間事件作出不利的建議變更,前提是特別委員會在與外部法律顧問協商後真誠地確定,如果不採取此類行動將合理地預期構成違反適用法律規定的董事的受託責任;但董事會或其任何委員會不會、也將促使本公司不採取任何此類行動,除非(1)本公司已提前至少五個歷日向母公司發出書面通知,說明其採取此類行動的意向(該通知將包括對所涉事件的合理詳細描述);(2)本公司已進行談判,並已促使其代表在通知期間真誠地與母公司進行談判,以達到母公司希望談判的程度;爲使母公司能夠以書面形式提出對合並協議條款的修訂,使未能作出該等不利建議更改不再合理地預期會構成違反適用法律下的董事受託責任,及(3)在該通知期結束後,特別委員會將真誠地考慮該等修訂,並已確定,如該等修訂生效,未能作出該等不利建議更改將繼續合理地預期構成違反適用法律下董事的受託責任(有一項理解,即在該等介入事件的財務或任何其他重大事實發生任何改變的情況下,上述規定將再次適用於每一次這樣的修訂(但五個日曆日改爲三個日曆日)。
就合併協議而言,「可接受保密協議」指(1)本公司於合併協議日期後訂立的任何保密協議,而該保密協議所載的保密條款在任何實質方面對本公司並不比本公司與EQT Partners Asia Pte於2024年6月12日訂立的保密協議中所載的保密協議優惠多少。本公司並明確准許本公司作出合併協議規定須向母公司作出的披露,但有一項理解,即該等協議不需要包括任何停頓條款或類似限制或(2)於合併協議日期前訂立的任何保密協議,而本公司將有權僅在合併協議允許的範圍內與任何人士或任何團體豁免或解除任何先前存在的明示或默示的停頓條款或類似限制。
就合併協議而言,「收購建議」指任何個人或團體(母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除外)在單一交易或一系列相關交易中就任何直接或間接的:
收購公司及其子公司綜合資產、淨收入或淨收入的20%或20%以上(根據特別委員會善意確定的公平市場價值),包括通過收購擁有此類資產的公司的一個或多個子公司;
收購本公司20%以上普通股;
88

目錄

要約收購或交換要約,如果完成,將導致任何個人或集團實益擁有20%或更多的已發行公司普通股;或
合併、合併、股份交換、企業合併、資本重組、清算、解散或涉及本公司的類似交易,根據該交易,該個人或集團(或任何人士的股東)將直接或間接收購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綜合資產的20%或以上(基於特別委員會真誠確定的公平市值),或本公司或尚存實體在涉及本公司或由此產生的本公司或由此產生的直接或間接母公司或該等尚存實體的合併、合併、換股或其他業務合併中的未償還股本證券總投票權的20%或以上,在每種情況下,交易除外。
就合併協議而言,「高級建議書」指任何善意的任何個人或集團(母公司或其任何關聯公司除外)提出的書面收購建議,特別委員會根據其善意判斷確定:(1)從財務角度而言,對公司股東比交易更有利,(2)能夠合理地按照建議的條款完成,在每種情況下,都考慮到該等建議和合並協議的所有法律、法規、財務、時間、融資、盡職調查和其他方面;但就「高級提議」的定義而言,收購提議定義中提及的「20%」將被視爲提及「50%」。
就合併協議而言,「介入事件」指於合併協議日期對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具有重大意義的任何影響、改變、情況、事件或事件,而該等影響、改變、情況、事件或事件於合併協議日期對董事會或特別委員會而言並不爲董事會或特別委員會所知或合理預見,或其重大後果爲董事會或特別委員會所不知悉或合理預見,且涉及或涉及(1)任何收購建議或上級建議或與其有關的任何查詢或通訊或事宜,(2)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違反合併協議或(3)本公司普通股的市價(該效果、改變、情況、事件或發生的基本原因除外)將不會被視爲構成中間事件。
爭取公司股東批准的努力
儘管建議有任何不利變動,並在符合合併協議及適用法律的條款下,以及在任何判決不禁止的範圍內,本公司(及董事會(如適用))將根據適用法律、公司章程及紐約證券交易所規則採取一切必要行動,以設立記錄日期,正式召集、發出通知、召開及舉行股東大會,以取得本公司股東批准。符合本委託書標題爲「」的一節中概述的合併協議的規定。無徵集;建議變更,“本公司將盡其合理的最大努力,以取得本公司股東的批准。
經特別委員會批准,本公司可將特別大會延期、休會或延期:(1)在與其外部法律顧問進行合理協商後,以便有合理的額外時間提交或郵寄根據適用法律本公司確定需要對本委託書作出的任何補充或修訂,並讓該等補充或修訂在特別大會之前由本公司股東分發和審查;(2)在具有司法管轄權的法院就與合併協議或交易有關的任何行動所要求的範圍內,(3)如在緊接臨時股東大會原定召開時間之前,所代表的公司普通股(不論是親身或委派代表)不足以構成處理臨時股東大會事務所需的法定人數,或(4)爲取得公司股東批准而徵集額外代表;但除前述第(2)款的情況外,未經母公司事先書面同意,公司不得將股東特別大會延期或延期超過兩次,每次延期或延期不得超過十個工作日;此外,除非事先未經母公司書面同意(除非適用法律規定),否則在任何情況下(X)股東特別大會不得延期或延期至早於外部日期三個營業日的日期或(Y)董事會確定的日期之後,股東特別大會的記錄日期(不論是否與任何該等延期或延期有關)不會更改。本公司同意,除通過合併協議及合併計劃、批准任何需要本公司股東批准之交易及
89

目錄

任何相關的和慣例的程序事項,包括延期或延期,以及法律規定必須就批准合併進行表決的事項。
合理的最大努力
合併協議的每一方均同意與其他各方合作,並使用(並使其各自的關聯公司使用)各自合理的最大努力(除非對於任何行動,合併協議中明確規定了另一履行標準),以迅速:
採取或促使採取一切行動,並採取或促使採取一切行動,並協助和配合其他各方採取一切必要、適當或適宜的行動,以使合併結束的條件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儘快得到滿足,並使交易完成和生效,包括迅速和全面地編制和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通知、請願書、陳述、登記、信息提交、申請和其他文件;
獲得完成交易所需的任何政府當局或第三方的所有批准、同意、登記、豁免、許可、授權、命令和其他確認;
籤立和交付完成交易所需的任何額外文書;以及
第三方提起的可能在任何實質性方面阻止或阻礙、干擾、阻礙或拖延交易完成的任何訴訟,
除下文所述條款中涉及的與監管法律有關的備案、通知、請願書、陳述、登記、提交信息、申請和其他文件、批准、同意、登記、許可、授權和其他確認以外的每一種情況。
本公司及母公司亦同意(母公司將安排其附屬公司)盡合理最大努力(1)採取一切必要行動,以確保沒有任何收購法適用於或成爲適用於任何交易,並避免採取任何會導致該等法律適用的行動及(2)如任何收購法的限制適用於任何交易,則採取一切必要行動,以確保該等交易可在切實可行範圍內按合併協議預期的條款儘快完成,否則合法地將該等收購法對該等交易的影響減至最低。
雙方還同意(母公司將安排其關聯公司)(1)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儘快根據所需的監管法律提交適當的文件(或文件草案)或提交文件,但無論如何不得遲於合併協議日期後20個工作日內;以及(2)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儘快提供根據該等所需的監管法律可能要求的任何額外信息和文件材料。爲促進上述事項,本協議各方將盡其合理的最大努力與其他各方合作,並使用(並將使其各自的子公司使用)合理的最大努力避免或消除每一個障礙,並根據任何外國或聯邦、州或地方政府當局在每種情況下可能需要的監管法律獲得所有同意,以使本協議各方能夠在可行的情況下儘快完成交易。
母公司將盡其(並將促使其關聯公司盡其各自的)合理的最大努力確保任何適用等待期的到期或終止,並獲得任何適用監管法律所要求的任何同意、批准或批准。爲推進前述規定,母公司將盡其合理的最大努力解決任何政府當局根據任何適用的監管法律對交易提出的任何反對意見,以防止或已騰出、取消、撤銷或推翻任何會阻止、禁止、限制或推遲完成交易的限制,包括(1)與任何政府當局或任何其他人執行和解、承諾、同意法令、規定或其他協議,(2)出售、剝離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或持有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單獨特定資產或資產或業務類別,(3)終止現有關係,本公司或母公司或其各自附屬公司的合同權利或義務;(4)終止本公司或母公司或其附屬公司的任何合資企業或其他安排;(5)建立公司或母公司或其各自子公司的任何關係、合同權利或義務;或(6)對公司或母公司或其各自的子公司進行任何其他變更或重組(在任何情況下,訂立協議或規定由任何政府當局作出與上述任何事項有關的任何判決,或向任何政府當局提出適當的申請),以及(如屬由本公司或與本公司有關的訴訟),同意
90

目錄

公司(包括合併協議規定的與該等行動有關的任何同意)(第(1)至(6)項中的每一項,即「補救行動」);但前提是,在沒有母公司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公司不會採取任何上述行動(不會被無理地扣留、延遲或附加條件)。母公司和本公司將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儘快回應並尋求解決任何政府當局就交易提出的反對意見。合併協議並無規定任何一方或其聯營公司須就其業務或營運採取或同意採取任何行動,除非該等協議或行動的效力以完成合併爲條件。
母公司將(1)指導從任何政府當局獲得與交易相關的任何批准、同意、登記、豁免、許可、授權、命令和其他確認的戰略,以及(2)與本公司真誠合作,制定在向政府當局提交的與交易相關的任何文件或提交的任何文件或文件中要求採取的立場和監管行動,以及與政府當局就交易或與交易相關的所有其他監管事項進行的任何調查或其他查詢或訴訟,或與其進行的任何談判。母公司或本公司均不會承諾或同意任何政府當局在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根據任何監管法律停留、收取費用或延長任何適用的等待期,或與任何政府當局簽訂時間安排協議,或根據任何監管法律(視情況而定)撤回其初始申請,並重新提交任何申請。雙方還將盡最大努力通過訴訟爲任何人(包括任何政府當局)根據任何監管法律在法庭上提出的索賠進行辯護,以避免或已撤銷或終止任何可能限制、推遲或阻止合併結束的判決(無論是臨時的、初步的還是永久的)。
雙方還同意盡其合理的最大努力:
在與交易有關的向政府當局提出的任何文件或提交的任何文件中,以及在由政府當局進行或在其面前進行的與交易有關的任何調查或其他調查中,包括由個人提起的任何訴訟中,相互進行各方面的合作;
在所有實質性方面,並在合理及時的基礎上,向其他當事方通報該方從任何政府當局收到的或向任何政府當局發出的任何實質性信息,以及私人就任何程序收到或提供的任何實質性信息,在每一種情況下都涉及任何交易;
在符合與信息交換有關的適用法律的前提下,並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就與其他當事人及其各自關聯方(視情況而定)有關的信息與其他各方進行磋商,這些信息出現在向任何第三人或任何政府當局提交的與交易有關的任何文件或書面材料中,但受某些限制條件的限制;以及
在此種適用的政府當局或其他人允許的範圍內,給予其他締約方出席和參加此類會議和會議的機會。
母公司和公司有權提前審查提交給任何政府當局的與交易有關的所有書面材料,只要這些材料或通信與任何監管法律有關;但任何此類材料可進行編輯:(1)刪除與公司其他投標人的估值或對公司可用其他戰略選擇的評估有關的內容,(2)根據需要遵守合同安排或適用法律,以及(3)根據需要解決合理的特權或保密問題;此外,如果一方當事人可以合理地將提供給另一方的任何具有競爭敏感性的材料指定爲「僅限外部律師」,在這種情況下,此類材料和其中包含的信息將僅提供給接受方的外部律師,並且在沒有提供此類材料的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該外部律師不會向接受方的僱員、高級職員或董事披露。
如有任何訴訟對合並及交易提出質疑,而該等訴訟旨在或合理地預期會尋求阻止完成合並及交易,本公司、母公司及合併子公司將各自盡其合理努力採取任何及所有行動以解決任何該等行動
91

目錄

本公司、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將相互合作,就任何該等訴訟提出異議,並已撤銷、撤銷、推翻或推翻任何有效並禁止、阻止或限制完成合並及交易的法令、判決、強制令或其他命令,不論是臨時、初步或永久的。
自合併協議日期起至合併結束日或合併協議提前終止之日止,未經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母公司及合併子公司將不會,霸菱亞洲私募股權亞洲基金VIII L.P.亦不會收購或同意收購任何權利、資產、業務、個人或分部(透過收購、許可、合資、合作或其他方式),前提是該等收購可合理預期(1)導致取得任何重大延遲,或大幅增加無法取得任何適用批准、同意、批准、豁免、等待期屆滿或終止的風險,不採取行動或其他授權,或導致母公司、合併子公司或本公司須根據有關合並及交易的適用法規取得任何額外批准、同意、批准、豁免、等待期屆滿或終止、不採取行動或其他授權;(2)大幅增加任何政府當局發出禁止交易的命令的風險;或(3)阻止或大幅延遲交易(包括合併)的完成。
儘管本節概述了上述規定,公司、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已同意,母公司及其其他關聯公司將不會被要求或同意,或促使其任何關聯公司(合併子公司或其任何其他子公司,如有)採取或同意採取或同意本節規定的任何補救行動或其他行動,涉及EQT、與EQT或其關聯公司或任何投資組合公司關聯的任何投資基金或投資工具,或由EQT或其關聯公司或任何投資組合公司管理或建議的任何投資工具(該術語在私募股權行業中通常被理解)或EQT或任何此類投資基金或投資工具的投資,或在本節下的權益,在每種情況下,除(X)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或(Y)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屬公司的資產、物業、業務、營運或所有權外;但前述規定不會將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的義務限定爲(並促使其關聯公司合作並提供信息,以便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A)根據本節的要求向政府當局提交任何必要的文件或提交,或向政府當局提供信息或文件,或與政府當局進行溝通,以及(B)獲得所有必要的信息,爲遵守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在本節項下的義務而要求其關聯方提供的文件或合作,以及關於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是否遵守其在本節項下義務的任何決定,將不考慮母公司控制適用關聯方的能力。
融資
合併協議規定,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各自將盡合理最大努力採取一切行動,並作出或安排作出一切必要、適當或適宜的事情,以取得股權承諾函件所建議的股權融資,金額至少相等於合併協議及股權承諾函件所擬提供的融資額。母公司亦應盡合理最大努力採取或促使合併子公司及其受控聯屬公司採取一切行動,並作出或促使作出一切必要、適當或適宜的事情,以按股權承諾書中所述的條款及在任何情況下在外部日期之前儘快取得股權融資的收益,包括:
有效維護股權承諾書;
談判和達成與股權融資有關的最終協議(「最終協議」),符合其中所載的條款和條件;以及
在其控制範圍內,及時滿足股權承諾書和最終協議中的所有條件,並履行其在這些協議下的義務。
母公司將遵守並促使其附屬公司遵守其在股權承諾書和最終協議下的義務,並及時執行其權利。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原則下,倘若股權承諾書或最終協議所載的所有條件(完成合並及按其性質須於合併完成時獲滿足或豁免的條件除外)已獲滿足,母公司將盡合理的最大努力促使擔保人履行其各自的責任,包括爲股權融資提供資金。
92

目錄

未經公司事先書面同意,母公司不得(1)允許對股權承諾書或最終協議下的任何條款或補救措施進行任何修訂或修改,或同意放棄任何條款或補救措施,如果該等修訂、修改或放棄(A)施加新的或額外的條件或其他或有或有,或以其他方式擴大、修改或修改任何條件或其他或有事項,以完成或接受全部或任何部分股權融資,在每種情況下,其方式應合理地阻止、阻礙或推遲完成合並和其他交易,(B)將股權承諾書中預期的股權融資總額減少至低於滿足合併協議和股權承諾書中預期的融資額所需的金額,(C)合理地預計會對母公司針對股權承諾書或經如此修訂、修改或放棄的最終協議的其他各方執行其權利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相對於於合併協議日期生效的母公司針對股權承諾書的其他各方執行其權利的能力,(D)將合理地預期使及時爲股權融資提供資金或滿足獲得股權融資的條件的可能性較小,或(E)以其他方式合理預期將阻止、阻礙或延遲完成合並和其他交易;或(2)終止股權承諾書或任何最終協議。
母公司遵守本委託書本節所述條款不會解除母公司完成交易(包括合併)的義務,無論是否有任何債務、股權或其他融資(包括股權融資)可用,母公司承認並同意,其按照本文所述條款和條件完成交易(包括合併)的義務不以獲得或完成任何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合併)的任何債務、股權或其他融資(包括但不限於任何融資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爲條件或以此爲條件。在滿足合併協議中規定的合併完成條件的情況下。
根據合併協議,本公司已同意,於合併協議日期後及生效時間前,本公司將盡其合理最大努力,並將促使其各附屬公司及其各自代表作出合理最大努力,向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提供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就母公司或合併附屬公司可能尋求獲得的與交易有關的任何第三方債務融資安排的一切合理合作(如適用)。
賠償和保險
合併協議規定,自生效時間起及生效後,尚存公司及母公司將促使尚存公司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在各方面尊重並履行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在(1)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於合併協議日期有效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或類似的組織文件)下有關免除責任的義務,(2)本公司就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與彼等各自的現任或前任董事、高級職員及僱員(及在生效時間前成爲董事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級職員或僱員)之間的合併協議而向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作出的保密披露所載的任何及所有彌償協議。
在生效時間起及之後的六年內,母公司將促使尚存的公司,(1)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對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每名現任和前任董事高管或員工(以及在生效時間之前成爲董事的任何人、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高管或員工)以及應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要求作爲另一人的代表(包括任何員工福利計劃)服務的每一名個人(每個人,「受賠者」,以及集體地,任何訴訟(不論民事、刑事、行政或調查)有關的所有申索、法律責任、損失、損害賠償、判決、罰款、罰則、費用(包括該受償人爲和解或妥協而招致的款項)及開支(包括合理的法律顧問費用及開支),不論何時聲稱、基於或產生於以下事實、全部或部分:(A)受彌償人是或曾經是董事,本公司或該附屬公司的高級職員或僱員,或應本公司或該附屬公司的要求而服務或曾經服務的(包括任何僱員福利計劃),或(B)受彌償人以董事、本公司或該附屬公司的高級職員或僱員的身份,或應本公司或該附屬公司的要求而作出的作爲或不作爲,或應本公司或該附屬公司的要求而作出的作爲或不作爲(包括任何僱員福利計劃),在每種情況下,根據(A)或(B)項,在下列情況下,有效時間(包括全部或部分與交易有關或與強制執行有關的任何行動
93

目錄

(2)承擔(就尚存公司而言,在合併協議日期並無任何進一步行動的情況下)本公司及該等附屬公司就本公司章程及該等附屬公司於合併協議日期生效日期或之前發生的作爲或不作爲而對受彌償對象所負的所有賠償、墊支及退還開支的責任,以及免除在生效時間或之前發生的作爲或不作爲的責任。
自生效日期起及生效後,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否則母公司將使尚存公司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或類似的組織文件)載有不低於本公司章程所載有關免除董事、高級職員及僱員的責任、賠償及墊付費用及賠償的條文,而該等條文不會被修訂、廢除或以其他方式修改以不利影響受彌償人在該等條文下的權利。此外,自生效時間起及生效後,母公司應在母公司或尚存公司收到受賠人的書面請求後,立即支付該受賠人的所有合理和有據可查的債務、損失、成本和開支,這些債務、損失、成本和支出與該受賠人有資格在該事項最終處置之前獲得賠償的事項有關(包括與強制執行本委託書本節所述的賠償和其他義務有關的任何行動),在收到償還此類墊款的承諾的前提下,如果有管轄權的法院最終裁定該受賠人無權根據合併協議獲得賠償。
母公司和尚存的公司都不會就任何威脅或實際的訴訟、索賠或訴訟中的任何判決達成和解、妥協或同意,除非該和解、妥協或同意包括無條件地免除該受賠人因該索賠而產生的所有責任,或者該受賠人以書面形式同意該和解、妥協或同意。母公司、倖存公司和受賠人將合作爲任何索賠辯護,並同意按合理要求提供接近財產和個人的途徑,並提供或安排提供記錄、信息和證詞,並出席與此相關的合理要求的會議、證據開示程序、聽證會、審判或上訴。
在緊接生效時間後開始的六年期間內,尚存公司將(及母公司將促使尚存公司)維持本公司現任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責任保險,涵蓋在生效時間或生效時間之前發生的行爲或不作爲,而該等作爲或不作爲涉及本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責任保單所承保的個人(以及在生效時間之前已成爲該等責任保險的任何其他個人),其承保條款及範圍及金額如下:合計對此等人士的優惠程度不遜於於合併協議日期生效的該等保單(或尚存公司可就生效時間前已存在或發生的事項代之以至少相同合計承保範圍的保單,包括「尾部」保單,前提是該「尾部」保單的成本不超過最高保費)。除維持現行保單外,本公司可(或如母公司提出要求,本公司將盡合理最大努力)在與母公司磋商後,按條款及條件購買一份爲期六年的預付「尾部保單」,提供與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就生效日期前已存在或發生的事項所維持的現行董事及高級職員責任保險合計至少實質上相等的利益,涵蓋但不限於該等交易。尚存公司將無責任(I)爲「尾部」保單支付超過本公司爲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歷年所支付金額的300%的年度保費(該金額爲300%,即「最高保費」)或(Ii)爲「尾部」保單支付超過最高保費的總成本。如果該等保險在六年期間的年度保費超過最高保費或該「尾部」保單的總成本超過最高保費(視何者適用而定),則尚存公司有責任就不超過最高保費的年度保費或不超過最高保費的「尾部」保單取得最大承保範圍的保單。如果該預付「尾部」保單已由本公司獲得,則該預付「尾部」保單將被視爲履行了根據前述規定獲得保險的所有義務,而尚存的公司將使該保單在其全部期限內保持完全有效,並履行其在該保單項下的所有義務。
母公司及尚存公司在合併協議下有關賠償的責任將不會終止或修改,以致對任何受彌償人的權利造成不利影響
94

目錄

除非(X)適用法律要求終止或修改,或(Y)受影響的受賠人將以書面形式同意終止或修改,否則適用條款。倘若(1)母公司、尚存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繼承人或受讓人(A)與任何其他人士、實體或集團合併或合併,或(B)將其全部或幾乎所有財產及資產轉讓或轉讓予任何人士、實體或集團,或(2)母公司或其任何繼承人或受讓人解散尚存公司,則在每種情況下,母公司或尚存公司的繼承人及受讓人將承擔合併協議所載有關賠償的所有責任。
員工福利很重要
合併協議規定,在生效時間之後的12個月內(或如果生效時間較短,則爲有效時間後適用的連續僱員的僱傭期),母公司將並將促使其子公司向在緊接有效時間之前爲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僱員提供(I)年基本工資或每小時基本工資率(視情況而定)和目標年度或短期現金激勵機會(包括目標佣金現金激勵機會)的每一人,並在緊接有效時間之後繼續如此受僱的每一人(每人爲「連續僱員」),其他基礎廣泛的僱員福利計劃及安排(不包括控制權變更補償、股權或基於股權的補償、長期激勵補償、非限制性遞延補償、遣散費、固定福利退休金、退休人員醫療福利及其他類似計劃及安排(「除外福利」))給予連續僱員,而該等計劃及安排的總額與緊接生效時間前向該等連續僱員提供的福利總額大體相若。儘管有上述規定,如果適用法律要求提供更大的補償或福利,母公司將提供或促使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提供該等適用的更大補償和福利。在該12個月期間內,母公司將或將促使尚存的公司承擔、遵守及繼續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維持的所有僱傭、保留及終止計劃、保單、計劃、協議及安排,包括有關因合併或交易而產生的任何付款、利益或權利,而不作任何修訂或修改,但爲遵守適用法律或經合併協議各方同意而需作出的任何修訂或修改除外。
此外,對於任何留任員工有資格參加的尚存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所有員工福利計劃,包括確定參與資格、福利水平、歸屬、應計福利和提前退休補貼,每名留任員工在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服務(以及在任何前任僱主或公司或任何此類子公司的服務,只要該服務得到公司承認)將被視爲在尚存的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服務;但除非適用法律另有要求,否則這種服務將不會被承認,除非這種承認會導致同一服務期間的任何福利重複,或出於任何目的與除外福利(遣散費福利除外)有關的福利。
對於尚存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維持的任何福利計劃,其中繼續僱員(及其合格家屬)將有資格從生效時間起和之後參加,母公司將或將促使尚存公司採取商業上合理的努力,以(I)放棄或導致放棄所有將阻止立即或全面參與的先前存在的條件限制、排除、工作積極要求、等待期和任何其他限制,除非該等先前存在的條件限制、排除、工作積極要求、根據可比公司計劃,等待期或其他限制將不會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得到滿足或豁免,及(Ii)確認每名連續僱員(及其合資格受撫養人)在生效時間發生的日曆年度內爲滿足該年度的免賠額和共同付款限制而發生的所有共同付款、免賠額和類似費用的全額美元金額。
雙方還同意,每名有資格獲得2024年年度現金獎金的連續僱員將繼續有資格在該時間並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生效的適用公司福利計劃的條款和條件下獲得該等獎金,但如果合併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本公司將根據有效時間內的實際業績真誠地決定是否達到適用的績效指標,如果在支付之前發生某些終止僱傭,連續僱員仍有資格按比例獲得獎金。合併協議還規定,在生效時間後,母公司將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儘快、
95

目錄

或將促使尚存公司以合理的努力建立和實施廣泛的激勵計劃,並在與尚存公司的執行領導團隊協商後,由母公司酌情決定根據該激勵計劃向某些連續員工分配獎勵。
某些額外的契諾及協定
合併協議亦載有本公司、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之間有關(其中包括)(1)有關交易的公告;(2)獲取資料及保密;(3)合併附屬公司的責任;(4)與合併有關的訴訟方面的協調;(5)根據交易所法令將公司普通股從紐約證券交易所除名及取消該等公司普通股註冊的契諾;(6)提交本委託書及股東特別大會;及(7)董事會辭職。
合併的條件
每一方實施合併的義務取決於在合併結束日或之前滿足某些條件(或母公司和公司書面放棄,如果適用法律允許),包括:
任何政府主管機關制定、公佈、發佈、錄入、修改或執行的任何判決,實際上都不是禁止或禁止完成合並的;
根據越南反壟斷法(以及該相關司法管轄區的政府當局所要求的範圍內的另一特定司法管轄區)適用於完成合並的任何等待期或同意、批准或批准將到期、被終止、被豁免或獲得(視適用情況而定);以及
公司股東批准的收據。
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實施合併的義務須在合併結束日或之前滿足以下附加條件(或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母公司書面放棄):
在合併協議規定的範圍內,公司的陳述和擔保的真實性和正確性,但須符合某些重大條件,以及母公司已收到公司高管代表公司簽署的表明這一點的證書;
本公司已在所有重要方面遵守或履行本公司在合併協議生效日期或之前須遵守或履行的義務,而母公司已收到本公司一名執行人員代表本公司簽署的表明此意的證明書;及
自合併協議日期起並無發生任何重大不利影響,且母公司已收到由本公司高管代表本公司簽署的表明該影響的證書。
公司實施合併的義務取決於在合併結束日或之前滿足(或公司書面放棄,如果適用法律允許)以下附加條件:
在合併協議規定的範圍內,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的陳述和擔保的真實性和正確性,但須受某些重大限制,以及公司已收到母公司高管代表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簽署的表明這一點的證書;以及
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或履行根據合併協議於合併協議生效日期或之前須遵守或履行的責任,且本公司已收到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高管代表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簽署的表明此意的證書。
合併的完成不以母公司是否獲得融資爲條件。如果適用法律允許,每一方均可書面免除其完成合並義務的任何條件。
96

目錄

終止合併協議
經本公司及母公司雙方書面同意,合併協議可於生效日期前任何時間終止及放棄交易,不論是在收到本公司股東批准之前或之後。
由公司或母公司終止
此外,在下列情況下,公司或母公司可以在生效時間之前的任何時間終止合併協議並放棄交易,無論是在收到公司股東批准之前還是之後:
生效時間不是在外部日期或之前發生的;條件是,如果在外部日期,上述第一個項目符號中所述的合併完成的條件在本委託書標題“-合併條件「(如該判決是根據或因越南反壟斷法(或在該有關司法管轄區的政府當局所要求的範圍內的另一指明司法管轄區)而產生的))或本委託書標題爲」-合併條件“尚未滿足但已滿足或放棄了合併協議中規定的所有其他條件(根據其性質應在合併結束時滿足的條件除外),則外部日期將自動延長至2025年5月16日;此外,如果一方當事人違反合併協議中規定的其陳述和保證或未能履行合併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是未能在外部日期或之前發生有效時間的主要原因或原因,則終止合併協議的權利將不可用;
任何具有上述第一個項目符號所述效力的限制,在本委託書標題“-合併條件“是有效的,並且已經成爲最終的和不可上訴的;但如果一方當事人違反了合併協議中規定的其陳述和保證,或該一方當事人未能履行其在合併協議下的任何義務,是發出或訂立這種限制的主要原因或導致的,則終止的權利將不適用於該當事一方;或
股東特別大會(包括其任何延會或延期)已結束,未獲本公司股東批准。
由父母終止
在下列情況下,母公司也可以在生效時間之前的任何時間,無論是在收到公司股東批准之前或之後,以書面通知公司終止合併協議並放棄交易:
本公司已違反其任何陳述或保證,或未能履行合併協議所載的任何契諾或協議,而違反或未能履行(1)會導致本委託書標題爲“-合併條件“和(2)不能在外部日期之前治癒,或(如果可以在該日期之前治癒)在(A)母公司向公司發出書面通知後30個歷日內未能治癒,說明母公司打算根據這一終止權利終止合併協議和(B)外部日期,說明母公司打算根據這一權利終止合併協議;但如母公司或合併附屬公司違反其在合併協議下的任何陳述、保證、契諾或協議,而導致本委託書標題爲「-」一節所述的第七及第八項規定的條件未能履行,則該母公司將無權根據此項終止權利終止合併協議。合併條件;”或者
在收到公司股東批准之前,委員會董事會或其委員會作出了不利的推薦變更。
97

目錄

由公司終止
在下列情況下,公司也可以在生效時間之前的任何時間,無論是在收到公司股東批准之前或之後,以書面通知母公司的方式終止合併協議並放棄交易:
母公司或合併子公司違反其任何陳述或保證,或未能履行合併協議所載的任何契諾或協議,而違反或未能履行(1)會導致本委託書標題爲“-合併條件“及(2)不能在外部日期前治癒,或(如可在該日期前治癒)未能在以下兩者中較早的日期內治癒:(A)在公司向母公司發出書面通知後30個歷日內,說明公司打算根據終止權利終止合併協議及終止合併協議的權利;及(B)在外部日期之前未能治癒;但如本公司違反其在合併協議下的任何陳述、保證、契諾或協議,而該等陳述、保證、契諾或協議會導致本委託書標題爲“-合併條件;”或者
於收到本公司股東批准前,根據合併協議的適用條款訂立與收購建議有關的公司收購協議;惟本公司已按照合併協議的適用條款(非重大方面除外)履行其與該等公司收購協議有關的所有責任,且在終止該等協議之前或同時,本公司支付或安排支付本公司終止費。
終止費
在下列情況下,公司將被要求向母公司支付33,622,295美元的終止費(如果適用,還需支付任何執行費用,上限不超過15,000,000美元):
合併協議由母公司根據本委託書標題爲“-終止合併協議--母公司終止「或(2)本公司按照本委託書標題爲」-終止合併協議--由公司終止;“而如屬第(1)款的情況,該款額將在終止後兩個營業日內支付,或如屬第(2)款的情況,則須在終止的同時支付;或
(1)合併協議由本公司或母公司根據本委託書標題爲“-終止合併協議-由公司或母公司終止「(條件是,在外部日期,本公司股東在外部日期或之前尚未獲得批准)或本委託書標題爲」-終止合併協議-由公司或母公司終止「或由父母按照本委託書標題爲」-終止合併協議--母公司終止「及(2)(A)第三方已提出、提出或傳達一項真誠的收購建議(如根據本委託書標題爲」-終止合併協議-由公司或母公司終止「)在合併協議日期之後,如根據本委託書標題爲」-“的部分所述的第三個項目終止終止合併協議-由公司或母公司終止,「未於股東特別大會前至少三個營業日撤回(或如屬根據本委託書標題部分所述的第一個項目終止的情況)」-終止合併協議-由公司或母公司終止,「在合併協議終止前至少三個工作日)(或如根據本委託書標題爲」的部分所述的第一個項目符號終止“-終止合併協議由父母終止(B)在合併協議終止之日起12個月內,本公司完成收購或訂立有關收購的最終協議
98

目錄

收購建議的金額將在就該收購建議訂立或完成該等最終協議後的兩個工作日內支付;但就上文第(1)和(2)款而言,收購建議定義中提及的「20%」將被視爲提及「50%」。
終止合併協議不會免除任何一方因故意違反合併協議或欺詐行爲而對另一方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最高可達112,074,317美元。「故意違約」是指就任何違反或未能履行合併協議所載任何契諾或其他協議而言,指違反方在實際知道其行爲或不採取行動將構成違反合併協議的情況下作出的作爲或沒有采取行動的後果的重大違反行爲。「欺詐」係指在作出合併協議或根據合併協議交付的證書中所列陳述和保證時的普通法故意欺詐行爲,在每一種情況下,都有在該等陳述和保證方面欺騙和誤導另一方的具體意圖。
費用及開支
無論交易是否完成,與合併協議和交易相關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將由產生或被要求產生該等費用或支出的一方支付,除非合併協議另有明文規定;前提是,母公司將負責並支付任何適用的監管法律下的備案費用以及外國法律或法規下的類似備案或通知的任何費用。
預提稅金
根據合併向公司普通股持有人支付的款項一般將受到信息報告的約束,並可能被備用預扣美國聯邦所得稅(目前的稅率爲24%)。爲避免備用扣繳,任何持有公司普通股的美國人,如果不以其他方式確定免除美國聯邦備用扣繳,則必須填寫並返回遞送函中包含的美國國稅局(IRS)W-9表格。任何非美國人的公司普通股持有人應提交一份W-8BEN的IRS表或W-8BEN-E的IRS表(或其他適用的W-8 IRS表),證明該持有人的豁免外國身份,才有資格獲得信息報告和備用扣繳的豁免。非美國人的公司普通股持有者應諮詢他們自己的稅務顧問,以確定哪種IRS表格W-8是合適的。備用預扣不是附加稅。根據備用預扣規則扣繳的任何金額將被允許作爲美國國稅局的退款或抵扣持有人的美國聯邦所得稅義務(如果有);前提是及時向美國國稅局提供所需信息。向公司期權持有人、既得公司RSU和未獲授公司RSU的持有者支付的款項將取決於適用法律要求的信息報告和扣繳稅款。
修訂或補充
在遵守適用法律的情況下,在生效時間之前的任何時間,合併協議可由協議各方以書面協議在任何及所有方面作出修訂或補充;惟在收到本公司股東批准後,根據法律規定,合併協議的條文將不會因此而修訂或更改,而該等修訂或更改須經本公司股東進一步批准。
延長時間、豁免等
在生效時間之前的任何時間,母公司和公司可在符合適用法律的情況下,(1)放棄合併協議或根據合併協議交付的任何文件中包含的另一方的陳述和擔保中的任何不準確之處,(2)延長履行另一方任何義務或行爲的時間,或(3)放棄另一方遵守合併協議中適用於該一方的任何協議,或(除合併協議中另有規定外,放棄該另一方的任何條件),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有一項理解,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將被視爲前述目的的單一方)。
管轄法律;管轄權
合併協議及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受特拉華州適用於在該州簽署並將完全在該州履行的合同的法律管轄,並將根據該州的法律進行解釋,而不考慮根據任何適用的法律衝突原則可能管轄的法律。儘管如此
99

目錄

除上述事項外,合併協議所產生或與合併協議有關的下列事宜將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解釋、執行及執行:合併、權利歸屬、財產、據法權產、業務、業務、商譽、利益、豁免權及特權、合同、義務、申索、債務及債務及負債、註銷本公司普通股、公司法第238條所規定的權利、董事會及合併附屬公司董事會的受信責任或其他責任,以及本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的內部企業事務。爲免生疑問,所有與履行雙方在合併協議項下的義務有關的爭議將受特拉華州適用於在該州簽署和將完全在該州履行的合同的特拉華州法律管轄和解釋,而不考慮可能根據任何適用的法律衝突原則進行管轄的法律。所有因合併協議或交易而引起或有關的訴訟,不論是在法律上或在衡平法上,不論是在合約或侵權或其他方面,均將在位於曼哈頓區的美國紐約南區地區法院(或如該法院沒有司法管轄權,則由特拉華州衡平法院(或如該法院沒有管轄權,則由紐約州最高法院、紐約縣)及其後適當的上訴法院審理及裁定)。
具體強制執行
訂約方已同意,倘若合併協議的任何條文未按其特定條款履行或以其他方式被違反,包括訂約方未能採取任何要求其完成合並協議及交易的行動,將會發生不可彌補的損害,即使有金錢上的寬免亦不足以補救。
在若干限制的規限下,雙方承認並同意,各方有權尋求強制令、強制履行或其他衡平法救濟,以防止違反合併協議,而特定強制執行的權利是交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若沒有該權利,本公司及母公司均不會訂立合併協議。雙方同意不以任何理由斷言具體強制執行的補救辦法是不可執行、無效、違反法律或不公平的,也不斷言金錢損害賠償辦法將提供適當的補救辦法或當事人在法律上有適當的補救辦法。即使合併協議有任何相反規定,本公司將有權獲得強制令、特定履約或其他公平補救措施,以具體執行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的義務,以根據其中所載的條款和條件完成合並,並促使股權融資以現金支付合並協議和股權承諾書中預期的所有融資金額(包括促使母公司履行股權承諾書下擔保人的義務,以便按照股權承諾書中所載的條款和條件及時完成股權融資),滿足某些額外要求。
100

目錄

提案1:合併提案
一般信息
現要求公司股東批准及授權本公司簽署、交付及履行合併協議、合併計劃及本公司作爲訂約方的其他交易文件,並根據其中所載條款及條件完成交易(包括合併)。
合併協議副本一份,附件如下附件A附於本委託書及合併計劃副本如下附件B這份委託書。
待表決的決議
擬提出的決議案全文如下:
“決議,作爲一項特別決議:
(a)
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責任公司PropertyGuru Group Limited(「本公司」),於2024年8月16日由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責任公司Hedychium Group Limited(「母公司」)、Hedychium Limited、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責任公司及母公司(「合併附屬公司」)及本公司(經不時修訂的「合併協議」)的全資附屬公司,以及合併協議或根據合併協議交付的本公司爲締約一方的任何文件或文件預期的其他協議或文件,以及合併協議預期的交易(包括合併(定義見下文))的完成,須按合併協議所載條款及受其所載條件的規限,在各方面予以確認、批准、批准及授權;
(b)
本公司籤立、交付及履行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經修訂)第XVI部以實質上向公司股東特別大會(「合併計劃」)提交的合併計劃(「合併計劃」),根據該合併計劃,合併附屬公司將與本公司合併及併入本公司,而本公司爲尚存的公司,以及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經修訂)及根據合併協議(「合併協議」)該等合併而歸屬本公司的所有業務、財產及債務,在所有方面得到批准、授權和確認;
(c)
合併計劃由本公司董事會任何成員代表本公司簽署,合併計劃連同任何證明文件應提交開曼群島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及
(d)
於生效時間(定義見合併計劃):(I)修訂及重述本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將其全部刪除,並以合併計劃附件第二份經修訂及重述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取代及採納;及(Ii)本公司的法定股本由50,000美元改爲50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至5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美元的5,000,000股股份。“
批准所需票數
合併建議必須根據本公司經修訂及重述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及公司法,獲公司股東特別決議案授權及批准,該等公司法規定,公司普通股持有人須代表有權親自(包括虛擬出席)或委派代表出席股東特別大會(如有法定人數)並投票的股東投下至少三分之二的贊成票。
棄權或中間人未投的票將計入法定人數要求,但不算在特別大會上投的票。
101

目錄

董事會的建議
董事會根據特別委員會的一致建議採取行動,一致建議公司股東投票或給予通知投票「支持」批准合併提案。
102

目錄

提案2:休會提案
一般信息
公司股東被要求批准休會提議,如果提出的話。
休會建議如獲批准,將允許股東特別大會主席將特別大會延期至一個或多個較後日期,如有需要,(A)如根據股東特別大會時的表列表決,沒有足夠票數批准合併建議,或(B)在必要的範圍內,以確保向本公司股東提供對本委託書的任何所需補充或修訂,則可准許進一步徵集及投票委託書。
休會提案未獲得批准的後果
如果休會建議提交給會議,但沒有得到公司股東的批准,董事會可能無法將特別股東大會推遲到一個或多個較晚的日期。在這種情況下,合併將不會完成。
待表決的決議
擬提出的決議案全文如下:
作爲一項普通決議,決議將特別大會延期至以後的日期,如有必要,將由特別大會主席決定,(A)如果根據特別大會時的表決票,沒有足夠的票數批准合併提議,或(B)在必要的範圍內,確保向公司股東提供對委託書的任何必要補充或修訂,則允許進一步徵集和表決委託書
批准所需票數
續會建議必須由開曼群島法律及經修訂及重述的本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下的普通決議案授權及批准,該等普通決議案要求本公司普通股持有人投贊成票,代表有權親身(包括虛擬出席)或受委代表出席特別大會並投票的股東(包括虛擬出席者)或受委代表,或如屬公司或其他非自然人,則由其正式授權的代表作爲單一類別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投票。
棄權或中間人未投的票將計入法定人數要求,但不算在特別大會上投的票。
董事會的建議
董事會根據特別委員會的一致建議,一致建議公司股東投票或指示投票支持休會提議。
103

目錄

市場價格和股息數據
公司普通股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代碼爲「PGRU」。2024年8月15日(交易公告前的最後可行交易日)和2024年9月13日(郵寄本委託聲明前的最後可行交易日),公司普通股在紐約證券交易所的收盤價分別爲每股6.26美元和每股6.60美元。鼓勵您獲取公司普通股的當前市場報價。
合併後,公司普通股將不再有市場,它們將從紐約證券交易所退市並根據《交易法》註銷。因此,合併後,我們將不再向SEC提交定期報告。
我們從未就公司普通股宣佈或支付任何現金股息。
104

目錄

某些實益所有人和管理層的擔保所有權
下表列出了截至股票登記日期的本公司股本的實益所有權:
每一個人或一組關聯人,我們知道他們實益擁有5%以上的公司普通股;
我們的每一位執行官員;
我們每一位董事;以及
我們所有現任高管和董事都是一個團隊。
表中顯示的所有權百分比信息是基於截至股票登記日期的164,367,867股公司普通股。
我們按照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規則確定了實益權屬。這些規則一般將有價證券的實益所有權歸於對這些有價證券擁有單獨或共同投票權或投資權的人。此外,該等規則包括(I)根據行使公司購股權而可發行的目前可行使或可於股份記錄日期起計60天內行使的公司普通股;(Ii)於股份登記日期起計60天內歸屬RSU時可發行的公司普通股;及(Iii)現時可行使或可於股份記錄日期起計60天內行使的公司認股權證而可發行的公司普通股。就計算該等人士的擁有權百分比而言,該等公司普通股被視爲已發行及由持有該等公司購股權、公司RSU及公司認股權證的人士實益擁有,但就計算任何其他人士的擁有權百分比而言,該等普通股並不被視爲已發行。除非另有說明,否則本表所列個人或實體對其實益擁有的所有公司普通股擁有獨家投票權和投資權,但須遵守適用的社區財產法。
實益擁有人(1)
數量
公司
普通股
佔總數的百分比
公司
普通股
5%的股東
 
 
TPG投資者實體(2)
48,497,728
29.5%
KKR投資者(3)
43,475,124
26.4%
瑞亞亞洲控股有限公司(4)
28,183,294
17.1%
布里奇敦2有限公司(5)
15,845,965
9.6%
BTN Investments 2 LLC(6)
10,195,197
6.2%
董事及行政人員
 
 
雷蒙德·約翰·弗格森
哈里·V·克里希南
1,340,952
*
拉赫納·巴辛
28,737
*
詹妮弗·麥克唐納
133,974
*
多米尼克·皮康
普拉尚特·庫馬爾
梅勒妮·威爾遜(7)
79,461
*
歐文·威爾遜
Joe點菜
611,826
*
Disha Goenka Das
40,778
*
申義和
59,409
*
馬納夫·坎博吉
571,878
*
海倫·斯諾波
12,873
傑里米·威廉姆斯
669,751
*
全體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14人)
3,549,639
2.2%
*
不到1%。
(1)
除非另有說明,上表中列出的每一家公司的營業地址都是Paya Lebar Quarter,1 Paya Lebar Link,#12-01/04,新加坡408533。
105

目錄

(2)
由TPG Asia VI SF Pte直接持有的37,443,401股公司普通股組成。根據新加坡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和由TPG Asia VI Digs 1 L.P.直接持有的11,054,327股公司普通股,開曼群島有限合夥企業(連同TPG Asia VI SF Pte。有限公司,「TPG投資者實體」)。TPG Asia VI SF Pte的唯一股東。TPG Asia VI SF AIV,L.P.,太子島有限合夥企業,其普通合夥人爲開曼群島有限責任合夥企業TPG Asia GenPar VI,L.P.,其普通合夥人爲開曼群島豁免公司TPG Asia GenPar VI Advisors,Inc.,其唯一股東爲特拉華州有限合夥企業TPG Operating Group I,L.P.,其普通合夥人爲特拉華州有限責任公司TPG Holdings I-A,LLC,其唯一成員爲特拉華州有限合夥企業TPG Operating Group II,L.P.其普通合夥人是特拉華州有限責任公司TPG Holdings II-A,LLC,其唯一成員是特拉華州有限責任公司TPG GP Co,LLC,其唯一成員是特拉華州有限責任公司TPG Inc.,其B類普通股(代表普通股合併投票權的多數)的股份由(I)特拉華州有限合夥企業TPG Group Holdings(SBS),L.P.,其普通合夥人是TPG Group Holdings(SBS)Advisors,LLC,特拉華州有限責任公司,(Ii)阿拉巴馬州投資(並行),LP,特拉華州有限合夥企業共同持有,其普通合夥人爲阿拉巴馬投資(平行)有限責任公司(「阿拉巴馬投資」),(Iii)阿拉巴馬投資(平行)創辦人A,LP,特拉華州有限合夥企業,其普通合夥人爲阿拉巴馬投資,及(Iv)阿拉巴馬投資(平行)創始人G,LP,其普通合夥人爲阿拉巴馬投資。TPG Group Holdings(SBS)Advisors、LLC和Alabama Investments的管理成員都是特拉華州的有限責任公司TPG GP A,LLC。TPG Asia VI Digs 1 L.P.的普通合夥人爲開曼群島有限責任公司TPG Asia VI SPV GP,LLC,其唯一成員爲TPG Asia GenPar VI。TPG GP A,LLC由David·邦德曼、James G.Coulter和Jon Winkelry擁有。因此,邦德曼、庫爾特和溫克利德可能被視爲實益擁有TPG基金持有的證券。邦德曼、庫爾特和溫克利德否認對TPG基金持有的證券擁有實益所有權,但他們在其中的金錢利益除外。TPG Funds、TPG GP A、LLC以及Bonderman、Coulter和Winkelry先生的地址都是c/o TPG Inc.,地址是TPG Inc.,301Commerce Street,Suite3300,Fort Worth,Texas 76102。上述內容基於相關舉報人於2023年2月13日提交的附表13G中包含的信息。
(3)
由Epsilon Asia Holdings II Pte直接持有的43,475,124股公司普通股組成。有限公司(「KKR投資者」)。KKR Investor的唯一股東是Epsilon Asia Holdings I Pte。KKR Asia III Fund Investments Pte.KKR Asia Fund III L.P.(KKR Asia III Fund Investments Pte.的唯一股東。KKR Associates Asia III SCSP(作爲KKR亞洲基金III L.P.的普通合夥人);KKR Asia III S.à.r.l.(作爲KKR Associates Asia III SCSP的普通合夥人)、KKR Asia III Holdings Limited(作爲KKR Asia III的唯一股東)、KKR Group Partnership L.P.(作爲KKR Asia III Holdings Limited的唯一股東)、KKR Group Holdings Corp.(作爲KKR Group Partnership L.P.的普通合夥人)、KKR Group Co.Inc.(作爲KKR Group Holdings Corp.的唯一股東)、KKR&Co.Inc.(作爲KKR Group Co.Inc.的唯一股東);KKR Management LLP(作爲KKR&Co.Inc.的第一系列優先股東)亨利·R·克拉維斯先生和喬治·R·羅伯茨先生(作爲KKR Management LLP的創始合夥人)也可能被視爲實益所有者,對本腳註中描述的證券擁有共同的投票權和共同的投資權。亨利·R·克拉維斯先生和喬治·R·羅伯茨先生否認對本腳註中所述證券的實益所有權。除羅伯茨先生外,本腳註中列出的所有實體和個人的主要營業地址爲c/o Kohlberg Kravis Roberts&Co.L.P.,30 Hudson Yards,Suite7500,New York 10001。羅伯茨先生的主要業務地址是C/o Kohlberg Kravis Roberts&Co.L.P.,沙山路2800號,Suite200,Menlo Park,CA 94025。上述內容基於相關舉報人於2023年2月10日提交的附表13G中包含的信息。
(4)
瑞亞控股有限公司(「瑞亞控股」)是瑞亞集團的全資子公司,瑞亞集團是一家澳大利亞上市公司,在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代碼:REA)上市。REA的註冊地址是澳大利亞維多利亞州里士滿丘奇街511號,郵編:3121。上述內容基於相關舉報人於2023年2月10日提交的附表13G中包含的信息。
(5)
包括(I)由Bridgetown 2 LLC直接持有的2,465,965股公司普通股、(Ii)6,480,000股公司認股權證、(Iii)由FWD Life Insurance Public Company Limited持有的3,650,000股公司普通股及(Iv)由FWD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持有的3,250,000股公司普通股。FWD人壽保險公衆有限公司及FWD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均可被視爲Bridgetown 2 LLC的聯屬公司。Bridgetown 2 LLC由Bridgetown Capital Investment Limited全資擁有,該公司的最終實益擁有人爲理查德·Li先生。Bridgetown 2 LLC的營業地址爲香港中環花園道3號冠軍大廈38樓C/o。前述內容基於相關舉報人於2022年9月9日提交的附表13G所載信息。
(6)
包括(I)3,715,197股公司普通股及(Ii)6,480,000股公司認股權證,由BTN Investments 2 LLC直接持有。彼得·蒂爾先生是BTN Investments 2 LLC的唯一實益擁有人,可能被視爲實益擁有該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股份。BTN Investments 2 LLC的地址是特拉華州威爾明頓奧蘭治街1209號,郵編:19801。前述內容基於相關舉報人於2022年9月9日提交的附表13G所載信息。
(7)
對於威爾遜女士實益擁有的22,709股公司普通股,威爾遜女士與保羅·威爾遜先生分享投票權和投資權。
106

目錄

未來的股東提案
如果合併完成,我們將沒有公衆股東,也不會有公衆參與公司未來的任何股東會議。然而,如果合併未完成,股東將繼續有權出席和參與股東大會。
107

目錄

在那裏您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PropertyGuru是交易法下規則30億.4中定義的「外國私人發行人」,因此PropertyGuru的股權證券不受交易法第14(A)、14(B)、14(C)和14(F)節規定的委託書規則的約束。此外,作爲一家外國私人發行人,美國聯邦證券法和紐約證券交易所的規則都不要求我們在與特別股東大會相關的附表14A或14C中提交本委託書或隨附本委託書的任何委託書徵集材料。PropertyGuru正在根據開曼群島適用的規則和條例徵集與特別大會有關的委託書。
我們遵守適用於外國私人發行人的交易法的報告要求,我們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年度報告、特別報告和其他信息。您可以按規定費率到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公共資料室閱讀和複製這些報告、委託書和其他信息,地址爲華盛頓特區20549號NET100F街。我們提交或提供的信息也可以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網站上免費獲得:http://www.sec.gov.
您也可以通過訪問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網站的財務部分獲得免費的文檔PropertyGuru文件副本,網址爲https://investors.propertygurugroup.com.我們的網站地址僅作爲非活動文本參考。本公司網站上提供的信息不是本委託書的一部分,因此不作爲參考。
本委託書中包含的關於任何合同或其他文件的內容的陳述不一定完整,每個此類陳述通過參考作爲本文件附件的該合同或其他文件而被完全限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允許我們通過引用將信息合併到本委託書中。這意味着我們可以參考另一份單獨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文件來披露重要信息。通過引用併入的信息被視爲本委託書的一部分。本委託書和我們稍後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信息可能會更新和取代通過引用併入的信息。同樣,我們稍後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信息可能會更新和取代本委託書中的信息。PropertyGuru於2024年3月22日提交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財政年度Form 20-F年度報告通過引用併入本文。本公司自2023年12月31日起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Form 6-k報告併入本文以供參考。
我們承諾,應要求,通過頭等郵件或其他同樣迅速的方式,免費向收到本委託書副本的每個人提供本委託書中通過引用方式併入的任何或所有文件的副本(這些文件的證物除外),除非證物通過引用明確地併入本委託書所包含的信息中。
索取我們備案文件副本的請求應發送至:
置業大師集團有限公司
Paya Lebar季度
1 Paya Lebar鏈接
#12-01/04
新加坡408533
如果您對合並、特別股東大會或隨附的委託書有任何疑問,或想要隨附的委託書的其他副本,請聯繫:
InnisFree併購公司
麥迪遜大道501號,20號這是 地板
紐約,紐約10022
來自美國和加拿大的免費電話:+1(877)750-8307
其他國家/地區電話:+1(412)232-3651
銀行和經紀人電話:+1(212)750-5833
108

目錄

其他
您在對合並進行投票時應僅依賴本委託書中包含的信息、本委託書的附件以及我們在本委託書中引用的文件。我們並未授權任何人向您提供與本委託聲明中包含的信息不同的信息。本委託書的日期爲2024年9月16日。您不應假設本委託書中包含的信息在該日期以外的任何日期(或在本委託書中註明的更早日期)都是準確的,並且將本委託書郵寄給股東不會產生任何相反的含義。在任何司法管轄區,本委託書不構成向任何人進行委託書徵集是非法的,或向其進行委託書徵集是非法的。
109

目錄

附件A
合併協議和合並計劃

隨處可見

Hedychium集團有限公司

白花蛇舌蘭有限公司



PropertyGuru集團有限公司

日期截至2024年8月16日

目錄

目錄
條款
 
 
 
 
 
 
 
 
 
 
 
 
 
 
 
 
 
 
 
 
 
 
 
 
 
 
 
 
 
 
 
 
 
 
 
 
 
 
 
A-I

目錄

條款
 
 
 
 
 
 
 
 
 
 
 
 
 
 
 
 
 
 
 
 
 
 
 
 
 
 
 
 
 
 
 
 
 
 
 
 
 
A-II

目錄

條款
 
 
 
 
 
 
 
 
 
 
 
 
 
 
 
 
展品
附件A
合併計劃
附件B
倖存公司修訂和重述的組織章程大綱和章程的格式
A-III

目錄

本協議和合並計劃,日期爲2024年8月16日(本“協議),由Hedychium Group Limited提供,該公司是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成立的豁免有限責任公司(父級),Hedychium Limited,一家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責任公司,母公司(合併子),以及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責任公司PropertyGuru Group Limited(公司”).
鑑於,雙方打算根據本協議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並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經修訂)第亞信聯行),合併子公司將與本公司合併並併入本公司(合併“),而本公司是尚存的公司(定義見亞信),並因合併而成爲母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
鑑於,本公司董事會根據本公司董事會專門委員會的推薦(“特別委員會“)只由獨立和公正的董事組成(特別委員會的這項建議,特別委員會的建議)已一致通過決議:(A)確定對本公司及其股東公平並符合其最大利益,並宣佈訂立本協議和合並計劃是可取的;(B)批准公司簽署、交付和履行本協議和合並計劃以及完成合並和本協議預期的其他交易(統稱爲交易記錄「)根據本協議及本協議所載條款及條件;(C)決定在本公司股東大會(」本公司股東大會“)上向本公司股東建議批准及授權本協議及合併計劃的簽署、交付及履行,以及完成交易(包括合併)。公司董事會推薦“);(D)指示將本協議、合併計劃和交易在公司股東大會上提交給公司股東批准;及(E)批准和宣佈投票協議和擬進行的交易;
鑑於,(A)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各自的董事會已(I)授權和批准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分別簽署、交付和履行本協議和合並計劃並完成交易,(Ii)宣佈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分別簽訂本協議(以及合併子公司訂立合併計劃)和完成交易是可取的,並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完成交易;(B)母公司董事會已批准並宣佈投票協議和擬進行的交易是可取的;
鑑於,母公司作爲合併子公司的唯一股東,已批准合併子公司簽署、交付和履行本協議和合並計劃,並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完成交易;
鑑於,母公司將根據《亞信協議》並以合併子公司唯一股東的身份簽署和交付通過和批准本協議和合並計劃的特別決議;
鑑於在簽署本協議的同時,作爲公司願意簽訂本協議的條件和誘因,BPEA私募股權基金VIII,L.P.和BPEA Private Equity Fund VIII,SCSP(統稱爲股權投資者「)訂立(A)以母公司爲受益人的股權承諾書(」股權承諾書);及(B)以本公司爲受益人的有限擔保(擔保“)關於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在本協議下的某些義務;
鑑於,在簽署和交付本協議的同時,作爲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願意簽訂本協議的條件和誘因,TPG Asia VI SF Pte。TPG Asia VI SPV GP LLC作爲TPG Asia VI Digs 1 L.P.和Epsilon Asia Holdings II Pte的普通合夥人。Ltd.已簽訂投票和支持協議,日期爲本協議之日(每個、a投票協議“),據此,除其他事項外,每一此類股東已同意採取某些行動支持交易,包括合併;以及
鑑於,公司、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希望作出與本協議相關的某些陳述、保證、契諾和協議。
A-1

目錄

因此,考慮到前述內容和本協議中包含的陳述、保證、契諾和協議,並打算在此具有法律約束力,母公司、合併子公司和本公司特此同意如下:
第一條

合併
第1.01節 合併。根據本協議所載條款及條件,以及根據合併計劃及亞信協議的適用條文,於生效時,合併附屬公司將與本公司合併並併入本公司,合併附屬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隨即終止,而本公司將爲合併中尚存的公司(定義見亞信協議)及母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作爲合併的結果,開曼群島公司註冊處處長將把合併附屬公司從公司註冊表中除名。公司註冊處處長“)。本公司作爲合併中的倖存公司,以下有時稱爲“倖存的公司”.
第1.02節 結業。合併的結束(“結業“)應在紐約市時間上午8點,在滿足或放棄(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下列條件後的第五個工作日的上午8:00,以電子方式交換結算交付成果第六條(除非母公司及本公司以書面同意另一日期、時間或地點),但因其性質而須於成交時滿足或豁免(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該等條件的情況除外。實際完成交易的日期在本文中被稱爲“截止日期”.
第1.03節 有效時間。在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情況下,本協議各方應在實際可行的情況下儘快在完成日期前,通過(A)簽署並提交實質上符合本協議所附格式的有關合並的合併計劃,以根據《亞信協議》完成合並附件A (the "計劃 合併“)按照《亞信協定》第233條的規定向公司註冊處處長提交;及(B)籤立和提交《亞信協定》第233(9)條所要求的文件,以及公司註冊處處長爲合併和其他交易而要求或要求的其他文件、聲明或文件。合併應在合併計劃由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的日期生效,或在本協議各方在提交合並計劃之前商定並根據《亞信協議》在合併計劃中指明的較後日期生效(合併生效日期在本協議中稱爲「合併生效日期」)。有效時間”).
第1.04節 合併的影響。合併應具有本協議、合併計劃和《亞信協定》適用條款所規定的效力。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原則下,於生效時,本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各自的所有財產、權利、特權、權力及專營權應立即歸屬尚存公司,而根據亞信協議的規定及本協議的規定,本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的所有債務、責任及責任將成爲尚存公司的債務、負債及責任。
第1.05節 公司章程大綱及組織章程細則。在生效時,應根據合併計劃的條款,對尚存公司的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進行修訂和重述,以下列形式重述附件B經如此修訂和重述的,應爲尚存公司的組織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直至按其中規定或適用法律的規定進行修訂爲止(並受第5.06節).
第1.06節 尚存公司的董事及高級人員.
(A)緊接生效時間前合併附屬公司的董事應爲緊接生效時間後尚存公司的董事(本公司每名現有董事會成員於生效時間後立即辭職),直至彼等各自的繼任人根據尚存公司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組織章程細則及適用法律妥爲推選或委任並符合資格或較早去世、辭職或被免職爲止。
(B)緊接生效時間前本公司的高級人員應爲緊接生效時間後尚存公司的高級人員,直至其各自的繼任人根據尚存公司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及適用法律獲正式委任及符合資格或其較早去世、辭職或被免職爲止。
A-2

目錄

第二條

合併對已發行股本的影響;合併對價;公司權證;交換證書;基於股權的獎勵
第2.01節 對股本的影響。於合併生效時,本公司、母公司、合併附屬公司或任何已發行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的持有人並無採取任何行動(“公司股份“)或合併附屬公司的任何已發行普通股:
(a) 兼併子公司股本。合併附屬公司的每股已發行及已發行普通股將轉換爲一股有效發行、繳足股款及不可評估的尚存公司普通股,該等普通股將反映於更新後的尚存公司股東名冊。該等尚存公司的普通股將構成該尚存公司於生效日期的唯一已發行及已發行股本。
(B) 某些股份的取消或轉換。在生效時間之前由公司作爲庫存股擁有的所有公司股票,將自動註銷並不復存在,不得以任何代價進行交換。在生效時間之前,母公司持有的所有公司股票將自動註銷並不復存在,不得以任何代價換取。在緊接生效日期前由本公司任何直接或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或母公司(包括合併附屬公司)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並不代表有權收取合併代價,並須於母公司選擇時(I)轉換爲尚存公司的普通股或(Ii)註銷。
(c) 公司股份的轉換。每股已發行及已發行的公司股份(不包括(I)持不同意見的股份須按照第2.07節以及(2)按照下列規定註銷或轉換的公司股票第2.01(B)條)應註銷並自動轉換爲現金,此後僅代表有權收取相當於每股6.70美元的現金,不計利息(“合併注意事項“)。自生效時間起,在該註銷和轉換時,所有該等股票將不再流通,並將不復存在,而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持有股票的每一位持有人代表任何該等公司股票(每一股,一股)。證書)或以簿記形式持有的任何未經證明的公司股票(每股,一股)記賬份額“)將不再擁有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但收取在按照下列規定交出該證書或簿記股份時須爲此支付的合併代價的權利除外第2.03(b)節.
第2.02節 對公司令的影響。根據合併,於緊接生效日期前已發行及尚未發行的任何公司認股權證,將按照認股權證協議第4.4節處理。
第2.03節 證書和圖書份額的交換.
(a) 付款代理。在截止日期之前,母公司應(I)指定一家公司合理接受的銀行或信託公司作爲代理人(“付款代理“)根據本協議支付合並對價第二條及(Ii)以本公司合理可接受的形式與付款代理人訂立協議。在交易結束日,母公司應向付款代理人存入或安排存入一筆足以支付全部合併對價的現金(以下簡稱「現金」)。付款基金“)。等待其按照本協議支付第2.03節,付款基金應由付款代理人按照母公司的指示進行投資。母公司應或應促使尚存公司在必要時迅速向付款代理人提供額外資金,以確保付款基金始終維持在足以付款代理人根據本協議支付所有合併對價的水平第二條,這些額外資金應被視爲付款基金的一部分。存放在支付代理人的資金投資造成的任何投資損失,不應減損任何公司股票持有人接受本協議規定的合併對價的權利。
(B) 公司股票的支付程序。在生效時間後(但在任何情況下不得超過兩個工作日),母公司和尚存公司應促使付款代理人向在生效時間是公司股份記錄持有人(應包括付款代理人要求的範圍內的記賬股份記錄持有人)的每一人(公司股票除外)發送郵件
A-3

目錄

根據……取消或轉換第2.01(B)條和持不同意見的股份)(I)一份傳送書(該函須指明須作出交付,而遺失風險及股票或簿記股份的所有權(視何者適用而定)僅在將股票或簿記股份(視何者適用而定)交回付款代理人時轉移),及(Ii)用以交出股票或簿記股份以換取以下規定的合併代價的指示:第2.01(c)節。於向付款代理人交回股票或(如適用)簿記股份以供註銷時,連同按照該函件指示妥爲填寫及有效籤立的遞送函件(以及付款代理人可能合理地要求的其他習慣文件),有關股票或簿記股份的持有人有權就該股票或簿記股份先前代表的每股公司股份收取合併代價作爲交換,而如此交回的股票或簿記股份應隨即註銷。如向以其名義登記交回的股票或簿記股份的人士以外的人士支付合並代價,支付條件須爲(A)如此交回的股票或簿記股份須妥爲批註或以其他適當形式轉讓及(B)要求付款的人士應已向交回的股票或簿記股份的登記持有人以外的人士支付因支付合並代價所需的任何轉讓及其他稅款,並須已令尚存公司合理地信納該等稅款已繳付或不適用。爲方便向簿記股份的登記持有人支付合並代價,本公司可(並應本公司的合理要求,母公司須)安排付款代理人於收市前收取收購函(須理解,該等收購函將視乎生效時間的發生而定,並於生效時間發生時生效)。直到按照這一設想投降爲止第2.03節,在生效時間之後的任何時間,每一張證書和記賬股份應被視爲僅代表接受本協議所設想的合併對價的權利第二條.
(c) 轉讓賬簿;不再擁有公司股票的所有權。根據本協議條款交出股票或記賬股票時,就公司股票支付的合併對價第二條應視爲已完全清償先前該等股票或記賬股份所代表的與本公司股份有關的所有權利,而在生效時,本公司的股東登記冊、股票過戶賬簿及認股權證轉讓賬簿須予關閉,此後本公司尚存公司的股票過戶賬簿上將不再有緊接生效時間前已發行的股份的轉讓登記(但根據《股東條例》記錄母公司爲尚存公司的唯一股東除外)第2.01(A)條)。以…的最後一句爲限第2.03(E)條,如果在生效時間後的任何時間,因任何原因向尚存公司出示證書或記賬股票,則應按照本條款的規定註銷和交換第二條.
(d) 證書遺失、被盜或銷燬。如果任何證書在認領該證書的人作出誓章後遺失、被盜或銷燬,並在尚存的公司或付款代理人的要求下,由該人按母公司指示的合理金額張貼債券,以補償可能就該證書提出的任何申索,付款代理人應支付適用的合併代價,以換取該遺失、被盜或銷燬的證書,並就本預期的該證書先前所代表的公司股份支付適用的合併代價第二條.
(e) 終止付款基金.在截止日期一週年後的任何時候,倖存公司有權要求付款代理人向其交付付款基金的任何部分(包括就此收到的任何利息)尚未支付給股票或簿記股票持有人,此後該持有人應有權僅向母公司和倖存公司尋求,母公司和倖存公司仍應負責根據本條款支付合並對價的索賠 第二條.此類持有人當時尚未認領的任何金額,如果否則將被轉移到任何政府機構或成爲任何政府機構的財產,應在適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成爲母公司或其指定人的財產,不受任何先前有權獲得的人的任何索賠或利益的影響。
A-4

目錄

(F) 不承擔任何責任。儘管本協議有任何相反的規定,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尚存的公司或支付代理人均不對根據任何適用的州、聯邦或其他遺棄財產、欺詐或類似法律向公職人員交付的合併對價承擔任何責任。
(G) 扣繳。母公司、合併子公司、尚存公司和付款代理人(及其任何代理人)有權根據美國聯邦、州、當地或非美國稅法的任何規定(由付款代理人、尚存公司或母公司(或其任何代理人)合理決定)從合併對價中扣除和扣留(或導致被扣除和扣留)合併對價以及根據本協議或根據本協議預期支付的任何其他金額。在扣留金額並將其支付給適當的政府當局的範圍內,就本協議的所有目的而言,扣留的金額應被視爲已支付給被扣減和扣繳的人。儘管本協議有任何相反規定,根據本協議或按照本協議的規定,以公司或其子公司僱員的身份向個人支付的任何補償性金額,應由適用的付款人匯給適用的僱主,以便根據適用法律通過該僱主的工資支付程序進行支付。
第2.04節 公司股權獎。在生效時間之前,公司董事會(或在適當情況下,管理公司股權計劃的任何委員會)應通過該等決議,並採取可能需要採取的其他行動,以規定:
(A)購買根據公司股權計劃授予的公司股份的每一項選擇權( )公司選擇權“)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尚未支付的現金,無論是既得或未歸屬,應被視爲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完全歸屬,並應在生效時間取消並轉換爲持有人有權在完全滿足其權利的情況下獲得一次性現金付款的權利,該權利不包括利息,其數額等於(I)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尚未行使該公司購股權的公司股票數量乘以(Ii)超出的部分,如有,該公司購股權每股行權價的合併對價;提供,任何每股行權價格等於或大於合併對價的公司期權,自生效時間起,將被取消,無需對價。
(B) 根據公司股權計劃授予的每個限制性股票單位(每個,a公司RSU“)或其部分(I)於緊接生效時間前仍未償還及歸屬(但尚未結算爲股份),(Ii)於緊接生效時間前仍未償還,並會因時基歸屬條件於2024年12月31日或之前失效而成爲歸屬,(Iii)於2024年1月1日前發行的債券於緊接生效時間前仍未償還,並將根據截至12月31日或之前的履約期間達到以表現爲基礎的歸屬條件而成爲歸屬,2024或(Iv)於2024年1月獲授予本公司非僱員董事(以下簡稱「董事」)RSU主任)(如前述第(I)、(Ii)、(Iii)及(Iv)條所述,每一條,既得公司RSU“),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應被視爲完全歸屬,並應在生效時間取消並轉換爲持有人在完全滿足該持有人對其權利的情況下,在不採取任何行動的情況下獲得一次性現金付款的權利,其無息,等於(X)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受該歸屬公司RSU限制的公司股份數量乘以(Y)合併對價;在所有情況下,在加速本第2.04(b)款提供, 然而,,爲了確定受下述既得公司RSU約束的公司股票數量第2.04(B)(X)節如任何已歸屬公司RSU於緊接生效時間前仍未歸屬,並受業績歸屬條件所規限,則就根據該履約期內的實際業績應歸屬的公司股份數目而言,應被視爲歸屬。
(C) 在2024年1月1日之前頒發的每個公司RSU(既得公司RSU除外)(在申請後確定第2.04(b)款)或其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未償還的部分,並受基於時間的歸屬條件的約束(每個、一個或多個)未授權公司RSU“),須在緊接生效時間前予以取消,而持有人無須採取任何行動,並在完全滿意該項取消的情況下,轉換爲現金獎勵,使持有人有機會獲得現金,數額相等於(I)受該項取消所規限的公司股份數目
A-5

目錄

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的公司RSU乘以(Ii)合併對價(每個,a現金獎“)。每項此類現金獎勵應繼續遵守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以及在本協議預期的交易生效之前)適用於基礎未歸屬公司RSU的相同時間歸屬條款和條件第2.04(C)節),包括要求繼續爲尚存公司或其附屬公司服務,直至適用的歸屬日期(在尚存公司無故終止僱傭時加速歸屬,每一種情況由母公司或尚存公司善意決定,前提是相關持有人簽署債權解除書),每筆現金獎勵(或其部分)應在適用歸屬日期後的下一個工資單日期支付,不含利息,也不包括任何適用的扣繳稅款;
(D) 彼此公司RSU(除既得公司RSU外)(在適用後確定第2.04(b)款)或未歸屬的公司RSU)或其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未償還的部分(每個,a終止RSU與公司期權、既得公司RSU和未獲授公司RSU一起,公司股權獎“)應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被取消,不作任何考慮,其持有人不採取任何行動;以及
(E) 在生效時間後,任何公司股權獎勵持有人均無權就該等權益收購本公司或尚存公司的任何股權。
爲清楚起見,終止的RSU將包括但不限於:(A)在2024年1月1日之前發行的、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尚未到期的、將基於達到2024年12月31日或之後的履約條件而歸屬的、或(B)於2024年1月1日或之後發行的(董事RSU除外)、在緊接有效時間之前仍未到期、將基於2024年12月31日之後的時間歸屬條件失效或基於達到績效歸屬條件而歸屬的任何公司RSU或其部分。
第2.05節 與公司股權獎勵有關的支付。在生效時間後立即(但無論如何,不得遲於生效時間後五個工作日內發生的第一個工資單日期),倖存公司應根據下列規定通過其工資系統支付或安排支付應付給公司股權獎勵持有人的金額第2.04節,遵守下列規定的任何必要的預扣稅金和相關程序第2.03(G)條.
第2.06節 調整。如果在本協議日期和生效時間之間,由於任何股票拆分、反向股票拆分、股票股息(包括可轉換爲公司股票的任何股息或其他分配)、重組、資本重組、重新分類、合併、換股或其他類似變化的發生或記錄日期,公司流通股已變更爲不同數量的股票或不同類別的股票,合併對價和根據本協議應支付的任何其他金額第二條應當適當調整,以反映股票拆分、反向股票拆分、股票分紅(包括可轉換爲公司股票的任何股息或其他分配)、重組、資本重組、重新分類、合併、換股或其他類似變化;提供,本句不得解釋爲允許本公司就其證券採取本協議條款所禁止的任何行動(包括第5.01節).
第2.07節 持不同意見者權利.
(A)即使本協議有任何相反規定,並在《亞信協議》下可用的範圍內,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已發行的、由任何已(根據《亞信協議》第238(2)條)有效行使且未有效撤回或未以其他方式撤回或以其他方式反對合並的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將喪失對合並持不同意見的權利(「 」持不同意見者權利),根據《亞信協定》第238條(統稱爲持不同意見股份,以及持不同意見股份的持有人,不同意見股東“)不得轉換爲下列規定的接受合併對價的權利第2.01(c)節,但應在生效時間自動取消,並且每位異議股東應就其異議股份不再是公司股東(且不得是倖存公司的股東),並且在異議股東根據CICA第238(5)條發出異議通知後,應停止享有股東的任何權利,但僅收取根據CICA第238條的規定確定的其所持異議股份的公允價值付款的權利以及第238條中提到的權利除外亞洲信任會議第238(12)和238(16)條; 提供,如果任何此類人員實際上放棄、撤回、沒收、未能完善或以其他方式
A-6

目錄

如果異議股東喪失其持不同政見者的權利,則自生效時間和該事件發生之日起,持不同意見的股東就其在生效時間被註銷的公司股份有權獲得下列規定的合併對價第2.01(c)節且該等公司股份不應被視爲異議股份。
(B) 如本公司收到反對通知、批准通知、異議通知、評估要求、公平價值要求或根據亞信條例第238條發出的書面要約、企圖撤回該等通知或要求或威脅或要約,以及根據開曼群島適用法律送達並由本公司收到並與股東提出異議的權利或公允價值權利有關的任何其他文書,本公司須向母公司發出書面通知(無論如何,在本公司收到後兩(2)個營業日內)。根據《亞信協定》,母公司有權指導與任何此類公允價值支付通知或要求有關的談判和行動。在生效時間之前,未經母公司事先書面同意,公司不得就任何此類要求支付任何款項,或就任何此類要求達成和解或提出和解,或同意執行任何上述要求。
(C) 倘若本公司任何股東在根據亞信條例第238(2)條及第238(3)條收到本公司股東批准前向本公司送達任何反對合並的書面通知,則本公司須在合理可行範圍內儘快並無論如何於本公司股東大會批准合併後20天內,根據亞信條例第238(4)條向該等股東送達授權合併的書面通知。
第2.08節 公允價值協議。母公司、合併子公司及本公司各自同意,就《亞信協章》第238(8)條而言,合併代價等於或大於本公司股份的公允價值。
第三條

公司的陳述和保證
本公司聲明並向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保證,除(A)本公司在簽署本協議的同時或之前向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遞交的保密披露函件(“公司公開信“)(不言而喻,公司披露函件某一節或小節中所載的任何信息、項目或事項應被視爲關於本協議中與其在數量上相對應的章節或小節以及本協議中其他每一節或小節的信息、項目或事項的披露,只要該項目的關聯性在表面上顯而易見)或(B)在公司於12月31日之後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任何報告、附表、表格、聲明或其他文件(包括證物)中披露的,2022年,並在本協議簽署前至少一個工作日向公衆開放(提交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文件),但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備案文件中「風險因素」部分或其任何其他部分中的任何披露(事實陳述除外),只要該披露不是事實陳述,或者具有警示性、前瞻性或預測性,則承認並同意,在提交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文件中所披露的任何內容都不被視爲修改或限定第3.01(A)條, 第3.02節, 第3.03節, 第3.16節, 第3.21節第3.22節.
第3.01節 組織;常設;子公司.
(A) 本公司爲一家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其註冊司法管轄區的法律信譽良好,並擁有擁有、租賃及營運其物業及資產及經營其現時業務所需的一切所需的公司權力及公司授權,除非(就本公司的正式註冊成立及有效存在而言除外)不會對個別或整體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本公司已獲正式許可或合資格開展業務,且在其所經營業務的性質或其擁有或租賃的物業及資產的性質或位置需要該等許可或資格的每個司法管轄區均有良好的信譽(如該概念根據適用法律獲得承認),但如未能獲發牌照、合資格或信譽良好,則個別或整體而言,合理地預期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公司已向母公司提供了一份真實而完整的公司章程副本,該副本在本協議之日有效,具有完全的效力和效力,公司沒有違反任何非極小化尊重你。
A-7

目錄

(B)本公司的每家附屬公司均按其組織所在司法管轄區的法律妥爲組織、有效存在及信譽良好(如該概念根據適用法律獲得承認),擁有擁有、租賃及經營其物業及資產及經營其現正進行的業務所需的所有必需的公司或類似權力及權力,並在其所進行的業務的性質或其所擁有或租賃的物業及資產的性質或位置使該等許可或資格成爲必需的每個司法管轄區內妥爲許可或有資格開展業務,但如未能如此組織、存在、合資格、獲得許可且信譽良好,不會單獨或總體上合理地預期會產生實質性的不利影響。本公司的所有子公司均未在任何實質性方面違反其組織或管理文件中的任何規定。
第3.02節 大寫.
(A) 本公司的法定股本爲50,000美元,分爲500,000,000股公司股票。於2024年8月12日辦公時間結束時(“資本化日期),(I)164,281,685股公司股份已發行及已發行,(Ii)本公司並無持有任何公司股份作爲庫存股,(Iii)2,301,788股公司股份可按行使已發行公司購股權(加權平均行使價4.11美元)發行,(Iv)5,260,166股公司股份可於結算已發行公司股份單位時發行,及(V)12,960,000股公司股份可於行使已發行公司認股權證時發行。自資本化日期至本協議日期止,本公司並無發行任何本公司證券或就本公司任何股本股份設立任何記錄日期、宣佈、撥備支付或支付任何股息或作出任何其他分派,但在每種情況下,根據任何公司股權獎勵的歸屬、交收、行使、沒收或預扣稅項,或根據其條款及本公司股權計劃的條款或根據行使任何公司認股權證,本公司並無發行任何公司證券或就任何股份作出任何其他分派。
(B) ,但如第3.02(A)條除本公司認股權證外,於資本化日期並無(I)本公司已發行股本或本公司其他股本或有投票權權益,(Ii)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並無可轉換爲或可交換或可行使本公司股本股份或本公司其他股本或投票權權益的已發行證券,及(Iii)無未償還認購事項、限制性股份、限制性股份單位、股份或股權增值權、業績股份、或有價值權利、期權、認股權證、催繳股款、影子股份、可交換證券或其他權利或承諾或協議,以向本公司收購,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有義務發行、轉讓或出售本公司的任何股本或其他股本或有表決權的權益,或可轉換爲或可交換或可行使的任何證券,或衍生自本公司的任何股本或其他股本或有表決權的權益的類似證券或權利,或直接或間接基於本公司的任何股本或其他股本或有表決權的權益的價值或價格而直接或間接提供經濟利益的任何證券(第(I)、(Ii)及(Iii)條統稱爲“公司證券“)。除本公司認股權證及股東協議外,並無任何未履行的協議或承諾(A)規定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有義務回購、贖回或以其他方式收購任何公司證券,或根據其價格或價值支付款項,(B)限制轉讓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作爲一方或對其具有約束力的任何公司證券的轉讓,或與該等證券的投票有關,或(C)爲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有權投票(或可轉換爲或可交換)的債務有表決權的證券)對本公司股份持有人有表決權的任何事項。除本公司認股權證及股東協議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訂立任何其他股東協議、有投票權信託協議、登記權協議或與任何公司證券有關的其他類似協議或諒解,或授予任何公司證券任何優先購買權、認購權、反攤薄權利、優先購買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的任何協議。所有已發行的公司股票和所有保留供發行的公司股票,如第3.02(A)條當按照相關條款發行時,將獲得或已經獲得正式授權、有效發行、全額支付、不可評稅,並且在適用的情況下,將不會或將不會有優先購買權或類似權利。沒有關於任何已發行公司股票的授權、已申報或應計但未支付的股息。
(c) 第3.02(C)節公司披露函件載明(I)本公司各附屬公司及本公司於各該等附屬公司的所有權權益及(Ii)各該等附屬公司的組織司法管轄權。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並無直接或間接擁有任何有投票權證券或任何其他股權,或可轉換爲或可交換或可行使的任何權益。
A-8

目錄

本公司披露函件第3.02(C)節所列任何人士(本公司附屬公司除外)的有表決權證券或其他股權。本公司的任何附屬公司均不擁有本公司的任何股本或其他股本、投票權權益或其他證券。本公司所有附屬公司的股本流通股或其他股權或有表決權的權益,均由本公司直接或間接、實益和有記錄地擁有,不受任何留置權和轉讓限制,但1933年證券法(「證券法」)可能規定的普遍適用的轉讓限制除外。證券法“)或其他適用的證券法。由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的本公司各附屬公司的每股已發行股本經正式授權、有效發行、繳足股款、不可評估(如該等概念根據適用法律獲得承認),且不含優先購買權、權利或優先購買權或類似權利。於本協議日期,(A)並無任何認購、期權、認股權證、權利、催繳、合約或其他與發行、收購、贖回、回購或出售本公司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股本或其他股本或投票權權益有關的承諾、諒解、限制或安排,包括根據任何未償還證券、文書或協議項下的任何轉換或交換權利、任何授予任何該等附屬公司任何證券的優先購買權、認購權、反攤薄權利、優先購買權或類似權利的任何協議,(B)並無其他權利或具約束力的安排,迫使本公司任何附屬公司(1)發行、轉讓或出售本公司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股本或其他股權或有表決權的權益的任何股份,或可轉換爲或可交換或可行使該等股份或股權或有表決權的權益的證券(在每種情況下,除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外);或(2)授予、延長或訂立任何該等認購、期權、認股權證、催繳、可轉換、可行使或可交換證券,或與本公司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股本或其他股權或投票權有關的其他類似權利、協議或承諾,或(C)並無本公司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股本或其他證券或所有權權益衍生的已發行限制性股份、限制性股份單位、股份增值權、履約股份、或有價值權利、影子股份或類似證券或權利,或直接或間接基於本公司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股本或其他證券或所有權權益的價值或價格而提供經濟利益。
(d) 第3.02(D)節公司披露函件列出了截至資本化日期尚未發行的公司股權獎勵的完整和正確的清單,包括(I)該公司股權獎勵的持有人的姓名(或如果適用法律要求,可匿名的員工識別號碼),(Ii)每次授予公司股權獎勵可發行的公司股票數量,(Iii)授予該公司股權獎勵的日期,(Iv)該公司股權獎勵的行使價格或購買價格,如果適用,(V)該等公司股權獎勵的歸屬範圍及其後該等公司股權獎勵計劃歸屬的時間及程度,及(Vi)指定該等公司股權獎勵是否僅根據時間流逝或根據時間及業績歸屬指標而歸屬。
第3.03節 權力;投票要求.
(A) 本公司擁有簽署和交付本協議、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以及在收到本公司股東批准後完成交易所需的一切必要公司權力和公司權力。本公司簽署、交付及履行本協議、合併計劃及完成交易,已獲董事會正式及一致授權(根據特別委員會的建議行事),除取得本公司股東批准及提交合並計劃(連同亞信計劃或公司註冊處處長要求的相關聲明及附屬文件)外,本公司無需採取任何其他公司行動授權本公司簽署、交付及履行本協議及完成交易。本協議已由本公司正式和有效地簽署和交付,並假設本協議由本協議其他各方適當授權、簽署和交付,構成了本公司的一項法律、有效和具有約束力的義務,可根據其條款對本公司強制執行,但此種可執行性(I)可能受到破產、清算、資不抵債、欺詐性轉讓、重組、暫停和其他類似的一般適用法律的限制,這些法律一般影響或涉及債權人權利的強制執行,以及(Ii)受關於可執行性的衡平法一般原則的約束,無論是在法律訴訟中還是在衡平法(第(I)和(Ii)條)中,統稱爲破產和股權例外”).
(B) 公司董事會已根據特別委員會的建議一致通過決議,但決議未獲通過,除非在本合同日期之後明確允許
A-9

目錄

通過第5.02節隨後以任何方式被撤銷、修改或撤回:(I)確定簽訂本協議和合並計劃是對公司及其股東公平和最有利的,並宣佈是可取的;(Ii)批准公司簽署、交付和履行本協議和合並計劃,並根據本協議和合並計劃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完成交易;(Iii)確定公司董事會的建議;(Iv)指示本協議、合併計劃及交易於本公司股東大會上提交本公司股東批准及(V)批准及宣佈投票協議及擬進行的交易。
(C)通過本協議和合並計劃及批准交易所需的唯一一票是公司股份持有人(親自或委派代表)投贊成票,代表有權親自或委派代表在公司股東大會(「 」)上投票的股東投贊成票。公司股東批准“)或根據亞信條例第233(6)條及公司章程的任何延期或延期。
第3.04節 不違反規定。本公司簽署和交付本協議,或本公司完成交易,或本公司履行或遵守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規定,均不會(A)在收到本公司股東的批准後,與(I)公司章程或(Ii)本公司任何子公司的類似組織或管理文件的任何規定相沖突或違反,或(B)假設第3.05節及本公司股東於生效時間及下列文件及登記前取得股東批准第3.05節(I)違反適用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或其各自財產或資產受其約束的任何法律或判決,或(Ii)導致違反或違約(不論是否發出通知或逾期,或兩者兼而有之),或產生終止、取消或加速任何義務的權利,或喪失任何權利、義務或利益,或導致產生留置權(准許留置權除外),任何實質性合同,但在第(A)(Ii)款和第(B)款的情況下,個別或整體不合理地預期不會產生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合同除外。
第3.05節 政府審批。除非(A)遵守1934年《證券交易法》的適用要求(《交易所法案》),包括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The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提交的文件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與本公司股東大會有關的委託書(經不時修訂或補充)委託書“),(B)遵守紐約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和條例。紐交所“),(C)提交合並計劃和相關文件,(D)根據任何適用的監管法律要求提交文件,並遵守任何適用的監管法律的其他適用要求,以及(E)在遵守任何適用的國家證券或藍天或類似外國法律的情況下,公司簽署和交付本協議、公司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以及完成交易不需要任何政府當局的同意、授權或批准,也不需要向任何政府當局提交或登記,但未獲得的其他同意、批准、提交、許可證、許可或授權、聲明或登記除外,作出或給予的,不會個別地或整體地被合理地預期會產生實質性的不利影響。
第3.06節 公司SEC文件;未披露負債.
(A)自2022年1月1日以來,本公司已根據證券法或交易法(統稱爲 ),及時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或提交本公司根據證券法或交易法必須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或提交的所有重大報告、附表、表格、陳述(包括通過引用併入的證物和其他信息)和其他文件。公司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文檔“)。在各自的生效日期(就根據證券法的要求提交的登記聲明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公司文件而言),或截至各自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備案日期,或者如果在本協議日期之前修訂,就被修正的部分(就所有其他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文件而言),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公司的文件在所有實質性方面都遵守了證券法或交易法(視情況而定)的要求,而截至該各自日期,公司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文件中沒有任何文件(或,如果在本協議日期之前進行修訂,則就經修訂的披露而言,提交該修訂的日期)包含對重大事實的任何不真實陳述或遺漏陳述必要的重大事實
A-10

目錄

根據作出陳述的情況,作出該等陳述,不得誤導。自2022年1月1日以來,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均未從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或任何政府當局收到任何關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公司文件(包括其中以引用方式納入或納入的財務報表)的尚未解決的書面意見或問題,且截至本協議日期,沒有收到來自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任何關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文件(包括以引用方式納入或納入的財務報表)的未解決或未解決的意見,據本公司所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文件(包括以引用方式納入或納入的財務報表)均不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或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正在進行的正式或非正式審查、審計或調查的對象。公司的任何子公司均不需要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任何文件。
(B)以引用方式收錄或納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公司文件的本公司綜合財務報表(包括所有相關附註或附表及分部報告財務資料),截至其各自向 提交「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日期(或如該等「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文件在本協議日期前修訂,則指就其中經修訂或重述的綜合財務報表提交該等修訂的日期),在所有要項上均符合已公佈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有關規則及規定,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綜合財務狀況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已按照於所涉及期間內一致應用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編制(除(I)其附註可能明確指出或(Ii)S-X規例或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其他規則及規例所允許的除外),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列示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於其日期的綜合財務狀況、其綜合經營業績及所列期間的綜合經營業績及現金流量(如屬未經審核的季度財務報表,則須作出正常的年終調整,並須沒有附註)。
(C)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任何性質的負債(不論應計負債、絕對負債、或有負債或其他負債,亦不論是到期或將到期的負債),但以下負債除外:(I)反映於本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綜合資產負債表(或其附註)內的負債或對其預留的負債(“資產負債表日期“)包括在已提交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文件中,(2)在資產負債表日期之後在正常業務過程中發生的,(3)與任何未履行的合同項下的義務相關的(該等債務因違反或違約該合同而產生或產生的除外),(4)本協議所預期的或以其他方式與該等交易有關的費用,(5)在本協議日期之後因遵守(並在下列具體述及的範圍內)而產生的費用第5.01(B)節或(Vi)個別地或總體上合理地預期不會產生實質性不利影響的。
(D) 本公司已根據交易法第13a-15條的要求,建立並維持披露控制及程序,以及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制(該等詞彙分別於交易所法第13a-15條(E)及(F)段界定)。本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旨在提供合理的保證,即根據交易法,本公司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或提供的報告中要求披露的關於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所有重大信息都已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規則和表格中指定的時間段內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並且所有此類重大信息都經過積累並酌情傳達給公司管理層,以便及時做出有關要求披露的決定,並根據薩班斯-奧克斯利法第302和第906條做出所需的證明。自2022年1月1日以來,本公司及據本公司所知的本公司獨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均未發現或知悉(I)本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或運作中存在任何「重大缺陷」或「重大弱點」(由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界定),而該等「重大缺陷」或「重大弱點」會合理地預期會在任何重大方面對本公司記錄、處理、彙總及報告財務數據的能力造成不利影響,(Ii)涉及本公司管理層或在編制財務報表或對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使用的財務報告進行內部控制方面有重大角色的其他僱員的任何欺詐行爲。
(E) 自本協議之日起,公司在其新加坡銀行帳戶中保留的無限制現金總額至少等於第3.06(E)條公司披露函件(該金額、“現金金額”).
A-11

目錄

第3.07節 提供的信息;代理聲明。本公司或其代表所提供或將提供以供納入或以參考方式納入委託書的資料,在委託書(或其任何修訂或補充)首次送交或給予本公司股東時或在本公司股東大會時,將不會包含任何關於重大事實的失實陳述,或遺漏任何須在其內陳述或作出陳述所需的重大事實,並無誤導性。委託書在形式上將在所有重要方面符合《交易法》的要求。儘管有上述規定,本公司不會根據母公司或合併子公司或其任何聯屬公司或其任何聯屬公司提供的資料,就以引用方式於委託書內作出或合併的陳述作出任何陳述或擔保。
第3.08節 未作某些更改.
(A)自資產負債表日起至本協議日期止:(I)除簽署及履行本協議及與本協議有關的討論、談判及交易或交易以外,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業務在正常業務過程中一直在各重大方面進行,及(Ii)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並無採取任何行動,若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生效期間內,未經母公司同意而採取任何行動,將構成違反本協議第5.01(B)(Ii)節, (b)㈢, (B)(Iv) (B)(V), (B)(Vii), (B)(X), (B)(Xii),(B)(Xvi), (b)(十八), (B)(Xx)或就上述任何條款而言,(B)(Xxiv).
(B) 自2023年12月31日至本協定之日,未產生任何實質性不利影響。
第3.09節 法律訴訟。除個別或整體不會合理地預期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外,自2022年1月1日以來,並無:(A)待決或(據本公司所知,受威脅的)法律或行政訴訟、訴訟、索賠、指控、審計、仲裁、調查、調解或行動(AN“行動)或(B)任何政府當局(A)尚未作出的命令、判決、強制令、裁定、令狀、判令或裁決判斷力“)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在每一種情況下,由任何政府當局或在任何政府當局面前施加;提供,本文件中所述的陳述和保證第3.09節不適用於在本協議之日或之後因本協議或任何交易訴訟而開始或威脅的任何訴訟或生效的任何判決。
第3.10節 遵守法律;許可.
(A) 公司及其各附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以來一直遵守美國所有州、聯邦或地方或非美國的法律、法規、條例、命令、守則、條約、公約、規則或條例(“法律“)適用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或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業務或營運的進行,但個別或整體而言,合理地預期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不合規情況除外。
(B) 公司及其每家子公司持有來自政府當局的所有許可證、特許經營權、許可證、證書、批准、豁免、命令、同意和授權(統稱爲“許可證“)對於合法經營各自的業務以及擁有、租賃和經營各自的資產和財產是必要的,但如未能單獨或整體持有這些資產和財產,則合理地預期不會產生實質性的不利影響。自2022年1月1日以來,(I)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維持並一直遵守每張許可證的條款及規定,而每張許可證均具十足效力及效力,及(Ii)根據本公司所知,並無任何失責情況發生,且據本公司所知,並不存在可合理預期會導致任何許可證失責的事件,或會給予他人任何撤銷、不續期、不利修改或撤銷的權利,但在個別或整體情況下則不會,合理地預計會產生實質性的不利影響。
第3.11節 稅務事宜。除非合理地預期個別或合計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A-12

目錄

(A) 本公司及其各附屬公司已及時提交(考慮到在正常業務過程中獲得的提交時間的有效延長)其要求提交的所有報稅表,且所有該等報稅表均真實、正確和完整。
(B) 本公司及其每一家附屬公司應繳的所有稅款(不論是否顯示在任何報稅表上)(I)已及時全數繳付或(Ii)已通過適當的法律程序真誠地提出抗辯,並已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在公司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文件中以參考方式列入或納入的公司財務報表中作充分準備金。
(C)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均未收到任何有關任何待決審計、審查、調查、擬議調整或不足之處、索賠或其他程序的書面通知(“稅務及訴訟程序“)就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稅項或報稅表而言,並據本公司所知,並無該等稅務訴訟的威脅。
(D) 除准許留置權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資產均無任何稅項留置權。
(E) 在截至本協議日期的兩年期間內發生的任何分銷中,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均不是「受控公司」或「分銷公司」,而該分銷聲稱或打算全部或部分受守則第355條或第361條(或美國州、地方或非美國法律的任何類似規定)的管轄。
(F)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對任何人士(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除外)(I)作爲合併、單一、綜合、關聯或類似稅務小組的成員,(Ii)作爲受讓人或繼承人,或(Iii)根據適用法律以其他方式繳納稅款,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G) 除(I)本公司與其附屬公司之間的合約及(Ii)主要目的與稅務無關的商業合約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並無訂立任何分稅、彌償或分配合約,亦無受該等合約約束或根據該等合約承擔任何責任。
(H)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並無放棄有關稅款或報稅表的任何訴訟時效,或同意就稅款的評估或欠款作出任何延展(自動延展提交在正常業務過程中取得的報稅表的時限除外)。
(I)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均未參與美國財政部條例第1.6011-4(B)(2)條或美國州、地方或非美國法律的任何類似規定所指的任何「上市交易」。
(J)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I)已就欠其股權持有人、債權人、僱員、獨立承包商及其他人士的款項預扣及扣除所有須予預扣或扣除的稅款,並已及時向適當的政府當局繳付該等稅款,並已遵守任何相關的報告及記錄保存規定,及(Ii)已收取所有須予徵收的銷售、使用、增值、貨物及服務及類似稅款,並已及時將該等款項匯回適當的政府當局,或已獲提供填妥的豁免證明書,而在每一種情況下,已按適用法律要求的方式保存所有此類記錄和證明文件。
(K) 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並無提交報稅表的司法管轄區內,任何政府當局並無提出任何申索,聲稱本公司或該附屬公司(視何者適用而定)須繳交或可能須在該司法管轄區提交該等報稅表,而該等申索尚未完全解決。
(L)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將無須在截止日期後開始的任何應納稅所得期(或其部分)內計入任何收入項目,或從其任何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任何扣除項目,原因是:(I)會計方法的任何改變或使用任何不當的會計方法,在每種情況下,在截止日期或之前結束的任何應納稅期間(或其部分),(Ii)任何合同
A-13

目錄

就收市前與任何政府當局訂立的稅項或報稅表而言,(Iii)收盤前發生的任何分期付款出售或未平倉交易處置,或(Iv)收盤前在正常業務過程以外收到或遞延應計的任何預付金額或遞延收入。
(M)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均無在其組織所在國家以外的國家設有常設機構(定義見任何適用的稅務條約)或其他固定營業地點。
(N)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並無受益於根據任何稅務裁決或其他規定與任何政府當局訂立的任何免稅期或任何其他類似特別稅務安排。
(O)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均未作出任何《財務條例》第301.7701-3(C)條或美國州或地方法律的類似規定所述的任何選擇。城規會選舉”).
第3.12節 員工福利.
(a) 第3.12(A)節公司披露函包含截至本協議日期的每一份材料公司計劃的真實和完整的清單(與自然人的任何邀請函、僱傭合同或諮詢協議除外,這些協議在所有實質性方面都與在本協議日期之前提供給母公司的標準格式一致)。對於每一份材料公司計劃,本公司已向母公司提供(在適用範圍內)以下內容的真實而完整的副本:(I)當前計劃文件或其重要條款的書面說明(或如適用,包括對其的任何修訂),但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因保護數據隱私的適用法律禁止向母公司提供的任何計劃文件除外(提供(Ii)須向任何政府當局提交的最新年度報告及最新的精算估值或類似報告;(Iii)最新的概要計劃說明或類似文件;(Iv)每份保險或團體年金合約或其他信託協議或融資工具;及(V)自2022年1月1日以來向或來自任何政府當局的任何通知或其他函件(例行通知或函件除外)。
(B) 每個公司計劃的制定和管理都符合其條款和適用法律,但不符合的情況除外,這些情況不會單獨或總體上合理地預期會產生實質性的不利影響。除個別或整體而言,合理地預期不會對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外,本公司並無因代表或針對任何公司計劃或與之相關的任何信託而受到或針對任何公司計劃或與之相關的信託的威脅、訴訟、訴訟或申索(例行利益申索除外)而合理地預期會對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產生任何責任,而據本公司所知,政府當局並無就任何公司計劃威脅或預期任何審計或其他程序。
(C) 於過去六年內的任何時間,並無公司計劃維持、設立、贊助、參與或貢獻任何界定利益計劃(定義見僱員退休保障計劃,不論是否受僱員退休保障計劃規限)。就每個公司計劃而言,如果適用法律規定必須提供全額資金、賬面保留或全額保險,則該公司計劃按照適用法律以持續和終止或償付能力的基礎(在每種情況下,使用合理的精算假設確定)爲全部資金、賬面保留或完全投保(如果適用)。
(D) 並無公司計劃提供且本公司無責任在退休或其他僱傭終止後向任何人士或其受益人提供健康、人壽或傷殘保險性質的福利或保險,但不包括(I)適用法律規定須提供的一項或多項福利或(Ii)由僱員或前僱員(或其任何受益人)承擔全部費用的保險或福利。
(E)除本協議規定外,本協議的簽署和交付以及交易的完成(無論是單獨或與任何其他事件一起完成)都不會:(I)加快支付或歸屬時間,或增加應根據任何公司計劃向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任何現任或前任董事、高級職員、僱員或獨立承包商支付的補償或福利金額,(Ii)導致根據任何公司計劃應支付給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任何現任或前任董事、高級職員、僱員或獨立承包商的任何付款、補償或福利,(Iii)要求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對任何公司計劃作出貢獻或提供資金,或轉讓或撥出資產,以資助給予或代表任何現任或前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僱員或
A-14

目錄

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獨立訂約人;(Iv)導致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現任或前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僱員或獨立承包人根據任何公司計劃免除債務;(V)限制或限制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在生效時間後合併、修訂或終止任何公司計劃的能力;或(Vi)導致向任何「喪失資格的個人」(如財務法規第1.280G-1節所定義)支付任何款項(無論是以現金、財產或財產歸屬),從而可能:根據《守則》第280G條,單獨或與任何其他此類付款相結合,構成「超額降落傘付款」。
(F)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均無向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現任或前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僱員或獨立承包商支付任何稅款的總和、彌償或償還義務。
第3.13節 勞工事務.
(A) ,但第3.13節在公司披露函中,(I)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任何員工都不是工會的代表,(Ii)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都不是任何集體談判協議或與工會的其他合同的當事方,或以其他方式受制於任何集體談判協議或其他合同集體談判協議“),且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並無就該等集體談判協議進行談判,及(Iii)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或代表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僱員的任何工會的任何通知、同意或磋商義務,將不會成爲簽署本協議或完成該等交易的先決條件或觸發條件。
(B) ,除非合理地預期個別或整體不會或不合理地預期對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具有重大意義,(I)任何工會或其代表並未要求承認爲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僱員的談判代表,(Ii)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僱員或僱員團體或其代表並未向任何勞資關係委員會或其他政府當局提出呈請或提起訴訟,以尋求承認談判代表,及(Iii)並無待決或,據公司所知,在每一種情況下,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任何員工或與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任何員工有關的威脅、勞動力中斷、罷工、勞工組織努力或駕駛、手工記賬、糾察、罷工、糾紛、停工、減速或停工,自2022年1月1日以來從未發生過此類中斷或活動。
(C) ,除非個別或整體不會或不合理地預期對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具有重大意義,(I)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以來均不是或(據本公司所知)任何懸而未決或受到威脅的行動的標的,聲稱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犯有任何不公平勞動行爲,及(Ii)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目前及自2022年1月1日以來一直在所有方面遵守所有適用的聯邦、州、地方及外國有關勞工的法律。僱傭和僱傭做法(包括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以來對其員工和其他服務提供商進行的所有裁員、裁員、關閉工廠或任何其他類似的與僱傭有關的解僱)。
(D) 截至本協議日期,據本公司所知,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集團管理團隊成員並無發出終止僱用通知或以其他方式披露終止受僱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計劃。
(E)據本公司所知,目前沒有懸而未決的、受到威脅的,自2022年1月1日以來,也沒有(I)採取行動、(Ii)違反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任何政策或(Iii)和解或類似的庭外或訴訟前安排,在每個案件中,涉及任何現任或前任董事或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集團管理團隊成員在爲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工作方面涉及基於性別的歧視、性騷擾或性行爲不當,如果公衆知道,這些行爲將:或合理地預期個別或整體對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具有重大意義。
第3.14節 環境問題。除非合理地預計個別或總體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否則:(A)本公司及其各附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以來一直遵守與污染、危險材料或環境或自然資源保護有關的所有適用法律(“環境法“),而本公司並未收到任何書面通知
A-15

目錄

自2022年1月1日起發出通知,指稱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違反任何環境法,(B)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擁有並符合環境法所規定的經營其各自業務所需的所有許可證(“環境許可證“),(C)並無根據或根據任何環境法或環境許可證而針對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採取任何待決或據本公司所知受到威脅的行動,及(D)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並無受到任何政府當局施加的任何判決的約束,而根據該等判決,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根據環境法須承擔未完成、尚未履行或尚未清償的責任。
第3.15節 知識產權、數據隱私和網絡安全.
(a) 第3.15(A)節公司披露函包含一份真實、正確和完整的清單,其中包括(I)所有註冊的公司知識產權,(Ii)屬於公司知識產權的重大未註冊商標,(Iii)屬於公司知識產權的社交媒體帳戶和句柄,以及(Iv)公司軟件。除非合理預期個別或整體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否則本公司或其一間附屬公司擁有註冊公司的每一項知識產權,且無任何留置權(准許留置權除外)。除非合理預期個別或整體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否則註冊公司的所有知識產權仍然存在,而據本公司所知,這些知識產權是有效和可強制執行的。
(B) ,除非合理地預期個別或整體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否則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已根據正常行業慣例採取商業合理步驟,對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擁有的與重大知識產權有關的非公開資料保密。除個別或整體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合理預期外,所有參與爲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代表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創造或開發重大知識產權的員工和承包商已簽署並向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交付一份慣例協議(據本公司所知,每一份協議(I)該人士不得披露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任何機密資料,及(Ii)該人士向本公司或其一家附屬公司轉讓其因受僱、受僱於本公司或其一家附屬公司或與其訂立合約而創造或開發的所有該等知識產權,或本公司或其一家附屬公司依法擁有該等知識產權。
(C) ,除非個別或整體而言,合理地預期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否則(I)據本公司所知,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業務行爲並無侵犯、挪用或違反任何人士的任何知識產權,且自2022年1月1日以來從未侵犯、挪用或違反任何人士的任何知識產權;及(Ii)據本公司所知,並無任何人士侵犯、挪用或侵犯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擁有的任何知識產權,或自2022年1月1日以來沒有侵犯、挪用或違反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擁有的任何知識產權。
(D) ,除非個別或整體而言,合理地預期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否則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均不會參與任何未決或威脅的訴訟,或自2022年1月1日以來已收到任何書面通知或申索,(I)質疑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對任何知識產權的所有權、有效性、可執行性或使用,或(Ii)指控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侵犯、挪用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任何人的知識產權。
(E) 自2022年1月1日以來,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均未就任何侵犯、挪用或違反知識產權的行爲向任何人士提出索賠或發出任何通知,而該等行爲個別或合共會合理地預期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F) ,除非有理由個別或整體預期不會對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否則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軟件或任何產品或服務均不受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合同義務的約束,包括根據任何源代碼託管協議,要求或將要求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向任何人泄露屬於該等公司軟件或產品或服務的任何源代碼或商業祕密,而該等源代碼或商業祕密是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有意保密的。除非不會,個別地
A-16

目錄

或合計而言,合理地預期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但本公司的任何知識產權的使用方式均不會要求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打算保密的任何部分以源代碼形式披露、交付、分發、許可或以其他方式向第三方提供。
(G) ,除非有理由個別或整體預期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否則本公司或其一家附屬公司(I)合法擁有、租賃或許可所有系統,而該等系統合理地足以滿足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目前的需要,及(Ii)據本公司所知,該等系統將在緊接關閉後繼續擁有該等權利,範圍與關閉前相同。
(H) ,除非個別或整體而言,合理地預期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否則(I)本公司及其各附屬公司已遵守及全面遵守所有資料保護義務,包括向代表其處理個人資料的第三方施加合約上的資料保護責任;及(Ii)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在法律上被要求就違反保安規定或違反資料保護責任向政府當局或其他人士發出任何通知,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亦未曾提供任何該等通知。
(I) ,除非個別或整體而言,合理地預期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自2022年1月1日以來,本公司尚未收到任何人士或政府當局就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違反任何資料保護責任或與本公司遭遇違反保安規定有關的任何行動的書面通知,且無合理理由相信可能會有該等指控、投訴、調查或其他行動。
(J) 第3.15(J)節公司披露函件列出了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自2022年1月1日以來遭受的任何安全違規行爲的真實而完整的清單,這些違規行爲無論是單獨發生還是總計發生,都有理由預計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公司及其子公司制定了信息安全計劃,包括合理和適當的行政、物理和技術保障措施,以保護系統和個人數據、敏感和機密信息,並符合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數據保護義務,包括合理的災難恢復和業務連續性計劃。
(K) ,除非有理由單獨或總體預期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否則公司執行的所有軟件開發都已納入合理的流程和程序,旨在降低此類軟件包含安全漏洞或容易被未經授權的行爲者利用的風險。
第3.16節 無權利協議;反收購條款.
(A) 本公司並非任何股東權利協議、「毒丸」或類似反收購協議或計劃的一方。
(B) 假設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的陳述和擔保的準確性第4.12節,沒有「企業合併」、「控制股份收購」、「公平價格」、「暫停」或其他反收購法(每一項、一項)收購法“)根據本協議、交易或表決協議適用或將適用於本公司。
第3.17節 不動產.
(A)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並無擁有任何不動產。
(b) 除非合理預期單獨或總體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i)公司或其子公司之一在各公司租賃中擁有良好且有效的租賃權益,不受所有優先權(許可的擔保除外),(ii)每份公司租賃對公司或其子公司有效並具有約束力,並且具有完全效力和作用,並且,據公司所知,對其他方有效、具有約束力並可執行,(iii)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及據公司所知,任何其他方,已履行了每項公司租賃項下要求其履行的所有義務,(iv)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均未收到有關存在任何違規或違約的書面通知(有或沒有通知或失效
A-17

目錄

(V)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在任何適用的寬限期後均未根據任何適用的寬限期違反或違約任何公司租約,及(Vi)截至本協議日期,本公司並未收到任何人士的書面通知,表示該人士有意終止、取消、重新談判或不續簽(在公司要求續簽的範圍內)任何公司租賃。除合理預期不會個別或合共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外,本公司並無就與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業務有關的任何不動產進行懸而未決的或據本公司所知的威脅譴責或徵用權法律程序。第3.17節公司披露函件中列出了所有公司租約的真實和完整的地址清單。除非合理預期個別或整體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否則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視何者適用而定)並無轉租、授權或以其他方式授予任何人士使用或佔用受公司租約規限的任何物業或其重要部分的權利。
(C) ,除非合理地預期個別或整體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否則受本公司租約規限的房地產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目前進行的業務所使用的所有房地產。除非合理地預期個別或整體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否則該等租賃不動產所包括的所有建築物、構築物、改善、固定附着物、建築系統、機械及設備及其他有形非土地財產及其所有組件,在各重大方面均處於良好狀況及維修狀態(已妥爲考慮該等建築物、構築物、改善設施、固定附着物、建築系統、機械及設備及其他有形非土地財產的使用年限及使用年限,普通損耗除外)。
第3.18節 合同.
(a) 第3.18(A)節公司披露函中列出了截至本協議之日所有重要合同的真實和完整清單。就本協議而言,“材料合同“指在本協議之日有效的、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爲當事方或約束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任何合同(與母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合同或屬於公司計劃的任何合同除外):
(I)根據證券法下S-k條例第601(B)(10)項的規定, 是「重要合同」(證券法下的S-k條例第601(B)(10)(Iii)項所述的協議和安排除外);
(2) 涉及任何合資企業、夥伴關係、戰略聯盟或其他類似安排的形成、治理、經濟或控制;
(Iii) 爲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未償還或已承諾金額超過2,500,000美元的債務撥備,但不包括本公司與其任何附屬公司之間或之間的債務;
(IV) 規定收購或處置任何業務(無論是通過合併、出售股票、出售資產或其他方式),總代價超過2,500,000美元(A)是在2022年1月1日之後訂立的,或(B)據此任何盈利或遞延或或有付款義務仍未履行,而合理地預計在本協議日期後涉及由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支付或向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支付超過2,500,000美元(在每種情況下,不包括在正常業務過程中資產的收購或處置或陳舊、陳舊的資產,盈餘或不再用於本公司或其子公司的業務或不再有用);
(V) 是要求或合理預期要求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財政年度或其後任何財政年度支付超過1,000,000美元的公司租賃;
(Vi) 在每一種情況下,除一般商業上可獲得的許可證或類似合同、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在正常業務過程中授予或授予的「現成」軟件程序或非排他性許可證外,(A)涉及或將涉及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財政年度或其後任何財政年度向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支付超過2,500,000美元的許可證或類似合同;或(B)
A-18

目錄

(1)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已向第三方授予材料公司知識產權的許可;(2)第三方已向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授予對公司或其子公司的業務至關重要的任何知識產權的許可;或(3)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在任何實質性方面受到限制,不得使用、登記或強制執行公司的知識產權(包括共存協議、和解協議和不起訴協議);
(7) 是一項集體談判協議;
(Viii)與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供應商訂立的任何合約,而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年度內,該供應商是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十大付款來源之一,以已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計算(不包括在正常業務過程中訂立的任何採購訂單、工作說明書及發票)(「 」材料供應商“)或任何合同,根據該合同,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有義務(包括資本支出)或有權在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財政年度或其後的任何財政年度內支付(包括資本支出)或有權獲得超過250萬美元的付款;
(Ix) 包含以下契諾:(A)禁止、限制、縮減或限制,或意圖在任何重大方面禁止、限制、縮減或限制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競爭或從事任何業務或地理區域的自由;(B)包含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授予的對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整體具有重大意義的任何「最惠國」或類似優惠條款及條件;(C)包含實質限制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發展的自由或權利的排他性義務,爲任何其他人銷售或分銷任何產品或服務,或(D)向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施加購買商品或服務的最低數量承諾(以該最低數量承諾對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整體而言具有重大意義);
(X) 授予任何第三方優先購買權、優先選擇權或類似權利或期權,以購買或以其他方式獲得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擁有的任何重大財產或資產(包括重大知識產權)的任何權益;
(Xi)已與政府主管部門訂立 ,但在正常業務過程中訂立的任何商業合同除外;
(Xii) 是爲解決自2022年1月1日以來對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施加重大義務的糾紛而達成的協議;
(Xiii) 規定由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賠償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高管或董事;或
(Xiv) 處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與任何持有任何類別股本流通股百分之五或以上的任何實益擁有人之間,或上述任何聯屬公司之間。
(B) ,但如該合約先前已根據其條款到期而被終止、重述或取代,且除非個別或整體不會被合理地預期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則不在此限,(I)每份重要合約均有效,並對作爲合約一方的本公司或其適用附屬公司(視何者適用而定)具有約束力,而據本公司所知,本公司及附屬公司及本公司所知的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及本公司所知的任何其他訂約方均屬有效及具十足效力,(Iii)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接獲有關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根據任何重大合約違反或失責(不論有或無通知或時間流逝或兩者兼有)的書面通知,及(Iv)於本協議日期,本公司並無接獲任何人士發出任何書面通知,表示該等人士有意終止、取消、重新談判或不續訂任何重大合約。截至本協議之日,公司已向母公司提供了在本協議之日生效的每一份材料合同的真實、正確和完整的副本,但須對特權或競爭敏感信息進行編輯,以及所有修訂和豁免。
(C) ,除非合理地預期不會阻止或重大延遲完成合並,(I)本公司已在所有重大方面履行其根據股東的
A-19

目錄

於本協議日期,且據本公司所知,股東協議之股東方已在各重大方面履行其根據股東協議應對本公司承擔之責任,及(Ii)截至本協議日期,本公司與任何該等股東(表決協議股東方除外)之間有關與股東協議有關或爲促進合併而採取行動之所有書面通訊,均已提供予母公司或其代表。
第3.19節 FCPA;反腐敗;制裁.
(A) ,除非合理地個別或整體預期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否則本公司、其任何附屬公司或任何董事、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高級職員或據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所知的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僱員、代理人或其他代表在過去五年內並無就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業務採取任何違反任何適用賄賂法的行爲。
(B) ,除非個別或整體而言,合理地預期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否則本公司、其任何子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據本公司所知,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員工、代理人或其他代表,或據本公司所知,在過去五年中一直受到任何實際的或懸而未決的或據本公司所知的威脅調查、指控或其他行動的約束,或已向任何政府當局自願或直接披露任何有關適用行賄法的信息。
(C)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或任何董事、高級職員或據本公司所知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僱員、代理人或其他代表均不是或曾經是受制裁人士。除個別或整體不會合理預期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董事、高級人員,或據本公司所知的僱員、代理人或其他代表,在過去五年內均未(I)違反適用的制裁法律,或(Ii)違反任何制裁法律,或(Ii)違反任何制裁法律,或(Ii)違反任何制裁法律,或計劃或承諾與任何受制裁人士或代表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受制裁國家進行直接或間接交易,或爲其利益而從事任何直接或間接交易,或接受任何實際或待決的或據公司所知的威脅調查、指控或其他行動,或自願或指示向任何政府當局披露與此類違規有關的信息。
第3.20節 保險. 第3.20節本公司披露函件載有截至本協議簽訂之日所有現行有效的以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爲受益人的重大保單的真實及完整清單。物質保險政策“)。除個別或整體而言合理地預期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外,每份材料保險單均屬完全有效(按其條款在正常業務過程中已到期的保單除外),且其到期及應付的所有保費均已支付。除個別或整體而言,合理地預期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並無違反或失責任何重大保險單,且據本公司所知,並無發生任何事件會在通知或時間流逝或兩者兼而有之的情況下構成該等違反或失責,或准許終止或修改。除個別或整體而言,合理地預期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外,自2022年1月1日以來,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均未收到任何有關任何重大保單的失效或取消的書面通知,而該等保單並未在正常過程中續期,且據本公司所知,任何前述事項均未受到書面威脅,而據本公司所知,根據任何重大保單,並無任何有關該等保單的保險人拒絕承保或就承保範圍提出爭議的索償待決。
第3.21節 財務顧問的意見。本公司特別委員會已收到Moelis&Company LLC的意見(“莫里斯“)大意是,截至該意見發表之日,根據該意見所載的各種限制、資格、假設及其他事項,公司股份持有人(現爲或將會成爲該意見當事人的公司股份持有人除外)將收取的合併代價
A-20

目錄

投票協議)根據本協議,從財務角度來看,對持有者是公平的。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後,公司將立即向母公司提供該意見的書面副本(該意見在交付時不得被撤回、撤銷或修改),僅供參考。
第3.22節 經紀人和其他顧問。除Moelis的費用及開支將由本公司支付外,任何經紀、投資銀行、財務顧問或其他人士均無權獲得任何經紀、發現人、財務顧問或其他類似費用或佣金,或與根據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或代表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作出的安排進行的交易有關的任何費用或佣金或相關開支的償還。本公司已向母公司提供真實、完整和正確的任何(A)費用、佣金或開支以及(B)合同上與合併相關或合併完成後預期應向Moelis承擔的其他義務的描述。
第3.23節 關聯方交易。於本協議日期前十二(12)個月內,除在正常業務過程中訂立的僱傭協議外,概無任何交易、協議、安排或諒解須於證券法S-k規則下第(404)項下披露,而該等交易、協議、安排或諒解並未在提交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文件中披露。
第3.24節 材料供應商. 第3.24節公司披露函件中規定,截至本文件日期,材料供應商名單真實、正確和完整。在本協議日期前的最後12個月內,沒有任何材料供應商取消、終止或以其他方式大幅改變其與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關係,或已向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發出任何意向的書面通知,除非個別或整體合理地預期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第3.25節 沒有其他陳述或保證。除本公司於年作出的陳述及保證外第三條(由公司披露函件所限定),在根據第6.02(A)條或投票協議的任何股東根據該股東在投票協議中作出的陳述和保證(應理解,該等陳述和保證僅由該股東作出,而非由本公司作出),本公司、本公司的任何附屬公司或任何其他人士均不會就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或其各自的業務、運營、物業、資產、負債、狀況(財務或其他)或前景作出任何其他明示或默示的陳述或保證,或有關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任何估計、預測、預測及其他前瞻性資料或業務及戰略計劃資料,儘管母公司、合併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代表(以任何形式或通過任何媒介)已就任何一項或多項前述事項向母公司、合併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代表交付或披露任何文件、預測或其他資料,母公司及合併子公司均承認上述事項。特別是,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情況下,除本公司在第三條(由公司披露函件所限定),在根據第6.02(A)條或投票協議的任何股東根據該股東在投票協議中作出的陳述和保證(有一項理解,該等陳述和保證僅由該股東作出,而非由本公司作出),本公司、本公司的附屬公司或任何其他人士均不會或已經就以下事項向母公司、合併附屬公司或其各自代表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陳述或保證:(A)與本公司、其任何附屬公司或其各自業務有關的任何財務預測、預測、估計、預算或前景信息,或(B)提交給母公司的任何口頭、書面、視頻、電子或其他信息,合併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代表在對公司進行盡職調查、本協議的談判或交易過程中。
第四條

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的陳述和擔保
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共同和個別代表並向公司保證:
第4.01節 組織;地位。母公司及合併子公司均爲根據其各自注冊司法管轄區的法律正式註冊成立、有效存在及信譽良好的法律實體。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均擁有所有必要的權力和授權,以按照目前的經營方式經營其業務,並獲得正式許可或有資格開展業務,並且在其經營的業務性質或性質或地點所在的每個司法管轄區具有良好的信譽(如果該概念根據適用法律得到承認)
A-21

目錄

本公司擁有或租賃之物業及資產,除因未能獲如此許可、合資格或良好信譽而合理預期不會個別或整體阻止、重大延遲或重大損害母公司及合併子公司完成交易之情況外,必須取得有關許可或資格。母公司已向本公司提供完整和正確的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的公司註冊證書、章程或類似的管理文件的副本,每份文件均已修訂至本協議日期,如此交付的每份文件均具有完全的效力和作用。
第4.02節 權威.
(A) 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均擁有簽署和交付本協議、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以及完成交易所需的一切必要權力和授權。母公司及合併子公司各自簽署、交付及履行及完成交易已獲母公司及合併子公司董事會正式授權,除母公司作爲合併子公司的唯一股東通過本協議及合併備案計劃及相關文件外,母公司或合併子公司無需採取其他公司行動授權母公司及合併子公司各自簽署、交付及履行本協議及各自完成交易。本協議已由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妥爲簽署及交付,假設本協議獲本公司適當授權、簽署及交付,則本協議構成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各自的法定、有效及具約束力的義務,並可根據其條款對各自強制執行,但破產及股權例外情況除外。根據本協議或交易,任何收購法律均不適用於或將適用於母公司或合併子公司。
(B)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各自的董事會已(I)授權及批准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分別簽署、交付及履行本協議及合併計劃及完成交易,及(Ii)宣佈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分別適宜訂立本協議(以及合併附屬公司訂立合併計劃),並根據本協議所載條款及條件完成交易。
(C) 母公司董事會已批准並宣佈投票協議和擬進行的交易是可取的。
(D) 母公司作爲合併子公司的唯一股東,已批准合併子公司簽署、交付和履行本協議和合並計劃,並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完成交易。
(E) 母公司股本持有人無需投票即可通過或批准本協議,或批准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完成合並和其他交易。
第4.03節 不違反規定。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簽署和交付本協議,母公司或合併子公司完成交易,母公司或合併子公司履行或遵守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規定,都不會(A)與母公司或合併子公司的公司註冊證書、章程或其他類似章程或組織文件的任何條款衝突或違反,或(B)假設第4.04節是在生效時間之前獲得的,以及第4.04節(I)違反適用於母公司、合併子公司或其各自子公司的任何法律或判決,或(Ii)導致母公司、合併子公司或其各自子公司的任何合同項下的任何違約或違約(不論是否發出通知或逾期,或兩者兼而有之),或導致母公司、合併子公司或其各自子公司作爲一方的任何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的終止、取消或加速權利,或任何利益的損失,但(B)項下不會發生的情況除外,個別或整體而言,合理預期會阻止、重大延遲或重大損害母公司及合併子公司交易的完成。
第4.04節 政府審批。除了(A)遵守交易所法案的適用要求,包括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委託書,(B)提交合並計劃,(C)根據任何適用的監管法律要求提交的文件和遵守其他適用的要求,以及(D)遵守任何適用的國家證券、藍天或外國法律,對於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簽署和交付本協議,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以及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完成交易,不需要任何政府當局的同意、授權或批准,或者向任何政府當局備案或登記,除此類其他同意、批准、備案外,
A-22

目錄

許可證、許可或授權、聲明或註冊,如未取得、作出或發出,則合理地預期不會個別或整體阻止、重大延遲或重大損害母公司及合併子公司交易的完成。
第4.05節 兼併子公司的所有權和經營權。母公司實益擁有並記錄在案的合併子公司的所有已發行股本,沒有任何留置權。合併附屬公司純粹爲從事該等交易而成立,並無任何性質的負債或義務,但在成立時根據該等交易而產生的或根據該等交易而產生的負債或義務除外,且在生效日期前,除與該等交易有關的業務外,並無從事任何其他業務活動。
第4.06節 融資.
(A) 母公司已向本公司交付一份由股權投資者發出的全面籤立的股權承諾書的真實而完整的副本,根據該副本,股權投資者已同意按照其中所載的條款並在符合其中所述條件的情況下,向母公司投資其中所列金額(“權益融資“)。股權承諾書規定,本公司是股權承諾書的明示第三方受益人,並有權根據本協議及其條款強制執行股權承諾書。
(B) 除股權承諾函明文規定外,並無任何先決條件涉及股權投資者提供股權承諾函預期的全部股權融資的義務,或任何可能導致股權投資者減少股權融資總額的情況,包括與適用股權融資的金額或可獲得性有關的任何條件或其他或有事項。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假定滿足下列規定的成交條件第6.01節第6.02節於完成日期或之前,母公司並無任何理由相信(I)其或合併附屬公司將不能及時滿足其於完成日期或之前須於股權承諾函件中滿足的所有條款及條件,或(Ii)根據股權承諾函件將提供的全部股權融資將不會於完成日期提供予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並無與股權承諾書(或股權融資)相關的附函、諒解或其他協議、合同或安排。
(C) 假定滿足中規定的成交條件第6.01節第6.02節,當股權融資按照股權承諾書提供資金時,將在截止日期向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提供足夠的現金收益,足以償還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在本協議和股權承諾書項下的所有義務,包括支付合並對價以及本協議或股權承諾書所述交易或與本協議或股權承諾書所述交易相關的任何費用和開支或母公司或合併子公司應支付的任何費用和開支(該等金額,統稱爲融資額”).
(D) 股權承諾書構成母公司、合併子公司及股權投資者的法定、有效、具約束力及可強制執行的義務,並可根據其條款向股權投資者強制執行,而股權承諾書具有十足效力。於本協議日期,概無發生可合理預期母公司、合併子公司或(據母公司所知)任何其他一方根據股權承諾書的條款及條件構成違約、違反或未能滿足條件的事件(不論是否有通知、時間流逝或兩者),或合理地預期會導致擬進行的股權融資的任何部分於截止日期不可用。母公司已全數支付或安排支付根據股權承諾書條款須於本協議日期或之前支付的任何及所有費用,並將全數支付或安排支付於截止日期或之前到期的任何該等款項。於本協議日期,股權承諾書並無在任何方面被修訂、重述、修訂及重述、補充、撤回或以其他方式修改,協議任何一方亦未在任何方面終止、減少、撤回或撤銷其項下的承諾,亦不擬作出任何此等修訂、重述、修訂及重述、補充、撤回、終止、減少、撤回或其他修改。於本協議日期,母公司並不知悉(I)任何可合理預期會導致股權承諾函件終止或撤回、修改、廢止或撤銷或失效或失效的事實、事件、情況或條件,或(Ii)任何合理預期會妨礙股權投資者履行其在股權承諾函件下的責任或對股權投資者在股權承諾函件下的任何支付責任的融資造成任何其他潛在障礙的任何事實、事件、情況或條件。
A-23

目錄

(E)儘管本協議有任何相反規定,母公司及合併子公司各自明確承認、同意及表示其完成本協議項下交易的責任並不以其或其聯屬公司(I)收到或獲得任何資金(包括任何股權融資)或(Ii)獲得任何融資(包括股權融資)的能力爲條件或條件。
第4.07節 擔保。在簽署本協議的同時,母公司已向公司交付了一份以公司爲受益人的、真實而完整的擔保副本,保證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根據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履行其中規定的義務,包括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與本協議相關的某些損害賠償義務。擔保是有效的,完全有效,並構成股權投資者的法律、有效和有約束力的義務,可根據其條款強制執行(受破產和股權例外情況的限制)。根據擔保條款及條件,股權投資者並無違約或違約,亦未發生可能構成違約、違約或未能滿足擔保條款及條件下的條件的事件(不論是否發出通知、時間流逝或兩者皆有)。在根據其條款完成擔保或有效終止擔保之前,股權投資者在任何時候都可以獲得足夠的資本,以全額償付擔保項下的擔保債務。
第4.08節 償付能力.
(A)自生效時間起計的 ,假設(X)滿足或豁免下列條件第6.01節第6.02節,及(Y)本協議所載本公司的陳述及保證在合併生效時及緊接合並生效後,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屬真實及正確:
(I) 尚存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資產的公允價值,以整體及持續經營爲基礎,應大於尚存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負債總額(包括所有負債,不論是否反映在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編制的資產負債表中,亦不論是直接或間接、固定或或有、有擔保或無擔保、有爭議或無爭議);
(Ii) 尚存的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作爲一個整體,應有能力在正常業務過程中償還到期的債務和義務;及
(Iii) 尚存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作爲整體而言,不得擁有不合理的少量資本以經營其業務及所從事的所有業務。
(B)就本條例而言,指 第4.08節, “公允價值“指尚存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全部資產(包括有形和無形資產)在商業上合理的時間內在自願買方和自願賣方之間轉手的金額,雙方均對相關事實有合理的了解,且雙方均無採取行動的任何強制。
(C) 母公司或合併附屬公司並無轉讓財產,母公司或合併附屬公司亦不會因意圖妨礙、拖延或欺詐母公司或其任何聯營公司的現有或未來債權人的交易而招致任何責任。
第4.09節 經紀人和其他顧問。任何經紀、投資銀行、財務顧問或其他人士均無權獲得任何經紀、發現人、財務顧問或其他類似費用或佣金,或與根據母公司或合併附屬公司或代表母公司或子公司作出的安排進行的交易相關的任何費用或佣金或相關費用的報銷,但費用和開支將由母公司支付的人士(如有)除外。
第4.10節 提供的信息。在首次向本公司股東或本公司股東大會發出或發出委託書時,或在本公司股東大會上,母公司或合併附屬公司或其代表所提供或將提供以參考方式納入或納入委託書的資料,均不會包含對重大事實的任何失實陳述,或遺漏任何須在其內陳述或作出陳述所需的重大事實,並無誤導性。儘管有上述規定,母公司及合併子公司對根據本公司或其任何聯屬公司或其任何聯屬公司提供的資料以供納入或以參考方式納入委託書的陳述,並不就該等陳述作出任何陳述或作出任何保證。
第4.11節 法律訴訟。除個別或整體而言,合理地預期不會阻止、重大延遲或重大損害母公司及合併子公司完成交易外,並無(A)待決或(據母公司及合併子公司所知)對母公司或合併子公司或任何
A-24

目錄

或(B)由任何政府當局或向任何政府當局施加於或影響母公司或合併子公司或其各自任何附屬公司的判決;提供,本文件中所述的陳述和保證第4.11節不適用於在本協議之日或之後因本協議或任何交易訴訟而開始或威脅的任何訴訟或生效的任何判決。
第4.12節 公司證券的所有權。母公司或合併子公司均不直接或間接實益擁有任何公司證券。
第4.13節 沒有其他公司代表或擔保。母公司及合併子公司各自承認,其及其代表已獲得其及其代表希望或要求審查的公司簿冊及記錄、設施、設備、合同及其他資產,且其及其代表已有充分機會與公司管理層會面並討論公司的業務及資產。除下列明文規定的陳述和保證外第三條,依據以下規定交付的證書第6.02(A)條或在投票協議中,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特此承認,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或任何其他人士並無或正在就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或其各自的業務或營運作出或正在作出任何其他明示或默示的陳述或保證,包括向母公司、合併附屬公司或其各自代表提供或提供的任何口頭、書面、錄像、電子或其他資料,或母公司、合併附屬公司或其各自代表所開發的任何口頭、書面、錄像、電子或其他資料。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特此承認,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任何其他人,均不對母公司或合併子公司負有任何責任或賠償義務(欺詐情況下除外),這是由於向母公司、合併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代表(以任何形式和通過任何媒介)交付、傳播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分發,或母公司、合併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代表使用母公司、合併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代表使用母公司開發、提供或提供給母公司的任何信息、文件、估計、預測、預測或其他前瞻性信息、商業計劃或其他材料而產生的。合併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代表,包括在盡職調查材料、「數據室」或管理層演示(正式或非正式,親自、電話、視頻或任何其他形式)中,以預期或考慮任何交易。母公司代表其自身及其附屬公司明確放棄與上述事項有關的任何此類索賠(欺詐案件除外)。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各自在此承認,其已就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業務、營運、資產及財務狀況進行獨立調查,令其滿意,而在決定繼續進行交易時,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各自均依賴其本身的獨立調查結果。
第4.14節 不依賴公司估計、預測、預測、前瞻性陳述和商業計劃。關於母公司及合併子公司對本公司的盡職調查,母公司及合併子公司已從本公司收到並可能繼續從本公司收到有關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及其各自業務和營運的某些估計、預測、預測及其他前瞻性資料,以及某些業務及戰略計劃資料。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特此承認,在試圖做出此類估計、預測、預測和其他前瞻性陳述時,以及在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熟悉的此類業務和戰略計劃中,存在固有的不確定性,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應承擔全部責任,對向其提供的所有估計、預測、預測和其他前瞻性信息以及此類業務計劃的充分性和準確性進行自己的評估(包括這些估計、預測、預測、前瞻性信息或業務計劃所依據的假設的合理性)。且該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並不依賴該等資料,亦不會就該等資料向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或其各自代表提出任何要求,或,除非第三條,根據 第6.02(A)節 或由投票協議的任何股東根據該股東在投票協議中做出的陳述和保證(據了解,該等陳述和保證僅由該股東而不是由公司做出)、本協議項下與其相關的任何權利(欺詐情況除外)。
第4.15節 沒有其他陳述或保證。除非本文件中包含的陳述和保證第四條, 在根據 第6.03(A)條在投票協議、股權承諾書或擔保中,母公司、合併子公司或任何其他人均未就母公司或合併子公司做出任何其他明確或暗示的陳述或保證。
A-25

目錄

第五條

其他契諾和協定
第5.01節 業務行爲.
(A) ,除非適用法律、判決或政府當局另有要求、本協議明確預期或明確允許或第5.01節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生效日期(或本協議根據本協議終止之日起的較早日期)爲止第7.01節),除非母公司另有書面同意(同意不得被無理拒絕、推遲或附加條件,母公司應盡其合理最大努力在公司提出書面同意請求後五個工作日內提供書面答覆),公司應並應促使其每一家子公司利用其及其商業上合理的努力:(I)在正常業務過程中並在實質上遵守所有適用法律的情況下,在所有重大方面繼續其業務;(Ii)在符合前述規定的範圍內,保留其及其子公司的業務組織大體上完好無損,並保持與主要客戶、主要供應商、與公司或其子公司有重大業務關係的關鍵員工和其他基本不受影響的人員;提供,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不會就下列事項採取行動或不採取行動第5.01(B)節應被視爲違反本協議第5.01(A)條除非這樣的行爲會構成違反第5.01(b)節.
(B) ,除非適用法律、判決或政府當局另有要求,本協議明確規定或明確允許,或第5.01節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生效日期(或本協議根據本協議終止之日起的較早日期)爲止第7.01節),除非母公司另有書面同意(同意不得被無理拒絕、延遲或附加條件,母公司應盡其合理最大努力在公司提出書面同意請求後五個工作日內提供書面答覆),公司不得、也不得允許其任何子公司:
(I)(A)除本公司及其全資附屬公司之間或本公司附屬公司之間的交易外,在每一情況下,在正常業務過程中,發行、出售、授予其股本或其他股本或有表決權權益的任何股份,或可轉換爲、可交換或可行使的任何證券或權利,或證明有權認購其股本或其他股本或投票權權益的任何證券或權利,或購買其股本或其他股本或有投票權權益的任何股份或任何獎勵的任何權利、認股權證或期權;提供,只要該等行爲不違反或不導致違反第5.01(B)(XXIII)條,公司可(1)在行使或結算公司股權獎勵時發行公司股票,這些股票是在本協議日期已發行、未償還和已歸屬的,或在本協議日期後根據其條款和不再採取進一步行動而歸屬的,或(2)在行使截至本協議日期已發行和未償還的任何公司認股權證時發行公司股票,(B)公司與其全資子公司或公司全資子公司之間的交易除外,在每種情況下,在正常業務過程中,購買或以其他方式獲取其任何流通股或其他股本或有表決權的權益,或任何權利、認股權證或期權以獲取任何股份或其他股本或有表決權的權益(非依據無現金行使公司購股權或沒收或扣繳與公司股權獎勵有關的稅項),(C)爲任何股本或其他股本或有表決權的股份設立記錄日期、宣佈、撥備支付或支付任何股息,或就任何股份作出任何其他分配,但支付除外,本公司任何直接或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向本公司或其任何其他全資附屬公司作出的股息或分派,(D)拆分、合併、細分、合併或重新分類其股本或其他股本或有表決權權益的任何股份,但由本公司附屬公司進行的任何該等交易除外,該等交易完成後仍爲全資附屬公司;(E)就本公司而言,修改其股本或其他股本或有投票權權益的任何股份的條款;或(F)質押或保留其股本或其他股本或有投票權權益的任何股份;
(Ii)(A) 招致任何債務,但以下情況除外:(1)公司及其全資附屬公司在關閉前爲經營各自業務而借入的公司間貸款,(2)信用證、銀行擔保、擔保或履約按金或類似的信貸支持工具、透支融資或現金管理計劃,在每種情況下均以普通形式簽發、訂立或訂立
A-26

目錄

業務過程中,(3)與在本協議日期存在並在12個月內到期的任何債務的再融資有關的債務,或在本協議之日起12個月內到期的債務,或在本協議項下允許發生、承擔或以其他方式訂立的債務的再融資所產生的債務,只要該再融資不增加任何不在正在進行再融資的債務中的預付款或贖回罰款或溢價,或增加在該再融資中產生的債務下應支付的預付款或贖回罰款或溢價,(4)所有資本和融資租賃項下的資本化負債,(5)與利率保護、掉期協議、套期協議和其他對沖安排有關的合同,但以上述合同在成交時終止時應支付的範圍爲限;或(6)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在第(1)至(6)項中的任何時間發生的本金總額不超過2,500,000美元的其他債務,只要該等行爲不違反或不導致違約即可第5.01(B)(XXIII)條(B)訂立任何掉期或對沖交易或其他衍生工具協議,而非在正常業務過程中及非爲投機目的;(C)承擔、擔保或背書任何人士的責任或訂立任何「保持良好」或其他協議以維持另一人(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除外)的任何財務狀況;或(D)在本公司及其全資附屬公司之間的正常業務過程或交易以外,清償、免除或免除欠本公司或其任何全資附屬公司的任何重大款項;
(Iii) 對其任何物質資產授予除(A)以外的任何留置權(許可留置權除外),以保證在本協議日期存在的或根據本協議允許的債務和其他義務第5.01(B)(Ii)節或(B)向本公司或本公司的附屬公司支付與任何債務或貸款有關的債務或貸款,而該等債務或貸款的範圍不受第5.01(B)(Ii)條,第5.01(B)(V)條第5.01(B)(XXIII)條;
(IV) 在一次交易或一系列相關交易中向任何人出售、轉讓、租賃、再租賃、許可或轉讓,或放棄其任何重大財產或資產,但以下情況除外:(A)根據本協議日期有效並向母公司披露的合同進行的銷售;(B)公司與其全資子公司之間的轉讓(但以下限制範圍內的現金轉讓除外第5.01(B)(Ii)節, 第5.01(B)(V)條第5.01(B)(XXIII)條),(C)在公允價值基礎上單獨或合計不超過2,500,000美元的代價,或(D)就知識產權而言,在正常業務過程中授予的許可;
(V) 向任何人提供任何貸款、出資或墊款(a(X)除外,但不受第5.01(B)(XXIII)條、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或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以便在結束前經營各自的業務,以及(Y)正常業務過程中的業務支出墊款),所有該等貸款、出資或墊款的總額不得超過2,500,000美元,但(A)在正常業務過程中向客戶提供的商業信貸和墊款或(B)與下列允許的交易相關的貸款、出資或墊款除外第5.01(B)(Vi)節;
(Vi) 在2025年2月28日之前的期間內爲物業、廠房或設備(A)訂立或授權、招致或承諾招致的資本開支合計超過2,000,000美元,但本公司於#年2月28日提出的2024財政年度資本開支預算中列明的除外第5.01(B)(Vi)條(B)在2025年3月1日及之後的期間內,與過去的做法有重大不一致;
(Vii) ,但根據第5.01(B)(I)(B)條第5.01(B)(Vi)條,對任何其他人的股本或資產的重要部分進行任何收購(包括通過合併),但在正常業務過程中或根據本協定日期生效的合同購買庫存和用品除外;
(Viii) ,除非根據本協議日期生效的任何公司計劃的條款另有要求,在每種情況下,該計劃或計劃在本協議日期生效,或在本協議日期後在不違反本協議的情況下通過、建立、訂立或修訂,(A)給予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經理、員工或獨立承包人任何薪酬或福利的增加,但在正常業務過程中採用的基本薪酬增加(以及與適用的基本薪酬增加相同的比例的目標獎金機會相應增加)除外
A-27

目錄

向員工發出此類加薪通知)與本公司在本協議日期前提供給母公司的25財年財務模型中所示的公司25財年預算增幅不超過百分比的定期年度審查週期有關,(B)向公司或其子公司的任何員工、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經理或獨立承包商(自然人或由自然人全資擁有的實體)授予任何遣散費、留職金、解僱工資或類似付款或任何股權或基於股權的獎勵,(C)設立、採用、在任何實質性方面訂立或修訂任何公司計劃(或任何計劃、方案、政策或協議,如果在本協議之日生效,將成爲公司計劃),(不包括簽訂規定每年基本工資不超過150,000美元的僱傭協議,且(1)不規定任何權利獲得遣散費或解僱工資或提前解僱通知的期限大於適用法律的要求,(2)根據向母公司提供的僱傭協議的形式,以及(3)在所有重大方面與公司在適用司法管轄區的做法一致),(D)向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現任或前任僱員、董事、高級職員或個人服務提供商授予任何權利,以獲得補償、賠償或支付根據守則第409A節或第4999節產生的任何稅款,或(E)採取任何行動以加速任何公司計劃下的任何權利或利益;
(Ix) 以超過250,000美元的年度基本薪酬僱用、聘用或終止(適用法律規定的「即決解僱」或類似條款除外)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經理、僱員或獨立承包人(自然人或由自然人全資擁有的實體)的僱用或聘用;
(X) 與任何工會訂立、通過、訂立、談判、修訂或延長任何集體談判協定;
(Xi) 實施或宣佈任何員工裁員、工廠關閉、有效裁員、休假、臨時裁員、減薪、工作時間表更改或其他類似行動,這些行動將根據管理大規模員工裁員或地點關閉的任何適用法律觸發通知要求或責任;
(Xii) 對對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綜合資產、負債或經營結果有重大影響的財務會計方法、原則或慣例作出任何重大改變,除非(A)《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其任何解釋)、(B)任何適用法律,包括證券法下的S-X法規,或(C)任何政府當局或半政府當局(包括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或本公司受制於任何類似組織);
(Xiii)(A) 採用(在通常業務過程中除外)、更改(或提交作出任何該等更改的請求)或撤銷任何重要的稅務會計方法或任何年度或其他重要稅務會計期;。(B)(除在通常業務過程中或就任何反恐委員會選舉外)、更改或撤銷任何重要稅項選擇;。(C)同意就重大稅項或重大稅項申報表延長或免除任何時效期限(自動延長提交在正常業務過程中取得的報稅表的時間除外),。(D)提交任何重大修訂報稅表,(E)放棄任何就稅款要求重大退款或抵免的權利,或(F)要求或與政府當局就重大稅項或重大稅項報稅表達成任何裁決、合同或和解(除非未能訂立任何此類裁決、合同或和解,在公司與其專業顧問和母公司進行合理磋商後,根據公司的合理判斷,將對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Xiv)(A) 修改公司章程或(B)修改公司任何子公司的可比組織文件,但不會對母公司造成實質性不利影響的變更除外;
(Xv) 就針對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待決或威脅的訴訟達成和解或妥協,但任何待決或威脅的訴訟的和解除外(A)如果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在任何此等和解中應支付的金額總計不超過1,500,000美元(在每種情況下,不包括根據保險單可能支付或退還的任何金額,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有權獲得彌償或分擔的任何金額)及(B)
A-28

目錄

包括任何對不當行爲或犯罪行爲的承認,並規定全面釋放針對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所有索賠;提供任何懸而未決或威脅採取的行動的和解,不得涉及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整體業務活動的任何實質性禁令或衡平法救濟,或施加實質性限制;提供, 進一步,由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提出或針對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提出的與(1)交易訴訟有關的訴訟應受第5.11節、(2)下列事項第5.03節應由以下人員管理第5.03節和(3)持不同政見者的權利受第2.07節,在每種情況下,而不是通過這個第5.01節;
(Xvi)關於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 ,通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全部或部分清算、解散、重組、資本重組、合併、合併或其他重組的計劃或安排,或進入新的業務線;
(Xvii)(A) 修改、修訂或放棄任何重要合同項下的任何實質性權利,但在正常業務過程中除外,以對公司及其子公司整體不利的方式修改、修訂或放棄任何重大合同,或以對公司及其子公司整體不利的方式全部或部分取消或終止任何重大合同(按照其條款到期的合同除外),或(B)簽訂任何合同,如果該合同在本合同日期不是在正常業務過程中存在,則該合同將是重大合同;提供,那就是這第5.01(B)(Xvii)節不應限制本協議任何其他條款明確規定和允許的任何行動第5.01(b)節;
(Xviii) 根據《證券法》訂立S-k法規第404項所涵蓋的任何協議(不包括根據本協議日期前向母公司提供的合同或公司計劃或經允許的其他方式的任何付款、交易或利益第5.01(B)(Viii)條);
(Xix) 通過一項權利計劃、「毒丸」或類似協議,即或在生效時適用於本協議或交易,包括合併;
(Xx)(A) 購買任何不動產;(B)就截至本協議日期尚未由本公司或其一家附屬公司租賃的房地產訂立任何新的租賃協議,該協議規定本公司或其一家附屬公司每年支付的租金超過500,000美元或總計1,000,000美元,或(C)就在本協議日期生效的任何公司租約,(1)在任何重大方面修訂或修改條款或(2)延長在本協議日期生效的租期,但按市場條款延長除外,如不予以續期,將導致該公司租約的期限屆滿;
(Xxi) 取消、大幅減少或終止承保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及其各自財產、資產和業務的任何重大保險單;
(XXII)(A) 以其他方式對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任何現金管理或其他賬單慣例或政策進行重大改變或重大修改,或(B)進行下列任何重大改變第5.01(B)(Xxii)(B)條公司披露函件的內容;
(Xiii) 採取任何自願和肯定的行動(A)以任何方式將全部或任何部分現金從公司轉移給任何其他人(包括公司的任何直接或間接子公司),包括通過公司的支出、分配、出資、墊款、公司間貸款或公司認購(包括交換髮行股權或其他可轉換爲另一人的股權的權利,包括公司的任何直接或間接子公司)或(B)使現金金額受到任何留置權(截至本協議日期存在的允許留置權和留置權除外)或任何限制、限制或稅收的約束,在每一種情況下,不適用於截至本協議日期的現金金額的轉移,而適用於現金金額的轉移(包括以匯回、分配、股息、贖回付款、其他付款或匯回的形式進行的轉移),但(A)和(B)的情況下,(1)(X)如果在2025年2月28日或之前關閉,爲經營公司及其子公司各自的業務而進行的轉移和支出除外,總額不超過10,000,000美元外加自2024年8月1日及之後應計的任何現金收入或利息,或(Y)如在2025年2月28日或之前仍未結清,則爲經營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各自業務而進行的轉賬及支出;(2)支付總額不超過41,000,000美元與
A-29

目錄

向母公司提供的關於以下方面的公司估計預算:(X)公司在交易結束時或之前與交易有關的成本、費用和開支(公司外部法律顧問的費用和開支除外),(Y)截至本協議日期與交易有關的公司外部法律顧問的費用和開支,以及(Z)公司財務、法律和其他顧問在交易結束時或之前因交易而產生的基於成功的、非小時或可自由支配的費用;(3)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交易結束時,支付公司外部法律顧問的費用(按小時費率計算)和開支;以及
(Xxiv) 授權任何上述行動,或以書面或其他方式承諾或同意採取任何上述行動。
(C) 就第5.01(B)節而言,「全資附屬公司」應視爲包括本公司披露函件第5.01(C)節指定的任何非全資附屬公司。爲免生疑問,此類子公司應被允許採取根據第5.01(B)節允許全資子公司採取的任何行動,並將受到與全資子公司相同的第5.01(B)節的限制,在每種情況下,以符合繼續滿足適用法律下適用的外國投資限制或類似要求的方式。
(D) 本協議並無賦予母公司在生效日期前直接或間接控制或指揮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運作的權利,而本協議亦無意賦予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或指揮母公司或其附屬公司的經營的權利。在生效時間之前,母公司和本公司應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對其及其子公司的各自業務行使完全控制和監督。
第5.02節 無徵集;建議變更.
(A)符合以下條款的 第5.02(B)條(e)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本協議終止之日止,公司應並將促使其每一子公司及其高級管理人員和董事,並應指示並盡其合理最大努力促使其其他代表(在每種情況下,以其代表身份向公司和/或其任何子公司採取行動)第七條,(I)(A)立即停止就構成或可合理預期導致收購建議的任何詢價、建議或要約與任何人進行的任何徵求、討論或談判,迅速要求歸還或銷燬公司或代表公司在本協議日期或之前就收購建議向任何人及其代表提供的所有機密信息,並立即切斷任何人進入公司維持的關於可能的收購建議的任何電子數據室的所有訪問權限(在每種情況下,母公司及其代表除外)和(B)不直接或間接地,(1)發起、徵求、知情地促進或故意鼓勵提交關於構成或可能導致收購提案的任何查詢或作出任何查詢、建議或要約,或(2)參與、繼續或以其他方式參與關於以下內容的任何討論或談判(通知任何人本第5.02節)或向任何其他人士提供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非公開資料,或讓他人接觸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業務、物業、資產、簿冊、記錄或人員,以與構成或可合理預期導致收購建議的任何查詢、建議或要約有關,或爲鼓勵該等查詢、建議或要約的目的而向任何其他人士提供,及(Ii)不會訂立與收購建議有關的任何意向書、諒解備忘錄、原則協議、合併協議、收購協議或其他協議,但根據第5.02(B)條 (each,一個“公司收購協議“)。自本協議之日起至本協議根據下列條件終止之日起第七條 和有效時間,公司不會放棄、終止或修改任何暫停或類似條款的任何條款,禁止或意圖禁止向公司董事會提出提案,除非公司董事會或特別委員會真誠地確定未能放棄,終止或修改該條款將被合理地預期構成違反董事在適用法律下的受託責任; 提供,公司此後立即(無論如何在24小時內)通知母公司此類豁免、終止或修改。
A-30

目錄

(B)即使 載有任何規定第5.02(A)條或本協議的任何其他相反規定,如果在本協議日期之後的任何時間,在獲得公司股東批准之前,公司或其任何代表收到收購建議,該收購建議並不是由於實質性違反第5.02(A)條,(I)本公司及其代表可與提出收購建議的有關人士或其代表及融資來源聯絡及進行討論,僅爲澄清(但不參與談判或提供非公開資料)收購建議的條款及條件,以確定收購建議是否構成或可合理預期會導致較高的建議,或要求以書面形式提出任何收購建議,或通知該等人士或集團或其代表及融資來源本第5.02節以及(Ii)如果公司董事會或特別委員會真誠地確定,(X)在諮詢其財務顧問和外部法律顧問後,該收購提議構成或將合理地預期該收購提議將導致更高的提議,和(Y)在諮詢其外部法律顧問後,合理地預期,如果不這樣做,將構成違反適用法律規定的董事的受託責任,然後,公司及其任何代表可(A)與提出收購建議的個人或集團訂立可接受的保密協議,並根據可接受的保密協議向提出收購建議的個人或集團及其各自的代表和資金來源提供有關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信息(包括非公開信息);提供本公司應迅速(無論如何於24小時內)向母公司提供有關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重大非公開資料,而該等資料是提供予任何人士的,而該等資料以前並未向母公司或其代表提供;及(B)與提出收購建議的人士或團體及其代表及融資來源進行或以其他方式參與討論或談判。
(C)如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或其代表收到收購建議,公司應迅速(無論如何應在特別委員會或公司高管知悉後24小時內)通知母公司,並應向母公司披露任何此類收購建議的重要條款和條件(無論是書面或口頭)、提出收購建議的個人或團體的身份以及證明或交付與該收購建議有關的任何文件的副本, 公司應及時合理地向母公司通報有關任何該等收購建議的任何重大進展(包括對該等收購建議的任何重大更改,並提供任何修訂或新的重大文件的副本,以證明或交付與該收購建議有關的文件)。爲免生疑問,根據本協議向家長提供的所有信息第5.02(C)條應遵守保密協議的條款。
(D) 公司董事會或其任何委員會不得(I)扣留或撤回(或以對母公司不利的方式修訂或修改),或公開提議扣留或撤回(或以對母公司不利的方式修訂或修改)公司董事會的建議,(Ii)就公司董事會而言,如果開始提出任何以要約或交換要約爲結構的收購建議,則不建議公司股東在收購要約開始後十個工作日內根據《交易所法案》第14D-2條的規定反對接受該等要約或交換要約(提供(三)如本公司股東大會擬於該等公開披露日期起計三個營業日以上但少於十個營業日舉行,(三)建議或批准批准或採納任何收購建議,或公開建議、認可、批准或採納任何收購建議,(Iv)沒有在委託書中包括公司董事會的建議,或(V)沒有在向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公開披露收購建議(第(Iii)款所述類型除外)後十個工作日內公開重申公司董事會的建議(提供,如果公司股東大會定於自公開披露之日起三個工作日以上但不到十個工作日召開,則在任何情況下,應在公司股東大會預定召開日期前一個工作日之前迅速召開(第(I)至(V)款所述的任何行動,但慣常的「停、看、聽」溝通除外,稱爲“負面推薦變化");據了解,特別委員會重申公司董事會的建議應足以履行公司在本(v)條下的義務,就像它是公司董事會一樣。
A-31

目錄

(E) 儘管有前述規定或本協議的任何其他相反規定,但在獲得公司股東批准之前,應允許其回應未違反以下規定的書面收購建議第5.02(B)條,(I)公司董事會(根據特別委員會的建議)或特別委員會作出不利的推薦變更,或(Ii)公司經特別委員會的建議並經公司董事會批准,同時就該收購建議訂立公司收購協議,並根據以下規定終止本協議第7.01(D)(Ii)條在第(I)和(Ii)款中的任何一種情況下,如果特別委員會真誠地確定,(X)在與其財務顧問和外部法律顧問協商後,該收購提議構成了一項上級建議,以及(Y)在與其外部法律顧問協商後,如果不這樣做將合理地預期構成違反適用法律規定的董事的受託責任;提供不得允許第(I)和(Ii)款所述的每一種行動,除非(A)公司已提前至少五個歷日向母公司發出書面通知,表示有意採取與該收購建議有關的行動(該通知應指明提出收購建議的一方的身份及其實質性條款以及所有重大相關協議(包括任何公司收購協議)的副本),(B)公司已進行談判,並已促使其代表在該通知期內真誠地與母公司談判,只要母公司希望談判,爲了使母公司能夠以書面形式提出對本協議條款的修訂,從而導致該高級建議不再構成高級建議,以及(C)在通知期結束後,董事會或特別委員會應真誠地考慮此類修訂,並應確定該高級建議構成高級建議,並在與其財務顧問和外部法律顧問協商後,繼續合理地預期未能這樣做將繼續構成違反適用法律規定的董事的受託責任。如果建議的修訂生效(不言而喻,如果該上級建議書的財務條款或任何其他實質性條款發生任何變化,該但書應再次適用(但五個日曆日的期限應改爲三個日曆日))。
(F) 儘管有前述規定或本協議的任何其他相反規定,但在獲得公司股東批准之前,公司董事會(根據特別委員會的建議)或特別委員會可針對持續的中間事件作出不利的建議變更,前提是特別委員會在與其外部法律顧問協商後真誠地確定,如果不採取此類行動將合理地預期構成違反適用法律規定的董事的受託責任;提供,公司董事會或其任何委員會不得,也不得促使公司採取任何此類行動,除非(A)公司已提前至少五個歷日向母公司發出書面通知,說明其採取此類行動的意向(該通知應包括對所涉事件的合理詳細描述),(B)公司已進行談判,並已促使其代表在通知期間真誠地與母公司談判,以達到母公司希望談判的程度,爲使母公司能夠以書面形式提出對本協議條款的修訂,使得不再合理地預期不作出該不利推薦變更將不再構成違反適用法律下的董事受託責任,以及(C)在該通知期結束後,特別委員會應真誠地審議該等修訂,並應確定,如果該修訂生效,不作出該不利推薦變更將繼續合理地預期構成違反適用法律下董事的受託責任(有一項理解是,如果該介入事件的財務或任何其他重大事實發生任何變化,這一但書應再次適用於每次此類修訂(但五個日曆日的期限應改爲三個日曆日)。
(G) (A)在這方面沒有任何內容第5.02節或本協議的其他部分禁止本公司或本公司董事會或其任何委員會(I)採取並向本公司股東披露根據《交易法》頒佈的規則14e-2(A)、規則14d-9或條例m-A第1012(A)項所設想的立場(或與提出或修改要約收購或交換要約有關的與股東的任何類似溝通),(Ii)作出任何“停止,查看和聽取“根據《交易法》第14d-9(F)條規定的通信類型(或適用法律要求向公司股東進行的任何類似通信)或(Iii)根據適用法律的要求向公司股東進行任何披露,或如果公司董事會或特別委員會在與公司外部法律顧問協商後真誠地確定,公司董事會未能進行此類披露將
A-32

目錄

在第(I)至(Iii)條中的每一種情況下,只要任何此類披露不包括構成或以其他方式構成不利推薦變更的任何陳述(除非按照第5.02(E)條第5.02(F)條)及(B)本公司在作出第(I)至(Iii)款所述的任何披露或通訊前,應已通知母公司;提供, 上述規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凌駕於本公司根據第5.02(D)條, (e)(f).
(H)本協定中使用的 :
(I) “可接受的保密協議“指(A)公司在本協議日期後訂立的任何保密協議,而該保密協議載有保密條款,而該保密條款在任何實質方面對本公司並不比保密協議中所載的條款爲差,並明確准許本公司作出本協議規定須向母公司作出的披露。第5.02節不言而喻,此類協議不需要包括任何停頓條款或類似限制,或(B)在本協議日期之前簽訂的任何保密協議,不言而喻,公司應有權放棄或解除與任何人或任何一組人先前存在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停頓條款或類似限制,僅限於以下最後一句所允許的範圍第5.02(A)條;
(Ii) “收購提案“指任何人士或集團(母公司或其任何聯屬公司除外)在單一交易或一系列相關交易中,就任何直接或間接(A)收購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20%或以上的綜合資產、淨收入或淨收入(基於特別委員會真誠厘定的公平市價)的任何詢價、建議或要約,包括透過收購擁有該等資產的一間或多間本公司附屬公司,(B)收購20%或以上的公司已發行股份,(C)要約收購或交換要約,收購要約或交換要約一旦完成將導致任何個人或集團實益擁有20%或以上的已發行公司股份或(D)合併、合併、股份交換、業務合併、資本重組、清算、解散或涉及本公司的類似交易,據此該個人或集團(或任何人士的股東)將直接或間接收購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20%或以上的綜合資產(按其公平市值計算),在涉及本公司或由此產生的本公司的直接或間接母公司或該等尚存實體(交易除外)的合併、合併、換股或其他業務合併中,本公司或尚存實體的已發行股本證券的總投票權的20%或以上(由特別委員會本着善意決定);提供,本協議和交易不應被視爲收購提議;
(Iii) “更好的建議“指任何善意的任何個人或集團(母公司或其任何關聯公司除外)提出的書面收購建議,特別委員會根據其善意判斷認爲(A)從財務角度看對公司股東比交易更有利,(B)合理地能夠按建議的條款完成,在每種情況下,都考慮到該建議和本協議的所有法律、法規、財務、時間、融資、盡職調查和其他方面;提供,就「高級建議」的定義而言,收購建議的定義中所提及的「20%」須視爲提及「50%」;及
(Iv) “介入事件“指對公司及其子公司具有重大意義的任何影響、變化、情況、事件或事件,作爲一個整體,且公司董事會或特別委員會截至本協議之日並不知道或合理可預見其重大後果,或其重大後果不爲公司董事會或特別委員會所知或合理可預見,且涉及或涉及(A)任何收購建議或上級建議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查詢、通訊或事項,(B)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違反本協議或(C)本公司股份的市價(該效果、改變、情況、事件或發生的基本原因除外)將不會被視爲構成介入事件。
第5.03節 努力.
(A) 在符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下,本協議的每一方應與其他各方合作,並使用(並應促使其各自的關聯公司使用)各自的合理最大努力
A-33

目錄

(除非對任何行動有明確規定的另一履行標準)迅速(I)採取或促使採取一切行動,並作出或促使作出,並協助並配合本協議其他各方作出一切必要、適當或適宜的事情,以使條件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儘快得到滿足,並使交易完成和生效,包括迅速和充分地準備和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通知、請願書、聲明、登記、提交信息、申請和其他文件,(Ii)獲得所有批准、同意、登記、豁免、完成交易所需的任何政府當局或第三方的許可、授權、命令和其他確認,(Iii)簽署和交付完成交易所需的任何額外文書,以及(Iv)真誠地爲第三方提出的任何訴訟辯護或提出異議,否則可能在任何實質性方面阻止或阻礙、干擾、阻礙或推遲交易的完成,但第(I)至(Iv)條中的每一項除外,涉及提交、通知、請願書、聲明、註冊、提交信息、申請和其他文件、批准、同意、註冊、許可、授權和與監管法律、批准、同意、註冊、許可、授權和其他確認有關的其他確認這些問題將在第5.03(C)條(d)下面。
(B) 爲促進但不限於前述規定,本公司及母公司應各自(及母公司應促使其附屬公司)盡其合理最大努力(I)採取一切必要行動,以確保沒有任何收購法適用於或成爲適用於任何交易,並避免採取任何會導致該等法律適用的行動及(Ii)若任何收購法的限制適用於任何交易,應採取一切必要行動,以確保該等交易可儘快按本協議預期的條款完成,並以其他方式合法地將該收購法對該等交易的影響減至最低。
(C) 本協議各方應(母公司應促使其關聯方)(I)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儘快根據所需的監管法律提交適當的文件(或文件草案,如適用),且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本協議日期後20個工作日內提交;以及(Ii)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儘快提供根據該等所需的監管法律可能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和文件材料。爲促進上述事項,本協議各方應盡其合理的最大努力與其他各方合作,並使用(並應使其各自的子公司使用)合理的最大努力避免或消除每一障礙,並獲得任何外國或聯邦、州或地方政府當局(在每種情況下)可能要求的監管法律下的所有同意,以使本協議各方能夠儘快完成交易。在不限制前述規定的情況下,母公司應盡其(並應使其關聯公司各自盡其所能)合理的最大努力確保任何適用的等待期到期或終止,並獲得任何適用監管法律所要求的任何同意、許可或批准。爲推進前述規定,母公司應盡其合理最大努力解決任何政府當局根據任何適用的監管法對交易提出的任何反對意見,以防止或已騰出、取消、撤銷或推翻任何會阻止、禁止、限制或推遲完成交易的限制,包括(A)與任何政府當局或任何其他人執行和解、承諾、同意法令、規定或其他協議,(B)出售、剝離或以其他方式轉讓或持有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特定資產或資產或業務類別,(C)終止現有關係,本公司或母公司或其各自附屬公司的合同權利或義務;(D)終止本公司或母公司或其各自子公司的任何合資企業或其他安排;(E)建立本公司或母公司或其各自子公司的任何關係、合同權利或義務;或(F)完成本公司或母公司或其各自子公司的任何其他變更或重組(在任何情況下,訂立協議或規定由任何政府當局就上述任何事項作出任何判決,或向任何政府當局提出適當的申請),以及(如屬本公司或與本公司有關的訴訟),同意本公司的該等行動(包括本協議所規定的與該等行動有關的任何同意)((A)至(F)、補救行動”); 提供未經母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扣留、拖延或附加條件),公司不得采取任何上述行動。在不限制前述規定的情況下,母公司和公司應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儘快回應並尋求解決任何政府當局就交易提出的任何反對意見。本協議不得要求任何一方或其附屬公司就其業務或運營採取或同意採取任何行動,除非該協議或行動的有效性以結束爲條件。家長應(1)指導戰略以獲得任何
A-34

目錄

任何政府當局就該等交易作出的批准、同意、登記、豁免、許可、授權、命令及其他確認,並(2)與本公司真誠合作,制定在向某政府當局提交的與該等交易有關的任何文件或呈交文件中,或在與某政府當局就該等交易及附帶的所有其他監管事宜進行的任何調查或其他查詢或訴訟或與該政府當局的任何談判有關的任何調查或其他查詢或訴訟中,須採取的立場及要求採取的監管行動。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母公司或公司均不得向任何政府當局承諾或與任何政府當局達成協議,在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停留、收取或延長任何監管法律下的任何適用等待期,或與任何政府當局簽訂時間協議,或根據任何監管法律(視情況而定)撤回其初始申請並重新提交任何申請。爲進一步,但不限於此第5.03(c)節第5.03(d)節本協議各方應盡最大努力通過訴訟爲任何人(包括任何政府當局)根據任何監管法律在法庭上提出的任何索賠進行辯護,以避免進入或撤銷或終止任何可能限制、推遲或阻止結案的判決(無論是臨時的、初步的還是永久的)。
(D) 合同各方應盡其合理的最大努力:(I)就與交易有關的任何向政府主管部門提出或提交的任何文件或材料,以及與政府主管部門就交易進行的任何調查或其他調查或在政府主管部門面前進行的任何其他調查或其他調查,包括由私人發起的任何訴訟,在各方面相互合作;(Ii)在所有實質性方面,並在合理及時的基礎上,向合同其他各方通報該方從任何政府主管部門收到的或向政府主管部門提供的任何實質性信息,以及就私人進行的任何程序所收到或提供的任何實質性信息,在每宗交易中,(Iii)在遵守與交換信息有關的適用法律的情況下,並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就任何提交給任何第三人或任何政府當局的文件或提交給任何第三人或任何政府當局的書面材料(視情況而定)與本協議其他各方及其各自關聯方(視情況而定)有關的信息進行磋商,這些信息出現在與交易相關的任何第三人或任何政府當局的文件或書面材料中,且(Iv)在該適用的政府當局或其他人士允許的範圍內,向本協議其他各方提供出席及參加該等會議的機會。母公司和公司有權事先審查提交給任何政府當局的與交易有關的所有書面材料,在每種情況下,此類材料或通信都與任何監管法律有關;提供可對任何此類材料進行編輯:(A)刪除與公司其他投標人的估值或對公司可用其他戰略選擇的評估有關的內容;(B)根據需要遵守合同安排或適用法律;以及(C)根據需要解決合理的特權或保密問題;提供, 進一步一方當事人可以合理地指定根據本協議向另一方提供的任何具有競爭性的敏感材料。第5.03(D)節在這種情況下,此類材料和其中所包含的信息應僅提供給接受方的外部律師,未經提供此類材料的一方事先書面同意,此類外部律師不得向接受方的僱員、高級管理人員或董事披露。
(E)無限制的 第5.03(c)節倘若有任何行動開始挑戰合併及交易,而該行動尋求或將合理預期尋求阻止完成合並及交易,則本公司、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應各自盡其合理最大努力採取任何及所有行動以解決任何該等行動,而本公司、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各自應互相合作以就任何該等行動提出異議,並已撤銷、撤銷、推翻或推翻任何有效並禁止、阻止或限制完成合並及交易的臨時、初步或永久法令、判決、強制令或其他命令。
(F)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截止日期止,或根據第七條,未經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不得,霸菱亞洲私募股權基金VIII L.P.不得(通過收購、許可、合資、合作或其他方式)收購或同意收購任何權利、資產、業務、個人或部門,如果有理由預計此類收購將(I)在獲得任何適用的批准、同意、批准、豁免、等待期屆滿或終止、不採取行動或其他授權方面造成任何重大延遲,或導致母公司、合併子公司或公司被要求獲得任何額外的批准、同意、批准、放棄、等待期屆滿或終止、不採取行動或其他
A-35

目錄

根據與合併和交易有關的適用監管法律,授權(Ii)大幅增加任何政府當局下達禁止交易的命令的風險,或(Iii)阻止或大幅推遲交易(包括合併)的完成。
(G)即使本協議有任何相反規定,除本句但書另有規定外, 第5.03節應要求母公司採取或同意,或促使其任何關聯公司(合併子公司或其任何其他子公司,如有)採取或同意本協議中規定的任何補救行動或其他行動第5.03節關於EQT AB,附屬於EQT AB或其聯營公司或任何投資組合公司(該術語在私募股權行業中通常被理解)的任何投資基金或投資工具,或EQT AB或任何該等投資基金或投資工具的投資,或第5.03節除(X)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或(Y)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屬公司的資產、物業、業務、營運或所有權外;提供,儘管有上述規定,(I)本第5.03節應在任何方面限定或限制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的義務(並促使其關聯公司合作並提供信息,以便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A)根據本協議的要求向政府當局提交任何必要的文件或提交文件,或向政府當局提供信息或文件,或與政府當局進行溝通第5.03節以及(B)從其關聯公司獲得所需的所有必要信息、文件或合作,以履行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在本協議下的義務第5.03節以及(Ii)關於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遵守本協議項下義務的任何決定第5.03節應在不考慮母公司控制適用附屬公司的能力的情況下作出。
第5.04節 公告。母公司、合併子公司和本公司各自同意,除非適用法律、判決、法院程序或任何國家證券交易所或國家證券報價系統的規則和法規要求,否則任何一方在未經公司和母公司事先書面同意(同意不會被無理扣留、推遲或附加條件)的情況下,不得就交易發佈新聞稿或其他公開聲明(提供,適用一方應盡其合理的最大努力,在該新聞稿或其他公開聲明發布之前,給予對方合理的時間對該新聞稿或其他公開聲明發表評論),並且除下列任何事項外,第5.02節。雙方同意,在簽署本協議後就交易發佈的初始新聞稿應採用本協議雙方迄今商定的格式(公告“)。儘管如此,這一點第5.04節不適用於本公司所作的任何新聞稿或其他公開聲明,而該新聞稿或其他公開聲明(A)與公告及本協議條款一致,且不包含任何與先前未根據本協議條款宣佈或公開的交易有關的信息,(B)在正常業務過程中作出且與本協議或交易無關,或(C)由本公司遵守第5.02節關於所考慮的事項第5.02節。儘管有上述規定,母公司、合併子公司及其各自的聯營公司可向現有或預期的普通及有限合夥人、股權持有人、成員、經理及該等人士的任何聯營公司的投資者提供有關本協議及交易的普通課程通訊,在每種情況下,此等人士均須遵守慣常的保密限制。
第5.05節 獲取信息;保密。在符合適用法律和任何適用判決的情況下,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本協議終止之日之間,第7.01節在合理通知下,爲了推進合併以及與此相關的其他交易或過渡和整合規劃,公司應(並應促使其子公司)允許母公司和母公司代表在正常營業時間內合理訪問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員工、代理人、財產、賬簿、法定登記冊、合同和記錄(與本協議的談判和執行有關的前述任何規定除外,或,除非明確規定第5.02節本公司應(並應促使其子公司)迅速向母公司和母公司代表提供母公司可能合理要求的有關其業務、人員、資產、負債和財產的信息(在每種情況下,與公司及其聯屬公司和母公司及其聯營公司之間的任何不利行動合理相關的任何信息除外);提供,該母公司及其代表應以不合理地干擾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業務或運營的方式進行任何此類活動;提供, 進一步,公司沒有義務提供這種訪問或信息,如果公司根據其合理判斷確定,這樣做合理地很可能(I)違反適用法律或適用判決,(Ii)導致商業祕密泄露或競爭敏感
A-36

目錄

將信息提供給第三方或(Iii)危及對律師-委託人特權、律師工作產品保護或其他法律特權的保護。在任何此類情況下,公司應告知母公司被隱瞞信息的一般性質,公司應盡其合理最大努力,在可行的情況下,以不違反適用法律或判決、不導致商業祕密或競爭敏感信息泄露或放棄此類特權或保護的風險的方式傳達適用信息,包括達成共同防禦協議、共同利益協議或其他類似安排。根據本協議提出的所有提供信息的請求第5.05節應寄給本公司指定的行政人員或其他人士。在生效時間之前,本協議雙方及其代表之間提供的所有信息應以本公司與EQT Partners Asia Pte之間於2024年6月12日簽署的書面協議的條款爲準。有限公司(“保密協議「),並應被視爲其中的」機密信息“。
第5.06節 賠償和保險.
(A)自生效時間起及生效後,尚存公司應,母公司應促使尚存公司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在所有方面尊重並履行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以下各方面的義務:(I)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本協議日期有效的組織章程大綱和章程細則(或類似的組織文件),有關免除責任、賠償、墊付和報銷費用的義務,以及(Ii)在以下方面確定的任何和所有賠償協議:第5.06節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與彼等各自的現任或前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僱員(以及在生效時間前成爲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僱員的任何人士)之間的公司披露函件。在生效時間起及之後的六年內,母公司應促使尚存的公司(A)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對每一名現任和前任董事、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高管或員工(以及在生效時間之前成爲董事的任何人、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高管或員工)以及應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請求作爲另一人的代表(包括任何員工福利計劃)服務或服務的每一名個人(每個、一名或多名)進行賠償並使其不受損害受償人總而言之,受彌償人“)就與任何訴訟(不論是民事、刑事、行政或調查)有關的所有申索、法律責任、損失、損害賠償、判決、罰款、罰則、訟費(包括該受彌償人爲和解或妥協而招致的款額)及開支(包括合理的法律顧問費用及開支)而言,不論該等申索、法律責任、損失、損害賠償、判決、罰款、罰則、費用(包括合理的法律顧問費用及開支)與以下任何訴訟(不論是民事、刑事、行政或調查)有關時,不論何時聲稱、基於或產生於(1)被彌償人是或曾經是董事的事實,本公司或該附屬公司的高級職員或僱員,或應本公司或該附屬公司的要求而服務或曾經服務的(包括任何僱員福利計劃),或(2)受彌償人以董事、本公司或該附屬公司的高級職員或僱員的身份,或應本公司或該附屬公司的要求而作出的作爲或不作爲(包括與應本公司或該附屬公司作爲另一人的代表(包括任何僱員福利計劃)的請求而服務有關),在每種情況下,根據第(1)或(2)款,在於生效時間(包括全部或部分與交易有關或與執行本條文或任何其他彌償、墊付或償還權有關的任何行動)及(B)(就尚存公司而言,於合併時並無採取任何進一步行動)本公司及該等附屬公司須承擔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於本協議日期生效日期當日或之前發生的作爲或不作爲的所有彌償、墊支及退還開支及免除法律責任。在不限制前述規定的情況下,母公司自生效之日起及生效後,除法律另有要求外,應使尚存公司的章程大綱和組織章程細則(或類似的組織文件)包含不低於《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對受賠方有利的條款,這些條款涉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免責、賠償、提拔和補償以及賠償,不得以不利影響受賠方權利的方式修改、廢除或以其他方式修改這些條款。此外,自生效時間起及生效後,母公司應在母公司或尚存公司收到受賠人的書面請求後,立即支付該受償人的所有合理和有據可查的債務、損失、成本和開支,這些債務、損失、費用和開支與受償人有資格根據下列規定獲得賠償的事項有關
A-37

目錄

第5.06(A)節在該事項最終處置之前(包括與執行本協議所述賠償和其他義務有關的任何訴訟第5.06節),但在收到償還預付款的承諾後,如果有管轄權的法院最終裁定該受賠人無權根據本第5.06(a)節.
(B) 母公司或尚存公司的任何一方不得和解、妥協或同意在與本協議所涵蓋的任何作爲或不作爲有關的任何威脅或實際的訴訟、索賠或法律程序中登錄任何判決第5.06節 (each,一個“索賠“),除非該和解、妥協或同意包括無條件免除該受賠人因該索賠而產生的所有責任,或該受償人以書面形式同意該和解、妥協或同意。母公司、尚存公司和賠償對象中的每一方都應合作爲任何索賠辯護,並應按合理要求提供接近財產和個人的途徑,並提供或安排提供記錄、信息和證詞,並出席與此相關的合理要求的會議、證據開示程序、聽證會、審判或上訴。
(C)在緊接生效時間後開始的六年期間內,尚存公司須(以及母公司須安排尚存公司)維持本公司現任董事及高級人員責任保險,該責任保險涵蓋在生效時間或生效時間之前發生的作爲或不作爲,而該等作爲或不作爲是由本公司董事及高級人員責任保險單所承保的(以及在生效時間前已成爲該等責任保險的任何其他個人),其承保條款及承保範圍及金額如下:對這些個人的總體優惠不低於在本協議生效之日生效的此類保單(或尚存公司可就生效時間之前存在或發生的事項代之以至少相同總承保範圍的保單,包括「尾部」保單,前提是此類「尾部」保單的費用不超過最高保費)。除維持該等現行保單外,本公司可(或如母公司提出要求,本公司應盡合理最大努力)在與母公司磋商後,按條款及條件購買一份爲期六年的預付「尾部」保單,提供與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就生效日期前已存在或發生的事項所維持的現行董事及高級職員責任保險合計至少實質等同的利益,涵蓋但不限於該等交易。尚存公司將沒有義務(I)爲「尾部」保單支付超過本公司爲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歷年支付的金額的300%的年度保費(該300%的金額,即極大值補價)或(Ii)支付超過最高保費的「尾部」保單的總成本。如果該等保險在六年期間的年度保費超過最高保費或該「尾部」保單的總成本超過最高保費(視何者適用而定),則尚存公司有責任爲不超過最高保費的年度保費或不超過最高保費的「尾部」保單取得最大承保範圍的保單。如果公司已獲得此類預付「尾部」保單,則應被視爲履行了根據本條款獲得保險的所有義務第5.06(C)條而尚存的公司應使該保單在其整個期限內保持完全有效,並履行其在該保單下的所有義務。
(D) 本條例的規定第5.06節(I)旨在爲每位受彌償人、其繼承人及其代表的利益而執行,且可由每名受彌償人、其繼承人及其代表強制執行;及(Ii)附加而非取代任何此等人士根據《公司章程》可能以合約或其他方式享有的任何其他獲得彌償、補償或供款的權利。母公司和尚存公司在本協議下的義務第5.06節不得以任何方式終止或修改以不利影響任何受補償人的權利第5.06節適用,除非(A)適用法律要求終止或修改,或(B)受影響的受補償人應以書面同意終止或修改(已明確約定第5.06節申請者應爲本協議的第三方受益人第5.06節).
(E)如果(I)母公司、尚存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繼承人或受讓人(A)與任何其他人合併或合併,且不是該合併或合併的持續或尚存公司或實體,或(B)將其全部或基本上所有財產和資產轉讓或轉讓給任何人,或(Ii)母公司或其任何繼承人或受讓人解散尚存公司,則在每一種情況下,均應作出適當撥備,使母公司或尚存公司的繼承人和受讓人應承擔本協議中規定的所有義務第5.06節.
A-38

目錄

(F) 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均不打算、不得解釋或將放棄、放棄或損害根據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職員或其他僱員的任何董事、高級職員或其他僱員已存在或已經存在的任何保單對董事及高級職員保險索賠的任何權利,不言而喻並同意本協議規定的賠償第5.06節並不在該等保單下的任何該等索償之前或取代該等索償。
(G) 母公司和尚存公司在本協議下的義務第5.06節自生效之日起六年內繼續完全有效;提供,如果在生效時間的六週年之前或之前向被補償人提出任何索賠(無論是在生效時間之前、在生效時間或之後),本第5.06節應繼續有效,直至該索賠得到全面和最終解決爲止。
第5.07節 融資.
(A) 母公司及合併子公司各自承認並同意,本公司及其聯屬公司對母公司可能就該等交易而籌集的任何融資概不負責。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均應盡合理最大努力採取一切行動,或作出或安排作出一切必要、適當或適宜的事情,以取得股權承諾書擬進行的股權融資,金額至少相等於融資額。爲推進但不限於前述規定,母公司應盡合理最大努力採取或促使合併子公司及其受控聯屬公司採取一切行動,並採取或促使進行一切必要、適當或適宜的事情,以儘快但無論如何在外部日期之前以符合股權承諾書中所述條件的條款和條件獲得股權融資收益,包括(I)維持股權承諾書的效力,(Ii)談判並就股權融資(「股權融資」)達成最終協議最終協議“)符合其中所載的條款及條件,及(Iii)在其控制範圍內,及時滿足股權承諾書及最終協議所載的所有條件,並履行其在該等協議下的義務。母公司應及時遵守並促使其關聯公司履行其在股權承諾書和最終協議下的義務並執行其權利。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原則下,如股權承諾書或最終協議所載的所有條件(完成合並及按其性質須於完成合並時獲滿足或豁免的條件除外)已獲滿足,母公司應盡合理的最大努力促使股權投資者履行其各自的責任,包括爲股權融資提供資金。
(B)未經公司事先書面同意, 母公司不得:(I)允許對股權承諾書或最終協議下的任何條款或補救措施進行任何修訂或修改,或同意放棄任何條款或補救措施,如果該等修訂、修改或放棄(A)施加新的或額外的條件或其他或有或有,或以其他方式擴展、修改或修改完成或接受全部或任何部分股權融資的任何條件或其他或有事項,在每種情況下,其方式應合理地阻止、阻礙或推遲完成合並和其他交易,(B)將股權承諾書中預期的股權融資總額減少到低於滿足融資額所需的金額,(C)合理地預計母公司針對股權承諾書或經如此修訂、修改或放棄的最終協議的其他各方執行其權利的能力,相對於母公司在本協議日期有效的針對股權承諾書的其他各方執行其權利的能力,(D)將合理地預期使及時提供股權融資或滿足獲得股權融資的條件的可能性較小,或(E)將以其他方式合理預期阻止、阻礙或延遲完成合並及其他交易;或(Ii)終止股權承諾書或任何最終協議。母公司應及時向公司交付任何此類修訂、修改或豁免的副本。本協議中提及的「股權融資」應包括股權承諾書中爲明確遵守本協議而修訂或修改的融資。第5.07(B)條,且「股權承諾書」應包括爲明確遵守本協議而修改或修改的文件第5.07(B)條.
(c) 儘管有上述規定,母公司仍遵守此規定 第5.07節 無論是否有任何債務、股權或其他融資(包括股權融資),均不得免除母公司完成交易(包括合併)的義務,並且母公司承認並同意其義務
A-39

目錄

按本協議所載條款及條件完成交易(包括合併)並不以任何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任何融資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任何債務、股權或其他融資或與之相關的任何債務、股權或其他融資的可獲得性或完成性爲條件或以此爲條件,但須滿足第6.01節第6.02節.
第5.08節 融資合作.
(A)在本協議生效日期後及生效時間前,本公司應盡其合理最大努力,並應促使其各子公司盡其各自的合理最大努力,並應盡其合理最大努力促使其及其各自的代表盡其合理最大努力,向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提供母公司書面合理要求(如適用)的一切合理合作,涉及母公司或合併子公司可能尋求獲得的與交易( )相關的任何第三方債務融資安排(“債務融資“)。在不限制前述一般性的原則下,在任何情況下,此類合理的最大努力應包括:
(I) 安排公司高級管理層的適當成員與潛在貸款人和評級機構參加合理數量的虛擬或電話會議和演示,並在合理的時間和地點參與與債務融資相關的合理和慣例的辛迪加活動,經雙方同意並向公司發出合理的事先通知;
(Ii) 向母公司提供合理和慣常的協助,以準備與債務融資有關的慣常評級機構演示文稿、機密銀行信息備忘錄(在債務融資要求的範圍內,包括不包括美國聯邦證券法所指的有關公司的重大非公開信息的機密銀行信息備忘錄版本)和與債務融資相關的貸款人演示文稿;
(3) 協助編制(包括提供用於填寫任何附表的習慣信息)習慣最終融資協議和母公司可能合理要求的其他習慣證書;
(4)在債務融資所需的範圍內提供擔保( ),盡合理最大努力促進抵押品擔保權益的質押和完善,但有一項理解是,此類文件在生效時間之前不會生效;
(V) 向母公司提供(A)所需的融資信息(理解並同意,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公開提交的任何所需的融資信息應被視爲在提交時交付)和(B)在符合以下(B)(Viii)條的規定下,母公司可能合理要求的、通常包括在與債務融資相當的融資中的有關公司的其他財務信息;不言而喻,母公司應(爲免生疑問,本公司不應)負責爲債務融資編制任何備考財務報表(儘管本公司同意合理地協助母公司編制該備考財務報表,但前提是必須作爲債務融資的先決條件交付);
(Vi) ,在以下(B)款的約束下,協助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其他行動,以允許在結束日完成債務融資(包括盡合理最大努力促使在關閉後繼續擔任該職位和職位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關於簽署債務融資最終文件的決議或同意,並在必要時授權完成債務融資);不言而喻,該等公司或其他行動在結束之前不會生效;
(Vii) 在截止日期前至少四個工作日,向母公司和融資來源提供關於公司的所有慣常文件和其他信息,即任何融資來源在截止日期前至少九個工作日合理地要求,並且該融資來源已確定該融資來源是銀行監管機構根據適用的反洗錢法律所要求的;以及
A-40

目錄

(Viii) 向融資來源提供慣常授權書,授權向潛在貸款人分發信息,並向融資來源陳述此類文件的公開版本(如果有)不包括美國聯邦證券法所指的關於公司或其證券的重大非公開信息;
已理解並同意,公司應已履行下列義務第5.08(A)(I)節穿過第5.08(A)(Iii)條如果公司已盡其合理的最大努力履行該等義務,無論是否實際獲得或提供了任何適用的交付成果。
(B) Nothing in This(此中無任何東西)第5.08節將要求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I)放棄或修改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在未得到賠償或報銷的範圍內,同意在生效時間之前支付任何費用或報銷任何費用;(Ii)簽訂任何最終協議,其效力不以完成交易爲條件(以下所述的授權書除外第5.08(A)(Viii)節);(Iii)給予在生效時間之前生效的任何賠償;或(Iv)採取本公司真誠地認爲會不合理地干擾業務或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進行的任何行動,違反任何保密義務(提供(V)導致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管、僱員或股東承擔任何個人責任;(Vi)與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組織文件、任何適用法律或任何適用的判決相沖突或違反,或危及對商業祕密或競爭敏感信息的保護,和/或危及對律師-客戶特權、律師工作產品保護或其他法律特權的保護;(Vii)衝突或可合理預期導致違反或違反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作爲締約一方的任何重要合約下的違約或違約(不論是否發出通知、時間流逝或兩者兼而有之);(Viii)準備任何排除資料;(Ix)提供或交付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任何內部或外部法律意見,或(X)同意預先提交UCC-1或任何其他留置權,或導致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在交易結束前就任何陳述或擔保向任何第三方負責(以下所述的授權書除外第5.08(A)(Viii)節)。這封信中沒有任何內容第5.08(b)節或在本協議中的其他方面,應要求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在關閉前是債務融資或其他融資的借款人、發行人或其他義務人。
(C) 本公司特此同意在債務融資中使用其及其附屬公司的標誌,只要該等標誌的使用方式(I)僅旨在或合理地可能損害或貶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聲譽或商譽;及(Ii)僅用於對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其各自的業務和產品或合併的描述。
(D) 公司、其子公司或其任何代表根據本協議提供的所有非公開或其他機密信息應根據保密協議保密,但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將被允許向任何融資來源或潛在融資來源(包括任何融資來源)以及已經或可能成爲債務融資當事方的其他金融機構和投資者(在每種情況下,向其各自的律師)披露此類信息,只要該等人士(I)同意受適用於代表的保密協議條款的約束;或(Ii)遵守與《保密協議》在保護保密信息方面基本相似的其他保密承諾。
(E)應公司要求,母公司應立即向公司償還公司、其子公司或其任何代表因本協議所述公司、其子公司及其代表的合作或義務而發生的任何合理的有據可查的自付費用和支出(包括律師費和顧問費)。(E) 第5.08節.
(F) 本公司、其附屬公司及其各自代表應獲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賠償,並使其免受因合作安排根據本協議進行的債務融資或提供與此相關的資料而招致的任何及所有責任,但因故意行爲不當、嚴重疏忽或惡意或故意違反本公司、其附屬公司或其各自代表(每宗個案由具司法管轄權的法院作出的最終及不可上訴的判決所裁定)而引致的任何及所有責任除外。
A-41

目錄

(G) ,即使本協議有任何相反規定,公司未能遵守本協議第5.08節應僅在下列條件中考慮第6.02(B)條在(Y)公司故意違反其在本協議下的任何義務的範圍內第5.08節,以及(Z)這種違約行爲應是債務融資未完成的直接原因。
(H) 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各自承認並同意,獲得債務融資不是完成交易的條件。
第5.09節 合併附屬公司的責任。母公司應採取一切必要行動,促使合併子公司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並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完成合並。在簽署本協議後,母公司應立即以合併子公司唯一股東的身份簽署並交付書面同意,根據亞信協議通過和批准本協議。
第5.10節 員工事務.
(A)在有效時間之後的12個月內(或如果較短,則爲有效時間後適用的連續僱員的僱傭期),父母應並應促使尚存公司提供(I)年度基本工資或每小時基本工資(視情況而定)、目標年度或短期(即,比年度更頻繁)現金激勵機會(包括目標短期(即,在緊接生效時間之前是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僱員,但在生效時間之後仍繼續如此受僱的每一人(每人,a)留任員工「)在每一種情況下,都不低於緊接生效時間之前生效的計劃和安排;以及(2)其他基礎廣泛的僱員福利計劃和安排(控制變更補償、股權或基於股權的補償、長期激勵補償、非限制性遞延補償、遣散費、固定福利養老金、退休人員醫療福利和其他類似計劃和安排除外)(」不包括的福利“))向總體上與緊接生效時間前向該連續僱員提供的基本相似的連續僱員支付。儘管有上述規定,就本協議的所有目的而言第5.10(A)條,如果根據適用法律需要提供更大的補償或福利,母公司應提供或促使提供該適用的更大補償和福利。賣方應或應促使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履行有關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或代表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員工的任何工會於結算時的任何通知、同意或磋商義務,包括任何集體談判義務。
(B)在不限制 的一般性的原則下第5.10(A)條自生效時間起及生效後,母公司應或應促使尚存公司在生效時間後的12個月內承擔、履行和繼續履行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在生效時間有效的公司的所有僱傭、保留和終止計劃、保單、方案、協議和安排,包括因交易(單獨或與任何其他事件合併)而產生的任何付款、福利或權利,而不作任何修改或修改。除爲遵守適用法律所需或經本合同各方同意的任何修改或修改外。
(C)就尚存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所有僱員福利計劃而言,包括任何連續僱員有資格參加的任何「僱員福利計劃」(如《僱員權益法》第3(3)條所界定的(不論是否受僱員權益監察計劃規限))(包括任何假期、長期服務金、加班費、帶薪休假、退休及遣散費計劃),包括決定參與資格、福利水平、歸屬、應計福利及提早退休補貼,( )每名連續僱員在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服務(以及在本公司或該附屬公司認可的範圍內在本公司或任何該等附屬公司的任何前任僱主的服務),應視爲在尚存的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服務;提供除非適用法律另有要求,否則這種服務將不會被承認,除非這種承認將導致同一服務期間的任何福利重複或出於任何目的與被排除的福利(遣散費福利除外)有關的福利。
(D)在不限制 的一般性的原則下第5.10(A)條,母公司應或應促使倖存公司以商業上合理的努力放棄或導致放棄所有先前存在的條件限制、排除、工作中積極工作的要求、等待期和任何其他將阻止
A-42

目錄

即時或全面參與由尚存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維持的任何福利計劃,而在該福利計劃中,連續僱員(及其合資格受撫養人)將有資格在生效時間起及之後參與,但如該等先前存在的條件限制、豁免、工作積極要求、等待期或其他限制未能在緊接生效時間前根據可比公司計劃予以滿足或豁免,則除外。母公司應或應促使尚存公司以商業上合理的努力確認每個連續僱員(及其合資格受撫養人)在生效時間發生的日曆年度內發生的所有共付、免賠額和類似費用的全額美元金額,以滿足自生效時間起及之後有資格參加的相關福利福利計劃下該年度的免賠額和共付額限制。
(E)在不限制 的一般性的原則下第5.10(A)條、短期現金紅利獎勵應按照公司披露函件第5.10(E)節規定的方式處理。
(F) 本公司、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各自承認,根據本公司員工計劃、計劃、安排及合約的條款,完成合並將構成本公司控制權的變更,該等條款載有在控制權變更或類似交易時觸發付款、歸屬或其他權利的條款。
(G)在有效時間過後,母公司將或將促使尚存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儘快 ,以(I)建立和實施基礎廣泛的激勵計劃(“激勵計劃“)及(Ii)在獎勵計劃下,根據母公司與尚存公司的行政領導團隊磋商後的酌情權,將獎勵分配給某些連續僱員。
(H) 本協議不得解釋爲要求母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包括尚存公司)在生效時間後保留任何人的僱用或向任何人提供任何僱用條款或條件。本條例的規定第5.10節完全是爲了本協議雙方的利益,本協議中沒有任何規定第5.10節旨在,或將(I)構成根據適用法律或以其他方式建立、通過或修訂任何公司計劃或其他員工福利計劃,(Ii)以任何方式限制母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包括尚存的公司)根據其條款或適用法律另有要求隨時修訂或終止任何公司計劃或其他員工福利計劃的權利,或(Iii)設定任何受僱、繼續受僱或在母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包括尚存的公司)工作的任何權利,且不包括現任或前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經理、僱員、獨立承包人或與之相關的任何其他個人,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被視爲本協議的第三方受益人第5.10節或者有權執行本條例的規定。
第5.11節 交易訴訟。在生效時間之前,母公司應立即向公司發出書面通知,公司應立即向母公司發出關於本協議或任何交易的股東要求、訴訟、仲裁或其他類似索賠、訴訟、訴訟或法律程序(包括衍生索賠),或對其提出書面威脅的任何要求、訴訟、仲裁或程序(包括衍生索賠)。交易訴訟“)母公司或本公司(視情況而定)獲知並應就任何交易訴訟合理地告知另一方。母公司和公司的每一方應及時合理地向另一方通報任何交易訴訟,並應迅速向公司或母公司(視情況而定)提供收到或發送的通信或歸檔文件的副本。公司和母公司的每一方應(A)在任何交易訴訟的抗辯或和解中合理地與另一方合作,(B)讓另一方有機會就此類交易訴訟的抗辯和和解(包括戰略和與此有關的所有決定)與其進行磋商(包括允許另一方(由另一方承擔費用)就與該交易訴訟有關的任何通信、備案、訴狀、提交和回應提出評論或建議,接收方應在提交之前真誠地考慮和實施這些意見或建議),如果母公司提出合理要求,將盡最大努力對與交易訴訟有關的任何不利判決提出上訴,以及(C)讓另一方有機會(由另一方承擔費用)參與此類交易訴訟的辯護和和解(包括讓母公司有機會出席和參加任何外部會議(無論是面對面或以其他方式)、電話或視頻會議或其他會議)。儘管有上述規定,(X)本節第5.11節不應適用、不得解釋或視爲適用於當事人相互對抗的任何交易訴訟或在任何情況下
A-43

目錄

與收購提議有關或因收購提議而引起的交易訴訟以及(Y)第5.11節的任何規定不得要求或解釋或被視爲要求母公司或公司(視情況而定)放棄對其適用的任何特權、保護或豁免(提供在任何信息因此而被隱瞞的情況下,公司或母公司應在不損害任何此類特權、保護或豁免的範圍內,將被隱瞞的任何信息的一般性質告知另一方,並在可行的情況下盡其合理最大努力以不會有放棄任何適用特權、保護或豁免的風險的方式傳達適用信息)。儘管本協議中有任何相反的規定第5.11節如與下列任何其他公約或協議有任何衝突,第5.03節明確地解決了這一主題第5.11節, 第5.03節應該統治和控制。
第5.12節 證券交易所退市;交易所法撤銷註冊。在生效時間前,本公司應與母公司合作,並盡其合理的最大努力,促使本公司的股票在生效時間後儘快在紐約證券交易所退市並根據《交易所法》取消註冊。
第5.13節 委託書的準備;股東大會.
(A)在本協議簽署後,本公司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儘快(雙方商定,本公司應盡其合理最大努力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 ),本公司應編制委託書並將其提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受制於第5.02節,公司董事會應向公司股東作出公司董事會的推薦,並將該推薦包括在委託書中。母公司應向公司提供公司可能合理要求的與委託書有關的所有關於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及其各自關聯公司的信息,並應在其他方面協助和配合公司準備委託書。本公司、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均須更正其提供以供在委託書中使用的任何資料,如該等資料在任何重大方面變得虛假或具誤導性,本公司應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儘快通知另一方,而本公司應(在母公司的協助下)編制委託書的修訂或補充文件,並按適用法律的規定向股東郵寄。在提供委託書(或其任何修訂或補充)之前,公司應爲母公司提供合理的機會,以審查該文件或回應並提出意見,公司應真誠地考慮這些意見。
(B) ,儘管有任何不利的建議更改,但受第5.13(A)條並在任何判決未禁止的範圍內,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會)應根據適用法律、公司章程和紐約證券交易所規則採取一切必要行動,以確定其股東大會(包括其任何延期、休會或延期)的正式召開、通知、召開和舉行的記錄日期公司股東會議“)以取得本公司股東批准之目的,並於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委任陳述後,在合理可行範圍內儘快(無論如何於兩個營業日內)開始向本公司股東散發委任陳述。受制於第5.02節,公司應盡其合理的最大努力獲得公司股東的批准。即使本協議有任何相反規定,本公司仍可經特別委員會批准,將本公司股東大會延期、休會或推遲:(I)在與其外部法律顧問進行合理協商後,以便有合理的額外時間提交或郵寄根據適用法律本公司確定需要對委託書作出的任何補充或修訂,並使該補充或修訂在本公司股東大會之前由本公司股東分發和審查;(Ii)在具有司法管轄權的法院就與本協議或交易相關的任何行動所要求的範圍內,(Iii)如在緊接本公司股東大會原定召開時間(如委託書所載)之前,(親身或委派代表)所代表的公司股份不足以構成處理本公司股東大會事務所需的法定人數,或(Iv)爲取得本公司股東批准而徵集額外委託書;提供除上述第(2)款外,未經母公司事先書面同意,公司不得將公司股東大會延期或延期超過兩次,每次延期或延期不得超過十個工作日;提供, 進一步,在任何情況下,(X)公司股東大會不得推遲或延期超過外部日期前三個工作日的日期,或(Y)一旦公司董事會確定後,應記錄在案
A-44

目錄

本公司股東大會更改日期(不論是否與任何該等延期或延期有關),未經母公司事先書面同意(除非適用法律要求,否則不得無理扣留、附加條件或延遲)。本公司同意,除通過本協議及合併計劃、批准任何需要本公司股東批准的交易及任何相關及慣常的程序事項(包括延期或延期),以及法律規定須就批准合併事項進行表決的事項外,不得向本公司股東大會提出任何事項。
第5.14節 董事。閉幕後,公司應盡合理最大努力促使公司董事會每位成員按慣例簽署並遞交辭去公司董事會董事職務的信函,自生效時間起立即生效。
第六條

合併的條件
第6.01節 各方實施合併義務的條件。本協議每一方實施合併的各自義務應以下列條件在截止日期或之前得到滿足(或母公司和公司書面放棄,如果適用法律允許)爲條件:
(a) 沒有拘束。任何具有司法管轄權的政府機構(統稱爲,約束“)應有效地禁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完成合並;
(B) 政府意見。根據公司披露函件第6.01(B)節規定的特定司法管轄區的特定監管法律適用於完成合並的任何等待期或同意、批准或批准,應已到期、被終止、放棄或獲得(視適用情況而定);
(c) 公司股東批准。應已獲得公司股東的批准。
第6.02節 母公司與兼併子公司義務的構成要件。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實施合併的義務應在以下條件的截止日期或之前得到滿足(或母公司書面放棄,如果適用法律允許):
(a) 申述及保證。第(I)(A)節所述公司的陳述和保證第3.02(B)條在截止日期時應是真實和正確的,其效力與截止日期時相同(除非以較早日期明確作出,在這種情況下,以該較早日期爲準),但下列各項中所述的任何最小限度的不準確和(B)除外第3.02(A)條部分3.06(e)應在截止日期時真實無誤,並具有與截止日期相同的效力(除非在較早日期明確作出,在此情況下,以該較早日期爲準),但個別或總計不超過7,500,000美元的更改除外,(Ii)第3.01節, 第3.02(B)節(第一句除外)第3.02(B)條), 第3.03節, 第3.16節, 第3.18(C)條(不考慮「重大延誤」一詞第3.18(C)條), 第3.21節第3.22節應(A)在不受其中所述的「重大」、「重大」或「重大不利影響」一詞的限制或限制的範圍內,在本合同的日期和截止日期的所有重要方面真實和正確,並具有與截止日期相同的效力(除在較早日期明確作出的範圍外,在該較早日期的情況下)和(B)在其中所列的「重大」、「重大」或「重大不利影響」一詞所限定或限制的範圍內,在本合同的日期和截止日期時,在各方面均應真實和正確(使其中所載的「材料」、「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響」一詞的任何限制或限定生效),並與截止日期的效力相同(除非任何該等陳述和保證在特定日期明確說明,在這種情況下,該陳述和保證應在所有方面都真實和正確(使包括「材料」一詞的任何限制或限定生效,「重要性」或「重大不利影響」)僅限於該特定日期),第3.08(B)條自本合同日期起在各方面均應真實和正確,(Iv)第三條,除本款第(I)、(Ii)或(Iii)款特別指明的部分外,被限定爲「重大不利影響」限定的部分,應在截止日期時真實和正確,並具有與截止日期相同的效力(除非在較早日期明確規定的範圍,在這種情況下,以該較早日期爲準)和(V)中規定的第三條,除本款第(I)、(Ii)、(Iii)或(Iv)款特別指明的條文外,
A-45

目錄

在本條款第(Iv)款的情況下,在本條款第(Iv)款的情況下,如未能個別或整體未能真實及正確,則不會有合理預期的重大不利影響。母公司應已收到由公司高管代表公司簽署的證明;
(B) 遵守公約。公司應在本協議規定的生效時間或之前,在所有實質性方面遵守或履行其要求履行的義務。母公司應已收到一份由公司高管代表公司簽署的證明;以及
(c) 實質性不良影響。自本協議之日起,不應發生任何實質性的不利影響。母公司應已收到一份由公司高管代表公司簽署的證明。
第6.03節 公司義務的條件。公司實施合併的義務應以下列條件在截止日期或之前得到滿足(或公司書面放棄,如果適用法律允許)爲條件:
(a) 申述及保證。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I)的陳述和保證載於第4.01節, 第4.02節第4.09節應在截止日期的所有重要方面真實和正確,並具有與截止日期相同的效力(除非在較早的日期明確作出,在這種情況下,以該較早的日期爲準)和(Ii)第四條除本段第(I)段明確指出的部分外,於截止日期應真實及正確,並具有與截止日期相同的效力(除非於較早日期明確作出,在此情況下,以該較早日期爲準),除非未能個別或整體未能真實及正確,合理地預期不會阻止、重大延遲或重大損害母公司或合併附屬公司完成交易。公司應已收到母公司高管代表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簽署的證書;以及
(B) 遵守公約。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應在本協議規定的生效時間或之前,在所有實質性方面遵守或履行其要求遵守或履行的義務。本公司應已收到母公司高管代表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簽署的證書。
第6.04節 對成交條件的失望。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任何條件失敗爲依據,作爲不完成合並或終止本協議並放棄合併的依據第6.01節, 第6.02節第6.03節如果該不履行是由於該當事一方違反了本協議中規定的任何契約或協議而造成的,則應感到滿意。
第七條

終端
第7.01節 終端。本協議可以在生效時間之前的任何時間終止和放棄交易(除非另有明確說明),無論是在收到公司股東批准之前還是之後:
(A)經公司和母公司雙方書面同意的 ;
(B)公司或母公司的 :
(I)如果生效時間不應發生在2025年2月28日或之前(由於該日期可依據緊隨其後的但書延長,則 )外部日期”); 提供,如果在外出日期符合中規定的關閉條件 第6.01(A)條 (if此類判斷根據或由於中所設想的監管法而產生 第6.01(B)條 公司披露信)或 第6.01(B)節 尚未滿足,但第六條規定的所有其他截止條件已滿足或放棄(根據其性質應在截止時滿足的條件除外),則截止日期應自動延長至2025年5月16日; 提供, 進一步,根據本協議終止本協議的權利第7.01(B)(I)條 如果一方違反本協議中規定的陳述和保證或未能履行該聲明和保證,則該方不得提供該聲明和保證
A-46

目錄

一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是未能在外部日期或之前發生生效時間的主要原因或導致該時間未能發生(不言而喻,就上述但書而言,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應被視爲單一方);
(Ii) ,如任何限制具有下述效力第6.01(A)條即爲有效,並已成爲最終和不可上訴的;提供,根據本協議終止本協議的權利第7.01(B)(Ii)條如果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其陳述和保證,或該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是發佈或加入此類限制的主要原因或導致此類限制的主要原因(應理解,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應被視爲前述條款的單一方),則該限制不適用於該一方;或
(Iii)如本公司股東大會(包括其任何延期或延期)已結束而未獲本公司股東批准,則爲 ;
(C)父母的 :
(I)如果公司違反了本協議中規定的任何陳述或保證或未能履行本協議中規定的任何契諾或協議,則爲 ,違反或不履行(A)將導致下列條件的失敗第6.02(A)條第6.02(B)條以及(B)無法在外部日期之前治癒,或者(如果可以在該日期之前治癒)在書面通知違約或未能履行後30個歷日內未能治癒,表明父母打算根據本協議終止本協議第7.01(C)(I)條終止的依據,由母公司提供給公司;(2)外部日期;提供,該父母無權根據本協議終止本協議第7.01(C)(I)條如果母公司或合併子公司違反其在本協議下的任何陳述、保證、契諾或協議,將導致下列條件失敗第6.03(A)條第6.03(B)條
(Ii)在收到公司股東批准之前的 ,如果公司董事會或其委員會做出了不利的推薦變更。
(D)公司的 :
(I) 如果母公司或合併子公司之一違反了本協議中規定的任何陳述或保證或未能履行本協議中規定的任何契諾或協議,則違反或不履行(A)將導致下列條件的失敗第6.03(A)條第6.03(B)條以及(B)無法在外部日期之前治癒,或者(如果可以在該日期之前治癒)在書面通知違約或未能履行後30個歷日內未能治癒,表明公司打算根據本協議終止本協議第7.01(D)(I)條終止的依據,由公司提供給母公司和(2)外部日期;提供,公司無權根據本協議終止本協議第7.01(D)(I)條如果公司違反了本協議項下的任何陳述、保證、契諾或協議,將導致下列條件失效第6.02(A)條第6.02(B)條
(ii) 在收到公司股東批准之前,根據 第5.02(e)(ii)節; 提供,該公司已履行其在 第5.02(E)條 (除任何非重大方面外)就該公司收購協議以及在終止之前或同時,公司支付或導致支付根據以下規定到期的公司終止費 第7.03(A)條 (so只要母公司已向公司提供此類付款的電匯指示)。
第7.02節 終止的效果.如果本協議按規定有效終止, 第7.01節,應向本協議另一方或多方發出書面通知,具體說明終止所依據的本協議條款,本協議立即無效(除 第5.08(e)節, 第5.08(f)節,這個第7.02節, 第7.03節, 第八條最後一句話是第5.05節,所有這些均應在本協議終止後繼續有效),母公司、合併子公司或公司或其各自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關聯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除非(須遵守 第7.03(d)節第7.03(f)節)任何此類終止均不免除任何一方因故意違反本協議或欺詐而對另一方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在母公司或合併子公司應支付的損害賠償的情況下,不限於報銷費用或自付費用,並可能包括公司股東損失的交易利益(考慮到
A-47

目錄

相關事項,包括合併對價和金錢的時間價值),並應遵守倒數第二句中規定的限制第7.03(d)節第7.04節,視情況而定)。本協議的終止不應影響任何一方根據保密協議、擔保或股權承諾書的權利或義務,這些權利、義務和協議應根據各自的條款在本協議終止後繼續存在。
第7.03節 公司解約費.
(A)如果本協議(I)由父母根據以下條件終止,則 第7.01(C)(Ii)條或(Ii)由本公司依據第7.01(D)(Ii)條然後,在第(I)款的情況下,本公司應在終止後的兩個工作日內,或在第(Ii)條的情況下,在終止的同時,以電匯方式向母公司或其指定人支付或安排支付公司終止費給母公司或其指定人(只要母公司已爲該等付款提供電匯指示)。
(B)如果(I)本協議由公司或母公司根據下列條件終止,則 第7.01(B)(I)條 (提供在外部日期,公司股東在外部日期或之前尚未獲得批准)或第7.01(B)(Iii)條或由父母依據第7.01(C)(I)條及(Ii)(A)a善意的收購建議應由第三方提出、提議或傳達(在根據第7.01(B)(Iii)條)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之後,如果根據第7.01(B)(Iii)條,在公司股東大會召開前至少三個工作日未撤回(或在根據第7.01(B)(I)條,在本協議終止前至少三個工作日)(或在根據第7.01(C)(I)條(B)在本協議終止之日起12個月內,本公司完成或訂立有關收購建議的最終協議,本公司應在訂立有關收購建議的最終協議後兩個工作日內,以電匯方式向母公司或其指定人支付或安排支付公司終止費(只要母公司已就該項付款向本公司提供電匯指示)。出於此目的,第7.03(B)條在收購提議的定義中,對「20%」的提及應視爲對「50%」的提及。
(C) 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要求本公司多次支付或安排支付本公司終止費。
(D) ,如果公司終止費是在根據本協議應支付該費用的情況下支付給母公司的第7.03節,支付公司終止費(連同不超過費用上限的任何強制執行費用)第7.03(G)條)應是母公司、合併子公司及其各自子公司及其各自的任何前任、現任或未來的高級管理人員、董事、合夥人、股東、經理、成員或關聯公司(統稱爲父級關聯方“),除非公司故意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應受本協議倒數第二句中規定的限制的限制第7.03(D)條),針對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及其各自的任何前任、現任或未來的高級管理人員、董事、合夥人、股東、經理、成員或關聯公司(統稱爲公司關聯方“)對於因交易未能完成或違反或未能履行本協議項下或其他規定而遭受的任何損失,在支付該金額後,本公司任何關聯方均不再承擔與本協議或交易有關或由此產生的任何進一步責任或義務。即使本協議中有任何相反的規定,在任何情況下,公司因違反本協議而應支付的集體金錢損害賠償(考慮到支付公司終止費(連同任何執行費用,直至根據第7.03(G)條根據本協議))超過所有此類違規行爲的總上限。在任何情況下,任何母公司關聯方都不會尋求或獲得,也不會允許其任何代表或代表他們行事的任何其他人尋求或獲得,也沒有任何人有權尋求或獲得任何針對公司關聯方的超出上限的金錢賠償或賠償,並且在任何情況下,任何母公司關聯方都無權因本協議或合併、本協議的終止或與本協議或合併有關而向公司關聯方獲得超過上限的任何類型的金錢損害賠償,包括後果性、特殊、間接或懲罰性損害賠償。未能完成合並或因任何此類違反、終止或失敗而根據適用法律提出的任何索賠或訴訟。
A-48

目錄

(E) 母公司、合併子公司和公司各自承認(I)本第7.03節(Ii)在應付本公司終止費的情況下終止本協議所造成的損害不能確定及無法準確計算及(Iii)若無此等協議,母公司及本公司均不會訂立本協議。因此,公司解約費,如果,當需要支付時,根據本協議第7.03節不應構成罰金,而應構成合理數額的違約金,以補償在談判本協議期間、依賴於本協議並期望完成合並而應支付的努力和資源支出以及失去的機會的情況下收到該金額的一方;提供前述規定適用於本公司故意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義務的行爲(應受第#句倒數第二句中規定的限制)第7.03(d)節).
(F)任何母公司關聯方因交易未能完成或因違反或未能履行本協議或其他原因而遭受的任何損失的 ,但母公司有權按照以下規定收取公司終止費的情況除外第7.03節(在這種情況下第7.03(d)節母公司同意,代表自己和母公司關聯方同意,公司和公司關聯方(如果有)的最高貨幣責任總額應限於相當於公司終止費(連同任何不超過費用上限的強制執行費用)的金額,在任何情況下,母公司或任何母公司關聯方都不尋求或有權向公司或任何公司關聯方追回,母公司代表自身和母公司關聯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放棄或放棄任何尋求或追回超過該金額的金錢損害賠償的權利,除本公司故意違反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應受第#句倒數第二句中規定的限制)外的每一種情況第7.03(d)節).
(G) 致謝。雙方承認本協議中包含的協議第7.03節 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且,如果沒有 第7.03節,母公司就不會簽訂本協議。因此,如果本公司未能及時支付根據本協議到期的任何款項第7.03節,並且,爲了獲得這種付款,接受方開始訴訟,導致對公司作出判決,賠償下列金額第7.03節或其任何部分,公司應向母公司支付母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與該訴訟有關的合理和有據可查的費用、成本和開支(包括律師費)(統稱爲執法費),執行費用不得超過1,500美元萬(“費用上限”).
第7.04節 公司補救措施。即使本協議有任何相反規定,如果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因任何或無任何原因未能按照本協議的條款要求完成結算,或者母公司或合併子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或未能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契諾(在任何情況下,無論是故意、故意、無意或其他),但以下情況除外:(A)公司有權根據以下規定尋求(如果適用)強制令、特定履約或其他衡平法救濟第8.08節,以及與此相關的本公司在股權承諾書下的權利和補救;(B)本公司在擔保下的權利和補救;(C)本公司在保密協議下的權利和補救;及(D)本公司根據以下條款獲得賠償和補償的權利第5.08(e)節第5.08(f)節在本協議終止後,本公司關聯方就本協議的任何違反、損失或損害向母關聯方提出的唯一和排他性補救(無論是在法律上、在衡平法上、在合同中、在侵權或其他方面),交易應是公司向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尋求損害賠償,只要母公司或合併子公司有欺詐行爲或故意違反(A)關閉前損害賠償正在進行中”);提供,根據所有結案前損害賠償訴訟,母公司須支付的金錢損害賠償總額不得超過112,074,317美元(“帽子“)。儘管本協議有任何相反規定,並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但(I)公司有權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向母公司尋求和追討不超過前一句中規定的上限金額的金錢損害賠償,以及(Ii)前一句(A)至(D)款中提到的公司的權利和補救措施,(A)母公司關聯方不對公司關聯方承擔任何責任,無論是法律上的還是股權方面的,無論是合同中的侵權行爲還是其他方面。因母公司或合併子公司違反本協議所載的任何陳述、保證、契諾或協議,或因公司或其任何關聯公司可能對本協議提出的任何索賠或訴因(包括未能按照本協議的條款要求完成關閉)或與此相關的原因而引起的或與之相關的;及(B)本公司任何關聯方均不會對任何
A-49

目錄

與任何該等事宜有關的母公司關聯方。在任何情況下,除上一句第(I)款或第(Ii)款所規定的外,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不得致使、尋求、或導致、授權或鼓勵代表任何此等人士向任何母公司關聯方尋求因違反本協議而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損害賠償,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母公司關聯方提出任何索賠或訴訟,提供,儘管公司應有權根據本協議(受本協議中規定的限制的限制)要求授予特定履約以促使關閉發生,並根據本協議提起關閉前損害賠償程序第7.04節),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均無權從成交前損害賠償訴訟中獲得金錢損害賠償,也無權獲得導致成交發生的特定履約(包括根據股權承諾書的執行,並受其條款和條件的約束)。這裏面什麼都沒有第7.04節應以任何方式擴大或被視爲或解釋爲擴大母公司或任何其他母公司關聯方根據本協議或與任何交易相關的責任的情況。
第八條

雜類
第8.01節 陳述和保證不繼續有效。本協議或根據本協議交付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文件或文書中的任何陳述、保證、契諾和協議均不在有效期內有效。這第8.01節不應限制本協定或依據本協定交付的或與本協定相關的任何文件或文書中所載的、按其條款在生效時間後全部或部分適用的任何契諾或協議。
第8.02節 修正案或補編。在遵守適用法律的前提下,在生效時間之前的任何時間,經雙方書面同意,本協議可在任何方面進行修改或補充;提供,在收到本公司股東批准後,根據法律規定,未經本公司股東批准,不得對本公司條款進行任何修訂或變更。
第8.03節 時限的延展、豁免等。在生效時間之前的任何時間,母公司和公司可在符合適用法律的情況下,(A)放棄本協議所載另一方的陳述和保證或依據本協議交付的任何文件中的任何不準確之處,(B)延長履行另一方的任何義務或行爲的時間,或(C)另一方放棄遵守本協議中適用於該另一方的任何協議,或,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否則放棄該另一方的任何條件。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應理解,就前述而言,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應被視爲單一方)。儘管有上述規定,本公司、母公司或合併附屬公司未能或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並不視爲放棄行使該等權利,亦不得因單一或部分行使該等權利而妨礙行使任何其他或進一步行使或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其他權利。本合同一方對任何此類延期或放棄的任何協議,只有在代表該方簽署的書面文書中規定的情況下才有效。
第8.04節 賦值。未經本協議其他各方事先書面同意,本協議任何一方均不得通過法律實施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協議或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利益或義務,但(I)母公司可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或全部權利、權益和義務轉讓給母公司的任何全資子公司,(Ii)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中的每一方均可轉讓其任何或所有權利,本協議項下的任何(A)母公司關聯公司(且該關聯公司可進一步轉讓給其關聯公司)或(B)作爲債務融資擔保的融資來源的權益和義務;提供根據上文第(I)或(Ii)條進行的轉讓不得解除母公司或合併子公司在本協議下的義務,或如果合理地預期此類轉讓將阻止、實質性延遲或實質性損害交易的完成,則不得允許此類轉讓。任何一方的轉讓均不解除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在符合前兩句話的前提下,本協議對本協議各方及其各自的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具有約束力,使其受益,並可由其強制執行。根據本協議不允許的任何所謂的轉讓第8.04節 無效。
第8.05節 同行。本協議可簽署一份或多份副本(包括傳真或電子郵件),每份副本應視爲正本,但所有副本合在一起將構成同一份協議,並在簽署一份或多份副本後生效
A-50

目錄

由本合同的每一方並交付本合同的其他各方。以「便攜文件格式」(.pdf)格式的電子郵件或任何其他旨在保留文件原始圖形和圖像外觀的電子方式傳輸的本協議的簽名,應與實際交付帶有原始簽名的紙質文件具有相同的效力。
第8.06節 完整協議;沒有第三方受益人。本協議,包括公司披露函件及表決協議,連同股權承諾書、擔保、合併計劃及保密協議,構成整個協議,並取代各方及其聯屬公司或任何他們之間有關本協議及本協議標的事項的所有其他先前的書面及口頭協議及諒解。本協議不打算也不授予本協議雙方以外的任何人任何權利或補救措施,但下列規定除外:第二條(B)(B)如果生效時間發生,則受償人的權利如下:第5.06節及(C)本公司關聯方的權利第7.03(D)條第7.03(f)節中指明的受保障各方的權利第5.08(f)節和母公司關聯方的權利第7.03(d)節。儘管有上述規定,在生效時間之前,根據以下規定授予公司股權持有人的權利和補救措施第二條有關支付總代價(包括反映於總代價的溢價,由特別委員會代表本公司股權持有人具體磋商),只可由本公司以代理身分代表本公司股權持有人(包括公司股權獎勵持有人)行使其唯一及絕對酌情決定權,而本公司可保留因此而獲得的任何金額。
第8.07節 管轄法律;管轄權.
(A) 本協議和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爭議應受特拉華州適用於在該州簽署並將完全在該州內履行的合同的特拉華州法律管轄和解釋,而不考慮根據任何適用的法律衝突原則可能管轄的法律。儘管有上述規定,下列由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事宜須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解釋、執行及執行:合併、歸屬權利、財產、據法權據、業務、業務、商譽、利益、豁免權及特權、合同、義務、申索、債務及債務及債務、本公司股份註銷、亞信條例第238條所規定的權利、本公司董事會及合併附屬公司董事會的受信或其他責任,以及本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的內部企業事務。爲免生疑問,與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有關的所有爭議應受特拉華州適用於在該州簽署並將完全在該州履行的合同的法律管轄和解釋,而不考慮根據任何適用的法律衝突原則可能另行管轄的法律。
(B) 所有因本協定或交易而引起或與之有關的訴訟,不論是在法律上或在衡平法上,不論是在合同、侵權或其他方面,均應在位於曼哈頓區的美國紐約南區地區法院(或如該法院沒有管轄權,則爲特拉華州衡平法院(或如該法院無管轄權,則爲紐約州最高法院)及其適當的上訴法院)(該等法院,即“選定的法院“)。本協議各方在此不可撤銷地(I)在任何此類訴訟中服從選定法院的專屬管轄權和地點,(Ii)放棄在選定法院提起的任何此類訴訟的維持不便的法院或缺乏管轄權的辯護,(Iii)同意不以動議或其他方式對選定法院在任何此類訴訟中的管轄權提出異議,以及(Iv)同意不在選定法院以外的任何法院提起任何因本協議或交易而引起或與之相關的訴訟,但爲執行任何此類法院的判決而提起的訴訟除外。同意本協議中規定的司法管轄權和地點第8.07(b)節不應構成對在紐約州(或如適用,則爲特拉華州)送達法律程序文件的一般同意,並且除本款所規定的目的外,對於任何目的都不具有效力,並且不得被視爲授予本協議當事各方以外的任何人權利。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各自確認,其已指定並特此指定位於特拉華州19808威爾明頓小瀑布大道251號的公司服務公司,以便爲本協議下的索賠送達法律程序。本公司確認已委任並特此委任Puglisi&Associates,
A-51

目錄

位於特拉華州紐瓦克204室圖書館大道850號,郵編:19711,用於本協議項下索賠程序的送達。本協議雙方同意,如果聯邦快遞、UPS、DHL或類似的快遞服務公司向下述地址發出通知,則在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訴訟中向該方送達的法律程序文件應有效第8.10節。雙方同意,任何此類訴訟的最終判決應爲終局性判決,並可通過對判決的訴訟或適用法律規定的任何其他方式在其他司法管轄區強制執行;提供,前述規定不得限制任何一方尋求判決後救濟的權利,或對最終審判法院判決提出上訴的權利。
第8.08節 具體強制執行.
(A) 雙方同意,如果本協議的任何規定沒有按照本協議的具體條款履行或以其他方式被違反,將發生不可彌補的損害,即使有金錢救濟也不是適當的補救措施,包括如果本協議各方未能採取本協議規定的任何行動來完成本協議和交易。本協議各方承認並同意:(I)雙方應有權尋求強制令、強制履行或其他衡平法救濟,以防止違反本協議,並有權在第#款所述法院具體執行本協議的條款和規定部分8.07(b)除根據本協議有權獲得的任何其他補救外,且(Ii)特定強制執行的權利是交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若沒有該權利,本公司、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均不會訂立本協議。本協議雙方同意不以任何理由主張具體強制執行的補救辦法不可執行、無效、違反法律或不公平,也不主張金錢損害賠償辦法將提供適當的補救辦法或當事人在其他方面有適當的法律補救辦法。本協議雙方承認並同意,任何尋求禁止令以防止違反本協議並根據本協議具體執行本協議的條款和規定的一方第8.08節不得被要求就任何該等命令或強制令提供任何保證書或其他保證。
(B)即使本協議有任何相反規定,公司仍有權獲得強制令、特定履約或其他衡平法補救措施,以具體執行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的義務,以按照本協議所述的條款和條件完成交易,並促使股權融資以現金支付所有融資金額(包括促使母公司履行股權承諾書項下的股權投資者的義務,以便按照股權承諾書中所述的條款和條件及時完成股權融資),且僅在以下情況下,(I)下列所有條件第6.01節第6.02節(Ii)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未能在規定的日期完成合並;第1.02節及(Iii)本公司已不可撤銷地以書面確認(X)下列所有條件第6.03節(Y)本公司已準備好、願意及有能力完成合並及結束。
(C) 本協議雙方還同意,在不違反以下判決的前提下,尋求本協議規定的補救措施第8.08節,公司不得在任何方面放棄根據本協議尋求任何其他形式救濟的權利,也不得限制或限制公司根據下列條款終止本協議的權利第七條或根據本協議尋求當時或之後可能獲得的任何其他補救措施。即使本協議有任何相反規定,本公司在任何情況下均無權一方面獲得導致完成合並的特定履約,另一方面獲得任何金錢損害賠償(包括代替特定履約的任何金錢損害賠償)。
第8.09節 放棄陪審團審訊。每一方都承認並同意,任何可能直接或間接與本協議有關或根據本協議引起的訴訟或爭議,都可能涉及複雜和困難的問題,因此,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它在此不可撤銷且無條件地放棄就因本協議和與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或本協議預期進行的任何交易直接或間接引起或有關的任何訴訟而由陪審團進行審判的任何權利。每一方都證明並承認(A)
A-52

目錄

任何另一方的代表、代理人或代理人均未明確或以其他方式表示,該另一方在發生訴訟時不會尋求強制執行前述放棄,(B)它了解並考慮了該放棄的影響,(C)它自願作出這種放棄,以及(D)除其他事項外,本協議中的相互放棄和證明已誘使其訂立本協議第8.09節.
第8.10節 通告。本合同項下向任何一方發出的所有通知、請求和其他通信均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如果親自交付、通過電子郵件發送(但僅在要求並收到此類電子郵件的接收確認的情況下),應被視爲已發送;提供或通過聯邦快遞、UPS、DHL或類似的快遞服務(提供遞送證明)發送至以下街道或電子郵件地址的適用方:
 
如爲母公司或合併子公司,則爲:
 
 
 
 
 
 
海德奇姆集團有限公司
 
 
C/o EQT Partners Asia Pte.有限
 
 
10 Collyer Quay#10-01
 
 
海洋金融中心
 
 
新加坡049315
 
 
 
請注意:
基爾蒂·拉姆·哈里哈蘭
 
 
電子郵件:
[*****]
 
 
 
 
 
將一份副本(不構成通知)發給:
 
 
 
 
 
 
Rods&Gray LLP
 
 
美洲大道1211號
 
 
紐約,紐約10036-8704
 
 
請注意:
阿里爾·德克鮑姆
 
 
 
蘇尼·斯里帕達
 
 
電子郵件:
Ariel. ropesgray.com
 
 
 
Suni. ropesgray.com
 
 
 
 
 
如致本公司,則致以下地址:
 
 
 
 
 
 
置業大師集團有限公司
 
 
No.12-01/04,Paya Lebar Quarter 1 Paya Lebar Link
 
 
新加坡408533
 
 
請注意:
Joe點菜
 
 
電子郵件:
[*****]
 
 
 
 
 
並向以下各方提供副本(不構成通知):
 
 
 
 
 
 
富而德律師事務所美國有限責任公司
 
 
世貿中心3號樓
 
 
格林威治街175號
 
 
紐約州紐約市,郵編:10007
 
 
請注意:
伊森·A克林斯貝格
 
 
 
史蒂文·Y李
 
 
電子郵件:
ethan. freshfields.com
 
 
 
steven.li @ freshfields.com
 
 
 
 
 
 
 
 
 
 
 
 
Freshfields布魯克豪斯Deringer LLP
 
 
赤坂商業大廈36 F
 
 
5-3-1赤坂港區
 
 
東京107-6336日本
 
 
請注意:
諾亞·卡爾
 
 
電子郵件:
noah. freshfields.com
A-53

目錄

或該當事人此後可能通過類似通知向本合同其他各方發出的其他地址或電子郵件地址。所有此類通知、請求和其他通信,如果在下午5:00之前收到,應視爲在收件人實際收到之日收到。收據地當地時間,該日爲收據地營業日。否則,任何此類通知、請求或通信應被視爲在收到地點的下一個營業日之前未收到。
第8.11節 可分割性。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條件或其他條款被有管轄權的法院裁定爲無效、非法或無法通過任何法律規則或公共政策執行,則本協議的所有其他條款、條款和條件仍應完全有效,不得以任何方式受到影響、損害或無效。
第8.12節 定義.
(A) 如在本協議中使用,下列術語的含義如下:
附屬公司“對任何人而言,指直接或間接控制該人、由該人控制或與該人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人。爲此目的,「控制」(包括其相關含義,包括「受控制」和「受共同控制」)指直接或間接擁有通過證券所有權或合夥企業或其他所有權權益、通過合同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間接指導或導致某人的管理或政策的權力;提供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均不得被視爲母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聯營公司」,母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亦不得被視爲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聯營公司」。爲免生疑問:(I)就母公司而言,「聯屬公司」一詞不應包括EQT公司、由EQT公司或其任何聯營公司或任何投資組合公司(該術語在私募股權行業中通常被理解)贊助或建議的任何投資基金、投資工具或客戶,或任何此類投資基金、投資工具或客戶的其他投資;提供,這些限制不適用於(A)「母系關聯方」的定義,(B)第5.03節, 第7.02節(就根據該條例作出的任何裁定而言),第8.04節, 第8.08節,以及第8.16節或(C)在股權承諾書及擔保中;及(Ii)就屬本公司聯屬公司的任何股東而言,「聯屬公司」一詞不包括由該人士或其任何聯營公司或任何投資組合公司(該詞在私募股權行業中普遍理解)發起或提供意見的任何投資基金、投資工具或客戶,或任何該等投資基金、投資工具或客戶的其他投資。
綜合考慮因素“指(I)合併代價總額及(Ii)根據以下條款須支付予公司股權獎勵持有人的代價總額第2.04節.
賄賂立法“指與防止賄賂、腐敗和洗錢有關的所有適用法律,包括1977年美國《反海外腐敗法》、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打擊在國際商業交易中賄賂外國公職人員公約》和相關的執行立法。《2010年反賄賂法》,英國新加坡2002年《犯罪收益法》和1960年《防止腐敗法》以及新加坡《1871年刑法》。
工作日“指法律授權或要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新加坡、紐約、紐約或開曼群島的銀行關閉的日子,但星期六、星期日或其他日子除外。
代碼“指經修訂的1986年美國國稅法。
公司章程“指本公司於2021年7月23日通過並於2022年3月16日生效的經修訂及重述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
公司股權計劃“指(I)2016年公司員工股票期權計劃、(Ii)2018年公司員工股票期權計劃、(Iii)公司非執行董事股份計劃、(Iv)公司綜合股權激勵計劃及(V)公司限制性股票單位計劃(每種情況下均經修訂)中的每一項。
公司知識產權“指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擁有或聲稱擁有的知識產權。
A-54

目錄

公司租賃“指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根據其租賃、再租賃、再租賃、特許經營、使用或佔用(不論以業主、租客、再地主、轉租客或其他佔用安排),或有權在現在或將來使用或佔用任何不動產的任何租賃、再租賃、再租賃、許可證及其他協議。
公司計劃“指(I)ERISA第3(1)條所指的僱員福利計劃(不論是否受ERISA規限)、(Ii)ERISA第3(2)條所指的僱員退休金福利計劃(不論是否受ERISA規限)、(Iii)股票期權、股票購買、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單位或其他以股權爲基礎的協議、政策、計劃或其他安排的每項計劃、方案、協議或其他安排;(Iv)個人僱用、諮詢、遣散費、留任、控制權變更或其他類似計劃、計劃、政策、計劃、協議或其他安排或(V)獎金、獎勵、遞延薪酬、利潤分享、退休、退休後、假期、遣散費或終止工資、福利或附帶福利計劃、保單、協議或其他安排,在每種情況下,由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贊助、維持或貢獻,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出資、有義務出資或有或可能有任何責任,但任何計劃、計劃、保單、計劃、計劃、由政府當局贊助或維持的協議或其他安排,根據適用法律,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須根據該協議或安排作出貢獻。
公司軟件指由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開發或代表公司開發並由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擁有的任何材料專有軟件系統、平台或程序。
公司解約費“指等同於33,622,295美元的現金數額。
公司認股權證“指本公司根據認股權證協議發行的購買本公司股份的認股權證。
合同“指任何貸款或信貸協議、契約、債券、票據、票據、購貨單、期權、債券、抵押、信託契約、租賃、結算、承諾、承諾、轉租、許可、再許可、合同、轉包或其他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義務或安排。
數據保護義務“指與隱私、信息安全、數據保護、違規通知、跨境信息傳輸或接收、收集、彙編、使用、存儲、處理、共享、保護、安全(包括技術和實物)、處置、銷燬、披露或轉讓有關的所有國家或外國法律、規則、合同義務或公佈的隱私政策或使用條款,在每種情況下均適用於公司及其子公司。爲免生疑問,數據保護義務包括營銷隱私法規,包括新加坡垃圾郵件控制法。
最低限度不準確“指本公司陳述和擔保中的任何不準確之處第3.02(A)條或者第一句話第3.02(B)條無論是單獨的還是合計的極小的相對於公司全部攤薄後的股本總額。
產權負擔“指任何按揭、抵押、信託契據、租賃、許可證、契諾、限制、質押、購買或租賃選擇權、優先購買權或要約、附條件出售或其他所有權保留協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不利要求、地役權、侵佔、通行權或其他所有權缺陷。
ERISA“指1974年《僱員退休收入保障法》。
排除的信息“指任何(I)綜合財務報表、獨立附屬財務報表、關聯方披露或分部報告所需的任何資料,(Ii)截至所需融資資料涵蓋的最早期間之前的任何期間的財務報表或其他財務數據(包括選定的財務數據),或(Iii)本公司或其聯屬公司根據各自的現行報告制度未能隨時獲得或本公司無法在沒有不合理努力或不適當負擔的情況下編制的財務或其他資料。
A-55

目錄

資金來源“是指根據債務承諾書和根據債務承諾書或與債務承諾書訂立或有關的任何聯合協議、契據或信貸協議承諾提供或安排債務融資的代理人、安排人、賬簿管理人、承銷商、貸款人和其他人,及其與債務融資有關的關聯公司和代表及其繼承人和受讓人。
欺詐“指在作出下述陳述和保證時,普通法上的蓄意欺詐行爲第三條或在依據以下規定交付的證書中第6.02(A)條(就本公司而言)或下列陳述和保證第四條或在依據以下規定交付的證書中第6.03(A)條(就母公司及合併子公司而言),在每一種情況下,均有就該等陳述及保證欺騙及誤導另一方的特定意圖。
政府權威“指任何政府、法院、監管或行政機構、調解人、仲裁員、仲裁機構、委員會或當局或其他立法、行政或司法政府實體(在每一案例中包括任何自律組織,包括證券交易所),不論聯邦、州或地方、國內、外國或跨國。
集團管理團隊“指下列職位:第8.17節公司披露函的一部分。
危險材料“指(I)石油和石油產品、副產品或分解產品、放射性材料、含石棉材料和多氯聯苯,以及(Ii)根據任何適用的環境法被定義或管制爲危險或有毒物質、材料或廢物或污染物、廢物或污染物的任何物質,或類似含義的詞語。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是指一致適用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負債“就任何人而言,指該人的所有負債(包括本金、累算利息、罰款、費用、補償、彌償及保費)(包括本金、累算利息、罰款、費用、補償、彌償及保費),(I)借入款項(包括根據商業票據或透支融通而未償還的款額),(Ii)以票據、債券、債權證或其他類似合約作爲證明,(Iii)就已支取的信用證、銀行承兌匯票、保證及履約按金,在每種情況下,在上述支取的範圍內,(4)該人的所有資本和融資租賃項下的資本化負債(按照《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確定);(5)與利率保護、互換協議、套匯協議和其他對沖安排有關的合同,在每一種情況下,如果上述合同在成交時終止,應支付的金額;(6)任何其他人對上文第(1)至(5)款所述義務的擔保性質。儘管有上述規定,「負債」不應包括任何(A)經營租賃項下的債務和(B)未開出的信用證、銀行承兌匯票和類似票據。
知識產權“指所有知識產權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和利益,不論這些知識產權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司法管轄區以何種名義計價,不論是否已註冊,包括以下各項的權利和對這些知識產權的權利:(1)任何專利(包括所有重新發布、分割、延續、部分延續和延伸)、專利申請或發明;(2)任何商標、商標註冊、商標申請、服務標記、服務標記申請、商號、商業名稱、徽標、商業外觀或品牌名稱以及與之相關的商譽;(Iii)任何版權、版權註冊、軟件或其他技術、原創作品或數據庫的權利以及任何相關的精神權利;(Iv)社交媒體賬號和任何互聯網域名;(V)商業祕密、機密專有技術或其他機密和專有信息;(Vi)公開權;以及(Vii)與上述任何內容有關的任何註冊或申請。
知識“指(I)就本公司而言,截至本協議簽訂之日,下列人士的實際所知第8.12節在向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主要負責該等事宜的僱員作出合理查詢後,(Ii)就母公司或合併附屬公司而言,(Ii)就母公司或合併附屬公司而言,於本協議日期,母公司或合併附屬公司的任何高級管理人員或董事在向主要負責該等事宜的母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僱員作出合理查詢後,並未經該等人士進一步調查,即知悉於本協議日期的實際情況。
A-56

目錄

留置權“指任何種類或性質的質押、留置權、押記、產權負擔、認購權或擔保權益。
實質性不良影響“指任何影響、改變、發展、事實、狀況、事件或事件,而該等影響、改變、發展、事實、狀況、事件或事件個別或合計具有所有其他影響:(I)對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整體業務、資產、物業、負債、營運結果或財務狀況有重大不利影響,或(Ii)會妨礙、重大延遲或重大損害本公司完成交易,包括本公司的合併(但在決定本條款所列條件是否第6.02節已滿意);提供僅就第(I)款而言,在確定重大不利影響是否已經發生、正在繼續或將合理地預期發生時,不構成或不考慮下列任何因素引起或導致的任何影響、變化、發展、事實、狀況、事件或事件:任何影響、變化、發展、事實、狀況、事件或事件(A)普遍影響(1)公司及其子公司經營的行業,或一般法律、法規、政治或社會條件或(2)經濟的任何變化或預期變化,信貸或金融或資本市場,在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擁有重大業務的任何國家或地區,包括任何數字資產或加密貨幣的利率或匯率、任何數字資產或加密貨幣的價格或相對價值的變化,或任何此類數字資產或加密貨幣的市場,貨幣政策或通貨膨脹,或(B)因(1)任何適用法律或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會計準則的變化,或任何前述解釋的任何變化或預期變化,(2)本協議的談判、執行或公告或履行,包括其對關係的影響,與客戶、供應商、合作伙伴、員工或監管機構簽訂合同或其他協議,或提起任何交易訴訟 (不言而喻,本條第(2)款不適用於以下情況:(1)在陳述或保證中提及「重大不利影響」,而該陳述或保證特別旨在解決下列情況的後果:(1)本協定的簽署和交付、本協定的公開宣佈或交易的完成);(3)戰爭行爲(不論是否宣佈)、軍事活動、破壞、****或恐怖主義,或任何此類戰爭行爲的升級或惡化(不論是否宣佈)、軍事活動、破壞、****或恐怖主義;(4)海嘯、地震、洪水、颶風、龍捲風或其他自然災害;與天氣有關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類似事件;(5)流行病、大流行或其他疾病爆發或政府當局爲應對任何流行病、大流行或其他疾病爆發而頒佈的法律或指令;(6)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根據本協議或在母公司明確書面要求下或在母公司同意下采取的任何行動(但本條款(X)不適用於公司根據第5.01(B)節所列並經母公司同意的契諾要求採取的行動)或(Y)母公司或其任何關聯公司;(7)涉及母公司、合併子公司或其各自關聯公司的身份或任何事實或情況;(8)公司信用評級的任何變化或預期變化,(9)公司股本的任何市價下降或交易量變化,或(10)任何未能滿足任何內部或公開的預測、預測、指引、估計、里程碑、預算或對收入、收益、現金流或現金狀況的內部或公佈的財務或經營預測(應理解,第(8)、(9)和(10)款中的例外情況不應阻止或以其他方式影響對任何該等變化的根本原因的確定,在確定重大不利影響是否已經發生或將合理預期發生時,可考慮本協議中提及的拒絕或失敗(如果不屬於本協議第(A)款和第(B)(1)至(10)款規定的任何例外);提供, 進一步第(A)款或第(B)(1)、(3)、(4)或(5)款所述的任何影響、變化、事件或事件可在確定是否已有或合理地預期會有重大不利影響時予以考慮,只要該等影響、變化、發展、事實、狀況、事件或事件對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整體造成不成比例的不利影響,與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所處行業的類似參與者相比(在這種情況下,在確定是否已經或將合理地預期存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可能只考慮遞增的不成比例影響)。
准許的產權負擔“指(I)地役權、通行權、侵佔、限制、條件和在正常業務過程中招致或遭受的其他類似產權負擔
A-57

目錄

個別或整體而言,不會也不會對適用不動產的使用(或預期用途)、效用或價值造成重大損害,或以其他方式對該地點目前或預期的業務運作造成重大損害;(Ii)由對該等不動產擁有管轄權的政府當局實施的分區、權利、建築及其他土地用途規定;及(Iii)准許留置權。
允許留置權「指(I)尚未拖欠的政府當局對稅款、評稅或其他收費的法定留置權,或(Y)正真誠地通過適當程序對其數額或有效性提出質疑,並已按照」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規定,在公司的財務報表中爲其保留足夠的準備金,該等財務報表以引用的方式收錄在公司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文件中;(Ii)技工、物料工、承運人、工人、倉庫工、維修工,業主對在正常業務過程中尚未到期或應付的款項,或正通過適當程序真誠地對其提出異議,並已按照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在公司財務報表中保留充足準備金的業主留置權及類似留置權,這些款項已通過引用收錄在公司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文件中;(Iii)保證對未償債務或任何債務的留置權,只要此類債務下沒有違約事件;(Iv)工人補償法、失業保險法或類似立法規定的質押或存款,或與投標、該實體爲當事一方的合同(債務償付除外)或租賃,或爲保證該實體的公共或法定義務,或爲保證該實體爲當事一方的擔保或上訴債券而交付的存款,或作爲爭議稅項擔保的存款,在每種情況下均在正常業務過程中產生或作出,並已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爲其保留了充足的準備金;(V)在正常業務過程中授予第三方的與公司及其任何附屬公司提供或接受產品和服務有關的非排他性許可證;(Vi)損害業主利益的留置權;(Vii)購買金錢留置權及保證根據資本租賃安排支付租金的留置權;(Viii)於生效日期或之前解除的留置權;及(Ix)不會對受該等留置權、產權負擔或瑕疵影響的資產或物業的現有用途造成重大減損或重大損害的其他留置權、產權負擔或瑕疵。
“指個人、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合夥企業、合資企業、協會、信託、非法人組織、集團(如交易法第13條所使用的那樣)或任何其他實體,包括政府當局。
個人資料指以任何形式涉及或可能鏈接到已識別或可識別的自然人或家庭的所有數據,以及構成適用法律或任何數據保護義務下的「個人信息」、「個人數據」、「健康數據」、「個人財務帳戶信息」或同等內容的任何其他信息。
註冊公司知識產權“指所有專利、專利申請、註冊版權、版權註冊申請、註冊商標(包括商標、服務商標和商業外觀,在已註冊的範圍內)、註冊商標申請和註冊域名,這些專利、專利申請和註冊域名屬於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所有,並對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整體業務的開展具有重大意義。
監管法“指所有適用的反壟斷法(包括外國反壟斷法)和政府當局頒佈的所有其他適用法律,其目的或意圖是禁止、限制或管制(1)具有壟斷或限制貿易或通過合併或收購減少競爭的目的或效果的行爲,或(2)外國投資。
代表“就任何人而言,指其高級人員、董事、僱員、顧問、代理人、財務顧問、投資銀行家、律師、會計師、其他顧問、關聯公司和其他代表。
所需的融資信息指(一)截至截止日期前至少90天的三個會計年度中每一個年度的資產負債表,以及截止日期前至少90天的三個會計年度中每個會計年度的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以及(二)截至每個會計年度最後一天的未經審計的公司綜合財務報表
A-58

目錄

已完成的財政季度(任何財政年度的第四財政季度除外),在根據第(I)條提交經審計的綜合財務報表的最近完成的財政年度之後結束,並在每個此類財政季度的相關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結束前至少45天結束。
受制裁國家“指在任何時候,作爲任何全面制裁的對象或目標的任何國家、地區或領土,這些制裁包括,截至本協定之日,古巴、伊朗、朝鮮、敘利亞和克里米亞地區,或烏克蘭所謂的頓涅茨克人民共和國或盧甘斯克人民共和國。
被制裁的人“指(I)在制裁法律下的任何制裁實體名單上被指認的任何人,包括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管制辦公室維持的特別指定國民和受阻人士名單、受歐盟金融制裁的個人、團體和實體綜合名單、由英國財政部維持的金融制裁目標綜合名單或由聯合國、美國、歐盟(或其任何成員國)、聯合王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或日本維持的任何類似的目標個人、實體、團體或機構名單,或者是受制裁國家政府的一部分,(Iii)由上述任何人擁有或控制或代表其行事的50%或以上,(Iv)在受制裁國家組織、位於或通常居住在受制裁國家或從受制裁國家運作,或(V)根據制裁法律以其他方式成爲目標。
制裁法律“指與經濟、金融或其他與貿易有關的制裁、限制、出口管制或禁運有關的所有法律,由(1)美國政府,包括財政部、國務院和商務部,(2)英國,(3)歐洲聯盟或任何歐洲聯盟成員國,(4)聯合國或其安全理事會,(5)澳大利亞、(6)加拿大或(7)日本不時實施、管理或執行。
安全漏洞“指任何材料(I)未經授權或非法獲取或披露、訪問、丟失或濫用或以其他未經授權或非法處理任何個人資料;(Ii)勒索軟件、網絡釣魚或其他網絡攻擊;或(Iii)本公司根據任何數據保護義務須通知任何人或任何執法或監管機構的其他違反安全規定的事件。
股東協議指TPG Asia VI SF Pte與本公司有關的若干股東協議,日期爲2022年3月17日。有限公司,TPG Asia VI SPV GP LLC(作爲TPG Asia VI Digs 1 L.P.的普通合夥人),Epsilon Asia Holdings II Pte.有限公司、REA Asia Holding Co.Pty Ltd.、REA Group Limited及本公司。
軟件“指所有類型的計算機軟件程序和數據庫,包括操作系統、應用程序、軟件工具、固件、規格、設計和文檔以及嵌入設備的軟件,包括源代碼和目標代碼。
子公司“就任何人而言,指在該日期由該人或該人的一間或多間附屬公司擁有,或由該人及該人的一間或多間附屬公司擁有的證券或其他所有權權益,而該等證券或其他擁有權權益佔該人的普通投票權的50%以上(或如屬合夥,則爲該人的普通合夥權益的50%以上)。
系統指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擁有、運營或使用的所有網絡、服務器、交換機、終端、軟件、平台、電子產品、數據庫、接口、應用程序、網站、存儲、固件、硬件和相關信息技術或外包服務和流程,以及它們之間的所有電子連接,包括與其產品或服務相關的,並且對公司及其子公司作爲一個整體開展業務具有重大意義。
稅收“指任何政府當局徵收的任何美國聯邦、州或地方或非美國稅項、費用、徵費、關稅和其他類似的稅費(連同任何和所有利息、罰款和稅收附加費),包括:(I)關於收入、特許經營權、意外之財或其他利潤、毛收入、財產、銷售、使用、股本、工資、就業、社會保障、工人補償、失業補償、淨資產、欺詐或其他方面的稅收或其他收費;或
A-59

目錄

遺棄或無人認領的財產義務(Ii)消費稅、預扣稅、從價稅、印花稅、轉讓、增值稅、增值稅、估計稅、替代稅或最低稅等稅或其他費用;(Iii)許可證、登記和文件費用;以及(Iv)關稅、關稅和類似費用。
報稅表“指任何報稅表、表格、報表、報告、退稅申索、估計稅款聲明、資料申報表或資料報表,包括任何附表或其附件或其任何修訂,在每種情況下均指已提交或須向任何政府主管當局提交的任何報稅表、表格、報表、報告、退稅申報表、估計稅款申報表、資料申報表或資料報表,包括任何合併、合併或單一的報稅表。
友聯市“指任何工會、工會、工會或其他僱員代表團體。
認股權證協議指Bridgetown Holdings Limited和Bridgetown 2 LLC之間的認股權證協議,日期爲2021年1月25日。
故意違約“指任何違反或未能履行本協議所載任何契諾或其他協議的行爲,是指由於違約方在實際知道其行爲或不採取行動將構成違反本協議的情況下作出的行爲或未採取行動的後果。
(B) 在下列條款之後的本協議頁面上定義了下列條款:
術語
部分
可接受的保密協議
第5.02(H)(I)條
行動
第3.08(B)條
不利的推薦更改
第5.02(D)條
協議
前言
公告
第5.04節
資產負債表日期
第3.06(c)節
破產和股權例外
第3.03(a)節
記賬份額
第2.01(c)節
帽子
第7.04節
資本化日期
第3.02(a)節
現金獎
第2.04(c)節
證書
第2.01(c)節
選定的法院
第8.07(b)節
亞信聯行
獨奏會
索賠
第5.06(b)節
結業
第1.02節
截止日期
第1.02節
集體談判協議
第3.13(a)節
公司
前言
公司收購協議
第5.02(a)節
公司董事會推薦
獨奏會
公司公開信
第三條
公司股權獎
第2.04(d)節
公司選項
第2.04(a)節
公司關聯方
第7.03(d)節
公司RSU
第2.04(b)節
公司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文檔
第3.06(a)節
公司證券
第3.02(b)節
公司股東批准
第3.03(c)節
公司股東大會
第5.13(b)節
公司股份
第2.01節
保密協議
第5.05節
留任員工
第5.10(a)節
A-60

目錄

術語
部分
債務融資
第5.08(a)節
最終協議
第5.07(a)節
RSU主任
第2.04(b)節
持不同意見者權利
第2.07(a)節
持異議的股東
第2.07(a)節
持不同意見股份
第2.07(a)節
有效時間
第1.03節
執法費
第7.03(G)條
環境法
第3.13(b)節
環境許可證
第3.13(b)節
股權承諾書
獨奏會
股權融資
第4.06(a)節
股權投資者
獨奏會
《交易所法案》
第3.05節
不包括的福利
第5.10(a)節
費用上限
第7.03(G)條
公允價值
第4.08(b)節
提交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文件
第三條
融資額
第4.06(c)節
擔保
獨奏會
負債
第5.01(b)(ii)節
受償人
第5.06(a)節
介入事件
第5.02(h)(iv)節
判斷力
第3.08(B)條
法律
第3.10(a)節
材料合同
第3.18(a)節
物質保險政策
第3.19(a)節
材料供應商
第3.18(a)(八)節
最高保費
第5.06(c)節
合併
獨奏會
合併注意事項
第2.01(c)節
合併子
前言
莫里斯
第3.21節
紐交所
第3.05節
外部日期
第7.01(b)(i)條
父級
前言
母公司關聯方
第7.03(d)節
付款代理
第2.03(a)節
付款基金
第2.03(a)節
許可證
第3.10(b)節
合併計劃
第1.03節
關閉前損害賠償正在進行中
第7.04節
委託書
第3.05節
公司註冊處處長
第1.01節
補救行動
第5.03(c)節
約束
第6.01(a)節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第3.05節
證券法
第3.02(c)節
特別委員會
獨奏會
特別委員會的建議
獨奏會
A-61

目錄

術語
部分
更好的建議
第5.02(h)(iii)節
倖存的公司
第1.01節
收購法
第3.16(b)節
收購提案
第5.02(h)(ii)節
稅務訴訟
第3.11(c)節
終止RSU
第2.04(d)節
交易訴訟
第5.11節
交易記錄
獨奏會
未授權公司RSU
第2.04(c)節
既得公司RSU
第2.04(b)節
投票協議
獨奏會
第8.13節 費用及開支.無論交易是否完成,與本協議和交易相關的所有費用和支出均應由產生或被要求產生此類費用或支出的一方支付,除非本協議另有明確規定; 提供,該母公司應負責並支付任何適用監管法規定的備案費以及外國法律或法規規定的類似備案或通知的任何費用。
第8.14節 釋義.
(a) 當本協議中提及條款、部分、附件或附表時,除非另有說明,否則該提及應指本協議的條款或部分、附件或附表。本協議中包含的目錄和標題僅供參考,不以任何方式影響本協議的含義或解釋。每當“包括”, “包括「或」包括「在本協議中使用,它們應被視爲後面帶有字樣」不受限制”.這些詞“以下是”, “此處「和」如下所示“在本協定中使用的類似含義的詞語應指整個協定,而不是指本協定的任何特定條款。條款“”, “任何「和」要麼“都不是排他性的。「這個詞」程度「在短語中」在一定程度上應指某一主體或其他事物擴展到的程度,該短語不應僅指如果「。」「這句話」可供家長使用“而類似的重要字眼是指(I)張貼於本公司或其代表所設虛擬資料室的與交易有關的文件,(Ii)提交或提供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文件,或(Iii)由本公司或其代表以書面形式提供予母公司、合併附屬公司或其任何代表的文件。本報告中使用的和未定義的所有會計術語應具有自本報告之日起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下賦予它們的各自含義。除非本協議中另有定義,否則本協議中定義的所有術語在根據本協議製作或交付的任何文件中使用時,應具有定義的含義。除在第5.01(A)條任何對「正常業務過程」或任何類似概念的提及,是指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正常業務過程,作爲一個整體,與過去的慣例一致。本協定所載定義適用於此類術語的單數和複數形式,以及此類術語的男性和女性以及中性性別。本協議、文書或法律或本協議或文書中定義或提及的任何協議、文書或法律是指不時修訂、修改或補充的協議、文書或法律,包括(就協議或文書而言)通過放棄或同意以及(就法律而言)通過繼承可比繼承法及其對所有附件和納入其中的文書的引用,以及(就法律而言)根據其頒佈的任何規則或條例。除非另有特別說明,否則所有提及的美元「或」$“應指美國的合法資金。對某人的提及也是指其允許的轉讓人和繼任者。
(b) 雙方共同參與了本協議的談判和起草,如果出現歧義或意圖或解釋問題,本協議應解釋爲雙方共同起草的,並且不得因本協議任何條款的作者身份而產生有利於或不利於任何一方的推定或舉證責任。
第8.15節 資金來源.儘管本協議中有任何相反規定,公司及其子公司特此:(a)同意,任何涉及因本協議、債務融資或達成的任何協議產生或相關的融資來源的訴訟、索賠、指控、訴訟、審計、調查、檢查或詢問,無論是法律還是股權,無論是合同還是侵權行爲或其他方式
A-62

目錄

與債務融資或因此而擬進行的任何交易或根據該等交易提供的任何服務有關的訴訟、索賠、指控、訴訟、審計、調查、審查或查訊,應受位於紐約曼哈頓區的任何聯邦或州法院的專屬管轄權管轄,只要該法院存在並保持可用,其任何上訴法院及其每一方不可撤銷地將其本人及其財產提交給該法院的專屬管轄權,以及該等訴訟、索賠、指控、訴訟、審計、調查、調查、審查或查詢(除與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解釋有關的範圍外(包括與債務融資有關的任何文件中明確規定此類條款的解釋應受特拉華州法律管轄和解釋的任何條款)應受紐約州法律管轄(不實施會導致適用另一司法管轄區法律的任何法律衝突原則),(B)同意不提起或支持任何類型或描述的訴訟、索賠、指控、訴訟、審計、調查、審查或查詢,無論是法律上的還是衡平法上的,(C)同意在任何該等訴訟、索償、指控、訴訟、審計、調查、審查或查詢或法律程序中向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送達法律程序文件,以任何方式針對因本協議、債務融資或擬進行的任何交易或根據本協議而擬進行的任何交易或根據本協議在紐約曼哈頓區的任何聯邦或州法院以外的任何法院履行任何服務而以任何方式產生或有關的任何融資來源,(C)同意在任何該等訴訟、索賠、指控、訴訟、審計、調查、審查或查詢或法律程序中向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送達法律程序文件應是有效的第8.10節,(D)在其可能有效的最大程度上,不可撤銷地放棄對在任何此類法院維持該等訴訟、索賠、指控、訴訟、審計、調查、審查或調查的不便法院的抗辯;(E)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程度上,故意、故意和自願地放棄陪審團在因本協議、債務融資或由此預期或由此進行的任何交易或根據本協議提供的任何服務而對融資來源提出的任何訴訟、索賠、指控、訴訟、審計、調查、審查或查詢中所允許的最大限度的審判(提供儘管有前述規定,本協議並不影響母公司在債務融資、債務融資計劃中的任何交易或其項下的任何服務方面針對融資來源的權利),(F)同意不對融資來源提起、支持或允許其任何關聯公司以任何方式對融資來源提起或支持任何索賠或訴訟,無論是在法律上或在合同、侵權或其他方面,這些索賠或訴訟因本協議、債務融資或與之相關的最終文件或由此或由此預計的任何交易而產生或有關,並且(G)同意融資來源是以下交易的明示第三方受益人,並可執行本協議中反映本協議中上述協議的任何條款第8.15節第8.06節而該等條文及“資金來源“未經融資來源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對任何融資來源進行實質性不利的修改。爲免生疑問,此聲明第8.15節不得以任何方式影響母公司或其任何關聯公司根據與債務融資有關的任何文件執行其權利的權利。
第8.16節 沒有追索權.
(A) 本協議只能針對本協議強制執行,任何基於本協議、由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相關的索賠或訴訟理由,或談判、簽署或履行本協議的行爲,只能針對明確確定爲本協議當事方的實體(或本擔保、股權承諾書或保密協議的當事方,在本協議規定的範圍內)提出。母公司關聯方(除(I)母公司及合併子公司及(Ii)股權投資者(在股權承諾書或擔保所載範圍內)外)對本協議各方的任何義務或責任(不論是賠償或其他)或任何索償(不論是侵權、合約或其他方面的申索)概不承擔任何責任,或就該等交易或因該等交易或就任何與本協議有關的口頭陳述而作出或指稱作出的任何口頭陳述承擔任何責任。任何公司關聯方(本協議規定範圍內的公司除外)對本協議各方的任何義務或責任(無論是賠償或其他)或任何索賠(無論是侵權、合同或其他方面的索賠)不承擔任何責任,無論是基於、關於或由於交易或就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口頭陳述或任何口頭陳述。還應理解的是,本協議所設想並由一方官員簽署的任何證書或證明將被視爲僅以該官員作爲該方官員的身份交付(而不是以其個人身份),任何一方均無權以其個人身份向該官員提出索賠。
(b) 公司(代表其本身、其附屬公司以及任何由、通過或代表公司或其附屬公司提出索賠的人)承諾並同意,其不會提起、並應導致其代表和附屬公司不提起、提出或提起任何訴訟、索賠、訴訟(無論是基於合同、侵權、
A-63

目錄

任何母公司關聯方均不對公司、公司子公司、其各自的代表或附屬公司(或通過或代表公司或其關聯方提出索賠的任何人)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無論基於合同、侵權行爲、欺詐、嚴格法律責任、其他法律或其他法律或其他方面),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而籤立或交付的其他協議或任何擬進行的交易而產生的繼承人或代表,母公司及合併子公司(在本協議所規定的範圍內除外)均爲EQT Partners Asia Pte。根據保密協議,或根據股權承諾書或擔保(在每種情況下,均根據股權承諾書所載條款)向股權投資者提供擔保。在不限制前述條文一般性的原則下,本公司(代表其本身、其聯屬公司,以及任何透過或代表本公司或其聯屬公司提出申索的人士)特此放棄、免除及放棄與任何該等行動、申索、法律程序、義務及責任有關的任何及所有權利,並在適用法律所允許或以其他方式設想的最大範圍內(且僅受本協議或與本協議籤立或交付有關的特定合約條文所規限)。每個母公司和合並子公司(代表其本身、其關聯公司,以及任何通過、通過或代表母公司、合併子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提出索賠的人)都同意,它不會提起,也不會導致其代表和關聯公司提起、提出或提起任何訴訟、索賠或訴訟(無論是基於合同、侵權行爲、欺詐、嚴格責任、其他法律或其他方面),根據本協議或本協議所簽訂或交付的其他協議,或因本協議或本協議所擬進行的任何針對本公司關聯方的任何交易而產生或與之相關的法律或股權),且本公司任何關聯方均不對母公司、合併子公司、其各自的代表或關聯公司(或通過、通過或代表母公司、合併子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提出索賠的任何人)或其各自的任何繼承人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無論基於合同、侵權行爲、欺詐、嚴格責任、其他法律或其他方面),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或因本協議而簽署或交付的其他協議或因本協議或因本協議而擬進行的任何交易而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繼承人或代表,但本公司在本協議所規定的範圍內除外。在不限制前述條文一般性的原則下,母公司及合併附屬公司(代表其本身、其聯屬公司,以及任何透過或代表本公司或其聯屬公司提出申索的任何人士)特此放棄、免除及放棄與任何該等行動、申索、法律程序、義務及責任有關的任何及所有權利。
[簽名頁面如下]
A-64

目錄

特此證明,雙方已於上文首次寫下的日期正式簽署並交付本協議。
 
喜之集團有限公司
 
 
 
 
作者:
/s/ Stefan Mathias Jacob van Oorschot
 
 
姓名:Stefan Mathias Jacob van Oorschot
 
 
標題:董事
 
 
 
 
白花蛇舌蘭有限公司
 
 
 
 
作者:
/s/ Stefan Mathias Jacob van Oorschot
 
 
姓名:Stefan Mathias Jacob van Oorschot
 
 
標題:董事
 
 
 
 
PropertyGuru集團有限公司
 
 
 
 
作者:
/s/哈里·文巴卡姆·克里希南
 
 
姓名:哈里·文巴卡姆·克里希南
 
 
頭銜:首席執行官
[協議和合並計劃的簽字頁]
A-65

目錄

附件A

合併計劃
[*****]
A-66

目錄

附件B

修訂和重述的組織章程大綱和章程的形式
存續公司
[*****]
A-67

目錄

附件B
日期[   ]
(1)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
(2)瀚琪有限公司
合併計劃


目錄

目錄
條款
B-I

目錄

這一合併計劃 (this "合併計劃“)製作於          
在兩者之間
(1)
置業大師集團有限公司,一家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成立的豁免公司,其註冊辦事處位於Walkers Corporation Limited的辦事處,地址爲KY1-9008開曼群島喬治城埃爾金大道190號倖存的公司“);及
(2)
Hedychium Limited,一家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成立的獲豁免公司,其註冊辦事處爲楓葉企業服務有限公司,地址爲:開曼群島大開曼KY1-1104,喬治城南堂街Ugland House郵政信箱309號。合併公司與倖存的公司一起,公司”).
鑑於
(A)
尚存公司和合並公司各自的董事會已批准公司合併,尚存公司繼續作爲尚存公司(“合併),根據日期爲2024年8月16日的合併協議和計劃的條款和條件,由Hedychium Group Limited、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責任公司、尚存公司和合並公司(合併協議「)及本合併計劃,並根據《公司法》(經修訂)第XVI部分的規定(」《公司法》”).
(B)
每一家尚存公司和合並公司的股東均已按照本文所述的條款和條件以及根據《公司法》的其他規定通過了本合併計劃。
(C)
每一家尚存公司和合並公司均希望根據《公司法》第十六部分的規定訂立本合併計劃。
我們達成一致
1.
定義和解釋
1.1
本合併計劃中未另作定義的術語應具有《合併協議》中賦予該等術語的含義,該協議的副本載於附件1 到此爲止。
2.
合併計劃
2.1
這些公司的詳細信息:
(a)
本合併計劃的組成公司(如《公司法》所界定)爲存續公司和合並公司。
(b)
倖存公司(根據《公司法》的定義)是倖存公司,該公司將繼續命名置業大師集團有限公司.
(c)
尚存公司的註冊辦事處爲Walkers Corporation Limited,地址爲KY1-9008開曼群島喬治城埃爾金大道190號。合併公司的註冊辦事處爲楓葉企業服務有限公司,地址爲開曼群島大開曼KY1-1104,喬治城南堂街Ugland House郵政信箱309號。於生效日期,尚存公司的註冊辦事處將更改爲科尼爾斯信託公司(開曼)有限公司,地址爲Cricket Square,Hutchins Drive,郵政信箱2681,Grand Cayman,KY1-1111,開曼群島。
(d)
緊接生效時間(定義見下文)前,尚存公司的法定股本爲50,000美元,分爲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500,000,000股普通股。
(e)
緊接生效時間前,合併公司的法定股本爲50,000美元,分爲每股面值0.01美元的5,000,000股股份。
2.2
有效時間
根據《公司法》第233(13)條,合併應自本合併計劃由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之日起生效。有效時間”).
B-1

目錄

2.3
條款和條件;股權
(a)
合併的條款及條件,包括將各組成公司的股份轉換爲尚存公司的股份或轉換爲其他財產(視何者適用而定)的方式及基準,載於合併協議。
(b)
附屬於尚存公司股份的權利及限制載於經修訂及重述的第二份組織章程大綱及經修訂及重述的尚存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其表格載於附件2 至此(“尚存的公司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
(c)
自生效日期起,尚存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爲尚存公司的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尚存公司的法定股本爲50,000.00美元,分爲5,000,000股每股面值或面值0.01美元的股份。
2.4
董事在合併中的利益
(a)
尚存公司的每個董事的名稱和地址(如《公司法》所定義)爲:
(i)
斯特凡·馬蒂亞斯·雅各布·範·奧斯卡特,荷蘭阿姆斯特丹,Herikerbergweg 84,1101 Cm
(ii)
開曼群島大開曼群島大灣路802號芙蓉道31119號郵政信箱
(b)
概無就合併向兩家公司的任何董事支付或支付任何款項或利益,但僅以本公司股東身份就合併向任何有關董事支付的任何有關款項或利益除外。
2.5
有擔保債權人
(a)
截至本合併計劃之日,尚存的公司並未授予任何未償還的固定或浮動擔保權益。
(b)
截至本合併計劃之日,合併公司未授予任何未償還的固定或浮動擔保權益。
3.
變型
3.1
在生效時間之前的任何時間,本合併計劃可由尚存公司和合並公司的董事會修改,以:
(a)
更改生效時間,但更改後的日期不得遲於本合併計劃向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之日後第90天;及
(b)
對本合併計劃作出任何其他更改,因爲合併協議或本合併計劃可能明確授權尚存公司和合並公司的董事會酌情生效。
4.
終止
4.1
在生效時間之前的任何時候,倖存公司和/或合併公司的董事會可以根據合併協議的條款終止本合併計劃。
5.
批准和授權
5.1
本合併計劃已根據《公司法》第233(3)條獲得合併公司和倖存公司各自董事會的批准。
5.2
本合併計劃已根據《公司法》第233(6)條獲得合併公司和倖存公司各自股東的授權。
6.
通告
6.1
與本合併計劃相關的所有通知和其他通訊必須採用書面形式,並應根據合併協議第8.10條的規定發出。
B-2

目錄

7.
同行
7.1
本合併計劃可以以任何數量的副本執行,所有副本加在一起應構成同一份文書。任何一方均可通過執行任何此類對應計劃來簽訂本合併計劃。
8.
管治法律
8.1
本合併計劃以及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應受開曼群島法律管轄並根據其解釋。公司特此同意將本合併計劃產生的任何爭議提交給開曼群島法院的專屬管轄權。
[簽名頁如下]
B-3

目錄

以昭 雙方已於上述日期簽訂本合併計劃。
已簽名 並代 Hedychium Limited:
)
 
 
)
 
 
)
正式授權簽字
 
)
 
 
)
姓名:
 
 
)
 
 
)
標題:
 
已簽名 並代 置業大師集團有限公司:
)
 
 
)
 
 
)
正式授權簽字
 
)
 
 
)
姓名:
 
 
)
 
 
)
標題:
 
B-4

目錄

附件1

合併協議
B-5

目錄

附件二

現存公司備忘錄和協會章程
B-6

目錄



第二次修訂和重述的組織備忘錄
PropertyGuru集團有限公司
由2024年8月[·]通過的特別決議通過,2024年8月[·]生效
大開曼群島

開曼群島

conyers.com
B-7

目錄

《公司法(修訂)》
獲豁免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次修訂和恢復的協會備忘錄

PropertyGuru集團有限公司
由2024年8月[·]通過的特別決議通過,2024年8月[·]生效
1.
公司名稱爲Property Guru Group Limited。
2.
本公司的註冊辦事處爲科尼爾斯信託(開曼)有限公司,地址爲Cricket Square,Hutchins Drive,郵政信箱2681,Grand Cayman,KY1-1111,開曼群島。
3.
在遵守本備忘錄以下條款的情況下,公司成立的目標不受限制。
4.
在本備忘錄下列條文的規限下,本公司應具有並有能力行使完全行爲能力自然人的所有職能,而不論是否涉及公司利益,如公司法第27(2)節所規定。
5.
本備忘錄並不容許本公司經營開曼群島法律所規定須領有牌照的業務,除非獲得正式許可。
6.
本公司不得在開曼群島與任何人士、商號或公司進行貿易,除非爲促進本公司在開曼群島以外經營的業務;惟本條條文不得解釋爲阻止本公司在開曼群島訂立及訂立合約,以及在開曼群島行使其在開曼群島以外經營業務所需的一切權力。
7.
每個成員的責任僅限於該成員股份不時未付的金額。
8.
公司股本爲50,000美元,分爲5,000,000股每股面值或面值0.01美元的股份。
9.
本公司可行使公司法所載權力在開曼群島撤銷註冊,並以繼續在另一司法管轄區註冊的方式註冊。
B-8

目錄


修訂和重述的公司章程
PropertyGuru集團有限公司
由2024年8月[·]通過的特別決議通過,2024年8月[·]生效
大開曼群島

開曼群島

conyers.com
B-9

目錄

目錄
B-10

目錄

B-11

目錄

《公司法(修訂)》
獲豁免的股份有限公司
修訂和重述公司章程



PropertyGuru集團有限公司

由於[日期]通過並於[日期]生效的特別決議通過
表A
該法附表一表A中的規定(定義如下)不適用於公司。
釋義
1.
定義
1.1.
在本章程中,以下詞語和短語在與上下文不一致的情況下分別具有以下含義:
 
行動
開曼群島公司法(經修訂);
 
另類董事
根據本章程任命的候補董事;
 
文章
本章程不時變更;
 
核數師
當時被任命爲公司核數師的個人或公司,包括個人或合夥企業;
 
衝浪板
根據本細則任命或選舉產生的董事會(爲免生疑問,包括一個單獨的董事),並根據本細則以書面決議或在有法定人數的董事會會議上行事;
 
公司
本章程獲得批准和確認的公司;
 
主任
董事,包括本公司當其時的唯一董事,並應包括備用董事;
 
成員
在股東名冊登記爲本公司股份持有人的人士,以及當兩名或兩名以上人士如此登記爲股份持有人時,指在股東名冊上名列首位的人士,爲該等聯名持有人之一或所有該等人士(視乎文意而定);
 
月份
歷月;
 
通知
本章程另有規定的書面通知,另有規定的除外;
 
軍官
任何獲董事會委任擔任本公司職位的人士;
 
普通決議
在公司股東大會(或如有規定,則爲持有某一類別股份的股東會議)上以簡單多數票通過的決議,或經所有有權投票的股東一致同意通過的書面決議;
 
已付清
已繳款或計入已繳款;
 
任何自然人、商號、公司、合資企業、合夥企業、公司、協會或其他實體(不論是否具有單獨的法人資格)或上下文所需的任何實體(董事或高級職員除外),在此情況下,「個人」指按照開曼群島法律獲准以獨立法人身分行事的任何人士或實體。
 
董事及高級人員名冊
本章程中提及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登記冊;
B-12

目錄

 
會員登記冊
公司根據該法案保存的股東名冊;
 
封印
公司的法團印章或任何正式印章或副本印章;
 
秘書
獲委任執行公司秘書的任何或全部職責的人,包括任何副秘書或助理秘書,以及任何由董事會委任以執行秘書任何職責的人;
 
分享
包括一小部分份額;
 
特別決議
 
(i) 
由至少三分之二有權在股東大會上親自或由代理投票的股東以多數票通過的決議,並且已正式發出通知,說明有意提出作爲特別決議提出決議(爲避免疑問,一致同意符合多數票);或

(ii) 
經所有有權投票的成員一致同意通過的書面決議;
 
書面決議
根據第36條或第62條通過的決議;和
 
歷年。
1.2.
在這些條款中,如果與上下文不一致:
(a)
表示複數的詞包括單數,反之亦然;
(b)
表示男性的詞語包括女性和中性;
(c)
含義人的詞語包括公司、協會或團體,無論是否法人;
(d)
臺詞是:
(i)
「可」須解釋爲準許;及
(ii)
「應」應解釋爲強制性的;
(e)
對法律規定的提及應被視爲包括對其的任何修訂或重新制定;
(f)
「公司」一詞係指公司,不論是否爲該法所指的公司;以及
(g)
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本法中定義的詞語在本條款中應具有相同的含義。
1.3.
在這些條款中,除非出現相反意圖,否則提及文字或其同源詞的詞語應包括傳真、印刷、平版印刷、攝影、電子郵件和其他以可見形式表示文字的方式。
1.4.
本條款中使用的標題僅爲方便起見,不得在本文的構造中使用或依賴。
股份
2.
發行股份的權力
在本章程細則及股東任何相反決議案的規限下,以及在不損害任何現有股份或任何類別股份持有人先前獲賦予的任何特別權利的情況下,董事會有權按其決定的條款及條件發行任何未發行股份,而任何股份或任何類別股份(包括髮行或授出可放棄或以其他方式與股份有關的購股權、認股權證及其他權利)可連同有關優先、遞延或其他特別權利或該等限制而發行,不論有關股息、投票權、資本返還或其他方面。但除依照公司法規定外,不得以折扣價發行股份。
B-13

目錄

3.
贖回、購買、退還及庫藏股
3.1.
在公司法的規限下,本公司獲授權發行將由本公司或股東選擇贖回或須贖回的股份,並可根據公司法就該等贖回支付款項。
3.2.
本公司獲授權與持有人協議購買本公司任何股份(包括可贖回股份),並可根據公司法就有關購買支付款項。
3.3.
本公司授權董事會決定任何贖回或購買的方式或任何條款。
3.4.
延遲支付贖回價格不會影響贖回,但如延遲超過30日,則須就由到期日起至實際付款爲止的期間支付利息,利率爲董事會經適當查詢後估計代表開曼群島A類銀行以同一貨幣支付30日存款的利率。
3.5.
本公司授權董事會根據公司法第37(5)條,以溢利、股份溢價賬或新股發行所得款項以外的方式,就贖回或購買本身股份支付款項。
3.6.
除非全部繳足股款,否則不得贖回或購買任何股份。
3.7.
本公司可接受任何繳足股款股份(包括可贖回股份)的免費退回,除非因退回股份而導致除作爲庫存股持有的股份外,公司將不再有任何已發行股份。
3.8.
根據公司法,本公司獲授權持有庫藏股。
3.9.
董事會可根據公司法將其購買或贖回的任何股份或交還給其的任何股份指定爲庫存股。
3.10.
本公司作爲庫藏股持有的股份應繼續分類爲庫存股,直至該等股份根據公司法註銷或轉讓爲止。
4.
附於股份的權利
在符合第二條、組織章程大綱和股東任何相反決議的規定下,並在不損害由此賦予任何其他股份或股份類別持有人的任何特別權利的情況下,公司的股本應分爲單一類別的股份,其持有人應在符合本章程細則的情況下:
(a)
享有每股一票的投票權;
(b)
有權獲得董事會不時宣佈的股息;
(c)
在公司清盤或解散的情況下,不論是自願或非自願的,或爲了重組或其他目的,或在任何資本分配時,均有權獲得公司的剩餘資產;及
(d)
一般有權享有與股份有關的所有權利。
5.
對股份的催繳
5.1.
董事會可就配發予該等成員或由該等成員持有的股份未支付的任何款項(不論就面值或溢價而言)向股東作出其認爲合適的催繳股款,如催繳股款於指定付款日期或之前仍未支付,則董事會可酌情決定按董事會厘定的利率向本公司支付催繳股款金額的利息,由催繳股款支付之日起至實際付款日期止。董事會可就應支付催繳股款的金額和支付此類催繳股款的次數區分持有人。
5.2.
公司可以接受任何成員持有的任何股份的全部或部分未支付金額,儘管該金額沒有任何部分已被催付。
5.3.
任何股份發行的條款可能包括針對不同成員的不同規定,涉及其股份的催付金額和時間。
B-14

目錄

6.
支付催繳股款的連帶責任
股份的聯名持有人須共同及各別負責支付與股份有關的所有催繳股款。
7.
股份的沒收
7.1.
如任何成員未能於指定付款日期就該成員獲配發或持有的任何股份繳付催繳股款,董事會可在該催繳股款仍未支付的期間內的任何時間,指示秘書以下列格式或在情況許可下儘可能接近的格式,向該成員發出書面通知:
不繳交催繳股款而須負上沒收法律責任的通知
 
 
 
 
置業大師集團有限公司(「公司」)
 
 
 
 
 
閣下未能於[日期],即指定繳付催繳股款的日期,就您名下於本公司股東名冊內的[號碼]股份(S)[按數字計算]繳付催繳股款[催繳股款金額]。謹此通知閣下,除非閣下於[日期]起於本公司註冊辦事處按[ ]年利率支付催繳股款連同其利息,否則股份(S)將被沒收。
 
 
 
 
 
 
日期:[日期]
 
 
 
 
 
 
 
[秘書籤署]委員會的命令
 
7.2.
如該通知的規定未獲遵守,任何該等股份可於其後於繳款前的任何時間,由董事會通過決議案予以沒收,而該等股份將隨即成爲本公司的財產,並可由董事會決定處置。在不限制上述一般性的情況下,出售可通過出售、回購、贖回或本章程和公司法允許和符合的任何其他處置方式進行。
7.3.
被沒收股份的股東,即使被沒收,仍有責任向本公司支付於沒收時欠下該等股份的所有催繳股款,連同應付的所有利息,以及本公司因此而產生的任何成本和開支。
7.4.
董事會可接受交出其可按可能議定的條款及條件沒收的任何股份。在該等條款及條件的規限下,交回的股份應視爲已被沒收。
8.
股票
8.1.
只有在董事議決發行股票的情況下,股東才有權獲得股票。代表股份的股票(如有)應採用董事決定的格式。股票應由董事或秘書或董事會明確授權的人士簽署。董事可授權發行證書,並以機械程序加蓋經授權簽署(S)。董事會可通過決議,在一般情況下或在特定情況下,決定證書上的任何或所有簽名可以印刷在證書上或以機械方式加蓋。
8.2.
如任何股票經證明並獲董事會信納已磨損、遺失、錯位或損毀,董事會可安排發行新股票,並在其認爲合適時要求賠償遺失的股票。
8.3.
股票不得以無記名形式發行。
9.
零碎股份
本公司可按零碎面值發行其股份及處理該等零碎股份,處理程度與其全部股份及零碎股份按其所代表的各自零碎股份比例相同,包括(但在不限制前述條文的一般性的原則下)投票權、收取股息及分派及參與清盤的權利。
B-15

目錄

股份登記
10.
會員登記冊
10.1.
董事會應安排在一個或多個簿冊中保存一份成員登記冊,該登記冊可保存在開曼群島內外董事會指定的地點,並應在其中記入下列詳情:
(a)
每名成員的名稱和地址、該成員所持股份的數量和(如適用)該成員持有的股份類別,以及就該等股份支付或同意視爲已支付的金額;
(b)
一成員持有的股份是否具有章程規定的表決權,如果是,這種表決權是否有條件;
(c)
每個人登記在會員名冊上的日期;以及
(d)
任何人不再是會員的日期。
10.2.
董事會可安排在任何國家或地區存置一份或多份股東名冊分冊,其類別由董事會不時厘定,而任何股東名冊分冊應視爲本公司股東名冊的一部分。
10.3.
本公司就上市股份備存的任何登記冊,如符合有關覈准證券交易所的適用法律及規則及規例,則可將細則第10.1條所載詳情以非可讀形式記錄。
11.
註冊持有人絕對所有者
11.1.
本公司有權將任何股份的登記持有人視爲該股份的絕對擁有人,因此無須承認任何其他人士對該股份的衡平法申索或其他申索或權益。
11.2.
任何人士均無權獲得本公司承認以任何信託方式持有任何股份,而本公司亦不受約束或以任何方式被迫承認(即使已獲有關通知)任何股份的任何衡平、或有、未來或部分權益或有關任何股份的任何其他權利,但持有人擁有全部股份的絕對權利除外。儘管有本條的規定,如果任何信託的通知是應持有人的要求而登記在股東名冊或股份證書上的,則除前述情況外:
(a)
該通知應被視爲純粹爲了持有人的方便;
(b)
本公司無須以任何方式承認該信託的任何受益人或受益人擁有有關股份的權益;
(c)
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涉及信託、受託人的身份或權力、信託的有效性、目的或條款,以及與股份有關的任何事情是否可能構成違反信託或其他方面的問題;及
(d)
如因本公司在股東名冊或股份證書上記入信託通知並繼續承認持有人對全部有關股份擁有絕對權利而招致或蒙受任何直接或間接後果而招致或蒙受的任何責任或開支,持有人須向本公司作出全數彌償。
B-16

目錄

12.
記名股份的轉讓
12.1.
轉讓文書應採用下列形式的書面形式,或在情況允許的情況下儘可能接近這種形式,或採用董事會可能接受的其他形式:
轉讓一股或多股股份
置業大師集團有限公司(「公司」)
 
對於收到的價值………………。。[金額],本人,[出讓人姓名]現將本公司[地址]、[號碼]股份出售、轉讓、轉讓給[受讓人]。
 
 
日期:[日期]
 
 
 
簽署人:
在下列情況下:
 
 
 
 
 
 
轉讓人
見證人
 
 
 
 
 
 
受讓方
見證人
 
12.2.
該轉讓文書須由轉讓人及受讓人簽署(或如轉讓人及受讓人爲法團,則由其代表簽署),惟如屬繳足股款股份,董事會可接受轉讓人或其代表簽署的文書。轉讓人應被視爲該等股份的持有人,直至該等股份已於股東名冊上轉讓予受讓人爲止。
12.3.
董事會可拒絕承認任何轉讓文書,除非該文書附有有關股份的證書及董事會可能合理要求的其他證據,證明轉讓人有權作出轉讓。
12.4.
任何股份的聯名持有人可將該股份轉讓予一名或多名該等聯名持有人,而彼等與已故成員先前聯名持有的任何股份的尚存持有人可將任何該等股份轉讓予該已故成員的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
12.5.
董事會可行使其絕對酌情決定權拒絕登記股份轉讓,而無須給予任何理由。如董事會拒絕登記任何股份的轉讓,秘書須在向本公司提交轉讓之日起三個月內,向轉讓人及受讓人發出拒絕通知。
13.
記名股份的轉傳
13.1.
如股東身故,則尚存股東(如已故股東爲聯名持有人)及已故股東的合法遺產代理人(如已故股東爲唯一持有人)將爲本公司承認對已故股東的股份權益擁有任何所有權的唯一人士。本章程任何條文並不免除已故聯名持有人的遺產就該已故股東與其他人士共同持有的任何股份所負的任何責任。在公司法第39節條文的規限下,就本細則而言,法定遺產代理人指已故股東的遺囑執行人或遺產管理人,或董事會絕對酌情決定獲適當授權處理已故股東股份的其他人士。
B-17

目錄

13.2.
任何因任何成員死亡或破產而有權享有股份的人士,可在董事會認爲足夠的證據下登記爲股東,或可選擇提名某人登記爲該股份的受讓人,在此情況下,有權取得該股份的人士須以下列形式籤立一份以該被提名人爲受益人的書面轉讓文書,或在情況許可下儘可能接近以下格式:
因社員去世/破產而成爲有權的人進行的轉讓
 
 
 
 
置業大師集團有限公司(「公司」)
 
 
 
 
 
本人/我們因[已故成員姓名/地址]的[身故/破產]而有權享有(S)股份的[號碼],而不是本人/我們本人登記,而是選擇將[受讓人姓名](「受讓人」)登記爲該股份(S)的受讓人,本人/我們據此將該股份(S)轉讓予承讓人,並將該股份轉讓予受讓人、其遺囑執行人、遺產管理人及承讓人,受籤立本合同時持有該合同的條件的限制;而受讓人在此同意在相同條件下接受上述股份(S)。
 
 
日期:[日期]
 
 
 
簽署人:
在下列情況下:
 
 
 
 
 
 
轉讓人
見證人
 
 
 
 
 
 
受讓方
見證人
 
13.3.
在向董事會提交上述材料,並附上董事會可能要求的證據以證明轉讓人的所有權後,受讓人應登記爲成員。儘管有上述規定,董事會在任何情況下均有權拒絕或暫停登記,其權利與該成員於該成員去世或破產(視屬何情況而定)前轉讓股份的權利相同。
13.4.
如有兩名或以上人士登記爲一股或多股股份的聯名持有人,則在任何一名或多名聯名持有人去世的情況下,其餘聯名持有人將絕對有權持有該等股份,而本公司將不會承認任何聯名持有人的遺產申索,但該等聯名持有人的最後尚存人士除外。
股本的變更
14.
更改資本的權力
14.1.
在公司法的規限下,本公司可不時以普通決議更改其組織章程大綱的條件,以:
(a)
按決議規定的金額增加股本,或如本公司有無面值的股份,則按其認爲合宜的無面值或面值的股份數目增加股本,或增加發行股份的總代價;
(b)
將其全部或部分股本合併及分割爲數額大於其現有股份的股份;
(c)
將其全部或任何繳足股份轉換爲股票,並將該股票重新轉換爲任何面額的繳足股份;
(d)
將其股份或其中任何股份細分爲金額小於組織章程大綱規定的股份;或
(e)
取消在決議通過之日尚未獲得或同意獲得的股份
B-18

目錄

任何人所持有的任何股份,並將其股本金額減去如此註銷的股份數額,或如屬無面值股份,則減少其股本所分成的股份數目。
14.2.
所有按照前一條規定設立的新股,須遵守章程細則有關催繳股款、留置權、轉讓、轉傳、沒收及其他方面的相同規定,一如原始股本中的股份。
14.3.
爲免生疑問,現宣佈第15.1(B)、(C)及(D)段不適用于于任何時間本公司股份無面值。
14.4.
在公司法的規限下,本公司可不時以特別決議案減少其股本。
15.
更改附帶於股份的權利
如股本於任何時間分爲不同類別的股份,則不論本公司是否正在清盤,任何類別股份所附帶的權利(除非該類別股份的發行條款另有規定)可在董事會認爲不會對該等權利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況下,無須該類別已發行股份持有人的同意而更改;否則,任何有關更改必須獲得持有該類別已發行股份四分之三的持有人的書面同意,或獲得該類別股份持有人在另一次股東大會上以過半數票通過的決議案批准,而該大會所需的法定人數爲至少兩名人士持有或委派代表持有該類別已發行股份的三分之一。爲免生疑問,董事會保留取得相關類別股份持有人同意的權利,即使任何該等變動可能不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除該類別或系列股份的發行條款另有明確規定外,賦予任何類別或系列股份持有人的權利不得被視爲因設立或發行更多排名股份而改變。平價通行證就這樣。
股息和資本化
16.
分紅
16.1.
董事會可在本細則的規限下,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宣佈按股東所持股份數目的比例向股東派發股息,股息可現金支付,或全部或部分以分派特定資產(可能包括任何其他公司的股份或證券)的方式支付。
16.2.
如董事會決定股息應全部或部分以分配特定資產的方式支付,董事會可解決有關該等分配的所有問題。在不限制前述條文的一般性的原則下,董事會可厘定該等特定資產的價值,並按其認爲合適的條款將任何該等特定資產歸屬受託人。
16.3.
股息可從本公司已實現或未實現的利潤中宣佈和支付,或從董事會認爲不再需要的利潤中預留的任何準備金中支付,或從不再需要的相同金額的利潤中撥備。股息也可以從股份溢價帳戶或任何其他基金或帳戶中宣佈和支付,這些基金或帳戶可以根據該法案爲此目的而授權。
16.4.
任何未付股息均不得計入本公司的利息。
16.5.
本公司可按每股已繳股款的比例派發股息,但部分股份的繳足股款較其他股份爲多。
16.6.
董事會可宣佈及向股東作出從本公司資產中合法作出的其他分派(現金或實物)。任何未支付的分派都不應計入對本公司的利息。
16.7.
董事會可將任何日期定爲確定有權收取任何股息或其他分派的股東的記錄日期,但除非如此指定,否則記錄日期應爲董事宣佈該日期的日期。
17.
將利潤作廢的權力
17.1.
董事會在宣佈派發股息前,可從本公司的盈餘或利潤中撥出
B-19

目錄

按其認爲適當的數額作爲準備金,用於應付或有事項、平分股息或用於任何其他目的。在申請期間,該等款項可用於本公司的業務或投資,而無須與本公司的其他資產分開存放。董事會亦可將其決定不分配的任何利潤結轉,而無須將其存入儲備。
17.2.
在本公司股東大會任何指示的規限下,董事會可代表本公司行使公司法賦予本公司有關本公司股份溢價賬的所有權力及選擇權。
18.
付款方式
18.1.
就股份以現金支付的任何股息、利息或其他款項,均可以上述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支票、匯票、電子轉賬等)支付予有關人士。由該成員以書面指示。
18.2.
就股份的聯名持有人而言,有關股份以現金支付的任何股息、利息或其他款項,可按上述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支票、匯票、電子轉賬等)支付予該等人士。如聯名持有人以書面指示。如果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登記爲任何股份的聯名持有人,任何人都可以就就該等股份支付的任何股息開出有效收據。
18.3.
董事會可從應付予任何股東的股息或分派中扣除該股東因催繳股款或其他原因而欠本公司的所有款項。
19.
資本化
19.1.
董事會可將當時記入本公司任何股份溢價賬或其他儲備金賬或記入損益表的貸方的任何款項資本化,或將該等款項運用於繳足按比例配發予股東的未發行股份作爲繳足紅股。
19.2.
董事會可將當時存入儲備帳戶貸方的任何款項或其他可供派息或分派的款項資本化,方法是將該等款項用於繳足該等股東的全部、部分或零繳足股份,而該等股東假若以股息或分派的方式分派本應有權獲得該等款項。
成員的會議
20.
週年大會
本公司每年可舉行一次股東大會,作爲其股東周年大會。本公司股東周年大會可於本公司主席(如有)(“主席“)或任何兩名董事或任何董事及秘書或董事會委任。
21.
特別股東大會
21.1.
除週年大會外的其他股東大會稱爲特別股東大會。
21.2.
主席或任何兩名董事或任何董事及秘書或董事會可於其認爲有需要時召開股東特別大會。
22.
徵用的股東大會
22.1.
如於交存申請書日期持有本公司繳足股本不少於十分之一的股東提出要求,董事會將有權在股東大會上投票,並立即召開股東特別大會。爲使申請書生效,申請書應載明會議的目的,應採用書面形式,由請求人簽署,並應存放在註冊辦事處。請購單可以由幾份類似形式的文件組成,每一份文件都由一名或多名申購人簽署。
B-20

目錄

22.2.
如董事會自提出要求之日起計21天內未正式召開股東特別大會,則請求人或任何佔所有請求人總投票權一半以上的人士可自行召開特別大會;但任何如此召開的會議不得在提出要求後超過90天舉行。請購人召開特別大會的方式應儘可能與董事會召開股東大會的方式相同。
23.
告示
23.1.
每名有權出席股東周年大會並於會上表決的成員,須獲給予最少五天的通知,並述明舉行會議的日期、地點及時間,如有不同,則須述明決定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於大會上表決的成員的記錄日期,以及在切實可行範圍內須在大會上處理的其他事務。
23.2.
應向每名有權出席特別大會並在會上表決的成員發出至少五天的特別大會通知,說明會議將審議的事務的日期、時間、地點和一般性質。
23.3.
董事會可將任何日期定爲記錄日期,以決定有權收取本公司任何股東大會的通知及於任何股東大會上表決的股東,但就收取會議通知或任何其他事項的通知的權利而言,記錄日期應爲發出通知的日期,而就在會議及其任何續會上表決的權利而言,記錄日期應爲原大會的日期。
23.4.
就股東周年大會而言,如(I)所有有權出席股東周年大會並於會上表決的股東同意召開;及(Ii)如屬特別股東大會,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於會上表決的75%股東同意,則股東大會即使是以較本細則所指定時間爲短的時間通知而召開,仍應被視爲已正式召開。
23.5.
意外遺漏向任何有權收取股東大會通知的人士發出股東大會通知,或任何有權收取通知的人士沒有收到股東大會通知,均不會令該會議的議事程序失效。
24.
發出通知及進入
24.1.
公司可向成員發出通知:
(a)
親自交付給該成員,在這種情況下,該通知應被視爲已在交付時送達;或
(b)
以郵寄方式寄往該成員在會員名冊上的地址,在這種情況下,通知應被視爲已在預付郵資的郵寄日期後7天送達;或
(c)
以快遞方式寄往該會員在會員名冊上的地址,在這種情況下,該通知應被視爲已在寄存之日起兩天後送達,並已支付快遞費;或
(d)
按照該成員爲此目的向本公司發出的指示,以電子方式(包括傳真和電子郵件,但不包括電話)發送通知,在這種情況下,通知應被視爲在通知在正常過程中應被髮送的時間送達;或
(e)
通過在網站上發佈電子記錄和發佈的通知(應包括網站地址、在網站上找到文件的位置以及如何在網站上訪問文件),此類通知是通過本章(A)至(D)段所述的任何方法發出的,在這種情況下,通知應被視爲在訪問指示和在網站上張貼的指示完成時送達。
24.2.
就兩名或以上人士聯名持有的任何股份而言,須向股東發出的任何通知鬚髮給股東名冊上排名最靠前的人士,而如此發出的通知即爲向該等股份的所有持有人發出的足夠通知。
B-21

目錄

24.3.
在證明根據第25.1款(B)、(C)和(D)項送達通知時,只要證明通知的地址和預付費用正確無誤,如由信使郵寄或寄送,以及郵寄、寄存給信使或通過電子方式傳送的時間,即已足夠。
25.
大會延期舉行
董事會可押後根據本章程細則召開的任何股東大會,但須在該等大會舉行時間前向股東發出延期通知。關於延期會議的日期、時間和地點的新通知應按照本章程的規定向每一成員發出。
26.
電子參與會議
股東可透過電話、電子或其他通訊設施或方式參與任何股東大會,以容許所有參與會議的人士同時及即時互相溝通,而參與該等會議即構成親自出席有關會議。
27.
大會的法定人數
27.1.
於任何股東大會上,兩名或以上親身出席並於會議期間親自或委派代表超過本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50%的人士應構成處理事務的法定人數,但如本公司於任何時間只有一名股東,則於該期間舉行的任何股東大會上,一名親身或委派代表出席應構成處理事務的法定人數。
27.2.
如於指定的會議時間起計半小時內未有法定人數出席,則如會議是應要求召開的,則該會議應被視爲取消,而在任何其他情況下,會議應延期至一週後的同一天、同一時間及地點或董事會可能決定的其他日期、時間或地點舉行。除非會議延期至在被延期的會議上宣佈的特定日期、時間和地點舉行,否則應根據本章程細則向每名有權出席會議並在會上投票的成員發出恢復會議的新通知。
28.
由主席主持
除非出席會議並有權表決的成員的過半數另有協議,否則主席(如有的話)須在該人出席的所有成員會議上署理主席一職。如會議主席缺席,會議主席須由出席會議並有權投票的人士委任或選出。
29.
對決議進行表決
29.1.
在公司法及本章程細則的規限下,於任何股東大會上提出供股東考慮的任何問題,須以根據本章程細則所投的多數票的贊成票決定,如票數均等,則決議案將不獲通過。
29.2.
任何成員均無權在股東大會上投票,除非該成員已就其持有的所有股份支付所有催繳股款。
29.3.
於任何股東大會上,交付大會表決的決議案須首先以舉手方式表決,而在任何類別股份當時合法附帶的任何權利或限制的規限下及在本細則的規限下,每名親身出席大會的股東及每名持有有效代表的人士均有權投一票,並須舉手表決。
29.4.
在任何股東大會上,如果對審議中的任何決議提出修正案,而會議主席就擬議修正案是否不合乎規程作出裁決,則實質性決議的議事程序不應因裁決中的任何錯誤而失效。
29.5.
在任何股東大會上,大會主席宣佈建議審議的議題以舉手方式獲得通過、一致通過、或以特定多數獲得通過或失敗,並在載有本公司議事程序紀要的簿冊中載入此等記項,在本章程細則的規限下,應爲該事實的確證。
B-22

目錄

30.
要求對投票進行表決的權力
30.1.
儘管有上述規定,大會主席或至少一名於交存申請書日期持有不少於本公司於繳存日期已繳足股本十分之一的股東有權在股東大會上投票的股東,可要求以投票方式表決。
30.2.
凡要求以投票方式表決,但須受當其時合法地附加於任何類別股份的任何權利或限制所規限,則出席該會議的每名人士對其持有的股份或其代表持有的每一股股份均有一票投票權,而該票須按本條例所述以投票方式點算,或如股東大會有一名或多名成員以電話、電子或其他通訊設施或方式出席,則每名出席者均有一票。按會議主席指示的方式表決,投票結果應被視爲要求以投票方式表決的會議的決議,並將取代任何以前就同一事項進行舉手表決的決議。一名有權投多於一票的人,無須使用他所有的選票,或以相同的方式投下他所使用的所有選票。
30.3.
爲選舉會議主席或就休會問題而要求以投票方式表決,須立即進行。就任何其他問題所要求的投票,須按會議主席所指示的時間及方式進行。除要求以投票方式表決的事務外,任何事務均可在投票前進行。
30.4.
如以投票方式表決,則每名親身出席並有權投票的人士須獲提供一張選票,該人須按會議上經考慮表決問題的性質而決定的方式記錄其投票,而每張選票須經簽署或簡籤或以其他方式註明,以識別投票人及登記持有人(如屬代表)。每名以電話、電子或其他通訊設施或方式出席會議的人士,應按會議主席指示的方式投票。投票結束時,按照該等指示投票的選票及選票,須由會議主席爲此目的而委任的不少於兩名成員或代表持有人組成的委員會審核及點票,投票結果須由會議主席宣佈。
31.
股份聯名持有人的表決
如果是聯名持有人,應接受提出表決的長老的投票(無論是親自投票還是委託代表投票),而不接受其他聯名持有人的投票,爲此,資歷應按姓名在會員名冊上的順序確定。
32.
委託書文書
32.1.
委派代表的文書應採用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基本上採用下列形式或會議主席接受的其他形式:
代理
 
 
 
 
置業大師集團有限公司(「公司」)
 
 
 
 
 
本人/吾等(在此填上姓名)爲持有[編號]股份的本公司成員,現委任[地址]的[姓名]或如他不在此情況下,[地址]的[姓名]爲本人/吾等的代表,於[日期]舉行的股東大會及其任何續會上投票支持本人/我們。[在此處填寫對投票的任何限制]。
 
 
 
 
 
 
簽署本[日期]
 
 
 
 
 
 
 
成員
 
 
32.2.
委託書須由委任人或由委任人以書面妥爲授權的受權人簽署,或如委任人是一間公司,則須蓋上公司印章或簽署,或
B-23

目錄

如以電子郵件傳送,則由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理人以會議主席可接受的方式以電子方式簽署。
32.3.
持有兩股或以上股份的股東可委任一名以上代表代表他,並代表他就不同股份投票。
32.4.
任何股東大會主席就委任代表的有效性所作的決定爲最終決定。
33.
法人團體成員的代表
33.1.
身爲成員的法團可借書面文件授權其認爲合適的一名或多名人士作爲其代表出席任何會議,而任何獲如此授權的人士均有權代表該法團行使該人所代表的法團所行使的權力,一如該法團是個人成員時可行使的權力一樣,而該成員應被視爲親自出席由其獲授權代表出席的任何該等會議。
33.2.
儘管有上述規定,會議主席仍可就任何人代表身爲成員的法團出席大會及在大會上表決的權利,接受他認爲適當的保證。
34.
大會的休會
在出席任何有足夠法定人數的大會時,大會主席經各成員同意,可將會議押後。除非會議延期至在被延期的會議上宣佈的特定日期、地點和時間,否則根據本章程細則,應向每名有權出席會議並在會上投票的成員發出關於復會日期、地點和時間的新通知。
35.
書面決議
35.1.
在本章程細則的規限下,本公司於股東大會上以決議案或任何類別股東會議決議案可進行的任何事情,均可根據本章程細則以書面決議案在沒有舉行會議的情況下進行。
35.2.
書面決議經有權就決議投票的所有成員或有關類別的所有成員(或如成員是法團,則由其代表)簽署後即獲通過,並可按需要簽署儘可能多的副手。
35.3.
根據本條細則作出的書面決議案有效,猶如該決議案已由本公司在股東大會或有關類別股東大會上通過(視屬何情況而定),而任何細則中對通過決議案的會議或對決議案投贊成票的股東的任何提法,均應據此解釋。
35.4.
就本法案而言,根據本條作出的書面決議應構成會議紀要。
35.5.
就本條而言,決議案的日期爲最後簽署的成員簽署決議案的日期(或如股東爲公司,則爲代表),而任何章程細則中凡提及通過決議案的日期,就按照本條作出的決議案而言,即爲提及該日期。
36.
董事出席股東大會
董事有權收取任何股東大會的通知、出席任何股東大會及於任何股東大會上發言。
董事及高級人員
37.
董事的選舉
37.1.
董事應首先由組織章程大綱的認購人或過半數認購人以書面選舉或委任。除特別決議案另有規定外,董事無持股資格。
B-24

目錄

37.2.
董事會可不時委任任何人士出任董事,以填補臨時空缺或增補現有董事,惟須受根據本細則規定的董事人數上限所規限。
37.3.
本公司可不時以普通決議案委任任何人士爲董事。
38.
董事人數
董事會由不少於一個董事組成,或超過董事會可能決定的數目。
39.
董事的任期
委任董事的條款可以是董事在下一屆或下一屆股東周年大會或任何指定事件或任何指定期間後自動退任(除非該董事已提早離任);但如無明文規定,則不隱含該等條款。
40.
候補董事
40.1.
於任何股東大會上,股東可推選一名或多名人士出任董事,以替代任何一名或多名董事,或授權董事會委任該等替任董事。
40.2.
除非會員另有決議,任何董事均可委任一名或多名人士以董事的身分代替其本人行事,方法是向秘書遞交通知。
40.3.
任何根據本條細則獲推選或委任的人士應享有董事或董事的所有權利及權力,但在決定是否有法定人數出席時,該人士不得被點算超過一次。
40.4.
候補董事應有權接收所有董事會會議的通知,並有權出席以替補董事方式委任的董事並未親自出席的任何有關會議及於會上表決,以及一般情況下有權在有關會議上履行獲委任有關替補董事的有關董事的所有職能。
40.5.
董事的候補辦事處將於下列時間終止-
(a)
如果是由成員選出的候補人選:
(i)
就該替代董事而發生的任何事件,如該事件是與他獲選代其行事的董事有關的,則會導致該董事終止;或
(ii)
如他作爲替補獲選的董事因任何理由不再是董事,則在此等情況下被免任的替補可由管理局再度委任爲獲委任填補該空缺的人的替補;及
(b)
在由董事指定的候補人選的情況下:
(i)
就替代董事而發生的任何事件,如該事件是與其委任人有關的,則會導致該委任人的董事職位終止;或
(ii)
候補董事的委任人以書面通知本公司撤銷委任,並指明委任終止的時間;或
(iii)
如果替補董事的委任人因任何原因不再是董事。
40.6.
如果候補董事本人是董事或作爲多名董事的候補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其投票權應累積。
40.7.
除非董事會另有決定,否則候補董事也可以代表其擔保人出席其擔保人任職的董事會任何委員會會議;且本文的規定應平等適用於此類委員會會議。
B-25

目錄

40.8.
除本章程細則另有規定外,替任董事本身並無任何權力擔任董事或代表其委任人,就本章程細則而言,亦不得被視爲董事。
41.
董事的免職
本公司可不時以普通決議案罷免任何董事,不論是否委任另一人接替其職務。
42.
董事辦公室出現空缺
董事有下列情形的,應騰出董事辦公室:
(a)
根據本章程被免職;
(b)
死亡或破產,或一般地與其債權人達成任何安排或債務重整協議;
(c)
精神不健全或根據開曼群島《精神健康法》或開曼群島以外司法管轄區的任何類似法律作出拘留命令,或死亡;或
(d)
向公司發出辭去其職位的通知。
43.
董事的酬金
董事的酬金(如有)由董事會不時厘定,並視爲按日累算,但須受本公司在股東大會上可能發出的任何指示所規限。董事亦可獲支付因出席董事會會議、董事會委任的任何委員會、股東大會或與本公司業務或一般董事職責有關而適當產生的所有旅費、住宿及其他開支。
44.
委任欠妥之處
董事會、任何董事、董事會委任的委員會成員、董事會可能已轉授其任何權力的任何人士或以董事身分行事的任何人士真誠作出的所有行爲,即使其後發現委任任何董事或以上述身分行事的人士有欠妥之處,或其本人或其中任何一人喪失資格,均屬有效,猶如每名有關人士均已妥爲委任,併合資格成爲董事或以有關身分行事。
45.
董事須管理業務
公司的業務由董事會管理和執行。在管理本公司業務時,董事會可行使公司法或本章程細則並不要求本公司於股東大會上行使的所有本公司權力,但須受此等細則及公司法條文規限。
46.
董事會的權力
董事會可:
(a)
任命、停職或免去公司的經理、秘書、文員、代理人或僱員,並可確定他們的報酬和職責;
(b)
行使公司就其業務、財產及未催繳股本或其任何部分借款、按揭、押記或以其他方式授予抵押權益的一切權力,並可發行債權證、債權股證及其他證券,不論是直接發行或作爲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債務、債務或義務的抵押;
(c)
任命一名或多名董事擔任公司董事總經理或首席執行官,他們應在董事會的控制下監督和管理公司的所有一般業務和事務;
B-26

目錄

(d)
委任一人擔任公司日常業務的經理,並可將其認爲適合處理或處理該等業務的權力及職責委託及授予該經理;
(e)
可藉授權書委任董事會直接或間接提名的任何公司、商號、個人或團體爲本公司的受權人,其目的、權力、權限及酌情決定權(以不超過歸屬董事會或可由董事會行使的權力、權限及酌情決定權爲限)、期限及條件均按董事會認爲適當而定,而任何該等授權書可載有董事會認爲適當的條文,以保障及方便與任何該等受權人進行交易的人,亦可授權任何該等受權人將如此歸屬該受權人的所有或任何權力、權限及酌情決定權轉授;
(f)
促使本公司支付發起和組建本公司所發生的所有費用;
(g)
將其任何權力(包括再轉授的權力)轉授予由董事會委任的一名或多名人士組成的委員會,而每個該等委員會均須遵守董事會向其施加的指示。除董事會爲此目的而作出的任何指示或規例另有規定外,任何該等委員會的會議及議事程序須受本章程細則規管董事會會議及議事程序的規定所規限,包括有關書面決議的規定;
(h)
按董事局認爲適當的條款及方式,將其任何權力(包括再轉授的權力)轉授予任何人;
(i)
提出任何與公司清盤或重組有關的請願書和申請;
(j)
與發行任何股份相關,支付法律允許的佣金和經紀費用;以及
(k)
授權任何公司、商號、個人或團體就任何特定目的代表本公司行事,並就相關事宜代表本公司簽署任何契據、協議、文件或文書。
47.
董事及高級人員登記冊
董事會應根據該法保存和維護一份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登記冊。
48.
高級船員
高級人員應由一名秘書和董事會決定的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就本章程細則而言,所有人員均應被視爲高級人員。
49.
高級船員的委任
秘書(以及額外的高級人員,如有的話)須由委員會不時委任。
50.
高級船員的職責
高級職員在本公司的管理、業務及事務方面擁有董事會不時轉授的權力及執行董事會不時授予他們的職責。
51.
高級船員的薪酬
該等高級人員的薪酬由董事會厘定。
52.
利益衝突
52.1.
任何董事,或任何董事的公司、合夥人或與任何董事有關聯的任何公司,均可按照雙方可能商定的條款(包括薪酬)以任何身份爲公司行事、受僱於公司或向公司提供服務。本文中的任何內容均不授權董事或董事的公司、合夥人或公司擔任公司的核數師。
B-27

目錄

52.2.
在與公司的合同或擬議合同中有直接或間接利益的董事(AND)感興趣的董事“)應聲明這種利益的性質。
52.3.
符合前款規定的有利害關係的董事可以:
(a)
就該合約或擬訂立的合約投票;及/或
(b)
應計入對該合同或擬議合同進行表決的會議的法定人數,
且任何該等合約或擬議合約均不會僅因有利害關係的董事就該合約或擬訂立的合約進行表決或被計入有關會議的法定人數而無效或可予廢止,而有利害關係的董事毋須就其所實現的任何利潤向本公司交代。
53.
董事及高級人員的彌償及免責
53.1.
與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事務有關的每名董事、秘書及其他高級人員(該詞包括由董事會委任至任何委員會的任何人)及其遺產代理人,以及他們當中的每一人(不論是當其時或以前的)(每一名均爲“受賠方“)應從公司的資產和資金中獲得賠償和擔保,使其免受受賠方招致或承受的所有訴訟、法律程序、費用、費用、損失、損害、債務和開支,但由於受賠方本身在公司業務或事務的處理(包括任何判決錯誤)中或關於公司業務或事務的處理(包括由於任何判決錯誤)或在執行或履行其職責、權力、權限或酌情決定權方面的欺詐或不誠實,在不損害前述規定的一般性的原則下,包括任何費用、費用、開支、(B)該受彌償一方因在開曼群島或其他地方的任何法院就涉及本公司或其事務的任何民事法律程序辯護(不論成功與否)而招致的損失或責任。
53.2.
受補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任何人認爲受補償方負有責任,則受補償方應由公司按照第53.1條所述予以賠償):
(a)
對於任何其他董事或公司高級職員或代理人的作爲、收據、疏忽、過失或不作爲;或
(b)
因公司任何財產的所有權欠妥而蒙受的任何損失;或
(c)
由於本公司的任何資金所投資的證券不足;或
(d)
因任何銀行、經紀或其他類似人士而蒙受的任何損失;或
(e)
因受補償方的任何疏忽、過失、失職、失信、判斷錯誤或疏忽而造成的任何損失;或
(f)
在履行或履行受保障方的職責、權力、權力或酌情決定權或與之相關的職責、權力、權力或酌處權時可能發生或引起的任何損失、損害或不幸;
除非同樣的情況因受補償方自身的不誠實或欺詐行爲而發生,由有管轄權的法院裁定。
53.3.
各股東同意放棄因受彌償保障方採取任何行動或該受彌償保障方未能在履行其與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職責時採取任何行動或爲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採取任何行動而可能針對任何受彌償一方提出的任何申索或訴訟權利(不論個別或由本公司提出或根據本公司的權利),惟該等放棄並不延伸至由具司法管轄權的法院裁定與本公司有關的任何欺詐或不誠實行爲而可能附帶於該受賠方的任何事宜。
53.4.
本公司可爲任何董事或高級職員(不論當其時或以前)的利益購買及維持保險,以應付其以董事或高級職員的身分所招致的任何法律責任,或彌償該董事或高級職員因董事或高級職員可能對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所犯的任何疏忽、失責、失職或失信行爲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或附帶的任何法律責任。
B-28

目錄

董事會會議
54.
董事會會議
董事會可爲處理事務而開會、將會議延期或以其認爲適當的其他方式規管其會議。在董事會會議上付諸表決的決議應以所投票數的過半數贊成通過,如票數均等,該決議即告失敗。
55.
有關董事會會議的通知
董事可以,而應董事的要求,秘書應隨時召集董事會會議。董事會會議通知如以口頭(包括親身或電話)方式發給有關董事,或以其他方式傳達或以郵遞、電子方式或其他方式以可見形式將文字傳送或發送至有關董事最後爲人所知的地址,或按照有關董事爲此向本公司發出的任何其他指示,則該通知應被視爲已正式發給有關董事。
56.
電子參與會議
董事可透過電話、電子或其他通訊設施或方式參與任何會議,以容許所有參與會議的人士同時及即時互相溝通,而參與該等會議即構成親自出席該會議。
57.
董事的代表處
57.1.
董事如屬法團,可藉書面文件授權其認爲合適的一名或多名人士作爲其代表出席任何會議,而任何獲授權的人士均有權代表法團行使其所代表的法團如屬個別董事可行使的權力,而董事應被視爲親自出席由其獲授權代表出席的任何有關會議。
57.2.
儘管有上述規定,會議主席仍可接受其認爲適當的有關任何人士有權代表屬董事的法團出席董事會會議及在會上表決的保證。
57.3.
董事如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且其替補董事(如有)亦未出席會議,可由正式委任的受委代表出席會議,在此情況下,受委代表的出席及表決應視爲董事的出席及表決。本章程細則規管股東委任代表的所有規定,同樣適用於董事委任代表。
58.
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
董事會會議處理事務所需的法定人數爲兩名董事,但如董事當時只有一名董事,則法定人數爲一名。
59.
委員會在出現空缺時須繼續留任
即使董事會人數出現空缺,董事會仍可行事。
60.
由主席主持
除非出席會議的董事以過半數同意,否則主席(如有)應擔任該人士出席的所有董事會會議的主席。如他缺席,出席會議的董事將委任或推選一名會議主席。
61.
書面決議
61.1.
任何可由董事以決議案方式進行的事項,均可根據本細則以書面決議案方式進行,而無須召開會議及事先作出任何通知。
61.2.
書面決議可由所有董事(或如果董事是公司,則代表)簽署,必要時可簽署儘可能多的副本。
B-29

目錄

61.3.
根據本條細則作出的書面決議案的效力,猶如該決議案已由董事在董事會議上通過一樣,而章程細則中任何提及通過決議案的會議或董事投票贊成決議案之處,均應據此解釋。
61.4.
就本法案而言,根據本條作出的書面決議應構成會議紀要。
61.5.
就本條而言,決議案的日期爲最後簽署董事的人簽署決議案的日期(或如董事爲法團,則爲代表董事簽署),而任何細則中凡提及通過決議案的日期,就按照本條作出的決議案而言,即指該日期。
62.
委員會過往作爲的有效性
本公司在股東大會上訂立的任何規例或對該等細則作出的任何修改,均不會令董事會先前的任何行爲失效,而該等先前的行爲在該等規例或修改並無作出的情況下是有效的。
企業記錄
63.
董事會應安排將會議記錄正式記錄在爲此提供的簿冊中:
(a)
所有官員的選舉和任命;
(b)
出席每次董事會會議的董事及董事會委任的任何委員會的名稱;及
(c)
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經理會議和董事會委任的委員會會議的所有決議和議事程序。
64.
按揭及押記註冊紀錄冊
64.1.
委員會應安排保存該法所要求的抵押和抵押登記簿。
64.2.
根據公司法規定,按揭及押記登記冊應於每個營業日在本公司位於開曼群島的註冊辦事處公開供人查閱,但須受董事會可能施加的合理限制所規限,以便每個該等營業日可供查閱的時間不少於兩小時。
65.
印章的形式和使用
65.1.
本公司可採用印章,印章須以可閱讀的文字印有本公司的名稱,並可由董事會酌情決定以董事會決定的形式在印章之後或之前加蓋雙重外國名稱或翻譯名稱(如有)。董事會可採用一個或多個複本印章,以供在開曼群島或開曼群島以外使用,如董事會認爲合適,複本印章可在其正面印上擬發行的國家、地區、地區或地方的名稱。
65.2.
印章(如有)只能經董事會或董事會就此授權的董事會委員會使用,除非董事會另有決定,印章應在董事、秘書或助理秘書或董事會或董事會委員會爲此授權的其他人士的見證下加蓋。
65.3.
儘管有上述規定,印章(如有)可無須進一步授權而加蓋於須送交開曼群島公司註冊處處長存檔的任何文件上,並可由任何董事、本公司秘書或助理秘書或任何其他有權如上所述將文件存檔的人士或機構加蓋。
B-30

目錄

帳目
66.
賬簿
66.1.
審計委員會應安排保存適當的賬簿,包括在適用的情況下,包括合同和發票等重要的基本文件,並涉及下列事項:
(a)
公司收支的全部金額及收支事項;
(b)
公司所有貨物的銷售和購買;以及
(c)
公司的所有資產和負債。
66.2.
如沒有在董事會認爲合適的地點備存爲真實而公平地反映本公司事務狀況及解釋其交易所需的賬簿,則須備存該等賬簿,而就上述事項而言,不應視爲備存適當的賬簿。
66.3.
此種賬簿應自編制之日起至少保留五年。
66.4.
董事應決定是否及在何種程度、時間、地點及根據何種條件或規定,本公司的賬目及簿冊或任何此等賬目、簿冊或文件應公開予非董事的成員查閱,而除公司法授權或董事或本公司在股東大會上授權的情況外,任何成員(非董事)無權查閱本公司的任何賬目、簿冊或文件。
67.
財政年度結束
本公司的財政年度結束日期爲每年的12月31日,但在本公司股東大會任何指示的規限下,董事會可不時指定其他期間爲財政年度,惟董事會不得在未獲普通決議案批准的情況下訂明或容許任何財政年度超過18個月。
審計
68.
審計
這些條款中的任何規定都不應解釋爲必須任命核數師。
69.
核數師的委任
69.1.
本公司可於股東大會上委任核數師,任期由股東決定。
69.2.
如無上述委任的核數師,董事會可委任核數師的任期由董事會厘定,或由本公司在股東大會上提早罷免。
69.3.
核數師可以是成員,但董事、本公司高級職員或僱員在其連續任期內均無資格擔任本公司核數師。
70.
核數師的薪酬
70.1.
股東任命的核數師的薪酬應由公司在股東大會上確定。
70.2.
董事會根據本章程任命的核數師的薪酬應由董事會確定。
71.
審計員的職責
核數師應就其審查的賬目以及在核數師任期內根據本文在股東大會上提交給公司或分發給股東的每套財務報表向股東提交報告。
B-31

目錄

72.
查閱紀錄
72.1.
核數師應於任何合理時間查閱本公司的簿冊、賬目及憑單,並有權要求本公司董事及高級職員提供核數師認爲履行核數師職責所需的資料及解釋,如核數師未能取得就其所知及所信對彼等進行審核所需的所有資料及解釋,則應在向股東提交的報告中說明該事實。
72.2.
核數師有權出席任何股東大會,向本公司呈交其審核或報告的任何財務報表,並有權就該等財務報表作出其希望作出的任何陳述或解釋。
自動清盤及解散
73.
清盤
73.1.
公司可以通過特別決議自願清盤。
73.2.
如本公司清盤,清盤人可在特別決議案的批准下,以實物或實物將本公司全部或任何部分資產(不論該等資產是否由同類財產組成)分派予股東,並可爲此目的爲上述分派的任何財產厘定其認爲公平的價值,並可決定如何在股東或不同類別的股東之間進行分派。清盤人可按清盤人認爲適合的信託,將該等資產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歸屬受託人,以使成員受益,但不會強迫任何成員接受任何股份或其他證券或資產,而該等股份或其他證券或資產上有任何法律責任。
修改憲法
74.
文章的更改
74.1.
在以下細則74.2、公司法及其組織章程大綱所載條件的規限下,本公司可通過特別決議案修改或增補其章程細則。
74.2.
上文第53條不得以任何會對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任何現任及前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僱員或應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的要求擔任或擔任他人代表的個人的權利產生重大及不利影響的方式予以修訂、廢除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75.
更改組織章程大綱
在公司法及本章程細則的規限下,本公司可不時通過特別決議案修改其組織章程大綱中所列明的任何宗旨、權力或其他事項。
76.
停產
董事會可根據公司法行使本公司所有權力,以延續方式將本公司轉讓至開曼群島以外的指定國家或司法管轄區。
77.
合併和合並
本公司有權按董事會厘定的條款及(在公司法要求的範圍內)經特別決議案批准,與一間或多間其他組成公司(定義見公司法)合併或合併。
B-32

目錄

附件C

2024年8月16日
董事會特別委員會
置業大師集團有限公司
帕亞萊巴爾區,帕亞萊巴爾連接線1
#12-01/04,Singapore 408533
特別委員會成員:
您已要求我們就從財務角度對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持有人的公平性提出意見(“公司普通股”),Property Guru Group Limited(“公司「),除了是或將成爲投票和支持協議(定義見下文)一方的公司普通股持有人(統稱,」被排除的持有人),根據合併協議及計劃,該等持有人將收取的代價(定義如下)合併協議“)由Hedychium Group Limited(“該“收購心理”)、Hedychium Limited,收購人的全資子公司(“採購子“),以及本公司。正如合併協議中更全面地描述,收購子公司將與本公司合併並併入本公司(“交易記錄),除某些例外情況外,公司普通股的每股已發行和已發行股票將轉換爲獲得6.70美元現金的權利(考慮事項”).
在得出吾等的意見時,吾等已(除其他事項外):(I)審閱若干公開可得的與本公司有關的商業及財務資料;(Ii)審閱由本公司或董事會特別委員會或代表本公司或董事會特別委員會向吾等提供的與本公司的業務、收益、現金流、資產、負債及前景有關的某些內部資料,包括本公司管理層向吾等提供或與本公司討論的財務預測;(Iii)審閱本公司向吾等提供的有關本公司資本的資料;(Iv)與本公司高級管理層成員及本公司及董事會特別委員會的代表就本段第(I)至(Iii)款所述的資料,以及本公司的整體業務及前景進行討論;(V)審閱公司普通股的報告價格及交易活動;(Vi)按我們認爲相關的業務範圍審閱若干其他公司的公開可得財務及股票市場數據;(Vii)審閱我們認爲相關的若干其他交易的財務條款;(Viii)審議了本公司或代表本公司的努力的結果,包括我們在董事會特別委員會的指示下爲徵求第三方對可能收購全部或部分本公司的意向所作的努力的結果;(Ix)審議了(A)標有「執行版」的合併協議草案和(B)標有「最終形式」的表決和支持協議(“投票協議,連同合併協議,協議“)由本公司、本公司股東及收購方之間訂立;(X)參與本公司代表與收購方及其顧問之間的若干討論及談判;及(Xi)進行其他財務研究及分析,並考慮吾等認爲適當的其他資料。
關於我們的分析和意見,我們依賴於我們提供、討論或審查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完整和準確的。我們沒有獨立核實任何此類信息(或對任何此類信息的獨立核實承擔任何責任)。我們也依賴公司管理層的陳述,即他們不知道任何事實或情況會使任何該等信息不準確或具有誤導性。吾等在法律、稅務、監管及會計事宜上依賴本公司及其法律、稅務、監管及會計顧問的評估,而未經獨立核實。關於上述財務預測,吾等假設該等預測已按合理基準編制,以反映本公司管理層目前對本公司未來業績的最佳估計及判斷。對於任何財務預測的合理性或其所依據的假設,我們不發表任何意見。此外,吾等並無對本公司的任何資產或負債(或有、衍生、表外或其他)作出任何獨立評估或評估,亦未獲提供任何該等評估或評估。
公園大道399號|4層|紐約,郵編:10022
Moelis&Company LLC以Moelis的身份開展業務
C-1

目錄


我們的意見不涉及公司實現交易的基本業務決定,也不涉及與公司可能可用的任何替代業務戰略或交易相比,交易的相對優點。我們的意見不涉及任何法律、監管、稅務或會計事項。吾等並未被要求就協議的任何條款或交易的任何方面或含意提供任何意見,但從財務角度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除外持有人除外)的對價是否公平除外。在提出此意見時,吾等假設協議的最終籤立形式與吾等審閱的草案在任何重大方面並無不同,交易將根據其條款完成,而不會有任何對吾等分析有重大影響的豁免或修改,協議所載各方的陳述及保證均屬準確及正確,以及協議各方將遵守協議的所有重大條款。我們假設完成交易所需的所有政府、監管或其他同意或批准都將獲得,除非這對我們的分析不是實質性的。
吾等的意見必須基於於本公告日期生效的經濟、貨幣、市場及其他條件,以及截至本公告日期向吾等提供的資料,吾等不承擔就本公告日期後的發展更新本意見的責任。如您所知,信貸、金融和股票市場一直在經歷不尋常的波動,對於這種波動對公司、收購方或交易的任何潛在影響,我們不發表任何意見或觀點。
我們在交易中擔任貴方的財務顧問,並有權收取我們的服務費,其中某些費用在交易完成時支付。我們的關聯公司、員工、高級管理人員和合作夥伴可以隨時擁有公司、收購方及其各自關聯公司的證券(多頭或空頭)。在本協議日期之前的過去三年中,我們曾擔任EQT AB(Publ)和/或其附屬公司(統稱爲,EQT“)與下列已完成的轉讓有關:(A)首次公開發行,以及(B)賣方交易。我們目前在(I)未決的賣方交易和(Ii)未決的買方交易中代理EQT,這兩項交易均與交易無關。在本協議日期之前的過去兩年中,我們曾擔任以下項目的財務顧問:(I)TPG Inc.和/或其附屬公司(統稱爲,TPG)與下列已完成的轉讓有關:(A)與本公司或交易無關的財務分析,以及(B)三筆買方交易;及(Ii)KKR&Co.Inc.和/或其附屬公司(統稱爲,KKR“)與下列已完成的轉讓有關:(A)投資交易,(B)與公司或交易無關的一般戰略建議,(C)兩筆賣方交易,(D)重組,(E)資本籌集(Moelis擔任聯合簿記管理人),以及(F)買方交易。我們目前代理(I)TPG於(A)一宗待決賣方交易及(B)三宗待決買方交易,全部與交易無關;及(Ii)KKR於(A)一項與本公司或交易無關的一般策略諮詢能力及(B)一項待決重組(該重組爲KKR爲其成員的債權人集團的顧問委派)、(C)四宗待決賣方交易及(D)三宗待決買方交易,所有該等交易均與交易無關。未來,我們可能會向收購方、本公司及其各自的關聯公司提供投資銀行服務,並預計會因此而獲得補償。
本意見僅供公司董事會特別委員會(僅以其身份)在評估交易時使用和受益。本意見並不構成關於任何證券持有人應如何就交易或任何其他事項投票或採取行動的建議。本意見並不涉及交易的公平性或其對任何類別證券持有人、債權人或本公司其他股東的任何其他代價或與其有關的任何其他方面或影響,但從財務角度而言代價對公司普通股持有人(除外持有人除外)的公平性除外。此外,我們不會就交易任何一方的任何高級人員、董事或僱員或任何類別的該等人士所收取的任何補償的金額或性質相對於代價或其他方面的公平性發表任何意見。這一意見得到了莫里斯有限責任公司公平意見委員會的批准。
C-2

目錄


基於並遵守上述規定,我們認爲,截至本文日期,從財務角度來看,公司普通股持有人在交易中收到的對價對此類持有人(除外持有人除外)是公平的。
 
非常真誠地屬於你,
 
 
 
/S/莫里斯公司
 
 
 
Moelis&Company LLC
C-3

目錄

附件D
投票和支持協議
本投票和監督備忘錄日期爲2024年8月16日(本“協議“),由PropertyGuru Group Limited(一家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責任公司)之間簽訂(“公司”)、本協議簽署頁上列出的股東(以及任何後續股東或根據 第3節 下面,統稱爲“股東「每個人都單獨地」股東“),以及Hedychium Group Limited,一家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成立的獲豁免有限責任公司(“父級”).本文中使用且未另行定義的大寫術語應具有合併協議(定義如下)中賦予它們的各自含義。
獨奏會
鑑於在簽署和交付本協議的同時,母公司Hedychium Limited是一家根據開曼群島法律註冊成立的豁免有限責任公司,也是母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合併子)與本公司訂立合併協議及計劃(經不時修訂)合併協議),根據該等條款及條件,合併子公司將與本公司合併並併入本公司,而本公司將繼續作爲尚存的公司及母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合併”);
鑑於,每個股東都是本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記錄或實益擁有人(符合根據《交易法》頒佈的規則13D-3的含義)。公司股份“),列於上與該股東姓名相對之處附表A至此(所有該等公司股份,連同該股東可成爲記錄或實益擁有人的任何額外公司股份,不論是在行使期權或認股權證、轉換可轉換證券或其他方面,自本協議生效日期及之後直至到期時間(定義如下),題材股“);及
鑑於,作爲母公司願意訂立合併協議的條件和誘因,以及作爲誘因和代價,並鑑於每名股東將根據該協議收到的有值代價,以及本公司和母公司爲完成交易而將承擔的費用和努力,本公司、母公司和每名股東已同意訂立本協議,並遵守本協議所載的契諾和義務,以使每名股東(其中包括)就每名股東在合併協議期限(定義如下)內就標的股份投票的方式向母公司提供某些保證。合併和其他交易。
現在,因此考慮到上述情況和本協議所包含的相互陳述、保證、契諾和協議,並打算在此具有法律約束力,本協議雙方特此單獨而非共同同意如下:
1. 股份的投票權。各股東在此無條件、不可撤銷地同意,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到期日爲止的期間內(該期間內,術語“),在任何公司股東大會上,包括上述各項的任何延期或延期,以及與公司股東的任何書面決議和/或同意有關的,在每種情況下,關於下列事項第1(B)條以下,該股東應(僅以標的股的記錄持有人或實益所有人的身份),在每種情況下,標的股有權就此投票或同意的最大限度:
(A) (親自或委派代表)出席每次該等會議或以其他方式將該股東有權投票的所有主題股份視爲出席會議,以計算法定人數,並回應本公司提出的每項書面同意要求;及
(B)親自或委派代表投票(或安排表決),或交付(或安排交付)有效簽署的決議案及/或同意書,涵蓋所有標的股份:(I)贊成授權及批准(A)合併協議,(B)完成合並及其他交易(包括合併協議預期的任何附屬協議),及(C)對本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章程細則(「 」)的任何修訂現有組織文檔“)經公司董事會批准,要求
D-1

目錄

完成交易;(Ii)在不限制前述規定的情況下第(I)條贊成任何關於休會或推遲本公司股份持有人任何會議的建議,而在該會議上,上述事項第(I)條(3)反對:(1)任何有利於任何收購建議的行動或建議;(2)任何合理地預期會導致合併的任何條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履行的行動、建議、交易或協議;或違反合併協議所載的公司契諾、陳述或保證或任何其他義務或協議的行動、建議、交易或協議;(3)合理預期會阻止、阻礙或干擾、延遲、阻止或在任何重大方面對完成合併產生不利影響的任何行動、建議、交易或協議;或(4)除合併協議預期外,授權及批准(X)本公司現有資本或現有組織文件的任何修訂或(Y)本公司的公司架構或業務,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股份的相對權利,其方式將合理地預期爲不利母公司。
就前面的目的而言第(A)條(b)僅限於,標的股份一詞應包括該股東根據截至2022年3月17日的股東協議第5條(經不時修訂的《股東協議》第5條)行使與本公司有關的權利而獲授予授權書的任何公司股份。“),按照第10條 到此爲止。
除非在第1(A)條1(b),各股東應隨時保留對標的股份的投票權,行使其全權決定權,且除本第1節於任何時間或不時向本公司股東提交供考慮之事項,而每名股東就向本公司股東提交之任何其他事項投票贊成或反對或棄權,並不受限制。儘管有上述規定,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均不得要求任何股東投票贊成任何不利修正案,或以書面同意就任何不利修正案(定義見下文)採取行動。
2. 沒有不一致的協議。各股東特此聲明及保證,並作出契諾及同意,除本協議及上海證券交易所外,該股東(A)並未就任何標的股份訂立任何投票協議、投票信託或類似協議或諒解,亦未將任何標的股份存入任何有表決權信託,(B)在任期內的任何時間,不得亦不得允許任何聯屬公司就任何標的股份訂立任何投票協議、有表決權信託或類似協議或諒解,或將任何標的股份存入有表決權信託,除非母公司及本公司就合併協議、據此擬訂立的附屬協議及任何交易特別提出要求,否則(C)在合約期內的任何時間,並未及不得以任何不符合以下方式授予委託書、同意書或授權書第1節(D)沒有也不應在任期內的任何時間以任何與以下內容不符的方式作出任何表決指示或授權第1節(E)並沒有、亦不會在合約期內任何時間採取任何可合理預期會構成違反本協議或具有阻止該股東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任何責任的行動。各股東同意,自本條例生效之日起至期末止,股東不得反對及不同意或同意未經特別委員會事先書面明確建議的對SHA的任何擬議修訂或補充。
3. 標的股轉讓;增發股份.
(A) 除下文另有規定外,各股東特此同意,在合約期內,不會直接或間接轉讓(定義見下文),或訂立任何有關轉讓任何標的股份或其中任何權益的合約、期權、認沽、催繳或其他協議、安排或諒解;前提是,本章程並不禁止將標的股份轉讓給該股東的關聯公司,或禁止依據該股東的任何信託或遺囑或無遺囑繼承法(a“)進行轉讓。允許的轉移”); 前提是, 此外,允許轉讓的前提條件是:(I)受讓人(包括初始受讓人的任何和所有受讓人及其後的受讓人)(每一人、一名受讓人及其後的受讓人)受讓方“)書面同意受本協議和SHA的每一條款的約束,並承擔該股東在本協議和SHA項下的所有義務,方法是簽署並向母公司交付一份形式和實質合理可接受的聯合協議
D-2

目錄

本協議和SHA的母公司和(Ii)允許的轉讓符合SHA下的所有其他適用要求。在受讓人簽署和交付合並協議時,受讓人應被視爲本協議的一方,如同受讓人的簽名出現在本協議的簽名頁上一樣,並應被視爲股東。任何違反本協議或SHA的轉讓或企圖轉讓任何標的股份的行爲均屬無效從頭算.
(B) 如發生任何非自願轉讓任何標的股份,受讓人將在本協議項下的所有限制、責任及權利的規限下取得及持有該等標的股份,該等限制、責任及權利將繼續全面有效,直至本協議有效終止爲止。
(C)就本協定而言的 ,“轉接“指任何直接或間接轉讓、出售、投標、交換、轉讓、質押、轉讓任何記錄或標的股份的實益所有權權益、產權負擔、質押、授予全部或任何部分標的股份的擔保權益、贈予、分派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標的股份,包括任何對沖或轉讓標的股份適用部分所有權的經濟後果的掉期、衍生或其他類似交易。
(D)在自簽署和交付本協議開始並持續到本協議終止的期間內的任何時間,每名股東應迅速通知母公司和本公司任何額外的公司股票或其他公司證券的數量和類型,該等股東購買、獲得投票權或以其他方式獲得所有這些公司股票的實益所有權,構成本協議項下的標的股票,就像它們在本協議日期由該股東實益擁有一樣,並迅速向母公司和本公司交付包括該等額外標的股票的更新的附表A。
4. 通知;進一步保證;披露。各股東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母公司及本公司有關股東於本協議日期後直接或間接取得額外公司股份的記錄或實益所有權(包括根據股票拆分、反向股票拆分、股票股息或分派,或因任何資本重組、重組、合併、重新分類、換股或類似交易而導致的公司股份變動),所有這些均應視爲標的股,並須遵守本協議的條款,猶如在本協議日期由該收購股東擁有一樣。各股東應不時在無需額外考慮的情況下,盡合理最大努力簽署及交付或安排簽署及交付該等額外文件,並應採取母公司可能合理要求的進一步行動,以執行本協議的規定。各股東同意向母公司、本公司及其各自代表提供其所擁有的有關該股東或其聯營公司(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或標的股份的資料,而該等資料是母公司、本公司或彼等各自的代表根據合併協議第5.03條合理地要求納入或以其他方式被要求以編制(A)委託書及/或(B)或(B)或文件(或文件草案)或根據適用的監管法律提交文件(“監管備案文件“),如屬(a)(b)以合理迅速的方式,使母公司和/或公司能夠履行其在合併協議第5.13和5.04節下的適用義務;提供關於委託書,(I)在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委託書之前,應首先向每位股東及其律師提供審查委託書草稿的合理機會,本公司和母公司應真誠地考慮股東、各自的外部律師和其他代表對委託書提出的所有意見,以及(Ii)公司或母公司在委託書中對任何股東(或其關聯公司)的任何披露或提及應事先徵得該股東的書面同意(同意不得被無理拒絕、延遲或附加條件);提供此外,關於監管備案文件,在監管備案文件提交或提交給適用的政府當局之前,每名股東及其律師應有權要求有機會審查監管備案文件草稿中包括的與股東相關的任何披露,本公司及其母公司應真誠地考慮各股東就監管備案文件中針對該股東的披露提出的所有意見。在不限制前述規定的情況下,各股東僅就其本身而非與任何其他股東共同授權母公司及本公司在與合併協議、合併及其他交易有關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公開申報文件中,以及在適用法律要求的任何其他公告或披露中,公佈及披露該股東對標的股份的身份及所有權
D-3

目錄

本協議規定的此類股東義務的性質,授權母公司將本協議作爲證據,提交給母公司就本協議、合併協議和擬在此進行的交易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任何文件,並授權公司將本協議作爲與合併協議和交易相關的公司必須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文件的證據。但在每一種情況下,在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備案文件之前,應首先向每位股東及其律師提供合理的機會審查備案文件草案,公司和母公司應真誠地考慮股東、各自的外部律師和其他代表對文件提出的所有意見;此外,本公司或母公司在上述文件中涉及任何股東(或其聯屬公司)的任何披露或提及須事先獲得該股東的書面同意(同意不得被無理拒絕、延遲或附加條件)。
5. 申述及保證.
(A) 各股東代表其本人就該股東向母公司分別而非聯名作出如下陳述及保證:
(i) 組織;良好的聲望。作爲公司或其他法律實體的股東根據其公司司法管轄區的法律正式註冊、有效存在和良好(在該概念適用於該股東的註冊司法管轄區的範圍內)。
(ii) 權威。該股東擁有簽署和交付本協議、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以及完成本協議所設想的交易的所有必要權力和授權。本協議已由該股東正式授權、簽署和交付,並假設由母公司適當授權、簽署和交付,構成該股東的合法、有效和具有約束力的義務,可根據其條款強制執行,但破產和股權例外情況除外。該等股東(或其管治機構、普通合夥人、董事會、合夥人或其他股權持有人,視情況而定)無需任何尚未完成或取得的程序或授權,以授權或採納本協議或完成本協議所預期的交易。
(iii) 沒有衝突。該股東簽署和交付本協議、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以及完成本協議所規定的交易(A)不與或違反該股東的公司註冊證書、章程或其他類似章程或組織文件(視情況而定)的任何規定;(B)不會導致違反或違約(不論是否發出通知或逾期,或兩者兼而有之),或導致終止、取消或加速任何義務的權利,或導致該股東作爲當事一方的任何合同項下的任何利益的損失;以及(C)不違反或與適用於該股東的任何法律或判決相牴觸,第(B)條(C)具有或可合理預期具有阻止、阻礙或實質性延遲該股東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義務的效果。
(iv) 同意書和批准。除《交易法》和任何其他美國聯邦或州證券法的適用要求外,該股東簽署和交付本協議不需要任何政府當局的同意、授權或批准,也不需要向任何政府機構備案或登記,並且該股東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並完成本協議所規定的交易。
(v) 所有權。該股東是記錄或實益所有人,並對在上與該股東名稱相對的標的股擁有良好和可出售的所有權附表A在此,除本協議和SHA產生的留置權或根據適用證券法對一般適用性的轉讓限制外,所有留置權都是免費和明確的。與該股東姓名相對的標的股份除外附表A 在此,該股東沒有記錄在案或受益地擁有任何公司股份或配股、可轉換證券或收購公司股份的其他權利(除非該股東可能被視爲受益地擁有其他股東擁有的主題股份)。該股東對所有該股東的主題股份擁有完全投票權(或實施完全投票權的權力)、完全的處置權、就本文所述事項發出指示的完全權力以及完全的
D-4

目錄

在每一種情況下,就所有該等股東的標的股份同意本協議規定的所有事項的權力。除本協議及SHA外,該等股東的標的股份概不受任何有投票權信託或有關該等公司股份投票的其他協議或安排的規限,在期限內任何時間亦不受約束。
(vi) 父母的依賴。該等股東明白並承認,母公司基於該股東簽署及交付本協議及本協議所載該股東的陳述、保證、契諾及義務而訂立合併協議。這些股東有機會與他們自己選擇的律師一起審查本協議和合並協議。該等股東明白並承認合併協議適用於合併及其他交易的條款。
(vii) 沒有收費。除摩根大通證券亞洲私人有限公司外,並無就與本協議或擬進行的交易有關而由該股東(或母公司)根據該股東作出的安排支付的索償費用或經紀佣金或其他類似付款。
(viii) 符合SHA規定。除非合理地預期不會阻止或重大延遲完成合並,否則於本協議日期,該股東在各重大方面均遵守SHA的條款;以及於本協議日期,該股東與本公司其他股東(TPG Asia VI SF Pte除外)之間的所有書面通訊。TPG Asia VI SPV GP LLC,作爲TPG Asia VI Digs 1 L.P.和Epsilon Asia Holdings II Pte的普通合夥人。有限公司)已向母公司或其代表提供了與SHA有關的與合併有關或爲促進合併而採取的行動的信息。
(ix) 無操作。截至本協議日期,並無針對該股東的訴訟待決,或據該股東所知,針對該股東或其任何聯營公司的威脅,或該股東或其任何聯營公司所受的任何判決,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會質疑該股東標的股份的記錄或實益擁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或合理地預期會阻止、阻礙或重大延遲該股東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或完成本協議所預期的交易。
(B) 母公司特此聲明並保證如下:
(i) 組織;良好的聲望。母公司是根據其公司司法管轄區的法律正式註冊、有效存在和良好地位的法律實體(在這一概念適用於母公司的公司管轄的範圍內)。
(ii) 權威。母公司擁有簽署和交付本協議、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和完成本協議所設想的交易的所有必要權力和授權。本協議已由母公司正式授權、簽署和交付,並假設得到股東的適當授權、簽署和交付,構成母公司的合法、有效和具有約束力的義務,可根據其條款強制執行,但破產和股權例外情況除外。母公司(或其董事會或股權持有人)不需要任何尚未完成或獲得的程序或授權來授權或採納本協議或完成本協議預期的交易。
(iii) 沒有衝突。母公司簽署和交付本協議,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完成本協議所規定的交易,(A)不與母公司的公司註冊證書、章程或其他類似章程或組織文件的任何規定衝突或違反;(B)不會導致違反或違約(無論是否通知或不通知或逾期,或兩者兼而有之),或導致終止、取消或加速任何義務的權利,或導致母公司作爲當事方的任何合同項下的任何利益的損失;和(C)不違反或與適用於母公司的任何法律或判決相牴觸,在(B)或(C)款的每一種情況下,該法律或判決具有或將合理地預期具有阻止、阻礙或實質性拖延母公司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效果。
D-5

目錄

(iv) 同意書和批准。除《交易法》和任何其他美國聯邦或州證券法的適用要求外,母公司簽署和交付本協議不需要任何政府當局的同意、授權或批准,母公司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和完成本協議中的交易不需要任何政府當局的同意、授權或批准,也不需要向任何政府當局備案或登記。
6. 股東身份。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身爲或成爲董事或本公司(或本公司附屬公司)的董事或高級職員或任何其他類似職能或身分的人士,不得被視爲以董事或高級職員或任何其他類似職能或身分在本協議中訂立任何協議或諒解。各股東僅以標的股登記持有人或實益擁有人的身份訂立本協議,且(A)本協議的任何內容不得限制或影響股東以董事或本公司(或本公司的附屬公司)高級職員或任何其他類似職能或身份採取的任何行動(或沒有采取行動),及(B)該股東以董事或本公司(或本公司的附屬公司)高級職員的身份真誠採取的任何行動不得被視爲違反本協議。
7. 不得行使評價權。各股東不可撤銷且無條件地永久放棄並同意不行使或主張與合併有關的該等股東標的股份的任何評價權或持不同政見者權利(包括但不限於亞信條例第238條下的任何權利)。自生效時間起,各股東在此不可撤銷地無條件解除並永遠解除母公司、本公司及其各自過去、現在和未來的子公司、繼任者和受讓人及其各自的高級管理人員、董事、經理、股權持有人、僱員、代理人、律師、顧問、顧問或其他有權代表該人行事的代表(“被釋放的當事人)、任何種類或性質的任何和所有索賠、指控、投訴、訴訟因由、損害賠償、合同和責任(已公佈的索賠“),不論已知或未知、絕對或有、成熟或未成熟,以及不論在法律上或在衡平法上,均因於生效時間或之前發生的行爲而產生,包括與該股東對標的股份的所有權有關或因該股東擁有標的股份而產生的任何豁免債權。儘管如此,本文件中包含的任何內容第7條(I)因本協議或合併協議第5.06條而產生或與之相關;(Ii)有關股東擔任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董事高級職員或服務的任何事宜;或(Iii)合併協議第5.06條所預期的保險單項下的任何事宜。儘管如此第12條,如果合併完成,則此第7條應無限期地在合併完成後繼續存在。
8. 股東訴訟。各股東同意不開始、參與或故意便利、協助或鼓勵,並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以選擇退出任何針對本公司、母公司、合併子公司或其各自的關聯公司、代表、繼承人和受讓人的任何索賠、派生或其他索賠、派生或其他集體訴訟,這些索賠、派生或其他訴訟涉及本協議、合併協議、合併或擬進行的交易的談判、批准、執行或交付(包括,爲免生疑問,任何指控公司董事會(包括特別委員會)違反受託責任或違反與上述任何一項有關的聯邦、州或外國證券法的索賠,以及任何試圖強制或推遲完成合並的索賠);如果這樣做的話第8條不應被視爲因母公司或本公司違反本協議或合併協議而放棄該股東或其關聯公司的任何權利。儘管如此第12條,如果合併完成,則此第8條應無限期地在合併完成後繼續存在。
9. 沒有懇求。在任期內,每一股東應並應促使其每一關聯公司及其高級職員和董事,並應指示並盡其合理的最大努力促使其其他代表(在每一種情況下,以該股東的身份行事)(A)立即停止就構成或可能導致收購提議的任何詢價、提議或要約與任何人進行的任何徵求、討論或談判,立即要求歸還或銷燬該股東或其代表在本協議日期或之前就收購提案向任何人及其代表提供的所有機密信息,並立即禁止任何人訪問該股東就可能的收購提案維護的任何電子數據室(在每種情況下,母公司及其代表除外
D-6

目錄

)和(B)不直接或間接(I)發起、徵求、知情地便利或明知地鼓勵提交關於構成或可能導致收購提議的任何查詢或作出任何查詢、提議或要約,或(Ii)參與、繼續或以其他方式參與關於以下內容的任何討論或談判(通知任何人本第9條)或向任何其他人士提供任何非公開資料,或讓任何其他人士接觸該股東的業務、物業、資產、簿冊、記錄或人員,與構成或可合理預期導致收購建議的任何查詢、建議或要約有關或爲鼓勵該等查詢、建議或要約的目的而提供,及(C)不訂立任何公司收購協議。各股東應就構成或可合理預期導致收購建議的任何建議、要約、查詢或要求,以及任何該等建議、要約、查詢或要求的具體條款及條件(包括提出該等建議、要約、查詢或要求的人士或團體的姓名),迅速告知本公司及母公司。即使本協議有任何相反規定,如本公司獲准就收購建議採取合併協議第5.02(B)節所述的行動,則各股東及其任何聯屬公司及代表不得參與任何有關收購建議的可能投標及支持、投票或類似協議的討論或談判。
10. 拖拽向右。根據母公司的書面請求(並經各股東和本公司同意,每一方合理行事),各股東應立即作出合理的最大努力,並應使其各自的代表作出合理的最大努力,以(I)使合併被批准爲拖延出售,據此,根據SHA第5.3條,應要求拖延股東根據合併轉讓其所有公司股份,並簽署、確認和交付所有同意、轉讓、豁免和其他文件和/或協議。出席本公司任何股東大會(及其任何延會或延期),以確定法定人數,並親自或由受委代表表決或安排表決其公司股份,並在每種情況下采取必要的行動,以使合併生效,及(Ii)根據SHA第5.3.2節向任何拖累股東提供關於合併的拖延通知;但各股東均有權(在母公司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合理行事)採取上述任何行動。一旦合併被批准爲拖拉出售,拖拉股東持有的所有公司股票應被視爲本協議項下的「標的股」。出於此目的,第10條只是,這些條款“掛牌銷售”, “拖後腿的股東”, “轉接「和」拖拽通知“應具有SHA中賦予該等術語的含義。
11. 沒有所有權權益。除本協議明文規定外,本協議不得視爲將任何標的股份的任何直接或間接擁有權或產生的所有權歸屬母公司,而與標的股份有關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及經濟利益將繼續歸屬及屬於每名該等股東,而母公司無權管理、指導、監督、限制、規管、管治或行政本公司的任何政策或業務,或對任何股東行使任何權力或權力,參與任何標的股份的投票,除非本協議及合併協議另有明確規定。雙方在此承認並同意,本協議所設想的安排並不打算構成一個「集團」(如《交易所法案》第13(D)(3)節或任何其他適用法律的類似規定所界定的)。
12. 終端.
(A) ,但須受第12(B)(Ii)條在此,本協議將在下列時間中最早發生時自動終止:(I)生效時間;(Ii)根據合併協議的條款終止合併協議;(Iii)股東在未經股東同意的情況下作出不利修訂(定義如下)後向母公司遞交書面終止通知;以及(Iv)就任何股東而言,該股東、母公司和公司終止本協議的相互書面協議(該時間,即“過期時間”). “不利修正案“指對合並協議的修訂或修改,其形式爲本協議簽署和交付時存在的形式,其方式減少了向合併中公司股份持有人支付的對價金額或改變了對價形式。
D-7

目錄

(B) 在本協議終止時,任何一方均不再承擔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或責任;提供,(I)任何此類終止均不免除任何一方在終止前欺詐或明知並故意違反本協議的責任,以及(Ii)第5(A)(Viii)條, 第7條, 第8條,這個第12條第13條穿過22應根據其條款在本協議的任何終止後繼續有效。
13. 特技表演。各股東同意,如果本協議的任何規定沒有按照本協議的具體條款履行或以其他方式被違反,將發生不可彌補的損害,即使有金錢救濟也不是足夠的補救措施,包括如果該股東未能採取本協議項下要求他們採取的任何行動來完成本協議預期的交易。各股東承認並同意:(A)母公司應有權獲得強制令、具體履行或其他衡平法救濟,以防止違反本協議,並具體執行本協議中所述法院的條款和規定第14條在沒有損害證明或其他情況下,這是他們根據本協議有權獲得的任何其他補救之外的權利,以及(B)具體強制執行的權利是本協議預期交易的組成部分,如果沒有該權利,母公司將不會訂立本協議或合併協議。各股東同意不以任何理由斷言具體強制執行的補救措施不可執行、無效、違反法律或不公平,也不斷言金錢損害賠償將提供適當的補救措施,或父母在其他方面有適當的法律補救措施。各股東承認並同意母公司,如果尋求禁止令或禁止令以防止違反本協議,並根據本協議具體執行本協議的條款和規定第13條不得被要求就任何該等命令或強制令提供任何保證書或其他保證。
14. 管轄法律;管轄權.
(A) 本協議應受特拉華州適用於在該州簽署並將完全在該州履行的合同的特拉華州法律管轄和解釋,而不考慮根據任何適用的法律衝突原則可能另行管轄的法律。
(B)所有因本協定或本協定所擬進行的交易而引起或有關的訴訟,不論是在法律上或在衡平法上,不論是在合同、侵權或其他方面,均應在位於曼哈頓區的美國紐約南區地區法院(或如該法院沒有管轄權,則爲特拉華州衡平法院,或如該法院無管轄權,則爲紐約州最高法院,紐約州最高法院)(該等法院,即 )進行聆訊及裁定。選定的法院“)。本協議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I)在任何此類訴訟中服從選定法院的專屬管轄權和地點,(Ii)放棄在選定法院提起的任何此類訴訟的維持不便的法院或缺乏管轄權的辯護,(Iii)同意不以動議或其他方式在任何此類訴訟中對選定法院的管轄權提出異議,以及(Iv)同意不在選定法院以外的任何法院提起任何因本協議或本協議預期的交易而引起或與之相關的訴訟,但爲執行任何此類法院的判決而提起的訴訟除外。同意本協議中規定的司法管轄權和地點部分14(b)不應構成對在紐約州(或如適用,則爲特拉華州)送達法律程序文件的一般同意,並且除本款規定外,對於任何目的都不具有效力,並且不得被視爲授予本協議各方以外的任何人權利。各股東確認其已委任,並於此委任[·],以送達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索償程序文件。母公司確認已指定並特此指定位於特拉華州19808威爾明頓小瀑布大道251號的公司服務公司,用於根據本協議進行索賠程序的送達。本協議雙方同意,如果聯邦快遞、UPS、DHL或類似的快遞服務公司向下述地址發出通知,則在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訴訟中向該方送達的法律程序文件應有效第18條本協議的一部分。雙方同意,任何此類訴訟的最終判決應爲終局性判決,並可通過對判決的訴訟或適用法律規定的任何其他方式在其他司法管轄區強制執行;提供,前述規定不得限制任何一方尋求判決後救濟的權利,或對最終審判法院判決提出上訴的權利。
15. 放棄陪審團審訊。本協議各方承認並同意,任何可能直接或間接與本協議有關或根據本協議引起的行動或爭議,都可能涉及複雜和困難的問題,以及
D-8

目錄

因此,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它特此不可撤銷和無條件地放棄就任何直接或間接引起或與本協議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協議或與本協議或本協議預期的交易有關的訴訟進行陪審團審判的任何權利。每一方都證明並承認:(A)沒有任何另一方的代表、代理人或代理人明確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在發生訴訟的情況下,該另一方不會尋求執行前述放棄;(B)它了解並考慮過這種放棄的影響;(C)它自願作出這種放棄;以及(D)它是由於本協議中的相互放棄和證明等原因而被誘使加入本協議的第15條.
16. 修訂或補充;延展時限、放棄等.
(A) 在遵守適用法律和本協議其他規定的情況下,在本協議到期前的任何時間,本協議可通過本協議各方的書面協議在任何和所有方面進行修訂或補充。
(B) 在到期時間之前的任何時間,本協議任何一方或各方均可在符合適用法律的情況下,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I)放棄向本協議另一方或各方作出的陳述和擔保中的任何不準確之處,(Ii)延長本協議另一方或其他各方履行任何義務或行爲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或(Iii)放棄遵守本協議所包含的適用於本協議各方的任何協議。儘管有上述規定,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構成對其的放棄,也不妨礙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或進一步行使或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其他權利。本合同一方對任何此類延期或放棄的任何協議,只有在代表該方簽署的書面文書中規定的情況下才有效。
17. 賦值。未經本協議其他各方事先書面同意,本協議或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利益或義務均不得由本協議任何一方通過法律的實施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轉讓,但母公司可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所有權利、利益和義務轉讓給母公司的任何全資子公司。任何一方的轉讓均不解除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在符合前兩句話的前提下,本協議對本協議各方及其各自的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具有約束力,使其受益,並可由其強制執行。根據本協議不允許的任何所謂的轉讓第17條即屬無效。
18. 通告。本合同項下向任何一方發出的所有通知、請求和其他通信均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如果親自交付、通過電子郵件發送(但僅在要求並收到此類電子郵件的接收確認的情況下),應被視爲已發送;提供或通過聯邦快遞、UPS、DHL或類似的快遞服務(提供遞送證明)發送至以下街道或電子郵件地址的適用方:
 
(A)如致予父母,收件人爲:
 
 
 
 
 
C/p EQT Partners Asia Pte.有限
 
 
10 Collyer Quay#10-01
 
 
海洋金融中心
 
 
新加坡049315
 
 
注意:Kirti Ram Hariharan
 
 
電子郵件:[*]
 
 
 
 
 
連同副本一份至(僅供參考):
 
 
 
 
 
Rods&Gray LLP
 
 
美洲大道1211號
 
 
紐約州紐約市,郵編:10036
 
 
收件人:Ariel Deckelbaum; Suni Sreepada
 
 
電子郵件:ariel. ropesgray.com;
suni. ropesgray.com
D-9

目錄

 
 
 
 
(b)如果寄給公司,請寄至:
 
 
 
 
 
置業大師集團有限公司
 
 
No.12-01/04,Paya Lebar Quarter 1 Paya Lebar Link
 
 
新加坡408533
 
 
收件人:喬·迪斯切
 
 
電子郵件:[*]
 
 
 
 
 
並附上副本(僅供參考):
 
 
 
 
 
富而德律師事務所美國有限責任公司
 
 
世貿中心3號樓
 
 
格林威治街175號
 
 
紐約州紐約市,郵編:10007
 
 
收件人:Ethan A.克林斯伯格;史蒂文·Y。李
 
 
電子郵件:ethan. freshfields.com;
steven.li @ freshfields.com
 
 
 
 
 
 
 
 
 
 
Freshfields布魯克豪斯Deringer LLP
 
 
赤坂商業大廈36 F
 
 
5-3-1赤坂港區
 
 
東京107-6336日本
 
 
收件人:諾亞·卡爾
 
 
電子郵件:noah. freshfields.com
 
 
 
 
(c)如果是[·],請發送至:
 
 
 
 
 
[•]
 
 
[•]
 
 
[•]
 
 
收件人:[·]
 
 
電子郵件:[·]
 
 
 
 
 
連同副本一份至(僅供參考):
 
 
 
 
 
萊瑟姆·沃特金斯律師事務所
 
 
萊佛士廣場9號
 
 
#42—02共和廣場
 
 
新加坡048619
 
 
收信人:劉慧卿
 
 
電子郵件:Sharon. lw.com
或該方此後可能通過向本協議其他方發出類似通知而指定的其他地址或電子郵件地址。如果在接收地當地時間下午5:00之前收到,並且該日是接收地的工作日,則所有此類通知、請求和其他通信應被視爲在接收人實際收到之日收到。否則,任何此類通知、請求或通訊應被視爲在收到地下一個營業日之前未收到。
19. 可分割性。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條件或其他條款被有管轄權的法院裁定爲無效、非法或無法通過任何法律規則或公共政策執行,則本協議的所有其他條款、條款和條件仍應完全有效,不得以任何方式受到影響、損害或無效。
20. 完整協議;沒有第三方受益人.本協議和合並協議,包括公司披露函,以及股權承諾函、擔保和保密協議構成整個協議,並取代所有其他先前協議和
D-10

目錄

雙方及其關聯方或其中任何一方就本協議及其標的達成的書面和口頭諒解。本協議不打算也不授予本協議雙方以外的任何人任何權利或補救措施。
21. 同行。本協議可簽署一份或多份副本(包括傳真或電子郵件),每份副本應被視爲正本,但所有副本加在一起將構成同一份協議,並在本協議各方簽署並交付給其他各方時生效。以「便攜文件格式」(.pdf)格式的電子郵件或任何其他旨在保留文件原始圖形和圖像外觀的電子方式傳輸的本協議的簽名,應與實際交付帶有原始簽名的紙質文件具有相同的效力。
22. 解釋與建構.
(A) 合併協議第8.14(A)節規定的解釋規則應適用於本協議,作必要的變通.
(B) 本協議雙方共同參與了本協議的談判和起草,如果出現意圖或解釋的含糊之處或問題,本協議應被解釋爲由本協議各方共同起草,不得因本協議任何條款的作者而對本協議的任何一方產生偏袒或不利的推定或舉證責任。
(C) 如果發生任何股票拆分、反向股票拆分、股票股息(包括任何可轉換爲公司股票的證券的股息或分派)、重組、資本重組、重新分類、合併、換股或其他影響標的股票的類似變化,本協議的條款將適用於由此產生的股票。
23. 沒有禁止的聲明。各股東同意不採取股權承諾函件第2節(A)款所述構成「禁止索償」的任何行動,但爲免生疑問,非禁止索償除外。
[故意將頁面的其餘部分留空]
D-11

目錄

茲證明,本協議雙方已於上文所述日期簽署本協議。
 
父級
 
 
 
 
Hedychium集團有限公司
 
 
 
 
作者:
 
 
 
姓名:
 
 
標題:
[投票和支持協議的簽名頁面]
D-12

目錄

 
股東:
 
 
 
 
[股東]
 
 
 
 
作者:
 
 
 
姓名:
 
 
標題:
[投票和支持協議的簽名頁面]
D-13

目錄

 
公司
 
 
 
 
PropertyGuru集團有限公司
 
 
 
 
作者:
 
 
 
姓名:
 
 
標題:
[投票和支持協議的簽名頁面]
D-14

目錄

附表A
股東
普通股股數
 
 
D-15

目錄

附件E
《開曼群島公司法(修訂本)》-第238節
238.
不同政見者的權利
(1)
根據本法成立的組成公司的成員在對合並或合併持異議時,有權獲得支付該人股票的公允價值。
(2)
意欲行使該人在第(1)款下的權利的成員,須在就該項合併或合併進行表決前,向組成公司發出反對該訴訟的書面反對。
(3)
根據第(2)款提出的反對應包括一項陳述,即如果表決批准合併或合併,則該成員提議要求支付該人的股份。
(4)
在授權合併或合併的成員投票之日起20天內,組成公司應向每一位提出書面反對的成員發出授權的書面通知。
(5)
選擇持不同意見的成員,須在緊接第(4)款所指的通知發出日期後20天內,向組成公司發出書面通知,述明該人的反對決定,並述明-
(a)
那個人的姓名和地址;
(b)
該人對;持異議的股份的數量和類別,以及
(c)
要求支付該人股票的公允價值。
(6)
持不同意見的成員應就其在組成公司中持有的所有股份提出異議。
(7)
在根據第(5)款發出異議通知後,該通知所關乎的成員即不再具有成員的任何權利,但收取該成員股份公平價值的權利及第(12)及(16)款所指的權利除外。
(8)
在緊接第(5)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7天內,或在緊接合並或合併計劃提交之日後7天內(以較遲的爲準),組成公司、尚存的公司或合併後的公司應向每名持不同意見的成員提出書面要約,以公司確定爲其公允價值;的指明價格購買該人的股份,並且如果在緊接提出要約的日期後30天內,提出要約的公司和持不同意見的成員就購買該人的股份的價格達成一致,公司應立即向會員支付該金額。
(9)
如公司與持不同意見的成員在緊接第(8)款所指明的期間內,未能在緊接第(8)款所指明的期間屆滿後20天內就該成員所擁有的股份所須支付的價格達成協議-
(a)
公司須(及任何持不同意見的成員均可)向法院提交呈請書,要求厘定所有持不同意見的成員的股份的公平價值;及
(b)
公司的呈請書須連同一份經核實的名單一併提交,名單內須載有所有已根據第(5)款提交通知書的成員的姓名或名稱及地址,而公司並未與該等成員就其股份的公平價值達成協議。
(10)
根據第(9)(A)款提交的任何呈請書的副本須送達另一方;,而凡持不同意見的成員已如此提交,公司須在第(9)(B)款所指的核實名單送達後10天內提交。
(11)
在呈請的聆訊中,原訟法庭須裁定所涉及的持不同意見成員的股份的公平價值,並須就裁定爲該公平價值的款額厘定公司須支付的公平利率(如有的話)。
(12)
任何名字出現在公司根據第(9)(b)或(10)小節提交的名單上且法院認定參與其中的成員都可以全面參與所有訴訟,直到確定公允價值。
E-1

目錄

(13)
就呈請進行法律程序所產生的法院命令,須以強制執行法院其他命令的方式強制執行,不論該公司是否根據群島的法律成立爲法團。
(14)
訴訟程序的費用可由法院決定,並在法院認爲在情況;下公平的情況下向各方徵稅,應成員的申請,法院可命令按程序標的的所有股份的價值按比例收取任何成員與程序有關的全部或部分費用,包括合理的律師費和專家的費用和費用。
(15)
公司依據本條取得的股份須予註銷,如該等股份是尚存公司的股份,則該等股份可供重新發行。
(16)
任何成員強制執行該人在本條下的權利,不包括該成員強制執行該成員憑藉該持有股份的人本來可能有權享有的任何權利,但本條不排除該成員以合併或合併無效或非法爲由提起訴訟以獲得濟助的權利。
E-2

目錄

附件F

F-1

目錄


F-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