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99.1 2 ex99-1.htm

 

展品99.1

 

 

通知 關於

股東特別大會 將於2024年8月[___]召開

將於2024年10月28日舉行

 

致 InterCure有限公司的股東:

 

特此通知召開的臨時股東大會(“會議”)由InterCure有限公司的股東召開(“公司將於2024年10月28日下午4:00(以色列時間)在公司的律師事務所Doron Tikotzky Kantor Gutman & Amit Gross的辦公室舉行,地址爲:以色列貝爾哈克梅察達街7號,億.S.R,塔樓4。

 

會議議程如下:

 

  1. 根據公司審計委員會和董事會的推薦,批准再選舉Lennie Michelson Grinbaum女士繼續擔任公司的外部董事,任期爲三(3)年。
     
  2. 根據董事會的推薦,批准再選舉Gideon Hirshfeld先生繼續擔任公司的外部董事,任期爲三(3)年。
     
  3. 批准向公司每位董事授予期權,但不包括Alex Rabinovitch先生和外部董事(對每位董事將進行單獨投票)。
     
  4. 批准向Lennie Michelson Grinbaum女士和Gideon Hirshfeld先生(均爲公司的外部董事)授予期權,但須經提案1和提案2的批准(對每位董事將進行單獨投票)。
     
  5. 批准通過公司的新薪酬政策。 替代 根據公司的現行薪酬政策,將全面替換,並批准董事會於2023年11月20日的決議中提出的追索政策的採用,以便在採納後,該追索政策將作爲附錄附加到公司的薪酬政策中,並構成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旨在遵守納斯達克證券市場和以色列公司法5759-1999(修訂版)提出的與追索相關的上市標準,並在納斯達克上市規則生效之日生效。

 

只有在2024年9月20日商務結束時的股東才有權收到會議通知,並在會議及其任何延續或推遲中投票。我們誠邀您親自出席會議。

 

如果您無法親自出席會議,請填寫、註明日期並簽署隨附的代理表,並及時將其寄回提供的預先地址信封。出席會議的股東可以撤銷其代理權,並親自投票。

 

 

由董事會命令

   
  /簽名/ 阿莫斯·科恩
  阿莫斯·科恩,首席財務官
  2024年9月13日

 

 

 

 

 

85 猶太人街

赫茲利亞, 4676670, 以色列

 

代理聲明

 

爲了 股東特別大會

於 2024年10月28日舉行

 

本 委託聲明提供給我們的普通股股東,無面值,涉及將於2024年10月28日下午4:00以色列時間在公司的律師辦公室(Doron Tikotzky Kantor Gutman & Amit Gross)舉行的特別股東大會,地址是以色列貝內布拉克梅察達街7號億.S.R大廈4樓,或對此會議的任何延期。

 

在本委託聲明中,我們使用「InterCure」、「我們」、「我們」、「我們的」和「公司」等術語來指代InterCure有限公司,以及「你」和「你的」等術語來指代我們的股東。

 

議程 項目

 

特別股東大會的議程如下:

 

  1. 重新選舉Ms. Lennie Michelson Grinbaum爲我們的董事會外部董事,任期三年。
     
  2. 重新選舉Mr. Gideon Hirschfeld爲我們的董事會外部董事,任期三年。
     
  3. 批准向我們的董事會主席Mr. Ehud Barak授予15,000個期權。
     
  4. 批准向我們的獨立董事Mr. David Salton授予15,000個期權。
     
  5. 批准向我們的非執行董事Mr. Alon Granot授予15,000個期權。
     
  6. 批准向公司的外部董事Ms. Lennie Michelson Grinbaum授予15,000個期權,需經提案1的批准。
     
  7. 批准向公司的外部董事Mr. Gideon Hirshfeld授予15,000個期權,需經提案2的批准。
     
  8. 批准公司採用新的薪酬政策 代替 現有薪酬政策將被完全替代,並批准根據董事會決議所提議的新的追回政策,該決議的日期爲2023年11月20日,因此在 adopted 後,該追回政策將作爲附錄附加到公司的薪酬政策中,並共同構成其一個不可或缺的部分,旨在遵守納斯達克證券市場和以色列公司法5759-1999修訂版所提議的與追回相關的上市標準,將在納斯達克上市規則生效日期起生效。

 

我們目前不知道會議上可能提出的其他事項。如果會議上有其他事項被適當提出,指定爲代理的人將根據他們自己的判斷對這些事項進行投票。

 

董事會建議我們的股東投贊成票,贊成以下決議:股東無需投票贊成或反對董事會的建議。由於這是一次諮詢性投票,投票結果對於我們未來高管薪酬決策(包括涉及我們的命名高管的決策)或其他方面不具約束力。薪酬委員會和董事會在考慮未來的高管薪酬決策時,希望考慮投票結果。

 

我們的董事會一致建議您對所有項目投票"支持"。

 

 

 

 

誰可以投票

 

只有普通股的登記持有者(“普通股截至2024年9月20日營業結束時公司的“)記錄日期)有權收到會議通知並參加會議及其任何延期。如果您在2024年9月20日營業結束時持有通過銀行、經紀人或其他提名人持有的普通股,您也有權收到會議通知並在會議上投票,這些銀行、經紀人或其他提名人是我們當時的記錄股東。

 

法定人數

 

法定人數應爲至少兩名股東出席,他們持有至少百分之三十三(33%)的投票權(包括通過代理或投票工具)。如果在會議指定開始時間的半小時內法定人數未出席,則會議將延遲至下週同一時間和地點。如果在延期會議的指定開始時間到達的半小時內仍未達到法定人數,則會議可在任何數量的參與者下進行。如果在原定日期和時間未達到法定人數,本通知將作爲重新召開會議的通知,並且不會向股東發出進一步的重新會議通知。

 

在會議審議的所有事項中,棄權和經紀人的非投票將不被視爲對該事項的「贊成」或「反對」投票,儘管它們將被計算在內以確定是否達到法定人數。經紀人的非投票發生在持有客戶股票的經紀人以街名簽署並提交此類股票的代理人,並在某些事項上投票,但在其他事項上不投票。這發生在經紀人未收到客戶的任何指示的情況下,在這種情況下,經紀人作爲記錄持有人,有權對「例行」事項進行投票,但不能對非常規事項進行投票。

 

未簽署或未返回的代理,包括未由銀行、經紀人或其他記錄持有人返回的,將不計入法定人數或投票目的。

 

投票 對提案的批准是必需的

 

截至記錄日期結束時發行和流通的每一普通股在會議上有一票投票權。 截至2024年9月12日的業務結束時,發行和流通的普通股數量爲45,765,420。

 

提案 3至5將在特別股東大會上提出,要求持有人對提出的事項親自或通過代理投票並獲得至少多數投票權的肯定投票。

 

提案1、2、6、7和8的批准取決於對該提案的持有人多數投票權的肯定投票,親自或通過代理投票。此外,股東的批准必須至少包括未控股股東和沒有個人利益的股東所投普通股的多數,或者反對該提案的非控股股東和沒有利益的股東投票的普通股總數不得超過已發行普通股的2%。

 

根據以色列公司法,一般而言,如果您擁有控制我們活動的權力,而這種權力不是由於您是我們的董事或其他職務,您將被視爲控股股東,如果您持有50%或以上的投票權,或者有權任命公司董事會的大多數董事或首席財務官,如果您或您直系親屬中的任何成員對提案的通過有個人利益,您將被視爲擁有個人利益。此外,如果與您有關聯的非公司在提案的通過中擁有個人利益,您也將被視爲擁有個人利益。該公司是您或您直系親屬擔任董事或首席財務官,或有權任命董事或首席財務官,或擁有5%或以上已發行股份的公司。然而,如果您對該提案的興趣僅源於您對我們股份的所有權,或與控股股東的關係無關,您不被視爲對提案的通過擁有個人利益。

 

 

 

 

在附加到代理聲明的代理卡和投票指示卡上,您將被要求說明您是否對該提案有個人利益。如果任何股東在投票時未告知我們他們是否對該提案有個人利益,他們對於該提案的投票將被取消資格。

 

如果您對某些提案提供具體指示(勾選框),您的股份將按照您的指示進行投票。如果您在簽署並返回代理卡或投票指示表格時沒有給出具體指示,您的股份將根據董事會的建議進行投票。代理持有人將自行決定如何對會議上適當提出的其他事項進行投票。

 

如果您是記錄上的股東且未返回代理卡,您的股份將不會被投票。如果您以街名持有股份,如果您不返回代理卡或投票指示卡以指示您的經紀人如何投票,您的股份在會議上也不會被投票。這對於例行事項也是如此,因爲您的經紀人不允許自行決定在會議上的提案上投票。對於所有提案,經紀人只能按照股份受益所有者的指示進行投票。

 

請輸入您名下注冊的B類普通股票數量,此授權書與所有在您名下注冊的公司股份相關。如果未填入任何數字,本授權書將被視爲與公司所有在您名下注冊的股份相關。

 

在截止日期內正確投票的普通股,已正確填寫並返回的代理卡,將在會議上按照給出的指示進行投票。如果在此類代理卡中沒有給出具體指示,代理持有人將投票支持代理卡中列出的項目。代理持有人還將在該代理持有人合理的判斷下,對任何其他可能適當提交給會議的事項進行投票或在任何火速會議上進行投票。任何普通股持有人如果明確棄權投票某一特定決議,則附隨於該等普通股的投票將不被包括或計算在內,以確定出席並投票的普通股數量,以用於確定該決議是否已通過(但它們將被計算在查明法定人數的目的上,如上所述)。

 

由註冊股東和街頭股東(通過返回代理卡)提交的代理必須在2024年10月25日東部時間晚上11:59之前寄達我們,以確保您在會議上的代表權。

 

您的股份投票方式取決於您持有股份的方式。如果您持有記錄股份,這意味着您的股份以您名義的賬面條目表示,您在Equiniti信託公司(「Equiniti」)的記錄中作爲股東出現(即您是註冊股東),我們的股票過戶代理將向您郵寄這份代理聲明、會議通知和代理卡。您可以通過返回代理卡提供投票指示。您也可以親自參加會議並投票,但需遵循我們轉爲僅虛擬會議形式的權利。如果您持有記錄中的普通股,並且未通過代理或親自投票,您的股份將不會被投票。

 

如果您以街名持有股份(即您是街頭股東),這意味着您的股份由銀行、經紀公司或其他代理持有,那麼您被視爲「街名股份」的「實益擁有者」,因此這份代理聲明、會議通知和代理卡將由持有股份的銀行、經紀公司或其他代理提供給您。您可以直接通過返回從該機構收到的投票指示表向他們提供投票指示。如果您以街名持有普通股並親自出席會議,您必須從持有您股份的銀行、經紀公司或其他代理那裏獲得「法律代理」,以便在會議上投票,並出示您的投票信息卡,需遵循我們轉爲僅虛擬會議形式的權利。

 

委託書的可撤銷性。任何委託書在特別股東大會投票結束之前,都可以由其發出的人隨時撤回。可以通過向Golden Star收購公司公司秘書處,位於99 Hudson Street,5th Floor,New York,NY 10013提交一份晚於該委託書日期的書面撤銷通知或提交與該委託書有關的後續委託書,或者親自參加特別股東大會進行投票。僅僅參加特別股東大會並不能撤銷您的委託書。如果您的股份是由證券經紀人或其他記錄持有人持有的,您必須遵循您的經紀人或其他記錄持有人的說明以撤銷先前給出的委託書。

 

註冊股東可以在會議上投票之前,通過向我們的首席財務官提交書面撤銷通知來撤回代理或更改投票指示。 amos@Intercure.co 或InterCure有限公司,地址爲以色列赫茲利亞,梅迪納特·哈·耶胡迪姆街85號,郵政編碼4676670,或一份合法簽署的代理文件(必須在下文所述日期之前收到)或親自出席會議並投票。以街名持有普通股的實益擁有者可以通過聯繫持有股份的銀行、經紀公司或其他代理人,或從該機構獲取法律代理並親自到會議上投票,來撤銷或更改投票指示。 如果您不打算親自參加,爲確保您在我們會議上的代表權,註冊股東和街名股東提交的代理撤銷請求(通過返回代理卡)必須在2024年10月25日,東部時間晚上11:59之前送達我們。

 

 

 

 

立場聲明

 

如果您希望就本代理聲明中根據1999年《公司法》所述的任何提案提交立場聲明,您可以通過將適當的通知送達我們的律師辦公室,地址爲:多羅恩·蒂科茨基·坎托爾·古特曼&阿米特·格羅斯(收件人:羅嫩·坎托爾,律師),地址爲以色列布奈·布拉克,梅察達街7號,億.S.R塔4樓,最晚不得遲於會議召開的前十天(即2024年10月18日)。董事會對立場聲明的回應須在發送立場聲明的截止日期後五天內提交(即2024年10月23日)。

 

會議投票徵集的費用

 

我們將承擔向股東征集代理的費用。代理將通過郵件徵集,也可以由我們的董事、管理人員和員工親自、通過電話或電子通訊進行徵集。我們將根據SEC關於向我們股份的實益擁有者發送代理和代理材料的規定,向經紀公司和其他保管人、代理人和受託人報銷其費用。

 

代理材料的可用性

 

代理卡和投票指令卡的副本、特別股東大會通知以及本代理聲明可在我們網站的「投資者信息」部分找到, http://www.Intercure.co/該網站的內容不屬於本代理聲明的一部分。

 

報告要求

 

我們遵循1934年《證券交易法》(修訂版)或適用於外國私營發行人的信息報告要求。我們通過向SEC提交報告來滿足這些要求。我們的文件可在委員會的網站http://www.sec.gov上供公衆查閱。

 

作爲外國私營發行人,我們免於遵守1934年《證券交易法》(修訂版)下關於代理聲明的提供和內容的規則。本通知和代理聲明的傳播不應被視爲我們接受《交易法》下代理規則的承認。

 

 

 

 

提案 1-2:


外部董事的重新選舉

 

背景

 

根據以色列公司法和相關規定,我們必須至少有兩名符合法定獨立要求的外部董事。根據以色列公司法,外部董事的任期爲三年,可以延長兩次三年的任期。此外,外部董事只能在非常有限的情況下被免職。此外,根據以色列公司法,所有外部董事必須在我們的審計委員會和薪酬委員會中任職(其中一名外部董事擔任我們的審計委員會主席和薪酬委員會主席),並且至少一名外部董事必須在我們董事會的其他每個委員會中任職。如果重新選舉爲外部董事,Lennie Michelson Grinbaum和Gideon Hirschfeld將繼續擔任我們的審計委員會和薪酬委員會的成員。

 

爲了符合外部董事的資格,個人必須滿足各種獨立性要求,包括該個人在過去兩年內不得與公司或其某些附屬公司存在任何「關聯」(根據以色列公司法的定義)。此外,任何個人如果其職位或其他活動導致或可能導致與其作爲外部董事的角色產生利益衝突,則不得擔任外部董事。

 

Lennie Michelson Grinbaum和Gideon Hirschfeld是我們根據以色列公司法規定的外部董事。Lennie Michelson Grinbaum女士自2015年9月起擔任公司的外部董事,此次提議的重新選舉將爲另外一個三(3)年的任期, 憑藉 她卓越的專業知識及對董事會及其委員會工作的貢獻。Hirschfeld先生自2018年9月起擔任公司的外部董事,此次提議的重新選舉將爲其第三個三(3)年的任期。

 

關於米歇爾森·格林鮑姆先生和赫希費爾德先生的傳記信息如下。

 

倫尼·米歇爾森·格林鮑姆 自2015年9月以來,米歇爾森·格林鮑姆女士作爲外部董事擔任InterCure的董事會成員。米歇爾森·格林鮑姆女士在合同研究組織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曾擔任合同專員,並曾在一家大型以色列金融機構的子公司工作。米歇爾森·格林鮑姆女士擁有赫茲利亞跨學科中心的法學學士學位和商業學士學位,以及倫敦帝國學院的金融MBA。

 

吉迪恩·赫希費爾德 2018年,赫希費爾德先生以外部董事身份加入InterCure的董事會。赫希費爾德先生在多個公司的業務發展方面擁有豐富的經驗,例如擔任以色列郵政的市場和業務發展總監,任職時間爲2009年7月至2016年3月,還曾在以色列籃球超級聯賽管理局和阿卡德門商店有限公司任職。在加入InterCure的董事會之前,吉迪恩發起了技術產品和服務的合資企業,主要集中在物流和配送領域。赫希費爾德先生在與當前運營以及短期和長期財務計劃相關的財務問題上具有良好的業績記錄。赫希費爾德先生擁有MBA學位和教育碩士學位,以及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國際關係和政治科學的兩個學士學位。

 

提案 決議

 

提議在會議上通過以下決議:

 

「決議,批准倫尼·米歇爾森·格林鮑姆女士作爲公司外部董事的連任,爲期三年,所有方面均已批准。」

 

「決議, 批准吉迪恩·赫希費爾德先生再次作爲本公司的外部董事,任期三年,現特此 全面批准。」

 

 

 

 

要求 投票

 

對提案1和提案2的批准需獲得持有絕大多數投票權的股東能夠親自或通過代理投票支持該提案。此外,股東批准必須包括不控股的股東所投出的普通股中至少大多數的票數,或者是非控股股東和無利害關係股東對提案投反對票的普通股總數不得超過已發行普通股的2%。

 

爲此,您需要在代理卡或投票指示卡上指明您是否對外部董事的重新選舉有個人利益。根據以色列公司法,您通常被視爲具有個人利益,如果您直系親屬或其配偶在提案的通過上有個人利益。此外,如果您相關的公司(非本公司)對提案的通過具有個人利益,您也將被視爲有個人利益。此類公司是您或您直系親屬擔任董事或首席執行官,擁有任命董事或首席執行官的權利,或擁有5%或更多的已發行股票的公司。然而,如果您對該提案的利益僅僅源於您持有我們的股票,或者與控股股東的關係無關,您不被視爲對提案的通過有個人利益。

 

董事會推薦

 

董事會建議對此前外部董事提名的重新選舉投「支持」票。

 

提案 3-5:

 

批准 授予公司董事的期權

 

背景

 

公司薪酬委員會和董事會批准向公司董事會的每位成員授予交易,排除公司現任首席執行官以及董事會成員亞歷山大·拉比諾維奇先生和外部董事,共15,000個期權購買15,000股公司普通股,行權價格爲每股9.50新謝克爾,該期權將在四年內按季度生效。期權將根據我們的股票期權計劃授予。

 

提議 決議

 

建議在會議上通過以下決議:

 

「決議,向公司董事會的每位成員授予共計15,000個購買15,000股普通股的期權,排除亞歷山大·拉比諾維奇和外部董事,按照上述條款進行。」

 

所需投票

 

對該提案投贊成票的多數投票權持有者的親自或委託投票的正面投票是批准決議的必要條件,以批准向我們董事會的每位成員授予期權,亞歷山大·拉比諾維奇及外部董事除外。

 

董事會推薦

 

董事會建議投票支持批准授予總計15,000個購買15,000普通股的期權給公司董事會的每位成員,亞歷山大·拉比諾維奇及外部董事除外,具體條款如上所述。

 

 

 

 

提案 6-7:

 

批准向外部董事授予期權

 

背景

 

公司薪酬委員會和董事會批准向公司每位外部董事授予15,000個購買15,000普通股的期權,行使價格爲每股NIS 9.50,該期權將在四年內每季度歸屬一次。期權將根據我們的股票期權計劃授予。

 

提議決議

 

在會議上提議通過以下決議:

 

「決議, 公司外部董事Lennie Michelson Grinbaum女士應根據本委託書聲明中所述的方式獲得股權報酬」;

 

「決議, 公司外部董事Gideon Hirschfeld先生應根據本委託書聲明中所述的方式獲得股權報酬」。

 

所需 投票

 

根據這些提案親自或通過代理進行投票的持有多數投票權的股東的贊成票,是批准上述外部董事股權報酬決議所必需的。此外,股東的批准還必須包括至少大多數未控股股東的普通股投票,且這些股東既不是控股股東,也不是在外部董事股權報酬批准中有個人利益的股東,或者未控股股東和沒有利益股東投票反對該提案的普通股總數不得超過已發行普通股的2%。

 

爲此,請您在代理卡或投票指示卡上表明您是否對上述外部董事股權報酬有個人利益。根據以色列公司法,通常,如果您直系親屬或其配偶對提案的通過有個人利益,則您被視爲有個人利益。此外,如果與您有關聯的公司對提案的通過有個人利益,您也被視爲有個人利益。此類公司是您或您的直系親屬擔任董事或首席執行官,擁有任命董事或首席執行官的權利,或擁有5%或以上已發行股份的公司。然而,如果您對該提案的利益僅源於您持有我們的股份,或與控股股東沒有關係的事項,則您不會被視爲對該提案有個人利益。

 

董事會 建議

 

董事會建議投票支持批准前述外部董事的權益報酬。

 

 

 

 

提案 8:

 

批准 新薪酬政策,並確認採用旨在遵守納斯達克證券市場與公司法所提議的與薪酬相關的追索權政策

 

背景

 

根據公司法,像本公司這樣的一家上市公司必須採用一項薪酬政策,規定管理辦公室和僱傭條款(包括現金和基於權益的薪酬、責任豁免、賠償、董事和高管保險及與服務和僱傭相關的其他福利和支付)這一「辦公室持有者」的原則,如公司法中所定義。除某些例外外,薪酬政策必須每三年由公司的股東批准。

 

此外,董事會需要定期審查薪酬政策及其調整的必要性,以應對在薪酬政策制定期間發生的重大情況變化或其他原因。

 

鑑於公司的董事會根據公司的薪酬委員會的建議,決議批准附帶的形式的新薪酬政策 附件A 在此,要求股東批准本文件中規定的新薪酬政策。

 

薪酬政策必須基於某些事項和條款,幷包括和參考《公司法》中規定的內容,包括: (i) 促進公司的目標、工作計劃和長期政策; (ii) 爲公司的管理人員創造適當的激勵,考慮公司風險管理政策等因素; (iii) 公司的規模和經營性質; 和 (iv) 關於變動薪酬元素(如年度現金獎金),管理人員在實現公司目標和最大化公司利潤方面的貢獻,要以長期視角並根據其職位進行考慮。

 

新薪酬政策需要股東以特別多數票批准,如下所述。如果股東未批准薪酬政策,董事會仍可批准該政策,前提是薪酬委員會隨後在進一步討論此事後得出結論,並且基於特定理由認爲該批准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

 

公司的新薪酬政策旨在支持實現我們的長期工作計劃目標,並確保:

 

  官員的利益儘可能與我們的利益保持一致;
     
  薪酬與績效之間的關聯將得到增強;
     
  我們將能夠招募和留住能夠帶領我們走向更大商業成功的高層管理人員,面對未來的挑戰;
     
  我們的官員將被激勵在不承擔不合理風險的情況下,實現高水平的業務績效。因此,可變薪酬部分可能不基於極端的業務績效目標,這可能會給我們的官員帶來不合理的風險;並且
     
  在不同薪酬要素之間(例如:固定與可變、短期與長期、現金支付與以股權爲基礎的薪酬)保持適當的平衡。

 

公司的薪酬委員會和董事會相信,最有效的高管薪酬方案是能夠獎勵成就並將高管的利益與我們和我們股東的利益對齊,通過獎勵績效,最終目標是提升股東價值和建立可持續的公司。我們的薪酬委員會和董事會還尋求確保我們能夠吸引和留住關鍵崗位的優秀員工,並確保提供給關鍵員工的薪酬在與我們選定的同行公司的同類高管的薪酬及我們招募和競爭人才的更廣泛市場相比仍然具有競爭力。我們的董事會相信,擬議的新薪酬政策在滿足公司法的要求與上述理念和目標之間達成了適當的平衡。

 

上述簡要概述的內容完全以提議的新賠償政策的完整文本爲準,該文本附在 附件A 在此。

 

 

 

 

此外,遵循其通過,SEC根據美國國會在《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中的要求,採用了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0D-1條的新規則,指示包括納斯達克證券市場在內的美國證券交易所,採用上市標準,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包括像公司這樣的外國私人發行人,採用並遵守書面的追索政策,公開該政策,並將該政策作爲附錄提交年度報告,以及在根據該政策觸發追索時包括其他披露。因此,提議批准公司董事會於2023年11月20日通過的根據《交易法》第10D-1條及一旦採納的納斯達克具體上市規則的追索政策的採用,其中具體追索政策將作爲公司新賠償政策的附錄,併成爲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將添加到新公司的賠償政策中的追索政策的形式附在此處 附件 B並旨在遵守一旦採納的納斯達克具體上市規則。

 

提議決議

 

在會議上,提議通過以下決議:

 

“決議, 批准附在此委託聲明中的新薪酬政策, 附錄A 並且爲符合納斯達克股票市場和以色列公司法5759-1999修訂的關於追索權的上市標準而制定的追索權政策也將被添加到新的公司薪酬政策中,附在此委託聲明中, 附錄B 在所有方面均得到確認。”

 

所需 投票

 

以親自或通過代理投票的方式,持有多數投票權的股東的肯定票對於批准上述決議是必要的。此外,股東的批准必須包括不少於非控股股東和不具有個人利益的股東投票的普通股的多數,或者非控股股東和無利益股東反對該提案的普通股總數不得超過已發行普通股的2%。

 

For this purpose, you are asked to indicate on your proxy card or voting instruction card whether you have a personal interest in the foregoing resolution. Under the Israeli Companies Law, in general, you are deemed to have a personal interest if any member of your immediate family or their spouse has a personal interest in the adoption of the proposal. In addition, you are deemed to have a personal interest if a company, other than the Company, that is affiliated to you has a personal interest in the adoption of the proposal. Such company is a company in which you or a member of your immediate family serves as a director or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has the right to appoint a director or the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or owns 5% or more of the outstanding shares. However, you are not deemed to have a personal interest in the adoption of the proposal if your interest in such proposal arises solely from your ownership of our shares, or to a matter that is not related to a relationship with a controlling shareholder.

 

Board Recommendation

 

The Board of Directors recommends a vote 「FOR」 approval of the proposed resolution

 

其他業務

 

Other than as set forth above, as of the mailing of this proxy statement, management knows of no business to be transacted at the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but, if any other matters are properly presented at the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the persons named in the attached form of proxy will vote upon such matters in accordance with their best judgment.

 

 

By Order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s/ Amos Cohen

  Amos Cohen,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九月 13,2024

 

 
 

 

附錄A

 

 

InterCure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 「公司」)

 

補償 政策

 

未滿額的

 

辦公室持有人

 

九月 2024

 

 

 
 

 

目錄

 

章節   主題   頁 編號
1   定義   3
2   政策的目的及其應用   3
3   審查和確定辦公人員任期和就業條件的指導原則   5
4   薪酬包結構   7
5   固定薪酬   9
6   固定薪酬的福利 和條件   11
7   基於績效的 薪酬(授予)   12
8   股權 薪酬   15
9   簽約 獎金   18
10   終止 條件   18
11   豁免, 賠償和保險   20

 

2
 

 

1.定義

 

證券交易所   特拉維夫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
     
子公司   Canndoc有限公司;
     

公司法
  公司法,5759-1999;
     
辦公人員   總經理、首席商務經理、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在公司擔任此類職務的任何人,即使其職位名稱不同,以及直接向總經理彙報的董事或經理;
     
修正案 20   公司法(修正案第20號),5773-2012;
     
任期和僱傭條款   職務持有人的任期和僱傭條款,包括豁免、保險、賠償承諾或根據賠償許可證的賠償、退休津貼,以及因任期或僱傭而提供的任何利益、其他支付或支付義務;
     
賠償 規定   公司規定(關於外部董事的賠償和費用的規則),5760-2000

 

2.賠償政策的目的及其適用性

 

2.1.根據修正案第20條的規定,公司需爲將擔任公司或子公司的職務持有人建立一項賠償政策(以下簡稱:“政策”或“ 賠償政策”).

 

2.2.本 文件旨在定義和詳細說明公司關於現任職位持有者及未來服務者的賠償政策。 政策的制定、發佈及提交給股東大會批准,符合公司法的規定,旨在增加 公司職位持有者的賠償透明度,提高公司股東表達意見和影響公司職位持有者 賠償政策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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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此外,政策已調整爲符合公司的目標及其長期工作計劃,旨在幫助實現以下目標:

 

2.3.1公司能夠留住和招聘能夠引領公司取得顯著成就和應對其面臨挑戰的高級管理人員;

 

2.3.2營造一個具有激勵的工作環境,激勵職位持有者實現公司的短期和長期目標,所有這一切均按照公司的商業計劃,承擔合理的風險,並根據公司董事會不時制定的風險政策進行。

 

2.3.3在確定公司職位持有者的任期和僱傭條件時,創建不同賠償組成部分之間的適當平衡。

 

2.3.4維護並增強股東和潛在投資者對公司的信任。

 

2.4.該政策的適用性自公司股東大會批准之日起生效,需根據公司法第267a(b)條的規定獲得必要的多數票,並持續至上述股東大會批准之日起三(3)年結束。這並不影響薪酬委員會和董事會根據公司的需要定期審查更新薪酬政策的義務。

 

2.5.薪酬政策將適用於目前在公司任職的高管和未來將在公司任職的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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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審查和確定高管任職及僱傭條款的指導原則

 

3.1.作爲審查公司高管任期和僱傭條件的一部分,薪酬委員會和董事會將審查高管或候選人的教育背景、技能、專業知識、工作經驗和成就。此外,薪酬委員會和董事會還將審查高管(或候選人作爲高管服務於公司的候選人)對公司的了解以及對其所處市場和環境的認識。

 

3.2.在不影響上述內容的前提下,將測試以下參數:

 

3.2.1他在公司擔任的職位或他將在公司擔任的職位,以及他的職責和工作範圍;

 

3.2.2辦公室持有者對公司目標和業務推廣的預期貢獻,以及長期願景;

 

3.2.3與辦公室持有者簽署的先前薪資協議;

 

3.2.4考慮公司的風險管理考慮及公司長期目標的薪酬組成;

 

3.2.5公司的財務狀況及其活動的結果;

 

3.2.6辦公室持有者的薪酬與公司其他員工(包括公司僱傭的承包商員工,如有)的平均薪資和中位薪資之間的比例(根據《公司法》附錄A第1部分第3節的定義)。

 

薪酬委員會和董事會認爲,爲了保持公司內部良好的工作關係,重要的是在公司管理層(從副總裁及以上級別)與其他員工之間維持合理和公平的工資差距。同時,激勵和獎勵公司的管理層也很重要,以促進公司的利潤、成功和實現其商業目標。根據法律要求,薪酬委員會和董事會考察了每位辦公室持有者的任期和僱傭條件與公司其餘員工的平均和中位僱傭成本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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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公司補償政策批准之日,由於公司不僱傭非高級職員,因此首席執行官及其下屬高級職員的薪資成本平均比例與公司平均薪資成本爲1:1,而首席執行官及其下屬高級職員的薪資成本與公司中位薪資成本的比例也是1:1。補償委員會和董事會認爲這些比例是合理的,符合標準,並對公司的勞動關係沒有影響。

 

3.3.與市場接受的薪資比較 - 如有必要,補償委員會將酌情與類似公司中相似職位的市場接受薪資進行比較,在確定高級職員的補償時,因具體情況而定。爲了進行比較(如進行),將選擇可以收集關於高級職員薪資的可靠和完整信息的公司,這些公司儘可能符合以下標準:

 

3.3.1從事與公司業務領域或儘可能相似領域的公司;

 

3.3.2在股市上市並且市場價值與公司相似的公司;

 

3.3.3在與公司同時被交易的股市同一指數中的公司;

 

3.3.4在財務數據上與公司的財務數據類似的公司,例如年利潤/虧損、年毛利潤、股本、研發費用範圍。

 

3.3.5僱傭人員數量與公司相似的公司。

 

關於這一部分:“相似即使在任何標準上與公司的相關數據相比有50%的上下偏差,也將被視爲「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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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根據法律中的豁免條款,對於公司中不是董事且不是公司首席執行官的職務人員,其職務條件的非物質變更將由公司首席執行官批准,並且不需要得到薪酬委員會的批准。對於本節的目的,「非物質」是指超過年薪總固定組成部分的5%。

 

3.5.如果根據法律規定,在與非控股職務人員或其親屬相關的情況下,允許對其任期和僱傭條件進行特許,則該薪酬政策將被視爲包含上述特許,從其生效日起生效,須經公司的薪酬委員會批准。

 

3.6.公司中的職務人員可以作爲員工受僱,或通過其擁有的公司爲公司提供服務,前提是公司在僱傭或獲取所述服務方面的總支出不超過薪酬委員會和公司董事會批准的總額。在本節中,「服務提供者」定義爲個人或通過公司(或其他法人)提供服務的提供者,其中職務人員擁有超過25%的控制權或是該公司(或其他法人)的控制核心的一部分。

 

4.賠償 套餐結構

 

4.1.辦公室持有人的辦公和僱傭條款包括以下所有內容:

 

4.1.1固定 薪酬;

 

4.1.2與固定薪酬相關的 福利和條件;

 

4.1.3基於業績的 薪酬(授予);

 

4.1.4股權 薪酬(公司選項或其他證券的補償);

 

4.1.5退休 條件;

 

4.1.6豁免、 保險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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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補償方案將根據辦公室持有者擔任的職務/將擔任的職務進行確定和調整,包括以下組件,具體如下:

 

角色/組   固定獎勵   額外福利和條件   授予   股權補償   退休條件   豁免、保險和賠償
在職 董事會主席   +   +   +   +   +   +
董事會 成員   +   +   +   +   +   +
首席執行官   +   +   +   +   +   +
副總裁, 是首席執行官或子公司的首席執行官的下屬   +   +   +   +   +   +

 

4.3.爲了確保所有薪酬組成部分之間的充分性,公司的辦公室持有人的總薪酬包各組成部分之間的最大比例範圍在下表中列出(需要澄清的是,這描述了各組成部分與下面第5節表中描述的最大基本薪資的比例):

 

等級  基本工資   社會及相關條件1   根據表現的可變補償1   可變股權補償1 
主動擔任董事會主席*   100%   50%   75%   900%
董事會成員   100%   0%   25%   150%
首席執行官或子公司的首席執行官**   100%   50%   75%   900%
副總裁,首席執行官下屬的辦公室職務**   100%   50%   50%   900%

 

 

1 這些比例與基本工資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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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固定補償

 

5.1.辦公室持有人的固定薪酬濃度表

 

排名   最高 固定薪酬總額
活躍 董事會主席*   每月最高可達7萬新謝克爾
董事會成員   每月最高可達1.5萬新謝克爾
首席執行官 或子公司的首席執行官**   每月最多12萬新謝克爾
副總裁,首席執行官的下屬   每月最多9萬新謝克爾

 

* 活躍的董事長是指其工作範圍不少於全職職位(100%)的40%的董事會主席。表中所述的活躍董事長的 固定薪酬將不受其在公司的實際職位範圍限制。

 

** 所述金額針對全職職位(100%)

 

5.2.活躍的董事會主席

 

活躍的董事會主席可以享有如第5.1節所述的固定薪酬。如有必要,酬勞委員會可以自行決定,與相關市場中類似公司的 類似職位的薪資進行比較,以便確定董事會主席的薪酬,具體情況將依情況而定。然而,需要澄清的是,董事會主席只有在擔任「活躍董事會主席」時, 才有權獲得與其他董事會成員不同的固定薪酬,也就是說,他的職責和角色還包括公司的日常工作,如與投資者的會議、積極參與公司的日常運營等,所有這些均 符合公司與他簽署/將簽署的僱傭/服務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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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董事會成員

 

5.3.1董事會成員將按照補償條例的規定及公司股權水平(如條例不時所定義)享有固定報酬。爲避免疑義,公司有權向專家董事(如補償條例中所定義)支付更高的補償。

 

5.3.2應注意,如果公司的一位前董事同時也是公司的員工或其服務提供者,無論其職位和職稱如何,他將沒有權利因參與公司董事會會議而獲得補償。關於這一條款,對於一位董事是否爲公司的服務提供者存在疑問時,該董事將會根據補償委員會的要求向成員聲明,他個人不提供服務,亦不通過其控股的公司或擁有25%已發行股份的公司提供服務。爲本條款的目的,"服務提供者"將被定義爲個人或通過其擁有超過25%控制手段的公司(或其他公司)作爲服務提供者。

 

5.3.3儘管如此,公司在獲得法律要求的所有批准後,可以根據公司的認爲,決定公司的董事的不同薪資,所有這些將符合上述第5.1節中詳細描述的既定補償框架,考慮到相關董事的必要性。

 

5.4.首席執行官,副總裁或任何直接向首席執行官彙報的人

 

5.4.1在本節中- "首席執行官","副總裁","直接向首席執行官彙報的經理"和"子公司的經理",統稱如下:"經理” 或 “經理,視情況而定。

 

5.4.2經理的固定薪酬金額將根據上述第3.1節和第3.2節中所述的內容確定,並且不得超過上述第5.1節表中列出的金額。

 

5.4.3此外,如有必要,薪酬委員會將自行決定與上述第3.3節中規定的接受薪資進行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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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固定薪酬的福利及條件

 

以下詳細列出的所有附加福利和條件是 最高總髮行價格(1) 福利和條件。

 

附加福利/條件   董事會主席   首席執行官或子公司首席執行官   副總裁, 首席執行官的下屬
車輛   -   等級 5 級車輛   等級 4 級車輛
車輛 總值   -   Yes  
手機   -   是的   是的
粗略 手機   -   是的   是的
假期 天數配額   12   22   22
假期天數的 累積   是的, 爲期兩年   是的, 兩年   是的, 兩年
康復   根據法律
學習基金(僱主出資7.5%;員工出資2.5%)   是的
按照法律規定的養老金保險   是的
費用的報銷 在該職位   是的, 需要發票   是的, 需要發票   是的, 需要發票
其他 (報紙,家中的互聯網等)   -   互聯網 + 報紙   互聯網 + 報紙
競業禁止 期限   最長爲6個月   最長爲12個月   最長爲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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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基於績效的 補償(授予)

 

向辦公室主管和活躍董事會主席提供授予,旨在激勵辦公室主管 和活躍董事會主席實現目標和任務,這些目標和任務從長期角度來看,滿足公司的 商業目標和戰略計劃,這些計劃由公司的董事會不時決定。公司的成功 與在職的辦公室主管的利益相關,因爲它的成功也是他們的成功。

 

公司的董事會在收到薪酬委員會的建議後,可能每年確定一項獎金 計劃,針對公司的辦公室主管和活躍董事會主席,將基於董事會批准的年度預算, 所有內容均符合以下詳細說明。

 

7.1.根據授予計劃將支付給辦公室主管的任何 付款將不被視爲固定補償的一部分,且不會作爲計算、 權益或相關權利的累計基礎。

 

7.2.獎金計劃將爲每位辦公室主管或活躍董事會主席單獨批准,公司的管理層有權決定不將一或另一個辦公室主管或 活躍董事會主席納入獎金計劃。

 

7.3.在職的董事會成員或董事長有權獲得補助,前提是他在授予日期前至少爲公司工作(或在積極董事會主席的情況下,擔任其職位)12個月以上。

 

7.4.滿足以下所有目標的最大補助將根據授予年份12月的工資計算,具體如下:

 

7.4.1首席執行官或子公司首席執行官 - 最高可達8個月工資;

 

7.4.2在職的董事會主席 - 最高可達8個月工資;

 

7.4.3副總裁、首席執行官下屬的辦公人員 - 最高可達6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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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辦公人員的獎金計劃(首席執行官和董事會主席除外) 將基於目標,這些目標由薪酬委員會和董事會提前每年確定,具體如下:

 

7.5.1公司整體目標: 基於某一指標的獎勵,包括:達到公司的支出目標, 融資,滿足藥物開發計劃,業務發展,達到監管 里程碑,開啓新的臨床應用。一般社會目標至少包括上述列出的一個標準,而不超過三個。

 

一般社會目標將佔總獎勵的30%到50%。

 

7.5.2可衡量的個人目標: 這些目標將由CEO單獨設定(對於VP級別的辦公人員,由CEO的下屬辦公人員或子公司的CEO設定),並將 基於每位辦公人員在公司的專業責任內的可衡量參數。可衡量的個人目標將包括最多三個個人目標。

 

可衡量的個人目標將佔總獎勵的30%到50%。

 

7.5.3指定的裁量權: VP級別(包括VP、CEO的下屬辦公人員或子公司CEO)的辦公人員的績效評估將由公司的CEO進行。每位辦公人員的績效評估將參考他在獎勵支付年度內對公司的貢獻,與財務和個人指標分開進行評估。

 

專員的裁量權所佔的比例不得超過總獎勵的20%。

 

儘管上述第7.5節所述,薪酬委員會和公司的董事會有權批准根據CEO的指示向高管授予的補償,該授予不得超過上述第7.4.3節中詳細說明的最大授予金額,依據第一次附錄A中所列的公司法規定的不可測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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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CEO的獎金計劃 將基於目標,這些目標將由薪酬委員會和董事會每年確定,如下所述:

 

7.6.1一般社會目標,如上述第7.5.1節所述。將給予一般社會目標的權重將在總授予的0%至100%之間。

 

7.6.2任命的裁量權(根據不可測量標準):CEO的表現將由薪酬委員會和董事會進行評估。給予專員裁量權的權重不得超過總授予的20%。

 

7.7.活躍董事會主席的獎金計劃 將基於個人目標和可測量的社會目標,這些目標將由薪酬委員會和董事會在每年提前確定,並將根據達到上述目標的情況進行。該授予將提交給大會以簡單多數通過。

 

7.8.薪酬委員會和公司的董事會將根據其自行決定確定公司整體目標和可測量個人目標中每個標準的權重,前提是建立一個最低門檻以滿足目標,不低於總目標的70%,才能從授予中獲得任何金額。

 

7.9.補償委員會和公司的董事會擁有完全的權力 來減少補助金額,或完全不支付,如果他們發現公司的 財務狀況顯著惡化或不允許支付。

 

7.10.一次性補助

 

在補償委員會的建議下,公司的董事會有權根據 a類事件或對公司重要的事件向辦公持有者授予一次性補助, 這些事件不包括在上述第7.5節中指定的目標中,包括在國外證券交易所發行公司的或子公司的證券。 一次性補助的金額不得超過固定(月度)補償的六(6)倍。如果公司的控制權發生變更, 公司的董事可獲得一次性補助,金額可達到董事固定年薪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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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如果在支付年度補助或一次性補助後, 清楚其計算是基於錯誤數據的情況,這些數據是由於善意錯誤而導致的, 並已在公司的財務報表中重新呈現, 在補助支付日期後的三份連續定期財務報表期間內, 辦公持有者將向公司返回他們支付的部分補助, 該部分是基於錯誤數據的,需在重新呈現財務報表公佈之日起六(6)個月內歸還。 辦公持有者償還的金額將與消費者物價指數掛鉤,從重新呈現報告的 公佈日期到他們實際歸還給公司的那一天,所有費用均遵循該執行官反悔政策的規定, 該政策已於2024年11月20日獲得補償委員會的批准(“回收政策”), a copy of which is attached hereto as 附錄 A.

 

7.12.董事會在獲得薪酬委員會的批准後,可以將辦公室持有人應得的年終獎金轉換爲公司或子公司的股票或期權,前提是經濟價值與年終獎金的價值相同。

 

7.13.本第7節的年度授予總額和一次性授予總額不得超過首席執行官或子公司首席執行官的9個薪資,以及副總裁的9個薪資,即首席執行官的下屬職位。

 

8.股權薪酬

 

作爲公司辦公室持有人的任期和僱傭條件的一部分,公司在薪酬包中包含了股權薪酬的組成部分。這種薪酬是一種激勵措施,通過分享公司的利潤和經濟成功來激勵辦公室持有人。此外,這種薪酬有助於增加辦公室持有人對公司的親和力,使他們願意留下來並看到自己的未來。股權薪酬在辦公室持有人中創造了一個願景,他們渴望成爲公司成功的一部分,並分享其利潤。股權薪酬組件還使公司能夠在減輕現金流負擔的情況下僱傭技能熟練的工人。儘管減少了上述費用負擔,股權薪酬組件也使公司能夠釋放投資並承擔公司董事會定義的風險,進入額外的新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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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意識到股權薪酬組件作爲公司辦公室持薪酬包整體的一部分所固有的優勢,可能會根據以下條款將股權薪酬組件納入辦公室持有人的薪酬包中:

 

8.1.根據2015年3月31日公司董事會批准的公司的期權計劃,分配給職務持有人的期權將按上述方式分配,或根據將來由公司董事會不時批准的期權計劃進行分配,儘可能遵循1961年《所得稅條例》第102條的規定,並且不會在證券交易所註冊交易。

 

8.2.分配給職務持有人的期權,可由公司董事會自行決定分配給可行使的子公司股份期權(須遵循法律規定的條件)。子公司的期權將根據經子公司董事會批准的子公司期權計劃,全部或部分進行分配,或按照將來由子公司董事會不時批准的期權計劃進行分配,並儘可能遵循1961年《所得稅條例》第102條的規定,且不會在證券交易所註冊交易。公司董事會有權決定分配給職務持有人的子公司股份或期權可以轉換爲公司的股份或期權。

 

8.3.授予時,根據布萊克-斯科爾斯公式或按二項式模型計算的期權價值,不會超過上述第4節表中所列的高級管理人員總固定年薪最大值的固定比例。

 

8.4.期權的行使價格將根據公司股票在董事會批准授予日期前三(3)個月至三十(30)個交易日的平均價格確定,具體將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在將確定的特殊情況下,公司的董事會可以根據某一天的股價確定行使價格,前提是薪酬委員會和公司的董事會認爲此行使價格應從高級管理人員與公司或其子公司的僱傭關係開始之日起確定。如果公司子公司的期權被授予,且該子公司不在全球任何證券交易所上市,該期權的行使價格將由公司董事會酌情決定。

 

8.5.授予高級管理人員的期權的歸屬期不得少於三年,該期權的歸屬將按季度進行,這樣在每個季度結束時,分配給高級管理人員的期權的相應部分將到期。明確指出,歸屬期將在高級管理人員在公司工作期間適用。

 

儘管如此,公司的董事會可以決定立即授予辦公室持有人所分配的總期權的一個比例部分,前提是該部分不超過總期權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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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如果僱傭關係已結束或辦公室持人與公司之間的聘用關係已結束,則已成熟的期權的到期日期不得超過從僱傭關係終止或聘用結束之日起的三個月至六個月的期間。 在獲得薪酬委員會的建議後,是否延長此期間將由公司的董事會決定,前提是上述延長期不得超過一年。如果因辦公室持人的死亡而終止僱傭關係,則期權的到期日期不得超過一年。

 

8.7.公司的董事會將有權決定是否加速將分配給公司辦公室持有人的期權的歸屬,發生以下情況時:

 

8.7.1.第三方對公司的控制權收購;

 

8.7.2.根據公司法定義的公司的合併;

 

8.7.3.一項公司或其子公司購買實物資產的交易;

 

8.7.4.公司或子公司在以色列或海外的證券發售;

 

8.7.5.公司的重大投資事件。需要說明的是,「重大」投資將由公司的董事會決定;

 

8.7.6.出售或授予公司大部分知識產權的獨佔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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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簽約獎金

 

9.1.在補償委員會及公司董事會批准的特殊情況下,公司有權向新任辦公室持有人提供簽約獎金。

 

9.2.簽約獎金的總額不得超過與相關職位有關的3個月毛薪資總和。公司有權決定辦公室持有人必須返還全部或部分獎勵的簽約獎金,只要辦公室持有人未能完成在公司的最低任期。

 

10.任期終止條件

 

如果公司解除持有職位者的職務(不是由於在與持有職位者簽署的僱傭/服務協議中定義的「原因」),或者持有職位者在法律規定需要遣散費的情況下從公司辭職,除了公司依法需要支付給持有職位者的遣散補償外,公司可在薪酬委員會及公司董事會的批准下,向持有職位者支付以下款項:

 

10.1.Notice

 

10.1.1.每位持有職位者的通知期限將由薪酬委員會和公司董事會在與持有職位者簽署僱傭協議之前確定,前提是該期限不超過9個月。

 

10.1.2.在通知期限內,持有職位者需繼續履行其職責,除非公司董事會決定解除其該項義務。在上述情況下,持有職位者有權繼續享受所有聘用和職務條款,且這些條款不應有任何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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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通知期限的支付不應超過以下金額:

 

首席執行官 或子公司的首席執行官 最高6個月的薪水
副總裁, 該職位爲CEO的下屬 最高四個月薪酬

 

10.2.在通知期內支付的工資將根據離職/辭職前支付給辦公室持有人的最後工資(僅根據固定薪酬計算,即不包括支付給辦公室持有人的贈款,但包括相關的社會條件)計算,以符合支付遣散補償的條件。

 

10.3.退休獎金

 

10.3.1.補償委員會和公司的董事會有權批准在辦公室持有人退休時支付退休獎金,前提是退休獎金的金額不超過下面規定的金額:

 

等級   在公司工作不超過1年   在公司工作1至5年   在公司工作了5到10年   在公司工作超過10年
首席執行官   最高可達1個月工資   最高可達4個月工資   最高可達6個月工資   最高可達12個月工資
副總裁,其他辦公室負責人,子公司的首席執行官   高達1薪水   高達4薪水   高達6薪水   高達10薪水
積極的 主席   高達1薪水   高達4薪水   高達6薪水   最多12個月的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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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在控制權變更(如下所定義)的情況下,上述表格中詳細說明的退休獎金可增加至50%。在本節中,「控制權變更」包括將公司的控制權出售給第三方、公司與其他公司合併或出售公司大部分或全部資產的事件。

 

10.3.3.在決定是否授予上述一次性退休獎金時,薪酬委員會和董事會將根據董事會主席(在首席執行官的情況下)或公司的首席執行官(在副總裁的情況下)的建議,審查辦公室持有者對公司的貢獻及其爲實現個人設定目標而做出的努力,重點關注他管理或被委託的具體活動和項目,個人設定的目標的遵循程度(如果設定了這些目標),以及與公司預算中定義的目標的遵循程度。

 

10.3.4.退休獎金將在僱傭關係終止日支付,並將基於在他被解僱/辭職之前支付給辦公室持有者的最後薪資(僅根據固定薪酬,即不包括支付給辦公室持有者的獎金)進行支付,以符合離職補償的支付條件。

 

10.4.董事會在獲得薪酬委員會的批准後,可以將第10.2和10.3節中詳細說明的授予轉換爲公司的股份或選項,或其子公司的股份或選項,前提是經濟價值與被轉換的授予相同。

 

11.豁免,賠償和保險

 

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將有權從公司獲得一封免責和賠償的信函,其條款將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並按照公司不時根據法律獲得的批准進行。

 

此外,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有權包括在公司將在正常業務過程中購買的高級管理人員保險政策下,以涵蓋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責任,包括那些有可能被視爲公司控制股東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按照《公司法規》(與相關方交易的便利)第2000條定義的「框架交易」,每個案件和每個保險年度的責任限額高達5000萬美元,並根據在政策制定時的市場條件確定年保費和免賠額,前提是費用對公司不構成重大影響。保險政策將同時涵蓋與以色列法律及公司或子公司的證券交易所在國的法律相關的高級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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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A

 

追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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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B

 

Intercure有限公司

高管追回政策

 

於2023年11月20日由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批准(「採納日期」)

 

I. 目的

 

本高管追回政策描述了Intercure Ltd.及其任何直接或間接子公司(「公司」)的被覆蓋人員在何種情況下需要向公司償還或歸還錯誤獎勵的賠償金。

 

本政策及政策中使用的任何術語應根據任何爲遵守《2010年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與消費者保護法》第954條而制定的SEC法規進行解釋,包括但不限於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頒佈的第10D-1條規則及納斯達克制定的規則,以及以色列公司法1999年的規定(「公司法」)。

 

公司的每位被覆蓋人員應簽署附在本文件中的克勞貝克政策的確認和協議,作爲其參與公司任何以激勵爲基礎的薪酬計劃的條件;前提是本政策應適用於每位被覆蓋人員,無論其是否因任何原因未能簽署該確認和協議。 展覽A 作爲其參與公司任何激勵性薪酬計劃的條件;前提是本政策應適用於每位被覆蓋人員,無論其是否因任何原因未能簽署該確認和協議。

 

II. 定義。

 

對於本政策的目的,以下大寫術語應具有以下所述的相應含義:

 

(a) 會計 重述”應指因公司在證券法項下任何財務報告要求嚴重不合規而導致的會計重述,即爲更正以前發佈的財務重述中的錯誤而需的會計重述,該錯誤對以前發佈的財務報表是重要的(「大R」重述),或(ii)更正對以前發佈的財務報表不重要,但如果在當前期間更正該錯誤或在當前期間不更正,則將導致重要錯誤表述的(「小r」重述)。儘管如此,以下對公司財務報表的變更均不代表錯誤更正,且不應被視爲會計重述:(a) 會計原則變更的追溯應用;(b) 因公司內部組織結構變更而對可報告部門信息的追溯修訂;(c) 因停止運營而進行的追溯重新分類;(d) 因實體重組(如來自共同控制下的實體)而對報告實體的追溯應用;以及(e) 針對股票拆分、反向股票拆分、股票紅利或其他資本結構變更的追溯修訂。
   
(b) Board”應指公司的董事會。
   
(c) 可追索的激勵補償”應指與會計重述相關的,任何被覆蓋人員收到的基於激勵的補償(無論該被覆蓋人員在錯誤獎勵補償需要償還時是否在任)(i) 在納斯達克生效日期或之後,(ii) 開始擔任被覆蓋人員後,(iii) 當公司有一種證券在國家證券交易所或國家證券協會上市時,以及(iv) 在可追索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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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追索 期限”是指,關於任何會計重述,重述日期之前的三完整財政年度以及在這三完整財政年度內或立即之後不足九個月的過渡期。
   
(e) 委員會” 是指董事會的薪酬委員會。
   
(f) 覆蓋 人員”是指在追索期限內,任何曾任或曾經擔任公司的執行官的人員。 爲了避免疑問,覆蓋人員可能包括在追索期限內離開公司、退休或轉爲非執行官員工角色(包括在臨時擔任執行官之後)的前執行官,並且該政策適用,無論覆蓋人員是否對導致或促成會計重述的錯誤或其他行爲負責。
   
(g) 錯誤授予的 薪酬”是指超過根據重述金額的計算本應收到的激勵性薪酬的追索資格激勵薪酬的金額。此金額的計算必須不考慮已支付的任何稅款。
   
(h) 執行官“將指(i)公司的總統、主要財務官、主要會計官(或如果沒有這樣的會計官,則爲控制人)、負責主要業務單位、部門或職能(如銷售、行政或財務)的任何副總裁、任何其他執行政策職能的官員;(ii) 任何其他人(包括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的官員)爲公司履行類似的政策制定職能,或(iii) 在公司法中所述的「官員」。爲了明確起見,所有根據條例S-K規則401(b)被認爲是執行官的人至少應視爲「執行官」。
   
(i) 財務報告指標“將指根據用於編制公司財務報表的會計原則確定和呈報的指標,以及全部或部分來源於這些指標的所有其他指標,包括但不限於爲了《交易法》規定的G條規和S-K條規定的第10(e)項而定義的「非GAAP財務指標」,以及其他不是非GAAP指標的指標、度量和比率。根據本政策,財務報告指標應包括股票價格和總股東回報(以及任何全部或部分來源於股票價格或總股東回報的指標)。財務報告指標不必在公司的財務報表中呈現或包含在公司向SEC提交的文件中。
   
(j) 激勵性薪酬“將在下面的第三節中定義。
   
(k) 納斯達克“將指納斯達克證券市場。
   
(l) 納斯達克 生效日期「」表示2023年10月2日。
   
(m) 政策” 指本執行官回收政策,該政策可能會不時進行修訂和/或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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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2021年8月” 指在公司財政年度期間獲得或被視爲獲得的基於激勵的薪酬,在該財政期間內,指定的財政報告指標達成,即使付款或授予發生在該財政年度之後。
   
(o) 還款 協議”在下文第V節中有所定義。
   
(p) 重新聲明 日期“應指(i)董事會、董事會的委員會或公司授權採取此類行動的高級管理人員在不需要董事會行動的情況下, 得出的結論或合理應得出結論的日期,即公司需要準備會計重述的日期,或(ii)法院、監管機構或其他法定授權機構指示公司 準備會計重述的日期。
   
(q) 股票認購權“應指股票增值權。
   
(r)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應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III. 基於激勵的 薪酬

 

「基於激勵的 薪酬」應指任何完全或部分基於財務報告指標的補償。

 

根據本政策,基於激勵的補償的具體例子包括但不限於:

 

  非股權 激勵計劃獎勵,完全或部分基於滿足財務報告指標績效 目標獲得;
  從「獎金池」中支付的獎金,獎金池的大小完全或部分基於滿足財務報告 指標績效目標;
  其他 基於滿足財務報告指標績效目標的現金獎勵;
  受限股票、受限股票單位、業績分享單位、股票期權和根據財務報告指標的業績目標授予或部分解禁的SAR。
  通過獎勵計劃出售獲得的股票所獲收益,該股票的授予或解禁完全或部分基於滿足財務報告指標的業績目標。

 

根據本政策,基於激勵的補償不包括:

 

  任何基本工資(除了因滿足財務報告指標業績目標而獲得的任何工資增加,完全或部分);
  完全由委員會或董事會自行決定的獎金,這些獎金不是從通過滿足財務報告指標業績目標確定的「獎金池」中支付的。
  獎金 僅在滿足一個或多個主觀標準和/或完成指定的僱傭期限後發放;
  非股權 激勵計劃獎勵僅在滿足一個或多個戰略措施或操作措施後獲得;以及
  股權 獎勵僅基於時間的推移和/或滿足一個或多個非財務報告指標而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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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錯誤發放補償的確定 和計算

 

在發生會計重述的情況下,委員會應迅速確定與該會計重述相關的每位高管的任何錯誤發放補償金額,並在此後迅速向每位高管提供一份書面通知,內容包括錯誤發放補償的金額以及對償還、沒收或退還的要求(如適用)。

 

(a) 現金 獎勵對於現金獎勵,錯誤授予的補償是已收到的現金獎勵(無論是一次性支付還是分期支付)與根據重新制定的財務報告指標應收到的金額之間的差額。
   
(b) 現金 從獎金池中支付的獎勵對於從獎金池中支付的現金獎勵,錯誤授予的補償是由於應用重新制定的財務報告指標而減少的總獎金池所導致的任何缺失的按比例部分。
   
(c) 股票 獎勵對於股票獎勵,如果在追回時仍持有股份、期權、SARs或其他股票獎勵,則錯誤授予的補償是收到的超過根據重新制定的財務報告指標應收到的數量的證券數量(或超過該數量的價值)。如果期權、SARs或其他股票獎勵已經被行使、歸屬、結算或以其他方式轉換爲基礎股票,但是基礎股票尚未出售,則錯誤授予的補償是超過期權或SARs的基礎股票的數量(或其價值)。如果基礎股票已經被出售,則錯誤授予的補償是歸屬、行使或銷售時股票的更高價值。
   
(d) 基於股價或總股東回報的補償對於基於(或來源於)股價或總股東回報的激勵性補償,當錯誤授予的補償的金額不受適用會計重述中信息的直接數學重算時,該金額應由委員會根據會計重述對股價或總股東回報的合理估計來確定(在這種情況下,委員會應保留該合理估計的確定文件,並根據適用的上市標準向納斯達克提供該文件)。

 

V. 錯誤授予賠償的追回

 

一旦委員會確定可以從相關覆蓋人員追回的錯誤授予賠償金額,委員會 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來追回錯誤授予的賠償。除非委員會另有決定,否則委員會 應根據以下內容追求錯誤授予賠償的追回:

 

(a) 現金 獎勵就現金獎勵而言,委員會應當(i)要求覆蓋人員在重新陳述日期後合理迅速地以一次性現金 還款(或委員會同意接受的價值等於該錯誤授予賠償的財產)償還錯誤授予的賠償,或(ii)在委員會批准的情況下,提出進入還款協議的建議。如果覆蓋人員接受此提議並在委員會確定的合理時間內簽署還款協議,公司應當對該還款協議進行對籤。
   
(b) 未歸屬 股權獎勵就那些尚未歸屬的股權獎勵而言,委員會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取消或以其他方式導致相應金額的錯誤授予賠償的獎勵被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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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已歸屬 股權獎勵就那些已歸屬且基礎股份尚未出售的股權獎勵而言,委員會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促使覆蓋人員交付並交出相應金額的錯誤授予賠償的基礎股份。
   
  如果被覆蓋人已經出售了基礎股票,委員會應當要麼 (i) 要求被覆蓋人在重述日期後合理及時地以現金一次性償還錯誤獎勵的賠償金(或委員會同意接受的與該錯誤獎勵賠償金等值的財產),要麼 (ii) 如果獲得委員會批准,提出簽署償還協議的提議。如果被覆蓋人接受該提議並在委員會確定的合理時間內簽署償還協議,公司應當對該償還協議進行反簽署。
   
(d) 償還協議「償還協議」指的是與被覆蓋人達成的協議(以委員會合理可接受的形式),用於儘快償還錯誤獎勵的賠償金,而不造成被覆蓋人不合理的經濟困難。
   
(e) 不償還的影響在被覆蓋人逾期未償還所有錯誤獎勵的賠償金(根據本政策確定的)時,公司應採取或促使公司的一名或多名其他成員採取所有合理適當的措施,從適用的被覆蓋人處追回該錯誤獎勵的賠償金。除非委員會自由裁量另有決定,否則適用的被覆蓋人應當向公司償還公司爲追回該錯誤獎勵的賠償金而合理發生的任何及所有費用(包括法律費用)。
   
  委員會應有廣泛的裁量權,根據所有適用的事實和情況確定錯誤獎勵賠償金的適當追回手段,同時考慮貨幣的時間價值以及延遲追討對股東的成本。然而,在任何情況下,公司不得接受少於錯誤獎勵賠償金數額的金額來滿足被覆蓋人在此項下的義務。

 

VI. 酌情 恢復

 

儘管本協議中有相反的規定,公司不需要採取措施恢復錯誤授予的補償,如果滿足以下任一條件,並且委員會確定恢復將不切實際:

 

  (i) 爲了執行本政策對被覆蓋人員的約束,支付給第三方的直接費用將超過可恢復的金額,前提是公司在合理嘗試恢復適用的錯誤授予補償後,記錄了這些嘗試並向納斯達克提供了這些文件;
     
  (ii) 恢復將違反在2022年11月28日之前制定的本國法律,前提是,在確定恢復任何金額的錯誤授予補償因違反本國法律而不切實際之前,公司已獲得納斯達克認可的本國律師的意見,表明恢復將導致這種違反,並且將該意見的副本提供給納斯達克;或
     
  (iii) 恢復可能導致根據26 U.S.C. 401(a)(13)或26 U.S.C. 411(a)及其相關法規的規定,原本符合稅務資格的退休計劃未能滿足該要求,該計劃的福利廣泛提供給公司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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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報告 和披露要求

 

公司應根據聯邦證券法的要求,提交有關本政策的所有披露,包括向SEC提交的適用文件所要求的披露。

 

VIII. 生效日期

 

本政策適用於在納斯達克生效日期或之後收到的任何基於激勵的賠償。

 

IX. 不 賠償

 

公司不得賠償任何被覆蓋人員因錯誤授予的賠償造成的損失,亦不得爲任何保險政策的保費支付或報銷任何被覆蓋人員的潛在賠償義務。

 

X. 管理

 

委員會擁有唯一的裁量權來管理本政策,並確保遵守納斯達克規則以及任何其他適用的法律、法規、規則或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或納斯達克頒佈或發佈的相關解釋。本政策項下委員會的行動應經其成員多數投票通過。委員會應根據本政策的規定,做出必要、適當或可取的決定和解釋,並採取其認爲必要的行動。委員會所做出的所有決定和解釋均應爲最終的、具有約束力的和決定性的。

 

XI. 修訂; 終止

 

委員會可以不時自行決定修訂本政策,並應在法律要求的情況下修訂本政策,包括在其認爲任何聯邦證券法、SEC規則、公司法或者公司證券當前上市的任何國家證券交易所或國家證券協會的規則要求修訂時。委員會可以在任何時候終止本政策。儘管本第十一節有任何相反的規定,任何對本政策的修訂或終止都不得生效,如果該修訂或終止(在考慮公司與該修訂或終止同時採取的任何行動後)會使公司違反任何聯邦證券法、SEC規則、公司法或任何國家證券交易所或國家證券協會的規則,導致公司的證券當前上市。

 

XII. 其他 追索權;不額外支付

 

委員會意圖使本政策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適用。委員會可能要求在採納日期之後簽訂的任何僱傭協議、股權獎勵協議或其他協議,作爲授予任何權益的條件,要求相關人員同意遵守本政策的條款。本政策下的任何追索權是對適用法律、法規或規則下的任何其他權利的補充,而不是替代,或根據任何僱傭協議、股權計劃、薪酬政策、股權獎勵協議或類似安排以及公司可用的任何其他法律救濟。然而,本政策不應提供對公司已經根據《薩班斯-奧克斯利法》第304節或其他追索義務收回的基於激勵的補償的追索。

 

XIII. 繼任者

 

本政策應對所有相關人員及其受益人、繼承人、執行人、管理人或其他法律代表具有約束力和可執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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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A

 

確認和協議

蘋果CEO庫克大規模出售股票,套現逾3億港元。

高管追回政策

根據佛羅里達州商業公司法第607.0123條和607.1006條的規定,本佛羅里達公司將採納以下修正(“

INTERCURE 有限公司。

 

通過以下簽名,簽署人承認並確認已收到並審閱了Intercure Ltd.執行官追回政策(以下簡稱「政策」)的副本。在本確認表格(以下簡稱「確認表格」)中使用但未另行定義的專有名詞,應具有政策中賦予這些術語的含義。

 

通過簽署本確認表格,簽署人承認並同意,簽署人現在及將來將繼續受政策的約束,並且政策將在簽署人與公司之間的僱傭關係期間及之後適用。此外,通過以下簽名,簽署人同意遵守政策的條款,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政策的要求和允許的方式,向公司返還任何錯誤獎勵的薪酬(如政策中定義)。

 

   
  簽名
   
  姓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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