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305 第1页,版本1.3.0 次日披露申报曝光 (股权发行人-发行股份或公司股份的变更、股份回购和/或市场上的公司股份出售) 工具:股权发行人 状态:新提交 发行人名称:名创优品(临时代码) 提交日期:2024年9月16日 第I部分必须由挂牌发行人填写,当其发行股份或公司股份发生变更,并根据香港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称“交易所”)上市规则13.25A条或交易所创业板交易规则17.27A条披露时。 第I部分 1. 类别股份普通股 股份类型不适用 在交易所上市是 股票代码(如果上市)09896说明 A. 发行股份或公司股份的变化 事件 发行股份 (不包括公司股份) 发行股份数(不包括公司股份) 作为生成的现有发行股份(不包括公司股份)的百分比 变化中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份数 每股发行/销售价格(注释4) 发行股份总数 开户余额(注释1)2024年9月13日1,259,282,577 0 1,259,282,577 1) 其他(请说明) 请参阅第B部分 变更日期2024年9月13日 % 结余(注释5和6)2024年9月13日1,259,282,577 0 1,259,282,577 |
FF305 第2页 共9页 v 1.3.0 b. 仍未注销的已赎回或回购的股份 1). 已回购的未注销股份 变动日期 2024年7月5日 38,816% HKD 35.0113 2). 已回购的未注销股份 变动日期 2024年7月8日 200,000% HKD 34.8152 3). 已回购的未注销股份 变动日期 2024年7月8日 86,400% HKD 34.9434 4). 已回购的未注销股份 变动日期 2024年7月9日 66,000% HKD 34.9939 5). 已回购的未注销股份 变动日期 2024年7月16日 1,000% HKD 35.1 6). 已回购的未注销股份 变动日期 2024年7月16日 284,000% HKD 34.844 7). 已回购的未注销股份 变动日期 2024年7月17日 200,000% HKD 34.6214 8). 已回购的未注销股份 变动日期 2024年7月17日 87,600% HKD 34.3696 9). 已回购的未注销股份 变动日期 2024年7月18日 240,000% HKD 34.8538 10). 已回购的未注销股份 变动日期 2024年7月18日 44,000% HKD 33.8899 11). 已回购的未注销股份 变动日期 2024年7月19日 290,000% HKD 33.7362 |
FF305 第3页 共9页 v 1.3.0 12)。已回购的股份尚未注销 更改日期 2024年7月19日 7,200% HKD 33.4453 13)。已回购的股份尚未注销 更改日期 2024年7月22日 282,000% HKD 34.596 14)。已回购的股份尚未注销 更改日期 2024年7月22日 124% HKD 35.0553 15)。已回购的股份尚未注销 更改日期 2024年7月23日 150,000% HKD 35.0865 16)。已回购的股份尚未注销 更改日期 2024年7月23日 134,000% HKD 34.6473 17)。已回购的股份尚未注销 更改日期 2024年7月24日 288,400% HKD 34.4031 18)。已回购的股份尚未注销 更改日期 2024年7月24日 2,000% HKD 33.7134 19)。已回购的股份尚未注销 更改日期 2024年7月25日 282,400% HKD 33.0737 20)。已回购的股份尚未注销 更改日期 2024年7月25日 17,600% HKD 32.6006 21)。已回购的股份尚未注销 更改日期 2024年7月26日 301,000% HKD 32.5735 22)。已回购的股份尚未注销 更改日期 2024年9月5日 244,000% HKD 31.6146 23)。已回购的股份尚未注销 更改日期 2024年9月6日 312,000% HKD 31.3889 |
FF305 第4页,共9页 v 1.3.0 24). 已回购但尚未注销的股份 变更日期 2024年9月9日 83,400 % 港币31.6538 25). 已回购但尚未注销的股份 变更日期 2024年9月11日 5,600 % 港币31.75 26). 已回购但尚未注销的股份 变更日期 2024年9月11日 255,568 % 港币31.7031 27). 已回购但尚未注销的股份 变更日期 2024年9月12日 310,000 % 港币31.3006 28). 已回购但尚未注销的股份 变更日期 2024年9月12日 9,168 % 港币30.8136 29). 已回购但尚未注销的股份 变更日期 2024年9月13日 324,800 0.025792 % 港币30.2975 |
根据主板规则13.25C / 创业板规则17.27C,我们谨此确认,在关于栏目I中所列出的每个股票发行或销售或转让,已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得到充分授权,并符合所有适用的上市规则、法律和其他监管要求,并在适用的范围内: (注7) (i)在发行股票或出售或转让库存股票方面,上市公司应收到所有应收款项; (ii)上市要求中关于“上市资格”的所有前提条款均已满足; (iii)所有证券授予上市和交易许可的正式信函中包含的所有(如有)条款均已满足; (iv)每类证券在各方面均相同(注8); (v)根据《公司(清算及其他规定)条例》要求的所有文件均已提交给公司注册主管部门,且已遵守所有其他法律要求; (vi)所有确凿权利文件均已交付/准备好交付/正在准备并将按发行、销售或转让条款交付; (vii)发行人已完成对所列文件中显示的所有物业的购买,并已满足所有此类物业的购买考虑费;以及 (viii)关于债券、贷款票据或债券的信托文件/赠与文件已完成和签署,并已根据法律规定文件备案。 栏目I注释: 1. 请在根据主板规则13.25A / 创业板规则17.27A发布的上一份次日披露申报或根据主板规则13.25B / 创业板规则17.27B发布的月报中插入截止日期的余额。 2. 请说明根据主板规则13.25A / 创业板规则17.27A披露的发行股票或库存股票的所有变化以及相关的变化日期。 每个类别都需要单独披露,提供足够的信息以使用户能够识别上市公司月报中的相关类别。 3. 上市公司的发行股票(不包括库存股票)数量变化的百分比应根据此次次日披露申报中披露的发行股数(不包括库存股票)的期初余额计算。 |
就股票发行或出售或转让事项的每一部分,按照主板规则13.25C / 创业板规则17.27C,我们最好的知识、信息和信念得到适当授权的董事会并且符合所有适用的上市规则、法律和其他监管需求以及在适用的范围内,而且: (Note 7)(注7) (i)与发行股票、销售或转让库存股票有关的所有应收款项均已收到; (ii)主板规则/创业板规则中的“上市资格”下所规定的所有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iii)发行证券的所有类别中包含在证券授予上市和交易许可的官方信函中的所有(如有)条款均已满足; (iv)每个类别的证券在各个方面都是完全相同的(Note 8); (v)按公司(清盘及其他规定)条例所要求呈报给公司注册处的所有文件已经齐备; (vi)所有的权利转移确确实实地按照其条款交付给被认可在各种方面都相同的权利文档; (vii)所列出的所有财产购买和出售人都承认已经完成了原本列出的书面条件并且进行了所有的支付;(viii)关于可转债券、贷款股票、债券或者发行的股票赠与相关的信托契据或者赠与文书已经完成并签署,如果应该在根据法律所要求的文件处将相关细节呈报给公司注册处,则细节已经呈报。 I栏注释: 1. 请在最近一次已发布主板规则13.25A /创业板规则17.27A的次日披露申报或主板规则13.25B / 创业板规则17.27B的月报中插入截至日期的余额。 |
FF305 第7页 共9页 v 1.3.0 根据主板规则10.06(4)(a) / 创业板规则13.13(1),上市发行人如进行可公开披露的股票回购,还需填写第II部分。 股票回购报告 第II部分 1. 股份类别 普通股 无需填写上市交易所 是 股票代码 (若上市) 09896 说明 A. 股票回购报告 交易日期 回购数量 回购方式 (注1) 每股回购价格或 每股最高回购价格 $ 每股最低回购价格 $ 总回购价格 $ 1). 2024年9月13日 324,800 在其他交易所 纽约证券交易所 30.81港元 29.9715港元 9,840,638.42港元 回购股份数量 324,800 总回购价格 $ 9,840,638.42港元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注销 324,800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持有为自家用途 b. 对于在交易所上市的发行人的补充信息 1). 授予回购批准决议的日期 2024年6月20日 2). 发行人根据回购批准决议被授权回购的股份数量 12,592,825,7 3). 在交易所或其他交易所根据回购批准决议回购的股份数量 (a) 4,547,076 4). 占发行股份数量(不含自家买卖股份数量)的百分比,以授予回购批准决议的日期起, (a) x 100 / 授予回购批准决议的日期当日发行股份数量(不含自家买卖股份数量) 0.361085% 5). 在A部分列出的股票回购之后,新股发行、自家买卖股份数量设限的禁售期 (注2) 直至2024年10月13日 |
根据主板规则/创业板规则,我们确认在上述A部分所列的交易所中进行的回购符合规定,并且与于..................................2024年4月16日......................................归档于交易所的说明书中所包含的内容无任何实质性变化。我们同时确认,根据适用于其他股票交易所的国内规定,任何在A部分所列的其他股票交易所进行的回购也是符合规定的。 备注:于2024年9月13日美国时间回购81,200股美国存托股份(代表324,800股普通股)。所有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回购的美国存托股份均是根据10b5-1股票回购计划进行的。 第二部分注记: 1.请说明回购是在交易所、其他股票交易所(请注明交易所名称)、通过私下安排还是通过公开要约进行的。 2.在符合主板规则10.06(3)(a)/创业板规则13.12的限定条件下,发行人在任何在交易所或其他地方购买股票后,均不得:(i)发行新股或出售或转移任何库存股份;或(ii)宣布拟议的新股发行或出售或转让任何库存股份,而在事先未经交易所批准的情况下,此限期为30天。 |
FF305 第9/9页 v 1.3.0 凡发行人在交易所或其上市的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上进行可披露的库藏股出售,均需填写第III部分报告。 可披露的市场上出售库藏股报告 不适用 提交人:叶国富 (姓名) 职位:董事 (董事、秘书或其他被授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